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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 ( 上册 ) 前言 烟台大学法学院教学质量保证体系是在国家 山东省以及烟台大学相关文件的指导下, 根据学院的定位 办学指导思想以及人才培养目标, 采用现代质量管理思想建立的一套系统 完整 科学的教学质量管理和监控系统 本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建立的目的在于 : 明确法学院在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工作中的职责 工作内容, 确定学院内部教学工作参与者在教学中的工作职责 工作流程以及所应遵循的质量标准, 规定学院内部教学质量监控的执行流程 控制节点 监督指标 标准及具体形式 本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建立的指导性文件包括教育部 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 ( 教高 [1998]33 号 )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 ( 教高 [2005]1 号 ) 教育部财政部 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 ( 教高 [2007]1 号 ) 教育部 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 教高 [2007]2 号 ) 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院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 ( 教高 [2011]9 号 ) 及 烟台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等文件 该体系由五部分组成, 即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标准纲要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工作文件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岗位职责文件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工作记录汇编 和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支持文件汇编 五部分组成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 ( 上册 ) 目 录 第一篇... 1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标准纲要... 1 1. 教学质量目标... 2 1.1 学院的定位... 2 1.2 培养目标... 2 1.3 专业设置... 2 1.4 培养方案... 2 1.5 管理评审... 3 1.6 教学评估... 3 2. 教学资源管理... 3 2.1 教师队伍... 3 2.2 学习条件... 4 2.2.1 教学设施... 4 2.2.2 学习支持... 4 2.3 教学经费... 4 3. 教学管理... 5 3.1 教学过程管理... 5 3.1.1 招生工作... 5 3.1.2 理论教学... 5 3.1.3 实践教学... 5 3.1.4 第二课堂... 6 3.1.5 教务管理... 6 3.1.6 教学文件档案管理... 6 3.2 教学基本建设管理... 7 3.2.1 专业建设... 7 3.2.2 课程建设... 7 3.2.3 教材建设... 7 3.2.4 实践教学建设... 8 3.2.5 教学改革与研究... 8 3.2.6 学风建设... 8 4. 教学质量管理... 8 4.1 质量监控... 9 4.1.1 课堂教学... 9 4.1.2 实验与实习... 9 4.1.3 毕业论文 ( 设计 )... 9 4.1.4 考试... 10 4.1.5 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查... 10 4.2 质量分析... 10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 ( 上册 ) 4.2.1 生源质量... 10 4.2.2 学生学习状况... 10 4.2.3 毕业班学生问卷调查分析... 10 4.2.4 毕业生就业情况分析... 11 4.2.5 校友工作情况调查分析... 11 4.3 质量改进... 11 5. 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 11 5.1 职责 权限和沟通... 11 5.2 责任人... 12 5.3 领导机构及职责... 12 5.4 管理机构及职责... 12 5.5 工作机构及职责... 12 第二篇... 13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工作文件... 13 第一部分教学质量目标... 14 一 学院的定位... 14 二 培养目标... 15 三 专业设置... 16 四 培养方案... 17 五 管理评审... 18 六 教学评估... 19 第二部分教学资源管理... 21 七 教师队伍... 21 ( 一 ) 教师队伍管理制度和建设规划的制订... 21 ( 二 ) 教师的招聘引进... 22 ( 三 ) 主讲教师资格认定... 23 ( 四 ) 教师进修培训与社会实践... 24 ( 五 ) 兼职教师聘任... 25 ( 六 ) 教师的年度考核... 26 ( 七 ) 教师的职称评定与定岗... 27 ( 八 ) 教师的评优 奖惩... 28 八 学习条件... 29 ( 一 ) 学习资源... 29 ( 二 ) 学习支持... 30 九 教学经费... 31 第三部分教学管理... 33 十 教学过程管理... 33 ( 一 ) 教学管理文件的制定... 33 ( 二 ) 招生与迎新... 34 ( 三 ) 理论教学管理... 34 ( 四 ) 实验教学管理... 36 ( 五 ) 实习管理... 37 ( 六 ) 学年论文管理... 38 ( 七 ) 毕业设计管理... 39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 ( 上册 ) ( 八 ) 双专业教学管理... 41 ( 九 ) 第二课堂管理... 41 十一 教务管理... 44 ( 一 ) 学籍管理... 44 ( 二 ) 教学计划的编制... 45 ( 三 ) 学生选课管理... 46 ( 四 ) 教学任务分配... 47 ( 五 ) 考务管理... 48 ( 六 ) 教材订购管理... 50 ( 七 ) 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 51 ( 八 ) 教学档案资料管理... 51 十二 教学基本建设管理... 53 ( 一 ) 专业建设管理... 53 ( 二 ) 课程建设管理... 54 ( 三 ) 教材建设管理... 55 ( 四 ) 实践教学建设管理... 56 ( 五 ) 教学改革与研究... 57 ( 六 ) 学风建设管理... 58 第四部分教学质量管理... 60 十三 质量监控... 60 ( 一 ) 教学秩序巡查... 60 ( 二 ) 教学环节评价... 60 ( 三 ) 学生评教 教师评学与自评... 61 ( 四 ) 听课管理... 62 ( 五 ) 学院督评专家组的监督与检查... 62 ( 六 ) 学院对教师教学工作的综合评价... 63 ( 七 ) 学院教学工作评价... 64 十四 质量分析... 65 ( 一 ) 生源质量分析... 65 ( 二 ) 学生学习状况分析... 65 ( 三 ) 毕业班学生问卷调查分析... 66 ( 四 ) 毕业生就业情况分析... 67 ( 五 ) 校友工作情况调查分析... 68 十五 质量改进... 69 第五部分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 71 十六 职责 权限和沟通... 71 ( 一 ) 组织机构的划分 岗位设置及职责... 71 ( 二 ) 组织机构之间的沟通与协调... 71 第三篇... 73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岗位职责文件... 73 第一部分组织机构划分及岗位设置... 74 一 教学工作管理机构及岗位设置和工作职责... 74 ( 一 ) 党政联席会... 74 ( 二 ) 院党总支... 74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 ( 上册 ) ( 三 ) 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 75 ( 四 ) 学院办公室... 76 ( 五 ) 院教务办公室... 76 ( 六 ) 专业建设组... 77 ( 七 ) 课程建设组... 78 ( 八 ) 实验室... 78 ( 九 ) 学工组... 79 ( 十 ) 团委... 79 ( 十一 ) 资料室... 80 二 教学工作监督指导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能... 81 ( 一 ) 教学质量管理委员会... 81 ( 二 ) 学术委员会... 81 ( 三 ) 学位评定委员会... 82 ( 四 ) 院督评专家组... 82 ( 五 ) 财务监督委员会... 83 第二部分岗位及职责... 84 一 教学和管理工作的岗位及职责... 84 ( 一 ) 书记... 84 ( 二 ) 院长... 84 ( 三 ) 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 84 ( 四 ) 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 84 ( 五 ) 专业建设组组长... 85 ( 六 ) 办公室主任... 85 ( 七 ) 教学秘书... 85 ( 八 ) 教务员... 85 ( 九 ) 实验室主任... 86 ( 十 ) 课程建设组组长... 86 ( 十一 ) 资料员... 86 ( 十二 ) 团委书记... 86 ( 十三 ) 辅导员... 86 ( 十四 ) 教师... 87 ( 十五 ) 实验员... 87 ( 十六 ) 科研秘书... 87 二 教学监督和指导工作的岗位及职责... 88 ( 一 ) 教学质量委员会主任... 88 ( 二 ) 学术委员会主任... 88 ( 三 ) 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 88 ( 四 ) 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主任... 88 ( 五 ) 院督评专家组组长... 88 ( 六 ) 财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89 ( 七 ) 各监督委员会委员... 89 第四篇... 91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工作记录汇编... 91 第一部分教学质量目标工作记录... 92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 ( 上册 ) 一 学院的定位... 92 二 培养目标... 92 三 专业设置... 92 四 培养方案... 92 五 管理评审... 92 六 教学评估... 92 第二部分教学资源管理工作记录... 93 七 教师队伍... 93 ( 一 ) 教师队伍管理制度和建设规划的制订... 93 1. 法学院师资队伍管理制度... 93 2. 法学院教师队伍建设规划... 93 ( 二 ) 教师的招聘引进... 93 1. 法学院年度教师引进计划... 93 2. 烟台大学公开招聘教师打分表... 93 3. 烟台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呈报表... 95 ( 三 ) 主讲教师资格认定... 99 1. 新进教师资格证 普通话考核合格证等相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99 2. 党政领导干部 院督评小组 课程组听课记录... 99 3. 新进教师授课总结... 100 4. 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审批表... 100 ( 四 ) 教师进修培训与社会实践... 100 1. 青年教师进修 培训和社会实践的有关规章制度征求意见稿... 100 2. 青年教师进修 培训和社会实践的有关规章制度审议稿... 100 3. 教师进修 培训和社会实践计划... 100 4. 教师进修 培训和社会实践申请表... 101 ( 五 ) 兼职教师聘任... 105 1. 兼职教师聘用申请... 105 2. 兼职教师聘用协议... 106 3. 督评小组听课记录... 107 ( 六 ) 教师的年度考核... 108 1. 教师事业单位考核表... 108 2. 教师年度考核打分表... 110 3. 教师年度考核结果... 110 4. 教师年度考核统计表... 110 ( 七 ) 教师的职称评定与定岗... 111 1. 学院教师职称评定推荐和岗位考核聘任工作部署... 111 2. 教师教学 科研 社会工作和师德情况考核评价结果... 111 3. 职称评定推荐名单及排序和岗位考核聘任结果... 111 ( 八 ) 教师的评优 奖惩... 111 1. 学院评优推荐材料... 111 2. 学院对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意见... 111 3. 学院表彰决定... 111 八 学习条件... 111 ( 一 ) 学习资源... 111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 ( 上册 ) 1. 学院用房申请及党政联席会批示... 111 2. 办公家具和仪器设备的采购原始材料和使用交接手续... 111 3. 教学仪器采购 维修申请和验收记录... 111 4. 学院图书资料材料和登记记录... 111 ( 二 ) 学习支持... 111 1. 学院学习支持系统建设规划和管理制度... 111 2. 学生学习支持系统开展的工作记录 总结和分析报告... 111 九 教学经费... 111 1. 学院年度教学经费预算... 111 2. 年度教学经费使用情况汇总和总结... 111 第三部分教学管理工作记录... 111 十 教学过程管理... 112 ( 一 ) 教学管理文件的制定... 112 1. 教学管理文件草案... 112 2. 教学管理文件审议稿... 112 3. 教学管理文件汇编... 112 ( 二 ) 招生与迎新... 112 1. 新生班学生名单和班主任导师名单... 112 2. 新生入学教育会议安排和记录... 112 3. 迎新和军训工作计划安排... 112 4. 新生军训评比情况记录... 112 ( 三 ) 理论教学管理... 112 1. 教师课表和学生课表... 112 2. 教学日历 教案和教学大纲... 113 3. 督评专家和党政干部听课记录... 114 4. 调停课申请表和调整任课教师申请... 115 5. 考试安排表... 115 6. 试卷 试卷答案 成绩单 试卷分析和理论教学工作记录表... 116 7. 课程组教研活动记录... 119 ( 四 ) 实验教学管理... 119 1. 实验课表 实验教学指导书和实验课教学大纲... 119 2. 督评专家和党政干部听课记录... 119 3. 调停课申请表和调整任课教师申请... 120 4. 实验教学研讨活动记录... 120 ( 五 ) 实习管理... 120 1. 年度实习计划表... 120 2. 实习计划安排表 指导书和工作总结... 121 3. 实习报告... 121 4. 实习协议书和指导书... 122 5. 实习大纲... 124 ( 六 ) 学年论文管理... 124 1. 学年论文分配表... 124 2. 学年论文成绩一览表... 124 3. 学年论文成绩单... 124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 ( 上册 ) 4. 学年论文... 124 ( 七 ) 毕业设计管理... 125 1. 毕业论文选题一览表... 125 2. 毕业论文导师分配表... 126 3. 毕业论文前期 中期 后期检查总结... 126 4. 毕业论文答辩记录... 126 5. 毕业论文成绩一览表... 126 6. 毕业论文总结... 126 7. 烟台大学优秀本科毕业论文名单... 126 ( 八 ) 双专业教学管理... 127 1. 双专业学生名单... 127 2. 学期双专业教学任务分配... 127 3. 成绩单... 127 4. 有关试卷和作业资料... 127 5. 双专业教学工作量... 127 ( 九 ) 第二课堂管理... 127 1. 学校 学院关于学科竞赛有关规定... 127 2. 每学期制定的学科竞赛计划文件... 127 3. 每学期学科竞赛活动相关分析报告 评价及总结文件... 127 4. 学校关于创新学分认定和管理有关规定... 127 5. 每学年统计的学生创新活动情况及创新成果... 127 6. 每学年创新活动学分认定文件... 127 7. 社会实践活动策划与总结... 127 8. 社会实践活动记录表, 社会实践团队的质量评估资料... 127 9. 课外活动策划以及学年活动总结... 127 10. 活动奖项证书 ( 复印件 ) 及相关材料... 127 十一 教务管理... 127 ( 一 ) 学籍管理... 127 1. 转专业计划表 转入专业名单表... 127 2. 学生休学 ( 复学 退学 ) 申请书 学生休学 ( 复学 退学 ) 审批表... 128 3. 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不合格名单 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合格名单... 131 ( 二 ) 教学计划的编制... 131 1. 学期教学计划... 131 2. 教学计划调整申请... 131 ( 三 ) 学生选课管理... 131 1. 烟台大学学期选课通知与说明... 131 2. 选课手册... 131 3. 课程表... 131 4. 学生选课安排表... 131 ( 四 ) 教学任务分配... 131 1. 教学任务分配表... 131 2. 全校选修课申请表... 132 3. 教学任务调整申请... 133 ( 五 ) 考务管理... 133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 ( 上册 ) 1. 全校公共课考试日程表... 133 2. 院系专业考试日程表... 133 3. 全校考试日程表... 133 4. 试卷审核记录表 试卷印刷清单及领取清单... 133 5. 重修名单表... 133 6. 学生成绩登记表... 133 7. 缓考汇总表... 133 8. 烟台大学学生成绩变更 增补申请表... 134 ( 六 ) 教材订购管理... 135 1. 法学院教材建设规划及选用制度... 135 2. 各班教材订购统计表... 135 3. 课程组教材选用统计表... 136 4. 教材使用情况登记表... 137 ( 七 ) 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 138 1. 法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 138 ( 八 ) 教学档案资料管理... 138 1. 各种档案文件及其目录清单... 138 十二 教学基本建设管理... 138 ( 一 ) 专业建设管理... 138 1. 法学院专业建设规划... 138 2. 专业建设立项申请... 138 3. 专业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或年度进展报告... 139 4. 专业建设结题报告... 142 ( 二 ) 课程建设管理... 142 1. 精品课 ( 优质课 ) 建设立项申请, 项目检查 验收资料及总结... 142 2. 烟台大学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 152 ( 三 ) 教材建设管理... 153 1. 法学院教材建设规划和各课程组的教学建设计划... 153 2. 烟台大学教材建设基金立项申报表... 153 3. 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审申报书... 153 4. 教材出版申报表... 153 5. 山东省高校优秀教材获奖名单... 153 ( 四 ) 实践教学建设管理... 153 1. 各实践教学项目立项申请书 年度进展报告 结题报告等... 153 2. 烟台大学实验室开放自选实验项目申请表... 153 3. 烟台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结题报告... 155 ( 五 ) 教学改革与研究... 155 2. 烟台大学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项目评审结果的通报... 160 3. 烟台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161 ( 六 ) 学风建设管理... 163 1. 学院学风建设年度自评报告和相关资料... 163 2. 每学期的考试挂科情况 学习警示情况及体测成绩... 163 3. 每学年的学生考研数据... 163 4. 优良学风班评选资料... 163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 ( 上册 ) 第四部分教学质量管理工作记录... 164 十三 质量监控... 164 ( 一 ) 教学秩序巡查... 164 1. 教学秩序巡查情况表... 164 2. 教学秩序巡查总结... 164 ( 二 ) 教学环节评价... 164 1. 课程组教学环节检查情况... 164 2. 法学院教学环节自评总结... 164 3. 法学院教学环节抽查材料... 164 ( 三 ) 学生评教 教师评学与自评... 164 1. 学生评教 教师评学和自评动员记录... 164 2. 学生评教时间安排表... 164 ( 四 ) 听课管理... 166 1. 党政干部听课记录... 166 2. 课程组听课记录... 167 ( 五 ) 学院督评专家组的监督与检查... 169 1. 督评专家组督评工作总结... 169 2. 督评专家组工作材料... 169 ( 六 ) 学院对教师教学工作的综合评价... 169 1. 法学院教师教学工作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169 2. 法学院教师教学工作综合评价结果... 170 ( 七 ) 学院教学工作评价... 170 1. 自评打分表和其它自评材料... 170 2. 教学工作自评总结... 174 十四 质量分析... 174 ( 一 ) 生源质量分析... 174 1. 生源质量分析指标体系... 174 2. 生源质量分析基础数据... 174 3. 生源质量分析结果... 174 4. 生源质量分析报告... 174 ( 二 ) 学生学习状况分析... 174 1. 学生学习状况分析规章制度和指标体系 ( 含问卷样表 )... 174 2. 每学期学生学习状况调查问卷... 174 3. 每学期学生各科成绩表, 教师评学结果 试卷分析结果 考勤记录... 174 4. 每学期与学生交谈的学生名单 学生交谈记录... 174 5. 每学期学生学习状况调查问卷统计汇总资料... 174 6. 每学期学生学习状况分析报告... 174 ( 三 ) 毕业班学生问卷调查分析... 174 1. 学校关于毕业班调查相关制度... 174 2. 学院关于毕业班调查的相关制度和指标体系... 174 3. 毕业班学生调查的计划安排... 174 4. 毕业班调查问卷 调查结果汇总和分析报告... 174 ( 四 ) 毕业生就业情况分析... 174 1. 学院就业质量分析规章制度和分析指标体系... 174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 ( 上册 ) 2. 学院就业情况统计资料和就业质量分析报告... 174 3. 学院就业工作安排计划... 174 ( 五 ) 校友工作情况调查分析... 175 1. 学院校友工作情况调查的规章制度和分析指标体系... 175 2. 校友工作情况调查计划安排和调查统计表... 175 3. 校友工作情况调查分析报告... 175 十五 质量改进... 175 1. 相关职能部门 各教研室制定的本单位预防 纠正和持续改进措施... 175 2. 管办巡视检查 评价的结果... 175 第五部分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工作记录... 175 十六 职责 权限和沟通... 175 ( 一 ) 组织机构的划分 岗位设置及职责... 175 1. 法学院教学管理组织机构和岗位设置及工作职责... 175 ( 二 ) 组织机构之间的沟通与协调... 175 1. 各职能部门沟通和协调会议记录... 175 第五篇一 国家级教学管理文件汇编... 176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176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184 3 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 (1999 年颁布 )... 191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195 5 高等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 教高 [2007]14 号 )... 197 6 教育部 财政部 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 ( 教高 [2007]1 号 );... 200 7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年 )... 204 8 教育部 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 教高 [2007]2 号 )... 230 9 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 234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238 11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 243 12 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 246 13 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 (1992 年颁布 )... 248 14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252 15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59 16 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266 17 精品视频公开课拍摄制作技术标准 ( 修订版 )... 271 二 省级教学管理文件汇编... 276 1 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1-2020 年 )... 276 2 山东省高等教育内涵提升计划 (2011-2015 年 ) ( 鲁教高字 [2011]1 号 ) 307 3 关于山东省高等教育名校建设工程实施意见 ( 鲁教高字 [2011]14 号 ).. 311 4 山东省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计划 (2011-2015 年 ) ( 鲁教师字 2011 3 号 )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 ( 上册 )... 316 三 校级教学管理文件汇编... 322 1 烟台大学品牌 特色专业建设实施方案... 322 2 烟台大学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 ( 试行 )... 324 3 烟台大学本科学分制教学管理办法 ( 试行 )... 325 4 烟台大学关于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指导性意见... 328 5 烟台大学教学管理规程... 335 6 烟台大学院系本科教学工作评价方案... 337 7 烟台大学院系本科教学工作评价指标体系... 338 8 烟台大学教师教学工作条例 ( 修订 )... 342 9 烟台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办法... 347 10 烟台大学教学名师与首席教师评选条例... 348 11 烟台大学引进杰出人才实施办法 ( 烟大校字 [2004]39 号 )... 351 12 烟台大学关于教师参加社会实践的暂行规定... 354 13 烟台大学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356 14 烟台大学关于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 试行 )... 357 15 烟台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360 16 烟台大学教学优秀教师评选及奖励办法... 364 17 烟台大学关于严格调 停课审批制度的规定... 365 18 烟台大学学生考勤请假制度... 366 19 烟台大学实验教学管理规定... 366 20 烟台大学实习教学管理规定... 367 21 烟台大学关于毕业设计 ( 论文 ) 工作的有关规定... 371 22 烟台大学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评选办法... 378 23 烟台大学奖励学分实施办法 ( 试行 )... 379 24 烟台大学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 ( 试行 )... 380 25 烟台大学本科生转院 ( 系 ) 转专业实施办法 ( 试行 )... 384 26 烟台大学结业生返校进修管理办法... 385 27 烟台大学实施学习情况警示制度的规定... 386 28 烟台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386 29 烟台大学学籍管理暂行条例... 389 30 烟台大学关于排课程序的规定... 396 31 烟台大学关于开设全校性选修课的管理规定... 397 32 烟台大学关于加强全校性选修课建设的若干意见... 398 33 烟台大学关于考试制度的若干规定... 399 34 烟台大学教材建设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 试行 )... 405 35 烟台大学自编教材使用管理办法... 406 36 烟台大学教材选用管理规定... 407 37 烟台大学教材订购发放管理规定... 408 38 烟台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及考核办法... 409 39 烟台大学关于开展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411 40 烟台大学教材建设委员会工作条例... 413 41 烟台大学实习教学管理规定... 414 42 烟台大学教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418 2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 ( 上册 ) 43 烟台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426 44 烟台大学学风建设实施方案... 428 45 烟台大学教学督导与评价专家工作条例... 432 46 烟台大学评教工作实施办法... 434 47 烟台大学关于党政管理干部听课的规定 ( 修订 )... 437 四 学院教学管理文件汇编... 438 1 法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管理规定... 438 2 法学院引进人才的有关规定... 439 3 烟台大学法学院听课制度的基本规定... 440 4 烟台大学法学院关于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的实施意见... 441 5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外聘兼职教师的有关规定... 443 6 法学院教师教学工作条例... 444 7 法学院关于教学管理文件制定的规定... 447 8 法学院调课 停课管理制度... 449 9 法学院考试环节各项工作实施细则... 450 10 法学院加强学科组建设的有关规定... 451 11 法学院本科生实验教学管理规定... 454 12 法学院学生实验守则... 459 13 法学院实验室工作条例... 459 14 法学院实验技术安全管理规定... 463 15 法学院实习教学管理规定... 467 16 烟台大学法学院关于毕业论文工作的有关规定... 470 17 法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 473 18 法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480 19 法学院学生会章程... 481 20 法学院加强教考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 486 21 法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规定... 487 22 法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及考核办法... 489 23 法学院教学档案管理细则... 491 24 法学院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办法... 492 25 法学院督评工作档案管理办法... 494 26 法学院鼓励开展教学研究的实施意见... 495 27 法学院关于优秀课 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496 28 法学院关于教学环节自查工作的规定... 497 29 法学院督评专家评选办法... 498 30 法学院关于院系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实施意见... 499 31 法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章程... 499 32 法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501 33 法学院实验室各级人员岗位职责... 503 3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标准纲要 第一篇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标准纲要 ( 试行 ) 本纲要由教学质量目标 教学资源管理 教学管理 教学质量管理 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五部分组成 这五个部分涵盖了影响教学质量的主要因素和人才培养过程的主要环节 是使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工作正常运行的基本框架, 其中教学质量目标是总纲, 教学资源管理是保障, 教学管理是重点, 教学质量管理是关键, 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是有效运行的关键 1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标准纲要 1. 教学质量目标 1.1 学院的定位 学院的定位和办学思路是影响学院人才培养质量的决定因素 质量要求 : 由院长主持, 明确学院的定位 办学指导思想和办学思路, 保证所需人力 物力和财力的投入, 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 1.2 培养目标 总目标 : 培养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 基础扎实 知识面宽 实践创新能力强和德 智 体 美全面发展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人才培养包括知识 能力及素质等方面的培养 知识包含人文 社会科学基础知识 ; 自然科学基础知识 ; 学科和专业基础知识 ; 专业知识 ; 相邻学科知识等 能力包含获取知识的能力 ; 运用知识的能力 ; 创新能力 ; 表达能力和管理 公关能力等 素质包含思想品德 人文素质和身体 心理素质等 质量要求 : 1 符合学校的定位及指导思想 ; 2 符合学院的定位及指导思想 ; 3 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及学生个人的学习需求 ; 4 相关专业应对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 毕业生应达到的知识 能力 素质等要求具体化, 并在培养方案中有明确的要求和体现 1.3 专业设置 专业设置要符合社会需求 学校和学院的办学条件和办学定位, 形成若干有一定影响力的优势专业 质量标准 : 1 有规划且有利于形成重点突出 特色鲜明 布局合理 结构优化 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 2 促进学院专业教育规模 结构 质量和效益的协调 良性发展 1.4 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是学院保证教学质量, 达到人才培养质量目标的纲领性文件, 是组织开展教学活动的依据 质量标准 : 2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标准纲要 1 符合专业培养目标 ; 2 能够充分体现知识 能力与素质的协调发展 ; 3 培养方案应包括专业培养目标 专业标准 培养规格 知识结构 课程体系 主要课程 学制和学分 毕业条件 授予学位的要求等 1.5 管理评审 管理评审是由院长按规定组织评审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 确保其适用性和有效性 质量要求 : 1 按规定组织进行 ; 2 有明确的评审办法和程序 ; 3 评审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 4 评审有结论, 有反馈, 有改进, 且对改进情况有检查 1.6 教学评估 教学评估是指依据一定的教学目标与教学规范标准, 通过对学院教与学等教学情况的系统检测与考核, 评定其教学效果与教学目标的实现程度, 并作出相应的价值判断及制定改进措施 其基本内容主要包括 : 学院教学工作评估 专业评估 课程评估 实践教学评估等 质量要求 : 1 按规定进行 ; 2 有明确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程序 ; 3 评估有结论, 有反馈, 有改进, 且对改进情况有检查 2. 教学资源管理 教学资源是学院为人才培养所提供的所有软件 硬件条件, 包括师资队伍 ; 实验室 图书资料 实习 ( 实训 ) 基地等 ; 学生学习支持系统 ; 教学经费 ; 资源的合理配备和有效使用等 教学资源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保障 2.1 教师队伍 教师是最重要的教学资源, 是核心要素 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是高水平教学的基本保障 基本内容主要包括 : 师资队伍结构 ( 年龄 学历 支撑 学缘等 ) 及发展趋势 ; 教师中具有硕士 博士学位的比例 ; 主讲教师资格比例 ; 教授 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比例 ; 具备专业 ( 行业 ) 职业资格和任职经历的比例 ; 教师教 3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标准纲要 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 ; 教师的师德修养和敬业精神等 质量要求 : 1 教师队伍建设有规划, 有措施 ; 2 教师队伍满足教学的需要, 体现师德和敬业精神, 保证教学质量 ; 3 教师引进 培训 进修有规划 有措施 有实施 ; 4 有教师考核 奖惩机制 ; 5 主讲教师资格的认定 ; 6 兼职教师聘任及管理规范 ; 7 外籍教师聘任级管理规范 2.2 学习条件 学习条件是学校和学院为学生学习所提供的所有条件, 包括教师 实验室 实习 ( 实训 ) 基地 图书资料 网络设施等 以及为保证学生有效学习所建立的学生学习支持系统, 包括有效的学业指导和心理咨询等 2.2.1 教学设施 教学设施主要包括教室 实验室 实习 ( 实训 ) 基地 图书资料 网络 等软 硬件设施 质量要求 : 1 教学设施的硬件和软件建设能满足人才培养要求 ; 2 教学设施满足学生需求, 使用得当, 利用充分 ; 3 教学设施硬件的投入和维护正常 2.2.2 学习支持 学习支持是指为保证学生有效学习所建立的学生学习支持系统, 主要包括各种形式的学业指导 学习困难学生指导 心理指导 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及就业指导等 质量要求 : 1 建立全方位的学生学习支持系统 ; 2 制定支持学生有效学习的制度与措施 2.3 教学经费 教学经费主要体现教学经费的投入与使用, 包括教学四项经费 ( 本专科生业务费 教学差旅费 体育维护费 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费 ), 尤其是持续增长情况 4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标准纲要 质量要求 : 1 教学经费的投入满足教学的需要, 保证教学质量 ; 2 学院每年公布四项经费使用情况和生均四项经费增长情况 3. 教学管理 3.1 教学过程管理 教学过程是人才培养质量的形成过程, 由各个教学环节组成 教学环节对培养质量的形成起着基础性作用 3.1.1 招生工作 学院招生计划制定应按照社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及学院自身的办学条件和学院定位, 达到学校拟定和学院的规模 结构 质量 效益协调发展 质量要求 : 1 招生计划制定程序规范 合理 ; 2 体现学校和学院的规模 结构 质量 效益协调发展 ; 3 生源质量高 3.1.2 理论教学 理论教学是教学的主渠道, 主要包括备课 讲授 讨论 作业 答疑 考试等, 理论教学要突出强调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的改革, 倡导研究型 启发式教学方法的应用 质量要求 : 1 教学过程符合基本要求, 注重对学生思维方法的训练, 注重传统教学方法和现代化教学手段相结合, 并注重使用的实际效果 ; 2 习题课 讨论课等应有相应的教学日历和讲授提纲, 并按习题课和讨论课的目的和要求组织 ; 3 教学秩序检查正常进行, 有记录, 有反馈, 有改进 ; 4 考试管理严格 规范 ; 5 理论教学效果有全方位评价, 有反馈, 有持续改进 3.1.3 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主要包括实验 实习 实训 课程设计 毕业论文 ( 设计 ) 等环节 实践教学要突出构建以提高学生创新能力 实践能力为核心的实践教学体系 5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标准纲要 质量要求 : 1 实践教学内容与体系的设置符合专业培养方案中对学生实践能力的要求 ; 2 按培养计划完成实践教学环节 ; 3 实验 实习 实训 课程设计 毕业论文 ( 设计 ) 等教学环节管理严格 规范 ; 4 各实践环节教学效果有全方位评价, 有反馈, 有持续改进 3.1.4 第二课堂 第二课堂是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主要包括讲座 社团活动 课外科技活动 文体活动 社会调查 社会实践等, 培养学生高尚的思想品德和良好的综合素质 质量要求 : 1 第二课堂教育体系完善 ; 2 定期开设讲座 ; 3 第二课堂活动丰富多彩, 采取措施鼓励学生开展社团活动 课外科技活动 文体活动 社会调查 社会实践等 ; 4 经费落实 ; 5 辅导教师到位 3.1.5 教务管理 教务管理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选课管理 课堂教学管理及实践教学管理 教材管理 考务管理和学籍管理等 质量要求 : 1 选课手段现代化, 选课系统维护及时, 运行良好 ; 2 课堂教学及实践教学管理严格 规范 ; 3 教材预订 发放及时 准确 ; 4 考试过程管理严格, 成绩管理准确 及时 ; 5 建立学籍档案, 对入学 升级 毕业资格 学籍变动等进行管理, 做到完整 准确 规范 及时 3.1.6 教学文件档案管理 教学档案内容主要包括 : 教学文件 教务档案 教师业务档案 学生学习档案等 质量要求 : 1 档案齐全 管理规范 ; 6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标准纲要 2 管理手段先进, 便于查找 利用 3.2 教学基本建设管理 教学基本建设主要包括专业建设 课程建设 教材建设 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学风建设 教学队伍建设 管理制度建设等, 是保证教学质量的最重要的基础性建设 3.2.1 专业建设 专业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 专业结构调整 质量工程项目中的专业建设 教师队伍建设等 质量要求 : 1 根据学科与社会发展, 适时进行专业设置 专业方向 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的调整 ; 2 专业建设要依据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 3 专业建设应有规划和目标 ; 4 专业定位合理, 专业特色明显, 师资队伍 实习基地等满足教学需要 ; 5 专业建设有评价标准, 经费资助到位 3.2.2 课程建设 课程建设基本内容主要包括 : 优秀课及课程体系建设, 精品课及课程体系建设, 双语课程及课程体系建设等 质量要求 : 1 课程建设应有规划和目标 ; 2 按计划实施, 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 3 优质课程 精品课程有评价标准, 经费资助到位 ; 4 有实施双语教学的激励措施和政策 3.2.3 教材建设 教材建设管理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 : 教材编写 选用 评优和资助 ; 引进原版教材 ; 教材供应 质量要求 : 1 教材建设应有规划 措施 ; 2 鼓励引进先进 使用的原版教材 ; 3 有科学的教材编写 选用和评优制度, 经费资助到位 ; 7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标准纲要 4 教材供应满足教学需要 3.2.4 实践教学建设 实践教学建设管理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 : 实践教学内容与体系 ; 综合性 设计性实验的课程比例 ; 实验开出率 ; 实验室开放 ; 实习 / 社会调查, 实习基地建设等 质量要求 : 1 实践教学内容与体系的设置符合人才培养的要求, 体现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 ; 2 按培养计划完成实践教学环节 ; 3 有规范的管理制度 ; 4 实践教学建设项目有评价标准, 经费资助到位 3.2.5 教学改革与研究 教学研究与改革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 : 课程体系 教学内容 教学方法与手段 考试方法等改革与研究 质量要求 : 1 立项评审规范 经费到位 ; 2 按进度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认定书规定的内容 ; 3 进行中期检查和验收 3.2.6 学风建设 学风建设基本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建设 组织建设 制度建设和环境建设等 质量要求 : 1 学风建设要与德育工作相结合, 实现学生自觉遵守校规校纪 ; 2 通过教学改革使学生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 确立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 ; 3 通过选修课 第二课堂等形式扩展学生学习的领域 ; 4 重视考风建设, 制止考试作弊行为, 纠正不良风气 ; 5 学风建设有计划 有措施 有考核 4. 教学质量管理 质量管理是保证教学过程中各个环节质量的一种手段, 通过对影响质量的要素进行一系列有计划 有组织的质量监控 质量评估 质量分析后, 进行持续性 8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标准纲要 的质量改进 4.1 质量监控 质量监控是对教学的关键环节, 例如 : 课堂教学 实验与实习 毕业论文 ( 设计 ) 考试等设置质量控制点, 以质量控制点为重点, 按照 检查 反馈 改进 建设 检查 的运行机制实施, 使执行过程与监督过程形成一个循环闭合的流程 4.1.1 课堂教学 课堂教学质量监控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 : 督导组听课 党政领导干部听课 学生评教 教师评学及教师自评等 质量要求 : 1 有制度 有落实 ; 2 有评价标准 ; 3 有记录 有反馈, 有改进 4.1.2 实验与实习 实验与实习监控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 : 督导组巡视检查 学生评价 教师评学及教师自评等 质量要求 : 1 有制度 有落实 ; 2 有评价标准 ; 3 有记录 有反馈, 有改进 4.1.3 毕业论文 ( 设计 ) 毕业论文 ( 设计 ) 质量监控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 : 督导组巡视检查, 管理评价, 水平评价, 学生评价及教师自评等 质量要求 : 1 有制度 有落实 ; 2 有评价标准 ; 3 有记录 有反馈, 有改进 9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标准纲要 4.1.4 考试 考试质量监控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 : 重修 缓考 学生违纪处理, 督导组巡视检查, 考试管理评价, 试卷水平评价等 质量要求 : 1 有重修规定, 并严格执行 ; 2 有学生违纪处理规定, 包括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处理规定, 并严格执行 3 有评价标准 ; 4 有记录, 有反馈, 有改进 4.1.5 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查 质量要求 : 1 毕业前按照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的要求严格审核 ; 2 每学期告知学生离获得毕业 学位资格的差距 4.2 质量分析 质量分析是指对反映人才培养质量的各个指标进行分析 基本内容主要包括生源质量分析, 学生的学习状况分析, 毕业生就业情况分析, 毕业生社会满意度调查与分析 4.2.1 生源质量 基本内容主要包括 : 考生的各门高考成绩 中学情况 进校后的跟踪分析等信息分析等 4.2.2 学生学习状况 基本内容主要包括 : 试卷分析, 教师教学结果分析, 学生学习状况问卷调查分析等 4.2.3 毕业班学生问卷调查分析 基本内容有课程质量 任课教师 培养方案等问卷分析 10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标准纲要 4.2.4 毕业生就业情况分析 基本内容有应届毕业生的就业率 就业去向及就业质量分析, 就业工作措施与效果分析等 4.2.5 校友工作情况调查分析 基本内容有校友工作状况和成就感调查分析, 用人单位满意度分析, 质量目标符合度分析 质量要求 : 1 有相关制度 ; 2 调查要客观, 样本要具有代表性, 分析有理 有据, 定期进行 ; 3 分析结果有报告, 在不同层面公布并及时反馈 ; 4 分析结果作为改进质量和进行决策的依据之一 4.3 质量改进 质量改进是针对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及时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 并进行持续改进 质量要求 : 1 有制度, 有措施, 要落实到位, 并有检查 ; 2 通过教学质量监控 分析, 制定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并进行持续改进 ; 3 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持续改进是一个过程, 要始终以三个符合度满意程度作为持续改进的第一要务 5. 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 5.1 职责 权限和沟通 职责 权限和沟通是学院的重要管理职责之一 学院内部组织机构的职能及其相互关系 ( 包括职责和权限 ) 应予以规定和沟通, 以促进有效地质量管理 质量要求 : 1 有适合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所要求的组织机构 ; 2 各组织机构的职责和权限明确, 相互关系清楚 ; 3 不同层次 职能部门 机构之间就相关质量活动进行有效沟通 11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标准纲要 5.2 责任人 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是学院院长和党总支部书记 ; 相关主管副院长 主管副书记分别对院长 书记负责 ; 各职能部门 教学组织 教学服务单位分别对主管副书记 主管副院长负责 5.3 领导机构及职责 学院教学质量保证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委员会 其成员由院长 相关工作分管院领导 相关职能机构 ( 教务办公室 学工组 团委 资料室 行政办公室等 ) 负责人 教学组织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 学生代表 校外人士等组成 主要职责 : 统一领导学院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构建和完善, 体系文件的制定 修改和实施 ; 制定有关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大政策和措施 ; 监督各个工作机构执行教学质量标准的情况和监控单位实行监控的情况 5.4 管理机构及职责 学院教学质量保证工作的管理机构是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 简称质管科, 具体负责人为质管员 ), 负责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行 主要职责 : 负责组织学院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 ; 负责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行 ; 组织各项教学检查 评估和管理评审 ; 统计 分析各工作机构提交的有关数据和报告等 ; 完成校 院教学质量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5.5 工作机构及职责 学院实施教学质量保证的工作机构是相关职能机构 各教学组织及相关教学服务单位 教务办公室是学院教学质量保证工作的主要执行机构 ; 各教学基层组织 ( 专业建设组 课程建设组 实验建设组 ) 学工组和团委是学院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主体 ; 教师是教学工作的主要承担者, 也是教学质量保证工作的主要参与者 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 : 制定相应的质量子目标及其质量标准 ; 制定实施质量子目标和达到质量标准的计划, 并组织计划的具体实施, 根据监控系统的反馈意见及时进行分析和改进 12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工作文件 第二篇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工作文件 ( 试行 )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工作文件是教学质量标准纲要的支持性文件 该文件对教学质量标准纲要中涵盖的主要活动的目的 适用范围 职责和程序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以确保各项教学和管理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13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工作文件 第一部分 教学质量目标 一 学院的定位 1. 目的明确学院的性质任务 办学目标和发展方向, 形成学院的专业特色 2. 适用范围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的顶层设计 3. 职责 3.1 院长负责学院的顶层设计, 明确学院的办学定位和指导思想 ; 3.2 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起草制定学院的发展规划 ; 3.3 院党政联席会负责组织对发展规划的论证和审定, 并监督发展规划的落实 ; 3.4 学院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制定保证规划实施的制度措施 4. 程序 4.1 院长主持进行学院的顶层设计, 明确学院的定位 办学指导思想和办学思路, 明确教学中心地位 ; 4.2 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根据学院的顶层设计组织起草学院的发展规划 ; 4.3 发展规划须经全院征求意见, 并聘请专家论证 ; 4.4 根据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意见, 由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形成发展规划的审议稿, 并提交院党政联席会审定 4.5 院党政联席会定期审议学院发展规划, 提出修改意见, 报院长批准后, 由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进行修正 ; 4.6 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制定相应的落实措施, 保证所需人力 物力 财力的投入 ; 4.7 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有关记录 5. 工作记录 (1) 法学院发展规划草案 ; (2) 法学院发展规划征求意见和专家意见 ; (3) 法学院发展规划审议稿 ; (4) 烟台大学法学院发展规划 6. 支持文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 (3)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 ) ; (4) 高等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 教高 [2007]14 号 ); (5) 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 (1999 年颁布 ); 14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工作文件 (6) 教育部 财政部 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 ( 教高 [2007]1 号 ); (7) 教育部 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 教高 [2007]2 号 );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 (9) 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 年 ) ; (10) 山东省高等教育内涵提升计划(2011-2015 年 ) ( 鲁教高字 [2011]1 号 ); (11) 关于山东省高等教育名校建设工程实施意见 ( 鲁教高字 [2011]14 号 ); 二 培养目标 1. 目的根据学院定位及学校的专业设置规划, 合理确定学院教学质量目标和人才培养规格 2. 适用范围学院人才培养目标的制定 3. 职责 3.1 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学院人才培养目标 ; 3.2 各个课程组负责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 ; 3.3 院党政联席会负责审核 4. 程序 4.1 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根据学院的发展规划, 制定学院人才培养目标, 明确人才培养过程中的知识 能力 素质等方面的质量目标和要求 ; 4.2 各个课程组组织教师对人才培养目标进行讨论, 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 ; 4.3 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将有关意见汇总并修正, 形成院人才培养目标审议稿, 提交院党政联席会 ; 4.4 党政联席会审核人才培养目标与人才培养定位的符合度, 批准并公布 ; 4.5 教务办公室和课程组做好相关记录 5. 工作记录 (1) 法学院人才培养目标修正意见 ; (2) 法学院人才培养目标 6. 支持文件 (1)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 ) ; (2) 高等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 教高 [2007]14 号 ); (3) 教育部 财政部 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 ( 教高 [2007]1 号 ); 15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工作文件 (4) 教育部 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 教高 [2007]2 号 ); (5) 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 年 ) ; (6) 山东省高等教育内涵提升计划(2011-2015 年 ) ( 鲁教高字 [2011]1 号 ); (7) 关于山东省高等教育名校建设工程实施意见 ( 鲁教高字 [2011]14 号 ); (8) 烟台大学法学院发展规划 三 专业设置 1. 目的根据学校的专业设置规划和学院发展规划以及人才培养目标, 合理确定学院新专业设置和专业结构调整计划, 形成重点突出 特色鲜明 布局合理 结构优化 协调发展的专业结构体系 2. 适用范围学院新专业设置及专业结构调整 3. 职责 3.1 分管教学的院领导主持制定学院新专业设置和专业结构调整计划 ; 3.2 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调研 论证和撰写工作 ; 3.3 院党政联席会负责研究讨论 4. 程序 4.1 分管教学的院领导根据学校的专业设置规划和学院发展规划, 主持制定学院新专业设置和专业结构调整计划 ; 4.2 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进行新专业设置或专业结构调整的调研 论证工作, 并负责撰写论证和申请报告 ; 4.3 提交院党政联席会研究讨论 ; 4.4 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后, 报学校主管部门审批 ; 4.5 教务办公室做好工作记录 5. 工作记录 (1) 法学院新专业设置申请报告 ; (2) 法学院专业结构调整计划 6. 支持文件 (1) 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 (1999 年颁布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 (3) 高等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 教高 [2007]14 号 ); (4) 教育部 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 教高 [2007]2 号 ); (5) 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 ; 16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工作文件 (6) 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 年 ) ; (7) 关于山东省高等教育名校建设工程实施意见 ( 鲁教高字 [2011]14 号 ); (8) 烟台大学品牌 特色专业建设实施方案 ; (9) 烟台大学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 试行 ) ; (10) 烟台大学本科学分制教学管理办法( 试行 ) 四 培养方案 1. 目的确保人才培养质量达到培养目标要求 2. 适用范围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 包括专业培养目标 专业标准 培养规格 课程体系 学制与学分要求 毕业条件 授予学位 专业教学计划 课程大纲等的编制 3. 职责 3.1 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负责人才培养方案的总体设计 ; 3.2 各专业负责人组织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调研和制定 ; 3.3 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人才培养方案的审核 ; 3.4 党政联席会负责对人才培养方案的审定 4. 程序 4.1 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根据学校教务处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 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工作计划和总体设计 ; 4.2 各专业负责人根据工作计划和总体设计, 组织开展调研和论证, 制 ( 修 ) 定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 4.3 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核, 并提出修改意见 ; 4.4 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论证 ; 4.5 各专业负责人根据修改意见, 对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最终修订, 报党政联席会审定 ; 4.6 党政联席会审定后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 4.7 相关部门和负责人做好有关记录 5. 工作记录 (1) 人才培养方案编制 ( 修订 ) 工作计划 ; (2) 人才培养方案编制 ( 修订 ) 调研论证报告 ; (3)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 (4) 人才培养方案编制 ( 修订 ) 工作总结 6. 支持文件 (1) 烟台大学关于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指导性意见 ; (2) 烟台大学法学院发展规划 17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工作文件 (3) 法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管理规定 五 管理评审 1. 目的保证学院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具有持续的适用性 充分性和有效性, 满足人才培养的质量要求 2. 适用范围学院对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评审, 以确定需要解决的问题和改进的措施 3. 职责 3.1 院长主持管理评审, 决定需要解决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 3.2 相关职能部门 各专业负责人 课程组组长参加管理评审, 提供所需的信息, 提出改进建议, 并负责改进 ; 3.3 院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 质管办 ) 负责评审的组织 记录 评审报告的撰写及评审决定的跟踪调查 4. 程序 4.1 由质管办制定学院管理评审制度, 包括管理评审的程序 职责和工作要求, 经院长批准后, 予以公布执行 ; 4.2 由院长主持管理评审, 由质管办负责组织, 每学年开展 1 次, 在秋季学期的第 3-10 周进行, 对上一个学年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评审, 并提出改进意见 ; 4.3 秋季学期的第 3-5 周, 各职能部门 专业负责人 课程组提交执行本科教学质量保障项目运行情况的年度报告, 并提出改进意见 ; 4.4 第 6-8 周, 质管办根据各职能部门的运行情况报告撰写管理评审报告, 对质量保证体系在学院中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总结和评审, 并提出改进意见和落实措施 ; 4.5 第 9-10 周, 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对管理评审报告进行审定, 报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处, 并反馈给学院各职能部门 ; 4.6 第 11-18 周,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迎接学校的教学管理评审 ; 4.7 各职能部门根据学校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评审结论, 制定本部门的改进措施, 报送院质管办, 并由质管办予以检查 督促和落实 4.8 质管办 各职能部门做好有关记录 5. 工作记录 (1) 学院教学管理评审工作细则 ; (2) 各职能部门教学质量保障项目运行年度总结 ; (3) 学院教学管理评审报告 6. 支持文件 (1) 教育部 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18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工作文件 ( 教高 [2007]2 号 ); (2) 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 ; (3) 烟台大学教学管理规程 ; (4) 烟台大学教学质量保证体系( 试行 ) ; (5) 烟台大学法学院教学质量保证体系( 试行 ) ; (6) 烟台大学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工作章程( 试行 ) 六 教学评估 1. 目的检查学校人才培养过程关键环节满足质量要求的情况 2. 适用范围在学校组织开展的各学院教学工作评估 专业评估 课程评估 实践教学评估等 3. 职责 3.1 院长主持评估工作 ; 3.2 质管办及时将有关学校的评估方案及指标体系备案, 并通知相关部门落实评估工作 ; 3.3 学院各职能部门做好自评工作及改进工作 ; 3.4 质管办负责对改进工作的监督 ; 4. 程序 4.1 教学工作评估 4.1.1 质管办和教务办公室按照学校评估方案及指标体系制定学院教学工作评估的操作流程及细则, 报院长批准后实施 ; 4.1.2 学院各职能部门按照教学工作评估的要求进行自评, 并提交自评报告 ; 4.1.3 质管办将各个部门形成的自评报告汇总, 形成学院教学工作自评报告, 报院长审核 审核通过后报学校质管处 ; 4.1.4 质管办将学校的评估结论及时反馈给学院各职能部门, 各职能部门根据反馈结论和意见制定各自的整改措施, 并做好改进工作 ; 4.1.5 质管办监督各职能部门落实情况, 形成院系教学评估整改措施, 上报质管处 4.2 专业评估 4.2.1 质管办按照学校评估方案及指标体系制定学院专业评估的操作流程及细则, 报院长批准后实施 ; 4.2.2 学院专业建设组按照专业评估的要求进行自评, 并提交自评报告 ; 4.2.3 质管办将专业建设组形成的自评报告汇总, 形成学院专业建设自评报告, 报院长审核 审核通过后报学校质管处 ; 4.2.4 质管办将学校对专业建设的评估结论及时反馈给专业建设组, 专业建设 19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工作文件 组根据反馈结论和意见制定各自的整改措施, 并做好改进工作 ; 4.2.5 质管办监督专业建设组落实情况, 形成院系专业建设整改措施, 上报质管处 4.3. 课程评估 4.3.1 质管办按照学校评估方案及指标体系制定学院课程评估的操作流程及细则, 报院长批准后实施 ; 4.3.2 学院课程建设组按照专业评估的要求进行自评, 并提交自评报告 ; 4.3.3 质管办将课程建设组形成的自评报告汇总, 形成学院课程建设自评报告, 报院长审核 审核通过后报学校质管处 ; 4.3.4 质管办将学校对课程建设的评估结论及时反馈给课程建设组, 课程建设组根据反馈结论和意见制定各自的整改措施, 并做好改进工作 ; 4.3.5 质管办监督课程建设组落实情况, 形成院系课程建设整改措施, 上报质管处 4.4 实践教学评估 4.4.1 质管办按照学校评估方案及指标体系制定学院实践教学评估的操作流程及细则, 报院长批准后实施 ; 4.4.2 实验建设组按照实践教学评估的要求进行自评, 并提交自评报告 ; 4.4.3 质管办将实验建设组形成的自评报告汇总, 形成学院实践教学自评报告, 报院长审核 审核通过后报学校质管处 ; 4.4.4 质管办将学校对实践教学的评估结论及时反馈给实验建设组, 实验建设组根据反馈结论和意见制定各自的整改措施, 并做好改进工作 ; 4.4.5 质管办监督实验建设组落实情况, 形成院系实践教学整改措施, 上报质管处 5. 工作记录 (1) 职能部门教学工作自评报告 (2) 法学院教学工作自评报告 (3) 职能部门教学工作整改报告 (4) 法学院教学工作整改报告 (5) 专业建设组专业建设自评报告 (6) 法学院专业建设自评报告 (7) 专业建设组专业建设整改报告 (8) 法学院专业建设整改报告 (9) 课程建设组课程建设自评报告 (10) 法学院课程建设自评报告 (11) 课程建设组课程建设整改报告 (12) 法学院课程建设整改报告 (13) 实验建设组实践教学自评报告 (14) 法学院实践教学自评报告 20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工作文件 (15) 实验建设组实践教学整改报告 (16) 法学院实践教学整改报告 6. 支持文件 (1) 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 ; (2) 烟大校字 2008 30 号 烟台大学院系本科教学工作评价方案 ; (3) 烟台大学院系本科教学工作评价方案及指标体系 ; 第二部分 教学资源管理 七 教师队伍 ( 一 ) 教师队伍管理制度和建设规划的制订 1. 目的确保学院教师队伍管理与建设制度制定过程的规范有序, 达到优化教师队伍, 满足人才培养的需要 2. 适用范围教师队伍管理制度和建设规划的制定 3. 职责 3.1 专业负责人负责起草本专业教师队伍的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 3.2 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起草学院教师队伍管理规章制度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 ; 3.3 党政联席会负责审核学院教师队伍管理规章制度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 ; 3.4 院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教师队伍管理制度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 4. 程序 4.1 各专业负责人组织起草本专业的教师队伍管理制度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 ; 4.2 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起草学院教师队伍管理制度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草案 ; 4.3 党政联席会负责审议学院教师队伍管理制度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草案, 确定院教师队伍管理制度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 ; 4.4 院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教师队伍管理制度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 ; 4.5 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 4.6 根据学院发展规划, 定期修订 5. 工作记录 (1) 法学院师资队伍管理制度 ; (2) 法学院教师队伍建设规划 6. 支持文件 21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工作文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 (2) 教师资格条例及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 ; (3) 山东省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计划(2011-2015 年 ) ( 鲁教师字 2011 3 号 ); (4) 烟台大学教师教学工作条例 ; (5) 烟台大学教师评学评价指标 ; (6) 烟台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办法 ; (7) 烟台大学教学名师与首席教师评选条例 ; (8) 烟台大学教师队伍建设规划 ( 二 ) 教师的招聘引进 1. 目的确保学院教师招聘和人才引进的规范有序, 保证人才引进质量 2. 适用范围学院教师招聘和人才引进工作 3. 职责 3.1 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教师队伍建设的年度实施计划 ( 教师引进计划 ); 3.2 专业负责人负责审查招聘对象的业务能力及科研能力 ; 3.3 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面试 试讲及审核材料 ; 3.4 党政联席会负责决定人才引进 4. 程序 4.1 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根据学院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学校的相关政策, 制定学院年度教师引进计划, 报人事处备案 ; 4.2 人事处根据学校党委批准的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 ; 4.3 专业负责人接受 整理 审查应聘资料, 报学院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招聘人选 ; 4.4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确定的招聘人选组织面试 ; 4.5 根据面试情况, 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填写 烟台大学公开招聘教师打分表, 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审定后, 确定拟录用名单, 填写 烟台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呈报表, 报人事处 ; 4.6 人事处上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并通知录用教师办理报到手续 ; 4.7 录用教师到人事处报到, 然后到学院行政办公室报到 ; 4.8 相关部门做好记录和原始资料的存档工作 5. 工作记录 (1) 法学院年度教师引进计划 ; (2) 烟台大学公开招聘教师打分表 ; 22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工作文件 (3) 烟台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呈报表 6. 支持文件 (1) 烟台大学引进杰出人才实施办法( 烟大校字 [2004]39 号 ) (2) 法学院引进人才的有关规定 ( 三 ) 主讲教师资格认定 1. 目的确保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管理的规范有序, 引进的教师必须通过资格认定后才能独立担任课程的主讲教师, 保证主讲教师具备高校教师应有的资格 能力及素质 2. 适用范围主讲教师资格的认定 3. 职责 3.1 行政办公室负责通知新进教师参加山东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高校教师岗前培训 ; 3.2 行政办公室在教师通过岗前培训取得任课教师资格后, 报送人事处备案 ; 3.3 教务办公室根据教学计划安排新进教师授课, 并报送教务处审核备案 3.4 教务办公室负责根据学校规定安排正 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 4. 程序 4.1 行政办公室根据学校人事处的安排, 组织新引进教师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高校教师岗前培训 普通话考试等相关培训或考试 ; 4.2 新引进教师通过相关培训, 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后, 报行政办公室备案 ; 4.3 教务办公室根据教学计划安排新进教师授课 ; 4.4 党政领导干部 院督评小组 课程组通过听课 公开课 与教师或学生座谈等形式了解新进教师的教学效果 工作态度, 并进行评价, 报质管办备案 ; 4.5 新进教师在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完成授课任务后, 向质管办提交授课总结 ; 4.6 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审核新进教师的相关资格证书和党政领导干部 院督评小组 课程组对新进教师的评价以及新进教师的授课总结, 通过后向党政联席会提交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审批表 4.7 党政联席会批准主讲教师任职资格 ; 4.8 质管办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督 5. 工作记录 (1) 新进教师资格证 普通话考核合格证等相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 (2) 党政领导干部 院督评小组 课程组听课记录 ; (3) 新进教师授课总结 ; (4) 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审批表 6. 支持文件 23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工作文件 (1) 教师资格条例及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 ; (2) 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 ; (3) 烟台大学法学院人才引进规定 ; (4) 烟台大学法学院听课制度的基本规定 ( 四 ) 教师进修培训与社会实践 1. 目的确保学院对教师在职进修 培训和社会实践的管理规范有序, 督促教师定期参加进修 培训和社会实践, 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科研水平 业务能力和工程实践能力 2. 适用范围教师进修 培训与社会实践的管理 3. 职责 3.1 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制定教师进修 培训与社会实践的相关规章制度, 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 3.2 课程组负责组织本课程组教师进修 培训和社会实践计划的制定和申报 ; 3.3 教学秘书负责申报材料的收集和上报 ; 3.4 分管教学院领导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 ; 3.5 党政联席会负责教师进修 培训及社会实践活动的审批 ; 3.6 参与进修 培训和社会实践的教师应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或任务, 并提交工作总结 ; 3.7 教务办公室负责相关证书 材料复印件的存档 ; 3.8 质管办负责监督 4. 程序 4.1 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研究起草教师进修 培训和社会实践的规章制度, 并形成征求意见稿 ; 4.2 征求意见稿报分管院长审核, 面向全体教师征求意见 ; 4.3 各课程组将征求意见汇总, 提交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进行修订, 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形成审议稿 ; 4.4 审议稿提交党政联席会批准执行 ; 4.5 根据公布执行的规章制度, 各课程组每年秋季学期的第 5 周 ( 安排下学期教学计划前 ) 提交下一个年度本课程组教师的进修 培训和社会实践计划, 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审核 党政联席会议批准 ; 4.6 参与进修 培训或社会实践的教师, 根据学校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报教务办公室备案, 教务办公室上报学校 ; 4.7 参与进修 培训和社会实践的教师, 应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或任务, 并向教务办公室提交工作总结 ; 24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工作文件 4.8 进修 培训或社会实践过程中取得的资格证书 获奖证书或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报学院教务办公室存档, 作为业绩考核的依据 ; 4.9 教务办公室在进修 培训或社会实践结束后, 将有关材料报送学校 ; 5. 工作记录 (1) 青年教师进修 培训和社会实践的有关规章制度征求意见稿 ; (2) 青年教师进修 培训和社会实践的有关规章制度审议稿 ; (3) 教师进修 培训和社会实践计划 ; (4) 教师进修 培训和社会实践申请表 ; 6. 支持文件 (1) 烟台大学教师进修 培训和社会实践管理有关规定 ; (2) 烟台大学法学院关于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的实施意见 ( 五 ) 兼职教师聘任 1. 目的确保学院兼职教师聘用管理规范有序 2. 适用范围学院兼职 ( 返聘 ) 专业教师的聘用管理 3. 职责 3.1 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学院兼职 ( 返聘 ) 专业教师的聘用管理规章制度, 并负责实施和管理 ; 3.2 党政联席会负责兼职 ( 返聘 ) 教师聘用工作的审批 ; 3.3 课程组负责兼职 ( 返聘 ) 教师聘用申请的申报 ; 3.4 督评小组负责兼职 ( 返聘 ) 教师业务能力 工作态度和教学效果 ; 3.5 质管办负责对管理程序进行监督 4. 程序 4.1 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 制定学院兼职 ( 包括返聘 ) 专业教师的聘用管理规章制度 ; 4.2 课程组根据教学工作需要, 初步选择兼职 ( 返聘 ) 教师, 并向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提交申请 ( 包括聘用理由, 聘用教师的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 ); 4.3 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及教师的业务能力进行审核后, 报党政联席会批准 ; 4.4 学院与兼职 ( 返聘 ) 教师签订聘用协议, 协议期不超过 2 年, 超过协议期需要继续聘用的教师应续签协议 ; 4.5 课程组向聘用教师讲解学校和学院的有关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安排教学任务 ; 4.6 聘用教师向教学秘书提交各种教学资料, 根据安排完成教学任务 ; 4.7 督评小组组负责考察教师的教学效果和工作态度, 并进行评价 ; 25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工作文件 4.8 质管办监督教师聘用管理程序 5. 工作记录 (1) 兼职教师聘用申请 ; (2) 兼职教师聘用协议 ; (3) 督评小组听课记录 6. 支持文件 (1) 烟台大学兼职教师管理有关规定 ; (2)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外聘兼职教师的有关规定 ( 六 ) 教师的年度考核 1. 目的确保学院教师年度考核工作管理的规范有序 科学合理 2. 适用范围学院专职教师的年度考核 3. 职责 3.1 学院办公室负责教师年度考核的组织与呈报 ; 3.2 教师负责填写个人事业单位考核表 ; 3.3 各基层单位负责本部门教师的评价 ; 3.4 党政联席会负责对全体教师的考核进行评价, 并确定优秀人选, 予以公示 3.5 党总支负责协调处理和解决考核工作中的投诉 4. 程序 4.1 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学校人事处的安排, 制定年度考核方法及时间安排 ; 4.2 学院办公室根据党政联席会议的工作安排, 组织年度考核 ; 4.3 教师按照考核要求进行年度工作总结, 填写事业单位考核表, 并在各基层单位述职 ; 4.4 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年度考核进行评价 ; 4.5 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在全院职工大会上介绍本单位考核情况, 全体教职工对每个教职工进行综合打分评价 ; 4.6 行政办公室根据全体教师的打分排序, 报党政联席会 ; 4.7 党政联席会根据本人总结和述职, 基层单位评价 教学效果评价 全院教职工评价以及党政联席会议评价, 综合确定教职工的考核结果 ; 4.8 考核结果在全院进行公示后, 行政办公室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4.9 党总支负责协调处理和解决考核工作中的投诉 5. 工作记录 (1) 教师事业单位考核表 ; (2) 教师年度考核打分表 ; (3) 教师年度考核结果 ; 26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工作文件 (4) 教师年度考核统计表 6. 支持文件 (1) 烟台大学教师教学工作条例 ; (2) 法学院教师教学工作条例 ( 七 ) 教师的职称评定与定岗 1. 目的确保学院教师职称评定推荐和岗位考核聘任工作的管理规范有序 2. 适用范围教师职称评定推荐和岗位考核聘任工作 3. 职责 3.1 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 组织起草学院教师职称评定推荐和岗位考核聘任的规章制度 ; 3.2 党政联席会议对规章制度草案进行审定 ; 3.3 教职工大会对规章制度进行表决 ; 3.4 学术委员会负责组织教师职称评定推荐工作 ; 3.5 岗位聘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岗位聘任的审核评定工作 ; 3.6 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教师职称评定推荐及岗位聘任考核工作中教学业绩的考核与评定 ; 3.7 学术委员会负责教师科研业绩的考核与评定 ; 3.8 学术委员会和岗位聘任领导小组接受教师的申诉 ; 3.9 党总支负责教师职称评定推荐和岗位考核和聘任工作的监督, 并接受教师投诉 4. 程序 4.1 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根据人事处的职称评定及岗位聘任管理办法, 起草学院的职称评定推荐及岗位考核聘任管理办法 ; 4.2 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评定推荐及考核聘任管理办法, 向全院教职工公布, 广泛征求意见 ; 4.3 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由全院教职工表决通过 ; 4.4 成立由学术委员会成员为主体的职称评定推荐领导小组, 报学校备案 ; 4.5 成立由党政领导 教学科研骨干为主体的岗位考核聘任领导小组, 报学校备案 ; 4.6 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和时间安排, 职称评定推荐领导小组或岗位考核聘任领导小组开展相应的工作 ; 4.7 相关教师根据学校的规定和评定管理办法的要求, 向相应的领导小组提交评审材料 ; 4.8 各领导小组首先对教师的材料进行审核, 然后对其业绩进行评价, 最后采 27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工作文件 用综合打分的方法或投票的方法确定推荐名单及其排序或岗位聘任意见 ; 4.9 推荐名单及其排序或岗位聘任意见, 报党政联席会议审核, 在全院公示, 接受教职工质疑及监督 ; 4.10 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人事处 ; 4.11 党总支监督评审过程 ; 4.12 领导小组接受教职工的申诉 ; 4.13 党政联席会议接受教职工的投诉 4.14 评定过程中做好相关记录 5. 工作记录 (1) 学院教师职称评定推荐和岗位考核聘任工作部署 ; (2) 教师教学 科研 社会工作和师德情况考核评价结果 ; (3) 职称评定推荐名单及排序和岗位考核聘任结果 6. 支持文件 (1) 烟台大学关于教师职称评定和定岗相关文件 ( 八 ) 教师的评优 奖惩 1. 目的确保学院教师评优和教学事故认定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鼓励教师积极进取 努力搞好教学工作, 预防和避免发生教学事故 2. 适用范围学院教师评优和教学事故认定 3. 职责 3.1 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起草学院教师评优和教学事故认定管理规定 ; 3.2 党政联席会审定和公布教师评优和教学事故认定管理规定 ; 3.3 分管教学工作院领导负责组织评优和教学事故的认定工作 ; 3.4 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 督评专家组和质管办做出评优和教学事故认定的初步建议 ; 3.5 党政联席会根据初步建议做出评优和教学事故认定上报意见, 报学校相关部门确认 ; 3.6 质管办负责监督评优和教学事故认定过程和程序 4. 程序 4.1 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起草学院教师评优和教学事故认定管理规定 ; 4.2 党政联席会审定和公布管理规定 ; 4.3 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 督评专家组和质管办根据学校通知和部门评优申请进行评价, 形成初步建议, 报分管教学院领导 ; 4.4 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 督评专家组和质管办对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 28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工作文件 行分析, 构成教学事故的, 提出初步认定建议, 报分管教学院领导 ; 4.5 主管院领导对评优和教学事故认定审核后报党政联席会批准, 向全院公示 ; 4.6 公示无异议后, 正式做出推荐表彰优秀教师的决定 ; 对教学事故做出上报认定意见, 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4.7 质管办监督教师评优 教学事故认定的过程 ; 4.8 党政联席会接受教师的申诉和投诉 ; 5. 工作记录 (1) 学院评优推荐材料 (2) 学院对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意见 (3) 学院表彰决定 6. 支持文件 (1) 烟台大学教师教学工作条例 (2) 烟台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3) 烟台大学教学优秀教师评选及奖励办法 八 学习条件 ( 一 ) 学习资源 1. 目的为学生提供恰当并充足的学习资源, 建立全方位的学生学习支持系统, 确保教学硬件和软件建设能满足人才培养的要求 2. 适用范围教学硬件和软件建设的管理和控制 3. 职责 3.1 党政联席会负责制定实验仪器设备 图书资料 办公用品 教学材料等的采购计划 ; 制定实验仪器设备 教学辅助用房 办公家具等的管理使用规定 ; 3.2 财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教学资源建设过程中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 3.3 各专业实验室 计算机房 课程组 资料室 行政办公室负责其用房 办公家具 办公设备 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 维护和管理 4. 程序 4.1 教学辅助用房管理 4.1.1 党政联席会制定学院辅助用房管理制度 ; 4.1.2 各职能部门提出教学辅助用房 办公家具 办公用品和设备申请 ; 4.1.3 党政联席会讨论后批准用房 家具和设备使用申请 ; 4.1.4 行政办公室根据党政联席会决定采购办公家具 办公设备等, 分配办公用房 ; 4.1.5 用房申请人接管用房, 并负责管理和维护 ; 29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工作文件 4.1.6 行政办公室做好有关档案资料保存和记录工作 4.2 实验室 计算机机房管理 4.2.1 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起草建设规划和管理制度 ; 4.2.2 党政联席会审定和批准建设规划和管理制度 ; 4.2.3 各专业负责人向分管教学的院领导提出实验仪器和设备购置申请 ; 4.2.4 党政联席会审批后, 分管教学院领导制订采购计划, 报学校主管部门采购 ; 4.2.5 各实验室负责人会同仪器采购申请人进行仪器的验收和入账 ; 4.2.6 各实验室负责仪器的使用与维护 ; 4.2.7 财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和审核仪器采购和维修费用 ; 4.2.8 各职能部门做好相关记录工作 4.3 图书资料建设与管理 4.3.1 学院资料室起草资料室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和图书资料建设计划 ; 4.3.2 党政联席会审定和批准相关规章制度和建设规划 ; 4.3.2 各专业负责人向分管教学院领导提出图书资料购买申请 ; 4.3.3 党政联席会审批后有资料室负责购买 登记和管理, 并做好相关记录 5. 工作记录 (1) 学院用房申请及党政联席会批示 ; (2) 办公家具和仪器设备的采购原始材料和使用交接手续 ; (3) 教学仪器采购 维修申请和验收记录 ; (4) 学院图书资料材料和登记记录 ; 6. 支持文件 (1) 烟台大学有关管理文件 ( 二 ) 学习支持 1. 目的建立全方位的学生学习支持系统, 使其能够满足人才培养的要求 2. 适用范围学生学习支持系统的建设与管理 3. 职责 3.1 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学习支持系统的建立 相关制度的制定以及运行监督 ; 3.2 学工组负责学生学习支持系统的运行和记录 ; 3.3 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负责学生学习支持系统的总结和管理 4. 程序 4.1 在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组织下, 学生工作小组负责针对大学生的学习问题 心理问题 学困问题 ( 学业困难 经济困难 ) 就业问题等工作制定相关制度及措 30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工作文件 施 ; 4.2 学工组负责建立学院全方位的学生学习支持系统, 定期开展咨询与指导活动 进行总结分析, 并形成分析报告 ; 4.3 各职能部门做好相关工作记录 5. 工作记录 (1) 学院学习支持系统建设规划和管理制度 ; (2) 学生学习支持系统开展的工作记录 总结和分析报告 6. 支持文件 (1) 烟台大学有关规定 九 教学经费 1. 目的确保学院教学经费的投入满足人才培养的需要, 保证教学经费持续增长和有效使用 2. 适用范围教学经费管理的实施与控制 3. 职责 3.1 党政联席会议负责制定学院年度预算 ; 3.2 院职工大会审议年度预算 ; 3.3 院长负责学院年度预算的管理和使用 ; 3.4 党政联席会议做决算报告 ; 3.5 院职工大会审查决算报告 ; 3.6 财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经费使用和预算执行情况 ; 4. 程序 4.1 党政联席会议制定学院年度预算 ; 4.2 经院教职工大会审议后公布执行 ; 4.3 院长负责年度经费预算的管理和使用 ; 分管院领导根据分管工作, 对经费使用做出计划, 审核经费使用和支出情况 ; 分管领导签字后, 报院长签字, 最后到财务处报销 ; 购买设备和需要入账的固定资产, 报销前需要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入账 4.4 每一个预算年度结束后, 院长向党政联席会议汇报经费使用和预算执行情况 ; 党政联席会议做出决算报告 ; 4.5 院教职工大会对决算报告进行审议, 形成最终的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报学校有关部门备案 ; 4.6 财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经费使用和预算执行情况 ; 4.7 各职能部门做好相关工作记录 ; 4.8 学院接受学校审计 ; 31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工作文件 4.9 学院党总支及学校纪委接受投诉 5. 工作记录 (1) 学院年度教学经费预算 ; (2) 年度教学经费使用情况汇总和总结 6. 支持文件 (1) 烟台大学财务管理规定 32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工作文件 第三部分 教学管理 十 教学过程管理 ( 一 ) 教学管理文件的制定 1. 目的加强教学管理制度建设, 确保教学过程规范有序, 有章可循 2. 适用范围教学管理文件的制定 ( 包括教学过程的所有环节 ) 3. 职责 3.1 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的教学管理文件的起草 ; 3.2 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对各职能部门起草的文件进行审议, 并形成教学管理文件的草案, 广泛征求全体教师意见 ; 征求意见结束后组织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修正, 最终形成教学管理文件审议稿, 报党政联席会审定 ; 3.3 党政联席会负责对教学管理文件的审定, 并予以公布 4. 程序 4.1 各职能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能制定教学管理文件, 报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 ; 4.2 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对职能部门起草的文件进行审议, 形成教学管理文件的草案, 并向全体教师征求意见和建议 ; 4.3 各职能部门根据征求意见对本部门教学管理文件进行修正, 报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 ; 4.4 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组织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教学管理文件进行进一步的修正, 形成教学管理文件审议稿, 报送党政联席会审定 ; 4.5 党政联席会对教学管理文件的审定, 并予以公布 5. 工作记录 (1) 教学管理文件草案 (2) 教学管理文件审议稿 (3) 教学管理文件汇编 6. 支持文件 (1) 烟台大学教学管理文件制定规程 ; (2) 法学院关于教学管理文件制定的规定 (3) 法学院各教学环节管理文件 33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工作文件 ( 二 ) 招生与迎新 1. 目的确保招生和迎新工作的规范有序 2. 适用范围学院招生计划的申报和迎新工作的开展 3. 职责 3.1 院党政联席会负责拟定招生计划 ; 3.2 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和本科教学工作院领导负责迎新工作的组织和安排 ; 3.3 院学工办 教务办负责迎新和新生军训 ; 3.4 院党总支负责招生和迎新工作的监督 指导与考评 4. 程序 4.1 春季学期学院党政联席会根据学校的安排和学院教学资源 就业等情况制定招生专业和人数计划, 报教务处 ; 4.2 教务处负责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完成招生工作 ; 4.3 秋季学期开学前 1 周, 学校主管部门向教务办 学工办发新生名单和分班情况 ; 4.4 学院党总支根据新生班级情况聘请班主任导师 ; 4.5 开学第 1 周, 院教务办 学工办负责实施迎新, 组织新生的入学教育 ; 4.5 学工办负责组织新生参加军训 ; 5. 工作记录 (1) 新生班学生名单和班主任导师名单 ; (2) 新生入学教育会议安排和记录 ; (3) 迎新和军训工作计划安排 ; (4) 新生军训评比情况记录 6. 支持文件 (1) 学校关于招生计划制定的相关文件 (2) 学校关于迎新工作的相关文件 ( 三 ) 理论教学管理 1. 目的确保理论教学过程规范有序, 达到培养目标要求 2. 适用范围理论教学环节的管理 3. 职责 3.1 分管教学院领导负责理论教学工作的组织 领导和各种教学资料的审批 ; 3.2 课程组组长负责安排教学任务, 收集和审查各种教学资料, 组织开展教学 34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工作文件 研讨 ; 3.3 教务员负责发放课表, 调停课的审查, 安排考试, 收集和存档考务相关教学资料 ; 3.4 任课教师负责完成教学任务, 按时提交各种教学资料和课程成绩, 接受检查 ; 3.5 教学秘书负责汇总和存档教学日历等教学资料 ; 3.6 督评专家组负责教学效果检查 ; 3.7 党政干部和学工组负责教学纪律的检查 ; 3.8 质管办负责教学过程的监督 4. 程序 4.1 每学期的第 6~8 周, 课程组组长根据教学计划安排下一学期的任课教师 ; 4.2 每学期的期末, 教务员发放下一学期教师和班级课表, 任课教师根据课表安排在假期完成备课任务, 填写教学日历, 开学后根据课表安排完成教学任务和评学与自评工作, 及时填写并提交教学工作记录表 ; 4.3 每学期第 2 周周末前, 任课教师将教学日历报课程组组长进行内容审核, 要求教学内容符合教学大纲要求 ; 4.4 课程组组长在第 3 周周末前将审核好的教学日历汇总 整理后报教学秘书, 分管教学院领导进行形式审核后, 教学秘书存档 ; 4.5 督评专家组在教学过程中根据学校和学院的相关规定, 完成听课任务, 填写听课记录, 在第 18 周前交教学秘书存档 ; 4.6 党政干部根据学校和学院的有关规定, 完成听课任务, 填写听课记录, 在第 18 周前交教学秘书存档 ; 4.7 任课教师因病 事假短期内不能上课时, 需要填写调停课申请表, 教学秘书审核, 报分管教学院领导批准, 报教务处备案 ; 4.8 任课教师因各种原因需停课一周以上时, 需要提交书面申请, 学院安排代课教师, 分管教学院领导审批, 报教务处备案 ; 4.9 教务员根据学校统一部署, 安排学院的考试计划 监考教师和考场以及巡考教师, 并及时将学院考试安排表发放给相关教师 ; 4.10 任课教师根据教务员的考试安排, 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试卷和试卷答案, 完成监考 阅卷 试卷分析和成绩录入任务, 提交理论教学工作记录表 ; 4.11 课程组组长定期开展教学研讨活动, 积极开展课程建设 ; 4.12 质管办监督理论教学过程 5. 工作记录 (1) 教师课表和学生课表 ; (2) 教学日历 教案和教学大纲 ; (3) 督评专家和党政干部听课记录 ; (4) 调停课申请表和调整任课教师申请 ; (5) 考试安排表 ; 35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工作文件 (6) 试卷 试卷答案 成绩单 试卷分析和理论教学工作记录表 ; (7) 课程组教研活动记录 6. 支持文件 (1) 烟台大学教师教学工作条例 ; (2) 烟台大学关于严格调 停课审批制度的规定 ; (3) 烟台大学学生考勤请假制度 ; (4) 法学院调课 停课管理制度 ; (5) 法学院教师教学工作条例 ; (6) 法学院听课制度的基本规定 ; (7) 法学院考试环节各项工作实施细则 ; (8) 法学院加强学科组建设的有关规定 ( 四 ) 实验教学管理 1. 目的确保实验教学过程规范有序, 达到培养目标要求 2. 适用范围实验教学环节的管理 3. 职责 3.1 分管教学院领导负责实验教学工作的组织 领导和各种教学资料审批 ; 3.2 实验室负责人安排实验课的任课教师, 收集和审查各种实验课教学资料 ; 3.3 实验课任课教师负责安排实验课课表, 提交实验教学指导书 ; 3.4 教学秘书负责实验课课表和实验教学指导书的收集 存档与上报 ; 3.5 督评专家组负责教学效果检查 ; 3.6 党政干部和学工组负责教学纪律的检查 ; 3.7 质管办负责教学过程的监督 4. 程序 4.1 每学期第 1 周, 实验室负责人安排实验课的任课教师 ; 4.2 每学期第 3 周周末前, 实验课任课教师填写实验课表, 报教学秘书审核, 分管教学院领导审批后, 报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 ; 4.3 实验室负责人审核实验教学指导书的教学内容和方法是否符合教学大纲要求, 汇总后交教学秘书存档 ; 4.4 实验课任课教师根据课表安排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并及时提交实验成绩 ; 4.5 督评专家组在教学过程中根据学校和学院的相关规定, 完成听课任务, 填写听课记录, 在第 18 周前交教学秘书存档 ; 4.6 党政干部根据学校和学院的有关规定, 完成听课任务, 填写听课记录, 在第 18 周前交教学秘书存档 ; 4.7 任课教师因病 事假短期内不能上课时, 需要填写调停课申请表, 教学秘 36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工作文件 书审核, 报分管教学院领导批准, 报教务处备案 ; 4.8 任课教师因各种原因需停课一周以上时, 需要提交书面申请, 学院安排代课教师, 分管教学院领导审批, 报教务处备案 ; 4.9 实验室负责人定期开展教学研讨活动, 积极开展课程建设 ; 4.10 质管办监督教学过程 5. 工作记录 (1) 实验课表 实验教学指导书和实验课教学大纲 ; (2) 督评专家和党政干部听课记录 ; (3) 调停课申请表和调整任课教师申请 ; (4) 实验教学研讨活动记录 6. 支持文件 (1) 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1992 年颁布 ) ; (2) 烟台大学实验教学管理规定 ; (3) 法学院本科生实验教学管理规定 ; (4) 法学院学生实验守则 ; (5) 法学院实验室工作条例 ; (6) 法学院实验技术安全管理规定 ; (7) 法学院听课制度的基本规定 ; (8) 法学院调课 停课管理制度 ( 五 ) 实习管理 1. 目的确保实习教学过程规范有序, 达到培养目标要求 2. 适用范围实习教学环节的管理 3. 职责 3.1 分管教学院领导负责实习教学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习计划的审批 ; 3.2 教学秘书负责实习计划的编制和教学资料的收集与存档 ; 3.3 学工组负责与实习基地联系, 协调实习事宜 ; 3.3 实习领队安排具体实习基地的指导教师 实习地点, 计划安排表, 负责撰写指导书 录入成绩和提交工作总结 ; 3.4 实习基地的指导教师负责实习的指导 成绩评定工作和实习报告的收集 评阅与上交 ; 3.5 教务办公室负责实习报告和日记的存档工作 ; 3.6 质管办负责实习教学过程的监督 4. 程序 4.1 教学秘书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全年的实践教学计划, 分管教学院领导审 37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工作文件 批后, 报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 ; 4.2 教学秘书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实习时间 ; 4.3 学工组与实习基地联系, 对有关实习地点 实习内容 实习指导教师的确认等有关事项进行前期沟通 ; 4.4 学工组负责人任实习的领队, 负责根据学校和学院有关规定安排指导教师和实习地点 编制实习计划安排表, 根据教学大纲要求撰写实习指导书, 实习完成后提交工作总结, 并及时将上述材料报教学秘书存档 ; 4.5 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实习计划安排表和指导书的要求, 完成指导任务, 向领队提交实习成绩, 领队负责录入成绩 ; 4.6 质管办负责监督实习教学过程是否规范和符合相关要求 ; 4.7 各实习队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 整理和上报工作 ; 4.8 教务办公室做好实习报告的收集和存档工作 5. 工作记录 (1) 年度实习计划表 ; (2) 实习计划安排表 指导书和工作总结 ; (3) 实习报告 ; (4) 实习协议书和指导书 (5) 实习大纲 6. 支持文件 (1) 烟台大学实习教学管理规定 ; (2) 法学院实习教学管理规定 ( 六 ) 学年论文管理 1. 目的确保学年论文教学过程规范有序, 达到培养目标要求 2. 适用范围学年论文教学环节管理 3. 职责 3.1 教学秘书负责学年论文教学计划的安排 指导教师的分配以及资料的收集和存档 ; 3.2 指导教师负责具体指导 成绩评定和录入及相关教学资料的提交 ; 3.3 督评专家负责学年论文教学效果和质量的检查 ; 3.4 教务办公室负责学年论文的收集和存档 ; 3.5 质管办负责学年论文教学过程的监督 4. 程序 4.1 教学秘书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下一学期学年论文教学计划, 报分管教学院长审批, 报教务处备案 ; 38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工作文件 4.2 教学秘书在学年论文开始前两周分配指导教师和学生名单, 并予以公示 ; 4.3 指导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指导工作, 审核评定成绩, 并负责录入 ; 4.4 督评专家以抽查的形式评价学年论文的教学效果和质量 ; 4.5 教务办公室负责学年论文的收集和存档 5. 工作记录 (1) 学年论文分配表 ; (2) 学年论文成绩一览表 ; (3) 学年论文成绩单 ; (4) 学年论文 6. 支持文件 (1) 烟台大学有关规定 ( 七 ) 毕业设计管理 1. 目的确保毕业论文过程规范有序, 切实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 创新能力, 提高学生论文写作水平, 以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 2. 适用范围对毕业论文的选题 分配 前期 中期 后期检查 论文答辩 评优等环节进行监督和管理 3. 职责 3.1 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法学院毕业论文管理规定以及写作规范 ; 3.2 分管教学领导负责毕业论文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毕业论文推优的审核 ; 3.3 教学秘书负责毕业论文教学计划的制定和上报, 指导教师的分配, 成绩录入, 论文检查 答辩资料以及推优材料的汇总和上报 ; 3.4 课程组组长负责本课程组教师的毕业论文工作的前期 中期和后期检查, 毕业论文答辩的各项工作以及相关材料的上报 ; 3.5 指导教师负责毕业论文的指导 评价和成绩上报 ; 3.6 教务办公室负责毕业论文的收集和存档 ; 3.7 教务员负责返校重修毕业论文的安排和成绩管理 4. 程序 4.1 毕业论文过程管理 4.1.1 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法学院毕业论文管理规定以及写作规范 ; 4.1.2 秋季学期第 15 周, 教学秘书制定本学年毕业论文计划 ; 第 16-18 周, 教学秘书组织教师提供毕业论文选题参考 ; 第 20 周, 完成毕业论文导师分配名单, 并予以公布 ; 39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工作文件 4.1.3 春季学期第 1-3 周, 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开题指导, 学生提交任务书 ; 4.1.4 第 4-14 周, 指导教师合理安排进度对学生进行毕业论文指导 ; 4.1.5 第 6-7 周, 各课程组组长对毕业论文工作进行中期检查 ; 4.1.6 第 15 周, 各课程组组长对毕业论文工作进行后期检查 ; 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报送毕业论文电子版 ; 4.1.7 第 15-16 周, 各课程组安排毕业论文答辩的各项工作, 并先期公布各答辩小组成员以及学生名单 ; 答辩结束后向教学秘书提交推优名单 毕业论文原件及成绩单 毕业论文检查及答辩总结材料 ; 4.1.8 教学秘书将材料汇总后, 形成院系毕业论文工作总结, 经分管教学院领导审核后, 将相关材料报送学校教务处 ; 4.1.9 教务办公室保管毕业论文原件 ; 4.1.10 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根据各课程组推优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确定本年度优秀毕业论文名单, 报送学校教务处 ; 4.1.11 对于答辩不合格以及论文检测不符合要求需要重新答辩的, 由分管教学的院领导组织二次答辩, 并将结果反馈给教务办公室, 同时上报学校 ; 4.2 毕业论文返校重修 4.2.1 学生提出毕业论文返校重修申请, 教务办公室审核, 分管教学院领导批准 ; 4.2.2 教学秘书安排指导教师 ( 原则上安排原指导教师, 也可以根据学生实际工作内容安排其他指导教师 ); 4.2.3 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毕业论文写作 ; 4.2.4 学生参加毕业答辩 ; 4.2.5 成绩合格, 按要求提交毕业论文原件以后, 获得毕业论文学分 5. 工作记录 (1) 毕业论文选题一览表 ; (2) 毕业论文导师分配表 ; (3) 毕业论文前期 中期 后期检查总结 ; (4) 毕业论文答辩记录 ; (5) 毕业论文成绩一览表 ; (6) 毕业论文总结 (7) 烟台大学优秀本科毕业论文名单 ; (8) 毕业论文原件 6. 支持文件 (1) 烟台大学关于毕业设计( 论文 ) 工作的有关规定 [ 烟大校字 (2007)52 号 ] ; (2) 烟台大学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评选办法[ 烟大校字 (2004)113 号 ] ; (3) 烟台大学关于印发考试及毕业论文( 设计 ) 评价方案通知烟大校字 2008 31 号 ; 40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工作文件 (4) 烟台大学法学院关于毕业论文工作的有关规定 ( 八 ) 双专业教学管理 1. 目的规范双专业的教学和管理, 满足人才培养方案需求 2. 适用范围双专业教学管理 3. 职责 3.1 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双专业教学管理制度的制定 ; 3.2 分管教学的院领导全面负责双专业教学各方面工作的审定 ; 3.3 教务办公室负责双专业教学的各方面业务工作, 并与学校相关部门协调沟通 ; 3.4 质管办负责监督双专业教学各项工作 ; 4. 程序 4.1 教务办公室按照学校统一部署, 进行新生的登记管理工作 ; 4.2 教务办公室进行每学期教学任务的分配, 并及时通知教师和学生 ; 4.3 任课教师按照规定时间地点授课, 并在学期最后一次课进行随堂考试 ; 4.4 教务办公室协调沟通双专业考试的监考工作 ; 4.5 教务办公室按照学校规定办理有关补考事宜 ; 4.6 教师考试结束后, 批阅试卷并将有关原始材料上交教务办公室 ; 4.7 教务办公室按照规定将有关教学档案报送学校相关部门, 并做好备案存档工作 ; 4.8 教务办公室做好双专业工作量计算, 经分管教学院领导审核后报送学校 4.8 质管办监督双专业教学管理的各个环节 5. 工作记录 (1) 双专业学生名单 ; (2) 学期双专业教学任务分配 (3) 成绩单 (4) 有关试卷和作业资料 (5) 双专业教学工作量 6. 支持文件 (1) 烟台大学本科学分制教学管理实施办法( 试行 ) ( 九 ) 第二课堂管理 1. 目的确保第二课堂规范有序的开展和管理, 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 41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工作文件 动性, 达到培养目标要求 2. 适用范围第二课堂的组织 开展和管理 3. 职责 3.1 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学院第二课堂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 ;; 3.2 分管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院领导负责制定学院第二课题管理规定和奖励机制, 主持学院第二课堂工作, 监督活动的开展情况, 对效果进行分析 评价和总结, 并按规定进行奖励 ; 3.3 院团委负责制定第二课堂具体活动计划, 并组织第二课堂活动的开展 4. 程序 4.1 学科竞赛 : 4.1.1 每学期第 2 周, 院团委制定 ( 或修订 ) 学科竞赛相关计划, 并上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1.2 院团委按照计划开展各项学科竞赛活动, 并形成学科竞赛活动相关分析报告 评价及总结 4.1.3 院团委按照烟台大学学生竞赛奖励相关规定和比赛成绩, 提出获奖人选, 并上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1.4 院团委对竞赛活动过程及奖励处罚过程进行监督, 并对特殊情况做出处理 4.2 创新学分认定与管理 4.2.1 院团委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制定创新学生认定相关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 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4.2.2 院团委每学期第 3 周前汇总上学期学生参与创新活动资料和创新成果, 并做好存档和分类汇总 4.2.3 院团委按照相关规定, 对上学年参与创新活动学生进行学分认定, 并将学分认定结果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2.4 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 监督整个创新学分的认定过程 4.3 社会实践活动 4.3.1 院团委负责制定学院社会实践活动规章制度, 审核工作计划 ; 4.3.2 五月下旬, 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动员, 督促每个班级做好活动的准备工作 ; 4.3.3 六月中旬, 根据校团委下发的活动主题, 要求每个班级上交活动策划, 由院团委初步审核 决定符合要求的队伍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答辩 ; 4.3.4 根据答辩以及社会实践评审小组的评定, 学院评出优秀的社会实践队伍, 给予资金支持 由学院安排专门老师进行专业辅导, 并对各队策划及活动中的不足进行修改 ; 4.3.5 暑假期间各个团队根据自己活动特点进行实践活动, 期间做好实践记录以及实践总结 ; 4.3.6 每学期开学前两周, 各个团队, 或个人上交社会实践记录表和社会实践 42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工作文件 报告 院团委撰写法学院社会实践工作报告并上交校团委 ; 4.3.7 十月上旬, 院团委组织学生对社会实践记录表打分, 推选优秀社会实践队, 优秀社会实践个人, 优秀社会实践论文, 并上报校团委 4.3.8 在活动开展前, 各社会实践团队须有完善的应急安全措施, 确保实践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 4.4 课外问题活动 4.4.1 院团委负责审核学院课外文体活动的工作计划 课外文体活动分为学生会活动 团委活动 班级集体活动和社团活动 ; 4.4.2 每学年在不同的月份, 开展不同的主题活动 学生团委 学生会主要开展与学生的生活 学习 素质拓展等密切相关的活动, 班级集体活动则是作为以上两个团体活动的补充 ; 4.4.3 每学期第二周由学生会 团委 社团各个部门上交本学期的部门工作计划 ( 包括活动名称 时间 承办部门 所需资金及物品等 ), 院团委负责审核 ; 4.4.4 班级活动应在导师同意的前提下举办, 并于活动举办前一个周将计划上报学院学工办审批 4.5 其他 4.5.1 学生团委 学生会等组织如有临时增加活动或删减活动, 应提前一个周将计划及删减原因提交院团委, 并由院团委决定是否增加或删减, 各部门不得擅自决定 4.5.2 学生团体及班集体在活动期间需注意安全, 活动举办前必须有应急安全措施 如发生危险事故应及时报告学工办, 擅自行动导致的不良后果将由活动发起者及负责人承担 5. 工作记录 (1) 学校 学院关于学科竞赛有关规定 ; (2) 每学期制定的学科竞赛计划文件 ; (3) 每学期学科竞赛活动相关分析报告 评价及总结文件 ; (4) 学校关于创新学分认定和管理有关规定 ; (5) 每学年统计的学生创新活动情况及创新成果 ; (6) 每学年创新活动学分认定文件 ; (7) 社会实践活动策划与总结 ; (8) 社会实践活动记录表, 社会实践团队的质量评估资料 ; (9) 课外活动策划以及学年活动总结 ; (10) 活动奖项证书 ( 复印件 ) 及相关材料 ; 6. 支持文件 (1)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2) 烟台大学学生学科竞赛奖励办法( 试行 ) ; (3) 烟台大学奖励学分实施办法( 试行 ) ; (4) 烟台大学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 试行 ) ; 43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工作文件 (5) 法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暂行规定 ; (6) 法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 (7) 法学院学生会章程 十一 教务管理 ( 一 ) 学籍管理 1. 目的确保学籍管理规范有序, 为学生完成学业提供有利保障 2. 适用范围全日制在校生学籍信息的维护和管理 3. 职责 3.1 教务员按学校的有关规定管理和维护学籍信息 ; 3.2 教务员按学校要求对学生的毕业资格进行审查 ; 3.3 学位委员会对学生的毕业资格进行审定, 并报学校学位委员会 ; 3.4 教务员负责接受转专业学生的申请 ; 3.5 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讨论审定转专业申请, 并报学校教务处 ; 3.6 教务员负责上报学生休学 ( 复学 退学 ) 申请, 院长负责审核 学校教务处负责批准 ; 4. 程序 4.1 转专业管理 4.1.1 每年 12 月中旬, 教务处根据各院系教学资源情况向全校公布院 系转专业信息 ; 4.1.2 根据学校公布的转专业信息, 教务员组织本院学生报名, 将报名名单报学校教务处 ; 4.1.3 第二学期开学第 1 周, 根据学生第一学期的成绩, 教务处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学生到教务办和教务处办理转专业手续 ; 4.1.4 教务员组织转入本学院学生进行网上选课, 通知每个同学需要补修的课程 4.2 休学 复学 退学 4.2.1 学生因病 因故休学 退学, 到学院教务办说明情况, 提交申请 ; 4.2.2 申请经学院院长审核同意后, 报学校教务处学籍室 ; 4.2.3 学校教务处根据学生实际情况, 发给学院教务办 学生休学审批表 学生复学审批表 学生退学审批表 ; 4.2.4 学生在学院教务办填写休学 留级 退学审批表, 院长复审后, 原件送学校教务处, 复印件学院教务办存档 ; 4.2.5 及时通知退学学生家长做好交接签收工作, 退学学生办理相关退学手续 ; 44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工作文件 4.2.6 因伤 病休学的学生, 申请复学时必须由县级以上医院诊断, 证明恢复健康, 并经学校复查合格, 方可复学 ; 4.2.7 学生休学期满, 应于学期开学第 1 周前持有关证件, 向学校教务处申请复学 4.3 毕业 结业 4.3.1 学校教务处在春季学期的第 10 周布置对当年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查 ; 4.3.2 春季学期的第 10-14 周, 学院教务员负责审查每个学生是否完成学校规定的所有学分 ; 4.3.3 学院学位委员会根据教务员的审查结果, 作出学院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意见 ; 4.3.4 春季学期的第 15-16 周, 将学院学位委员会的审查意见报学校教务处 ; 4.3.5 学校教务处审核后, 报学校学位委员会 ; 4.3.6 学位委员会作出学生是否毕业和授予学位的最后决定 ; 4.3.7 根据学校学位委员会的最终决定, 学院教务员通知学生按相应的要求办理相应的手续 5. 工作记录 (1) 转专业计划表 转入专业名单表 ; (2) 学生休学 ( 复学 退学 ) 申请书 学生休学 ( 复学 退学 ) 审批表 ; (3) 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不合格名单 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合格名单 6. 支持文件 (1)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 (3) 烟台大学本科生转院( 系 ) 转专业实施办法( 试行 ) ; (4) 烟台大学结业生返校进修管理办法 ; (5) 烟台大学实施学习情况警示制度的规定 ; (6) 烟台大学本科学分制教学管理实施办法 ; (7) 烟台大学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 ; (9) 烟台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 (10) 烟台大学学籍管理暂行条例 ( 二 ) 教学计划的编制 1. 目的确保教学计划管理的规范有序 2. 适用范围教学计划的制定 3. 职责 3.1 教学秘书负责教学计划的编制 教学计划的调整等 ; 45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工作文件 3.2 分管教学院领导负责教学计划和调整的审定 ; 3.3 教学秘书与教务员负责教学档案的汇总 整理与管理 ; 3.4 质管办负责教学计划与人才培养方案符合程度的监督 4. 程序 4.1 每学期第 3 周, 学校教务处安排教学计划编制工作的任务要求 ; 4.2 教学秘书根据学校教务处的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布置院教学计划编制任务, 并下达到各课程组 ; 4.3 各课程组组长编制各专业的教学计划, 并上报 4.4 教学秘书汇总整理各专业的教学计划, 编制院教学计划 ; 4.5 分管院领导审核教学计划, 报学校教务处 ; 4.5 质管办监督教学计划是否符合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 ; 4.6 教学秘书做好相关资料的存档工作 5. 工作记录 (1) 学期教学计划 ; (2) 教学计划调整申请 6. 支持文件 (1) 烟台大学关于排课程序的规定 ; ( 三 ) 学生选课管理 1. 目的确保选课管理的规范有序, 指导和监督学生完成网上选课, 保证学生修完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课程, 能取得规定学分 2. 适用范围学生选课的管理 3. 职责 3.1 教学秘书安排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的录入 ; 3.2 教务处完成网上排课 ; 3.3 教务员会同教学秘书和班主任导师指导学生选课 4. 程序 4.1 每学期第 5-6 周, 教学秘书上报下学期的教学计划 ; 4.2 第 7-15 周, 学校教务处完成网上制课 ; 4.3 第 16 周, 学校召开选课会议, 分管教学院领导组织召开教学秘书 教务员, 班主任 ( 导师 学工 ) 会议, 布置选课工作, 发放选课手册 课程表 每个班的教学安排表 选课说明 ; 4.4 第 17 至假期学生网上选课 ( 预选 正选 ); 4.5 开学第 1 周, 学生补退选 5. 工作记录 46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工作文件 (1) 烟台大学学期选课通知与说明 ; (2) 选课手册 ; (3) 课程表 ; (4) 学生选课安排表 6. 支持文件 (1) 烟台大学关于开设全校性选修课的管理规定 ; ( 四 ) 教学任务分配 1. 目的确保教学任务安排科学合理 规范有序 2. 适用范围学院教学任务分配与安排 3. 职责 3.1 教学秘书负责全院教学任务分配表的编制 教学任务调整申请的提交和全校选修课申请表的汇总以及教学任务的网上录入与上报, 同时负责资料的存档工作 ; 3.2 各课程组负责本课程组 教学任务分配表 的编制和 全校选修课申请表 的收集 ; 3.3 分管教学院领导负责全院 教学任务分配表 全校选修课申请表 教学任务调整申请 的审批 ; 3.4 质管办负责监督教学任务分配过程和提出合理化建议 ; 4. 程序 4.1 每学期第 5-6 周, 教务处发布 关于教学任务及任课教师分配表填写通知 ; 4.2 教学秘书根据教务处的 通知 精神, 结合学院的教学计划, 将教学任务分解到各课程组, 然后由课程组组长具体安排任课教师, 并填写 教学任务分配表, 收集本课程组教师填写的 全校选修课申请表, 在规定时间内报教学秘书 ; 4.3 教学秘书审查各课程组填报内容是否符合学校和学院的有关规定, 并填写全院 教学任务分配表, 汇总 全校选修课申请表, 提交 教学任务调整申请 ; 4.4 分管教学院领导审批 教学任务分配表 全校选修课申请表 和 教学任务调整申请 后, 报教务处 ; 4.5 教学秘书网上录入教学任务 ; 4.6 质管办监督教学任务分配过程是否符合学校和学院的有关规定, 并分析教学任务分配科学合理性及提出合理化建议 ; 4.7 教学秘书做好教学任务分配过程中资料的存档工作 5. 工作记录 (1) 教学任务分配表 ; (2) 全校选修课申请表 ; (3) 教学任务调整申请 47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工作文件 6. 支持文件 (1) 烟台大学关于排课程序的规定 ; (2) 烟台大学关于加强全校性选修课建设的若干意见 ( 五 ) 考务管理 1. 目的保证学院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2. 适用范围试卷命题及印发 考试安排 监考教师和巡考教师的组织, 组织学生参加考试 3. 职责 3.1 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考务管理和试卷审查有关规章制度 ; 3.2 教务员负责考务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 试卷的收集 打印和存档 ; 3.3 监考教师负责监督和管理考场记录 ; 3.4 巡考教师负责检查学院考试记录和监督教师工作情况 ; 3.5 课程组组长负责审查试卷命题内容和阅卷情况审查 4. 程序 4.1 考试安排 4.1.1 第 12 周, 学校教务处安排全校公共课考试日程 ( 初稿 ); 4.1.2 第 13 周, 学院教务员根据全校公共课考试日程, 安排专业课程及外院系所开课程的考试日程, 教室到教务处统一协调, 安排相应数量的监考教师 ; 4.1.3 第 15 周, 学校教务处汇总全校考试日程表, 协调考试教室及监考教师, 制定考试总表 ; 4.1.4 第 16 周, 学院教务员将考试日程及时通知所有监考教师及学生 4.2 试卷命题及印发 4.2.1 考试前两周, 任课教师根据学校和学院有关规定拟定水平 份量相当的 A B 两份试卷 ; 4.2.2 课程组组长审核试卷内容, 指定其中一份为期末考试题 ( 注明试卷页次, 印刷份数及需装订答题纸页数 ), 签字密封, 并于考试前两周交学院教务员, 另一份密封为缓考试题, 交院系教务员保存备用 ; 4.2.3 考试前两周, 由院系教务员将试题交给印刷厂印刷 ; 4.2.4 在考试前一周, 印刷厂将印好的试卷交学院教务员保管, 监考教师于考试前半个小时到学院教务办公室领取试卷 ; 4.2.5 缓考试卷的印制与保密同期末考试 4.3 重修 4.3.1 第 1 周, 学校教务处布置重修工作, 公布公共课重修的课程号和课序号 ; 4.3.2 第 2 周, 由教务员提供专业课重修的课程号和课序号, 组织学生进行网上重修选课 ; 48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工作文件 4.3.3 第 3 周, 学校教务处处理重修数据 ; 4.3.4 第 3 周, 学院教务办打印重修名单给任课教师, 通知学生专业课随班上课, 公共课学校统一办班 ; 4.3.5 重修课程的考试随正常考试进行, 学分按原课程学分计算 4.4 缓考 4.4.1 学生因生病 ( 或其它重要原因 ) 不能正常参加考试, 于考试前持医院病假证明 ( 或其它有效证明 ) 填写 缓考申请表, 经导师 任课教师 主管院长落实签字, 由教务员上报学校教务处考务科 ; 4.4.2 第 1 周, 学院教务办将 缓考汇总表 交教务处考务科 ; 4.4.3 第 2 周, 学校教务处安排全校公共课缓考日程表, 学院教务办安排专业课日程表, 通知学生缓考时间 ; 4.4.4 第 4 周, 承担缓考任务的教师完成阅卷工作后, 填写成绩单一式两份, 一份和考试试卷一起交院教务办存档, 一份交教务处考务科审核, 审核后到信息管理中心登录成绩并存档 4.5 考试成绩管理 4.5.1 第 17 周, 学院教务办打印学生成绩登记表发放给任课教师, 通知教师填写学生成绩登记表, 同时进行网上成绩录入, 放假后两周网上成绩录入系统关闭 ; 4.5.2 每学期第 1 周, 学生查看成绩, 如有错误及时跟任课教师联系, 若需要变更成绩, 由任课教师填写 烟台大学学生成绩变更 增补申请表, 经分管教学院领导审核 签字 加盖公章, 由任课教师持试卷到教务处考务科审批后到信息管理中心更改 ; 4.5.3 每学期第 1~2 周, 学校教务处受理并审核上学期成绩变更等事宜 ;4.5.4 原始学生成绩登记表交院教务办, 加盖公章装袋存档 ( 注 : 原始学生成绩登记表如有更改, 请任课教师在更改处签字 ) 5. 工作记录 (1) 全校公共课考试日程表 ; (2) 院系专业考试日程表 ; (3) 全校考试日程表 ; (4) 试卷审核记录表 试卷印刷清单及领取清单 ; (5) 重修名单表 ; (6) 学生成绩登记表 ; (7) 缓考汇总表 ; (8) 烟台大学学生成绩变更 增补申请表 6. 支持文件 (1)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2) 烟台大学关于考试制度的若干规定 ; (3) 烟台大学实施学习情况警示制度的规定 ; (4) 法学院考试环节各项工作实施细则 ; 49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工作文件 (5) 法学院加强教考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 ( 六 ) 教材订购管理 1. 目的确保教学订购管理科学合理 规范有序 2. 适用范围学院教材订购管理 3. 职责 3.1 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教材建设规划和选用制度的制定 ; 3.2 任课教师负责根据学校和学院有关制度选定教材 ; 3.3 课程组组长负责对教师选用的教材进行审核 ; 3.4 教学秘书负责具体组织教材订购工作, 统计教材订购人数, 汇总和填写 法学院教材使用情况登记表, 并做好相关资料的存档工作 ; 3.5 质管办负责监督教材订购过程 4. 程序 4.1 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根据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学院教材建设规划和教材选用规章制度 ; 4.2 每学期第 9~10 周, 教务处发布教材订购通知, 教学秘书转发根据教学任务分配表转发给相关任课教师, 同时督促各班按学校规定缴纳教材费用 ; 4.3 任课教师根据学校和学院的有关规定以及教学工作需要选定教材, 报课程组组长审核 ; 4.4 课程组审核后填写 教材选用统计表, 报教学秘书 ; 4.5 教学秘书通过各班学委, 安排统计本班教材订购人数, 收集 班级教材订购统计表 ; 4.6 教学秘书填写 法学院教材使用情况登记表, 由其它学院开设课程的教材订购统计信息及时通知其教学秘书 ; 4.6 经分管教学院领导审核后, 将 法学院教材使用情况登记表 报教材科 ; 4.7 每学期第 18~20 周, 教学秘书负责到教材科领取下学期的教师用书, 并负责发放给任课教师, 同时通知各班学委开学后领取本班教材的时间安排 ; 4.8 开学第一周内, 各班到教材科领取教材 ; 4.9 质管办负责监督教材订购的过程 ; 4.10 教学秘书负责教材订购中资料的存档 5. 工作记录 (1) 法学院教材建设规划及选用制度 ; (2) 各班教材订购统计表 ; (3) 课程组教材选用统计表 ; (4) 教材使用情况登记表 50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工作文件 6. 支持文件 (1) 烟台大学教材管理办法[ 烟大校字 (1995)43 号 ] ; (2) 烟台大学自编教材使用管理办法 ; (3) 烟台大学教材选用管理规定 ; (4) 烟台大学教材订购发放管理规定[ 烟大校发 (2010)55 号 ] ; (5) 烟台大学教材订购发放管理规定 (6) 法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规定 ( 七 ) 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 1. 目的确保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的管理规范有序 2. 适用范围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 3. 职责 3.1 教学工作量计算小组负责工作量的审定 公布 ; 3.2 教学秘书负责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和上报 ; 3.3 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负责工作量的复核 ; 3.4 质管办对计算过程监督 4. 程序 4.1 每学期第 16 周, 教学秘书根据本学期教学任务的具体情况, 统计 汇总本学期全院教师的教学工作量 ; 4.2 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对计算的教学工作量进行复核, 发现问题及时修正, 并报送教学工作量计算小组审定 ; 4.3 院长牵头成立由院长 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 网络办公室 教务办公室组成的教学工作量计算小组 ; 4.4 教学工作量计算小组审核后批准, 并向全院教师公示 ; 4.5 教学秘书将公示无异议的全院教师教学工作量上报学校 ; 4.6 质管办监督教学工作量的计算过程 5. 工作记录 (1) 法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 6. 支持文件 (1) 烟台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及考核办法 ; (2) 法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及考核办法 ( 八 ) 教学档案资料管理 1. 目的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