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雄 市 政 府 103 年 度 研 究 發 展 成 果 報 告 高 雄 市 100-102 年 度 家 禽 場 蛋 品 及 禽 肉 藥 物 殘 留 案 件 分 析 與 探 討 中 華 民 國 一 三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高 雄 市 政 府 103 年 度 研 究 發 展 成 果 報 告 高 雄 市 100-102 年 度 家 禽 場 蛋 品 及 禽 肉 藥 物 殘 留 案 件 分 析 與 探 討 服 務 機 關 : 高 雄 市 動 物 保 護 處 研 究 者 姓 名 : 林 琮 峻 * 余 秋 美 林 潔 亭 李 昇 亮 曾 智 美 段 奇 漢 葉 坤 松 中 華 民 國 一 三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I
摘 要 服 務 機 關 : 高 雄 市 動 物 保 護 處 報 告 名 稱 : 高 雄 市 100-102 年 度 家 禽 場 蛋 品 及 禽 肉 藥 物 殘 留 案 件 分 析 與 探 討 總 頁 數 : 27 頁 年 度 及 摘 要 別 : 高 雄 市 政 府 103 年 度 研 究 發 展 成 果 報 告 研 究 者 : 林 琮 峻 * 余 秋 美 林 潔 亭 李 昇 亮 曾 智 美 段 奇 漢 葉 坤 松 報 告 摘 要 內 容 : 為 了 保 障 家 禽 健 康 及 維 護 消 費 者 食 用 家 禽 產 品 衛 生 安 全, 本 處 獸 醫 行 政 管 理 組 辦 理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動 植 物 防 疫 檢 疫 局 委 託 計 畫, 抽 查 採 樣 本 市 家 禽 場 生 產 之 蛋 品 ( 雞 蛋 鴨 蛋 ) 及 禽 肉 ( 雞 肉 鴨 肉 鵝 肉 ) 樣 本, 後 送 財 團 法 人 中 央 畜 產 會 檢 驗 動 物 用 藥 物 殘 留, 彙 集 本 市 100-102 年 度 檢 出 藥 物 殘 留 陽 性 案 件 資 料, 分 析 動 物 用 藥 物 殘 留 成 因 頻 度 及 探 討 如 何 預 防 畜 牧 場 藥 物 殘 留 案 件 發 生 目 前 本 市 家 禽 場 蛋 品 及 禽 肉 藥 物 殘 留 案 件, 主 要 以 檢 驗 出 動 物 用 抗 生 素 ( 抗 原 蟲 藥 ) 磺 胺 劑 及 少 量 禁 藥 ( 必 利 美 達 民 氯 黴 素 乙 型 受 體 素 ) 為 主, 本 處 獸 醫 行 政 管 理 組 100-102 年 間 總 計 收 集 雞 蛋 101 件 鴨 蛋 24 件 雞 肉 197 件 鴨 肉 141 件 及 鵝 肉 106 件, 合 計 569 件, 檢 出 藥 物 殘 留 陽 性 案 件, 包 括 雞 蛋 20 件, 鴨 蛋 1 件 雞 肉 23 件, 鴨 肉 5 件 及 鵝 肉 10 件, 合 計 59 件 探 究 發 生 藥 物 殘 留 陽 性 原 因, 為 產 蛋 場 於 家 禽 飼 養 過 程, 為 應 因 台 灣 地 區 氣 侯 與 濕 度 因 素, 皆 會 添 加 動 物 用 藥 品 於 飼 料 中, 作 為 預 防 及 治 療 用 II
途, 實 為 養 禽 場 間 常 態 事 實, 但 是 無 論 添 加 藥 物 於 飼 料 或 是 泡 水 飲 用 投 與, 一 定 會 有 少 則 3 天 多 至 10 天 的 動 物 用 藥 品 停 藥 期, 如 養 禽 戶 不 遵 守 動 物 用 藥 品 停 藥 期 規 定, 逕 自 出 售 蛋 品 或 禽 肉 至 市 場, 即 會 發 生 藥 物 殘 留 情 事 導 正 養 禽 業 者 其 用 藥 觀 念 及 改 善 用 藥 習 慣, 提 出 幾 點 建 議 與 符 合 家 禽 場 用 藥 方 法 : 一 落 實 獸 醫 師 親 自 至 家 禽 場 診 斷 疾 病, 依 據 實 際 症 狀 病 程 及 環 境 開 立 動 物 用 藥 品 處 方 箋, 避 免 養 禽 戶 私 自 購 買 非 法 動 物 用 藥 品 二 歷 年 藥 物 殘 留 陽 性 場 將 優 先 排 入 下 年 度 採 樣 名 單 三 鼓 勵 養 禽 戶 自 行 送 檢 機 制, 本 市 動 物 保 護 處 已 成 功 協 調 財 團 法 人 中 央 畜 產 會 降 低 檢 驗 項 目 費 用, 檢 驗 項 目 與 CAS 檢 驗 標 準 相 同, 費 用 僅 需 新 台 幣 9000 元 整 四 宣 導 本 市 養 禽 戶 建 立 自 有 品 牌 小 農 觀 念, 鼓 勵 成 立 小 型 農 禽 產 業 組 織, 彼 此 相 互 交 流 飼 養 管 理 心 得 分 享 疾 病 防 疫 經 驗 及 約 束 使 用 動 物 用 藥 品, 並 且 可 建 立 完 整 回 追 蹤 機 制 五 即 時 提 供 最 新 動 物 用 藥 品 相 關 資 訊 給 本 市 家 禽 產 業 界, 避 免 養 禽 戶 誤 用 已 禁 止 使 用 之 動 物 用 藥 品, 於 市 場 或 零 售 端 被 檢 出 六 建 議 中 央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擬 定 使 用 動 物 用 藥 品, 於 藥 品 停 藥 期 間 生 產 之 藥 物 殘 留 蛋 品 收 購 機 制, 防 止 停 藥 期 間 家 禽 生 產 之 有 藥 物 殘 留 蛋 品 流 入 市 面, 危 害 大 眾 食 用 蛋 品 安 全 以 上 方 法 作 為 未 來 執 行 藥 物 殘 留 檢 驗 努 力 的 目 標, 期 望 能 減 少 發 生 動 物 用 藥 物 殘 留 機 會 關 鍵 詞 : 動 物 用 藥 物 殘 留 蛋 品 禽 肉 III
目 錄 內 頁...... Ⅰ 摘 要........ Ⅱ 目 錄... Ⅳ 表 目 錄 V 圖 目 錄... VI 第 1 章 前 言. 1 第 2 章 文 獻 回 顧. 2 2. 1 動 物 用 藥 品 的 種 類.. 2 2. 2 畜 禽 產 品 殘 留 藥 物 長 期 食 用 有 可 能 發 生 的 問 題. 2 第 3 章 研 究 方 法.. 5 3. 1 蛋 品 採 樣 方 法.. 5 3. 2 歷 年 蛋 品 採 樣 數 量... 5 3. 3 歷 年 蛋 品 採 樣 來 源.... 6 3. 4 蛋 品 檢 驗 項 目..... 7 3. 5 禽 肉 採 樣 方 法.... 7 3. 6 歷 年 禽 肉 採 樣 數 量... 9 3. 7 歷 年 禽 肉 採 樣 來 源... 10 3. 8 禽 肉 檢 驗 項 目... 12 第 4 章 結 果 13 4. 1 歷 年 雞 蛋 藥 物 殘 留 陽 性 案 件 結 果... 13 4. 2 歷 年 鴨 蛋 藥 物 殘 留 陽 性 案 件 結 果.... 14 4. 3 歷 年 雞 肉 藥 物 殘 留 陽 性 案 件 結 果... 14 4. 4 歷 年 鴨 肉 藥 物 殘 留 陽 性 案 件 結 果... 15 4. 5 歷 年 鵝 肉 藥 物 殘 留 陽 性 案 件 結 果... 16 4. 6 歷 年 蛋 品 藥 物 殘 留 陽 性 案 件 結 果 分 析... 17 4. 7 歷 年 禽 肉 藥 物 殘 留 陽 性 案 件 結 果 分 析... 18 第 5 章 建 議 21 5. 1 辦 理 蛋 品 及 禽 肉 藥 物 殘 留 建 議 事 項 21 5. 2 符 合 家 禽 場 用 藥 方 法... 22 第 6 章 參 考 文 獻.. 23 IV
附 錄. 24 作 者 簡 介.... 25 封 底.. 27 V
表 目 錄 Table 1. 高 雄 市 100-102 年 度 蛋 品 採 樣 數 量 統 計 表..... 8 Table 2. 高 雄 市 100-102 年 度 雞 蛋 採 樣 區 域 統 計 表....6 Table 3. 高 雄 市 100-102 年 度 鴨 蛋 採 樣 區 域 統 計 表.....7 Table 4. 高 雄 市 100-102 年 度 禽 肉 採 樣 數 量 統 計 表....9 Table 5. 高 雄 市 100-102 年 度 雞 肉 採 樣 區 域 統 計 表....10 Table 6. 高 雄 市 100-102 年 度 鴨 肉 採 樣 區 域 統 計 表....11 Table 7. 高 雄 市 100-102 年 度 鵝 肉 採 樣 區 域 統 計 表......11 Table 8. 高 雄 市 100-102 年 度 雞 蛋 陽 性 案 件 比 例 表....13 Table 9. 高 雄 市 100-102 年 度 鴨 蛋 陽 性 案 件 比 例 表....14 Table 10. 高 雄 市 100-102 年 度 雞 肉 陽 性 案 件 比 例 表....15 Table 11. 高 雄 市 100-102 年 度 鴨 肉 陽 性 案 件 比 例 表....15 Table 12. 高 雄 市 100-102 年 度 鵝 肉 陽 性 案 件 比 例 表....16 VI
圖 目 錄 圖 1. 圖 2. 圖 3. 圖 4. 圖 5. 承 辦 人 員 前 往 蛋 雞 場 採 樣 雞 蛋 及 輔 導 正 確 用 藥 情 形...5 承 辦 人 員 前 往 養 雞 場 採 樣 雞 隻 情 形.....8 承 辦 人 員 前 往 肉 雞 場 輔 導 正 確 用 藥 情 形.....8 承 辦 人 員 前 往 養 鵝 場 採 樣 鵝 隻 情 形.....9 承 辦 人 員 前 往 肉 鵝 場 輔 導 正 確 用 藥 情 形.....9 VII
第 1 章 前 言 由 於 我 國 地 處 亞 熱 帶 地 區, 常 年 高 溫 多 溼, 加 以 地 狹 人 稠 土 地 利 用 有 限, 所 以 養 禽 業 者 多 採 密 集 飼 養 之 經 營 方 式, 可 能 導 致 疾 病 蔓 延 迅 速 且 動 物 容 易 因 緊 迫 而 發 生 疾 病, 因 此 於 飼 養 期 間 使 用 藥 品 來 防 治 動 物 疾 病 在 所 難 免, 惟 如 未 能 謹 慎 使 用, 則 可 能 影 響 動 物 健 康 及 相 關 防 疫 工 作 之 成 效 外, 亦 可 能 衍 生 消 費 者 食 用 家 禽 產 品 等 公 共 衛 生 問 題, 因 此 如 何 強 化 畜 牧 場 用 藥 監 控, 以 保 障 動 物 健 康 與 確 保 家 禽 產 品 品 質, 乃 當 前 重 要 之 課 題 本 市 動 物 保 護 處 對 家 禽 產 品 上 市 之 前 藥 物 使 用 情 形 已 建 構 抽 樣 檢 驗 及 追 蹤 輔 導 教 育 制 度, 違 法 用 藥 使 用 情 形 皆 依 法 查 處, 防 止 有 心 人 士 蓄 意 渲 染 本 市 家 禽 場 用 藥 不 當, 導 致 消 費 者 拒 絕 食 用 本 市 家 禽 產 品, 致 供 需 失 調 及 價 格 慘 跌, 除 直 接 影 響 本 市 家 禽 產 業 外, 對 於 肉 品 供 應 商 食 品 加 工 業 飼 料 及 動 物 用 藥 品 製 造 及 輸 入 商 等 相 關 產 業 之 存 續, 衍 生 之 社 會 問 題, 全 體 市 民 將 均 受 其 害 收 集 過 往 台 灣 100-102 年 度 全 國 陽 性 案 件,100 年 度 乃 卡 巴 精 3 件 三 甲 氧 芐 氨 嘧 啶 1 件 四 環 黴 素 1 件 安 保 寧 1 件 沙 利 黴 素 1 件 拉 薩 羅 9 件 枯 草 菌 素 1 件 及 氨 基 泰 黴 素 1 件, 合 計 18 件,101 年 度 中 央 未 公 佈 陽 件 案 件,102 年 度 中 央 統 計 雞 蛋 檢 出 拉 薩 羅 1 件 氟 滅 菌 2 件 乃 卡 巴 精 6 件 氟 甲 磺 氯 黴 素 5 件 甲 磺 氯 黴 素 1 件 泰 黴 素 1 件 硝 基 甲 嘧 啶 乙 醇 1 件 羥 四 環 素 1 件 待 美 嘧 啶 3 件 氯 吡 啶 1 件 及 磺 胺 一 甲 氧 嘧 啶 2 件, 合 計 21 件 透 過 收 集 本 市 每 年 度 辦 理 家 禽 畜 牧 場 抽 驗 檢 驗 結 果, 了 解 藥 物 殘 留 發 生 原 因 及 殘 留 藥 品 種 類, 加 強 宣 導 防 範 未 然, 因 為 目 前 一 旦 檢 出 藥 物 殘 留 陽 性 案 件, 家 禽 產 品 往 往 已 經 出 售 並 且 被 消 費 大 眾 食 入, 所 以 對 於 了 解 畜 牧 場 動 物 用 藥 使 用 情 形 及 藥 品 殘 留 項 目, 早 期 監 控 預 防 對 於 大 眾 食 用 家 禽 產 品 是 必 要 工 作 1
第 2 章 文 獻 回 顧 2.1 動 物 用 藥 品 的 種 類 動 物 用 藥 品 係 指 專 供 預 防 診 斷 治 療 動 物 疾 病 之 預 防 劑 治 療 劑 診 斷 劑 和 其 他 具 有 促 進 或 調 節 動 物 生 理 機 能 之 藥 品, 包 括 生 物 藥 品 抗 生 素 磺 胺 劑 化 學 藥 品 賀 爾 蒙 劑 驅 虫 劑 及 消 毒 劑 等 另 外, 原 依 飼 料 管 理 法 管 理 之 含 藥 物 飼 料 添 加 物, 於 動 植 物 防 疫 檢 疫 局 成 立 後, 亦 改 依 動 物 用 藥 品 管 理 法 管 理, 含 藥 物 飼 料 添 加 物 包 括 有 抗 菌 劑 類 抗 寄 生 虫 類 抗 黴 菌 劑 類 及 賀 爾 蒙 劑 類 等 四 類 動 物 用 藥 品 範 圍 廣 泛, 種 類 繁 多, 隨 著 畜 牧 業 蓬 勃 發 展, 動 物 用 藥 品 需 求 量 與 日 俱 增 化 學 藥 品 以 抗 菌 劑 類 之 使 用 最 為 普 遍, 使 用 動 物 用 藥 品 之 目 的, 係 在 於 維 護 動 物 健 康, 保 障 動 物 之 生 命, 提 高 畜 牧 生 產 力, 進 而 促 進 畜 牧 業 之 發 展 而 畜 牧 生 產 業 應 提 供 安 全 衛 生 畜 禽 產 品 供 消 費 者 食 用, 近 年 來, 台 灣 地 區 經 濟 高 度 發 展, 生 活 富 裕, 國 人 對 於 動 物 性 蛋 白 質 需 求 量 日 趨 增 加, 畜 禽 產 品 ( 包 括 肉 蛋 魚 及 乳 品 等 ) 不 僅 僅 是 要 滿 足 消 費 者 量 的 需 求, 價 格 的 便 宜, 同 時 進 一 步 追 求 的 是 衛 生 與 安 全 的 畜 禽 產 品 消 費 者 有 絕 對 選 擇 畜 禽 產 品 的 自 由, 同 時 也 有 拒 購 不 良 畜 禽 產 品 的 權 力 2.2 畜 禽 產 品 殘 留 藥 物 長 期 食 用 有 可 能 發 生 的 問 題 一 破 壞 體 內 微 生 物 生 態 平 衡 問 題 2
體 內 存 有 有 益 的 微 生 物, 亦 有 有 害 的 微 生 物, 在 健 康 體 內 維 持 平 衡 生 態, 長 期 食 用 殘 留 藥 物 的 畜 禽 產 品 結 果, 會 把 好 的 微 生 物 殺 死, 亦 會 促 使 有 抗 藥 性 的 微 生 物 數 量 增 加 因 為 抗 生 素 會 將 好 壞 微 生 物 都 殺 死 ; 把 好 的 微 生 物 殺 死 後, 破 壞 體 內 微 生 物 正 常 生 態, 體 內 有 益 的 微 生 物 所 具 有 之 功 能 消 失, 造 成 健 康 的 威 脅, 而 壞 的 微 生 物 ( 或 其 他 病 原 體 ) 就 容 易 侵 入 人 體 內, 造 成 疾 病 感 染 在 腸 胃 中 的 有 益 微 生 物 受 到 抑 制, 最 常 發 生 消 化 功 能 障 礙, 在 反 芻 動 物, 更 具 典 型, 例 如 瘤 胃 中 的 原 虫 對 某 些 抗 生 素 有 感 受 性 時, 容 易 導 致 牛 隻 發 生 鼓 脹 或 食 滯 二 殘 留 藥 物 對 人 體 毒 性 的 問 題 藥 物 本 身 對 人 體 之 組 織 器 官 具 有 毒 性, 如 氯 黴 素 會 導 致 再 生 不 良 性 貧 血 ; 四 環 黴 素 損 害 肝 臟, 鏈 黴 素 及 海 樂 福 精 使 人 耳 聾 有 些 藥 物 可 能 引 起 腫 瘤, 有 致 命 之 虞 ; 經 證 實 乙 烯 雌 酚 (des,diethylstilbestrol) 可 導 致 生 殖 系 統 的 癌 症, 特 別 是 乳 癌 及 陰 道 癌, 同 時 也 可 引 發 肝 癌 ; 必 利 美 達 民 (pyrimetamine;py) 可 致 血 癌 ( 白 血 病 ), 磺 胺 一 甲 嘧 啶 (sulfamethazine; smt) 可 致 甲 狀 腺 癌 富 來 頓 (furazoridone), 孔 雀 綠 甲 基 藍 等 亦 均 有 可 能 致 癌 有 些 藥 物 可 能 引 起 畸 胎 : 如 必 利 美 達 民 致 兔 唇 裂 顎 水 腦 ( 頭 顱 發 生 不 全 ) 四 肢 殘 障 ( 關 節 發 生 不 全 ) 腹 壁 發 生 不 全 或 胎 兒 過 大 過 小 等 又 如 可 體 松 (cortisone) 會 破 壞 免 疫 系 統, 而 荷 爾 蒙 劑 會 擾 亂 內 分 泌 平 衡 機 制 3
三 造 成 抗 藥 性 的 問 題 長 期 間 飲 食 殘 留 抗 生 素 的 食 品, 會 殺 死 體 內 對 抗 生 素 敏 感 的 微 生 物 族 群, 剩 下 都 是 具 抗 生 素 抗 藥 性 的 微 生 物 族 群, 根 據 有 些 報 導 認 為, 抗 藥 性 細 菌 會 將 抗 藥 性 基 因 傳 給 沒 有 抗 藥 性 細 菌, 增 加 抗 藥 性 細 菌 族 群, 一 旦 病 原 性 特 別 強 細 菌 具 抗 生 素 抗 藥 性, 且 造 成 感 染, 將 不 易 治 療, 所 用 來 治 療 的 藥 物, 也 可 能 引 起 更 嚴 重 的 猛 爆 性 肝 炎 或 突 發 性 心 臟 病, 或 無 藥 可 醫 的 嚴 重 後 果 4
第 3 章 研 究 方 法 3.1 蛋 品 採 樣 方 法 本 研 究 報 告 內 所 採 樣 之 蛋 品 數 量, 依 據 各 年 度 中 央 計 畫 內 核 定 採 樣 數 量 採 集, 前 往 本 ( 高 雄 ) 市 轄 內 雞 蛋 生 產 牧 場 隨 機 抽 檢 雞 蛋, 固 定 從 牧 場 端 之 洗 選 機 蛋 雞 籠 架 及 集 蛋 區 直 接 選 取 雞 蛋 樣 本, 每 場 次 5 顆 蛋 品, 並 且 現 場 發 給 飼 養 業 者 雞 蛋 安 全 用 藥 應 注 意 事 項 手 冊, 輔 導 畜 牧 場 正 確 使 用 藥 物 用 藥 品, 並 填 寫 動 物 用 藥 品 查 核 及 法 規 宣 導 輔 導 紀 錄 表 圖 1. 承 辦 人 員 前 往 蛋 雞 場 採 樣 雞 蛋 及 輔 導 正 確 用 藥 情 形. 3.2 歷 年 蛋 品 採 樣 數 量 本 研 究 報 告 內 所 採 樣 之 蛋 品 數 量, 依 據 各 年 度 中 央 計 畫 內 核 定 採 樣 數 量 採 集,100 年 度 採 樣 雞 蛋 33 件, 鴨 蛋 8 件, 合 計 蛋 品 41 件 101 年 度 採 樣 雞 蛋 36 件, 鴨 蛋 10 件, 合 計 蛋 品 46 件 102 年 度 採 樣 雞 蛋 32 件, 鴨 蛋 6 件, 合 計 蛋 品 38 件, 累 計 100 至 102 年 度 採 樣 雞 蛋 101 件 及 鴨 蛋 24 件, 歷 年 度 總 計 125 件 ( 詳 見 Table 1 ) Table 1. 高 雄 市 100-102 年 度 蛋 品 採 樣 數 量 統 計 表. 5
年 度 / 蛋 品 別 雞 蛋 鴨 蛋 合 計 100 33 8 41 101 36 10 46 102 32 6 38 歷 年 度 合 計 101 24 125 3.3 歷 年 蛋 品 採 樣 來 源 本 研 究 報 告 內 所 採 樣 之 蛋 品 來 源, 全 部 均 由 本 ( 高 雄 ) 市 蛋 雞 ( 鴨 ) 畜 牧 場 採 集, 主 要 採 樣 地 區 為 : 阿 蓮 區 路 竹 區 湖 內 區 岡 山 區 彌 陀 區 永 安 區 林 園 區 大 寮 區 仁 武 區 旗 山 區 美 濃 區 內 門 區 及 六 龜 區 等 地 方 ( 詳 見 Table 2 3 ) Table 2. 高 雄 市 100-102 年 度 雞 蛋 採 樣 區 域 統 計 表. 區 域 / 阿 路 湖 岡 彌 永 林 大 仁 旗 美 內 六 合 年 度 蓮 竹 內 山 陀 安 園 寮 武 山 濃 門 龜 計 100 10 16 0 0 0 0 3 2 0 2 0 0 0 33 101 10 6 3 4 2 0 3 1 3 0 1 1 2 36 102 11 9 3 1 2 0 2 2 0 0 0 1 1 32 合 計 31 31 6 5 4 0 8 5 3 2 1 2 3 101 6
Table 3. 高 雄 市 100-102 年 度 鴨 蛋 採 樣 區 域 統 計 表. 區 域 / 年 度 阿 蓮 路 竹 大 寮 林 園 合 計 100 0 4 0 4 8 101 2 4 2 2 10 102 1 2 1 2 6 合 計 3 10 3 8 24 3.4 蛋 品 檢 驗 項 目 蛋 品 檢 驗 項 目 依 據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動 植 物 防 疫 檢 疫 局 核 定 之 強 化 畜 牧 場 用 藥 品 質 監 計 畫 內 規 定 抽 驗 項 目, 包 括 Bendazole 類 乃 卡 巴 精 三 甲 氧 芐 氨 嘧 啶 必 利 美 達 民 奎 諾 酮 類 氟 奎 諾 酮 類 氯 吡 啶 硝 基 呋 喃 代 謝 物 歐 美 德 普 磺 胺 劑 四 環 黴 素 類 氯 黴 素 甲 磺 氯 黴 素 氟 甲 磺 氯 黴 素 安 必 西 林 安 保 寧 安 默 西 林 孟 寧 素 拉 薩 羅 林 可 黴 素 青 黴 素 紅 黴 素 效 高 黴 素 氨 基 泰 黴 素 泰 黴 素 健 牠 黴 素 康 黴 素 鏈 黴 素 觀 黴 素 及 賽 滅 淨 ; 建 立 畜 牧 場 用 藥 品 質 之 早 期 預 警 及 逆 向 追 蹤 監 控 查 核 制 度, 同 時 配 合 輔 導 黃 用 藥 安 全, 藉 以 減 少 藥 物 殘 留 之 發 生, 有 效 防 範 殘 留 藥 物 之 家 禽 產 品 上 市 供 消 費 者 食 用 3.5 禽 肉 採 樣 方 法 本 研 究 報 告 內 所 採 樣 之 禽 肉 數 量, 依 據 各 年 度 中 央 計 畫 內 核 定 採 樣 數 7
量 採 集, 前 往 本 ( 高 雄 ) 市 轄 內 家 禽 生 產 牧 場 隨 機 抽 檢, 從 牧 場 端 直 接 選 取 家 禽 活 體 樣 本, 每 場 次 2 隻, 並 且 現 場 發 給 飼 養 業 者 安 全 用 藥 應 注 意 事 項 手 冊, 輔 導 畜 牧 場 正 確 使 用 藥 物 用 藥 品, 並 填 寫 動 物 用 藥 品 查 核 及 法 規 宣 導 輔 導 紀 錄 表 現 場 選 取 家 禽 活 體 後, 馬 上 為 活 禽 套 上 紅 色 腳 環, 以 方 便 識 別 該 禽 肉 為 辦 理 動 物 用 藥 物 殘 留 檢 驗 用, 立 即 送 往 大 寮 錦 津 家 禽 屠 宰 場 或 岡 山 家 禽 屠 宰 場 執 行 屠 宰 工 作 家 禽 活 體 屠 宰 完 成 後, 由 本 處 藥 物 殘 留 業 務 助 理 分 批 取 下 每 隻 家 禽 胸 肉 2 份 ( 1 份 送 檢,1 份 留 存 ), 依 據 財 團 法 人 中 央 畜 產 會 建 議 家 禽 肉 品 檢 驗 每 件 重 量 應 為 200 公 克 以 上 圖 2. 承 辦 人 員 前 往 養 雞 場 採 樣 雞 隻 情 形. 圖 3. 承 辦 人 員 前 往 肉 雞 場 輔 導 正 確 用 藥 情 形. 8
圖 4. 承 辦 人 員 前 往 養 鵝 場 採 樣 鵝 隻 情 形. 圖 5. 承 辦 人 員 前 往 肉 鵝 場 輔 導 正 確 用 藥 情 形. 3.6 歷 年 禽 肉 採 樣 數 量 本 研 究 報 告 內 所 採 樣 之 禽 肉 數 量, 依 據 各 年 度 中 央 計 畫 內 核 定 採 樣 數 量 採 集,100 年 度 採 樣 雞 肉 58 件, 鴨 肉 28 件 及 鵝 肉 22 件, 合 計 禽 肉 108 件 101 年 度 採 樣 雞 肉 74 件, 鴨 肉 62 件, 鵝 肉 40 件, 合 計 禽 肉 176 件 102 年 度 採 樣 雞 肉 65 件, 鴨 肉 51 件, 鵝 肉 44 件, 合 計 禽 肉 160 件, 累 計 100 至 102 年 度 採 樣 雞 肉 197 件, 鴨 肉 141 件, 鵝 肉 106 件, 歷 年 度 總 計 444 件 ( 詳 見 Table 4 ) Table 4. 高 雄 市 100-102 年 度 禽 肉 採 樣 數 量 統 計 表. 9
年 度 / 肉 品 別 雞 肉 鴨 肉 鵝 肉 合 計 100 58 28 22 108 101 74 62 40 176 102 65 51 44 160 歷 年 度 合 計 197 141 106 444 3.7 歷 年 禽 肉 採 樣 來 源 本 研 究 報 告 內 所 採 樣 之 禽 肉 來 源, 全 部 均 由 本 ( 高 雄 ) 市 家 禽 畜 牧 場 採 集, 主 要 採 樣 地 區 為 : 橋 頭 區 燕 巢 區 梓 官 區 阿 蓮 區 路 竹 區 湖 內 區 彌 陀 區 永 安 區 大 寮 區 大 樹 區 仁 武 區 旗 山 區 美 濃 區 甲 仙 區 杉 林 區 內 門 區 及 六 龜 區 等 地 方 ( 詳 見 Table 5 6 7 ) Table 5. 高 雄 市 100-102 年 度 雞 肉 採 樣 區 域 統 計 表. 區 域 橋 燕 梓 阿 田 路 湖 彌 永 大 大 仁 旗 美 甲 杉 內 六 合 年 度 頭 巢 官 蓮 寮 竹 內 陀 安 寮 樹 武 山 濃 仙 林 門 龜 計 100 2 2 10 0 2 10 4 0 4 0 0 8 8 0 6 2 0 0 58 101 4 0 0 4 0 4 8 0 4 6 6 10 4 0 6 6 4 8 74 102 2 0 0 0 0 8 2 6 10 8 0 6 0 0 2 8 8 5 65 10
合 計 8 2 10 4 2 22 14 6 18 14 6 24 12 0 14 16 12 13 197 Table 6. 高 雄 市 100-102 年 度 鴨 肉 採 樣 區 域 統 計 表. 區 域 / 橋 燕 梓 阿 田 路 湖 彌 永 大 大 仁 旗 美 甲 杉 內 六 合 年 度 頭 巢 官 蓮 寮 竹 內 陀 安 寮 樹 武 山 濃 仙 林 門 龜 計 100 0 0 0 0 0 2 0 0 0 10 0 0 10 6 0 0 0 0 28 101 0 0 0 2 0 8 8 0 0 16 0 0 18 6 0 0 4 0 62 102 0 0 0 2 0 4 10 0 0 16 0 0 10 5 0 0 4 0 51 合 計 0 0 0 4 0 14 18 0 0 42 0 0 38 17 0 0 8 0 141 Table 7. 高 雄 市 100-102 年 度 鵝 肉 採 樣 區 域 統 計 表. 區 域 / 橋 燕 梓 阿 田 路 湖 彌 永 大 大 仁 旗 美 甲 杉 內 六 合 年 度 頭 巢 官 蓮 寮 竹 內 陀 安 寮 樹 武 山 濃 仙 林 門 龜 計 100 0 0 0 0 0 14 2 0 0 0 0 0 0 0 0 0 6 0 22 101 0 0 0 10 0 4 14 0 0 6 0 0 2 0 0 0 4 0 40 102 0 0 0 6 0 4 12 0 0 16 0 0 2 2 0 0 2 0 44 11
合 計 0 0 0 16 0 22 28 0 0 22 0 0 4 2 0 0 12 0 106 3.8 禽 肉 檢 驗 項 目 禽 肉 檢 驗 項 目 依 據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動 植 物 防 疫 檢 疫 局 核 定 之 建 構 動 植 物 防 疫 及 畜 產 品 安 全 衛 生 預 警 體 系 計 畫 內 規 定 抽 驗 項 目, 包 括 磺 胺 劑 各 類 抗 生 素 氟 奎 諾 酮 類 乙 型 受 體 素 及 硝 基 呋 喃 代 謝 物 等 進 行 偵 測, 建 立 畜 牧 場 用 藥 品 質 之 早 期 預 警 及 逆 向 追 蹤 監 控 查 核 制 度, 同 時 配 合 輔 導 黃 用 藥 安 全, 藉 以 減 少 藥 物 殘 留 之 發 生, 有 效 防 範 殘 留 藥 物 之 家 禽 產 品 上 市 供 消 費 者 食 用 12
第 4 章 結 果 4.1 歷 年 雞 蛋 藥 物 殘 留 陽 性 案 件 結 果 100 年 雞 蛋 藥 物 殘 留 陽 性 案 件, 必 利 美 達 民 1 件 ( 林 園 黃 ) 及 氯 吡 啶 1 件 ( 永 安 飼 料 ), 合 計 2 件 101 年 雞 蛋 藥 物 殘 留 陽 性 案 件, 磺 胺 一 甲 氧 嘧 啶 3 件 ( 大 寮 李 大 寮 李 大 寮 黃 ) 乃 卡 巴 精 1 件 ( 仁 武 許 ) 拉 薩 羅 1 件 ( 路 竹 吳 ) 及 脫 氧 羥 四 環 素 1 件 ( 路 竹 翁 ), 合 計 6 件 102 年 雞 蛋 藥 物 殘 留 陽 性 案 件, 氯 吡 啶 1 件 ( 美 濃 傅 ) 磺 胺 一 甲 氧 嘧 啶 2 件 ( 路 竹 劉 永 安 林 ) 乃 卡 巴 精 4 件 ( 阿 蓮 沈 阿 蓮 蘇 路 竹 楊 梓 官 黃 ) 脫 氧 羥 四 環 素 1 件 ( 湖 內 謝 ) 羥 四 環 黴 素 2 件 ( 阿 蓮 陳 美 濃 康 ) 甲 磺 氯 黴 素 1 件 ( 內 門 葉 ) 及 氟 甲 磺 氯 黴 素 1 件 ( 路 竹 王 ), 合 計 12 件 統 計 100 至 102 年 度 本 市 雞 蛋 藥 物 殘 留 陽 性 案 件, 必 利 美 達 民 1 件 氯 吡 啶 2 件 磺 胺 一 甲 氧 嘧 啶 5 件 乃 卡 巴 精 5 件 拉 薩 羅 1 件 脫 氧 羥 四 環 素 2 件 羥 四 環 黴 素 2 件 甲 磺 氯 黴 素 1 件 及 氟 甲 磺 氯 黴 素 1 件, 合 計 20 件 ( 詳 見 Table 8 ) Table 8. 高 雄 市 100-102 年 度 雞 蛋 陽 性 案 件 比 例 表. 年 度 / 蛋 品 別 雞 蛋 採 樣 數 雞 蛋 陽 性 案 件 數 陽 性 比 例 % 100 33 2 6.0 101 36 6 16.6 102 32 12 37.5 歷 年 度 合 計 101 20 19.8 13
4.2 歷 年 鴨 蛋 藥 物 殘 留 陽 性 案 件 結 果 100 年 鴨 蛋 藥 物 殘 留 陽 性 案 件, 無 陽 性 案 件 101 年 鴨 蛋 藥 物 殘 留 陽 性 案 件, 無 陽 性 案 件 102 年 鴨 蛋 藥 物 殘 留 陽 性 案 件, 氟 甲 磺 氯 黴 素 1 件 ( 阿 蓮 吳 ), 合 計 1 件 統 計 100 至 102 年 度 本 市 鴨 蛋 藥 物 殘 留 陽 性 案 件, 氟 甲 磺 氯 黴 素 1 件, 合 計 1 件 ( 詳 見 Table 9 ) Table 9. 高 雄 市 100-102 年 度 鴨 蛋 陽 性 案 件 比 例 表. 年 度 / 蛋 品 別 鴨 蛋 採 樣 數 鴨 蛋 陽 性 案 件 數 陽 性 比 例 % 100 8 0 0 101 10 0 0 102 6 1 16.6 歷 年 度 合 計 24 1 4.1 4.3 歷 年 雞 肉 藥 物 殘 留 陽 性 案 件 結 果 100 年 雞 肉 藥 物 殘 留 陽 性 案 件, 氟 甲 磺 氯 黴 素 2 件 ( 路 竹 李 旗 山 王 ) 乃 卡 巴 精 3 件 ( 永 安 吳 2 件 黃 1 件 ) 拉 薩 羅 1 件 ( 甲 仙 溫 ), 氯 吡 啶 1 件 ( 岡 山 萬 ) 及 脫 氧 羥 四 環 素 1 件 ( 路 竹 陳 ), 合 計 8 件 101 年 雞 肉 藥 物 殘 留 陽 性 案 件, 拉 薩 羅 5 件 ( 旗 山 黃 橋 頭 唐 仁 武 陳 湖 內 謝 大 寮 張 簡 ) 脫 氧 羥 四 環 素 2 件 ( 路 竹 張 路 竹 陳 ) 及 氟 甲 磺 氯 黴 素 1 件 ( 大 樹 莊 ), 合 計 8 件 102 年 雞 肉 藥 物 殘 留 陽 性 案 件, 氯 吡 啶 1 件 ( 內 門 蔡 ) 拉 薩 羅 4 件 14
( 內 門 林 湖 內 謝 仁 武 陳 橋 頭 唐 ) 氟 甲 磺 氯 黴 素 2 件 ( 永 安 蘇 王 路 竹 陳 ), 合 計 7 件 統 計 100 至 102 年 度 本 市 雞 肉 藥 物 殘 留 陽 性 案 件, 氟 甲 磺 氯 黴 素 5 件 乃 卡 巴 精 3 件 拉 薩 羅 10 件 氯 吡 啶 2 件 及 脫 氧 羥 四 環 素 3 件, 合 計 23 件 ( 詳 見 Table 10 ) Table 10. 高 雄 市 100-102 年 度 雞 肉 陽 性 案 件 比 例 表. 年 度 / 蛋 品 別 雞 肉 採 樣 數 雞 肉 陽 性 案 件 數 陽 性 比 例 % 100 58 8 13.7 101 74 8 10.8 102 65 7 10.7 歷 年 度 合 計 197 23 11.6 4.4 歷 年 鴨 肉 藥 物 殘 留 陽 性 案 件 結 果 100 年 鴨 肉 藥 物 殘 留 陽 性 案 件, 磺 胺 一 甲 氧 嘧 啶 2 件 ( 美 濃 鍾 大 寮 賴 ), 合 計 2 件 101 年 鴨 肉 藥 物 殘 留 陽 性 案 件, 乙 型 受 體 素 1 件 ( 大 寮 許 ) 及 氯 黴 素 1 件 ( 旗 山 黃 ), 合 計 2 件 102 年 鴨 肉 藥 物 殘 留 陽 性 案 件, 氟 甲 磺 黴 素 1 件 ( 阿 蓮 包 ), 合 計 1 件 統 計 100 至 102 年 度 本 市 鴨 肉 藥 物 殘 留 陽 性 案 件, 磺 胺 一 甲 氧 嘧 啶 2 件 乙 型 受 體 素 1 件 氯 黴 素 1 件 及 氟 甲 磺 黴 素 1 件, 合 計 5 件 ( 詳 見 Table 11 ) Table 11. 高 雄 市 100-102 年 度 鴨 肉 陽 性 案 件 比 例 表. 15
年 度 / 蛋 品 別 鴨 肉 採 樣 數 鴨 肉 陽 性 案 件 數 陽 性 比 例 % 100 28 2 7.1 101 62 2 3.2 102 51 1 1.9 歷 年 度 合 計 141 5 3.5 4.5 歷 年 鵝 肉 藥 物 殘 留 陽 性 案 件 結 果 100 年 鵝 肉 藥 物 殘 留 陽 性 案 件, 無 陽 性 案 件 101 年 鵝 肉 藥 物 殘 留 陽 性 案 件, 乙 型 受 體 素 1 件 ( 大 寮 許 ) 氯 黴 素 2 件 ( 大 寮 劉 湖 內 劉 ) 及 甲 磺 氯 黴 素 2 件 ( 路 竹 陳 旗 山 侯 ), 合 計 5 件 102 年 鵝 肉 藥 物 殘 留 陽 性 案 件, 氯 黴 素 2 件 ( 大 寮 劉 湖 內 劉 ) 甲 磺 氯 黴 素 2 件 ( 路 竹 陳 旗 山 侯 ) 及 氟 甲 磺 氯 黴 素 1 件 ( 鳥 松 鄭 ), 合 計 5 件 統 計 100 至 102 年 度 本 市 鵝 肉 藥 物 殘 留 陽 性 案 件, 乙 型 受 體 素 1 件 氯 黴 素 4 件 甲 磺 氯 黴 素 4 件 及 氟 甲 磺 氯 黴 素 1 件, 合 計 10 件 ( 詳 見 Table 12 ) Table 12. 高 雄 市 100-102 年 度 鵝 肉 陽 性 案 件 比 例 表. 年 度 / 蛋 品 別 鵝 肉 採 樣 數 鵝 肉 陽 性 案 件 數 陽 性 比 例 % 100 22 0 0 101 40 5 12.5 102 44 5 11.3 16
歷 年 度 合 計 106 10 9.4 4.6 歷 年 蛋 品 藥 物 殘 留 陽 性 案 件 結 果 分 析 統 計 100 至 102 年 度 本 市 雞 蛋 藥 物 殘 留 陽 性 案 件, 必 利 美 達 民 1 件 氯 吡 啶 2 件 磺 胺 一 甲 氧 嘧 啶 5 件 乃 卡 巴 精 5 件 拉 薩 羅 1 件 脫 氧 羥 四 環 素 2 件 羥 四 環 黴 素 2 件 甲 磺 氯 黴 素 1 件 及 氟 甲 磺 氯 黴 素 1 件, 合 計 20 件 統 計 100 至 102 年 度 本 市 鴨 蛋 藥 物 殘 留 陽 性 案 件, 氟 甲 磺 氯 黴 素 1 件, 合 計 1 件 本 市 蛋 品 被 檢 出 藥 品 為 必 利 美 達 民 氯 吡 啶 乃 卡 巴 精 及 拉 薩 羅 等 4 項 用 於 治 療 及 預 防 原 蟲 類 之 動 物 用 藥 品, 其 主 要 目 的 為 防 治 球 蟲 症, 阻 斷 蟲 體 之 生 活 史, 降 低 蟲 卵 污 染 之 風 險, 防 範 家 禽 生 長 過 程 中 感 染 造 成 疫 情, 足 以 證 明 球 蟲 症 是 蛋 雞 飼 養 過 程 中 相 當 重 要 疾 病, 也 因 此 常 於 雞 蛋 中 檢 出 藥 物 殘 留 陽 性 反 應 100 至 102 年 度 蛋 品 也 常 檢 出 磺 胺 一 甲 氧 嘧 啶 脫 氧 羥 四 環 素 羥 四 環 黴 素 甲 磺 氯 黴 素 及 氟 甲 磺 氯 黴 素 等 5 種 用 於 治 療 細 菌 性 疾 病 動 物 用 藥 品, 訪 查 原 因 為 台 灣 地 區 四 季 溫 度 變 化 及 各 地 雨 量 分 佈 不 一, 產 蛋 場 易 受 氣 侯 與 濕 度 影 響, 病 原 容 易 繁 殖 生 長, 一 旦 超 過 環 境 容 許 平 衡, 即 暴 發 臨 床 疾 病, 故 家 禽 蛋 雞 場 常 使 用 於 預 防 及 治 療 用 途 近 年 來 行 政 院 衛 生 福 利 部 陸 續 修 法 放 寬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明 定 殘 留 容 許 量 係 指 標 性 殘 留 物 質 (marker residue) 之 含 量, 包 括 該 藥 物 原 體 及 與 該 藥 物 殘 留 量 具 明 顯 關 係 之 代 謝 產 物, 除 了 殘 留 容 許 量 拉 薩 羅 ( 雞 蛋 0.05 ppm) 磺 胺 一 甲 氧 嘧 啶 ( 家 禽 0.1 ppm) 及 脫 氧 羥 四 環 素 ( 家 禽 0.2 ppm) 外, 其 他 例 如 : 必 利 美 達 民 氯 吡 啶 乃 卡 巴 精 羥 四 環 黴 素 甲 磺 氯 黴 素 及 氟 甲 磺 氯 黴 素 於 蛋 品 殘 留 容 許 量 皆 為 不 得 檢 出, 本 市 對 於 超 過 法 定 殘 留 容 許 量 案 件, 一 律 處 以 行 政 罰 鍰 尤 其 必 利 美 達 民 (Pyrimethamine) 於 88 年 10 月 20 日 動 物 用 毒 劇 藥 品 品 目 中, 明 文 規 定 不 得 使 用 於 蛋 雞 ( 鴨 ) 飼 養 過 程, 因 本 項 藥 品 對 哺 乳 動 物 易 造 17
成 胚 胎 致 畸 形 性 病 變 及 血 癌, 本 市 動 物 保 護 處 對 於 違 規 使 用 必 利 美 達 民 之 產 蛋 場 業 者, 一 律 處 以 行 政 罰 鍰 及 列 入 日 後 重 點 稽 查 場 次 對 於 產 蛋 場 於 雞 ( 鴨 ) 飼 養 過 程, 為 應 因 台 灣 地 區 氣 侯 與 濕 度 因 素, 皆 會 添 加 動 物 用 藥 品 於 飼 料 中, 作 為 預 防 及 治 療 用 途, 實 為 養 禽 場 間 常 態 事 實, 但 是 無 論 添 加 藥 物 於 飼 料 或 是 泡 水 飲 水 投 與, 一 定 會 有 少 則 3 天 多 至 10 天 的 動 物 用 藥 品 停 藥 期, 在 這 期 間 產 蛋 場 生 產 之 蛋 品, 必 然 殘 留 動 物 用 藥 品, 因 目 前 並 無 相 關 機 制 處 理 停 藥 期 間 生 產 之 蛋 品, 且 產 蛋 場 也 不 會 自 主 性 銷 毀 停 藥 期 間 生 產 之 蛋 品, 故 這 些 殘 留 動 物 用 藥 品 之 蛋 品, 最 後 一 併 與 正 常 蛋 品 出 售 至 市 場 端, 供 消 費 大 眾 食 用 4.7 歷 年 禽 肉 藥 物 殘 留 陽 性 案 件 結 果 分 析 統 計 100 至 102 年 度 本 市 雞 肉 藥 物 殘 留 陽 性 案 件, 氟 甲 磺 氯 黴 素 5 件 乃 卡 巴 精 3 件 拉 薩 羅 10 件 氯 吡 啶 2 件 及 脫 氧 羥 四 環 素 3 件, 合 計 23 件 統 計 100 至 102 年 度 本 市 鴨 肉 藥 物 殘 留 陽 性 案 件, 磺 胺 一 甲 氧 嘧 啶 2 件 乙 型 受 體 素 1 件 氯 黴 素 1 件 及 氟 甲 磺 黴 素 1 件, 合 計 5 件 統 計 100 至 102 年 度 本 市 鵝 肉 藥 物 殘 留 陽 性 案 件, 乙 型 受 體 素 1 件 氯 黴 素 4 件 甲 磺 氯 黴 素 4 件 及 氟 甲 磺 氯 黴 素 1 件, 合 計 10 件 本 市 禽 肉 ( 雞 ) 被 藥 品 為 乃 卡 巴 精 拉 薩 羅 及 氯 吡 啶 等 3 項 用 於 治 療 及 預 防 原 蟲 類 動 物 用 藥 品, 其 主 要 目 的 與 蛋 雞 ( 鴨 ) 為 防 治 球 蟲 症 作 用 機 轉 一 致, 足 以 證 明 球 蟲 症 也 是 肉 雞 飼 養 過 程 中 相 當 重 要 疾 病, 也 因 此 常 被 檢 出 藥 物 殘 留 陽 性 反 應 100 至 102 年 度 禽 肉 ( 鴨 鵝 ) 場 也 常 檢 出 磺 胺 一 甲 氧 嘧 啶 脫 氧 羥 四 環 素 羥 四 環 黴 素 氯 黴 素 甲 磺 氯 黴 素 及 氟 甲 磺 氯 黴 素 等 5 種 用 於 治 療 細 菌 性 疾 病 動 物 用 藥 品, 訪 查 原 因 也 為 台 灣 地 區 四 季 溫 度 變 化 及 各 地 雨 量 分 佈 不 一, 禽 肉 ( 鴨 鵝 ) 場 易 受 氣 侯 與 濕 度 影 響, 病 原 容 易 繁 殖 生 長, 造 成 鴨 鵝 細 菌 性 下 疾, 影 響 日 增 重 及 生 長 遲 緩, 此 種 現 象 常 常 發 生 於 水 禽 幼 年 期 至 肥 育 前 期, 大 約 在 出 生 後 至 50 天 左 右, 肥 育 後 期 因 水 禽 身 體 免 疫 系 統 已 18
發 育 健 全, 暴 發 疾 病 情 形 大 為 降 低, 故 禽 肉 ( 鴨 鵝 ) 場 常 使 用 治 療 細 菌 性 疾 菌 藥 品, 於 水 禽 幼 年 期 預 防 及 治 療 用 途 ; 近 年 來 對 於 肥 育 後 期 檢 出 藥 物 殘 留 陽 性 案 件, 主 要 原 因 如 下 : 一 夏 天 颱 風 過 後 水 禽 整 體 免 疫 力 下 降, 產 生 水 禽 下 痢 情 形, 飼 主 任 意 購 買 禁 藥 ( 氯 黴 素 ) 添 加 於 飼 料 中, 治 療 下 痢 症 狀 二 飼 主 為 幫 水 禽 於 肥 育 後 期 再 催 肥 增 重, 私 下 購 買 禁 藥 ( 乙 型 受 體 素 ) 添 加 於 飼 料 中, 幫 助 水 禽 增 加 瘦 肉 比 例, 減 少 體 內 脂 肪 堆 聚, 改 變 水 禽 外 觀 體 態, 換 得 較 高 經 濟 價 值 近 年 來 行 政 院 衛 生 福 利 部 陸 續 修 法 放 寬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明 定 殘 留 容 許 量 係 指 標 性 殘 留 物 質 (marker residue) 之 含 量, 包 括 該 藥 物 原 體 及 與 該 藥 物 殘 留 量 具 明 顯 關 係 之 代 謝 產 物, 除 了 殘 留 容 許 量 拉 薩 羅 ( 雞 肉 0.1 ppm) 磺 胺 一 甲 氧 嘧 啶 ( 家 禽 0.1 ppm) 脫 氧 羥 四 環 素 ( 家 禽 0.1ppm), 氯 吡 啶 ( 雞 肉 5ppm) 乃 卡 巴 精 ( 雞 肉 0.2ppm) 甲 磺 氯 黴 素 ( 家 禽 0.05ppm) 及 氟 甲 磺 氯 黴 素 ( 家 禽 0.1ppm) 外, 其 他 例 如 : 羥 四 環 黴 素 氯 黴 素 及 乙 型 受 體 素 於 禽 肉 殘 留 容 許 量 皆 為 不 得 檢 出 尤 其 氯 黴 素 (Chloramphenicol) 於 農 業 委 員 會 於 91 年 12 月 26 日 公 告 禁 止 供 產 食 性 動 物 使 用, 因 其 副 作 用 會 引 起 兒 童 罹 患 白 血 病 的 風 險 上 升 及 造 成 骨 髓 造 血 功 能 抑 制, 最 嚴 重 的 是 引 發 再 生 不 良 性 貧 血 (aplastic anemia); 另 外 乙 型 受 體 素 是 對 數 種 主 要 用 來 增 進 家 畜 增 長 瘦 肉 的 乙 型 交 感 神 經 受 體 致 效 劑 ( 英 語 :Beta-adrenergic agonist) 動 物 用 藥 俗 稱, 簡 稱 瘦 體 素, 台 灣 早 期 有 健 健 美 的 俗 稱, 農 業 委 員 會 於 101 年 9 月 7 日 公 告 為 禁 止 製 造 調 劑 輸 入 輸 出 販 賣 或 陳 列 之 藥 品, 其 副 作 用 可 能 引 發 心 悸 促 進 心 血 管 疾 病 等 副 作 用, 對 於 有 心 臟 心 血 管 疾 病 的 民 眾, 根 本 不 用 攝 取 到 中 毒 的 程 度, 只 要 正 常 的 心 跳 70 至 90 下, 一 下 加 快 到 超 過 100 下, 就 可 能 致 病 甚 或 致 命 目 前 29 國 明 文 禁 用, 新 加 坡 等 大 多 數 國 家 也 都 不 敢 開 放 或 進 口, 這 些 國 家 都 表 明, 除 非 世 界 衛 生 組 織 或 Codex( 國 際 食 品 標 準 委 員 會 ) 確 認 其 安 全 性 才 考 慮 開 放 歐 盟 EFSA( 歐 盟 食 品 安 全 早 在 2009 年, 是 針 對 美 國 FDA 提 報 給 世 衛 組 織 的 美 牛 瘦 肉 精 文 獻 與 研 究 報 告 而 做 的 科 學 性 評 論, 就 已 對 培 林 有 過 完 整 且 深 入 的 科 學 評 估 報 告, 其 中 就 包 括 近 期 國 內 官 員 引 述 美 方 所 提 供 有 六 人 吃 培 林 沒 有 中 毒 反 應 的 那 份 研 究, 也 遭 到 嚴 重 質 疑 歐 盟 報 告 中 指 出, 由 於 美 方 目 前 所 提 供 動 物 科 學 研 究 數 據 差 異 性 太 大, 可 信 度 有 問 題, 應 該 有 人 體 安 全 性 的 評 估 報 告, 才 能 確 保 安 全 本 市 動 物 19
保 護 處 對 於 違 規 使 用 氯 黴 素 及 乙 型 受 體 素 之 水 禽 業 者, 一 律 處 以 行 政 罰 鍰 及 列 入 日 後 重 點 稽 查 場 次 對 於 禽 肉 ( 鴨 鵝 ) 場 於 水 禽 飼 養 過 程, 為 應 因 台 灣 地 區 氣 侯 與 濕 度 因 素, 皆 會 添 加 動 物 用 藥 品 於 飼 料 中, 作 為 預 防 及 治 療 用 途, 也 實 為 禽 肉 ( 鴨 鵝 ) 場 間 常 態 事 實, 禽 肉 ( 鴨 鵝 ) 場 如 藥 物 於 飼 料 中, 依 據 藥 品 停 藥 期 規 定 飼 養 至 出 售 週 數 後, 經 屠 宰 場 屠 宰 抽 驗 藥 物 殘 留, 其 檢 驗 殘 留 數 值 也 皆 會 合 於 殘 留 容 許 範 圍, 但 養 禽 戶 如 自 行 添 加 或 是 泡 水 投 與 藥 物, 並 且 不 延 長 水 禽 飼 養 週 期, 藥 品 於 水 禽 體 內 代 謝 並 未 代 謝 完 畢, 則 出 售 之 水 禽 即 會 出 現 藥 物 殘 留 陽 性 反 應 20
第 5 章 建 議 5.1 辦 理 蛋 品 及 禽 肉 藥 物 殘 留 建 議 事 項 本 人 辦 理 本 市 動 物 用 藥 品 管 理 及 畜 禽 產 品 安 全 衛 生 抽 查 檢 驗 業 務, 已 有 多 年 經 驗, 加 上 就 讀 國 立 屏 東 科 技 大 學 獸 醫 學 研 究 所 期 間 主 要 研 究 水 禽 臨 床 疫 苗 效 力 評 估 實 驗, 常 常 接 觸 台 灣 南 部 縣 市 家 禽 相 關 產 業, 對 於 本 市 家 禽 飼 養 管 理 及 現 場 用 藥 多 有 涉 獵, 在 此 提 出 幾 點 建 議 並 作 為 未 來 辦 理 藥 物 殘 留 努 力 的 目 標, 且 期 望 日 後 能 有 機 會 為 本 市 農 業 進 一 份 心 力 一 對 於 本 市 養 禽 ( 鴨 鵝 ) 場 未 經 獸 醫 師 臨 床 診 療 開 立 獸 醫 師 處 方 箋, 不 正 確 使 用 動 物 用 藥 品, 私 下 購 買 禁 藥 ( 必 利 美 達 民 氯 黴 素 及 乙 型 受 體 素 ) 添 加 治 療 動 物, 一 經 查 獲 屬 實, 建 議 從 重 議 處, 並 且 對 於 不 交 代 禁 藥 來 源 之 家 禽 場 加 倍 行 政 罰 鍰 二 歷 年 藥 物 殘 留 陽 性 場 將 優 先 排 入 下 年 度 採 樣 名 單, 不 定 期 前 往 養 禽 場 加 強 採 樣 監 測 飼 料 藥 品 蛋 品 及 禽 肉, 以 落 實 追 蹤 輔 導 成 效 三 鼓 勵 養 禽 戶 自 行 送 檢 機 制, 原 本 參 照 檢 驗 雞 蛋 藥 物 殘 留 單 項 費 用 大 約 1000 元 左 右, 雞 蛋 應 檢 項 目 20-30 項, 養 禽 戶 如 自 行 送 檢 雞 蛋 需 自 費 2 至 3 萬 元, 本 市 動 物 保 護 處 已 成 功 協 調 財 團 法 人 中 央 畜 產 會 降 低 檢 驗 項 目 費 用, 檢 驗 項 目 與 CAS 檢 驗 標 準 相 同, 費 用 僅 需 新 台 幣 9000 元 整, 大 幅 降 低 檢 驗 花 費 ; 建 議 對 於 配 合 自 行 送 檢 及 歷 年 抽 驗 合 格 優 良 養 禽 戶, 給 予 表 揚 及 獎 勵 或 公 佈 優 良 養 禽 戶 資 料 於 市 府 或 本 市 動 物 保 護 處 網 站, 提 供 民 眾 一 個 安 全 無 藥 物 殘 留 的 選 擇 機 會, 順 勢 推 銷 本 市 優 良 農 禽 產 品 四 宣 導 本 市 養 禽 戶 建 立 自 有 品 牌 小 農 觀 念, 鼓 勵 成 立 小 型 農 禽 產 業 組 織, 彼 此 相 互 交 流 飼 養 管 理 心 得 分 享 疾 病 防 疫 經 驗 及 約 束 使 用 動 物 用 藥 品, 並 且 可 建 立 完 整 回 追 蹤 機 制, 減 少 不 肖 家 禽 業 者 不 遵 守 動 物 用 藥 物 停 藥 期 規 定 或 利 用 市 場 價 格 良 好 時 侯 搶 時 機 上 市, 造 成 藥 物 殘 留 案 件 發 生 機 會 五 即 時 提 供 最 新 動 物 用 藥 品 相 關 資 訊 給 本 市 家 禽 產 業 界, 避 免 養 禽 戶 誤 用 已 禁 止 使 用 之 動 物 用 藥 品, 於 市 場 或 零 售 端 被 檢 出 21
六 因 為 本 市 涉 及 農 畜 禽 產 品 抽 驗 相 關 單 位, 分 別 為 衛 生 局 海 洋 局 及 農 業 局, 各 單 位 抽 驗 端 點 ( 零 售 端 食 品 加 工 廠 及 牧 場 等 ) 及 數 量 不 同, 如 抽 驗 出 陽 性 案 件, 經 過 層 層 單 位 追 蹤 訪 視 至 源 頭 端, 距 離 檢 出 日 期 早 已 過 多 時, 牧 場 常 表 示 產 品 並 非 由 該 場 生 產, 並 指 出 收 蛋 商 家 同 時 向 多 家 產 蛋 牧 場 收 集 蛋 品 再 重 新 分 級 包 裝 出 售, 何 來 證 據 指 明 有 問 題 蛋 品 就 是 出 自 該 牧 場, 致 使 時 常 上 演 產 蛋 牧 場 與 收 蛋 商 家 雙 方 爭 論 不 休 戲 碼, 或 該 案 件 須 退 回 送 原 來 函 單 位, 請 求 查 明 確 實 供 貨 商 家 或 出 產 牧 場, 故 在 此 建 議 請 直 接 由 各 局 處 立 即 裁 處 原 始 被 檢 出 之 商 家, 再 由 商 家 向 進 貨 端 釐 清 案 情 並 且 求 償 損 失 5.2 符 合 家 禽 場 用 藥 方 法 擬 定 符 合 本 市 家 禽 場 用 藥 方 法, 一 直 是 本 人 辦 理 動 物 用 藥 品 管 理 及 畜 禽 產 品 安 全 衛 生 抽 查 檢 驗 業 務 以 來 長 久 的 願 望, 也 是 呼 應 市 長 要 求 期 盼 能 提 供 市 民 一 個 安 全 食 用 蛋 品 及 禽 肉 環 境, 本 人 提 出 之 想 法 一 定 仍 有 未 盡 周 詳 之 處, 還 請 各 方 先 進 指 教 及 建 議 一 落 實 獸 醫 師 親 自 至 家 禽 場 診 斷 疾 病, 依 據 實 際 症 狀 病 程 及 環 境 開 立 動 物 用 藥 品 處 方 箋, 避 免 養 禽 戶 私 自 購 買 非 法 動 物 用 藥 品 及 任 意 聽 從 藥 品 推 銷 員 介 紹 藥 品, 隨 意 使 用 藥 品 治 療 家 禽 二 加 強 輔 導 動 物 用 藥 品 停 藥 期 觀 念, 對 於 不 遵 守 動 物 用 藥 品 停 藥 期 規 定 之 養 禽 戶, 經 抽 檢 發 現 陽 性 案 件, 一 律 處 以 行 政 處 分, 並 且 列 入 下 年 度 優 先 採 樣 名 單 三 建 議 中 央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擬 定 使 用 動 物 用 藥 品, 於 藥 品 停 藥 期 間 生 產 之 藥 物 殘 留 蛋 品 收 購 機 制, 防 止 停 藥 期 間 家 禽 生 產 之 有 藥 物 殘 留 蛋 品 流 入 市 面, 危 害 大 眾 食 用 蛋 品 安 全 22
第 6 章 參 考 文 獻 劉 朝 鑫 抗 微 生 物 劑 類 獸 醫 師 藥 物 使 用 要 覽 - 產 食 動 物 篇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家 畜 衛 生 試 驗 所 1-139,2011 呂 榮 修 蔡 向 榮 曾 俊 憲 林 地 發 台 灣 禽 畜 敗 血 性 出 血 性 巴 氏 桿 菌 之 血 清 型 及 生 化 學 特 性 中 華 民 國 獸 醫 學 會 雜 誌 20: 155-161,1994 呂 榮 修 家 禽 霍 亂 禽 病 診 斷 彩 色 圖 譜 中 華 民 國 養 雞 協 會 會 刊 雜 誌 社 264-272,1995 林 茂 勇 宋 華 聰 禽 病 診 治 藝 軒 圖 書 出 版 社 122-127,2006 宋 華 聰 林 茂 勇 禽 病 檢 查 手 冊 藝 軒 圖 書 出 版 社 25-33,1995 周 育 賢 豬 萎 縮 性 鼻 炎 巴 氏 桿 菌 之 分 子 分 型 及 毒 素 基 因 之 選 質 碩 士 論 文, 國 立 中 興 大 學 獸 醫 學 研 究 所 1-66,1997 洪 信 雄 李 明 廉 鄭 雯 蓮 黃 旭 田 陳 文 烈 屏 東 地 區 家 禽 霍 亂 病 原 菌 Pasteurella multocida 血 清 型 鑑 定 及 藥 物 感 受 性 試 驗 第 二 屆 海 峽 兩 岸 禽 病 防 治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224-229,1997 殷 世 栓 以 酵 素 結 合 免 疫 吸 附 法 研 製 台 灣 家 禽 霍 亂 診 斷 套 組 國 立 屏 東 科 技 大 學 獸 醫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3-14,2005 Avakian AP, Dick JW. Comparison of Filter-P aper-eluted Whole Blood with Serum in Fowl Cholera Serology Using the Enzyme-Linked Immunosorbent Assay. Avian Dis 29: 1277-1280, 1985. Avakian AP, Dick JW, Derieux WT. Fowl cholera immunity induced by various vaccines in broiler minibreeder chickens determined by enzyme-linked immunosorbent assay. Avian Dis 33: 97-102, 1989. Barnes HJ, Beard CW, Reid WM, Yoder HW. Pasteurellosis. Disease of Poultry. (9th). 145-171, 1991. Bermudez AJ, Munger LL, Ley DH. Pasteurellosis in bobwhite quail. Avian Dis 35: 618-620, 1991. 23
附 錄 英 文 名 稱 或 英 文 縮 寫 對 照 表 英 文 名 稱 或 英 文 縮 寫 Aplastic anemia Beta-adrenergic agonist Chloramphenicol Cortisone Furazoridone Marker residue Part Per Milion;ppm Pyrimethamine Sulfamethazine;smt 中 文 名 稱 再 生 不 良 性 貧 血 乙 型 受 體 素 / 瘦 肉 精 氯 黴 素 可 體 松 富 來 頓 指 標 性 殘 留 物 質 百 萬 分 之 一 必 利 美 達 民 磺 胺 一 甲 嘧 啶 24
作 者 簡 介 姓 名 : 林 琮 峻 籍 貫 : 屏 東 縣 性 別 : 男 信 仰 : 基 督 教 服 務 單 位 : 高 雄 市 動 物 保 護 處 獸 醫 行 政 管 理 組 聯 絡 地 址 : 高 雄 市 鳳 山 區 忠 義 街 166 號 聯 絡 電 話 : 07-7450413 0930919704 電 子 信 箱 :lin1080510805@yahoo.com.tw 生 日 : 中 華 民 國 66 年 9 月 13 日 學 歷 : 國 立 嘉 義 技 術 學 院 專 科 部 獸 醫 科 (81~87 年 畢 業 ) 國 立 屏 東 科 技 大 學 獸 醫 學 系 二 技 部 (87~89 年 畢 業 ) 國 立 屏 東 科 技 大 學 獸 醫 學 研 究 所 (93~99 年 畢 業 ) 經 歷 : 台 北 縣 肉 品 市 場 屠 宰 衛 生 檢 查 獸 醫 師 宜 蘭 縣 肉 品 市 場 屠 宰 衛 生 檢 查 獸 醫 師 大 得 利 家 畜 肉 品 場 屠 宰 衛 生 檢 查 獸 醫 師 連 江 縣 復 興 屠 宰 場 屠 宰 衛 生 檢 查 獸 醫 師 主 任 高 雄 縣 動 物 防 疫 所 技 佐 (90~94 年 ) 高 雄 市 政 府 建 設 局 家 畜 衛 生 檢 驗 所 技 士 (94~97 年 ) 高 雄 市 動 物 衛 生 檢 驗 所 技 士 (97~100) 高 雄 市 動 物 保 護 處 技 士 (100~ 至 今 ) 興 趣 : 運 動 出 遊 關 懷 探 訪 學 童 課 業 輔 導 考 試 :88 年 考 試 院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獸 醫 師 檢 覈 考 及 格 90 年 特 種 考 試 台 灣 省 及 福 建 省 基 層 公 務 人 員 四 等 考 試 及 格 93 年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普 通 考 試 及 格 93 年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及 格 94 年 特 種 考 試 地 方 政 府 公 務 人 員 三 等 考 試 及 格 業 務 專 長 : 動 物 醫 療 肉 品 屠 宰 衛 生 檢 查 動 物 防 疫 動 物 保 護 動 物 用 25
藥 品 管 理 動 物 病 性 鑑 定 輸 出 入 動 物 追 蹤 檢 疫 動 物 收 容 所 管 理 畜 禽 產 品 藥 物 殘 留 稽 查 輔 導 26
封 底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