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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章十一警察組織與管理 保六總隊組員黃振翔於第 15 屆警消運動會柔道比賽中奪得我國代表團第一面金牌

254 102 年警政工作年報 警察組織與管理 提要本章旨在說明警察組織與人事 法制業務運作現況, 並透過內部風紀 廉政管理機制, 強化勤務紀律, 建立廉能形象 同時, 介紹警察人員考試 教育訓練及諮詢輔導工作辦理情形 前言 為健全警察人事與法制工作, 提升執法品質與效能, 本署配合環境變革及政策需求, 規劃辦理各項人事作業, 檢討修正相關法令, 以利警察勤務執行, 有效維護社會治安 102 年持續辦理靖紀工作, 貫徹警察風紀之要求, 加強重點勤務督導, 提升員警執勤效能 ; 同時, 為提升為民服務形象, 定期進行電話禮貌抽測 ; 強化警察組織內控機制, 落實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 全力防貪 反貪及肅貪 ; 積極推動警察教育改革, 落實辦理各項訓練核心工作, 以提升警察人力素質 第一節組織與人事 近來在全體同仁的努力之下, 本署積極辦理各項警察人事法規 機關組織編制等諸多案件之修正 ( 訂定 ), 以下謹就 102 年警察組織 員額概況及重要人事工作成效簡要說明 一 組織及員額概況 ( 一 ) 組織編制 ( 圖 11-1) 1. 中央警察機關 : 本署設行政組等 21 個內部單位, 分掌各項全國性警察業務之規劃 督導及考核, 並統一指揮監督全國警察機關執行警察任務 ;

警察組織與管理 2.地方警察機關 因應六都成立 地方警察機關版圖蔚為新貌 全國計 有6個 準 直轄市政府警察局 16個市 縣 市 警察局 159個分 局 圖 11-1 警察機關組織編制圖 組改前 圖11-1 警察機關組織編制圖 組改前 內政部 中央警察大學 警政署 署屬機關 幕僚單位 行政組 督察室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國家公園警察大隊 保安組 秘書室 刑事警察局 鐵路警察局 教育組 保防室 航空警察局 臺灣保安警察總隊 戶口組 法制室 國道公路警察局 基隆港務警察局 安檢組 公共關係室 保安警察第一總隊 臺中港務警察局 外事組 資訊室 保安警察第二總隊 高雄港務警察局 民防組 勤務指揮中心 保安警察第三總隊 花蓮港務警察局 交通組 人事室 保安警察第四總隊 警察電訊所 經濟組 會計室 保安警察第五總隊 警察廣播電臺 後勤組 統計室 保安警察第六總隊 民防防情指揮管制所 警察機械修理廠 政風室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新北市政府警 察局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 臺南市 政府警察局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桃園縣政府警察局 臺灣省各縣(市)政府警察局 金門縣警 察局 福建省連江縣警察局 科 室 中心 直屬 大隊(隊) 課(科) 室 中心 直屬大隊(隊) 分局 分局 分駐 派出 所 圖 例 直接隸屬 指揮監督 警勤區 資料來源 內政部警政署 資料來源 內政部警政署 255 下設21個附屬機關 分別掌理各項專業警察任務

102年警政工作年報 二 警察員額 (二)警察員額 統計至102年12月底止全國警察機關預算員額7萬3,959人 現有員額 統計至102年12月底止全國警察機關預算員額7萬3,959人 現有員額6萬 6萬7,109人 7,109人 二 重要工作項目 二 重要工作項目 一 辦理中央警察機關組織改造案 (一)辦理中央警察機關組織改造案 配合101年行政院組織法改造案期程 本署組織法草案於立法院102年 配合101年行政院組織法改造案期程 本署組織法草案於立法院102年8 8月6日第8屆第3會期第2次臨時會審查完成三讀程序 並經 總統102年8 月6日第8屆第3會期第2次臨時會審查完成三讀程序 並經 總統102年8月21 月21日華總一義字第10200156141號令制定公布 行政院核定自103年1 日華總一義字第10200156141號令制定公布 行政院核定自103年1月1日施 月1日施行 行 本署所屬四級機關組織法規草案 經本署開會審議後 全案於100年 本署所屬四級機關組織法規草案 經本署開會審議後 全案於100年11 1 1 於102年12月24日核定 內政 11月8日 26日函報內政部轉送行政院研考會 於102年12月24日核定 月8日 26日函報內政部轉送行政院研考會 內政部102年12月30日發布18份函令 自103年1月1日施行 部102年12月30日發布18份函令 自103年1月1日施行 103年1月1日起 本署內部單位組設將由現行10組10室1中心 整併 103年1月1日起 本署內部單位組設將由現行10組10室1中心 整併為8 為8組9室1中心 至於次級機關 構 由現行16個機關 4個機構 1個學 組9室1中心 至於次級機關 構 由現行16個機關 4個機構 1個學校 整 校 整併為15個機關 4個機構 1個學校 其中臺灣保安警察總隊 國家 併為15個機關 4個機構 1個學校 其中臺灣保安警察總隊 國家公園警察 公園警察大隊及相關任務編組隊整併成立保安警察第七總隊 各港務警察 大隊及相關任務編組隊整併成立保安警察第七總隊 各港務警察局改制為各 局改制為各港務警察總隊 警察電訊所更名為警察通訊所 民防防情指揮 港務警察總隊 警察電訊所更名為警察通訊所 民防防情指揮管制所更名為 管制所更名為民防指揮管制所 圖11-2 民防指揮管制所(圖11-2) 1 行政院研考會 經建會與工程會於 103 年 1 月 22 日整併為 國家發展委員會 256

十一章警察組織與管理 說明 :103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 資料來源 : 內政部警政署 圖 11-2 警察機關組織編制圖 ( 組改後 ) 257 第

258 102 年警政工作年報 ( 二 ) 本署及所屬機關 102 年業務委託民間辦理案 1. 行政院為使所屬各機關善用民間資源與活動, 活化公務人力運用, 降低政府財政負擔, 提升公共服務效率及品質, 訂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推動業務委託民間辦理實施要點 本署擬訂 本署業務委託民間辦理推動小組設置要點, 於 101 年 6 月成立本署業務委託民間辦理推動小組, 以確實辦理委外業務之策劃 推動 協調 督導 協助 諮詢 成效考核及其他有關事項 2. 各機關業務委外方式如下 : (1) 整體業務委外 : 各機關得將屬公共服務或執行性質之整體業務委外, 或將現有土地 建物 設施及設備, 委託民間經營管理 (2) 部分業務委外 : A. 內部事務或服務 : 各機關內部事務或對外提供服務之業務, 得委託民間機構辦理 B. 輔助行政 : 各機關得視需要將業務委託私人, 使其居輔佐地位, 從旁協助執行部分管制性業務 3. 執行情形 (1) 召開本署業務委託民間辦理推動小組會議 2 次, 針對委外範圍 定義及相關調查項目 評估計算方式等, 對業務委外項目進行通盤檢討審議, 有關涉及公權力 ( 或近似公權力 ) 或勞務採購預算金額達 1,000 萬元以上之案件, 依規定提報內政部專案小組審議 (2) 本署各單位及所屬各警察機關 學校共 201 件部分業務委外案件, 應報內政部專案小組審議為 15 件 ( 涉及公權力或近似公權力案件部分計 8 件 勞務採購金額達 1,000 萬元以上案件部分計 7 件 ); 無整體業務委外案件 ( 三 ) 辦理地方警察機關組設調整暨修編 警察官職務等階調整配合中央警察機關組改後地方警察機關內部組設及業務職掌相對應調整, 為使各地方警察機關聯繫窗口業務得以銜接運作, 並對應勤 業務上下指揮監督與釐清職責分工關係, 本署於 102 年 8 月 23 日召開 中央警察機關組改後地方警察機關內部組設及業務職掌相對應調整 會議, 修編重點

十一章警察組織與管理 如下 : 裁併民防科 設立防治科 法制科及政風室 內政部於 102 年 9 月 26 第日函請各直轄市 縣 ( 市 ) 政府轉知各地方警察機關配合辦理修編, 並自 103 年 1 月 1 日施行 為應本署及所屬各警察機關 ( 構 ) 組織調整, 本署擬具修正 警察官職務等階表甲 中央警察 消防 海岸巡防機關學校職務等階表各表 草案, 於 102 年 10 月 9 日函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核辦, 經該總處審議後, 於 102 年 10 月 28 日函報送銓敘部審議 銓敘部於 102 年 12 月 5 日函報考試院審議中 ( 四 ) 規劃 103 年招生計畫為儘速補足基層警力現有缺額, 本署配合 100 年實施之雙軌分流考試改革制度及公務人員退休法之修正, 預估警察機關自然退離人數, 規劃 5 年 (100 年至 104 年 ) 警察招訓計畫, 預計招訓 8,856 人 100 年 4 月 22 日召集相關機關開會研商, 擴大招訓至 1 萬 2,492 人, 並考量警專容訓空間已趨飽和, 自 101 年起, 一般警察四等特考班移地至保一 四 五總隊訓練, 並提報 建置北 中 南區警察訓練基地計畫 經 101 年 102 年召開會議研商, 決議除調整容訓空間外, 自 103 年起, 一般警察特考 ( 外軌 ) 訓練期程維持 18 個月, 其中教育訓練調整為 12 個月, 實務訓練期程 6 個月 原 103 年一般警察特考四等考試招訓員額 900 人部分, 提高至 1,100 人, 合併警專每年招生 1,700 人,103 年招訓總數達 2,800 人,104 年可達 3,500 人 ( 五 ) 辦理本署性別平等工作案 1. 定期召開性別平等專案小組會議, 訂定相關設置要點, 並提出相關性別議題討論計有 9 案 2. 性別影響評估 (1) 法律案及法規命令 : 計有社會秩序維護法 1 件 (2) 中長程計畫案 : 本署所屬警察通訊所報院之 提升警用通訊系統效能中程個案計畫 有辦理性別影響評估程序 (3) 法律案及計畫案各 1 項, 預期修法完成後 ( 評估結果 ), 辦理性別影響評估程序參採比例達 100% 259

102年警政工作年報 3.性別統計及分析 1 嫌疑人及被害人各案類性別統計 家暴情形統計 守望相助社區聯 防統計及交通義勇警察統計等性別統計指標29項 2 完成性別議題相關之統計分析篇數計有3篇 3 完成102年性別統計專刊出版計有1件 4.有效提升女性員警人數 自93年12月女性員警2,289人 占3.56% 統 計至102年12月止女性員警4,245人 占6.75% 圖11-3 女警幹部 比例占全體女性員警之比例達28.65% 已高於男警幹部占全體男性員 警之比例19.38% 圖11-3 圖 11-3歷年女性員警比例 歷年女性員警比例 10% 8% 6% 4% 4.04% 4.16% 3.56% 3.72% 4.72% 5.30% 5.83% 6.03% 6.42% 6.75% 2% 女性員警比例 0% 93年底 94年底 95年底 96年底 97年底 98年底 99年底 100年底 101年底 102年底 資料來源 內政部警政署 資料來源 內政部警政署 5.落實性別統計運用政策制定 持續辦理辦公廳舍便器 淋浴 哺 集 乳室等改善 哺 集 乳場所870處 女警備勤室1,400處 女性專用 表 11-1 警 察 人 員 人 事 條 例 因 公 傷 殘 殉 職 人 員 照 護 明 細 表 廁所2,196間 並規劃未來 性別主流化改善辦公廳舍設施計畫 退休金差額 年撫金差額 醫療及安置就養 子女教養 6.辦理及推動性別主流化課程及訓練 參訓人員比例達100% 中高階女 人數 金額(元) 人數 性主管參訓數達100% 金額(元) 人數 金額(元) 員警數 人數 金額(元) 4,410,853 2 367,676 44 女 一 77切9,158,498 96年度 內 未10發1,303,036 7.102年 生 違 反 性56 別工 作平等法 消除對婦 形式歧視公 10 1,303,036 54 4,340,922 2 442,412 42 75 8,787,125 98年 12 1,319,186 55 4,288,072 6 1,536,400 41 73 8,834,384 99年 15 2,922,633 57 7,390,710 6 2,502,477 44 76 10,109,559 100年 16 2,566,171 51 3,794,122 10 6,053,791 45 75 9,724,230 101年 18 1,979,802 49 3,861,088 10 3,745,110 42 70 8,808,586 102年 18 1,811,490 48 4,356,200 14 3,774,641 46 77 8,862,190 97年 約 性騷擾防治法情形 並依規定設有防治措施及申訴辦法 260 資料來源 內政部警政署

十一章警察組織與管理 8. 推動女性公務人員於妊娠或哺乳期間, 午後 10 時至翌晨 6 時不指派工第作, 落實保護母性 9. 警察人員考試雙軌分流制度已依警察核心職能訂定特殊取材方式 ( 警察特考除筆試測驗外, 三 四等考試兼採情境測驗方式 ; 一般警察特考二 三 四等考試採筆試及體能測驗方式 ), 因此不再依性別分定男女錄取名額 ( 男 女警招生比例往年均設定為 10%) ( 六 ) 辦理 102 年人事陞遷案 1. 辦理重要警職等職缺陞補作業 (1) 配合重要警職出缺, 計辦理直轄市及桃園縣政府警察局分局長 大隊長遴任 ( 改派 ) 等職務 475 人次 (2) 辦理全國警察機關本署權責職缺檢討遴補, 計第六序列 153 人次 第七序列 324 人次 第八序列 310 人次 人事人員 136 人次 一般行政人員 8 人次, 共計 931 人次 (3) 辦理署本部陞遷案件作業, 計陞補科長 4 人 專員 27 人, 派補警務正 ( 科員 )13 人 技士 2 人 辦事員 2 人, 共計 48 人 2. 辦理 102 年巡官同序列職務 280 人統案請調作業 (1)102 年第 1 次巡官同序列職務人員統案請調作業, 計核調 173 人, 於 102 年 6 月 24 日至新單位報到 (2)102 年第 2 次巡官同序列職務統案請調作業, 計核調 107 人, 於 102 年 10 月 22 日至新單位報到 3. 辦理 101 年度及 102 年度巡佐 警員同序列職務 1,203 人定期請調作業 (1)101 年度第 2 梯次定期請調檢討作業, 計核調巡佐 26 人 警員 44 人, 合計 70 人, 於 102 年 1 月 23 日至新單位報到 (2)101 年度第 3 梯次定期請調檢討作業, 計核調巡佐 26 人 警員 177 人, 合計 203 人, 於 102 年 6 月 28 日至新單位報到 (3)102 年度第 1 梯次定期請調檢討作業, 計核調巡佐 103 人 警員 827 人, 合計 930 人, 於 102 年 10 月 22 日至新單位報到 4. 辦理中央警察大學畢 ( 結 ) 業生 412 人分發及分配實務訓練作業 (1)101 學年度二年制技術系應屆畢業生 128 人分發巡官等同序列職務, 261

262 102 年警政工作年報 於 102 年 6 月 19 日發布派令, 並於同年月 24 日到職 (2) 警佐班第 32 期第 2 類結業生 45 人分發巡官職務, 屬本署權責 32 人, 屬直轄市政府警察局權責 13 人, 於 102 年 7 月 3 日到職 (3) 警佐班第 33 期第 1 3 類結業生 40 人陞任巡官職務, 屬本署權責 15 人, 屬直轄市政府警察局權責 22 人, 於 102 年 8 月 24 日生效, 返回原機關遇缺陞補 3 人 (4) 學士班四年制各學系畢業生 (75 期 1 隊 76 期 1 隊 77 期 1 隊及 78 期 1 隊 ) 應 102 年三等警察特考錄取分配實務訓練計 199 人, 於 102 年 10 月 22 日到職 5. 辦理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畢 ( 結 ) 業生計 1,477 人分配實務訓練作業 (1) 代訓 99 年三等及 100 年四等特考班結業生 206 人分配實務訓練作業, 於 102 年 6 月 28 日至分配之訓練機關報到, 並接受為期 2 個月之實務訓練 (2) 警專專科警員班 30 期應屆 (1,210 人 ) 及歷屆 (61 人 ) 畢業生應 102 年四等警察特考錄取分配實務訓練計 1,271 人, 於 102 年 10 月 22 日到職, 並接受為期 2 個月或 3 個月之實務訓練 ( 七 )102 年 3 月 14 日辦理 特殊功績陞職審議會第 83 次會議 修正特殊功績陞職要件之捕獲 重要案犯 認定標準, 犯罪嫌疑人需為所犯為死刑 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 5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 ; 另特殊功績陞職者, 除捕獲 重要案犯 外, 應再併與 冒生命危險 消弭禍患 居首功 等要件考量 ( 八 ) 警察人員一次記二大功專案考績檢討 1. 考試院第 11 屆第 205 次院會決議,98 年至 100 年辦理公務人員一次記二大功專案考績審定, 警察人員人次所占比率極高, 宜就現行辦理警察人員一次記二大功專案考績相關獎勵規定, 建立合理明確之標準並避免寬濫等情形詳加檢視 2. 本署就現行一次記二大功獎勵規定 ( 計有 15 項 ), 依 整併計畫 減少人數 及 提高基準 等面向檢討修正為 10 項, 相關獎勵規定 ( 計畫 ) 檢討修正已於同年 10 月 15 日列席考試院第 11 屆考試委員第 81

圖 11-3 歷年女性員警比例 警察組織與管理 10% 8% 4% 3.為強化獲獎人員內部激勵及尊榮肯定 並為其他同仁表率 有關警察人 員獲核定一次記二大功專案考績事蹟 除涉及機敏性業務 如國家安全 2% 事項 秘密偵查 或其他不宜公開之案件外 自102年11月28日起每月 女性員警比例 由本署彙整經銓敘部銓敘審定一次記二大功人員及事蹟 並對外公告 0% 93年底 94年底 95年底 96年底 97年底 98年底 九 因公殉職及因公傷殘員警照護執行情形 99年底 100年底 101年底 102年底 資料來源 內政部警政署 本署為加強執行勤務因公傷殘 殉職警察人員照護 增訂警察人員人 事條例第35條之1及第36條之1條文 96年至102年執行情形如表11-1 表11-1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因公傷殘 殉職人員照護明細表 表 11-1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因公傷殘 殉職人員照護明細表 退休金差額 人數 金額(元) 年撫金差額 人數 金額(元) 醫療及安置就養 人數 子女教養 金額(元) 員警數 人數 金額(元) 96年 10 1,303,036 56 4,410,853 2 367,676 44 77 9,158,498 97年 10 1,303,036 54 4,340,922 2 442,412 42 75 8,787,125 98年 12 1,319,186 55 4,288,072 6 1,536,400 41 73 8,834,384 99年 15 2,922,633 57 7,390,710 6 2,502,477 44 76 10,109,559 100年 16 2,566,171 51 3,794,122 10 6,053,791 45 75 9,724,230 101年 18 1,979,802 49 3,861,088 10 3,745,110 42 70 8,808,586 102年 18 1,811,490 48 4,356,200 14 3,774,641 46 77 8,862,190 資料來源 內政部警政署 資料來源 內政部警政署 第二節 健全警察法制 一 整理警察法規 警政法令相當廣泛 除協助偵查犯罪相關刑事法令及組織處務法規外 中央警政業務法規統計至102年12月31日為止 計有155種 包括33種法 律 122種法規命令 102年辦理警察法規整理工作 修正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 及 263 6.42% 6.75% 6.03% 5.83% 次座談會作專案報告 銓敘部於同年12月5日提報考試院第11屆第263 6% 5.30% 次院會重要業務報告 4.16% 4.72% 4.04% 3.56% 3.72%

102年警政工作年報 制定 內政部警政署組織法 等2種法律 訂定 內政部警政署處務規程 等38種 修正 警察人員陞遷辦法 等22種 以及廢止 內政部警政署辦事 細則 等10種法規命令 另外 訂定 內政部警政署查緝偽造貨幣工作實施 要點 等27種 修正 內政部警政署安檢情報諮詢與聯合查贓及緝私工作經 費支用要點 等126案 以及停止適用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作業手冊 等11種行政規則 二 法案制定 修正 情形 102年度經立法院審議 完成三讀通過者 計有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 發條例 內政部警政署組織法 等2種法案 一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 第6條修正案 立法院於101年12月 28日第8屆第2會期完成三讀程序 並經總統於102年1月16日以華總 一義字第10200007541號令公布施行 二 內政部警政署組織法制定案 立法院於102年8月6日第8屆第3會期第 2次臨時會完成三讀程序 並經總統於102年8月21日以華總一義字第 10200156141號令公布 三 建置全國警察法規資料庫 全國警察法規資料庫於101年底開始統籌規劃 期間逐次辦理 清查及 整理警察法規清冊 進行資料初步建置 系統維護種子教官教育訓 練 稽核資料庫 交叉校對及補正資料庫 於102年8月31日建置 完成 並於同年9月1日開放員警同仁線上查詢使用 本資料庫整合中央及地方法規 於一個查詢平臺 蒐集建置全國警察 主管之法律 法規命令 行政規則等 內容 包括中央警政法規 地方警察 規章 統計至102年12月31日為止 計有法律33種 法規命令122種 行 政規則674種 地方法規425種 合 計共1,254種 並依法規類別與機關 職掌區分 有基本 行政 交通 保 264 圖 11-4 件 人 全國警察法規資料庫畫面 全國法規資料庫畫面 102 年 執 行 靖 紀 工 作 成 果

警察組織與管理 書 督察 公關 政風 保防 資訊 勤指 會計 統計 法制 警訊 防 情 地方警察規章及署屬機關內規等28類 便利各機關員警同仁查詢運用 本資料庫建置完成後 建立中央與地方警察法規通報建置機制 解決 各機關 單位間法規通報 以及過去警察機關行政規則無統一途徑查考的問 題 提供法規命令草案預告資料 員警可參與建議 瞭解實務作為 作為 業務單位修正之參考 統一警察法令公示管道 使警察機關同仁知悉法令內 容 並透過健全資料庫制度 主動 兼具普及性及即時性 提供法令之動態 資訊 俾利依法行政 員警可即時取得正確的各類法學訊息 執法有據 依 法行政 四 執行法規英譯及CEDAW檢視 一 執行法規英譯 101年7月26日行政院為執行 全國法規英譯 重要政策 以落實全 球化 國際化需求 建構友善法規環境 並律定各機關應於102年12月31 日前完成法律與涉及外國人 機構或團體之命令英譯工作 為執行前揭行 政院 全國法規英譯 重要政策 經訂定 內政部警政署法規英譯執行計 畫 據以執行 除完成 警政法規英譯統一用語 計766個警政法規名 詞英譯用語 外 並先後完成 警察法 等15種各該法律英譯條文 二 CEDAW檢視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第8條規定 各級政府機關應依 公約規定之內容 檢討所主管之法規及行政措施 有不符公約規定者 應 於本法施行後3年內 完成法規之制 訂 定 修正或廢止及行政措施之 改進 另依據性別平等大步走 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計畫 各級政府機關於CEDAW施行之日起2年內 將不符CEDAW規定之法規及行 政措施 完成行政部門之修正 廢止 停止適用 及制 訂 定之法制作 業程序 經檢視本署主管法規及行政措施後 提出修正 民防法 第5條 第1項第1款 第2款 第4款之法律案 並完成修正 保送現職警察人員進 修辦法 第4條第2項等5種法規命令案 以及廢止 警察機關限期服務警 隊 員招考及警察專長訓練辦法 之法規命令案 265 安 戶口 教育 經濟 後勤 刑事 安檢 外事 民防 組織 人事 秘

102年警政工作年報 五 辦理國家賠償事件 依國家賠償法第2條及第3條規定 公務員在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 或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 欠缺 致人民生命 身體或財產受損害 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各警察機 關對於請求國家賠償之案件 均設置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負責審查 統計 102年各警察機關 含中央與地方 共受理126件請求國家賠償案件 成立賠 償責任者2件 六 推動警察法規諮詢服務 為協助業務單位及同仁解決法律疑義 確保機關及所屬員工權益 聘請 法律諮詢委員每月定期輪流至本署提供各單位同仁面對面諮詢服務 另各業 務單位遇有業務上法令疑義時 亦得透過電子郵件或傳真 電話及面談等方 式 諮詢相關業務法令 適時提供諮詢協助 102年提供諮詢服務計654件 第三節 風紀管理 一 端正警察風紀 一 執行 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定 1.本署為明確規範員警非因公不得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 於99年7月12日 函發 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定 要求各警察機關確實遵照 辦理 2.102年期間各警察機關員警申請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共計1萬7,454件 統計發現 員警申請件數呈穩定趨勢發展 顯示本項工作逐漸推廣落 實 有效精進警察風紀 提升民眾觀感 二 積極執行靖紀工作 依據 端正警察風紀實施規定 自101年起常態執行 靖紀工 作 102年各單位積極加強員警風紀宣導 評估 防制 查處等措施 102年 靖紀工作 計查處員警違法案件373件 455人 查處記過以上員 警違紀案件503件 553人 另經考核逕予免職 考績淘汰 自動辭職 自 願退休 資遣之員警計129人 圖11-4 266

警察組織與管理 全國法規資料庫畫面 圖 11-4102年執行 靖紀工作 成果 102 年 執 行 靖 紀 工 作 成 果 圖11-4 件 人 1000 淘汰員警 129人 800 200 0 件 數 人 數 違法案件 件數 400 373 503 553 人數 600 455 違紀案件 資 料來源 內政部警政署 資料來源 內政部警政署 三 研編法紀教育教材 102年度印製風紀宣導手冊三集合計4萬5,000冊 函發各警察機關做 為法紀教育宣導施訓教材 以強化員警法紀觀念 四 辦理員警考核 1.102年度重要職務人員定期考核工作 由本署督導區駐區督察負責辦 理 102年第1 2次定期考核受考核人員合計939人次 相關考核列入 個人考核資料 作為人事遷調參考運用 2.對員警有不良風紀傳聞者 立即辦理專案考核 有具體事實者 提列風 政風業務年終工作檢討會召開情形 紀狀況評估或教育輔導對象 倘發生違法違紀案件 主官 管 未適時 填寫專案考核表 視情節予以追究相關考監不周責任 二 落實勤務督導 一 加強重點勤務督導 102年重點勤務督導 包括第8屆立法委員臺中市第2選舉區缺額補 選 兩岸兩會第9次高層會談預備性磋商 大陸海協會經貿交流團參訪安 全維護工作等警衛安全維護計50案 二 強化服務態度評核 為提升為民服務形象 強化抽測機制及評核 定期對所屬勤 業 務 單位進行電話禮貌抽測 本署102年度共計抽測66個警察機關 單位 267

268 102 年警政工作年報 施測結果上 下半年總平均分數均為 87 分, 業已函請各警察機關 ( 單位 ) 持續精進員警接聽電話禮貌的服務態度, 以提升為民服務品質 ( 三 ) 防處員警酒駕 102 年度各警察機關員警酒後駕車 ( 以下簡稱酒駕 ) 件數計 83 件, 較 101 年 82 件增加 1 件 為加強防制員警酒駕, 於 102 年 12 月 27 日以警署督字第 1020183957 號函, 從嚴課予單位主官 ( 管 ) 責任, 每個分級單位, 如在每個月份內發生 2 件員警酒駕案件 ( 不含自檢 已列冊員警酒駕案件 ), 其單位主官 ( 管 )( 如分局長 大隊長 ) 列為人事職務調整之重要參考 第四節警察廉政 廉潔是警界賴以維持警紀的基石, 為貫徹貪污零容忍及端正警察風紀, 提升警察機關廉潔形象, 本署依據警察機關廉政實施方案, 全力防貪 反貪及肅貪 一 預防業務 ( 一 ) 廉政研究辦理 查緝賭博電子遊戲機專案, 研究結果具體建議, 落實查緝賭博電子遊戲機標準作業流程 嚴管勤教以強化警察組織內控機制 強化警察人員廉政風氣等 ( 二 ) 社會參與 102 年度推動各級警察機關擴大辦理 警察機關廉政實施方案 - 社會參與活動, 計辦理 126 場 ( 次 ) 社會參與 - 反貪宣導活動, 宣導人次總計約 6 萬人次, 發放宣導資料逾 6 萬份, 整合機關資源, 強化國人對廉能議題的正確認知 ( 三 ) 採購綜合分析為防杜採購案件發生弊端, 於會辦採購案件時, 適時研提興革建議, 供業務單位參考辦理 ( 四 ) 召開廉政會報

警察組織與管理 全國法規資料庫畫面 為 研提專題報告及工作報告 以檢討策進 圖 11-4 102 年 執 行 靖 紀 工 作 成 果 五 提升專業能力 件 人 1.為充實各警察機關政風及督察主管之專業知能 102年7月29日至31日 1000 淘汰員警 129人 於保安警察第一總隊辦理 102年度重要幹部行政管理研習班 計44 800 人參訓 455 373 600 503 553 2.為有效提升財產申報承辦人員對陽光法令之認知 增進辦理業務之品質 400 人 與效率 提升申報正確率 降低裁罰率及避免觸法 特辦理下列研習 件 數 200 1 102年4月2日舉辦 協辦財產申報實質審核教育訓練 計105人 數 參訓 0 違法案件 違紀案件 2 102年9月25 26日分2梯次辦理 內政部102年度財產申報業務人 資料來源 內政部警政署 員研習 參訓人數計154人 3 102年9月27日分2梯次辦理 102年度網路申報系統實機作業研 習 參訓人數計70人 六 召開政風業務年終工作檢討會 102年1月28日召開本署 101年度 政風業務年終工作檢討會 由本署及 所屬各級警察機關承辦政風業務單位主 管 政風室主任 督察長 督訓組長 及承辦人員102人與會 七 清查易滋弊端業務 政風業務年終工作檢討會召開情形 政風 業務年終工作檢討會召開情形 為貫徹內政部函頒 警察機關廉政實施方案 工作要求 針對色情 賭博性電子遊戲機 職業賭場 毒品 盜採砂石及其他業務 進行清查易 滋弊端業務 自102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實施第3期執行計畫 擇定 取締色情業務 為清查項目 並依清查結果分別撰寫期中和期末成果報 告 作為後續追蹤列管的參據 八 維護機關安全及公務機密 1.為健全各警察機關駐地監視錄影系統設置管理及運用 保護民眾個人隱 私及確保機關安全 禁止員警未經核准而對外公開錄影內容 269 102年召開5次廉政會報 會中就近來發生之貪瀆案件及重要廉政作

102年警政工作年報 2.配合保密檢查 實施定期或不定期查核機關密碼作業 監辦查核保密裝 備 密體及保密作業相關文件更換 移交或銷毀 利用網路 門首公布 欄及電子字幕機等多元管道 宣導機關安全及公務機密維護警語 強化 員工及洽公民眾安全意識 九 辦理102年度強化任務編組隊廉政教育宣導座談會 為強化本署任務編組隊人員之廉政觀念 並激勵同仁士氣 於102年 分3梯次於北區 中區 南區辦理 102年度強化任務編組隊廉政教育宣導 座談會 計250人參訓 十 落實陽光法案 1.辦理宣導說明會 為使財產申報義務人瞭解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及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 定 於102年9月至10月間分19梯次辦理 102年度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及 利益衝突迴避宣導說明會 參加人數1,990人 另為加強宣導成效 102年度由各級警察機關另行針對未能參加前揭19梯次說明會之申報義 務人辦理說明會計64梯次 宣導人數2,249人 2.辦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實質審核及相關報請裁罰作業 1 102年受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約4,600人 並辦理101年度實質審查 計639案 前後年度比對計13案 2 102年度經法務部審議決議裁罰之案件計有21件 98年度案件19 件 99年度案件2件 最高裁罰金額為22萬元整 最低裁罰金額 為6萬元整 十一 落實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 102年登錄計8,049件 其中受贈財物事件4,766件 59.21% 飲宴 應酬事件2,829件 35.15% 請託關說事件376件 4.67% 其他事件 78件 0.97% 圖11-5 270

警察組織與管理 其他 0.97% 請託關說 4.67% 圖 11-4 圖 11-4 102 年 公 務 員 廉 政 倫 理 登 錄 事 件 圖11-5 102年公務員廉政倫理登錄事件 102 年 公 務 員 廉 政 倫 理 登 錄 事 件 其他 飲宴應酬 請託關說 0.97% 35.15% 4.67%8,049件 飲宴應酬 35.15% 8,049件 受贈財物 59.21% 受贈財物 59.21% 資料來源 內政部警政署 資料來源 內政部警政署 二 查處業務 一 加強查處貪瀆洩密案件 為強化肅貪查處效能 運用各項專業人員與科技設備 針對目前調查 資料來源 內政部警政署 案件之情資深入分析 並報請所屬地方法院檢察署指揮偵辦 二 辦理廉潔員警表揚作業 為提倡優良風紀 樹立廉政楷模 配合內政部辦理 表揚101年度廉 潔公務人員 提報表揚廉潔事 蹟 本署警務正蔡翊乾 新竹縣 政府警察局股長周貴忠 高雄市 政府警察局偵查佐陳致宏 警員 陳啟睿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警員 內 政 部 公 開 表 揚 101 年 度 廉 潔 公 務 人 員 張榮哲等5員 通過審查 並於 102年12月16日由部長公開表 揚 表 11-2 內政部公開表揚101年度廉潔公務人員 內 政 部 公 開 表 揚 101 年 度 廉 潔 公 務 人 員 102 學 年 度 專 科 警 員 班 第 32 期 正 期 學 生 組 招 生 科 別 統 計 第五節 表 11-2 錄取人數 錄取率(%) 教育訓練與諮商輔導 報考人數 102 計 學 年 度 專 科 警 員 班 第 32 期 正 期 學 生 組 招 生 科 別 統 計 12,206 1,700 13.93 本署積極推動警察教育改革 落實辦理各項訓練核心工作 以提升警察人 行政警察科 男 9,299 1,530 錄取率(%) 16.45 報考人數 錄取人數 女計 行政警察科 計男 消防安全科 男女 海岸巡防科 女計 2,907 12,206 1,942 9,299 170 1,700 344 1,530 5.85 13.93 17.71 16.45 1,590 2,907 352 1,942 309 170 35 344 19.43 5.85 9.94 17.71 271

資料來源 內政部警政署 102年警政工作年報 力素質 建立更專業 更細緻之教育訓練體系 為優質警政奠定堅實基礎 一 警察教育與考試 一 養成教育 1.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分行政警察科 消防安全科及海洋巡防科 修業2年 修業期滿成績及 格者 由學校報請教育部授予副學士學位 經參加特種考試警察人員 內 政 部 公 開 表 揚 101 年 度 廉 潔 公 務 人 員 考試及格者 分發各警察機關任職 102學年度計招考專科警員班第32 期行政警察科1,700人 消防安全科264人 海洋巡防科80人 表112 表 表11-2 11-2 102 學 年 度 專 科 警 員 班 第 32 期 正 期 學 生 組 招 生 科 別 統 計 102學年度專科警員班第32期正期學生組招生科別統計 報考人數 行政警察科 消防安全科 海岸巡防科 錄取人數 錄取率(%) 計 12,206 1,700 13.93 男 9,299 1,530 16.45 女 2,907 170 5.85 計 1,942 344 17.71 男 1,590 309 19.43 女 352 35 9.94 資料來源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專科學校 資 料來源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專科學校 2.中央警察大學 1 學士班四年制 中央警察大學學士班四年制共分13學系 修業4年 修業期滿成績 及格者 由學校報請教育部授予學士學位 畢業學生經參加特種考 試警察人員考試及格者 分發各警察機關任職 102學年度學士班 四年制共招考316名 表11-3 272

警察組織與管理 102學年度學士班四年制招考情形一覽表 表表11-3 11-3 102 學年度學士班四年制招考情形一覽表 報考人數 表 11-3 總計 甲組 總計 乙組 甲組 錄取人數 錄取率(%) 計 2,352 316 13.44 102 學 年 度 學 士 班 四 年 制 招 考 情 形 一 覽 表 男 1,675 255 15.22 報考人數 女 677 錄取人數61 錄取率(%) 9.01 計 903 155 17.17 計 2,352 316 13.44 男 703 129 18.35 男 1,675 255 15.22 女 200 26 13.00 女 677 61 9.01 計 1,449 161 11.11 計 903 155 17.17 男 972 126 12.96 男 703 129 18.35 女 477 35 7.34 女 200 26 13.00 資料來源 中央警察大學 資 料 來 源 中計 央 警 察 大 學 1,449 161 11.11 乙組 男 972 126 12.96 2 二年制技術系 女 477 35 7.34 中央警察大學設二年制技術系 辦理警官養成教育 共分5學系 資料來源 中央警察大學 修業2年 修業期滿成績及格者 由學校報請教育部授予學士學 位 畢業學生並報由內政部消防署 行政院海巡署及本署等用人機 表 11-4 102 學 年 度 二 年 制 技 術 系 招 考 情 形 一 覽 表 關分發任職 102學年度共招考二年制技術系87名 表11-4 報考人數 錄取人數 錄取率(%) 表 11-4 102 年制技術系招考 表 總表11-4 計 學 年 度 二2,071 87情 形 一 覽4.20 102學年度二年制技術系招考情形一覽表 行政警察學系 1,303 錄取人數38 錄取率(%) 2.92 報考人數 刑事警察學系 總 計 交 通 學 系 行政警察學系 消 防 學 系 刑事警察學系 水上警察學系 交 通 學 系 資消 料 來防 源 央警察大學 學中系 水上警察學系 377 2,071 139 1,303 207 377 45 139 20 87 10 38 9 20 10 10 5.31 4.20 7.19 2.92 4.35 5.31 22.22 7.19 207 9 4.35 45 10 22.22 資料來源 中央警察大學 資料來源 中央警察大學 273

274 102 年警政工作年報 ( 二 ) 進修教育 1. 警佐班 :102 年度辦理警佐班第 33 期第 1 2 3 類, 計調訓 70 名 2. 精進專業訓練 : 依照 階層別 專業別 任務別 特性, 辦理刑事 交通 法規 外語等專業訓練, 共計 14 類 58 項, 調訓 1 萬 0,576 人次 ( 三 ) 深造教育 1. 警正班 : 為培育警政管理人才, 甄試錄取或遴薦中階警察幹部接受 4 個月之短期教育, 結業後儲備派任重要職務,102 年度警正班調訓計 50 名 2. 研究班 : 為提升警察素質, 強化警察陣容,102 學年度辦理深造教育部分計有研究所博士班 130 人 碩士班 484 人 ( 四 ) 推動警察教育改革為考選優質且適格之警察人員, 並解決 99 年以前中央警察大學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畢業生未能考取警察特考分發任用, 以及一般生考取警察特考三等考試任官等問題, 行政院 考試院於 98 年 6 月協議研提 警察人員考試制度改進方案, 除將警察核心職能導入國家考試外, 另以加考情境測驗 體能測驗等多元考試方式提高甄選效度 另外, 基於維持警察專業養成教育之必要性, 避免警察教育資源浪費, 警察人員考試制度自 100 年起採警校畢 ( 結 ) 業生及一般教育體系畢業生雙軌分流考試 ( 即 警察特考 及 一般警察特考 ), 以兼顧警察養成教育及多元取才, 並提升警察人力素質 一般生考取 一般警察特考 二 三等考試者至中央警察大學教育訓練 22 個月, 實務訓練 2 個月 ; 基層員警考取 警察特考 三等考試者至中央警察大學教育訓練 10 個月, 實務訓練 2 個月, 取得考試及格證書者, 派任巡官等同序列職務 一般生考取 一般警察特考 四等考試者至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教育訓練 16 個月, 實務訓練 2 個月, 取得考試及格證書者, 派任警員職務 ( 表 11-5 11-6)

十一章警察組織與管理 表 11-5 102 年警察特考報考及錄取情形一覽表 ( 不含消防 水上人員 ) 等別 類別 報考人數到考人數 到考率錄取人數錄取率 (%) 男性女性 (%) 總 計 3,799 2,926 77.02 352 251 101 12.03 行政警察人員 2,166 1,688 77.93 111 71 40 6.58 外事警察人 英語 64 46 71.88 13 9 4 28.26 員 日語 7 5 71.43 1 1-20.00 刑事警察人員 614 454 73.94 45 32 13 9.91 公共安全人員 149 116 77.85 14 11 3 12.07 犯罪防治人員預防組 128 91 71.09 20 14 6 21.98 三等交通組 124 93 75.00 29 20 9 31.18 交通警察人員電訊組 29 27 93.10 12 10 2 44.44 警察資訊管理人員 81 69 85.19 25 21 4 36.23 刑事鑑識人員 61 52 85.25 33 24 9 63.46 國境警察人員 83 59 71.08 16 13 3 27.12 警察法制人員 165 125 75.76 15 11 4 12.00 行政管理人員 128 101 78.91 18 14 4 17.82 四等 行政警察人員 1313 1296 98.71 1293 1169 124 99.77 說明 : 錄取率 = 錄取人數 / 到考人數 100% 資料來源 : 考試院考選部 表 11-6 102 年 一般警察特考 報考及錄取情形一覽表 ( 不含消防 水上人員 ) 等別 類別 報考人數到考人數 到考率錄取人數錄取率 (%) 男性女性 (%) 總 計 124 69 55.65 3 3-4.35 二等數位鑑識組 90 50 55.56 1 1-2.00 刑事警察人員電子監察組 34 19 55.88 2 2-10.53 總 計 1,086 598 55.06 41 23 18 6.86 行政警察人員 430 263 61.16 19 14 5 7.22 外事警察人 英語 136 79 58.09 9 1 8 11.39 三等 員 日語 22 14 63.64 1 1-7.14 犯罪防治人員預防組 107 52 48.60 5 2 3 9.62 警察法制人員 319 140 43.89 2 2-1.43 行政管理人員 72 50 69.44 5 3 2 10.00 四等 行政警察人員 10,440 8,098 77.57 790 374 416 9.76 說明 : 錄取率 = 錄取人數 / 到考人數 100% 資料來源 : 考試院考選部 275 第

276 102 年警政工作年報 ( 五 ) 辦理縣市警察局候用分局長班第 11 期甄試與訓練為精選優秀幹部培育人才, 依據 縣市警察局候用分局長遴訓作業規定 辦理遴選甄試 本次參加甄試人員計 117 人, 錄取 30 名 為使候用分局長熟悉分局勤 業務運作要領, 增進領導管理及溝通協調能力, 於 102 年 12 月 30 日至 103 年 1 月 24 日辦理為期 4 週之訓練, 以強化其未來擔任職務所需具備之知能 二 警察常年訓練 ( 一 ) 學科訓練 1. 統一律定各警察機關學科常年訓練必訓課程統一律定員警常年訓練學科之必訓課程, 計有 端正警察風紀實施規定 等 14 門課程, 並區分為基層佐警及警察幹部, 分別施訓 2. 辦理學科講習為落實公務人員終身學習, 於 102 年 3 月份及 9 月份舉辦 102 年度上 下半年學科常訓, 安排 環境教育 性別意識培力 - 家庭系列 及 健康管理 等課程, 參訓人數約 1,500 人 3. 辦理重要幹部行政管理研習班為提升警察重要幹部行政管理及領導統御能力,102 年 7 月 15 日至 31 日假本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石牌訓練基地辦理重要幹部行政管理研習班, 編排行政院核定之核心能力及警察業務相關課程, 計調訓各警察機關副主官 主任秘書及督察 ( 含直轄市警察局政風室 ) 主管等 134 人 4. 編印 警察實務 及 案例教育 教材為加強員警教育訓練, 本署針對新修正之警察相關法令 重要工作 勤 ( 業 ) 務作業流程與員警使用警械之臨場狀況處置及膽識反應, 編印警察實務教材 7 萬冊與案例教育教材 8 千冊 ( 上 下半年各 4 千冊 ), 作為各警察機關學科訓練教材及提供各級主官 ( 管 ) 勤前教育參考 5. 型塑學習型警察組織, 推動終身學習工作依 內政部及所屬機關學校 102 年訓練進修計畫, 本署及所屬機關 學校所有同仁之終身學習時數應達 40 小時, 數位學習時數應達 5 小時 本署暨所屬機關 學校人員 1 萬 3,587 人, 均達成學習目標, 達成率為 100%

十一章警察組織與管理 ( 二 ) 術科訓練第1. 長槍射擊成果驗收本署 102 年警察常年訓練長槍射擊成果驗收, 於 102 年 10 月 22 日至 11 月 7 日在北 中 南 澎湖 宜蘭 臺東等區辦理完畢, 合計驗收 20 個警察機關, 抽測 562 人, 平均分數為 86.23 分 2. 手槍射擊成果驗收為強化員警手槍射擊能力, 落實員警常年訓練射擊訓練, 本署於 102 年 4 月 17 日至 5 月 22 日止辦理手槍成果驗收, 合計驗收 20 個警察機關, 抽測 1,024 人, 平均分數為 88.54 分 3. 綜合逮捕術成果驗收為提升員警應勤技能, 強化應變能力, 確保執勤安全, 並檢視各警察機關常年訓練綜合逮捕術訓練成效, 於 102 年 4 月 17 日起至 5 月 22 日辦理警察常年訓練綜合逮捕術成果驗收 本案循例併手槍射擊成果驗收辦理, 合計驗收 20 個警察機關, 抽測 925 人 4. 辦理 102 年警察人員游泳比賽為提升員警游泳能力, 於 102 年 9 月 11 日假臺灣警察專科學校辦理 102 年警察人員游泳比賽 ( 三 ) 特殊任務警力訓練 1. 特殊任務警力編組人員培訓為提升各警察機關特殊任務警力打擊犯罪能力及執勤技能, 於 102 年 5 月 6 日至 5 月 31 日假保安警察第一總隊石牌訓練基地辦理特殊任務警力複訓班, 計 2 梯次, 共 228 名完成全階段訓練 2. 維安特勤隊第 20 期培訓為因應保安警察第一總隊維安特勤隊人員屆齡及缺額之遞補, 辦理維安特勤隊第 20 期培訓, 自 102 年 2 月 25 日起至 10 月 2 日止, 分 3 階段訓練, 參訓學員 37 人, 結訓測驗成績合格人員 10 人 三 執勤安全訓練 ( 一 ) 拍攝電化教材為落實員警執勤標準化, 確保執勤安全, 拍製 交通事故現場勘察 蒐 277

278 102 年警政工作年報 證及測繪要領 及 員警用槍時機之問題探討 ( 二 ) 電化教材, 並配發各警察機關落實施教 ( 二 ) 辦理警察常年訓練術科師資培訓為強化常年訓練術科師資之教學能力, 提升教學品質, 於 102 年 3 月 4 日至 29 日, 假保安警察第一總隊辦理 102 年警察常年訓練技術教官複訓班, 調訓各警察機關常年訓練技術教官 365 名 102 年 6 月 3 日至 6 月 28 日辦理 102 年警察常年訓練儲備技術助教培訓班, 培訓各警察機關常年訓練儲備技術助教 80 名 另於 102 年 9 月 23 日至 10 月 4 日辦理 102 年警察常年訓練技術助教複訓班, 調訓各警察機關常年訓練技術助教 107 名 ( 三 ) 改善靶場與體技場等常年訓練設施 102 年度補助全國各警察機關維修現有常年訓練設施共 37 處, 以強化員警常年訓練, 保障員警執勤安全 四 辦理 102 年全國警察教育訓練楷模甄選為激勵從事警察教育訓練人員之辛勞, 鼓勵優秀人員投入教育訓練工作, 甄選 102 年全國警察教育訓練楷模 16 人, 並公開表揚 五 員警諮商與輔導為強化各警察機關專責處理心理輔導行政業務之功能, 積極執行 初級事前預防 次級事中危機處理及三級事後追蹤處遇 之三級防處體系之機制 ( 一 ) 初級事前預防 1. 辦理心理衛生教育演講辦理心理衛生教育專題演講計有 快樂是一種選擇 用簡單的態度活得自在 孔孟的人性管理 突破困境, 從平凡到卓越 情緒管理與壓力調適 魅力表達, 優質溝通 等 6 場次, 本署及署屬單位參加聽講人數總計約 1,800 人次 2. 辦理心理輔導知能在職訓練辦理 基層主管心理諮商輔導知能研習班 中階主管人員管理才能發展及諮商輔導研習班 及 關老師專業職能研習班 等 3 個班期, 參訓人數計 406 人

十一章警察組織與管理 3. 辦理員警心理健康巡迴訪視工作第分梯次逐月至各警察機關實施心理健康專題演講與工作座談會, 召集心理輔導工作業務承辦人 重要幹部及員警, 共同聽取專家學者意見 交換工作心得, 計辦理 45 場次 ( 二 ) 次級事中危機處理 1. 強化心理輔導諮詢委員轉介制度本署及各警察機關聘有 195 位心理輔導諮詢委員, 提供個案轉介諮商等服務與協助, 轉介心理輔導諮詢委員諮商晤談 502 人次, 團體諮商 72 場次 2. 結合社會資源各警察機關關老師加強與機關所在地或鄰近之精神醫療院所保持密切聯繫, 對於心理輔導諮詢委員認為疑似罹患精神疾病須就醫治療之個案, 依 精神衛生法 等相關規定轉介心理諮商機構或精神醫療院所進行診療 ( 三 ) 三級事後追蹤處遇 1. 列冊員警輔導成效評估清查各單位需心理輔導員警, 加強對罹患精神疾病員警照護, 並與個案配偶 家屬之關懷聯繫 訪視與輔導 ; 各機關成立專案小組辦理個案輔導情形檢討會議, 掌控列管精神疾病員警現況, 以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發生 2. 加強社會支持系統要求各警察機關關老師平時均與個案之配偶 家屬或保護人保持密切聯絡, 加強社會支持系統, 發現個案有自我傷害意圖或行動時, 即協助 聯繫上開人員 ( 四 )102 年度關老師電話信箱晤談工作計接獲案件 3,854 件, 件數較多之前 3 名為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及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六 參加 2013 年第 15 屆世界警察消防運動會世界警察消防運動會係由美國加州警察運動協會發起, 第 1 屆於 1985 年在美國加州聖荷西市舉行之後, 每 2 年舉辦 1 次, 為現今國際上最具規模之警察及相關執法人員競技賽事, 被喻為 警消奧林匹克運動會 本署自 1999 年以奧運模式成功申請入會並參加第 8 屆賽事後, 本次為連續第 8 次參賽 歷屆參賽成績優異, 為國爭光, 增進我國國際能見度, 拓展外交空間, 加強我 279

280 102 年警政工作年報 國與世界各國警政組織交流合作, 汲取參賽經驗, 強化我國警察執勤技能及水準 2013 年第 15 屆世界警察消防運動會 於 102 年 8 月 1 日至 8 月 10 日在英國北愛爾蘭貝爾法斯特舉行, 計有來自世界各全體團員合影地 67 個國家 7,000 餘名選手參加 我國代表團由本署 消防署共同組成, 由本署副署長何海民擔任團長 消防署副署長黃能漢及本署教育組組長擔任副團長, 本署 37 人 ( 團本部人員 3 人 選手 34 人 ) 消防署 8 人 ( 團本部人員 1 人 選手 7 人 ), 合計 45 人參加本屆賽事 本次開幕典禮, 代表團除自行攜帶國旗外, 大會亦循上屆模式, 我國代表旗由國旗帶隊進場, 與世界各國國旗並列其中, 我國代表團在國旗引導下前進, 接受現場上萬名各國選手及民眾的歡呼及擊掌, 氣氛熱情洋溢 在賽事表現上, 我國選手充分發揮平日精實訓練成效, 憑藉優異體能水準, 展現精湛技術, 勇奪個人及團體項目金牌 47 面 銀牌 31 面 銅牌 14 面, 獎牌數創歷屆新高 總統肯定我國代表團卓越表現, 於 102 年 11 月 6 日召見勗勉團員, 鼓勵選手再接再厲, 期許下屆比賽能突破自我, 再創佳績 結語 為回應社會大眾對於員警執勤品質及服務態度之高度期待, 本署將持續致力改善警察組織運作, 落實員警教育訓練, 提升人力素質與專業能力, 精進執勤知能, 健全法制作業, 加強內部管理, 端正警察風紀, 以樹立廉潔 清新的警察形象, 展現優質的警政服務, 提升民眾對警察服務的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