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科技大學 100 學年度碩 博士班招生考試重要日程表 一 碩士班 ( 含在職專班 ) 報名日期 通訊報名民國 100 年 3 月 9 日 ( 星期三 ) 至 3 月 23 日 ( 星期三 ) 現場報名民國 100 年 3 月 23 日 ( 星期三 ) 至 3 月 28 日 ( 星期一 ) 寄發准考證及開放網路查詢口試區間 筆試考場公告 民國 100 年 4 月 7 日 ( 星期四 ) 民國 100 年 4 月 15 日 ( 星期五 ) 下午 16:00 後 考試日期民國 100 年 4 月 16 日 ( 星期六 ) 網路公告口試區間 ( 管理類碩士在職專班 ) 民國 100 年 4 月 19 日 ( 星期二 ) 管理類碩士在職專班口試民國 100 年 4 月 24 日 ( 星期日 ) 開放網路成績查詢民國 100 年 4 月 28 日 ( 星期四 ) 成績複查截止 民國 100 年 4 月 29 日 ( 星期五 ) 中午 12:00 截止 放榜民國 100 年 5 月 3 日 ( 星期二 ) 正取生現場報到民國 100 年 5 月 9 日 ( 星期一 ) 二 博士班 報名日期 通訊報名民國 100 年 5 月 16 日 ( 星期一 ) 至 5 月 23 日 ( 星期一 ) 現場報名民國 100 年 5 月 23 日 ( 星期一 ) 至 5 月 25 日 ( 星期三 ) 開放網路查詢口試區間民國 100 年 6 月 1 日 ( 星期三 ) 考試日期民國 100 年 6 月 11 日 ( 星期六 ) 開放網路成績查詢 成績複查截止 民國 100 年 6 月 15 日 ( 星期三 ) 上午 08:00 開放 民國 100 年 6 月 15 日 ( 星期三 ) 下午 17:00 截止 放榜民國 100 年 6 月 17 日 ( 星期五 ) 正取生現場報到民國 100 年 6 月 23 日 ( 星期四 )
目 錄 報考資格 / 修業年限 / 報名方式及日期... 1 報名網址 / 報名手續... 2 報名注意事項... 3 准考證寄發 / 網路查詢口試區間 考試日期及地點... 4 碩士班筆試科目及考試時間... 5 成績計算 / 網路查詢成績及錄取與否... 6 成績複查辦法 / 錄取... 7 放榜 / 報到 / 備取生遞補及報到手續... 9 簡章發售 / 附註... 10 獎助學金... 11 各系 ( 所 ) 招生 考試科目 計分方式及相關規定... 12 碩士班 ( 一般生 ) 財務金融系 / 企業管理系 / 保險金融管理系... 12 會計系 / 休閒事業管理系 / 營建工程系... 13 工業工程與管理系 / 應用化學系 / 環境工程與管理系... 14 生化科技研究所 / 工業設計系 / 建築及都市設計研究所... 15 應用外語系 / 幼兒保育系 / 社會工作系... 16 資訊管理系 / 資訊工程系 / 資訊與通訊系... 17 碩士班 ( 在職專班 ) 管理類碩士在職專班聯合招生... 18 營建工程系 / 工業工程與管理系 / 應用化學系... 19 環境工程與管理系 / 工業設計系 / 幼兒保育系... 20 資訊管理系 / 資訊工程系... 21 博士班 台灣產業策略發展博士學位學程 / 營建工程系... 22 生化科技研究所 / 建築及都市設計研究所... 23 資訊科技研究所... 24 各系所其他修讀相關規定及權益... 25 附錄 附錄 1: 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26 附錄 2: 朝陽科技大學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27 附錄 3: 網路報名作業流程... 29 附錄 4: 網路報名繳費方式... 30 其他單獨系所要求附件 在職專班服務證明書... 31 博士班在職進修同意書... 32 推薦函... 33 管理類碩士在職專班書審資料封面... 34
朝陽科技大學 100 學年度碩 博士班暨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壹 報考資格 : 一 碩士班一般生 : ( 一 ) 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 獨立學院或教育部認可之外國大學 獨立學院之應屆或歷屆畢業生取得學士學位, 並符合本校各系 ( 所 ) 之報考規定者 ( 二 ) 具有同等學力資格, 並符合本校各系 ( 所 ) 之報考規定者, 亦得報考 ( 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請參閱附錄 1, 簡章第 26 頁, 例 : 取得五專或二專畢業學歷者, 經離校 3 年以上即具備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 二 碩士班在職專班生 : ( 一 ) 須具備碩士班一般生報考資格 ( 二 ) 須符合各系 ( 所 ) 規定之服務年資, 且須現仍在職 三 博士班一般生 : ( 一 ) 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 獨立學院相關碩士班或教育部認可之外國大學 獨立學院相關碩士班之應屆或歷屆畢業生取得碩士學位, 並符合本校各系 ( 所 ) 之報考規定者 ( 二 ) 具有同等學力資格, 並符合本校各系 ( 所 ) 之報考規定者亦得報考 ( 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請參閱附錄 1, 簡章第 26 頁 ) 四 博士班在職生 : ( 一 ) 須具備博士班一般生報考資格 ( 二 ) 須符合各系 ( 所 ) 規定之服務年資, 且須現仍在職 貳 修業年限 : 一 碩士班 : 修業年限為 1 至 4 年 ; 在職專班生未在規定之修業期限內修滿應修課程或未完成學位論文者, 得酌予延長修業期限, 以 2 年為限 二 博士班 : 修業年限為 2 至 7 年 ; 但在職進修研究生未在規定修業期限修滿應修課程或未完成學位論文者, 得酌予延長其修業期限, 以 2 年為限 參 報名方式及日期 : 一 報名方式 : 考生一律先於網路輸入個人資料, 再將各項報名表件彙整郵寄或親自送達本校 ( 請參閱附錄 3: 網路報名作業流程, 簡章第 29 頁 ) 二 報名日期 : ( 一 ) 碩士班 : 1. 通訊報名 : 自民國 100 年 3 月 9 日 ( 星期三 ) 起至 3 月 23 日 ( 星期三 ) 止, 郵戳為憑 2. 現場報名 : 自民國 100 年 3 月 23 日 ( 星期三 ) 起至 3 月 28 日 ( 星期一 ) 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親自或委託他人至本校行政大樓 5 樓教務處招生組登錄送件 ( 現場不受理現金繳款, 請先至自動櫃員機轉帳繳交報名費 1,400 元 ) 1
( 二 ) 博士班 : 1. 通訊報名 : 自民國 100 年 5 月 16 日 ( 星期一 ) 起至 5 月 23 日 ( 星期一 ) 止, 郵戳為憑 2. 現場報名 : 自民國 100 年 5 月 23 日 ( 星期一 ) 起至 5 月 25 日 ( 星期三 ) 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親自或委託他人至本校行政大樓 5 樓教務處招生組登錄送件 ( 現場不受理現金繳款, 請先至自動櫃員機轉帳繳交報名費 2,400 元 ) 肆 報名網址 :( 網路填表 列印報名表 ATM 或臨櫃繳費 寄出報名表件 ) http://www.cyut.edu.tw/~recruit 點選 研究所招生 後點選 碩士班考試, 進入 網路報名入口 伍 報名手續 : 步驟 一 網路填報資料 二 繳交報名費用 三 裝寄報名表件 辦理事項及相關規定 ( 一 ) 具有報考資格者, 請詳閱簡章各項規定後, 上網填寫報名資料 ( 請參閱附錄 3: 網路報名作業流程, 簡章第 29 頁 ) 並列印報名表正 副表 (A4 規格 ) ( 二 ) 報名表正表貼妥兩吋半身正面脫帽照片 1 張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三 ) 報名表副表貼妥兩吋半身正面脫帽照片 1 張及學生證 ( 應屆畢業生 ) 畢業證書或其他報考資格證明影本 ( 超出黏貼欄位者請反折整齊 ) ( 四 ) 考生請務必於正表簽名欄親筆簽名 ( 五 ) 上網填寫報名資料, 若專業科目有選考科目時應特別注意, 一經完成報名後, 即不得更改報名系所 組別 考科及志願 ( 六 ) 上網填寫報名資料必須正確, 通訊地址欄請填寫可收到招生委員會寄發資料之地址及電話, 如各項通知無法寄達或聯絡而造成延宕時, 視同放棄權利, 一切後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 一 ) 報名費 : 1. 碩士班 : 新台幣 1,400 元 2. 博士班 : 新台幣 2,400 元 ( 二 ) 網路報名繳交方式 :( 請參閱附錄 4, 簡章第 30 頁 ) 請依據報名表正表上繳款帳號至金融機構自動櫃員機 (ATM) 轉帳繳交報名費 ( 一組繳款帳號限轉一名考生費用 ), 繳費後請將自動櫃員機 (ATM) 交易明細單黏貼於報名表副表背面以供查核 ( 三 ) 低收入戶報名費全免 : 低收入戶係指臺灣各縣市 台北市 新北市 台中市 台南市 高雄市 福建省金門縣 連江縣等縣 ( 市 ) 政府所界定之低收入戶, 報名費全免, 惟證明文件未於報名時繳驗或所繳證明文件不符者, 其報名費不予優待, 事後亦不接受補件 請將下列表件依序由上而下疊放整齊後, 於左上角以長尾夾夾妥, 裝入報名專用信封後掛號交寄或親送本校 如因表件不齊等因素遭退件或延誤報名者, 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 一 ) 報名表正表及副表 ( 二 ) 標準信封 1 個 ( 郵寄准考證專用 ) 請自行填妥姓名及住址 ( 三 ) 服務證明書正本 簡章第 31 頁, 報考碩士在職專班生或博士班在職生必繳 現職工作服務年資未達報考系 ( 所 ) 要求者, 須檢附歷任服務證明, 合計工作年資須達該系 ( 所 ) 要求始符合報考資格 2
步驟 陸 報名注意事項 : 一 1 人限報考 1 系 ( 所 ) 組 辦理事項及相關規定 ( 四 ) 文件審核資料寄送說明 : 1. 文件審核 項目如列為各系 ( 所 ) 初試科目者應於報名時繳交 ; 另管理類碩士在職專班規定繳交日期為民國 100 年 4 月 14 日 ( 星期四 ) 下午 5 時前送達或寄達管理學院辦公室 ( 交寄信封封面格式如簡章第 34 頁 ) 2. 轉學生及二技學生如須檢附成績單及名次證明, 應另檢附現就讀學校及原就讀學校 ( 或專科 ) 成績及名次證明正本 二 管理類碩士在職專班採聯合招生方式, 依規定至少選填 1 個志願, 最多選填 7 個 志願 請考生慎填志願, 若經報名完成, 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 其可選填 系 ( 所 ) 組別如下 : 財務金融系碩士在職專班 企業管理系碩士在職專班 保險金融管理系碩士在職專班 休閒事業管理系碩士在職專班甲組 休閒事業管理系碩士在職專班乙組 營建工程系碩士在職專班 - 營建管理組 工業工程與管理系碩士在職專班 - 經營管理組 三 本校在學 休學或保留入學資格之研究生不得報考本校同 1 系 ( 所 ) 組招生考試, 違者取消本次考試錄取資格 四 報考碩士在職專班生與博士班在職生者, 須符合各系 ( 所 ) 規定之服務年資, 且現 仍在職並檢附工作年資證明 五 工作經驗年資之計算, 自工作證明書所載日期起算 ( 工作年資不含服義務役期 間 ), 工作年資計算截止日期為報考當年度 9 月 30 日止 六 文件審核資料請儘量以 A4 格式且視各系 ( 所 ) 要求項目繳交, 並可自行裝訂成 冊 應於報名時繳交者, 如資料太多無法裝入報名專用信封時, 請以報名專用信 封為封面包裝成 1 份寄 ( 送 ) 達本校 ( 請勿分散寄送, 以免遺失 ) 七 考生所繳交之表件及文件審核資料, 不論錄取與否, 一概不予退還, 請考生自 留原件 八 附件若不敷使用, 請自行影印或上網下載, 網址 :http://www.cyut.edu.tw/~recruit 九 以同等學力報考者請參閱附錄 1: 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 簡章第 26 頁 ) 繳 交應檢附之各項證明書影本, 並於錄取報到時繳交正本 十 一經完成報名, 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變更報考系所 ( 組 ) 或退費 3
十一 考生於網路報名成功並送達報名表件時, 本校僅初審考生之報名資料是否齊 全, 如無缺件即予受理報名, 考前不另驗證報考資格 ; 放榜前進行複審, 確 認已達錄取標準之考生是否符合報考資格, 未符合者雖總成績達錄取標準, 仍視同不具報考資格, 不予錄取 十二 考生於報名前應詳閱本簡章規定, 確認自身報考資格, 如因前項規定致無法 錄取, 考生不得異議 十三 公費生及有實習或服務規定者 ( 如師範院校公費生 軍警院校生 現役軍人 及警察等 ), 得否報考及就讀碩 博士班, 應由考生自行依有關法令規定辦 理, 如經錄取後無法獲准或無法配合本校註冊入學時間者不得保留入學資格 十四 持外國學歷證件之本國籍考生, 需繳交經當地國之本國駐外單位認證之畢業 證書 ( 或相關學歷證件 ) 成績單影本及切結書 http://www.cyut.edu.tw/~recruit/graduate/abroad.pdf, 經錄取後另須繳驗畢業證書正本 ( 含當地國之本國駐外單位認證本 ) 就學期間入出境證明( 護照影 本 ) 及由原外國畢業學校密封並加蓋章戳或鋼印之成績單 十五 役男參加本項考試, 得依據徵兵規則相關規定, 向役政單位申請延期徵集入 柒 准考證寄發 : 營至學校停止註冊之日 無舉辦筆試之各系 ( 所 ) 將不寄發准考證, 考生請於口試當日依公告時間攜帶國民身分證 駕照或其他附有照片之證件至公告地點應試 預定民國 100 年 4 月 7 日 ( 星期四 ) 以限時郵件寄發有舉辦筆試之碩士班各系 ( 所 ) 准 考證, 前述考生若民國 100 年 4 月 12 日 ( 星期二 ) 仍未收到准考證, 請電 (04)2332-3000 轉 4013 註冊組查詢 捌 網路查詢口試區間 考試日期及地點 : 碩士班 項 目 ( 不含管理類碩士在職專班 ) 管理類碩士在職專班 博士班 寄發准考證日期 100 年 4 月 7 日 ( 星期四 ) 100 年 4 月 7 日 ( 星期四 ) - 網路公告口試區間 ( 不另寄發 ) 100 年 4 月 7 日 ( 星期四 ) 100 年 4 月 19 日 ( 星期二 ) 100 年 6 月 1 日 ( 星期三 ) 筆試日期 ( 請詳閱各系所規定 )100 年 4 月 16 日 ( 星期六 ) 100 年 4 月 16 日 ( 星期六 ) - 口試日期 ( 請詳閱各系所規定 )100 年 4 月 16 日 ( 星期六 ) 100 年 4 月 24 日 ( 星期日 ) 100 年 6 月 11 日 ( 星期六 ) 注意事項 : 本校碩士班各系 ( 所 ) 並非全面舉辦筆試及口試, 相關規定請參閱本簡章第貳拾 各系 ( 所 ) 招生 考試科目 計分方式及相關規定 考試地點 : 朝陽科技大學 - 台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 168 號 4
玖 碩士班筆試科目及考試時間 : 民國 100 年 4 月 16 日 ( 星期六 ) ( 一 ) 碩士班一般生 系所別 第 1 節第 2 節第 3 節 8:20~10:00 10:40~12:20 13:30~15:10 財務金融系統計學經濟學 / 財務管理 企業管理系 統計學 / 微積分 經濟學 / 計算機概論 / 企業管理概論 保險金融管理系統計學 / 會計學管理學 / 經濟學 / 保險學 會計系 休閒事業管理系 財務會計 / 審計學 甲組休閒遊憩導論管理學 乙組運動休閒管理運動與健康概論 營建工程系工業工程與管理系應用化學系環境工程與管理系 材料力學 / 土壤力學 / 營建管理 統計學 有機化學 分析化學 環境科學 生產管理 / 作業研究 / 計算機概論物理化學 / 生物化學 / 無機化學 生化科技研究所普通生物學生物化學 工業設計系 甲組設計概論 (8:20 至 12:20) 乙組視覺傳達設計 (8:20 至 12:20) 建築及都市設計研究 所 應用外語系 幼兒保育系 甲組 乙組 丙組 甲組 建築與都市設計理論與實務 景觀與都市設計理論與實務 設計表現法 英語教學專業英文聽力與閱讀 英語教學專業英文寫作 乙組商業英文聽力與閱讀國際企業管理理論寫作 嬰幼兒發展與保育 ( 含教育思潮 政策 行政 教保活動 ) 社會工作系社會工作研究法 ( 含統計 ) 資訊管理系 甲組 乙組 語文能力 ( 含英文閱讀 中文寫作 ) 社會工作理論 方法與實務 ( 含直接服務與間接服務 ) 計算機概論 資訊管理導論 資訊工程系 資訊與通訊系 甲組乙組甲組乙組 計算機概論電子學計算機概論工程數學 / 電子學 5
管理類聯合招生( 二 ) 碩士在職專班 系所別 第 1 節第 2 節第 3 節 8:20~10:00 10:40~12:20 13:30~15:10 財務金融系企業管理系保險金融管理系休閒事業管理系 甲組 乙組 管理實務分析 註 : 營建工程系 - 營建管理組 工業工程與管理系 - 經營管理組 一 考試當天請務必提前到校, 以免因塞車或其它突發狀況而延誤入場應試時間 二 工業設計系碩士班之設計類科目考試時間為 4 小時 考生請自備繪圖工具與繪圖耗 材, 應考時必須直接在答案紙上繪製作品, 除繪圖用耗材外, 不得剪貼任何物品於 答案紙上 三 各系 ( 所 ) 筆試科目每科滿分皆為 100 分 四 為避免爭議, 同 1 系 ( 所 ) 碩士在職專班與一般生之考科名稱若相同者, 將安排於同一 時段考試 拾 成績計算 : 考試科目每科滿分為 100 分, 依各科所占百分比計入總成績, 總成績滿分為 100 分 拾壹 網路查詢成績及錄取與否 : 一 預計於民國 100 年 4 月 28 日 ( 星期四 ) 開放網路查詢成績, 請考生自行上本校招生資 訊網查詢成績 (http://www.cyut.edu.tw/~recruit), 本校不另寄發紙本成績單及錄 取與否通知單, 如有需要, 考生可自行上網列印存查 考生如對成績有疑義, 請 儘速提出成績複查申請 預計民國 100 年 5 月 3 日 ( 星期二 ) 放榜 二 管理類碩士在職專班聯合招生之口試將於民國 100 年 4 月 19 日公告, 其口試報到 時間及地點, 將公告於本校招生資訊網 (http://www.cyut.edu.tw/~recruit), 不另 寄發紙本通知 三 為方便考生應試, 若本校排定之口試時間與他校口試時間衝突時, 考生可憑他 校口試通知單向本校報考系 ( 所 ) 提出變更口試時間申請, 經系 ( 所 ) 核可, 即可變 更口試時間, 但口試日期須同一天 6
拾貳 成績複查辦法 : 一 碩士班考生對成績有疑義者, 應於民國 100 年 4 月 29 日 ( 星期五 ) 中午 12 時前提出申請複查 博士班考生應於民國 100 年 6 月 15 日 ( 星期三 ) 下午 5 時前提出申請複查 二 考生申請成績複查, 請填妥成績複查申請表 ( 將公告於成績查詢網頁 ), 並先以傳真方式申請複查, 並完成電話確認 ; 其他方式申請複查概不受理 傳真電話 :(04)2374-2353, 洽詢電話 :(04)2332-3000 轉 4013 教務處註冊組 三 申請成績複查時除先傳真外, 請即刻以限時掛號方式將 成績複查申請表 連同複查費郵局匯票 ( 受款人 : 朝陽科技大學 ), 註明收件人姓名 地址且貼足 32 元限時掛號回郵信封一個, 逕寄 :41349 台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 168 號 朝陽科技大學 100 學年度碩 博士班招生委員會 收, 逾期不予受理 ( 郵戳為憑 ) 四 本會酌收複查費每科 ( 項 ) 新台幣 50 元整 五 成績複查不得申請調閱 攝影 照相及影印成績相關資料 拾參 錄取 : 一 碩士班 : ( 一 ) 本校招生委員會依報考人數及考試成績, 議訂各系 ( 所 ) 最低錄取標準, 考生之成績合於該系 ( 所 ) 之錄取標準者始予錄取, 但若符合錄取標準之人數少於招生時, 得不足額錄取 本項招生考試得列備取生, 不足額錄取之系 ( 所 ) 則不列備取生 ( 二 ) 各系 ( 所 ) 若採分組招生, 任 1 組不足額錄取或備取生不足時, 其缺額得流用至他組錄取 ( 三 ) 碩士班在職專班生與一般生錄取不得流用 ( 四 ) 管理類碩士在職專班聯合招生錄取分發相關規定 : 1. 可混合選填志願 : 報考管理類碩士在職專班者, 不分系 ( 所 ) 可混合選填志願, 至少選填 1 個志願, 最多選填 7 個志願 請考生慎填志願, 若經報名完成, 即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 2. 本校招生委員會依招生及考生成績, 議訂正取生與備取生錄取分發標準 考生之成績及志願合於正取錄取標準者, 始予錄取分發, 考生以某志願正取後, 取消後面其他志願與備取資格, 保留該正取志願前其他志願備取資格 3. 若遇錄取生放棄產生缺額時, 招生委員會將所有正取生及備取生依成績及志願重新分發, 重新分發後各系 ( 所 ) 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本校招生資訊網 4. 錄取生若已經錄取某志願, 則有權利選擇是否往前遞補, 惟放棄往前遞補後不得要求重新分發 7
5. 舉例說明如下 : 狀況說明所填志願分發結果及說明 若甲生考試成績經分發結果錄取第 1 志願企管系 若甲生考試成績經分發結果錄取第 2 志願財金系 甲生考試成績經分發後列為備取第 1 名 1. 企管系 2. 財金系 3. 休閒系甲組 1. 企管系 2. 財金系 3. 營建系 4. 保險系 5. 休閒系乙組 6. 休閒系甲組 7. 工管系 1. 企管系 2. 休閒系甲組 3. 財金系 4. 工管系 5. 休閒系乙組 甲生以第 1 志願錄取企管系, 故第 2 及第 3 志願將被取消, 往後重新分發甲生之錄取系所將不會被改變 甲生已以第 2 志願錄取財金系, 故第 1 志願將被保留, 等待備取 ; 第 3 4 5 6 7 志願將被取消, 往後若企管系產生缺額時, 甲生將依規定重新分發, 若成績達企管系重新分發標準時則錄取至企管系, 若成績尚未達企管系重新分發標準時, 則甲生維持在財金系, 再等待下一梯次重新分發機會 某 1 系 ( 組 ) 產生缺額 1 名, 則原正取生經重新分發後, 若缺額產生休閒系甲組, 則甲生錄取至休閒系甲組, 第 1 志願將被保留, 等待備取 ; 第 3 4 5 志願將被取消, 往後若企管系產生缺額時, 甲生將依規定重新分發, 若成績達企管系重新分發標準時則錄取至企管系, 若成績尚未達企管系重新分發標準時, 則甲生維持在休閒系甲組, 再等待下一梯次重新分發機會 ( 五 ) 放棄錄取或報到之碩士班錄取生, 事後若欲再就讀本校者, 則列入該系 ( 所 ) 組備取名次之最後 1 名 ; 管理類碩士在職專班則列於該聯合招生全部備取名次之最後 1 名 ( 六 ) 各系 ( 所 ) 碩士班每班招生均已扣除甄試錄取, 若 100 學年度碩士班甄試錄取生放棄入學資格, 其將流用至各該系 ( 所 ) 碩士班考試錄取 故本會在決定最後錄取時, 將依各系 ( 所 ) 甄試缺額部份予以遞補 ( 七 ) 考生成績若有 1 科 0 分 缺考或未依規定參加口試者, 一律不予錄取 ( 八 ) 各系 ( 所 ) 錄取最後 1 名, 如有 2 人以上總成績分數相同時, 則依序以 專業科目一 專業科目二 專業科目三 文件審核 及 口試 之原始分數高低比序 若分數仍相同, 則提交本校碩 博士班招生委員會討論是否增額錄取 ( 九 ) 以一般生身分錄取之碩士班研究生如領取本校研究生獎助學金者, 不得在校外兼職 ; 如在校外兼職, 經查證屬實, 得依本校規定追回所發獎助學金 二 博士班 : ( 一 ) 本校招生委員會依報考人數及考試成績, 議訂各系 ( 所 ) 最低錄取標準, 考生之成績合於該系 ( 所 ) 之錄取標準者始予錄取, 但若符合錄取標準之人數少於招生時, 得不足額錄取 本項招生考試得列備取生, 不足額錄取之系 ( 所 ) 則不列備取生 8
( 二 ) 考生成績若有 1 科 0 分 缺考或未依規定參加口試者, 一律不予錄取 ( 三 ) 各系 ( 所 ) 錄取最後 1 名, 如有 2 人以上總成績分數相同時, 則依序以 文 件審核 及 口試 之原始分數高低比序 ( 四 ) 博士班一般生及在職生錄取得相互流用, 惟在職生不得大於一般生 ( 五 ) 已放棄報到之博士班錄取生, 事後若欲再就讀本校者, 則列入該系 ( 所 ) 身分 別備取名次之最後 1 名 ( 六 ) 以在職生身分錄取之新生, 在學期間必須依本校之課程規劃時間上課, 不 得擅自提出調課要求, 若因故無法依修課時間上課者須自負全責 拾肆 放榜 : 考生可於本校招生資訊網查詢 (http://www.cyut.edu.tw/~recruit), 錄取與否僅開放網路查詢, 本校不另寄發紙本通知單 一 碩士班 : 預計民國 100 年 5 月 3 日 ( 星期二 ) 於本校招生資訊網公告錄取名單 ( 含備取生 ) 二 博士班 : 預計民國 100 年 6 月 17 日 ( 星期五 ) 於本校招生資訊網公告錄取名單 ( 含備取生 ) 註 : 本次考試之錄取相關訊息開放網站查詢, 考生應自行注意本校放榜訊息, 錄取考生如逾期未報到者, 不得以未接獲錄取通知要求保留錄取資格 拾伍 報到 : 錄取生可自行選擇通訊或現場報到 ( 報到單將公告於放榜網頁 ) 通訊報到現場報到 正取生報到方式 於期限內以限時掛號郵寄至台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 168 號朝陽科技大學註冊組收 於期限內親自或委託他人至本校行政大樓 2 樓註冊組辦理報到 碩士班報到 100 年 5 月 8 日 ( 星期日 ) 前 100 年 5 月 9 日 ( 星期一 ) 前 博士班 100 年 6 月 22 日 ( 星期三 ) 前 100 年 6 月 23 日 ( 星期四 ) 前 一 未於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手續者, 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二 應備證件 : 正取生報到時應繳交畢業證書正本 ( 或同等學力證明文件 ), 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考生不得異議 若為應屆畢業生且尚未取得畢業證書者, 需於 6 月底前填具切結書, 保證於規定期限內繳交畢業證書 三 欲放棄入學資格者, 請填妥 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 將公告於榜單網頁 ), 郵寄或傳真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 ( 傳真號碼 :04-2374-2353) 拾陸 備取生遞補及報到手續 : 一 正取生報到後, 本校統計各系 ( 所 ) 若有缺額, 將以電話通知備取生辦理遞補報到 二 若備取生經本校通知遞補報到而無回應或未按規定時間內辦理完成遞補報到者, 本校將視同放棄入學資格, 其缺額依序由次 1 位備取生遞補, 考生不得異議 三 為免影響考生自身權益, 考生若有變更電話, 請務必與本校連繫變更, 連絡電話 : (04)2332-3000 轉 4013 9
四 本校 100 學年度碩 博士班備取生遞補報到作業辦理至本校 100 學年度第 1 學期開學前 1 日止 拾柒 簡章發售 : 每份新台幣 50 元 一 發售地點 : ( 一 ) 本校註冊組 ( 行政大樓 2 樓 ): 上午 8 時至下午 5 時 ( 星期一至星期五 ) ( 二 ) 本校大門管制站 : 全天 24 小時 ( 三 ) 本校推廣教育中心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中午 12 時至晚上 9 時及星期六 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 ( 台中市五權路 2-3 號 4 樓, 電話 :04-2221-1088) ( 四 ) 本校山線社區大學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 2 時至晚上 9 時及星期六上午 10 時至下午 4 時 ( 台中市豐原區豐東路 75 號, 豐東國中內,04-2523-0460) ( 五 ) 敦煌書局各大門市部 二 函購者每份請附新台幣 50 元 ( 現金或郵政匯票, 匯票受款人 : 朝陽科技大學, 恕不受理郵票 ) 及每份貼足新台幣 20 元郵資之 B4 尺寸回郵信封 1 個, 填妥姓名 地址及郵遞區號, 寄本校教務處註冊組收 (41349 台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 168 號, 請於來函信封左下角註明 函購碩 博士班招生簡章 ) 拾捌 附註 : 一 凡新生入學需參加體檢或依本校規定繳交體檢結果報告表, 若未依規定繳交, 則視同未完成註冊程序 二 經錄取新生, 未完成註冊手續者, 不得申請休學 休學須依本校學則第 40 條規定辦理 三 經錄取之研究生, 如經發現報考資格不符規定, 各項證件或證明有偽造 變造 冒用 不實 塗改等情事, 一經查明, 考試前取消考試資格, 未入學者取消錄取資格, 已入學者開除學籍, 不發給任何證件 如將來在本校畢業後始發覺者, 除勒令繳銷其學位證書外, 並公告取消其畢業資格, 並應負法律責任 四 各系所錄取學生經註冊入學後, 其應修學分 科目 申請資格考試之條件 畢業資格等事項, 悉依本校與各系 ( 所 ) 之相關規定辦理 五 本校 100 學年度研究生學雜費收費標準尚未定案, 僅提供 99 學年度碩士班 博士班學費及雜費收費標準, 其他相關費用, 請參考本校會計室網頁公布之收費標準 ( 一 ) 碩士班一般生 : 學制項目管理學院人文學院設計學院理工學院資訊學院 研究所一般生 學費 39,662 39,662 41,519 41,519 41,519 雜費 8,747 8,747 14,165 14,165 14,165 合計 48,409 48,409 55,684 55,684 55,684 10
( 二 ) 碩士在職專班生 : 1. 在職專班生之學費收費方式採學分鐘點費制 每 1 學分費為新台幣 6,420 元整 ( 如上課鐘點數大於學分數, 則依實際上課鐘點數收費 ), 另每學期加收新台幣 10,500 元之雜費 2. 如需補修大學部學分, 依本校進修部學分鐘點費收費標準收費 ( 三 ) 博士班一般生 ( 含在職生 ): 第 1 2 年比照本校大學部日間部收費標準收取全額學雜費, 第 3 年起每學期收取雜費基數 平安保險費及網路資源使用費, 若尚有修習學科者, 另繳交學分鐘點費 ( 管理學院 人文暨社會學院每 1 學分費新台幣 1,588 元 ; 理工學院 設計學院及資訊學院每 1 學分費新台幣 1,662 元 ) 六 考生如對招生事宜有疑義, 應於放榜後 1 週內, 向招生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 逾時不受理 碩士班 : 放榜申訴截止日期 : 民國 100 年 5 月 10 日 ( 星期二 ); 博士班申訴截止日期 : 民國 100 年 6 月 24 日 ( 星期五 ) 七 若發生天災或不可抗拒之疫情等意外事項, 則由本校碩 博士班招生委員會議決相關權宜措施, 並另行通告實施 八 身心障礙或行動不便上下樓梯考生, 請檢附證明文件提出申請, 並於報名期間以電話與本校聯絡, 聯絡電話 (04)23323000 轉 4013, 以便提供必要協助 拾玖 獎助學金 : 一 本校每年約提供新台幣 6,800 餘萬元獎助學金, 當中包含 1,000 餘萬元之 研究生助學金 及 研究績優獎學金 ; 另為幫助學生順利就學, 更提供 2,500 餘萬元之共同助學 - 就學補助及工讀助學金提供學生申請, 其他獎助學金 ( 如競賽或證照等 ) 相關資訊請參考本校課外活動組網頁公告 二 各系所提供之獎助學金請參考 貳拾 各系 ( 所 ) 招生 考試科目 計分方式及相關規定 11
貳拾 各系 ( 所 ) 招生 考試科目 計分方式及相關規定 : 一 碩士班 ( 一般生 ): 系所別財務金融系碩士班 ( 一般生 ) 考試科目 獎助學金 18 名 專業科目 ( 佔 100%) 專業科目一 : 統計學 ( 佔 50%) 專業科目二 : 經濟學 財務管理 (2 選 1)( 佔 50%) 註 : 專業科目二請於網路填寫報名資料時擇定 選考科目 一 提供研究生助學金及研究績優獎學金, 供研究生申請 二 指導教授提供國科會計畫或建教合作案研究助理獎學金 一 參閱本簡章第 25 頁 其他修讀相關規定及權益 二 聯絡電話 :(04)2332-3000 分機 7092~7094 三 網址 :http://www.cyut.edu.tw/~finance 四 電子信箱 :finance@cyut.edu.tw 系所別企業管理系碩士班 ( 一般生 ) 考試科目 獎助學金 20 名 專業科目 ( 佔 100%) 經濟學 統計學 微積分 企業管理概論 計算機概論 (5 選 1) 註 : 專業科目請於網路填寫報名資料時擇定 選考科目 一 提供研究生助學金 ( 每學期約 12,000 元 ) 及研究績優獎學金, 供研究生申請 二 指導教授提供國科會計畫或建教合作案研究助理獎學金 一 參閱本簡章第 25 頁 其他修讀相關規定及權益 二 聯絡電話 :(04)2332-3000 分機 7062~7064 三 網址 :http://www.ba.cyut.edu.tw 四 電子信箱 :ba@cyut.edu.tw 系所別保險金融管理系碩士班 ( 一般生 ) 9 名 專業科目 ( 佔 100%) 考試科目 (4 月 16 日保險學 經濟學 統計學 會計學 管理學 (5 選 1) ) 註 : 請於網路填寫報名資料時擇定 選考科目 獎助學金提供研究生助學金及研究績優獎學金, 供研究生申請 一 參閱本簡章第 25 頁 其他修讀相關規定及權益 二 聯絡電話 :(04)2332-3000 分機 7306 三 網址 :http://www.cyut.edu.tw/~ins 四 電子信箱 :ins@cyut.edu.tw 12
系所別會計系碩士班 ( 一般生 ) 9 名 考試科目 獎助學金 專業科目 ( 佔 100%) 財務會計 審計學 (2 選 1) 註 : 請於網路填寫報名資料時擇定 選考科目 一 提供研究生助學金 ( 每學期約 15,000 元 ) 及研究績優獎學金, 供研究生申請 二 指導教授提供國科會計畫或建教合作案研究助理獎學金 三 建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每學年提供兩名本系優秀學生各 1 萬元獎學金 一 參閱本簡章第 25 頁 其他修讀相關規定及權益 二 聯絡電話 :(04)2332-3000 分機 7422-7424 三 網址 :http://www.acc.cyut.edu.tw 四 電子信箱 :acc@cyut.edu.tw 系所別休閒事業管理系碩士班 ( 一般生 ) 考試科目 12 名 甲組 : 綠色休閒組 ( 餐旅 遊憩 觀光 休閒產業相關領域 ) (7 名 ) 乙組 : 運動休閒組 ( 運動休閒或體育相關領域 ) (5 名 ) 甲組 專業科目 ( 佔 100%) 專業科目一 : 休閒遊憩導論 ( 佔 50%) 專業科目二 : 管理學 ( 佔 50%) 乙組 專業科目 ( 佔 100%) 獎助學金 專業科目一 : 運動休閒管理 ( 佔 50%) 專業科目二 : 運動與健康概論 ( 佔 50%) 一 提供研究生助學金 ( 每學期約 12,000 元 ) 及研究績優獎學金, 供研究生申請 二 指導教授提供國科會計畫或建教合作案研究助理獎學金 一 參閱本簡章第 25 頁 其他修讀相關規定及權益 二 聯絡電話 :(04)2332-3000 分機 7452~7454 三 網址 :http://www.leisure.cyut.edu.tw 四 電子信箱 :leisure@cyut.edu.tw 系所別營建工程系碩士班 ( 一般生 ) 考試科目 獎助學金 19 名 專業科目 ( 佔 100%) 材料力學 土壤力學 營建管理 (3 選 1) 註 : 請於網路填寫報名資料時擇定 選考科目 一 提供研究生助學金 ( 每學期約 14,000 元 ) 及研究績優獎學金, 供研究生申請 二 指導教授提供國科會計畫或建教合作案研究助理獎學金 三 中興工程顧問社每學年提供 6 萬元獎學金乙名給本系優秀學生 一 聯絡電話 :(04)2332-3000 分機 7002 二 網址 :http://www.cyut.edu.tw/~ce 三 電子信箱 :ce@cyut.edu.tw 13
系所別工業工程與管理系碩士班 ( 一般生 ) 考試科目 獎助學金 專業科目 ( 佔 100%) 專業科目一 : 統計學 ( 佔 50%) 18 名 專業科目二 : 生產管理 作業研究 計算機概論 (3 選 1)( 佔 50%) 註 : 專業科目二 請於網路填寫報名資料時擇定 選考科目 一 提供研究生助學金及研究績優獎學金, 供研究生申請 二 指導教授提供國科會計畫或建教合作案研究助理獎學金 一 參閱本簡章第 25 頁 其他修讀相關規定及權益 二 聯絡電話 :(04)2332-3000 分機 7032~7033 三 網址 :http://www.cyut.edu.tw/~iem/ 四 電子信箱 :iem@cyut.edu.tw 系所別應用化學系碩士班 ( 一般生 ) 考試科目 獎助學金 10 名 專業科目 ( 佔 100%) 專業科目一 : 有機化學 分析化學 ( 佔 60%) 專業科目二 : 物理化學 生物化學 無機化學 (3 選 2, 佔 40%) 註 : 專業科目二 請於網路填寫報名資料時擇定 選考科目 一 提供研究生助學金及研究績優獎學金, 供研究生申請 二 指導教授提供國科會計畫或建教合作案研究助理獎學金 三 美商安然公司提供本系建教合作獎學金 一 聯絡電話 :(04)2332-3000 分機 7272 二 網址 :http://www.applchem.cyut.edu.tw 三 電子信箱 :applchem@cyut.edu.tw 系所別環境工程與管理系碩士班 ( 一般生 ) 12 名 考試科目 獎助學金 專業科目 ( 佔 100%) 專業科目 : 環境科學一 提供研究生助學金及研究績優獎學金, 供研究生申請 二 指導教授提供國科會計畫或建教合作案研究助理獎學金 一 參閱本簡章第 25 頁 其他修讀相關規定及權益 二 聯絡電話 :(04)2332-3000 分機 7482 三 網址 :http://www.cyut.edu.tw/~dem 四 電子信箱 :dem@cyut.edu.tw 14
系所別生化科技研究所碩士班 ( 一般生 ) 考試科目 獎助學金 9 名 專業科目 ( 佔 100%) 專業科目一 : 普通生物學 ( 佔 50%) 專業科目二 : 生物化學 ( 佔 50%) 一 提供研究生助學金及研究績優獎學金, 供研究生申請 二 指導教授提供國科會計畫或建教合作案研究助理獎學金 三 本所學生於在校期間至福林德斯大學選讀雙碩士學程, 可獲助學金 100,000 元 ( 理工學院另有補助 ) 一 參閱本簡章第 25 頁 其他修讀相關規定及權益 二 限理 工 醫 農 生物相關科系畢業三 聯絡電話 :(04)2332-3000 分機 7583 四 網址 :http://www.cyut.edu.tw/~ib 電子信箱 :ib@cyut.edu.tw 系所別工業設計系碩士班 ( 一般生 ) 書審 9 名甲組 : 優質化產品與文化產業設計組 (5 名 ) 乙組 : 視覺文化創意組 (4 名 ) 文件審核 ( 佔 30%)( 請於報名時一併繳交 ) 一 歷年成績單 ( 含學業及操行成績 ) 及名次證明二 自傳及履歷 ( 應包含 1. 家庭狀況 2. 求學過程 3. 個人特質 優缺點 專長 4. 曾獲得之榮譽 5. 生涯規劃與抱負 研究興趣等 ) 三 推薦信 2 封四 研究計畫書乙份 ( 含 1. 研究領域 2. 研究內容 3. 預期研究成果 ) 五 作品集或論文 考試科目 專業科目 ( 佔 30%) 甲組 : 設計概論 ; 乙組 : 視覺傳達設計 口試 ( 佔 40%) 獎助學金 一 提供研究生助學金及研究績優獎學金, 供研究生申請 二 指導教授提供國科會計畫或建教合作案研究助理獎學金 三 本所學生於在校期間至英國帝門大學選讀雙碩士學程可獲獎助金英鎊 2,000 元 (1 英磅約新台幣 49 元 ), 另可申請學海飛颺獎學金補助 一 參閱本簡章第 25 頁 其他修讀相關規定及權益 二 專業科目一應考時間為 4 小時, 繪圖工具請考生自行攜帶三 聯絡電話 :(04)2332-3000 分機 7213 7612 四 網址 :http://www.cyut.edu.tw/~id 電子信箱 :id@cyut.edu.tw 系所別建築及都市設計研究所碩士班 ( 一般生 ) 書審 考試科目 獎助學金 13 名甲組 : 建築與都市設計組 (7 名 ) 乙組 : 景觀與都市設計組 (3 名 ) 丙組 : 建築設計組 (3 名 ) 文件審核 ( 佔 50%)( 請於報名時一併繳交 ) 一 必備 : 甲 乙組 : 大學在校成績 個人自傳履歷 作品集或專題研究報告 ; 丙組 : 大學在校成績 個人自傳履歷 修習設計領域性向說明書二 選備 : 攻讀碩士學位研究計畫書 專業科目 ( 佔 50%) 甲組 : 建築與都市設計理論與實務乙組 : 景觀與都市設計理論與實務丙組 : 設計表現法一 提供研究生助學金及研究績優獎學金, 供研究生申請 二 指導教授提供國科會計畫或建教合作案研究助理獎學金 一 參閱本簡章第 25 頁 其他修讀相關規定及權益 二 具有建築 ( 設計 ) 系背景者不得報考丙組 ( 建築設計組 ) 三 聯絡電話 :(04)2332-3000 分機 7152 7153 四 網址 :http://www.cyut.edu.tw/~urban 電子信箱 :arch@cyut.edu.tw 15
系所別應用外語系碩士班 ( 一般生 ) 12 名甲組 : 英語教學組 (6 名 ) 乙組 : 國際商務溝通組 (6 名 ) 考試科目 專業科目 ( 佔 60%) 專業科目一 : 英語教學專業英文聽力與閱讀 ( 佔 30%) 甲組專業科目二 : 英語教學專業英文寫作 ( 佔 30%) 口試 ( 佔 40%) 專業科目 ( 佔 60%) 專業科目一 : 商業英文聽力與閱讀 ( 佔 30%) 乙組專業科目二 : 國際企業管理理論寫作 ( 佔 30%) 口試 ( 佔 40%) 獎助學金提供研究生助學金及研究績優獎學金, 供研究生申請 一 口試當日請勿再發送個人補充資料或使用簡報設備二 聯絡電話 :(04)2332-3000 分機 7362 三 網址 :http://www.cyut.edu.tw/~afl 四 電子信箱 :afl@cyut.edu.tw 系所別幼兒保育系碩士班 ( 一般生 ) 考試科目 獎助學金 12 名 專業科目 ( 佔 100%) 專業科目一 : 嬰幼兒發展與保育 ( 含教育思潮 政策 行政 教保活動 )( 佔 60%) 專業科目二 : 語文能力 ( 含英文閱讀 中文寫作 )( 佔 40%) 一 提供研究生助學金及研究績優獎學金, 供研究生申請 二 指導教授提供國科會計畫或建教合作案研究助理獎學金 三 優寶貝總裁腦 - 培育機構每年提供 5,000 獎學金乙名給本系優秀學生 一 參閱本簡章第 25 頁 其他修讀相關規定及權益 二 聯絡電話 :(04)2332-3000 分機 7392~7395 三 網址 :http://www.ecde.cyut.edu.tw 四 電子信箱 :ecde@cyut.edu.tw 系所別社會工作系碩士班 ( 一般生 ) 考試科目 9 名 專業科目 ( 佔 60%) 專業科目一 : 社會工作研究法 ( 含統計 )( 佔 30%) 專業科目二 : 社會工作理論 方法與實務 ( 含直接服務與間接服務 )( 佔 30%) 口試 ( 佔 40%) 獎助學金提供研究生助學金及研究績優獎學金, 供研究生申請 一 參閱本簡章第 25 頁 其他修讀相關規定及權益 二 口試當日請勿再發送個人補充資料或使用簡報設備三 聯絡電話 :(04)2332-3000 分機 7692~7694 四 網址 :http://www.swdept.cyut.edu.tw 電子信箱 :swdept@cyut.edu.tw 16
系所別資訊管理系碩士班 ( 一般生 ) 22 名甲組 : 資訊技術組 (10 名 ) 乙組 : 資訊管理組 (12 名 ) 考試科目 專業科目 ( 佔 100%) 甲組 : 計算機概論 ; 乙組 : 資訊管理導論 獎助學金 一 提供研究生助學金及研究績優獎學金, 供研究生申請 二 指導教授提供國科會計畫或建教合作案研究助理獎學金 三 針對清寒學生本系提供清寒獎助學金, 本校亦有波錠獎學金 自強獎學金及弱勢助學金等相關獎助學金 一 參閱本簡章第 25 頁 其他修讀相關規定及權益 二 聯絡電話 :(04)2332-3000 分機 7122~7125 三 網址 :http://www.im.cyut.edu.tw 四 電子信箱 :im@cyut.edu.tw 系所別資訊工程系碩士班 ( 一般生 ) 22 名 ( 甲組 15 名 乙組 7 名 ) 考試科目 專業科目 ( 佔 100%) 甲組 : 計算機概論 乙組 : 電子學 獎助學金 一 提供研究生助學金及研究績優獎學金, 供研究生申請 二 指導教授提供國科會計畫或建教合作案研究助理獎學金 一 參閱本簡章第 25 頁 其他修讀相關規定及權益 二 聯絡電話 :(04)2332-3000 分機 7632~7634 三 網址 :http://www.csie.cyut.edu.tw 四 電子信箱 :csie@cyut.edu.tw 系所別資訊與通訊系碩士班 ( 一般生 ) 考試科目 獎助學金 13 名 ( 甲組 8 名 乙組 5 名 ) 甲組 : 含資訊科學 資訊工程 網路工程等乙組 : 含電機工程 電子工程 通訊工程等 專業科目 ( 佔 100%) 甲組 : 計算機概論乙組 : 工程數學 電子學 (2 選 1) 一 提供研究生助學金及研究績優獎學金, 供研究生申請 二 指導教授提供國科會計畫或建教合作案研究助理獎學金 一 參閱本簡章第 25 頁 其他修讀相關規定及權益 二 聯絡電話 :(04)2332-3000 分機 7243 三 網址 :http://www.ice.cyut.edu.tw 四 電子信箱 :ice@cyut.edu.tw 17
二 碩士在職專班 : 類別管理類碩士在職專班聯合招生 ( 採混合選填志願, 請於報名時選填志願 ) 身分別在職專班生系所別財務金融系碩士班 ( 在職專班生 ) 30 名 企業管理系碩士班 ( 在職專班生 ) 30 名 保險金融管理系碩士班 ( 在職專班生 ) 休閒事業管理系碩士班 ( 在職專班生 ) 甲組 - 綠色休閒組休閒事業管理系碩士班 ( 在職專班生 ) 乙組 - 運動休閒管理組營建工程系碩士班 - 營建管理組 ( 在職專班生 ) 工業工程與管理系碩士班 - 經營管理組 ( 在職專班生 ) 一 專業科目 ( 佔 30%): 管理實務分析 筆試 口試 (4 月 24 日 ) 口試 ( 佔 30%) 18 30 名 20 名 ( 餐旅 遊憩 觀光 休閒產業相關領域 ) 10 名 ( 運動休閒或體育相關領域 ) 5 名 5 名 二 文件審核 ( 佔 40%):( 請參考第三點 ) ( 一 ) 相關工作經驗與年資 ( 二 ) 個人履歷與自傳 ( 三 ) 讀書計畫或研究計畫 ( 四 ) 職業證照或專業資格證書 ( 五 ) 專業工作成就 :(1. 個人職務及表現 ;2. 獲獎紀錄 ; 3. 創作 專利 發明 表演 發表及著作等 ) 一 須符合以下其中一點之資格 : ( 一 ) 大學畢業 ( 或取得同等學力 ) 後並具 3 年以上 ( 含 ) 工作經驗之在職人員 ( 二 ) 曾擔任中高階主管 3 年以上 ( 含 ) 經驗且具大學畢業 ( 或取得同等學力 ) 者 ( 三 ) 事業經營 3 年以上 ( 含 ) 經驗且具大學畢業 ( 或取得同等學力 ) 之企業主二 管院碩士在職專班研究生皆須參加管院舉辦之 CEO 入門訓練 且須成績合格, 訓練費用新台幣壹仟元整, 活動內容將公告於管理學院網頁 ( 營建系及工管系得免 ) 三 文件審核資料 ( 其餘資料仍需於報名時繳交 ) 於筆試前 2 個工作日 (100 年 4 月 14 日 ) 下午 5 時前送達或寄達管理學院辦公室, 所繳交各項 影本及資料 概不退還, 請自留文件 ( 地址 :41349 台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 168 號管理學院 ) 四 口試當日請勿再發送個人補充資料或使用簡報設備五 選填志願相關規定請參閱簡章第 7 頁六 休閒事業管理系碩士在職專班採分組招生, 任 1 組不足額錄取或備取生不足時, 其缺額得流用至他組錄取七 營建工程系碩士在職專班 - 營建管理組 及 營建工程系碩士在職專班 任 1 組不足額錄取或備取生不足時, 得互相流用 工業工程與管理系碩士在職專班 - 經營管理組 及 工業工程與管理系碩士在職專班 任 1 組不足額錄取或備取生不足時, 得互相流用 營建工程系碩士在職專班 - 營建管理組 及 工業工程與管理系碩士在職專班 - 經營管理組 畢業後將由 理工學院 授予畢業證書八 經錄取分發後, 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改分發九 聯絡電話 :(04)2332-3000 分機 7542 十 網址 :http://mcollege.cyut.edu.tw/~emba 十一 電子信箱 :emba@areamail.cyut.edu.tw
系所別營建工程系碩士班 ( 在職專班生 ) 10 名 ( 本系另有 5 名參加管理類碩士在職專班聯合招生 ;P18 頁 ) 書審 文件審核 ( 佔 50%)( 請於報名時一併繳交 ) 一 個人履歷 自傳及大學 ( 專 ) 以上成績單二 相關工作經驗及年資三 職業證照或專業資格證書四 專業工作成就 ( 個人職務及表現 獲獎紀錄 創作 專刊 發明 發表及著作 相關推薦函 ) 口試 口試 ( 佔 50%) 一 須大學畢業 ( 或取得同等學力 ) 並具 1 年以上 ( 含 ) 工作經驗二 營建工程系碩士在職專班 - 營建管理組 及 營建工程系碩士在職專班 任 1 組不足額錄取或備取生不足時, 得互相流用三 口試當日請勿再發送個人補充資料或使用簡報設備四 聯絡電話 :(04)2332-3000 分機 7002 五 網址 :http://www.cyut.edu.tw/~ce 電子信箱 :ce@cyut.edu.tw 系所別工業工程與管理系碩士班 ( 在職專班生 ) 10 名 ( 本系另有 5 名參加管理類碩士在職專班聯合招生 ;P18 頁 ) 書審 口試 文件審核 ( 佔 50%)( 請於報名時一併繳交 ) 一 大學 ( 專 ) 以上歷年成績單二 自傳 讀書計畫 個人履歷 ( 由此下載 http://www.cyut.edu.tw/~recruit/graduate/iem.doc) 三 相關工作經驗及年資四 相關佐證資料 口試 ( 佔 50%) 一 須大學畢業 ( 或取得同等學力 ) 並具 2 年以上 ( 含 ) 工作經驗二 工業工程與管理系碩士在職專班 - 經營管理組 及 工業工程與管理系碩士在職專班 任 1 組不足額錄取或備取生不足時, 得互相流用三 口試當日請勿再發送個人補充資料或使用簡報設備四 聯絡電話 :(04)2332-3000 分機 7032~7033 五 網址 :http://www.cyut.edu.tw/~iem 電子信箱 :iem@cyut.edu.tw 系所別應用化學系碩士班 ( 在職專班生 ) 書審 口試 文件審核 ( 佔 50%)( 請於報名時一併繳交 ) 一 自傳 履歷及大學 ( 專 ) 以上成績單二 工作經驗及年資三 專業表現及特殊表現四 專利 著作等 口試 ( 佔 50%) 10 名 一 須大學畢業 ( 或取得同等學力 ) 並具 1 年以上 ( 含 ) 工作經驗二 聯絡電話 :(04)2332-3000 分機 7272 電子信箱 :applchem@cyut.edu.tw 三 網址 :http://www.applchem.cyut.edu.tw 19
系所別環境工程與管理系碩士班 ( 在職專班生 ) 書審 口試 文件審核 ( 佔 50%)( 請於報名時一併繳交 ) 一 自傳 履歷及大學 ( 專 ) 以上成績單二 工作經驗及年資三 研究方向簡述 ( 限 1,500 字以內 ) 四 相關證照或工作證明 口試 ( 佔 50%) 22 名 一 須大學畢業 ( 或取得同等學力 ) 並具 1 年以上 ( 含 ) 工作經驗二 口試當日請勿再發送個人補充資料或使用簡報設備三 聯絡電話 :(04)2332-3000 分機 7482 四 網址 :http://www.cyut.edu.tw/~dem 電子信箱 :dem@cyut.edu.tw 系所別工業設計系碩士班 ( 在職專班生 ) 甲組 : 優質化產品與文化產業設計組 (8 名 ) 乙組 : 視覺文化創意組 (7 名 ) 文件審核 ( 佔 30%)( 請於報名時一併繳交 ) 一 歷年成績單 ( 含學業及操行成績 ) 及名次證明二 自傳及履歷 ( 應包含 1. 家庭狀況 2. 求學過程 3. 個人特質 優缺點 專長書審 4. 曾獲得之榮譽 5. 生涯規劃與抱負 研究興趣等 ) 三 推薦信 2 封四 研究計畫書乙份 ( 含 1. 研究領域 2. 研究內容 3. 預期研究成果 ) 五 作品集或論文口試 口試 ( 佔 70%) 一 須大學畢業 ( 或取得同等學力 ) 並具 1 年以上 ( 含 ) 工作經驗二 聯絡電話 :(04)2332-3000 分機 7213 7612 三 網址 :http://www.cyut.edu.tw/~id 電子信箱 :id@cyut.edu.tw 系所別幼兒保育系碩士班 ( 在職專班生 ) 20 名 文件審核 ( 佔 60%)( 請於報名時一併繳交 ) 一 大專以上歷年成績單乙份書審二 個人履歷及自傳三 研究方向簡述 ( 限 1500 字以內 ) 四 專業證照影本或其他相關資料口試 口試 ( 佔 40%) 一 參閱本簡章第 25 頁 其他修讀相關規定及權益 二 須大學畢業 ( 或取得同等學力 ) 並具 2 年以上 ( 含 ) 工作經驗三 聯絡電話 :(04)2332-3000 分機 7392~7395 四 網址 :http://www.ecde.cyut.edu.tw 電子信箱 :ecde@cyut.edu.tw 20
系所別資訊管理系碩士班 ( 在職專班生 ) 10 名 書審 文件審核 ( 佔 40%)( 請於報名時一併繳交 ) 一 個人履歷 自傳及大學 ( 專 ) 以上成績單二 讀書計畫三 專業證照影本或其他相關資料 口試 口試 ( 佔 60%) 獎助學金指導教授提供國科會計畫或建教合作案研究助理獎學金 一 參閱本簡章第 25 頁 其他修讀相關規定及權益 二 須大學畢業 ( 或取得同等學力 ) 並具 1 年以上 ( 含 ) 工作經驗三 聯絡電話 :(04)2332-3000 分機 7122~7125 四 網址 :http://www.im.cyut.edu.tw 五 電子信箱 :im@cyut.edu.tw 系所別資訊工程系碩士班 ( 在職專班生 ) 書審 口試 10 名 文件審核 ( 佔 60%)( 請於報名時一併繳交 ) 一 個人履歷 自傳及大學 ( 專 ) 以上成績單二 讀書計畫及研究方向或相關工作經驗及年資相關佐證資料 口試 ( 佔 40%) 一 參閱本簡章第 25 頁 其他修讀相關規定及權益 二 須大學畢業 ( 或取得同等學力 ) 並具 1 年以上 ( 含 ) 工作經驗三 口試當日請勿再發送個人補充資料或使用簡報設備四 聯絡電話 :(04)2332-3000 分機 7632~7634 五 網址 :http://www.csie.cyut.edu.tw 六 電子信箱 :csie@cyut.edu.tw 21
三 博士班 : 系所別 台灣產業策略發展博士學位學程 身分別一般生在職生 3 名 2 名 文件審核 ( 佔 50%)( 請於報名時一併繳交 ) 一 個人自傳履歷 ( 含完整之學經歷 ) 二 碩士論文 ( 或相當於碩士論文之代表著作 ) 書審三 研究計畫書四 著作 ( 含期刊論文 研討會論文 研究報告或技術報告 ) 五 推薦函 2 封六 參考資料 : 大專以上歷年之成績單及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口試 (6 月 11 日 ) 口試 ( 佔 50%) 一 文件審核資料請於報名時繳交二 在職生須具 3 年以上 ( 含 ) 工作經驗 錄取報到時須繳交在職進修同意書 ( 簡章第 32 頁 ), 屆時若無法繳交則取消錄取資格三 一般生及在職生得互為流用四 歡迎任何科系畢業並符合資格者報考五 一般生入學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身分為在職生, 在職生入學後亦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身分為一般生六 聯絡電話 :(04)2332-3000 分機 7852 七 網址 :http://mcollege.cyut.edu.tw/~phd/ 八 電子信箱 :strategy@cyut.edu.tw 系所別 身分別 營建工程系博士班 一般生 3 名 文件審核 ( 佔 50%)( 請於報名時一併繳交 ) 一 個人自傳履歷 ( 含完整之學經歷 ) 二 具工作經驗者請備工作經歷及相關證明 ; 應屆畢業生請備推薦函 2 封三 碩士論文 ( 或相當於碩士論文之代表著作 ) 書審四 研究計畫書五 著作 ( 含期刊論文 研討會論文 研究及技術報告 ) 六 大專以上歷年之成績單七 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口試 (6 月 11 日 ) 口試 ( 佔 50%) 一 文件審核資料請於報名時繳交二 歡迎業界主管或具工作經驗者報名三 口試當日請勿再發送個人補充資料或使用簡報設備四 聯絡電話 :(04)2332-3000 分機 7002 五 網址 :http://www.cyut.edu.tw/~ce 六 電子信箱 :ce@cyut.edu.tw 22
系所別 身分別 生化科技研究所博士班 一般生 文件審核 ( 佔 50%)( 請於報名時一併繳交 ) 一 個人自傳履歷 ( 含完整之學經歷 ) 二 碩士論文 ( 或相當於碩士論文之代表著作 ) 三 研究計畫書書審四 著作 ( 含期刊論文 研討會論文 研究及技術報告 ) 五 推薦函 2 封六 大專以上歷年之成績單七 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口試 (6 月 11 日 ) 口試 ( 佔 50%) 一 提供研究生助學金及研究績優獎學金, 供研究生申請 獎助學金二 指導教授提供國科會計畫或建教合作案研究助理獎學金 4 名 一 醫學系畢業之醫生, 可直接報考本博士班二 文件審核資料請於報名時繳交三 歡迎業界主管或具工作經驗者報名四 聯絡電話 :(04)2332-3000 分機 7583 五 網址 :http://www.cyut.edu.tw/~ib 六 電子信箱 :ib@cyut.edu.tw 系所別 建築及都市設計研究所博士班 身分別一般生在職生 2 名 1 名 文件審核 ( 佔 50%)( 請於報名時一併繳交 ) 一 個人自傳履歷 ( 含完整之學經歷 ) 二 碩士論文 ( 或相當碩士論文之代表著作 ) 三 研究計畫書 ( 格式請上本所網站 http://www.cyut.edu.tw/~urban 下載 ) 書審四 著作 ( 含期刊論文 研討會論文 研究及技術報告等 ) 五 推薦函 2 封六 大學 ( 專 ) 以上歷年之成績單七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口試 (6 月 11 日 ) 口試 ( 佔 50%) 一 提供研究生助學金及研究績優獎學金, 供研究生申請 獎助學金二 指導教授提供國科會計畫或建教合作案研究助理獎學金 一 文件審核資料請於報名時繳交二 報考在職生須具 1 年以上 ( 含 ) 工作經驗 錄取報到時須繳交在職進修同意書 ( 簡章第 32 頁 ), 屆時若無法繳交則取消錄取資格三 一般生與在職生得互為流用四 一般生入學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身分為在職生, 在職生入學後亦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身分為一般生五 聯絡電話 :(04)2332-3000 分機 7152 7153 六 網址 :http://www.cyut.edu.tw/~urban 七 電子信箱 :arch@cyut.edu.tw 23
系所別身分別書審 資訊科技研究所博士班 一般生 文件審核 ( 佔 50%)( 請於報名時一併繳交 ) 一 個人自傳履歷二 具工作經驗者請備工作經歷及相關證明 ; 應屆畢業生請備推薦函 2 封三 碩士論文 ( 或相當於碩士論文之代表著作 ) 四 研究計畫書五 著作 ( 含期刊論文 研討會論文 研究及技術報告 ) 六 大專以上歷年之成績單七 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 5 名 口試 (6 月 11 日 ) 口試 ( 佔 50%) 獎助學金 一 提供研究生助學金及研究績優獎學金, 供研究生申請 二 指導教授提供國科會計畫或建教合作案研究助理獎學金 一 文件審核資料請於報名時繳交二 歡迎業界主管或具工作經驗者報考三 口試當日請勿再發送個人補充資料或使用簡報設備四 聯絡電話 :(04)2332-3000 分機 7122~7125 五 網址 :http://www.im.cyut.edu.tw 六 電子信箱 :im@cyut.edu.tw 24
四 各系所其他修讀相關規定及權益 : 系所 補修 抵免及下修相關規定或雙學位選修說明 財務金融系 企經錄取之甄試生, 於大學階段未曾修習 統計學 上 下學期各 3 學分及 經濟業管理系 保險學 上 下學期各 3 學分者, 請於報到後檢附大學歷年成績單送交課程委員會或金融管理系 會研究生事務委員會審核, 以決定是否需補修 統計學 或 經濟學 ; 已修習通計系過者, 請於入學後檢附大學歷年成績單至系辦公室辦理免修申請 經錄取之甄試生, 於大學階段未曾修習 統計學 上 下學期各 3 學分及 管理休閒事業管理學 3 學分者, 請於報到後檢附大學歷年成績單送交研究生事務委員會審核, 以決系定是否需補修 統計學 或 管理學 ; 已修習通過者, 請於入學後檢附大學歷年成績單至系辦公室辦理免修申請 工業工程與管理系 環境工程與管理系 生化科技研究所 工業設計系 建築及都市設計研究所 本校與美國加州州立科技大學 (California Polytechnic State University) 建立國際性校際合作交換學生計畫, 本系每年至少有一名交換學生將可前往該校就讀 1 年, 並提供交換學生獎學金 一 本校與澳洲福林德斯大學 (Flinders University)( 世界排名約 400 多名 ) 已訂有雙碩士學位學程協議 二 修課及選讀學分之相關訊息, 請參考本校網址 : http://www.cyut.edu.tw/~ias/student_dual.php 一 已在朝陽工設系碩士班完成 1 年以上課程且成績合格者 二 GPA( 約為學業總平均 75 分 ) 以上, 且 IELTS 達 6.0 以上 (IELTS 達 5.5 以上者可在帝門大學參加五週課前英語加強課程後, 以參加校內英文能力檢定考試及格之方式取得等同之資格 ) 三 經申請獲准後可赴英國帝門大學設計學院碩士班進修 1 年 成績及格返台後以英文撰寫論文並經雙方共同指導體系認可者, 可同時獲得朝陽工設系與英國帝門大學設計學院雙方授予之碩士學位 報考本所建築設計組 ( 丙組 ) 經錄取後, 就學期間需至建築系大學部補修大學部課程 38 學分 幼兒保育系 社會工作系 入學時, 僅具專科學歷或大學非相關科系畢業者 ( 指非幼保或幼教科系畢業者 ), 需補修本系大學部至少 3 門課程 科目名稱 學分數 科目名稱 學分數 嬰幼兒發展 3 嬰幼兒行為觀察與紀錄 2 幼兒教材教法 ( 一 ) 2 幼兒教材教法 ( 二 ) 2 特殊嬰幼兒發展與保育 2 一 本校與澳洲 Flinders 大學已訂有雙碩士學位學程協議, 本系碩士生若符合雙方入學資格, 在校期間可至該校選讀相關科系碩士學程, 並可於兩年半內獲得雙碩士文憑 二 凡未修習過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 社會個案工作 社會團體工作 社區工作等課程者, 須加修大學部此 4 門課程, 加修須經正式選課並參加考試 ; 但不列為碩士班畢業學分 資訊管理系 資一 就讀本所學生有機會獲得攻讀日本會津大學 (The University of Aizu) 雙碩士訊工程系 資訊學位 ( 每月可領取 5 萬元日幣獎學金 ) 與通訊系二 其他相關規定依本校雙碩士學位學程章程辦理 25
附錄 1: 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26 中華民國 84 年 8 月 30 日教育部 (84) 台參字第 042763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9 條中華民國 86 年 4 月 9 日教育部 (86) 台參字第 86017417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3 條條文中華民國 86 年 5 月 21 日教育部 (86) 台參字第 86053290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3 條條文中華民國 88 年 3 月 5 日教育部 (88) 台參字第 88023303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3 條條文 ; 並刪除第 8 條條文中華民國 89 年 3 月 28 日教育部 (89) 台參字第 89037146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3 條條文中華民國 89 年 11 月 21 日教育部 (89) 台參字第 89148256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3 條條文中華民國 92 年 4 月 22 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20057919 號令修正發布第 3 4 5 條條文中華民國 95 年 12 月 28 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50191616C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7 條中華民國 100 年 1 月 5 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0990226825C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3 6 條條文 第 1 條本標準依大學法第 23 條第 4 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 1 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 略 ) 第 3 條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碩士班 1 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 一 在學士班肄業, 未修滿規定修業年限最後 1 年, 因故退學離校或休學, 自規定修業年限最後 1 年之始日起算已滿 2 年, 持有修業證明書, 或休學證明書附歷年成績單 二 修滿學士班規定修業年限, 因故未能畢業, 自規定修業年限最後 1 年之末日起算已滿 1 年, 持有修業證明書, 或休學證明書附歷年成績單 三 在大學規定修業年限 6 年 ( 含實習 ) 以上之學士班修滿 4 年課程, 且已修畢畢業應修學分 128 學分以上 四 取得專科學校畢業證書後, 其為三年制者經離校 2 年以上 ; 二年制或五年制者經離校 3 年以上 ; 取得專科進修 ( 補習 ) 學校資格證明書 專科進修學校畢業證書或專科學校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及格證書者, 比照二年制專科辦理 各校並得依實際需要, 另增訂相關工作經驗 最低工作年資之規定 五 下列國家考試及格, 持有及格證書 : ( 一 )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一等 二等 三等特種考試及格 ( 二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 六 取得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甲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 曾從事工作經驗 3 年以上, 持有證書及證明文件 第 4 條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博士班 1 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 一 碩士班學生修業滿 2 年且修畢畢業應修科目與學分 ( 不含論文 ), 因故未能畢業, 經退學離校或休學 1 年以上, 持有修業證明書, 或休學證明書附歷年成績單, 並提出相當於碩士論文水準之著作者 二 大學畢業獲有醫學學士學位或牙醫學學士學位, 經有關專業訓練 2 年以上, 並提出相當於碩士論文水準之著作者 三 大學畢業獲有學士學位, 從事與所報考系所相關工作 5 年以上, 並提出相當於碩士論文水準之著作者 四 下列國家考試及格, 持有及格證書, 且從事與所報考系所相關工作 6 年以上, 並提出相當於碩士論文水準之著作者 : ( 一 )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一 二 三等特種考試及格 ( 二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 前項各款相當於碩士論文水準之著作, 由各大學自行認定 藝術類或應用科技類相當於碩士論文水準之著作, 得以創作 展演連同書面報告或以技術報告代替 第一項第二款所定有關專業訓練及第三款 第四款所定與報考系所相關工作, 由學校自行認定 本辦法中華民國 95 年 12 月 28 日修正施行前已符合原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資格者, 於本辦法修正施行後 5 年內, 得依原規定報考大學博士班入學考試 第 5 條國外高級中等學校及專科學校學歷符合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規定者, 得準用第二條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辦理 修業年限少於國內高級中等學校及專科學校之國外同等學校畢業生,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 但大學得增加其畢業應修學分, 或延長其修業年限 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學歷符合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規定者, 得準用第三條第一款至第四款及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辦理 軍警校院學歷, 依教育部核准比敘之規定辦理 第 6 條本標準所定年數起迄計算方式, 除下列情形者外, 自規定起算日, 計算至報考當學年度註冊截止日為止 : 一 離校或休學年數之計算 : 自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所附歷年成績單所載最後修滿學期之截止日期, 起算至報考當學年度註冊截止日為止 二 專業訓練及從事相關工作年數之計算 : 以專業訓練或相關工作之證明上所載開始日期, 起算至報考當學年度註冊截止日為止 第 7 條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註 : 有關 1 年以上 2 年以上 3 年以上 之計算, 以每年 9 月 30 日為計算截止日期
附錄 2: 朝陽科技大學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第一條 第二條 為維護試場秩序及考試公平, 特訂定 朝陽科技大學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所稱之 試場 係指考生本人應試之室內空間 監試或試務人員為執行本規則各項規定, 得對可能擾亂試場內外秩序 妨害考試公平等情事進行及時必要之處置或查驗各種可疑物品, 考生應予充分配合, 否則依其情節輕重提報議處 一般注意事項第三條考生須於規定考試時間攜帶准考證入場 ; 准考證未帶 毀損或遺失者, 經監試人員核對, 確係考生本人無誤, 則暫准予應試, 惟至考生繳交答案卷 ( 卡 ) 時, 准考證仍未送達或未依規定於當節考試前親自向試務辦公室辦理申請補發者, 扣減各該科成績 2 分, 至該科 0 分為限 第四條考生應按規定之考試時間入場 每 1 節遲到逾 20 分鐘者, 不得入場 ; 入場鈴 ( 鐘 ) 聲響後考生應立即入場, 不得停留場外 已入場應試者,40 分鐘內不得出場, 違者該科試卷不予計分, 強行入場或出場者, 該科不予計分 入場及作答前注意事項第五條考生必須按編定座號入座, 並應立即檢查答案卷 ( 卡 ) 座位及准考證 3 者之號碼, 均須完全相同, 如有不符, 應即刻舉手, 請監試人員查明處理 凡經作答後, 始發現錯用答案卷 ( 卡 ) 者, 則扣減其該科成績 5 分, 至該科 0 分為限 ; 經監試人員或試務人員發現者, 該科不予計分 第六條考生入座, 應將 准考證 放在考桌左上角, 以便查驗 作答注意事項第七條考生在考試進行中, 發現試題印刷不清時, 得舉手請監試人員處理, 但不得要求解釋題意 第八條答案卷 ( 除製圖或繪圖外 ) 限用黑色或藍色鋼筆 原子筆或鉛筆書寫, 違者扣減該科成績 5 分, 至該科 0 分為限 書寫文字如須塗改可使用修正液或修正帶 答案卡限用黑色 2B 軟心鉛筆在答案卡上規定做答之範圍內劃記答案, 答案卡劃記不明顯 污損 摺疊 捲角 撕毀等情事, 致讀卡機無法辨認者, 其責任自負, 不得提出異議 設計類考生應考繪圖科目時, 得攜帶相關繪圖工具 第九條考生須使用計算機者, 除 + - 平方 開根號 對數 指數 三角函數等功能之一般計算機外, 不得攜帶任何與應試無關之物品入場, 如無線電接收器 行動電話 ( 手機 ) 等電子通訊器材, 違者扣減其該科成績 5 分, 至該科 0 分為限 ; 情節重大者, 提請本校招生委員會予以議處, 並得視其使用情節加重扣分或扣減其該科全部成績 第十條考生應在答案卷 ( 卡 ) 上規定作答之範圍內書寫或劃記答案, 違者該科不予計分 第十一條考生不得左顧右盼, 相互交談, 意圖抄襲他人答案或便利他人窺視答案, 經警告不聽者, 該科不予計分 第十二條考生不得有傳遞 夾帶 交換答案卷 ( 卡 ) 自誦或以暗號告人答案或以答案 27
卷 ( 卡 ) 試題紙供他人窺視抄襲等舞弊情事, 違者有關考生該科不予計分 第十三條考生不得在考桌上 文具上 准考證上 肢體上或其他物品上書寫與考試有關科目之文字 符號等, 違者該科不予計分 第十四條考生不得撕去或竄改答案卷 ( 卡 ) 上之准考證號碼 拆閱答案卷 ( 卡 ) 彌封 將答案卷 ( 卡 ) 污損 摺疊 捲角 撕毀 或作任何與答案無關之文字 符號, 違者該科不予計分 第十五條考生不得在試場內吸煙 擾亂試場秩序及影響他人作答, 違者初次予以警告, 如警告不理, 則勒令出場 ( 如未達本規則第四條所規定之出場時間, 得由試務人員暫時限制其行動 ), 該科不予計分 ; 拒不出場者, 取消其考試資格 離場注意事項第十六條考生於每節考試時間終了鈴 ( 鐘 ) 聲響畢, 應立即停止作答, 靜候監試人員收取答案卷 ( 卡 ) 及試題紙, 違者該科扣 5 分, 若仍繼續作答經勸止不理者, 除收回答案卷 ( 卡 ) 外, 該科不予計分 第十七條考生完卷後一經離座, 應立即將答案卷 ( 卡 ) 與試題紙併交監試人員驗收, 不得再行修改答案, 違者該科不予計分 第十八條考生已交答案卷 ( 卡 ) 及試題紙出場後, 不得在試場附近逗留或高聲喧嘩 宣讀答案或以其他方法指示場內考生作答, 經勸止不聽者, 該科不予計分 第十九條考生不得將試題或答案卷 ( 卡 ) 攜出或投出試場外, 違者取消考試資格 其他事項第二十條第廿一條第廿二條第廿三條第廿四條第廿五條第廿六條 考生不得威脅其他考生共同作弊, 或以言行威脅監試人員, 違者取消考試資格 考生不得請人頂替或偽造證件進入試場應試, 違者取消其考試資格, 其有關人員則送請有關機關處理 應考考生若有舞弊情事, 經檢舉並查證屬實者, 得由就讀學校作必要之議處 考生對於疑似違反試場規則之行為擬進一步說明者, 得於當天測驗結束後 30 分鐘內逕向試務辦公室申訴說明, 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對試場違規扣分部分有疑義時, 得於開放網路查詢成績後 1 週內提出書面資料之申覆, 本會得依申覆內容召開招生委員會處理, 並提出必要之說明 考生如有本辦法未列之其他舞弊或不軌意圖之行為或發生特殊事故時, 得由監試或試務人員予以登記, 並提請本校招生委員會依其情節輕重予以適當處理 本辦法經招生委員會通過後實施, 修正時亦同 28
附錄 3: 網路報名作業流程為便利計算機處理考生之報名資料, 敬請參閱以下說明於網頁中輸入正確報考資料並列印報名表 網路報名所填資料必須與報名表正表所填寫資料完全符合, 如有不同或錯誤, 以考生親筆簽名之報名表正表所填資料為準, 並自行負錯誤之責任 網址 : http://www.cyut.edu.tw/~recruit 點選 研究所招生 後點選 碩士班考試 進入 網路報名入口 不同意報名權益說明離開報名網頁同意修輸入各項報名資料正確認各項報考資料報名資料確認後送出, 報名表將產生 銀行代碼 及 銀行繳款帳號 列印報名表正 副表 ( 確認無誤後親筆簽名 ) 1. 先設定螢幕解析度為 800 600 2. 建議使用 IE5.0 以上瀏覽器 3. 進入系統後請先點選 填寫說明 網路報名所輸入之資料均須正確符合事實, 如於錄取後發現學歷 ( 力 ) 與證件正本不符, 本校將取消錄取資格, 並由考生自負法律責任 報考系所及組別 志願序 通訊資料等務必核對正確, 以免影響權益 ( 分組系所考生請特別留意選組是否正確 ; 管理類碩士在職專班請慎填志願 ) 1. 報名資料有誤者進行修正 2. 報名資料無誤者點選 確定送出 3. 有選考科目者, 請特別留意考科組合 1. 請寫下報名表內 銀行代碼 及 銀行繳款帳號 2. 請參考 附錄 4: 網路報名繳費方式 ( 第 30 頁 ) 逕至各金融機構自動櫃員機 (ATM) 轉帳繳費 輸入資料之電腦無印表機者可先存檔後, 再至連接有印表機之電腦上網查詢列印 裝妥報名表件並以郵寄或親自送達本校 網路報名後, 須將報名表件寄達或送達本校始完成報名 註 : 一 輸入姓名或地址如有難字, 請以全型空白代替, 並於列印出之報名表上以紅筆填寫, 本校將於收件後另行造字 二 畢 ( 肄 ) 業學校 : 請輸入關鍵字查詢, 再點選就讀學校 ; 畢 ( 肄 ) 業年月請依學歷證件記載之年月填寫, 應屆畢業生畢業年月一律為民國 100 年 6 月 外國學歷一律為 其他 ( 代碼 9999) 三 電話或手機號碼請填寫確實可聯絡之號碼 四 考生通訊資料於報名期間或錄取後至 100 學年度註冊日前如有任何變動, 請務必向本校教務處註冊組申請更正, 以免損及權益 29
附錄 4: 網路報名繳費方式一 繳費期間 : ( 一 ) 碩士班 : 民國 100 年 3 月 9 日起至 3 月 28 日止 ( 二 ) 博士班 : 民國 100 年 5 月 16 日起至 5 月 25 日止 二 請持金融卡至各金融機構自動櫃員機 (ATM) 轉帳繳費 ( 轉帳手續費由轉出帳號負擔, 不包含於報名費內 ), 逾期未繳費者, 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 三 考生完成網路報名手續後, 請依下列方式繳交報名費, 每一 銀行繳款帳號 僅限該名考生繳費專用, 繳費後請列印交易明細單並黏貼於報名表副表背面以供查核, 同時注意轉帳是否完成 金融卡插入 ATM 後 選擇 轉帳 功能 輸入臺灣銀行行庫代碼 004 輸入網路報名表下方 銀行繳款帳號 16 碼 (40220+ 身分證字號 11 碼 ) 例 :A123456789 即為 01123456789( 註 ) 完成繳款 ( 請列印交易明 輸入轉帳金額 細單並黏貼於報名表副 碩士班 :1,400 元 表背面以供查核 ) 博士班 :2,400 元 註 : 身分證第 1 位英文字母, 轉換為 2 位阿拉伯數字, 對照如下 :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四 繳費完成後, 請檢查交易明細表, 若 手續費 欄 ( 持臺灣銀行金融卡轉帳繳費者免扣手續費 ) 沒有扣款紀錄, 即表示轉帳未完成, 請重新操作轉帳繳費手續 另請於轉帳後 3 個工作日登入本校招生資訊網 (http://www.cyut.edu.tw/~recruit), 點選 研究所招生 後點選 碩士班考試 進入 繳費查詢 查詢是否轉帳成功 五 若考生本人金融卡無轉帳功能, 可商請親人或同學依據上述指定帳號幫忙轉帳, 或向郵局購買與報名費等額之郵政匯票 ( 受款人 朝陽科技大學 ), 連同報名表件寄交本校 六 使用自動櫃員機 (ATM) 轉帳繳費者, 請儘早持存摺至原行庫補登錄以確定轉帳成功 若因報名費不正確 帳號輸入錯誤或轉帳未成功致延誤報名, 由考生自行負責 30
----------------------------------------------------------------------------------------------------------------------------------------------------------------------------------------- ( 報考碩士在職專班及博士班在職生必繳 ) ( 出具證明之公私營企業機構或政府機關全銜 ) 服務證明書 姓名生日民國年月日 身分證字號性別 服務部門 任職起迄日 備 註 職稱 工作內容簡述 工作性質 自民國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服務年個月 現仍在職 現已離職 本機關 ( 機構 ) 保證本證明書所載內容均屬事實, 如有不實, 願負法律責任 須使用多張服務證明書者, 請自行影印 證明機構 ( 全銜 ): 負責人 : 機構地址 : 電話 : 機構登記或立案字號 : ( 政府機關及公營機構免填 )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 加蓋大印 ) ( 服務單位有自訂服務證明格式者, 請逕依該格式檢附使用即可 ) 31
----------------------------------------------------------------------------------------------------------------------------------------------------------------------------------------- 朝陽科技大學博士班在職生 在職進修同意書 姓名生日民國年月日 身分證字號性別 服務部門 職稱 工作內容簡述 工作性質 任職起迄日自民國年月日起至今, 服務年個月 備 註 一 本機關 ( 機構 ) 保證本證明書所載內容均屬事實, 如有不實, 願負法律責任 二 本表須於錄取報到時繳交, 屆時若無法繳交則取消錄取資格 單位或公司 ( 全銜 ): 負責人 : 機構地址 : 電話 : 機構登記或立案字號 : ( 政府機關及公營機構免填 )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 加蓋大印 ) 32
----------------------------------------------------------------------------------------------------------------------------------------------------------------------------------------- 朝陽科技大學碩 博士班招生考試推薦函壹 申請者資料 ( 本欄由考生自填 ) 姓名 : 報考系所 : 住址 : 電話 : 貳 申請者表現評估 E-Mail: 一 對申請者之瞭解程度 : 很熟 熟 不很熟 不熟認識已經年 二 請就申請者下列各評估項目表現予以勾選 : 1. 學習態度 極佳 優良 佳 尚可 差 不清楚 2. 研究能力 極佳 優良 佳 尚可 差 不清楚 3. 創造能力 極佳 優良 佳 尚可 差 不清楚 4. 表達能力 極佳 優良 佳 尚可 差 不清楚 5. 領導能力 極佳 優良 佳 尚可 差 不清楚 6. 品行操守 極佳 優良 佳 尚可 差 不清楚 7. 合作精神 極佳 優良 佳 尚可 差 不清楚 8. 成熟程度 極佳 優良 佳 尚可 差 不清楚總評 : 極佳 優良 佳 尚可 差 不清楚參 具體評語 ( 包括專業知識 研究潛力 分析能力等 ) 肆 推薦程度 極力推薦 推薦 不推薦 伍 推薦人資料 姓名 : 任職單位 : 職稱 : 住址 : 電話 : 傳真 : E-Mail: 推薦人簽章 : 日期 : 民國年月日 註 : 推薦人請親自填寫本推薦函, 裝入專用信封並於封口簽名彌封後, 交由考生檢附於各系所要求之文件審核資料中 33
1349 台4 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168 號朝陽科技大學管理學院收( 管理類碩士在職專班書審資料封面 ) 號掛時限報考人姓名:准考證號:(請查閱准考證)地址:電話:()註:管理類碩士在職專班書審資料請於4 月14 日前寄送達管理學院其餘各系(所)書審資料請於報名時一併繳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