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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ion:

慈 經 注 目 次 UTF 明 法 比 丘 譯 2008..( 修 訂 版 ) 法 雨 道 場 印 行

目 次 慈 經 注 序... i 慈 經 注 導 讀... ii 慈 經... Mettasuttaṁ ( 慈 經 )... 2 The Lovingkindness Discourse... 5 慈 經 注... 7 前 言... 7 序 分... 3 第 一 偈 釋 義 (Paṭ hamagā thā vaṇ ṇanā )... 3 第 二 偈 釋 義 (Dutiyagā thā vaṇ ṇanā )... 27 第 三 偈 釋 義 (Tatiyagā thā vaṇ ṇanā )... 42 正 宗 分... 44 第 四 偈 釋 義 (Catutthagā thā vaṇ ṇanā )... 46 第 五 偈 釋 義 (Pañcamagā thā vaṇ ṇanā )... 50 第 六 偈 釋 義 (Chaṭ ṭ hagā thā vaṇ ṇanā )... 52 第 七 偈 釋 義 (Sattamagā thā vaṇ ṇanā )... 55 第 八 偈 釋 義 (Aṭ ṭ hamagā thā vaṇ ṇanā )... 55 第 九 偈 釋 義 (Navamagā thā vaṇ ṇanā )... 59 流 通 分... 63 第 十 偈 釋 義 (Dasamagā thā vaṇ ṇanā )... 63 Mettasuttaṁ ( 慈 經 ) ( 巴 漢 對 照 )... 68 慈 效 益 經 (Mettā nisaṁ sā suttaṁ )... 75 Mettā nisaṁ sā suttaṁ 慈 效 益 經 ( 巴 漢 對 照 )... 78 慈 願... 82 Brahma-vihā ra bhā vanā ( 梵 住 修 習 )( 慈 願 ) ( 巴 漢 對 照 )... 85 蘊 護 經 (Ahi-paritta)... 92 Ahi-paritta( 蛇 護 經 ) ( 巴 漢 對 照 )... 96 附 錄 一 慈 心 的 修 習... 02 附 錄 二 悲 心 的 修 習... 03 附 錄 三 喜 心 的 修 習... 04 附 錄 四 捨 心 的 修 習... 05

慈 經 注 序 / 明 法 比 丘 慈 經 在 上 座 佛 教 是 家 喻 戶 曉 的 一 部 經 典, 它 並 不 是 以 美 麗 的 詞 藻, 或 動 人 的 故 事 吸 引 人, 而 是 其 內 容 對 美 化 內 心 有 強 大 的 作 用, 也 有 消 災 解 厄 的 濟 急 作 用 中 國 字 慈, 有 愛 惠 仁 之 義, 這 些 都 是 儒 家 及 教 育 者 的 重 要 施 教 及 修 養 德 目 但 是 諸 子 百 家 並 沒 有 全 天 候 乃 至 經 年 累 月 修 習 慈 的 教 導 古 代 中 國 佛 教 雖 沒 有 慈 經, 但 是 慈 愛 並 沒 有 缺 席, 除 了 仁 民 愛 物 的 精 神 之 外, 還 有 觀 世 音 的 普 門 品, 廣 為 民 眾 所 喜 愛 念 誦 及 流 傳 只 是 它 是 依 靠 菩 薩 大 慈 大 悲 的 他 力 加 庇, 跟 依 靠 自 力 救 濟 的 慈 心 不 同 慈 心 的 濟 拔 原 理 是 : 即 時 在 內 心 產 生 強 大 的 慈 念, 令 災 厄 ( 惡 業 的 果 報 ) 中 斷 或 消 減, 即 大 厄 化 小 厄, 小 厄 化 更 小 人 間 有 種 種 苦 難, 小 則 病 苦 不 愉 快 衝 突 失 意, 大 則 遭 受 打 殺 乃 至 戰 爭, 這 些 苦 難 都 是 自 己 所 造 惡 業 的 結 果, 無 一 樣 是 自 然 的, 無 一 樣 是 沒 有 原 因 的, 無 一 樣 是 由 善 業 轉 變 成 惡 果 的 對 於 救 苦 救 難 一 事, 靠 自 己 的 善 業 來 自 救, 才 是 實 在 與 長 遠 之 計 上 座 部 佛 教 並 沒 有 依 靠 菩 薩 的 想 法, 倒 是 發 展 出 護 衛 經, 以 免 除 眾 生 的 苦 難 佛 教 達 到 解 脫 的 途 徑 是 親 近 善 友, 聞 法, 論 法, 思 法, 持 戒, 修 禪, 行 八 正 道 等, 法 本 身 就 有 自 護 護 他 的 力 量, 而 法 中 的 慈 這 一 項, 對 滅 除 苦 難 則 特 別 有 濟 急 的 作 用, 因 此, 慈 經 就 應 運 而 出 慈 經 本 身 的 義 理 即 淺 白 易 懂 ; 再 加 上 慈 經 注 的 詮 釋, 則 更 能 深 入 慈 的 道 理 ; 編 者 於 本 書 中, 則 再 添 加 補 注 與 注 解, 以 讓 文 義 更 為 順 暢 與 顯 然 最 後, 願 所 有 讀 誦 贊 助 流 通 贊 歎 慈 經 的 人, 或 修 習 慈 心 者, 都 能 充 滿 慈 心, 並 晉 身 解 脫 之 列 i 慈 經 注 導 讀 / 明 法 比 丘 本 慈 經 注 主 要 收 錄.. 一 ( 應 作 ) 慈 經 (Mettasuttaṁ, or Karaṇ ī yamettasuttaṁ ) 及 其 注 釋 二 慈 ( 效 益 ) 經 (Mettasuttaṁ or Mettā nisaṁ sā suttaṁ ) 及 其 簡 注 三 蛇 護 經 (Ahi-paritta, or Khandha-paritta 蘊 護 經 ) 及 其 簡 注 四 慈 願 (Brahma-vihā ra bhā vanā 梵 住 修 習 ) 及 其 簡 注 及 幾 篇 附 錄 第 一 部 慈 經 與 第 二 部 慈 經 同 名, 有 的 護 衛 經 (Paritta, 巴 利 文 課 誦 本 ) 把 第 一 部 慈 經 改 名 為 應 作 慈 經 以 避 免 與 其 他 的 慈 經 混 淆 在 經 典 中 以 Mettasuttaṁ 為 名 的 還 有.. 相 應 部 S.46.62. 增 支 部 A.4.25~26 A.7.58. A.8.. 等 五 部, 但 是 它 們 通 常 沒 有 被 收 錄 在 護 衛 經 中 修 習 慈 心 的 方 法 最 簡 單 的 方 式 是.. 心 念 或 口 誦.. 願 一 切 眾 生 快 樂! 其 文 句 快 樂, 也 可 以 用 平 安 吉 祥 幸 福 安 穩 等 等 誠 心 誠 意 的 慈 愛 之 念, 可 以 一 直 保 持 著, 但 是 心 念 或 口 誦 的 那 句 祝 福 語, 則 不 必 一 直 反 覆 念 著, 無 論 行 住 坐 臥, 只 要 慈 愛 在 心 中, 及 散 佈 出 去, 經 年 累 月 一 直 保 持 著 這 樣 反 覆 練 習 慈 心, 可 以 得 近 行 定 ( 已 靠 近 禪 定 ) 或 安 止 定 ii

( 已 入 禪 定 ) 若 以 經 典 所 說 的 方 法, 則 強 調 方 位 的 散 佈 慈 心.. 應 以 慈 俱 行 之 心 (mettā sahagatena cetasā ) 遍 滿 一 方 而 住 第 二 第 三 第 四 亦 如 是 ; 如 是 對 上 (uddha) 下 (adho) 橫 (tiriyaṁ = anudisā su 四 方 四 維 ), 所 有 一 切 世 間 ( 有 情 世 間 ), 皆 以 慈 俱 行 之 廣 (vipulena 遍 滿 故 為 廣 ) 大 (mahaggatena 依 ( 色 界 ) 地 故 ) 無 量 (appamā ṇena 以 熟 練 和 無 量 有 情 為 所 緣 ) 無 怨 (averena 捨 憎 ) 無 瞋 (abyā pajjena 捨 憂 及 無 苦 ) 之 心 遍 滿 而 住 清 淨 道 論 (Vism.295 以 下 ) 對 修 慈 愛 的 方 法 有 詳 細 的 論 述 開 始 對 自 己 修 慈, 不 對 六 種 人 修 慈 愛..() 不 愛 的 人,(2) 極 愛 的 朋 友,(3) 中 間 人 ( 非 瞋 非 愛 者 ),(4) 敵 人 等 四 種 人 不 應 修 習 ;(5) 不 應 專 對 異 性 修 習,(6) 絕 對 不 應 對 死 者 修 習 理 由 是..() 初 學 者 若 把 不 愛 者 置 於 愛 處 是 會 疲 倦 的 ;(2) 極 愛 者 甚 至 現 起 少 許 的 痛 苦, 也 會 使 修 習 者 悲 傷 ;(3) 若 把 非 瞋 非 愛 的 人 置 於 尊 重 敬 愛 之 處 也 會 疲 倦 的 ; (4) 若 對 敵 人 隨 念 則 起 忿 怒 (5) 如 果 專 對 異 性 修 慈, 則 修 習 者 難 免 生 貪 染 (6) 如 對 死 者 修 慈, 絕 對 不 能 得 證 安 止 定 與 近 行 定 開 展 慈 愛 的 方 式 如 下.. () 對 自 己 修 慈.. 願 我 無 怨 無 瞋 無 惱, 願 我 守 住 自 己 的 幸 福 (2) 對 可 愛 者 修 慈.. 願 他 無 怨 無 瞋 無 惱, 願 他 守 住 自 己 的 幸 福 對 自 己 的 可 愛 可 喜 尊 重 恭 敬 的 阿 闍 梨 或 與 阿 闍 梨 相 等 的 人, 和 尚 或 與 和 尚 相 等 的 人, 隨 念 他 們 有 令 人 起 可 愛 可 喜 之 念 的 愛 語 等, 及 令 人 起 尊 重 恭 敬 之 念 的 戒 聞 等 iii (3) 對 一 切 人 修 慈.. 願 他 們 無 怨 無 瞋 無 惱, 願 他 們 守 住 自 己 的 幸 福 欲 破 除 自 己 愛 的 人 極 愛 的 人 無 關 係 者 怨 敵 等 的 界 限 (4) 對 怨 敵 修 慈.. 如 果 對 怨 敵 起 慈 心, 還 會 夾 雜 瞋 心 時, 則 他 應 該 對 以 前 的 愛 者 極 愛 者 非 瞋 非 愛 者 任 何 的 人 數 數 而 入 慈 定, 出 定 之 後, 再 頻 頻 對 敵 人 行 慈, 除 去 瞋 恨 (5) 修 平 等 慈.. 對 自 己 愛 的 人 非 瞋 非 愛 的 中 立 者 敵 人 這 四 種 人 中, 當 以 平 等 之 心 頻 頻 行 慈 破 除 界 限 ( 一 ) 以 五 種 行 相 無 限 定 的 遍 滿 慈 心, 直 至 得 安 止 定 無 怨 (averā <a 無 +verā 怨 ).. 一 願 一 切 有 情 無 怨 二 願 一 切 有 息 者 無 怨 三 願 一 切 生 物 無 怨 四 願 一 切 補 伽 羅 無 怨 五 願 一 切 有 身 體 者 無 怨 無 瞋 (abyā pajjā < a 無 + vyā pajjha 逆 向 行 ).. 一 願 一 切 有 情 無 瞋 二 願 一 切 有 息 者 無 瞋 三 願 一 切 生 物 無 瞋 四 願 一 切 補 伽 羅 無 瞋 五 願 一 切 有 身 體 者 無 瞋 無 惱 (anī ghā <an 無 +ī gha 惱 亂 ).. 一 願 一 切 有 情 無 惱 二 願 一 切 有 息 者 無 惱 三 願 一 切 生 物 無 惱 四 願 一 切 補 伽 羅 無 惱 五 願 一 切 有 身 體 者 無 惱 守 住 自 己 的 幸 福 (sukhī attā naṁ pariharantu).. 一 願 一 切 有 情 守 住 自 己 的 幸 福 二 願 一 切 有 息 者 守 住 自 己 的 幸 福 三 願 一 切 生 物 守 住 自 己 的 幸 福 四 願 一 切 補 伽 羅 守 住 自 己 的 幸 福 五 願 一 切 有 身 體 者 守 住 自 己 的 幸 福 ( 二 ) 以 七 種 行 相 有 限 定 的 遍 滿 慈 心, 直 至 得 安 止 定 無 怨.. 一 願 一 切 女 人 無 怨 二 願 一 切 男 子 無 怨 三 iv

願 一 切 聖 者 無 怨 四 願 一 切 非 聖 者 無 怨 五 願 一 切 天 人 無 怨 六 願 一 切 人 類 無 怨 七 願 一 切 墮 惡 趣 者 無 怨 無 瞋.. 一 願 一 切 女 人 無 瞋 二 願 一 切 男 子 無 瞋 三 願 一 切 聖 者 無 瞋 四 願 一 切 非 聖 者 無 瞋 五 願 一 切 天 人 無 瞋 六 願 一 切 人 類 無 瞋 七 願 一 切 墮 惡 趣 者 無 瞋 無 惱.. 一 願 一 切 女 人 無 惱 二 願 一 切 男 子 無 惱 三 願 一 切 聖 者 無 惱 四 願 一 切 非 聖 者 無 惱 五 願 一 切 天 人 無 惱 六 願 一 切 人 類 無 惱 七 願 一 切 墮 惡 趣 者 無 惱 守 住 自 己 的 幸 福.. 一 願 一 切 女 人 守 住 自 己 的 幸 福 二 願 一 切 男 子 守 住 自 己 的 幸 福 三 願 一 切 聖 者 守 住 自 己 的 幸 福 四 願 一 切 非 聖 者 守 住 自 己 的 幸 福 五 願 一 切 天 人 守 住 自 己 的 幸 福 六 願 一 切 人 類 守 住 自 己 的 幸 福 七 願 一 切 墮 惡 趣 者 守 住 自 己 的 幸 福 ( 三 ) 以 十 個 方 位 各 別 遍 滿 慈 心 () 以 五 種 行 相 無 限 定 的 遍 滿 慈 心, 直 至 得 安 止 定 願 東 方 一 切 有 情 無 怨 乃 至 願 東 方 一 切 有 息 者 生 物 補 伽 羅 有 身 體 者 無 怨 乃 至 願 東 方 一 切 有 情 有 息 者 生 物 補 伽 羅 有 身 體 者 無 瞋 無 惱 守 住 自 己 的 幸 福 乃 至 願 西 方 北 方 南 方 東 南 方 ( 東 隅 ) 西 北 方 ( 西 隅 ) 東 北 方 ( 北 隅 ) 西 南 方 ( 南 隅 ) 下 方 上 方, 一 切 有 情 有 息 者 生 物 補 伽 羅 有 身 體 者 無 瞋 無 惱 守 住 自 己 的 幸 福 (2) 以 七 種 行 相 有 限 定 的 遍 滿 慈 心, 直 至 得 安 止 定 願 東 方 一 切 女 人 無 怨 乃 至 願 東 方 一 切 男 人 聖 者 非 聖 者 天 人 人 類 墮 惡 趣 者 無 怨 v 乃 至 願 東 方 一 切 女 人 男 人 聖 者 非 聖 者 天 人 人 類 墮 惡 趣 者 無 瞋 無 惱, 守 住 自 己 的 幸 福 乃 至 願 西 方 北 方 南 方 東 南 方 ( 東 隅 ) 西 北 方 ( 西 隅 ) 東 北 方 ( 北 隅 ) 西 南 方 ( 南 隅 ) 下 方 上 方, 一 切 女 人 男 人 聖 者 非 聖 者 天 人 人 類 墮 惡 趣 者, 無 瞋 無 惱 守 住 自 己 的 幸 福 vi 以 上 共 有 528 種 安 止 定 方 隅 眾 生 相 祝 福 方 隅 眾 生 相 祝 福 無 無 怨 無 無 怨 一 切 有 情 方 無 瞋 方 一 切 女 人 無 瞋 位 無 惱 位 無 惱 守 住 自 己 的 幸 福 守 住 自 己 的 幸 福 及 無 怨 及 無 怨 一 切 有 息 者 無 瞋 一 切 男 人 無 瞋 東 方 無 惱 東 方 無 惱 西 方 守 住 自 己 的 幸 福 守 住 自 己 的 幸 福 西 方 無 怨 無 怨 北 方 一 切 生 物 無 瞋 北 方 一 切 聖 者 無 瞋 南 方 無 惱 南 方 無 惱 東 南 守 住 自 己 的 幸 福 守 住 自 己 的 幸 福 東 南 無 怨 無 怨 西 北 一 切 補 伽 羅 無 瞋 西 北 無 瞋 東 北 無 惱 東 北 一 切 非 聖 者 無 惱 西 南 守 住 自 己 的 幸 福 守 住 自 己 的 幸 福 無 怨 西 南 無 怨 下 方 一 切 有 無 瞋 下 方 一 切 天 人 無 瞋 上 方 身 體 者 無 惱 上 方 無 惱 守 住 自 己 的 幸 福 守 住 自 己 的 幸 福 類 五 種 行 相 無 限 定 的 遍 滿 無 怨 一 切 人 類 無 瞋 無 惱 x5x4=220 x7x4=308 528 守 住 自 己 的 幸 福 無 怨

一 切 墮 惡 趣 者 無 瞋 無 惱 守 住 自 己 的 幸 福 類 七 種 行 相 有 限 定 的 遍 滿 中 文 眾 生 可 以 包 括 各 類 生 物 ; 但 是 巴 利 文 對 各 類 眾 生 的 稱 呼 都 有 侷 限, 所 以 需 要 用 各 種 名 稱 來 稱 呼 眾 生, 似 乎 只 有 補 伽 羅 可 以 包 括 凡 聖 各 界 各 類 眾 生 三 界 欲 界 眾 生 有 情 有 息 者 無 限 定 生 物 補 伽 羅 有 身 體 女 人 男 人 聖 者 有 限 定 非 聖 者 天 人 人 類 惡 趣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人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 欲 界 ) 天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色 四 種 禪 天 ˇ * ˇ ˇ ˇ ˇ ˇ 界 無 想 天 ˇ * ˇ ˇ ˇ ˇ 無 色 界 ˇ * ˇ ˇ ˇ ˇ * 有 情.. 巴 satta; 梵 sattva 有 情 執 者, 有 執 取 者 佛 阿 羅 漢 不 屬 於 有 情 A.4.36./II,38.: Na kho ahaṁ, brā hmaṇ a! manusso bhavissā mī ti. (( 世 尊 說..) 婆 羅 門! 我 當 說 : 我 不 是 人 )) 有 情, 有 時 會 被 譯 成 眾 生, 中 國 古 書 禮 記 祭 義 就 說.. 眾 生 必 死, 死 必 歸 土 satta 的 異 譯 還 有.. 士 夫 群 萌 萌 類 含 識 含 類 衆 生 闇 塞 等 * 無 出 入 息 有 七 種 狀 況 清 淨 道 論 (Vism.283).. () 在 母 胎 中 的 ( 胎 兒 ) 無 ( 出 入 息 ),(2) 潛 入 水 中 的 人 無 ( 出 入 息 ),(3) 如 是 無 想 天 人,(4) 死 者, (5) 第 四 禪 的 入 定 者,(6) 生 居 於 色 及 無 色 界 者,(7) 入 滅 盡 定 者 ( 無 出 入 息 ) * 小 誦 注 (Kh.245.).. 有 息 者 ( 有 呼 吸 的 ) (pā ṇā) 可 視 為 已 生 的 ( 生 墮 惡 道 vii 物 ) (bhū tā,pā ṇabhū tā ) 或 者 把 諸 有 呼 吸 的 (pā ṇā) 視 為 五 取 蘊 眾 生 ( 但 是 色 界 沒 有 呼 吸 ); 諸 已 生 的 (bhū tā ), 視 為 一 取 蘊 ( 色 界 的 無 想 天, 只 有 色 蘊 ) 四 取 蘊 眾 生 ( 無 色 界 ) D.A.30./III,929... Pā ṇī nanti sattā naṁ.( 諸 有 息 者.. 諸 有 情 ) 這 種 說 法 是 少 見 的, 或 許 這 只 是 簡 單 的 說 明, 並 非 精 確 的 定 義 * 生 物..bhū ta 中 部 注 (M.A../I,3~2.).. 生 物 之 義.. ( 具 ) 五 蘊 (pañcakkhandha) 2 非 人 (amanussa 鬼 神 天 人 ) 3 ( 具 有 四 大 ) 界 (dhā tu) 4 正 存 在 者 (vijjamā na) 5 漏 盡 者 (khī ṇ ā sava) 6 有 情 (satta) 7 樹 ( 草 木 )(rukkhā ) 等 巴 利 文 有 時 也 用 非 生 物 (abhū ta) 指 愚 人 騙 子, 事 實 上 他 們 也 是 生 物 中 國 古 書 就 說 到 生 物, 禮 記 樂 記.. 氣 衰 則 生 物 不 遂 生 物 廣 義 指 動 物 及 植 物 * 補 伽 羅.. 巴 puggala; 梵 pudgala( 補 特 伽 羅 ) 清 淨 道 論 (Vism 30) 對 補 伽 羅 的 定 義.. 補 (pun) 稱 為 地 獄, 及 墮 於 彼 處 ( 地 獄 ) 為 伽 羅 (galanti) 數 取 趣 -- 數 數 於 三 界 中 往 來 (T54.406.2); 數 造 趣 因, 數 取 趣 果 (T54.449.2) 在 此 所 說 的, 墮 於 地 獄 的 定 義 不 包 括 諸 聖 者 (ariyā, ariyapuggalā ), 數 取 趣 的 定 義 不 包 括 阿 羅 漢 雖 然 有 以 上 的 定 義, 稱 作 四 雙 八 輩 (cattā ri purisayugā ni aṭ ṭ ha purisapuggalā 初 果 向 初 果, 乃 至 阿 羅 漢 向 阿 羅 漢 ) 的 聖 者, 尚 以 補 伽 羅 為 名 修 習 慈 心 的 效 益 在 以 上 所 說 的 第 二 部 慈 經 說, 勤 練 慈 心 有 十 一 種 效 益.. () 好 入 睡,(2) 好 醒 來,(3) 不 見 惡 夢,(4) 人 人 敬 愛,(5) 為 非 人 敬 愛,(6) 諸 天 保 護,(7) 不 為 火 毒 刀 所 傷,(8) 很 快 入 定, (9) 容 顏 有 光,(0) 臨 終 不 混 亂,() 若 臨 終 前 ( 入 慈 定 ) 未 貫 通 上 位 ( 尚 未 證 得 阿 羅 漢 ), 得 生 於 梵 天 界 增 支 部 A.8.. 只 說 八 項, 缺 (8)~(0) 修 慈 的 十 一 種 效 益, 並 沒 有 涵 蓋 修 慈 的 viii

所 有 利 益 ~ 慈 經 注 導 讀 結 束 ~ 譬 如 說, 對 治 瞋 心 這 一 項 修 慈, 五 蓋 就 會 被 鎮 伏, 瞋 就 發 不 出 來 因 此, 以 修 慈 心 來 對 治 瞋 心 是 一 種 頗 受 推 崇 的 方 法 或 許 修 慈 而 無 瞋 是 不 言 自 明, 而 未 被 列 入 它 的 效 益 之 一 另 外 一 項 重 要 的 利 益 是 累 積 財 富 累 積 財 富 可 以 用 持 戒 布 施 智 慧, 靠 雙 手 勞 力, 乃 至 任 何 善 法 但 是 修 慈 也 是 有 力 的 在 今 生 來 世 累 積 財 富 權 勢 經 典 中 就 舉 佛 陀 曾 在 某 一 生 修 慈 七 年, 結 果 感 招 七 劫 生 在 光 音 天 (ā bhassarū pago 第 二 禪 天 之 最 上 位 ) 作 大 梵 ( 王 )(mahā brahmā ) 作 帝 釋 天 王 (devindo 36 次 ), 幾 百 次 於 人 間 作 轉 輪 王 或 許 是 佛 教 重 法 不 重 財 重 解 脫 不 重 財, 所 以 沒 有 特 別 凸 顯 這 項 利 益 修 習 慈 心 作 為 解 脫 的 基 礎 修 習 慈 心 者, 若 只 修 慈 心 的 遍 作 ( 反 覆 練 習 ) 近 行 定 或 安 止 定, 不 能 直 接 證 得 涅 槃, 但 是 可 以 作 為 解 脫 的 基 礎 修 慈 心 而 克 制 五 蓋, 於 靠 近 禪 定 之 後, 轉 修 無 常 觀 或 苦 觀 或 無 我 觀, 就 有 機 會 證 得 解 脫 增 支 部 A.9.20./IV,396. 說, 擠 牛 乳 的 短 時 間 修 習 慈 心, 更 勝 過 修 持 五 戒, 若 彈 指 之 頃 修 得 無 常 想 (A.A.9.20./IV,87. 說 這 是 證 得 道 智 ),( 更 勝 過 修 習 慈 心,) 能 得 到 最 上 的 大 果 這 個 方 式 是 慈 經 注 序 分 中 所 說 的 五 百 比 丘 所 使 用 的 方 法 A.7.58. Mettasuttam( 慈 經 ); 如 是 語 經 It.22.Pubba( 福 ); 雜 阿 含 264 經 ; 中 阿 含 6 經 牛 糞 喻 經 ( 大 正.496 中 ); 中 阿 含 38 經 福 經 ( 大 正.645 下 ); 增 壹 阿 含 0.7 經 ( 大 正 2.565 中 ~ 下 ) ix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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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 經. 若 要 得 到 寂 靜, 應 該 善 巧 於 作 利 益 : 能 幹 2 正 直 3 坦 誠 4 好 教 (ㄐㄧㄠ) 5 柔 軟 6 不 驕 傲 ; 2. 7 知 足 8 易 扶 養 9 少 俗 務 0 生 活 簡 樸 ; 寂 靜 諸 根 2 聰 明 3 不 粗 魯 4 不 耽 溺 俗 家 ; 3. 5 不 應 該 犯 智 者 會 指 責 的 任 何 小 過 失 ( 他 應 該 發 願 :) 願 一 切 有 情 快 樂 與 安 穩! 願 他 們 自 得 其 樂! 4. 無 論 什 麼 有 呼 吸 的 眾 生, 會 驚 慌 的 或 是 穩 固 的, 沒 有 遺 漏 ; 無 論 體 型 長 的 大 的 或 中 等 的, 短 的 細 的 或 者 粗 的, 5. 無 論 可 見 的 或 者 不 可 見 的, 住 在 遠 的 或 者 近 的, 無 論 已 生 的 或 將 生 的, 願 一 切 有 情 自 得 其 樂! 6. 願 他 不 互 相 欺 瞞, 願 他 無 論 在 任 何 地 方, 不 輕 視 任 何 人, 願 他 不 要 互 相 盼 望 對 方 受 苦, 而 忿 怒 或 反 擊 7. 好 像 母 親 隨 時 保 護 與 她 相 依 為 命 的 獨 子 一 樣, 同 樣 地, 他 也 對 一 切 已 生 的 ( 眾 生 ) 修 習 無 量 ( 的 慈 心 ) 8. 他 應 該 對 一 切 世 界 修 習 無 量 的 慈 心 : 無 論 上 方 下 方 與 橫 方, 沒 有 障 礙 仇 恨 和 敵 意 9. 無 論 站 著 走 著 坐 著 或 躺 著, 只 要 他 沒 睡 著, 應 當 守 住 ( 慈 ) 念, 這 就 是 所 謂 的 梵 住 0. 不 墮 入 邪 見, 持 戒 並 且 具 有 智 見 ; 降 伏 對 欲 樂 的 貪 愛, 他 必 定 不 再 睡 臥 在 母 胎 中 Mettasuttaṁ ( 慈 經 ). Karaṇ ī yamatthakusalena yantasantaṁ padaṁ abhisamecca. Sakko ujū ca suhujū ca, suvaco cassa mudu anatimā nī. 2. Santussako ca subharo ca, appakicco ca sallahukavutti; Santindriyo ca nipako ca, appagabbho kulesvananugiddho. 3. Na ca khuddamā care kiñci, yena viññū pare upavadeyyuṁ ; Sukhinova khemino hontu, sabbasattā bhavantu sukhitattā. 4. Ye keci pā ṇabhū tatthi, tasā vā thā varā vanavasesā ; Dī ghā vā yeva mahantā, majjhimā rassakā aṇ ukathū lā. 5. Diṭ ṭ hā vā yeva adiṭ ṭ hā, ye va dū re vasanti 2

avidū re. Bhū tā va sambhavesī va, sabbasattā bhavantu sukhitattā. 6. Na paro paraṁ nikubbetha, nā timaññetha katthaci na kañci. Byā rosanā paṭ ighasaññā, nā ññamaññassa dukkhamiccheyya. vitamiddho. Etaṁ satiṁ adhiṭ ṭ heyya, brahmametaṁ vihā ramidhamā hu. 0. Diṭ ṭ hiñca anupaggamma, sī lavā dassanena sampanno. Kā mesu vinaya gedhaṁ, na hi jā tuggabbhaseyya puna retī ti. 7. Mā tā yathā niyaṁ puttamā yusā ekaputtamanurakkhe; Evampi sabbabhū tesu, mā nasaṁ bhā vaye aparimā ṇaṁ. 8. Mettañca sabbalokasmiṁ, mā nasaṁ bhā vaye aparimā ṇaṁ ; Uddhaṁ adho ca tiriyañca, asambā dhaṁ averamasapattaṁ. 9. Tiṭ ṭ haṁ caraṁ nisinno va, sayā no yā vatā ssa 3 4

The Lovingkindness Discourse / translated by Bhikkhu Ñā ṇ amoli. What should be done by one with skill in good The state of Peace to have attained is this. He would be able, 2 right, 3 upright, And 4 meek and 5 gentle and 6 not proud, 2. 7 Contented, 8 easy to support, 9 Unbusy, 0 frugal, and serene in faculties, 2 Prudent, 3 modest, 4 Not fawning upon families. 3. 5 He would no slight thing do at all That other wise men might deplore. [Then he would think] Joyful and safe Let every creature s heart rejoice. 4. Whatever breathing beings there are, No matter whether frail or firm, With none excepted, long or big Or middle-sized or short or small. 5. Or thick, or those seen or unseen, Or whether dwelling far or near, 5 6 That are or that yet seek to be, Let every creature s heart rejoice. 6. Let none another one undo. Or slight him at all anywhere; Let them not wish each other ill With provocation or resistive thought. 7. Thus, as a mother with her life Might guard her son, her only child, Would he maintain unboundedly His thought for every living being. 8. His thought of love for all the world He would maintain unboundedly, Above, below, and all around, Unchecked, no malice with or foe. 9. Standing or walking, seated too, Or lying down the while undrowsing, He would pursue this mindfulness: This is Divine Abiding here, they say. 0. But he that traffics not with views Is virtuous with perfected seeing Till, purged of greed for sense-desires, He will surely come no more to any womb. --from The Minor Readings

Namo tassa Bhagavato Arahato Sammā sambuddhassa. 禮 敬 世 尊 阿 羅 漢 正 等 正 覺 者 慈 經 注 前 言 慈 經 ( 應 作 慈 經 ) 中 說.. 若 要 得 到 寂 靜, 應 該 善 巧 於 作 利 益 (karaṇ ī yamatthakusalena) ( 因 緣 ) 怎 樣 生 起? 由 於 喜 瑪 拉 雅 山 麓 諸 ( 樹 ) 神 的 騷 擾, 諸 比 丘 去 覲 見 住 在 舍 衛 城 的 世 尊 世 尊 在 此 經 所 說, 即 是 護 衛 和 業 處 的 義 理 這 是 簡 略 地 說 2 詳 細 說 則 是.. 某 時, 雨 安 居 即 將 來 臨, 世 尊 住 在 舍 衛 城 那 時 有 各 國 比 丘 親 近 往 詣 世 尊, 覲 見 世 尊, 取 得 業 處 之 後, 在 不 同 的 地 方 雨 安 居 世 尊 對 ( 貪 ) 染 行 者 說 修 習 有 意 識 無 意 識 十 一 種 不 淨 業 處 3, 對 瞋 行 者 說 修 慈 ( 悲 喜 捨 ) 四 種 業 處, 對 癡 2 3 本 經 注 釋 主 要 採 取 經 集 注 (Suttanipata-atthakatha) 中 的 慈 經 注 (-8.Mettasuttavannana, CS:43-52 ; PTS:43-52) 小 誦 注 (Suttanipata-atthakatha) 中 的 慈 經 注 則 有 增 加 一 小 段 前 言 補 注 文 中 的 刮 弧 ( ) 補 語 註 附 錄 等 由 編 者 添 加 的 雨 安 居..vassavasa, 有 時 譯 作 夏 安 居 夏 坐 坐 夏 結 夏 安 居 雨 季 不 適 合 長 遊 行 或 到 處 遊 化, 所 以 規 定 比 丘 要 在 一 個 定 點 住 下 來, 好 好 用 功 修 行 時 間 是 6 月 6 日 到 0 月 5 日 在 印 度 有 三 季.. 夏 季 ( 農 曆 2 月 6 到 6 月 5) 雨 季 (6 月 6 到 0 月 5) 冬 季 (0 月 6 到 2 月 5), 取 其 中 雨 季 的 三 個 月 有 意 識 無 意 識 十 一 種 不 淨 業 處.. 在 本 注 釋 書 中 並 無 詳 細 說 明 內 容 別 的 作 品 說 有 意 識 ( 活 人 ) 指 三 十 二 身 分 ; 無 意 識 ( 死 人 ) 指 十 不 淨 觀 業 處..Kammatthana 中 指 工 作 之 處 作 業 之 地 以 修 禪 來 說, 則 是 指 禪 修 的 方 法 清 淨 道 論 歸 納 出 四 十 種 業 處 7 行 者 說 修 死 隨 念 業 處 等, 對 尋 行 者 ( 散 亂 心 重 者 ) 說 修 安 般 念 地 遍 等 ( 業 處 )( 清 淨 道 論 (Vism.4.) 說 地 遍 是 適 合 一 切 性 行 ), 對 信 行 者 ( 信 心 偏 強 者 ) 說 修 佛 隨 念 業 處 等, 對 覺 行 者 ( 明 覺 強 者 ) 說 修 四 界 差 別 等, 這 是 講 配 合 八 萬 四 千 ( 表 示 各 種 類 型 ) 性 行 的 業 處 ( 附 錄 ) 六 種 性 行 適 應 的 業 處 業 處 適 合 者 業 處 適 合 者 地 遍.. 以 泥 土 當 對 象 一 切 佛 隨 念.. 念 佛 是 阿 羅 漢 等 功 德 信 水 遍.. 以 水 當 對 象 一 切 法 隨 念.. 念 法 是 親 見 等 功 德 信 十 火 遍.. 以 火 當 對 象 一 切 十 僧 隨 念.. 念 僧 是 正 直 等 功 德 信 風 遍.. 以 風 吹 動 當 對 象 一 切 戒 隨 念.. 念 戒 是 無 瑕 等 功 德 信 隨 遍 青 遍.. 以 青 色 當 對 象 瞋 捨 隨 念.. 念 布 施 功 德 信 黃 遍.. 以 黃 色 當 對 象 瞋 念 天 隨 念.. 念 天 人 乃 修 善 而 生 信 赤 遍.. 以 紅 色 當 對 象 瞋 死 隨 念.. 念 死 而 覺 知 無 常 覺 白 遍.. 以 白 色 當 對 象 瞋 寂 止 隨 念.. 念 涅 槃 的 寂 靜 覺 光 明 遍.. 以 光 當 對 象 一 切 身 至 念.. 念 32 種 身 體 成 份 貪 虛 空 遍.. 以 空 間 當 對 象 一 切 安 那 般 那 念.. 專 注 呼 吸 癡. 尋 膨 脹 相.. 看 膨 脹 的 屍 体 貪 四 慈 無 量 心.. 散 發 慈 愛 給 眾 生 瞋 十 青 瘀 相.. 看 青 瘀 的 屍 体 貪 無 悲 無 量 心.. 散 發 悲 憫 給 眾 生 冷 漠 膿 爛 相.. 看 膿 爛 的 屍 体 貪 量 喜 無 量 心.. 散 發 隨 喜 給 眾 生 瞋 嫉 不 斷 壞 相.. 看 斷 壞 的 屍 体 貪 捨 無 量 心.. 平 等 心 對 待 眾 生 偏 頗 淨 食 殘 相.. 看 動 物 吃 剩 屍 体 貪 四 空 無 邊.. 念 遍 相 的 空 隙 空 空 一 切 散 亂 相.. 看 屍 体 的 散 落 貪 無 識 無 邊.. 專 注 空 無 邊 之 禪 心 一 切 斬 斫 相.. 看 被 砍 斷 的 屍 体 貪 色 無 所 有.. 念 識 無 邊 空 掉 一 切 血 塗 相.. 看 流 血 的 屍 体 貪 定 非 想 非 非 想.. 念 無 所 有 寂 靜 一 切 蟲 聚 相.. 看 蛆 蟲 爬 滿 屍 体 貪 食 厭 想.. 厭 惡 食 物 覺 骸 骨 相.. 看 白 骨 貪 四 界 差 別.. 修 硬. 軟 冷. 熱 等 覺 * 遍 禪.. 地 水 青 黃 赤 白 遍 的 修 法, 取 一 尺 大 小 的 圓 盤 裝 泥 土 等 材 料, 放 置 在 不 近 不 遠 的 面 前, 開 眼 看, 閉 眼 想, 直 到 閉 眼 與 開 眼 一 樣 見 到 實 物 般, 再 繼 續 修 至 光 耀 明 亮, 再 入 定 風 遍 取 風 吹 動 樹 葉 的 動 相, 火 遍 則 對 火 堆 留 一 尺 大 小 的 木 板 圓 洞 看 著 火 光 明 遍 觀 光 源 ( 不 能 太 刺 眼 ), 虛 空 遍 取 透 過 樹 葉 縫 隙 看 虛 空 * 空 無 邊 等 四 無 色 禪.. 由 九 種 遍 禪 ( 不 包 括 虛 空 遍 ) 修 到 第 四 禪, 再 轉 修 8

那 時 有 五 百 比 丘 在 世 尊 的 面 前 取 得 業 處 之 後, 尋 找 接 近 乞 食 村 莊 的 適 當 住 所, 最 後 找 到 一 處 鄉 下 的 地 方, 與 喜 瑪 拉 雅 山 毗 連, 他 們 見 到 山 的 表 面 好 像 鑲 著 綠 寶 石, 它 是 裝 飾 著 涼 爽 稠 密 有 遮 蔭 的 綠 叢 林, 而 地 面 上 就 像 散 佈 著 珍 珠 網 或 銀 片, 而 且 還 圍 繞 著 乾 淨 的 舒 適 涼 爽 的 湖 泊 那 時 那 些 比 丘 在 那 裡 度 過 一 夜, 隔 天 天 亮, 做 好 身 體 的 準 備 ( 如 洗 臉 刷 牙 等 ) 之 後, 進 入 距 離 不 遠 的 某 個 村 莊 托 缽 該 村 莊 是 密 集 的 社 區, 有 一 千 戶 人 家, 村 民 有 信 仰 的 清 淨 心, 他 們 很 難 得 見 到 出 家 人,( 他 們 ) 看 見 諸 比 丘 之 後, 生 歡 喜 心, 供 養 諸 比 丘 之 後, 他 們 ( 邀 請 ) 說.. 大 德! 這 三 個 月 住 在 我 們 這 裡 吧! 乞 求 之 後, 他 們 蓋 了 五 百 間 臨 時 的 茅 屋 (padhā nakuṭ i) 之 後, 並 且 供 應.. 床 椅 壺 水 壺 甕 等 必 需 品 第 二 天, 諸 比 丘 進 入 別 的 村 莊 托 缽 村 民 也 同 樣 地 服 侍 他 們, 並 且 乞 求 他 們 在 那 裡 安 居 諸 比 丘 ( 因 為 ) 沒 有 障 礙 而 同 意 ( 諸 比 丘 ) 進 入 叢 林 之 後, 日 以 繼 夜 發 勤 精 進, 有 夜 分 三 個 時 分 打 板 2, 時 常 練 習 從 根 源 作 意, 坐 在 靠 近 樹 下 具 戒 的 2 五 百 比 丘..pabcamattani bhikkhusatani 五 百 是 取 大 約 的 數 字, 印 度 人 的 數 字 觀 念 是, 兩 百 三 百 四 百 都 可 能 說 是 五 百 比 丘.. bhikkhu( 梵 bhiksu<bhiks 乞 討 ), 在 佛 教 中 指 出 家 受 具 足 戒 之 男 子 佛 陀 對 比 丘 的 期 許 則 是.. 法 句 經 (Dh.v.362).. 手 已 被 完 全 調 伏 (samyato)( 不 玩 弄 手 或 用 手 拍 打 別 人 等 ), 腳 已 被 完 全 調 伏 ( 不 玩 弄 腳 等 ), 及 言 語 已 被 完 全 調 伏 ( 不 說 謊 等 ), 最 高 的 ( 心 ) 已 被 完 全 調 伏, 內 在 得 樂 (ajjhattarato) 已 定 (samahito) 孤 獨 (eko) 完 全 滿 足 (santusito) 名 比 丘 夜 分 三 個 時 分 打 板..yamaghandikam kottetva 打 板, 敲 打 木 塊 作 為 報 9 諸 比 丘 以 ( 精 進 ) 火 攻 ( 毒 ) 火 2, 樹 神 受 到 挫 折, 便 和 他 們 的 孩 子 從 自 己 的 宮 殿 下 來, 走 來 走 去 好 像 一 個 區 域 的 房 子 被 國 王 或 大 臣 徵 用, 居 民 必 須 要 撤 離, 另 覓 住 處, 從 遠 處 看,( 內 心 想..) 他 們 什 麼 時 候 將 會 離 開? 同 樣 地, 諸 樹 神 從 自 己 的 宮 殿 下 來, 走 來 走 去, 他 們 從 遠 處 看, 諸 大 德 什 麼 時 候 將 會 離 開? 接 下 來, 他 們 想.. 最 初 雨 安 居 ( 前 安 居 ), 諸 比 丘 會 住 三 個 月 但 是 我 們 跟 孩 子 不 能 躲 在 一 邊 那 麼 久 讓 我 們 現 恐 怖 的 模 樣 來 把 這 些 比 丘 嚇 走 當 晚 上 諸 比 丘 作 沙 門 法 時 3, 夜 叉 現 恐 怖 形 象 站 在 面 前, 他 們 製 造 恐 怖 的 聲 音 諸 比 丘 看 到 恐 怖 形 象, 聽 到 恐 怖 聲 音, 心 裡 驚 嚇, 顏 容 憔 悴, 變 成 蒼 白, 心 不 能 專 注 ( 一 境 ) 當 他 們 一 再 生 起 悚 懼, 就 忘 失 正 念 當 他 們 忘 失 正 念, 諸 樹 神 便 施 放 臭 味, 施 放 臭 味 讓 腦 筋 產 生 窒 息 感, 頭 部 有 壓 迫 感 雖 然 如 此, 他 們 沒 有 互 相 轉 告 2 3 0 接 著, 有 一 天, 大 家 在 集 合 時 等 候 著 僧 伽 中 的 長 老 時 集 眾 一 夜 打 三 次, 第 一 次 打 板 (6pm), 靜 坐 第 二 次 打 板 (0pm), 睡 覺 第 三 次 打 板 (2am),( 起 床 ) 靜 坐 從 根 源 作 意..(yoniso manasikara; proper consideration 古 譯 作 : 如 理 作 意 ) 經 中 說 諸 佛 覺 悟 之 前 都 是 以 觀 智, 從 根 源 作 意 (yoniso manasikara ahu pabbaya abhisamayo): 有 生 故 有 老 死, 緣 生 故 有 老 死 乃 至 有 無 明 故 有 行, 緣 無 明 而 有 行 ; 無 生 故 無 老 死, 生 滅 乃 老 死 滅 乃 至 無 無 明 故 無 行, 無 明 滅 乃 行 滅 ( 相 應 部 S.2.4~0./II,5~0 S.2.65./II,04~5; 長 部 D.4/II,3.; 雜 阿 含 369 經 ) 詳 見.. 明 法 比 丘.. 從 根 源 作 意 ( 一 )( 二 ) ( 法 雨 雜 誌 第 2 期,2005..) 以 ( 精 進 ) 火 攻 ( 貪 瞋 癡 ) 火..tejena vihatateja, 表 達 精 進 滅 煩 惱, 這 是 罕 用 語 清 淨 道 論 (Vism.3.).. 精 進 ( 英 雄 本 色 ) 可 以 燒 盡 一 切 煩 惱 (viriyabhi kilesanam atapana-paritapanatthena) 作 沙 門 法 時..samana-dhamma-karana-velaya 指 精 進 修 禪 或 靜 坐 的 時 段

(Saṅ ghatthero) 僧 伽 長 老 ( 到 了 之 後 ) 問.. 諸 友! 你 們 剛 進 入 叢 林 的 幾 天, 皮 膚 白 淨 有 光 澤, 諸 根 明 亮, 而 現 在 卻 顏 容 憔 悴, 變 為 蒼 白, 你 們 ( 住 ) 在 這 裡 有 什 麼 不 對 勁 嗎? 那 時 有 一 比 丘 說.. 大 德! 我 在 晚 上 看 到 和 聽 到 如 此 這 般 可 怕 的 東 西, 以 及 聞 到 臭 味, 因 此 心 不 得 安 寧 所 有 的 比 丘 都 告 知 他 們 的 見 聞 僧 伽 長 老 說.. 世 尊 宣 佈 說.. 友! 兩 種 雨 安 居 我 們 住 的 這 個 地 方 不 適 當 的 話, 上 座 下 座 ( 一 起 去 ) 覲 見 世 尊 之 後, 問 其 他 適 當 的 住 處 善 哉! 大 德 那 些 長 老 比 丘 整 頓 好 住 所, 帶 著 衣 缽, 因 為 對 諸 村 民 沒 有 黏 著, 就 沒 有 任 何 通 報, 他 們 就 往 舍 衛 城 走, 漸 次 地 抵 達 舍 衛 城 覲 見 世 尊 世 尊 見 到 那 些 比 丘, 說 這.. 諸 比 丘! 我 所 宣 佈 的 ( 戒 ) 學,( 規 定 ) 在 雨 安 居 期 間 不 應 該 到 處 遊 行, 為 什 麼 你 們 還 到 處 遊 行? 他 們 一 五 一 十 告 訴 世 尊 世 尊 觀 察 整 個 閻 浮 提 洲, 甚 至 於 不 見 一 張 四 腳 椅 子 大 小 的 別 的 地 方 更 適 合 他 們 的 住 所 然 後, 對 那 些 比 丘 說.. 諸 比 丘! 你 們 不 要 再 找 其 他 適 當 的 住 處, 你 們 住 的 那 個 地 方 就 能 夠 讓 你 們 達 成 諸 漏 盡 2 諸 比 丘! 兩 種 雨 安 居.. 是 表 示 如 果 破 了 前 安 居, 還 可 以 作 後 安 居 增 支 部 A.2.-0/I,5... 前 (purimika 安 居 ) 與 後 (pacchimika 安 居 ), 諸 比 丘! 這 兩 者 是 進 入 雨 ( 安 居 ) (vassupanayika) (cf.vin.mv.i,37.;cv.ii,67.) 增 支 部 注 A.A.2.(0).. 前 (purimika 安 居 ).. 阿 沙 荼 月 (asalhiya, 陰 曆 5 月 6 至 6 月 5)( 的 ) 隔 天 (6 月 6), 應 進 入 ( 安 居 ), 到 迦 底 迦 月 ( 農 曆 9 月 6 至 0 月 5) 的 前 一 天 月 圓 日 (9 月 5) 為 盡 頭, 即 ( 雨 季 ) 最 初 三 個 月 後 (pacchimika 安 居 ).. 阿 沙 荼 月 的 隔 月 應 進 入 ( 安 居 ) (masagataya asalhiya upagantabba) 迦 底 迦 月 的 盡 頭 的 最 後 一 天, 即 ( 雨 季 ) 後 面 三 個 月 2 諸 漏 盡.. 漏..asava (a 向 從 + su 流 動 ), 陽 煩 惱 的 一 種 名 詞, 直 譯 : 流 向, 從 流 諸 漏 盡.. 諸 煩 惱 的 滅 絕 無 餘, 表 示 證 得 阿 羅 漢 的 狀 態 你 們 回 去 那 原 來 依 靠 的 住 處 假 如 學 到 這 護 衛 (parittaṁ ; safeguard), 就 不 用 害 怕 那 些 天 神, 你 們 將 有 這 個 護 衛 的 業 處 這 是 經 中 所 說 的 ( 世 尊 ) 又 說.. 諸 比 丘! 你 們 回 去 原 來 依 靠 的 住 處 世 尊 說.. 還 有, 阿 蘭 若 住 者 應 該 知 道 護 衛 朝 暮 誦 兩 次 慈 經, 兩 次 護 衛, 兩 次 不 淨 ( 觀 ), 兩 次 死 隨 念, 及 轉 向 八 大 悚 懼 事 八 大 悚 懼 事 (aṭ ṭ ha mahā saṁ vegavatthū ni).. 生 老 病 死, 及 四 種 惡 趣 之 苦 2 ; 或 者 說, 生 老 病 死 及 惡 趣 之 苦 為 第 五 種 ; 過 去 輪 迴 苦 之 根 未 來 輪 迴 苦 之 根 現 在 求 食 為 痛 苦 之 根 這 樣 世 尊 講 述 護 衛 之 後, 那 些 比 丘 得 到 慈 ( 心 ) 的 義 理 保 護 的 義 理 毘 婆 舍 那 及 禪 那 基 礎 的 義 理 這 是 經 中 所 說 的 2 2 阿 蘭 若 :arabba, arabba, 中 另 譯 : 阿 練 若 森 林 閑 林 空 閑 處 阿 蘭 若 並 不 完 全 是 森 林 清 淨 道 論 ( 葉 均 譯 ): 除 了 村 和 村 的 邊 界 外, 其 他 的 一 切 處 都 為 阿 練 若 (Vin.III,p.46.) 若 據 阿 毘 達 摩 論 師 的 說 法 : 於 帝 柱 之 外, 一 切 都 為 阿 練 若 ( 分 別 論 Vibh.p.25.) 然 而 據 經 師 解 說 關 於 阿 練 若 的 範 圍 : 至 少 要 有 五 百 弓 ( 大 約 公 里 一 弓 dhanu 約 四 肘 hattha 肘 =46~56 cm) 的 距 離 才 名 阿 練 若 ( 一 切 善 見 律 Samantapasadika p.30.) (Vism.72.) 四 種 惡 趣 之 苦.. cattari apayadukkhani 地 獄 (nirayo) 畜 生 (tiracchanayoni) 餓 鬼 (pettivisayo) 阿 修 羅 (asurakaya), 即 為 四 惡 趣 (cattaro apaya) (Saddanitippakaranam(Dhatumala 語 法 論, CS:pg.44)) apaya.. 離 去 處 D.A.6./II,544(CS:pg.2.34): 地 獄 是 所 謂 缺 乏 福 樂, 是 離 去 ( 福 樂 ) 處 (Nirayadayo hi vaddhisavkhatato ayato apetatta apaya.)

序 分 第 一 偈 釋 義 (Paṭ hamagā thā vaṇ ṇanā ) -.Karaṇ ī ya-m-attha-kusalena yan-taṁ-santaṁ padaṁ abhisamecca. 應 該 作 利 益 以 善 巧 什 麼 這 寂 靜 ( 涅 槃 ) 狀 態 完 全 了 解 得 到 若 要 得 到 寂 靜, 應 該 善 巧 於 作 利 益 : 慈 經 注 在 此 應 該 善 巧 於 作 利 益 (karaṇ ī yamatthakusalena), 對 第 一 偈 作 逐 句 解 釋.. 應 該 作 (karaṇ ī yaṁ =kā tabbaṁ, grd.).. 值 得 作 (karaṇ ārahaṁ ) 之 義 利 益 (attho).. 行 道 (paṭ ipadā ; way), 或 任 何 自 己 的 利 益 (attano hitaṁ or attadatthaṁ, 指 四 道 四 果 和 涅 槃 ), 因 為 這 一 切 是 被 尊 敬 的, 所 以 稱 為 利 益 因 為 是 被 尊 敬 的, 所 以 稱 為 應 該 接 近 善 巧 於 利 益 (atthe kusalena=atthakusalena) 是 聰 明 於 利 益 () 那 (yaṁ ;what).. 不 限 定 主 格 它 (taṁ ;this).. 限 定 受 格 或 者..(2)(yaṁ taṁ ;that which) 這 兩 者 都 是 主 格 序 分 即 經 文 的 開 頭 的 在 此 說 修 慈 之 前 的 準 備 功 夫 能 幹 等 共 5 項 德 目, 可 以 說 是 前 分 行 道 (pubbabhagapatipada) 進 入 主 要 的 修 持 主 題 之 前 的 行 道, 中 國 古 說 用 前 方 便 3 (upayogavacanaṁ, nom.) 寂 靜 (santaṁ padaṁ;the State of Peace).. 受 格 (paccattavacanaṁ, acc.), 在 此, 從 特 相 上 說 寂 靜 (santaṁ ), 從 達 到 上 說 狀 態 (padaṁ ), 這 是 涅 槃 (nibbā na) 的 同 義 詞 得 到 (abhisamecca).. 完 全 了 解 (abhisamā gantvā ) 能 幹 是 有 能 力, 精 練 勝 任 之 謂 正 直 (ujū ).. 與 誠 實 相 關 (ajjavayutto) 坦 誠 (suhuju= sū jū ).. 非 常 的 正 直 好 教 (suvaco) 是 於 他, 容 易 調 教 (sukhaṁ vaco tasminti) 應 該 有 (assa).. 修 習 (bhaveyya) 柔 軟 (mudu).. 與 柔 和 相 關 (maddavayutto) 不 驕 傲 (anatimā ni) 是 不 過 慢 然 後, 在 此, 義 理 的 釋 義.. 若 要 得 到 寂 靜, 應 該 善 巧 於 作 利 益.. 在 此 有 應 該 作 與 不 應 該 作 這 裡 簡 要 地 說, 應 該 作 的 是 三 學 不 應 該 作 的 是 敗 戒 敗 ( 正 ) 見 敗 行 敗 正 命 ( 正 當 的 生 計 方 式 ) 如 是 等 同 樣 地, 有 善 巧 於 利 益, 不 善 巧 於 利 益 在 此 不 善 巧 於 利 益 是 指 在 ( 佛 ) 教 中 出 家 後, 不 從 事 自 己 的 正 事, 損 壞 戒, 過 著 二 十 一 種 不 正 當 的 謀 生 方 式 2 例 如..() 送 竹 子 (2) 送 樹 葉 (3) 送 花 (4) 三 學..sikkhattayam 即 三 增 上 學, 指.. 增 上 戒 學 增 上 心 學 增 上 慧 學 長 部 注 D.A.33./III,003... 增 上 戒 學.. 五 戒 十 戒 波 羅 提 木 叉 戒 ( 比 丘 戒 有 227 條 戒 ) 增 上 心 學.. 指 八 種 禪 那 ( 四 色 禪 及 四 無 色 禪 ), 及 以 毘 缽 舍 那 為 基 礎 的 禪 那 增 上 慧 學.. 自 業 智 的 智 慧 ( 知 道 自 己 是 業 的 主 人, 所 有 自 己 的 業 果 都 是 自 己 過 去 造 的 ), 及 毘 缽 舍 那 的 智 慧 三 增 上 學 為 體 證 涅 槃 的 基 礎, 三 增 上 學 是 互 相 關 聯 的, 不 只 是 持 戒 得 定 發 慧 的 單 一 路 徑, 有 時 可 以 定 來 淨 化 戒 ( 定 共 戒 ), 以 慧 ( 反 省 ) 來 淨 化 戒, 以 慧 ( 技 術 ) 來 助 長 定 2 不 正 當 的 謀 生 方 式..micchajiva, 邪 命 邪 命 的 內 容 還 有 很 多, 沙 門 果 經 (D.2./ I,67.) 提 出 不 少 項 目.. 看 人 四 肢 手 腳 等 的 痕 跡 來 預 言 長 壽 發 達 等, 或 相 反 的 命 運 ; 藉 著 預 兆 與 徵 象 來 占 卜 ; 依 閃 電 與 天 兆 來 占 卜 ; 解 釋 夢 境 ; 依 身 上 的 痕 跡 來 算 命 ; 依 布 被 老 鼠 咬 的 痕 跡 來 占 卜 ; 做 火 供 ; 4

送 水 果 (5) 送 沐 浴 粉 (6) 送 牙 刷 ( 齒 木 ) (7) 送 洗 臉 水 (8) 送 竹 子 作 禮 物 (9) 送 泥 土 (0) 諂 媚 () 豆 湯 語 ( 喻 半 真 半 假, 似 是 而 非 ) (2) 撫 愛 ( 他 人 的 孩 子 ) (3) 步 行 運 送 資 訊 (4) 醫 療 (5) 作 使 者 ( 報 信 的 工 作 ) (6) 作 差 使 者 (7) 破 癰 (8) 傷 痛 處 塗 油 (9) 看 風 水 (20) 看 星 宿 (2) 看 手 相 六 種 非 行 處 (agocara 不 適 合 行 踏 的 地 方 ), 即 如.. 到 妓 院 寡 婦 處 女 (kumā rikā, 分 別 論 作..thullakumā rigocaro 老 處 女 行 處 ) 閹 割 之 人 比 丘 尼 酒 家 托 缽 和 國 王 大 臣 共 住, 不 適 當 的 跟 隨 外 教 徒 外 教 徒 弟 子, 結 交 在 家 人, 或 那 些 沒 有 信 仰 沒 有 清 淨 心 的 人, 不 作 井 的 人 責 備 的 人 辱 駡 的 人 不 作 福 利 的 人 不 作 利 益 的 人 不 悅 的 人 不 安 份 守 己 的 人, 諸 比 丘 ( 諸 比 丘 尼 諸 優 婆 塞 ) 諸 優 婆 夷, 如 此 這 般 的 服 侍 結 交 侍 候 這 類 的 人, 這 是 不 善 巧 於 利 益 ( 參 考 分 別 論 Vbh.246~7.) 若 是 在 ( 佛 ) 教 中 出 家 後, 從 事 自 己 的 正 事, 不 損 壞 戒, 過 著 四 種 遍 淨 戒, 建 立 實 踐 () 以 信 為 首 的 守 護 波 羅 提 木 叉 (2) 以 ( 正 ) 念 為 首 的 守 護 諸 根 (3) 以 精 進 為 首 的 正 命 遍 淨 (4) 以 智 慧 為 首 的 省 思 資 具, 這 是 善 巧 於 利 益 若 處 於 七 種 淨 化 過 失..() 守 護 波 羅 提 木 叉 (2) 在 所 緣 ( 對 象 ) 撞 擊 六 根 門 時, 守 護 諸 根, 停 止 淪 落 貪 婪 等 (3) 迴 避 不 正 從 杓 中 做 供 養 ; 供 養 莢 米 粉 米 粒 酥 油 與 油 給 天 神 ; 從 口 中 做 供 養 ; 供 養 血 牲 給 天 神 ; 依 手 指 尖 來 預 言 ; 決 定 擬 建 房 屋 或 園 林 的 地 點 是 否 吉 祥 ; 為 國 家 大 臣 預 言 ; 驅 趕 墳 場 的 妖 怪 ; 驅 鬼 ; 住 土 屋 者 所 宣 說 的 咒 術 ; 蛇 咒 ; 毒 術 蠍 術 鼠 術 鳥 術 烏 鴉 術 ; 預 言 他 人 的 壽 命 ; 唸 咒 以 保 護 他 人 不 被 箭 所 傷 ; 唸 咒 以 了 解 動 物 的 語 言 他 戒 除 這 些 以 低 劣 技 藝 (tiracchanavijjaya 畜 生 學 問 ) 而 行 的 邪 命 ( 德 雄 比 丘 譯 ) 不 悅 的 人.. 脾 氣 不 好 的 人 台 語.. 火 灰 性 (hue hu sinn 3 ), 火 鳥 (hue ciau 2 ) 5 當 的 謀 生 方 式 (4) 智 者 所 讚 美 的 佛 陀 及 佛 弟 子, 稱 讚 受 用 正 命 遍 淨 (5) 省 思 上 述 的 受 用 資 具 (6) 四 種 姿 勢 ( 行 住 坐 臥 ) 的 變 換 ( 的 染 著 或 無 知 ) (7) 淨 化 黏 著 等 省 思 的 正 知 這 也 是 善 巧 於 利 益 就 像 用 鹼 液 來 洗 淨 髒 衣 服, 用 灰 來 洗 淨 鏡 子, 用 火 爐 來 提 煉 金 子 ; 同 樣 地, 用 智 慧 來 淨 化 戒, 以 智 慧 之 水 來 淨 化 戒 就 像 松 鴉 (kikī ; jay) 孵 卵 ( 由 雌 雄 松 鴉 輪 流 担 任 ), 犛 牛 (camarī ;yak) 護 尾 ( 據 說 犛 牛 寧 可 護 尾 而 死 ), 有 獨 子 的 女 人 愛 她 的 獨 子, 獨 眼 的 人 保 護 他 的 獨 眼 2 ; 同 樣 地, 他 保 護 自 己 眾 多 的 小 戒 蘊, 朝 暮 省 思 難 以 察 覺 的 小 罪 這 也 是 善 巧 於 利 益 就 像 建 立 戒 就 無 悔 3 ; 當 他 鞭 策 行 道 鎮 伏 染 污, 鞭 策 之 後, 作 遍 ( 禪 ) 的 反 覆 練 習 (kasiṇ a-parikammaṁ ) 作 了 遍 的 反 覆 練 習 之 後, 他 產 生 三 摩 缽 地 4 這 也 是 善 巧 於 利 益 若 從 三 摩 缽 地 出 來 ( 出 起 ), 他 徹 底 地 知 道 諸 行 ( 無 常 等 )(saṅ khā re sammasitvā ), 達 到 阿 羅 漢 狀 態 (arahattaṁ 阿 羅 漢 性 ) 這 是 善 巧 於 利 益 的 頂 峰 2 3 4 6 鹼 液..usodakam, 清 潔 劑 最 普 遍 的 來 源 是 火 灰 火 燼, 含 有 鹼 性 物 質 見 清 淨 道 論 Vism.36. 央 掘 魔 羅 經 卷 第 一.. 不 越 小 戒, 如 犛 牛 愛 尾 ; 守 護 不 捨, 如 烏 伏 子 (T2.52~2) 建 立 戒 就 無 悔..avippatisarakare sile patitthaya 這 裡 的 義 理 是 先 於 尸 羅 ( 戒 ) 善 清 淨 故 便 無 憂 悔, 無 憂 悔 故 歡 喜 安 樂, 由 有 樂 故 心 得 正 定, 心 得 定 故 能 如 實 知 能 如 實 見, 如 實 知 見 故 能 起 厭, 厭 故 離 染, 由 離 染 故 便 得 解 脫, 得 解 脫 故 證 無 所 作 究 竟 涅 槃 (T30.436.;cf.A.0.,A...) 三 摩 缽 地..samapattiyo, (<samapajjati= sam 一 起 + apajjati 行 向 ) f. 直 譯.. 一 起 行 向, 禪 那 的 一 種 名 稱

這 裡 善 巧 於 利 益 的 瞭 解 是 讚 美 建 立 戒 就 無 悔, 或 者 是 鎮 伏 染 污, 策 勵 而 證 得 道 與 果, 在 利 益 上 符 應 善 巧 於 利 益 而 那 些 比 丘 是 這 樣 的 類 型 () 世 尊 說.. 應 該 善 巧 於 作 利 益, 雖 然 關 係 到 那 些 比 丘, 但 是 說 詞 是 針 對 一 人 ( 以 單 數 的 字 句 呈 現 ) 接 著, 他 們 產 生 疑 惑.. 應 該 要 作 什 麼? ( 世 尊 ) 說.. 要 得 到 寂 靜 在 這 裡 的 用 意 是.. 佛 與 佛 讚 美 那 些 想 要 徹 知 貫 通 要 住 於 寂 靜 涅 槃 的 人, 應 該 要 作 什 麼 這 裡 所 說 的 什 麼 (yaṁ ; what) 是 這 一 行 偈 誦 的 開 始 所 說 的 應 該 作, 但 是 這 個 子 句 得 到 寂 靜 的 意 義 必 須 完 整 才 能 被 了 解, 這 就 是 上 述 說 的 要 住 於 ( 寂 靜 涅 槃 ) (2) 或 者 這 樣 說, 能 了 解 它 的 用 意.. 由 傳 聞 等, 而 知 道 得 到 寂 靜, 他 以 世 間 智 了 解 涅 槃 是 一 種 寂 靜, 當 他 想 達 成 得 到 寂 靜 這 個 結 果, 那 麼 什 麼 (yan taṁ; what that) 是 符 應 他 修 習 的 應 該 作, 這 (taṁ ;this) 是 應 該 被 善 巧 於 作 利 益 的 人 作 (3) 或 者 這 樣 說,( 諸 比 丘 疑 惑 ) 上 述 的 應 該 善 巧 於 作 利 益 是 指 什 麼? 然 後 ( 世 尊 ) 說.. 要 得 到 寂 靜 接 下 來, 這 個 用 意 能 夠 被 了 解.. 以 世 間 的 智 慧 完 全 了 解 寂 靜, 及 應 該 要 作 什 麼 應 該 要 作 什 麼 的 意 思 就 是 必 須 作 什 麼 (kā tabbaṁ ) 這 是 什 麼 意 思? 有 什 麼 其 他 應 該 作 的, 有 助 於 證 入 那 ( 寂 靜 )? 這 個 意 思 已 在 開 頭 的 句 子, 就 表 明 三 學 是 值 得 作 的 我 們 在 注 釋 中 說 了.. 有 應 該 作, 有 不 應 該 作 慈 經 注 此 處 極 簡 要 地 教 導 三 學 是 應 該 作 的 由 於 教 得 太 簡 要, 7 那 些 比 丘 有 的 了 解, 有 的 不 了 解 因 為 有 的 不 了 解, 接 著,( 世 尊 ) 為 了 讓 那 些 尚 未 了 解 的 人 的 知 道, 詳 細 說 了 這 下 半 個 偈 誦 -2. sakko ujū ca sū jū ca, suvaco c assa mudu anatimā nī. 8 能 幹 正 直 和 坦 誠 和 好 調 教 應 該 有 柔 軟 不 過 慢 (= 謙 虛 ) 他 應 該 要 : 能 幹 2 正 直 3 坦 誠 4 好 教 (ㄐㄧㄠ) 5 柔 軟 6 不 驕 傲 ; 它 是 什 麼 意 思? 住 阿 蘭 若 的 比 丘, 想 要 住 於 得 到 寂 靜, 或 以 世 間 的 智 慧, 完 全 了 解 它, 最 後 證 得 它, 應 該 有 能 幹 項 目 中 的 具 足 第 二 精 勤 支 ( 無 病 無 惱 ) 第 四 精 勤 支 ( 精 進 ), 對 於 身 與 命 沒 有 期 待, 通 達 了 真 理 (sacca), 應 有 能 力 (sakko) 上 路, 遵 守 遍 (kasiṇ a, 禪 定 的 一 種 修 法 ) 的 反 覆 練 習 的 義 務 等, 自 己 的 缽 衣 等 的 修 護, 這 些 事 及 其 他 ( 沙 門 應 該 作 的 ) 事, 對 同 梵 行 者 主 要 應 該 作 什 麼 和 次 要 應 該 作 什 麼, 以 及 其 他 像 這 樣 應 具 備 的.. 能 幹 熟 練 不 懶 惰 精 通 () 能 幹 (sakko able).. 包 括 正 直 ( 不 詐 ) 與 坦 誠 ( 不 誑 ), 具 有 此 特 質 可 精 鍊 於 辦 事 慈 經 注 能 幹 : 正 是 指 第 三 精 勤 支 的 正 直 正 直, 不 因 年 輕 時 曾 經 一 度 正 直 就 滿 足, 終 身 一 再 保 持 最 佳 狀 態 的 率 直 才 是 正 直 補 注 世 尊 開 示 菩 提 王 子.. 比 丘 具 有 五 種 精 勤 支 (pañca padhā niyaṅ gā nī ), 能 夠 迅 速 達 到 解 脫 五 種 精 勤 支 即 :

一 有 信 ( 相 信 如 來 的 覺 悟 saddahati Tathā gatassa bodhiṁ ) 二 無 病 無 惱 ( 消 化 好 不 過 冷 不 過 熱 ) 三 不 詐 (asaṭ ho 不 騙 人 ) 不 誑 (amā yā vī 不 騙 己 ) 四 精 進 ( 斷 不 善 法 具 足 善 法 ) 五 有 慧 ( 趣 向 ( 透 徹 ) 生 ( 滅 ) 義, 以 慧 成 就 聖 抉 擇 ( 斷 染 ), 正 趣 向 苦 滅 ) ( 中 部 M.85./II,95.;D.33./III,237.) (2) 正 直 (ujū ;right).. 質 直 (ujugata) 不 歪 不 曲 慈 經 注 不 詐 是 正 直, 不 誑 (amā yā vī ) 是 坦 誠 斷 身 語 的 扭 曲 為 正 直, 斷 意 的 扭 曲 為 坦 誠 補 注 在 世 尊 的 教 誡 中, 正 直 是 一 項 重 要 的 教 法, 對 僧 隨 念 ( 憶 念 僧 伽 的 功 德 ) 有 一 句 正 直 行 道 者 (ujupaṭ ipanno) 的 讚 頌, 此 句, 清 淨 道 論 (Vism.29.) 的 解 釋 是.. 不 取 兩 種 極 端 依 於 中 道 而 行 道 故, 捨 棄 了 身 語 意 的 彎 曲 及 不 正 等 的 過 失 行 道 故, 為 正 直 行 道 後 代 的 作 品 說.. 直 心 是 道 直 心 是 道 場 在 長 部 (D.25./III,56.) 世 尊 甚 至 於 特 別 凸 顯 正 直 這 單 一 德 目, 說.. 來! 明 智 人 (viññū puriso) 不 詐 (asaṭ ho) 不 誑 (amā yā vī ) 正 直 的 人 (ujujā tiko), 我 當 教 他 這 無 上 清 淨 梵 行, 於 現 法 中 ( 這 一 生 ), 自 己 將 住 於 作 證 成 就 智 慧,( 撇 開 七 年 乃 至 半 個 月 ) 只 須 七 日 本 經 中 的 不 詐 不 誑 正 直, 都 是 指 正 直 成 就 聖 果 者, 他 的 心 也 常 住 於 質 直, 乃 至 於 得 到 悅 樂 定 增 支 部 (A.6.0./III,285.~288) 世 尊 對 摩 訶 男 (Mahā nā ma 世 尊 的 叔 父 之 子, 證 初 果 聖 者 ) 說 : 聖 弟 子 隨 念 如 來 ( 法 僧 戒 捨 天 ) 時, 那 個 心 不 纏 縛 於 貪 9 不 纏 縛 於 瞋 不 纏 縛 於 痴 ; 該 心 那 時 即 依 法 而 質 直 (ujugata) 質 直 心 (ujugatacitto) 之 聖 弟 子, 隨 義 (= 經 教 ) 而 得 悅 (kā yo passambhati), 身 輕 安 者 受 樂 (passaddhakā yo sukhaṁ vediyati), 受 樂 者 心 得 定 (= 安 置 於 所 緣 )(sukhino cittaṁ samā dhiyati) 聖 弟 子 得 果 知 悉 ( 佛 ) 教 者, 多 住 於 此 (3) 坦 誠 (sū jū, suhuju (su+h+uju)) upright).. 直 譯 : 非 常 正 直 慈 經 注 不 缺 德 公 開 地 做 為 正 直,( 心 中 ) 湧 現 不 缺 德, 得 到 ( 自 己 ) 認 定 為 坦 誠 如 此 於 所 緣 境 中,( 三 增 上 學 ) 前 二 學 ( 戒 定 ) 可 以 鍛 鍊 自 己 清 淨 的 正 直, 第 三 ( 慧 ) 學 可 以 鍛 鍊 自 己 清 淨 的 坦 誠 補 注 坦 誠 是 內 心 的 不 誑, 不 說 妄, 不 隱 瞞 過 失, 不 自 我 欺 騙 十 波 羅 蜜 的 真 實 (sacca) 就 是 指 正 直 與 坦 誠 隱 瞞 過 失 是 不 坦 誠, 屬 於 故 妄 語 罪 ( 故 意 說 妄 語 ) 講 妄 語 之 前 可 能 是 貪 或 瞋 的 理 由, 但 是 講 妄 語 的 那 一 刻 ( 近 因 ), 是 覆 藏 真 實 而 發 言, 覆 藏 屬 於 慳 心 所, 亦 即 是 屬 於 瞋 根 律 藏 (Vin.Mv.I,03.): 比 丘 憶 念 有 罪 而 不 發 露 ( 即 覆 藏 ), 即 是 故 妄 語 罪 若 是 同 梵 行 者 (sabrahmacā rī naṁ ) 之 間, 若 看 到 同 伴 的 過 失, 而 沒 有 把 同 伴 的 過 失 告 訴 他, 也 有 隱 瞞 過 失 之 嫌 若 看 到 同 伴 的 過 失, 不 把 同 伴 的 過 失 告 訴 他 本 人, 卻 告 訴 別 20

人, 當 作 飯 後 茶 餘 的 閒 聊, 這 樣 作, 會 添 增 糾 紛 的 根 源 經 中 告 誡 要 斷 兩 舌 ( 搬 弄 是 非 ), 捨 離 兩 舌, 若 聞 此 語, 不 傳 至 彼 ; 若 聞 彼 語, 不 傳 至 此 ( 長 阿 含 20 經 阿 摩 晝 經 T.83.3) 道 人 是 非 者, 便 是 是 非 人 若 是 為 了 解 疑, 解 決 事 端, 提 出 對 策 等, 而 轉 告 主 人 主 管 或 有 智 慧 能 力 者, 則 不 構 成 添 增 糾 紛 佛 教 中 對 如 法 舉 發 他 人 罪 過 的 舉 發 者 不 指 責 若 談 某 個 例 子 ( 個 案 ) 而 不 涉 及 人 名, 作 為 討 論 法 義, 則 無 妨 (4) 好 教 (ㄐㄧㄠ) (suvaco(su-vaco);meek, easily-speakable-to) 好 調 教, 易 受 教 難 調 教 (du-bbaco)( 雜 阿 含 38 經 譯 作 : 難 可 教 授 du-bbacā ) 好 ( 狡 ) 辯 慈 經 注 不 只 要 全 面 地 正 直 和 坦 誠, 而 且 也 要 好 教 若 有 人 訓 誡 : 不 應 該 這 樣 做 ( 被 受 訓 誡 者 答 辯 :) 你 看 到 什 麼? 你 聽 到 什 麼? 是 誰 告 訴 你 的? 若 是 回 答 說 : 和 尚 阿 闍 梨 2 忠 實 的 朋 友 親 自 看 到 如 果 他 惱 怒 而 沉 默 下 來, 不 予 理 會 如 此 一 來, 他 會 遠 離 殊 勝 的 修 證 如 果 勸 誡 了 之 後, 他 的 反 應 是 : 善 哉! 大 德! 說 得 好, 我 的 過 失 是 不 容 易 發 現 的, 如 果 您 再 看 到 我 的 過 失 的 話, 請 您 慈 悲 告 訴 我, 讓 我 能 長 久 得 到 您 的 教 導 依 隨 著 勸 告, 他 將 離 殊 勝 的 修 證 不 遠 因 此 接 受 他 人 的 勸 勉, 就 是 好 教 2 和 尚..upajjhayo 在 出 家 受 具 足 戒 的 儀 式 中, 五 位 比 丘 ( 在 邊 地, 遠 離 恆 河 兩 岸 的 中 國 ) 或 十 位 比 丘 ( 在 中 國 ) 中, 首 要 的 攝 受 者, 具 有 十 個 戒 臘 以 上 的 比 丘 阿 闍 梨..acariyo, 親 教 師 比 丘 離 開 和 尚, 依 止 學 法 的 老 師, 也 是 須 要 具 有 十 個 戒 臘 以 上 的 比 丘 依 止 阿 闍 梨 學 習, 通 常 是 五 年, 有 些 道 場 規 定 要 十 年, 若 是 一 直 不 通 曉 戒 律, 甚 至 於 要 終 身 依 止 2 補 注 人 施 設 論 說.. 什 麼 人 是 好 教 的 人 呢? 在 這 裡 什 麼 是 好 教 性 呢? 當 以 ( 正 ) 法 勸 說 時, 受 諫 好 教 好 教 性 不 採 取 敵 對 不 反 對 尊 敬 尊 敬 性 恭 敬 性 贊 同 性 -- 這 被 稱 為 好 教 性 具 足 這 好 教 性 是 : 好 教 的 人 (Puggalapaññatti CS:2.75. pg.27.) 中 部 思 量 經 (M.5./I,95~96.) 說 十 六 種 難 調 教 者 :. 惡 欲 ( 增 支 部 注 A.A.6.36./III,364.: 惡 欲 : 產 生 不 安 份 之 欲 者 是 無 戒 者 ) 2. 自 讚 毀 他 (attukkaṁ sako hoti paravambhī ) 3. 忿 怒, 被 忿 怒 所 支 配 (na kodhano hoti na kodhā bhibhū to) 4. 因 忿 怒 而 報 復 (kodhahetu upanā hī ) 5. 因 忿 怒 而 頑 固 (kodhahetu abhisaṅ gī ) 6. 因 忿 怒 而 發 忿 怒 之 語 (kodhasā mantā vā caṁ nicchā retā ) 7. 被 勸 告 ( 或 責 備 ) 時 敵 對 勸 告 者 (codito codakena codakaṁ paṭ ippharati) 8. 被 責 備 時 輕 視 (apasā deti) 責 備 者 9. 被 勸 告 時 反 詰 (paccā ropeti=paṭ i 反 +ā ropeti 檢 舉 ) 勸 告 者 0. 以 忿 怒 避 開 話 題 (aññenaññaṁ paṭ icarati), 顧 左 右 而 言 他 (bahiddhā 外 kathaṁ 論 apanā meti 驅 逐 ), 而 現 忿 恨 (kopa) 瞋 恚 (dosa) 不 滿 (appaccaya). 被 勸 告 時 引 喻 失 義 (apadā ne na sampā yati) 2. 覆 惡 者 (makkhī ) 惱 害 者 (paḷ ā sī ) 3. 嫉 者 (issukī ) 慳 者 (maccharī ) 4. 狡 詐 者 (saṭ ho, 即 不 正 直 ) 詐 瞞 者 (mā yā vī, 不 坦 誠 ) 22

5. 傲 頑 (thaddho) 過 慢 者 (atimā nī ) 6. 染 於 世 俗 者 (sandiṭ ṭ hiparā mā sī ), 固 執 己 見 者 (ā dhā naggā hī ), 為 難 捨 性 者 (duppaṭ inissaggī ) 與 難 調 教 相 反 的, 則 是 好 調 教 世 尊 的 名 號 中 有 一 句 無 上 士 調 御 丈 夫 (Anuttaro Purisa-damma-sā rathī 無 上 者 應 被 調 伏 的 人 的 調 御 者 ), 但 是 對 某 類 頑 固 不 靈 者, 世 尊 也 無 法 施 教 經 典 中 說 到, 世 尊 對 提 婆 達 多 (Devadatto) 及 其 同 黨 瞿 迦 梨 比 丘 (Kokā liko) 無 法 教 導 結 果, 提 婆 達 多 因 犯 五 逆 的 其 中 三 項 ( 殺 阿 羅 漢 ( 蓮 華 色 比 丘 尼 ) 惡 心 出 佛 身 血 破 和 合 僧 ) 而 墮 無 間 地 獄 ; 瞿 迦 梨 因 謗 舍 利 弗 大 目 揵 連 而 墮 大 紅 蓮 花 地 獄 ( 經 集 Sn.III.0., 相 應 部 S.6.0., 雜 阿 含 278 經, 別 譯 雜 阿 含 276 經, 增 支 部 A.0.89., 增 壹 阿 含 2.5 經 ) 難 調 教 的 人, 是 在 團 體 中 最 傷 腦 筋 的 僧 團 對 難 調 教 的 比 丘, 苦 勸 無 效, 最 後 使 出 的 手 段 是 梵 壇 罰 (brahmadaṇ ḍo 默 擯, 諸 比 丘 不 再 理 會 他 ), 或 請 出 山 門 難 調 教 的 在 家 人, 則 採 取 覆 缽, 不 再 接 受 他 的 供 養 這 些 非 常 手 段 是 要 使 那 些 難 調 教 者 能 夠 清 醒 過 來 對 於 過 失 (accayaṁ 罪 ) 的 處 理, 有 不 妥 當 及 妥 當 的 處 理 各 三 種, 區 分 愚 者 與 智 者 增 支 部 (A.3.4./I,03.)( 世 尊 說 ).. ( 一 ) 於 過 不 見 過,( 二 ) 於 過 見 過, 但 不 如 法 懺 悔,( 三 ) 再 者, 不 接 受 他 人 如 法 發 露 過 失 ( 懺 悔 ) 諸 比 丘! 成 就 這 三 法 者, 當 知 是 愚 人 ( 一 ) 於 過 見 過,( 二 ) 於 過 見 過 而 如 法 懺 悔, ( 三 ) 再 者, 接 受 他 人 如 法 發 露 過 失 ( 懺 悔 ) 諸 比 丘! 成 就 這 三 法 者, 當 知 是 智 人 一 般 人 犯 過 失, 若 不 關 係 到 他 人, 則 自 己 責 心 懺 ( 自 責 犯 錯, 以 後 不 再 犯 ) 即 可 如 果 對 某 人 犯 過 失, 內 心 有 懺 悔, 但 是 嘴 巴 不 講 出 聲 ; 用 微 笑 幫 忙 送 禮 等 表 示 道 歉, 不 算 是 如 法 懺 悔 (yathā dhammaṁ paṭ ikaroti), 必 須 在 23 當 事 人 面 前 說, 對 某 某 事 抱 歉 對 不 起 或 用 寫 字 表 示, 這 樣 才 是 如 法 懺 悔 犯 過 失 的 人 若 誠 懇 道 歉, 而 當 事 人 ( 受 害 者 ) 一 定 要 接 受, 不 管 什 麼 深 仇 大 恨, 沒 有 不 可 原 諒 的 若 是 比 丘 犯 過 失, 若 不 關 係 到 他 人, 有 的 小 罪 可 以 責 心 懺, 有 的 小 罪 中 罪 只 須 要 向 當 事 者 或 任 一 清 淨 比 丘 懺 悔, 重 罪 ( 僧 殘 罪 ) 則 須 要 向 十 位 以 上 的 清 淨 比 丘 懺 悔 及 作 特 別 的 儀 法, 至 於 波 羅 夷 ( 斷 頭 罪, 犯 淫 戒 等 四 重 罪 ) 則 不 可 因 懺 悔 而 清 淨, 必 須 還 俗 增 支 部 (A.5.67./III,96.): 舍 利 弗 尊 者 說 : 諫 誨 比 丘 若 欲 諫 誨 他 人, 須 於 內 心 想 起 五 法, 方 可 諫 誨 他 人.. 一 我 將 適 時 說, 非 非 時 二 我 將 以 真 實 說, 非 以 非 真 實 三 我 將 以 柔 軟 說, 非 麤 硬 四 我 將 為 利 益 說, 非 為 無 利 益 五 我 將 以 慈 心 說, 非 懷 瞋 (5) 柔 軟 (mudu gentle;lit. malleable).. 柔 和 不 僵 硬 慈 經 注 24 同 樣 地, 有 了 好 調 教, 也 應 該 有 柔 軟 柔 軟 : 世 俗 人 中, 當 使 者 差 遣 者 等 連 絡 事 情 時, 他 處 於 柔 軟 的 狀 態, 不 硬 梆 梆 的, 有 履 約 的 義 務, 在 整 個 梵 行 ( 生 活 ) 該 有 柔 軟, 就 像 處 處 應 用 寬 恕 的 心 換 句 話 說 柔 軟 是 : 不 皺 眉 ( 苦 瓜 臉 )(abhā kuṭ iko ; grimaces), 和 藹 可 親 (uttā namukho ;

welcoming, ready to speak), 談 得 愉 快 (sukhasambhā so;easy to talk with), 關 懷 語 (paṭ isanthā ravutti)-- 像 淺 灘 (sutitthaṁ ) 一 樣 容 易 上 岸 補 注 想 蘊 行 蘊 的 軟 性 2 柔 軟 性 3 不 硬 性 4 不 僵 硬 性 在 此, 什 麽 是 心 柔 軟 性 (cittamudutā )? 此 是 所 有 識 蘊 的 軟 性 2 柔 軟 性 3 不 硬 性 4 不 僵 硬 性 內 心 不 預 設 立 場 (anodhi) 有 彈 性 空 間 轉 圜 餘 地, 都 是 屬 於 柔 軟, 有 柔 軟 之 際 將 湧 現 善 心 相 反 地, 態 度 強 硬 語 言 粗 暴 預 設 立 場 (odhi) 沒 有 彈 性 空 間 沒 有 轉 圜 餘 地, 都 屬 於 不 柔 軟 不 柔 軟 是 不 善 心 的 湧 現 清 淨 道 論 (Vism.299.) 說 : 親 切 語 (sakhilo) 談 得 愉 快 (sukhasambhā so) 說 話 客 氣 (sammodako) 和 藹 可 親 (uttā namukho), 以 如 蜜 的 聲 調 說 法 (pubbabhā sī madhurena sarena dhammaṁ osā reti), 及 以 完 整 的 語 句 說 法 (parimaṇ ḍalehi padabyañjanehi dhammakathaṁ katheti) 也 可 以 視 為 柔 軟 的 表 現 口 已 被 調 伏 的 比 丘, 說 法 的 聲 調 如 蜜 般 法 句 經 (Dhp.v.363.) 說.. 若 口 已 被 完 全 調 御 ( 不 說 (6) 不 驕 傲 (anatimā nī not proud).. 謙 卑 慈 經 注 他 不 只 要 全 面 地 柔 軟, 而 且 也 要 不 驕 傲,( 由 於 ) 出 生 ( 高 貴 的 ) 種 姓 等, 對 他 人 也 不 驕 傲, 不 輕 視 例 如 舍 利 弗 尊 者 ( 出 身 婆 羅 門 種 ) 自 己 卻 以 賤 民 ( 旃 陀 羅 ) 的 心 態 (caṇ ḍālakumā rakasamena) 對 待 他 人 謊 等 )(saṁ yato), 語 言 ( 已 被 完 全 調 御 )(mantabhā ṇī ), 不 驕 補 注 傲 的 比 丘, 解 釋 義 理 及 法, 他 講 的 話 如 蜜 (madhuraṁ ) 當 有 某 比 丘 憤 慨 的 向 世 尊 告 狀, 說 舍 利 弗 尊 者 輕 慢 他, 舍 柔 軟 包 括 心 所 與 心 的 柔 軟, 法 集 論 (Dhs.#44.): 在 此, 什 麽 是 心 所 柔 軟 性 (kā yamudutā )? 此 是 所 有 受 蘊 25 26 賤 民.. 旃 陀 羅 (candala), 又 作 旃 荼 羅 栴 荼 羅, 乃 最 下 級 之 種 族, 專 事 獄 卒 販 賣 屠 宰 漁 獵 等 職 印 度 政 府 已 廢 除 賤 民 制 度, 但 賤 民 依 然 存 在, 在 印 度 賤 民 人 口 多 達 億 6 千 萬, 占 總 人 口 5%

利 弗 尊 者 答 覆 世 尊, 表 明 他 對 待 人 的 心 態, 他 的 心 一 直 都 像 大 地 一 樣, 承 受 種 種 污 穢 不 淨 物, 不 輕 慢 他 人 以 入 村 莊 的 心 態 來 說, 舍 利 弗 尊 者 說 : 大 德! 譬 如 旃 陀 羅 子 旃 陀 羅 女 之 手 拿 著 鍋, 身 穿 敝 衣, 低 聲 下 氣 入 村 落 大 德! 我 的 心 等 於 旃 陀 羅 子 旃 陀 羅 女, 我 住 於 極 廣 甚 大 無 量 無 怨 無 惡 意 ( 增 支 部 A.9../IV,376) 舍 利 弗 尊 者 表 白 之 後, 該 比 丘 懺 悔 謝 罪, 請 求 舍 利 弗 尊 者 包 容 他, 他 也 包 容 尊 者 關 於 傲 慢, 經 中 有 時 說 三 種 慢.. 我 勝 (seyyo ham asmi 我 是 優 的 ) 我 等 (sadiso ham asmi 我 是 相 等 的 ) 我 劣 (h ī no ham asmi 我 是 卑 的 ) 三 種 慢 又 各 細 分 三 類, 共 有 九 慢 (navavidho mā no):. 他 勝 以 為 我 勝,2. 他 勝 以 為 我 與 他 相 等,3. 他 勝 以 為 我 劣 ; 4. 與 他 相 等, 以 為 我 勝,5. 與 他 相 等, 以 為 我 與 他 相 等,6. 與 他 相 等, 以 為 我 劣 ;7. 他 劣 以 為 我 勝,8. 他 劣 以 為 我 與 他 相 等,9. 他 劣 以 為 我 劣 消 除 我 慢 的 方 法 : 不 與 人 比 較 較 量 ; 若 失 察 作 比 較 時, 坦 承 慢 心 作 祟 佛 教 中 不 許 比 賽, 不 許 較 量 經 中 有 說 較 量 誰 說 法 說 得 多 好 長, 為 犯 戒 行 為 ( 見 S.6./II,204.) 第 二 偈 釋 義 (Dutiyagā thā vaṇ ṇanā ) 2-.Santussako ca su-bharo ca, appakicco ca sallahuka-vutti; 知 足 和 易 扶 養 護 持 和 少 作 務 和 簡 樸 的 生 活 習 慣 27 28 7 知 足 8 易 扶 養 9 少 俗 務 0 生 活 簡 樸 (7) 知 足 (santussako contented).. 滿 足 滿 意 慈 經 注 如 是 世 尊 所 說 的 若 要 得 到 寂 靜, 欲 證 得 或 欲 全 部 獲 得 的 話, 當 陳 述 完 阿 蘭 若 比 丘 達 成 所 應 該 作 的 之 後, 再 來, 陳 述 第 二 偈 要 說 的 知 足 別 處 說 ( 吉 祥 經 ) 知 足 與 感 恩 (santuṭ ṭ hī ca kataññutā ) 這 裡 說 以 十 二 種 對 自 己 現 有 的 東 西 滿 足 為 知 足 或 者 說, 滿 足 (tussati) 是 : 滿 意 (tussako) 對 自 己 所 擁 有 的 東 西 滿 意 (sakena tussako) 對 自 己 現 有 的 東 西 滿 足 (santena tussako) 對 一 切 東 西 一 視 同 仁 的 滿 足 (samena tussakoti) 等 為 知 足 (santussako) 在 此, 說 自 己 (sakaṁ ), 經 由 托 缽 所 得 的 食 物, 如 此, 具 足 圓 盤, 分 配 自 己 的 已 接 受 已 現 前 的 四 資 具, 美 好 的, 不 美 好 的, 尊 敬, 不 尊 敬, 接 受 時, 受 用 時, 嚼 動,( 吞 食 ) 不 見 之 後, 滋 養 ( 身 體 ), 稱 為 對 自 己 所 擁 有 的 東 西 滿 意 現 有 的 (santaṁ ), 指 自 己 已 得 到, 滿 足 已 存 在 的 現 有 的 東 西, 不 渴 望 其 他 的, 斷 了 貪 婪, 稱 為 對 自 己 現 有 的 東 西 滿 足 一 視 同 仁 (santena tussako), 對 美 好 的, 不 美 好 的, 斷 了 好 惡, 對 一 切 東 西 平 等 看 待 的 滿 足, 稱 為 一 視 同 仁 的 滿 足 補 注

世 尊 說 衣 食 住 藥 ( 四 資 具 ), 少 價 而 隨 處 可 取 得, 而 且 沒 有 過 失, 有 四 類, 比 丘 可 以 因 此 而 知 足 (santuṭ ṭ hi) 增 支 部 A.4.27./II,26~7... 諸 比 丘! 衣 服 之 中, 糞 掃 衣 少 ( 價 ) 而 易 得 (appañca sulabhañca), 它 又 是 無 罪 (tañca anavajjaṁ, 沒 有 污 點 ) 諸 比 丘! 諸 食 之 中,( 以 腿 力 行 走 ) 乞 得 糰 食, 少 ( 價 ) 而 易 得, 它 又 是 無 罪 諸 比 丘! 諸 住 所 之 中, 樹 下 ( 住 ) 少 ( 價 ) 而 易 得, 它 又 是 無 罪 諸 比 丘! 諸 藥 之 中, 尿 藥 少 ( 價 ) 而 易 得, 它 又 是 無 罪 在 經 中 少 欲 (appicchatā ) 與 知 足 (santuṭ ṭ hitā ) 往 往 一 起 使 用 關 於 少 欲 注 釋 書 有 做 一 些 詮 釋 相 應 部 注 Spk(S.2.29./I,22.).. 少 欲 : 冷 靜 內 斂, 接 受 ( 既 有 的 ) 資 具,( 飲 食 ) 知 量, 少 欲 具 足 這 些 的 特 徵 增 支 部 注 (A.A.8.30./IV,9.).. 此 處 :() 資 具 少 欲 ( 即 多 給 少 拿, 少 給 更 少 拿, 但 不 是 一 無 所 有 );(2) 證 得 ( 禪 那 而 ) 少 欲 ;(3) 經 教 少 欲 ( 阿 蘭 若 比 丘 傾 向 禪 修, 少 研 讀 三 藏 );(4)( 保 持 ) 2 頭 陀 少 欲, 四 種 少 欲 中 部 注 (M.A.24./II,38.).. 少 欲 : 空 欲 無 欲 無 欲 望 (icchā virahito ni-iccho nittaṇ ho) 他 的 內 部 沒 有 一 丁 點 的 惡 欲, 那 個 人 確 實 漏 盡, 斷 除 一 切 渴 愛, 也 沒 有 過 度 的 貪 惡 2 尿 藥 (putimuttam bhesajjanam 陳 棄 藥 ).. 增 支 部 注 (A.A.4.27./III,43.).. 尿 藥.. 任 何 ( 牛 ) 尿 ; 金 黃 色 身 體 的 牛 尿, 正 是 這 樣 新 鮮 的 牛 尿 這 是 屬 於 尿 療 法 中 國 醫 學 有 童 子 尿 的 使 用 ; 近 代 有 喝 自 己 的 尿 的 療 法, 取 早 晨 第 一 泡 尿, 一 般 養 生 者 約 200 cc 頭 陀..dhutavga, 意 譯.. 抖 擻, 去 除 煩 惱 垢 染 屬 於 佛 教 中 的 苦 行, 規 定 衣 ( 糞 掃 衣 等 兩 種 ) 食 ( 常 乞 食 等 五 種 ) 住 ( 阿 練 若 住 等 六 種 ) ( 見 清 淨 道 論 第 二 章 ) 29 欲 邪 欲, 這 個 解 析 應 被 知 道 阿 羅 漢 的 唯 作 心 中, 有 時 有 欲 ( chanda;desire ) 心 所 ( 欲 有 時 用 iccha kā ma 等 ): 此 欲 是 顯 示 有 目 標 動 機, 可 執 行 走 站 坐 臥, 視 聽 說 作 想 等 等 阿 羅 漢 的 少 欲 則 是 指 完 全 漏 盡 (8) 易 扶 養 (su-bharo;easy to support) 慈 經 注 易 扶 養 是 容 易 被 扶 養, 好 護 持 的 人 若 比 丘 托 完 缽 後, 得 到 米 肉 飯 等 供 養, 於 眾 人 中 被 見 到 愁 眉 苦 臉, 就 不 是 無 我 或 托 缽 時, 當 面 ( 不 高 興 ) 問 他 的 施 主 : 你 布 施 什 麼 東 西? ( 當 著 施 主 的 面 前 ) 把 食 物 交 給 沙 彌 或 居 士 這 樣 是 難 扶 養 這 樣 作 會 使 見 到 的 眾 人 避 開,( 而 且 會 說 難 聽 的 話 :) 難 扶 養 的 比 丘 難 供 養 無 論 得 到 任 何 不 好 的 或 好 的, 少 的 或 多 的 ( 食 物 ) 之 後, 能 心 滿 意 足, 歡 喜 得 以 滋 養 自 己 的 生 命, 這 是 易 扶 養 有 人 看 見 之 後, 非 常 讚 嘆 : 我 們 的 大 德 少 少 物 資 就 滿 足, 我 們 將 扶 養 他 於 是 承 諾 要 供 養 他 像 這 樣 的 行 持, 即 是 達 到 易 扶 養 補 注 比 丘 入 俗 家, 當 如 月 亮 的 譬 喻, 要 挪 動 身 挪 動 心 而 訪 問 ( 俗 家 ), 應 常 如 新 出 家 比 丘 般 謙 卑 世 尊 在 空 中 揮 手 說 : 諸 比 30 唯 作 心..(kiriya, kriya, 古 譯 : 勝 義 善 ): 是 中 性 的 心, 既 非 主 動 造 業 的 善 心 與 不 善 心, 亦 非 被 動 承 受 業 報 的 果 報 心, 只 是 執 行 心 的 作 用, 不 能 引 生 未 來 的 果 報 ; 除 了 兩 個 欲 界 無 因 唯 作 心 ( 轉 向 心 ) 是 凡 聖 共 有 之 外, 其 餘 唯 作 心 皆 是 阿 羅 漢 特 有 的 心 佛 或 阿 羅 漢 的 身 語 意, 生 起 的 是 唯 作 心, 不 會 引 生 今 生 來 世 的 善 報

丘! 譬 如 隻 手 把 虛 空, 無 黏 無 拿 無 捕 諸 比 丘! 同 樣 地, 比 丘 怎 樣 到 俗 家 呢? 在 諸 俗 家, 心 也 當 無 黏 無 拿 無 捕 ( 應 想 :) 願 想 得 到 的 得 到 ; 願 那 些 做 功 德 的 得 到 功 德 乞 食 中 的 不 正 確 心 態 是 :() 施 我 勿 不 施,(2) 多 施 我 非 少 施,(3) 施 我 上 好 勿 施 劣 質,(4) 施 我 快 勿 慢,(5) 施 我 恭 敬 勿 不 敬 ( 相 應 部 S.6.4./II,00.) 相 對 的, 乞 食 中 的 正 確 心 態 是 :() 不 求 布 施 (2) 不 求 多 施 (3) 不 求 上 好 施 (4) 不 求 快 動 作 施 (5) 不 求 恭 敬 施 乞 食 若 沒 得 到 食 物, 應 該 抱 持 怎 樣 的 心 境? 世 尊 有 一 次 被 魔 故 意 作 梗, 托 空 缽 回 來, 魔 取 笑 世 尊, 世 尊 回 答 他 說 : 我 們 的 確 活 得 非 常 快 樂, 我 們 的 確 沒 有 任 何 ( 障 礙 ); 我 們 以 喜 為 食, 像 光 音 天 人 ( 相 應 部 S.4.8./I,4.; 法 句 經 Dhp.v.200.) 相 應 部 注 Spk(S.4.8.) 說.. 像 光 音 天 人.. 像 光 音 天 人 以 喜 為 滋 養, 以 禪 悅 爲 食 (9) 少 俗 務 (appakicco(<appa 少 +kicco 務 );unbusy) 慈 經 注 少 俗 務 是 少 有 作 務 之 事 少 作 種 種 事 務, 包 括 少 作 園 林, 少 廢 話, 少 結 伴 等 換 句 話 說, 免 除 所 有 在 精 舍 新 的 僧 務, 沙 彌 的 養 成, 或 僧 伽 園 的 作 務 等 ( 至 於 ) 自 己 的 頭 髮 指 甲 的 修 剪, 衣 缽 的 修 護 等, 及 其 他 必 要 的 沙 門 法, 則 應 該 作 相 應 部 S.6.3./II,98.Candupamam 月 喻 另 外, 可 參 考.. 別 譯 雜 阿 含 經 ( 大 正 2.299-300), 大 正 No.2. 月 喻 經 ( 大 正 2.544-545 上 ), 梵 Candropama (Hoernle.p.40-44, 只 有 /3;A.F.Rudolf Hoernle 於 東 土 耳 其 斯 坦 (Eastern Turkestan) 所 發 現 之 寫 本 編 號 49X/0)) 3 補 注 在 家 出 家 平 常 少 事 少 業 少 希 望 住, 才 能 平 順 走 在 解 脫 道 上 至 於 精 進 修 禪 的 期 間, 譬 如 在 密 集 用 功, 或 者 比 丘 雨 安 居 期 間, 更 須 要 減 少 種 種 作 務 若 是 住 寺 院, 甚 至 於 請 求 常 住 給 予 免 除 某 些 僧 務 的 牽 絆 及 俗 務 干 擾 (0) 生 活 簡 樸 (sallahuka-vutti;frugal) 慈 經 注 生 活 簡 樸 是 簡 樸 生 活 ( 習 慣 ) 生 活 簡 樸 的 比 丘 不 像 擁 有 很 多 物 品 的 某 些 比 丘, 在 遊 方 時 ( 外 出 行 腳 ) 要 ( 辛 苦 地 ) 揹 負 衣 缽 床 單 油 糖 蜜 等, 及 枕 頭 撐 腰 物 等 若 ( 只 有 ) 少 少 的 必 需 品, 那 麼 他 只 要 帶 衣 缽 等 八 種 沙 門 必 需 品 ( 一 缽 三 衣 剃 刀 針 腰 帶 濾 水 器 ), 就 可 以 到 處 遊 方 在 遊 方 時, 如 鳥 伴 翼 像 這 樣 的 行 持, 就 是 達 到 生 活 簡 樸 補 注 對 於 在 家 人 來 說, 不 可 能 過 著 像 出 家 人 一 樣 的 安 貧 樂 道 但 是 還 是 須 要 考 慮 簡 樸 生 活 (simple living or voluntary simplicity), 不 追 求 更 多 的 物 質 享 受 新 鮮 時 尚 奢 華 生 活 東 西 多, 應 付 多, 負 擔 也 多 ; 擺 擺 闊 論 品 牌 講 品 味 不 見 得 會 更 幸 福 為 了 享 受, 就 得 更 努 力 賺 錢, 付 出 更 多 的 時 間 與 代 價, 這 樣 的 結 果 最 後 只 會 把 人 帶 到 身 心 俱 疲, 以 及 被 物 質 所 奴 隸 的 境 地 日 本 人 講 清 貧 生 活, 清 是 心 無 欲 念 清 淨 自 在 ; 貧 是 生 活 簡 樸 知 足 惜 福 清 貧 生 活 跟 簡 樸 生 活 雷 同 歐 美 人 講 樂 活 (LOHAS=Lifestyles of Health and Sustainability), 不 見 得 是 簡 樸 生 活, 但 是 在 做 消 費 決 策 32

時, 會 考 慮 到 自 己 與 家 人 的 健 康 和 環 境 責 任 的 理 念, 則 值 得 參 考 簡 樸 生 活 至 少 可 以 : 一 避 免 陷 入 欲 望 的 漩 渦, 且 欲 罷 不 能 貪 吃 貪 喝, 貪 財 貪 樂, 貪 著 擁 有 許 多 東 西, 造 成 負 擔 與 痛 苦 二 減 少 不 必 要 的 消 費 消 費 不 一 定 令 人 快 樂 現 代 人 的 消 費, 往 往 來 自 廣 告, 或 者 基 於 別 人 有 我 也 要 有 的 心 態 結 果.. 買 一 些 不 是 很 需 要 的 東 西 要 懂 得 不 貪 求, 割 愛, 但 不 是 苛 刻 自 己 三 追 求 更 高 貴 的 生 活 品 質 物 質 生 活 豐 富, 若 是 戒 律 不 好, 不 信 因 果, 往 往 會 墮 落 簡 單 的 生 活 可 以 是 有 樂 趣 有 享 受 自 在 輕 鬆 四 環 保 考 慮 可 重 複 使 用 的 能 源, 或 是 可 回 收 的 產 品 低 度 消 耗 自 然 資 源 和 減 少 污 染, 減 少 環 境 危 機 關 於 簡 樸 生 活 更 具 體 實 踐 的 項 目, 舉 例 如 下.. 工 作.. 考 慮 讓 工 作 和 生 活 在 一 起, 有 時 間 和 精 神 跟 自 己 親 人 朋 友 相 處, 真 正 享 受 人 生 財 務 規 劃.. 降 低 生 活 需 求 ; 減 少 財 務 負 擔 減 少 需 要 花 錢 的 娛 樂, 心 理 也 輕 鬆 用 收 入 的 一 半 來 生 活 與 投 資, 另 一 半 儲 蓄 及 布 施 ( 經 典 說.. 自 享 一 分 財, 兩 分 營 事 業, 第 四 分 蓄 積, 以 備 困 乏 時 )(D.3./III,88.;cf. 雜 阿 含 283 經, 別 譯 雜 阿 含 28 經 ) 住 宿 規 劃.. 買 房 子 往 往 是 一 生 的 最 大 負 擔, 房 子 可 以 考 慮 用 租 的 若 要 有 自 己 的 房 子, 最 好 考 慮 綠 建 築 交 友.. 交 往 的 親 密 朋 友, 最 好 要 守 五 戒 ( 當 然 自 己 也 要 守, 守 五 戒 才 是 善 人 ), 與 諸 善 人 交 往, 才 會 增 長 善 緣, 阻 隔 惡 緣 結 交 惡 人 是 安 裝 個 不 定 時 炸 彈, 不 知 什 麼 時 候 會 當 受 害 者 33 資 訊.. 不 要 成 為 媒 體 的 填 充 品, 而 自 己 不 加 思 考 就 接 受 關 掉 電 視 機, 不 要 每 天 看 報 紙, 自 己 會 更 有 時 間, 也 不 會 變 笨 簡 化 傢 俱.. 送 走 長 期 都 用 不 著 的 東 西, 不 輕 易 添 購 傢 俱 若 有 需 要, 則 考 慮 使 用 二 手 貨 環 保 家 具 等 交 通 工 具.. 搭 公 車 或 順 風 車, 不 必 要 買 汽 車 若 需 要 買 車, 則 考 慮 買 二 手 車 減 少 衣 物.. 盡 量 少 買 衣 服, 要 買 的 話, 盡 量 買 容 易 搭 配 的 衣 服 不 買 需 要 乾 洗 的 衣 服, 減 少 首 飾 減 少 飯 局.. 上 館 子 並 非 理 想 的 社 交 方 式, 常 吃 館 子 身 體 也 不 健 康 飲 食 規 劃.. 用 簡 單 的 方 式 煮 飯 帶 午 餐 上 班.. 吃 得 健 康, 兼 省 下 時 間 可 以 休 息 或 獨 處 若 要 在 外 用 餐, 不 吃 快 餐 保 健 與 醫 療.. 過 有 規 律 的 生 活, 保 持 健 康, 減 少 生 病 每 個 人 都 為 自 己 的 健 康 負 責, 不 是 把 健 康 丟 給 醫 生 考 慮 食 療 不 化 妝.. 或 減 少 化 妝, 不 值 得 花 太 多 時 間 妝 扮 經 中 說, 戒 香 是 順 風 香, 逆 風 也 香 ; 善 心 則 是 最 好 的 化 妝 ; 以 甘 露 法 灌 頂, 更 是 諸 根 和 悅 顏 貌 鮮 明 不 養 寵 物.. 若 是 要 養 的 話, 盡 量 收 養 流 浪 的 動 物 ( 養 寵 物 若 黏 著, 下 一 生 則 有 投 生 該 類 寵 物 之 虞 ) 渡 假.. 在 家 裡 也 是 渡 假 出 外 旅 遊, 可 考 慮 順 道 拜 訪 善 友 家 也 可 作 生 態 旅 行 (Eco-Tourism) 的 規 劃 購 物.. 預 購 品 可 先 寫 在 紙 上, 盡 量 不 理 其 他 商 品 個 人 成 長.. 多 參 加 讀 經 聽 法 禪 修 和 身 心 成 長 的 課 程 運 動 : 拉 筋, 散 步, 曬 太 陽, 不 用 健 身 器 材 靜 坐.. 享 受 內 心 的 寧 靜, 養 精 蓄 銳, 內 心 還 可 以 快 樂 滿 足 辦 事.. 萬 事 不 強 求, 等 待 因 緣 有 時 是 採 取 順 便 做, 一 起 做 ( 上 述 的 項 目, 參 考.. 詹 姆 絲 女 士..Simplify Your Life 生 活 簡 單 就 34

是 享 受, 但 內 容 已 作 大 幅 變 動 ) 2-2.santindriyo ca nipako ca, a-ppagabbho kulesv-an-anugiddho. 寂 靜 諸 根 和 聰 明 和 不 粗 魯 在 諸 俗 家 不 耽 溺 不 眷 戀 寂 靜 諸 根 2 聰 明 3 不 粗 魯 4 不 耽 溺 俗 家 ; () 寂 靜 諸 根 (santindriyo serene in faculties) 攝 受 六 根 : 眼 耳 鼻 舌 身 意 收 斂, 不 耽 溺 於 欲 望 慈 經 注 寂 靜 諸 根, 諸 根 寂 靜 下 來 不 於 侵 襲 ( ) 補 注 諸 比 丘! 我 沒 有 見 到 還 有 另 一 色 更 能 抓 緊 男 人 心 的 色, 諸 比 丘! 這 就 是 女 色 ( A.../I,.) 女 人 的 聲 香 味 觸 也 一 樣 能 抓 緊 男 人 心 的 色 對 於 女 人 來 說, 沒 有 比 男 色 聲 香 味 觸 更 能 抓 緊 女 人 的 心 把 諸 根 寂 靜 下 來, 拒 絕 男 女 情 欲 的 誘 惑, 實 是 淨 化 戒 的 重 要 一 步 在 家 人 受 持 梵 行 五 戒, 或 八 戒, 即 是 修 習 梵 行, 為 體 證 涅 槃 鋪 路 35 守 護 諸 根, 在 解 脫 道 上 是 一 個 重 要 的 環 節 法 句 經 (Dhp.vv.360~36) 說.. 由 眼 善 於 防 護 (saṁ varo<saṁ 完 全 +varo(vṛ ) 圍 ), 由 耳 善 於 防 護, 由 鼻 善 於 防 護, 由 舌 善 於 防 護, 由 身 善 於 防 護, 由 語 善 於 防 護, 由 意 善 於 防 護, 在 一 切 處 善 於 防 護 ; 在 一 切 處 已 防 護 的 比 丘, 從 一 切 苦 中 解 脫 (cp. Dhp.v.89,cp. S.3.5./I,73, 雜 阿 含 229 經, 別 譯 雜 阿 含 56 經 ) 守 護 諸 根 是 屬 於 根 律 儀 戒 (indriyasaṁ varasī la): 以 正 念 防 護 六 根, 不 迎 可 喜 不 拒 可 厭 的 對 象 清 淨 道 論 (Vism.5~6.) 引 經, 漢 譯 作 : 彼 人 眼 見 色 已, 不 取 於 相, 不 取 細 相 因 為 他 的 眼 根 若 不 防 護 而 住, 則 為 貪 憂 諸 惡 不 善 法 所 侵 入, 故 彼 防 護 而 行 道, 保 護 眼 根, 作 眼 根 律 儀 如 是 耳 聞 聲 已 鼻 嗅 香 已 舌 覺 味 已 身 觸 所 觸 已, 意 知 法 已, 不 取 於 相 乃 至 意 根 律 儀 對 於 眼 根 的 收 攝 部 分, 不 取 相 (na nimittaggā hī ) 與 不 取 細 相 (nā nubyañjanaggā hī ) 是 兩 大 防 護 的 項 目 不 取 相 即 不 取 總 相, 不 取 著 能 生 起 愛 染 男 女 淨 相 ( 可 悅 相 ) 不 取 細 相 (nā nubyañjanaggā hī ), 即 不 取 別 相, 如 : 手 足 笑 語 看, 而 止 於 真 實 所 見 抱 溫 柔 的 少 女 比 較 好, 還 是 抱 大 火 堆 比 較 好? 愚 蠢 的 比 丘 不 假 思 考 就 回 答.. 抱 溫 柔 的 少 女 比 較 好 抱 大 火 堆 比 較 好 : 諸 比 丘! 寧 願 以 加 熱 的 燃 燒 的 火 紅 的 鐵 籌 刺 眼 根, 不 於 眼 識 色 境 執 取 其 形 相 ( 隨 形 好 ) 諸 比 丘! 保 持 正 在 住 立 於 ( 眼 ) 識 ( 之 甘 味 ), 或 已 繫 於 形 相 之 甘 味, 而 其 人 於 當 時 死 去 者, 則 此 人 墮 於 地 獄 或 畜 生 二 (S.35.94./IV,68~70.);cf. 雜 阿 含 24 經 ;A.7.68. Aggikkhandhopama 火 堆 喻 ; 增 壹 阿 含 5.6 經 ; 中 阿 含 5 經 木 積 喻 經 36

趣 中 之 一 趣 諸 比 丘! 我 說 如 此 已 見 的 過 患 ( 危 險 ) 諸 比 丘! 寧 願 以 加 熱 的 燃 燒 的 火 紅 的 鐵 標 槍 貫 耳, 對 耳 所 識 之 聲, 不 執 取 其 聲 諸 比 丘! 寧 願 以 加 熱 的 燃 燒 的 火 紅 的 利 刀 割 鼻 根, 對 鼻 所 識 之 香, 不 執 取 其 香 諸 比 丘! 寧 願 以 加 熱 的 燃 燒 的 利 刀 割 舌 根, 對 舌 所 識 之 味, 不 執 取 其 味 諸 比 丘! 寧 願 以 加 熱 的 燃 燒 的 利 刃 割 身 根, 則 對 身 所 觸 之 境, 不 執 取 其 觸 諸 比 丘! 我 見 到 此 過 失 ( 罪 ) 之 危 險, 才 這 樣 說 有 些 知 見 是 以 男 女 觸 摸 或 交 合 來 得 到 三 昧 或 三 摩 缽 地 (A.7.47./IV,53.), 那 是 悖 理 的, 如 說.. 若 有 眾 生, 抱 持 ( 梵 ā liṅ gana, 擁 抱 ) 於 我, 則 離 貪 欲, 得 菩 薩 攝 一 切 眾 生 恒 不 捨 離 三 昧 若 有 眾 生, 唼 ( ㄕ ㄚˋ 咬 親 ) 我 脣 吻, 則 離 貪 欲, 得 菩 薩 增 長 一 切 眾 生 福 德 藏 三 昧 ( 大 方 廣 佛 華 嚴 經 卷 第 六 十 八,T0.366.) (2) 聰 明 (nipako prudent).. 具 有 智 慧 的, 審 慎 的 慈 經 注 聰 明 是 明 智 的 (viññū ) 聰 穎 的 (vibhā vī ) 有 慧 的 (paññavā ) 具 足 保 護 戒 的 智 慧, 審 查 衣 的 智 慧, 住 所 ( 及 行 境 談 話 人 食 物 氣 候 及 威 儀, Vism.27.) 等 適 當 的 常 識 與 智 慧 補 注 關 於 保 護 戒, 在 家 居 士 受 持 五 戒 八 戒, 出 家 人 則 受 持 波 羅 提 木 叉 ( 比 丘 有 227 戒 ), 必 須 通 達 犯 戒 與 不 犯 戒 等 等 之 事 關 於 審 查 衣, 比 丘 在 沒 有 人 供 養 袈 裟 成 衣 時, 須 要 自 己 會 可 參 考.. 覓 寂 比 丘 編 譯.. 南 傳 佛 教 在 家 居 士 須 知 ( 淨 心 文 教 基 金 會,2007) 37 度 量 尺 寸, 如 法 裁 剪 縫 製 染 衣 等 關 於 住 所, 適 當 的 住 所 會 令 人 安 穩, 易 得 禪 那 ; 不 適 當 的 住 所 會 令 人 不 安, 不 易 得 禪 那 清 淨 道 論 (Vism.27.) 說.. 若 住 在 那 裡 未 得 生 起 之 相 而 不 生 起, 或 已 生 起 而 又 亡 失, 未 得 顯 現 之 念 而 不 顯 現, 未 得 等 持 之 心 而 不 等 持, 這 些 是 不 適 的 如 在 那 裡, 相 能 生 起 而 得 堅 固, 念 能 顯 現, 以 及 心 得 等 持 之 處, 則 為 適 當 住 所 所 以 在 一 座 有 很 多 房 間 的 寺 院, 每 一 住 所 先 住 三 天, 如 果 能 使 其 心 專 一 的 住 處, 當 在 那 裡 住 (3) 不 粗 魯 (appagabbho<(a 不 +pagabbho 粗 魯 )) 不 粗 暴 慈 經 注 沒 有 粗 魯, 為 不 粗 魯 沒 有 八 種 身 體 的 粗 魯, 四 種 語 言 的 粗 魯, 種 種 念 頭 的 粗 魯 八 類 身 體 的 粗 魯 (aṭ ṭ haṭ ṭ hā naṁ kā yapā gabbhiyaṁ )( 大 義 釋 Mah ā niddesa p.228~9 ; CS:75~6 說 七 類 ) 是.. 一 在 僧 伽 中, 二 在 眾 中, 三 在 人 中, 四 在 食 堂, 五 在 蒸 汽 澡 堂 ( 暖 氣 房 ), 六 在 站 著, 七 在 行 乞 道 上, 八 在 諸 俗 家 門 口, 身 體 不 適 當 的 造 作 例 如 這 些 狀 況 : 有 此 類 人, ( 一 ) 在 僧 伽 集 會 中, 坐 在 轎 子 (pallatthikā ) 或 抱 膝 坐 或 盤 腿 坐 諸 如 此 類 ( 大 義 釋 說 衝 到 長 老 的 前 面 站 立 坐 下, 立 於 前, 坐 於 前, 坐 在 高 座 等 ) ( 二 ) 同 樣 地, 在 四 眾 集 會 當 中 ( 三 ) 同 樣 地, 在 諸 較 年 長 的 眾 人 之 間 ( 四 ) 在 食 堂, 不 讓 位 給 諸 較 年 長 的 ( 比 丘 ) 座 位, 擋 住 諸 新 38

學 比 丘 ( 不 讓 他 得 到 座 位 ) ( 五 ) 同 樣 地, 在 蒸 汽 澡 堂, 沒 有 徵 詢 諸 較 年 長 的 ( 比 丘 ), 而 自 行 添 加 燃 料 ( 六 ) 站 著 沐 浴 ( 水 浴 場 ), 即 如.. 年 少 的 ( 比 丘 ) 不 顧 年 長 的 ( 比 丘 ), 衝 到 前 面 去 沐 浴 他 沒 有 顧 慮 地 從 後 面 竄 出 來 之 後, 下 行 於 水, 擾 動 年 長 的 ( 比 丘 ) 和 年 少 的 ( 比 丘 ) ( 七 ) 在 行 乞 道 上,( 搶 ) 最 好 的 座 位,( 搶 ) 最 好 的 水 ( 飲 料 ),( 搶 ) 最 好 的 菜 餚,( 不 ) 從 前 面 供 養 諸 較 年 長 的 ( 比 丘 ), 以 一 手 一 手 傳 遞 下 去 ( 八 ) 在 諸 俗 家 門 口, 搶 在 較 年 長 的 ( 比 丘 ) 之 前 先 衝 入 內, 或 跟 俗 家 的 兒 童 玩 耍 身 體 諸 如 此 類 四 類 語 言 的 粗 魯 (catuṭ ṭ hā naṁ vacī pā gabbhiyaṁ ) ( 詳 見 大 義 釋 Mahā niddesa p.230;cs:77 說 三 類 ) 是.. 一 在 僧 伽 中, 二 在 眾 中, 三 入 諸 俗 家 中, 說 出 不 適 當 的 語 言 例 如, 一 類 比 丘 ( 一 ) 在 僧 伽 中, 不 先 徵 求 同 意 而 咨 意 發 言 ( 二 ) 類 似 的 情 況, 在 先 前 所 提 到 的, 在 眾 中 在 較 年 長 的 眾 人 之 間, 在 眾 人 當 中, 較 年 長 問 審 問 ( 某 人 ), 他 卻 不 問 而 搶 答 ( 三 ) 在 俗 家 中, 說.. 諸 如 此 類.. 有 什 麼 東 西? 有 什 麼 粥? 或 者 蔬 果 食 穀 肉 食 2 你 要 供 養 什 麼? 今 天 要 啃 什 麼? 吃 什 麼? 喝 什 麼? 如 此 這 般 是 語 言 的 粗 魯 種 種 念 頭 的 粗 魯 (anekaṭ ṭ hā naṁ manopā gabbhiyaṁ ).. 在 在 處 處 行 為 語 言 上 的 過 失, 都 涉 及 念 頭 上 各 種 不 同 的 欲 望 之 想 (kā mavitakka 欲 尋 ) 等, 不 適 當 的 2 蔬 果 食 :khadaniya 中, 另 譯 : 硬 食 嚼 食 噉 食, 除 了 五 種 穀 肉 食 非 時 藥 七 日 藥 盡 形 壽 藥 外 的 一 切 食 物 穀 肉 食 :bhojaniya, 另 譯 : 軟 食 指 飯 粥 麥 魚 肉 39 想 法 補 注 沒 有 身 語 意 的 粗 魯, 亦 即 行 為 細 膩 (modest), 發 言 謹 慎, 守 護 意 念 在 心 裡 發 動 的 念 頭, 雖 然 大 部 分 尚 未 直 接 傷 害 別 人, 但 是 念 頭 是 發 出 語 言 行 動 的 先 兆, 所 以 不 管 獨 處, 或 人 前 人 後 都 要 守 護 意 念 身 體 的 粗 魯, 除 了 以 上 所 說 之 外, 還 得 注 意 一 般 社 交 禮 儀, 在 家 人 入 寺 聽 法 對 待 出 家 人, 也 要 注 意 禮 貌 及 禮 儀, 這 是 顯 示 自 己 的 教 養 與 謙 虛, 也 更 有 機 會 聞 法, 對 態 度 傲 慢 者, 出 家 人 是 不 被 允 許 對 他 說 法 南 傳 比 丘 戒 中 舉 十 六 項 ( 眾 學 法 第 57 到 第 72 條 ) 拒 絕 說 法 的 狀 況.. 拿 傘 杖 刀 武 器, 穿 皮 鞋 草 鞋, 騎 乘 臥 床 抱 膝 包 頭 覆 面 人 在 座 己 在 地 上 坐 人 在 上 座 己 在 下 座 ( 以 上 3 項, 若 是 對 方 有 病 的 情 況, 可 以 說 法 ); 己 立 人 坐 己 在 後 人 在 前 己 在 道 外 人 在 道 中 身 體 的 粗 魯, 舉 人 與 人 的 距 離 為 例, 一 般 跟 人 講 話 交 際 應 酬, 需 要 在 一 個 適 當 的 距 離, 可 以 說 是 社 交 距 離, 介 於 0.5 米 至.5 米 之 間, 太 遠 太 近 都 不 禮 貌, 也 可 以 說 是 身 體 的 粗 魯 依 照 經 中 所 說 的 頂 禮 及 退 坐 一 邊, 要 避 免 六 種 身 體 的 距 離 : 不 太 遠 (atidū raṁ ) 不 太 近 (accā sannaṁ ) 不 在 上 風 (uparivā taṁ ) 不 在 高 方 (unnatappadesaṁ ) 不 在 正 對 面 (atisammukhaṁ ) 不 在 後 面 (atipacchā ) 太 遠 則 雜 訊 多 ( 聽 不 清 楚 ), 太 近 ( 少 於 一 臂 之 遠 ) 則 會 互 相 撞 擊, 在 上 風 則 散 發 體 味, 在 高 方 則 不 尊 重, 在 正 對 面 則 眼 對 眼 接 觸, 在 後 面 則 要 轉 脖 子 ( 相 應 部 注 Spk:S.../I,6~7.) 世 間 格 言 (Lokanī ti #36) 說 到, 覲 見 國 王 時 也 是 要 注 意 這 六 項 禮 儀 40 大 義 釋 (Mahā niddesa p.230~;cs:77) 說, 念 頭 的 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