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msulosin Tamsulosin 可 用 來 治 療 良 性 攝 護 腺 肥 大 的 症 狀 此 藥 也 可 能 用 於 治 療 其 他 病 症, 詢 問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以 獲 得 更 多 相 關 資 訊 通 常 一 天 服 用 一 次 應 在 每 天 固 定 一 餐 的 餐 後 30 分 鐘 服 用, 口 溶 錠 在 口 腔 內 崩 散, 但 非 在 口 腔 內 吸 收, 請 以 唾 液 或 者 水 吞 服, 勿 咬 碎 服 用 請 配 合 醫 師 指 示 服 藥 1. 在 服 用 此 藥 前, 請 告 訴 醫 師 或 藥 師, 您 是 否 對 tamsulosin 或 其 他 藥 物 有 過 敏 的 反 應 2. 如 果 您 將 要 進 行 手 術 ( 包 含 牙 科 手 術 ), 要 記 得 告 訴 醫 師 或 牙 醫 師 您 正 在 使 用 tamsulosin 3. 你 必 須 知 道 這 個 藥 可 能 會 導 致 嗜 睡, 在 您 清 楚 藥 物 可 能 對 您 的 影 響 前 不 要 開 車 或 使 用 危 險 機 械 4. 酒 精 會 加 重 此 藥 導 致 的 嗜 睡 作 用, 服 用 此 藥 期 間 請 勿 飲 酒 5. 請 將 本 劑 連 同 藥 袋 放 置 於 室 溫 之 陰 涼 乾 燥 處 避 光 儲 存, 請 勿 放 在 孩 童 可 以 取 得 的 場 所 6. 服 用 此 藥 期 間 如 需 服 用 其 它 藥 品 時, 特 別 是 抗 凝 血 劑, 請 主 動 告 訴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當 您 發 生 下 列 嚴 重 的 症 狀 時, 請 與 您 的 醫 師 聯 絡 : 眩 暈 嗜 睡 流 鼻 水 性 功 能 失 調 ( 射 精 困 難 ) 若 忘 記 服 藥, 則 於 想 起 時 儘 快 服 用 ; 如 果 一 天 服 藥 超 過 兩 次 以 上, 若 距 離 下 次 服 藥 時 間 少 於 4 小 時, 則 不 需 要 補 服, 按 原 時 間 服 用 即 可, 切 勿 一 次 服 用 兩 倍 劑 量 如 果 您 準 備 懷 孕 或 已 懷 孕, 應 告 知 並 與 您 的 醫 師 討 論 ; 計 劃 授 乳 的 婦 女, 請 於 開 服 藥 前 告 知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Telmisartan 單 獨 或 與 其 他 藥 品 合 併 使 用 於 高 血 壓 請 遵 照 醫 師 或 藥 師 指 示 服 藥, 一 般 服 藥 次 數 為 每 日 1 次 1. 可 能 發 生 暈 眩 及 頭 昏 眼 花 等 現 象 請 小 心 開 ( 騎 ) 車 或 操 作 機 器 2. 在 從 事 活 動 或 長 時 間 暴 露 在 太 熱 的 環 境 時, 要 適 量 的 補 充 水 分, 來 預 防 因 體 液 減 少 所 導 致 的 脫 水 或 低 血 壓 3. 若 您 覺 得 病 況 改 善, 請 與 醫 師 討 論 是 否 可 慢 慢 調 降 劑 量, 切 勿 自 行 突 然 停 藥 4. 服 用 此 藥 期 間 如 需 服 用 其 它 藥 品 時, 請 主 動 告 訴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5. 請 將 本 劑 連 同 藥 袋 放 置 於 室 溫 之 陰 涼 乾 燥 處 避 光 儲 存, 請 勿 冷 藏 或 冷 凍 請 1. 常 見 的 副 作 用 : 噁 心 腹 痛 腹 脹 胃 酸 逆 流 或 心 灼 熱 感 食 慾 改 變 頭 痛 背 痛 腹 瀉 口 乾 手 或 腳 腫 脹 疲 勞 喉 嚨 刺 痛 鼻 塞 上 呼 道 感 染 ( 咳 嗽 耳 朶 疼 痛 發 燒 頭 痛 鼻 塞 流 鼻 水 等 ) 肌 肉 疼 痛 或 痙 攣 等 2. 當 您 發 生 下 列 症 狀 時, 請 與 您 的 醫 師 聯 絡 : 皮 膚 起 紅 疹 或 癢 等 過 敏 現 象 心 跳 變 快 低 血 壓 暈 眩 頭 昏 眼 花 昏 暈 視 力 模 糊 等 若 忘 記 服 藥, 則 於 想 起 時 儘 快 服 用 ; 如 果 一 天 服 藥 超 過 兩 次 以 上, 若 距 離 下 次 服 藥 時 間 少 於 4 小 時, 則 不 需 要 補 服, 按 原 時 間 服 用 即 可, 切 勿 一 次 服 用 兩 倍 劑 量 本 藥 可 能 會 傷 害 您 未 出 生 的 胎 兒, 懷 孕 婦 女 不 建 議 使 用 本 藥 目 前 尚 無 使 用 於 授 乳 婦 女 的 資 料, 使 用 前 請 先 詢 問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Terbinafine 用 於 治 療 皮 膚 毛 髮 與 指 甲 的 徽 菌 感 染 ; 或 治 療 嚴 重 且 廣 泛 經 局 部 治 療 無 效 的 皮 膚 徽 菌 感 染 治 療 劑 量 用 法 時 間 長 短 是 依 感 染 類 型 及 嚴 重 度 而 定, 確 實 依 照 醫 師 所 指 示 服 用 1. 確 實 服 用 完 整 個 治 療 療 程, 請 勿 在 症 狀 改 善 後 自 行 隨 意 停 藥 2. 對 於 本 品 任 何 成 分 過 敏 者 反 應 或 患 有 肝 炎 者, 應 在 治 療 前 告 知 醫 師 3. 服 用 此 藥 超 過 6 週 時, 請 提 醒 醫 師 是 否 需 接 受 肝 功 能 檢 查 肝 腎 功 能 不 佳 者 則 應 在 服 藥 前 後 檢 查 肝 功 能, 以 便 追 蹤 其 變 化 4. 請 勿 讓 他 人 服 用 您 的 藥 品 5. 請 將 本 劑 連 同 藥 袋 放 置 於 室 溫 之 陰 涼 乾 燥 處 避 光 儲 存, 請 勿 冷 藏 或 冷 凍 請 6. 服 用 此 藥 期 間 如 需 服 用 其 它 藥 品 時, 請 主 動 告 訴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1. 常 見 的 副 作 用 為 : 消 化 不 良 輕 微 腹 痛 腹 瀉 噁 心 輕 微 皮 疹 ( 如 紅 疹 ) 等 2. 當 您 發 生 下 列 症 狀 時, 請 與 您 的 醫 師 聯 絡 : 無 理 由 持 續 的 食 慾 缺 乏 疲 倦 皮 膚 或 眼 球 變 黃, 或 出 現 嚴 重 的 皮 疹 皮 膚 剝 落 搔 癢 茶 色 尿 等 若 忘 記 服 藥, 則 於 想 起 時 儘 快 服 用 ; 如 果 一 天 服 藥 超 過 兩 次 以 上, 若 距 離 下 次 服 藥 時 間 少 於 4 小 時, 則 不 需 要 補 服, 按 原 時 間 服 用 即 可, 切 勿 一 次 服 用 兩 倍 劑 量 如 果 您 準 備 懷 孕 或 已 懷 孕, 應 告 知 並 與 您 的 醫 師 討 論 ; 不 建 議 於 授 乳 期 間 使 用 本 品, 最 好 能 改 用 其 它 的 乳 製 品 以 取 代 母 乳
Testosterone Gel 本 品 主 成 份 為 男 性 荷 爾 蒙 睪 固 酮, 用 於 因 睪 固 酮 缺 乏 之 男 性 生 殖 腺 功 能 不 足 症 (hypogonadism) 的 替 代 治 療 1. 請 確 實 依 照 醫 師 所 指 示, 一 天 一 次 於 每 天 的 相 同 時 間 來 使 用 5 公 克 凝 膠, 以 早 晨 使 用 最 佳, 每 天 不 得 超 過 10 公 克, 請 勿 隨 意 停 藥 2. 塗 抹 於 乾 淨 且 乾 燥 之 肩 部 手 臂 和 / 或 腹 部, 不 可 直 接 塗 抹 於 生 殖 器 及 有 傷 口 之 皮 膚 表 面 Androgel 目 前 並 無 18 歲 以 下 兒 童 的 臨 床 評 估 報 告, 故 不 推 薦 使 用 於 小 孩 1. 打 開 凝 膠 包 裝 後 全 部 內 容 物 必 需 擠 於 掌 心 並 且 立 刻 塗 抹 2. 塗 抹 後 必 需 以 肥 皂 及 水 清 洗 雙 手, 待 塗 抹 處 乾 燥 後 才 能 覆 蓋 布 料 或 衣 服 3. 使 用 後 至 少 6 小 時 後 才 洗 澡 或 沐 浴, 效 果 最 好 4. 若 不 慎 接 觸 眼 睛, 請 立 即 以 清 水 沖 洗, 若 有 任 何 異 狀 請 與 您 的 醫 師 聯 絡 5. 對 睪 固 酮 或 凝 膠 內 其 他 任 何 成 分 過 敏 者 患 有 乳 癌 及 已 知 或 懷 疑 患 有 攝 護 腺 癌 的 男 性 不 建 議 使 用 本 品 6. 18 歲 以 下 之 兒 童 老 年 人 女 性 不 建 議 使 用 本 品 7. 請 將 本 凝 膠 連 同 藥 袋 放 置 於 室 溫 之 陰 涼 乾 燥 處 避 光 儲 存, 請 勿 冷 藏 或 冷 凍 請 1. 常 見 的 副 作 用 為 : 頭 痛 禿 頭 塗 抹 部 位 的 紅 斑 粉 刺 皮 膚 乾 燥 等 2. 當 您 發 生 下 列 症 狀 時, 請 與 您 的 醫 師 聯 絡 : 易 怒 神 經 質 體 重 增 加 持 久 或 經 常 勃 起 等 若 忘 記 塗 抹, 則 於 想 起 時 儘 快 使 用 ; 如 果 距 離 下 次 塗 抹 時 間 少 於 12 小 時, 則 不 需 要 補 塗, 按 原 時 間 使 用 即 可, 切 勿 一 次 使 用 兩 倍 劑 量 Androgel 未 推 薦 使 用 於 女 性, 並 且 無 有 關 婦 女 的 評 估 報 告, 懷 孕 婦 女 若 使 用 將 造 成 胎 兒 雄 性 化 的 影 響, 請 謹 慎 小 心 ; 不 建 議 於 授 乳 期 間 使 用 本 品, 最 好 能 改 用 其 它 的 乳 製 品 以 取 代 母 乳
Tetracycline Hcl eye oint 此 藥 主 要 用 以 治 療 眼 部 細 菌 感 染 症 1. 點 眼 藥 膏 前 要 先 洗 手, 以 免 經 手 指 接 觸 而 感 染 2. 將 眼 藥 膏 點 在 結 膜 穹 窿, 即 眼 白 與 下 眼 瞼 之 間 的 凹 溝 內 眼 藥 膏 約 擠 出 一 公 分 長 注 意 : 眼 藥 膏 容 器 尖 端 不 可 以 接 觸 到 睫 毛 或 眼 睛, 以 防 藥 膏 受 污 染 3. 點 眼 藥 膏 輕 輕 閉 上 眼 睛 至 少 五 分 鐘 4. 如 須 點 眼 藥 水 及 眼 藥 膏 時, 先 點 眼 藥 水, 間 隔 5~10 分 鐘 再 點 眼 藥 膏, 如 使 用 兩 種 眼 藥 膏 時, 二 者 至 少 相 隔 10 分 鐘 1. 使 用 前, 須 先 取 出 隱 形 眼 鏡 2. 眼 藥 膏 容 器 尖 端, 勿 觸 及 眼 手 或 其 他 污 染 源 3. 不 可 與 他 人 共 用 眼 科 製 劑, 以 免 發 生 互 相 感 染 4. 治 療 期 間 如 發 生 不 良 反 應 或 特 異 體 質 過 敏 反 應 時, 應 停 止 用 藥 並 連 絡 醫 師 或 藥 師 5. 若 用 藥 後 症 狀 仍 持 續 數 日 或 嚴 重 時, 請 停 藥 並 立 即 就 醫 或 與 醫 師 連 絡 6. 請 將 本 劑 連 同 藥 袋 放 置 於 室 溫 之 陰 涼 乾 燥 處 避 光 儲 存, 請 勿 放 在 孩 童 可 以 取 得 的 場 所 7. 使 用 此 藥 期 間 如 需 服 用 其 它 藥 品 時, 請 主 動 告 訴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Thalidomide 本 藥 品 有 抗 發 炎 免 疫 調 節 及 抑 制 血 管 增 生 的 作 用, 可 用 在 新 診 斷 的 多 發 性 骨 髓 瘤 痲 瘋 性 結 節 性 紅 斑 的 治 療 ; 臨 床 上 亦 使 用 在 某 些 癌 症 治 療 1. 請 遵 照 醫 師 指 示 服 用, 勿 任 意 更 改 劑 量 或 停 藥 2. 服 藥 時 間 最 好 在 睡 前 或 飯 後 間 隔 超 過 一 小 時 後 服 用 1. 此 藥 品 可 能 會 致 畸 胎, 因 此, 用 藥 前 病 患 必 須 了 解 此 風 險, 並 確 實 進 行 避 孕 2. 女 性 患 者 在 服 用 賽 得 膠 囊 前 二 個 月 服 藥 期 間 直 至 停 藥 後 二 個 月, 都 應 採 取 雙 重 避 孕 措 施 所 採 用 之 雙 重 避 孕 措 施 必 須 包 括 一 種 高 效 性 的 避 孕 方 式, 同 時 再 加 上 另 一 種 輔 助 性 避 孕 方 式 高 效 的 避 孕 方 式 : 子 宫 內 避 孕 裝 置 ; 荷 爾 蒙 製 劑 ; 輸 卵 管 結 紮 ; 性 伴 侶 輸 精 管 結 紮 輔 助 性 的 避 孕 方 式 : 性 伴 侶 使 用 保 險 套 子 宮 帽 3. 男 性 患 者 在 服 用 Thalidomide 期 間 直 至 停 藥 後 2 個 月, 每 一 次 性 行 為 都 必 須 全 程 使 用 保 險 套, 即 使 曾 經 動 過 輸 精 管 切 除 手 術 也 是 一 樣 若 無 法 配 合, 則 不 建 議 使 用 4. 女 性 患 者 在 使 用 前 24 小 時 需 做 驗 孕 測 試 ; 若 發 生 經 期 延 遲 或 不 正 常 的 經 期 出 血 時, 需 進 一 步 的 驗 孕 及 評 估 在 服 藥 期 間, 若 懷 疑 任 何 原 因 造 成 自 己 可 能 懷 孕, 必 須 馬 上 停 用 賽 得 膠 囊, 並 且 儘 快 回 診 接 受 驗 孕 檢 查, 和 直 接 前 往 原 治 療 醫 院 請 求 協 助 5. 為 使 病 情 受 到 良 好 控 制 並 預 防 可 能 發 生 的 副 作 用, 請 遵 從 醫 囑, 並 定 期 檢 查 白 血 球 以 及 神 經 病 變 等 測 試 6. 服 用 本 藥 前, 如 有 下 列 的 情 形, 請 提 醒 你 的 醫 師 : 藥 物 過 敏 其 他 疾 病 ( 血 液 癲 癇 周 邊 神 經 病 變 等 疾 病 ) 或 同 時 服 用 其 他 藥 物 7. 本 藥 可 能 會 引 起 昏 睡, 服 用 時 應 避 免 開 車 或 操 作 機 器 8. 服 用 thalidomide 後 可 能 有 起 立 性 低 血 壓 ( 頭 暈 全 身 無 力 視 力 變 差 及 眩 暈 ) 的 情 形 發 生, 從 坐 姿 站 立 時, 可 先 坐 直 數 分 鐘 後 再 起 身 站 立 9. 請 將 本 劑 連 同 藥 袋 放 置 於 室 溫 之 陰 涼 乾 燥 處 避 光 儲 存, 請 勿 放 在 孩 童 可 以 取 得 的 場 所 10. 服 用 此 藥 期 間 如 需 服 用 其 它 藥 品 時, 請 主 動 告 訴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過 敏 症 狀 包 括 : 紅 斑 性 的 皮 膚 疹, 可 能 伴 隨 發 燒 心 跳 加 快 及 血 壓 降 低 等 ), 請 立 即 就 醫 當 手 或 腳 感 覺 麻 木 刺 痛 或 灼 熱 心 跳 快 速 緩 慢 或 不 規 律 不 明 原 因 的 發 熱 寒 顫 不 尋 常 的 挫 傷 或 出 血 請 儘 速 就 醫 忘 記 服 藥 則 於 想 起 時 儘 快 服 用 ; 如 果 一 天 服 藥 超 過 兩 次 以 上, 且 距 離 下 次 服 藥 時 間 少 於 4 小 時, 則 不 需 要 補 服, 按 原 時 間 服 用 即 可, 切 勿 一 次 服 用 兩 倍 劑 量 本 藥 可 能 會 傷 害 您 未 出 生 的 胎 兒, 懷 孕 婦 女 不 建 議 使 用 不 建 議 於 授 乳 期 間 使 用 本 品, 最 好 能 改 用 其 它 的 乳 製 品 以 取 代 母 乳
Thyroxine 用 以 治 療 甲 狀 腺 機 能 減 退 甲 狀 腺 腫, 或 是 補 充 分 泌 不 足 的 甲 狀 腺 素 請 確 實 依 照 醫 師 指 示 使 用, 醫 師 會 根 據 您 的 身 體 狀 況 來 決 定 該 怎 麼 服 用, 不 可 任 意 停 藥 或 增 加 劑 量 1. 服 用 此 藥 前, 應 該 主 動 讓 醫 師 知 道 您 是 否 有 患 有 內 分 泌 疾 病 糖 尿 病 或 是 心 血 管 方 面 的 疾 病 2. 剛 開 始 服 用 此 藥 時, 醫 師 將 會 依 據 您 身 體 的 反 應, 適 當 的 調 整 服 用 劑 量 ; 某 些 情 況 下 您 可 能 需 服 用 六 至 八 週 才 能 發 揮 藥 效, 請 遵 從 醫 師 之 指 示 3. 此 藥 一 般 建 議 於 早 上 餐 前 ( 空 腹 ) 服 用, 至 少 需 間 隔 30 分 鐘 後 再 進 食 4. 請 將 本 劑 連 同 藥 袋 放 置 於 室 溫 之 陰 涼 乾 燥 處 避 光 儲 存, 請 勿 冷 藏 或 冷 凍 請 5. 有 些 藥 品 會 影 響 本 藥 的 藥 效, 如 需 服 用 其 它 藥 品 時 ( 包 括 一 般 成 藥 維 生 素 及 中 草 藥 ), 請 主 動 告 訴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詢 問 正 確 的 服 藥 方 式 若 症 狀 持 續 嚴 重 時, 請 立 即 就 醫 或 與 醫 師 連 絡 1. 常 見 副 作 用 : 胃 口 改 變 體 重 增 加 或 減 少 盜 汗 或 四 肢 冰 冷 掉 髮 皮 疹 虛 弱 睡 眠 障 礙 等 2. 當 您 發 生 下 列 嚴 重 的 症 狀 時, 請 與 您 的 醫 師 聯 絡 : 月 經 週 期 改 變 皮 膚 起 泡 或 脫 皮 胸 悶 胸 痛 呼 吸 困 難 或 急 促 重 度 神 經 質 手 腳 嚴 重 顫 抖 嚴 重 嘔 吐 拉 肚 子 或 嚴 重 盜 汗 等 若 忘 記 服 藥, 則 於 想 起 時 儘 快 服 用, 若 距 離 下 次 服 藥 時 間 少 於 4 小 時, 則 不 需 要 補 服, 按 原 時 間 服 用 即 可, 切 勿 一 次 服 用 兩 倍 劑 量 如 果 您 準 備 懷 孕 或 已 懷 孕, 應 告 知 並 與 您 的 醫 師 討 論 ; 不 建 議 於 授 乳 期 間 使 用 本 品, 最 好 能 改 用 其 它 的 乳 製 品 以 取 代 母 乳
Tolterodine 可 用 來 緩 解 排 尿 困 難, 包 括 頻 尿 和 無 法 控 制 排 尿 1. 請 確 實 依 照 醫 師 所 指 示 服 用 2. Tolterodine 有 口 服 錠 劑, 口 服 錠 劑 通 常 一 天 服 用 二 次, 每 次 2mg. 3. 長 效 膠 囊 應 整 顆 吞 服, 不 要 咬 碎 或 磨 碎 4. 請 配 合 醫 師 指 示 服 藥, 如 果 對 此 藥 有 任 何 疑 問, 應 詢 問 醫 師 或 藥 師 5. 未 經 醫 師 指 示 不 可 自 行 調 整 劑 量 或 增 加 服 藥 次 數 1. 不 可 隨 意 停 藥 2. 請 告 訴 醫 師 或 藥 師, 您 是 否 對 tolterodine 或 其 他 藥 物 有 過 敏 的 反 應 3. 您 如 果 正 在 服 用 其 他 藥 物, 請 告 訴 醫 師 或 藥 師 4. 您 是 否 有 肝 臟 或 腎 臟 疾 病, 請 告 訴 醫 師 或 藥 師 5. 請 將 本 劑 連 同 藥 袋 放 置 於 室 溫 之 陰 涼 乾 燥 處 避 光 儲 存, 請 勿 冷 藏 或 冷 凍 請 6. 服 用 此 藥 期 間 如 需 服 用 其 它 藥 品 時 ( 如 : 成 藥 維 他 命 中 草 藥 等 ), 請 主 動 告 訴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常 見 的 副 作 用 為 口 乾 視 力 模 糊 胃 不 舒 服 頭 痛 便 秘 乾 眼 眩 暈 排 尿 困 難 皮 膚 紅 疹 胸 痛 ; 若 症 狀 持 續 數 日 或 嚴 重 時, 請 停 藥 並 立 即 就 醫 或 與 醫 師 連 絡 若 忘 記 服 藥, 則 於 想 起 時 儘 快 服 用 ; 如 果 一 天 服 藥 超 過 兩 次 以 上, 若 距 離 下 次 服 藥 時 間 少 於 4 小 時, 則 不 需 要 補 服, 按 原 時 間 服 用 即 可, 切 勿 一 次 服 用 兩 倍 劑 量 如 果 您 準 備 懷 孕 或 已 懷 孕, 應 告 知 並 與 您 的 醫 師 討 論 計 劃 授 乳 的 婦 女, 請 於 開 始 服 藥 前 告 知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治 療 各 種 型 態 之 抑 鬱 症 Trazodone 請 確 實 依 照 醫 師 指 示 使 用, 不 可 任 意 突 然 停 藥, 須 服 藥 2 至 4 週 才 能 完 全 發 揮 藥 效 1. 在 服 用 本 藥 之 前, 請 告 知 醫 師 過 去 病 史, 尤 其 是 心 臟 血 管 疾 病 肝 腎 疾 病 等 2. 避 免 飲 酒, 酒 精 會 增 強 此 藥 造 成 的 鎮 靜 作 用 3. 本 藥 可 能 讓 您 想 睡, 除 非 您 已 確 定 它 對 您 的 影 響, 否 則 請 避 免 從 事 容 易 引 起 傷 害 的 危 險 活 動, 如 開 車 操 作 機 械 4. 手 術 前 請 告 知 醫 師 您 正 在 服 用 本 藥 5. 請 將 本 劑 連 同 藥 袋 放 置 於 室 溫 之 陰 涼 乾 燥 處 避 光 儲 存, 請 勿 冷 藏 或 冷 凍 請 6. 服 用 此 藥 期 間 如 需 服 用 其 它 藥 品 時, 請 主 動 告 訴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1. 常 見 的 副 作 用 為 : 鎮 靜 疲 勞 頭 昏 激 動 姿 勢 性 低 血 壓 口 乾 等 2. 當 您 發 生 下 列 症 狀 時, 請 與 您 的 醫 師 聯 絡 : 男 性 病 人 服 用 此 藥 期 間 發 生 性 功 能 方 面 障 礙 若 忘 記 服 藥, 則 於 想 起 時 儘 快 服 用 ; 如 果 一 天 服 藥 超 過 兩 次 以 上, 若 距 離 下 次 服 藥 時 間 少 於 4 小 時, 則 不 需 要 補 服, 按 原 時 間 服 用 即 可, 切 勿 一 次 服 用 兩 倍 劑 量 如 果 您 準 備 懷 孕 或 已 懷 孕, 應 告 知 並 與 您 的 醫 師 討 論 ; 不 建 議 於 授 乳 期 間 使 用 本 品, 最 好 能 改 用 其 它 的 乳 製 品 以 取 代 母 乳
Tranexamic Acid 出 血 性 疾 患 異 常 出 血 或 手 術 時 異 常 出 血 請 確 實 遵 照 醫 師 指 示 服 藥, 不 可 因 症 狀 緩 解 或 未 經 醫 師 許 可 而 自 行 停 藥 或 增 減 藥 量 1. 如 對 Tranexamic acid 成 分 過 敏 者, 禁 止 使 用 本 藥 品 2. 有 下 列 情 況 者, 請 小 心 使 用 : 血 栓 的 病 人 ( 腦 血 栓 心 肌 梗 塞 血 栓 靜 脈 炎 ) 3. 腎 衰 竭 患 者 請 減 量 使 用 4. 服 用 此 藥 期 間 如 需 服 用 其 它 藥 品 時 ( 如 : 成 藥 維 他 命 中 草 藥 等 ), 請 主 動 告 訴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5. 請 將 本 劑 連 同 藥 袋 放 置 於 室 溫 之 陰 涼 乾 燥 處 避 光 儲 存, 請 勿 冷 藏 或 冷 凍 請 常 見 的 副 作 用 為 腸 胃 道 方 面 ( 腹 瀉 噁 心 嘔 吐 ) 低 血 壓 血 栓 形 成 視 力 模 糊 若 忘 記 服 藥, 則 於 想 起 時 儘 快 服 用 ; 如 果 一 天 服 藥 超 過 兩 次 以 上, 若 距 離 下 次 服 藥 時 間 少 於 4 小 時, 則 不 需 要 補 服, 按 原 時 間 服 用 即 可, 切 勿 一 次 服 用 兩 倍 劑 量 如 果 您 準 備 懷 孕 或 已 懷 孕, 應 告 知 並 與 您 的 醫 師 討 論 ; 計 劃 授 乳 的 婦 女, 請 於 開 服 藥 前 告 知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Trihexyphenidyl 主 要 用 於 治 療 巴 金 森 氏 症 候 群 本 藥 須 由 醫 師 處 方 使 用 請 於 飯 後 或 隨 餐 服 用, 可 減 少 胃 部 不 適 的 情 形 1. 若 對 本 品 過 敏 者 請 勿 使 用 2. 請 確 實 依 照 醫 師 處 方 的 用 法 與 用 量 服 藥 不 可 因 症 狀 緩 解 或 未 經 醫 師 許 可 而 自 行 停 藥 3. 此 藥 可 能 會 造 成 眼 睛 對 光 敏 感, 可 戴 太 陽 眼 鏡 或 避 免 光 照 以 減 少 不 適 ; 也 可 能 因 引 起 複 視 或 疲 倦 頭 昏 等, 請 避 免 開 車 或 操 作 機 械 等 具 有 危 險 性 的 工 作 4. 此 藥 會 造 成 排 汗 減 少 體 溫 升 高 等 情 形, 請 避 免 泡 熱 水 澡 與 洗 三 溫 暖 以 免 造 成 體 溫 過 高 頭 暈 不 適 等 ; 若 感 口 乾 不 適, 可 以 含 無 糖 的 糖 果 或 含 冰 塊 等 方 式 來 減 輕 不 適 感 5. 服 藥 期 間 應 節 制 喝 酒, 因 酒 精 會 增 加 頭 暈 昏 昏 欲 睡 等 副 作 用 產 生 的 機 會 6. 請 將 本 劑 連 同 藥 袋 放 置 於 室 溫 之 陰 涼 乾 燥 處 避 光 儲 存, 請 勿 冷 藏 或 冷 凍 請 7. 服 用 此 藥 期 間 如 需 服 用 其 它 藥 品 時, 請 主 動 告 訴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尤 其 是 鎮 靜 安 眠 藥 三 環 抗 憂 鬱 劑 抗 過 敏 藥 物 止 痛 藥 肌 肉 鬆 弛 劑 止 瀉 劑 等 1. 可 能 產 生 頭 暈 頭 痛 視 力 模 糊 口 乾 胃 部 不 適 腹 瀉 或 便 秘 嘔 吐 眼 睛 對 光 線 特 別 敏 感 排 尿 困 難 等 副 作 用 2. 當 您 發 生 下 列 症 狀 時, 請 與 您 的 醫 師 聯 絡 : 皮 膚 紅 疹 心 跳 快 速 或 不 規 則 發 燒 幻 覺 妄 想 憂 鬱 意 識 不 清 眼 睛 痛 等 若 忘 記 服 藥, 則 於 想 起 時 儘 快 服 用 ; 如 果 一 天 服 藥 超 過 兩 次 以 上, 若 距 離 下 次 服 藥 時 間 少 於 4 小 時, 則 不 需 要 補 服, 按 原 時 間 服 用 即 可, 切 勿 一 次 服 用 兩 倍 劑 量 如 果 您 準 備 懷 孕 或 已 懷 孕, 應 告 知 並 與 您 的 醫 師 討 論 計 劃 授 乳 的 婦 女, 請 於 開 始 服 藥 前 告 知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Tropicamide oph soln 散 瞳 及 睫 狀 肌 麻 痺, 檢 查 眼 睛 時 放 大 瞳 孔 及 麻 痺 睫 狀 肌 請 遵 照 醫 師 或 藥 師 指 示 使 用 1. 勿 用 於 房 角 狹 窄 性 青 光 眼 ; 當 眼 壓 增 高 或 眼 壓 不 明 或 眼 內 前 房 淺 時 須 注 意 2. 使 用 本 品 可 能 會 有 視 力 模 糊 眼 睛 疼 痛 或 為 畏 光 等 現 象 ; 使 用 期 間, 應 避 免 開 車 或 操 作 機 器 相 關 設 備, 以 降 低 危 險 的 發 生 3. 本 品 用 在 嬰 幼 兒 時 可 能 會 有 中 樞 神 經 障 礙 的 不 良 反 應, 應 由 醫 師 謹 慎 評 估 使 用 4. 點 藥 前 請 將 雙 手 洗 淨, 點 藥 時 可 以 手 指 輕 按 壓 內 眼 角 處 的 上 下 淚 小 管 至 少 兩 分 鐘, 防 止 藥 水 經 由 鼻 淚 管 進 入 喉 嚨, 造 成 全 身 性 作 用 5. 若 使 用 本 品 期 間 需 併 用 其 他 點 眼 液, 請 至 少 相 隔 5 分 鐘 6. 請 將 本 劑 連 同 藥 袋 放 置 於 室 溫 之 陰 涼 乾 燥 處 避 光 儲 存, 請 勿 放 在 孩 童 可 以 取 得 的 場 所 7. 使 用 此 藥 期 間 如 需 服 用 其 它 藥 品 時, 請 主 動 告 訴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有 時 可 能 發 生 暫 時 性 刺 痛 感 覺, 若 症 狀 持 續, 請 立 即 回 診 告 知 醫 師 如 果 您 準 備 懷 孕 或 已 懷 孕, 應 告 知 並 與 您 的 醫 師 討 論 ; 計 劃 授 乳 的 婦 女, 請 於 開 始 使 用 藥 品 前 告 知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Topiramate 用 於 成 人 及 兩 歲 以 上 兒 童 局 部 癲 癇 或 倂 有 Lennox-Gastaut 症 候 群 之 癲 癇 及 原 發 性 全 身 性 強 直 陣 攣 癲 癇 的 輔 助 治 療 及 用 於 局 部 發 作 的 癲 癇 病 患 之 單 一 藥 物 治 療 1. 請 確 實 遵 照 醫 師 指 示 服 藥, 非 經 醫 師 指 示, 請 勿 任 意 增 減 藥 量 或 停 藥, 因 突 然 停 藥 會 導 致 癲 癇 發 作 2. 請 直 接 以 開 水 吞 服, 不 要 磨 碎 或 咀 嚼 藥 粒, 於 飯 前 或 飯 後 服 用 均 可 1. 應 按 時 回 診, 若 癲 癇 發 作 次 數 增 加 或 病 情 惡 化, 請 馬 上 與 您 的 醫 師 聯 絡 2. 若 患 有 肝 臟 疾 病 腎 結 石 腎 臟 疾 病 青 光 眼 等, 須 慎 用 此 藥 3. 曾 患 有 腎 結 石 高 血 鈣 或 有 腎 結 石 家 族 病 史 者, 在 服 用 此 藥 期 間 每 日 應 喝 足 量 開 水 ( 約 2500-3000cc), 以 預 防 腎 結 石 發 生 4. 服 藥 期 間 應 節 制 喝 酒, 因 酒 精 會 增 加 引 起 頭 暈 嗜 睡 的 副 作 用 產 生 5. 服 藥 期 間 可 能 會 讓 您 覺 得 頭 暈 動 作 不 協 調 視 覺 模 糊 複 視 睏 倦, 請 勿 開 車 或 操 作 危 險 機 械 等 須 高 度 警 戒 之 工 作, 如 從 事 具 潛 在 危 險 之 活 動 應 有 人 陪 同 6. 此 藥 可 能 降 低 口 服 避 孕 藥 的 效 果, 請 與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討 論, 是 否 選 擇 其 他 的 避 孕 方 式 7. 請 將 本 劑 連 同 藥 袋 放 置 於 室 溫 之 陰 涼 乾 燥 處 避 光 儲 存, 請 勿 冷 藏 或 冷 凍 請 8. 服 用 此 藥 期 間 如 需 服 用 其 它 藥 品 時, 請 主 動 告 訴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3. 常 見 的 副 作 用 為 : 頭 暈 動 作 不 協 調 嗜 睡 疲 倦 言 語 障 礙 視 覺 異 常 複 視 等 4. 若 發 生 下 列 症 狀 時, 請 與 您 的 醫 師 聯 絡 : 視 覺 敏 銳 度 急 劇 降 低 眼 球 急 劇 疼 痛 情 形 異 常 疲 倦 食 慾 不 振 心 跳 速 率 不 正 常 等 若 忘 記 服 藥, 則 於 想 起 時 儘 快 服 用 ; 如 果 一 天 服 藥 超 過 兩 次 以 上, 若 距 離 下 次 服 藥 時 間 少 於 4 小 時, 則 不 需 要 補 服, 按 原 時 間 服 用 即 可, 切 勿 一 次 服 用 兩 倍 劑 量
如 果 您 準 備 懷 孕 或 已 懷 孕, 應 告 知 並 與 您 的 醫 師 討 論 ; 本 藥 目 前 尚 無 使 用 於 授 乳 婦 女 的 資 料, 使 用 前 請 先 詢 問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