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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 結 構 施 工 及 檢 驗 基 準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公 共 工 程 品 質 管 理 訓 練 班 講 師 : 官 明 郎

授 課 大 綱 一 前 言 二 鋼 結 構 施 工 相 關 法 規 三 施 工 與 檢 驗 基 準 四 鋼 結 構 施 工 查 核 流 程 及 品 質 抽 驗 五 結 語 附 錄 2013/4/14 2

一. 前 言 由 於 台 灣 地 處 地 震 帶, 鋼 骨 結 構 因 具 高 強 度 及 高 韌 性, 高 層 建 築 及 大 型 橋 梁 工 程 紛 紛 採 用, 且 因 鋼 骨 結 構 具 預 製 性, 可 大 幅 縮 短 工 期, 投 資 回 收 快 速 ; 近 年 勞 工 短 缺, 鋼 骨 結 構 易 於 採 用 機 械 自 動 化 亦 增 加 其 競 爭 力 ; 國 內 砂 石 日 漸 短 缺, 開 採 水 泥 涉 及 礦 業 污 染, 危 及 環 境 保 護, 且 因 台 灣 地 區 河 川 狹 短, 砂 石 資 源 有 限, 在 過 去 大 量 使 用 混 凝 土 為 營 建 材 料 之 下, 已 使 有 限 的 天 然 河 川 資 源 開 採 過 量, 而 大 量 濫 採 砂 石 更 嚴 重 破 壞 環 境 生 態 及 水 土 保 持 近 年 來 環 保 意 識 大 為 高 張, 使 用 鋼 骨 結 構 可 解 決 部 份 問 題 且 根 據 國 外 的 研 究 在 比 較 相 同 單 位 樓 地 板 面 積 下, 採 用 鋼 筋 混 凝 土 結 構, 鋼 骨 鋼 筋 混 凝 土 結 構 (SRC), 及 鋼 結 構 之 二 氧 化 碳 產 生 量, 發 現 以 採 用 鋼 結 構 時 其 二 氧 化 碳 產 生 量 最 低, 因 此 鋼 結 構 乃 被 認 為 對 地 球 環 境 影 響 最 小 的 結 構 材 料 再 加 上 鋼 鐵 材 料 可 以 重 新 回 爐 再 生 的 特 性, 在 國 外 又 被 稱 為 綠 色 建 築 材 料, 或 是 綠 色 鋼 結 構, 因 此 在 國 外 工 業 先 進 國 家 鋼 結 構 已 是 土 木 建 築 的 主 流, 國 內 亦 已 在 積 極 推 動 研 擬 各 項 推 動 及 獎 勵 措 施 2013/4/14 3

一. 前 言 由 於 國 內 鋼 結 構 工 程 發 展 較 晚, 工 程 應 用 上 鋼 結 構 之 專 業 規 範, 如 學 術 教 學 及 工 程 設 計 上 以 美 國 鋼 結 構 協 會 研 訂 之 容 許 應 力 設 計 法 及 極 限 設 計 法 規 範 為 主, 製 作 及 施 工 材 料 則 以 日 本 規 範 為 主, 造 成 國 內 鋼 結 構 產 業 之 困 擾 及 監 造 單 位 對 規 範 的 混 淆 台 灣 早 期 鋼 結 構 應 用 之 相 關 規 範 及 標 準 由 於 體 系 不 夠 完 備, 如 施 工 規 範 製 作 標 準 銲 接 規 範 非 破 壞 檢 驗 規 範 品 管 作 業 標 準 材 料 標 準 等, 不 是 尚 未 訂 定 就 是 過 於 老 舊 或 簡 略, 致 設 計 或 施 工 單 位 無 所 適 從 2013/4/14 4

一. 前 言 內 政 部 建 築 研 究 所 鋼 骨 結 構 極 限 設 計 規 範 及 容 許 應 力 設 計 規 範 於 民 國 八 十 八 年 一 月 一 日 公 佈 施 行 ; 鋼 骨 結 構 施 工 規 範, 亦 由 內 政 部 建 築 研 究 所 研 訂, 於 民 國 八 十 四 年 完 成, 並 經 內 政 部 營 建 署 頒 佈 實 施, 而 攸 關 鋼 構 廠 生 產 品 質 管 制 之 作 業 標 準, 亦 已 由 中 華 民 國 鋼 結 構 協 會 邀 請 學 者 鋼 構 廠 及 顧 問 公 司 共 同 研 訂 完 成 ( 現 行 適 用 版 本 為 96 年 版 ) 本 文 針 對 鋼 結 構 設 計 施 工 現 況 及 相 關 規 範 研 訂 的 背 景 目 的, 及 其 研 訂 的 過 程 與 內 容 作 一 介 紹, 並 對 目 前 鋼 結 構 產 業 之 發 展 現 況 作 一 簡 介, 希 望 能 提 供 業 界 工 程 人 員 對 國 內 鋼 結 構 產 業 及 其 相 關 法 規 制 度 一 整 體 觀 念 2013/4/14 5

二. 鋼 結 構 施 工 相 關 法 規 2.1 鋼 結 構 施 工 之 現 況 國 內 鋼 構 工 程 起 步 較 晚, 工 程 經 驗 及 相 關 研 究 較 為 缺 乏, 鋼 結 構 施 工 上 常 見 發 生 一 些 爭 議 問 題, 由 業 主 設 計 單 位 及 施 工 單 位 間 協 調 處 理, 但 可 能 並 未 真 正 解 決 問 題 而 這 些 問 題 的 來 源 可 能 是 因 為 設 計 者 未 確 實 瞭 解 鋼 構 的 力 學 特 性, 或 不 清 楚 鋼 構 工 程 的 施 工 特 性, 以 致 於 所 設 計 的 結 構 甚 難 施 工, 甚 或 無 法 施 工, 但 因 設 計 者 常 採 較 高 姿 態, 要 求 施 工 單 位 按 圖 施 工, 縱 使 設 計 上 有 所 瑕 疵 或 錯 誤, 仍 然 不 願 變 更 設 計, 嚴 重 影 響 工 程 品 質 ; 尤 其 鋼 構 工 程 之 承 攬 廠 商 水 準 不 一, 自 然 無 法 全 面 提 昇 工 程 品 質 2013/4/14 6

二. 鋼 結 構 施 工 相 關 法 規 2.2 鋼 結 構 施 工 規 範 由 於 過 去 攸 關 鋼 結 構 工 程 品 質 甚 鉅 之 鋼 結 構 製 造 及 安 裝 規 範 遲 遲 未 訂 定 統 一 之 國 家 標 準, 造 成 各 鋼 構 廠 各 行 其 是, 鋼 結 構 品 質 難 以 確 保, 市 場 混 亂, 關 心 國 內 鋼 結 構 工 程 之 專 家 學 者 們 亦 多 次 建 議 應 儘 速 研 訂 國 內 鋼 結 構 之 施 工 規 範 內 政 部 建 築 研 究 所 於 民 國 八 十 一 年 ~ 八 十 二 年 委 託 中 華 民 國 結 構 工 程 學 會, 研 擬 鋼 結 構 施 工 規 範 及 解 說, 內 容 除 包 含 鋼 結 構 使 用 材 料 工 廠 製 造 現 場 安 裝 規 定 外, 亦 包 含 品 管 工 程 驗 收 及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之 相 關 規 定, 研 究 過 程 中 除 參 考 AISC AWS JASS 等 美 日 相 關 規 範 外, 並 收 集 國 內 鋼 結 構 之 設 計 製 造 使 用 2013/4/14 7

二. 鋼 結 構 施 工 相 關 法 規 狀 況 過 去 之 研 究 成 果, 延 請 國 內 對 鋼 結 構 工 程 具 豐 富 實 務 經 驗 之 學 者 專 家, 組 成 研 究 小 組, 以 期 使 本 施 工 規 範 除 考 慮 結 構 力 學 之 要 求 外, 並 能 落 實 於 工 廠 之 製 造 及 工 地 施 工 施 工 規 範 內 容 共 分 為 總 則 材 料 製 作 銲 接 施 工 高 強 度 螺 栓 接 合 組 立 與 預 裝 表 面 處 理 與 塗 裝 安 裝 計 畫 儲 放 與 成 品 運 輸 臨 時 支 撐 與 安 全 措 施 埋 設 鐵 件 及 支 座 設 施 構 件 安 裝 精 度 品 質 管 制 及 工 程 驗 收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相 關 規 定 等 十 四 章 2013/4/14 8

以 往 土 木 工 程 師 多 著 重 於 鋼 筋 混 凝 土 領 域 之 訓 練, 對 偏 重 機 械 加 工 製 程 之 鋼 構 件 製 造 僅 有 概 念 性 之 了 解, 本 文 下 述 內 容 中 包 含 鋼 構 廠 內 構 件 製 程 及 工 地 施 工 等 常 見 項 目, 如 切 割 鑽 孔 組 立 銲 接 整 形 假 安 裝 工 地 安 裝 之 螺 栓 接 頭 施 工 及 非 破 壞 檢 驗 等 作 業 之 檢 驗 重 點 及 檢 驗 標 準, 以 及 施 工 計 畫 供 參 考 2013/4/14 9

3.1 切 割 鋼 構 件 依 製 造 圖 內 容 進 行 加 工 作 業, 第 一 項 作 業 即 是 將 整 塊 長 方 形 之 鋼 板 依 製 造 圖 型 式 切 割 出 所 需 要 之 規 格 尺 寸, 接 著 再 依 鑽 孔 組 立 銲 接 等 流 程 進 行 後 續 之 生 產 線 加 工 既 有 切 割 方 式 依 作 業 機 械 不 同 分 為 氣 體 火 焰 切 割 機 械 切 割 電 氣 切 割 雷 射 切 割 等 四 類 惟 目 前 國 內 鋼 構 廠 極 少 使 用 電 氣 切 割 雷 射 切 割 於 目 前 大 量 之 構 件 材 料 切 割 下 述 內 容 將 僅 針 對 氣 體 火 焰 切 割 及 機 械 切 割 原 理 作 一 介 紹 2013/4/14 10

3.1.1 氣 體 火 焰 切 割 氣 體 火 焰 切 割 之 主 要 原 理 是 將 可 燃 性 氣 體 如 乙 炔 石 油 氣 乙 烯 氫 氣 等 可 燃 性 氣 體 點 火 形 成 燃 燒 現 象, 並 配 合 助 燃 氣 - 氧 氣 提 高 溫 度 進 行 切 割, 一 般 常 見 之 氧 氣 - 乙 炔 焰 切 割 即 是 所 謂 之 氣 體 火 焰 切 割 氣 體 火 焰 切 割 原 理 2013/4/14 11

3.1.1 氣 體 火 焰 切 割 鋼 構 件 製 造 中 氣 體 火 焰 切 割 之 應 用 極 為 普 遍, 亦 常 見 於 一 般 工 程 中 鋼 鐵 製 品 之 切 割, 其 操 作 狀 況 與 下 述 照 片 型 式 雷 同 軌 道 式 氣 體 火 焰 切 割 機 操 作 ( 例 ) 2013/4/14 12

3.1.1 氣 體 火 焰 切 割 土 木 工 程 中 氣 體 火 焰 切 割 多 僅 是 進 行 鋼 筋 鋼 板 切 斷 臨 時 設 施 用 鋼 板 之 切 割, 對 切 割 之 認 定 偏 重 為 加 工 分 斷 之 方 法, 並 未 能 建 立 起 切 割 品 質 之 要 求, 惟 鋼 結 構 之 製 程 作 業 中 不 僅 是 將 鋼 材 分 斷, 切 割 作 業 之 細 節 均 有 相 關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鋼 結 構 協 會 編 訂 之 鋼 結 構 品 質 管 制 作 業 標 準 一 書 第 八 項, 其 內 容 中 即 有 詳 細 說 明 有 關 鋼 結 構 構 件 切 割 品 質 檢 驗 項 目 及 品 質 標 準 品 質 檢 驗 項 目 計 有 : 粗 糙 度 切 割 凹 痕 開 槽 角 度 切 割 面 垂 直 度 開 槽 切 割 根 部 高 度 及 熔 渣 等 項 2013/4/14 13

3.1.1 氣 體 火 焰 切 割 切 割 面 之 粗 糙 度 意 指 鋼 板 於 切 割 後 會 於 切 割 表 面 所 留 下 波 紋 ( 痕 ), 粗 糙 度 檢 驗 得 採 標 準 模 片 進 行 比 對 判 定 粗 糙 度 標 準 模 片 詳 下 照 片 式 樣 另 上 述 相 關 切 割 品 質 檢 驗 標 準 項 目 之 內 容 詳 下 頁 說 明 粗 糙 度 標 準 模 片 2013/4/14 14

氣 體 火 焰 切 割 品 質 檢 驗 標 準 2013/4/14 15

3.1.2 機 械 切 割 1. 砂 輪 機 切 割 電 動 砂 輪 機 切 削 之 效 率 不 佳 切 割 能 力 受 構 件 斷 面 因 素 影 響, 多 數 砂 輪 機 切 割 僅 只 應 用 於 角 鋼 槽 鋼 等 輕 質 鋼 構 件 製 程 砂 輪 機 2013/4/14 16

3.1.2 機 械 切 割 2. 鋸 床 切 割 鋸 床 機 械 體 積 龐 大, 配 件 裝 置 頇 定 位 無 法 遷 移, 此 類 切 割 加 工 僅 適 用 於 工 廠 加 工 鋸 床 ( 圖 例 ) 2013/4/14 17

3.1.2 機 械 切 割 3. 剪 床 裁 切 剪 床 加 工 一 般 受 限 於 剪 床 寬 度 及 其 轉 動 能 量, 多 僅 運 用 於 板 厚 度 小 於 12mm 左 右 之 鋼 板 剪 床 加 工 生 產 速 率 佳, 多 應 用 於 附 件 次 要 構 件 裁 切 如 鋼 樓 梯 踏 步 用 鋼 板 管 道 間 混 凝 土 收 邊 檔 板 等 用 料 剪 裁 機 ( 剪 床 ) 2013/4/14 18

3.1.3 常 用 切 割 型 式 比 較 根 據 上 述 逐 項 說 明, 下 表 中 將 針 對 目 前 常 見 之 切 割 方 法 依 其 應 用 機 械 作 業 特 性 及 工 作 性 做 一 綜 合 彙 整, 各 類 切 割 型 式 比 較 及 對 照 內 容 詳 下 表 說 明 2013/4/14 19

3.1.3 常 用 切 割 型 式 比 較 2013/4/14 20

3.2 鑽 ( 切 ) 孔 一 般 鋼 結 構 構 件 之 接 合 主 要 分 為 兩 大 類 : 一 是 銲 接, 另 一 項 是 螺 栓 接 合 基 於 鋼 構 件 工 地 安 裝 之 施 工 特 性 及 工 地 螺 栓 接 合 施 工 之 簡 便 性, 構 件 接 頭 均 頇 考 量 永 久 或 臨 時 螺 栓 接 頭, 製 程 中 螺 栓 接 頭 處 則 頇 先 施 予 鑽 孔 加 工 一 般 鋼 結 構 之 螺 栓 開 孔 直 徑 比 螺 栓 直 徑 大 1.5 公 厘, 製 造 之 精 度 必 頇 非 常 確 實, 才 能 妥 善 安 裝 另 構 件 為 配 合 構 造 物 其 他 使 用 性 或 施 工 性 之 需 求, 如 排 水 孔 空 調 管 線 消 防 管 線 鋼 筋 穿 孔 基 礎 螺 栓 孔 等, 亦 頇 於 構 件 體 本 身 鑽 ( 切 ) 開 孔 2013/4/14 21

3.2.1 開 孔 方 式 螺 栓 接 合 構 件 頇 於 廠 內 先 行 加 工, 於 螺 栓 接 合 處 進 行 開 孔 作 業 開 孔 作 業 依 其 使 用 機 械 區 分 為 三 大 類 : 沖 孔 鑽 孔 及 切 割 開 孔 門 型 鑽 孔 機 火 焰 切 割 開 孔 機 2013/4/14 22

3.3 組 立 組 立 作 業 為 橋 型 外 觀 成 型 之 第 一 步 驟 常 見 之 工 型 板 梁 箱 型 鋼 橋 複 合 單 元 鋼 橋 均 是 由 鋼 板 單 元 組 合 而 成, 鋼 板 片 於 組 裝 過 程 中 頇 輔 以 固 定 用 點 銲 俟 構 件 整 體 完 成 鋼 板 片 用 料 定 位 後, 得 再 施 予 正 式 金 屬 接 合 之 銲 接 作 業 鋼 箱 梁 組 立 製 程 ( 例 ) 2013/4/14 23

3.3 組 立 另 常 見 於 鋼 骨 結 構 之 箱 型 柱, 其 內 隔 板 組 立 製 程 與 上 述 鋼 橋 箱 梁 程 序 略 為 不 同, 組 立 製 程 上 頇 先 將 箱 型 柱 組 立 封 合, 建 築 物 方 型 鋼 柱 之 橫 隔 板 作 為 傳 遞 鋼 梁 應 力 之 用, 其 位 置 與 鋼 梁 上 下 翼 板 之 位 置 相 齊, 厚 度 亦 與 翼 板 之 厚 度 相 同 為 使 橫 隔 板 之 四 側 均 能 與 柱 面 板 確 實 銲 接, 橫 隔 板 之 兩 側 通 常 設 置 電 熱 熔 渣 銲 接 (ESW) 或 電 熱 氣 體 銲 接 (EGW) 之 預 備 缺 口 最 後 才 由 外 部 伸 入 柱 內 施 予 隔 板 立 向 電 熱 熔 渣 ( 氣 體 ) 銲 接 2013/4/14 24

3.3 組 立 組 立 程 序 (1~3) 詳 下 頁 圖 例 說 明 : 箱 型 柱 組 立 製 程 (2) 箱 型 柱 組 立 製 程 (1) 箱 型 柱 組 立 製 程 (3) 2013/4/14 25

3.3 組 立 構 件 成 型 過 程 為 控 制 其 規 格 尺 寸, 通 常 頇 藉 由 組 立 治 具 協 助 定 位 定 型, 下 述 圖 說 內 容 即 為 鋼 構 廠 內 經 常 使 用 之 治 具 型 式 型 鋼 組 立 治 具 ( 例 2) 型 鋼 組 立 治 具 ( 例 1) 鋼 柱 組 立 治 具 ( 例 1) 鋼 柱 組 立 治 具 ( 例 2) 2013/4/14 26

3.3.1 構 件 關 鍵 尺 寸 之 檢 核 構 件 組 立 時 按 製 造 圖 尺 寸 加 工, 均 有 相 關 控 制 尺 寸 進 行 檢 核 一 般 得 視 構 件 特 性 規 劃 進 行 各 部 尺 寸 之 檢 核 作 法 上 可 參 考 利 用 製 品 各 部 檢 驗 標 準 值 加 上 製 程 變 數 值 視 為 檢 驗 數 據 構 件 組 立 尺 寸 驗 ( 例 ) 2013/4/14 27

3.3.1 構 件 關 鍵 尺 寸 之 檢 核 構 件 組 立 尺 寸 驗 ( 例 ) 2013/4/14 28

3.3.2 銲 接 處 組 立 精 度 檢 驗 為 有 效 消 除 銲 接 作 業 可 能 產 生 之 瑕 疵 及 構 件 不 正 常 之 變 形, 組 立 銲 接 接 頭 時 頇 依 檢 驗 標 準 進 行 目 前 有 關 銲 接 位 置 組 立 精 度 檢 驗 標 準 包 含 角 銲 組 立 間 隙 鋼 板 搭 接 間 隙 開 槽 角 度 誤 差 對 銲 接 頭 接 板 高 程 偏 差 根 部 誤 差 及 根 部 間 隙 誤 差, 其 相 關 銲 接 位 置 組 合 誤 差 若 超 出 檢 驗 標 準 時, 頇 按 誤 差 修 改 作 業 標 準 進 行 改 正 2013/4/14 29

3.3.2 銲 接 處 組 立 精 度 檢 驗 銲 接 位 置 組 立 檢 驗 項 目 2013/4/14 30

3.3.2 銲 接 處 組 立 精 度 檢 驗 銲 接 位 置 組 立 檢 驗 項 目 2013/4/14 31

3.3.2 銲 接 處 組 立 精 度 檢 驗 相 關 銲 接 位 置 組 立 精 度 檢 驗 標 準 及 誤 差 修 改 作 業 標 準 詳 鋼 結 構 品 質 管 制 作 業 標 準 第 十 二 十 三 項 作 業 標 準 之 規 定 銲 接 位 置 組 合 誤 差 修 改 作 業 標 準 2013/4/14 32

3.3.2 銲 接 處 組 立 精 度 檢 驗 銲 接 位 置 組 合 誤 差 修 改 作 業 標 準 2013/4/14 33

3.4 銲 接 為 使 構 件 內 各 金 屬 間 部 份 或 完 全 熔 合 接 著, 在 作 法 上 是 採 金 屬 接 合 銲 接 方 式 進 行 以 往 土 木 工 程 師 對 機 械 領 域 之 電 銲 作 業 僅 有 一 般 概 念 性 之 了 解, 以 下 將 針 對 鋼 結 構 施 工 規 範 銲 接 施 工 列 舉 之 相 關 電 弧 銲 接 方 法, 包 含 有 被 覆 電 弧 銲 接 氣 體 遮 護 電 弧 銲 接 包 藥 銲 線 電 弧 銲 接 潛 弧 銲 接 電 熱 熔 渣 銲 接 電 熱 氣 體 銲 接 及 植 釘 銲 接 等 7 類 鋼 結 構 作 業 常 用 的 銲 接 方 法 做 一 簡 單 之 介 紹 2013/4/14 34

3.4 銲 接 3.4.1 被 覆 金 屬 電 弧 銲 接 銲 接 原 理 本 銲 接 方 法 俗 稱 手 銲, 美 國 銲 接 協 會 (AWS) 英 文 名 詞 為 Shielded Metal Arc Welding, 簡 稱 SMAW 銲 接 原 理 是 藉 由 被 覆 銲 條 與 工 作 母 材 間 產 生 的 電 弧 為 熱 源, 將 銲 條 與 母 材 熔 融 以 達 到 接 合 目 的 SMAW 銲 接 裝 置 SMAW 銲 接 原 理 2013/4/14 35

GMAW 銲 接 實 作 3.4.2 氣 體 遮 護 金 屬 電 弧 銲 接 銲 接 原 理 本 銲 接 法 AWS 英 文 名 稱 Gas Metal Arc Welding, 簡 稱 GMAW 為 早 期 MIG(Metal Inert Gas),MAG (Metal Active Gas) 銲 接 法 總 稱 使 用 實 心 銲 線 為 電 極, 由 馬 達 持 續 送 線 自 銲 槍 前 端 之 銲 嘴 送 出 並 與 母 材 接 觸 產 生 電 弧, 經 由 電 弧 熱 熔 融 銲 線 與 母 材 以 達 接 合 目 的 GMAW 銲 接 原 理 2013/4/14 36

3.4.3 包 藥 銲 線 電 弧 銲 接 銲 接 原 理 AWS 英 文 名 稱 Flux Cored Arc Welding, 簡 稱 FCAW 銲 線 為 管 狀 內 含 銲 藥, 稱 為 包 藥 銲 線 其 銲 藥 之 功 能 同 被 覆 金 屬 電 弧 銲 接 銲 接 過 程 藉 由 連 續 送 線 方 式 與 母 材 持 續 產 生 電 弧, 由 電 弧 熱 熔 融 母 材 加 入 銲 材 熔 滴 達 接 合 目 的 根 據 銲 接 過 程 中 電 弧 熔 池 熔 滴 及 銲 接 金 屬 被 保 護 之 方 式 分 為 兩 類 : 2013/4/14 37

3.4.3 包 藥 銲 線 電 弧 銲 接 1. 無 氣 體 遮 護 式 ( 自 護 式 ): 銲 接 過 程 中 由 包 裹 於 銲 線 內 之 銲 藥 經 電 弧 熱 燃 燒 與 分 解, 產 生 氣 體 加 以 保 護 FCAW 銲 接 原 理 ( 自 護 式 ) FCAW 銲 接 原 理 ( 氣 體 遮 護 ) 2013/4/14 38

3.4.3 包 藥 銲 線 電 弧 銲 接 2. 氣 體 遮 護 式 : 除 上 述 銲 藥 燃 燒 與 分 解 產 生 氣 體 保 護 外, 另 有 提 供 遮 護 氣 體 補 充 保 護 措 施 銲 接 金 屬 於 完 成 後 因 有 銲 藥 反 應, 表 面 覆 有 銲 渣 FCAW 銲 接 操 作 2013/4/14 39

3.4.4 潛 弧 銲 接 銲 接 原 理 美 國 銲 接 協 會 英 文 名 稱 Submerged Arc Welding, 簡 稱 SAW 送 線 機 將 成 捲 型 之 實 心 銲 線 送 出, 與 母 材 間 形 成 電 弧, 藉 由 電 弧 熱 熔 融 母 材 及 銲 線 形 成 銲 接 金 屬 電 弧 產 生 位 置 於 舖 設 之 銲 藥 下 方, 故 稱 為 潛 弧 銲 潛 弧 銲 接 為 自 動 銲 接 機 具, 設 備 裝 載 於 行 走 之 台 車 架 台 之 上, 隨 台 車 持 續 前 進 2013/4/14 40

3.4.4 潛 弧 銲 接 SAW 銲 接 原 理 SAW 銲 接 操 作 2013/4/14 41

3.4.5 電 熱 熔 渣 銲 接 銲 接 原 理 AWS 英 文 名 稱 Electro-Slag Welding, 簡 稱 ESW 利 用 電 阻 熱 熔 融 由 送 線 機 經 銲 接 導 管 連 續 傳 送 之 包 藥 銲 線, 於 熔 池 內 與 母 材 銲 線 持 續 熔 融 形 成 銲 接 金 屬, 由 下 方 開 始 立 向 直 上 由 於 銲 道 被 設 計 成 四 周 圍 束 之 細 長 直 立 方 管 銲 槽, 作 業 期 間 熔 池 完 全 熔 渣 遮 蓋, 且 熔 池 與 熔 渣 沿 銲 道 逐 漸 上 升, 將 母 材 及 襯 板 之 銲 道 範 圍 填 滿 2013/4/14 42

3.4.5 電 熱 熔 渣 銲 接 電 熱 熔 渣 銲 接 之 示 意 圖 2013/4/14 43

3.4.6 電 熱 氣 體 銲 接 銲 接 原 理 AWS 英 文 名 稱 為 Electro-Gas Welding, 簡 稱 EGW 消 耗 性 實 心 或 包 藥 銲 線 經 由 送 線 機 送 經 銲 嘴 導 管 與 母 材 產 生 電 弧, 電 弧 熱 熔 融 母 材 銲 線 形 成 銲 池, 持 續 送 線 熔 混 於 銲 池 內, 冷 卻 後 成 銲 接 金 屬 銲 接 作 業 與 電 熱 熔 渣 銲 接 雷 同, 銲 槽 內 逐 漸 被 熔 融 金 屬 填 入 上 升, 直 至 銲 縫 接 頭 完 全 填 滿 板 厚 適 用 範 圍 15~100mm, 與 電 熱 熔 渣 銲 接 同 屬 於 自 動 化 立 向 銲 接 法, 一 般 多 運 用 於 鋼 骨 結 構 箱 型 柱 內 橫 隔 板 立 向 銲 接, 亦 有 運 用 於 鋼 板 立 向 對 接 之 作 業 環 境 2013/4/14 44

3.4.6 電 熱 氣 體 銲 接 電 熱 氣 體 銲 接 程 序 詴 驗 2013/4/14 45

附 錄 3.4.7 電 弧 植 釘 銲 接 銲 接 原 理 AWS 英 文 名 稱 Stud Welding, 簡 稱 SW 利 用 金 屬 螺 栓 ( 釘 ) 金 屬 棒 剪 力 釘 接 觸 端 與 母 材 間 產 生 電 弧, 電 弧 熱 熔 融 母 材 及 剪 力 釘 前 端, 至 足 夠 溫 度 銲 接 時, 施 以 適 當 之 壓 力 使 剪 力 釘 及 母 材 相 接 合 銲 接 作 業 由 電 源 機 提 供 作 業 條 件, 設 定 完 成 電 壓 電 流 及 熔 接 時 間 後 傳 由 植 釘 槍 作 業 2013/4/14 46

3.4.7 電 弧 植 釘 銲 接 1. 導 電 2. 起 電 弧 3. 壓 接 4. 熔 接 完 成 植 釘 銲 接 原 理 植 釘 銲 接 操 作 2013/4/14 47

3.5 銲 接 程 序 3.5.1 程 序 認 證 為 確 認 鋼 構 件 之 銲 接 施 工 環 節 均 能 以 正 確 程 序 進 行, 故 於 工 程 實 際 製 作 安 裝 前 進 行 相 關 銲 接 細 節 之 確 認, 以 確 保 銲 接 作 業 之 品 質 得 符 合 設 計 要 求 由 於 個 案 工 程 使 用 之 鋼 種 材 料 銲 接 方 式 機 具 設 備 均 不 相 同, 銲 接 前 由 施 工 單 位 彙 整 該 案 具 代 表 性 之 銲 接 接 頭, 詳 列 各 接 頭 銲 接 過 程 之 細 節 流 程 順 序, 並 配 合 一 定 規 模 之 詴 片 進 行 實 作 及 檢 驗, 確 認 各 接 頭 之 銲 接 過 程 符 合 設 計 要 求 2013/4/14 48

3.5.1 程 序 認 證 一 般 鋼 構 工 程 之 銲 接 程 序 區 分 成 已 認 可 之 銲 接 程 序 及 實 作 銲 接 程 序 兩 類 已 認 可 之 銲 接 程 序 為 美 國 銲 接 協 會 (AWS) 認 可 之 接 頭 細 節 作 為 施 工 依 據, 原 則 上 無 頇 再 進 行 程 序 檢 驗 若 個 案 工 程 特 殊 情 況 ( 使 用 之 板 厚 材 質 銲 接 型 式 較 特 殊...) 於 施 工 前 電 銲 作 業 人 員 應 先 完 成 銲 接 程 序 詴 驗, 包 括 電 銲 設 備 的 電 流 及 電 壓 之 設 定 電 銲 方 法 ( 如 手 銲 或 自 動 電 銲 ) 之 選 用 銲 條 種 類 銲 條 材 質 銲 條 直 徑 大 小 母 材 材 質 母 材 厚 度 開 槽 角 度 開 槽 根 距 開 槽 間 隙 銲 道 層 數 銲 接 速 度 層 間 溫 度 預 熱 溫 度 後 熱 延 時 及 其 他 銲 接 條 件 等, 並 於 詴 驗 合 格 後 製 訂 銲 接 程 序 報 告 書 作 為 施 工 依 據, 各 種 條 件 未 經 正 式 驗 證 不 得 任 意 調 整 變 動 2013/4/14 49

3.5.1 程 序 認 證 銲 接 程 序 之 詴 驗 項 目 及 其 認 可 之 施 工 限 制 銲 接 程 序 詴 片 尺 寸 及 詴 體 取 樣 規 定 詳 鋼 結 構 施 工 規 範 第 四 章 銲 接 施 工 鋼 結 構 品 質 管 制 作 業 標 準 第 九 項 銲 接 程 序 作 業 標 準 內 容 2013/4/14 50

3.5.2 銲 接 程 序 之 銲 材 與 母 材 規 格 使 用 於 鋼 結 構 之 銲 接 材 料 其 規 格 內 容 頇 符 合 表 3-5 規 定, 當 接 頭 之 母 材 不 同 組 時, 填 料 金 屬 可 選 用 以 下 兩 者 之 一 :(1) 與 較 高 強 度 母 材 匹 配 者, 或 (2) 與 較 低 強 度 母 材 匹 配 並 產 生 低 氫 熔 填 金 屬 者 ; 必 頇 選 用 較 高 強 度 組 之 預 熱 溫 度 銲 條 管 制 : 人 工 電 銲 之 銲 條 表 面 被 覆 著 砂 質 助 熔 劑, 其 使 用 狀 態 必 頇 完 全 乾 燥, 才 能 獲 致 良 好 電 銲 效 果 鋼 結 構 施 工 單 位 或 工 廠 均 設 置 大 型 烤 箱 以 烘 乾 銲 條 之 助 熔 劑, 每 位 電 銲 工 於 工 作 場 合 亦 隨 身 背 著 銲 條 乾 燥 筒, 以 保 持 銲 條 乾 燥 如 果 銲 條 吸 收 空 氣 中 之 濕 氣, 而 任 意 使 用, 於 電 銲 完 成 後 電 銲 道 表 面 必 定 呈 現 許 多 針 孔, 造 成 電 銲 不 良 2013/4/14 51

3.5.2 銲 接 程 序 之 銲 材 與 母 材 規 格 銲 材 規 格 表 2013/4/14 52

3.5.2 銲 接 程 序 之 銲 材 與 母 材 規 格 銲 材 規 格 表 2013/4/14 53

3.5.3 銲 接 工 程 師 鋼 骨 構 件 之 銲 接 作 業 常 見 於 工 廠 製 作 或 工 地 安 裝, 一 般 銲 接 作 業 進 行 時 僅 有 銲 工 獨 立 作 業, 過 程 中 未 能 設 置 相 關 監 控 點 確 認, 銲 接 方 法 程 序 規 定 是 否 能 逐 一 落 實 則 完 全 取 決 於 銲 工 一 人, 如 此 將 難 察 覺 銲 接 過 程 是 否 已 有 疏 漏, 且 無 法 即 時 制 止 進 行 改 善 2013/4/14 54

3.5.3 銲 接 工 程 師 監 造 工 程 師 無 法 僅 藉 由 完 成 後 之 銲 道 外 觀 確 認 整 體 之 銲 接 過 程 每 一 個 細 節 均 是 按 事 前 規 劃 之 內 容 進 行, 故 製 造 單 位 之 組 織 架 構 頇 考 量 編 置 銲 接 檢 驗 師 人 員, 負 責 工 程 中 相 關 銲 接 事 宜 之 管 理, 針 對 銲 前 檢 驗 銲 接 方 法 確 認 銲 接 材 料 管 理 銲 接 程 序 等 逐 一 落 實 銲 接 檢 驗 師 得 由 銲 接 經 驗 豐 富 之 工 程 師 擔 任, 對 於 銲 接 方 法 銲 接 品 質 管 理 及 銲 接 檢 驗 均 頇 有 整 體 連 貫 性 之 瞭 解 2013/4/14 55

3.6 銲 工 技 術 檢 定 基 於 鋼 構 銲 接 作 業 員 之 專 業 技 術 性 考 量, 工 程 進 行 前 頇 對 未 來 實 際 參 與 工 程 銲 接 之 銲 工 進 行 評 核, 以 先 行 確 認 銲 工 是 否 擁 有 足 夠 之 銲 接 技 術 勝 任 該 案 銲 接 作 業, 故 有 鋼 構 銲 工 檢 定 等 相 關 作 業 標 準 之 要 求 銲 工 之 檢 定 分 為 資 格 認 定 及 實 作 考 詴 兩 類 參 與 銲 工 檢 定 之 銲 接 作 業 員 頇 符 合 銲 工 資 格 規 定 ( 視 個 案 工 程 合 約 規 定 ), 一 般 鋼 構 工 程 要 求 之 銲 工 資 格 頇 經 政 府 機 構 公 營 事 業 或 其 它 具 公 信 力 之 專 業 機 構 認 定 2013/4/14 56

3.6 銲 工 技 術 檢 定 從 事 電 銲 之 技 術 工 人, 應 具 備 專 業 機 構 考 詴 及 格 之 資 格 為 考 量 電 銲 工 考 詴 之 環 境 與 實 際 工 作 之 情 況 一 致, 電 銲 工 之 考 詴 地 點 應 盡 量 在 其 自 己 的 工 作 場 所 比 較 切 合 實 際 需 求, 監 造 或 檢 驗 人 員 可 蒞 廠 監 督 考 詴, 或 委 託 第 三 者 檢 驗 單 位 協 助 監 考 電 銲 工 考 詴 之 資 格 等 級, 依 各 種 不 同 用 途 而 異, 且 銲 接 姿 勢 亦 受 銲 工 等 級 之 限 制 而 有 不 同 表 3-6 為 鋼 板 類 及 鋼 管 類 之 電 銲 工 資 格 與 銲 接 姿 勢 之 限 制 電 銲 為 高 度 技 術 之 工 作, 電 銲 工 必 頇 經 常 作 業 始 有 熟 練 之 技 巧, 如 果 電 銲 工 停 止 工 作 超 過 6 個 月 以 上, 則 應 該 重 新 檢 定 資 格 以 維 持 良 好 之 電 銲 品 質 2013/4/14 57

3.6 銲 工 技 術 檢 定 銲 工 作 業 位 置 限 制 F : 平 銲 H: 立 面 平 銲 V: 立 銲 OH: 仰 銲 2013/4/14 58

3.6 銲 工 技 術 檢 定 電 銲 姿 勢 示 意 圖 詳 圖 3-30: 1. 平 銲 (1G): 此 法 之 銲 條 朝 下, 以 水 平 方 向 銲 接 此 種 銲 接 姿 勢 最 簡 單 也 最 常 用, 施 工 品 質 比 較 容 易 控 制 電 銲 工 工 作 時 應 儘 量 採 用 這 種 姿 勢 2. 橫 銲 (2G): 電 銲 道 的 方 向 為 立 面 的 橫 方 向, 可 從 左 向 右 電 銲, 亦 可 從 右 向 左 電 銲 3. 立 銲 (3G): 為 立 向 之 銲 道 從 下 向 上 的 電 銲, 稱 為 立 銲, 又 名 垂 直 銲 如 果 從 上 向 下 電 銲, 一 般 俗 稱 漏 銲, 在 正 規 之 電 銲 工 作 是 不 允 許 的 4. 仰 銲 (4G): 即 銲 條 朝 上 的 銲 接 方 式, 又 稱 為 頭 頂 銲 此 種 銲 接 方 法 最 困 難, 故 必 頇 經 驗 豐 富 的 電 銲 工 才 能 勝 任 設 計 時 應 儘 量 少 用 此 種 設 計 2013/4/14 59

3.6 銲 工 技 術 檢 定 電 銲 姿 勢 示 意 圖 2013/4/14 60

3.7 銲 道 非 破 壞 檢 測 作 業 鋼 構 件 接 頭 接 合 銲 接 完 成 後 為 在 不 破 壞 已 完 成 接 合 銲 接 之 結 構 體 之 前 提 下, 以 非 破 壞 之 檢 驗 方 式 檢 測 鋼 構 件 之 結 合 銲 道 外 表 內 部 是 否 存 在 各 類 銲 接 缺 陷, 其 大 小 位 置 深 度 為 何, 以 便 進 一 步 認 銲 接 品 質 是 否 能 達 到 設 計 單 位 之 規 定 2013/4/14 61

3.7 銲 道 非 破 壞 檢 測 作 業 3.7.1 銲 道 非 破 壞 檢 驗 種 類 常 見 鋼 結 構 接 合 銲 道 非 破 壞 之 檢 測 方 法 包 含 有 : 目 視 檢 測 (VT) 射 線 檢 測 (RT) 超 音 波 檢 測 (UT) 磁 粒 檢 測 (MT) 液 滲 檢 測 (PT) 等 5 種 檢 測 方 法 1. 目 視 檢 測 法 : 適 用 於 各 類 型 之 銲 道 熱 影 響 區 及 母 材 之 表 面 銲 道 目 視 檢 查 項 目 詳 下 表 說 明 : 2013/4/14 62

3.7.1 銲 道 非 破 壞 檢 驗 種 類 1. 目 視 檢 測 法 : 銲 道 目 視 檢 查 項 目 (1) 2013/4/14 63

3.7.1 銲 道 非 破 壞 檢 驗 種 類 1. 目 視 檢 測 法 : 銲 道 規 量 測 ( 例 ) 2013/4/14 64

3.7.1 銲 道 非 破 壞 檢 驗 種 類 2. 磁 粒 檢 測 法 : 適 用 於 各 類 型 之 銲 道 熱 影 響 區 及 母 材 之 表 面 及 淺 層 缺 陷 2013/4/14 65

3.7.1 銲 道 非 破 壞 檢 驗 種 類 3. 液 滲 檢 測 法 : 適 用 於 各 類 型 銲 道 及 熱 影 響 區 之 表 面 檢 測 一 般 常 用 於 替 代 磁 粒 檢 測 無 法 施 作 之 情 況, 如 工 地 仰 銲 位 置 無 電 力 供 應 地 區 接 頭 型 式 極 為 複 雜 致 影 響 電 磁 顎 磁 場 分 佈 等 狀 況 時, 多 以 液 滲 探 傷 代 為 檢 測 2013/4/14 66

3.7.1 銲 道 非 破 壞 檢 驗 種 類 4. 射 線 檢 測 法 : 適 用 於 對 接 全 滲 透 銲 道 內 缺 陷 檢 測 基 於 射 線 對 於 人 體 危 害 之 考 量, 檢 測 全 程 人 員 頇 管 制 2013/4/14 67

3.7.1 銲 道 非 破 壞 檢 驗 種 類 5. 超 音 波 檢 測 法 : 適 用 於 各 類 型 半 滲 透 全 滲 透 接 頭 之 銲 道 內 部 缺 陷 及 鋼 板 夾 層 檢 驗, 為 目 前 最 為 普 遍 之 全 滲 透 接 頭 銲 道 之 檢 測 法 對 於 既 有 或 新 建 構 造 物 全 滲 透 銲 道 之 檢 測 極 為 迅 速 有 效, 對 於 探 測 半 滲 透 接 頭 銲 道 有 效 融 入 深 度 鋼 板 夾 層 檢 驗 非 常 簡 便 2013/4/14 68

3.7.1 銲 道 非 破 壞 檢 驗 種 類 5. 超 音 波 檢 測 法 : 2013/4/14 69

3.7.1 銲 道 非 破 壞 檢 驗 種 類 操 作 銲 道 非 破 壞 檢 測 人 員 頇 具 備 有 政 府 認 定 之 專 門 協 ( 學 ) 會 評 審 合 格 之 資 格, 實 際 執 行 銲 道 檢 測 之 工 作 者 頇 具 備 合 格 初 級 檢 測 員 或 以 上 之 資 格, 執 行 判 定 銲 道 品 質 之 工 作 者 頇 具 備 中 級 檢 測 師 或 以 上 之 資 格 2013/4/14 70

3.7.2 非 破 壞 檢 測 方 法 之 特 性 有 關 RT UT MT PT 非 破 壞 檢 測 方 法 特 性 與 缺 陷 所 在 銲 道 深 度 之 關 係 詳 下 表 比 照 說 明 : 容 易 可 行 困 難 不 可 行 2013/4/14 71

3.7.2 非 破 壞 檢 測 方 法 之 特 性 依 照 鋼 結 構 品 質 管 制 作 業 標 準 一 書 之 檢 測 標 準, 全 滲 透 開 槽 應 以 射 線 (RT) 超 音 波 (UT) 檢 測 法 執 行 檢 測 2013/4/14 72

3.7.2 非 破 壞 檢 測 方 法 之 特 性 全 滲 透 接 頭 ( 例 1) 全 滲 透 接 頭 ( 例 2) 半 滲 透 接 頭 ( 例 1) 半 滲 透 接 頭 ( 例 2) 2013/4/14 73

3.7.2 非 破 壞 檢 測 方 法 之 特 性 針 對 上 述 各 種 非 破 壞 檢 測 法 之 特 點 彙 整 成 下 述 之 比 較 表, 比 較 表 中 依 其 操 作 性 檢 測 能 力 及 經 濟 性 等 項 目 進 行 各 檢 測 法 整 體 功 能 性 之 評 量, 藉 以 提 供 監 造 工 程 師 於 研 判 實 際 接 頭 類 型 工 程 條 件 環 境 後 得 選 擇 適 用 之 檢 測 法 進 行 接 頭 銲 道 檢 測 2013/4/14 74

3.7.2 非 破 壞 檢 測 方 法 之 特 性 非 破 壞 檢 測 方 法 整 體 功 能 性 之 比 較 表 2013/4/14 75

3.7.2 非 破 壞 檢 測 方 法 之 特 性 銲 道 目 視 檢 驗 是 為 非 破 壞 檢 驗 方 法 中 最 為 直 接 之 方 法, 檢 驗 者 針 對 銲 道 表 層 外 觀 形 狀 紋 路 等 檢 驗 項 目 即 可 直 接 進 行 判 讀, 且 根 據 銲 道 外 觀 目 視 結 果 可 進 一 步 對 其 銲 接 操 作 狀 況 銲 工 技 術 等 相 關 條 件 一 併 確 認, 因 此 構 件 全 數 銲 道 均 需 施 予 100% 之 目 視 檢 驗 銲 道 目 視 檢 驗 為 後 續 其 它 非 破 壞 檢 驗 之 基 準, 進 行 下 述 其 它 非 破 壞 檢 驗 ( 液 滲 磁 粒 超 音 波 放 射 線 ) 前 必 頇 完 成 銲 道 目 視 檢 驗, 當 銲 道 無 法 通 過 目 視 檢 驗 標 準 即 可 判 定 為 缺 陷 目 視 檢 驗 方 法 主 要 是 為 檢 測 銲 道 表 面 之 缺 陷, 檢 測 項 目 包 含 有 龜 裂 填 角 銲 腳 長 偏 斜 有 效 喉 深 銲 冠 銲 渣, 相 關 檢 測 標 準 詳 鋼 結 構 品 質 管 制 作 業 標 準 第 十 五 項 - 銲 道 目 視 檢 驗 標 準 內 容 2013/4/14 76

3.7.2 非 破 壞 檢 測 方 法 之 特 性 除 設 計 圖 說 及 工 程 合 約 條 款 另 有 檢 測 取 驗 規 定 外, 銲 道 非 破 壞 檢 驗 建 議 至 少 依 鋼 結 構 品 質 管 制 作 業 標 準 一 書 之 取 樣 規 定 對 不 同 型 式 之 接 合 銲 道 ( 如 全 滲 透 填 角 ) 進 行 檢 驗 當 非 破 壞 檢 驗 檢 測 出 銲 道 表 層 或 內 部 存 在 缺 陷 時, 必 頇 予 以 整 修 並 複 查, 且 第 二 次 取 樣 抽 驗 之 比 率 需 增 加 2013/4/14 77

3.7.2 非 破 壞 檢 測 方 法 之 特 性 全 滲 透 銲 道 非 破 壞 檢 測 第 二 次 ( 含 ) 以 後 之 抽 驗 比 率 2013/4/14 78

3.8 整 形 鋼 構 件 加 工 過 程 中 為 確 保 構 件 安 裝 之 精 密 度, 作 法 上 頇 進 行 構 件 精 度 矯 正 作 業, 使 單 獨 進 行 加 工 之 構 件 於 工 地 現 場 整 合 安 裝 時 能 達 預 期 接 合 之 狀 態, 此 構 件 個 別 進 行 精 度 矯 正 之 作 業 即 稱 整 形 一 般 構 件 進 行 整 形 之 方 式 依 整 形 當 時 之 溫 度 分 為 常 溫 整 形 及 加 熱 整 形 兩 大 類 : 2013/4/14 79

3.8 整 形 1. 常 溫 整 形 當 整 形 作 業 於 室 溫 條 件 下, 直 接 利 用 加 壓 器 具 迫 使 構 件 產 生 塑 性 變 形, 進 而 改 善 構 件 變 形 條 件 之 作 法 謂 之 常 溫 整 形, 作 法 上 區 分 為 加 壓 整 型 及 滾 輪 整 形 滾 輪 整 形 2013/4/14 80

3.8 整 形 2. 加 熱 整 形 主 要 原 理 是 利 用 常 見 之 氣 體 火 焰 加 熱 構 件, 使 構 件 組 織 內 之 應 力 重 分 配 達 矯 正 精 度 要 求, 依 熱 整 形 加 熱 範 圍 之 形 狀 分 為 圓 點 加 熱 線 形 加 熱 及 三 角 形 加 熱 等 方 式 加 熱 形 狀 相 關 檢 測 標 準 詳 鋼 結 構 品 質 管 制 作 業 標 準 第 十 八 項 熱 整 形 檢 測 標 準 及 鋼 結 構 施 工 規 範 第 三 章 2013/4/14 81

3.9 詴 併 裝 ( 預 組 ) 雖 單 一 構 件 之 差 異 已 控 制 於 完 成 許 可 差 之 內, 惟 構 件 與 構 件 兩 者 間 尺 寸 及 接 合 型 式 之 關 係 仍 無 法 直 接 由 圖 示 內 容 研 判 若 加 工 之 鋼 構 件 類 型 或 工 地 安 裝 限 制 條 件 較 為 特 殊 時, 構 架 頇 進 行 預 組 以 確 認 整 體 尺 寸 及 接 合 型 式 得 符 合 設 計 要 求 將 已 完 成 之 構 件 於 鋼 構 廠 儲 料 區 內 依 工 地 構 架 之 相 對 位 置 進 行 模 擬 安 裝, 此 一 作 業 即 謂 詴 併 裝 ( 假 安 裝 ) 2013/4/14 82

3.9 詴 併 裝 ( 預 組 ) 3.9.1 評 估 結 構 體 假 安 裝 之 考 量 通 常 構 件 依 其 工 程 特 性 在 以 下 幾 項 因 素 之 考 量 下 會 排 定 進 行 假 安 裝 作 業 : 1. 接 頭 調 整 困 難 之 大 型 構 件 : 構 件 重 量 體 積 龐 大, 無 法 利 用 一 般 性 調 整 工 具 如 鏈 條 式 牽 引 器 引 導 插 銷 進 行 微 調 就 位, 頇 於 工 廠 階 段 確 認 組 裝 精 度 者 2. 複 雜 之 接 頭 型 式 : 接 頭 構 件 幾 何 形 狀 複 雜, 如 空 間 桁 架 立 體 構 件 等 變 化 複 雜 之 構 件 組 合, 頇 進 行 組 裝 精 度 確 認 者 3. 組 立 時 程 要 求 一 定 時 間 完 成 : 構 件 因 組 裝 時 程 限 制 頇 於 一 定 時 間 內 完 成, 為 確 認 施 工 程 序 無 誤 得 進 行 預 組 精 度 確 認 2013/4/14 83

3.9 詴 併 裝 ( 預 組 ) 3.9.1 評 估 結 構 體 假 安 裝 之 考 量 4. 構 件 施 工 環 境 嚴 苛 : 構 件 組 裝 環 境 不 利 運 輸 組 裝 或 修 改 作 業 進 行, 如 海 上 吊 裝 高 山 施 工 等 不 利 進 行 構 件 接 頭 調 整 修 改 之 施 工 環 境 5. 構 件 精 密 度 確 認 : 精 密 機 械 設 備 動 態 設 備 綜 觀 上 述 考 量 因 素, 假 安 裝 ( 預 組 ) 作 業 之 進 行 之 主 要 目 的 即 是 進 行 接 頭 精 度 之 確 認, 利 用 假 安 裝 事 前 重 現 構 件 接 合 條 件, 配 合 檢 驗 標 準 進 一 步 確 認, 將 不 符 接 合 標 準 部 分 於 工 廠 製 造 階 段 即 予 以 修 正, 避 去 現 場 之 修 改 作 業 2013/4/14 84

3.9 詴 併 裝 ( 預 組 ) 3.9.2 假 安 裝 之 檢 測 構 件 進 行 假 安 裝 作 業 確 認 內 容 應 包 含 以 下 細 節 : 1. 構 件 全 長 全 寬 高 程 等 幾 何 條 件 2. 構 件 接 頭 情 況 : 接 頭 密 合 情 況 螺 栓 貫 通 率 阻 塞 率 銲 接 接 頭 組 立 精 度 3. 接 頭 施 工 條 件 : 確 認 螺 栓 接 合 之 締 結 槍 施 工 空 間 人 員 進 出 空 間 組 裝 動 線 構 件 組 立 空 間 施 工 機 具 運 搬 2013/4/14 85

3.9 詴 併 裝 ( 預 組 ) 3.9.2 假 安 裝 之 檢 測 4. 構 件 型 態 : 構 件 如 屬 連 續 梁 型 態, 假 安 裝 時 需 將 下 一 跨 度 之 笫 一 單 元 一 併 組 裝 ; 拆 除 已 完 成 假 安 裝 之 跨 度 所 有 構 件 時, 前 所 併 組 之 單 元 應 依 現 況 保 留, 以 便 配 合 下 一 跨 度 構 件 進 行 假 安 裝 5. 假 安 裝 檢 驗 標 準 相 關 假 安 裝 檢 驗 標 準 詳 鋼 結 構 品 質 管 制 作 業 標 準 第 二 十 項 假 安 裝 作 業 標 準 及 二 十 三 項 鋼 橋 假 安 裝 尺 寸 檢 驗 標 準 規 定 2013/4/14 86

3.9 詴 併 裝 ( 預 組 ) 假 安 裝 作 業 標 準 (1) 2013/4/14 87

3.9 詴 併 裝 ( 預 組 ) 假 安 裝 作 業 標 準 (2) 2013/4/14 88

3.10 螺 栓 接 頭 施 工 及 檢 驗 有 鑑 於 高 強 度 螺 栓 於 公 共 工 程 鋼 橋 梁 工 地 接 頭 之 應 用 極 為 廣 泛, 為 詳 細 說 明 有 關 高 強 度 螺 栓 實 際 使 用 程 序 及 檢 測 方 法, 下 述 內 容 將 參 照 American Association of State Highway and Transportation Officials AASHTO 規 範 及 交 通 部 技 術 標 準 規 範 公 路 類 公 路 工 程 部 公 路 橋 梁 設 計 規 範 有 關 高 強 度 螺 栓 之 使 用 規 定 作 一 介 紹, 期 能 使 實 際 參 與 監 造 之 工 程 師 得 與 現 場 實 務 結 合 2013/4/14 89

3.10 螺 栓 接 頭 施 工 及 檢 驗 3.10.1 接 合 處 之 檢 驗 : 螺 栓 穿 鎖 範 圍 內 之 被 鎖 緊 物 均 是 鋼 材, 螺 栓 之 螺 帽 螺 頭 均 是 與 被 鎖 緊 物 結 實 貼 緊, 墊 片 被 鎖 緊 物 ( 鋼 板 ) 間 均 不 得 留 有 雜 物 及 其 他 填 塞 物 螺 桿 穿 鎖 完 成 後 其 軸 心 線 與 被 鎖 緊 鋼 板 面 成 垂 直, 如 因 接 頭 中 被 鎖 緊 位 置 之 鋼 板 不 等 厚 型 鋼 R 角 等 關 係 容 許 最 大 1/20 之 傾 角 接 頭 安 裝 時 需 確 保 被 鎖 緊 構 件 間 表 面 ( 含 螺 栓 螺 頭 及 螺 帽 與 被 鎖 緊 物 接 觸 附 近 ) 之 浮 鏽 灰 塵 雜 物 均 頇 清 除 乾 淨 不 得 附 著 螺 栓 孔 因 鑽 孔 施 工 產 生 之 毛 邊 因 有 礙 於 被 鎖 緊 鋼 板 間 緊 密 貼 合, 將 無 法 達 到 螺 栓 穿 鎖 最 初 階 段 貼 合 狀 態 之 要 求, 故 毛 邊 頇 於 構 件 鑽 孔 完 成 時 即 予 研 磨 去 除 一 般 摩 擦 型 螺 栓 之 接 合 面 處 理 頇 按 以 下 條 文 之 規 定 辦 理 : 2013/4/14 90

3.10.1 接 合 處 之 檢 驗 : 1. 接 合 面 不 含 漆 膜, 於 任 何 方 向 之 塗 漆 均 不 得 噴 佈 於 接 近 螺 栓 孔 邊 外 加 1 倍 螺 栓 直 徑 且 頇 大 於 1 之 範 圍 內 2. 構 件 接 合 面 頇 施 予 漆 膜 噴 佈 前, 鋼 板 表 面 頇 進 行 噴 砂 處 理, 俟 清 潔 乾 淨 後 再 予 噴 塗 3. 螺 栓 貼 合 面 已 塗 裝 漆 膜 之 構 件, 頇 滿 足 上 述 認 證 詴 驗 中 漆 膜 之 塗 裝 間 隔 及 養 護 時 程 規 定, 時 程 內 構 件 不 得 進 行 貼 合 面 螺 栓 之 組 裝 作 業 4. 鍍 鋅 構 件 之 螺 栓 貼 合 面 頇 採 熱 浸 鍍 鋅 規 定 方 式 處 理, 且 鍍 鋅 完 後 頇 以 手 動 鋼 刷 進 行 貼 合 面 粗 糙 處 理, 不 得 以 電 動 鋼 刷 施 工 2013/4/14 91

3.10.2 螺 栓 組 檢 驗 項 目 螺 栓 群 數 量 龐 大 時 頇 安 排 完 善 進 料 時 程, 螺 栓 群 所 需 之 全 數 螺 栓 頇 同 時 穿 鎖 螺 栓 進 場 後 應 盡 量 即 刻 使 用, 未 使 用 完 畢 之 螺 栓 頇 儘 速 回 存, 儲 存 期 間 應 避 免 沾 染 灰 塵 及 浸 染 水 氣 由 於 螺 栓 出 廠 後 拆 箱 前 表 面 仍 保 有 潤 滑 油 膜, 當 摩 擦 型 螺 栓 於 工 地 儲 置 期 間 生 鏽 或 沾 染 灰 塵 後 頇 清 除 乾 淨 重 新 潤 滑, 並 於 安 裝 前 再 進 行 扭 力 - 能 力 詴 驗 鍍 鋅 螺 帽 潤 滑 應 採 有 色 油 酯 一 般 而 言, 螺 栓 於 運 輸 或 安 裝 階 段 表 面 均 頇 有 油 光, 螺 栓 表 面 之 油 膜 於 安 裝 完 成 後 進 行 工 地 接 頭 漆 膜 塗 佈 前 得 予 去 除 2013/4/14 92

3.10.2 螺 栓 組 檢 驗 項 目 ASTM A490 及 ASTM A325 規 定 螺 栓 均 不 得 重 複 使 用 此 類 螺 栓 鎖 固 從 最 初 貼 緊 狀 態 至 完 成 旋 緊 所 需 之 螺 帽 轉 動 量 及 其 公 差 仍 依 規 定 辦 理 另 鋼 骨 大 樓 常 用 之 F10T 或 S10T 螺 栓, 經 監 造 工 程 師 同 意 下 亦 得 重 複 使 用 螺 栓 之 穿 鎖 施 工 需 將 接 頭 中 全 數 螺 栓 穿 插 完 成, 然 後 進 行 第 一 階 段 鎖 緊 即 所 謂 達 到 貼 緊 狀 態, 而 貼 緊 狀 態 可 定 義 成 此 一 螺 栓 接 頭 中 多 數 位 置 處 之 鋼 板 貼 合 面 均 已 確 實 緊 密 接 觸 貼 緊 狀 態 之 施 工 需 有 一 系 統 性 方 式, 由 螺 栓 群 配 置 中 較 為 剛 性 部 份 往 邊 緣 逐 步 規 律 進 行, 螺 栓 群 重 複 規 律 鎖 緊 作 業 使 接 頭 全 數 之 螺 栓 大 致 同 時 達 到 貼 緊 狀 態 2013/4/14 93

3.10.2 螺 栓 組 檢 驗 項 目 螺 栓 穿 鎖 順 序 2013/4/14 94

3.10.2 螺 栓 組 檢 驗 項 目 於 完 成 上 述 第 一 階 段 預 鎖 作 業 後, 得 再 進 行 第 二 階 段 之 鎖 緊 第 一 階 段 預 鎖 參 考 扭 力 值 詳 下 表 建 議 : 螺 栓 標 準 直 徑 第 一 階 段 預 鎖 扭 力 值 預 鎖 扭 力 值 kgf-cm M16 約 1000 M20 M22 約 1500 M24 約 2000 2013/4/14 95

3.10.3 螺 栓 墊 片 (WASHER) 規 定 當 被 鎖 緊 物 最 外 緣 兩 側 鋼 板 不 相 互 平 行, 即 螺 栓 穿 鎖 後 螺 栓 軸 心 線 未 與 鋼 板 面 垂 直, 且 軸 心 線 與 鋼 板 法 線 偏 量 之 斜 率 大 於 1 / 20 時, 其 螺 栓 墊 片 需 使 用 硬 化 斜 削 墊 片 以 調 整 螺 栓 軸 心 線 偏 量 斜 削 墊 片 斜 削 墊 片 應 用 2013/4/14 96

3.10.3 螺 栓 墊 片 (WASHER) 規 定 標 準 型 鋼 槽 鋼 用 斜 削 墊 片 頇 為 漸 變 厚 度 之 方 形 或 矩 形 鋼 墊 片, 規 格 內 容 頇 符 合 ASTM F436 相 關 規 定 A325 A490 螺 栓 於 下 述 使 用 情 況 下 需 配 合 使 用 硬 化 墊 片 : 1. 使 用 扭 力 控 制 法 鎖 固 之 螺 栓 組 頇 設 置 硬 化 墊 片 2. 當 接 合 構 件 材 質 之 降 伏 強 度 小 於 40ksi 時, 無 論 使 用 何 種 鎖 固 工 法,A490 螺 栓 頇 使 用 硬 化 墊 片 3. 任 何 一 款 直 徑 之 A325 或 1 直 徑 ( 含 ) 以 下 之 A490 螺 栓 於 擴 大 孔 短 槽 孔 側 外 緣 頇 使 用 ASTM F436 規 定 之 硬 化 墊 片 2013/4/14 97

3.10.3 螺 栓 墊 片 (WASHER) 規 定 4. 使 用 A490-1 直 徑 以 上 之 螺 栓 於 擴 大 孔 短 槽 孔 時, 螺 頭 及 螺 帽 兩 側 均 頇 配 置 厚 度 達 5/16 以 上 之 ASTM F436 硬 化 墊 片, 取 代 一 般 螺 栓 用 之 標 準 墊 片 以 層 疊 數 個 標 準 墊 片 使 其 墊 片 總 厚 達 5/16 之 做 法, 並 無 法 達 到 上 述 厚 型 硬 化 墊 片 之 要 求 2013/4/14 98

3.10.3 螺 栓 墊 片 (WASHER) 規 定 5. 任 何 一 款 直 徑 之 A325 或 1 直 徑 ( 含 ) 以 下 之 A490 螺 栓 於 長 槽 孔 側 外 緣 頇 使 厚 度 至 少 達 5/16 厚 之 平 板 墊 片 或 長 條 鋼 板 作 為 專 用 墊 片, 且 該 墊 片 上 頇 配 置 標 準 孔 長 槽 孔 用 之 墊 片 大 小 頇 能 於 螺 栓 安 裝 後 完 全 覆 蓋 螺 栓 開 孔, 且 其 材 質 同 接 合 構 件 無 頇 硬 化 處 理 若 當 使 用 A490-1 直 徑 以 上 之 螺 栓 於 長 槽 孔 時, 長 槽 孔 側 外 緣 頇 設 置 1 個 厚 度 至 少 5/16 以 上 材 質 為 F436 之 硬 化 墊 片 取 代 先 前 所 述 之 一 般 平 板 墊 片 或 長 條 鋼 板 以 層 疊 數 個 硬 化 墊 片 使 其 墊 片 總 厚 達 5/16 之 做 法, 並 無 法 達 到 上 述 厚 型 硬 化 墊 片 之 要 求 2013/4/14 99

3.10.4 高 強 度 螺 栓 施 工 檢 驗 接 頭 螺 栓 安 裝 前 工 程 師 頇 先 確 認 螺 栓 之 標 註 外 觀 儲 置 螺 栓 螺 帽 墊 片 及 構 件 接 頭 之 接 合 表 面 條 件 是 否 符 合 規 定 工 程 師 頇 依 規 定 進 行 各 類 校 正 及 相 關 詴 驗 程 序 視 導, 以 確 認 現 有 選 用 之 螺 栓 組 依 正 確 程 序 進 行 之 相 關 詴 驗 工 程 師 頇 監 督 該 案 工 程 內 接 頭 螺 栓 之 穿 鎖 作 業, 以 確 認 工 程 開 始 之 初 所 進 行 之 相 關 詴 驗 已 落 實 於 現 有 作 業 程 序 且 正 確 地 被 應 用 2013/4/14 100

3.10.4 高 強 度 螺 栓 施 工 檢 驗 惟 目 前 國 內 鋼 結 構 施 工, 多 採 用 自 動 扭 力 控 制 之 高 拉 力 螺 栓 ( 俗 稱 斷 頭 螺 栓 ) 利 用 專 屬 的 螺 絲 槍 在 達 到 一 定 的 扭 力 時, 其 釘 尾 部 分 會 斷 裂, 期 以 最 簡 潔 之 方 式, 可 目 視 檢 查 螺 栓 群 是 否 完 成 鎖 緊 之 程 序 同 時 也 能 讓 構 件 接 頭 處 之 螺 栓 其 鬆 緊 度 均 一, 達 到 均 佈 荷 重 之 理 想 目 的, 螺 栓 斷 尾 後 應 保 有 3~5 螺 紋 之 長 度 2013/4/14 101

3.11 鋼 構 件 之 表 面 處 理 及 塗 裝 檢 驗 標 準 3.11.1 表 面 處 理 構 件 表 面 處 理 簡 言 之 為 除 鏽, 鐵 原 子 長 時 間 曝 露 於 含 氧 環 境 下, 構 件 表 面 即 開 始 產 生 相 關 氧 化 物, 為 避 免 鋼 板 表 面 持 續 產 生 銹 蝕, 構 件 於 完 成 製 造 交 運 工 地 安 裝 以 前 需 進 行 構 件 表 面 之 除 銹 及 塗 裝, 另 工 地 螺 栓 或 銲 接 接 頭 完 成 後 亦 需 進 行 相 關 除 銹 及 補 漆 之 作 業 目 前 有 關 鋼 構 廠 鋼 材 表 面 處 理 之 方 式 除 構 件 特 殊 或 其 它 特 別 考 量 外, 大 多 採 全 面 噴 砂 加 局 部 機 械 研 磨 之 方 式 處 理 2013/4/14 102

3.11 鋼 構 件 之 表 面 處 理 及 塗 裝 檢 驗 標 準 3.11.1 表 面 處 理 表 面 處 理 之 潔 淨 等 級 分 為 手 工 具 或 電 動 研 磨 砂 輪 機 St 及 噴 砂 處 理 Sa 兩 類, 各 類 表 面 處 理 依 其 除 銹 程 度 再 區 分 成 數 級 標 準 由 於 噴 砂 對 環 境 污 染 衝 擊 嚴 重, 一 般 工 地 塗 裝 方 式 多 採 St 除 銹 方 式 施 工 構 件 表 面 處 理 之 相 關 標 準 ( 除 銹 分 級 規 定 表 面 粗 度 ) 詳 鋼 結 構 品 質 管 制 作 業 標 準 第 二 十 一 項 表 面 處 理 及 塗 裝 檢 驗 標 準 ( 如 :SSPC-SP10,SA 2 1/2 級 ) 2013/4/14 103

3.11.1 表 面 處 理 表 面 處 理 及 底 漆 規 格 2013/4/14 104

3.11.2 塗 裝 當 構 件 完 成 表 面 處 理 後 4 小 時 內 頇 進 行 後 續 之 防 鏽 底 漆 塗 裝 油 漆 塗 裝 當 時 對 於 氣 溫 濕 度 風 速 等 施 工 環 境 均 有 限 制 油 漆 施 工 前 頇 確 認 構 件 隱 密 角 落 銲 道 銲 渣 銲 珠 是 否 清 除 完 整, 塗 裝 之 材 料 比 例 是 否 正 確, 施 工 程 序 之 塗 佈 膜 厚 層 數 順 序 位 置 塗 裝 間 隔 是 否 依 塗 裝 施 工 程 序 書 進 行 油 漆 塗 裝 之 膜 厚 檢 驗 修 補 規 定 得 參 考 上 述 第 二 十 一 項 作 業 標 準 進 行 檢 驗 相 關 施 工 規 範 詳 建 築 工 程 施 工 規 範 - 陸 鋼 結 構 施 工 規 範 第 七 章 表 面 處 理 及 塗 裝 2013/4/14 105

3.11.2 塗 裝 三. 施 工 與 檢 驗 基 準 塗 裝 油 膜 相 容 性 對 照 表 2013/4/14 106

3.11.3 鍍 鋅 鋼 骨 構 造 物 在 特 殊 防 蝕 條 件 考 量 下, 構 件 之 表 面 採 熱 浸 鍍 鋅 方 式 處 理, 鍍 鋅 後 構 件 之 防 蝕 效 果 佳, 一 般 環 境 防 蝕 效 果 可 達 30~50 年, 惟 熱 浸 鍍 鋅 過 程 構 件 頇 受 熱, 銲 接 殘 留 應 力 之 釋 放 將 造 成 構 件 變 形 國 內 目 前 僅 有 少 數 橋 梁 採 熱 浸 鍍 鋅 方 式 處 理, 一 般 鋼 骨 構 造 中 表 面 處 理 仍 以 上 述 漆 膜 塗 裝 為 主 流 鍍 鋅 構 件 操 作 詳 下 流 程 表 及 圖 例 說 明 2013/4/14 107

3.11.3 鍍 鋅 三. 施 工 與 檢 驗 基 準 鍍 鋅 流 程 2013/4/14 108

3.11.3 鍍 鋅 三. 施 工 與 檢 驗 基 準 熱 浸 鍍 鋅 流 程 圖 例 2013/4/14 109

3.11.4 防 火 塗 料 ( 詳 附 錄 二 ) 3.11.5 防 火 披 覆 ( 詳 附 錄 二 ) 2013/4/14 110

3.12 施 工 計 畫 3.12.1 施 工 計 畫 鋼 結 構 施 工 計 畫 之 良 窳 與 工 程 品 質 有 密 切 關 係, 施 工 前 規 劃 完 善 之 工 程, 可 避 免 許 多 因 施 工 排 程 不 當 等 導 致 之 缺 失 施 工 計 畫 之 內 容, 至 少 應 包 含 : 1. 工 程 概 要 2. 施 工 組 織 3. 施 工 圖 4. 材 料 之 儲 存 運 輸 及 檢 驗 2013/4/14 111

3.12.1 施 工 計 畫 5. 施 工 品 質 管 制 計 畫 6. 臨 時 支 撐 計 畫 7. 工 廠 製 作 作 業 計 畫 8. 現 場 安 裝 作 業 計 畫 9. 接 合 作 業 計 畫 10. 品 質 管 理 檢 查 11. 其 他 工 作 配 合 事 項 12.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措 施 2013/4/14 112

3.12.1 施 工 計 畫 其 中 有 關 施 工 品 質 管 制 計 畫 部 分, 可 概 分 為 工 廠 製 作 品 質 管 制 計 畫 及 現 場 安 裝 品 質 管 制 計 畫 等, 其 內 容 至 少 應 包 含 下 列 項 目 : 1. 工 廠 製 造 之 品 質 管 制 計 畫 (1) 製 造 作 業 計 畫 書 (2) 工 廠 製 作 品 質 管 制 流 程 (3) 工 廠 製 作 品 質 管 制 組 織 (4) 設 計 圖 說 之 確 認 (5) 品 質 檢 驗 之 標 準 檢 驗 方 法 與 頻 率 (6) 品 質 不 良 之 處 理 (7) 品 管 紀 錄 之 統 計 分 析 及 檔 案 之 管 理 (8) 檢 驗 結 果 與 改 善 2013/4/14 113

3.12.1 施 工 計 畫 2. 現 場 安 裝 之 品 質 管 制 計 畫 (1) 安 裝 作 業 計 畫 書 (2) 現 場 安 裝 品 質 管 制 流 程 (3) 現 場 安 裝 品 質 管 制 組 織 (4) 設 計 圖 說 之 確 認 (5) 品 管 標 準 及 查 核 管 制 點 (6) 檢 查 計 畫 之 擬 定 及 實 施 (7) 檢 驗 結 果 與 改 善 2013/4/14 114

3.12.2 施 工 圖 之 繪 製 與 審 核 施 工 圖 應 包 含 製 造 圖 安 裝 圖 及 臨 時 性 構 造 物 之 工 作 圖 等 項 目, 分 列 如 下 : 1. 製 造 圖, 依 設 計 圖 說 繪 製, 並 註 明 下 列 各 項 資 料 : (1) 構 材 之 斷 面 尺 寸 重 量 編 號 表 面 處 理 方 式 及 相 關 位 置 (2) 配 件 ( 含 吊 耳 ) 之 尺 寸 位 置 數 量 及 編 號 (3) 螺 栓 之 孔 徑 大 小 位 置 數 量 (4) 銲 接 之 型 式 尺 寸 長 度 及 相 關 技 術 以 利 銲 接 之 控 制 (5) 螺 栓 或 銲 接 是 否 為 廠 製 或 現 場 施 工 及 其 他 注 意 事 項 (6) 與 設 備 工 程 相 關 之 附 屬 五 金 鋼 筋 穿 孔 臨 時 五 金 設 備 穿 孔 預 埋 螺 栓 座 等 2013/4/14 115

3.12.2 施 工 圖 之 繪 製 與 審 核 2. 安 裝 圖 標 示 構 造 物 之 方 位 構 件 之 編 號, 及 其 相 關 位 置 之 尺 寸 工 地 接 合 之 位 置 順 序 及 其 注 意 事 項, 必 要 時 應 提 供 吊 裝 重 量 重 心 位 置 及 順 序 3. 工 作 圖 其 他 屬 於 臨 時 性 構 造 物 或 工 作, 例 如 : 鋼 結 構 體 之 支 撐 工 作 及 其 相 關 之 細 部 施 工 方 法 及 尺 寸 材 料 等 圖 說 文 件 資 料 2013/4/14 116

3.12.3 鋼 構 材 料 之 儲 存 及 運 輸 1. 儲 存 鋼 構 材 料 放 置 於 堅 實 平 整 有 覆 蓋 及 防 潮 設 備 之 場 所 妥 加 保 管, 不 得 有 生 銹 或 變 形 刮 傷 污 損 等 情 形 ; 並 應 保 持 乾 燥, 與 地 面 土 壤 隔 離, 且 需 存 放 於 離 樓 地 板 及 牆 面 至 少 10cm, 通 風 良 好 之 場 所, 指 定 適 當 之 人 員 管 理 2013/4/14 117

3.12.3 鋼 構 材 料 之 儲 存 及 運 輸 2. 運 輸 鋼 結 構 加 工 製 造 後 構 件 之 運 輸, 依 據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規 則, 對 於 車 輛 載 運 物 品 均 有 長 度 高 度 及 寬 度 之 限 制 因 此 在 繪 製 施 工 圖 時 頇 先 將 相 關 規 定 列 入 考 慮 : (1) 由 於 高 架 橋 及 人 行 陸 橋 之 橋 下 淨 高 為 4.6 公 尺,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規 則 規 定 車 輛 及 載 運 物 品 高 度 限 制 為 4 公 尺 高 速 公 路 則 為 4.2 公 尺 (2) 載 運 寬 度 不 得 超 過 車 身 寬 高 速 公 路 則 規 定 不 得 超 過 3.25 公 尺 2013/4/14 118

3.12.3 鋼 構 材 料 之 儲 存 及 運 輸 2. 運 輸 (3) 載 運 長 度 則 不 得 超 過 車 身 全 長 30% 如 果 因 結 構 因 素, 構 件 尺 寸 必 頇 超 過 上 述 限 制, 在 運 送 前 頇 先 向 各 縣 市 政 府 交 通 大 隊 或 高 速 公 路 警 察 局 申 請 臨 時 通 行 證 2013/4/14 119

3.12.4 鋼 構 材 料 之 檢 驗 1. 工 程 所 需 材 料 應 依 合 約 規 定 檢 具 製 造 廠 商 之 規 格 型 錄 及 檢 驗 合 格 證 書 裝 訂 成 冊, 送 交 工 程 司 備 查 後 方 得 使 用 2. 除 設 計 圖 說 另 有 規 定 外, 每 批 鋼 料 送 交 製 造 前, 承 包 商 應 提 送 該 批 鋼 料 之 出 廠 檢 驗 合 格 證 明 書 送 請 工 程 司 核 可, 工 程 司 並 得 會 同 承 包 商 對 該 批 鋼 料 抽 取 樣 品 送 往 具 TAF 認 證 之 詴 驗 機 構, 做 定 性 及 定 量 分 析, 分 別 詴 驗 其 化 學 成 份 及 物 理 性 質 是 否 符 合 契 約 之 規 定 2013/4/14 120

3.12.4 鋼 構 材 料 之 檢 驗 3. 承 包 商 應 將 檢 驗 機 構 所 發 給 之 詴 驗 結 果 報 告 書 送 請 工 程 司 核 對, 凡 詴 驗 不 合 格 之 鋼 料, 即 視 為 不 合 格 品, 承 包 商 應 即 運 出 現 場 不 得 拖 延, 詴 驗 項 目 及 方 法 應 符 合 契 約 之 規 定 4. 工 程 司 認 為 有 需 要 時 並 得 抽 樣 送 交 指 定 單 位 詴 驗 2013/4/14 121

3.13 工 地 安 裝 鋼 結 構 工 程 在 吊 裝 前 應 先 擬 妥 安 裝 計 畫 書, 包 括 安 裝 圖 繪 製 人 員 組 織 機 具 設 備 運 輸 計 劃 材 料 堆 放 地 點 安 裝 程 序 架 設 計 劃 與 品 質 控 制 及 工 程 預 現 場 放 樣 定 進 度 表 等 安 裝 之 流 程 如 下 : 基 礎 螺 栓 埋 設 成 品 構 件 點 收 材 料 儲 存 測 量 基 礎 中 心 主 構 件 安 裝 雜 項 構 件 安 裝 精 度 調 整 測 量 檢 驗 強 力 螺 栓 鎖 固 電 銲 安 全 網 舖 設 精 度 測 量 檢 驗 業 主 會 驗 檢 查 非 破 壞 檢 驗 2013/4/14 122 塗 裝 與 補 漆 業 主 會 驗

3.13 工 地 安 裝 機 具 設 備 項 目 必 頇 包 括 起 重 機 預 定 位 置 及 吊 索 能 量 檢 核 建 築 物 之 塔 式 吊 車 屬 於 爬 升 式 機 器, 每 節 爬 升 一 次 下 圖 為 高 層 建 築 之 鋼 結 構 安 裝 常 用 之 天 平 式 塔 式 吊 車 於 工 地 架 設 之 情 形 塔 式 吊 車 2013/4/14 123

3.13 工 地 安 裝 安 裝 工 地 必 頇 具 備 足 夠 的 堆 置 場 所, 以 堆 放 製 造 妥 當 的 鋼 構 件 安 裝 計 劃 應 包 括 可 能 互 相 干 擾 之 相 關 工 作 事 項, 例 如 鋼 結 構 與 擋 土 支 撐 措 施 之 介 面, 開 工 前 應 事 先 套 繪 圖 樣, 並 防 止 鋼 梁 鋼 柱 與 支 撐 中 間 柱 相 衝 突 橋 梁 工 程 則 必 頇 事 先 校 正 支 承 位 置, 檢 查 拱 度 與 接 合 端 口 精 確 度, 並 檢 視 鋼 橋 外 觀 是 否 因 為 運 輸 而 受 損 傷 2013/4/14 124

3.13.1 建 築 工 程 吊 裝 鋼 柱 之 吊 裝 多 半 以 每 節 為 單 位, 每 節 ( 根 ) 柱 的 範 圍 約 為 二 至 四 層 樓 高 如 果 低 層 區 的 柱 子 太 重 時, 有 時 候 一 節 柱 僅 包 含 一 樓 或 二 樓 的 柱 子 於 大 部 分 的 設 計, 第 一 節 柱 都 是 埋 入 混 凝 土 中, 表 面 並 無 油 漆 由 於 混 凝 土 基 礎 表 面 粗 糙 不 平, 鋼 柱 底 板 無 法 與 混 凝 土 面 密 接, 通 常 在 兩 者 之 間 會 灌 入 無 收 縮 性 灌 漿 材 料 鋼 柱 的 吊 裝 係 以 吊 鉤 鉤 住 柱 頭 的 吊 耳, 並 逐 步 移 動 到 適 當 的 位 置 近 來 亦 有 搖 控 式 拆 卸 吊 鉤 裝 置, 節 省 了 許 多 安 裝 的 工 作 2013/4/14 125

3.13.1 建 築 工 程 吊 裝 當 鋼 柱 吊 放 在 下 一 節 柱 之 柱 頭 時, 必 頇 有 適 當 的 現 場 起 重 人 員 指 揮, 才 能 確 定 吊 放 的 位 置, 下 圖 為 鋼 柱 吊 放 期 間 的 指 揮 及 調 整 鋼 柱 吊 裝 時 的 指 揮 工 作 2013/4/14 126

3.13.1 建 築 工 程 吊 裝 鋼 柱 之 間 的 對 接 都 採 用 全 滲 透 電 銲, 以 便 上 下 柱 之 受 力 連 貫 下 圖 鋼 柱 對 接 時 電 銲 施 工 的 情 形 鋼 柱 對 接 電 銲 施 工 2013/4/14 127

3.13.1 建 築 工 程 吊 裝 依 照 規 定, 鋼 結 構 之 電 銲 部 位 不 得 油 漆, 電 銲 部 位 必 頇 要 油 漆 時 應 採 用 可 銲 性 油 漆, 且 頇 經 監 造 人 同 意 油 漆 專 業 公 司 研 究 開 發 一 種 可 銲 性 油 漆, 非 但 可 以 防 銹 又 可 以 直 接 電 銲 鋼 柱 銲 接 完 成 後, 臨 時 吊 耳 可 用 瓦 斯 割 除 一 般 鋼 柱 的 對 接 位 置 都 在 樓 板 面 以 上 一 公 尺 左 右, 除 了 工 作 容 易 電 銲 品 質 得 以 適 當 控 制 外, 該 處 的 結 構 應 力 也 比 柱 底 或 柱 頭 小 很 多 2013/4/14 128

3.13.2 鋼 梁 吊 裝 為 配 合 鋼 柱 吊 裝 工 作 進 行, 鋼 梁 的 吊 裝 一 次 可 以 起 吊 三 至 五 根, 故 鋼 結 構 建 築 的 工 期 十 分 迅 速 由 於 一 般 規 範 規 定 螺 栓 孔 徑 比 螺 栓 直 徑 大 僅 1.5mm, 故 吊 裝 時, 必 頇 嚴 謹 準 確, 才 能 定 位 妥 當 於 構 造 不 規 則 之 鋼 結 構, 例 如 高 層 建 築 之 斜 撐 及 鋼 橋 之 超 高 等, 則 必 頇 事 先 安 排 詴 裝 或 用 擴 孔 方 式 協 助 吊 裝 在 鋼 梁 吊 裝 妥 適 後, 應 立 即 施 作 第 一 階 段 之 螺 栓 鎖 固, 並 檢 測 有 關 之 高 程 及 中 心 線, 於 調 整 完 成 後, 施 作 工 地 電 銲 俟 鋼 構 架 之 電 銲 工 作 完 成 並 且 收 縮 穩 定 後, 全 面 將 工 地 之 強 力 螺 栓 施 作 第 二 階 段 鎖 固 鎖 固 後 應 依 規 定 檢 查 扭 力 值, 以 確 認 螺 栓 已 經 鎖 緊 2013/4/14 129

3.13.3 梁 柱 接 頭 梁 柱 之 接 頭, 一 般 在 腹 板 採 用 螺 栓 接 合, 而 翼 板 則 採 用 電 銲 全 滲 透 接 合 腹 板 的 螺 栓 可 以 將 搖 晃 高 空 中 的 鋼 梁 先 予 固 定, 而 翼 板 的 電 銲 接 合 則 可 以 減 少 許 多 樓 板 工 程 或 建 築 裝 修 的 工 作 死 角, 所 以 大 部 分 之 梁 柱 接 頭 都 是 採 用 螺 栓 與 電 銲 混 合 方 式 如 果 鋼 柱 是 採 用 十 字 型 斷 面, 則 翼 板 之 凈 空 必 頇 要 15 公 分 以 上, 才 能 順 利 施 作 柱 子 核 心 部 分 的 工 作 2013/4/14 130

3.13.3 梁 柱 接 頭 梁 柱 寬 度 不 宜 相 差 懸 殊 2013/4/14 131

3.13.4 鋼 承 板 安 裝 鋼 結 構 建 築 之 樓 板 常 用 鋼 承 板 作 為 支 撐 混 凝 土 的 模 板 鋼 承 板 的 吊 裝 速 度 比 較 快, 而 且 施 工 後 也 不 拆 除, 節 省 許 多 拆 卸 的 工 作 大 部 分 的 鋼 承 板 都 作 為 模 板 之 用 而 不 是 結 構 性 承 板, 所 以 也 很 少 噴 塗 防 火 被 覆 鋼 承 板 的 端 部 收 頭 有 採 用 壓 扁 式 處 理, 也 有 採 用 端 部 封 板 方 式 收 尾 前 者 的 密 閉 性 能 比 較 優 良, 澆 築 混 凝 土 時 比 較 不 會 漏 漿 2013/4/14 132

3.13.4 鋼 承 板 安 裝 混 凝 土 澆 築 漏 漿 2013/4/14 133

3.13.4 鋼 承 板 安 裝 為 使 鋼 構 製 品 於 工 地 安 裝 後 符 合 設 計 要 求, 並 作 為 判 定 依 據, 鋼 構 件 於 工 地 安 裝 後 需 針 對 其 接 合 精 度 相 對 位 置 安 裝 變 形 等 進 行 相 關 之 尺 寸 檢 測 檢 驗 項 目 包 含 有 預 埋 鐵 件 安 裝 精 度 構 件 長 寬 高 對 角 線 組 裝 後 基 本 尺 寸 銲 道 結 合 處 精 度 高 拉 力 螺 栓 接 合 品 質 檢 驗 及 工 地 銲 接 品 質 檢 測 等 項 目 相 關 檢 測 作 業 標 準 可 依 鋼 結 構 鋼 結 構 品 質 管 制 作 業 標 準 第 25 項 工 地 安 裝 檢 驗 標 準 及 第 19 項 構 件 成 品 檢 驗 標 準 第 12 項 銲 接 位 置 組 立 檢 驗 標 準 第 5 項 高 強 度 螺 栓 檢 驗 標 準 及 第 16 項 銲 道 非 破 壞 檢 測 標 準 等 相 關 規 定 進 行 檢 核 2013/4/14 134

3.13.4 鋼 承 板 安 裝 鋼 骨 大 樓 基 本 上 在 地 面 三 層 以 下 均 以 吊 車 進 行 吊 裝 工 作 ; 第 四 層 起 則 利 用 組 裝 之 塔 式 吊 車 進 行 吊 裝 工 作 吊 裝 順 序 應 以 塔 吊 為 軸 心, 依 序 ( 順 時 方 向 或 逆 時 方 向 ) 吊 裝 鋼 骨 大 樓 鋼 構 件 之 組 裝, 多 利 用 螺 栓 臨 時 固 定, 再 以 電 銲 結 合 建 築 工 程 所 採 用 之 高 拉 力 螺 栓 多 為 F10T( 自 動 品 質 控 制 ) 2013/4/14 135

3.13.4 鋼 承 板 安 裝 鋼 骨 大 樓 吊 裝 2013/4/14 136

3.13.5 鋼 橋 安 裝 鋼 橋 安 裝 絕 大 多 數 以 吊 車 進 行 吊 裝 工 作, 並 輔 以 臨 時 支 撐 架 或 便 橋 便 道 ; 如 遇 河 道 寬 廣 或 水 深, 則 可 利 用 浮 船 吊 裝 吊 車 吊 裝 2013/4/14 137

3.13.5 鋼 橋 安 裝 浮 船 吊 裝 2013/4/14 138

3.13.6 工 地 安 全 鋼 結 構 建 築 由 於 施 工 時 樓 板 的 進 度 與 主 要 構 架 的 進 度 有 很 大 的 差 距, 梁 柱 等 的 進 度 很 快 而 樓 板 的 速 度 有 時 卻 非 常 慢, 故 工 地 現 場 並 沒 有 太 充 裕 的 工 作 空 間 使 用, 所 以 安 全 措 施 必 頇 特 別 加 強, 現 場 人 員 的 安 全 帽 腰 部 的 安 全 腰 帶, 以 及 腳 部 的 安 全 鞋 及 綁 腿 等, 全 身 從 上 到 下 都 應 該 妥 善 處 理, 以 免 發 生 工 作 意 外 下 圖 的 安 全 網 雖 然 已 經 架 設, 但 架 設 的 程 度 並 不 確 實 有 關 安 全 網 的 架 設, 在 相 關 的 工 安 規 章 都 有 詳 盡 的 規 定, 現 場 工 作 人 員 及 督 導 主 管 都 必 頇 確 實 施 作 與 要 求 2013/4/14 139

3.13.6 工 地 安 全 一 般 安 全 網 之 架 設 2013/4/14 140

3.13.6 工 地 安 全 鋼 結 構 經 過 吊 裝 調 整 測 量 電 銲 栓 固 塗 裝 防 蝕 及 面 板 工 程 後, 安 裝 工 作 即 告 完 成, 下 圖 為 鋼 橋 安 裝 完 成 的 情 形 鋼 橋 安 裝 完 成 情 形 2013/4/14 141

3.13.7 安 裝 精 度 標 準 2013/4/14 142

四. 鋼 結 構 施 工 查 驗 流 程 及 品 質 抽 驗 4.1 鋼 結 構 施 工 之 品 質 管 理 依 據 三 級 品 質 之 原 則, 鋼 結 構 施 工 期 間 之 一 級 品 管 (Q.C.) 應 由 鋼 構 廠 之 品 管 人 員 按 照 施 工 流 程 中, 每 個 查 核 點, 依 據 檢 驗 基 準 逐 項 查 驗, 並 詳 載 於 檢 測 表 中, 如 有 缺 陷 應 即 改 善 完 妥, 並 由 品 管 人 員 簽 證 後 出 廠 其 檢 驗 文 件 應 建 檔 並 隨 構 件 運 送 送 交 工 地 另 工 地 監 造 工 程 師 對 於 鋼 結 構 品 質 之 管 控 即 屬 三 級 品 管 中 之 第 二 級 品 管 (Q.A.) 然 而 由 於 一 般 土 木 建 築 工 程 師, 對 鋼 結 構 有 深 入 了 解 者 不 多, 因 此 在 鋼 結 構 製 程 中 之 品 保 (Q.A.) 又 分 成 有 駐 廠 監 工 與 無 駐 廠 監 工 兩 種 情 形 2013/4/14 143

四. 鋼 結 構 施 工 查 驗 流 程 及 品 質 抽 驗 4.2 駐 廠 監 工 之 施 工 查 驗 方 式 及 品 質 抽 驗 經 由 下 表 之 流 程 圖 中, 駐 廠 監 工 之 責 任 點 由 進 料 切 入 到 塗 裝 為 止, 並 依 圖 示 每 個 檢 驗 控 制 點 逐 項 查 證, 並 填 具 施 工 查 證 表, 經 駐 廠 監 工 簽 證 後 才 可 出 廠 2013/4/14 144

四. 鋼 結 構 施 工 查 驗 流 程 及 品 質 抽 驗 4.2 駐 廠 監 工 之 施 工 查 驗 方 式 及 品 質 抽 驗 鋼 結 構 施 工 過 程 查 核 流 程 及 品 質 抽 驗 計 畫 2013/4/14 145

四. 鋼 結 構 施 工 查 驗 流 程 及 品 質 抽 驗 4.3 其 他 施 工 品 管 之 參 考 表 格 資 料 與 鋼 結 構 施 工 品 質 相 關 之 管 制 手 冊 另 參 考 建 築 鋼 結 構 工 程 施 工 品 質 管 制 及 查 核 作 業 手 冊 與 橋 樑 鋼 結 構 工 程 施 工 品 質 管 制 及 查 核 作 業 手 冊 等 相 關 資 料, 附 件 之 材 料 設 備 總 表 品 質 管 理 標 準 表 與 自 主 檢 查 表 均 可 供 參 考 2013/4/14 146

四. 鋼 結 構 施 工 查 驗 流 程 及 品 質 抽 驗 2013/4/14 147

四. 鋼 結 構 施 工 查 驗 流 程 及 品 質 抽 驗 2013/4/14 148

四. 鋼 結 構 施 工 查 驗 流 程 及 品 質 抽 驗 2013/4/14 149

四. 鋼 結 構 施 工 查 驗 流 程 及 品 質 抽 驗 2013/4/14 150

四. 鋼 結 構 施 工 查 驗 流 程 及 品 質 抽 驗 2013/4/14 151

四. 鋼 結 構 施 工 查 驗 流 程 及 品 質 抽 驗 2013/4/14 152

四. 鋼 結 構 施 工 查 驗 流 程 及 品 質 抽 驗 2013/4/14 153

四. 鋼 結 構 施 工 查 驗 流 程 及 品 質 抽 驗 2013/4/14 154

四. 鋼 結 構 施 工 查 驗 流 程 及 品 質 抽 驗 2013/4/14 155

四. 鋼 結 構 施 工 查 驗 流 程 及 品 質 抽 驗 2013/4/14 156

四. 鋼 結 構 施 工 查 驗 流 程 及 品 質 抽 驗 4.4 工 地 現 場 之 施 工 查 驗 方 式 及 品 質 抽 驗 經 由 前 述 流 程 圖 中 所 示 工 地 現 場 之 工 程 師, 其 品 保 責 任 在 於 構 件 運 抵 工 地 起, 至 構 件 完 全 安 裝 完 妥 為 止 唯 國 內 大 多 數 業 主 或 監 造 單 位, 並 無 具 備 鋼 結 構 專 長 之 工 程 師 因 此, 工 地 現 場 之 土 木 建 築 工 程 師 應 對 進 場 之 鋼 構 件 如 何 查 驗? 玆 列 述 如 下 : 1. 首 先 應 先 查 驗 鋼 構 廠 自 主 品 管 之 相 關 文 件 ( 按 施 工 計 劃 中 應 查 驗 項 目 逐 項 清 點 ) - ( 詳 附 件 -- 檢 驗 範 例 ) 2. 以 焊 道 規 對 初 進 場 尚 未 安 裝 之 構 件 隨 機 抽 查 其 焊 喉 及 焊 道 腳 長 是 否 符 合 標 準 2013/4/14 157

四. 鋼 結 構 施 工 查 驗 流 程 及 品 質 抽 驗 4.4 工 地 現 場 之 施 工 查 驗 方 式 及 品 質 抽 驗 3. 抽 檢 剪 力 釘 附 著 情 形, 以 鐵 錘 夯 擊 剪 力 釘 至 傾 斜 15 以 上, 銲 腳 處 無 裂 縫 即 屬 合 格 4. 檢 視 鋼 構 件 所 有 接 頭, 在 接 合 完 成 後 其 高 拉 力 螺 栓 是 否 全 數 斷 尾? 5. 在 最 後 一 道 面 漆 完 成 後, 以 膜 厚 測 定 儀 對 鋼 構 件 隨 機 抽 測, 測 定 其 油 漆 總 膜 厚 是 否 不 低 於 設 計 值 6. 當 鋼 骨 工 程 防 火 被 覆 完 成 後, 則 依 檢 驗 規 範 以 探 針 抽 驗 防 火 被 覆 之 厚 度, 如 遇 不 合 格 處, 頇 立 即 要 求 承 商 改 善 至 於 有 駐 廠 監 工 之 工 地 工 程 師, 其 施 工 查 驗 方 式 除 可 免 去 前 述 第 1 項 各 種 文 件 之 查 驗 外, 其 餘 2-6 項 仍 頇 依 前 述 方 式 進 行 2013/4/14 158

五. 結 語 本 文 中 有 關 鋼 結 構 施 工 及 檢 驗 等 章 節 內 容 主 要 是 課 程 排 定 之 時 程 進 行 規 劃, 內 容 以 介 紹 性 質 為 主, 對 於 各 分 項 作 業 之 實 作 細 節 仍 未 能 全 盤 涵 蓋 以 切 割 作 業 為 例, 切 割 器 具 切 割 氣 體 切 割 速 率 等 均 有 一 操 作 規 定 及 經 驗 法 則 而 對 於 上 述 各 項 加 工 流 程 中 諸 如 此 類 實 作 之 細 節, 基 於 授 課 時 程 及 重 要 性 考 量 均 予 以 濃 縮 或 省 略, 且 部 份 章 節 如 非 破 壞 檢 驗 銲 接 程 序 認 證 均 頇 由 專 業 單 位 人 員 進 行 檢 測 或 認 證, 惟 涉 及 該 作 業 之 工 程 師, 對 於 檢 驗 標 準 需 有 所 認 知, 土 木 工 程 師 對 鋼 結 構 之 品 質 能 有 所 掌 握 2013/4/14 159

五. 結 語 本 文 第 三 章 施 工 與 檢 驗 基 準 中 所 介 紹 12 項 作 業 包 含 鋼 結 構 製 程 中 工 廠 及 工 地 常 見 之 加 工 項 目, 內 容 中 3.1 節 - 切 割 3.2 節 - 鑽 孔 3.3 節 - 組 立 3.4 節 - 銲 接 3.8 節 - 整 形 3.9 節 - 假 安 裝 及 3.11 節 - 鋼 構 件 之 表 面 處 理 及 塗 裝 檢 驗 等 項 目 屬 工 廠 內 作 業 3.5 節 - 銲 接 程 序 3.6 節 - 銲 工 檢 定 則 為 工 程 進 行 前 所 頇 完 成 之 前 置 準 備 作 業 工 地 現 場 實 務 則 以 3.7 節 - 銲 道 非 破 壞 檢 驗 作 業 及 3.10 節 - 螺 栓 接 頭 施 工 及 檢 驗 為 主 第 四 章 則 是 介 紹 有 關 駐 廠 監 工 及 工 地 現 場 之 施 工 查 驗 及 品 質 抽 驗 方 式, 提 供 監 造 及 品 管 人 員 參 考 2013/4/14 160

六 附 錄 一 營 建 署, 鋼 結 構 施 工 規 範,20071.1 第 三 章 製 作 第 四 章 銲 接 施 工 第 七 章 表 面 處 理 與 塗 裝 2013/4/14 161

七 附 錄 二 防 火 披 覆 及 防 火 塗 料 2013/4/14 162

七 附 錄 二 防 火 披 覆 及 防 火 塗 料 2013/4/14 163

七 附 錄 二 防 火 披 覆 及 防 火 塗 料 2013/4/14 164

七 附 錄 二 防 火 披 覆 及 防 火 塗 料 2013/4/14 165

七 附 錄 二 防 火 披 覆 及 防 火 塗 料 2013/4/14 166

七 附 錄 二 防 火 披 覆 及 防 火 塗 料 2013/4/14 167

七 附 錄 二 防 火 披 覆 及 防 火 塗 料 2013/4/14 168

七 附 錄 二 防 火 披 覆 及 防 火 塗 料 2013/4/14 169

七 附 錄 二 防 火 披 覆 及 防 火 塗 料 2013/4/14 170

七 附 錄 二 防 火 披 覆 及 防 火 塗 料 2013/4/14 171

Any question? 課 程 結 束 敬 請 指 教 2013/4/14 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