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 防 勝 於 治 療 預 防 貪 污 - 良 好 企 業 管 治 之 要 素 - 防 貪 專 家 的 意 見 可 幫 您 有 效 預 防 貪 污 透 過 廉 潔 的 營 商 文 化 以 及 一 個 有 效 預 防 貪 污 舞 弊 的 制 度, 公 司 或 機 構 可 落 實 良 好 企 業 管 治, 從 而 實 現 營 業 目 標 保 障 公 司 及 持 份 者 利 益 和 機 構 聲 譽 提 高 競 爭 力 以 持 續 長 遠 發 展, 並 履 行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我 們 會 因 應 私 營 公 司 及 機 構 的 要 求, 提 供 防 貪 建 議 防 貪 諮 詢 服 務 防 止 貪 污 處 香 港 廉 政 公 署 J5956/15
關 於 我 們 防 貪 諮 詢 服 務 (CPAS) 廉 政 公 署 防 止 貪 污 處 其 中 一 項 法 定 職 能, 是 應 私 營 機 構 和 個 別 人 士 的 要 求, 提 供 預 防 貪 污 的 建 議, 為 此 防 止 貪 污 處 成 立 防 貪 諮 詢 服 務 (CPAS) 自 成 立 至 今, 我 們 已 為 數 以 千 計 的 公 司 和 私 營 機 構, 就 著 防 貪 措 施 及 誠 信 管 理 方 面, 提 供 防 貪 諮 詢 服 務, 當 中 涉 獵 不 同 的 行 業 範 疇 和 工 作 程 序 我 們 的 使 命 是 協 助 公 司 和 私 營 機 構 強 化 和 持 續 改 善 制 度 工 作 程 序 及 措 施, 以 預 防 貪 污 及 相 關 的 不 當 行 為 機 構 需 要 有 效 的 預 防 貪 污 制 度 和 措 施 貪 污 詐 騙 及 舞 弊 行 為 不 但 蠶 食 公 司 利 潤, 令 公 司 商 譽 蒙 污, 長 遠 更 影 響 公 司 持 續 經 營 的 能 力 隨 著 全 球 致 力 打 擊 貪 污, 各 國 各 地 通 過 新 反 貪 法 例 並 強 烈 譴 責 涉 及 貪 污 的 商 業 機 構 和 貪 污 的 營 業 手 法, 可 預 期 市 場 領 導 者 將 愈 來 愈 重 視 生 意 夥 伴 的 誠 信, 社 會 亦 對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的 期 望 愈 來 愈 高 一 套 行 之 有 效 的 防 貪 制 度 及 措 施, 能 確 保 業 務 以 合 符 道 德 及 廉 潔 的 方 式 經 營, 對 任 何 機 構 來 說 都 是 不 可 或 缺 的
在 香 港 什 麼 是 貪 污? 根 據 防 止 賄 賂 條 例 ( 香 港 法 例 第 201 章 ), 任 何 僱 員 ( 即 代 理 人 ) 如 未 經 僱 主 ( 即 主 事 人 ) 許 可, 向 他 人 索 取 或 收 受 利 益, 作 為 與 其 僱 主 業 務 有 關 的 任 何 行 為 的 報 酬 或 誘 因, 即 可 能 違 法 而 提 供 利 益 者 同 樣 可 能 觸 犯 法 例 利 益 包 括 金 錢 禮 物 貸 款 佣 金 受 僱 工 作 合 約 服 務 優 待 予 以 支 付 全 部 或 部 分 貸 款 等, 但 不 包 括 款 待 模 擬 個 案 1 琪 琪 於 一 所 電 器 零 售 店 任 職 銷 售 員 當 限 量 版 智 能 手 機 推 出 市 面 時, 琪 琪 預 留 部 分 存 貨 予 水 貨 商 販, 秘 密 收 取 佣 金 雖 然 店 舖 對 該 款 限 量 版 手 機 制 定 了 一 人 一 機 的 政 策, 但 管 理 人 員 對 銷 售 暢 銷 貨 品 的 風 險 缺 乏 意 識, 並 沒 有 制 定 任 何 措 施 防 止 職 員 濫 用 職 權, 造 成 貪 污 的 漏 洞 琪 琪 及 水 貨 商 販 違 返 防 止 賄 賂 條 例, 而 當 事 件 曝 光 時, 更 令 公 司 的 聲 譽 受 損 模 擬 個 案 2 阿 芬 是 一 間 人 力 資 源 顧 問 公 司 的 職 員 她 私 下 收 取 回 佣, 出 賣 公 司 的 客 戶 資 料 予 競 爭 對 手, 導 致 公 司 蒙 受 損 失, 失 去 客 戶 的 信 任 該 公 司 對 客 戶 資 料 缺 乏 基 本 的 保 安 措 施, 造 成 貪 污 的 漏 洞 和 誘 因, 使 職 員 有 機 可 乘
什 麼 是 利 益 衝 突? 當 僱 員 的 個 人 利 益 與 其 執 行 的 職 務 出 現 衝 突 時, 便 會 出 現 利 益 衝 突 情 況, 如 沒 有 妥 善 管 理, 僱 員 在 履 行 職 務 時, 便 未 能 顧 及 機 構 的 最 佳 利 益 此 外, 利 益 衝 突 亦 很 容 易 會 引 致 詐 騙 行 為 或 違 反 防 止 賄 賂 條 例 模 擬 個 案 3 阿 奮 於 一 所 資 訊 科 技 公 司 任 職 經 理, 他 同 時 是 一 家 軟 件 公 司 的 股 東 當 阿 奮 為 公 司 招 標 時, 沒 有 披 露 自 己 這 方 面 的 個 人 利 益, 甚 至 草 擬 偏 頗 的 規 格 要 求, 使 自 己 的 軟 件 公 司 成 功 取 得 合 約 最 後, 資 訊 科 技 公 司 付 上 了 較 高 的 價 錢, 卻 沒 有 裝 上 合 適 的 軟 件 由 於 阿 奮 為 達 不 法 目 的 向 公 司 呈 上 錯 誤 及 誤 導 的 資 料, 觸 犯 了 詐 騙 罪 及 防 止 賄 賂 條 例 假 如 該 資 訊 科 技 公 司 於 招 標 程 序 中, 設 有 足 夠 預 防 措 施, 並 且 訂 立 誠 信 守 則 及 處 理 利 益 衝 突 的 機 制, 便 可 避 免 這 事 件 為 了 保 障 利 潤 及 持 份 者 利 益 維 持 良 好 聲 譽 以 及 確 保 持 續 經 營 的 能 力, 公 司 須 落 實 周 全 的 誠 信 管 理 計 劃, 及 有 效 的 預 防 貪 污 舞 弊 的 制 度 和 措 施
預 防 勝 於 治 療 我 們 的 服 務 1. 度 身 訂 造 的 建 議 為 公 司 / 機 構 提 供 建 議, 減 低 行 業 及 機 構 業 務 的 貪 污 舞 弊 風 險 一 般 而 言, 採 購 銷 售 人 事 管 理 合 約 管 理 都 是 經 常 出 現 貪 污 風 險 的 範 疇 有 些 行 業 亦 可 能 有 其 獨 有 的 貪 污 風 險 提 供 有 關 誠 信 管 理 行 為 守 則 的 度 身 訂 造 建 議 提 供 有 關 防 貪 制 度 及 監 控 措 施 的 度 身 訂 造 建 議
2. 防 貪 培 訓 就 不 同 職 能 或 工 作 流 程 ( 如 : 採 購 ) 舉 辦 專 題 研 討 會 及 講 座, 加 強 公 司 / 機 構 員 工 的 防 貪 知 識, 提 升 良 好 管 治 的 能 力 與 相 關 行 業 或 專 業 團 體 合 作, 針 對 不 同 的 行 業 或 職 能, 製 作 防 貪 指 引 及 培 訓 / 自 學 教 材 ( 如 : 培 訓 影 片 ) 可 於 廉 政 公 署 網 頁 下 載 : www.icac.org.hk/cpas/cpresource 3. 諮 詢 服 務 熱 線 歡 迎 致 電 查 詢 有 關 預 防 貪 污 及 誠 信 管 理 的 事 宜 防 貪 諮 詢 服 務 : 2526 6363 ( 星 期 一 至 五 上 午 9 時 至 下 午 6 時 ) ( 公 眾 假 期 除 外 ) cpas@cpd.icac.org.hk 2522 0505 www.icac.org.hk/cpas 我 們 會 在 兩 個 工 作 天 內 回 覆 我 們 的 服 務 完 全 免 費, 而 且 絕 對 保 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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