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2)286/99-00(05) 立 法 會 福 利 事 務 委 員 會 對 社 協 露 宿 者 調 查 報 告 的 回 應 本 文 件 旨 在 概 述 當 局 向 露 宿 者 提 供 的 福 利 服 務, 以 回 應 香 港 社 區 組 織 協 會 ( 社 協 ) 在 ㆒ 九 九 九 年 六 月 至 八 月 期 間 進 行 的 露 宿 者 調 查 所 提 出 的 事 項 提 供 服 務 的 目 標 2. 根 據 社 會 福 利 署 ( 社 署 ) 於 本 年 九 月 所 作 的 最 新 統 計, 現 時 全 港 共 有 783 名 露 宿 者 當, 共 有 347 名 ( 即 44%) 現 正 領 取 綜 合 社 會 保 障 援 助 ( 綜 援 ) 3. 於 本 財 政 年 度, 社 署 及 非 政 府 機 構 在 提 供 露 宿 者 福 利 服 務 方 面 的 開 支 約 為 ㆒ 千 ㆒ 百 萬 元, 目 標 是 為 幫 助 露 宿 者 脫 離 露 宿 街 頭 的 生 活, 並 且 重 新 融 入 社 區 ; 我 們 特 別 關 注 那 些 亟 需 援 助 的 露 宿 者, 如 老 殘 疾 士 精 神 病 患 者 及 染 有 毒 癖 的 士 等 應 付 露 宿 者 問 題 的 對 策
- 2-4. 根 據 露 宿 者 工 作 小 組 ( 於 1993 年 成 立 ) 所 提 出 的 建 議, 社 署 已 制 定 ㆒ 套 應 付 露 宿 者 問 題 的 全 面 策 略 這 套 策 略, 每 半 年 檢 討 ㆒ 次, 包 括 加 強 為 露 宿 者 提 供 外 展 及 輔 導 服 務, 以 及 增 加 供 應 短 暫 住 宿 及 市 區 宿 舍 服 務 等 措 施 我 們 也 有 鼓 勵 義 工 參 加 社 區 服 務 計 劃, 幫 助 露 宿 者 此 外, 我 們 亦 致 力 提 高 公 眾 對 露 宿 者 服 務 的 認 識, 和 加 強 有 關 政 府 部 門 與 區 組 織 之 間 的 溝 通 和 聯 繫, 以 期 更 有 效 解 決 露 宿 者 問 題 現 時 為 露 宿 者 提 供 的 福 利 服 務 5. 社 署 及 非 政 府 機 構 為 露 宿 者 提 供 ㆒ 系 列 的 服 務, 包 括 輔 導 服 務 提 供 住 宿 援 助 ( 如 臨 時 收 容 心 市 區 單 身 士 宿 舍 日 間 援 助 心 體 恤 安 置 ) 經 濟 援 助 就 業 援 助 醫 療 及 藥 物 治 療 等 為 露 宿 者 提 供 的 基 本 福 利 服 務 簡 介, 現 載 於 附 錄
- 3 - 當 局 對 香 港 社 區 組 織 協 會 調 查 報 告 的 回 應 年 齡 及 就 業 情 況 6. 社 協 的 意 見 書 指 出, 在 20-39 歲 年 齡 組 別 的 年 青 露 宿 者 數 有 所 增 加 ( 即 大 概 佔 總 受 訪 數 的 20.3%, 或 是 佔 94 名 受 訪 者 的 19 ), 而 他 們 當 約 有 ㆔ 分 之 ㆒ 受 過 學 教 育 不 過, 社 署 就 全 港 露 宿 者 進 行 的 調 查, 包 括 最 近 ㆒ 次 於 ㆒ 九 九 八 年 十 ㆒ 月 進 行 的 調 查 均 顯 示, 屬 於 述 年 齡 組 別 的 露 宿 者 數 比 率, 穩 定 維 持 在 11.4% 左 右 7. 由 於 經 濟 衰 退 和 就 業 情 況 欠 佳, 社 會 部 分 士 可 能 因 為 不 同 的 原 因 而 露 宿 街 頭 因 此, 政 府 和 非 政 府 機 構 均 投 入 了 相 當 資 源, 協 助 他 們 解 決 問 題, 和 支 援 失 業 的 露 宿 者, 特 別 是 那 些 年 青 而 教 育 程 度 較 高 的 露 宿 者, 我 們 希 望 能 透 過 適 切 的 就 業 援 助 及 轉 介 服 務, 協 助 他 們 重 投 自 力 更 生 的 生 活 8. 於 ㆒ 九 九 八 年 十 月,41 個 非 政 府 機 構 的 服 務 單 位 獲 得 獎 券 基 金 撥 款, 推 行 ㆒ 項 為 期 兩 年 的 試 驗 計 劃, 名 為 " 區 網 絡 就 業 支 援
- 4 - 計 劃 ", 並 由 香 港 社 會 服 務 聯 會 負 責 整 體 統 籌 這 項 計 劃 旨 在 運 用 綜 合 社 會 工 作 的 模 式, 協 助 失 業 士 重 投 工 作 行 列 除 了 職 業 轉 介 及 就 業 選 配 服 務 以 外, 計 劃 還 透 過 九 間 就 業 支 援 心 及 32 間 設 於 部 分 非 政 府 機 構 現 有 服 務 單 位 內 的 就 業 資 訊 心, 為 參 加 計 劃 的 士 提 供 輔 導 職 業 訓 練 及 培 訓 課 程 年 青 的 露 宿 者 也 可 參 與 使 用 這 項 服 務, 從 受 惠 9. 與 此 同 時, 勞 工 處 本 港 就 業 輔 導 組 也 透 過 其 轄 的 9 間 就 業 輔 導 組 辦 事 處 2 間 新 來 港 定 居 士 就 業 輔 導 心 和 電 話 就 業 服 務 心, 為 失 業 士 提 供 免 費 就 業 輔 導 10. 就 業 輔 導 辦 事 處 均 有 在 壁 布 板 提 供 職 位 空 缺 的 資 料 這 些 資 料 亦 可 透 過 辦 事 處 的 按 動 螢 幕 式 電 腦 取 得 求 職 者 可 選 擇 適 合 他 們 的 空 缺, 直 接 向 有 提 供 聯 絡 方 法 的 僱 主 求 職, 或 要 求 就 業 輔 導 辦 事 處 協 助 轉 介 面 試 11. 另 外, 本 港 就 業 輔 導 組 轄 的 就 業 選 配 計 劃, 也 為 ㆒ 些 未 能 找 到 工 作 的 士, 提 供 深 入 輔 導 和 就 業 選 配 服 務 若 有 需 要, 求 職 者 也 會 被 轉 介 往 僱 員 再 培 訓 局 接 受 再 培 訓, 以 提 高 其 就 業 機 會
- 5-12. 勞 工 處 正 研 究 如 何 協 助 ㆒ 些 在 尋 找 工 作 遇 到 較 大 困 難 的 士, 而 正 在 積 極 尋 找 工 作 的 露 宿 者 是 有 關 計 劃 的 重 點 對 象 13. 在 社 署 及 非 政 府 機 構 的 協 助, 勞 工 處 現 正 推 行 ㆒ 項 試 驗 計 劃, 找 出 積 極 尋 找 工 作 的 露 宿 者, 以 提 供 外 展 服 務 社 署 會 提 供 租 金 按 金 及 財 政 支 援, 以 協 助 這 些 士 尋 找 ㆒ 個 固 定 居 所 ; 勞 工 處 會 為 他 們 提 供 深 入 的 個 就 業 輔 導 及 就 業 選 配 服 務 ; 而 非 政 府 機 構 則 會 為 他 們 作 心 理 輔 導 及 跟 進 工 作 勞 工 處 亦 正 考 慮 為 這 些 士 當 真 正 積 極 尋 找 工 作 的 ㆒, 提 供 傳 呼 機, 以 協 助 僱 主 聯 絡 他 們, 直 至 他 們 能 找 到 工 作 為 止 住 宿 14. 社 協 就 單 身 士 及 露 宿 者 的 住 宿 需 要 提 出 了 建 議 在 這 方 面, 我 們 除 了 勸 諭 露 宿 者 放 棄 露 宿 生 活 以 外, 家 庭 服 務 心 及 露 宿 者 外 展 隊 的 社 會 工 作 者 也 會 透 過 體 恤 安 置, 或 視 乎 個 別 露 宿 者 的 情 況, 轉 介 他 們 入 住 臨 時 收 容 心 市 區 單 身 士 宿 舍 或 安 老 院, 以 提 供 住 宿 方 面 的 援 助 臨 時 收 容 心 收 納 任 何 年 齡 的 露 宿 者, 為 他 們 提 供 夜
- 6 - 間 住 宿 至 於 市 區 單 身 士 宿 舍, 雖 然 他 們 的 服 務 對 象 是 55 歲 或 以 的 士, 但 對 於 屬 其 他 年 齡 組 別 而 又 有 真 正 需 要 安 置 的 露 宿 者, 非 政 府 機 構 也 會 酌 情 收 納 15. 目 前 本 港 共 有 635 個 收 容 心 / 宿 舍 宿 位, 為 露 宿 者 提 供 臨 時 居 所 在 ㆒ 九 九 八 至 九 九 年 度, 這 些 宿 位 的 使 用 率 為 75% 為 了 加 服 務 和 確 保 有 足 夠 宿 位 應 付 某 些 區 內 特 別 殷 切 的 需 求, 我 們 現 正 計 劃 在 環 紅 磡 及 深 水 涉 ㆔ 個 區, 興 建 ㆔ 間 市 區 單 身 士 宿 舍, 提 供 120 個 宿 位 16. 市 區 單 身 士 宿 舍 設 有 集 體 寢 室 洗 衣 間 茶 水 間 食 堂 廚 房 等 多 類 設 施, 以 照 顧 住 宿 者 的 需 要 露 宿 者 入 住 宿 舍 期 間, 社 工 會 給 予 輔 導 與 指 引, 協 助 他 們 解 決 個 問 題 和 另 覓 長 期 居 所 有 關 的 個 案 工 作 者 也 會 跟 進 這 些 露 宿 者 的 個 案, 和 提 供 適 當 的 福 利 援 助, 包 括 轉 介 吸 毒 者 到 戒 毒 治 療 及 康 復 心 接 受 輔 助 等 各 項 服 務 均 妥 為 協 調, 務 求 滿 足 露 宿 者 的 特 定 需 要
- 7 - 對 領 取 綜 援 士 的 協 助 17. 社 協 的 意 見 書 建 議 對 依 賴 綜 合 社 會 保 障 援 助 ( 綜 援 ) 的 露 宿 者, 提 供 津 貼, 以 支 付 租 屋 按 金 和 應 付 尋 找 工 作 時 所 需 的 交 通 和 生 活 開 支 我 們 希 望 指 出, 雖 然 經 過 最 近 的 綜 援 檢 討 後, 健 全 成 可 得 的 特 別 津 貼 已 經 減 少, 但 老 病 殘 疾 的 露 宿 者, 則 不 受 新 安 排 的 影 響 如 果 健 全 的 露 宿 者 難 以 負 擔 租 屋 按 金, 社 署 會 酌 情 考 慮 發 給 租 屋 按 金 的 特 別 津 貼, 使 他 們 不 再 露 宿 街 頭 18. 自 力 更 生 支 援 計 劃 的 目 的, 是 鼓 勵 和 協 助 接 受 綜 援 的 士 尋 找 工 作, 自 食 其 力 按 照 規 定, 健 全 的 失 業 士, 包 括 露 宿 者, 都 必 須 參 加 這 項 計 劃, 而 他 們 的 綜 援 金 通 常 會 由 申 請 當 日 起 計 ㆒ 個 月 後 開 始 發 放 對 於 真 正 有 困 難 的 個 案, 綜 援 金 會 在 申 請 當 日 開 始 發 放 露 宿 者 如 沒 有 領 取 綜 援, 則 可 獲 慈 善 基 金 撥 給 現 金 補 助, 以 濟 燃 眉 之 急 綜 合 服 務 19. 社 協 的 意 見 書 也 建 議 在 某 些 點 提 供 綜 合 服 務 事 實,
- 8 - 通 過 緊 密 的 聯 繫 與 協 調, 非 政 府 機 構 已 經 有 特 別 為 露 宿 者 提 供 綜 合 服 務 的 安 排 例 如, 在 西 九 龍 港 島 等 區, 兩 間 非 政 府 機 構 在 提 供 市 區 單 身 士 宿 舍, 以 補 充 日 間 援 助 心 不 足 之 餘, 心 的 職 員 也 會 進 行 外 展 工 作, 協 助 露 宿 者 找 尋 永 久 居 所, 或 給 予 就 業 或 財 政 的 支 援 等 大 部 分 的 露 宿 者 服 務 都 不 設 年 齡 限 制, 也 不 會 局 限 於 某 類 露 宿 者 才 可 使 用 對 於 增 設 服 務 的 建 議, 我 們 須 根 據 已 有 的 服 務, 以 及 是 否 可 以 進 ㆒ 步 綜 合 有 關 服 務 等 因 素, 小 心 研 究 供 露 宿 者 使 用 的 熱 線 電 話 服 務 20. 社 署 設 有 熱 線 電 話, 在 指 定 時 段 有 社 工 專 接 聽, 並 全 日 24 小 時 設 有 錄 音 聲 帶 服 務, 以 解 答 市 民 的 查 詢, 並 在 需 要 時 立 即 提 供 輔 導 或 意 見 社 署 進 行 的 露 宿 者 調 查 21. 社 署 由 ㆒ 九 八 零 年 開 始, 每 年 都 進 行 露 宿 者 調 查 鑑 於 近 年 的 露 宿 者 統 計 數 字 趨 於 平 穩, 自 ㆒ 九 九 ㆕ 年 起, 社 署 已 改 為 每 兩 年 進 行 該 項 露 宿 者 調 查 ㆒ 次, 而 次 調 查 在 ㆒ 九 九 八 年 十 ㆒ 月 進 行 考
- 9 - 慮 到 露 宿 模 式 可 能 會 隨 著 本 港 的 經 濟 情 況 而 改 變, 同 時 也 為 了 更 確 切 了 解 露 宿 問 題 的 程 度, 社 署 會 把 進 行 次 調 查 的 時 間, 由 原 訂 的 ㆓ 零 零 零 年 十 ㆒ 月 提 前 至 今 年 冬 季 社 署 籌 劃 次 調 查 時, 會 充 分 考 慮 社 協 的 意 見 和 建 議 解 決 露 宿 者 問 題 的 其 他 方 法 22. 除 了 為 露 宿 者 提 供 述 各 類 現 有 服 務 之 外, 我 們 認 為 改 善 各 服 務 單 位 的 協 調 推 行 有 關 露 宿 問 題 的 公 眾 教 育 提 供 外 展 服 務 和 收 集 服 務 使 用 者 的 意 見, 亦 可 更 有 效 協 助 露 宿 者 解 決 問 題 有 鑑 於 此, 社 署 會 進 ㆒ 步 加 強 列 範 疇 的 工 作.. (a) 為 了 協 助 露 宿 者, 社 署 和 非 政 府 機 構 會 繼 續 按 各 區 的 特 點 舉 辦 計 劃, 並 邀 請 義 工 和 前 露 宿 者 參 加, 協 助 鼓 勵 露 宿 者 重 新 融 入 社 會 ; (b) 增 加 晚 探 訪 露 宿 者 的 次 數, 以 加 強 提 供 外 展 和 輔 導 服 務, 激 勵 他 們 自 動 自 覺 解 決 問 題 社
- 10 - 署 已 在 各 分 區 成 立 顧 客 聯 絡 小 組, 為 露 宿 者 安 排 更 切 合 需 要 的 服 務 ; 以 及 (c) 社 署 將 會 繼 續 與 各 有 關 部 門 攜 手 合 作, 在 區 層 面 解 決 露 宿 問 題 生 福 利 局 / 社 會 福 利 署 ㆒ 九 九 九 年 十 ㆒ 月
附 錄 露 宿 者 福 利 服 務 1. 簡 介 社 會 福 利 署 ( 社 署 ) 與 非 政 府 機 構 合 作 為 露 宿 者, 特 別 是 為 年 老 弱 能 貧 窮 患 病 精 神 病 及 涉 嫌 吸 毒 的 士, 提 供 直 接 服 務 非 政 府 機 構 也 在 扶 助 露 宿 者 的 工 作, 獲 得 資 助 2. 社 會 福 利 署 提 供 的 福 利 服 務 (a) 輔 導 服 務, 包 括 協 助 與 家 重 聚 : i) 社 署 與 非 政 府 機 構 轄 的 65 間 家 庭 服 務 心 及 社 署 的 熱 線 電 話 (2343 2255) 可 為 露 宿 者 提 供 輔 導 服 務 家 庭 服 務 心 的 個 案 工 作 員 亦 為 任 何 有 需 要 的 個 案 提 供 外 展 服 務 ; ii) 至 於 較 困 難 處 理 的 個 案, 包 括 懷 疑 是 精 神 病 患 者 的 個 案, 則 由 社 署 的 露 宿 者 外 展 隊 負 責 ; (b) 協 助 照 顧 住 宿 服 務, 包 括 露 宿 者 庇 護 心 為 老 及 弱 能 士 而 設 的 院 舍 市 區 單 身 士 宿 舍 等 ; (c) 轉 介 他 們 接 受 經 濟 援 助 和 福 利 服 務, 包 括 體 恤 安 置 醫 療 診 治 戒 毒 治 療 和 康 復 服 務 求 職 及 其 他 ㆒ 般 事 項 等 ; 及 (d) 當 氣 溫 預 測 降 至 攝 氏 12 度 以 時, 社 署 員 會 向 露 宿 者 派
- 2 - 發 毛 氈 及 轉 介 他 們 到 政 務 總 署 轄 的 避 寒 心 3. 由 非 政 府 機 構 提 供 的 福 利 服 務 (a) 探 訪 隊 定 期 為 露 宿 者 提 供 外 展 服 務, 為 他 們 提 供 物 質 援 助, 並 鼓 勵 他 們 接 受 福 利 服 務 ; (b) 露 宿 者 日 間 援 助 心 和 日 間 心 為 露 宿 者 提 供 救 濟, 例 如 援 助 式 輔 導 起 居 照 顧 服 務 食 物 沐 浴 剪 髮 衣 服 轉 介 接 受 醫 療 或 住 宿 服 務 等 ; (c) 在 露 宿 者 集 結 的 區 開 辦 若 干 臨 時 收 容 心 / 宿 舍 臨 時 收 容 心 為 露 宿 者 提 供 臨 時 的 住 宿 援 助, 而 市 區 單 身 士 宿 舍 則 為 露 宿 提 供 短 暫 的 宿 位 這 些 臨 時 收 容 心 / 宿 舍 為 露 宿 者 提 供 輔 導 服 務 起 居 照 顧 小 組 及 康 樂 活 動 宗 教 活 動 等 同 時, 負 責 個 案 的 社 工, 亦 會 盡 力 為 他 們 安 排 長 期 的 居 所 以 為 各 露 宿 者 臨 時 收 容 心 / 市 區 單 身 士 宿 舍 : 臨 時 收 容 心 / 宿 舍 男 香 港 明 愛 大 東 明 愛 臨 時 宿 舍 32 宿 位 女 臨 時 收 容 心 / 宿 舍 宿 位 男 女 香 港 露 宿 救 濟 會 元 洲 街 露 宿 者 之 家 40 52 海 街 露 宿 者 之 家 48 22
- 3 - 吉 安 街 露 宿 者 之 家 45 15 仁 愛 傳 教 修 女 會 仁 愛 之 家 45 25 救 世 軍 南 明 婦 女 之 家 42 信 安 宿 舍 14 志 安 宿 舍 12 怡 安 宿 舍 40 基 督 教 關 懷 無 家 者 協 會 恩 霖 之 家 11 博 愛 醫 院 博 愛 醫 院 賽 馬 會 單 身 士 宿 舍 40 鄰 舍 輔 導 會 賽 馬 會 樂 富 宿 舍 30 12 臨 時 收 容 心 / 宿 舍 聖 雅 各 福 群 會 李 節 街 單 身 士 宿 舍 40 宿 位 香 港 明 愛 摩 星 嶺 賽 馬 會 宿 舍 30 仁 濟 醫 院 仁 濟 醫 院 單 身 士 宿 舍 28 12 總 數 : 455 180 衛 生 福 利 局 / 社 會 福 利 署 ㆒ 九 九 九 年 十 ㆒ 月 soc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