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公報中華民國 99 年 10 月 6 日 ( 星期三 ) 壹 總統令 目 錄 一 任免官員 2 二 明令褒揚 7 貳 國家安全局令 一 修正國家安全局特種勤務實施辦法條文 9 二 修正國家情報工作掩護機構設置及管理辦法條文 10 三 修正國家情報工作掩護機構服務人員管理及監督辦法條文 11 參 專載 中華民國 99 年中樞紀念大成至聖先師孔子誕辰典禮 13 肆 總統及副總統活動紀要 一 總統活動紀要 30 二 副總統活動紀要 31 伍 總統府公告 預告訂定總統府資政國策顧問遴聘辦法草案 33 1
總統令 總統令中華民國 99 年 9 月 24 日任命黃雯婷為臺北市政府民政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張溫德為臺北市都市更新處簡任第十職等總工程司 任命王美文為臺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鄭中堅為彰化縣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王仁傑為南投縣議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陳進煌為宜蘭縣議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李淑靖 魏秀燕 邱佳慧 陳以瑋 陳巧倫 許程晏 王文岑 洪俊仁 陳芃諭 林佩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游高杰 莊仲正 王定邦 吳政倫 余雅婷 謝茹玟 楊駿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涂添智 黃旭絹 駱琬柔 林淑敏 黃文琪 李孟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仲哲 俞翠蘋 王真諦 李孟璋 沈柏琦 林鈺鎮 蕭秀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麗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阮銘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錢柏青 吳志昌 廖繼榮 劉思萱 王亮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婉菁 張舒婷 謝坤宏 莊允展 邱振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菁鎂 黃淑芬 鄭如君 吳素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2
任命黃智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躍仁 許向儀 利冠增 周亦軒 劉宗昀 林昆德 曾伯元 潘世峰 張卉中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院長吳敦義 總統令中華民國 99 年 9 月 28 日任命陳南雄為內政部消防署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莊榮琳為財政部賦稅署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江衍範為財政部高雄關稅局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 蘇 煌為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澎湖縣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 任命粘美惠為教育部會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盧世坤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國立政治大學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藍元鳴為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張秉誠為臺灣桃園監獄簡任第十一職等典獄長, 黃騰耀 彭南雄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官, 藍夏瑩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鍾鳳玲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智慧財產分署簡任第十三職等檢察官, 黃士元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檢察官, 林圳義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 薛智友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 李松德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檢察官, 吳春麗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行政執行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洪志明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行政執行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沈紹嘉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行政執行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曾瑞慶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行政執行處簡任第十一職 3
等處長, 李菀芬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行政執行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葉自強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行政執行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王昭堡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 任命李建國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 徐乃新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洪美雲 張羚悌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陳天賜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 任命林國漳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地方行政研習中心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吳天基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賴健榮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大隊長 任命李滿治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陳駿季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三職等所長, 呂秀英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副所長, 王相華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主任 任命楊得君 洪遠亮為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 劉穎怡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 黃書苑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兼庭長, 蔡政哲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兼庭長, 潘怡華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 許翠玲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兼庭長, 黃一馨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兼庭長, 洪碧雀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 謝肅珍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兼庭長, 何秀燕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 李政庭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兼 4
庭長, 劉雪惠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 王本源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兼庭長, 羅永安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 任命王增華為監察院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 任命朱曼如為審計部簡任第十職等審計 任命楊政格 程士峰 黃敬琳 鐘婉琳 錢大源 金鼎閎 游詔翔 賴淑惠 邱俊銘 顏培俊 顏子翔 蔡伊婷 楊斯硯 陳伯豪 王俊傑 王英恕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富強 余文裕 鄭惠君 楊吉文 郭百菘 盧國安 廖志明 賴仁達 王怡婷 康至欽 林國翔 邱俊霖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其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學恆 王英馨 蘇郁雅 蔡淑芬 凱珍 婌婷 謝季燕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英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音琦 吳韶淳 魏紫冠 陳昱潭 宋志訓 歐鴻文 林聖傑 李亭亭 李宜軒 翁士民 王冠翔 佘祖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盧錦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欽 成庭甄 陳淑儀 蔡幸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欣芸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思嘉 聶至謙 王雅玲 張經妙 廖建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陳信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顏佩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獻嫺 陳高松 張志堅 陳富美 黃子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淑玫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沈立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仲舜 蔡依湄為薦任公務人員 5
任命楊梅雪 劉珍凰 吳珮瑜 陳進發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曾黛華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院長吳敦義 總統令中華民國 99 年 9 月 28 日任命莊文玫為警正警察官 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院長吳敦義 總統令中華民國 99 年 9 月 29 日任命劉秀玲為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柯尚余 陳冠福 蔡再傳為高雄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李素真為高雄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李惠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盈姿 黃千瑞 奚韞婷 吳玟慶 胡紹成 李金輝 黃鵬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百倫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宏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明正 張熙展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靜煜 張又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中建 張瓊云 葉詩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余書維 林泳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志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莫凱 柯少雄 劉景富 黃筱 陳盟松 徐銘亨 許化 6
霖 黃暐芬 陳彥樺 游佩茹 陳明川 宋貴英 游旻寧 許韶芹 王怡文 張又文 江佩樺 林冠伭 吳佳玲 李雅婷 夏子康 沈詩涵 陳怡君 蔡承儒 王郁雯 陳秀瑜 黃永峯 張孟婷 洪怡稜 林幸儀 呂宗修 陳李逸 陳逸勳 趙芝婷 周佩誼 曾雅苓 陳詩韻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林盈壽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院長吳敦義 總統令中華民國 99 年 9 月 29 日任命賴懋頡為警正警察官 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院長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 99 年 9 月 24 日華總二榮字第 09900245111 號 考試院前考試委員張鼎鍾, 閑雅通敏, 學造深微 少歲卒業國立臺灣大學外文系, 繼負笈遊美, 獲印第安那大學圖書資訊學博士學位, 洽聞閎覽, 濬瀹新域 遄返國門, 執教公私立知名大學, 嗣主持臺灣師範大學圖書館事宜, 潛心學理實務撰述, 盡瘁專業學養薪傳, 立論精嚴, 著作豐贍 ; 宗匠陶鈞, 琢玉芬芳 尤以兩屆考試委員任內, 擬訂公務人員基準法, 完善訓練進修體制 ; 維護國考制度公平性, 鑽研考選任用條例, 覃思淵謨, 宣勤恪慎 ; 玉尺持衡, 掄才道遠 復接掌中國圖書館學會理事長, 促進國際文化交流, 推動圖書館館務發展, 洪規揚庥, 懋績奕世 綜其 7
生平, 圖書治學, 立千秋之盛業 ; 考詮蜚聲, 成當代之勛猷, 遺緒流詠, 典範昭垂 遽聞溘逝, 軫念曷勝, 應予明令褒揚, 用示政府崇禮馨賢之至意 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院長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 99 年 9 月 24 日華總二榮字第 09900248191 號 行政院新聞局前副局長李俊, 體度貞正, 學養精醇 少歲貧寒困蹇, 砥志礪行, 卒業東吳大學法律系 ; 嗣先後負笈遊美, 獲耶魯大學法理學暨哈佛大學法律學雙博士學位, 迺以國際公法 國際商事法見長, 鉤深致遠, 夙著聲華 歷任基隆市與臺北市警察局分局長 新聞局副局長 國防部與外交部顧問等職, 發揮專業素養, 輔弼政府公務推行 ; 窮究法理淵源, 協處國家訴訟案件, 振裘持領, 明效觀成 ; 擘肌分理, 紓籌有方 復執教國內知名大學, 陶鎔鼓鑄, 碩彥薪傳 ; 曾任中國國際法學會 臺北律師公會理事 綜其生平, 從政以崇法務實, 治學則嚴謹達用, 鴻猷懋績, 典型矜式 遽聞嵩齡溘逝, 悼惜彌殷, 應予明令褒揚, 用表貽徽 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院長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 99 年 9 月 29 日華總二榮字第 09900256351 號 中央研究院院士龔煌城, 德純性方, 量宏學粹 少歲趨庭承教, 淬厲鵬舉, 卒業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英語系, 嗣獲德國慕尼黑 8
大學哲學博士學位 歷任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副研究員 研究員暨語言學研究所研究員, 曉暢多國語言, 嚴謹周密治學, 洽聞強記, 述作等身 尤以古漢語 西夏語及漢藏比較語言學見長, 嫻諳元音系統分析, 探索規律構詞關聯 ; 掎摭民族語言英華, 恢弘邃古文化秘奧, 深稽博考, 吐舊容新 : 窮理盡微, 洞視底蘊 復應聘都講國內外知名大學, 潛心音韻歷史演變, 悉力國際學術交流, 敷教薪傳, 涵泳沾溉 曾獲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五度頒予傑出獎項 二度榮任特約研究, 復膺選美國語言學會榮譽會員 中央研究院院士殊勛, 絕學千秋, 山斗孚望 綜其生平, 海宇挹其懋猷, 儒林羨其聲采, 老成典型, 楷範垂芬 遽聞溘逝, 悼惜曷勝, 應予明令褒揚, 用示政府崇禮宿學之至意 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院長吳敦義 國家安全局令 國家安全局令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99 年 9 月 14 日發文字號 :(099) 允恆字第 0044432 號修正 國家安全局特種勤務實施辦法第四條 附修正 國家安全局特種勤務實施辦法第四條 局 長蔡得勝 國家安全局特種勤務實施辦法第四條修正條文 9
中華民國 87 年 12 月 21 日國家安全局 (87) 崇流字第 142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3 條中華民國 92 年 9 月 17 日國家安全局 (92) 知真字第 0014668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1 條 ; 並自發布日施行中華民國 94 年 5 月 19 日國家安全局 (094) 陽勵字第 0010136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中華民國 96 年 3 月 16 日國家安全局 (096) 英樸字第 0007282 號令修正發布第 4 條條文中華民國 98 年 8 月 31 日國家安全局 (098) 捷謀字第 0019506 號令增訂發布第 11~12 條條文 ; 原第 11 條條文遞移為第 13 條條文中華民國 99 年 9 月 14 日國家安全局 (099) 允恆字第 0044432 號令修正發布第 4 條條文 第四條特勤中心掌理下列人員之安全維護 : 一 總統 副總統及其家屬 二 卸任總統 副總統 三 總統 副總統候選人 四 總統 副總統當選人及其家屬 五 其他經總統核定應予安全維護之下列人員 : ( 一 ) 代表總統於特定期間執行特定任務之特使 ( 二 ) 未與總統同住之直系血親尊親屬 ( 三 ) 國家緊急狀況時, 代行總統職權及備位代行總 統職權人員 前項第二款之安全維護依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規 定為之 國家安全局令 第一項第四款之當選人依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為準 但公告前, 本款人員亦應適當維護其安全 10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99 年 9 月 17 日發文字號 :(099) 允恆字第 0044594 號修正 國家情報工作掩護機構設置及管理辦法第十條 第十四條 第十五條 附修正 國家情報工作掩護機構設置及管理辦法第十條 第十四條 第十五條 局 長蔡得勝 國家情報工作掩護機構設置及管理辦法第十條 第十四條 第十五條修正條文 第十條掩護機構設置後, 業務單位對其運作狀況及績效, 應定期陳報情報機關首長 掩護機構處分財產, 應報委員會核准後, 始得辦理 業務單位應於每年一月將各掩護機構前一年之紀律查察 安全查核 財產保管及財務管理稽核等事項, 向委員會提出報告 委員會得視需要調閱及稽 ( 查 ) 核掩護機構之相關資料 必要時, 經情報機關首長核可, 亦得派員至掩護機構稽 ( 查 ) 核 掩護機構除受所屬情報機關監督外, 其業務亦應受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監督 第十四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註 : 原第十四條刪除, 原第十五條變更條次為第十四條 國家安全局令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99 年 9 月 17 日 11
發文字號 :(099) 允恆字第 0044595 號 修正 國家情報工作掩護機構服務人員管理及監督辦法第四條 第七條 附修正 國家情報工作掩護機構服務人員管理及監督辦法第四條 第七條 局 長蔡得勝 國家情報工作掩護機構服務人員管理及監督辦法第四條 第七條修正條文 第四條掩護機構服務人員之聘 ( 僱 ) 期如下 : 一 領導職人員 : 其聘期以二年為原則 期滿後, 視工作績效, 簽奉隸屬之情報機關首長核可後, 得續聘乙次 但續聘聘期不得超過二年 二 研究職人員 : 其聘期以二年為原則 期滿後, 視研究績效, 簽奉隸屬之情報機關首長核可後, 得續聘之 但每次續聘聘期不得超過一年 三 前二款以外之人員聘 ( 僱 ) 期均為一年, 期滿得續聘之 但最長不得超過三年 前項第一款所稱之領導職者, 係指董事長 執行長 秘書長 總經理或其他相類職位 副主管, 亦同 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三款之人員不受續聘後, 不得再於同一情報機關所屬掩護機構服務 第七條情報機關對於掩護機構服務人員, 應於遴聘前進行安全查核, 並應於遴聘後進行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查核 掩護機構服務人員對於因職務上所知悉之機密, 應依法保密, 並簽具切結書 12
第一項查核之程序及內容, 準用國家情報工作人員安 全查核辦法之規定 專 載 中華民國 99 年中樞紀念大成至聖先師孔子誕辰典禮 中華民國 99 年中樞紀念大成至聖先師孔子誕辰典禮於 9 月 28 日 ( 星期二 ) 上午 9 時在總統府大禮堂舉行, 總統主持, 中央與地方高級文武官員及民意代表等近二百人與會, 會中由義守大學校長傅勝利專題報告 : 高等教育之國際化 ( 全文如后 ), 典禮至 10 時結束 高等教育之國際化 總統 副總統 各位與會的貴賓 : 今天是九十九年中樞紀念大成至聖先師孔子誕辰典禮, 對於一個幾乎終身從事高等教育工作 擔任大學校長二十年的我, 能在今天向各位貴賓報告有關高等教育的心得, 實在是我最大的榮幸 至聖先師孔子早在春秋時代, 就周遊列國宣揚儒家思想 ; 若以今日眼光觀之, 孔子兩千多年前即有國際觀, 並具體實踐教育國際化 ; 今天, 我就以 高等教育之國際化 為題, 向各位貴賓做一報告 壹 前言台灣四面環海, 缺乏天然資源 ; 然而, 在二十世紀, 台灣創下了 經濟奇蹟, 並獲有 亞洲四小龍 之美譽 高水準且優質之人力資源, 應是成就的主因之一, 教育, 尤其是高等教育, 自然也扮演了 13
舉足輕重之角色 隨著科技進展 經貿全球化, 以及我國加入 WTO 伴隨而來之衝擊, 高等教育國際化不僅已成為世界趨勢, 也已成為我國高等教育極為重要之挑戰 當前台灣社會, 對內有少子女化 人口高齡化 社會 M 型化與網路世代興起等社會轉型挑戰 ; 對外則面對中國崛起 兩岸關係變化 其他區域聯盟如歐盟及東協等新興勢力形成, 地球暖化加劇, 知識半衰期縮短, 及各國產業結構調整等壓力, 高等教育國際化更是刻不容緩之課題 貳 高等教育之現況根據教育部統計, 九十八學年度公私立大專院校 ( 含軍警院校 ) 共計 175 校 ; 若不含九所軍警院校與二所空中大學共計 164 校, 其中大學校院數為 149 所, 專科學校為 15 所 自八十三年以來, 大學校院增 91 校, 專科學校減少 57 校, 淨增加 34 校 若以學生數而言, 一般大學校院之學士學生數為 499,618 人, 碩士學生數為 148,634 人, 博士學生數為 30,965 人 ; 技專校院之學士學生數為 511,267 人, 碩士學生數為 34,767 人, 博士生數為 2,786 人 高等教育 (18-21 歲 ) 之粗在學率也由八十三學年之 38.32%, 上升至九十八學年之 82.17%; 僅次於南韓, 高於美 英 日 法 澳等國 我國大學院校助理教授以上師資所占比率, 由 83 學年之 48.10%, 逐年上升至 98 學年之 75.27%; 而助理教授以上師資具博士學位之比率, 由 83 學年之 76.95%, 逐年上升至 98 學年之 90.01% 大學招生名額, 由 83 學年度之 5.6 萬餘人, 增至 98 學年度之近 11.8 萬人 ; 錄取率在 83 學年為 44.35%,98 學年多元入學錄取率大幅提升之至 75.48%( 其中指考繳卡錄取率 97.14%) 14
我國學生辦理留學簽證總人數由 87 年之 27,101 人, 升至 98 年之 33,339 人 ; 出國留學地區以美國居首, 其次依序為澳大利亞 英國 日本 加拿大 法國 德國 紐西蘭 外國在華留學生以亞洲留華學生數居首, 其次為美洲及歐洲學生 ; 在華留學生人數, 由 83 學年度之 5,596 人, 增至 98 學年度之 19,376 人 ;98 學年度修讀學位之留學生比率約為 40%, 其中亞洲學生為 48% 美洲 30% 歐洲 18% 近八年來, 回國僑生人數, 每年均有成長,91 學年度為 11,024 人,98 學年度增至 13,869 人, 其中又以 97 至 98 學度增加 1,433 人, 為近年來增幅較為顯著者 參 高等教育之挑戰一 少子化與高齡化我國新生人口數, 由 70 年 414,069 人急遽降至 98 年 191,310 人 ; 根據經建會之推計報告, 未來新生人口數, 仍呈逐年減少態勢 ; 民國 110 年, 大學招生人數, 將首度超越該年高中職畢業生 對照逐年上升之大學錄取率, 與少數學府招生不足之現況, 此將對未來高等教育產生重大影響 經建會統計, 台灣 65 歲以上人口, 將由 97 年 239.7 萬人,107 年增至 348 萬人,117 年增至 536.1 萬人 ;75 歲以上人口, 將自 97 年 103.2 萬人,107 年增至 145.2 萬人,117 年增至 221.5 萬人, 逐漸邁向 高齡社會 大學校院如仍擬提供 終身受用 之教育, 將有重大衝擊與挑戰 二 新科技與知識半衰期新科技之開發與應用, 對於高等教育學府 創新與傳播知識造成衝擊 ; 而網際網路盛行後, 高等教育之實施與內涵, 亦均面臨極大挑戰 在知識半衰期大幅降低狀況下, 課程 教材之內容與設計 15
, 教學與考評之方式, 均須有大幅更新 三 全球化經貿與產業調整科技與交通之大幅進展, 將經貿發展推向全球 ; 在全球化競爭與新科技開發環境下, 產業科技調整之週期縮短, 大學所教授之課程內容, 與學生所學習之知識與訓練, 甚至於系 所課程與專長規劃, 將必須動態調整與更新 四 兩岸關係中國之崛起與兩岸關係之改善, 不僅對於經貿文化有極大助益, 對高等教育也有重要影響 繼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ECFA) 簽訂後, 有關大陸學生來台求學與學歷承認之三項法案亦已修法完成, 兩岸高等教育將邁入新的紀元 審酌前述各項挑戰, 以及兩岸之現況, 透過兩岸高等教育之交流與發展, 可以使台灣各大學校園多元化, 並有利於國際化 ; 兩岸之青年學子共同學習 建立友誼, 不僅可以開拓彼此之視野, 更可以促進了解, 同時對於國內部分閒置教育資源之利用率, 亦有相當助益 唯兩岸高等教育之實施背景, 畢竟尚有差異, 對於大陸學生來台就讀後, 課堂學習以外之輔導與服務, 各大學仍缺乏經驗 ; 校規與校園活動規範是否亦應做適當之增刪修正, 似應妥加思量與調整 肆 高等教育之國際化高等教育之國際化包含走進台灣 招收境外學生, 與走向國際 鼓勵我國學生出國留學, 而境外學生包含有外國學生 大陸學生與僑生 一 擴大招收外國學生 1. 教育部刻修正 外國學生來台就學辦法 及 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 未來大學招生不足額部分可招收僑生或外國 16
學生, 不受現行以各校當學年度招生名額外加 10% 之限制 有關僑生入學管道, 海外聯招會規劃於 100 學年度實施僑生來台升學多元管道方案, 除現行海外聯招制度外, 增設申請入學方式, 並開放各大學校院得開設僑生專班, 及由學校自行辦理招生 教育部自 94 年度特訂定 教育部獎勵大學校院擴大招收外國學生補助計畫,98 年修正為 獎勵大學校院推動國際化補助計畫 以達全面推動之目的, 並將於 100 年納入邁向頂尖大學計畫, 與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相關項下持續推動辦理, 以因應全球化及我國加入 WTO 後所帶來之衝擊 透過該計畫執行, 獲補助學校招收外國學生人數逐年增加, 至 98 學年度止, 全國大學校院招收外國學位生人數已達 7,764 人 現階段教育部正規劃及推動 精進大學校院全英語授課學程方案, 鼓勵增開全英語授課學程, 設置國際學院, 與先進國家發展跨國學位學程, 及擴充大學部通識教育英語授課教學資源平台, 以解決大學部全英語授課困境 2. 除以專案計畫經費補助大學加強辦理招收外國學生, 並鼓勵各校設置外國學生獎助學金及設立華語中心 ; 教育部並與政府相關單位提供外國學生來台留學專案獎學金, 如 台灣獎學金 華語獎學金 等, 並鼓勵學校成立外國學生及國際事務專責單位, 以提供專業諮詢與生活輔導等服務, 計有約 30 校已設立專責外國學生及國際事務之一級單位 3. 為有效支援國內科技產業投入創新研發, 填補國內現階段產業發展所需人力之缺口, 同時促進全球交流, 由經濟部會同 17
教育部等相關部會, 結合企業力量, 推動設置 產業研發碩士外國學生專班, 延攬外國優秀人才培養為我國可用之人力, 以提升我國際競爭力 自 94 年度秋季開始, 每年分春 秋二季進行招生, 至 97 年度春季班為止已招收 94 人,97 年度秋季班核定招生名額 111 名 4. 強化外國學生無語言障礙學習環境教育部及財團法人高等教育國際合作基金會 ( 以下簡稱 FICHET), 近年已辦理國內 44 所大學校院國際學生學習環境實地訪評計畫, 以督促國內主要招收外國學生之大學, 能持續強化國際學生學習環境 另教育部及 FICHET 已著手蒐集該 44 所大學開設 國際學程 資訊, 並依其英語授課程度予以分類 預於 99 年 10 月於留學臺灣資訊平台 ( www.studyintaiwan.org.tw) 公布, 供全球外國學生瀏覽國內主要大學開設之全英語授課學程, 或採中英文混合授課之國際學程, 以選擇合適系所或學程申請就讀 二 與國外大學辦理跨國雙聯學制合作為使我國高等教育與國際接軌, 在符合大學法 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 及各校學則等規範之前提下, 國內外大學得經由國際學術合作模式, 合作辦理雙聯學制, 使學生得同時在國內外大學修讀雙學位等, 提供學生更多元化出國學習的正規管道與接觸他國文化的機會 至 97 學年度止, 計有 48 所大學校院與國外大學建立雙聯學制合作案共 198 件 三 開設英外語授課學程與專業課程 1. 開設全英外語授課學程 ( 系所 ) 雖然國際化並非僅是英語化, 但是英語在國際化之重要 18
性不言可喻, 因此, 教學方面應加強英 外語授課的方式與課程, 並提升教學國際化程度, 規劃專為外國學生開設學程, 同時促進本國學生實質英 外語能力, 發展為具全球化 專業化的特色課程或學程 2. 開辦 國際研究生學程 國內臺灣大學 清華大學 中央大學 中興大學 國防醫學院 陽明大學 交通大學等 7 校, 自 91 學年度起與中央研究院合作辦理 國際研究生學程, 針對具有前瞻性 尖端性 競爭力的研究主題進行研究並授予碩士以上學位, 以達培養跨領域研究人才 另為吸引國外優秀學生來台就讀, 透過增加簽約姊妹校 加強參與國際組織, 與國外學校合作開設國際學程 參與國際認證評鑑 獎勵碩博士生出國研習, 及參與國際會議等方式, 來營造校園學術國際化之環境, 另可藉由師生組團參訪國外一流大學 參與國外教育展宣傳 赴海外國家頂尖學府招生, 及協助國際知名大學在台招生活動等, 以增進國際交流合作管道並擴展知名度 四 加強兩岸高等教育交流與招收陸生立法院於八月十九日通過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大學法 專科學校法 之修正案, 陸生來台與承認大陸學歷正式開啟 現階段兩岸教育交流仍遵循 :1. 階段性開放與限制 2. 對等尊嚴原則 3. 延長短期交流之期限由四個月放寬為一年 至於招收大陸學生來台就學, 各主管單位除就其入學及就學規定 入境及停留規定 草擬規範外, 尚須遵守 一限二不, 以及陸生不得打工之附帶決議 目前規劃每年大陸地區招生人數 2,000 19
名 截至民國 98 年 12 月底止, 我國各級學校與大陸地區學校簽署書面約定書共 1,512 件, 通過審查締盟學校 : 國內學校計 128 所, 大陸地區計 412 所 為期能在不影響國家安全 經建發展, 人民福祉及族群融合下, 建立兩岸教育交流長遠發展之根基 ; 應持續推動 :1. 建立兩岸教育交流之政策管理機制,2. 整合兩岸教育交流資源與建立合作平台,3. 適時研修兩岸教育交流之法令與規範, 並研擬建置境外學生網頁資訊交流平台 五 加強東南亞高等教育輸出 98 學年度東南亞外籍學生, 占來台灣就讀外籍生之總數 55%; 98 學年度東南亞僑生占來台灣就讀僑生之總數 46%; 此外, 我國高等教育赴東南亞開設境外專班 雙聯學制, 以及來台修習華語等加強與東南亞之合作, 對於我國高等教育輸出, 並逐步邁向產業化, 甚具重要性 教育部刻規劃 連結亞太, 深耕東南亞 計畫, 以 透過深化東南亞主要國家對我國之學術依賴, 藉以融入東南亞整合體系 為核心目標, 規劃 3 大主軸及 13 項推動策略, 期以擴大招生 深化對我國學術及人才培育之依賴, 強化與東南亞交流互動機制等階段性推動工作, 使台灣成為東南亞高階人才培育之重鎮, 以達成融入東南亞體系之最終目標 1. 強化東南亞菁英來台統合各校獎學金或學雜費減免及全英語授課學程等資訊, 向東南亞重點國家行銷推廣, 並仿台越合作培育高階人才計畫模式 ( 至 2020 年, 越方選送 500 位大學講師來台攻讀碩博士學位, 我方每年提供至多 50 名越南獎學金學生在台就讀 20
學費減免優惠, 期限最長為 4 年 ), 與印尼及菲律賓政府洽談, 吸引該國優秀學子或教師來台攻讀研究所 2. 擴增東南亞高等教育輸出資源協同國內大學校院於越南 馬來西亞及印尼舉辦教育展, 宣傳留學台灣優勢及特色 強化東南亞區域 ( 越南 馬來西亞 泰國 ) 台灣教育中心之留學台灣諮詢及辦理華語研習等功能 鼓勵大專校院赴東南亞開設境外專班及產業研發碩士外國學生專班 教育部也將積極爭取於東南亞主要國家增設文化組, 提升駐外人力資源 ( 現越南泰國已有派駐人員, 印度已設立文化組, 馬來西亞及印尼仍爭取中 ) 3. 突破學歷承認限制為拓展台印高等教育交流, 突破印度對我學歷承認限制,99 年 3 月已由台印雙方高等教育法人機構代表於教育部簽訂合作備忘錄,99 年 5 月印度已全面承認我國學歷 我國獲國際組織認證之工程及科技相關系所, 已為馬來西亞及新加坡政府承認學歷 我國高等教育宜運用早年來台求學僑生之向心力, 配合兩岸簽定 ECFA, 減緩東協與中 日 韓 紐 澳 印度洽簽經貿協定之衝擊, 並運用中華文化正統之優勢, 積極開發此一極具潛力之市場 伍 大學校園之國際化 以義守大學為例在政府政策指導下, 各大學均盡力配合國際化, 雖然各校狀況不一, 但推動國際化之心意相同 今以義守大學為例, 說明在我國高等教育國際化政策指導下, 大學校園之國際化 21
義守大學為一所由企業家林義守先生創辦之私立大學, 由於充分體認國際化之重要性, 因此對於校園之國際化, 均依循辦學進程而適度調整加強, 以增加學校與學生之競爭力 創校二十週年之義守大學, 國際化發展藍圖設計遵照政府政策 董事會辦學理念 學校之能力與特色, 充分體認社會之脈動, 並配合集團關係企業之發展之優勢, 訂定國際化發展藍圖, 並據以實施 基本上, 先由加強校園中各成員之國際化素養著手, 逐步進展至鼓勵教師出國 學生出國, 同時以吸引優秀之僑 外生來校學習為目標, 促進校園國際化 校園國際化可以分別就 : 鼓勵學生出國及吸引僑外生來校學習之 走向國際, 以及針對大陸學生來校交流訪問與學習之 陸生來台 兩點加以說明 : 一 走向國際基於獎助學金應該用於獎助學生 學習 之理念, 本校結合國際化學府行銷, 以及增進學校競爭力之目的, 規劃並執行學生獎助學金政策 ; 另外依 與時俱進 量力而為 趁勢而行 之原則, 配合政府政策 董事會辦學理念, 以及關係事業之發展趨勢, 開拓國際化之契機 學校積極拓展國際空間, 現有簽約之國外姊妹校共計 132 所大學及 5 個機構, 其中包括 47 所大陸大學 依上述準則規劃 執行, 與推動之獎助學金與事項概述如下 : 1. 學海助學金 : 為消除學生對於英語之生疏感與恐懼感, 增進其英語能力與國際觀, 本校自 1999 年起, 每年選派優秀學生赴英語系國家姐妹校語言學習四至六周, 由學校支付學雜費 機票 食宿費以及零用金; 迄今, 已有 882 位同學獲得獎助, 經費總金額逾億元台幣 22
2. 鷹揚計畫 : 配合學海助學金之實施, 以及教育部學海飛颺計畫, 有次序 有規劃培養學生之國際觀 ; 選派優秀學生赴姐妹校學習一年, 由學校配合提供機票與學雜費獎助,97 98 學年度共有 15 位同學獲得獎助, 赴美國 澳洲 與日本進修一年 3. 雙聯學位 : 本校分別與馬來西亞 越南及澳洲友校建立雙聯學位關係, 提供本校同學留學之選擇, 以及吸引該校學生來本校修讀學位 ; 亦與一美國友校建立碩士雙聯學位 ; 並在二越南友校, 設有境外碩士專班 4. 英外語授課課程 學程 與學位 : 為增進本地學生之英語學習能力, 並吸引與容納外籍生來校修習,98 學年度本校開授有一個英語授課專業學程, 全英語授課專業課程有 72 個, 外語授課數有 291 個 外語授課之學士學位 3 個 外語授課之碩士學位有 2 個 5. 國際學院 : 為更積極促進校園國際化, 並為招收外國學生做準備, 本校於 98 學年度開辦國際學院 ; 所有專任教師均為外籍優良師資, 並將逐年增加外籍學生比例, 大一新生一律住宿於雙語環境之國際會館, 大三並規劃境外學習, 以擴大學生國際視野 另規劃有情境餐廳與情境教室, 協助學生融入國外環境 本校為響應政府對海地震災之濟助,99 學年度錄取海地大一新生 20 名, 均就讀於國際學院各學系, 本校將提供免學雜費 免住宿費, 並提供生活津貼 由於國際學院所聘教師均為外籍專業師資, 其薪資 鐘點費 福利與待遇, 均須額外考量 ; 全校有關法令規章亦須雙語化, 教學設施須特殊規劃與設計, 但在現行學雜費政策 23
下, 無法反映成本, 財務規劃十分不易, 希望能加強學雜費彈性化 此外, 若能放寬合格外籍師資之年齡限制, 將可以引進資深且有經驗之外籍師資 6. 國際專業評鑑或認證 : 為掌握辦學品質, 並為國際高等教育界所肯定, 所有工程學系所均通過中華民國工程教育學會辦理之工程教育認證 ; 管理學院及所屬各學系, 正由 AACSB 實施管理教育認證中 7. 海外參展與網路學府行銷 : 為增加學校之能見度, 參加國際教育展為一重要活動 本校在 1999 年即參加亞洲及太平洋大學協會 (AUAP) 在菲律賓克拉克基地之會議及大學展 ; 自 2005 年起, 更積極參加國際教育展 : 如韓國教育展 歐洲高等教育展, 及馬來西亞教育展 ;2010 年參加有馬來西亞台灣高等教育展, 亞太教育者年會 ( 澳洲陽光海岸 ), 及澳門教育展 值此網際網路時代, 網路資訊之傳播無遠弗屆, 由隸屬於西班牙教育部 CSIC 研究機構之 Cybermetrics Lab 所做之網路大學排名 (Web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 雖然推出時間並不很長, 與其他排名系統採用之方法與標準亦有不同, 但由全球近 20,000 個大學來做網路大學排名, 其廣度與影響力仍具參考價值, 本校因而選擇該一網路大學排名, 做為增加學校國際能見度之努力指標 學校也積極採用由國內學者開發, 教育部認可之網路英語檢定 (NETPAW) 系統, 除對職員及學生加以測試檢定外, 亦可藉此與國際聯結, 或測試來校就讀國外學生之英語文能力 24
8. 國際活動 (Events) 學府行銷 : 由學校參與或主辦大型國際活動, 增加校園國際化之氛圍, 以及師生對國際化及國際事務熟稔度 ; 如 97 年在本校舉辦國際花式溜冰競賽,98 年提供世界運動會比賽場地, 當年提供亞太影展場地, 並協辦亞太影展 與電影大師對話 活動 ; 另亦主辦或協辦 TARNET, EMAP,IMPACT,TPCA 等有國際參與之學術活動 2011 年將與國際發明家聯盟總會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Inventors Association, IFIA) 合辦 2011 電腦應用發明與文化創新節 (CICI 11), 主要活動包括有 電腦應用發明世界盃 國際文化創新節, 與 現代創新國際會議, 除可推介本校外, 更可以行銷台灣 介紹中華文化 9. 發揮學校特色 : 本校校本部高雄縣觀音山區內 義大世界 即將全面開放, 其中設有觀光飯店 亞洲最大精品暢貨中心 遊樂場與劇院, 全區規劃以國際觀光客源為主, 本校將體認此一變化, 重新擬訂校園管理策略, 改以開放融入之概念, 使校園亦呈國際化新貌 ; 除管理學院原有之觀光學系 餐旅管理學系 以及休閒事業管理學系外, 國際學院也開設觀光餐旅學系, 並規劃設立娛樂事業管理學系, 教師之產學合作與學生之工讀實習, 均可以運用開展 ; 學校並與觀光飯店等事業單位洽商, 針對國際旅客與觀光客, 合辦華語文課程及健康管理課程, 依互惠雙贏原則規劃, 加強校園之國際化 透過上述之努力, 本校外國學生 ( 不含陸生及僑生 ) 之人數, 由 96 學年度之 4 國 9 人, 至 98 學年度之 6 國 107 人, 99 學年度第一學期外籍學生即有 13 國 142 人 僑生之人數也由 95 學年度之 18 人, 於 98 學年度增加為 99 人 25
由於外籍師生增加, 在師生簽證與工作證方面, 若能協助或簡化申請手續, 將有極大幫助 對於僑生與外籍生工作證申請, 其所需居留時間如能齊一, 亦將有相當助益 二 陸生來台鑒於我國高等教育, 已由菁英教育發展成為普及教育, 優秀專科學校畢業生均升入改制為大學之母校, 義守大學為能持續改善學生結構, 乃考慮招收當時基礎科學較為扎實, 學習態度良好之大陸學生 其次, 雖然中華文化道統在台灣, 但與傳統文化相關之地與物大多在大陸, 培養學生之對中華文化之體認, 厚植文化創造之基礎, 不能忽略此一事實 ; 同時, 兩岸之大學生未來可能相互競爭, 或相互合作, 因此相互瞭解十分重要, 兩岸大學生之相互瞭解交友, 不僅可以和緩兩岸緊張關係, 亦可以加強校園國際化 ; 據此, 義守大學開始規劃, 在政府政策規範下之兩岸高等教育交流 本校所規劃事項, 均以持續實施執行之計畫與方案為主 : 1. 學府行銷 : 為使大陸高等校院對本校有較為明晰之瞭解, 本校自民國 91 年起即與時報廣告金犢獎合作迄今, 擔任項目主辦單位, 贊助以本校為主題之廣告設計競賽 時報廣告金犢獎其後成為全球華人大學生矚目之廣告獎 ; 截至今年, 參賽作品計 5,580 件, 其中大陸地區學校計有 730 系所參加 本校之辦學理念與實施, 以及辦學之績效, 因而廣為華人社會瞭解, 對於日後推展與大陸大學合作, 極具功效 2. 兩岸辦學經驗交流 : 為能瞭解兩岸大學辦學特色, 並與大陸高校交流, 本校自民國 93 年起即與廣州地區之大學合辦 穗台大學校長論壇, 由本校邀請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長或副校 26
長, 與廣州地區之大學校院長, 共同研討辦學經驗與事項 本校另亦參與青島地區大學校長論壇,97 年該一論壇由本校主辦,98 年由中國海洋大學主辦, 國內多所大學校長共同參與 本校亦參與安徽各大學在人事 總務, 與後勤等事項之交流 ; 匯集上述各個活動經驗, 形成本校與大陸高校交流之基本體認 本 (99) 年 6 月 11 日, 在本校舉辦 義守大學與大陸結盟大學校長論壇, 國內之國立大學校院協會, 私立大學校院協會, 以及私立技專院校協會, 均派有代表與會 ; 大陸地區共有 38 所與本校結盟大學校長 副校長 或校務主席親來參加, 盛況空前 3. 簽訂合作協議 : 本校與大陸高校交流, 均依規定簽署合作協議書, 且報請教育部核備在案 結盟主要對象有 17 所 985 暨 211 學校,13 所 211 學校; 另亦與其他優良且有意與本校交流之高校簽訂協議 ; 迄今為止, 共與 47 所大學簽有合作協議, 在第一階段我國承認學歷之 41 所大陸大學, 有 17 所為本校結盟學校 4. 學文助學金 : 自民國 89 年派遣學生, 於暑期參加山東大學舉辦之 孔孟尋根 活動後, 本校即規劃 學文助學金, 每年選派優秀同學赴大陸結盟學校, 參加活動或參訪, 由學校支付機票 保險, 與食宿費用 迄今, 獲得學文獎學金赴大陸參訪學習之學生 692 人, 隨行教職員亦有 83 人, 可以同時收到獎勵學生與同仁, 兼可開拓師生視野之功效 ; 自 2008 年起規劃有交流團與學習團,2009 年之後僅有學習團, 但具體 27
之學習計畫須等相關法案通過, 配套之辦法與規定, 也在校內適當會議討論通過後, 方能派遣學生赴學歷承認之大陸學校, 依平等互惠之原則修讀課程與學分 5. 大陸交流生來校修讀與陸生來台 : 配合前述之學生結構改善, 與增進本校學生與大陸大學生之相互瞭解, 並加速校園國際化, 本校自 96 學年度開始與大陸優良大學簽約交流, 並接受大陸交流生來校修讀一學期 迄今, 已有 889 位大陸學生來校修讀, 所獲學分返回原校後, 計入畢業學分 ; 已有大陸交流生繼續赴歐美進修並獲得高學位者 ;99 學年度上學期將有 270 位交流生來校, 屆時, 來本校之大陸交流生總數將有 1,159 名 立法院於八月十九日通過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大學法 專科學校法 之修正案, 陸生來台與承認大陸學歷正式開啟短期交流之期限由四個月放寬為一年, 本校學生此後可以依平等互惠之準則, 赴已獲學歷承認之友校, 做一學期或一年之交流, 所獲學分亦將計入本校畢業學分 ; 至於大陸交流生, 本校亦將在確認假期輔導規劃完備後, 開放一學年之大陸交流生 前述立法院通過之三項法案, 除有 一限二不 之規定外, 也規範彼等不得打工 ; 但學生在校園內擔任教學 研究助理或工讀, 是否亦在此限制內, 希望能儘早確定 至於招收高中畢業生來校攻讀學士學位, 或招收碩博士班學生, 除依教育主管當局之規定外, 本校將與有合作經驗之大陸友校一起辦理招生事務, 並將協助大陸學生在台求學期間之輔導事宜 28
6. 教師與學術交流 : 在兩岸學生交流多年, 彼此瞭解, 且已有績效之後, 自 99 學年度起本校將正式開展教師與學術交流 ; 互派教師前往授課, 與共同指導研究生為初期規劃 十月初本校將與哈爾濱工大 吉林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及武漢大學洽商細節, 並儘速實施 此外, 本校對於教師與研究生出席國際會議均有補助, 特別對於在大陸舉辦之國際會議, 亦同意予以補助,98 學年度共補助 40 人次, 金額為新台幣 50.8 萬元 陸 結語我國高等教育已由菁英教育步入普及教育, 大學院校數量增多 良好之辦學績效 優良之師資, 均為我國高等教育之優勢 ; 然而, 由於侷限於國內之競爭, 招生方式與招生策略相似, 學校之組織規劃與辦學特色相近, 經營管理 學府行銷, 與學雜費訂定均相類似, 使我國高等教育有趨於 紅海 之勢 ; 大學校園國際化, 是高等教育駛向 藍海 十分重要努力方向 我國高等教育之發展, 除 階段化兩岸高等教育交流 外, 全球化之品牌輸出 也是努力之目標 ; 宏碁公司創辦人施振榮先生在 品牌, 笑一個 一書中提出, 台灣要發展品牌, 目標是多元品牌, 要有很多 國際小眾知名之小品牌 ; 我國高等教育似應有類似發展趨勢, 各校應設法找出自己之特點並加創新, 建立屬於自我之 品牌, 透過認真優質辦學, 適當 學府行銷, 在全球高等教育競技場中, 建立屬於台灣優勢之高等教育領域 ; 自然可以使台灣高等教育產業, 踏著二十世紀台灣 經濟奇蹟 之成功軌跡, 成為二十一世紀台灣傲人之成就 29
記事期間 : 總統活動紀要 99 年 9 月 24 日至 99 年 9 月 30 日 9 月 24 日 ( 星期五 ) 蒞臨 亞洲暨太平洋婦女協會 (FAWA)50 週年慶祝大會及第 19 屆大會 開幕典禮致詞 ( 台北市圓山飯店 ) 接見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校長羅伯特. 伯堅紐 (Robert Birgeneau) 伉儷等一行 接見 中華民國第 20 屆醫療奉獻獎 得獎人一行 接見 亞洲暨太平洋婦女協會 (FAWA)50 週年慶祝大會各國與會代表 9 月 25 日 ( 星期六 ) 勘察文藻外語學院受災及復建情形 ( 高雄市三民區 ) 勘察高雄縣仁武工業區廠商受災及復建情形 ( 高雄縣仁武鄉 ) 勘察高雄縣永安鄉養殖漁塭受災情形並與養殖業者座談 ( 高雄縣永安鄉 ) 9 月 26 日 ( 星期日 ) 無公開行程 9 月 27 日 ( 星期一 ) 無公開行程 9 月 28 日 ( 星期二 ) 蒞臨 紀念大成至聖先師孔子 2560 週年誕辰釋奠典禮 行上香禮並致詞 ( 台北市孔廟 ) 30
接見英國國會議員訪問團一行 主持 99 年中樞紀念大成至聖先師孔子誕辰典禮並聽取義守大 學校長傅勝利以 高等教育之國際化 為題進行專題報告 ( 總統府 ) 蒞臨 99 年師鐸獎 教育奉獻獎及資深優良教師表揚大會暨餐會 頒獎並致詞 ( 陽明山中山樓 ) 接見韓國 韓國家黨 國會議員朱豪英伉儷 9 月 29 日 ( 星期三 ) 接見 高雄市台南縣同鄉會 暨 高雄市六桂宗親會 理監事一行 蒞臨 國際青年大使交流計畫 成果發表會頒發證書並致詞 ( 輔仁大學 ) 9 月 30 日 ( 星期四 ) 蒞臨 99 年度工會領袖南區座談會 與工會代表就勞工議題交換意見 ( 高雄市左營區蓮潭國際會館 ) 接見 渣打集團 首席行政總裁冼伯德 (Peter Sands) 及高階主管一行 記事期間 : 副總統活動紀要 99 年 9 月 24 日至 99 年 9 月 30 日 9 月 24 日 ( 星期五 ) 31
接見 99 年全國私校十大傑出教師 弘道獎 得獎人一行 9 月 25 日 ( 星期六 ) 無公開行程 9 月 26 日 ( 星期日 ) 蒞臨 秋戀小金門 2010 金門縣烈嶼鄉芋頭節 開鑼揭幕活動致詞 ( 小金門雙口出海口濱海遊憩公園 ) 蒞臨 建國一周百年行銷宣導座談會 聽取簡報並與金門縣各界賢達人士座談 ( 金門大學 ) 蒞臨 亞洲暨太平洋婦女協會 (FAWA)50 週年慶祝大會暨第 19 屆大會閉幕式 - 亞太之夜 致詞 ( 台北市圓山飯店 ) 9 月 27 日 ( 星期一 ) 無公開行程 9 月 28 日 ( 星期二 ) 出席 99 年中樞紀念大成至聖先師孔子誕辰典禮並聽取義守大學校長傅勝利以 高等教育之國際化 為題進行專題報告 ( 總統府 ) 9 月 29 日 ( 星期三 ) 蒞臨 2010 流通經營者高峰論壇 - 後 ECFA 時代台灣產業的競爭新思維 開幕典禮致詞 ( 台北市福華國際文教會館 ) 蒞臨 紅面棋王 - 周俊勳化棋為愛的傳奇故事 新書發表會致詞 ( 台北市皇冠出版社 ) 9 月 30 日 ( 星期四 ) 接見泰國學者 Dr. Krasae Chanawongse 蒞臨 2010 年台北國際發明暨技術交易展 開幕典禮致詞並參觀創意發明及創新科技成果展 ( 台北市世貿中心展覽大樓 ) 主持總統府財經諮詢小組第 29 次會議 32
總統府公告 總統府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99 年 10 月 6 日發文字號 : 華總人一字第 09900250500 號主旨 : 預告訂定 總統府資政國策顧問遴聘辦法草案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 154 條第 1 項 公告事項 : 一 訂定機關 : 總統府 二 訂定依據 : 中華民國總統府組織法第 15 條第 3 項規定 三 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如附件 四 對於本公告事項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 請於本公告刊載之日起 7 日內以郵寄 傳真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送總統府人事處參考 ( 郵寄地址 : 台北市重慶南路 1 段 122 號 ; 傳真 : 02-23899461; 電子郵件帳號 :yklee@oop.gov.tw) 秘書長廖了以 總統府資政國策顧問遴聘辦法草案總說明 中華民國總統府組織法 ( 以下簡稱本府組織法 ) 增訂第十四條之一並修正第十五條條文, 業於九十九年九月一日奉總統明令公布 其中第十五條第三項規定 : 資政 國策顧問之遴聘辦法, 由總統府定之 爰據以訂定總統府資政國策顧問遴聘辦法 ( 以下簡稱本辦法 ) 草案 本辦法草案共計十條, 各條重點如下 : 33
一 本辦法之訂定依據 ( 草案第一條 ) 二 資政 國策顧問遴聘之依據 ( 草案第二條 ) 三 資政 國策顧問之聘期 ( 草案第三條 ) 四 資政 國策顧問均為無給職, 得遴聘有關機關 ( 構 ) 學校 公營事業機構人員擔任 ( 草案第四條 ) 五 資政之資格條件 ( 草案第五條 ) 六 國策顧問之資格條件 ( 草案第六條 ) 七 資政 國策顧問解聘之情事 ( 草案第七條 ) 八 資政 國策顧問之倫理性要求及禁止行為 ( 草案第八條 ) 九 資政 國策顧問之職務功能 ( 草案第九條 ) 十 本辦法之施行日期 ( 草案第十條 ) 總統府資政國策顧問遴聘辦法草案 名 稱 說 明 總統府資政國策顧問遴聘辦法 明定法規名稱為 總統府資政國策 顧問遴聘辦法 條 文 說 明 第一條本辦法依中華民國總統府組織法第十五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一 本條規定本辦法訂定依據 二 本府組織法第十五條第三項規定 : 資政 國策顧問之遴聘 辦法, 由總統府定之 爰訂 定本辦法, 以資適用 第二條資政 國策顧問之遴聘, 依本辦法之規定 ; 本辦法未規定 本條規定資政 國策顧問遴聘之依據及本辦法與其他法令之關係 者, 適用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34
第三條資政 國策顧問由總統遴聘之, 聘期不得逾越總統任期, 並於總統任期屆滿時當然終止 第四條資政 國策顧問均為無給職, 得遴聘有關機關 ( 構 ) 學校 公營事業機構人員擔任 為能有效配合總統國政諮詢需要, 並有助於總統及時掌握民意, 資政 國策顧問聘期長短, 允宜由總統裁量, 並不逾越總統任期, 本條爰規定總統任期屆滿時, 為資政 國策顧問聘期當然終止日 一 本府組織法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 資政 國策顧問均為無給職 二 本府無給職資政 國策顧問未受有俸給, 非為公務員服務法適用對象, 無辦公場所, 亦毋須固定時間到公 其實際工作內涵係屬任意性 得 提供意見之作為, 其所提意見, 內容廣泛亦無特定 具體之範圍 為使公務員服務法適用對象中, 對於國家大計具有卓識碩見者, 得應總統國政諮詢之必要, 受聘兼任本府無給職資政 國策顧問, 爰於本條規定資政 國策顧問均得遴聘有關機關 ( 構 ) 學校 公營事業機構人員擔任, 以取得其兼任之法令依據 並配合於本辦法草案第五條及第六條訂定相關資格條件, 以資適用 35
第五條資政應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 : 一 曾任副總統者 二 曾任五院院長者 三 曾任主要政黨負責人者 四 曾任一級上將者 五 學術地位崇高, 聲譽卓著者 六 社會賢達人士, 聲譽卓著者 七 對國家有特殊貢獻者 第六條國策顧問應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 : 一 曾任部 會首長, 政績卓著者 二 曾任駐外特任級大使或代表, 表現卓著者 三 曾任直轄市 縣 ( 市 ) 長 議長, 貢獻卓著者 四 曾任中央民意代表, 聲譽卓著者 五 曾任大學校長, 聲譽卓著者 六 社會賢達人士 七 對於國家大計具有卓識碩見者 第七條資政 國策顧問受聘期間, 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 應予解聘 : 一 喪失中華民國國籍或取得外國國籍 二 有重大影響政府聲譽之行為 第八條資政 國策顧問應保持良 本條規定資政之資格條件 本條規定國策顧問之資格條件 一 本條規定解聘原因 二 國籍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 : 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 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 其已擔任者, 由各該機關解除其公職 資政 國策顧問地位崇高, 為國政 36
好品德及對國家忠誠, 不得有足以損害名譽之行為 第九條資政 國策顧問對於國家大計, 得向總統提供意見, 並備諮詢 第十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諮詢重要職務, 本條規定倫理性要求及禁止行為, 以維護聲譽 一 本府組織法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 資政 國策顧問 對於國家大計, 得向總統提供意見, 並備諮詢 二 本條規定資政 國策顧問應積極發揮本府組織法所定之職務功能 明定本辦法施行日期 37
()()()()編輯發行 : 總統府第二局 地 址 : 台北市重慶南路 1 段 122 號 電 話 :(02)23206254 (02)23113731 轉 6252 傳 真 :(02)23140748 印 刷 : 九茹印刷有限公司 本報每週三發行 ( 另於非公報發行日公布法律時增刊 ) 定 價 : 每份新臺幣 35 元 半年新臺幣 936 元 全年新臺幣 1872 元 國內郵寄資費內含 ( 零購 掛號及國外郵資外加 ) 郵政劃撥儲金帳號 :18796835 戶 名 : 總統府第二局 零購請洽總統府第二局或政府出版品展售門市 國家書店松江門市 /104 台北市松江路 209 號 1 樓 /(02)25180207 五南文化廣場台中總店 /400 台中市中山路 6 號 /(04)22260330 轉 27 五南文化廣場台大法學店 /100 台北市銅山街 1 號 / 02 33224985 五南文化廣場逢甲店 /407 台中市河南路 2 段 240 號 / 04 27055800 五南文化廣場高雄店 /800 高雄市新興區中山一路 290 號 / 07 2351960 五南文化廣場屏東店 /900 屏東市民族路 104 號 2 樓 / 08 7324020 GPN: 2000100002 中華郵政 台北誌字第 861 號 執照登記為雜誌交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