政知會員醫 重要政令轉知會員 修正發布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公文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函 102.3.21 北市衛醫護字第 10251252800 號受文者 : 台北市醫師公會主旨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 102 年 3 月 8 日以環署水字第 1020018345E 號函修正發布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請逕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網站參辦 ( 如說明二 ), 請查照 說明 : 一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 102 年 3 月 14 日衛署醫字 1020065078 號函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102 年 3 月 8 日環署水字第 1020018345E 號函辦理 二 旨揭辦法請逕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網站 (http://www.epa.gov.tw) 首頁 環保業務 水 ( 含飲用水 ) 相關法規 水污染相關法規 相關公告項下下載 三 副本抄送本市醫師 牙醫師 中醫師公會, 惠請轉知會員知曉 醫政公文 重要政令轉公告修訂第五類法定傳染病為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函 102.3.19 北市衛疾字第 10251251100 號受文者 : 台北市醫師公會主旨 : 轉知第五類法定傳染病 新型冠狀病毒呼吸道重症 於本 (102) 年 3 月 14 日經行政院衛生署公告修訂為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 請查照 說明 : 一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 102 年 3 月 14 日衛署疾管疫字第 1021200091 號函辦理 二 為符合世界衛生組織對於新型冠狀病毒的建議監測方針, 將原 新型冠狀病毒呼吸道重症 修改為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 並酌修通報定義之流行病學條件中有關 親密接觸 的定義, 放寬為 照護 相處 或有呼吸道分泌物 體液之直接接觸 ( 病例定義請見第 18 頁 ) 三 有關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 之病例定義與工作指引 病人與接觸者處理等防疫措施相關資訊, 同時更新於 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全球資訊網 (http://www.cdc.gov.tw)/ 專業版 / 傳染病介紹 / 第五類法定傳染病 /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 項下, 歡迎下載參閱 四 副本抄送台北市醫師公會, 惠請協助轉知所屬會員知悉參辦 2013 年第 57 卷第 6 期台北市醫師公會會刊 17
醫政公文 重要政令轉知會員附件 一 臨床條件 同時符合以下三項條件 :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 (Novel Coronavirus Infections) ( 一 ) 急性呼吸道感染, 臨床症狀可能包括發燒 ( 38 ) 及咳嗽 ( 二 ) 臨床 放射線診斷或病理學上顯示肺部實質疾病 ( 三 ) 無其他可替代的診斷能完全解釋疾病 二 檢驗條件 具有下列任一個條件 : ( 一 ) 臨床檢體 ( 咽喉擦拭液 痰液 血液 ) 分離並鑑定出新型冠狀病毒 ( 二 ) 臨床檢體新型冠狀病毒分子生物學核酸檢測陽性 三 流行病學條件 發病前 10 日內, 具有下列任一個條件 : ( 一 ) 曾經與出現症狀的極可能病例或確定病例有密切接觸, 包括照護 相處 或有呼吸道分泌物 體液之直接接觸, 或 ( 二 ) 具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流行地區之旅遊或居住史 四 通報定義 具有下列任一個條件 : ( 一 ) 符合臨床條件及流行病學條件, 或 ( 二 ) 僅符合臨床條件第 ( 一 ) 項及流行病學條件第 ( 一 ) 項, 或 ( 三 ) 符合檢驗條件 五 疾病分類 ( 一 ) 極可能病例 : 雖未經實驗室檢驗證實, 但符合臨床條件, 且於發病前 10 日內, 曾經與出現 症狀之確定病例有密切接觸者 ( 二 ) 確定病例 : 符合檢驗條件 六 檢體採檢送驗事項 項目 新型冠狀病毒 檢體種類 咽喉擦拭液 痰液 採檢目的 病原體檢測 血清病原體檢測 ; 抗體檢測 採檢時機 發病 5 天內 採檢規定 運送條件 以病毒拭子之棉低溫, 棒擦拭咽喉, 插三層包裝入病毒保存輸送管 以無菌容器收集排出之痰液 急性期 ( 發病 1-5 以無菌試管收集天 ); 恢復期 ( 發至少 3 ml 血清 病 14-20 天 ) 檢體送驗地點 檢體採檢注意事項 疾病管制於世界衛生組織尚未局昆陽辦規範前, 依照嚴重公室急性呼吸道症候群 ( S A R S ) 檢體採檢步驟 ( 檢體採檢時, 請配帶 N 9 5 口罩及其他適當防護裝備 ) 18 2013 年第 57 卷第 6 期台北市醫師公會會刊
醫政公文 重要政令轉知會員變更 傳染病通報系統 之退伍軍人病通報檢核條件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函 102.3.27 北市衛疾字第 10251438900 號受文者 : 台北市醫師公會主旨 : 轉知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 傳染病通報系統 之退伍軍人病通報檢核條件, 將於 102 年 3 月 28 日起變更, 惠請轉知所屬配合辦理, 請查照 說明 : 一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 102 年 3 月 22 日衛署疾管防字第 1020200285 號函辦理 二 為使 退伍軍人病 之流行病學資料更為精確, 前已修正 臨床條件 通報定義 及英文譯名, 該局全球資訊網相關資訊已完成更新 三 該局將 肺炎 設為本疾病通報之必要條件, 當貴院所欲勾選進行通報時, 系統將會提示 肺炎 欄位為需勾選項目, 以確保通報病例符合通報要件 四 副本抄送台北市醫師公會, 惠請轉知所屬會員, 知悉參辦 修正 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函 102.3.20 北市衛疾字第 10210859800 號受文者 : 台北市醫師公會主旨 : 函轉行政院衛生署 102 年 3 月 14 日以署授疾字第 1020100343 號修正 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 公告影本 ( 請見第 20 頁 )1 份, 惠請依規定辦理, 請查照 說明 : 一 依行政院衛生署 102 年 3 月 14 日署授疾字第 1020100346 號函辦理 二 旨揭公告係修正第五類傳染病 新型冠狀病毒呼吸道重症 名稱為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 三 各類傳染病之通報定義及相關防治措施, 請參考傳染防治工作手冊或逕至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網站 (http://www.cdc.gov.tw) 查詢 四 副本抄送台北市醫師公會, 惠請周知所屬會員知悉 2013 年第 57 卷第 6 期台北市醫師公會會刊 19
醫政公文 重要政令轉知會員附件 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 傳染病分類 類別 傳染病名稱 第一類 天花 鼠疫 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 狂犬病 H5N1 流感 白喉 傷寒 登革熱 流行性腦脊髓膜炎 副傷寒 小兒麻痺症 桿菌性痢疾 阿米巴性痢疾 瘧 第二類 疾 麻疹 急性病毒性 A 型肝炎 腸道出血性大腸桿菌感染症 漢他病毒症候群 霍亂 德國麻 疹 多重抗藥性結核病 屈公病 西尼羅熱 流行性斑疹傷寒 炭疽病 百日咳 破傷風 日本腦炎 結核病 ( 除多重抗藥性結核病外 ) 先天性德國麻疹症候群 急性病 第三類 毒性肝炎 ( 除 A 型外 ) 流行性腮腺炎 退伍軍人病 侵襲性 b 型嗜血桿菌感染症 梅毒 淋病 新 生兒破傷風 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 漢生病 (Hansen's disease) 疱疹 B 病毒感染症 鉤端螺旋體病 類鼻疽 肉毒桿菌中毒 侵襲性肺炎鏈球菌感染症 Q 熱 地 第四類 方性斑疹傷寒 萊姆病 兔熱病 恙蟲病 水痘 貓抓病 弓形蟲感染症 流感併發症 庫賈氏 病 NDM-1 腸道菌感染症 布氏桿菌病 第五類 裂谷熱 馬堡病毒出血熱 黃熱病 伊波拉病毒出血熱 拉薩熱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 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 類別 傳染病名稱 報告時限 病人處置措施 屍體處置 疱疹 B 病毒感染症鉤端螺旋體病類鼻疽肉毒桿菌中毒 NDM-1 腸道菌感染症 24 小時 侵襲性肺炎鏈球菌感染症 Q 熱 地方性斑疹傷寒 必要時, 得於指定隔離治療火化或報請地方主管 第四 萊姆病兔熱病 機構施行隔離治療 機關核准後深埋 類 恙蟲病水痘貓抓病弓形蟲感染症流感併發症布氏桿菌病 一週內 第五類 庫賈氏病 裂谷熱馬堡病毒出血熱黃熱病伊波拉病毒出血熱拉薩熱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 一個月 24 小時 24 小時 必要時, 得於指定隔離治療機構施行隔離治療 指定隔離治療機構施行隔離治療 必要時, 得於指定隔離治療機構施行隔離治療 屍體不得深埋, 火化溫度須達攝氏 1,000 度且持續 30 分鐘以上 24 小時內入殮並火化 20 2013 年第 57 卷第 6 期台北市醫師公會會刊
腸病毒重症醫療網名單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函 102.3.25 北市衛疾字第 10251371300 號受文者 : 台北市醫師公會主旨 : 函轉 腸病毒重症醫療網 名單 1 份 ( 請見第 24 頁 ), 請貴院提昇腸病毒病患醫療照護品質並全力配合防疫政策, 請查照 說明 : 一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 102 年 3 月 20 日衛署疾管防字第 1020200268 號函辦理 二 旨揭責任醫院名單共 71 家, 係該局依據各區資源及醫療量能之評估結果, 調整本 (102) 年腸病毒重症醫療網責任醫院名單, 其中取消新北市 恩主公醫院 及宜蘭縣 羅東博愛醫院 等 2 家, 新增 台東基督教醫院 1 家 醫政公文 重要政令轉知會員2013 年第 57 卷第 6 期台北市醫師公會會刊 21 三 因應腸病毒流行期來臨, 須公共衛生及醫療體系全力配合政策做好充分準備, 以防堵疫情蔓延 有鑑於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之病程變化迅速, 亟需確實執行醫療照護程序, 落實轉診機制, 以減少後遺症及死亡之發生, 請貴院積極掌握重點族群對於腸病毒認知不足之處, 落實重症前兆及就醫觀念之衛教宣導, 提昇腸病毒重症病人診治量能, 建全轉診網絡平台, 以利掌握黃金治療之時間 四 副本抄送台北市醫師公會, 惠請轉知所屬會員知悉參辦 更新瘧疾重症個案之治療用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函 102.4.3 北市衛疾字第 10251600000 號受文者 : 台北市醫師公會主旨 : 轉知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更新瘧疾重症個案之治療用藥, 請依說明段配合辦理, 請查照 說明 : 一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 102 年 4 月 1 日衛署疾管防字第 1020200276 號函辦理 二 該局公告事項如下 : ( 一 ) 疾病管制局儲備之瘧疾重症治療藥物, 包含 artesunate60mg/vial 及 quinine 600mg/amp, 因 quinine 600mg/amp 目前缺乏貨源, 將以 artesunate 60mg/vial 為懷孕第一孕期罹患瘧疾重症個案用藥
醫政公文 重要政令轉知會員( 二 ) 依文獻查證, 懷孕第一孕期罹患瘧疾重症個案, 使用青蒿素類藥物是否安全, 仍進行大規模實驗中, 世界衛生組織 (WHO) 仍在持續收集資料 目前多項已發表的小規模人體實驗數據並未顯示青蒿素類對孕婦有害, 亦未增加胎兒流產率或是致畸胎率 ;WHO 最新 (99 年 ) 版的瘧疾治療指引建議孕婦罹患瘧疾重症個案以 quinine 併 clindamycin 或青蒿素類併 clindamycin 為治療藥物 ( 三 ) 檢附瘧疾治療建議表 ( 如下表 ) 供參, 該局並已於網站更新資料, 相關路徑為 : 疾病管制局全球資訊網專業版 / 傳染病介紹 / 瘧疾相關資訊, 可逕自下載使用 三 副本抄送台北市醫師公會, 請轉知所屬會員知悉參辦 瘧疾輕症治療建議表 22 2013 年第 57 卷第 6 期台北市醫師公會會刊
醫政公文 重要政令轉知會員2013 年第 57 卷第 6 期台北市醫師公會會刊 23
醫政公文 重要政令轉知會員腸病毒重症醫療網 一 傳染病防治醫療網六區指揮官與責任醫院 (71 家 ): 區別縣巿別責任醫院 臺北區 (21 家 ) 張上淳副院長 北區 (8 家 ) 呂學重主任 中區 (18 家 ) 王任賢主任 南區 (10 家 ) 莊銀清副院長 高屏區 (10 家 ) 陳垚生主任 東區 (4 家 ) 李仁智主任 臺大醫院三軍總醫院新光醫院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臺北市 臺北市立萬芳醫院馬偕醫院臺北榮民總醫院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 忠孝 中興 和平婦幼院區 ) 國泰醫院 新北市 亞東醫院耕莘醫院財團法人馬偕紀念醫院 ( 淡水院區 ) 慈濟醫院臺北分院國泰醫院汐止分院行政院衛生署雙和醫院 基隆市 長庚醫院基隆分院 宜蘭縣 陽明大學附設醫院羅東聖母醫院 金門縣 行政院衛生署金門醫院 桃園縣 林口長庚醫院行政院衛生署桃園醫院壢新醫院敏盛醫院 新竹市 / 縣 馬偕醫院新竹分院國泰醫院新竹分院台大醫院新竹分院 苗栗縣 行政院衛生署苗栗醫院 臺中榮民總醫院中國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林新醫院 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澄清醫院及其中港分院 臺中市 慈濟醫院臺中分院童綜合醫院梧棲院區 光田醫院及其大甲分院仁愛醫院 行政院衛生署台中醫院行政院衛生署豐原醫院 彰化縣 彰化基督教醫院秀傳紀念醫院彰濱秀傳紀念醫院 南投縣 財團法人埔里基督教醫院行政院衛生署南投醫院 雲林縣 臺大醫院雲林分院若瑟醫院 嘉義巿 嘉義基督教醫院聖馬爾定醫院 嘉義縣 長庚醫院嘉義分院慈濟醫院大林分院 臺南巿 成大醫院新樓醫院郭綜合醫院奇美醫院永康院區 高雄市 高雄榮民總醫院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義大醫院國軍左營總醫院高雄市立小港醫院長庚醫院高雄分院 屏東縣 屏東基督教醫院安泰醫院 澎湖縣 行政院衛生署澎湖醫院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 花蓮縣 花蓮慈濟醫院門諾醫院 臺東縣 馬偕醫院臺東分院台東基督教醫院 註 : 位處離島或無責任醫院之金門縣及連江縣, 可透過空中轉診機制或傳染病防治醫療網各區指揮官之協助, 進行轉診或病床調度 二 病毒性感染症合約實驗室 (8 家 )- 臺大醫院 三軍總醫院 林口長庚醫院 臺中榮民總醫院 彰化基 督教醫院 成大醫院 高雄榮民總醫院 花蓮慈濟醫院 24 2013 年第 57 卷第 6 期台北市醫師公會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