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議會第 1 屆第 2 次定期會 桃園市政府人事處 工作報告 報告人 : 處長郭修發中華民國 104 年 9 月
目錄壹 現階段重要工作執行情形... 1 一 健全組織功能, 落實逐級授權... 1 二 核列 105 年各機關職員 聘僱人員及臨時人員預算員額... 2 三 規劃辦理本府 104 年員額評鑑作業... 3 四 增進人事人員職務歷練, 內陞外補兼顧... 3 五 強化人事人員專業知能, 提升人事服務效能... 3 六 貫徹考試用人制度, 提列各項考試職缺... 4 七 推動性別主流化, 促進女性參與決策... 4 八 穩健充實人力, 內陞外補兼顧... 4 九 落實非典型人力管理, 提升臨時人員薪資... 5 十 進用身心障礙及原住民族人員, 保障弱勢族群... 5 十一 重視培育訓練, 拓展宏觀視野, 提升公務人員職能... 6 十二 落實考核獎懲, 激勵同仁士氣... 7 十三 強化差假管理, 維護機關辦公紀律... 9 十四 關懷員工身心健康, 提供多元協助措施... 9 十五 依法辦理退休撫卹資遣, 照護退休人員及撫卹遺族... 10 十六 編輯大桃園人資指南 2.0~ 從心開始 You Care,We Care 手冊... 11 十七 營造健康職場, 提供多元文康活動... 12 十八 提供貼心 關懷的人事服務... 14 十九 強化人事資訊系統, 簡化作業流程... 15 貳 未來努力方向... 15 一 持續辦理本府所屬相關機關之組織調整作業... 15 二 定期辦理員額評鑑, 診斷各機關員額運用情形... 15 三 促進府區人才交流, 增進同仁職務歷練... 16 四 優化在職訓練品質, 有效發揮辦訓功能... 16 五 運用人事資訊系統, 建立人事數據資料... 16 叁 結語... 16 肆 附錄... 17
邱議長 李副議長 各位議員女士 先生 : 欣逢貴會召開第 1 屆第 2 次定期大會, 修發非常榮幸能代表人事處前來提出工作報告 首先向貴會所有議員女士 先生對本處業務的鼎力支持與指教, 表達最誠摯的敬意與謝意 公務人力資源係一切庶政的基石, 對市政建設發展的影響至深且鉅, 本處一向秉承市長施政理念, 恪遵中央政策及人事法制, 以 桃園市行政團隊最佳人資策略夥伴 為願景, 積極推動組織功能健全, 合理管控各機關預算員額 ; 貫徹用人唯才, 適才適所, 並保障弱勢族群進用 ; 重視培育訓練, 落實考核獎懲, 提供多元化員工協助措施 ; 以感動服務關懷退休人員, 營造友善健康職場, 期以當責 關懷 創新 服務的態度, 致力協助各機關業務推展, 以提供更優質的市政服務 謹將本處現階段重要工作執行情形及未來努力方向, 提出報告如下 壹 現階段重要工作執行情形一 健全組織功能, 落實逐級授權 ( 一 ) 辦理各機關組織編制修正工作 1. 因應本府施政需要,104 年 4 月 1 日成立青年事務局及體育局等 2 個一級機關, 以及住宅發展處 建築管理處 養護工程處 新建工程處 捷運工程處等 5 個二級機關 ; 另本府都市發展局 工務局 交通局及教育局等, 亦配合前述新機關成立而修正組織編制, 上開新訂及修正之組織規程暨編制表, 分別於 104 年 1 月 21 日 2 月 25 日及 3 月 11 日提經本府第 4 8 及 11 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均自 104 年 4 月 1 日生效 2. 因應二級機關就業服務處於 104 年 7 月 1 日成立, 本府勞動局裁撤就業安全科, 上開新訂及修正之組織規程暨編制表於 104 年 6 月 3 日提經本府第 21 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自 104 年 7 月 1 日生效 3. 另本府規劃於 105 年 1 月 1 日成立二級機關交通事件裁決處 同年 7 月 1 日成立勞動檢查處及龜山地政事務所, 業於 104 年 7 月 20 日本府第 4 次組織編制專案小組會議通過, 將另案提請市政會議審查 1
( 二 ) 核定 ( 備查 ) 各機關分層負責明細表甲表 ( 乙表 ) 1. 因應改制直轄市, 本府各機關 ( 含 12 區公所 ) 新訂分層負責明細表, 業經秘書長召開本府 104 年度各機關分層負責明細表專案小組 (9 次 ) 會議審查竣事 2. 配合改制後本府所屬一 二級機關組織編制 業務職掌調整, 以及新機關成立, 本次新訂分層負責明細表, 與改制前相較, 合計變更 2,193 項業務內容, 詳如下表 : 修正態樣項目數新增 991 業務內容刪除 964 提高 59 決行層級下降 113 原列甲表改列乙表 5 行政主體變更原列乙表改列甲表 61 合計 2,193 二 核列 105 年各機關職員 聘僱人員及臨時人員預算員額 ( 一 ) 為編列本府各機關 105 年各類人員預算員額, 業已召開預算員額專案小組會議, 由秘書長擔任主持人, 並召集 2 位副秘書長 財政局 主計處 研考會及本處等機關首長擔任審查委員 ( 二 ) 前開專案小組計召開 5 次會議, 其中職員預算員額, 以分配各機關剩餘員額 60% 為原則, 並以 103 年人事費剩餘數 104 年預算及現有員額缺額數 104 年應精簡聘僱用人數 等作為員額分配指標 至約聘僱暨臨時人員, 係依精簡 合理及業務迫切性 必要性等審查原則辦理, 有關 105 年預算員額較 104 年增減情形簡述如下 : 1. 本府各機關 ( 含 12 區公所 )104 年職員預算員額為 5,494 人,105 年為 5,745 人, 成長 4.6% 2. 警察局 104 年預算員額 4,032 人,105 年維持不變 ; 消防局 104 年預算員額為 1,247 人,105 年為 1,346 人, 成長 7.9% 3. 約聘僱及臨時人員,105 年之預算員額較 104 年減少 88 人 ( 主要係因辦理航空城業務之中央委辦經費尚未核撥, 爰配合減列 ) ( 三 ) 另本府 105 年對於以市預算進用的約聘僱人員人數, 超過各該機關 2
職員編制員額 10% 以上者, 新增預算員額, 除有業務特殊需要, 專案報經本府同意暫時免受限制外, 均應相對精簡其約聘僱人員後, 始得進用職員預算員額 三 規劃辦理本府 104 年員額評鑑作業 ( 一 ) 依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第 27 條規定, 地方行政機關應定期辦理組織及員額評鑑, 作為機關組織之設立 調整或裁撤及員額調整之依據 ; 另行政院 103 年 8 月 7 日核定改制直轄市之員額管制政策, 改制後本府配置核增之員額前, 應先依上開規定辦理所屬機關之組織及員額評鑑, 並依評鑑結論將員額優先配置於業務單位所需人力 ( 二 ) 有關 桃園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員額評鑑實施計畫 前於 104 年 8 月 5 日函知各機關, 並經核定 104 年受評機關, 分別為民政局 ( 另擇一戶政事務所併同辦理 ) 社會局 經濟發展局及觀音區公所等, 上揭機關員額評鑑書面資料, 於 104 年 10 月 12 日前函送本處彙辦, 並擇期召開員額評鑑會議審查 四 增進人事人員職務歷練, 內陞外補兼顧本處於職務出缺時, 須依法申請分發考試及格人員之外, 均本於資績並重 內陞及外補兼顧原則, 擇優陞任或遷調歷練, 適時引進外部新血, 期能增加人事人員的職務歷練, 並激勵現職人員的工作士氣 依上開原則, 本處及所屬人事人員自 104 年 4 月至 8 月, 分別計有退休 6 人 調出 10 人 調任 29 人 辭職 2 人 內陞 25 人 外補 24 人 考試分發 20 人, 總計異動 116 人 五 強化人事人員專業知能, 提升人事服務效能 ( 一 ) 為加強本處及所屬人事人員專業核心能力, 提升人事服務品質, 型塑優質服務團隊, 本處訂定 桃園市政府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 104 年度人事人員訓練計畫, 開設管理訓練課程 3 班 專業訓練 - 專業核心能力研習專題演講 1 班 員額評鑑專班 2 班, 以及人事法規案例研討專班 7 班, 共 13 班, 計有 481 人參加 ( 二 ) 另為提升中階人事主管之專業核心能力, 分別於 104 年 7 月 30 日 8 月 12 日及 25 日 9 月 24 日, 於本府 601 會議室辦理前揭問題分析 業務規劃 績效管理及專業核心能力等 4 研習班, 邀請業界資深企業管理顧問狄瑞祥 兆豐國際顧問公司專業講師陳頂立及淡江 3
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副教授黃一峯 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教授呂育誠講授課程, 計有 145 人參加 六 貫徹考試用人制度, 提列各項考試職缺本市基層公務人員的遴補進用, 係以考試用人為主, 本府每年均配合國家考試, 提報各項考試任用計畫, 申請分發考試及格人員 103 年 11 月至 104 年 8 月 31 日止, 申請各項國家考試分發職缺計有 : 高考三級 386 人 普通考試 142 人 初等考試 27 人 地方特考 298 人 身障特考 9 人 原民特考 20 人, 合計 882 人 七 推動性別主流化, 促進女性參與決策 ( 一 ) 主管人員性別比例為促進性別平等及提高女性參與決策, 本府積極培育女性公務人才, 重視並提升女性主管的培育選拔, 積極薦送各女性主管人員參與各項培訓課程 ; 於選任主管時, 將性別主流化觀念納入選任參考, 優先晉升表現優異且具發展潛能之少數性別, 以促進主管人員性別平等, 保障女性參與決策的權益 104 年 4 月 1 日起至 104 年 8 月 31 日止, 各機關 ( 不含警察 消防機關 ) 女性主管占主管人員總數的比例為 48.44%; 各機關內陞女性主管職務計有 30 人 ( 占內陞主管職務的 40.54%) ( 二 ) 任務編組組成性別比例為加強兩性共同參與公共事務, 促進性別平權,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成立各種任務編組 ( 如委員會 甄審及考績委員會 ) 時, 任一性別成員人數, 不得低於全部成員人數三分之一, 以維護並落實性別平等政策 八 穩健充實人力, 內陞外補兼顧 ( 一 ) 訂定職期遷調要點, 促進同仁職務歷練為增進同仁歷練機會, 本府於 104 年 8 月 18 日頒訂 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遷調實施要點, 作為各機關學校辦理職務遷調之依據, 並依業務性質鼓勵所屬人員職務輪調, 透過培訓管道增加屬員遷調範圍, 使同仁多元學習, 加強人才培育發展 ( 二 ) 薦任第 8 職等至第 9 職等專員以上職務甄補情形本市升格直轄市以來, 各機關人員之甄補, 秉持公平 公正 公開之原則, 拔擢內部優秀適任人才, 鼓勵同仁職務歷練並積極延攬外部專 4
才, 期提昇本府行政團隊整體效能 103 年 12 月 25 日至 104 年 9 月 8 日止, 本府專員 ( 薦任第 8 職等至第 9 職等 ) 以上職務遴補總計 287 人, 其中府內人員調動包括內陞 132 人 平調 79 人 其他情形 17 人, 合計 228 人 ; 另延攬外部專才, 由府外機關調進 59 人 九 落實非典型人力管理, 提升臨時人員薪資 ( 一 ) 訂定非典型人力進用及考核規定為統一規範本府約聘僱及臨時人員之進用及管理, 本府已於 104 年 4 月 20 日及同年 5 月 20 日分別頒訂 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 及 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聘僱人員進用及考核要點, 要求各機關學校進用臨時人員及約聘僱人員時, 須經公開甄選程序, 並遵守迴避進用規定 又為落實是類人員之管理, 建立制度化的考核機制, 各機關學校應落實平時及年終考核, 作為工作改善或續僱與否之參據, 以提升服務效能 ( 二 ) 臨時人員調高薪資, 照顧同仁基本生活為照顧本府臨時人員之基本生活, 並體恤其工作辛勞, 本府向來依據勞動部 ( 原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 公告之基本工資, 調漲臨時人員薪資, 為進一步照顧臨時人員基本生活需求, 將自 105 年 1 月 1 日起再度調高本府臨時人員薪資, 以學歷分級訂定薪資標準, 分為國中 ( 以下 ) 畢業 高中 ( 職 ) 畢業 大專 ( 以上 ) 畢業 3 個等級, 國中以下由 20,008 元調漲為 22,000 元, 高中由 20,228 元調漲為 22,220 元, 大專以上由 20,828 元調漲為 22,820 元 十 進用身心障礙及原住民族人員, 保障弱勢族群 ( 一 ) 身心障礙人員足額進用本府各機關學校自 102 年 7 月起至 103 年 12 月, 已達 1 年 5 個月足額進用身心障礙人員 自 104 年起, 大部分機關學校均足額進用身心障礙人員, 僅少數 8 個機關學校, 因人員退離 組織修編 員額移撥等原因, 導致有未足額之情形 本府會即時協助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人員之機關學校, 儘速於 3 至 6 個月內完成遴補 至 104 年 8 月止,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進用比例的規定, 機關學校依法應進用 707 人, 實際已進用 1,128 人, 占應進用比例 160%, 超額進用 421 人 5
( 二 ) 原住民族人員足額進用本府各機關學校自 100 年 9 月起迄今, 連續達 3 年均足額進用原住民族人員 104 年 8 月止, 各機關學校進用情形如下 : 1. 非原住民地區 機關學校, 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規定, 應進用約僱等五類原住民族人員 26 人, 實際已進用 90 人, 占應進用比例 346%, 超額進用 64 人 ; 實際進用具原住民族身分的公務人員 284 人 2. 原住民地區 機關學校, 依法應進用約僱等五類原住民族人員 73 人, 實際已進用 166 人, 占應進用比例 227%, 超額進用 93 人 ; 實際進用具原住民族身分的公務人員 70 人 十一 重視培育訓練, 拓展宏觀視野, 提升公務人員職能 ( 一 ) 辦理高階主管菁英領導體驗營為拓展高階人員創意思考 宏觀策略及領導管理知能, 於 104 年 8 月 21 22 日辦理 高階主管菁英領導體驗營, 邀請台灣開放資料計畫負責人張維志先生 中興大學國家政策與公共事務研究所教授李長晏及本府研考會主任委員劉坤億擔任講師, 並由副秘書長邱俊銘帶隊參訪玉山銀行總行, 計有 27 人參加 ( 二 ) 辦理中階主管核心職能研習班為強化中階主管核心職能, 培養專案規劃及團隊合作能力, 於 104 年 7 月至 8 月間辦理 2 梯次 中階主管核心職能研習班, 邀請臺灣外展教育基金會專業講師 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副主任王怡文及本府研考會主任委員劉坤億擔任講師, 計有 51 人參加 ( 三 ) 辦理專業核心職能研習班 1. 為因應改制直轄市, 以及本府角色功能與對應中央各機關業務權限調整等變化, 於 104 年 5 月至 6 月間辦理 3 梯次 中階主管行政法制研習班, 邀請臺北大學助理教授陳耀祥 本府法務局副局長辛柏逸擔任講師, 計有 125 人參加 2. 為維持各項建設及施政品質, 強化本府同仁對工程管理及採購法相關規定之瞭解, 於 104 年 6 月與本府工務局合辦 工程管理訓練班 ( 工程人員及非工程人員各 1 梯次 ), 邀請具實務經驗之專家學者授課, 計有 74 人參加 6
3. 為使公務同仁有面對媒體之正向態度與應對技巧, 並建立與媒體記者互動之溝通平台, 於 104 年 7 月 30 日與本府新聞處合辦 媒體素養知能研習 課程, 邀請平面 電視及電台媒體人員擔任講師, 計有 121 人參加 ( 四 ) 舉辦 城市治理標竿 系列課程為培養本府所屬公務人員積極任事與創新的觀念, 透過地方治理案例之分享, 使其了解市政發展願景及強化政策執行能力, 於 104 年 7 月至 8 月間辦理 文化資產保存與活化 桃園魅力觀光及行銷 等課程共 4 場次, 邀請中興大學國家政策與公共事務研究所教授李長晏 台南市安平區前區長林國明 本府觀光旅遊局局長楊勝評 風景管理處處長葉宗賦擔任講師, 計有 150 人參加 十二 落實考核獎懲, 激勵同仁士氣 ( 一 ) 獎勵優良事蹟, 提振工作士氣對於工作表現優異 冒險犯難有具體優良事蹟人員, 均依規定給予行政獎勵 ;104 年 4 月至 8 月獎勵情形如下表 : 機關別 獎度 一次記二大功 記一大功 記功二次 記功一次 嘉獎二次 嘉獎一次 警察消防 0 8 209 1,506 16,030 44,125 行政機關 0 3 96 328 847 1,629 總人次 0 11 305 1,834 16,877 45,754 ( 二 ) 懲處失職人員, 整飭公務紀律 單位 : 人次 對於工作不力 怠忽職守或違法失職人員, 均依規定予以懲處 ;104 年 4 月至 8 月懲處情形如下表 : 性質懲戒處分平時懲處 類別機關別 撤職休職降級減俸記過申誡停職免職 記一大過 記過二次 記過一次 申誡二次 申誡一次 警察消防 0 1 2 0 1 0 2 3 0 3 38 136 452 行政機關 2 0 1 0 0 0 0 0 0 7 30 144 491 總人次 2 1 3 0 1 0 2 3 0 10 68 280 943 7 單位 : 人次
( 三 ) 調查公務人員兼職情形, 並辦理移付懲戒或行政懲處 1. 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於 104 年 4 月間清查原桃園縣政府及各鄉鎮市公所所屬單位人員具公司 ( 商號 ) 負責人 公司董監事身分之情形, 為因應前開情事, 銓敘部於 104 年 6 月間邀集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監察院等相關主管機關召開研商會議, 擬具 8 種兼任態樣認定標準 懲處原則與參考標準, 並於 104 年 7 月函請本處調查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員兼任態樣及人數 2. 經調查本府所屬人員違法兼職者計 168 人 ( 其中適用公務員服務法及公務員懲戒法之人員計有 26 人 ) 兼職態樣未定 20 人及尚在調查中 25 人, 本府已於 104 年 9 月 11 日以府人考字第 1040241578 號函請所屬相關機關依銓敘部研擬之違法兼任處理原則辦理懲處事宜 ( 如行政懲處或移付懲戒等 ) ( 四 ) 訂定 桃園市政府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計畫, 並公開表揚相關人員 1. 原桃園縣政府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計畫, 經本府於 103 年 12 月 25 日公告繼續適用, 為因應改制直轄市法制整備作業, 經檢視多方意見及作法後, 本府於 104 年 6 月 17 日以府人考字第 1040130490 號函頒 桃園市政府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計畫, 原實施計畫同時公告廢止 兩者主要差異為評選機制明定以配合行政院模範公務人員每年選拔作業之辦理期程為原則, 遴薦方式為先提經機關考績委員會或專案審查委員會確實評選, 以及獲選人員之獎金將提高至新臺幣 5 萬元等, 以激勵服務熱忱及提高工作績效 2. 本府 104 年模範公務人員選拔, 經本府召開審議小組會議, 評選出水務局科長王士綜 交通局主任蘇盈瑜 警察局偵查佐莊英凱 衛生局科長劉麗文 消防局隊員楊智偉 消防局隊員黃庚偉 新聞處科長李良文 人事處前科長蔡雅芳 楊梅區公所課員戴玉芬 殯葬管理所組員黃永青 桃園地政事務所課長邱蓁蓮 資訊中心主任閻俊如及龍興國中組長莊雅玲等 13 人, 並於 104 年 5 月 6 日本府第 17 次市政會議中公開表揚, 由鄭市長頒給獎牌 1 面 獎金新台幣 2 萬元, 以及核給公假 5 日, 以資鼓勵 8
十三 強化差假管理, 維護機關辦公紀律 ( 一 ) 持續執行差假勤惰抽查 1. 為加強員工的差勤管理, 要求各機關學校依 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人事機構抽查公務人員勤惰管理及辦公情形應行注意事項 規定, 每月至少自我抽查 2 次 本府同仁 ( 包含短期就業方案及委外人員 ) 均製發員工識別證, 規定於上班時間佩戴, 以提升民眾洽公時的辨識度 2. 為強化內部管理機制,104 年 4 月至 104 年 8 月, 不定期派員至各機關學校抽查上班情形, 查勤 69 個單位次, 其中 6 人未佩戴員工識別證及少數人員未於事前完成差假手續, 均已請各該機關加強宣導差勤相關規定, 並確實管控差假人數, 以維持為民服務效能 ( 二 ) 強化差勤電子表單線上簽核系統管理及安全為確保電子差勤系統使用正常,104 年 7 月起啟用負載平衡器, 以維持網路流量穩定性, 並委請差勤系統廠商進行異常諮詢維護, 以及協助排除差勤系統故障問題等, 俾提升整體運作效能及強化資訊安全 ( 三 ) 全面換發員工卡, 並訂定作業須知配合本府 104 年 9 月 1 日發行多功能智慧卡 市民卡, 本府各機關於同日更換新員工卡 ( 學校的教職員工得視其意願緩辦 ); 另為規範員工卡之申請及核發等相關事宜, 本處已於 104 年 8 月 27 日將員工卡作業須知函知各機關辦理 ( 四 ) 辦理天然災害停班停課講習本府於 104 年 4 月 22 日辦理 104 年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通報作業講習 災害防救及緊急應變研習班, 分別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專門委員張翠娟及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副主任王怡文擔任講座, 計有 230 人次參訓 十四 關懷員工身心健康, 提供多元協助措施 ( 一 ) 優化員工協助方案 1. 加強宣導員工諮商管道 : 為促進本府同仁對多元諮商管道之了解, 提高同仁運用諮商管道的意願, 於 104 年 4 月 23 日辦理 如何運 9
用多元諮商管道研習班 ( 主管及基層同仁各 1 場次 ), 參加人數合計 152 人 ; 並於 104 年 8 月起將本府員工諮商專線服務時段, 由上午 8 時至下午 17 時, 延長至晚間 21 時, 以持續深耕關懷工作 2. 強化特殊個案後續追蹤 : 自 104 年 8 月起, 個案如經評估為具高風險者, 將於諮商後 1 個月內, 請專業諮商人員進行 1 至 3 次電話關懷, 以持續深耕關懷工作, 提供 即時 體貼 溫暖 關懷 的客製化服務 3. 辦理關懷員培訓課程 : 為逐步優化各機關的員工關懷工作, 持續培育各機關關懷種子, 於 104 年 6 月至 7 月辦理關懷員培訓課程初階班 愛心天使感動心, 桃花樂園關懷情, 參加對象為本府所屬各機關及各區公所具關懷特質 服務熱忱及樂於助人之人格特質者, 參加人數計有 46 人, 課程內容包含理論及實務演練計 48 小時, 培養關懷員助人與關懷能力, 以期主動發現組織內部需協助的員工, 發揮傾聽與陪伴的園丁角色, 並協助各機關首長及單位主管建構溫馨友善的健康職場 ( 二 ) 主動關懷八仙塵爆受傷同仁眷屬, 提供必要協助 104 年 6 月間新北市發生八仙樂園塵爆事件, 本府立即調查所屬同仁眷屬傷患名單, 並依上述同仁需求, 分別提供家庭照顧假核給 急難貸款 心理及法律諮商等相關協助措施, 全力給予支持, 使其能安心照顧受傷眷屬 十五 依法辦理退休撫卹資遣, 照護退休人員及撫卹遺族 ( 一 ) 辦理退休 撫慰 撫卹及資遣情形落實公務人員退撫資遣制度, 依法令規定辦理退撫資遣業務,104 年 4 月至 8 月辦理情形如下表 : 類別退休撫慰撫卹資遣合計人員別機關公務人員 98 8 9 0 115 學校教職員 338 22 9 0 369 總計 436 30 18 0 484 10
( 二 ) 照護退休人員及撫卹遺族 為加強照護退休人員及撫卹遺族, 簡化三節 ( 春節 端午節 中秋 節 ) 慰問金及照護金發給流程, 改由各機關學校主動至銓敘部 公 務人員退休撫卹查驗系統 或洽民政局 ( 戶政單位 ) 查驗, 領受人是 否有喪失或停止領受情形後, 電聯匯款三節慰問金及照護金, 不再 要求退休人員檢證申請, 發給情形如下 : 1. 三節慰問金 依據行政院訂定之 退休人員照護事項 規定, 每年三節 ( 春節 端午節 中秋節 ) 核發慰問金每人每節 2,000 元 104 年端午節 核發本府 99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及本處退休 撫卹人員, 計 177 人, 金額計 35 萬 4,000 元 ( 各機關學校退休公教人員及撫卹遺 族, 由其依權責自行核發 ) 2. 早期退休支領一次退休金人員照護金 依據考試院訂頒 早期退休支領一次退休金生活困難之退休公教 人員發給年節照護金作業要點 規定, 經查驗本府及各機關學校 68 年底前退休並支領一次退休金且生活困難人員, 計有 33 人, 104 年端午節照護金發給情形如下 : 年節照護種類金額 ( 元 ) 人次 端午節 11 核發金額 ( 元 ) 單身 18,000 24 432,000 有眷屬 31,000 9 279,000 總計 33 711,000 ( 三 ) 實地關懷訪視高齡退休公教人員 由於醫療進步, 現代人壽命延長已是全世界趨勢, 人口老化亦為新 的社會議題, 為加強關懷本府所屬機關學校退休公教人員, 體現 從 心感動 的服務理念, 在各機關學校現有的照護方式外, 由人事團 隊組成親善大使團, 形成關懷網絡, 實地關懷慰問滿 80 歲以上且 居住本市之退休公教人員, 截至 104 年 8 月 31 日止拜訪人數為 454 人 十六 編輯大桃園人資指南 2.0~ 從心開始 You Care,We Care 手冊 為使大桃園人資指南 2.0 的內容更切合同仁的需求, 運用 以人為
本 客製化服務 為核心理念, 以同仁最關心 最想了解及會遭遇 的事件作為編輯素材, 內容含括 人才招募 Bus 勝任職務 Enjoy 職務歷練 Best 主管養成 Easy go 及 離開職場 My life 等 5 個主題, 運用圖像化 視覺化傳達重要觀念, 使同仁能在短時間內 按圖索驥取得所需資訊, 提升工作效能, 並培養人事團隊量能, 傳遞 人事同仁當責與關懷的加值服務 十七 營造健康職場, 提供多元文康活動 ( 一 ) 辦理本市第 1 屆公教人員羽球錦標賽 1. 第 1 屆公教人員羽球錦標賽於 104 年 5 月 30 日在桃園市體育館舉 行, 比賽報名隊伍, 公務人員男子組 36 隊 女子組 28 隊 教職 員男子組 13 隊 女子組 11 隊, 總計 88 隊, 約 1,000 人參加 2. 另為增進同仁親子互動, 推展全民體育, 本次錦標賽新增親子闖 關活動, 由本府體育局及國立體育大學協助規劃辦理, 以簡易的 運動種類與器材, 兼顧平衡益智 科學 體能及安全等要素, 設計 5 個有趣又容易的闖關遊戲, 參加人數約 200 人 ( 二 ) 鼓勵員工藝文創作, 積極參與全國公教美展 編號 為倡導公教員工從事正當休閒活動, 鼓勵同仁投入創作行列, 積極參 與全國公教美展, 本府 104 年參加評選作品計有 101 幅, 經行政院 人事行政總處評選後, 計有 11 件作品評選為佳作以上名次 ( 如下表 ), 榮獲團體獎第 1 名佳績 另為使同仁能於日常生活中接受藝術潛移 默化的陶冶, 提升辦公空間的美感氛圍, 參加全國公教美展評選的作 品, 經徵得作者同意後, 展覽於本府 13 樓員工藝文園地供同仁觀賞 類別名次姓名作品名稱服務機關 1 水墨類佳作鍾宜樺生長 2 第 2 名袁啟陶書法類 3 優選羅應良 4 第 1 名劉子平沉默油畫類 5 佳作卓明富泉聲 12 清. 梁巘評書帖句集印于忘言齋 平鎮地政事務所課員徐瑞英之眷屬大成國民小學輔導主任八德國民小學教師平鎮高級中學教師東興國民中學退休人員
6 佳作范詠葳 7 第 1 名葉國康夜唱 13 FIV CAT 流浪貓之歌 8 第 3 名游雯珍都會忙茫水彩類 9 佳作卓明富幽林閒步 10 佳作劉家鈞獅城紀行 11 漫畫類第 2 名馬匡霈神農食堂 ( 三 ) 輔導並協助員工社團辦理各項活動 社團 忠貞國民小學代理教師中壢國民中學教師桃園國民中學教師東興國民中學退休人員大勇國民小學教師平鎮國民中學教師 為提供同仁紓壓管道, 促進身心健康, 本府輔導與推動員工社團, 目前計有書法社 登山社 舞蹈社 瑜珈社 桌球社 羽球社 太 極拳社 氣功社等 8 個社團,104 年 4 月至 8 月本府員工社團社務 推動情形如下 : 活動方式 書法社定期 登山社 辦理 4 次登山健走活動 舞蹈社定期 104 年本府員工社團社務推動情形一覽表 活動內容活動時間地點人數 由具書法專長社員及外聘教師指導 配合各社員不同體能狀況, 規劃健腳及大眾登山路線 開設單人舞 雙人舞 每週二 三 四中午 5 月 16 日 5 月 30 日 7 月 4-5 日 8 月 1-2 日每週一 二 三 五 本府 1301 會議室 60 基隆情人湖步道 大武崙砲台 大武崙濱海登山步道 金山海岸步道 金山老街日月潭國家風景區 ( 月潭自行車道 向山自行車道 猫囒山步道 ) 太平山 棲蘭森林遊樂區 ( 馬告生態園區 ) 司馬庫斯 鎮西堡 53 本府地下 1 樓 30
土風舞及肚皮舞課程 中午 瑜珈社定期 桌球社定期 羽球社定期 太極拳社 定期 氣功社定期 開設初階課程自由練習並依需要外聘教練指導自由練習並依需要外聘教練指導陳家溝二路砲捶班 熊式太極氣功等課程 初級及進階課程 每週四中午 每週一 五下班 每週二下班 每週一至五下班 每週一至四下班 每週二中午每週四中午 本府地下 2 樓文康休閒中心 本府地下 2 樓文康休閒中心 本府地下 2 樓文康休閒中心 本府 5 樓挑高區羽球場 47 80 40 本府地下 1 樓 31 本府 5 樓中庭 本府地下 1 樓 39 十八 提供貼心 關懷的人事服務 ( 一 ) 舉辦未婚公教同仁聯誼活動 為擴大各機關學校未婚公教同仁社交生活領域, 增進兩性互動及情 感交流, 本府 104 年 6 月至 9 月辦理未婚公教同仁聯誼活動 7 梯次 ( 如下表 ), 參加人數共計 350 人 參加人員為全國各機關 ( 構 ) 公 私立學校及知名企業正職未婚人員, 另為鼓勵所屬各機關 ( 構 ) 學校 未婚公教同仁踴躍參與, 補助參加人員每人 400 元 ( 半日遊 ) 至 750 元 ( 一日遊 ) 的報名費 梯次 時間 活動名稱 活動地點 參加人數 早安愛情 ~ 第 1 梯次 6 月 27 日桌遊好時光室內聯誼半日遊 桃園市 37 第 2 梯次 7 月 18 日 美好時光料理絕配一日遊 桃園市 38 第 3 梯次 7 月 25 日 明湖水漾美味關係一日遊 苗栗縣 37 第 4 梯次 8 月 22 日 戀戀台電幸福來電一日遊 桃園市 78 14
第 5 梯次 8 月 29 日漫遊森林愛戀物語一日遊桃園市 40 苗栗縣 / 40 第 6 梯次 9 月 12 日薰衣草の魔法 QQ 一日遊新竹市第 7 梯次 9 月 20 日河岸森林秋天童話一日遊桃園市 80 合計人數 350 備註 : 第 4 梯次為本府與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辦理 第 7 梯次為本府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共同辦理 ( 二 ) 辦理員工子女托育服務因社會價值觀轉變 育兒與工作無法兼顧及經濟負擔等因素, 造成少子女化現象, 為協助公教員工獲取家庭照護相關資源, 積極洽詢並與本市合法立案托育服務機構 43 家簽署特約托育合作優惠方案, 以協助同仁解決家庭照護問題, 兼顧家庭與工作, 提升行政效能 十九 強化人事資訊系統, 簡化作業流程為提升本市專 兼任人事人員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 (WebHR 系統 ) 及人事服務網 (ECPA) 各項應用系統操作與運用能力, 透過人事資訊種籽教師服務網絡, 提供系統操作指導及解說 製作數位教材, 並於 104 年 7 月 3 日至 7 月 24 日共同辦理 18 場次實機訓練課程, 參加人數計有 563 人, 協助運用人事資訊系統各項功能, 進行派免 教師敘薪 考績 ( 成 ) 獎懲核布 退休意願調查等線上報送作業, 以簡化行政流程, 提升工作效能 貳 未來努力方向一 持續辦理本府所屬相關機關之組織調整作業為健全機關組織功能 合理管理各類員額, 以達合理配置員額, 並有效運用人力, 依行政院 103 年 8 月 7 日之員額管理措施規定, 本府由王副市長召集秘書長 2 位副秘書長, 及財政局 主計處 人事處及研考會等首長, 組成組織編制專案小組, 持續審議未來本府相關機關之組織編制調整作業, 期以透過組織及員額審議機制, 督促各機關組織合理設置及員額彈性運用, 以提升服務效能 二 定期辦理員額評鑑, 診斷各機關員額運用情形員額評鑑的實施目的, 係以有限的資源, 透過一套具公信力的評鑑機 15
制, 檢視機關組織 人力配置現存的問題, 因而將透過此一評鑑機制定期診斷, 並提出解決方案或建議 ; 另為使員額評鑑之實施合理可行, 將參考中央及各直轄市實務作法, 妥善規劃作業流程, 以有效達成員額合理配置及運用的目標 三 促進府區人才交流, 增進同仁職務歷練本市已升格為直轄市, 區公所改為派出機關, 促進本府所屬各機關與區公所間之人才交流及人員甄補, 實為重要工作之一, 爰將透過推動府區人才交流, 期能增進同仁職務歷練, 提升人力資源效能, 並符合機關彈性用人需求, 展現市府團隊新力量, 共同努力完成各項施政工作, 以切合市民的期待 四 優化在職訓練品質, 有效發揮辦訓功能以前瞻 系統 換位的策略思考, 依據不同職務所需的核心能力及同仁職涯發展需要, 規劃年度訓練課程, 有計畫地培育關鍵性職務人才, 強化各機關人才銜接, 同時建構訓前需求評估及訓後評鑑機制, 使訓練資源運用及辦訓效果持續擴大, 以達逐步厚植本府公務人力資本的目標 五 運用人事資訊系統, 建立人事數據資料持續積極推動人事資訊化業務,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辦理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 (WebHR 系統 ) 組織編制與個人職務編號扣合 中等學校教師敘薪案件資訊化 退休撫卹整合平台等多項系統作業, 建置完整 正確之人事資料庫, 以建立各項人事數據資料並運用統計分析轉變為有用的資訊, 作為決策的參考依據 叁 結語人事業務是永續性 支援性 策略性的工作, 爾後本處當全力配合本府施政重點和執行計畫, 持續辦理預算員額管控 員工獎優輔劣 精進人力素質 關懷同仁身心健康, 全力做好各項人事服務, 並本積極當責 主動關懷之旨, 在既有的業務基礎和工作成果之上, 爭取更高的服務績效, 協助各機關順利推展工作, 以增進本府整體效能 尚祈各位議員女士 先生繼續給予支持 指導與鼓勵 最後, 謹祝各位議員女士 先生, 健康愉快, 萬事如意 謝謝! 16
肆 附錄 單位別職稱姓名電話傳真 處本部處長郭修發 337-8317 334-2906 處本部副處長蕭鈺 331-5058 334-2906 處本部主任秘書徐秋菊 331-5058 334-2906 處本部專門委員鄭明耀 332-2101 分機 7303 334-2906 企劃科科長游建盛 331-0734 334-2906 人力科科長陳苑芳 339-1117 334-2906 考訓科科長孫怡君 331-0732 334-2906 給與科科長戴沁瀅 331-0735 334-2906 秘書室主任林佳瑩 331-1117 334-2906 會計員會計員黃瑜珮 人事管理員人事管理員李淑雲 332-2101 分機 7305 332-2101 分機 7334 334-2906 334-2906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