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郵資已付台北郵局許可證第 521 號 臺北市政府公報 第 47 期 法規類 目 錄 文化修正臺北市文獻委員會典藏品借展作業要點為臺北市立文獻館典藏品借展作業要點並溯及自 103 年 2 月 23 日生效 3 人事公告臺北市智慧城市專案辦公室設置要點停止適用 20 修正臺北市政府所屬機關簡任人員遴選作業原則部分條文 21 訂頒臺北市政府投資或轉投資事業及基金會之董監事遴選作業原則 33 修正臺北市政府府級任務編組委員遴選作業原則第 2 點 37 政令類 文化公告登錄大稻埕葉晋發商號為臺北市歷史建築 39 產業公示送達臺北市博玄商行等 42 家商業負責人限期申復通知 43 發展公示送達臺北市宜亞企業社等 44 家商業負責人限期申復通知 46 都市公告註銷大硯國際建築師事務所張魁寶建築師開業證書 50 發展公告註銷陸世顯建築師事務所陸世顯建築師開業證書 51 公告撤銷 69 建 ( 松山 )( 三 ) 字第 024 號建造執照及 70 使字第 2099 號使用執照並自 81 年 7 月 17 日起失其效力 52 公告公開展覽擬訂臺北市士林區三玉段一小段 219 地號等 9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案書圖暨公聽會期日 53 環保公告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第 104047 次拖吊有牌廢棄汽機車之牌照引擎號碼 54 中華民國 105 年 3 月 15 日 ( 星期二 ) 出版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發行 臺北市市府路 1 號
公告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第 104048 次拖吊有牌廢棄汽機車之牌照引擎號碼 63 勞動公告受理 105 年度臺北市補助雇主辦理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或措施經費申請 69 交通公告臺北市北投區惇敘高級工商職業學校臨時平面停車場自 105 年 3 月 19 日至 105 年 4 月 5 日之週六 週日及清明節連續假日實施收費管理 81 其他類 獎懲公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小隊長金長廷懲戒處分情形 83
法 規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令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5 年 3 月 3 日發文字號 : 北市文化文資字第 10532701000 號修正 臺北市文獻委員會典藏品借展作業要點 為 臺北市立文獻館典藏品借展作業要點, 並溯及自中華民國 103 年 2 月 23 日生效 附 臺北市立文獻館典藏品借展作業要點 及附表 局長謝佩霓 臺北市立文獻館典藏品借展作業要點 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修正條文現行條文說明臺北市立文獻館典藏品借臺北市文獻委員會典藏品因應機關更名, 相對修正展作業要點借展作業要點機關名稱 一 臺北市立文獻館 ( 以一 臺北市文獻委員會因應機關更名, 相對修正下簡稱本館 ) 為發揮史料 ( 以下簡稱本會 ) 為發揮機關名稱 文物推廣應用之功能, 將史料文物推廣應用之功本館典藏品提供非營利性能, 將本會典藏品提供非展覽使用, 特訂定本要營利性展覽使用, 特訂定點 本要點 二 本要點所稱典藏品, 二 本要點所稱典藏品, 因應機關更名, 相對修正 3
臺北市立文獻館典藏品借展作業要點 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修正條文現行條文說明係指本館典藏之史料文係指本會典藏之史料文機關名稱 物 物 四 凡向本館借展典藏四 凡向本會借展典藏因應機關更名, 相對修正品, 須於一個月前以正式品, 須於一個月前以正式機關名稱 公文先洽本館, 填具 展公文先洽本會, 填具 展場設施調查表 ( 如附件場設施調查表 ( 如附件一 ), 經本館評估符合標一 ), 經本會評估符合標準後, 填具 典藏品提借準後, 填具 典藏品提借申請單 ( 如附件二 A申請單 ( 如附件二 A 面 ) 及簽訂 臺北市立文面 ) 及簽訂 臺北市文獻獻館典藏品借展合約書 委員會典藏品借展合約 ( 如附件三 ), 並提交提書 ( 如附件三 ), 並提交借期間 牆對牆 時價金提借期間 牆對牆 時價額保險單, 始得同意借金額保險單, 始得同意借出 但本館典藏品中, 倘出 但本會典藏品中, 倘有狀況不適借出者, 本館有狀況不適借出者, 本會將不出借 將不出借 附件一 - 臺北市立文獻館附件一 - 臺北市文獻委員展場設施調查表會展場設施調查表附件二 - 臺北市立文獻館附件二 - 臺北市文獻委員典藏品提借申請單會典藏品提借申請單附件三 - 臺北市立文獻館附件三 - 臺北市文獻委員典藏品借展合約書會典藏品借展合約書五 借展期間以三個月為五 借展期間以三個月為因應機關更名, 相對修正原則, 如須延長, 應於借原則, 如須延長, 應於借機關名稱 用期限屆滿前 7 日通知本用期限屆滿前 7 日通知本館, 經本館同意後延長會, 經本會同意後延長 4
臺北市立文獻館典藏品借展作業要點 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修正條文現行條文說明之, 延長借用以一次為之, 延長借用以一次為限 如屬長期借展者, 另限 如屬長期借展者, 另以專案辦理 以專案辦理 附件四 - 臺北市立文獻館附件四 - 臺北市文獻委員因應機關更名, 相對修正典藏品狀況書會典藏品狀況書機關名稱 九 借展之典藏品於展示九 借展之典藏品於展示因應機關更名, 相對修正時, 應逐件標明 臺北市時, 應逐件標明 臺北市機關名稱 立文獻館典藏 字樣 非文獻委員會典藏 字樣 經本館同意, 所借展之典非經本會同意, 所借展之藏品皆不得用任何方法重典藏品皆不得用任何方法製 典藏 出售或轉借 重製 典藏 出售或轉借 十 借展期間, 如有破十 借展期間, 如有破因應機關更名, 相對修正壞 污損或遺失等突發事壞 污損或遺失等突發事機關名稱 件, 借展單位應速與本館件, 借展單位應速與本會相關人員聯繫, 並填具相關人員聯繫, 並填具 作品損壞狀況報告書 作品損壞狀況報告書 ( 如附件五 ), 且負修復 ( 如附件五 ), 且負修復與賠償責任 與賠償責任 附件五 - 臺北市立文獻館附件五 - 臺北市文獻委員典藏品損壞狀況報告書會典藏品損壞狀況報告書十一 前項作品之賠償, 十一 前項作品之賠償, 因應機關更名, 相對修正應以本館所開列保險額或應以本會所開列保險額或機關名稱 實際修復經費為計價基實際修復經費為計價基礎, 借展單位不得異議 礎, 借展單位不得異議 十二 借展單位應於借用十二 借展單位應於借用因應機關更名, 相對修正期限屆滿 10 日內歸還借期限屆滿 10 日內歸還借機關名稱 5
臺北市立文獻館典藏品借展作業要點 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修正條文現行條文說明展作品, 經本館人員檢視展作品, 經本會人員檢視點交, 並核對典藏品狀況點交, 並核對典藏品狀況無誤後, 再填具 典藏品無誤後, 再填具 典藏品歸還註銷單 ( 如附件二歸還註銷單 ( 如附件二 B 面 ), 始完成歸還手續 B 面 ), 始完成歸還手續 十三 如有違反本要點之十三 如有違反本要點之因應機關更名, 相對修正相關規定, 本館得終止借相關規定, 本會得終止借機關名稱 用, 並停止借展權利一用, 並停止借展權利一年 年 臺北市立文獻館典藏品借展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十三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98) 北市文化二字第 0 九 八三二九八六七 00 號函訂頒 一 臺北市立文獻館 ( 以下簡稱本館 ) 為發揮史料文物推廣應用之功能, 將本館典藏品提供非營利性展覽使用, 特訂定本要點 二 本要點所稱典藏品, 係指本館典藏之史料文物 三 凡各公私立機關 ( 構 ) 學校 團體等, 均得為借展對象 四 凡向本館借展典藏品, 須於一個月前以正式公文先洽本館, 填具 展場設施調查表 ( 如附件一 ), 經本館評估符合標準後, 填具 典藏品提借申請單 ( 如附件二 A 面 ) 及簽訂 臺北市立文獻館典藏品借展合約書 ( 如附件三 ), 並提交提借期間 牆對牆 時價金額保險單, 始得同意借出 但本館典藏品中, 倘有狀況不適借出者, 本館將不出借 6
五 借展期間以三個月為原則, 如須延長, 應於借用期限屆滿前 7 日通知本館, 經本館同意後延長之, 延長借用以一次為限 如屬長期借展者, 另以專案辦理 六 典藏品提借之手續, 依雙方約定日期 時間, 由提借人當面點交, 並核對填具借展 典藏品狀況書 ( 如附件四 ), 借展單位應負責借期內作品之安全維護, 如有違反情事, 依借展合約書規定辦理 七 典藏品提借及歸還時, 由借展單位負責包裝與搬運, 負擔其費用, 並確保包裝與搬運之安全 八 借展之典藏品於展示時, 借展單位應注意展場環境之溫濕度與展品安全維護 九 借展之典藏品於展示時, 應逐件標明 臺北市立文獻館典藏 字樣 非經本館同意, 所借展之典藏品皆不得用任何方法重製 典藏 出售或轉借 十 借展期間, 如有破壞 污損或遺失等突發事件, 借展單位應速與本館相關人員聯繫, 並填具 作品損壞狀況報告書 ( 如附件五 ), 且負修復與賠償責任 十一 前項作品之賠償, 應以本館所開列保險額或實際修復經費為計價基礎, 借展單位不得異議 十二 借展單位應於借用期限屆滿 10 日內歸還借展作品, 經本館人員檢視點交, 並核對典藏品狀況無誤後, 再填具 典藏品歸還註銷單 ( 如附件二 B 面 ), 始完成歸還手續 十三 如有違反本要點之相關規定, 本館得終止借用, 並停止借展權利一年 十四 本要點經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函頒後施行, 修正時亦同 7
臺北市立文獻館 展場設施調查表 ( 附件一 ) 敬啟者 : 為發揮史料文物推廣應用之功能, 本館特提供典藏品借展 為確保典藏品出借期間之安全, 敬請詳填調查表, 俾便本館評估貴單位預定展覽場地之相關設施 本資料僅供本館評估出借典藏品之依據與用途, 並不對外公開 謝謝合作! 借展機構 :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 基本資料 : 主管姓名 : 機構地址 : 聯絡電話 : 展覽名稱 : 借展日期 :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表說明 :1. 作答方向, 請針對本次提借作品之安排規劃與相關設施回答之 2. 是非題, 答 是 者, 請於 是 欄內打 ˇ, 答否者, 請於 否 欄內打 ˇ 3. 問答題, 請直接作答於右邊橫線上 4. 務請每一題均作答, 切勿遺漏 檢附資料 : 1. 展覽企劃書 2. 展覽場平面圖 ( 請標註展覽場面積高度與供懸掛或陳列作品區域之尺寸 ) 3. 展覽場各角度照片 8
4. 作品臨時存放庫房各角度照片 一環境控制 是否 1-1 展覽場 ( 或展示櫥窗內 ) 照度為多少? LUX 是否能因展品需要而調整? 1-2 展覽場 ( 或展示櫥窗內 ) 為何種燈具? 是否有防紫外線? 1-3 展覽場 ( 或展示櫥窗內 ) 溫度及相對濕度 C % 為多少? 能否 24 小時控制? 1-4 臨時存放作品庫房溫度及相對濕度為多 C % 少? 能否 24 小時控制? 二防火設施 2-1 展覽場與庫房消防設備 : 展覽場偵測系統警報系統滅火系統其他 名稱功能數量 9
庫房偵測系統警報系統滅火系統其他 名稱功能數量 是否 2-2 以上設施是否定期檢修測試? 展覽場 庫房 三防盜系統 3-1 展覽場是否有警衛 24 小時留駐與巡邏? 是否 3-2 展覽場開放參觀時, 出入口與展覽場內 是否安排固定之看管人員或警衛? 3-3 展品進出或佈卸展時, 是否安排警衛看 守? 3-4 展覽場是否設置監控警報系統? 若有, 請描述設備名稱 設備 : 四其他 10
是否 4-1 展覽場是否設有防止觀眾觸摸或 碰撞之設施 設備 : 4-2 展覽場與庫房是否具有防鼠 展覽場 防虫 防菌措施? 庫房 五補充說明 除以上所調查的範圍項目外, 對展覽設施若有額 外的說明與附加資料, 請詳述 填表人 主管 簽章 簽章 11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臺北市立文獻館典藏品提借申請單 ( 附件二 A 面 ) 預借預定歸還時間年月日日期編號類別提往地點 年月日 品名 提取理由 作品現況 說明 1. 為展覽之需, 經本館首長批准者, 得提借典藏品, 並須依預定歸還時間準時回庫 2. 提借作品如須延期入庫, 須另案簽准後依據辦理 3. 歸還作品時須辦理註銷手續並與本館管理人員當場檢視典藏品有無新增損傷, 否則應由提借人員負責 4. 在提借期間如對典藏品有所損傷, 提借人應即填具文物損壞報告表, 敘明原因 5. 本單僅限提借乙件作品, 如兩件以上須另附清冊 提借人簽章本館管理人員機關首長 12
提借單位首長 編纂組長 ( 附件二 B 面 ) 臺北市立文獻館典藏品歸還註銷單 借展日期年月日 歸還時間年月日 編 號 品 名 歸還地點 作品 現況 13
備註 1. 提借 ( 歸還 ) 典藏品經提借人員及本館管理人員點交無誤後填具本註銷單陳核 2. 提借 ( 歸還 ) 典藏品如有毀損或遺失, 除於本註銷單 作品現況 欄註記外, 並即另案簽報 提借人簽章本館管理人員機關首長 編纂組長 ( 附件三 ) 臺北市立文獻館典藏品借展合約書民國 : 年月日編號 : 立契約書人 : 臺北市立文獻館 ( 以下簡稱甲方 ) ( 以下簡稱乙方 ) 訂立本契約條款如下 : 一 乙方向甲方借出作品件, 如所附清冊 二 提借期間自民國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 甲方同意出借時, 不收取借用費 四 乙方提借作品之用途, 僅限於非營利性之展覽 五 乙方非經甲方同意, 所借展之作品皆不得用任何方法複製或轉借 14
六 乙方須以甲方為要保人及受益人, 逐件辦理提借期間 牆對牆 之典藏品保險 ( 保險價依所附清冊 ), 保險費概由乙方負擔, 並提交保單正本乙份予甲方收執 七 乙方負責提借及歸還作品之包裝與搬運, 負擔其費用, 並確保包裝與搬運之安全 八 借展期間, 乙方應負責作品之安全維護, 如有破壞 污損或遺失, 乙方須負修復與賠償責任 九 前項作品之賠償, 以甲方所開列保險額或實際修復經費為計價基礎, 乙方不得異議 十 乙方應於預定歸還期限內歸還所借作品 十一 乙方不依約履行時, 願受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訴訟費概由乙方負擔 十二 本契約壹式貳份, 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本契約附件與本契約具備同一效力 甲方 : 負責人 : 地址 : 電話 : 乙方 : 負責人 : 地址 : 15
電話 : 中華民國年月日 ( 附件四 ) 臺北市立文獻館典藏品狀況書 作者 : 分類號 : 尺寸 : 品名 : 含框尺寸 : 年代 : 媒材 : CARRIER/ 基底基底材質 /carrier : 畫布 /Canvas 亞麻布 /Linen 木板 /Panel 紙 /Paper 其他 /Other 基底狀況 / carrier Condition: Good Fair Poor LATER OF PAINT/ 畫面畫面材質 油彩 /Oil 壓克力彩 /Acrylic 水彩 /Watercolor 水墨 /Ink 綜合媒材 /Mixed Media 其他 /Other 狀況 /Condition: 16
Good Fair Poor 作者 : 分類號 : 尺寸 : 品名 : 含框尺寸 : 年代 : 媒材 : FRAME/ 框裝框 無框 None 木框 Frame Aluminous/ 鋁框 其它 /Other 畫面保護 Glazing 17
無 /None 玻璃 /Glass 壓克力 /Acrylic 塑膠 /Plexiglas 其它 /Other 狀況 /Condition: Good Fair Poor 背板 /backboard 背板 /backboard none 合適 adequate 不合適 inadequate 作品安裝 /fitting of work 合適 adequate 不合適 inadequate 背面穩固處理 /secured by 釘子 nails 金屬片 metal plates 螺絲 screws 位置 /Location: Condition number: Location: Condition number: Location: Condition number: Location: Condition number: Location: Condition number: 1. 磨損 /Abrasion 6. 污漬 /Stain 11. 昆蟲排泄物 /Flyspeck 2. 刮痕 /Scratch 7. 水漬 /Water damage 12. 霉害 /Mold damages 3. 龜裂 /Crack 8. 變色 /Discoloration 13. 其他 /Other Damages 4. 鬆脫 /Loose 9. 附著物 /Accretion 5. 破裂 /Tear 10. 膠帶痕 /Tape adhesive 18
EXAMINED BY DATE 臺北市立文獻館典藏品損壞狀況報告書 ( 附件五 ) 類別 作者 年月日 品名 價值 尺寸入庫日期損壞地點損壞日期損壞情形損壞原因 19
投保狀況 處理情形 備註 照片 臺北市政府函 地址 :11008 臺北市市府路 1 號 11 樓南區承辦人 : 周怡君電話 :1999( 外縣市 02-27208889) 轉 7710 20
電子信箱 :dop-a117@mail.taipei.gov.tw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5 年 3 月 3 日 發文字號 : 府授人管字第 10510946000 號 主 旨 : 臺北市智慧城市專案辦公室設置要點 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請查 照 說明 : 依據臺北市政府資訊局 105 年 3 月 2 日北市資綜字第 10530046700 號函辦理 正本 : 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 ( 請刊登公報, 不另行文 ) 副 本 : 臺北市議會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 臺北市政府資訊局 市長柯文哲 人事處處長懷敍決行 臺北市政府函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5 年 3 月 3 日 地址 :11008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 1 號承辦人 : 邱郁琇電話 :1999( 外縣市 02-27208889) 轉 7715 傳真 :02-27278221 電子信箱 :a204@dopms.taipei.gov.tw 發文字號 : 府授人任字第 10530230600 號主旨 : 核定修正 臺北市政府所屬機關簡任人員遴選作業原則 第 2 點 第 3 點及第 4 點, 並自即日起生效, 請查照 說明 : 一 本案提經本府 105 年 3 月 1 日第 1876 次市政會議討論通過 21
二 檢送旨揭作業原則 ( 核定本 ) 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 1 份 正本 : 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 (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除外 ) 副 本 : 臺北市議會.( 含附件 )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 含附件 ) 臺北市政 府秘書處 ( 含附件 ) 市長柯文哲 人事處處長懷敍決行 臺北市政府所屬機關簡任人員遴選作業原則 ( 核定本 ) 中華民國 104 年 05 月 01 日府人任字第 10430489400 號函訂頒中華民國 105 年 01 月 13 日府人任字第 10530008700 號函修正中華民國 105 年 03 月 03 日府人任字第 10530230600 號函修正 一 臺北市政府 ( 以下簡稱本府 ) 為辦理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條規定得免經甄審 ( 選 ) 之職務, 透過公平 公正 公開的遴選機制, 擇優任用人才, 爰訂定本作業原則 二 本作業原則以本府各機關 ( 構 ) 組織法規中, 職務列簡任 ( 派 ) 第十職等 跨列簡任 ( 派 ) 第十職等或相當於簡任以上職務 ( 含職務所列最高職等跨列簡任之一級單位主管以上人員 ) 為適用對象, 分為下列三類職務 : ( 一 ) 第一類職務 : 1. 一級機關副首長 2. 本府都市計畫委員會執行秘書 3. 二級機關簡任 ( 派 ) 首長 4. 區公所區長 ( 二 ) 第二類職務 : 1. 一級機關幕僚長 22
2. 二級機關簡任 ( 派 ) 副首長 簡任 ( 派 ) 幕僚長 3. 本府捷運工程局副總工程司 專門委員 簡任 ( 派 ) 一級單位主管 4. 本府法務局簡任消費者保護官 ( 三 ) 第三類職務 : 簡任非主管 三 作業原則 : ( 一 ) 各一級機關 ( 構 )( 以下簡稱各一級機關 ) 辦理遴選作業時, 應將職缺之機關名稱 職稱 職系 職等 辦公地點 報名規定及所需資格條件等資料於本府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公告至少二週以上 ( 含例假日 ), 並於公告截止後一個月內完成遴薦會議及將會議結果簽報市長 但同一職缺無人報名或經遴薦會議決議無適當人選時, 其再次公告期間應至少一週以上 ( 含例假日 ) ( 二 ) 擬陞任職務之候選人應具公務人員任用法規之相關資格 ( 三 ) 候選人來源 : 應公開由本機關及他機關具資格人員同時報名 ( 四 ) 報名者如符合職缺任用資格, 原則應列為候選人, 召開遴薦會議, 通知面試或測驗 但如以擇優方式辦理, 應事先召開遴薦會議, 明訂可參加之資格條件俾擇優篩選, 並於遴薦結果簽報市長時, 敘明未通知參加面試或測驗之理由 ( 五 ) 各一級機關應依下列規定召開遴薦會議遴薦人選 : 1. 遴薦會議組成人數 成員來源及參與評分表決人數 : (1) 第一 二類職務 : 組成人數七人至十一人 ; 三分之二人選由各一級機關首長指定, 另三分之一人選由市長指定 ; 參與評分表決人數不得少於七人 (2) 第三類職務 : 組成人數五人至十一人 ; 由各一級機關首長指定三分之二, 另三分之一應由出缺機關甄審委員會依票選產生之委員互選產生之 ; 參與評分表決人數不得少於五人 23
前二目由市長指定人選及出缺機關甄審委員會票選委員人選之計算方式, 採小數點後無條件捨去 2. 遴薦會議成員規範 : (1) 遴薦會議成員不得擔任候選人 (2) 任一性別以不低於總數三分之一為原則 (3) 召集人應由本府人員中, 職等最低者擔任 ; 職等相當時, 以任本府年資最淺者擔任 3. 遴薦會議之職掌 : (1) 訂定面試或測驗內容 (2) 審查候選人擔任擬陞任職務以後三年之工作計畫或規劃, 內容應包含未來業務規劃 目標設定 團隊運作及績效管理等 (3) 審查候選人過去三年之工作成效, 候選人應提供曾參加管理人員培訓課程之合格證明或佐證資料 (4) 其他辦理遴薦相關事項 4. 面試或測驗重點 : 應著重政策規劃與執行能力 能將抽象政策目標化為具體可行行動方案, 並觀察候選人未來之發展潛能, 以及在資源有限之情況下, 能有最大產能之管理能力 5. 候選人評分方式 : 由遴薦會議針對各候選人之發展潛能 邏輯思考 問題分析 業務規劃 溝通表達 團隊管理及績效管理等能力, 以同意加一分, 沒意見不加減分, 不同意減一分方式評定 6. 遴薦結果 : (1) 第一類職務 : 依遴薦會議建議人選, 送市長室會議決選後, 由市長核定 (2) 第二 三類職務 : 依遴薦會議建議人選, 簽報市長圈選核定 前目建議人選, 以不排序之方式, 遴薦至少二位人選, 並分別說明遴薦理 24
由, 由一級機關首長向市長建議 如候選人只有一位, 或經遴薦會議決議僅遴薦一人時, 應敘明理由向市長建議一人 四 各一級機關依本作業原則簽報市長辦理相關遴選作業及遴薦會議結果或人選簽報市長時, 均應先加會本府人事處 五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院長 副院長依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院長及副院長遴選及職期作業要點 規定辦理 六 各級機關機要職務人員依 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 辦理, 免受本作業原則之規範 七 主計 人事 警察及政風機關, 依地方制度法第五十五條第二項規定以及各專屬人事管理法律 ( 規 ) 辦理 臺北市政府所屬機關簡任人員遴選作業原則 第二點 第三點及第四點修正規定對照表 修正規定 現行規定 說 明 二 本作業原則以本府各二 本作業原則以本府各一 考量一 二級機關 機關 ( 構 ) 組織法規中, 職務列簡任 ( 派 ) 第十職等 跨列簡任 ( 派 ) 第十職等或相當於簡任以上職務 ( 含職務所列最高職等跨列簡任之一級單位主管以上人員 ) 為適用對象, 分為下列三類職務 : ( 一 ) 第一類職務 : 1. 一級機關副首長 2. 本府都市計畫委員 一級機關 ( 構 ) ( 以下簡稱各一級機關 ) 組織法規中, 職務列簡任 ( 派 ) 第十職等或相當於簡任以上職務 ( 含職務所列最高職等跨列簡任之一級單位主管以上人員 ) 暨所屬機關簡任首長 區公所區長為適用對象 ( 構 ) 列簡任 ( 派 ) 或跨列簡任 ( 派 ) 職務, 皆為機關之重要職位, 為擇優取才, 爰將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條規定, 得免經甄審 ( 選 ) 之簡任職務全部納入適用對象, 並依職務屬性及職責程度區分為三類 ; 其中第二類職務中所稱幕僚長係指 各機關職稱及官等職等員額配置 25
會執行秘書 3. 二級機關簡任 ( 派 ) 首長 4. 區公所區長 ( 二 ) 第二類職務 : 1. 一級機關幕僚長 2. 二級機關簡任 ( 派 ) 副首長 簡任 ( 派 ) 幕僚長 3. 本府捷運工程局副總工程司 專門委員 簡任 ( 派 ) 一級單位主管 4. 本府法務局簡任消費者保護官 ( 三 ) 第三類職務 : 簡任非主管 準則 附表二 訂有官等職等職稱屬性區分表 中主管類職稱, 行政性幕僚長為主任秘書, 技術性幕僚長為總工程司 ; 有關第三類職務中所稱非主管係指各一級機關專門委員 簡任技正 簡任研究員等職務或職務列簡任 ( 派 ) 第十職等 跨列簡任 ( 派 ) 第十職等或相當於簡任以上之非主管職務 二 本府各一級機關內部一級單位主管之職務列等依地方機關職務列等表之八均為薦任第九職等, 但本府捷運工程局為任派兩用機關, 依考試院核備之編制表其內部一級單位主管之職務列等為薦派第九職等至簡派第十職等, 考量其重要性及職責程度, 爰將該局一級單位主管列入第二類職務 ; 另為顧及衡平性及其 26
陞遷序列, 將該局一級單位主管以上之非主管職務 ( 副總工程司及專門委員 ) 亦列入第二類職務 三 一級機關內置有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或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如技正職務出缺, 欲遴補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則應辦理遴選 ; 如擬將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技正原職改派為較高陞遷序列之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則應依公務人員陞遷法及銓敘部一 o 四年七月三十一日部銓一字第一 o 四四 oo 三二五 o 號函規定辦理陞遷 四 各級機關符合本點所定之職務出缺時, 一律須經遴選作業 但在同機關內, 同職務列等且職責程度相當之調任者不受此限 例如 :1. 同機關內置有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及簡任第十職等 27
技正, 如專門委員職務出缺, 可由簡任技正調任, 無須辦理遴選, 簡任技正之遺缺再辦理遴選 2. 同機關簡任第十職等幕僚長職務出缺, 雖與機關內之專門委員職務列等同為簡任第十職等, 但專門委員為非主管職務, 主任秘書為幕僚長, 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四條之精神, 仍應辦理遴選 ; 準此, 如幕僚長調任專門委員則毋須辦理遴選 三 作業原則 : 三 作業原則 : 一 第二點已無提及各一 ( 一 ) 各一級機關 ( 構 ) ( 以 ( 一 ) 各一級機關辦理遴選 級機關 ( 構 ), 爰於本 下簡稱各一級機關 ) 作業時, 應將職缺之 點明確規定 辦理遴選作業時, 應 機關名稱 職稱 職二 經重新檢視本作業原 將職缺之機關名稱 職稱 職系 職等 辦公地點 報名規定及所需資格條件等資料於本府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公告至少二週以上 ( 含例 系 職等 辦公地點 報名規定及所需資格條件等資料於本府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公告至少二週以上 ( 含例假日 ), 並於公告截止後一個 則內容, 考量內容之完備性 合理性及邏輯性等, 依體例酌作內容及項目之調整, 讓文字內容簡潔明確且符合實際作業需要 假日 ), 並於公告截 月內完成遴薦會議及三 考量實務上機關第一 28
止後一個月內完成遴薦會議及將會議結果 將會議結果簽報市長 次公告後恐發生無人報名或經遴薦會議決 簽報市長 但同一職 ( 二 ) 遴薦相關事宜如下 : 議無適當人選可向市 缺無人報名或經遴薦會議決議無適當人選時, 其再次公告期間應至少一週以上 ( 含例假日 ) ( 二 ) 擬陞任職務之候選人應具公務人員任用法規之相關資格 1. 擬陞任職務之候選人資格 : 應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規之相關資格 2. 候選人來源 : 應公開由本機關及他機關具資格人員同時報名 長建議情事, 為加速機關遴補作業時間, 機關得審酌縮短公告時間, 爰新增同一職缺再次公告期間應至少一週以上 ( 含例假日 ) 之規定, 以利機關業務運作 ( 三 ) 候選人來源 : 應公開 3. 報名者如符合職缺四 考量部分職位更具重 由本機關及他機關具資格人員同時報名 ( 四 ) 報名者如符合職缺任用資格, 原則應列為候選人, 召開遴薦會議, 通知面試或測驗 但如以擇優方式辦理, 應事先召開遴薦會議, 明訂可參加之資格條件俾擇優篩選, 並於遴薦結果簽報市長時, 敘明未通知參加面試或測驗之理由 ( 五 ) 各一級機關應依下列規定召開遴薦會議遴薦人選 : 任用資格, 原則應列為候選人, 統一通知面試 惟如以擇優面試方式辦理, 應事先召開遴薦會議, 明訂可參加面試之資格條件俾便篩選, 並於遴薦結果簽報市長時, 敘明候選人未獲參加面試之理由 4. 各一級機關應召開遴薦會議遴薦人選 (1) 會議組成人數 : 五人至十一人 要性, 為期廣徵慎選, 集思廣益, 應擴大組成人數及參與評分表決之人數, 爰就三類人員在組成人數 成員來源及參與評分表決人數上做不同規範 其中第三類職務之遴薦會議成員中應有三分之一為出缺機關依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及考績委員會組織規程規定組織之甄審委員會之票選委員, 其人選產生方式由各票選委員推選產生 1. 遴薦會議組成人 (2) 出席遴薦會議成五 為避免成員來源比例 29
數 成員來源及參與評分表決人數 : (1) 第一 二類職務 : 組成人數七人至十一人 ; 三分之二人選由各一級機關首長指定, 另三分之一人選由市長指定 ; 參與評分表決人數不得少於七人 (2) 第三類職務 : 組成人數五人至十一人 ; 由各一級機關首長指定三分之二, 另三分之一應由出缺機關甄審委員會依票選產生之委員互選產生之 ; 參與評分表決人數不得少於五人 前二目由市長指定人選及出缺機關甄審委員會票選委員人選之計算方式, 採小數點後無條件捨去 2. 遴薦會議成員規範 : 員 : 計算無法整除, 造成 a. 三分之二人選由實務執行上困擾, 爰機關首長指定, 明定市長指定人選及另三分之一人選各一級機關甄審委員由市長指定 會票選委員人選之計 b. 凡出席遴薦會議算方式, 採小數點後成員者, 不得再無條件捨去, 以資明擔任候選人 確 c. 任一性別以不低六 茲已區分第一 二 於全數三分之一三類人員之最低參與為原則 評分表決人數, 爰刪 d. 召集人應由本府除遴薦會議之召開, 人員中, 職等最出席人數不得少於五低者擔任 ; 職等人及應有會議組成人相當時, 以任本數三分之二以上參與府年資最淺者擔評分, 該表決始生效任 力之規定 (3) 遴薦會議之職七 有關遴薦結果之後續掌 : 作業依各職務類別之 a. 訂定面試或測驗層級做不同規範 : 第內容 一類職務依遴薦會議 b. 審查候選人擔任建議人選, 送市長室擬陞任職務以後會議決選後, 由市長三年之工作計畫核定 ; 第二 三類職或規劃, 內容應務則依遴薦會議建議包含未來業務規人選, 簽報市長圈選劃 目標設定 核定 團隊運作及績效管理等 c. 審查候選人過去 30
(1) 遴薦會議成員不得擔任候選人 (2) 任一性別以不低於總數三分之一為原則 (3) 召集人應由本府人員中, 職等最低者擔任 ; 職等相當時, 以任本府年資最淺者擔任 3. 遴薦會議之職掌 : (1) 訂定面試或測驗內容 (2) 審查候選人擔任擬陞任職務以後三年之工作計畫或規劃, 內容應包含未來業務規劃 目標設定 團隊運作及績效管理等 (3) 審查候選人過去三年之工作成效, 候選人應提供曾參加管理人員培訓課程之合格證明或佐證資料 (4) 其他辦理遴薦相 三年之工作成效, 候選人應提供曾參加管理人員培訓課程之合格證明或佐證資料 d. 面試重點 : 應著重政策規劃與執行能力 能將抽象政策目標化為具體可行行動方案, 並觀察候選人未來之發展潛能, 以及在資源有限之情況下, 能有最大產能之管理能力 e. 遴薦會議建議 : 針對各候選人之發展潛能 邏輯思考 問題分析 業務規劃 溝通表達 團隊管理及績效管理等能力, 以不排序之方式, 遴薦至少二位人選, 並分別說明遴薦理由, 由一級機關首長向市長建 31
關事項 4. 面試或測驗重點 : 應著重政策規劃與執行能力 能將抽象政策目標化為具體可行行動方案, 並觀察候選人未來之發展潛能, 以及在資源有限之情況下, 能有最大產能之管理能力 5. 候選人評分方式 : 由遴薦會議針對各候選人之發展潛能 邏輯思考 問題分析 業務規劃 溝通表達 團隊管理及績效管理等能力, 以同意加一分, 沒意見不加減分, 不同意減一分方式評定 6. 遴薦結果 : (1) 第一類職務 : 依遴薦會議建議人選, 送市長室會議決選後, 由市長核定 (2) 第二 三類職務 : 依遴薦會議 議 如候選人只有一位, 或經遴薦會議決議僅遴薦一人時, 應敘明理由向市長建議一人 (4) 遴薦會議之召開 : 出席人數不得少於五人, 始得開會 (5) 遴薦候選人之評分表決 : a. 應有會議組成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分, 該表決始生效力 b. 遴薦會議對候選人評分方式 : 對候選人以同意加一分, 沒意見不加減分, 不同意扣一分 32
建議人選, 簽報市長圈選核定 前目建議人選, 以不排序之方式, 遴薦至少二位人選, 並分別說明遴薦理由, 由一級機關首長向市長建議 如候選人只有一位, 或經遴薦會議決議僅遴薦一人時, 應敘明理由向市長建議一人 四 各一級機關依本作業四 各一級機關依本作業考量本原則由本府人事處原則簽報市長辦理相原則簽報市長辦理相訂定, 且會簽過程係為檢關遴選作業及遴薦會關遴選作業時, 應先視本府各機關是否依本原議結果或人選簽報市加會本府研究發展考則辦理遴選作業並審核候長時, 均應先加會本核委員會及本府人事選人之任用資格, 均為本府人事處 處 遴薦會議結果或府人事處職掌範圍, 為簡人選應簽報市長, 並化公文作業流程, 免再加先加會本府人事處 會本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以增進時效 臺北市政府函 地址 :11008 臺北市市府路 1 號 11 樓南區承辦人 : 林怡寧電話 :1999( 外縣市 02-27208889) 轉 7716 傳真 :02-27278221 電子信箱 :a206@dopms.taipei.gov.tw 33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5 年 3 月 3 日發文字號 : 府授人任字第 10530230700 號主旨 : 訂頒 臺北市政府投資或轉投資事業及基金會之董監事遴選作業原則, 並自即日起生效, 請查照 說明 : 一 本案提經本府 105 年 3 月 1 日第 1876 次市政會議討論通過 二 檢送旨揭作業原則 ( 核定本 ) 及說明各 1 份 正本 : 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副本 : 臺北市議會.( 含附件 )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 含附件 )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 ( 含附件 ) 市長柯文哲 人事處處長懷敍決行 臺北市政府投資或轉投資事業及基金會之董監事遴選作業原則 ( 核定本 ) 中華民國 105 年 3 月 3 日府人任字第 10530230700 號函訂頒 一 臺北市政府 ( 以下簡稱本府 ) 為遴選擔任本府投資或轉投資事業及基金會之董監事代表, 特訂定本作業原則 二 本作業原則名詞定義如下 : ( 一 ) 本府投資或轉投資事業 : 指依公司法規定, 由本府與民間合資經營者 ( 二 ) 基金會 : 指依民法 臺北市財團法人暫行管理規則等相關法令, 由本府捐助成立者 ( 三 ) 董監事 : 指投資或轉投資事業及基金會之獨立董事 董事 監察 34
人 三 本府指派或推薦擔任投資或轉投資事業及基金會之董監事, 如由本府公務人員擔任者, 由各權管機關直接簽報市長, 無須辦理遴選 ; 餘應依本作業原則辦理遴選 四 遴選會議由市長室會議成員組成, 包括市長 副市長 秘書長 輪值之副秘書長 局處長及權管局處首長, 評分人數不得少於七人 五 候選人由各權管機關就學者專家 社會人士中得推薦應遴選人數之二倍 ; 市長得推薦一倍之人選 六 遴選會議應依候選人之學經歷等書面資料逕行審查或邀請候選人進行面談 七 遴選候選人之評分方式以同意加一分, 沒意見不加減分, 不同意減一分 八 依得分高低提報遴選結果, 由市長圈選核定 九 相關遴選作業及將會議結果簽報市長時, 均應先加會本府人事處 臺北市政府投資或轉投資事業及基金會之董監事遴選作業原則 名 稱 說 明 臺北市政府投資或轉投資事業及基金會之董監事遴選作業原則 為使本府推薦投資或轉投資及基金會之董監事人選能有齊一的作業程序, 訂定本作業原則, 名稱為 臺北市政 府投資或轉投資事業及基金會之董監 事遴選作業原則 條 文 說 明 一 臺北市政府 ( 以下簡稱本府 ) 為遴 本點為本作業原則訂定之目的 選擔任本府投資或轉投資事業及 基金會之董監事代表, 特訂定本 作業原則 35
二 本作業原則名詞定義如下 : ( 一 ) 本府投資或轉投資事業 : 指依公司法規定, 由本府與民間合資經營者 ( 二 ) 基金會 : 指依民法 臺北市財團法人暫行管理規則等相關法令, 由本府捐助成立者 ( 三 ) 董監事 : 指投資或轉投資事業及基金會之獨立董事 董事 監察人 三 本府指派或推薦擔任投資或轉投資事業及基金會之董監事, 如由本府公務人員擔任者, 由各權管機關直接簽報市長, 無須辦理遴選 ; 餘應依本作業原則辦理遴選 四 遴選會議由市長室會議成員組成, 包括市長 副市長 秘書 本點為明定本作業原則之名詞 : 一 所謂本府投資或轉投資事業, 係指依公司法規定, 由本府與民間合資經營者, 不論本府所占股權比例多少均屬之, 前者如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 後者如悠遊卡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 所謂基金會, 係指依民法 臺北市財團法人暫行管理規則等相關法令, 由本府捐助成立者, 如財團法人臺北市會展產業發展基金會 財團法人臺北市都市更新推動中心 三 所謂董監事, 指投資或轉投資事業及基金會之獨立董事 董事 監察人, 如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獨立董事 本點規定由本府指派或推薦擔任投資或轉投資事業及基金會之董監事, 如由本府公務人員擔任者, 毋須召開遴選會議辦理遴選, 非由本府公務人員擔任者, 則須召開遴選會議辦理遴選 例如 : 某公司或基金會之董監事, 得由本府推薦 12 名相關人士擔任董事, 其中 6 名因功能業務或政策需要, 由本府公務人員擔任, 則毋須召開遴選會議辦理遴選, 其餘 6 名非由本府公務人員擔任, 而係由本府指派或推薦之學者專家或社會人士擔任者, 則須召開遴選會議辦理遴選 本點為規定遴選會議成員之來源及評分人數 36
長 輪值之副秘書長 局處長及權管局處首長, 評分人數不得少於七人 五 候選人由各權管機關就學者專家 社會人士中得推薦應遴選人數之二倍 ; 市長得推薦一倍之人選 六 遴選會議應依候選人之學經歷等書面資料逕行審查或邀請候選人進行面談 七 遴選候選人之評分方式以同意加一分, 沒意見不加減分, 不同意減一分 八 依得分高低提報遴選結果, 由市長圈選核定 九 相關遴選作業及將會議結果簽報市長時, 均應先加會本府人事處 本點為規定候選人來源及人數 如本府應推薦之董事人數為三人, 則權管機關至多推薦六人 (3*2=6), 市長至多得推薦三人 (3*1=3) 本點為規定遴選會議之職掌 本點為規定遴選候選人之評分方式 本點係規定遴選會議評分結果, 其人選仍應由市長作最後圈選 本點為規定各權管機關簽報市長之時機及需加會本府人事處確認是否依本作業原則辦理 臺北市政府函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5 年 3 月 3 日 地址 :11008 臺北市市府路 1 號 11 樓南區承辦人 : 林怡寧電話 :1999( 外縣市 02-27208889) 轉 7716 傳真 :02-27278221 電子信箱 :a206@dopms.taipei.gov.tw 發文字號 : 府授人任字第 10530230800 號 主旨 : 核定修正 臺北市政府府級任務編組委員遴選作業原則 第 2 點, 37
並自即日起生效, 請查照 說明 : 一 本案提經 105 年 3 月 1 日第 1876 次市政會議討論通過 二 檢送旨揭作業原則第 2 點 ( 核定本 ) 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 1 份 正本 : 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 (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除外 ) 副 本 : 臺北市議會.( 含附件 )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 含附件 ) 臺北市政 府秘書處 ( 含附件 ) 市長柯文哲 人事處處長懷敍決行 臺北市政府府級任務編組委員遴選作業原則第二點 ( 核定本 ) 中華民國 104 年 5 月 8 日府人任字第 10430548300 號函訂頒中華民國 104 年 8 月 24 日府人任字第 10431088300 號函修正中華民國 104 年 11 月 2 日府人任字第 10431366300 號函修正中華民國 105 年 3 月 3 日府人任字第 10530230800 號函修正 二 任務編組委員, 除以功能考量所指定的局處主管及由民間團體推派之代表外, 其餘名額以遴選方式產生, 並應召開遴選會議, 主管局處應敘明以局處主管出席會議之名額及理由 前項所稱民間團體, 指依人民團體法立案之社會團體 職業團體及依民法設立登記之財團法人 臺北市政府府級任務編組委員遴選作業原則第二點修正條文對照表 修正規定 現行規定 說 明 二 任務編組委員, 除以功能考量所指定 二 任務編組委員, 除以功能考量所指定 考量各任務編組外聘委員由民間相關團體代表 38
的局處主管及由民間團體推派之代表外, 其餘名額以遴選方式產生, 並應召開遴選會議, 主管局處應敘明以局處主管出席會議之名額及理由 前項所稱民間團體, 指依人民團體法立案之社會團體 職業團體及依民法設立登記之財團法人 的局處主管外, 其餘名額以遴選方式產生, 並應召開遴選會議, 主管局處應敘明以局處主管出席會議之名額及理由 或公會推薦者, 得不適用本遴選作業原則由相關團體及公會逕行推薦人選, 爰配合修正本條文, 以資明確 政 令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5 年 3 月 1 日 發文字號 : 北市文化文資字第 10530360300 號 主 依 旨 : 公告登錄 大稻埕葉晋發商號 為本市歷史建築 據 :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 15 條 歷史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 公告事項 : 4 條辦理 一 公告登錄 大稻埕葉晋發商號 為本市歷史建築 39
( 一 ) 名稱 : 大稻埕葉晋發商號 ( 二 ) 種類 : 宅第 ( 三 ) 位置或地址 : 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一段 296 號 ( 四 ) 歷史建築及其所定著土地之地號及面積 : 建築物坐落土地為臺北市大同區延平段二小段 377 地號 ( 土地面積 21 平方公尺 ) 378 地號 ( 土地面積 110 平方公尺 ) 378-1 地號 ( 土地面積 12 平方公尺 ) 402 地號 ( 土地面積 193 平方公尺 ) 402-1 地號 ( 土地面積 98 平方公尺 ) 等 5 筆土地, 建物為大同區延平段二小段 885 建號 ( 建物總面積 819.06 平方公尺, 含一樓 311.41 平方公尺 二樓 274.41 平方公尺 三樓 106.95 平方公尺 騎樓 19.38 平方公尺及附屬建物陽台 106.91 平方公尺 ) ( 實際保存面積須以保存範圍實測數據為準 ) ( 五 ) 登錄理由及其法令依據 : 1 本建物創建於日治初期, 舊時為經營米糧生意, 第一進為店舖使用, 第二進一樓有土壟間 ( 碾米廠 ) 穀倉 宴客廳, 二 三樓為居住空間, 空間機能完整, 見證當時中北街傳統碾米產業史之發展 2 本建物雖經整修, 然建築整體仍維持原有風貌, 並保留大部份原有建築材料, 包含牆體 樓板等皆留存舊有之木材及磚石構造 建物平面不同於一般長條街屋, 後落為五開間, 並留設庭院 水池, 深具特色 3 符合歷史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 2 條第 1 項第 1 4 款評定基準 ( 六 ) 保存範圍 : 全棟保存 二 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 4 條規定, 文化資產主管機關在直轄市為直轄 40
市政府, 臺北市政府業於 96 年 6 月 1 日以府文化秘字第 09631165300 函公告, 自公告日起委任本局主管文化資產保存業務事項 三 利害關係人對本件行政處分如有不服, 請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 9 條 訴願法第 14 條及第 58 條規定, 自本件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 30 日期滿之次日起 30 日內, 繕具訴願書, 以正本向本局遞送 ( 地址 : 11008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 1 號 4 樓東北區 ), 並將副本寄送本府法務局 ( 地址 :11008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 1 號 8 樓東北區 ) 訴願之提起以本局收受訴願書之日期為準, 而非投郵日, 為免郵遞遲誤, 宜儘早送件, 以維護權益 局長謝佩霓 歷史建築公告表 名稱種類位置或地址歷史建築及其所定著土地之地號及面積登錄理由及其法令依據 大稻埕葉晋發商號宅第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一段 296 號建築物坐落土地為臺北市大同區延平段二小段 377 地號 ( 土地面積 21 平方公尺 ) 378 地號 ( 土地面積 110 平方公尺 ) 378-1 地號 ( 土地面積 12 平方公尺 ) 402 地號 ( 土地面積 193 平方公尺 ) 402-1 地號 ( 土地面積 98 平方公尺 ) 等 5 筆土地, 建物為大同區延平段二小段 885 建號 ( 建物總面積 819.06 平方公尺, 含一樓 311.41 平方公尺 二樓 274.41 平方公尺 三樓 106.95 平方公尺 騎樓 19.38 平方公尺及附屬建物陽台 106.91 平方公尺 ) ( 實際保存面積須以保存範圍實測數據為準 ) 1. 本建物創建於日治初期, 舊時為經營米糧生意, 第一進為店舖使用, 第二進一樓有土壟間 ( 碾米廠 ) 穀倉 宴客廳, 二 三樓為居住空間, 空間機能完整, 見證當時中北街傳統碾米產業史之發展 41
保存範圍 2. 本建物雖經整修, 然建築整體仍維持原有風貌, 並保留大部份原有建築材料, 包含牆體 樓板等皆留存舊有之木材及磚石構造 建物平面不同於一般長條街屋, 後落為五開間, 並留設庭院 水池, 深具特色 3. 符合歷史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 2 條第 1 項第 1 4 款評定基準 全棟保存 地形地籍示意圖 42
建物坐落土地 : 建築物坐落土地為臺北市大同區延平段二小段 377 地號 ( 土地面積 21 平方公尺 ) 378 地號 ( 土地面積 110 平方公尺 ) 378-1 地號 ( 土地面積 12 平方公尺 ) 402 地號 ( 土地面積 193 平方公尺 ) 402-1 地號 ( 土地面積 98 平方公尺 ) 等 5 筆土地 ( 實際保存面積須以保存範圍實測數據為準 ) 臺北市商業處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5 年 3 月 1 日 發文字號 : 北市商二字第 10532123000 號 主 旨 : 公告送達本市 博玄商行 等 42 家商業負責人陳述意見通知函, 各 應受送達人得於 15 日內向本處提出陳述書, 逾期未辦理, 即依商業 登記法第 29 條規定廢止商業登記 依 據 : 行政程序法第 78 條規定 公告事項 : 一 查本市 博玄商行 等 42 家商業 ( 如附件 ) 因有商業登記法第 29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開始營業後自行停止營業 6 個月以上情事, 前經本處以 103 年 12 月 19 日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7510 號等函請負責人周瑩琇君等於文到 15 日內向本處提出陳述書, 因通知函無法送達, 爰依法公示送達, 自刊登之日起, 經 20 日發生效日 二 前開通知函暫存本處公司登記科 (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 1 號 1 樓北區 ), 各應受送達人得於上班時間攜帶身分證及印章前來領取 處長蔡宗雄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業務主管決行 43
臺北市商業處商業通知陳述意見公告送達清冊 列印日期 :105/03/01 序號統一編號 商業名稱 負責人姓名 商業地址 通知申辯發文日期及文號 1 48808313 博玄商行周瑩琇臺北市萬華區環河南路 3 段 63 1031219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7510 號 2 26224321 上湯鍋燒麵專賣 店 張翊翎 號 臺北市士林區華齡街 28 號 1 樓 1031219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7610 號 3 26238471 易鄰購商行郭威杰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 423 巷 8 1031219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7710 號 弄 4 號 4 14337080 捌捌商行許美珠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 3 段 25 1031219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7810 號 號 2 樓之 52 5 25537325 戰網資訊社陳文明臺北市中山區吉林路 175 號 1 1031219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8010 號 樓 6 08598712 碧湖行趙蕭春 臺北市內湖區金龍路 95 號 1 樓 1031219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8210 號 江 7 26244939 西北裝璜行陳品睿臺北市內湖區文德路 242 號 1031219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8310 號 8 26228852 阿波羅小吃店黎品頡臺北市內湖區江南街 107 巷 8 1031219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8410 號 號 9 81702522 國順行陳國順臺北市內湖區環山路 1 段 116 1031219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8510 號 10 31866871 法華商行魏張幸 娥 號 1 樓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 4 段 176 之 1 號 2 樓 1031219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8610 號 11 26285804 樂味博多拉麵陳瑋駿臺北市大安區延吉街 137 巷 2 1031219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8710 號 號 12 77882115 多藝企業社林淨釵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 4 段 245 1031219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8910 號 巷 32 弄 24 號 1 樓 13 26247078 統領電子遊戲場 李健民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 4 段 1031219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9010 號 業 191 號地下室 14 48725117 御豐小吃店黃紫倫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 4 段 1031219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9110 號 553 巷 6 弄 11 號 15 31857520 華益工程行 許益齊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 3 段 1031219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9210 號 189 號 4 樓 44
臺北市商業處商業通知陳述意見公告送達清冊 列印日期 :105/03/01 序號統一編號 商業名稱 負責人姓名 商業地址 通知申辯發文日期及文號 16 48957410 拉法烏蘇美容坊吳芷紜臺北市萬華區成都路 105 巷 1 1031219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9310 號 號 2 樓 17 73903928 英群軒莊銘臺北市萬華區華西街 26 巷 11 1031219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9610 號 之 1 號 2 樓及 11 之 2 號 3 樓 18 99336750 禔麗店張高隨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 3 段 52 號 1031219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9810 號 1 樓 19 04342351 乙元參藥行周聰明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 3 段 1031219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9910 號 137 巷 8 號 1 樓 20 99349024 昌宏彩券行蘇菊妹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 1 段 370 1031219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60010 號 號 1 樓 21 26351304 燒匠小吃店林信德臺北市中山區吉林路 309 號 1031219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60110 號 22 48983557 奧町創意坊彭志明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 3 段 1031219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60210 號 189 號 23 13447145 摩羅小吃店劉明忠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 2 段 22 號 1031219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60310 號 24 94919242 金夜小吃店蘇聰益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 147 號 1031219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60410 號 地下 1 樓 25 31898228 南夜小吃店闕志雄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 2 段 276 1031219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60510 號 號 26 26372820 韓越異國料理林裕翔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 3 段 21 號 1031219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60610 號 27 25543522 恩惠時尚服飾店鄭東皓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 1 段 127 1031219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60710 號 巷 5 號 28 38455304 瑞美企業社陳冠霖臺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 2 段 47 1031219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60810 號 之 1 號 2 樓 29 26345373 倚天資訊商行郭博元臺北市大同區長安西路 180 號 1031219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60910 號 5 樓 30 48747506 岳成餐館 楊金發 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 17 號 1031219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61010 號 31 48940946 品雁健康美容坊王冠雲 臺北市南港區玉成街 132 號 2 1031219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61110 號 樓 45
臺北市商業處商業通知陳述意見公告送達清冊 列印日期 :105/03/01 序號統一編號 商業名稱 負責人姓名 商業地址 通知申辯發文日期及文號 32 26361078 東京餐館黎彥成臺北市南港區玉成街 4 號地下 1031219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61210 號 室 33 01411059 劉德正自營計程 劉德正 臺北市萬華區西園路 1 段 84 號 1031219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61310 號 車 1 樓 34 31869315 潤鑫工程行石維凌臺北市北投區民族街 10 號 2 樓 1031219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61410 號 35 25672308 思慕茶茶行賴世哲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南路 1 段 18 1031219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61510 號 號 36 26342072 程信汽車美容房梁凱云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 1 段 259 1031219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61610 號 號 37 13472262 木馬企業社陳旻蒼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 5 段 1031219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61810 號 241 之 1 號 1 樓 38 01698027 鑫美玻璃行彭朝光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 4 段 132 1031219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61910 號 號 1 樓 39 25654364 三景設計工作室錢育民臺北市南港區成福路 178 巷 18 1031219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62010 號 號 40 25580407 洸瑞通訊工程行陳育峰臺北市南港區南深路 23 巷 20 1031219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62110 號 號 41 38496776 大鈞空間設計工 于大鈞臺北市大安區通安街 159 號 1031219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62210 號 作室 42 26208602 巨業商店蕭均羽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 2 段 6 之 1031219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62310 號 1 號 1 樓 臺北市商業處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5 年 3 月 2 日發文字號 : 北市商二字第 10532123200 號主旨 : 公告送達本市 宜亞企業社 等 44 家商業負責人陳述意見通知函, 46
各應受送達人得於 15 日內向本處提出陳述書, 逾期未辦理, 即依商 業登記法第 29 條規定廢止商業登記 依 據 : 行政程序法第 78 條規定 公告事項 : 一 查本市 宜亞企業社 等 44 家商業 ( 如附件 ) 因有商業登記法第 29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開始營業後自行停止營業 6 個月以上情事, 前經本處以 103 年 12 月 5 日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2610 號等函請負責人徐家麟君等於文到 15 日內向本處提出陳述書, 因通知函無法送達, 爰依法公示送達, 自刊登之日起, 經 20 日發生效日 二 前開通知函暫存本處公司登記科 (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 1 號 1 樓北區 ), 各應受送達人得於上班時間攜帶身分證及印章前來領取 處長蔡宗雄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業務主管決行 臺北市商業處商業通知陳述意見公告送達清冊 列印日期 :105/03/01 序號統一編號 商業名稱 負責人姓名 商業地址 通知申辯發文日期及文號 1 31959168 宜亞企業社徐家麟臺北市文山區興德路 30 巷 14 1031205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2610 號 號 3 樓 2 31959174 松一商行徐家麟臺北市文山區興德路 30 巷 14 1031205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2710 號 號 3 樓 3 31959189 文中工程行 徐家麟 臺北市文山區興德路 30 巷 14 1031205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2810 號 號 3 樓 47
臺北市商業處商業通知陳述意見公告送達清冊 列印日期 :105/03/01 序號統一編號 商業名稱 負責人姓名 商業地址 通知申辯發文日期及文號 4 31959195 奕欣商行徐家麟臺北市文山區興德路 30 巷 14 1031205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2910 號 號 3 樓 5 31959202 如一企業社徐家麟臺北市文山區興德路 30 巷 14 1031205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3010 號 號 3 樓 6 31959218 欣成工程行徐家麟臺北市文山區興德路 30 巷 14 1031205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3110 號 號 3 樓 7 30195024 高展豆漿王高士展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 2 段 84 號 1031205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3310 號 8 26282709 羅莎商行李主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 1 段 53 號 1031205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3410 號 9 30303810 心象設計攝影工 李永瑞 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 1 段 51 巷 1031205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3510 號 作室 20 號 10 48889265 加利利廚房陳鼎方臺北市大安區瑞安街 252 號 1031205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3610 號 11 10346967 錦繡藝術行杜雲昇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 1 段 176 1031205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3710 號 巷 15 號 12 48896370 廖家食記廖德星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 2 段 265 1031205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3810 號 號 1 樓 13 25552887 星晨書坊蔡淑卿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 1 段 285 1031205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3910 號 巷 65 弄 8 號 14 14311764 國企企業行林建成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 6 段 72 1031205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4010 號 號 1 樓 15 31862925 紘鑫餐飲張兆鑫臺北市內湖區文德路 22 巷 27 1031205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4110 號 弄 7 號 16 10376477 香華金鑽銀樓陳家榮臺北市內湖區星雲街 154 號 1031205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4210 號 17 26234714 可可娜食品行劉漪婷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 3 段 189 1031205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4310 號 巷 157 弄 22 號 18 81677565 壹零壹視聽社梁嘉欽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 2 段 1031205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4410 號 100 號地下 1 樓 19 10382978 沛采珠石精品店陳振宇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 4 段 97 1031205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4510 號 號 4 樓之 48 20 31948830 申右商行鍾坤宏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 251 號 1031205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4710 號 48
臺北市商業處商業通知陳述意見公告送達清冊 列印日期 :105/03/01 序號統一編號 商業名稱 負責人姓名 商業地址 通知申辯發文日期及文號 21 25557790 嶸景工程行程丁貴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 5 段 1031205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4810 號 800 號 10 樓之 13 22 25540320 金富豪餐廳黃東文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 381 號 1031205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4910 號 2 樓 23 26354273 馨銘壽司店廖浠捷臺北市大安區延吉街 99 號 1031205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5010 號 24 26366593 大疆企業社張淑媚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 529 號 2 1031205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5110 號 樓之 3 25 26248533 溪底飲食坊唐敏慧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 6 段 1031205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5310 號 257 之 2 號 (259 號 ) 26 26373877 鼎味小吃店林昭景臺北市中山區錦州街 331 號 1 1031205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5410 號 樓 27 26254464 馨榕精品服飾店范馨予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 4 段 1031205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5510 號 216 巷 29 號 28 21754503 古錐機車行羅永富臺北市中山區民族東路 226 號 1031205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5610 號 29 99089548 賽其企業社許豐雲臺北市萬華區興寧街 66 巷 2 弄 1031205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5710 號 6 號 30 48687681 寶旺彩券商行陳中文臺北市萬華區昆明街 128 號 1031205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5810 號 31 31858838 朱家便當店陳誼玲臺北市中山區遼寧街 220 號 1 1031205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5910 號 樓 32 77861202 良有機車行吳建隆臺北市大安區通化街 19 巷 39 1031205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6010 號 號 1 樓 33 25535826 上旺投注站陳亮雲臺北市大安區通化街 171 巷 34 1031205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6110 號 號 34 99609914 謙益堂書報社陳孝壽臺北市北投區開明街 4 號 1 樓 1031205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6210 號 35 10380079 動典時尚精品專 門店 林長安臺北市萬華區成都路 10 巷 11 號公有西門市場 5 號攤位 1031205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6310 號 36 99345435 崧淵行陳彥佑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 638 號 1 1031205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6410 號 樓 49
臺北市商業處商業通知陳述意見公告送達清冊 列印日期 :105/03/01 序號統一編號 商業名稱 負責人姓名 商業地址 通知申辯發文日期及文號 37 26252584 祥記企業社蔡仁祥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 3 段 1031205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6510 號 189 號 8 樓 38 26253752 夏織美服飾店陳純美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 2 段 13 號 1031205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6710 號 39 26366411 歐皮恩時尚廚房林武松臺北市萬華區昆明街 92 之 2 號 1031205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6810 號 5 樓 40 25570098 娣娜蒂娜服飾精 廖云瑋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 4 段 1031205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6910 號 品 216 巷 37 號 41 26754382 聯合報導報社商蕙淳臺北市大同區民權西路 144 巷 1031205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7010 號 5 弄 7 號 11 樓之 1 42 48784585 神彩投注站劉能臺臺北市大安區泰順街 14 號 1 樓 1031205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7110 號 43 31860172 致祥企業社林雅芳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 607 號 (2 1031205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7210 號 樓 ) 44 01413660 永豐工藝社陳秋文臺北市萬華區寶興街 123 號 1 1031205 北市商二字第 10332457410 號 樓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5 年 2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字第 10566348401 號 主 旨 : 公告註銷大硯國際建築師事務所張魁寶建築師開業證書 依據 : 建築師法第 10 條 公告事項 : 一 建築師姓名 : 張魁寶二 身分證字號 :D10126**** 三 開業證字號 : 工師業字第 B001874 號 50
四 事務所名稱 : 大硯國際建築師事務所五 事務所所址 : 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 2 段 198 巷 5 號之 5 六 建築師証書 : 建證字號第 1966 號七 備註 : 自請註銷 局長林洲民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業務主管決行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5 年 2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字第 10566346101 號 主 旨 : 公告註銷陸世顯建築師事務所陸世顯建築師開業證書 依據 : 建築師法第 10 條 公告事項 : 一 建築師姓名 : 陸世顯二 身分證字號 :A10241**** 三 開業證字號 : 工師業字第 B001812 號四 事務所名稱 : 陸世顯建築師事務所五 事務所所址 : 臺北市中山區長春路 378 號 3 樓六 建築師証書 : 建證字號第 1399 號七 備註 : 自請註銷 51
局長林洲民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業務主管決行 臺北市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5 年 3 月 1 日 發文字號 : 府都建字第 10564103700 號 主 旨 : 公告 69 建 ( 松山 )( 三 ) 字第 024 號建造執照及 70 使字第 2099 號 使用執照, 業經本府工務局 81 年 7 月 17 日北市工建字第 62856 號 函予以撤銷, 並自 81 年 7 月 17 日起失其效力 依 據 : 依行政程序法第 118 條但書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 緣座落於本市信義區吳興街 600 巷 76 弄 129 131 133 135 137 及 139 號 1 至 5 樓建築物, 原領有 69 建 ( 松山 )( 三 ) 字第 024 號建造執照及 70 使字第 2099 號使用執照, 因涉有土地使用全同意書遭建設公司偽造之情事, 經本府工務局 81 年 7 月 17 日北市工建字第 62856 號函予以撤銷在案, 衡酌信賴保護原則及為避免受益人遭財產上之損失, 爰公告該建造執照及使用執照自 81 年 7 月 17 日起失其效力 市長柯文哲 都市發展局局長林洲民決行 52
臺北市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5 年 3 月 1 日 發文字號 : 府都新字第 10431854900 號 主 旨 : 公告公開展覽家居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實施者所擬具之 擬訂臺 北市士林區三玉段一小段 219 地號等 9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案 書圖, 並訂於民國 105 年 3 月 16 日舉辦本案公聽會 依據 : 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 29 條及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 6 條 公告事項 : 一 公開展覽期間及地點 : ( 一 ) 展覽日期 : 自民國 105 年 3 月 2 日起, 至 105 年 3 月 31 日止, 公開展覽 30 日 ( 二 ) 展覽地點 : 臺北市政府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臺北市士林區公所 臺北市士林區三玉里辦公處公告欄 二 公聽會舉辦日期及地點 : ( 一 ) 公聽會日期 : 民國 105 年 3 月 16 日 ( 星期三 ) 下午 2 時 30 分 ( 二 ) 公聽會地點 : 本市士林區文昌區民活動中心 ( 臺北市士林區文昌路 166 之 1 號 ) ( 三 ) 上述時間與地點已於臺北市都市更新處網頁周知 (http://www. uro.taipei.gov.tw) 三 公開展覽期間任何公民或團體, 如有意見, 請以書面 ( 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 向臺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 ( 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 1 段 8 號 9 樓 ) 提出, 供審議本案之參考 53
四 公聽會旨在廣納並聽取民眾意見, 本案召開之公聽會實施者應詳為紀錄民眾所陳意見並載錄於計畫書內妥予回應說明, 俾供本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審議參考, 並應檢附旨揭公辦公聽會之公告張貼照片及開會當日照片於計畫書附錄 五 本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係由家居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提出申請, 後續尚須經本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審議通過後, 始由本府核定發布實施 六 本件公開展覽書圖如需抄錄 影印 攝影, 請另依 行政程序法 第 46 條及 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處理閱卷作業要點 規定, 向臺北市都市更新處提出申請 七 張貼處 :1 臺北市政府公告欄( 不含附件, 計畫書圖置於市政大樓一樓東區都市計畫工作站提供閱覽 ) 2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公告欄 3 臺北市士林區公所公告欄 4 臺北市士林區三玉里辦公處公告欄 5 刊登臺北市政府公報( 不含附件 ) 6 刊登新聞紙 3 日 市長柯文哲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業務主管決行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5 年 3 月 2 日 發文字號 : 北市環三字第 10531181701 號 54
主 旨 : 公告本局 ( 第 104047 次 ) 拖吊有牌廢棄汽 機車之牌照號碼 引擎 號碼 1 批 依 據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82 條之 1 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 一 公告本局拖吊有牌廢棄汽 機車之牌照號碼 引擎號碼 拖吊地點 拖吊時間一覽表 ( 本期公告有牌汽車編號 :JCY104120001- JCY104120006 計 6 輛 有牌機車編號 :JMY104120028-JMY104120089 計 62 輛 ) 二 請車主於公告日起 1 個月內持本人身分證及車籍資料至新北市樹林區東豐街 68 之 1 號洽領 ( 電話 :02-86865794), 逾期則以廢棄物處理 局長劉銘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查報拖吊有牌廢棄汽車公告一覽表 場內編號 查報編號 車牌號碼 車牌面數 引擎或車身號碼 車種廠牌顏色拖吊地址查報時間 查報單位 拖吊時間 拖吊單位車主姓名車籍地址備註 臺北市萬華 JCY104 PA08CS10 120001 4110037 6011-Q9 2 WP0ZZZ92Z EN404223 保時北投區大同 104/11/23 北投 104/12/01 汽車紅色捷街 218 號 12:10 分局 12:00 高 * 賢 區西園路二段 111 巷 * 號 JCY104 PA08CS10 120002 4110045 EH-8679 2 G16A- 826996 北投區大業 路 667 巷 8 104/11/23 北投 104/12/01 汽車鈴木紅色 號 ( 斜對面 ) 12:37 分局 14:00 陳 * 珠 台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車主一段 198 領回巷 2* 號二樓 JCY104 PA08CS10 120003 4110030 北投區秀山 104/11/23 北投 104/12/01 7435-VE 2 打不開汽車凌志銀色路 46 巷沿 12:47 分局 15:00 水溝邊走 蔣 * 盛 臺北市北投區中和街 4 9* 號三樓 55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查報拖吊有牌廢棄汽車公告一覽表 場內編號 查報編號 車牌號碼 車牌面數 引擎或車身號碼 車種廠牌顏色拖吊地址查報時間 查報單位 拖吊時間 拖吊單位車主姓名車籍地址備註 JCY104 PA11CS10 120004 4110018 6B-8395 2 1C3ES47C1 TD669984 福特內湖區港墘 104/11/25 內湖 104/12/02 汽車天王藍色路 100 巷 3 16:02 分局 11:30 星號 ( 對面 ) 台北市松山雄 * 貿易區南京東路 有限公司三段 27* 號九樓 JCY104 PA06CI10 120005 4110029 3A-6423 1 XAE97A5MZ 219832 松山區南京 東路 5 段 104/11/25 松山 104/12/02 汽車豐田灰色 59 巷 30 弄 20 號 15:00 分局 15:30 林 * 龍 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 5 段 59 巷 27 弄 2 之 * 號 3 樓 JCY104 PA06CR10 120006 4110030 DK-3856 2 4G92L0292 85 松山區南京 東路 5 段 104/11/26 松山 104/12/07 汽車中華銀色 123 巷 8 弄 43 號 19:00 分局 10:00 羅 * 春 台南市七股車主區十分村 2 領回鄰十份 2* 號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查報拖吊有牌廢棄機車公告一覽表 場內編號 查報編號 車牌號碼 車牌面數 引擎或車身號碼 車種廠牌顏色拖吊地址查報時間 查報單位 拖吊時間 拖吊單位車主姓名車籍地址備註 大安區杭州 台北市中正 JMY104 PA09MI10 120028 4110031 DQB-642 1 SA10CB- 116349 南路 2 段 104/11/24 大安 104/12/02 機車光陽藍色 61 巷 18 號 12:13 分局 08:35 涂 * 順 區南昌路二段 142- ( 對面 ) * 號二樓 JMY104 PA09MI10 120029 4110030 APG-447 1 SA25BA- 110342 大安區杭州 104/11/24 大安 104/12/02 機車光陽深綠南路 2 段 12:10 分局 08:37 61 巷 26 號 朱 * 龍 嘉義市東區神農里 1 鄰民族路 9* 號七樓之二 JMY104 PA09MR10 120030 4110034 DCX-645 1 3XG- 071165 大安區龍泉 104/11/24 大安 104/12/02 機車山葉黑色街 82 號 15:36 分局 09:06 ( 對面 ) 台北市大安 區師大路 N*.SANTY 126 巷 2* 號 3 樓 JMY104 PA09MR10 120031 4110037 AWU-241 1 4TE- 104830 大安區復興 南路 1 段 104/11/25 大安 104/12/02 機車山葉紫色 126 巷 6 號 ( 對面 ) 11:25 分局 09:49 陳 * 姿 台南市楠西區密枝 5* 號 JMY104 PA09MR10 120032 4110035 CFJ-656 1 4HP- 373269 大安區延吉 104/11/25 大安 104/12/02 機車山葉黑色街 131 巷 1 11:11 分局 10:13 弄 26 號 鄭 * 華 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 1 98 巷 4 弄 * 號二樓 56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查報拖吊有牌廢棄機車公告一覽表 場內編號 查報編號 車牌號碼 車牌面數 引擎或車身號碼 車種廠牌顏色拖吊地址查報時間 查報單位 拖吊時間 拖吊單位車主姓名車籍地址備註 JMY104 PA09MR10 120033 4110038 ANS-335 1 GY6B- 108741 大安區延吉 104/11/25 大安 104/12/02 機車光陽黑色街 131 巷 1 12:53 分局 10:16 弄 26 號 高 * 蕾 臺北市中山區新生北路二段 60 巷 1* 號 台北市松山 JMY104 PA01MI10 120034 4110060 AVM-365 中山區長安 104/11/25 中山 104/12/02 1 D3322898 機車台鈴綠色西路 24 號 16:11 分局 09:24 梁 * 生 區敦化北路 155 巷 66 弄 3* 號六樓 高雄市鳥松 JMY104 PA01MI10 120035 4110063 IUZ-276 中山區長安 104/11/25 中山 104/12/02 1 GK039799 機車三陽黑色西路 24 號 16:34 分局 09:24 李 * 昌 區美山路 1 79 巷 1* 號 新北市板橋 JMY104 PA03MR10 120036 4110042 2FN-727 1 E390E- 116927 萬華區永福 104/11/25 萬華 104/12/02 機車山葉黑色街 77 號 09:27 分局 07:21 林 * 姍 區大觀路二車主段 174 巷領回 196 弄 7 之 * 號 JMY104 PA03MR10 120037 4110041 BFN-475 萬華區昆明 104/11/25 萬華 104/12/02 1 C1017201 機車台鈴紅色街 266 號 09:22 分局 07:28 台北市萬華今 * 企業區昆明街 2 有限公司 6* 號一樓 JMY104 PA12MR10 120038 4110003 GFT-890 1 4HP- 386810 文山一區忠文山順街 1 段 104/11/23 104/12/02 機車山葉墨綠一分 26 巷 12 弄 04:00 08:31 局 7 號 薛 * 村 雲林縣大埤鄉松竹村松東 * 號 台北市士林 JMY104 PA08MR10 120039 4110054 CDC-923 1 GY6D- 762189 北投區復興 104/11/25 北投 104/12/02 機車光陽黑色四路 6 號 09:49 分局 12:26 R*ECK 區天玉街 3 6 之 * 號七 樓 JMY104 PA08MS10 120040 4110049 EFD-853 1 SA10CB- 112428 北投區杏林 104/11/23 北投 104/12/02 機車光陽綠色二路 8 號 12:50 分局 12:46 汪 * 杰 臺北市大同區南京西路 28* 號 JMY104 PA08MS10 120041 4110048 DLV-139 1 4NG- 009718 北投區杏林 104/11/23 北投 104/12/02 機車山葉黑色二路 8 號 12:47 分局 12:46 藍 * 勤 台北市北投區杏林二路 * 號二樓 JMY104 PA08MS10 120042 4110053 GY6B- HIX-356 1 205143 北投區杏林 104/11/23 北投 104/12/02 機車光陽黑色二路 70 號 12:08 分局 13:01 ( 對面 ) 紀 * 立 雲林縣北港鎮仁安里中正路 12* 號 57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查報拖吊有牌廢棄機車公告一覽表 場內編號 查報編號 車牌號碼 車牌面數 引擎或車身號碼 車種廠牌顏色拖吊地址查報時間 查報單位 拖吊時間 拖吊單位車主姓名車籍地址備註 JMY104 PA08MS10 120043 4110052 HJN-417 1 GY6D- 720223 北投區杏林 104/11/23 北投 104/12/02 機車光陽銀色二路 70 號 12:05 分局 13:01 ( 對面 ) 古 * 威 台中市太平區新平路 3 段 316 巷 1* 號 JMY104 PA08MS10 120044 4110047 CGW-567 北投區杏林 一路 1 巷 104/11/23 北投 104/12/02 1 FG545167 機車三陽綠色 19 號 ( 對面 ) 12:44 分局 12:40 邱 * 君 台北市北投區中正街 5 * 號 台北市北投 JMY104 PA08MS10 120045 4110036 GHB-565 1 3UR- 807909 北投區中和 104/11/23 北投 104/12/02 機車山葉藍色街 368 號 12:07 分局 11:56 陳 * 區中和街 3 70 巷 2* 號 JMY104 PA11MI10 120046 4110022 EFF-765 1 SA10AU- 332688 內湖區內湖 104/11/24 內湖 104/12/02 機車光陽黑色路 2 段 253 22:36 分局 15:28 巷 2 弄口旁 吳 * 慧 新北市五股區西雲路 2 03 巷 1* 號六樓 JMY104 PA11MI10 120047 4110015 EFZ-660 內湖區東湖 104/11/24 內湖 104/12/02 1 ET638854 機車三陽黑色路 7 巷 31 14:00 分局 14:03 號 謝 * 珠 台北市內湖區東湖路 43 巷 2* 號 5 樓 JMY104 PA09MI10 120048 4110033 AXR-101 大安區基隆 路 2 段 132 104/11/24 大安 104/12/02 1 RP039009 機車三陽綠色 巷 4 號 ( 對面 ) 11:00 分局 12:41 許 * 傑 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 2 巷 5 4 弄 * 號三樓 JMY104 PA11MS10 120049 4110017 HDE-712 內湖區東湖 104/11/24 內湖 104/12/02 1 GH001652 機車三陽黑色路 33 巷 15 15:00 分局 14:20 號 孫 * 源 新北市汐止區湖前街 62 之 * 號 7 樓之 3 JMY104 PA11MR10 120050 4110016 328-HLF 內湖區東湖哈特 104/11/24 內湖 104/12/02 1 01040218 機車灰色路 7 巷 31 佛 14:00 分局 14:04 號 蒲 * 駿 台北市內湖區東湖路 106 巷 9 弄 3* 號 5 樓 JMY104 PA11MS10 120051 4110021 DUW-878 內湖區康樂 104/11/25 內湖 104/12/02 1 ER029097 機車三陽銀色街 72 巷 15 15:35 分局 14:37 號之 2 葉 * 宜嬌 台北市內湖區康樂街 72 巷 15 之 * 號 2 樓 JMY104 PA11MI10 120052 4110024 QQB-321 內湖區金龍 104/11/24 內湖 104/12/02 1 ET423977 機車三陽藍色路 47 巷 11 23:48 分局 15:06 號 張 * 貴 高雄市小港區新豐街 1 0* 號九樓 58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查報拖吊有牌廢棄機車公告一覽表 場內編號 查報編號 車牌號碼 車牌面數 引擎或車身號碼 車種廠牌顏色拖吊地址查報時間 查報單位 拖吊時間 拖吊單位車主姓名車籍地址備註 JMY104 PA11MS10 120053 4110020 UXS-057 內湖區康樂 104/11/25 內湖 104/12/02 1 RL069890 機車三陽紅色街 186 巷 15:20 分局 14:49 36 號 林 * 民 宜蘭縣宜蘭市校舍路 29 巷 12* 號 JMY104 PA13MR10 120054 4110007 AWK-992 文山二區羅文山 104/11/23 104/12/02 1 GL011405 機車三陽黑色斯福路 5 段二分 18:30 09:44 142 號局 顧 * 琪 桃園市蘆竹區忠孝西路 169 巷 1* 號 15 樓之 6 JMY104 PA11MI10 120055 4110023 BLY-351 1 DL1200120 6 內湖區成功 104/11/24 內湖 104/12/02 機車台鈴銀色路 4 段 166 23:43 分局 15:19 號 ( 對面 ) 尤 * 方 新北市新莊區自信街 * 號十五樓之 1 JMY104 PA05MI10 120056 4110022 DTF-477 中正二區金中正華街 32 巷 104/11/26 104/12/03 1 RL092798 機車三陽綠色二分 2 弄 3 號 02:15 11:10 局 ( 前 ) 楊 * 郁 台北市大安區泰順街 2 6 巷 4* 號三樓 JMY104 PA01MR10 120057 4110062 CMP-637 中山區合江 104/11/26 中山 104/12/03 1 KK809098 機車三陽銀色街 144 巷 1 09:28 分局 10:34 號 吳 * 敏 台北市中山區合江街 1 4* 號 JMY104 PA02MR10 120058 4110026 AWN-609 1 4VP- 019252 大同區哈密 街 59 巷 2 104/11/26 大同 104/12/03 機車山葉藍白 弄 5 號 ( 對面 ) 23:00 分局 08:33 李 * 聰 新北市三重區大同南路 101 巷 * 號 JMY104 PA06MI10 120059 4110032 RW2-832 1 SA10FF- 134656 松山區南京 東路 3 段 104/11/26 松山 104/12/03 機車光陽黑色 256 巷近長安東路口 20:13 分局 11:06 廖 * 妤 台南市東區崇德十九街 2* 號七樓 JMY104 PA06MR10 120060 4110033 IVG-001 1 4NF- 034417 松山區八德 黑白路 2 段 437 104/11/26 松山 104/12/03 機車山葉 色 巷 2 弄 16 號 20:55 分局 11:01 莊 * 燿 臺中市梧棲區中和街 2 0* 號 JMY104 PA06MI10 120061 4110031 OKX-957 1 4HP- 300435 松山區八德 104/11/26 松山 104/12/03 機車山葉黑色路 2 段 439 19:55 分局 10:49 號 謝 * 呈 屏東縣潮州鎮三星里三林路 229 巷 1* 號 JMY104 PA07MR10 120062 4110060 QOW-709 1 4JM- 015810 信義區林口 104/11/26 信義 104/12/03 機車山葉黑色街 80 巷 57 19:10 分局 10:21 號 陸 * 祜 臺北市信義區大道路 9 6 巷 26 之 1* 號 59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查報拖吊有牌廢棄機車公告一覽表 場內編號 查報編號 車牌號碼 車牌面數 引擎或車身號碼 車種廠牌顏色拖吊地址查報時間 查報單位 拖吊時間 拖吊單位車主姓名車籍地址備註 JMY104 PA07MI10 120063 4110062 BQV-507 信義區信義 路 6 段 76 104/11/26 信義 104/12/03 1 KK272666 機車三陽黑色 巷 8 弄 14 號 19:43 分局 10:09 熊 * 輝 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六段 76 巷 8 弄 16 之 * 號四樓 JMY104 PA07MI10 120064 4110061 DQX-349 信義區林口 104/11/26 信義 104/12/03 1 GG170987 機車三陽綠色街 80 巷 85 19:25 分局 10:25 號 高雄市左營源 * 企業區至善路 * 有限公司號 JMY104 PA03MR10 120065 4110045 BAP-269 1 4TE- 527478 萬華區桂林 104/11/26 萬華 104/12/04 機車山葉墨綠路 93 號 02:00 分局 07:21 董 * 中 新北市中和區仁愛街 36 巷 3* 號 5 樓 台北市萬華 JMY104 PA03MR10 120066 4110046 AWF-111 1 5CA- 114487 萬華區桂林 104/11/26 萬華 104/12/04 機車山葉紅色路 93 號 02:00 分局 07:21 黃 * 強 區環河南路 3 段 9* 號 11 樓之 1 JMY104 PA03MR10 120067 4110047 QTP-145 萬華區桂林 104/11/26 萬華 104/12/04 1 ET527460 機車三陽白色路 93 號 02:00 分局 07:21 劉 * 慧 新北市永和區仁愛路 195 巷 * 號 JMY104 PA13MR10 120068 4110009 LMA-612 1 5DC- 302182 文山二區興文山 104/11/26 104/12/04 機車山葉藍色隆路 3 段二分 03:08 15:41 112 巷 9 號局 廖 * 梅 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 726 之 2* 號 5 樓 JMY104 PA13MR10 120069 4110010 GPG-647 文山二區興文山 104/11/26 104/12/04 1 FG322281 機車三陽黑色隆路 3 段二分 03:13 15:38 112 巷 1 號局 邢 * 華 新北市新店區寶元路 2 段 64 巷 * 號 4 樓 JMY104 PA07MI10 120070 4110063 2FN-710 1 5DC- 014362 信義區信義 路 6 段 76 104/11/27 信義 104/12/04 機車山葉藍色 巷 8 弄 16 號 09:25 分局 15:06 林 * 湳 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六段 76 巷 8 弄 16 之 * 號四樓 台北市松山 JMY104 PA11MS10 120071 4110026 SXU-956 內湖區新明 104/11/27 內湖 104/12/04 1 ET326691 機車三陽藍色路 190 號 14:53 分局 14:00 許 * 雄 區南京東路五段 291 巷 20 弄 1 * 號 60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查報拖吊有牌廢棄機車公告一覽表 場內編號 查報編號 車牌號碼 車牌面數 引擎或車身號碼 車種廠牌顏色拖吊地址查報時間 查報單位 拖吊時間 拖吊單位車主姓名車籍地址備註 JMY104 PA11MS10 120072 4110025 DOG-451 內湖區大湖 104/11/27 內湖 104/12/04 1 ET674891 機車三陽黑色街 131 巷 2 12:33 分局 14:26 弄 15 號 李 * 億 台北市內湖區成功路四段 31* 號三樓 台北市士林 JMY104 PA11MS10 120073 4110027 MFB-103 1 4TE- 521000 內湖區新明 104/11/27 內湖 104/12/04 機車山葉黑色路 190 號 15:07 分局 14:00 郭 * 韻 區士東路 4 6 巷 1* 號 二樓 新北市土城 JMY104 PA11MS10 120074 4110028 AOS-781 內湖區新明 104/11/27 內湖 104/12/04 1 HG025899 機車三陽綠色路 190 號 15:14 分局 14:00 詹 * 莉 區中央路四段 279 巷 * 號九樓之 3 宜蘭縣冬山 JMY104 PA11MS10 120075 4110029 LM5-927 比雅內湖區新明 104/11/27 內湖 104/12/04 1 C2F06448 機車深藍久路 190 號 15:18 分局 14:00 游 * 明 鄉永安路 4 15 巷 4* 號 JMY104 PA10MI10 120076 4120001 CLA-927 南港區研究 院路 1 段 104/12/01 南港 104/12/08 1 KV008833 機車三陽黑色 101 巷 6 號 ( 前 ) 19:30 分局 10:00 王 * 仁 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三段 343 巷 1 弄 * 號四樓 台北市信義 JMY104 PA11MR10 120077 4120002 LOY-105 1 5CA- 203222 內湖區康寧 104/12/01 內湖 104/12/08 機車山葉黑色路 1 段 145 10:27 分局 09:15 號 董 * 啓 區忠孝東路五段 27* 號十一樓之 11 JMY104 PA11MR10 120078 4120001 BEY-826 1 5JS- 201259 內湖區星雲 104/12/01 內湖 104/12/08 機車山葉黑色街 162 號 09:22 分局 09:00 林 * 枝 台北市內湖區星雲街 1 5* 號六樓 JMY104 PA11MR10 120079 4110030 938-EXE 1 5SK- 228553 內湖區康樂 104/11/28 內湖 104/12/08 機車山葉藍色街 198 號 16:00 分局 08:30 ( 左側 ) 王 * 仁 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 5 83 巷 9 弄 1* 號 台北市中正 JMY104 PA03MI10 120080 4110049 928-BDX 1 SG20PB- 113003 萬華區柳州 104/11/28 萬華 104/12/08 機車光陽白色街 11 號 10:40 分局 07:15 黃 * 瑩 區汀州路一段 2* 號五 樓 61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查報拖吊有牌廢棄機車公告一覽表 場內編號 查報編號 車牌號碼 車牌面數 引擎或車身號碼 車種廠牌顏色拖吊地址查報時間 查報單位 拖吊時間 拖吊單位車主姓名車籍地址備註 JMY104 PA03MI10 120081 4110052 AZV-665 1 SA25GA- 120336 萬華區昆明 104/11/28 萬華 104/12/08 機車光陽深綠街 175 號 10:27 分局 07:20 廖 * 旭 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 3 5* 號 JMY104 PA03MI10 120082 4110050 BHR-923 1 5NW- 123346 萬華區柳州 104/11/28 萬華 104/12/08 機車山葉銀色街 11 號 10:36 分局 07:15 陳 * 宏 雲林縣北港鎮文化路 4 6 巷 1* 號 臺北市信義 JMY104 PA07MR10 120083 4120001 DLK-243 1 4KX- 242739 信義區松隆 104/12/01 信義 104/12/08 機車山葉白色路 215 巷 4 00:14 分局 11:12 弄 1 號 李 * 安 區忠孝東路五段 31 巷 18 弄 1* 號 JMY104 PA07MR10 120084 4120003 DTB-611 1 3XY- 229811 信義區莊敬 104/12/01 信義 104/12/08 機車山葉暗紅路 423 巷 7 10:58 分局 09:44 弄 5 號 蔡 * 欣 雲林縣北港鎮光復里協和街 2* 號 JMY104 PA07MI10 120085 4120002 AF9-886 1 5FJ- 614051 黑白信義區吳興 104/12/01 信義 104/12/08 機車山葉色街 252 號 10:10 分局 08:39 台北市大安 M*.HTAN. 區羅斯福路 SHWE 四段 * 號 JMY104 PA09MR10 120086 4110041 FLF-713 大安區敦化 104/11/30 大安 104/12/08 1 FG118807 機車三陽綠色南路 2 段 71 17:30 分局 14:00 號 ( 旁 ) 湯 * 雄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 2 段 81 巷 4* 號 3 樓 臺北市文山 JMY104 PA13MR10 120087 4110011 GXX-122 文山二區羅文山 104/11/29 104/12/08 1 EH271343 機車三陽藍色斯福路 6 段二分 23:33 13:30 198 號局 邱 * 祥 區木柵路四段 159 巷 18* 號二 樓 JMY104 PA12MI10 120088 4120003 DSV-360 1 5FP- 128933 文山文山一區萬 104/12/01 104/12/08 機車山葉白色一分安街 69 號 22:00 12:30 局 鄭 * 芳 嘉義縣竹崎鄉獅子頭 * 號 JMY104 PA12MI10 120089 4120004 QZT-488 文山一區萬文山 104/12/01 104/12/08 1 GG121084 機車三陽綠色安街 22 巷一分 22:00 12:40 口旁局 謝 * 鎂 臺北市中正區臨沂街 71 巷 21 之 * 號 3 樓 62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5 年 3 月 2 日發文字號 : 北市環三字第 10531181801 號主旨 : 公告本局 ( 第 104048 次 ) 拖吊有牌廢棄汽 機車之牌照號碼 引擎號碼 1 批 依據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82 條之 1 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 一 公告本局拖吊有牌廢棄汽 機車之牌照號碼 引擎號碼 拖吊地點 拖吊時間一覽表 ( 本期公告有牌汽車編號 :JCY104120007- JCY104120010 計 4 輛 有牌機車編號 :JMY104120090-JMY104120143 計 54 輛 ) 二 請車主於公告日起 1 個月內持本人身分證及車籍資料至新北市樹林區東豐街 68 之 1 號洽領 ( 電話 :02-86865794), 逾期則以廢棄物處理 局長劉銘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查報拖吊有牌廢棄汽車公告一覽表 場內編號 查報編號 車牌號碼 車牌面數 引擎或車身號碼 車種廠牌顏色拖吊地址查報時間 查報單位 拖吊時間 拖吊單位車主姓名車籍地址備註 JCY104 PA07CR10 120007 4120007 070-YC 信義區松山 104/12/02 信義 104/12/09 2 4AL005069 汽車國瑞藍色路 656 巷 1 18:20 分局 10:30 號 松 * 交通新北市土城車主興業股份區中華路一領回有限公司段 21* 號 JCY104 PA08CR10 120008 4110056 8E-4155 2 SJNBCAP10 U0113168 北投區中央汽車 NISS 104/11/29 北投 104/12/09 白色南路 2 段 AN 19:54 分局 07:50 37 號 黃 * 升 台北市士林區克強路 1 0 巷 10 弄 * 號 63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查報拖吊有牌廢棄汽車公告一覽表 場內編號 查報編號 車牌號碼 車牌面數 引擎或車身號碼 車種廠牌顏色拖吊地址查報時間 查報單位 拖吊時間 拖吊單位車主姓名車籍地址備註 222 新北市 JCY104 PA14CI10 120009 4120007 082-MY 士林區忠勇 104/12/03 士林 104/12/11 2 4AL819848 汽車國瑞黃色街 40 巷 1 10:28 分局 09:23 弄口旁 陳 * 安 深坑區萬福車主里萬福路 7 領回 5 巷 3* 號 二樓 236 新北市 JCY104 PA14CI10 120010 4120010 士林區永公 104/12/03 士林 104/12/11 F9-5678 2 打不開汽車賓士黑色路 511 號 10:38 分局 08:42 土城區裕民升 * 工程路 92 巷 2 有限公司 7 弄 1* 號 三樓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查報拖吊有牌廢棄機車公告一覽表 場內編號 查報編號 車牌號碼 車牌面數 引擎或車身號碼 車種廠牌顏色拖吊地址查報時間 查報單位 拖吊時間 拖吊單位車主姓名車籍地址備註 台北市文山 JMY104 PA07MI10 120090 4120008 F55-320 1 SD25QD- 101447 信義區福德 104/12/02 信義 104/12/09 機車光陽銀色街 253 號 18:25 分局 09:19 奚 * 波 區萬美街一段 19 巷 * 號六樓 JMY104 PA07MI10 120091 4120009 QRP-256 1 4JL- 034137 信義區福德 104/12/02 信義 104/12/09 機車山葉白色街 253 號 18:28 分局 08:15 簡 * 宏 新北市雙溪區溪尾寮 * 號 JMY104 PA07MI10 120092 4120005 AMY-609 信義區基隆路 2 段 131 104/12/02 信義 104/12/09 1 FG228056 機車三陽黑色號之 10 17:26 分局 07:56 ( 旁 ) 禾 * 多媒新北市新店 體製作有區中央六街 限公司 3* 號 1 樓 JMY104 PA07MI10 120093 4120006 XDJ-747 1 GY6D- 204743 信義區基隆路 2 段 131 104/12/02 信義 104/12/09 機車光陽銀色號之 10 17:37 分局 07:58 ( 旁 ) 朱 * 玲 高雄市楠梓區惠民路 154-* 號 信義區基隆 台北市信義 JMY104 PA07MI10 120094 4120004 828-BFZ 路 2 段 131 104/12/02 信義 104/12/09 1 GU529400 機車三陽粉紅號之 5 17:19 分局 07:50 卡 * 琳 區基隆路二車主段 131 之 * 領回 ( 旁 ) 號 2 樓 JMY104 PA08MI10 120095 4110057 KER-679 北投區中央 104/11/28 北投 104/12/09 1 GL010005 機車三陽米白南路 2 段 19:00 分局 10:18 123 號 曾 * 祥 宜蘭縣員山鄉深洲一路 109 巷 1 * 號 64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查報拖吊有牌廢棄機車公告一覽表 場內編號 查報編號 車牌號碼 車牌面數 引擎或車身號碼 車種廠牌顏色拖吊地址查報時間 查報單位 拖吊時間 拖吊單位車主姓名車籍地址備註 JMY104 PA04MR10 120096 4120001 HS9-476 1 CG1130295 6 中正一區濟中正 104/12/02 104/12/09 機車鈴木黑色南路 2 段一分 19:29 07:31 64 號之 2 局 馬 * 台 高雄市岡山區竹圍東街 20* 號 8 樓之 6 JMY104 PA04MR10 120097 4120002 FLK-175 1 GY6D- 723096 中正一區濟中正 104/12/02 104/12/09 機車光陽黑色南路 2 段一分 20:29 07:31 67 號局 陳 * 堂 南投縣名間鄉田仔村田仔巷 1* 號 JMY104 PA09MR10 120098 4120001 AZU-289 1 GY6D- 221298 大安區延吉 104/12/02 大安 104/12/09 機車光陽深綠街 66 號之 00:10 分局 15:00 3 台北市中正 S*UIRES. 區牯嶺街 1 THOMAS.D 4* 號十二 OUGAL 樓 大安區羅斯 台北市中正 JMY104 PA09MI10 120099 4120002 BBA-791 福路 3 段 104/12/02 大安 104/12/09 1 RU002696 機車三陽綠色 269 巷 36 10:55 分局 14:17 黃 * 市 區厦門街 2 5 巷 4 弄 * 號之 1 號三樓 JMY104 PA05MS10 120100 4110023 GIH-258 1 4HP- 614745 中正二區汀中正 104/11/29 104/12/09 機車山葉黑色州路 3 段二分 10:40 13:45 162 號局 蘇 * 豪 新北市中和區員山路 148 巷 8 之 * 號 JMY104 PA05MR10 120101 4120001 VLC-261 1 SA10DA- 104392 中正二區水中正 104/12/01 104/12/09 機車光陽黑色源路 27 巷二分 15:00 13:28 2 號局 朱 * 蘭 桃園市桃園區慈文路 322 巷 8-* 號 JMY104 PA06MI10 120102 4120001 XIU-719 1 4KX- 115059 松山區塔悠 104/12/03 松山 104/12/10 機車山葉白色路 95 號 13:04 分局 10:00 大 * 保全台北市松山 股份有限區塔悠路 9* 公司號 4 樓之 1 中山區新生 台北市中山 JMY104 PA01MI10 120103 4120001 CEQ-893 北路 2 段 104/12/03 中山 104/12/10 1 KD297871 機車永豐黑色 115 巷 21 19:42 分局 07:30 楊 * 堅 區建國北路 2 段 258 巷 號 ( 對面 ) 1* 號 3 樓 士林區永公 JMY104 PA14MI10 120104 4120011 BGN-757 1 RB034907 104/12/03 士林 104/12/10 機車三陽銀色路 499 號 10:42 分局 11:03 ( 對面 ) 劉 * 維 新北市汐止區樟樹一路 277-2 * 號十樓 427 臺中市 JMY104 PA14MI10 120105 4120009 4JM- SNI-262 1 320527 士林區格致 104/12/03 士林 104/12/10 機車山葉白色路 8 號 ( 對 10:34 分局 10:40 面 ) 陳 * 勝 潭子區甘蔗里興華一路 311 巷 4 0 弄 * 號 65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查報拖吊有牌廢棄機車公告一覽表 場內編號 查報編號 車牌號碼 車牌面數 引擎或車身號碼 車種廠牌顏色拖吊地址查報時間 查報單位 拖吊時間 拖吊單位車主姓名車籍地址備註 JMY104 PA14MI10 120106 4120006 POM-763 1 5FM- 402689 士林區忠勇街 40 巷 2 104/12/03 士林 104/12/10 機車山葉黑色弄 2 號 10:25 分局 09:01 ( 旁 ) L*H.JIUN. 111 台北市 BING. 士林區華岡 ( 羅 * 明 ) 路 5* 號 105 台北市 JMY104 PA14MI10 120107 4120001 NM6-212 士林區大東 104/12/03 士林 104/12/10 1 KC249694 機車三陽藍色路 75 號 10:12 分局 08:40 謝 * 宏 松山區撫遠街 369 巷 1* 號四樓 士林區延平 111 台北市 JMY104 PA14MR10 120108 4120014 RGI-219 1 3XG- 071890 北路 6 段 104/12/03 士林 104/12/10 機車山葉黑色 116 巷 39 10:51 分局 08:14 陳 * 義 士林區社中街 152 巷 弄 11 號 3* 號 2 樓 JMY104 PA14MR10 120109 4120002 DPB-153 1 4NG- 022828 士林區社子 104/12/03 士林 104/12/10 機車山葉綠色街 79 號 10:15 分局 08:06 莊 * 安 112 台北市北投區懷德街 2* 號 221 新北市 JMY104 PA14MI10 120110 4120004 POE-199 士林區忠勇 104/12/03 士林 104/12/10 1 KN016408 機車三陽銀色街 52 號 10:19 分局 09:08 江 * 宏 汐止區建成路 142 巷 1* 號四樓 221 新北市 JMY104 PA14MI10 120111 4120003 LPB-131 1 4VP- 203127 士林區忠勇 104/12/03 士林 104/12/10 機車山葉藍色街 52 號 10:16 分局 09:17 江 * 宏 汐止區建成路 142 巷 1* 號四樓 221 新北市 JMY104 PA14MI10 120112 4120005 QUG-236 1 SC10AD- 121446 士林區忠勇 104/12/03 士林 104/12/10 機車光陽黑色街 52 號 10:22 分局 09:20 吳 * 雄 汐止區大同路二段 68 7 巷 76 弄 1* 號四樓 JMY104 PA11MS10 120113 4120005 QTE-769 1 SC10AD- 112616 內湖區港墘 104/12/03 內湖 104/12/10 機車光陽黑色路 155 巷 1 20:32 分局 14:50 號 ( 對面 ) 林 * 憲 臺南市永康區大橋 3 街 25* 號 JMY104 PA11MS10 120114 4120003 CPW-271 內湖區成功 104/12/02 內湖 104/12/10 1 KK834703 機車三陽淺藍路 5 段 11 22:32 分局 14:30 號 陳 * 通 台北市內湖區成功路四段 323 巷 1 弄 * 號 JMY104 PA10MS10 120115 4120003 QQU-935 1 GR1B7-126843 南港區南港 104/12/02 南港 104/12/10 機車光陽紅色路 2 段 60 18:40 分局 13:50 巷號 張 * 玉 花蓮縣光復鄉中正路 1 段 243 巷 1 弄 * 號 66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查報拖吊有牌廢棄機車公告一覽表 場內編號 查報編號 車牌號碼 車牌面數 引擎或車身號碼 車種廠牌顏色拖吊地址查報時間 查報單位 拖吊時間 拖吊單位車主姓名車籍地址備註 JMY104 PA09MS10 120116 4120004 BDP-255 1 DG3100350 1 大安區敦化 南路 1 段 104/12/03 大安 104/12/10 機車鈴木藍白 161 巷 70 00:28 分局 12:50 號 吳 * 辰 新北市貢寮區保健街 2 * 號二樓 JMY104 PA10MR10 120117 4120002 TYO-082 南港區東新 104/12/02 南港 104/12/10 1 RH002695 機車三陽綠色街 10 號之 18:34 分局 13:20 11 劉 * 芸 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 91 巷 60 弄 * 號 2 樓 JMY104 PA08MR10 120118 4120001 QRI-571 北投區東華 104/12/04 北投 104/12/11 1 D1001980 機車鈴木銀灰街 2 段 102 10:05 分局 09:15 巷 2 弄 7 號 潘 * 吉 112 臺北市北投區尊賢街 239 巷 1* 號 JMY104 PA09MI10 120119 4120006 QTG-029 大安區溫州比雅 104/12/04 大安 104/12/11 1 P1030298 機車銀色街 48 巷 22 久 17:32 分局 12:28 號 ( 對面 ) 台北市中正 V*.SONG. 區新生南路 TOAN 一段 54 巷 * 號 4 樓 JMY104 PA09MI10 120120 4120005 ECK-959 1 GR1B4-105597 大安區溫州 104/12/04 大安 104/12/11 機車光陽紅色街 48 巷 22 17:31 分局 12:27 號 ( 對面 ) 陳 * 鳯 台北市大安區杭州南路二段 8* 號 JMY104 PA09MI10 120121 4120007 KTG-788 大安區和平 104/12/05 大安 104/12/14 1 FG515939 機車三陽綠色東路 3 段 15:00 分局 09:15 119 巷 8 號 楊 * 益 新北市板橋區裕民街 3 之 * 號 JMY104 PA03MR10 120122 4120003 QTL-323 1 SC10AD- 115961 萬華區環河 南路 2 段 104/12/05 萬華 104/12/14 機車光陽紫色 280 巷 4 號 ( 對面 ) 19:00 分局 08:00 張 * 翔 新北市板橋區龍泉街 8 * 號 JMY104 PA03MR10 120123 4120002 IFR-646 1 4CW- 010849 萬華區環河 104/12/05 萬華 104/12/14 機車山葉深藍南路 2 段 19:00 分局 08:00 280 巷 4 號 台北市中山得 * 產業區龍江路 3 股份有限 56 巷 90 公司 -* 號 台北市北投 JMY104 PA08MR10 120124 4120014 SH50KC- J5G-959 1 101435 北投區中央 104/12/07 北投 104/12/15 機車光陽銀色北路 2 段 16:49 分局 09:06 335 號之 1 曾 * 泰 區中央北路二段 131 巷 2 弄 1* 號 JMY104 PA08MR10 120125 4120015 GGD-727 北投區中央 104/12/07 北投 104/12/15 1 HG015314 機車三陽綠色北路 2 段 16:46 分局 09:06 335 號之 1 王 * 麟 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 1 77 巷 5 弄 * 號四樓 67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查報拖吊有牌廢棄機車公告一覽表 場內編號 查報編號 車牌號碼 車牌面數 引擎或車身號碼 車種廠牌顏色拖吊地址查報時間 查報單位 拖吊時間 拖吊單位車主姓名車籍地址備註 臺北市北投 JMY104 PA08MR10 120126 4120006 DXE-235 北投區大業 104/12/07 北投 104/12/15 1 DA022087 機車三陽白色路 586 號 16:38 分局 08:37 張 * 福 區豐年路二段 8* 號四 樓 台東縣台東 JMY104 PA08MR10 120127 4120005 ZZQ-239 北投區大業 104/12/07 北投 104/12/15 1 ER044668 機車三陽銀色路 586 號 16:42 分局 08:37 高 * 豪 市富岡里吉林路 2 段 5 71 巷 2* 號 JMY104 120128 PA08MR10 EEW-602 1 SA10AX- 4120004 114242 北投區大業 104/12/07 北投 104/12/15 機車光陽米白路 586 號 16:44 分局 08:37 張 * 智 台北市士林區力行街 2 0 巷 * 號 台北市北投 JMY104 PA08MR10 120129 4120010 BR5-129 北投區大業 104/12/07 北投 104/12/15 1 KK285490 機車三陽銀色路 586 號 16:28 分局 08:32 李 * 陵 區中和街 2 34 巷 * 號 三樓 臺北市北投 JMY104 PA08MR10 120130 4120013 BHC-529 北投區大業 104/12/07 北投 104/12/15 1 KV002299 機車三陽黑色路 584 號 16:01 分局 08:27 林 * 全 區中山路 4 * 號六樓之 2 雲林縣水林 JMY104 PA08MR10 120131 4120009 CAG-193 北投區大業 104/12/07 北投 104/12/15 1 FG019495 機車三陽黑色路 576 號 15:39 分局 08:24 吳 * 展 鄉自強街 1 9 巷 1* 號 之 1 台北市北投 JMY104 PA08MR10 120132 4120012 DPH-525 1 4UE- 017073 北投區大業 104/12/07 北投 104/12/15 機車山葉黑色路 570 號 15:55 分局 08:19 劉 * 玲 區崗山路 9 巷 1* 號二 樓 台北市北投 JMY104 PA08MR10 120133 4120007 MDC-352 1 SD25EA- 101009 北投區大業 104/12/07 北投 104/12/15 機車光陽黑色路 586 號 16:31 分局 15:08 楊 * 隆 區承德路七段 401 巷 33* 號 臺北市北投 JMY104 PA08MR10 120134 4120011 GPI-676 1 4KX- 114702 北投區大業 104/12/07 北投 104/12/15 機車山葉黑色路 570 號 15:49 分局 08:19 林 * 儒 區大度路三段 301 巷 18* 號 JMY104 PA06MS10 120135 4120004 SLV-607 1 SB10AJ- 204958 松山區八德 104/12/06 松山 104/12/15 機車光陽紅色路 4 段 276 15:11 分局 09:00 號 周 * 彥 基隆市中正區豐稔街 4 8 巷 * 號 68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查報拖吊有牌廢棄機車公告一覽表 場內編號 查報編號 車牌號碼 車牌面數 引擎或車身號碼 車種廠牌顏色拖吊地址查報時間 查報單位 拖吊時間 拖吊單位車主姓名車籍地址備註 JMY104 PA02MI10 120136 4120001 DNQ-465 1 4DY- 641351 大同區承德 104/12/06 大同 104/12/15 機車山葉黑色路 1 段 55 22:50 分局 07:20 號 簡 * 婷 台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 3 段 18 巷 1* 號 4 樓 JMY104 PA02MI10 120137 4120002 F6N-326 1 SD25HC- 701509 大同區承德 104/12/06 大同 104/12/15 機車光陽黑色路 1 段 72 23:12 分局 07:30 號 阮 * 翠 新竹市中華路二段 1* 號 JMY104 PA11MS10 120138 4120006 DPL-715 1 SA10AU- 332089 內湖區星雲 104/12/05 內湖 104/12/15 機車光陽黑藍街 129 號 05:00 分局 13:00 邱 * 紀 臺北市內湖區星雲街 7 * 號四樓 JMY104 PA11MS10 120139 4120012 DVQ-607 1 SA10FF- 136959 內湖區成功 104/12/05 內湖 104/12/15 機車光陽黑色路 4 段 61 05:25 分局 12:30 巷 8 弄 8 號 李 * 弘 新北市瑞芳區五號路 2 2* 號 JMY104 PA11MS10 120140 4120010 NCT-018 1 GY6C- 206579 內湖區成功 104/12/05 內湖 104/12/15 機車光陽黑色路 4 段 61 05:20 分局 12:30 巷 6 號 黃 * 月 臺南市南區金華路 1 段 30 巷 1* 號 內湖區成功 台北市內湖 JMY104 PA11MS10 120141 4120007 QDG-232 路 4 段 61 104/12/05 內湖 104/12/15 1 ET136185 機車三陽綠色巷 41 號 05:05 分局 12:15 舒 * 仙 區內湖路 1 段 411 巷 ( 對面 ) 9 弄 * 號 JMY104 PA11MS10 120142 4120008 MXE-765 1 5CP- 110227 內湖區康寧 104/12/05 內湖 104/12/15 機車山葉深綠路 1 段 139 05:10 分局 12:15 號 盧 * 烽 新北市淡水區真理街 3 * 號 JMY104 PA08MR10 120143 4120002 BXL-957 1 SD15AA- 140492 北投區立農 104/12/07 北投 104/12/15 機車光陽藍色街 1 段 413 14:51 分局 13:36 巷 1 號 張 * 榮 基隆市安樂區安一路 1 00 巷 18 1 之 * 號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5 年 3 月 1 日 發文字號 : 北市勞資字第 10442192300 號 主 旨 : 公告受理 105 年度本市補助雇主辦理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或措施經 69
費申請 依 據 : 臺北市補助雇主辦理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或措施經費實施辦法及行 政程序法 公告事項 : 一 申請資格 : 凡登記設立於本市之機關雇主,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 ( 一 ) 在本市設置符合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第 3 條規定之哺 ( 集 ) 乳室 ( 二 ) 以自行或聯合方式在本市設置托兒服務機構並完成立案 ( 三 ) 受僱者子女在立案之托兒服務機構受托, 雇主提供受僱者托兒津貼補助 二 受理申請期間 :105 年 3 月 1 日起至 105 年 5 月 31 日止, 以郵戳為憑, 逾期不受理 三 補助額度 : ( 一 ) 哺 ( 集 ) 乳室 : 最高新臺幣 1 萬元 ( 二 ) 托兒設施 : 1 新興建完成並登記立案者, 補助托兒設施費用最高新臺幣 30 萬元 2 已設置並登記立案者, 補助改善或更新托兒設施費用, 每年最高新臺幣 10 萬元 ( 三 ) 托兒措施 : 每年最高新臺幣 5 萬元 四 申請方式 : ( 一 ) 申請單位應填寫申請書表並備妥相關文件, 於申請期限內以掛號方式郵寄至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資關係科 ( 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 1 號 5 樓北區 ), 信封上請註明 申請哺集乳室經費 70
補助 或 申請托兒經費補助 字樣 ( 二 ) 相關申請表件請逕至臺北市政府勞動局網站下載 (http://www. bola.taipei.gov.tw/) 五 申請應備文件 : ( 一 ) 哺 ( 集 ) 乳室 : 1 申請書 2 實施計畫書 ( 二 ) 托兒設施 : 1 申請書 2 實施計畫書 3 托兒服務機構設立許可證書影本 4 受僱者子女托兒名冊 5 其他配合本市補助辦法第 5 條審酌事項之相關證明文件 ( 三 ) 托兒措施 : 1 申請書 2 實施計畫書 3 受僱者子女托兒名冊 4 雇主補助托兒津貼證明文件 5 其他配合本市補助辦法第 5 條審酌事項之相關證明文件 六 申請限制 : 雇主辦理之哺 ( 集 ) 乳室 托兒設施或措施, 由政府設立 推動者, 或當年度已獲政府機關補助者, 不得再申請補助 七 本公告未盡事宜, 悉依 臺北市補助雇主辦理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或措施經費實施辦法 辦理 71
局長賴香伶 附件一 臺北市政府補助托兒設施措施申請書表 日期 : 年月日 僱用單位名稱員工男性 : 總人數女性 : 負責人 業務聯絡人 收托員工子女數公司統一編號 地址電話托兒機構名稱 登記立案文號 申類 請別 托兒設施 : 新興建 已設置, 於年 未曾接受補助 曾接受補助, 於年 托兒措施 申請補助金額 新臺幣萬仟佰拾元 本單位非屬政府設立 推動之單位, 於 年度並未獲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補助, 且所提供佐證資料及載述內容完全屬實, 以上陳述若有虛偽, 願負法律責任及繳回補助款項 ( 單位印信 ) 立切結書人 : 中華民國年月日 一 托兒設施 : 二 托兒措施 : 檢附證件 1. 申請書表 2. 實施計畫書 3. 受僱者子女托兒名冊 4. 托兒服務機構核 5. 辦理聯合托育, 除備齊左列文件, 併同提供下列文件 ( 無辦理者本項文件免提供 ) (1) 與其他雇主簽約 1. 申請書表 2. 實施計畫書 3. 受僱者子女托兒名冊 4. 雇主補助托兒津貼證明文件 72
臺北市政府審核欄 准立案證書影本 之契約書影本 (2) 收托其他簽約雇主員工子女名冊機關審核意見 : 一 申請內容審核 : 1 申請補助項目是否符合本辦法之規定 2 申請單位所應檢附證明文件是否均符合規定 二 審核意見說明暨補助金額 : 承辦人 : 科長 : 局長 : 附件二 ( 申請單位名稱 ) 申請臺北市政府托兒設施 ( 措施 ) 補助實施計畫書一 目的 : 二 實施進度及期間 : 三 辦理內容 :( 請依辦理類別擇項填寫 ) ( 一 ) 托兒設施部分 1 受僱者子女需要收托總人數: 人 2 雇主設置托兒服務機構收托總人數 : 人 ; 收托受僱者子女人數 : 人 3 辦理聯合托育, 與其他雇主簽約收托其僱用員工子女 ( 如無辦理者本項免填 ) 與其他雇主簽約家數 : 家 收托其他簽約雇主僱用員工子女人數 : 人 4 托兒服務機構具有證照 ( 如教保服務人員 托育人員 課後照顧服 務人員 專業護理人員等 ): 人 73
職稱姓名最高學歷證照 / 資格證書字號備註 5 簡述收托費用情形及降低幅度: 6 收托時間之安排, 與受僱者工作時間配合度 : 7 辦理方式之創新性與多元性: 8 其他: ( 二 ) 托兒措施部分 1 雇主提供托兒津貼之補助狀況: (1) 發放托兒津貼時間以 (A. 年 B. 月 C. 學期 D. 其他 ( 請作文字說明 ), ) 為單位, 每次補助元, 每年共補助元 (2) 於每年月受理申請 ; (3) 於每年月發放托兒津貼 (4) 其他補充說明 : 2 辦理方式之創新性與多元性 ( 如其他有關提供員工托兒福利之安排或活動 ): 3 其他: 四 申請托兒設施購置設施明細表 :( 含設施名稱 規格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等 ( 托兒設施應填項目 ) 五 經費預算 : ( 一 ) 執行本計畫所需總經費預算 : 元 ( 二 ) 雇主自行負擔金額 : 元 74
( 三 ) 地方政府補助金額 : 元 ( 四 ) 其他單位補助金額 : 元 附件三 ( 申請單位名稱 ) 受僱者子女托兒名冊 序號員工姓名性別 收托子女 姓名 性別 收托機構名稱及聯絡電話 ( 請詳列機構全名 ) 收托機構是否立案 備註 合計 男性 : 名女性 : 名 男性 : 名女性 : 名 註.1. 為配合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瞭解目前事業單位辦理托育服務受益情形, 請協助於員工及收托子女姓名加註性別, 感謝您! 註.2. 為符合本市補助辦法第 3 條第 1 項第 2 款補助規定, 及確保貴單位子女受托安 75
全, 收托機構是否立案 欄位, 請務必填寫, 謝謝配合! 有關收托機構是否立案資訊, 可採以下方式確認 : (1) 幼兒園立案資訊, 請至全國教保資訊網 / 依幼兒園名稱搜尋 ( 首頁右方連結 )( 網址 : http://www.ece.moe.edu.tw/); (2) 托嬰中心立案資訊, 請至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托育人員登記管理資訊網 / 托嬰中心查詢 ( 左側下方連結 ) ( 網址 :http://cwisweb.sfaa.gov.tw/); (3) 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 ( 俗稱安親班 ) 立案資訊, 請至各縣市政府教育局網站查詢或電話洽詢或至全國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資訊網查詢 ( 網址 : http://afterschool.moe.gov.tw/) (4) 請收托機構提供立案證明影本 附件四 ( 申請單位名稱 ) 收托其他簽約雇主之受僱者子女托兒名冊 序號員工姓名性別 收托子女 姓名 性別 收托機構名稱及聯絡電話 ( 請詳列機構全名 ) 備註 76
合計 男性 : 名女性 : 名 男性 : 名女性 : 名 註. 為配合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瞭解目前事業單位辦理托育服務受益情 形, 請協助於員工及收托子女姓名加註性別, 感謝您! 附件五 臺北市政府補助托兒設施成果報告表 計畫名稱申請 ( 受補助 ) 單位負責人申請單位登記地址托兒機構名稱登記立案號托兒機構登記地址電話業務聯絡人 e-mail 計畫實施情形 ( 含效益 特色 影響 ) 綜 合 檢 討 與 改 進 建 議 經 費 執 行 情 形預算數 : 實支數 : 成 果 彙 存 方 式 照片 ( 如附件六 ) 其他 ( 請說明 ): 承辦人 : 出納 : 負責人 : 申請單位核章 會計 : 申請機關印信 77
附件六 附件四 臺北市政府補助托兒設施經費報告表 ( 核銷明細 ) 憑證編號 核銷項目 ( 購置設施名稱 ) 地方政府補助金額 憑證支出金額 ( 實支數 ) 准予核銷金額 備註 總計 申請單位核章 承辦人 : 出納 : 會計 : 負責人 : 附件一之一 勞動部補助哺 ( 集 ) 乳室申請書 僱用單位名稱 日期 : 年月日 負 責 人 業 務 聯 絡 人 地址電話 員 工 總 人 數 公 司 統 一 編 號 哺 ( 集 ) 乳室設置情形及補助申請 78
申請補助哺 ( 集 ) 乳室類別 初次設置 增購設備 增設累計共設置 間 受補助情形 未曾接受補助 曾接受補助, 於年 申請補助哺 ( 集 ) 乳室金額新臺幣萬仟佰拾元 本申請項目非屬政府設立 推動, 於 年度並未獲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補助, 且所提供佐證資料及載述內容完全屬實, 以上陳述若有虛偽, 願負法律責任及繳回補助款項 ( 單位印信 ) 立切結書人 : 檢附證件 中華民國年月日 1. 申請書 2. 實施計畫 ( 應包含位置圖及設備說明等 ) 核轉機關審核欄 備註 核轉機關審核意見 : 一 申請內容審核 : 1 申請補助項目是否符合本辦法之規定 2 申請單位所應檢附證明文件是否均符合規定 二 審核意見說明暨補助金額 : 承辦人 : 科長 ( 課長 ): 處長 ( 局長 ): 一 請將核定後之書表影印, 加蓋 與正本無誤 字樣及承辦人職章轉送勞動部 二 接受勞動部補助者, 請於 年十一月底前檢附原始憑證影本 成果報告表 經費報告表 購置設備照片等向勞動部辦理核銷 附件一之二 ( 申請單位名稱 ) 申請勞動部哺 ( 集 ) 乳室補助實施計畫一 目的 : 二 實施進度及期間 : 三 辦理內容 : 79
( 一 ) 僱用員工總人數 : 人 ; 男性員工人數 : 人 ; 女性員工人數 : 人 ( 二 ) 受僱者需要使用哺 ( 集 ) 乳室人數 : 人 ( 三 ) 哺 ( 集 ) 乳室設置規劃 : 1 設置地點及設施配置 ( 包括位置圖 設備配置 與工作場所距離之 圖示說明等 ): 2 使用規範 ( 包括使用時間 方式 場地設備之維護等 ): 四 哺 ( 集 ) 乳室設備明細表 :( 請就靠背椅 桌子 電源插座 母乳儲存專用冰 箱及有蓋垃圾桶等, 填寫申請項目名稱 規格 數量 單價 金額等 ) 申請項目名稱 規格 數量 單價 金額 五 經費預算 ( 一 ) 執行本計畫所需總經費預算 : 元 ( 二 ) 雇主自行負擔金額 : 元 ( 三 ) 地方政府補助金額 : 元 ( 四 ) 勞動部補助金額 : 元 ( 五 ) 其他單位補助金額 : 元 80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函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5 年 3 月 1 日 地址 :11086 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 300 號 6 樓承辦人 : 施金蘭電話 :27590666#6325 傳真 :27599685 電子信箱 :pma000192@mail.taipei.gov. tw 發文字號 : 北市交授停字第 10534173900 號 主 旨 : 檢送本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轄管北投區惇敘高級工商職業學校臨時平 面停車場,105 年 3 月 19 日至 105 年 4 月 5 日之週六 週日及清明 節連續假日實施收費管理之公告 (105 年 2 月 23 日北市停營字第 10534166400 號公告 ), 惠請協助公告周知, 請查照 正 本 :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 臺北市北投區公所 臺北市北投區泉源里辦公處 副本 : 臺北市政府主計處 ( 含附件 ) 局長鍾慧諭 停車管理工程處 處 長謝銘鴻請假 副 處 長張滋容代行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5 年 2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 北市停營字第 10534166400 號 81
主旨 : 公告本市北投區惇敘高級工商職業學校臨時平面停車場, 自 105 年 3 月 19 日至 105 年 4 月 5 日之週六 週日及清明節連續假日實施收費管理 依據 : 一 停車場法第 25 條 第 31 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 4 條 第 5 條 二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56 條 公告事項 : 一 收費標準及方式 : ( 一 ) 小型車採乙種費率計時收費, 每小時新臺幣 50 元 ( 二 ) 計費單位, 全程以半小時計費二 收費時間 :105 年 3 月 19 日 3 月 20 日 3 月 26 日 3 月 27 日 4 月 2 日 4 月 3 日 4 月 4 日 4 月 5 日之每日上午 6 時至下午 5 時 30 分止 三 逾越開放時間停車者, 於每週日及清明節連續假日最後 1 天 (4 月 5 日 ) 之 18 時起, 移置至士林北投保管場保管 ; 聯絡電話 :2833-3909; 地址 : 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 328 號 ( 基河二停車場內 ); 車輛駕駛人憑行車執照 駕駛執照等證件辦理領車 四 停放之車輛, 離去時如未見補繳費通知單, 請主動查詢 ; 未能查詢繳費者, 請至遲於 8 日曆天內處理 逾期未依規定繳費者, 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56 條書面通知於 7 日內補繳並收取必要之工本費用, 逾期再不繳納者, 將處新臺幣 300 元罰鍰並追繳停車費及必要之工本費用 五 查詢電話 :27269600; 網址 :www.pma.taipei.gov.tw 82
處長謝銘鴻 其 他 臺北市政府函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5 年 2 月 4 日 地址 :11008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 1 號承辦人 : 謝宛陵電話 :1999( 外縣市 02-27208889) 轉 7721 傳真 :02-27297070 電子信箱 :a307@dopms.taipei.gov.tw 發文字號 : 府授人考字第 10500158101 號 主 旨 : 轉知本府警察局中山分局小隊長金長廷懲戒處分情形, 請查照 說明 : 一 依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105 年 2 月 1 日臺會議字第 1050000369 號函辦理 二 茲據前開函附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105 年 1 月 29 日 105 年度鑑字第 13679 號議決書主文載 : 金長廷降壹級改敘 三 抄附議決書 1 份 正本 : 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 ( 刊登公報, 不另行文 ) 副本 : 市長柯文哲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業務主管決行 83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議決書 105 年度鑑字第 13679 號 被付懲戒人金長廷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小隊長 男性 年 歲 住 市 區 路 號 樓上列被付懲戒人因違法案件經臺北市政府送請審議本會議決如下主文金長廷降壹級改敘 事實壹 臺北市政府移送意旨 : 一 本府警察局中山分局小隊長金長廷明知非基於刑事偵查或其他公務之必要, 不得擅自查詢閱覽出入境紀錄, 且查得之資料屬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消息, 不得洩漏予第三人知悉, 前於 102 年 8 月 3 日擅自向內政部移民署請求逕為查詢其友人蔡 貴之姪兒蔡 昊出入境資料, 嗣將再另行補呈申請文件 ; 並將所得查詢結果於次日轉告友人蔡 貴, 犯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消息罪 案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終結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並嗣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 104 年 11 月 13 日 104 年度簡字第 2792 號刑事簡易判決, 判處有期徒刑肆月,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易科罰金, 緩刑貳年付保護管束提供 40 小時勞務 ( 如證據 1 至 2); 全案已於 104 年 11 月 30 日判決確定 二 查公務員懲戒法第 2 條規定 : 公務員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 應受懲戒 : 一 違法 二 廢弛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 ; 次查同法第 19 條第 1 項但書及第 2 項規定略以, 所屬 9 職等或相當於 9 職等以下之公務員有 84
上開規定所定情事者, 應備文聲敘事由連同證據, 得逕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 三 綜上, 本案金員確有公務員懲戒法第 2 條第 1 款規定應受懲戒情事, 爰依同法第 19 條等規定移請貴會審議 四 證據及附件 ( 均影本在卷 ): 1.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4 年 11 月 30 日刑事庭通知單 2.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1 年 11 月 13 日 104 年度簡字第 2792 號刑事簡易判決 3.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 104 年第 17 次考績委員會會議紀錄 ( 限制閱覽 ) 貳 被付懲戒人金長廷申辯意旨 : 一 申辯人係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偵查隊小隊長, 因於 102 年 8 月 3 日 19 時 12 分, 受理民眾蔡 貴報案, 稱 : 兄嫂離婚官司爭訟中, 因其兄不在國內, 其兄嫂 ( 為大陸籍 ) 攜同其姪兒蔡 昊 (101 年出生 ) 離家, 幼童身罹重症需按時返回臺大兒童醫院就診, 又恐有出境返回大陸之虞, 為免發生其兄與子間親情憾事, 基於急迫而請求失蹤人口報案 申辯人基於為民服務立場代為查詢蔡童入出境資料, 乃請求任職於內政部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 隊專員顏 晃查詢 顏員因而將申辯人所提供之蔡童身分證字號輸入其職務上之電腦, 並於同年月 4 日 17 時 11 分許發送簡訊 一直在家沒出過門 予申辯人, 申辯人乃告知蔡民上情, 並建議延請律師具狀向承審法官要求幼童結案前境管 蔡女如是辦理, 亦感激警方立即協助, 全案圓滿結束 二 按公務員懲戒法第 10 條規定 : 辦理懲戒案件, 應審酌一切情狀, 尤應 85
注意左列事項, 為處分輕重之標準 : 一 行為之動機 二 行為之目的 三 行為時所受之刺激 四 行為之手段 五 行為人之生活狀況 六 行為人之品行 七 行為所生之損害或影響 八 行為後之態度 按本案, 申辯人受理民眾蔡 貴報案, 請求內政部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 隊專員顏 晃代為查詢, 雖於行政程序有所瑕疵, 此已向臺北地檢署承辦檢察官坦承在案 ; 惟請貴會委員考量, 因事屬突然, 且基於狀況急迫之人道考量, 始為之, 且委託顏員所查詢資料, 係查 無出境資料 而告知蔡民, 此情與查 有出境資料 ( 必然有出境之時間 機場 班機 目的地等資料 ) 而告知蔡民之違法性相較, 似較輕微 三 申辯人於擔任公職期間, 戮力從公, 不敢懈怠 事發之後, 申辯人已深切檢討反省, 敬請貴會明察, 予以不受懲戒或從輕懲戒之處分 理由一 被付懲戒人金長廷係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小隊長, 明知非基於刑事偵查或其他公務之必要, 不得擅自查詢閱覽他人出入境紀錄, 且查得之資料屬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消息, 不得洩漏予第三人知悉, 竟受友人蔡 貴之託, 於 102 年 8 月 3 日擅自向內政部移民署請求查詢其友人蔡 貴之姪兒蔡 昊出入境資料, 並將所得查詢結果於次日轉告友人蔡 貴, 犯有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消息罪 案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終結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嗣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 104 年 11 月 13 日 104 年度簡字第 2792 號刑事簡易判決, 判處有期徒刑肆月,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易科罰金, 緩刑貳年付保護管束提供 40 小時勞務 ; 全案已於 104 年 11 月 30 日判決確定 86
二 上開事實, 業經被付懲戒人於刑案偵查中坦承不諱, 並有證人顏 晃 蔡 貴於刑案偵查中之證詞可稽, 復有內政部移民署 104 年 4 月 17 日移署資系芷字第 1040048554 號函暨國人入出境查詢紀錄資料附於刑案卷可證 被付懲戒人所為, 亦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 104 年 11 月 13 日 104 年度簡字第 2792 號刑事簡易判決有罪確定在案, 此有上述判決在卷可按 被付懲戒人辯稱 : 其受理民眾蔡 貴報案以其兄嫂離婚官司爭訟中, 因其兄不在國內, 其兄嫂 ( 為大陸籍 ) 攜同其姪兒蔡 昊 (101 年出生 ) 離家, 幼童身罹重症需按時返回臺大兒童醫院就診, 被付懲戒人基於為民服務立場代為查詢蔡童入出境資料云云, 自無可採 被付懲戒人其餘申辯意旨, 僅供懲戒處分輕重之參酌, 不得作為免責之依據 被付懲戒人違法事證已臻明確 核其所為, 除觸犯刑法外, 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 4 條第 1 項所定, 公務員有絕對保守政府機關機密之義務, 對於機密事件無論是否主管事務, 均不得洩漏之旨 爰審酌公務員懲戒法第 10 條所列各款事項等一切情狀, 議決如主文所示之懲戒處分 據上論結, 被付懲戒人金長廷有公務員懲戒法第 2 條第 1 款情事, 應受懲戒, 爰依同法第 24 條前段 第 9 條第 1 項第 3 款及第 13 條議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 105 年 1 月 29 日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主席委員長謝文定委員林堭儀委員楊隆順委員黃水通委員沈守敬 87
委員彭鳳至委員姜仁脩委員劉令祺委員廖宏明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 105 年 1 月 30 日 書記官朱家惠 中華郵政臺字第 2371 號執照登記為新聞紙類郵撥訂戶依照臺北市審計處 (62) 北審建二字第 626259 號函准以郵局收據辦理報銷統一編號 2005600017 單行本全年 2,400 元郵撥儲金帳號 :0014479-7 郵撥帳戶 :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洽詢電話 :1999 轉 6132 ~ 3 ( 外縣市 02-27256132 ~ 3) 網址 :http://gazette.taipei/ 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