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党支部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根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等有关规定, 结合学院实际,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 是党的建设和管理的最基本单位, 是领导所在单位的党员和团结 带领群众的战斗堡垒 第三条党支部要在学院党委 党总支的领导下, 全面贯彻党的路线 方针和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围绕学院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 加强党的建设, 保证本单位教学 培训 科研 管理和服务等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二章党支部的设置第四条有正式党员 3 人以上的单位即可成立党支部 以组织活动方便 有利于提高活动效果 充分发挥作用为原则, 努力把党支部建在最基层单位 教师党支部一般按教研室或专业方向设置 ; 机关 后勤等部门的党支部一般按部 室设置 ; 学生党支
部一般按年级或系部设置 ; 离退休党支部由离退休党总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 正式党员人数不足 3 人的, 可与业务相近或专业接近的单位联合成立党支部 第五条党员人数在 7 人以上 ( 含 7 人 ) 的党支部, 应设立支部委员会 ; 党员人数不足 7 人的党支部, 不设支部委员会, 设书记 1 人, 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 1 人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经党总支审议通过后, 组织部报党委批准 每届任期三年 第三章党支部委员会的建设第六条党支部书记应由党性强 政治和业务素质好 群众威信高 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创新意识和奉献精神的党员担任 第七条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 3 至 5 人组成, 委员的配备要注意年龄梯次 知识结构和工作需要, 按组织 宣传 纪检 统战 青年等工作职能, 明确分工 第八条党支部委员会必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 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 党支部书记对党支部工作负主要责任, 支部委员应认真执行集体讨论做出的决定, 认真履行职责 第九条党支部委员会应加强学习, 不断提高政治素质 思 2
想素质 科学文化及业务素质, 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增强党支部自主开展活动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把支委会建设成为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 密切联系群众 团结战斗 积极进取的领导集体 第四章党支部的职责和任务第十条完成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 接受上级党组织的工作任务, 加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 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第十一条负责思想政治工作, 使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在本单位落到实处 1 大力宣传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 及时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定, 努力使本单位 本学生班级和年级的党员 群众紧跟形势, 统一思想, 团结进步 2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 动员 团结 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 出色地完成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和学习任务, 学生党支部还应当组织学生党员积极参加班级事务管理, 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学习 班级工作等方面的模范带头作用 3 教育 督促党员树立大局意识, 增强法纪观念, 认真履行 3
职责, 做到廉政勤政, 保证监督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在本单位的落实 第十二条加强自身建设, 不断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 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 学习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及决议, 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坚持 三会一课 等制度, 建立学习型党组织, 不断提高党员的理论水平 政治素养和工作能力 2 加强对党员的教育, 努力使党员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 胸怀共产主义理想, 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坚持党的宗旨, 密切联系群众, 认真履行义务, 正确行使权利, 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 抓好党员日常管理工作, 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做好党费的收缴和管理, 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 考察和转正工作, 做好流动党员的管理, 关心离退休党员, 保障党员的合法权利, 表彰优秀党员, 帮助后进党员, 处置不合格党员, 保持党支部的纯洁性和战斗性 4 建立和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 按照 坚持标准 保证质量 改善结构 慎重发展 的方针和 中共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意见, 有计划 有重点地做好 4
发展党员工作 要注重在教学 科研第一线教师和青年学生中发展党员 教职工党支部要重点培养 发展优秀中青年教学骨干 专业带头人和管理骨干入党 学生党支部要将发展工作的关口前移, 加大青年学生发展和培养力度, 不断壮大党员队伍 5 做好党小组活动的指导工作, 充分发挥党小组是提高党员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的最基本单位 实行党内监督 开展党内活动的前沿阵地的作用 ; 确保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和上级党组织以及支部决议在党员 群众中得到及时贯彻落实, 使其成为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 支撑点, 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6 建立创先争优制度, 紧紧围绕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 服务群众 凝聚人心 促进和谐的职能任务, 以创建 五个好 先进党支部 争当 五带头 优秀共产党员为目标, 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提出的努力提高党支部 五个一 建设水平的要求, 建立务实管用 发扬民主 简便易行 公之于众的党支部创先争优制度, 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第十三条做好群众工作, 使群众紧密团结在党支部的周围 1 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密切联系群众, 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坚持 从群众中来, 到群众中去 的群众路线, 经常了解 5
和集中群众中的正确意见, 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 并把党组织的决定及时在群众中贯彻, 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 2 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倾听群众的呼声, 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妥善处理群众中的矛盾, 把群众的积极性和注意力引导到完成本职工作和勤奋学习上来, 充分发挥每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 教职工党支部要协调好本单位内部党 政 工 团的关系, 支持并指导工会和共青团开展工作, 做好团结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工作 学生党支部要支持和指导团支部和班级开展工作, 积极做好非党员学生的工作 第十四条教职工党支部要积极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的工作, 对本单位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教职工党支部书记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专业建设 教学 培训 科研 管理及服务等重大问题 第五章党支部主要成员的职责第十五条党支部书记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 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 1 主持党支部的全面工作, 负责制定支部工作计划, 安排支部工作, 召开支部大会和支部委员会, 将党支部工作的重要问题, 6
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 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 决议及支部大会 支委会的决议 决定, 检查支部工作计划 决议执行情况, 向支部大会和党总支报告工作 3 重点抓好党支部的思想建设 组织建设 作风建设 制度建设, 提高支部的战斗力 4 经常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 工作和学习情况及群众的思想状况, 发动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全体党员, 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 与支委会和本支部单位行政( 业务 ) 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 相互配合, 协调单位内部党 政 工 团 妇女负责人的相互关系, 共同做好工作, 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6 抓好支委会自身建设, 组织支委会的学习, 按时召开支委组织生活会, 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第十六条党支部委员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 分工负责支部的组织 宣传 纪检 青年和统战等方面的工作 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 1 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 按计划组织支部或检查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按党章和上级有关选举工作的规定, 协助党支部书记积极做好党支部的改选工作 7
2 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 学习 工作等情况, 协助宣传委员 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 搜集 整理优秀党员的模范事迹, 组织评选优秀党员 3 根据支部实际情况, 提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意见及安排, 具体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4 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状况, 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 教育和考察, 拟定切实可行的发展工作计划, 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办理吸收新党员 预备党员考察和转正的手续 5 做好党员管理工作, 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收缴党费, 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搞好党员统计 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 1 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 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 按照上级党组织的指示, 宣传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 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 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 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 组织党课学习, 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 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 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了解和掌握教书育人 管理育人 服务育人方面的先进人物的事迹并加以宣传, 提出奖励和表扬的 8
建议 4 对党员进行党的统战政策教育, 与统战对象进行广泛联系 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纪检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 1 负责党风党纪工作, 根据支部的安排, 对党员进行党风和党纪教育 2 检查了解党员执行党章 准则 条例,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及上级决议和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 对违纪党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并具体办理相关手续, 积极帮助教育受处分党员 3 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受理党内外群众对违纪的检举 控告和申诉 4 经常向支委会和上级纪检部门汇报和反映本单位的党风 党纪 青年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 1 拟定党支部青年工作计划, 指导本支部团组织 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结合青年的特点, 开展各项健康向上的活动, 教育团员 青年做有理想 有道德 有文化 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2 密切联系本支部的团员 青年群众, 关心他们的思想 学 9
习和生活, 教育团员 青年努力学习, 热爱本职工作, 精通业务, 积极为学院发展做贡献 ; 3 及时掌握团组织工作开展情况, 指导本支部团组织做好团的发展工作, 培养优秀青年加入团的行列 4 协助做好团干部的管理教育工作, 指导本支部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第六章党支部生活制度第十七条党支部生活制度实施的原则是 : 党要管党 从严治党 ; 切合实际 注重实效 ; 力求规范 便于操作 ; 继承传统 探索创新 第十八条党支部活动的内容应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本支部的工作计划, 紧密围绕学院的中心任务, 结合党支部近一时期的具体工作和党员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九条党支部活动应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根据工作需要, 不定期召开 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召开次数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要定期召开 第二十条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属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10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党支部活动考勤制度 党员要自觉参加党支部生活, 因故不能参加党支部生活的, 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及时补课 ; 对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无故不参加党支部生活的党员, 党支部要及时提出批评并进行补课 第二十二条要做好党支部生活记录, 统一使用党委组织部印制的 党支部工作登记本 第二十三条对于年老体弱或因病长期休养的党员, 党支部应从生活上 政治上关心他们, 听取他们的意见, 解决他们的困难, 并视具体情况, 采取适当方式, 与他们保持密切的联系 第二十四条流动党员参加党支部活动, 按照中办 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 ( 中办发 [2006]21 号 ) 进行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条例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青船院党委 2010 3 号同时废止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