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 畫 名 稱 : 湖 山 水 庫 及 鄰 近 地 區 棲 地 復 育 及 改 善 方 法 試 驗 研 究 英 文 名 稱 :Experimental habitat restoration and improvement of a lowland forest ecosystem in the Hushan Reservoir Area 計 畫 編 號 :15 全 程 計 畫 期 間 :28 年 1 月 1 日 至 213 年 12 月 31 日 本 年 計 畫 期 間 :2 年 1 月 1 日 至 2 年 12 月 31 日 計 畫 主 持 人 : 林 瑞 興 研 究 人 員 : 林 宗 岐 (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生 物 學 系 ) 簡 錕 榮 鐘 雨 岑 宋 心 怡 吳 建 龍 鄭 薏 如 一 摘 要 本 計 畫 欲 藉 由 實 地 調 查 及 試 驗 操 作, 探 討 湖 山 水 庫 周 邊 的 森 林 演 替 模 式, 尋 找 符 合 森 林 動 態 及 經 濟 成 本 的 森 林 復 育 策 略, 以 提 供 未 來 森 林 生 態 系 統 復 育 規 劃 之 參 考 本 計 畫 工 作 內 容 包 括 :(1) 分 析 研 究 地 區 植 物 群 落 現 況 及 推 估 其 演 替 模 式 ;(2) 調 查 廢 棄 麻 竹 林 的 自 然 更 新 狀 況, 瞭 解 影 響 其 演 替 方 向 的 環 境 因 子 ;(3) 藉 由 實 際 操 作, 主 動 移 除 麻 竹 林 及 補 植 原 生 樹 種, 瞭 解 復 育 過 程 可 能 遭 遇 的 困 難 及 監 測 苗 木 生 長 狀 況 ;(4) 建 立 指 標 系 統 本 (2) 年 度 延 續 前 兩 年 調 查 結 果, 於 湖 山 水 庫 北 側 的 自 然 生 態 保 留 及 復 育 區 以 及 林 務 局 阿 里 山 事 業 區 第 61-73 林 班 地 進 行 各 項 調 查 與 試 驗 斗 六 丘 陵 之 植 群 演 替 最 終 期 應 為 榕 楠 林 帶, 而 斗 六 丘 陵 之 廢 棄 竹 林 植 群 現 況, 尚 處 於 演 替 初 期 與 中 期 典 型 對 應 分 析 (CCA) 顯 示 目 前 廢 棄 竹 林 演 替 植 群 可 分 為 咬 人 狗 - 菲 律 賓 榕 型, 無 患 子 - 白 匏 子 型 兩 型, 其 分 型 與 地 形 位 置 ( 上 稜 中 稜 或 溪 谷 ) 及 人 為 干 擾 程 度 最 為 相 關, 未 來 進 行 復 育 策 略 選 擇 時, 應 依 據 上 述 兩 項 特 性 進 行 適 地 適 性 之 調 整 主 動 移 除 麻 竹 林 及 補 植 原 生 樹 種 試 驗 中, 苗 木 於 伐 竹 樣 區 地 徑 與 與 高 度 成 長 最 快, 且 原 生 種 源 之 萌 發 狀 況 良 好, 但 伐 竹 樣 區 苗 木 存 活 率 最 低 且 維 護 成 本 高, 未 來 進 行 森 林 復 育 時, 可 依 照 經 費 與 目 的 進 行 復 育 方 案 調 整, 並 依 據 不 同 苗 木 種 類 之 存 活 狀 況 選 擇 樹 種 監 測 指 標 顯 示 伐 竹 處 理 會 影 響 樣 區 中 的 生 物 組 成, 但 森 林 生 態 系 之 功 能 是 否 能 順 利 回 復, 尚 須 更 多 年 份 之 監 測 Abstract The ongoing construction of the Hushan Reservoir dam in central-western Taiwan will inevitably result in the loss of wildlife habitats. In order to mitigate negative effects, suggested measures are to minimize habitat destruction and to restore 135
forest ecosystems in adjacent areas.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proposes possible restoration strategies considering current habitat status, forest dynamics and economic costs. To gather the relevant information, we firstly developed the potential succession stages in the study area. Secondly, we surveyed Ma Bamboo (Dendrocalamus latiflorus) plantations which have been abandoned for some time to evaluate the levels of ecological recovery. We also evaluated the effects and costs of felling Ma Bamboo and planting native saplings to accelerating the recovery. Finally, we developed ecological indicators to understand how wildlife communities respond to different restoration actions. The Ficus-Machilus forest habitat is believed to be the climax vegetation of the study area. We found that the abandoned bamboo plantations are now in the early phase of succession. Canonical Correspondence Analysis (CCA) classified the abandoned bamboo plantations into two types: the Dendroncnide meyeniana - Ficus ampelas type and the Sapindus mukorossii - Mallotus paniculatus type. The vegetation types are known to be influenced by terrain and human activities. These factors should be taken into consideration when determining restoration strategies. After removing bamboo and planting tree seedlings, we observed that the growth rate of seedlings in the clear-cut area was the highest but their survival rate was the lowest, possibly due to the lack of shade. The cost of maintaining the seedlings in the clear-cut areas was high. Therefore, we suggest that the restoration plan should be adjusted given its budget and the aim of restoration. The ecological indicators revealed that human activities, mainly bamboo cutting, have a detectable impact on the species composition. Finally, only long-term monitoring will be able to determine whether the original climax forest ecosystem can be restored. 關 鍵 詞 : 復 育 策 略 自 然 恢 復 森 林 生 態 系 復 育 二 計 畫 目 的 生 態 系 統 退 化 將 會 對 人 類 生 活 造 成 負 面 影 響, 生 態 復 育 即 為 啟 動 生 態 系 統 恢 復, 使 該 系 統 回 復 良 好 的 穩 定 性 及 生 態 系 服 務 功 能 (Rapport et al. 1998; Clewell 24; Cairns 199; Henry and Amoros 1995) 湖 山 水 庫 工 程 計 畫 用 地 位 於 雲 林 縣 斗 六 市 東 側 丘 陵 地, 面 積 約 4ha, 該 用 地 範 圍 已 知 為 臺 灣 西 部 低 海 拔 具 有 高 度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地 點 之 一, 且 為 保 育 鳥 類 八 色 鳥 (Pitta nympha) 的 重 要 分 布 地, 136
水 庫 開 發 必 然 對 當 地 生 態 造 成 負 面 影 響 為 因 應 水 庫 開 發 造 成 的 生 態 損 失 與 負 面 影 響, 衍 生 有 湖 山 水 庫 工 程 計 畫 生 態 保 育 措 施 的 擬 定 與 施 行 ( 經 濟 部 水 利 署 中 區 水 資 源 局 25), 湖 山 水 庫 工 程 計 畫 生 態 保 育 措 施 中 森 林 生 態 系 統 的 主 要 研 究 方 向 即 為 在 水 庫 須 興 建 的 前 提 下, 如 何 透 過 生 物 多 樣 性 補 償 (biodiversity offset) 來 降 低 水 庫 興 建 對 森 林 生 態 系 的 負 面 效 應 (ten Kate et al. 24) 雲 林 低 海 拔 丘 陵 地 區 的 植 被 類 型 為 低 地 常 綠 闊 葉 林 (lowland evergreen broadleaved forest)( 劉 23), 原 生 樹 種 主 要 為 榕 屬 及 楠 木 類 植 物 之 榕 楠 林 帶 (Su 1984) 因 此, 湖 山 水 庫 森 林 生 態 系 復 育 計 畫 初 步 以 森 林 生 態 系 整 體 為 復 育 的 主 體 在 瞭 解 當 地 演 替 過 程 及 控 制 因 子 後, 以 增 加 原 生 低 海 拔 闊 葉 樹 林 的 覆 蓋 面 積 作 為 復 育 森 林 生 態 系 的 主 要 方 式, 期 望 能 增 加 森 林 性 物 種 所 需 的 核 心 棲 地 面 積, 並 減 少 該 類 物 種 在 不 同 棲 地 區 塊 間 移 動 的 障 礙 斗 六 丘 陵 今 多 為 栽 種 麻 竹 (Dendrocalamus latiflorus) 為 經 濟 作 物 ( 呂 等 1997), 部 分 早 年 耕 作 的 麻 竹 林, 因 為 地 處 偏 僻 而 遭 廢 棄 ( 楊 28) 但 麻 竹 生 長 快 速 能 長 久 佔 據 生 育 地 具 有 毒 性 落 葉 量 多 引 發 底 層 煤 煙 病 等 諸 多 效 應, 影 響 底 層 苗 木 萌 發 與 生 長 (Chou and Hou 1981; Griscom et al. 27; 張 及 范 1989; Nelson 28) 在 生 態 系 中, 只 有 當 竹 子 開 花 結 束 生 活 史 之 後, 底 層 的 植 被 才 能 開 始 由 先 驅 樹 種 開 始 演 替 (Griscom and Ashton 23) 斗 六 丘 陵 除 因 湖 山 水 庫 興 建 的 壓 力 外, 也 面 臨 棲 地 退 化 壓 力 本 試 驗 計 畫 目 的 之 一, 即 欲 嘗 試 以 人 力 處 理 代 替 自 然 的 過 程, 經 由 主 動 伐 除 麻 竹 以 及 種 植 原 生 苗 木 的 過 程, 來 加 速 闊 葉 林 演 替, 並 評 估 復 育 過 程 所 須 之 成 本 及 成 效 森 林 生 態 的 復 育 是 相 當 艱 難 且 長 期 的 工 作, 復 育 過 程 中, 應 建 立 監 測 指 標 展 現 復 育 成 效, 同 時 對 阻 礙 因 子 進 行 提 前 預 警, 除 了 生 態 系 各 面 向 之 外, 也 應 包 含 社 會 經 濟 之 指 標, 以 供 未 來 決 策 時 進 行 考 量 (Lawton et al. 1998; Vallauri et al. 22) 優 良 的 指 標 要 能 反 映 環 境 狀 況, 且 與 復 育 的 目 的 或 決 策 項 目 有 關 (Dale and Beyeler 21) 依 照 美 國 環 境 保 護 署 訂 立 的 指 標 選 擇 的 指 導 方 針 (Jackson et al. 2), 在 選 定 指 標 後 應 建 立 標 準 的 作 業 程 序 以 減 低 誤 差, 以 利 進 行 長 期 監 測 本 計 畫 於 28 及 29 之 調 查 已 有 初 步 成 果 28 年 建 立 演 替 模 式 評 定 各 樹 種 的 演 替 分 數,29 年 利 用 演 替 級 分 之 計 算 復 育 區 中 24 個 樣 區 的 演 替 分 數, 顯 示 該 區 域 喬 木 層 多 落 在 演 替 初 期 至 中 期 ( 圖 1) 麻 竹 占 有 較 大 之 比 例, 顯 示 湖 山 水 庫 及 鄰 近 地 區 多 處 在 早 期 植 物 社 會 之 競 爭 階 段 此 外,29 年 於 試 驗 區 137
完 成 累 計 降 低 2% 竹 林 覆 蓋 度 之 試 驗 操 作, 並 種 植 原 生 苗 木, 苗 木 存 活 率 以 伐 竹 樣 區 最 低, 但 伐 竹 樣 區 樹 苗 的 地 徑 最 粗 高 度 最 高 苗 木 存 活 率 以 闊 葉 林 最 高, 但 生 長 量 最 小 另 於 29 年 建 立 13 項 復 育 指 標 架 構, 定 期 進 行 監 測, 以 期 能 評 估 成 效 本 計 畫 欲 藉 由 實 地 調 查 及 試 驗 操 作, 探 討 湖 山 水 庫 周 邊 的 森 林 演 替 模 式, 欲 尋 找 符 合 森 林 動 態 及 經 濟 成 本 的 森 林 復 原 策 略, 以 提 供 未 來 森 林 生 態 系 統 復 育 規 劃 之 參 考 工 作 內 容 包 括 :(1) 分 析 研 究 地 區 植 物 群 落 現 況 及 推 估 其 演 替 模 式 ; (2) 調 查 廢 棄 麻 竹 林 的 自 然 更 新 狀 況, 瞭 解 影 響 其 演 替 方 向 的 環 境 因 子 ;(3) 藉 由 實 際 操 作, 主 動 移 除 麻 竹 林 及 補 植 原 生 樹 種, 瞭 解 復 育 過 程 可 能 遭 遇 的 困 難 並 監 測 苗 木 生 長 狀 況 ;(4) 建 立 指 標 系 統 及 標 準 監 測 方 法, 持 續 進 行 監 測 三 重 要 工 作 項 目 及 實 施 方 法 ( 一 ) 研 究 地 區 本 計 畫 執 行 地 點 為 雲 林 縣 林 內 鄉 及 斗 六 市 東 側 丘 陵 地, 主 要 屬 林 務 局 阿 里 山 事 業 區 第 61 至 73 林 班 ( 圖 2) 整 體 研 究 區 北 以 濁 水 溪 與 彰 化 縣 二 水 鎮 相 鄰, 東 邊 則 以 清 水 溪 與 南 投 縣 竹 山 鎮 接 壤 區 域 內 最 高 點 位 於 斗 六 市 南 側 與 古 坑 鄉 竹 山 鎮 交 界 的 木 瓜 潭 山 ( 海 拔 高 度 519m), 區 內 海 拔 高 度 多 在 3m 以 下 稜 線 西 側 為 北 港 溪 上 游 集 水 區, 主 要 由 砂 岩 頁 岩 及 礫 岩 所 組 成, 溪 流 上 游 近 山 稜 處 形 成 許 多 邊 坡 陡 峭 的 侵 蝕 山 溝 ( 林 及 周 1974) 研 究 區 為 臺 灣 重 要 野 鳥 棲 地 之 一 ( 中 華 民 國 野 鳥 學 會 21), 另 林 務 局 於 28 年 已 將 61-7 林 班 公 告 為 雲 林 湖 本 八 色 鳥 野 生 動 物 重 要 棲 息 環 境 主 動 更 新 之 試 驗 範 圍 則 為 於 湖 山 水 庫 北 側 自 然 生 態 保 留 區 與 復 育 區 ( 舊 稱 培 厚 區 A, 以 下 簡 稱 復 育 區 ) 中 本 計 畫 主 要 的 調 查 樣 區 依 其 各 自 試 驗 目 的 所 在 位 置 及 層 級 區 分 為 (1) 廢 棄 麻 竹 林 樣 區,(2) 位 於 復 育 區 內 的 試 驗 樣 區, 及 (3) 位 於 試 驗 樣 區 內 的 植 物 永 久 樣 區 等 三 種 樣 區 廢 棄 麻 竹 林 樣 區 位 於 61 至 73 林 班 地, 沿 既 有 道 路 農 路 林 徑 及 溪 谷 河 床 尋 找 具 有 低 度 農 耕 活 動 的 廢 棄 麻 竹 林, 已 選 取 34 個 竹 林 與 闊 葉 林 混 合 且 有 不 同 人 為 干 擾 程 度 之 森 林 進 行 取 樣, 各 樣 區 距 離 約 -5m( 圖 3) 試 驗 樣 區 位 於 湖 山 水 庫 北 側 的 復 育 區, 於 28 年 已 設 置 8 個 1ha( 編 號 為 No.1 No.4 - No.) 1 個 1ha 檳 榔 園 及 1 個.25ha( 編 號 為 No.3) 的 試 驗 樣 區 ( 圖 4) 植 物 永 久 樣 區 則 有 24 個, 每 個 試 驗 樣 區 內 各 設 置 3 個, 每 個 面 積 為 25m 2 ( 二 ) 植 群 調 查 138
1. 廢 棄 麻 竹 林 樣 區 本 研 究 植 群 調 查 採 用 多 樣 區 法 (multiple plot method), 樣 區 大 小 為 25 m 2, 每 一 樣 區 由 個 5 5 m 的 方 形 小 區 所 組 成, 調 查 時 將 植 物 區 分 為 喬 木 層 及 地 被 層 而 於 樣 區 內 量 測 胸 高 直 徑 (D13) 1 cm 之 木 本 植 物, 列 入 喬 木 層, 記 錄 樹 種 名 稱 與 胸 徑 其 他 胸 高 直 徑 小 於 1cm 之 樹 種 及 草 本 植 物 等 皆 列 為 地 被 層, 並 評 估 其 覆 蓋 度 另 外, 在 每 個 25m 2 的 樣 區 內, 選 擇 兩 個 5x5m 2 的 樣 區 進 行 DBH 未 滿 1cm 之 木 本 苗 木 數 量 調 查, 以 暸 解 不 同 干 擾 程 度 及 地 形 之 麻 竹 林 下, 小 苗 的 數 量 及 組 成 對 於 爾 後 森 林 復 育 之 樹 種 選 擇, 能 有 更 多 的 資 訊 可 供 參 考 喬 木 層 調 查 所 得 之 植 群 數 據, 依 物 種 計 算 其 密 度 頻 度 優 勢 度 後, 再 將 結 果 轉 換 為 相 對 百 分 率, 各 百 分 率 加 總 即 為 重 要 值 指 數 (important value index, IVI)( 劉 及 蘇 2), 再 製 作 物 種 原 始 矩 陣 供 分 析 使 用 維 管 束 植 物 之 學 名 則 依 據 Flora of Taiwan Vol. 6(Editorial Committee of the Flora of Taiwan 23) 未 來 希 望 能 由 環 境 因 子 得 知 特 定 地 區 的 演 替 的 速 度 及 方 向, 因 此 另 外 記 錄 樣 區 環 境 因 子 如 下 : (1) 海 拔 高 度 : 海 拔 高 為 高 層 次 之 環 境 因 子, 其 可 能 會 造 成 氣 候 上 的 改 變, 為 一 直 接 影 響 因 子, 可 作 為 局 部 氣 溫 之 評 估 值 而 其 量 測 則 利 用 Garmin 6CSx 攜 帶 式 衛 星 定 位 儀 其 內 建 氣 壓 式 高 度 計 直 接 量 測 (2) 坡 度 : 坡 度 指 生 育 地 地 面 之 傾 斜 度, 生 育 地 之 坡 度 控 制 了 太 陽 的 入 射 角, 而 影 響 到 太 陽 之 輻 射 強 度 及 局 部 氣 候, 所 以 坡 度 常 與 其 他 因 子 合 併 考 慮, 以 評 估 局 部 氣 候 因 子 ( 蘇 1987) 其 量 測 方 式 則 於 生 育 地 上 利 用 傾 斜 儀 直 接 量 測 數 次, 而 取 其 平 均, 記 錄 讀 數 (3) 坡 向 : 方 位 係 指 樣 區 或 生 育 地 最 大 坡 度 所 面 臨 的 方 向, 此 方 向 即 與 等 高 線 垂 直 之 線 所 指 的 方 向 (4) 水 分 梯 度 : 方 位 角 的 不 同 會 對 溫 度 日 照 濕 度 與 土 壤 水 分 造 成 差 異, 故 將 其 角 度 轉 化 成 效 應 之 相 對 值, 利 用 Day and Monk(1974) 的 水 分 相 對 指 標 值, 其 將 一 圓 周 切 分 為 16 等 級, 而 給 予 乾 與 濕 區 分 東 北 向 最 陰 濕 (16), 西 南 向 最 乾 燥 (1), 而 給 予 1-16 之 相 對 值 (5) 干 擾 程 度 : 以 近 幾 年 有 無 挖 筍 之 痕 跡 有 無 促 進 竹 林 生 長 之 砍 竹 疏 伐 痕 跡 是 否 對 竹 林 下 植 被 進 行 清 理 以 及 竹 叢 中 是 否 有 老 死 之 竹 桿 等, 進 行 人 為 干 擾 程 度 評 估, 將 樣 區 分 為 三 個 干 擾 級, 竹 林 有 挖 筍 砍 竹 及 地 被 清 除 者 是 為 干 擾 最 嚴 重 的 第 1 級, 僅 有 前 述 一 到 兩 種 干 擾 者 視 為 第 2 級, 無 人 139
為 干 擾 而 僅 剩 大 量 枯 竹 的 竹 林 環 境 則 視 為 第 3 級 (6) 地 形 位 置 : 以 樣 區 所 在 坡 面 為 描 述 基 準, 將 地 形 位 置 分 為 1( 稜 線 ) 2 ( 上 坡 ) 3( 中 坡 ) 4( 下 坡 近 溪 谷 ) 四 種 代 表 值 植 群 分 析 部 分 則 利 用 植 群 分 析 軟 體 PC-ORD 4. 版, 先 以 雙 向 指 標 種 分 析 (TWINSPAN) 將 異 質 性 高 的 植 物 社 會 切 分 成 較 為 等 質 的 林 型 (vegetation types), 再 配 合 降 趨 對 應 分 析 (Detrended correspondence analysis, DCA), 找 出 較 為 集 中 的 相 似 樣 區, 及 差 異 較 大 而 互 相 遠 離 之 樣 區, 得 到 各 樣 區 在 主 要 變 異 梯 度 軸 上 的 相 對 應 位 置 最 後 再 以 典 型 對 應 分 析 (Canonical correspondence analysis, CCA), 找 出 主 要 影 響 植 群 分 布 的 環 境 因 子 2. 植 物 永 久 樣 區 目 前 試 驗 樣 區 的 3 種 試 驗 處 理 方 式 為 : 第 1 6 7 樣 區 為 降 低 麻 竹 密 度 並 補 植 原 生 樹 種 (B-T+), 第 3 4 9 樣 區 為 不 降 低 麻 竹 密 度 但 補 植 原 生 闊 葉 樹 種 (BT+) 及 第 5 8 樣 區 為 不 做 處 理 的 控 制 組 (BT) 植 物 永 久 樣 區 的 調 查 方 法 同 廢 棄 麻 竹 林 樣 區, 共 設 置 24 個 固 定 樣 區, 樣 區 內 喬 木 層 每 株 予 以 掛 牌 並 進 行 編 號 喬 木 層 調 查 頻 度 每 3 年 1 次, 地 被 層 草 本 植 物 出 現 因 季 節 而 異, 調 查 頻 度 為 每 年 春 季 調 查 1 次, 用 以 監 測 不 同 試 驗 處 理 下 物 種 變 化 與 植 群 演 替 情 形 ( 三 ) 演 替 推 估 依 據 近 年 於 斗 六 丘 陵 及 鄰 近 的 八 卦 山 區 進 行 的 植 群 研 究 所 得 之 演 替 趨 勢 圖 為 背 景 ( 陳 27; 楊 28), 評 估 植 群 調 查 樣 區 所 處 之 演 替 時 期, 藉 以 在 未 來 瞭 解 復 育 處 理 是 否 能 有 效 促 進 復 育 區 之 演 替 速 度, 及 預 期 植 群 演 替 之 方 向 演 替 分 數 (successional index) 為 評 估 演 替 階 段 常 用 的 方 法 之 一, 以 樣 區 中 耐 陰 性 樹 種 的 優 勢 度, 探 討 植 群 的 演 替 進 程 (Petrere et al. 24) 關 於 個 別 植 物 物 種 所 屬 的 演 替 階 段, 依 照 過 去 植 群 調 查 資 料 所 得 之 演 替 趨 勢 圖, 利 用 當 地 植 群 資 料 進 行 演 替 等 級 分 配, 建 立 適 用 於 研 究 區 域 內 之 各 植 物 物 種 演 替 分 數 各 分 數 等 級 分 別 以 1 分 代 表 演 替 初 期,5 分 代 表 演 替 中 前 期, 分 代 表 演 替 中 後 期, 及 15 分 代 表 演 替 後 期 各 樣 區 的 演 替 級 分, 再 由 樣 區 內 植 物 組 成 推 算 而 得 若 一 樣 區 級 分 愈 高 則 表 示 該 樣 區 之 植 物 組 成 以 演 替 後 期 普 遍 出 現 之 物 種 為 主 評 估 永 久 樣 區 所 屬 的 演 替 現 況 時, 以 喬 木 層 進 行 演 替 級 分 的 計 算 其 過 程 為 先 統 計 喬 木 層 每 種 植 物 之 株 數 豐 富 度 當 得 知 一 樣 區 中 各 物 種 之 豐 富 度 值, 即 可 計 算 其 演 替 分 數, 所 得 演 替 分 數 將 會 落 於 所 訂 定 之 1-15 級 分 範 圍 中, 以 表 現 14
各 層 次 原 生 樹 種 和 植 栽 苗 木 下 之 潛 勢 演 替 過 程 其 公 式 如 下 : 演 替 分 數 =Σ( 物 種 豐 富 度 級 分 )/ Σ 物 種 豐 富 度 ( 四 ) 主 動 更 新 試 驗 1. 伐 竹 本 研 究 則 欲 利 用 人 工 伐 除 麻 竹 方 式, 降 低 麻 竹 林 覆 蓋 面 積, 來 瞭 解 麻 竹 林 對 森 林 演 替 的 影 響 比 較 人 工 主 動 移 除 與 麻 竹 林 天 然 更 新 之 差 異, 並 評 估 其 效 果 與 成 本 效 益 伐 竹 樣 區 於 試 驗 年 度 乾 季 時 期 (28 年 月 至 29 年 2 月 及 至 12 月 ) 實 施 麻 竹 伐 除, 此 時 期 多 數 植 物 生 長 減 緩 或 停 止, 地 被 層 草 本 植 物 多 為 乾 枯, 於 此 時 期 進 行 麻 竹 伐 除 作 業 除 可 降 低 對 周 邊 植 物 的 傷 害, 並 可 減 少 對 原 生 育 地 內 其 他 生 物 之 干 擾 麻 竹 移 除 的 覆 蓋 面 積, 現 場 以 皮 尺 實 地 測 量 而 得 伐 除 作 業 時 採 用 電 鋸 伐 倒, 並 進 行 枝 條 及 分 節 後 移 置 適 當 區 域 的 方 式 處 理, 以 減 少 對 其 他 苗 木 的 影 響, 並 加 速 麻 竹 枝 葉 的 分 解 詳 細 砍 竹 處 理 的 步 驟 及 成 本 如 附 錄 1 2. 種 樹 此 處 理 欲 藉 由 種 樹 來 改 善 森 林 演 替, 並 評 估 其 成 效 與 成 本 在 復 育 初 期, 種 植 苗 木 時 即 記 錄 種 植 的 數 量 本 計 畫 於 28 年 2 月 至 5 月 進 行 湖 山 水 庫 及 鄰 近 地 區 原 生 天 然 下 種 苗 木 之 收 集, 採 集 所 得 苗 木 先 移 植 於 設 置 在 林 內 鄉 湖 本 村 當 地 果 園 農 地 內 的 臨 時 苗 圃, 之 後 再 將 植 株 優 良 健 壯 之 苗 木 作 為 試 驗 用 之 植 栽 栽 植 原 生 苗 木 之 步 驟 與 成 本 請 參 考 附 錄 1 3. 麻 竹 對 苗 木 影 響 之 試 驗 竹 類 可 能 會 影 響 森 林 的 更 新 或 林 木 的 生 長 (Griscom and Ashton 23), 但 臺 灣 仍 缺 乏 相 關 研 究 文 獻 本 研 究 分 別 於 湖 山 水 庫 周 邊 地 區 闊 葉 林 環 境 麻 竹 林 環 境 及 伐 竹 開 闊 環 境 栽 種 試 驗 苗 木, 藉 由 量 測 苗 木 生 長 量 變 化 差 異 情 形, 期 望 能 了 解 麻 竹 對 於 原 生 林 木 發 育 的 影 響 闊 葉 林 環 境 則 設 置 於 麻 竹 潛 在 影 響 範 圍 外 之 闊 葉 林 下, 麻 竹 林 環 境 標 準 為 有 6% 以 上 面 積 為 麻 竹 所 生 長 之 均 勻 林 相, 且 以 主 竹 叢 根 部 生 長 位 置 邊 界 以 外 之 5m 距 離 範 圍 內 為 影 響 區 域, 而 伐 竹 環 境 為 上 層 麻 竹 清 除 後 之 較 大 面 積 開 闊 地 本 試 驗 延 續 28 年 的 樹 苗 栽 植 工 作, 於 29 年 4 月 份 繼 續 進 行 試 驗 苗 木 栽 種, 計 有 香 楠 杜 英 大 冇 榕 ( 稜 果 榕 ) 猪 母 乳 ( 水 同 木 ) 菲 律 賓 饅 頭 果 等 5 種 共 45 棵, 並 於 本 (2) 年 度 再 增 加 45 棵, 第 二 次 樹 苗 栽 植 工 作 於 141
2 年 7 月 進 行, 包 含 杜 英 刺 杜 密 香 楠 軟 毛 柿 無 患 子 五 種, 每 種 各 9 棵, 兩 次 栽 植 之 試 驗 苗 木 共 8 種 9 棵 ( 表 1) 每 個 月 對 苗 木 進 行 撫 育 ( 除 草 修 蔓 ), 以 排 除 雜 草 藤 蔓 對 苗 木 的 生 長 影 響 此 處 理 欲 藉 由 種 樹 來 改 善 森 林 演 替, 並 評 估 其 成 效 與 成 本 在 復 育 初 期, 種 植 苗 木 時 即 記 錄 種 植 的 數 量 並 於 每 年 4 月 及 11 月 時 觀 測 下 列 項 目 29 年 11 月 為 第 一 次 苗 木 調 查, 作 為 該 苗 木 生 長 之 基 值, 記 錄 項 目 如 下 : 1. 苗 木 存 活 狀 況 ( 存 活 或 死 亡 ) 2. 高 度 (cm): 苗 木 從 地 際 至 生 長 點 之 高 度 3. 覆 蓋 面 積 (cm 2 ): 測 量 苗 木 垂 直 投 影 ( 長 寬 ) 覆 蓋 面 積 4. 地 徑 (cm): 利 用 測 圍 尺 測 量 苗 木 地 際 之 地 徑 5. 光 度 (lux): 以 數 位 式 照 度 計 (ET-LX7) 記 錄 苗 木 所 在 環 境 之 相 對 光 度 6. 煤 煙 病 : 記 錄 苗 木 有 或 無 煤 煙 病 7. 竹 葉 厚 度 (cm): 利 用 魯 班 尺 測 量 並 記 錄 苗 木 地 際 所 被 覆 蓋 竹 葉 厚 度 上 述 調 查 所 得 數 據, 分 別 進 行 下 列 分 析 : 1. 苗 木 存 活 率 : 分 別 計 算 不 同 樣 區 內 不 同 物 種 之 苗 木 存 活 率 苗 木 存 活 率 (%)=( 苗 木 存 活 株 數 / 樣 區 試 驗 總 株 數 ) 2. 苗 木 高 度 變 化 : 以 第 一 年 生 長 季 結 束 後 ( 冬 季 ) 所 調 查 之 高 度 為 基 準, 於 次 年 調 查 記 錄 高 度 後, 計 算 前 後 兩 年 之 高 度 差, 並 計 算 不 同 樣 區 內 不 同 物 種 之 苗 木 每 年 之 平 均 高 度 生 長 量 3. 覆 蓋 面 積 變 化 : 以 第 一 年 生 長 季 結 束 後 ( 冬 季 ) 所 調 查 之 覆 蓋 面 積 為 基 準, 於 次 年 調 查 記 錄 覆 蓋 面 積 後, 計 算 前 後 兩 年 之 面 積 變 化, 並 計 算 不 同 樣 區 內 不 同 物 種 之 苗 木 每 年 之 平 均 覆 蓋 面 積 擴 增 量 4. 地 徑 (cm): 以 第 一 年 生 長 季 結 束 後 ( 冬 季 ) 所 調 查 之, 於 之 後 每 年 11 月 調 查 記 錄 地 徑, 比 較 年 間 不 同 物 種 之 地 徑 生 長 差 異, 並 計 算 不 同 樣 區 內 不 同 物 種 之 苗 木 每 年 之 平 均 地 徑 生 長 量 所 得 數 據 就 伐 竹 樣 區 麻 竹 林 樣 區 及 闊 葉 林 樣 區 之 苗 木 存 活 率 高 度 變 化 覆 蓋 面 積 變 化 及 地 徑 生 長 等 數 據 進 行 差 異 分 析, 以 檢 驗 不 同 處 理 間 之 差 異 性, 及 其 與 環 境 因 子 之 關 係 ( 五 ) 復 育 指 標 之 評 估 與 修 正 142
29 年 建 立 了 復 育 監 測 指 標, 欲 以 各 種 生 態 指 標 (ecological indicators) 來 監 測 復 育 試 驗 區 的 棲 地 結 構 物 種 多 樣 性 與 生 態 功 能 ( 表 2), 涵 蓋 了 植 物 無 脊 椎 動 物 鳥 類 外 部 指 標 類 別, 並 建 立 操 作 標 準 流 程 ( 附 錄 2) 本 (2) 年 度 以 去 年 執 行 之 實 際 經 驗, 考 量 執 行 人 力 執 行 的 持 續 性 反 映 目 標 的 有 效 性 棲 地 狀 況, 對 其 中 幾 項 指 標 的 調 查 方 法 或 分 析 方 法 做 些 微 調 整 同 時, 也 盡 量 對 計 畫 前 2 年 所 蒐 集 的 數 據 進 行 整 合 分 析 方 式 將 視 指 標 性 質 分 成 整 體 以 及 試 驗 樣 區 間 指 標, 比 較 年 間 的 差 異 以 得 知 復 育 成 效, 及 分 析 各 處 理 樣 區 之 間 的 差 異, 以 得 知 不 同 處 理 所 造 成 的 效 果 另 除 非 特 別 標 示, 結 果 中 的 數 值 均 以 Mean±SD 呈 現 四 結 果 與 討 論 ( 一 ) 演 替 推 估 與 竹 林 自 然 演 替 依 據 近 年 於 斗 六 丘 陵 及 鄰 近 的 八 卦 山 區 進 行 的 植 群 研 究 所 得 之 演 替 趨 勢 圖 為 背 景 ( 陳 27; 楊 28), 斗 六 丘 陵 之 植 群 演 替 後 期 型 態 應 為 香 楠 型 或 大 冇 樹 型, 演 替 最 終 期 應 為 榕 楠 林 帶 29 年 利 用 演 替 級 分 之 計 算 斗 六 丘 陵 19 個 樣 區 及 復 育 區 中 24 個 樣 區 的 演 替 分 數, 顯 示 該 區 域 喬 木 層 多 落 在 演 替 初 期 至 中 期, 麻 竹 佔 有 較 大 之 比 例, 顯 示 湖 山 水 庫 及 鄰 近 地 區 多 處 在 早 期 植 物 社 會 之 競 爭 階 段 本 年 度 (2) 增 加 斗 六 丘 陵 廢 棄 麻 竹 林 樣 區 數 目, 演 替 分 數 多 落 於 1 - 分 之 間 ( 演 替 最 終 期 為 15 分 ) 於 樣 區 調 查 時 常 發 現 許 多 砍 痕 明 顯 的 殘 存 樹 墩, 林 地 裡 甚 少 留 存 中 大 徑 級 林 木, 而 調 查 結 果 亦 顯 示, 樣 區 中 許 多 優 勢 樹 種 徑 級 分 布, 常 呈 小 苗 多 但 大 樹 少 的 反 J 型 曲 線 或 不 連 續 狀 況 ( 圖 5 圖 6), 推 測 當 地 植 物 處 於 干 擾 過 後 的 恢 復 時 期 ( 二 ) 比 較 不 同 廢 棄 年 份 麻 竹 林 的 自 然 更 新 狀 況 99 年 9 月 至 12 月 期 間, 於 雲 林 縣 古 坑 鄉 林 內 鄉 進 行 野 外 調 查, 共 設 置 34 個 樣 區 調 查 結 果 總 計 有 草 本 灌 木 75 科 188 屬 246 種, 木 本 植 物 32 科 66 屬 86 種 以 大 戟 科 (14 種 ) 茜 草 科 (9 種 ) 桑 科 (9 種 ) 樟 科 (8 種 ) 最 多 本 研 究 調 查 到 的 蕨 類 共 52 種, 金 星 蕨 科 (7 種 ) 三 叉 蕨 科 (6 種 ) 鳳 尾 蕨 科 (5 種 ) 水 龍 骨 科 (5 種 ) 及 碗 蕨 科 (5 種 ) 最 多 使 用 典 型 對 應 分 析 (CCA) 可 知, 第 一 軸 與 地 形 位 置 水 分 指 數 呈 正 相 關, 干 擾 程 度 及 海 拔 則 與 第 一 軸 呈 負 相 關 第 二 軸 則 與 地 形 位 置 水 分 指 數 干 擾 程 度 及 海 拔 皆 呈 負 相 關, 可 知 ( 圖 7), 因 此 分 布 在 X 軸 左 側 的 樣 區, 位 於 中 坡 以 143
上 且 乾 燥, 較 少 人 為 干 擾, 符 合 無 患 子 - 白 匏 子 林 型 植 物 特 性, 而 分 部 於 X 軸 右 側 之 咬 人 狗 - 菲 律 賓 榕 林 型 植 物, 則 屬 人 為 干 擾 較 多 的 溪 谷 潮 濕 環 境 參 考 樣 區 在 DCA 序 列 軸 上 之 分 布 ( 圖 8), 以 及 TWINSPAN CA 的 樹 狀 圖 ( 圖 9 附 錄 3), 將 34 個 樣 區 切 分 出 2 種 代 表 植 群 型, 依 各 林 型 之 特 徵 種 - 優 勢 種 作 為 命 名 依 據 : 1. 無 患 子 - 白 匏 子 型 本 植 群 型 包 含 的 樣 區 為 第 6 7 9 11 12 13 14 15 19 2 21 25 26 27 28 29 3 31 及 32, 海 拔 高 約 154-433m, 而 水 分 梯 度 1-16, 坡 度 5~37, 坡 向 ~34 皆 較 為 多 變, 主 要 為 稜 線 至 中 坡 的 地 形, 當 地 竹 林 鮮 少 作 疏 伐, 且 少 有 地 被 清 除 或 採 筍 等 人 為 干 擾 跡 象, 或 已 呈 現 荒 廢 狀 態 本 植 群 冠 層 優 勢 種 為 白 匏 子 血 桐 香 楠 大 香 葉 樹 及 鵝 掌 柴 等, 次 優 勢 冠 層 為 無 患 子 杜 英 龍 眼 及 稜 果 榕 山 刈 葉 與 三 年 桐, 灌 木 層 主 要 優 勢 種 為 樹 薯 香 楠 龍 船 花 紅 珠 仔 及 華 八 仙, 地 被 層 之 優 勢 種 則 為 拎 樹 藤 海 金 沙 小 花 蔓 澤 蘭 細 梗 絡 石 及 熱 帶 鱗 蓋 蕨 本 型 之 優 勢 及 次 優 勢 冠 層 樹 種, 其 徑 級 分 布 皆 呈 反 J 型 曲 線, 而 香 楠 無 患 子 三 年 桐 之 徑 級 曲 線 則 呈 不 連 續 分 布 狀 態 ( 圖 5) 雖 然 大 部 分 的 冠 層 樹 種 之 徑 級 分 布 曲 線 呈 反 J 型, 但 稚 樹 之 數 量 卻 普 遍 偏 低 2. 咬 人 狗 - 菲 律 賓 榕 型 本 植 群 型 包 含 的 樣 區 為 第 1 2 3 4 5 8 16 17 18 22 23 24 33 及 34 樣 區, 海 拔 高 約 175-368m, 水 分 梯 度 介 於 6-16, 主 要 為 中 坡 至 下 坡 近 溪 谷 的 地 形, 坡 度 ~35, 而 坡 向 8~35 較 為 多 變, 屬 於 較 有 在 進 行 清 除 地 被 砍 竹 或 挖 筍 等 人 為 活 動 的 環 境 本 植 群 型 優 勢 冠 層 為 菲 律 賓 榕 龍 眼 香 楠 及 稜 果 榕 等, 次 優 勢 層 則 為 咬 人 狗 及 水 同 木, 灌 木 層 主 要 優 勢 種 為 大 葉 楠 龍 船 花 香 楠 及 龍 眼, 地 被 層 之 優 勢 種 則 為 拎 樹 藤 風 藤 求 米 草 姑 婆 芋 及 中 國 穿 鞘 花 本 型 之 優 勢 及 次 優 勢 冠 層 樹 種, 其 徑 級 分 布 皆 呈 反 J 型 曲 線 ( 圖 6), 但 稚 樹 數 量 普 遍 偏 低, 而 香 楠 及 菲 律 賓 榕 之 徑 級 分 布 曲 線 呈 不 連 續 狀 態 ( 三 ) 主 動 更 新 試 驗 伐 竹 本 計 畫 已 於 28-29 年 間 完 成 降 低 麻 竹 覆 蓋 作 業, 作 業 範 圍 為 第 1 號 6 號 及 7 號 樣 區, 連 續 兩 年 進 行 麻 竹 伐 竹 作 業, 由 目 前 現 場 觀 察 看 來, 大 面 積 麻 竹 伐 除 作 業, 試 驗 區 內 麻 竹 覆 蓋 面 積 已 有 顯 著 減 少, 但 亦 有 少 數 竹 叢 仍 持 續 萌 芽 144
生 長 麻 竹 伐 竹 後 環 境 生 育 地 環 境 瞬 間 改 變, 由 光 量 較 低 的 陰 性 環 境 轉 變 為 陽 性 開 闊 環 境, 物 種 組 上 變 化 也 很 大, 因 為 人 工 伐 竹 的 關 係 造 成 森 林 孔 隙 形 成, 而 造 成 大 量 陽 性 植 物 入 侵 生 長, 亦 對 栽 種 於 試 驗 區 內 之 苗 木 造 成 影 響, 除 了 養 分 及 空 間 競 爭 外, 亦 造 成 一 些 危 害, 如 小 花 蔓 澤 蘭 及 其 他 藤 蔓 類 大 量 攀 附 於 苗 木 上, 造 成 光 線 缺 乏 及 生 長 抑 制 等 現 象 而 使 得 小 苗 生 長 不 良 甚 至 導 致 死 亡 另 外 大 量 草 本 植 物 入 侵, 亦 對 當 地 原 生 苗 木 或 栽 種 苗 木 生 長 造 成 影 響, 造 成 林 木 更 新 不 易 長 成 不 良 等, 所 以 需 進 行 週 期 性 的 人 工 撫 育 工 作, 適 當 地 將 試 驗 地 林 地 下 層 植 物 進 行 干 擾 砍 除 的 動 作, 則 可 減 少 養 分 及 空 間 競 爭, 更 確 保 苗 木 順 利 長 成, 但 缺 點 則 是 耗 費 較 高 人 力 資 金 等 成 本 目 前 伐 竹 移 除 作 業 已 告 一 階 段, 後 續 的 人 工 撫 育 工 作 才 是 未 來 工 作 重 點 所 在, 完 善 的 規 劃 麻 竹 移 除 後 的 撫 育 工 作, 也 是 確 保 林 地 苗 木 長 成 及 加 速 森 林 復 原 重 要 的 一 環 地 被 層 調 查 結 果 維 管 束 植 物 組 成 方 面, 本 季 (2 年 3 月 ) 植 物 永 久 樣 區 地 被 層 調 查 共 記 錄 有 維 管 束 植 物 72 科 198 種, 其 中 物 種 數 最 多 的 科 為 菊 科 15 種, 其 次 依 序 為 大 戟 科 種 禾 本 科 種 桑 科 8 種 茜 草 科 8 種 豆 科 6 種 葫 蘆 科 6 種, 五 加 科 金 星 蕨 科 茄 科 紫 金 牛 科 與 葡 萄 科 皆 為 5 種 伐 竹 開 闊 環 境 為 1 6 及 7 號 樣 區, 樣 區 為 陽 光 充 足 的 中 上 坡, 地 被 層 生 長 旺 盛 且 快 速, 主 要 以 陽 性 植 物 居 多, 如 大 花 咸 豐 草 (Bidens pilosa var. radiata) 觀 音 座 蓮 密 毛 毛 蕨 (Cyclosorus parasiticus ) 大 葉 鴨 跖 草 (Commelina paludosa) 龍 船 花 (Clerodendrum kaempferi) 及 小 花 蔓 澤 蘭 (Mikania micratha) 等 覆 蓋 度 較 為 優 勢 的 種 類 此 外 1 號 樣 區 有 大 量 通 脫 木 稚 樹, 且 樹 高 多 超 過 1 m, 徑 級 生 長 明 顯, 預 測 未 來 可 能 形 成 以 通 脫 木 為 優 勢 的 森 林 麻 竹 與 闊 葉 林 混 生 的 環 境 為 3 4 9 及 號, 地 形 位 置 涵 蓋 乾 燥 的 稜 線 上 坡 中 坡, 及 近 溪 谷 的 潮 濕 環 境 樣 區 常 有 大 量 小 花 蔓 澤 蘭 覆 蓋 於 林 木 上, 其 他 以 中 國 穿 鞘 花 觀 音 座 蓮 廣 葉 鋸 齒 雙 蓋 蕨 密 毛 毛 蕨 熱 帶 鱗 蓋 蕨 (Microlepia speluncae) 及 三 葉 五 加 (Eleutherococcus trifoliatus) 為 主 要 優 勢 地 被 闊 葉 林 環 境 為 5 及 8 號 樣 區, 大 多 為 原 始 闊 葉 林 環 境, 森 林 組 成 較 為 原 始 地 形 位 置 屬 潮 濕 的 中 下 坡 位 置, 此 環 境 以 觀 音 座 蓮 最 為 常 見, 其 他 覆 蓋 度 較 為 優 勢 之 種 類 為 中 國 穿 鞘 花 (Amischotolype hispida) 密 毛 毛 蕨 大 線 蕨 及 姑 婆 芋 等 植 物 145
麻 竹 對 苗 木 影 響 試 驗 苗 木 於 29 年 4 月 栽 植 45 株 於 湖 山 水 庫 培 厚 區 試 驗 地, 於 當 年 11 月 完 成 第 一 次 苗 木 調 查, 而 以 此 調 查 觀 測 值 作 為 試 驗 苗 木 基 值, 苗 木 調 查 結 果 共 計 377 棵 (84%) 存 活 2 年 4 月 完 成 第 一 季 試 驗 苗 木 調 查,7 月 再 次 栽 植 45 株 苗 木, 共 計 栽 植 8 種 9 株 苗 木 亦 在 11 月 進 行 第 二 季 苗 木 調 查 ; 而 本 年 度 7 月 栽 植 的 苗 木, 雖 在 11 月 亦 有 進 行 測 量, 但 僅 供 為 苗 木 基 值, 因 此 以 下 所 列 之 結 果 僅 為 29 年 4 月 栽 植 之 苗 木 29 年 4 月 栽 植 45 株 樹 苗, 結 果 截 至 本 年 度 11 月 為 止, 共 計 有 295 棵 試 驗 苗 木 存 活, 存 活 率 66%, 各 樹 種 存 活 率 方 面 以 大 冇 榕 最 高 達 7%, 香 楠 杜 英 猪 母 乳 與 菲 律 賓 饅 頭 果 存 活 率 皆 約 為 65% 左 右 苗 木 存 活 率 以 麻 竹 樣 區 最 高 79%, 闊 葉 林 樣 區 6% 次 之, 伐 竹 樣 區 58% 最 低, 麻 竹 林 中 存 活 率 最 高 為 菲 律 賓 饅 頭 果 (93%), 最 低 者 為 猪 母 乳 (7%) 以 及 大 冇 樹 (7%); 伐 竹 樣 區 存 活 率 最 高 為 猪 母 乳 (77%), 最 低 者 為 杜 英 (43%); 闊 葉 林 樣 區 內, 以 大 冇 榕 最 高 (78%), 猪 母 乳 (5%) 最 低 ( 表 3) 自 29 年 11 月 至 2 年 11 月 一 年 間, 香 楠 平 均 地 徑 增 加 量 為.6cm 平 均 高 度 增 加 41.6cm; 杜 英 平 均 地 徑 增 加 量 為.9cm 平 均 高 度 5.2cm; 大 冇 榕 平 均 地 徑 增 加 量 為 1.4cm 平 均 高 度 51.1cm; 猪 母 乳 平 均 地 徑 增 加 量 1.5cm 平 均 高 度 7.cm; 菲 律 賓 饅 頭 果 平 均 地 徑 為.4cm 平 均 高 度 43.6cm 試 驗 苗 木 樹 種 間 比 較, 平 均 地 徑 增 加 量 最 大 為 猪 母 乳, 最 小 為 菲 律 賓 榕 ; 平 均 高 度 增 加 量 最 高 為 猪 母 乳, 最 低 為 香 楠 樣 區 間 總 平 均 地 徑 增 加 量 最 高 為 伐 竹 樣 區 (2.5cm), 依 次 為 麻 竹 林 樣 區 (.5cm) 與 闊 葉 林 樣 區 (.1cm)( 表 4), 而 在 平 均 高 度 增 加 量 上 亦 與 平 均 地 徑 具 有 相 同 的 趨 勢 ( 表 5) 各 樹 種 在 不 同 樣 區 間 之 地 徑 與 樹 高 增 加 量, 經 單 因 子 變 方 分 析 (one-way AVONA) 所 得 結 果, 均 呈 現 顯 著 差 異 (p<.5), 顯 示 各 樹 種 在 不 同 栽 植 區 域 中, 生 長 增 加 量 有 明 顯 的 差 異 ( 四 ) 復 育 指 標 本 年 度 順 利 完 成 13 項 指 標 上 半 年 度 之 調 查, 植 物 指 標 與 鳥 類 指 標 的 數 據 如 表 8 所 列 重 要 成 果 如 下 : 1. 麻 竹 覆 蓋 度 與 闊 葉 林 覆 蓋 度 以 28 年 月 及 29 年 月 之 正 攝 化 影 像 圖, 進 行 麻 竹 林 覆 蓋 度 之 分 析 第 一 階 段 麻 竹 處 理 於 28 年 月 至 29 年 2 月 進 行, 正 攝 化 影 像 分 析 之 結 果 146
顯 示 此 階 段 處 理 降 低 伐 竹 樣 區 7%-9% 之 麻 竹 林 覆 蓋 度 ( 圖 ), 其 餘 未 伐 竹 處 理 之 樣 區 則 增 加 了 2.3±2.5% 的 竹 林 覆 蓋 度 顯 示 在 不 進 行 伐 竹 處 理 的 狀 況 下, 在 短 時 間 內, 竹 林 覆 蓋 度 不 會 減 低 闊 葉 林 變 動 的 幅 度 不 大, 各 樣 區 變 動 比 率 在 在 -4% 至 3.7% 之 間 ( 圖 7) 復 育 區 整 體 則 增 加.7% 之 闊 葉 林 面 積 因 此 階 段 為 試 驗 初 期, 試 驗 苗 木 與 新 萌 發 之 種 子 庫 尚 未 建 立 族 群, 因 此 闊 葉 林 覆 蓋 度 尚 未 有 明 顯 改 變 2 年 沒 有 航 照 圖 資 料, 將 於 211 年 底 取 得 最 新 航 照 圖 資 料 後, 進 行 分 析 比 較, 以 瞭 解 復 育 處 理 後, 樣 區 之 植 被 覆 蓋 變 化 情 形 2. 成 本 指 標 以 28-2 年 試 驗 處 理 之 經 驗, 估 計 人 力 及 器 材 成 本 以 處 理 1ha 面 積 之 復 育 為 單 位 推 估, 伐 竹 人 力 成 本 約 需 65 萬 元 器 材 15 萬 元 ; 種 樹 人 力 成 本 45 萬 元 器 材 及 樹 苗 5 萬 元, 總 數 約 175 萬 元 往 後 除 草 維 持 人 力, 成 本 每 公 頃 約 5 萬 元 因 各 地 區 之 處 理 方 式 地 理 特 性 範 圍 策 略 可 及 性 嚴 謹 度 不 一 定 相 同, 本 計 畫 成 本 指 標 僅 供 參 考 之 用 3. 次 生 林 演 替 分 數 及 歧 異 度 指 標 些 微 上 升 由 演 替 分 數 得 知 竹 闊 葉 混 合 林, 目 前 處 在 干 擾 回 復 後 的 前 中 期 植 被, 殘 存 的 闊 葉 林 則 接 近 演 替 中 後 期 在 三 種 處 理 的 樣 區 內, 喬 木 層 種 數 雖 然 增 加 不 多, 但 整 體 數 量 皆 有 提 高, 而 地 被 層 種 數 目 前 看 來, 亦 有 逐 年 提 高 的 現 象 4. 伐 竹 處 理 可 能 使 樣 區 昆 蟲 生 物 量 增 加 2 年 伐 竹 樣 區 的 No.1 及 No.6 有 最 高 的 昆 蟲 生 物 量,No.6 有 最 高 的 蛾 類 生 物 量 ( 圖 11), 且 No.1 No.6 No.7 的 昆 蟲 生 物 量 都 較 29 年 高, 而 其 他 樣 區 持 平 或 下 降, 推 測 伐 竹 處 理 可 能 使 樣 區 昆 蟲 生 物 量 增 加 種 類 數 在 各 樣 區 間 的 變 化 尚 在 統 計 中 5. 伐 竹 處 理 影 響 鳥 類 族 群 密 度 及 森 林 性 鳥 種 比 例 調 查 人 員 於 2 年 1 月 至 12 月, 經 由 鳥 類 族 群 密 度 調 查 紅 外 線 自 動 照 相 繫 放, 以 及 隨 機 於 樣 區 內 走 動 調 查, 在 復 育 區 共 記 錄 到 28 科 48 種 鳥, 保 育 類 鳥 類 共 有 種 ( 附 錄 4) 本 年 度 調 查 顯 示 復 育 區 之 鳥 類 總 密 度 為 26.1±8.2( 隻 /ha) 以 不 砍 竹 但 補 植 原 生 樹 種 (BT+) 密 度 最 高 (33.4±9.3 隻 /ha), 砍 竹 並 補 植 原 生 樹 種 (B-T+) 為 最 低 (19.7±3.4 隻 /ha)( 表 6) 砍 竹 操 作 初 期 會 對 棲 地 形 成 干 擾, 且 砍 伐 竹 叢 後, 會 在 森 林 中 形 成 間 隙, 大 幅 度 降 低 樣 區 的 植 被 覆 蓋, 147
可 能 是 造 成 B-T+ 試 驗 組 鳥 類 密 度 較 低 的 原 因 與 28 年 在 試 驗 進 行 前 的 鳥 類 密 度 進 行 比 較, 可 發 現 B-T+ 之 鳥 類 密 度 和 BT+ 區 並 無 差 異 未 來 預 期 在 新 植 樹 苗 長 成 後,B-T+ 區 之 鳥 類 密 度 應 會 逐 漸 回 復 長 期 監 測 必 須 評 估 如 何 使 用 最 有 效 率 之 監 測 方 式, 並 使 用 固 定 方 法 以 達 到 監 測 之 目 的 頻 度 高 的 調 查 將 可 蒐 集 到 更 多 物 種, 更 接 近 真 實 的 族 群 密 度, 但 相 對 付 出 的 人 力 成 本 也 較 高 本 年 度 鳥 類 調 查 及 紅 外 線 自 動 照 相, 共 調 查 到 39 種 鳥 類, 其 中 森 林 性 鳥 種 占 77% 伐 竹 種 樹 樣 區 (B-T+) 總 鳥 種 數 最 少, 僅 有 25 種, 森 林 性 鳥 種 數 也 最 少, 僅 有 19 種, 占 76%; 而 種 樹 樣 區 (BT+) 鳥 種 數 最 多 共 34 種, 森 林 性 鳥 種 數 也 最 多 共 27 種, 占 79%( 表 6) 伐 竹 試 驗 短 期 內 對 該 樣 區 是 一 種 干 擾, 伐 竹 後 直 接 減 少 林 木 面 積 和 森 林 覆 蓋 度, 形 成 空 隙, 可 能 減 少 森 林 性 鳥 類 可 躲 避 和 覓 食 的 棲 地 28 年 調 查 時 尚 未 伐 竹,3 個 試 驗 組 的 總 鳥 種 數 與 森 林 性 鳥 種 數 亦 無 明 顯 差 異, 但 至 本 年 度 繁 殖 季 前 累 計 砍 伐 竹 林 2% 面 積 後, 試 驗 造 成 的 影 響 在 本 年 度 較 為 明 顯 進 一 步 比 較 鳥 種 組 成 差 異,BT+ 樣 區 有 紀 錄 但 B-T+ 樣 區 闕 如 的 森 林 性 物 種 有 種, 如 下 : 臺 灣 山 鷓 鴣 大 冠 鷲 (Spilornis cheela) 鳳 頭 蒼 鷹 (Accipiter trivirgatus) 中 杜 鵑 (Cuculus saturatus) 八 色 鳥 (Pitta nympha) 朱 鸝 (Oriolus traillii) 白 腰 鵲 鴝 (Copsychus malabaricus) 白 尾 鴝 (Cinclidium leucurum) 虎 鶇 (Zoothera dauma) 白 腹 鶇 (Turdus pallidus); 而 B-T+ 樣 區 有 紀 錄 但 BT+ 闕 如 者 為 2 種 候 鳥, 短 翅 樹 鶯 (Cettia diphone) 和 極 北 柳 鶯 (Phylloscopus borealis) 初 步 評 估 本 指 標 之 監 測 效 果, 森 林 性 鳥 種 數 和 鳥 種 比 例 雖 可 適 度 反 映 出 伐 竹 的 試 驗 效 果, 但 並 無 法 反 映 復 育 過 程 中 各 鳥 種 的 相 對 豐 度 變 化 與 群 聚 組 成 改 變 其 次, 因 本 計 畫 目 標 主 要 是 將 闊 葉 / 麻 竹 混 生 林 往 原 生 闊 葉 林 的 演 替 方 向 復 育, 森 林 性 與 非 森 林 性 鳥 種 的 二 分 法 可 能 無 法 細 緻 的 反 映 出 復 育 過 程 中 的 變 化 未 來 將 考 慮 挑 出 竹 林 與 接 近 原 生 闊 葉 林 區 之 差 異 物 種, 以 其 族 群 密 度 作 為 復 育 的 監 測 指 標 6. 保 育 類 雉 科 相 對 密 度 歷 年 皆 下 降 2 年 在 復 育 區 共 架 設 臺 紅 外 線 傳 統 自 動 照 相 機, 拍 攝 期 間 因 天 候 過 於 潮 濕, 導 致 部 分 拍 攝 底 片 無 法 洗 出, 其 中 號 樣 區 1 臺 工 作 中 相 機 亦 疑 似 被 進 入 樣 區 之 不 明 人 士 取 走 相 機 工 作 時 數 總 計 為 66,937.8 小 時, 共 攝 得 有 效 動 物 22 種 452 隻 ( 群 ) 次 ( 表 7), 以 臺 灣 彌 猴 (Macaca cyclopis) 出 現 97 群 次 為 最 多, 鼬 獾 (Melogale moschata)96 隻 次 次 之 保 育 類 雉 科 共 計 14 隻 次, 其 中 148
藍 腹 鷴 於 6 7 8 9 號 樣 區 被 拍 攝 到, 共 12 隻 次,OI 值.18; 臺 灣 山 鷓 鴣 僅 於 4 號 樣 區 拍 攝 到 2 隻,OI 值.3 藍 腹 鷴 的 OI 值 跟 過 去 兩 年 (28 29) 相 比, 本 年 度 呈 現 大 幅 下 降 ; 臺 灣 山 鷓 鴣 的 OI 值 雖 然 只 比 29 年 下 降.1, 但 比 較 三 年 來 以 定 點 計 數 法 調 查 到 的 臺 灣 山 鷓 鴣, 發 現 相 較 於 28 和 29 年, 本 年 度 的 密 度 顯 著 下 降, 不 到 往 年 密 度 的 25%( 圖 12) 面 對 復 育 區 內 保 育 類 雉 科 族 群 量 的 下 降, 應 進 一 步 釐 清 此 現 象 是 與 棲 地 變 化 有 關, 或 有 特 定 的 獵 捕 壓 力, 或 者 是 其 他 干 擾 因 素 導 致 7. 水 庫 範 圍 內 之 狩 獵 壓 力 減 少 2 年 於 2 月 過 年 放 假 期 間 當 地 居 民 曾 聽 聞 數 次 槍 響, 盜 獵 目 標 為 山 猪 食 蛇 龜 白 鼻 心 及 獼 猴 等 目 前 中 水 局 已 設 有 告 示 牌 監 視 器, 並 有 巡 山 員 密 集 進 行 巡 邏, 盜 獵 情 形 已 經 大 幅 減 少 於 湖 山 水 庫 管 理 之 外 圍 之 邊 緣 地 區, 需 與 相 關 單 位 配 合 研 商 有 效 對 策 五 結 論 與 建 議 1. 試 驗 苗 木 之 初 步 結 果, 五 種 樹 種 各 自 在 不 同 試 驗 區 的 存 活 生 長 量 表 現 皆 不 相 同, 顯 示 出 不 同 樹 種 可 能 有 不 同 的 環 境 生 長 優 勢, 因 此 在 規 劃 棲 地 復 育 時, 可 依 照 試 驗 苗 木 的 調 查 結 果 永 久 樣 區 及 麻 竹 林 樣 區 之 觀 查 結 果, 選 擇 出 適 合 復 育 基 地 之 樹 種 明 年 度 將 規 劃 在 永 久 樣 區 中 增 加 苗 木 監 測 樣 區 及 樹 種 種 類, 以 期 提 供 更 多 適 合 用 於 棲 地 復 育 使 用 的 樹 種 名 單 2. 廢 棄 麻 竹 林 的 調 查 顯 示, 地 形 位 置 與 干 擾 程 度 為 影 響 植 群 分 布 之 主 要 環 境 因 子 中 坡 至 稜 線 的 林 型 與 近 溪 谷 的 林 型 有 較 明 顯 的 不 同 麻 竹 林 對 於 森 林 演 替 的 限 制, 尚 無 法 從 目 前 調 查 結 果 明 確 判 斷 未 來 進 行 森 林 復 育 方 案 考 量 時, 應 依 據 地 形 位 置 與 干 擾 程 度 特 性 進 行 適 地 適 性 之 選 擇 3. 紅 外 線 相 機 發 現 有 犬 隻 在 復 育 區 頻 繁 活 動, 預 期 會 對 野 生 哺 乳 類 及 鳥 類 造 成 干 擾 明 年 度 將 持 續 增 加 麻 竹 林 樣 區, 獲 得 廢 棄 麻 竹 林 更 完 整 的 林 相 組 成 資 訊, 並 持 續 監 測 永 久 樣 區 及 試 驗 苗 木, 增 加 麻 竹 林 樣 區 數 量 及 苗 木 生 長 監 測 種 類, 累 積 麻 竹 林 下 之 林 相 結 構 及 小 苗 組 成 之 資 料, 架 構 復 育 流 程, 依 照 不 同 地 形 及 干 擾 程 度, 篩 選 適 宜 棲 地 復 育 的 樹 種 及 方 案, 提 出 明 確 之 復 育 建 議 方 案 以 供 參 考 149
六 參 考 文 獻 中 華 民 國 野 鳥 學 會 21 臺 灣 重 要 野 鳥 棲 地 手 冊 中 華 民 國 野 鳥 學 會 呂 錦 明 陳 春 雄 吳 國 伍 1997 竹 類 種 子 苗 造 林 試 驗 - 麻 竹 臺 灣 林 業 科 學 12: 269-278 林 務 局 28 公 告 雲 林 湖 本 八 色 鳥 野 生 動 物 重 要 棲 息 環 境 之 類 別 及 範 圍 林 朝 棨 周 瑞 燉 1974 臺 灣 地 質 臺 灣 省 文 獻 委 員 會 編 印 楊 迪 嵐 28 斗 六 丘 陵 植 群 生 態 之 研 究 國 立 中 興 大 學 森 林 系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臺 中 張 玉 珍 范 義 彬 1989 臺 灣 樹 木 重 要 害 蟲 調 查 林 試 所 林 業 叢 刊 32: 45 經 濟 部 水 利 署 中 區 水 資 源 局 25 湖 山 水 庫 工 程 計 畫 生 態 保 育 措 施 經 濟 部 水 利 署 中 區 水 資 源 局 陳 鳳 華 27 八 卦 山 臺 地 植 群 分 類 與 製 圖 國 立 中 興 大 學 生 命 科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臺 中 劉 棠 瑞 蘇 鴻 傑 2 森 林 植 物 生 態 學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 臺 北 劉 靜 榆 23 臺 灣 中 西 部 氣 候 區 森 林 植 群 分 類 系 統 之 研 究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森 林 學 研 究 所 博 士 論 文 臺 北 翟 鵬 1977 臺 灣 鳥 類 生 態 區 隔 的 研 究 東 海 大 學 碩 士 論 文 臺 中 Cairns, J. Jr. 199. The prediction, validation, monitoring and mitigation of anthropogenic effects on natural systems. Environmental Auditor 2: 19-25. Clewell, A., J. Aronson, and K. Winterhalder. 24. The SER International primer on ecological restoration. Society for Ecological Restoration International, Tucson, Arizona, USA. Chou, C.H. and M.H. Hou. 1981. Allelopathic researchin subtropical vegetation in Taiwan. I. Evaluation of allelopathic potential of bamboo vegetation. Proceedings of the National Science Council. 5: 284-292. Dale, V. H., and S. C. Beyeler. 21. Challenges in the development and use of 15
ecological indicators. Ecological Indicators 1: 3-. Editorial Committee of the Flora of Taiwan 2nd. Ed. 23. Flora of Taiwan, Vol. 6. Taiwan, Republic of China: Department of Botany,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Taipei. Griscom, B. W. and P. M. S. Ashton. 23. Bamboo control of forest succession: Guadua sarcocarpa in Southeastern Peru. Forest Ecology and Management 175: 445-454. Griscom, B. W., D. C. Daly, and M S. Ashton 27. Floristics of bamboo-dominated stands in lowland terra-firma forests of southwestern Amazonia. Journal of the Torrey Botanical Society 134: 8-125. Henry, C. P., and C. Amoros. 1995. Restoration ecology of riverine wetlands: I. A scientific base.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19: 891-92. Jackson L.E., J. Kurtz, and W.S. Fisher. 2. Evaluation guidelines for ecological indicators. U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Office of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Research Triangle Park, North Carolina, USA. Janzen, D. H. 1988. Tropical ecological and biocultural restoration. Science 239: 243-244. Lawton, J. H., D. E. Blgnell, B. Bolton, G. F. Bloemers, P. Eggleton, P. M. hammond, M. Hodda, R. D. Holt, D. S. Srlvastave, and A. D. Watt. 1998. Biodiversity inventories, indicator taxa and effects of habitat modification in tropical forest. Nature 391: 72-76. Marquis, R. J., and C. J. Whelan. 1994. Insectivorous birds increase growth of white oak through consumption of leaf-chewing insects. Ecology 75: 27-214. Nelson, S. 28. Sooty mold. Plant disease 52: 1-3. Peres, C. A. 2. Effects of subsistence hunting on vertebrate community structure in Amazonian forest. Conservation Biology 14: 24-253. 151
Peres, C. A. 21. Synergistic effects of subsistence hunting and habitat fragmentation on Amazonian forest vertebrates. Conservation Biology 15: 149-155. Petrere, M. Jr., L. C. Giordano, and P. De Marco, Jr.. 24 Empirical diversity indices applied to forest communities in different succession stages. Brazilian journal of biology 64: 841-851. Rapport, D. J., R. Costanza, and A. J. McMichael. 1998. Assessing ecosystem health. Trends in Ecology and Evolution 13: 397-42. Su, H. J. 1984. Studies on the climate and vegetation types of the natural forests in Taiwan (Ⅱ): Altitudinal vegetation zones in relation to temperature gradient. Quarterly Journal of Chinese Forestry 17(4): 57-73. ten Kate, K., J. Bishop, and R. Bayon. 24. Biodiversity offsets: Views, experience, and the business case. IUCN, Gland, Switzerland and Cambridge, UK and Insight Investment, London, UK. Vallauri, D. R., J. Aronson, and M. Barbero. 22. An analysis of forest restoration 12 years after reforestation on badlands in the Southwestern Alps. Restoration Ecology : 16-26. 152
153 乾 濕 干 擾 後 裸 地 麻 竹 型 喬 木 層 各 樣 區 演 替 分 數 分 布 圖 江 某 白 匏 子 九 節 木 血 桐 香 楠 野 牡 丹 龍 眼 龍 眼 型 五 節 芒 大 花 咸 豐 草 山 黃 麻 型 稜 果 榕 小 花 蔓 澤 蘭 香 楠 龍 眼 香 楠 型 九 節 木 血 桐 型 山 香 圓 構 樹 型 小 梗 木 薑 子 大 冇 樹 型 進 化 演 替 退 化 演 替 演 替 初 期 演 替 中 期 演 替 後 期 榕 楠 林 帶 構 樹 血 桐 蓪 草 菲 律 賓 饅 頭 果 大 冇 樹 山 刈 葉 香 楠 杜 英 2 3 24 21 5 14 23 8 6 18 15 2 7 11 4 19 17 16 12 22 1 13 9 1 2 3 4 5 6 7 8 9 11 12 13 14 15 圖 1. 斗 六 丘 陵 喬 木 層 演 替 推 估 圖 及 演 替 現 況 下 方 橫 軸 為 演 替 分 數 (1-15 分 ), 分 數 越 高 表 示 演 替 越 接 近 後 期, 上 方 的 黑 點 為 29 年 復 育 區 中 植 物 永 久 樣 區 所 在 之 演 替 階 段 153
圖 2. 湖 山 水 庫 及 鄰 近 地 區 棲 地 復 育 及 改 善 方 法 試 驗 研 之 研 究 範 圍, 培 厚 區 A 為 自 然 生 態 保 留 與 復 育 區 之 舊 稱 圖 3. 廢 耕 麻 竹 林 樣 區 分 布 圖 選 取 竹 林 與 闊 葉 林 混 合 且 有 不 同 人 為 干 擾 程 度 之 森 林 進 行 取 樣 (n=34), 各 樣 區 距 離 約 -5m( 有 些 樣 點 距 離 過 近, 在 圖 中 不 易 呈 現 ) 154
圖 4. 雲 林 縣 湖 山 水 庫 自 然 生 態 保 留 與 復 育 區 中 試 驗 樣 區 之 分 布 阿 拉 伯 數 字 表 示 該 試 驗 樣 區 命 名 編 號 ; 各 種 操 作 處 理 代 號 的 意 義 為 T+ 種 樹 T 不 種 樹 ; B- 降 低 麻 竹 密 度, 及 B 不 處 理 麻 竹 155
a. 白 匏 子 b. 血 桐 c. 香 楠 d. 無 患 子 株 數 12 8 6 4 2 株 數 4 35 3 25 2 15 5 株 數 8 6 4 2 株 數 3 25 2 15 5 5 15 2 25 胸 徑 (cm) 5 15 2 胸 徑 (cm) 5 15 2 25 3 35 4 45 胸 徑 (cm) 5 15 2 25 3 35 4 45 5 55 胸 徑 (cm) e. 杜 英 f. 龍 眼 g. 大 香 葉 樹 h. 鵝 掌 柴 12 2 2 156 株 數 8 6 4 2 5 15 2 25 胸 徑 (cm) 株 數 15 5 5 15 胸 徑 (cm) 株 數 8 6 4 2 5 15 2 胸 徑 (cm) i. 稜 果 榕 j. 三 年 桐 k. 山 刈 葉 l. 臺 灣 雅 楠 株 數 15 5 5 15 2 25 徑 級 (cm) 株 數 8 6 4 2 5 胸 徑 (cm) 株 數 6 5 4 3 2 1 5 15 2 胸 徑 (cm) 株 數 14 12 8 6 4 2 5 15 胸 徑 (cm) 株 數 18 16 14 12 8 6 4 2 5 15 2 胸 徑 (cm) 圖 5. 無 患 子 - 白 匏 子 型 優 勢 及 次 優 勢 冠 層 樹 種 族 群 結 構 樣 區 中 許 多 優 勢 樹 種 徑 級 分 布, 常 呈 小 苗 多 但 大 樹 少 的 反 J 型 曲 線 或 不 連 續 狀 況 156
a. 龍 眼 b. 稜 果 榕 株 數 12 8 6 4 2 5 15 2 25 3 胸 徑 (cm) c. 香 楠 d. 菲 律 賓 榕 株 數 12 8 6 4 2 5 15 2 25 3 35 胸 徑 (cm) 株 數 8 6 4 2 7 6 5 株 4 數 3 2 e. 咬 人 狗 f. 水 同 木 5 15 2 25 胸 徑 (cm) 5 15 2 25 3 35 4 45 胸 徑 (cm) 株 數 6 5 4 3 2 5 15 2 25 胸 徑 (cm) 6 5 4 株 3 數 2 5 15 胸 徑 (cm) 圖 6. 稜 果 榕 - 菲 律 賓 榕 型 優 勢 及 次 優 勢 冠 層 樹 種 族 群 結 構 157
圖 7. 樣 區 與 環 境 因 子 變 異 在 CCA 序 列 軸 上 之 分 布, 地 形 位 置 與 人 為 干 擾 程 度 與 此 分 型 的 關 係 最 為 密 切 158
圖 8. 樣 區 位 置 在 DCA 序 列 軸 上 之 分 布 圖 9. 群 團 分 析 樹 狀 圖 159
覆 蓋 度 變 化 比 率 ( 變 化 面 積 /1ha*%) 5-5 - No.1 No.6 No.7 No.4 No.9 樣 區 編 號 No. 竹 林 覆 蓋 度 變 化 闊 葉 林 覆 蓋 度 變 化 No.5 No.8 圖. 以 正 射 化 影 像 圖 分 析 28-29 年 竹 林 覆 蓋 度 及 闊 葉 林 覆 蓋 度 之 變 化 程 度 No.1 No.6 No.7 為 伐 竹 種 樹 樣 區 (B-T+),No.4 No.9 No. 為 不 伐 竹 種 樹 樣 區 (BoT+),No.5 No.8 為 控 制 組 (BT) 16
a. 昆 蟲 生 物 量 b. 蛾 類 成 蟲 生 物 量 c. 蛾 類 成 蟲 數 量 25 7 2 2 6 15 5 4 3 15 5 2 1 5 29 2 29 2 29 2 圖 11. 29 及 2 年 湖 山 水 庫 復 育 區 各 試 驗 處 理 樣 區 昆 蟲 生 物 量 蛾 類 生 物 量 及 蛾 類 捕 獲 數 量 B-T+(No.1 6 7) BoT+(No.4 9 ) BT(No.5 8) 圖 12. 28 年 至 2 年 復 育 試 驗 區 內 臺 灣 山 鷓 鴣 密 度 變 化 調 查 方 法 採 用 固 定 半 徑 定 點 計 數 法 161
表 1. 29 年 及 2 年 栽 植 試 驗 用 苗 木 共 8 種 9 棵, 本 計 畫 將 試 驗 中 對 這 些 苗 木 進 行 存 活 率 與 生 長 量 之 調 查 與 分 析 環 境 型 態 與 年 份 伐 竹 環 境 麻 竹 林 環 境 闊 葉 林 環 境 樹 種 學 名 29 2 29 2 29 2 總 計 香 楠 Machilus zuihoensis 3 3 3 3 3 3 18 杜 英 Elaeocarpus sylvestris 3 3 3 3 3 3 18 菲 律 賓 饅 頭 果 Glochidion philippicum 3 3 3 9 大 冇 榕 ( 稜 果 榕 ) Ficus septica 3 3 3 3 3 3 18 猪 母 乳 ( 水 同 木 ) Ficus fistulosa 3 3 3 9 無 患 子 Sapindus mukorossii 2 2 2 6 刺 杜 密 Bridelia balansae 2 2 2 6 軟 毛 柿 Diospyros eriantha 2 2 2 6 162
表 2. 棲 地 復 育 試 驗 研 究 之 13 項 監 測 指 標 列 表, 及 各 監 測 指 標 在 生 態 系 中 的 意 義 內 涵 和 監 測 的 層 次 監 測 層 次 編 號 指 標 名 稱 包 含 的 變 量 棲 地 結 構 物 種 多 樣 性 生 態 系 功 能 1 麻 竹 覆 蓋 度 竹 林 覆 蓋 度 成 本 V 2 闊 葉 林 覆 蓋 度 闊 葉 林 覆 蓋 度 種 植 苗 木 數 量 V 成 本 苗 木 存 活 率 3 次 生 林 演 替 分 數 喬 木 層 演 替 分 數 V 4 次 生 林 歧 異 度 喬 木 層 種 類 數 量 地 被 層 種 數 V V 5 蛾 類 成 蟲 歧 異 度 種 數 數 量 V 6 昆 蟲 生 物 量 昆 蟲 生 物 量 蛾 類 成 蟲 生 物 量 V 7 鳥 類 族 群 密 度 鳥 類 密 度 /ha V 8 保 育 類 雉 科 相 對 密 臺 灣 山 鷓 鴣 和 藍 腹 鷴 的 出 現 機 V 度 率 臺 灣 山 鷓 鴣 密 度 9 森 林 性 鳥 種 比 例 鳥 種 總 數 森 林 性 鳥 類 種 數 與 比 V 例 鳥 類 族 群 健 康 度 幼 鳥 比 例 V 11 水 庫 開 發 程 度 水 庫 區 裸 露 地 百 分 比 V 12 狩 獵 壓 力 狩 獵 跡 象 V 13 劇 烈 天 候 次 數 颱 風 次 數 V 163
表 3. 麻 竹 對 苗 木 影 響 試 驗, 栽 植 於 不 同 環 境 苗 木 存 活 率 (n=45, 24 年 4 月 種 植, 至 2 年 11 月 進 行 存 活 率 調 查 ) 香 楠 杜 英 菲 律 賓 饅 頭 果 大 冇 榕 猪 母 乳 各 樣 區 存 活 率 伐 竹 環 境 57% 43% 5% 63% 77% 58% 麻 竹 林 環 境 77% 83% 93% 7% 7% 79% 闊 葉 林 環 境 57% 63% 53% 77% 5% 6% 各 樹 種 存 活 率 68% 63% 67% 7% 66% 66% 表 4. 麻 竹 對 苗 木 影 響 試 驗, 試 驗 苗 木 於 不 同 環 境 間 地 徑 生 長 量 (n=45, 24 年 4 月 種 植, 至 2 年 11 月 進 行 存 活 率 調 查 ) 香 楠 杜 英 菲 律 賓 饅 頭 果 大 冇 榕 猪 母 乳 各 樣 區 增 加 地 徑 伐 竹 樣 區 1.529 2.42.927 4.224 3.89 2.487 麻 竹 樣 區.395.771.4.522.629.548 闊 葉 林 區.41.184 -.69.113.177.91 各 樹 種 增 加 地 徑.641.872.47 1.445 1.462 ( 單 位 cm) one-way AVONA F 值 (p 皆 <.1) 5.74 12.6 62.13 12.89 25.58 表 5. 麻 竹 對 苗 木 影 響 試 驗, 試 驗 苗 木 於 不 同 環 境 間 樹 高 增 加 量 (n=45, 24 年 4 月 種 植, 至 2 年 11 月 進 行 存 活 率 調 查, 單 位 : cm) 香 楠 杜 英 菲 律 賓 榕 大 冇 榕 猪 母 乳 各 樣 區 增 加 高 度 伐 竹 樣 區 95.24 97.9 93.7 164.47 174.94 129.8 麻 竹 樣 區 34.7 51.67 47.12 39.33 21.69 4.52 闊 葉 林 區 -4. 23.32-8.31-23.39-16. -5.73 高 度 變 化 41.57 5.23 43.65 51.14 69.96 one-wayavona F 值 (p 皆 <.1) 37.82 12.78 56.66 72. 25.58 164
表 6. 棲 地 復 育 試 驗 研 究 之 13 項 監 測 指 標, 成 果 總 表 165 植 物 指 標 試 驗 處 理 指 標 名 稱 變 量 年 份 整 體 (No.1-No.) B-T+ (No.1.6.7) BT+(No.3 a.4.9.) BT(No.5.8) 1 麻 竹 覆 蓋 度 竹 林 覆 蓋 度 8 9 降 低.7-.9ha 預 計 降 低.1ha 成 本 人 事 637,5 元 /ha 器 材 138, 元 /ha 2 闊 葉 林 覆 蓋 度 闊 葉 林 覆 蓋 度 8 蒐 集 28 種 7419 棵 苗 木 9 栽 植 18 種 775 棵 苗 木 累 計 18 種 1225 棵 苗 木 475 棵 24 棵 3 棵 135 棵 75 棵 成 本 人 事 維 持 413, 元 /ha 48, 元 /ha/ 年 器 材 96, 元 /ha 栽 植 苗 木 存 活 率 9 84%(n=45) 66%(n=45) 3 次 生 林 演 替 分 數 喬 木 層 演 替 分 數 8 9 7.7 8.6 6.2 7.2 6.7 8.7.2. 4 次 生 林 歧 異 度 8 38 種 23 種 25 種 23 種 喬 木 層 種 數 9 39 種 24 種 24 種 2 種 喬 木 層 數 量 8 351 株 1 株 12 株 7 株 9 521 株 163 株 211 株 147 株 地 被 層 種 數 8 9 155 種 185 種 24 種 3 種 118 種 143 種 121 種 143 種 135 種 111 種 121 種 126 種 165
無 脊 椎 動 物 指 標 試 驗 處 理 指 標 名 稱 變 量 年 份 整 體 (No.1-No.) B-T+ (No.1.6.7) BT+(No.4.9.) BT(No.5.8) 5 蛾 類 成 蟲 歧 異 度 種 數 9 ( 待 補 ) ( 待 補 ) 數 量 9 839/8ha 1±59 99±11 6±8 997/8ha 139±2 94±15 149±52 6 昆 蟲 生 物 量 昆 蟲 生 物 量 (g) 9 65.29/8ha 66.75/8ha 8.5±4.7 12.6±3. 3.7±1.9 4.7±2.3 14.4±7.4 7.4±5.5 蛾 類 成 蟲 生 物 量 (g) 9.45/8ha 17.18/8ha 1.6±.7 3.4±2.7 1.1±.4.9±.4 1.2±.7 2.4±.7 166 鳥 類 指 標 試 驗 區 指 標 名 稱 變 量 年 份 麻 竹 耕 作 區 檳 榔 園 B-T+(No.1.6.7) BT+(No.4.9.) BT(No.5.8.) 總 計 7 鳥 類 族 群 密 鳥 類 密 度 /ha 8 14.5±5.2 35.1 39.7±1.4 41.±3. 34.1±.8 38.8±3.4 度 * 9 7.6±2.1 9.3 15.2±4.1 14.1±.9 16.4±2.8 15.1±3.1 24.3±8.2 19.3 19.7±3.4 33.4±9.3 28.1±2.3 26.1±8.2 8 保 育 類 雉 科 臺 灣 山 鷓 鴣 出 現 8 - -.8..3.9 相 對 密 度 機 率 (OI 值 ) 9 - -..8..4 - -..6..3 臺 灣 山 鷓 鴣 族 8 - - - - -.5 群 密 度 /ha 9 - - - - -.5 - - - - -.1 藍 腹 鷴 出 現 機 8 - -..88 1.5.6 率 (OI 值 ) 9 - -.28.66.96.59 - -.17.23.8.18 9 森 林 性 鳥 種 總 鳥 類 種 數 8 - - 29 29 29 35 166
比 例 9 - - 29 31 28 39 - - 25 34 27 39 森 林 性 鳥 種 數 8 - - 21 2 21 25 9 - - 2 23 2 28 - - 19 27 21 3 森 林 性 鳥 種 比 8 - -.72.69.72.71 例 9 - -.69.74.71.72 - -.76.79.78.77 鳥 類 健 康 度 指 標 成 鳥 捕 獲 率 9 136.2 77.5 成 幼 鳥 比 例 9.27.41 *: 28 和 2 調 查 6min;29 調 查 3min 167 外 部 指 標 指 標 名 稱 變 量 年 份 11 水 庫 開 發 程 度 裸 露 地 百 分 比 4 7 8 12 狩 獵 壓 力 狩 獵 跡 象 9 13 劇 烈 天 候 次 數 颱 風 次 數 8 9 3.4% 8.1% 31.% 6 次,2 次 槍 聲 2 次 遭 遇 獵 人 還 有 2 次 獸 夾 記 錄 春 節 時 有 聽 見 槍 響 1 次 其 餘 時 間 只 在 水 庫 管 理 範 圍 外 有 回 報 狩 獵 狀 況 6 個 颱 風, 警 報 發 佈 報 數 124 4 個 颱 風, 警 報 發 佈 報 數 99 5 個 颱 風, 警 報 發 佈 報 數 8 167
表 7. 2 年 復 育 區 紅 外 線 照 相 紀 錄 物 種 隻 次 統 計 168 樣 區 相 機 編 號 No.1 No.4 No.5 No.6 No.7 No.8 No.9 No.9-2 No.9-3 No. No.-2 總 計 OI 工 作 時 數 (hr) 7462 7662.4 4172.9 7683 816 8425 2567 6819.7 1798 6911 5277.8 66937.8 有 效 動 物 隻 數 66 8 23 7 49 16 2 41 1 68 36 452 臺 灣 獼 猴 (Macaca cyclopis) 21 17 3 11 2 2 1 16 14 97 1.45 臺 灣 野 兔 (Lepus sinensis) 1 9 8 19 1 38.57 臺 灣 彩 蝠 (Kerivoula sp.) 2 2 4.6 白 鼻 心 (Paguma larvata) 7 2 1 2 2 1 9 24.36 食 蟹 獴 (Herpestes urva) 1 2 3 6.9 鼬 獾 (Melogale moschata) 15 15 12 3 7 3 1 12 1 96 1.43 臺 灣 野 猪 (Sus scrofa) 1 2 3.4 赤 腹 松 鼠 (Callosciurus erythraeus) 1 11 3 11 26 52.78 臺 灣 刺 鼠 (Niviventer coxingi) 4 2 8 4 4 32.48 臺 灣 山 鷓 鴣 (Arborophila crudigularis) 2 2.3 竹 雞 (Bambusicola thoracicus) 2 3 3 8.12 藍 腹 鷴 (Lophura swinhoii) 2 2 1 1 3 2 1 12.18 小 白 鷺 (Egretta garzetta) 6 6.9 黑 冠 麻 鷺 (Gorsachius melanolophus) 12 14 4 6 1 8 3 1 3 52.78 大 冠 鷲 (Spilornis cheela) 1 1.1 鳳 頭 蒼 鷹 (Accipiter trivirgatus) 5 5.7 珠 頸 斑 鳩 (Streptopelia chinensis) 2 1 3.4 翠 翼 鳩 (Chalcophaps indica) 2 1 1 1 5.7 臺 灣 紫 嘯 鶇 (Myiophoneus insularis) 1 1.1 虎 鶇 (Zoothera dauma) 1 1.1 白 腹 鶇 (Turdus pallidus) 2 2.3 小 彎 嘴 (Pomatorhinus ruficollis) 1 1 2.3 168
附 錄 1. 伐 竹 與 種 樹 復 育 措 施 的 人 事 成 本 (a) 器 材 成 本 (b) 與 步 驟 流 程 (c.d.) 成 本 以 每.1ha( 或 2 株 樹 苗 ) 為 單 位 a. 工 作 機 會 與 人 事 成 本 工 作 內 容 工 作 份 量 薪 資 / 天 人 天 人 - 天 成 本 伐 竹 處 理 目 標 竹 叢 的 選 定 與 標 示 中 等 1,25 1 1 1 1,25 伐 除 麻 竹 及 現 場 整 理 重 1,7 7 5 35 59,5 伐 竹 後 的 修 飾 與 維 護 稍 重 1,5 2 1 2 3, 總 計 38 63,75 補 植 原 生 苗 木 栽 植 苗 木 收 集 稍 重 1,5 3 1 3 4,5 苗 圃 設 置 與 培 育 ( 一 個 月 ) 輕 8 1 8 8 6,4 植 栽 作 業 ( 掘 穴 ) 重 1,7 3 1 3 5, 植 栽 作 業 ( 種 植 及 搬 運 ) 重 1,7 7 2 14 23,8 植 栽 作 業 ( 撫 育 ) 稍 重 1,5 1 1 1 1,5 總 計 29 41,3 b. 器 材 成 本 內 容 器 材 單 位 成 本 內 容 器 材 單 位 成 本 伐 竹 處 理 補 植 原 生 苗 木 目 標 竹 叢 的 選 定 與 標 示 栽 植 苗 木 收 集 噴 漆 1 罐 鏟 子 2 把 4 砍 刀 1 把 25 圓 鍬 1 把 4 伐 除 麻 竹 及 現 場 整 理 修 枝 剪 3 把 電 鋸 具 9,9 塑 膠 軟 盆 2 個 2 電 鋸 保 養 維 修 1 次 3 租 車 與 油 資 3, 鏈 條 1 條 6 苗 圃 設 置 與 培 育 機 油 5 罐 6 水 電 費 1 個 月 7 混 合 油 1 罐 5 植 栽 作 業 ( 掘 穴 ) 汽 油 4 公 升 5 吋 鋤 頭 4 把 2,2 汽 油 桶 (8 公 升 裝 ) 1 具 8 十 字 鎬 2 把 9 手 工 鋸 子 4 把 8 鐮 刀 2 把 2 手 套 5 雙 植 栽 作 業 ( 種 樹 及 搬 運 ) 伐 竹 後 的 修 飾 與 維 護 租 車 與 油 資 1, 農 藥 ( 嘉 磷 塞 ) 1 罐 4 農 藥 ( 塗 刷 ) 2 把 4 農 藥 ( 勺 子 ) 2 具 4 總 計 13,8 總 計 9,6 169
c. 伐 竹 流 程 步 驟 及 注 意 事 項 一 目 標 竹 叢 的 選 定 與 標 示 : 由 樣 區 劃 定 後, 選 擇 選 擇 所 要 處 理 之 麻 竹 叢, 以 生 長 單 叢 密 度 高 且 單 株 數 多 者, 或 是 影 響 其 他 闊 葉 樹 生 長 者 和 形 質 為 劣 者 優 先 伐 除 被 伐 竹 叢 用 削 皮 或 噴 漆 標 示, 而 標 誌 於 麻 竹 叢 上 方 向 一 致, 以 便 作 業 者 清 楚 且 便 於 作 業 於 每 年 月 至 2 月 份 乾 季 時 實 施 伐 除, 此 時 多 數 草 本 多 為 乾 枯, 可 避 免 對 原 生 育 地 過 多 之 干 擾 二 伐 除 麻 竹 及 現 場 整 理 : 使 用 工 具 伐 倒, 伐 除 時 由 樣 區 下 坡 向 上 坡 依 序 砍 除, 每 株 均 須 主 幹 分 枝 分 離, 並 截 取 適 當 長 度 整 齊 放 置 於 適 當 位 置 處, 並 整 理 散 落 區 域 之 竹 枝 殘 體 每 次 砍 除 後 必 須 立 即 整 理 分 枝, 以 免 大 量 伐 倒 竹 子 整 理 困 難 竹 子 伐 倒 方 向 應 注 意 切 口, 且 貼 近 地 際 植 株 節 處, 使 生 長 機 會 降 低, 其 倒 向 及 伐 倒 後 之 位 置, 考 量 降 低 被 壓 林 木 之 損 害 及 與 堆 置 棄 竹 之 距 離, 以 節 省 人 力 搬 運 時 間 和 對 林 地 之 干 擾 竹 子 應 逐 枝 切 除 並 整 理, 因 竹 林 梢 端 多 為 糾 纏, 避 免 梢 端 捆 綁 成 群, 待 支 撐 不 力 時, 一 併 倒 下, 唯 恐 重 力 落 下 及 橫 枝 節 飛, 傷 及 無 辜 三 伐 竹 後 的 修 飾 與 維 護 : 竹 叢 砍 除 後, 可 再 進 行 切 口 修 飾, 避 免 留 下 過 長 竹 節 若 因 下 雨 累 積 雨 水, 造 成 病 媒 蚊 滋 生 選 擇 施 用 農 藥 嘉 磷 塞, 以 塗 抹 方 式 直 接 處 理 竹 體, 嘉 磷 塞 為 對 於 禾 本 科 植 物 效 果 較 佳 之 除 草 劑, 可 降 低 藥 劑 對 環 境 的 影 響 程 度,1 至 2 次 塗 抹 於 植 株 切 口, 以 加 速 後 續 造 林 作 業 或 復 育 措 施, 若 不 施 用 藥 物, 則 待 伐 除 竹 叢 每 二 星 期, 加 以 工 時, 重 覆 再 將 其 所 新 生 長 的 竹 芽 再 予 以 清 除, 直 至 原 竹 叢 之 能 量 消 耗 迨 盡 為 止 塗 藥 後, 竹 叢 尚 未 死 亡, 仍 然 會 有 新 芽 長 出, 須 約 每 個 月 固 定 清 除 及 塗 抹 農 藥, 使 其 加 速 死 亡 d. 種 植 原 生 苗 木 執 行 流 程 步 驟 及 注 意 事 項 一 栽 植 苗 木 之 蒐 集 : 採 用 當 地 原 生 闊 葉 樹 苗 木, 作 業 前 須 對 作 業 人 員 進 行 作 業 訓 練, 包 含 原 生 苗 木 鑑 識 及 挖 掘 注 意 事 項 等 挖 掘 時 保 持 根 系 與 其 周 圍 土 壤 完 整 性 以 提 高 存 活 率, 且 避 免 於 同 一 母 株 下 將 苗 木 挖 掘 殆 盡 取 苗 後 即 置 入 塑 膠 容 器 內, 搬 運 至 苗 圃 再 以 當 地 苗 圃 土 壤 將 塑 膠 容 器 填 實, 區 分 種 類 排 至 整 齊, 以 方 便 估 算 苗 木 數 量 二 苗 圃 設 置 : 本 試 驗 臨 時 苗 圃 設 置 於 當 地 果 園 農 地 內, 除 節 省 遮 蔭 費 用, 並 可 與 當 地 村 民 合 作 若 於 開 闊 之 苗 圃 地, 則 需 搭 置 紗 網 等 降 低 陽 光 照 射 量, 隨 苗 木 長 大 而 改 用 透 光 率 較 大 之 材 料 在 夏 天 因 陽 光 有 時 至 少 要 用 透 光 率 約 75% 遮 蔭 網, 避 免 日 灼 傷 害 三 苗 木 培 育 : 育 苗 的 土 壤 呈 飽 水 狀 態 或 太 乾 燥 都 會 限 制 根 系 生 長 當 手 持 土 壤 時 可 感 覺 到 濕 氣 且 握 緊 時 可 形 成 土 球, 但 以 手 指 輕 敲 則 會 散 開, 即 為 適 當 水 分 狀 態 澆 水 方 法 利 用 自 動 撒 水 器 方 式 視 土 壤 現 況 進 行 育 苗 之 土 壤 常 含 有 大 量 雜 草 種 子, 移 植 後 隨 之 發 芽 生 長, 應 於 雜 草 種 子 發 芽 後 即 連 根 拔 起, 避 17
免 生 長 旺 盛 而 影 響 苗 木 健 康 且 蒐 集 苗 木 至 開 始 移 植 需 要 數 個 月 時 間, 當 苗 木 根 系 發 展 超 出 塑 膠 容 器, 必 須 進 行 斷 根 處 理, 以 促 進 容 器 內 之 根 系 健 全 發 展 育 苗 期 間 每 隔 一 段 時 間 應 將 塑 膠 容 器 移 動 或 重 新 排 列, 同 時 淘 汰 不 良 或 已 死 苗 木 移 植 前 進 行 斷 水 及 日 曬 處 理, 使 苗 木 習 慣 缺 水 及 日 曬 狀 態 將 所 需 出 栽 之 苗 木 移 至 光 量 較 大 之 地, 第 一 星 期 為 每 兩 天 澆 水 一 次, 第 二 星 期 則 為 每 三 天 澆 水 一 次, 直 到 出 栽 前 澆 水 使 其 溼 潤, 即 可 預 備 進 行 出 栽 作 業 四 栽 植 作 業 : 選 擇 當 地 多 樣 的 原 生 樹 種 種 類 進 行 植 栽, 選 用 種 以 上 當 地 原 生 或 潛 在 植 被 類 型 之 物 種 苗 木 栽 植 距 離 密 度 一 般 在 2,5 株 /ha 至 2, 株 /ha 之 間, 採 三 角 形 栽 植 方 式 在 移 植 至 植 樹 地 點 前, 可 先 就 目 的 地 點 之 環 境 狀 況, 包 括 坡 度 坡 面 山 溝 位 置 等, 以 適 合 之 陽 性 陰 性 樹 種 分 別 配 置, 腹 地 會 較 為 空 曠 處 可 先 選 擇 陽 性 物 種, 而 原 地 樹 種 旁 具 遮 陰 處 可 栽 種 陰 性 樹 種 栽 植 其 方 法 採 用 掘 穴 栽 植 法, 於 梅 雨 季 節 左 右 完 成, 可 於 下 雨 時 期 充 分 溼 潤 穴 洞 掘 穴 之 深 度 與 直 徑 需 較 苗 木 根 系 稍 大 苗 木 垂 直 置 入 穴 內 後 填 平 表 土, 再 輕 微 提 苗 木 使 根 系 開 展 不 盤 結, 再 填 入 土 壤, 覆 土 壓 緊 後 略 低 於 周 邊 地 面 苗 木 須 穩 定, 栽 植 深 度 要 適 當, 勿 深 植 而 使 側 根 低 於 地 面 cm, 也 勿 過 淺 而 使 側 根 露 出 地 表, 否 則 造 成 根 系 生 長 不 良 五 苗 木 撫 育 : 若 栽 植 區 的 草 本 植 物 大 量 生 長, 應 定 期 將 苗 木 周 邊 位 置 的 雜 草 適 當 清 除, 減 少 初 期 根 系 對 資 源 的 競 爭 但 不 必 完 全 移 除 留 下 部 份 周 圍 草 本 根 系 生 長 不 僅 可 保 護 土 壤, 避 免 雨 水 直 接 沖 刷, 並 增 加 土 壤 保 濕 度, 及 降 低 土 壤 溫 度 上 升 所 造 成 水 分 流 失 171
附 錄 2. 各 種 生 態 指 標 作 業 流 程 1. 植 物 指 標 - 麻 竹 覆 蓋 度 依 照 每 年 月 攝 得 之 正 射 化 影 像 圖 進 行 分 析 計 算 時 係 將 1 ha 樣 區 劃 分 為 個 x m 小 方 格, 若 小 方 格 內 麻 竹 覆 蓋 超 過 8% 則 將 之 歸 類 為 麻 竹 林, 並 給 予 權 重 值 為 1, 而 若 為 麻 竹 覆 蓋 度 介 於 2% 至 8% 之 間, 則 將 之 歸 類 為 混 合 林, 給 予 麻 竹 覆 蓋 權 重 值 為.5, 其 餘 類 型 給 予 權 重 值 各 樣 區 麻 竹 覆 蓋 度 為 前 述 權 重 值 的 總 和 2. 植 物 指 標 - 闊 葉 林 覆 蓋 度 依 照 每 年 月 攝 得 之 正 射 化 影 像 圖 進 行 分 析 計 算 時 係 將 1 ha 樣 區 劃 分 為 個 x m 小 方 格, 若 小 方 格 內 闊 葉 林 覆 蓋 超 過 8% 則 將 之 歸 類 為 闊 葉 林, 並 給 予 權 重 值 為 1, 而 若 為 闊 葉 林 覆 蓋 度 介 於 2% 至 8% 之 間, 則 將 之 歸 類 為 混 合 林, 給 予 闊 葉 林 覆 蓋 權 重 值 為.5, 其 餘 類 型 給 予 權 重 值 各 樣 區 麻 竹 覆 蓋 度 為 前 述 權 重 值 的 總 和 並 記 錄 每 年 種 植 的 苗 木 數 量, 與 存 活 率 3. 植 物 指 標 - 次 生 林 演 替 分 數 請 參 照 演 替 推 估 之 演 替 級 分 計 算 4. 植 物 指 標 - 次 生 林 歧 異 度 瞭 解 復 育 處 理 之 後, 地 被 層 及 喬 木 層 歧 異 度 逐 年 變 化 的 趨 勢 預 期 透 過 砍 竹 及 栽 植 處 理, 逐 步 提 高 次 生 林 歧 異 度, 增 加 森 林 植 物 多 樣 性 方 式 為 調 查 植 物 永 久 樣 區 內 喬 木 層 及 地 被 層 其 種 數 及 數 量, 進 行 Shannon 多 樣 性 指 數 分 析 5. 無 脊 椎 動 物 - 蛾 類 成 蟲 歧 異 度 曾 經 被 用 來 做 為 指 標 生 物 的 地 表 無 脊 椎 動 物 主 要 有 昆 蟲 和 蜘 蛛, 昆 蟲 包 括 鞘 翅 目 鱗 翅 目 和 膜 翅 目 鱗 翅 目 蛾 類 相 變 化 對 於 森 林 影 響 極 大, 能 量 流 動 比 所 有 其 他 動 物 總 合 為 高 (Janzen 1988; Marquis and Whelan 1994) 此 外, 鱗 翅 目 蛾 類 大 部 分 能 以 定 量 方 式 來 做 燈 光 誘 集 而 獲 得 資 料, 具 便 利 及 省 時 之 優 點 復 育 區 之 蛾 類 監 測 方 式 : 於 4 6 8 月 每 月 進 行 1 次 調 查, 於 農 曆 月 初 (1-7) 及 月 末 (24-3), 任 選 2 天 進 行 將 燈 光 誘 集 器 放 置 在 8 個 樣 區 的 中 心 點, 並 於 19:3-2: 2:3-21: 21:3-22: 22:3-23:,4 個 誘 蟲 效 果 最 好 時 段 進 行 誘 集 燈 光 誘 蟲 器 內 放 入 乙 酸 乙 酯 於 隔 天 7:3-9: 蒐 集 將 燈 光 誘 集 器 中 的 昆 蟲, 統 計 蛾 類 成 蟲 數 量 與 種 類 6. 無 脊 椎 動 物 - 昆 蟲 生 物 量 採 集 頻 率 與 方 式 同 蛾 類 成 蟲 歧 異 度 各 樣 區 每 次 所 誘 得 昆 蟲, 依 秤 量 乾 重 ( 精 確 至.1g), 每 1 樣 區 成 蟲 採 合 併 測 量, 進 行 生 物 量 (biomass) 之 分 析 以 定 量 採 集 方 法 所 獲 得 的 總 數, 秤 其 乾 重 量 進 行 年 間 的 分 析 並 挑 出 鱗 翅 目 成 蟲, 各 樣 區 鱗 翅 目 成 蟲 乾 重 採 合 併 測 量 7. 鳥 類 - 鳥 類 族 群 密 度 以 固 定 半 徑 定 點 計 數 法 (point count) 進 行 樣 區 內 鳥 類 族 群 密 度 調 查, 於 8 個 樣 區 的 中 心 點 進 行 地 查, 另 選 檳 榔 園 樣 區 及 3 個 耕 作 中 的 麻 竹 林 樣 區 (C1 C2 C3) 作 為 比 較 樣 點 於 繁 殖 季 3 至 5 月, 每 2 週 1 次, 由 2 名 調 查 員 分 別 172
由 調 查 樣 線 的 兩 端 對 向 而 行 調 查 時 間 為 日 出 前 15 min 至 日 出 後 3 hr 每 個 樣 點 停 留 時 間 為 6 min, 記 錄 停 留 時 間 內 所 看 到 或 聽 到 的 鳥 種 數 量 與 調 查 者 間 的 水 平 距 離 距 離 分 為 <3m,3~5m,>5m 三 個 間 距, 飛 行 而 過 或 空 中 盤 旋 者 亦 記 為 >5m 各 樣 區 之 鳥 類 密 度 僅 以 3m 內 之 紀 錄 進 行 估 算 密 度 計 算 公 式 如 下 :D=n 4 /(π r 2 C), 單 位 為 每 公 頃 隻 數 其 中 n 為 特 定 基 礎 半 徑 內 記 錄 的 總 隻 數 ;r 為 特 定 基 礎 半 徑 (m), 本 計 畫 固 定 為 3m;C 則 是 調 查 次 數 7. 鳥 類 - 保 育 類 雉 科 相 對 密 度 雉 科 鳥 類 是 對 森 林 依 存 性 較 高 的 類 群, 本 計 畫 選 用 復 育 區 內 2 種 保 育 類 雉 科 藍 腹 鷴 (Lophura swinhoii) 與 臺 灣 山 鷓 鴣 (Arborophila crudigularis) 的 相 對 密 度 做 為 監 測 指 標 本 研 究 採 用 紅 外 線 自 動 照 相 機 拍 攝 之 張 數, 進 行 OI 值 (Occurrence Index) 計 算 :OI = 有 效 隻 數 / 相 機 工 作 時 數 * 每 樣 區 樣 區 至 少 架 設 1 臺, 總 共 架 設 臺 紅 外 線 自 動 相 機 進 行 全 年 監 測 此 外, 臺 灣 山 鷓 鴣 雖 不 易 目 擊, 但 於 繁 殖 季 時 公 鳥 會 在 定 點 進 行 鳴 叫, 因 此 適 合 在 繁 殖 季 時 使 用 定 點 計 數 法 進 行 密 度 估 算 調 查 方 法 與 密 度 估 算 同 上 述 之 固 定 半 徑 定 點 計 數 法, 唯 因 山 鷓 鴣 密 度 太 低, 此 處 採 用 5m 內 記 錄 之 隻 數 進 行 密 度 估 算 9. 鳥 類 - 森 林 性 鳥 種 比 例 為 瞭 解 復 育 森 林 生 態 系 的 成 效, 以 森 林 性 鳥 種 數 的 變 化 作 為 監 測 指 標, 預 期 隨 著 闊 葉 林 的 演 替 成 長, 因 食 物 或 棲 地 增 加, 森 林 性 鳥 種 數 與 比 例 也 將 提 高 分 析 由 定 點 計 數 法 ( 此 處 採 5m 以 內 紀 錄 之 鳥 種 ) 及 紅 外 線 自 動 照 相 機 所 得 之 鳥 種 資 料, 參 考 翟 (1977) 對 於 森 林 性 鳥 種 之 界 定 以 及 本 計 畫 歷 年 之 調 查 經 驗, 計 算 該 樣 區 森 林 性 鳥 種 比 例 如 下 : 森 林 性 鳥 種 數 / 全 部 鳥 種 數. 鳥 類 - 鳥 類 族 群 健 康 度 如 整 體 棲 地 品 質 提 升, 族 群 繁 殖 狀 況 應 更 好 29 年 繫 放 調 查 樣 區 主 要 在 No.4-No. 等 7 個 試 驗 樣 區 內 進 行, 調 查 時 間 為 繁 殖 季 (3-9 月 ) 繁 殖 季 每 月 進 行 2 次 調 查, 每 次 調 查 共 架 設 18 張 霧 網 (12m 4 層 ), 作 業 時 間 由 天 亮 至 天 亮 後 6 個 小 時 ; 每 次 平 均 覆 蓋 於 7 個 試 驗 樣 區 藉 由 繫 放 所 得 資 料, 計 算 復 育 區 整 體 鳥 類 成 幼 鳥 比 例 作 為 繁 殖 狀 況 之 指 標 11. 外 部 水 庫 開 發 程 度 依 照 每 年 月 攝 得 之 正 射 化 影 像 圖, 分 析 水 庫 開 發 區 中 裸 露 地 及 草 生 地 的 比 例, 瞭 解 水 庫 區 開 發 的 進 程, 及 推 測 對 於 復 育 區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可 能 影 響 12. 外 部 - 狩 獵 壓 力 在 進 行 復 育 措 施 時, 也 應 同 時 評 估 狩 獵 壓 力 的 嚴 重 程 度 (Peres 2; Peres 21; Cullen et al. 2) 本 計 畫 以 訪 談 調 查 人 員 及 當 地 居 民, 詢 問 其 發 現 狩 獵 跡 象 的 次 數 與 狀 況 藉 以 瞭 解 復 育 區 整 體 及 鄰 近 區 域 遭 受 狩 獵 壓 力 的 程 度 以 發 現 狩 獵 跡 象 的 次 數 及 陷 阱 樣 式, 評 估 其 影 響 的 物 種 及 範 圍, 以 及 對 當 地 野 生 動 物 多 樣 性 造 成 的 影 響 13. 外 部 - 劇 烈 天 候 次 數 至 中 央 氣 象 局 颱 風 資 料 庫 搜 尋 當 年 颱 風 個 數 及 警 報 發 布 報 數 173
附 錄 3. 廢 棄 竹 林 植 群 樣 區 環 境 因 子 無 患 子 白 匏 子 型 咬 人 狗 菲 律 賓 榕 型 樣 區 編 號 地 形 位 置 干 擾 程 度 海 拔 水 份 指 數 坡 度 方 位 6 2 3 278 16 2 7 1 3 331 16 2 9 2 2 384 13 35 62 11 4 2 154 12 17 34 12 2 3 28 3 3 176 13 1 2 215 4 22 251 14 1 1 32 1 5 22 15 2 1 267 14 15 19 1 3 296 35 316 2 3 3 319 13 3 6 21 3 3 313 11 27 84 25 2 3 279 13 35 74 26 3 3 47 8 25 29 27 1 3 45 6 37 26 28 2 3 433 14 35 29 4 3 223 16 2 2 3 4 3 265 12 13 34 31 4 3 263 15 3 32 3 3 242 14 12 1 4 2 21 13 27.5 7 2 2 3 255 16 35 2 3 4 2 29 11 24 9 4 3 3 249 13 32 6 5 4 2 228 12 16 34 8 4 3 227 16 25 8 4 3 368 15 3 4 16 2 1 279 16 15 2 17 3 2 23 14 15 35 18 4 1 175 12 18 34 22 4 3 225 14 25 23 4 3 213 15 26 4 24 3 3 315 12 3 33 3 3 23 6 26 34 4 3 245 16 18 2 174
附 錄 4. 2 年 復 育 區 及 鄰 近 地 區 鳥 類 名 錄 中 名 學 名 特 有 種 / 亞 種 保 育 等 級 雉 科 Phasianidae 臺 灣 山 鷓 鴣 Arborophila crudigularis 特 有 種 III 竹 雞 Bambusicola thoracicus 特 有 亞 種 藍 腹 鷴 Lophura swinhoii 特 有 種 II 鷺 科 Ardeidae 小 白 鷺 Egretta garzetta 黑 冠 麻 鷺 Gorsachius melanolophus 鷹 科 Accipitridae 大 冠 鷲 Spilornis cheela 特 有 亞 種 II 鳳 頭 蒼 鷹 Accipiter trivirgatus 特 有 亞 種 II 秧 雞 科 Rallidae 灰 腳 秧 雞 Rallina eurizonoides 特 有 亞 種 燕 鴴 科 Glareolidae 燕 鴴 Glareola maldivarum III 鳩 鴿 科 Columbidae 珠 頸 斑 鳩 Streptopelia chinensis 翠 翼 鳩 Chalcophaps indica 綠 鳩 Treron sieboldii 杜 鵑 科 Cuculidae 中 杜 鵑 Cuculus saturatus 鴟 鴞 科 Strigidae 黃 嘴 角 鴞 Otus spilocephalus 特 有 亞 種 II 雨 燕 科 Apodidae 叉 尾 雨 燕 Apus pacificus 擬 鴷 科 Megalaimidae 五 色 鳥 Megalaima nuchalis 特 有 種 啄 木 鳥 科 Picidae 小 啄 木 Dendrocopos canicapillus 八 色 鶇 科 Pittidae 八 色 鳥 Pitta nympha II 鵑 鵙 科 Campephagidae 灰 喉 山 椒 鳥 Pericrocotus solaris 伯 勞 科 Laniidae 紅 尾 伯 勞 Lanius cristatus III 黃 鸝 科 Oriolidae 朱 鸝 Oriolus traillii 特 有 亞 種 II 卷 尾 科 Dicruridae 小 卷 尾 Dicrurus aeneus 特 有 亞 種 王 鶲 科 Monarchidae 黑 枕 藍 鶲 Hypothymis azurea 特 有 亞 種 鴉 科 Corvidae 樹 鵲 Dendrocitta formosae 特 有 亞 種 燕 科 Hirundinidae 家 燕 Hirundo rustica 洋 燕 Hirundo tahitica 樹 鶯 科 Cettiidae 175
短 翅 樹 鶯 Cettia diphone 棕 面 鶯 Abroscopus albogularis 鵯 科 Pycnonotidae 白 環 鸚 嘴 鵯 Spizixos semitorques 特 有 亞 種 白 頭 翁 Pycnonotus sinensis 特 有 亞 種 紅 嘴 黑 鵯 Hypsipetes leucocephalus 特 有 亞 種 柳 鶯 科 Phylloscopidae 黃 眉 柳 鶯 Phylloscopus inornatus 極 北 柳 鶯 Phylloscopus borealis 鶯 科 Sylviidae 粉 紅 鸚 嘴 Paradoxornis webbianus 特 有 亞 種 鶲 科 Muscicapidae 白 腰 鵲 鴝 Copsychus malabaricus 外 來 種 白 尾 鴝 Cinclidium leucurum 特 有 亞 種 III 鶇 科 Turdidae 臺 灣 紫 嘯 鶇 Myophonus insularis 特 有 種 虎 鶇 Zoothera dauma 白 腹 鶇 Turdus pallidus 畫 眉 科 Timaliidae 大 彎 嘴 Pomatorhinus erythrocnemis 特 有 亞 種 小 彎 嘴 Pomatorhinus ruficollis 特 有 亞 種 山 紅 頭 Stachyris ruficeps 特 有 亞 種 頭 烏 線 Alcippe brunnea 特 有 亞 種 繡 眼 畫 眉 Alcippe morrisonia 特 有 亞 種 綠 畫 眉 Yuhina zantholeuca 綠 繡 眼 Zosterops japonicus 鶺 鴒 科 Motacillidae 灰 鶺 鴒 Motacilla cinerea 梅 花 雀 科 Estrildidae 白 腰 文 鳥 Lonchura striata * 分 類 依 據 中 華 民 國 野 鳥 學 會 發 布 之 2 年 臺 灣 鳥 類 名 錄 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