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 102 年 10 月第二十期 臺中教育大學人事室編製 人事服務簡訊 法令宣導 綜合企劃 一 檢送 人事服務網 ( 以下簡稱該系統 ) 資訊安全強化機制操作手冊計 1 份, 自本 ( 102) 年 9 月 7 日起實施 ( 教育部人事處 102.9.11 臺教人處字第 1020135295 號函 ) 二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已建置 102 年度 WebHR 新任人事操作實務 及 102 年度 Pemis2K 新任人事操作實務 數位課程於該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 e 學中心 ( https://elearning.rad.gov.tw) 之 人事行政 ( 專業訓練 ) 項下提供線上學習 ( 教育部人事處 102.9.25 臺教人處字第 1020143272 號函 ) 三 有關本處所屬機關 ( 構 ) 學校人事機構職務歸系與人事人員送審案件, 自即日起依說明辦理 : ( 一 ) 配合本部 102 年 1 月 1 日組織調整, 有關部屬機關 ( 構 ) 與學校及其附設機構人事機構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人事機構職務歸系與人事人員送審案件程序規範如下 : 1 人事機構職務歸系案件辦理程序: 授權各人事機構依規定辦理職務歸系後, 送銓敘部核備並副知本處 ; 附設機構人事人員歸系案件陳報所隸上級機關學校人事機構轉請銓敘部核備並副知本處 2 人事機構人員送審案件除考試分發試用期滿送審人員依下列程序辦理外, 餘授權各人事機構逕送銓敘部辦理 : (1) 部屬機關 ( 構 ) 與大專校院及其附設機構部分 : 各人事機構陳報本處轉請銓敘部核備 (2) 部屬高中職 國立大學校院附屬 ( 設 ) 高中職及實驗國小人事機構部分 : 各人事機構陳報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人事室轉請銓敘部審定 ( 二 ) 本處 88 年 5 月 24 日台 (88) 人處字第 88056933 號函 91 年 6 月 27 日台 (91) 人處字第 91063161 號函及本處 98 年 8 月 13 日台人處字第 0980126663 號函停止適用 ( 教育部人事處 102.10.2 臺教人處字第 1020142507 號函 )
考試 任免 敘薪 兼職 一 為縮短機關用人時程及加速候用人員之分配作業, 請優先遴用各項考試候用人員 ( 教育部 102.9.10 臺教人 ( 二 ) 字第 1020133421 號函 ) 二 有關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 以下簡稱任用條例 ) 第 8 條第 1 項及第 10 條第 1 項所定校長資格 相當教授 副教授之教學 學術研究工作 範圍一案, 說明如下 : ( 一 ) 範圍 1 公立及私立大專校院相當教授之兼任教授 講座教授 客座教授 榮譽教授 訪問學者 專任或兼任專業技術人員 研究人員 2 公立學術研究機構( 如中央研究院等 ) 研究人員 研究技術人員 3 財團法人研究組織( 如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等 ) 研究人員 4 公民營事業機構研發部門研發人員 ( 二 ) 資格條件 1 相當教授: (1) 公立及私立大專校院兼任教授及相當教授之講座教授 客座教授 榮譽教授 訪問學者 專任或兼任專業技術人員 研究人員 : 大專校院講座教授 客座教授 榮譽教授 訪問學者等職務, 因進用資格條件不一, 爰以任用條例規定教授應具博士學位及博士後 8 年以上工作年資等資格條件為標準, 如候選人曾任前開職務且具 取得博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後, 曾從事相關之教學或研究工作 8 年以上 之資歷, 則得認定為 相當教授之教學 學術研究工作 因大學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及大學研究人員聘任辦法業明定專業技術人員及研究人員之分級及進用資格 ; 專業技術人員比照大學教師置有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 研究人員置有研究員, 其資格條件係比照教授之規定, 爰如曾任依前揭辦法規定進用之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或研究員, 即得認定為 相當教授之教學 學術研究工作 (2) 公立學術研究機構 財團法人研究組織及公民營事業機構研發部門之研究人員或研發人員 : 因是類人員進用資格各有所異, 為利認定等級 相當, 爰以任用條例規定教授應具博士學位及博士後 8 年以上工作年資等資格條件為標準, 如候選人具 取得博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後, 曾從事相關之研究工作 8 年以上 之資歷, 則得認定為 相當教授之教學 學術研究工作 2 相當副教授: (1) 公立及私立大專校院兼任副教授及相當副教授之專任或兼任專業技術人員 研究人員 : 曾任依大學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及大學研究人員聘任辦法規定進用之副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及副研究員, 即得認定為 相當副教授之教學 學術研究工作
(2) 公立學術研究機構 財團法人研究組織及公民營事業機構研發部門之研究人員或研發人員 : 以任用條例規定副教授應具博士學位及博士後 4 年以上工作年資等資格條件為標準, 如候選人具 取得博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後, 曾從事相關之研究工作 4 年以上 之資歷, 即得認定為 相當副教授之教學 學術研究工作 ( 教育部 102.9.16 臺教人 ( 二 ) 字第 1020131974A 號函 ) 三 行政院修正 行政院運用勞動派遣應行注意事項, 並自 102 年 8 月 30 日生效 ( 本部 102.9.16 臺教人 ( 二 ) 字第 1020137116 號函 ) 四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 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等 5 項晉升官等 ( 資位 ) 訓練辦法修正草案業刊登公告於考試院民國 102 年 9 月 14 日公報及該會全球資訊網站 (http://www.csptc.gov.tw) 最新消息 項下 ( 教育部 102.9.18 臺教人 ( 二 ) 字第 1020141092 號函 ) 五 本部 89 年 5 月 10 日台 (89) 人 ( 一 ) 字第 89051388 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 ( 一 ) 查公立專科以上學校教師兼職事項業納入 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 中規範, 依該原則第 4 點規定 : 教師至前點所定兼職機關( 構 ) 兼任之職務, 以與教學或研究專長領域相關者為限, 且不得兼任下列職務 : ( 二 ) 律師 會計師 建築師 技師等專業法律規範之職務, 爰公立專科以上學校教師尚不得兼任技師 ( 二 ) 至有關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教師之兼職規範, 應適用本部 99 年 5 月 13 日台高字第 0990081723 號函及本部 102 年 9 月 4 日臺教技 ( 三 ) 字第 1020130771 號函之規定, 爰本部 89 年 5 月 10 日台 (89) 人 ( 一 ) 字第 89051388 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 教育部 102.9.23 臺教人 ( 二 ) 字第 1020133653 號函 ) 六 檢送修正 102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 一份, 請至該會網站 (http://www.apc.gov.tw)/ 人事服務網 / 原民特考專區下載使用 ( 教育部 102.9.23 臺教人 ( 二 ) 字第 1020140444 號函 ) 七 有關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期滿請領考試及格證書作業要點 第二點 第五點修正規定, 業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 102 年 9 月 14 日公參字第 1028460060 號令修正發布 ( 教育部 102.9.23 臺教人 ( 二 ) 字第 1020141529 號函 ) 八 有關 102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正額錄取人員分配結果訂於 102 年 10 月 16 日 ( 星期三 ) 上午 10 時整於該總處全球資訊網公告, 如有分配錄取人員, 請依相關規定辦理報到事宜 ( 教育部 102.9.24 臺教人 ( 二 ) 字第 1 020142934 號函 ) 九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 為強化各機關運用勞動派遣之妥適性, 請依下列事項辦理 :( 一 ) 落實勞動基準法及相關勞動法令規定 ( 二 ) 服務機關可採行 最有利標 決標方式 ( 三 ) 有關上開請配合辦理事項將納入 103 年度本部派遣勞工抽訪事項及 103 年度本部所屬機關 ( 構 ) 學校運用非典型人力辦理情形訪查實施計畫 訪查事項 ( 教育部 102.10.3 臺教人 ( 二 ) 字第 1020143078 號函 )
考績考核 訓練進修 差勤管理 ㄧ 公務人員依法參加兵役召集如遇例假日或國定假日者, 由服務機關核實給予補休 ( 教育部 102.9.11 臺教人 ( 三 ) 字第 1020132402 號函 ) 二 修正 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解聘 停聘 不續聘案作業流程 檢覈表 及 事實表, 請依新修正之作業流程辦理所屬教師解聘 停聘或不續聘案 ( 教育部 102.9.12 臺教人 ( 三 ) 字第 1020135818 號函 ) 三 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 本部所屬機關 ( 構 ) 學校自本 (102) 年 1 月 1 日起有所調整, 組織改造後貴單位倘確有配置資訊人力且有預算推動 全國共享版機關內部差勤電子表單系統, 本部同意轉授權, 並請自籌軟硬體設備, 及依採購法等規定辦理相關事宜 ( 教育部 102.9.12 臺教人 ( 三 ) 字第 1020137030 號函 ) 待遇 福利 退休 撫卹 ㄧ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 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 9 條因公死亡之認定, 同意參照銓敘部 65 年 3 月 24 日 (65) 台謨特一字第 08528 號函規定, 比照公務人員撫卹法第 5 條第 1 項所列各款因公死亡情事辦理 ( 教育部 102.9.11. 臺教人 ( 四 ) 字第 1020134300 號書函 ) 二 行政院函以, 退休( 伍 ) 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辦法 業於 102 年 9 月 5 日以院授人給字第 10200470391 號令訂定發布施行 ( 教育部 102.9.11 臺教人 ( 四 ) 字第 1020135752 號函 ) 三 現行 在職亡故教育人員之遺族領受年撫卹金 或 亡故退休人員之遺族領受月撫慰金 或 支 ( 兼 ) 領月退休金之退休人員, 如因喪失國籍 再任 褫奪公權 死亡再婚 成年及大學畢業等法定事由而喪失或停止年撫卹金 月撫慰金及月退休金領受權時, 其相關發放原則及執行事項, 並自 10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規定如說明 : ( 一 ) 發放原則 1 年撫卹金: (1) 遺族如因 喪失國籍 褫奪公權 再婚 成年 大學畢業 已有謀生能力 及 已有親屬扶養 等事由喪失或停止年撫卹金領受權, 其年撫卹金之發放均計算至 事由發生之前一日 止 ; 事由發生之當日 起, 如有續領, 即屬溢領, 應自溢領之日起追繳 (2) 遺族如因 死亡 喪失年撫卹金領受權, 其年撫卹金之發放計算至 死亡之日 ; 死亡之次日 起, 如有續領, 即屬溢領, 應自溢領之日起追繳 2 月撫慰金:
(1) 遺族如因 喪失國籍 褫奪公權 再婚 及 成年 等事由喪失或停止月撫慰金領受權, 其月撫慰金之發放均計算至 事由發生之前一日 止 ; 事由發生之當日 起, 如有續領, 即屬溢領, 應自溢領之日起追繳 (2) 遺族如因 死亡 喪失月撫慰金領受權, 同前述年撫卹金之發放原則 (3) 退休再任公職人員於退休再任公職期間死亡時, 自死亡之次日起發給撫慰金 ; 如亡故當月已由政府發給全月薪資者, 自其亡故之次月發給撫慰金 3 月退休金: (1) 依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第 41 條規定, 退休人員死亡當期之月退休金仍予覈實發放, 爰退休人員因 死亡 喪失月退休金領受權, 其月退休金仍維持計算至 當期, 如有續領, 即屬溢領, 應自溢領之日起追繳 (2) 其餘因 喪失國籍 褫奪公權 再任 等事由喪失或停止月退休金領受權, 其月退休金之發放均計算至 事由發生之前一日 止 ; 事由發生之當日 起, 如有續領, 即屬溢領, 應自溢領之日起追繳 ( 二 ) 實務執行 : 1 年撫卹金: (1) 喪失國籍 : 自喪失國籍之日起停止發放 (2) 褫奪公權 : 自褫奪公權之日起停止發放 (3) 再婚 成年 : 依戶籍記載其再婚 成年之日起停止發放 (4) 大學畢業 : 自其畢業學期終了之次日起停止發放 (5) 已有謀生能力 已有親屬扶養 : 自已有謀生能力 已有親屬扶養之日起停止發放 (6) 死亡 : 依戶籍記載其死亡之次日起停止發放 2 月撫慰金: 喪失國籍 褫奪公權 再婚 成年 死亡等事由, 同前述年撫卹金之作法 退休再任公職人員於退休再任公職期間死亡時, 自死亡之次日起發給撫慰金 ; 如亡故當月已由政府發給全月薪資者, 自其亡故之次月發給撫慰金 3 月退休金: (1) 喪失國籍 褫奪公權 : 同前述年撫卹金之作法 (2) 再任 : 自再任之日起, 停止發放 (3) 死亡 : 自死亡之次一個定期起停止發放 前述發放原則 實務執行作法, 自 10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本部 91 年 9 月 5 日臺 (91) 人 ( 三 ) 字第 91126053 號書函及歷次函釋與前開規定未合部分, 亦自同日起停止適用 ; 至於 102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喪失或停止事實已發生之案件, 其相關發放事宜, 仍照原適用規定辦理 ( 教育部 102.9.16. 臺教人 ( 四 ) 字第
1020116450A 號書函 ) 四 公立學校教職員請領退休金及補繳退休撫卹基金費用 遺族請領撫慰金及撫 卹金之請求權時效, 優先適用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與其施行細則及學校教職員撫卹條例規定, 請求權經過 5 年不行使而當然消滅 至公立學校教職員請領資遣給與及依退休條例第 8 條第 4 項 第 5 項或第 6 項申請發還基金費用 ( 如離職退費 ), 適用行政程序法第 131 條第 1 項規定 ; 惟其時效於 102 年 5 月 23 日 ( 含 ) 以前已完成, 請求權已消滅者, 不適用之 ( 教育部 102.10.4. 臺教人 ( 四 ) 字第 1020136162A 號函 ) 五 行政院函以, 有關發給按月支 ( 兼 ) 領月退休金 ( 俸 ) 人員 102 年年終慰問金, 其月退休金 ( 俸 ) 基準數額定為新臺幣 2 萬元以下 ( 教育部 102.10.11 臺教人 ( 四 ) 字第 1020149739 號書函 ) 人事動態 離職 到職動態 單位職稱異動 姓名單位職稱動態生效日期 劉衿華進修推廣部編審到職 102.10.01 曾耀東人事室組員到職 102.10.18 周楷蓁人事室組員離職 102.10.18 恭賀恭賀十月份壽星 ~ 生日快樂!! 姓名單位職稱 朱瑜華教務處秘書 周楷榕教務處註冊組校基人員 張中穎學生事務處軍訓室教官 程一雄學生事務處衛生保健組組長
姓名 單位 職稱 高慧容 總務處事務組 校基人員 楊猛陸 總務處事務組 警衛 鄭仁福 總務處營繕組 組長 張博堯 總務處營繕組 技士 李素珠 總務處文書組 工友 張耀文 人事室 主任 黃秋枝 人事室 校基人員 邵國卿 圖書館閱覽典藏組 校基人員 林幸儀 進修推廣部企劃組 校基人員 陳彤伊 計算機與網路中心網路行政組 技士 江志正 教育學系 主任 林彩岫 教育學系 教授 何慧群 教育學系 副教授 黃隆民 教育學系 副教授 易麗華 特殊教育學系 助教 黃馨儀 語文教育學系 組員 李麗日 區域與社會發展學系 主任 陳易芬 諮商與應用心理學系 副教授
姓名 單位 職稱 蕭寶玲 美術學系 主任 莊明中 美術學系 教授 游阿好 美術學系 組員 林進祐 音樂學系 教授 黃惠華 音樂學系 副教授 王雅茵 英語學系 副教授 趙星皓 英語學系 助理教授 黃鴻博 理學院 院長 黃一泓 數學教育學系 副教授 陳中川 數學教育學系 助理教授 游淑媚 科學應用與推廣學系 教授 靳知勤 科學應用與推廣學系 教授 王盈丰 科學應用與推廣學系 助理教授 黃旭村 科學應用與推廣學系 講師 徐國勛 資訊工程學系 助理教授 陳鴻仁 數位內容科技學系 教授 胡聯國 管理學院 院長 龔昶元 國際企業學系 主任
姓名 單位 職稱 吳忠宏 永續觀光暨遊憩管理碩士學位學程 所長 王志宏 永續觀光暨遊憩管理碩士學位學程 副教授 許雅喻 永續觀光暨遊憩管理碩士學位學程 校基人員 榮譽榜 校長楊思偉榮獲 102 年師鐸獎
音樂學系徐登寶副教授榮獲 40 年資深優良教師 教育系楊銀興副教授榮獲臺中市優良教育人員 會心一笑 吝嗇的老富翁臨死前對長期受苦的妻子說 : 我要把所有的錢都帶走, 答應我你會把錢都放進棺木 老人死後, 妻子與好友參加葬禮 葬儀社的人要封棺前, 妻子將一個小金屬盒放進去 好友驚訝地看著她 : 你不是真的把錢都放進去吧? 我答應過他, 因此我將錢全部處理好, 每一分都存進了我的賬戶, 然後開一張支票給他 他如果能兌現就可以用了
健康知識 眼睛酸澀, 腦就鈍! 擊退 眼睛 4 害 1 號敵人 : 智慧型手機 當人們享受智慧型手機帶來的便利的同時, 也在承受傷害 陳瑩山發現, 隨著智慧型手機日漸普及, 產生了假性近視成人化以及老花眼年輕化兩大現象 以往, 假性近視只出現在兒童, 成人視力已經趨於穩定, 但眼科醫師們現在發現來看診的成年人近視的度數不對, 點了散瞳劑之後, 又回到原本的度數, 表示假性近視也發生在成年人身上, 後來一問才知道是智慧型手機的重度使用者 另一個現象也是因為智慧型手機, 以往是平均 45 歲以後老花眼才上身, 現在許多人 35 歲上下就已經視茫茫了, 國外的研究也發現, 智慧型手機 平版電腦導致眼睛疲勞 頭痛與慢性疲勞 原因一是晃動 柏克萊大學眼科教授班克 (Martin S. Bank) 相信, 當眼睛盯住螢幕, 瞬間調整距離, 這叫做 視軸調焦 (vergence-accommodation), 會造成眼睛不適, 研究發表在 視覺期刊 (Journal of Vision) 馬偕醫院眼科主治醫師王馨儀解釋, 就如同拍照時鏡頭一直晃, 要不停對焦, 眼部肌肉要更用力, 當然會造成眼睛疲勞 原因二是近距離 同樣是立體聲, 受試者看著遠距離的電影, 並不會覺得不舒服 ; 當立體聲就在眼前, 便會覺得不舒服 就是因為距離, 當你用智慧型手機讀簡訊 what s App 或上網時, 眼睛會更疲勞 若仔細觀察旁人, 你會發現他們都把手機拿近 當人們靠近眼睛用手機, 意味眼睛工作得更累, 紐約州立大學驗光學院 (SUNY State College of Optometry) 羅森福爾德 (Mark Rosenfield) 教授認為 研究受試者發現, 當人們讀報 ( 平面印刷的報紙 ) 通常保持距離眼睛 16 吋 ( 約 40 公分 ) 的距離, 但傳簡訊時, 平均拿 14 吋 ( 約 35.5 公分 ), 有些人甚至拿到 7 吋 (17.8 公分 ) 眼皮跳, 學名是眼瞼抽搐 (eyelid twitching) 其實也和壓力有關, 會持續數小時甚至數天, 通常不需治療, 若超過一週, 醫生有可能開立鎮定劑或用肉毒桿菌素治療 壓力也可能導致血壓升高, 中央視網膜動脈阻塞缺血, 造成單眼突然發生無痛的視力減退或喪失, 也就是眼中風 眼中風也會反覆發作, 更是腦中風的預警
中心性漿液性視網膜病變更好發在 30~40 歲的男性青壯年, 那是因為在視網膜前有一層膜, 稱為脈絡膜, 兩層膜之間滲水, 造成視力轉暗 變小, 甚至變形, 通常是單眼發生, 嚴重影響近距離的用眼工作 眼睛突然看不清, 妨礙衝刺事業的青壯年 這拗口的疾病目前原因不明, 有人認為與壓力有關 王馨儀醫師說, 雖然八 九成病人在 6 個月內眼睛會自行吸收滲水而痊癒, 但有少部份人會反覆發作, 造成黃斑部永久性病變 2 號敵人 : 壓力 壓力會用各種方法傷害視力, 從輕微的眼睛發紅 眼皮跳到視網膜病變都有 慢性的壓力讓你的眼睛無法好好休息, 眼睛發紅 脹痛, 眼睛脹到快掉出來, 剛從新竹馬偕調回台北的王馨儀醫師描述病人, 原本以為眼壓過高, 有青光眼的疑慮, 其實是用眼疲勞而已 現在科學已經知道, 陽光中只要少量的紫外線, 所以就算是陰天也會, 數年後就可能傷害視網膜, 這充滿上百萬個感光細胞的地方, 而且這種傷害是不可逆的 除了陽光, 台灣還有一群年輕的黃斑部病變病人是因為工作中強光所致 王馨儀醫師發現, 許多光電業的從業人員本來就高度近視, 加上在強光下又用眼過度, 使黃斑部提早出現病變, 最終會影響視力喪失 另外, 長期在陽光下工作或駕車, 不少人四 五十歲就發生白內障病變, 需要置換人工水晶體的地步 3 號敵人 : 陽光 我們知道要幫皮膚防曬, 其實眼睛也非常需要防曬 短時間曝曬在太陽下, 可能引起角膜炎, 也就是角膜因陽光曝曬引起的發炎, 就是一種 眼睛曬傷, 眼睛會模糊 痛 畏光 流淚 長期的曝曬就很嚴重 發表在 眼科學檔案 (The Archives of Ophthalmology) 的研究發現, 青少年時期常曬太陽的人, 到了 30 歲以後會增加兩倍罹患早期白內障的風險 如果你已經戴隱形眼鏡, 情況更糟 陳瑩山醫師解釋, 戴隱形眼鏡是為了看遠, 現在用來看清智慧型手機上微小的字, 造成眼睛酸麻 眼壓升高 慢性結膜炎 頭痛, 甚至慢性疲勞
一大早眼睛就不舒服, 馬偕醫院眼科主治醫師王馨儀發現 過去眼睛疲勞常是用眼一天後, 傍晚才出現, 現在病人是抱怨一大早眼睛就不舒服, 因為病人到辦公室前, 往往在通勤途中已經用眼過度了 王馨儀更擔心下一代, 台灣近視年齡可能又大步向前 許多小娃兒兩三歲就已經接觸了智慧型手機與平版電腦 但幼兒眼睛水晶體在 5 歲才會發育完全 已有臨床眼科醫師對媒體表示, 發現兩歲女娃天天玩 iphone, 造成視力模糊, 差點近視, 也曾發現 4 歲兒童已經近視 200 度 4 號敵人 : 三高 台北醫學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教授邱弘毅以全民健保資料庫分析視網膜相關眼疾發現, 糖尿病患者罹患糖尿病視網膜病變的盛行率是一般人的 40 倍 偏偏台灣人的糖尿病控制不佳, 讓眼睛泡在糖水裡 國民健康局的追蹤調查發現, 高達七成糖化血色素 ( 糖尿病患血糖控制主要指標 ) 未達 7, 控制不佳, 如同水土保持不良, 未來併發更多疾病 由於肥胖人口增多, 糖尿病發病也年輕化 過去罹病的高危險群是 40~50 歲, 許多人比父母那代提前十年,30~40 歲就罹病, 提前發病造成併發症如視網膜病變 腎臟病等, 都可能提前發生, 影響人生黃金歲月 也有愈來愈多證據證明, 黃斑部病變和心血管疾病有關, 也就是和高血壓 高膽固醇 高 BMI, 也就是和肥胖相關 最有可能的途徑是發炎反應, 澳洲威斯敏研究所(Westmead Millennium Institute) 視覺中心王潔晶 (Jie Jin Wang) 博士認為, 她將兩者相關性研究發表在 英格蘭眼科期刊(British Journal of Ophthalmology) 除了糖尿病外, 高血壓 高血脂也提高眼中風的風險 偏偏台灣 400 萬名高血壓患者中, 有一半不知道自己高血壓 ; 也有 180 萬人有高血脂問題 長期血管壁堆積並形成斑塊, 使血管壁變厚 變硬或阻塞, 發生在視網膜動脈, 便是眼中風 眼睛雖然只佔身體的一小部份, 卻是人類探索世界的觸角, 況且, 終身學習的時代更需要眼睛接收萬千資訊 4 個敵人讓眼睛在三 四十 40 歲就提前老化, 若眼睛一老, 大腦就跟著老, 難以實現人生下半場的精彩 擊退這 4 個眼睛新敵, 保護辛苦的眼睛, 早一天做, 眼睛和大腦就晚一天變老 康健雜誌 2012-05 作者 : 黃惠如
人生座右銘 樂觀者在災禍中看到機會 ; 悲觀者在機會中看到災禍 有勇氣並不表示恐懼不存在, 而是敢面對恐懼 克服恐懼 如你想要擁有完美無暇的友誼, 可能一輩子找不到朋友 自己要先看得起自己, 別人才會看得起你 人事服務簡訊為每月出刊, 期能為各位同仁提供更好的服務, 若有任何意見或問題, 歡迎來電..分機 3324 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