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rosoft Word - GHS_SDS_3233.doc



Similar documents
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4639.doc

xls

untitled

Microsoft Word doc

Microsoft Word - ch07

Microsoft Word 網頁設計.doc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5333.doc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3590.doc

6-1-1極限的概念

如何加強規管物業管理行業

題目:中醫師配發藥材及合成中成藥簡介會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5056.doc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979.doc

1DEn

第一章 緒論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2719.doc

<4D F736F F 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 A14B>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P097.doc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3546.doc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4D F736F F D D313032A7DEC075BAC2BC66B56EB04FB44EC5AAA7D3C440A7C7A874B2CEBEDEA740A4E2A5552E646F63>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P073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簽 呈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4203.doc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P071.doc

(Microsoft Word - \244B\356\307GHS_SDS_3113.unlocked.doc)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P205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2701.doc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第 2 頁 /5 頁 最 重 要 症 狀 及 危 害 效 應 : 皮 膚 灼 傷 眼 睛 灼 傷 黏 膜 灼 傷 對 急 救 人 員 之 防 護 : 應 穿 著 C 級 防 護 裝 備 在 安 全 區 實 施 急 救 對 醫 師 之 提 示 : 患 者 食 入 時, 考 慮 洗 胃, 給 予 去 鐵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2937.doc

第 2 頁 /5 頁 對 醫 師 之 提 示 : 若 食 入, 考 慮 洗 胃 五 滅 火 措 施 適 用 滅 火 劑 : 1. 化 學 乾 粉 二 氧 化 碳 水 霧 泡 沫 2. 大 火 時, 建 議 使 用 泡 沫 或 水 霧 噴 灑 進 行 滅 火 滅 火 時 可 能 遭 遇 之 特 殊 危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P153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5337.doc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Apr (chi)_Traditional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3303.doc

(Microsoft Word - \262G\264\341_\244\244\305\326_)

目    錄

物質安全資料表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4201.doc

CP70D0026D61ETW0R01-01-印刷

Ethan Frome

<4D F736F F D20B773AAA9ADBBB4E4BAF4B8F4BBC8A6E6BEDEA740A4E2A5555FABC8A4E1BADD2DADD3A448AAA95F2E646F63>

物質安全資料表

貳、研究動機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物質安全資料表

物質安全資料表

BSP 烤箱 - 封面-2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包 裝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一 本 規 定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二 本 規 定 所 稱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指

<4D F736F F D A7DEC075AB4FB065A44ABEC7BAF4B8F4ADD3A74FB3F8A657A740B77EB0D1A6D2A4E2A5552DA6D2A5CDBADD2E646F63>

廢液桶之標示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P154

多氯聯苯

三 成 分 辨 識 資 料 混 合 物 : 化 學 性 質 : 危 害 成 分 之 中 英 文 名 稱 同 義 名 稱 危 害 成 分 ( 成 分 百 分 比 ) 化 學 式 CAS NO Cresylic acid 間 - 甲 酚 (M-CRESOL) Tricresol 30.%

Microsoft Word - 15-刪空白頁

危險物與有害物標示及通識規則

度 ph 度 降 量 量 phph 糖 ph 度 更 3 說 酪 不 不 什 參 度 識 不 度 1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查 詢 股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989.doc

(1) 參 加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 可 得 6 分, 可 得 5 分, 可 得 4 分, 可 得 3 分, 第 5 名 可 得 2 分, 第 6 名 以 後 可 得 1 分 (2) 參 加 性 比 賽 :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各 之 得 分 乘 以 2 (3) 參 加 國

一、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2780.doc

Microsoft Word - 15

<BAF4AAA953572D303032AC7EAAA9BEAF E786C73>

最 重 要 症 狀 及 危 害 效 應 : 吸 入 皮 膚 接 觸 及 食 入 可 能 致 命 眼 睛 灼 傷 呼 吸 道 刺 激 皮 膚 刺 激 對 急 救 人 員 之 防 護 : 應 穿 著 C 級 防 護 裝 備 在 安 全 區 實 施 急 救 對 醫 師 之 提 示 : 患 者 吞 食 時,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4D F736F F F696E74202D20AC72A9CAAEF0C5E9AABAA4B6B2D02E BB0DFC5AA5D>

Layout 1

( 三 ) 走 道 與 建 築 物 結 構 空 間 不 符 規 定 者, 得 降 低 走 道 設 置 位 置 或 空 間 不 足 處 之 部 分 走 道 高 度, 並 視 需 要 採 階 梯 式 設 計, 使 建 築 物 與 其 走 道 間 保 持 1.8 公 尺 以 上, 確 保 人 員 走 行

Microsoft Word - 環保去漬油 GHS.doc

Microsoft Word - Defom 6510_MSDS_C.DOC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危險物與有害物標示及通識規則

16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

危險物與有害物標示及通識規則

<4D F736F F D D C0F4AB4FB870A175C0B3A548BAF4B8F4B6C7BFE9A4E8A6A1BFECB27AA4F4A6C3AC56A8BEAA76B1B9AC49AD70B565BB50B35CA569C3D2A15DA4E5A5F3A15EA4A7A5D3BDD0A142C5DCA7F3A9CEAE69A9B5A141A4CEC0CBB4FAA5D3B3F8A4A7B

1、目的

Microsoft Word doc

(Microsoft Word GHS_92\265L\271]\250T\252o_final_)

99年版人口推計報告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4D F736F F D20A4A4B0EAA4E5A4C6A46ABEC7C0B3A5CEBCC6BEC7A874BEC7B873C3D2AED1B1C2BB50BFECAA6B F F2E646F63>

Transcription:

一 物 品 與 廠 商 資 料 第 1 頁 /5 頁 物 品 名 稱 : 三 氯 化 釩 (Vanadium trichloride) 其 他 名 稱 :- 建 議 用 途 及 限 制 使 用 : 製 備 二 氯 化 釩 及 有 機 化 合 物 製 造 商 或 供 應 商 名 稱 地 址 及 電 話 :- 緊 急 聯 絡 電 話 / 傳 真 電 話 :- 二 危 害 辨 識 資 料 物 品 危 害 分 類 : 急 毒 性 物 質 第 4 級 ( 吞 食 ) 腐 蝕 / 刺 激 皮 膚 物 質 第 1 級 嚴 重 損 傷 / 刺 激 眼 睛 物 質 第 1 級 標 示 內 容 : 象 徵 符 號 : 腐 蝕 驚 嘆 號 警 示 語 : 危 險 危 害 警 告 訊 息 : 吞 食 有 害 造 成 嚴 重 皮 膚 灼 傷 和 眼 睛 損 傷 造 成 嚴 重 眼 睛 損 傷 危 害 防 範 措 施 : 若 與 眼 睛 接 觸, 立 刻 以 大 量 的 水 洗 滌 後 洽 詢 醫 療 衣 服 一 經 污 染, 立 即 脫 掉 穿 戴 適 當 的 防 護 衣 物 手 套 戴 眼 罩 / 護 面 罩 其 他 危 害 :- 三 成 分 辨 識 資 料 純 物 質 : 中 英 文 名 稱 : 三 氯 化 釩 (Vanadium trichloride) 同 義 名 稱 :Vanadium (Iii) chloride Vanadium (3+) chloride Vanadium chloride 化 學 文 摘 社 登 記 號 碼 (CAS No.):7718-98-1 危 害 物 質 成 分 ( 成 分 百 分 比 ):100 四 急 救 措 施 不 同 暴 露 途 徑 之 急 救 方 法 : 吸 入 :1. 若 發 生 危 害 效 應 時, 應 將 患 者 移 到 新 鮮 空 氣 處 2. 若 無 呼 吸, 立 即 進 行 人 工 呼 吸 3. 立 即 送 醫 4. 若 呼 吸 困 難, 由 受 過 訓 練 且 合 格 的 人 供 給 氧 氣 皮 膚 接 觸 :1. 移 除 受 污 的 衣 物 和 靴 子, 並 立 即 以 肥 皂 和 水 清 洗 患 處 15 分 鐘 以 上 2. 立 即 送 醫 3. 衣 物 和 靴 子 於 再 次 使 用 前 須 徹 底 清 洗 乾 淨 並 乾 燥 4. 銷 毀 受 到 污 染 的 靴 子 眼 睛 接 觸 :1. 以 大 量 的 水 清 洗 患 處 15 分 鐘 以 上 2. 立 即 送 醫 食 入 :1. 若 患 者 已 失 去 意 識, 不 可 催 吐 或 餵 食 任 何 流 體 2. 給 予 大 量 的 清 水 或 牛 乳 3. 不 可 催 吐 4. 若 患 者 嘔 吐, 保 持 其 頭 部 低 於 臀 部 以 減 低 吸 入 危 險 5. 若 患 者 已 失 去 意 識, 將 頭 部 轉 至 側 邊 6. 立 即 就 醫 最 重 要 症 狀 及 危 害 效 應 :1. 吞 食 有 害 呼 吸 道 灼 傷 皮 膚 灼 傷 黏 膜 灼 傷 對 急 救 人 員 之 防 護 : 應 穿 著 C 級 防 護 裝 備 在 安 全 區 實 施 急 救

第 2 頁 /5 頁 對 醫 師 之 提 示 :1. 針 對 吸 入 之 患 者, 提 供 氧 氣 治 療 2. 避 免 洗 胃 或 是 催 吐 五 滅 火 措 施 適 用 滅 火 劑 : 1. 一 般 泡 沫 二 氧 化 碳 一 般 化 學 乾 粉 水 2. 大 火 時, 建 議 使 用 一 般 泡 沫 水 霧 噴 灑 進 行 滅 火 滅 火 時 可 能 遭 遇 之 特 殊 危 害 : 1. 若 發 生 火 災, 則 屬 於 輕 微 火 災 危 害 特 殊 滅 火 程 序 : 1. 在 安 全 的 情 況 下 將 容 器 搬 離 火 場 2. 使 用 水 霧 來 降 溫 容 器 直 到 火 災 已 徹 底 被 撲 滅 3. 遠 離 容 器 兩 端 消 防 人 員 之 特 殊 防 護 裝 備 : 配 戴 全 身 式 化 學 防 護 衣 及 空 氣 呼 吸 器 ( 必 要 時 外 加 抗 閃 火 鋁 質 被 覆 外 套 ) 六 洩 漏 處 理 方 法 個 人 應 注 意 事 項 : 1. 立 即 疏 散 洩 漏 區 之 人 員, 隔 離 危 害 區 域 並 禁 止 人 員 進 入 環 境 注 意 事 項 :1. 避 免 熱 火 焰 火 星 和 其 他 發 火 源 2. 移 除 所 有 的 引 火 源 清 理 方 法 :1. 不 要 碰 觸 外 洩 物 2. 在 安 全 許 可 下, 設 法 止 漏 3. 噴 灑 水 霧 以 降 低 蒸 氣 4. 勿 讓 水 進 入 容 器 中 少 量 洩 漏 :1. 使 用 砂 石 或 是 非 可 燃 性 物 質 來 吸 附 2. 將 洩 漏 物 質 之 吸 附 物 置 於 適 當 之 容 器 內 作 廢 棄 處 置 大 量 洩 漏 : 1. 築 堤 並 做 後 續 廢 棄 處 置 七 安 全 處 置 與 儲 存 方 法 處 置 :1. 避 免 所 有 的 人 為 性 接 觸, 包 括 吸 入 2. 當 會 發 生 過 度 暴 露 的 風 險 時, 須 穿 著 防 護 性 衣 物 3. 在 通 風 良 好 處 進 行 操 作 4. 避 免 該 物 質 積 聚 在 窪 地 或 是 污 水 坑 中 5. 禁 止 進 入 狹 隘 的 空 間 直 到 空 氣 已 確 認 無 虞 6. 避 免 吸 菸 和 引 火 源 7. 避 免 接 觸 不 相 容 物 質 8. 當 人 員 在 進 行 處 置 時, 嚴 禁 飲 食 喝 酒 與 吸 煙 9. 確 認 容 器 在 不 使 用 的 狀 況 下 是 密 封 的 10. 避 免 對 容 器 進 行 物 理 性 的 破 壞 11. 在 處 置 後, 切 記 要 使 用 肥 皂 與 清 水 洗 手 12. 工 作 服 須 分 開 進 行 清 洗 13. 工 作 地 區 維 持 良 好 的 衛 生 習 慣 14. 定 期 偵 測 空 氣 品 質, 確 保 維 持 工 作 環 境 之 安 全 儲 存 :1. 儲 存 的 容 器 材 質 建 議 使 用 內 襯 的 金 屬 罐 或 內 襯 金 屬 圓 筒 / 罐 ; 塑 膠 圓 筒 ; 多 層 圓 筒 ; 包 裝 需 依 照 製 造 商 指 示 2. 檢 查 所 有 的 容 器 皆 被 清 晰 的 標 示 且 並 沒 有 洩 漏 的 現 象 3. 避 免 接 觸 氧 化 性 物 質 4. 儲 存 於 原 先 的 容 器 5. 保 持 乾 燥 6. 禁 止 吸 煙 熱 或 引 火 源 7. 確 認 容 器 是 緊 閉 的 8. 遠 離 不 相 容 物 質 並 存 放 於 涼 爽 乾 燥 通 風 良 好 的 區 域 9. 避 免 容 器 物 理 性 的 破 壞 並 定 期 進 行 測 漏 八 暴 露 預 防 措 施 工 程 控 制 :1. 提 供 局 部 排 氣 系 統 2. 若 達 到 爆 炸 濃 度 的 風 險 時, 排 氣 設 備 需 具 有 防 爆 性 3. 工 程 控 制 須 符 合 爆 炸 限 值 控 制 參 數 八 小 時 日 時 量 平 均 短 時 間 時 量 平 均 最 高 容 許 生 物 指 標 容 許 濃 度 容 許 濃 度 濃 度 BEIs TWA STEL CEILING - - - -

第 3 頁 /5 頁 個 人 防 護 設 備 : 呼 吸 防 護 :1. 若 是 有 經 常 性 的 使 用 或 會 暴 露 在 高 濃 度 下, 需 要 呼 吸 防 護 2. 呼 吸 防 護 設 備 的 等 級 依 濃 度 最 低 至 最 高 而 定 3. 在 使 用 時, 須 確 認 警 告 注 意 事 項 4. 使 用 正 壓 全 面 型 供 氣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輔 以 正 壓 自 攜 式 呼 吸 式 防 護 具 5. 未 知 濃 度 或 立 即 危 害 生 命 健 康 的 濃 度 狀 況 下 : 正 壓 全 面 型 供 氣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輔 以 正 壓 自 攜 式 呼 吸 式 防 護 具 及 逃 生 型 呼 吸 防 護 具 6. 任 何 全 面 型 自 攜 式 呼 吸 設 備 手 部 防 護 :1. 化 學 防 護 手 套 眼 睛 防 護 :1. 防 濺 安 全 護 目 鏡 2. 面 罩 3. 提 供 緊 急 眼 睛 清 洗 裝 置 或 是 快 速 淋 浴 裝 置 等 皮 膚 及 身 體 防 護 :1. 化 學 防 護 衣 衛 生 措 施 :1. 工 作 後 儘 速 脫 掉 污 染 之 衣 物, 洗 淨 後 才 可 再 穿 戴 或 丟 棄, 且 須 告 知 洗 衣 人 員 污 染 之 危 害 性 2. 工 作 場 所 嚴 禁 抽 煙 或 飲 食 3. 處 理 此 物 後, 須 徹 底 洗 手 4. 維 持 作 業 場 所 清 潔 九 物 理 及 化 學 性 質 外 觀 : 粉 褐 色 結 晶 固 體 氣 味 :- 嗅 覺 閾 值 :- 熔 點 : 分 解 ph 值 :- 沸 點 / 沸 點 範 圍 :/ 易 燃 性 ( 固 體, 氣 體 ):- 閃 火 點 :- 分 解 溫 度 :- 測 試 方 法 :- 自 燃 溫 度 :- 爆 炸 界 限 :- 蒸 氣 壓 :/ 蒸 氣 密 度 :/ 密 度 :3.00@18 ( 水 =1) 溶 解 度 : 遇 水 分 解 ; 會 溶 解 於 純 酒 精 乙 醚 辛 醇 / 水 分 配 係 數 (log Kow):- 揮 發 速 率 :/ 十 安 定 性 及 反 應 性 安 定 性 : 常 溫 常 壓 下 是 穩 定 的 特 殊 狀 況 下 可 能 之 危 害 反 應 :- 應 避 免 之 狀 況 :1. 避 免 接 觸 熱 火 焰 火 星 和 其 他 引 火 源 2. 危 險 氣 體 會 積 聚 在 密 閉 空 間 3. 會 與 可 燃 物 質 反 應 而 產 生 引 火 現 象 或 是 爆 炸 應 避 免 之 物 質 : 可 燃 物 質 金 屬 危 害 分 解 物 : 酸 鹵 化 物 十 一 毒 性 資 料 暴 露 途 徑 : 皮 膚 吸 入 食 入 眼 睛 症 狀 : 引 起 嚴 重 刺 激 疼 痛 和 可 能 性 的 灼 傷 急 毒 性 : 皮 膚 :1. 直 接 接 觸 腐 蝕 物 質 可 能 會 導 致 嚴 重 的 刺 激 疼 痛 和 可 能 性 的 灼 傷 2. 吸 入 腐 蝕 性 物 質 可 能 會 引 起 咳 嗽 窒 息 以 及 鼻 子 嘴 部 及 咽 喉 等 部 位 疼 痛 3. 若 吸 入 大 量 該 物 質, 可 能 會 發 展 成 肺 水 腫, 通 常 會 發 生 在 吸 入 後 的 5~72 小 時 4. 症 狀 包 括 有 胸 膛 鬱 悶 呼 吸 困 難 泡 沫 唾 液 發 紺 和 頭 昏 眼 花 5. 物 理 性 症 狀 可 能 包 括 有 微 弱 但 快 速 的 脈 搏 低 血 壓 血 色 沉 著 病 有 分 泌 物 的 胸 音 6. 釩 的 粉 塵 和 化 合 物 可 能 會 引 起 嚴 重 或 出 血 性 鼻 炎 咽 喉 潰 傷 咳 嗽 打 噴 嚏 支 氣 管 炎 肺

第 4 頁 /5 頁 炎 咳 血 和 支 氣 管 擴 張 7. 而 更 多 嚴 重 的 暴 露 將 會 導 致 肺 部 水 腫 和 肺 炎 而 導 致 死 亡 8. 若 患 者 活 下, 有 可 會 有 持 續 性 的 支 氣 管 氣 喘 呼 吸 困 難 陣 發 性 的 咳 嗽 和 肺 氣 腫 等 後 遺 症 吸 入 :1. 會 引 起 呼 吸 道 的 黏 膜 組 織 嚴 重 刺 激 食 入 :1. 腐 蝕 性 物 質 會 引 起 嚴 重 的 疼 痛 和 黏 膜 組 織 的 灼 傷 2. 會 造 成 身 體 組 織 的 變 色 3. 剛 開 始 會 難 以 吞 嚥 和 講 話, 但 接 下 來 則 是 無 法 吞 食 和 講 話 4. 從 食 道 到 腸 胃 道 的 效 應 從 刺 激 到 嚴 重 灼 傷 的 效 應 5. 可 能 會 發 生 喉 頭 蓋 發 炎 和 休 克 的 情 形 6. 釩 化 合 物 可 能 會 引 起 流 涎 症 綠 舌 金 屬 味 噁 心 嘔 吐 腹 部 抽 筋 腹 瀉 頭 痛 和 四 肢 末 端 顫 抖 眼 睛 :1. 直 接 接 觸 腐 蝕 性 物 質 會 引 起 嚴 重 的 刺 激 疼 痛 和 灼 傷, 有 可 能 會 更 加 嚴 重 2. 傷 害 的 等 級 需 端 視 接 觸 的 濃 度 和 持 續 時 間 3. 全 部 的 傷 害 並 不 會 立 即 發 生 LD 50 ( 測 試 動 物 吸 收 途 徑 ):350mg/kg( 大 鼠 吞 食 ); 30 mg/kg( 小 鼠 皮 下 ); LC 50 ( 測 試 動 物 吸 收 途 徑 ):- 慢 毒 性 或 長 期 毒 性 : 皮 膚 :1. 傷 害 效 應 需 端 視 接 觸 的 濃 度 和 持 續 時 間 2. 重 複 性 或 是 長 期 的 接 觸 會 導 致 皮 膚 炎 會 發 生 類 似 急 性 暴 露 的 效 應 吸 入 :1. 傷 害 效 應 需 端 視 接 觸 的 濃 度 和 持 續 時 間 2. 重 覆 或 長 期 暴 露 在 腐 蝕 性 物 質 可 能 會 導 致 嘴 部 灼 傷 和 潰 瘍, 以 及 可 能 性 的 支 氣 管 和 胃 腸 不 適 重 複 會 長 期 暴 露 在 釩 化 合 物 可 能 會 引 起 支 氣 管 炎 和 腎 臟 危 害 眼 睛 :1. 傷 害 效 應 需 端 視 接 觸 的 濃 度 和 持 續 時 間 2. 重 覆 或 長 期 暴 露 在 腐 蝕 性 物 質 會 導 致 結 膜 發 炎 和 類 似 急 性 暴 露 的 效 應 食 入 :1. 傷 害 效 應 需 端 視 接 觸 的 濃 度 和 持 續 時 間 2. 重 覆 或 長 期 食 入 腐 蝕 性 物 質 可 能 會 嚴 重 刺 激 黏 膜 組 織 身 體 組 織 變 色 難 以 吞 嚥 和 說 話 刺 激 食 道 和 腸 胃 道 喉 頭 蓋 發 炎 和 休 克 的 情 形 十 二 生 態 資 料 生 態 毒 性 :LC50( 魚 類 ):- EC50( 水 生 無 脊 椎 動 物 ):- 生 物 濃 縮 係 數 (BCF):- 持 久 性 及 降 解 性 : 半 衰 期 ( 空 氣 ):- 半 衰 期 ( 水 表 面 ):- 半 衰 期 ( 地 下 水 ):- 半 衰 期 ( 土 壤 ):- 生 物 蓄 積 性 : - 土 壤 中 之 流 動 性 :- 其 他 不 良 效 應 :- 十 三 廢 棄 處 置 方 法 廢 棄 處 置 方 法 : 1. 參 考 當 地 政 府 相 關 法 規 處 理 2. 回 收 若 是 可 行, 則 洽 詢 製 造 商 對 於 回 收 的 選 擇 3. 在 適 當 的 場 址 進 行 焚 化 處 理 4. 若 是 可 回 收 容 器, 將 之 掩 埋 至 合 法 的 掩 埋 場

十 四 運 送 資 料 聯 合 國 編 號 :2475 聯 合 國 運 輸 名 稱 : 三 氯 化 釩 運 輸 危 害 分 類 :8 包 裝 類 別 :III 海 洋 污 染 物 ( 是 / 否 ): 否 特 殊 運 送 方 法 及 注 意 事 項 :- 第 5 頁 /5 頁 十 五 法 規 資 料 適 用 法 規 : 1.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設 施 規 則 2. 危 險 物 與 有 害 物 標 示 及 通 識 規 則 3. 事 業 廢 棄 物 貯 存 清 除 處 理 方 法 及 設 施 標 準 4.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規 則 十 六 其 他 資 料 參 考 文 獻 1. RTECS 資 料 庫,TOMES PLUS 光 碟,Vol.68,2006 2. ChemWatch 資 料 庫,2006-1 製 表 者 單 位 名 稱 :- 地 址 / 電 話 :- 製 表 人 職 稱 :- 姓 名 ( 簽 章 ):- 製 表 日 期 96.10.31 備 註 上 述 資 料 中 符 號 - 代 表 目 前 查 無 相 關 資 料, 而 符 號 代 表 此 欄 位 對 該 物 質 並 不 適 用 上 述 資 料 由 勞 委 會 委 託 製 作, 各 項 數 據 與 資 料 僅 供 參 考, 使 用 者 請 依 應 用 需 求 判 斷 其 可 用 性, 尤 其 需 注 意 混 合 時 可 能 產 生 不 同 之 危 害, 並 依 危 險 物 與 有 害 物 標 示 及 通 識 規 則 之 相 關 規 定, 提 供 勞 工 必 要 之 安 全 衛 生 注 意 事 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