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新大學 105 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指定項目甄試須知 1. 繳費 (105 年 3 月 22 日下午 3 時 30 分止 ) 2. 上傳審查資料 (105 年 3 月 24 日晚上 10 時止 ), 請利用網路至甄選委員會 ( 網址 https://www.caac.ccu.edu.tw/) 上傳 未依規定完成上列手續者, 不得參加指定項目甄試 世新大學招生委員會印製 校址 :11604 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一段十七巷一號 網址 :http://www.shu.edu.tw/ 電話 :(02)22368225 轉 2045 傳真 :(02)22362684 信箱 :aaad@mail.shu.edu.tw
世新大學 105 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重要日程表 * 本學制各項網路查詢列印服務之學制代碼為 1050318 項目日期 1. 考生下載指定項目甄試須知及各系甄試通知單 ( 網址 :http://www.shu.edu.tw/) 105 年 3 月 11 日 ( 星期五 ) 2. 考生上網查詢 甄試費繳費帳號 並繳交甄試費網址 http://eas.shu.edu.tw/exam/ 3. 考生上傳各學系 ( 組 ) 規定繳交之審查資料至甄選委員會 ( 上傳網址 https://www.caac.ccu.edu.tw/ 個人申請 審查資料上傳 網路上傳審查資料 ) 105 年 3 月 18 日上午 10 時起至 105 年 3 月 22 日下午 3 點 30 分止 105 年 3 月 18 日起至 105 年 3 月 24 日止 每日上午 8 時起至下午 10 時止 4. 公告學系面試時間及地點 ( 考生自行上網查閱, 本校不再另行寄發 ) 105 年 3 月 30 日中午 12 時 5.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 確切面試時間依學系網頁公告為準 ) 105 年 4 月 9 日 ( 星期六 ) 至 105 年 4 月 10 日 ( 星期日 ) 6. 公告錄取名單 105 年 4 月 20 日上午 9 時起 7. 申請複查成績截止日 ( 以郵戳為憑 ) 105 年 4 月 26 日 8. 錄取生向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接受統一分發 105 年 5 月 3 日至 105 年 5 月 4 日 每日上午 8 時起至下午 10 時止 9. 統一分發結果公告 ( 公告於甄選委員會網站 ) 105 年 5 月 10 日上午 8 時起 10. 獲分發錄取生聲明放棄入學資格截止日 ( 郵戳為憑 ) 105 年 5 月 13 日前
甄試費繳費方式說明 一 甄試費 : 新臺幣 1000 元整, 凡經甄選委員會登錄有案者, 具低收入戶 中 低收入戶身分考生, 報名費全免優待 二 繳費期間 :105 年 3 月 18 日上午 10:00 起至 105 年 3 月 22 日下午 3:30 止 三 繳費帳號查詢 : 招生管理系統 1. 點選招生類別 2. 輸入學制代碼 (1050318) 3. 輸入考生身分證字號 4. 考生查詢及列印 5. 報名表列印 6. 開啟繳費帳號 四 繳費方式 : 得採自動櫃員機 (ATM) 轉帳或臨櫃匯款方式繳款 一律至全省各銀行 ( 或郵局 ) 自動櫃員機 (ATM) 轉帳繳費或至臨櫃繳款 自動櫃員機 (ATM) 轉帳流程方式一 : 持華南銀行金融卡至華南銀行自方式二 : 持其他銀行或郵局金融卡至任一銀動櫃員機轉帳行或郵局自動櫃員機轉帳 1. 將金融卡插入提款機 1. 將金融卡插入提款機 2. 輸入密碼後選擇 自行轉帳 項目 2. 輸入密碼後, 銀行提款機選擇 跨行轉帳 3. 輸入轉帳帳號 : 請輸入網路報名後產生項目, 郵局提款機選擇 非約定帳戶 項目, 之繳費帳號 (9597 共 14 碼 ) 輸入 行庫代碼 008 4. 輸入轉帳金額 : 請輸入應轉金額 3. 輸入轉帳帳號 : 請輸入網路報名後產生之繳費帳號 (9597 共 14 碼 ) 5. 確認轉帳帳號與金額無誤後, 按 確認 4. 輸入轉帳金額 : 請輸入應轉金額鍵, 以完成交易 5. 確認轉帳帳號與金額無誤後, 按 確認鍵, 6. 免扣轉帳手續費 以完成交易 6. 手續費由轉出帳號負擔 列印交易明細表 ( 若忘記列印, 請持存摺至銀行或郵局補登 ) 臨櫃繳款流程 方式一 : 至華南銀行臨櫃繳款 1. 填寫華南商業銀行全行通收存款憑條 ( 簡章附表一 ) 一式二聯 2. 繳費帳號 : 請填寫網路報名後產生之繳費帳號 (9597 共 14 碼 ) 3. 至櫃檯繳費 ( 免收手續費 ), 收據自行留存備查 方式二 : 至其他銀行或郵局臨櫃繳款 1. 填寫 跨行匯款單 一式二聯 2. 受款行 : 華南商業銀行 195 文山分行 3. 繳費帳號 : 請填寫網路報名後產生之繳費帳號 (9597 共 14 碼 ) 4. 戶名 : 財團法人世新大學 5. 匯款人 : 考生姓名 6. 至櫃檯繳費 ( 匯款手續費 30 元 ), 收據自行留存備查 完成繳費一小時後請儘速上網查詢繳費是否成功, 若因繳費不正確 帳號輸 ( 寫 ) 錯 轉帳未成功而延誤報名者, 由考生自行負責 網路查詢路徑 : 招生管理系統 1. 點選招生類別 2. 輸入學制代碼 (1050318) 3. 輸入考生身分證字號 4. 考生查詢及列印 郵件收件及繳費狀態查詢 繳費狀態查詢 ( 已繳費或尚未繳費 ) 五. 如果對繳費操作有任何疑問, 請電洽 : 1 (02)22360288 華南銀行文山分行 (9:00-15:30) 2 (02)22368225 轉 2127 世新大學總務處出納組
世新大學 105 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學系電話及網址一覽表 校系碼 系組名稱 招生名額 指定項目甄試費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學系電話 學系網址 047012 新聞學系 82 1000 105.04.09-10 02-22368225 轉 3132 http://shunews.shu.edu.tw/ 047022 廣播電視電影學系廣播組 21 1000 105.04.09 02-22368225 轉 3192-3 http://rtf.shu.edu.tw/ 047032 廣播電視電影學系電視組 49 1000 105.04.09 02-22368225 轉 3192-3 http://rtf.shu.edu.tw/ 047042 廣播電視電影學系電影組 17 1000 105.04.09 02-22368225 轉 3192-3 http://rtf.shu.edu.tw/ 047052 圖文傳播暨數位出版學系 37 1000 105.04.09 02-22368225 轉 3252 http://gcdp.shu.edu.tw/ 047062 公共關係暨廣告學系 67 1000 105.04.09-10 02-22368225 轉 3238 http://pc.shu.edu.tw/ 047072 口語傳播學系 30 1000 105.04.09 02-22368225 轉 3162 https://sites.google.com/a/mail.s hu.edu.tw/speechshuedutw/ 047082 資訊傳播學系 19 1000 105.04.09 02-22368225 轉 3282 http://ic.shu.edu.tw/ 047092 數位多媒體設計學系動畫設計組 13 1000 105.04.09 02-22368225 轉 3292 http://dma.wp.shu.edu.tw/ 047102 數位多媒體設計學系遊戲設計組 18 1000 105.04.09 02-22368225 轉 3292 http://dma.wp.shu.edu.tw/ 047112 傳播管理學系 79 1000 105.04.09-10 02-22368225 轉 3311-3 http://cm.shu.edu.tw/ 047122 資訊管理學系資訊管理組 48 1000 105.04.09-10 02-22368225 轉 63908 http://im.wp.shu.edu.tw/ 047132 資訊管理學系資訊科技組 23 1000 105.04.09 02-22368225 轉 63908 http://im.wp.shu.edu.tw/ 047142 資訊管理學系網路科技組 27 1000 105.04.10 02-22368225 轉 63908 http://im.wp.shu.edu.tw/ 047152 財務金融學系 47 1000 105.04.09-10 02-22368225 轉 63432 http://fin.wp.shu.edu.tw/ 047162 行政管理學系 49 1000 105.04.09-10 02-22368225 轉 63462 http://ppm.wp.shu.edu.tw/ 047172 觀光學系餐旅經營管理組 18 1000 105.04.09 02-22368225 轉 63372 http://tourism.wp.shu.edu.tw/ 047182 觀光學系旅遊暨休閒事業管理組 17 1000 105.04.09 02-22368225 轉 63372 http://tourism.wp.shu.edu.tw/ 047192 觀光學系觀光規劃暨資源管理組 23 1000 105.04.09 02-22368225 轉 63372 http://tourism.wp.shu.edu.tw/ 047202 經濟學系 50 1000 105.04.09-10 02-22368225 轉 63402 http://economics.shu.edu.tw/ 047212 企業管理學系 17 1000 105.04.09 02-22368225 轉 63922 http://ba.shu.edu.tw/ 047222 社會心理學系 32 1000 105.04.09-10 02-22368225 轉 3532 http://socpsy.wp.shu.edu.tw/ 047232 英語學系 23 1000 105.04.09 02-22368225 轉 3562 http://dteng.shu.edu.tw/ 047242 中國文學系 26 1000 105.04.09 02-22368225 轉 3592 http://chi.wp.shu.edu.tw/ 047252 日本語文學系 42 1000 105.04.09 02-22368225 轉 3622 047262 法律學系 52 1000 105.04.09-10 02-22368225 轉 3720 https://sites.google.com/a/mail.s hu.edu.tw/jpn/ https://sites.google.com/a/mail.s hu.edu.tw/shulawdepartment/
世新大學 105 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 指定項目甄試須知目錄 校長邀請函 4 月 9 日 教學卓越成果暨校園特色展 招生重要日程表甄試費繳費方式說明招生學系電話及網址一覽表指定項目甄試須知內容壹 甄試資格...... 1 貳 甄試費及繳費方式.....1~2 参 上傳各學系 ( 組 ) 規定繳交之審查資料至甄選委員會 審查資料上傳系統... 2 肆 郵寄資格審驗應繳資料.............2 伍 指定項目甄試..... 2~3 陸 錄取.............3 柒 放榜.........3 捌 成績單寄發................3 玖 成績複查......... 3~4 拾 統一分發.....4 拾壹 放棄入學資格處理.....4 拾貳 註冊 入學.... 4~ 5 拾参 其他注意事項..... 5 拾肆 申訴處理......5 拾伍 本須知若有未盡事宜, 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或本校招生委員會決議處理.... 5 附錄一 : 世新大學入學考試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附錄二 : 校園平面圖與交通資訊附表一 : 華南銀行存款憑條附表二 : 世新大學 105 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境外學歷切結書附表三 : 世新大學 105 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指定項目甄試成績複查暨回覆單附表四 : 錄取生放棄入學資格聲明書 參閱(105 學年度大學 個人申請 入學招生簡章第 789 頁 )
105 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指定項目甄試須知 世新大學 105 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 指定項目甄試須知 本學制各項網路查詢列印服務之學制代碼為 1050318 壹 甄試資格凡通過 105 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第一階段學科能力測驗 術科考試成績篩選之考生, 並繳交甄試費及上傳甄試學系 ( 組 ) 規定之審查資料至甄選委員會者, 即可參加本校 105 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指定項目甄試 以境外學歷 ( 含持國外 香港澳門地區 大陸地區學歷 ) 以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第六條資格報考者之考生, 須經資格審查通過後, 始得參加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貳 甄試費及繳費方式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需於 105 年 3 月 18 日至 3 月 22 日止, 上網查詢繳費帳號完成繳費 一 繳費金額 : 1. 一般考生 : 新臺幣 1000 元整 ( 注意 : 金額輸入錯誤時, 無法完成轉帳手續 ) 2. 低收入戶 中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全部減免 : 凡經甄選委員會登錄有案者, 具低收入戶 中低收入戶身分考生, 報名費全免優待 二 繳費期間 :105 年 3 月 18 日上午 10:00 起至 105 年 3 月 22 日下午 3:30 止 三 繳費帳號 : 請考生自行上網查詢繳費帳號, 本校不另寄紙本繳費帳號 1. 繳費帳號查詢日期 :105 年 3 月 18 日上午 10:00 起 2. 查詢網址 :http://eas.shu.edu.tw/exam/ 點選考生 查詢及列印 1. 點選招生類別 2. 輸入學制代碼 (1050318) 3. 輸入考生身分證字號 4. 考生查詢及列印 5. 報名表列印 6. 開啟繳費帳號 四 繳費方式 : 1. 考生於 105 年 3 月 18 日起至 3 月 22 日止, 請依本校專用 繳費帳號, 持金融卡至金融機構自動櫃員機 (ATM) 辦理轉帳繳費 ( 銀行代碼 008, 手續費考生自付 ) 或至全國華南銀行各分行櫃檯繳款 ( 免手續費 ); 有關繳費作業, 請依 甄試費繳費方式說明 規定辦理 2. 未依規定時間辦理繳費者, 視同未繳費並取消參加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資格 每位考生繳費帳號均不相同, 該組帳號是確認每位考生是否繳交報名費之唯一帳號, 請勿將此帳號借給其他考生使用或繳錯帳號 一組繳費帳號僅供考生個人報考一系 ( 組 ) 使用, 如報名二個學系, 請分別依不同繳費帳號繳費 3. 報名費繳費狀態網路查詢 : 完成繳費後一小時, 請上網查詢轉帳是否成功 查詢網址 :http://eas.shu.edu.tw/exam/ 點選考生 查詢及列印 1. 點選招生類別 2. 輸入學制代碼 (1050318) 3. 輸入考生身分證字號 4. 考生查 1
105 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指定項目甄試須知 詢及列印 郵件收件及繳費狀態查詢 繳費狀態查詢 ( 已繳費或尚未繳費 ) 4. 報名費一經繳納, 報名手續完成後, 除非報考資格不合格, 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費 叁 上傳各學系 ( 組 ) 規定繳交之審查資料至甄選委員會 審查資料上傳系統 一 本校各學系 ( 組 ) 第二階段應繳交之審查資料, 一律透過甄選委員會 審查資料上傳系統 上傳 審查資料自 3 月 18 日至 3 月 24 日每日上午 8 時起至下午 10 時止, 至甄選委員會網站 (https://www.caac.ccu.edu.tw/), 選擇 個人申請, 進入 審查資料上傳 後, 點選 網路上傳審查資料 選項, 進行審查資料上傳作業 二 考生依各學系 ( 組 ) 規定繳交之資料 ( 請參照 105 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簡章第 529-538 頁所列 ), 均應為自行製作且真實無誤 * 若有不實經查證屬實者, 將取消錄取資格或學籍 三 成果作品可提供影音作品 ( 請說明作品中擔任職務 ), 考生請上傳至 youtube, 再將網址寫於繳交之審查資料上 肆 郵寄資格審驗應繳資料一 學歷 ( 力 ) 證件影本 : 除以境外學歷 ( 含持國外 香港澳門地區 大陸地區學歷 ) 報考者, 其餘考生一律免繳 1. 持國外或香港澳門地區高級中等學校學歷報名之考生, 需繳交學歷 ( 力 ) 證件影本 ( 參照 105 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簡章第 8 頁所列 ) 並填具 境外學歷切結書 ( 附表二 ) 2. 持大陸高級中等學校學歷報名之考生, 需繳交學歷 ( 力 ) 證件影本 ( 參照 105 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簡章第 8 頁所列 ) 並填具 境外學歷切結書 ( 附表二 ) 二 以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第六條報考者, 須繳交曾任職學校核發之專業技術人員或專業教師之證明文件, 並經報考大學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 始得參加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三 本校社會心理學系 英語學系 中國文學系 日本語文學系等學系優先錄取低收入戶學生至多各 1 名 符合資格之學生, 請將當年度之資格證明文件於 3 月 24 日前 ( 以郵戳為憑 ) 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校 國外 大陸學歷 同等學力等學力資料, 非屬審查資料項目, 各項文件不得透過 審查資料上傳系統 上傳, 務請於 3 月 24 日前 ( 以郵戳為憑 ) 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校 11604 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一段十七巷一號世新大學招生組收 伍 指定項目甄試 報考資格審查結果於 3 月 30 日 ( 星期三 ) 中午 12:00 公告 查詢網站 :http://www.shu.edu.tw/ 一 甄試日期 地點 :( 確切時間以各學系公告為準 ) 1.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 訂於 105 年 4 月 9 日 ( 星期六 )-10 日 ( 星期日 ) 辦理 2
3 105 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指定項目甄試須知 2. 指定項目甄試地點 : 各學系面試報到時間 地點, 詳見各學系網頁公告及通知 3. 面試時間調整 : 若時間安排有特殊需求的考生 ( 如特別要求面試時間是上午 下午者 同時報考二系 面試撞期等 ), 請務必依學系規定時間內向學系申請調整 4. 報到及面試時間於 105 年 3 月 30 日中午 12:00 起公告於學系網頁, 不再另行通知, 請考生務必上網查詢 二 甄試注意事項 : 1. 請務必持身分證正本 ( 或具有照片及身分證字號之身分證明 ) 及指定項目甄試通知單應考 ; 未依規定應考者, 以缺考論, 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考 2. 請於考前確定各學系 ( 組 ) 排定之試場位置, 以免屆時延誤考試時間, 喪失應考權益 3. 考生參加本校指定項目甄試, 應切實遵守各系甄試規定 陸 錄取一 考生指定項目甄試成績如有任何一科未達檢定標準 零分或缺考者, 即使甄選總成績達到最低錄取標準, 亦不予錄取 二 個人申請之錄取名額, 以招生簡章所定名額為限, 得列備取 三 各學系 ( 組 ) 最低錄取標準由本校招生委員會議訂定, 考生甄選總成績達錄取標準以上, 在招生名額內為正取生, 其餘為備取生 成績未達錄取標準者, 雖有名額亦不予錄取 四 錄取最後一名如有二人以上同分時, 則依各學系所列參酌項目順序, 比較考生成績, 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 如參酌項目成績均相同時, 則增額錄取 五 錄取生無論錄取單一校系或多個校系, 均須依 105 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簡章 規定, 向甄選委員會登記就讀志願序, 接受統一分發後, 始取得入學資格 有關統一分發規定, 請參閱 105 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簡章 第 12 頁 -14 頁所列 六 錄取生放棄入學資格之缺額及不足額錄取之名額, 納入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名額中, 一併招足 柒 放榜一 放榜日期 :105 年 4 月 20 日 ( 星期三 ) 二 放榜方式 : 錄取考生名單公佈於本校校門口及本校網站 :http://www.shu.edu.tw/ 捌 成績單寄發一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成績單於 105 年 4 月 20 日 ( 星期三 ) 寄發 二 考生若於 105 年 4 月 26 日 ( 星期二 ) 前未收到成績單, 查詢電話 (02)22361719 教務處招生組 玖 成績複查一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成績複查, 一律於 105 年 4 月 26 日 ( 星期二 ) 前以通訊方式向本校招生委員會提出申請
105 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指定項目甄試須知 二 申請複查成績時, 請將 世新大學 105 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指定項目甄試成績複查暨回覆單 ( 附表三 ) 填妥姓名 地址 貼足郵票後, 並檢附成績通知單影本, 逕寄至本校教務處招生組收, 否則不予受理 三 申請複查不得要求重閱 調閱或影印試卷 ; 各學系之 書面審查 (或 作品審查 ), 一律不得要求重審, 亦不受理複查各細項成績 ; 筆試成績僅複查核 ( 累 ) 計總分, 不得複查各題得分 ; 各項成績不得要求複查評閱標準或要求試題解答 ; 申請複查以一次為限 四 複查結果若因增減分數而錄取情形有異動者, 考生不得提出異議 拾 統一分發 正備取生一律向 甄選委員會 登記就讀志願序, 接受統一分發後入學 錄取生 ( 含正 備取生 ), 無論錄取單一校系或多個校系, 均應於登記期間內 (105 年 5 月 3 日至 105 年 5 月 4 日每日上午 8 時起至下午 10 時止 ) 向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 ( 網址 https://www.caac.ccu.edu.tw/), 接受統一分發後, 始取得入學資格 有關統一分發規定, 請參閱 105 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簡章 第 12 頁 -14 頁所列 拾壹 放棄入學資格處理一 獲分發至本校之錄取生, 即取得本校之入學資格, 如欲參加 105 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或四技二專各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應於 105 年 5 月 13 日前 ( 以郵戳為憑, 逾期不予受理 ) 填具 錄取生放棄入學資格聲明書 ( 附表四 ), 經父母 ( 或監護人 ) 簽名或蓋章後, 以限時掛號郵寄本校教務處招生組辦理放棄入學資格, 否則不得參加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及四技二專各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二 逾上述放棄截止日, 因特殊事由欲放棄入學資格者, 應向本校聲明放棄入學資格, 惟一律不得參加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及四技二專各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最後確定之放棄入學資格名單將於 5 月 18 日在本校網頁公布 ( 網址 : http://www.shu.edu.tw/), 請考生務必上網查閱並確認, 如有疑義請與本校招生組聯繫 (02-22361719) 三 獲分發之錄取生如參加其他入學管道而獲錄取者, 應於其他入學管道之錄取大學報到前, 向本校聲明放棄, 否則一經發現, 即取消分發校系之錄取資格 惟統一分發結果公告前, 已於其他入學管道錄取且完成報到者, 不適用本項之規定 拾貳 註冊 入學一 錄取考生於註冊入學時, 須繳驗高中 ( 職 ) 畢業證書正本 ( 以同等學力報考者, 須繳驗相關證件正本 ); 否則取消其註冊入學資格 二 錄取考生, 如發現報考資格不符規定, 或所繳證件及資料有假借 冒用 偽造 變造或考試舞弊等情事, 在錄取後未註冊前查覺者, 取消其錄取資格 ; 註冊入學後查覺者, 即開除學籍, 且不發給與修業有關之任何證明文件 ; 畢業後始查覺者, 除依法追繳其學位證書外, 並公告撤銷其畢業資格, 情節重大者函送司法單位審理 三 本校於 105 年 8 月中旬寄發新生入學註冊資料, 錄取考生應繳驗高中 ( 職 ) 正式畢業 4
105 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指定項目甄試須知 證書 ; 未繳驗者不得註冊入學 有關本校學士班學費 雜費繳費標準及獎助學金之申 請, 請上網參閱 世新大學 104 學年度學雜費收費一覽表 : 網址網 址 :http://account.web.shu.edu.tw/ 公告事項 學雜費收費標準及 各類獎助學金 : 網 址 https://sites.google.com/a/mail.shu.edu.tw/dreamsfly/?pli=1 拾叁 其他注意事項 一 本項個人申請招生簡章規定考生應繳交之相關證明文件, 應於規定日期繳交齊全, 事 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繳 ; 若有應繳文件不齊全者, 視同報名資格不符, 考生不得 提出異議, 且不得要求退費 ; 考生所繳交之各種文件資料, 由本校留存備查, 無論錄 取與否概不退還 二 關於本校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之各項作業日程, 請自行上網參閱 世新大學 105 學 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重要日程表 三 學生除須於修業年限內修畢所屬學系 ( 組 ) 規定之應修學分外 尚須依規定通過 英語 能力 中文能力 資訊能力 思辨表達能力 自我管理能力 等基本能力檢 定及學系畢業門檻, 方可畢業 四 本校辦理本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取得並保管考生個人資 料, 在辦理招生事務之目的下, 進行處理及利用, 本校將妥善保管考生個人資料, 僅 提供招生相關工作目的使用 凡報名本招生之考生, 即表示同意授權本校使用考生之 報名資料予 (1) 考生本人 (2) 招生系組 (3) 辦理招生 錄取生報到或入學資料建置 之相關單位 ( 紙本或電子檔案 ) 五 相關資訊查詢報名及報到事宜 : 電話 :02-22368225 轉 2045 專線 :02-22361719 拾肆 申訴處理 傳真 :02-22362684 註冊課務事宜 : 電話 :02-22368225 轉 2032-2039 傳真 :02-22360103 考生對本項考試相關事項有疑義者, 最遲應於情事發生之日起二十日內以書面掛號向本校 招生委員會提出申訴, 逾期不予受理 拾伍 本須知若有未盡事宜, 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或本校招生委員會決議處理 5
附錄一 : 世新大學入學考試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95 年 7 月 27 日本校 95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97 年 1 月 17 日本校 97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修正通過 一 考生須於規定考試時間內, 攜帶報考證明及身分證正本 ( 或具有照片及身分證字號之身分證明 ) 入場, 未到考試時間, 不得先行入場, 遲到逾三十分鐘者, 不得入場, 已入場應試者, 考試開始四十分鐘內不得出場, 違者該科成績以零分計算 二 考生應按照編定座位號碼入座, 並於開始作答前檢查試卷 考桌及報考證明三者之座位號碼是否完全相同, 如有不符, 應即舉手, 請監試人員查明處理 凡經作答後, 由考生自行發現坐錯座位者, 扣減該科成績五分 ; 經監試人員發現者, 扣減該科成績十分 ; 經監試人員發現交換座位應試者, 該科成績以零分計算 三 考試時須將報考證明及身分證明置放桌面, 以便查驗 未帶報考證明及身分證明入場應試者, 經查驗確為考生本人, 准予先行參加考試 ; 但應於當天考試結束前申請補發查驗, 違者該科成績以零分計算 四 考生除必要之應用文具及不具附有儲存程式功能之計算器 ( 僅具 +- % 等功能 ) 外, 其餘物品 ( 如鬧鈴 電子呼叫器 行動電話等 ) 均不得攜帶入座 ; 凡攜帶入場之物品於考試期間發出聲響 ( 含振動 ) 扣減該科成績五分 ; 攜帶入場 ( 座 ) 之違規器具應交由監試人員代管, 至該節考試完畢為止 前項違規情節嚴重涉及舞弊經查證屬實者, 該科成績以零分計算 個人之醫療器材如助聽器等, 須先報備並經檢查方可使用, 違者比照第一項規定論處 五 考生在考試進行中發現試題印刷不清時, 得舉手請監試人員處理, 但不得要求解釋題意 六 考生不得交談 偷看 無故擾亂試場秩序或影響他人作答, 違者初次予以勸告 ; 不服勸告者, 即請其離場, 違者該科成績以零分計算 ; 惡意或情節重大者, 取消其考試資格 七 考生不得有抄襲 傳遞 夾帶 頂替或其他嚴重舞弊情事, 違者勒令退出試場, 並取消考試資格 八 考生不得於試卷上書寫姓名, 或任何與答案無關之文字 符號, 違者該科成績以零分計算 九 各科答案, 均須寫在作答區內, 寫在作答區外或試題紙上者, 不予計分 十 考生於考試結束鈴 ( 鐘 ) 聲響畢, 應即停止作答 十一 試卷不得攜出試場, 試題必須連同試卷一併繳回, 違者該科成績以零分計算 十二 考生不得毀損試卷, 不得污損 塗改試卷上報考證明號碼及條碼, 違者該科成績以零分計算 十三 考生交卷後, 不得在試場附近逗留, 高聲喧譁或宣讀答案, 經勸止不聽者該科成績以零分計算 十四 考生試卷若有遺失, 應於接到補考通知後, 即行到場補考, 拒絕者該科成績以零分計算 十五 本試場規則所列扣減違規考生成績之規定, 均以扣減各該科之成績至零分為限 十六 考生若有本規則未列之其他違規情事, 均提經招生委員會議決議, 按其情節輕重予以適當處分
附錄二 : 校園平面圖與交通資訊 校本部地址 : 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一段 17 巷 1 號 搭乘下列公車皆可至 世新大學 站下車 251 公車 251 區間公車 253( 往景美女中 ) 公車 660 公車 666 公車 671( 往台北車站 ) 公車 915 公車 景美 - 榮總 ( 快 ) 公車 棕 12 公車 棕 6 公車 搭乘捷運 松山新店線景美站 1 號出口, 景文街直走左轉木柵路後沿堤防邊行走, 步行約 5-10 分鐘可到達 松山新店線景美站 2 號出口, 沿景中街右轉景興路, 直走至木柵路左轉, 步行約 5-10 分鐘可到達 搭乘捷運松山新店線 ( 綠線 ) 至景美站, 轉搭捷運接駁公車至 世新大學站 下車 搭乘捷運文湖線 ( 棕線 ) 至萬芳醫院站, 轉搭捷運接駁公車至 世新大學站 下車 捷運路線圖查看捷運交通轉乘資訊查詢 開車 自北二高 ( 新店交流道 ) 下 直行至中興路三段 右轉往木柵路一段直行至試院路後左轉, 即往世新後校門方向 從辛亥路 ( 辛亥隧道 ) 過辛亥隧道 直行過懷恩隧道 直行至木柵路右轉直行 從羅斯福路 ( 公館 ) 自羅斯福路四段向南直走至六段 左轉景中街 右轉景興路 左轉木柵路後順行 管理學院大樓
地址 : 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一段 111 號 搭乘下列公車皆可至 復興派出所站 或 考試院站 下車 251 公車 251 區間公車 253( 往景美女中 ) 647 公車 660 公車 666 公車 671( 往台北車站 ) 公車 915 公車 景美 - 榮總 ( 快 ) 棕 12 公車 棕 22 公車 棕 6 公車 搭乘捷運 搭乘捷運松山新店線 ( 綠線 ) 至景美站, 轉搭捷運接駁公車至 復興派出所站 或 考試院站 下車 搭乘捷運文湖線 ( 棕線 ) 至萬芳醫院站, 轉搭捷運接駁公車至 考試院站 下 附近停車資訊 本校校區周邊並無劃設汽車停車位, 且校內汽機車停車位有限, 無法提供停車需求, 請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來校! 請於考試當天提早到校, 以免交通壅塞延誤考試時間, 喪失應考權益
通收編號傳票號附件貸第一聯:由代收單位留存(大學個人申請)(請沿線裁剪)通收編號傳票號附件貸第二聯:報名考生收執聯(大學個人申請)附表一 華南商業銀行 全行通收存款憑條 開戶行 195 文山分行中華民國年月日科目注意事項 : 繳費帳號戶名財團法人世新大學 考生姓名 : 報考系組 : 學測准考證號碼 : 電話 : 應繳金額 壹仟元整 蓋現金或轉帳 1 考生臨櫃繳款, 代收行請用 1720 交易 2 如有疑問, 請和主辦行聯絡 3 考生持本繳款單至華南銀行 出納戳欄認( 新台幣大寫 ) 繳款 ( 全省各分行皆可 ) NT$ 4 本收執聯為收據用, 恕不另 開收據或證明 交 易 序 號交 易 代 號 帳 號存 款 金 額放 款 金 額核 可對 方 科 目 證存款人代號日期 時間 帳號 經副襄理會計認證記帳收款或轉帳 戶名 華南商業銀行 全行通收存款憑條 開戶行 195 文山分行中華民國年月日科目注意事項 : 繳費帳號戶名財團法人世新大學 考生姓名 : 報考系組 : 學測准考證號碼 : 電話 : 應繳金額 壹仟元整 蓋現金或轉帳 1 考生臨櫃繳款, 代收行請用 1720 交易 2 如有疑問, 請和主辦行聯絡 3 考生持本繳款單至華南銀行 出納戳欄認( 新台幣大寫 ) 繳款 ( 全省各分行皆可 ) NT$ 4 本收執聯為收據用, 恕不另 開收據或證明 交 易 序 號交 易 代 號 帳 號存 款 金 額放 款 金 額核 可對 方 科 目 證存款人代號日期 時間 帳號 經副襄理會計認證記帳收款或轉帳 戶名
世新大學 105 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境外學歷切結書 附表二 ( 請勾選 ) 國外本人所持 大陸地區之學歷證件確為教育部認可, 並依 大 香港或澳門地區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 或 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 或 香港澳門學歷檢 覈及採認辦法 之規定, 完成相關驗證或採認程序 茲保證於錄取後報到時, 繳驗完成驗證或採認之正式學歷證件 ( 畢業證書 ) 正本及歷年成績證明正本 ( 外 文應附中譯本 ) 及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國紀錄證明 ( 須涵蓋境外學歷修 業起訖期間 ) 正本, 若未繳交或經查證不符合貴校報考資格, 本人同意按簡 章之規定放棄錄取 ( 入學 ) 資格, 絕無異議 此致 世新大學招生委員會 境外校院名稱 ( 請書寫原文全名 ): 就讀期間 : 年月至年月 學校地址 所屬地區及國名 : 立書人 ( 簽名, 國外學歷請另行簽立英文姓名 ): 中文 : 英文 : 報考學系 ( 組 ) 別 : 網路報名流水碼 : 聯絡電話 : 中華民國年月日 1. 請填妥本表後, 檢附境外學歷證件影本 歷年成績單影本, 於 105 年 3 月 22 日前寄送本校招生委員會 2. 以境外學歷報考者, 方須填寫繳交本表
世新大學 105 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 指定項目甄試成績複查暨回覆單 附表三 考生姓名 學測准考證號碼 學系組別學系組 電話或行動電話 考生簽章 複查指定項目名稱成績 ( 原始分數 ) 複查後成績 ( 考生勿填 ) 甄選總成績 複查結果 注意事項 : (1) 考生申請成績複查請於 105 年 4 月 26 日前填妥本複查單附甄選總成績單影本, 並以限時掛號 ( 郵戳為憑 ) 郵寄至世新大學教務處招生組收, 不附成績單影本者不予受理 (2) 請附回郵信封, 並填妥收件人姓名 地址及貼足限時回郵, 以憑回覆 中華民國 105 年月日
( 參閱簡章 789 頁 ) 附表四 世新大學 105 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錄取生放棄入學資格聲明書 第一聯大學存查聯 姓名 電話 身分證號碼 ( 居留證號碼 ) 105 學測准考證號碼 本人獲分發貴校 系 組, 因故放棄入學資格, 特此聲明 此致 世新大學 錄取生簽名或蓋章 大學教務處蓋章 家長 ( 監護人 ) 簽名或蓋章 放棄日期 ( 由考生填寫 ) 105 年 5 月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世新大學 105 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錄取生放棄入學資格聲明書 第二聯 錄取生存查聯 姓名 電話 身分證號碼 ( 居留證號碼 ) 105 學測准考證號碼 本人獲分發貴校 系 組, 因故放棄入學資格, 特此聲明 此致 世新大學 錄取生簽名或蓋章 大學教務處蓋章 家長 ( 監護人 ) 簽名或蓋章 回覆日期 ( 由大學填寫 ) 105 年 5 月日 注意事項 : 1. 獲分發之錄取生如欲放棄入學資格者, 應填妥本聲明書並經父母 ( 或監護人 ) 簽名或蓋章後, 於 105 年 5 月 13 日前 ( 以郵戳為憑, 逾期不予受理 ), 以限時掛號郵寄至 11604 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一段十七巷一號世新大學教務處招生組收, 信封上請註明 放棄大學個人申請入學資格, 否則不得參加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及四技二專各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2. 逾上述放棄截止日, 因特殊事由欲放棄入學資格者, 應填具本聲明書並依據前項程序辦理, 向本校聲明放棄入學資格, 惟一律不得參加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及四技二專各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3. 本校於聲明書蓋章後, 將第一聯撕下存查, 第二聯以掛號寄回考生存查 4. 聲明放棄入學資格手續完成後, 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 請考生及家長慎重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