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101 學年度教育學程招生簡章 一 依據 : 教育部 97 年 11 月 24 日台中 ( 二 ) 字第 0970236656 號函修正核定之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學生修習教育學程辦法 二 招生類別及名額 : 中等學校教師教育學程 : 共四班計 144 名 ( 大學部錄取 101 名 研究生錄取 43 名 ) 三 招生對象 : 中等學校教師教育學程適用對象 : ( 一 ) 本校各學系大學部二年級以上非師資培育在學學生 ( 大學部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 ) ( 二 ) 本校日間部碩 博士班在學學生 附則 : 依本校 培育中等學校各學科 ( 領域 / 主修專長 群科 ) 師資職前教育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一覽表實施要點 第二點規定, 擬任中等學校各任教學科 ( 領域 / 主修專長 群科 ) 教師, 須修畢本學分一覽表各任教科別 ( 領域 / 主修專長 群科 ) 規定之至少學分數 如欲以該學科 ( 領域 群科 ) 分發實習者, 另需具備教育部發布之中等學校各任教學科領域群科師資職前教育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對照表實施要點所列相關學系所 輔系或雙主修資格 四 學生報考方式 : ( 一 ) 報考資格 : 報考前學習表現均須符合下列四項條件 : ( 研究所新生須持原畢業大學之歷年成績單及研究所錄取相關證明文件報名 ) 1. 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大學生 65 分以上 研究生 80 分以上 2. 各學期操行成績 80 分以上 3. 無累計二次小過以上紀錄 4. 各學期體育成績 ( 研究生免 ) 及格 ( 二 ) 報名時間及地點 : 1. 燕巢校區 - 時間 :101 年 6 月 5 日 ( 星期二 ) 上午 9:00~11:30, 下午 1:30~4:30 止地點 : 燕巢校區致理大樓 2 樓會議室 2. 和平校區 - 時間 :101 年 6 月 7 日 8 日 ( 星期四 五 ) 上午 8:30~11:30, 下午 2:00~5:00 止地點 : 行政大樓 10 樓第 1 會議室 ( 三 ) 新入學研究生備取生遞補取得入學資格者補報名時間及地點 : 時間 :101 年 6 月 11 日 ( 星期一 ) 上午 8:30~11:30, 下午 2:00~5:00 地點 : 行政大樓 7 樓師資培育中心 ( 四 ) 繳証及繳費 : 符合前項報名資格之學生須於報名期限內, 檢具歷年成績單正本 1
學生證 ( 研究所新生須持原畢業大學之歷年成績單及研究所錄取相關證明文件報名, 原住民籍學生需另附族籍証明 ) 及二吋相片一張 ( 准考證使用 ), 填具申請表, 繳交第一階段筆試報名費新台幣 600 元, 筆試通過者, 再繳交第二階段口試費新台幣 300 元, 始得參加口試 ( 既經完成報名繳費, 概不退還 ) 五 遴選方式 : ( 一 ) 初審 : 申請表須經各系 所及師培中心資格審查通過者, 始得報名參加複審 ( 二 ) 複審 :A. 學科測驗測驗科目 :1. 教育常識 2. 國文 測驗時間 :101 年 6 月 16 日 ( 星期六 ) 下午 13:50~15:10 教育常識 15:50~17:10 國文 B. 口試口試時間 :101 年 7 月 4 日 ( 星期三 ) 上午 8:30 開始 ( 三 ) 複審之筆試 口試地點 : 考試前公告於本校師培中心公布欄及網站 ( 請考生自行查閱 ) 注意事項 : 筆試及口試須攜帶准考證應試 六 成績處理 : ( 一 ) 成績計算方式如下 : 遴選項目滿分佔總成績比率筆試教育常識 100 40% 國文 100 30% 口試 100 30% ( 二 ) 筆試與口試成績換算成 T 分數後, 再分別以 40% 30% 30% 之比率核計總成績 ( 三 ) 成績單預定 101 年 7 月 12 13 日 ( 星期四 五 ) 公告於本校師培中心公布欄及網站 ( 請考生自行查閱 ) 七 成績複查 : 考生如對考試成績有疑問時, 可於 101 年 7 月 20 日 ( 星期五 ) 前申請複查, 逾期不受理, 其辦法如下 : ( 一 ) 填寫 成績複查申請表, 並檢附成績單正本 ( 二 ) 申請複查者, 僅就筆試成績及口試成績登錄 核計或漏閱複查, 不得要求重新閱卷 ( 三 ) 複查費 : 筆試及口試每一科各為新台幣 50 元 ( 四 ) 考生本人 家長或委託人以口頭查問方式複查成績者, 概不予受理 八 錄取原則 : ( 一 ) 中等學校教師教育學程筆試錄取名額為招生名額之 1.5 倍參加口試 ( 二 ) 依大學設立師資培育中心辦法第十一條規定 : 原住民籍學生參加教育學程甄試, 得按一般錄取標準降低總分百分之二十五, 其名額採外加方式, 每班最多三人 考試成績未經降低錄取分數已達一般錄取標準者, 不佔上開外加名額 2
( 三 )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口試 : 1. 筆試有一科缺考 ; 2. 筆試有一科零分 ; 3. 筆試兩科原始總分合計未達 60 分 ( 四 ) 本校教育學程招生甄試委員會應於放榜前決定最低錄取標準, 並得錄取備取生若干名 ( 五 ) 正取生報到後, 遇缺額得以備取生遞補至原核定正取名額為止 ( 六 ) 正取生最後一名如有二人以上總成績分數相同及備取生總成績相同之遞補, 以筆試總成績 口試總成績之順序評比擇優錄取, 如均同分再以教育常識 國文成績之順序評比擇優錄取 ( 七 ) 口試缺考者, 不予錄取 九 錄取公告 : ( 一 ) 錄取名單經本校教育學程招生甄試委員會決議通過後, 陳報校長核定公告 ( 二 )101 年 6 月 25 日 ( 星期一 ) 於本校師培中心公布欄及網站公告筆試通過名單 ( 網址 :http://www.nknu.edu.tw/~ecp)( 申請者應自行查看公告, 不再另行通知 ) ( 三 )101 年 7 月 12 日 ( 星期四 ) 於本校師培中心公布欄及網站公告錄取名單 ( 網址 : http://www.nknu.edu.tw/~ecp)( 申請者應自行查看公告, 不再另行通知 ) 十 報到 : 報到日期 : 正取生 101 年 7 月 18 19 日 ( 星期三 四 ) 備取生 101 年 7 月 23 日 ( 星期一 )( 由師培中心視缺額情況電話通知報到 ) 報到方式 :( 一 ) 網路報到 : 由錄取考生至師培中心網站自行輸入基本資料並傳送辦理報到 ( 網址 :http://www.nknu.edu.tw/~ecp/) ( 二 ) 親自報到 : 由錄取考生親自持學生證 ( 研究生新生請持身份證 ) 及准考證至師培中心辦公室辦理報到 ( 三 ) 委託報到 : 由錄取考生自行出具委託書及學生證 ( 研究生新生持身份證 ) 准考證委託他人至師培中心辦公室辦理報到 未於報到期限內報到者, 取消錄取資格 十一 應修課程與學分數 : 1. 學生修習教育學程之科目及學分數, 係指其主修 輔修系外, 加修之科目及學分 2. 修讀中等學校教師教育學程課程內容及學分數 : 共計二十六學分 十二 修業期程..以修習二至三年為原則, 必要時得申請延長一至二年 十三 注意事項 : ( 一 ) 修習教育學程期間必須為本校在學學生, 否則取消修習學程資格 ( 二 ) 經考試錄取後, 如未能於當學年度註冊入學者, 應取消其錄取資格, 並辦理後續之備取生遞補事宜 ( 三 ) 學生報考後, 經查發現報考資格不符規定, 取消報考資格, 報名費不退還, 錄取 3
考生, 如經發現報考資格不符規定, 取消錄取資格, 由備取生遞補 ( 四 ) 各項證件如有偽造 變造 冒用 不實等情事, 一經查獲即取消錄取資格, 考生並應自負法律責任 ( 五 ) 本校學生修讀教育學程課程務必修畢本校所規定之應修學分數 ( 依報考時學生所修讀之學位認定 ), 並於修課期間執行 40 小時之服務學習,( 且至少參加 2 次導 生座談會 ) 始得核發教育學程證書 ( 六 ) 教育學程課程學分不得抵免就讀系所應修學分 ( 七 ) 學生參加教育實習課程, 須依教育部及本校規定辦理, 應為全時實習, 不得同時於其他機構擔任專職工作 修習學位學分或有其他違反規定之事實, 如有違規情事, 經查屬實者, 暫不予分發實習, 已分發者, 得依規定撤銷實習 請慎重考慮 ( 八 ) 中等學校教師教育學程學生需於畢業前同時修畢 ( 含扺免 ) 教育專業課程及任教專門課程 教育專業課程由師培中心開課 ; 專門課程部分需自行到相關系所修習, 師培中心不負責開課, 請考生審慎考量是否報考 ( 九 ) 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採認 抵免學分之期限及比率, 依本校學則 抵免學分要點及培育中等學校各學科 ( 領域 / 主修專長 群科 ) 師資職前教育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一覽表實施要點規定辦理 ( 十 ) 未通過該類科學程甄選, 不得申請該類科學程證書 ( 十一 ) 其他未盡事宜, 以本校學生修習教育學程辦法及招生甄試委員會之決議為準 十四 附表 : 以下供參考, 詳細規定請上本校教務處課務組網站查詢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培育中等學校各學科 ( 領域 / 主修專長 群科 ) 師資職前教育專門課程科目暨相關系所表 科目 本校專門科目一覽表教育部核定之相關系所 本校規劃 系所 備註 國中數學領域 - 數學 / 高中職數學國中語文領域 - 國文 / 高中職國文國中語文領域 - 英語 / 高中職英文國中社會領域 - 地理 / 高中職地理國民中學生活科技領域 - 生活科技 / 高中生活科技科國中綜合活動領域 - 輔導活動 / 高中輔導國中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 - 物理 / 高中職物理國中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 - 生物 / 數學系所 應用數學系所 商用數學系所 統計系所 數學教育相關系所 科學教育研究所國文系所 經學研究所 華語文教學研究所 英語系 ( 含本系第二專長班 碩 博士班 中小學教師進修教學碩士班 應用英語碩士班 ) 地理學系 工業科技教育學系 教育學系 ( 含碩士班 博士班 ) 輔導與諮詢研究所 物理學系 ( 含碩士班 ) 科學教育研究所 生命科學系 生物學系 生物科學系 生物科技 ( 學 ) 系 生命科學院 4 數學系 國文系 英語系 地理系 輔導與諮商研究所教育系物理系 生科系
高中職生物國中健康與體育領域 - 體育 / 高中職體育國中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 - 化學 / 高中職化學國中藝術與人文領域 - 音樂藝術 / 高中職音樂國中藝術與人文領域 - 視覺藝術 / 高中職美術 體育學系 ( 所 ) 化學系 ( 含碩士班 ) 科學教育研究所 體育系化學系音樂系美術系 高級中等學校 - 生涯規劃科電機與電子群 - 資訊科商業與管理群 - 資料處理科電機電子群 - 電子科 輔導與諮商研究所 復健諮商研究所 工業科學教育學系 光通與通訊工程學系 電子工程學系工業科技教育學系 軟體工程學系 工業教育學系 ( 主修電子電機 ) 電子工程學系 電子工程技術系 電子工程學系 電機工程技術系 控制工程學系 電訊工程學系 資訊工程學系 計算機工程學系 應用電子科技學系工業科技教育學系 工業設計學系 輔導與諮商研究所 設計群- 家具 設計科 高級中等學校 - 教育學系生命教育碩士班 教育學 生命教育科 系 藝術生活科 - 音 音樂學系 ( 所 ) 音樂系 樂應用藝術 藝術生活科 - 視 美術學系 ( 所 ) 視覺傳達設計學系( 所 ) 美術系 覺藝術 藝術群 - 美術科 美術系 藝術群 - 音樂科 音樂學系 音樂系 本校無開設教材教法及教學實習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