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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 简 介 和 报 告 联 系 人 公 司 名 称 ( 中 文 ): 燕 赵 财 产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名 称 ( 英 文 ): Yanzhao Property and Casualty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法 定 代 表 人 : 注 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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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意见反馈单

标题

物業管理示範手冊_出版稿_.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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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付能力报告

2002年年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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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soft Word - C_Board Resolution_25 Sep.doc


2 3,158,404 3,036,589 (1,800,738) (1,722,115) 1,357,666 1,314,474 68, ,278 (128,693) (149,648) 1,297,344 1,316,104 3 (66,560) (172,689) 18,601 1

Microsoft Word - C - Overseas Regulatory Announcement C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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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ST阿继

Anhui Expressway Company Limited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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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 券 代 码 : 证 券 简 称 : 浙 江 世 宝 公 告 编 码 : 浙 江 世 宝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浙 江 世 宝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关 于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WHITE DOVE(GROUP) COMPANY LIMITED 2

一 基 本 信 息 1. 基 本 情 况 法 定 代 表 人 : 注 册 地 址 : 经 营 范 围 : 崔 勇 北 京 市 石 景 山 区 石 景 山 路 31 号 院 盛 景 国 际 广 场 A 座 层 人 寿 保 险 健 康 保 险 意 外 伤 害 保 险 等 各 类 人 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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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 城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 此 规 则 经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2016 年 5 月 17 日 ) 通 过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确 保 长 城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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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 基 本 信 息... 1 二 主 要 指 标... 5 三 实 际 资 本... 5 四 最 低 资 本... 5 五 风 险 综 合 评 级... 6 六 风 险 管 理 状 况... 6 七 流 动 性 风 险... 6 八 监 管 机 构 对 公 司 采 取 的 监 管 措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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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NEIMENGGU HONGFENG INDUSTRY COMPANY LIMITED ,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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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Sino-French Life Insurance Co., LTD.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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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 基 本 信 息... 2 二 主 要 指 标... 7 三 实 际 资 本... 7 四 最 低 资 本... 7 五 风 险 综 合 评 级... 8 六 风 险 管 理 状 况... 8 七 流 动 性 风 险... 9 八 监 管 机 构 对 公 司 采 取 的 监 管 措 施..


Base Document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455,980,000 H 11,141,800,00069% AIG9.9%60,993 PICC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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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上市公告书(披露版)最终定稿.PDF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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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Fred Factor

招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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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393,211, ,910,626, ,763,466, ,330,869, % -165,686, ,611,167,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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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 307, ,145 (357,105) (307,322) (49,951) (4,177) 10,358 5,922 (82) (119) (30,475) (19,438) (70,150) (17,812) (4,553) (4,083) (4) (74,703) (2

3 314, ,802 (43,948) (35,003) 270, ,799 25,447 14,300 (224,674) (165,834) (40,911) (55,095) (3,750) (4,833) (6,798) (5,446) 255 (261) 6 9,

(%) 14,541,559, ,176,003, ,849,369, ,379,097,

緒 言 董 事 會 宣 佈, 為 能 更 具 效 率 調 配 本 集 團 內 的 資 金 有 效 降 低 集 團 的 對 外 貸 款, 並 促 進 本 集 團 內 公 司 間 的 結 算 服 務, 於 2016 年 9 月 30 日, 本 公 司 中 糧 財 務 與 管 理 公 司 訂 立 財 務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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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001,961,625 9,167,764, ,313,432,031 5,238,319, (%) (150,305,369) 504,371,896 8,524,498,413 7,404,918,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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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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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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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 券 代 码 : 证 券 简 称 : 哈 飞 股 份 临 : 哈 飞 航 空 工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五 届 董 事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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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ion:

浙 商 财 产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信 息 披 露 报 告 二 〇 一 六 年 四 月 二 十 九 日 1

目 录 一 公 司 简 介 3 二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5 三 风 险 管 理 状 况 信 息 50 四 保 险 产 品 经 营 信 息 64 五 偿 付 能 力 信 息 65 六 其 他 信 息 66 2

一 公 司 简 介 ( 一 ) 法 定 名 称 及 缩 写 : 公 司 中 文 注 册 名 称 : 浙 商 财 产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中 文 名 称 简 称 : 浙 商 保 险 公 司 英 文 名 称 :Zheshang Property and Casualty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公 司 英 文 名 简 称 :Zheshang Insurance ( 二 )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壹 拾 伍 亿 元 ( 三 ) 注 册 地 : 杭 州 市 拱 墅 区 密 渡 桥 路 1 号 A 幢 15-18 楼, 邮 政 编 码 :310005 ( 四 ) 成 立 时 间 : 公 司 以 发 起 方 式 设 立, 于 2009 年 6 月 23 日 获 中 国 保 险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开 业 批 复, 于 2009 年 6 月 25 日 在 浙 江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登 记 注 册 ( 五 ) 经 营 范 围 和 经 营 区 域 : 公 司 经 营 范 围 : 财 产 损 失 保 险 ; 责 任 保 险 ; 信 用 保 险 和 保 证 保 险 ; 短 期 健 康 保 险 和 意 外 伤 害 保 险 ; 上 述 业 务 的 再 保 险 业 务 ;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允 许 的 保 险 资 金 运 用 业 务 ; 经 中 国 保 监 会 批 准 的 其 他 业 务 3

公 司 经 营 区 域 : 截 止 2016 年 4 月 28 日, 公 司 在 全 国 范 围 内 经 营 业 务 的 省 份 ( 含 直 辖 市 和 计 划 单 列 市 ) 有 浙 江 省 四 川 省 山 东 省 河 南 省 安 徽 省 北 京 市 上 海 市 江 苏 省 湖 北 省 广 东 省 辽 宁 省 宁 波 市 青 岛 市 深 圳 市 大 连 市 ( 六 ) 法 定 代 表 人 : 梅 晓 军 ( 七 ) 客 服 电 话 和 投 诉 电 话 : 客 服 电 话 :4008666777; 消 费 者 投 诉 咨 询 电 话 :0571-28293019 4

二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 一 ) 资 产 负 债 表 编 报 单 位 : 浙 商 财 产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资 产 行 次 期 末 余 额 年 初 余 额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295,982,786.79 247,541,427.05 拆 出 资 金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236,620,922.08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248,000,000.00 296,501,000.00 应 收 利 息 70,838,324.19 72,202,497.91 应 收 保 费 32,343,995.93 21,219,652.13 应 收 代 位 追 偿 款 应 收 分 保 账 款 24,492,585.40 112,741,150.01 应 收 分 保 未 到 期 责 任 准 备 金 23,270,536.69 56,202,387.29 应 收 分 保 未 决 赔 款 准 备 金 14,403,522.29 30,382,254.30 应 收 分 保 寿 险 责 任 准 备 金 应 收 分 保 长 期 健 康 险 责 任 准 备 金 保 户 质 押 贷 款 定 期 存 款 868,638,977.83 849,371,200.00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1,330,007,381.06 768,875,505.66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614,000,000.00 810,120,000.00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1,100,000.00 9,612,198.34 存 出 资 本 保 证 金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65,131,121.38 66,863,089.50 固 定 资 产 297,229,296.99 310,928,131.28 无 形 资 产 8,498,229.51 6,206,035.76 独 立 账 户 资 产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1,511,345.27 3,152,131.31 其 他 资 产 139,558,543.38 147,396,014.06 资 产 总 计 4,581,627,568.79 4,109,314,674.60 5

资 产 负 债 表 ( 续 ) 编 报 单 位 : 浙 商 财 产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负 债 : 负 债 及 所 有 者 权 益 行 次 期 末 余 额 年 初 余 额 短 期 借 款 拆 入 资 金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预 收 保 费 110,835,265.12 92,525,294.40 应 付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52,995,503.83 36,134,148.44 应 付 分 保 账 款 15,820,115.30 158,938,977.15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32,825,788.30 25,048,908.95 应 交 税 费 55,601,144.52 59,138,349.26 应 付 赔 付 款 23,011,720.20 19,431,009.17 应 付 保 单 红 利 保 户 储 金 及 投 资 款 未 到 期 责 任 准 备 金 1,207,586,779.50 1,211,944,877.93 未 决 赔 款 准 备 金 1,237,681,247.44 1,141,184,260.15 寿 险 责 任 准 备 金 长 期 健 康 险 责 任 准 备 金 保 费 准 备 金 2,488,675.99 1,181,832.72 长 期 借 款 应 付 债 券 398,529,203.96 独 立 账 户 负 债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2,698,011.32 其 他 负 债 57,917,339.41 36,729,307.11 负 债 合 计 3,197,990,794.89 2,782,256,965.28 所 有 者 权 益 ( 或 股 东 权 益 ): 实 收 资 本 ( 或 股 本 ) 1,500,000,000.00 1,500,000,000.00 资 本 公 积 减 : 库 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4,534,035.80-9,456,393.94 6

资 产 负 债 表 ( 续 ) 编 报 单 位 : 浙 商 财 产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盈 余 公 积 负 债 及 所 有 者 权 益 行 次 期 末 余 额 年 初 余 额 未 分 配 利 润 -111,829,190.30-163,485,896.74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 或 股 东 权 益 ) 合 计 1,383,636,773.90 1,327,057,709.32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 或 股 东 权 益 ) 所 有 者 权 益 ( 或 股 东 权 益 ) 合 计 1,383,636,773.90 1,327,057,709.32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 或 股 东 权 益 ) 总 计 4,581,627,568.79 4,109,314,674.60 7

( 二 ) 利 润 表 编 报 单 位 : 浙 商 财 产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项 目 行 次 本 期 金 额 上 期 金 额 一 营 业 收 入 3,572,093,645.47 3,381,078,509.70 已 赚 保 费 3,263,091,101.39 3,132,060,142.57 保 险 业 务 收 入 3,349,569,360.42 3,293,356,224.43 其 中 : 分 保 费 收 入 26,619,104.95 32,180,020.96 减 : 分 出 保 费 57,905,137.03 183,956,425.90 提 取 未 到 期 责 任 准 备 金 28,573,122.00-22,660,344.04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271,454,146.55 219,426,407.50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收 益 2,487,801.66-387,801.66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10,792,045.28-154,615.62 汇 兑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3,886,177.56 136,726.74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22,870,174.69 29,609,848.51 二 营 业 支 出 3,518,576,043.14 3,353,721,530.76 退 保 金 赔 付 支 出 1,913,370,338.62 1,862,974,891.27 减 : 摊 回 赔 付 支 出 35,856,770.01 67,361,522.75 提 取 保 险 责 任 准 备 金 96,382,827.96 186,241,657.20 减 : 摊 回 保 险 责 任 准 备 金 -15,977,681.43 21,664,949.60 提 取 保 费 准 备 金 -620,430.11 3,109,106.10 保 单 红 利 支 出 分 保 费 用 9,518,412.67 11,002,824.85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187,538,120.31 184,863,881.29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支 出 418,937,623.12 386,188,561.22 业 务 及 管 理 费 926,754,941.34 855,450,842.76 减 : 摊 回 分 保 费 用 50,664,389.38 66,464,345.41 其 他 业 务 成 本 17,008,890.17 19,087,912.00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20,228,797.02 292,671.83 三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53,517,602.33 27,356,978.94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4,000,888.36 6,200,491.61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3,114,294.29 1,886,101.12 四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列 示 ) 54,404,196.40 31,671,369.43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2,747,489.96-1,897.62 五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列 示 ) 51,656,706.44 31,673,267.05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51,656,706.44 31,787,328.51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114,061.46 8

利 润 表 ( 续 ) 编 报 单 位 : 浙 商 财 产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项 目 行 次 本 期 金 额 上 期 金 额 六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4,922,358.14 44,488,271.31 七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56,579,064.58 76,161,538.36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56,579,064.58 76,275,599.82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114,061.46 9

( 三 ) 现 金 流 量 表 编 报 单 位 : 浙 商 财 产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项 目 行 次 本 年 数 上 年 数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收 到 原 保 险 合 同 保 费 收 取 的 现 金 3,329,769,983.91 3,327,038,524.85 收 到 再 保 业 务 现 金 净 额 -18,261,983.05 15,758,527.92 收 取 利 息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的 现 金 233,303.44 599,763.81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318,404,544.68 212,500,659.58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3,630,145,848.98 3,555,897,476.16 支 付 原 保 险 合 同 赔 付 款 项 的 现 金 1,817,561,545.18 1,806,014,927.21 支 付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的 现 金 404,092,965.25 346,931,041.80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564,928,688.02 528,139,318.59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221,375,776.48 194,456,038.69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667,019,713.77 615,067,326.93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3,674,978,688.70 3,490,608,653.22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44,832,839.72 65,288,822.94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28,892,842,600.38 19,418,020,513.24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257,074,051.35 165,883,684.26 处 置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收 到 的 现 金 净 额 755,290.66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3,060,000.00 8,989.92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29,162,976,651.73 19,584,668,478.08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29,466,702,427.06 19,695,169,682.56 质 押 贷 款 净 增 加 额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14,203,542.21 15,562,844.27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755,977.50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29,480,905,969.27 19,711,488,504.33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17,929,317.54-126,820,026.25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其 中 : 子 公 司 吸 收 少 数 股 东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发 行 债 券 收 到 的 现 金 398,520,000.00 保 户 储 金 及 投 资 款 净 增 加 额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749,792,000.00 480,000,000.00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148,312,000.00 480,000,000.00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1,132,329.89 735,693.15 现 金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749,792,000.00 480,000,000.00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750,924,329.89 480,735,693.15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97,387,670.11-735,693.15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的 影 响 3,815,846.89 107,789.27 10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38,441,359.74-62,159,107.19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257,541,427.05 319,700,534.24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295,982,786.79 257,541,427.05 11

( 四 )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编 制 单 位 : 浙 商 财 产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单 位 : 元 项 目 一 上 年 年 末 余 额 实 收 资 本 ( 或 股 本 ) 资 本 公 积 减 : 库 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归 属 母 公 司 的 所 有 者 权 益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本 年 金 额 未 分 配 利 润 其 他 小 计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1,500,000,000.00-9,456,393.94-163,485,896.74 1,327,057,709.32 1,327,057,709.32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二 本 年 年 初 余 额 1,500,000,000.00-9,456,393.94-163,485,896.74 1,327,057,709.32 1,327,057,709.32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4,922,358.14 51,656,706.44 56,579,064.58 56,579,064.58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4,922,358.14 51,656,706.44 56,579,064.58 56,579,064.58 ( 二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1. 所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2.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3. 其 他 ( 三 ) 利 润 分 配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2. 对 所 有 者 的 12

分 配 3. 其 它 ( 四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4. 其 它 ( 五 ) 专 项 储 备 1. 本 期 提 取 2. 本 期 使 用 ( 六 ) 其 他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1,500,000,000.00-4,534,035.80-111,829,190.30 1,383,636,773.90 1,383,636,773.90 13

( 五 )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1.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基 础 本 公 司 以 持 续 经 营 为 基 础, 根 据 实 际 发 生 的 交 易 和 事 项,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基 本 准 则 和 其 他 各 项 具 体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进 行 确 认 和 计 量, 在 此 基 础 上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符 合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要 求 的 财 务 报 表 需 要 使 用 估 计 和 假 设, 这 些 估 计 和 假 设 会 影 响 到 财 务 报 告 日 的 资 产 负 债 和 或 有 负 债 的 披 露, 以 及 报 告 期 间 的 收 入 和 费 用 2.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重 要 会 计 估 计 (1) 会 计 准 则 和 会 计 制 度 执 行 财 政 部 颁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基 本 准 则 和 其 他 各 项 具 体 会 计 准 则 及 其 后 续 颁 布 的 应 用 指 南 和 解 释 (2) 会 计 年 度 公 司 会 计 年 度 为 每 年 1 月 1 日 起 至 12 月 31 日 止 (3) 记 账 本 位 币 采 用 人 民 币 为 记 账 本 位 币 (4) 会 计 计 量 属 性 财 务 报 表 项 目 以 历 史 成 本 计 量 为 主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记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等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 采 购 时 超 过 正 常 信 用 条 件 延 期 支 付 的 存 货 固 定 资 产 等, 以 购 买 价 款 的 现 值 计 量 ; 发 生 减 值 损 失 的 存 货 以 可 变 现 净 值 计 量, 其 他 减 值 资 产 按 可 收 回 金 额 ( 公 允 价 值 与 现 值 孰 高 ) 计 量 ; 盘 盈 资 产 等 按 重 置 成 本 计 量 (5)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确 定 标 准 14

列 示 于 现 金 流 量 表 中 的 现 金 是 指 库 存 现 金 以 及 可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存 款, 现 金 等 价 物 是 指 企 业 持 有 的 期 限 短 流 动 性 强 易 于 转 换 为 已 知 金 额 现 金 价 值 变 动 风 险 很 小 的 投 资 (6) 金 融 工 具 的 确 认 和 计 量 方 法 1)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分 类 金 融 资 产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划 分 为 以 下 四 类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 包 括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和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金 融 负 债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划 分 为 以 下 两 类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 包 括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和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2)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确 认 依 据 和 计 量 方 法 公 司 成 为 金 融 工 具 合 同 的 一 方 时, 确 认 一 项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初 始 确 认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时,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 对 于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对 于 其 他 类 别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公 司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对 金 融 资 产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且 不 扣 除 将 来 处 置 该 金 融 资 产 时 可 能 发 生 的 交 易 费 用, 但 下 列 情 况 除 外 :a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以 及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b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以 及 与 该 权 益 工 具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15

算 的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按 照 成 本 计 量 公 司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摊 余 成 本 对 金 融 负 债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但 下 列 情 况 除 外 :a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不 扣 除 将 来 结 清 金 融 负 债 时 可 能 发 生 的 交 易 费 用 ;b 与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按 照 成 本 计 量 ;c 不 属 于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的 财 务 担 保 合 同, 或 没 有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并 将 以 低 于 市 场 利 率 贷 款 的 贷 款 承 诺, 按 照 履 行 相 关 现 时 义 务 所 需 支 出 的 最 佳 估 计 数 与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扣 除 按 照 实 际 利 率 法 摊 销 的 累 计 摊 销 额 后 的 余 额 两 项 金 额 之 中 的 较 高 者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3)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的 确 认 依 据 和 计 量 方 法 公 司 已 将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了 转 入 方 的,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 保 留 了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继 续 确 认 所 转 移 的 金 融 资 产, 并 将 收 到 的 对 价 确 认 为 一 项 金 融 负 债 公 司 既 没 有 转 移 也 没 有 保 留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分 别 下 列 情 况 处 理 :a 放 弃 了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控 制 的,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b 未 放 弃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控 制 的, 按 照 继 续 涉 入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程 度 确 认 有 关 金 融 资 产, 并 相 应 确 认 有 关 负 债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下 列 两 项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a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b 因 转 移 而 收 到 的 对 价, 与 原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之 16

和 金 融 资 产 部 分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和 未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之 间, 按 照 各 自 的 相 对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分 摊, 并 将 下 列 两 项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a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账 面 价 值 ;b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对 价, 与 原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中 对 应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金 额 之 和 4) 主 要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方 法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以 活 跃 市 场 的 报 价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 不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采 用 估 值 技 术 ( 包 括 参 考 熟 悉 情 况 并 自 愿 交 易 的 各 方 最 近 进 行 的 市 场 交 易 中 使 用 的 价 格 参 照 实 质 上 相 同 的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的 当 前 公 允 价 值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法 和 期 权 定 价 模 型 等 )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 初 始 取 得 或 源 生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承 担 的 金 融 负 债, 以 市 场 交 易 价 格 作 为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的 基 础 5) 金 融 资 产 的 减 值 测 试 和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以 外 的 金 融 资 产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 对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中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 单 独 测 试 未 发 生 减 值 的 金 融 资 产 ( 包 括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和 不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中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按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期 末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其 发 生 了 减 值 的, 根 据 其 账 面 价 值 与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17

算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短 期 应 收 款 项 的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与 其 现 值 相 差 很 小 的, 在 确 定 相 关 减 值 损 失 时, 不 对 其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进 行 折 现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或 与 该 权 益 工 具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时, 将 该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或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按 照 类 似 金 融 资 产 当 时 市 场 收 益 率 对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确 定 的 现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减 值 损 失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发 生 较 大 幅 度 下 降 且 预 期 下 降 趋 势 属 于 非 暂 时 性 时, 确 认 其 减 值 损 失, 并 将 原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累 计 损 失 一 并 转 出 计 入 减 值 损 失 (7)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1) 坏 账 的 确 认 标 准 :1 债 务 人 被 依 法 宣 告 破 产 撤 消 的 ; 2 债 务 人 死 亡 或 者 依 法 被 宣 告 失 踪 死 亡 的 ;3 涉 及 诉 讼 的 应 收 款 项, 如 已 生 效 的 人 民 法 院 判 决 书 ( 或 裁 定 书 ) 判 定 ( 或 裁 定 ) 败 诉 的, 或 者 虽 然 胜 诉 但 因 无 法 执 行 被 裁 定 终 止 执 行 且 无 望 恢 复 执 行 的 ;4 债 务 人 遭 受 重 大 自 然 灾 害 或 意 外 事 故 等 导 致 停 产, 损 失 巨 大, 在 三 年 内 以 其 财 产 ( 包 括 保 险 款 等 ) 确 实 无 法 清 偿 应 收 款 项 的 2) 坏 账 准 备 的 具 体 计 提 方 法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于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且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发 生 了 减 值 的 应 收 款 项 ( 包 括 应 收 保 费 应 收 代 位 追 偿 款 应 收 分 保 账 款 和 其 他 应 收 款 ), 根 据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对 于 单 项 金 额 非 重 大 以 及 经 单 独 测 试 后 未 减 值 的 单 项 金 额 18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根 据 相 同 账 龄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的 实 际 损 失 率 为 基 础, 结 合 现 时 情 况 确 定 报 告 期 各 项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比 例 预 付 款 项 应 收 代 位 追 偿 款 和 其 他 应 收 款 确 定 具 体 提 取 比 例 为 : 账 龄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以 下 类 推 ) 的, 不 计 提 ; 账 龄 1-2 年 的, 按 其 余 额 的 10% 计 提 ; 账 龄 2-3 年 的, 按 其 余 额 的 30% 计 提 ; 账 龄 3-5 年 的, 按 其 余 额 的 50% 计 提 ; 账 龄 5 年 以 上 的, 按 其 余 额 的 80% 计 提 应 收 保 费 ( 不 包 括 享 受 政 府 保 费 补 贴 的 农 业 保 险 ) 的 具 体 计 提 比 例 : 账 龄 0-3 个 月 ( 含 3 个 月, 以 下 类 推 ) 的, 不 计 提 ; 账 龄 3-6 个 月 的, 按 其 余 额 的 25% 计 提 ; 账 龄 6-12 个 月 的, 按 其 余 额 的 50% 计 提 ; 账 龄 1 年 以 上 的, 按 其 余 额 的 100% 计 提 享 受 政 府 保 费 补 贴 的 农 业 保 险 的 应 收 保 费 不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应 收 分 保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的 具 体 计 提 比 例 为 : 账 龄 3 年 以 内 ( 含 3 年, 以 下 类 推 ) 的, 不 计 提 ; 账 龄 3-5 年 的, 按 其 余 额 的 10% 计 提, 账 龄 5 年 以 上 的, 按 其 余 额 的 30% 计 提 1 下 列 情 况 的 应 收 款 项 不 计 提 坏 帐 准 备 : Ⅰ 与 生 产 经 营 项 目 有 关 且 期 满 可 以 全 部 收 回 各 种 保 证 金 押 金 ; Ⅱ 商 业 集 团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内 关 联 企 业 之 间 发 生 的 正 常 往 来 款 项 2 对 公 司 应 收 非 关 联 方 的 款 项, 金 额 较 大 收 回 有 困 难 的, 结 合 实 际 情 况 和 经 验 计 提 专 项 坏 账 准 备 除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该 项 应 收 款 项 不 能 收 回, 或 收 回 的 可 能 性 很 小 ( 如 债 务 单 位 撤 销 破 产 资 不 抵 债 现 金 流 量 严 重 不 足 发 生 严 重 的 自 然 灾 害 等 导 致 19

停 产 而 在 短 时 间 内 无 法 偿 付 债 务 等, 以 及 应 收 款 项 逾 期 3 年 以 上 ) 外, 下 列 情 况 不 全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Ⅰ 当 年 发 生 的 应 收 款 项 ; Ⅱ 计 划 对 应 收 款 进 行 重 组 ; Ⅲ 其 他 已 逾 期, 但 无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不 能 收 回 的 应 收 款 项 3 对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之 间 发 生 的 应 收 款 项, 根 据 预 计 可 能 发 生 的 坏 帐 损 失, 计 提 相 应 的 坏 账 准 备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之 间 发 生 的 应 收 款 项 不 全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但 如 果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关 联 方 ( 债 务 单 位 ) 已 撤 销 破 产 资 不 抵 债 现 金 流 量 严 重 不 足 等, 并 且 不 准 备 对 应 收 款 项 进 行 重 组 或 无 其 他 收 回 方 式 的, 则 对 预 计 无 法 收 回 的 应 收 关 联 方 的 款 项 全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8)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及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是 指 按 规 定 经 行 证 券 回 购 业 务 而 融 出 的 资 金, 按 买 入 证 券 实 际 支 付 的 成 本 入 账, 并 在 证 券 持 有 期 内 按 实 际 利 率 计 提 买 入 返 售 证 券 收 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是 指 按 规 定 经 行 证 券 回 购 业 务 而 融 入 的 资 金, 按 卖 出 证 券 实 际 收 到 的 金 额 入 账, 并 在 证 券 卖 出 期 内 按 实 际 利 率 计 提 卖 出 回 购 证 券 支 出,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9)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确 认 和 计 量 1)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的 确 定 : a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合 并 方 以 支 付 现 金 转 让 非 现 金 资 产 承 担 债 务 或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作 为 合 并 对 价 的, 在 合 并 日 按 照 取 得 被 合 并 方 所 有 者 权 益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作 为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与 支 付 的 合 并 对 价 的 账 面 20

价 值 或 发 行 股 份 的 面 值 总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b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公 司 按 照 购 买 日 确 定 的 合 并 成 本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合 并 成 本 为 购 买 日 购 买 方 为 取 得 对 被 购 买 方 的 控 制 权 而 付 出 的 资 产 发 生 或 承 担 的 负 债 以 及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购 买 方 为 企 业 合 并 而 发 生 的 审 计 法 律 服 务 评 估 咨 询 等 中 介 费 用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管 理 费 用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购 买 方 作 为 合 并 对 价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或 债 务 性 证 券 的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权 益 性 证 券 或 债 务 性 证 券 的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实 现 的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应 当 以 购 买 日 之 前 所 持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购 买 日 新 增 投 资 成 本 之 和, 作 为 该 项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本 公 司 将 合 并 协 议 约 定 的 或 有 对 价 作 为 企 业 合 并 转 移 对 价 的 一 部 分, 按 照 其 在 购 买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入 企 业 合 并 成 本 c 除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以 外 的 : 以 支 付 现 金 取 得 的, 按 照 实 际 支 付 的 购 买 价 款 作 为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以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取 得 的, 按 照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作 为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与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直 接 相 关 的 费 用,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7 号 金 融 工 具 列 报 的 有 关 规 定 确 定 ; 通 过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7 号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的 有 关 规 定 确 定 ; 通 过 债 务 重 组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2 号 债 务 重 组 的 有 关 规 定 确 定 2)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后 续 计 量 及 收 益 确 认 方 法 21

a 对 实 施 控 制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 对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b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计 价 追 加 或 收 回 投 资 应 当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成 本 除 取 得 投 资 时 实 际 支 付 的 价 款 或 对 价 中 包 含 的 已 宣 告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利 润 外,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分 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利 润, 确 认 为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c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大 于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不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小 于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其 差 额 应 当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成 本 取 得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后, 按 照 应 享 有 或 应 分 担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现 的 净 损 益 和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份 额, 分 别 确 认 投 资 收 益 和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同 时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 在 确 认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损 益 的 份 额 时, 以 取 得 投 资 时 被 投 资 单 位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等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净 利 润 进 行 调 整 后 确 认 按 照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分 派 的 利 润 或 现 金 股 利 计 算 应 享 有 的 部 分, 相 应 减 少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 对 于 被 投 资 单 位 除 净 损 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和 利 润 分 配 以 外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其 他 变 动,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并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被 投 资 单 位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期 间 与 公 司 不 一 致 的, 按 照 公 司 的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期 间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调 整, 并 据 以 确 认 投 资 损 益 和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等 公 司 与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之 间 发 生 的 未 实 现 内 部 交 易 损 益 予 以 抵 销 22

d 公 司 因 追 加 投 资 等 原 因 对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控 制 的, 在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中, 按 照 原 持 有 的 股 权 投 资 账 面 价 值 加 上 新 增 投 资 成 本 之 和, 作 为 改 按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股 权 投 资 因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而 确 认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在 处 置 该 项 投 资 时 采 用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直 接 处 置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相 同 的 基 础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2 号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的, 原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累 计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应 当 在 改 按 成 本 法 核 算 时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e 公 司 因 处 置 部 分 股 权 投 资 或 其 他 原 因 丧 失 了 对 原 有 子 公 司 控 制 权 的, 在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中, 对 于 处 置 的 股 权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 号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相 关 规 定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处 置 后 的 剩 余 股 权 能 够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共 同 控 制 或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改 按 权 益 法 核 算, 并 对 该 剩 余 股 权 视 同 自 取 得 时 即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进 行 调 整 ; 处 置 后 的 剩 余 股 权 不 能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共 同 控 制 或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改 按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2 号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其 在 丧 失 控 制 之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与 账 面 价 值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3) 确 定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重 大 影 响 的 依 据 按 照 相 关 约 定 对 某 项 安 排 所 共 有 的 控 制, 并 且 该 安 排 的 相 关 活 动 必 须 经 过 分 享 控 制 权 的 参 与 方 一 致 同 意 后 才 能 决 策, 认 定 为 共 同 控 制 ;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财 务 和 经 营 政 策 有 参 与 决 策 的 权 力, 但 并 不 能 够 控 制 或 者 与 其 他 方 一 起 共 同 控 制 这 些 政 策 的 制 定 的, 认 定 为 重 大 影 响 23

4)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 值 测 试 及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关 注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是 否 大 于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所 有 者 权 益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等 类 似 情 况 出 现 类 似 情 况 时, 按 资 产 减 值 所 述 方 法 计 提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 值 准 备 (10) 固 定 资 产 的 确 认 和 计 量 1) 固 定 资 产 是 指 同 时 具 有 下 列 特 征 的 有 形 资 产 :(1) 为 生 产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出 租 或 经 营 管 理 持 有 的 ;(2) 使 用 寿 命 超 过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2) 固 定 资 产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予 以 确 认 :(1) 与 该 固 定 资 产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2) 该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与 固 定 资 产 有 关 的 后 续 支 出, 符 合 上 述 确 认 条 件 的, 计 入 固 定 资 产 成 本 ; 不 符 合 上 述 确 认 条 件 的,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3) 固 定 资 产 按 照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融 资 租 入 的 固 定 资 产, 按 租 赁 开 始 日 租 赁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与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的 现 值 中 较 低 者 入 账, 按 自 有 固 定 资 产 的 折 旧 政 策 计 提 折 旧 4)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采 用 年 限 平 均 法 各 类 固 定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预 计 净 残 值 和 年 折 旧 率 如 下 : 固 定 资 产 类 别 折 旧 年 限 ( 年 ) 预 计 净 残 值 年 折 旧 率 (%) 运 输 设 备 6-8 0-5% 11.88-16.67 电 子 设 备 3-6 1-3% 16.17-33 办 公 设 备 5 1% 19.8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40 5% 2.375 器 具 设 备 5 1% 19.8 5)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有 迹 象 表 明 固 定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的, 按 资 产 减 值 所 述 方 法 计 提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24

(11) 无 形 资 产 的 确 认 和 计 量 1) 无 形 资 产 按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2) 根 据 无 形 资 产 的 合 同 性 权 利 或 其 他 法 定 权 利 同 行 业 情 况 历 史 经 验 相 关 专 家 论 证 等 综 合 因 素 判 断, 能 合 理 确 定 无 形 资 产 为 公 司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期 限 的, 作 为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 无 法 合 理 确 定 无 形 资 产 为 公 司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期 限 的, 视 为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3) 对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估 计 其 使 用 寿 命 时 通 常 考 虑 以 下 因 素 :a 运 用 该 资 产 生 产 的 产 品 通 常 的 寿 命 周 期 可 获 得 的 类 似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的 信 息 ;b 技 术 工 艺 等 方 面 的 现 阶 段 情 况 及 对 未 来 发 展 趋 势 的 估 计 ;c 以 该 资 产 生 产 的 产 品 或 提 供 劳 务 的 市 场 需 求 情 况 ;d 现 在 或 潜 在 的 竞 争 者 预 期 采 取 的 行 动 ;e 为 维 持 该 资 产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能 力 的 预 期 维 护 支 出, 以 及 公 司 预 计 支 付 有 关 支 出 的 能 力 ;f 对 该 资 产 控 制 期 限 的 相 关 法 律 规 定 或 类 似 限 制, 如 特 许 使 用 期 租 赁 期 等 ;g 与 公 司 持 有 其 他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的 关 联 性 等 4)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在 使 用 寿 命 内 按 照 与 该 项 无 形 资 产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的 预 期 实 现 方 式 系 统 合 理 地 摊 销, 无 法 可 靠 确 定 预 期 实 现 方 式 的, 采 用 直 线 法 摊 销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不 摊 销, 但 每 年 均 对 该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进 行 复 核, 并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5)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检 查 无 形 资 产 预 计 给 公 司 带 来 未 来 经 济 利 益 的 能 力, 按 资 产 减 值 所 述 方 法 计 提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6)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研 究 阶 段 的 支 出,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25

损 益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 :a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以 使 其 能 够 使 用 或 出 售 在 技 术 上 具 有 可 行 性 ;b 具 有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并 使 用 或 出 售 的 意 图 ; c 无 形 资 产 产 生 经 济 利 益 的 方 式, 包 括 能 够 证 明 运 用 该 无 形 资 产 生 产 的 产 品 存 在 市 场 或 无 形 资 产 自 身 存 在 市 场, 无 形 资 产 将 在 内 部 使 用 的, 可 证 明 其 有 用 性 ;d 有 足 够 的 技 术 财 务 资 源 和 其 他 资 源 支 持, 以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的 开 发, 并 有 能 力 使 用 或 出 售 该 无 形 资 产 ;e 归 属 于 该 无 形 资 产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12) 资 产 减 值 本 项 会 计 政 策 系 指 除 存 货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及 金 融 资 产 外 的 其 他 主 要 资 产 的 减 值 1)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如 果 可 收 回 金 额 的 计 量 结 果 表 明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将 差 额 确 认 为 该 项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减 值 损 失 2)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无 形 资 产 商 誉 采 用 成 本 模 式 计 量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等 长 期 非 金 融 资 产 对 于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无 形 资 产 采 用 成 本 模 式 计 量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等 长 期 非 金 融 资 产, 公 司 于 每 期 末 判 断 相 关 资 产 是 否 存 在 可 能 发 生 减 值 的 迹 象 ; 因 企 业 合 并 所 形 成 的 商 誉 和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无 论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每 年 都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有 迹 象 表 明 一 项 资 产 可 能 发 生 减 值 的, 以 单 项 资 产 为 基 础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 难 以 对 单 项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进 行 估 计 的, 以 26

该 资 产 所 属 的 资 产 组 为 基 础 确 定 资 产 组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可 收 回 金 额 根 据 单 项 资 产 资 产 组 或 资 产 组 组 合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与 该 单 项 资 产 资 产 组 或 资 产 组 组 合 的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两 者 之 间 较 高 者 确 定 单 项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按 单 项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可 收 回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提 相 应 的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资 产 组 或 资 产 组 组 合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确 认 其 相 应 的 减 值 损 失, 减 值 损 失 金 额 先 抵 减 分 摊 至 资 产 组 或 资 产 组 组 合 中 商 誉 的 账 面 价 值, 再 根 据 资 产 组 或 资 产 组 组 合 中 除 商 誉 之 外 的 其 他 各 项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所 占 比 重, 按 比 例 抵 减 其 他 各 项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 以 上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的 抵 减, 作 为 各 单 项 资 产 ( 包 括 商 誉 ) 的 减 值 损 失, 计 提 各 单 项 资 产 的 减 值 准 备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确 认 后, 减 值 资 产 的 折 旧 或 者 摊 销 费 用 在 未 来 期 间 作 相 应 调 整, 以 使 该 资 产 在 剩 余 使 用 寿 命 内, 系 统 地 分 摊 调 整 后 的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 扣 除 预 计 净 残 值 ) 3) 上 述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予 转 回 (13)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核 算 方 法 公 司 对 开 办 费 实 行 一 次 性 摊 销, 对 经 营 租 赁 职 场 产 生 的 装 修 费 按 职 场 租 赁 年 限 及 两 次 装 修 间 隔 期 间 孰 短 摊 销, 其 他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均 按 受 益 年 限 进 行 摊 销 除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应 予 资 本 化 的 费 用 以 外, 所 有 筹 建 期 间 发 生 的 费 用, 在 实 际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4) 保 险 合 同 定 义 保 险 合 同 是 指 保 险 人 与 投 保 人 约 定 保 险 权 利 义 务 关 系, 并 承 担 源 于 被 保 险 人 保 险 风 险 的 协 议 保 险 合 同 分 为 原 保 险 合 同 和 再 27

保 险 合 同 发 生 保 险 合 同 约 定 的 保 险 责 任 范 围 内 的 事 故 可 能 导 致 本 公 司 承 担 赔 付 保 险 金 责 任 的, 则 本 公 司 承 担 了 保 险 风 险 本 公 司 与 投 保 人 签 订 的 合 同, 如 本 公 司 承 担 了 保 险 风 险, 则 属 于 保 险 合 同 如 果 本 公 司 与 投 保 人 签 订 的 合 同 使 本 公 司 既 承 担 保 险 风 险 又 承 担 其 他 风 险 的, 应 按 下 列 情 况 进 行 处 理 : 1) 保 险 风 险 部 分 和 其 他 风 险 部 分 能 够 区 分, 并 且 能 够 单 独 计 量 的, 可 以 将 保 险 风 险 部 分 和 其 他 风 险 部 分 进 行 分 拆 保 险 风 险 部 分, 确 定 为 原 保 险 合 同 ; 其 他 风 险 部 分, 不 确 定 为 原 保 险 合 同 2) 保 险 风 险 部 分 和 其 他 风 险 部 分 不 能 够 区 分, 或 者 虽 能 够 区 分 但 不 能 够 单 独 计 量 的, 应 当 将 整 个 合 同 确 定 为 原 保 险 合 同 只 承 担 保 险 风 险 以 外 的 其 他 风 险 的 合 同, 整 个 合 同 视 为 投 资 合 同 (15) 未 到 期 责 任 准 备 金 未 到 期 责 任 准 备 金 是 指 本 公 司 作 为 保 险 人 为 尚 未 终 止 的 保 险 责 任 提 取 的 准 备 金 公 司 在 确 认 保 费 收 入 的 当 期, 按 照 保 险 精 算 确 定 的 金 额, 提 取 未 到 期 责 任 准 备 金, 作 为 保 费 收 入 的 调 整, 并 确 认 未 到 期 责 任 准 备 金 负 债 本 公 司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未 到 期 责 任 准 备 金 按 险 种 类 别 进 行 测 试 (16) 未 决 赔 款 准 备 金 1) 未 决 赔 款 准 备 金 是 指 本 公 司 作 为 保 险 人 为 保 险 事 故 已 发 生 未 结 案 的 赔 案 提 取 的 准 备 金, 包 括 已 发 生 已 报 案 未 决 赔 款 准 备 金 已 发 生 未 报 案 未 决 赔 款 准 备 金 和 理 赔 费 用 准 备 金 已 发 生 已 报 案 未 决 赔 款 准 备 金 是 指 本 公 司 为 保 险 事 故 已 发 28

生 并 已 向 本 公 司 提 出 索 赔 但 尚 未 结 案 的 赔 案 提 取 的 准 备 金 本 公 司 按 最 高 不 超 过 该 保 单 对 该 保 险 事 故 所 承 诺 的 保 险 金 额, 采 用 逐 案 估 计 法 谨 慎 提 取 已 发 生 已 报 案 未 决 赔 款 准 备 金 已 发 生 未 报 案 未 决 赔 款 准 备 金 是 指 本 公 司 为 保 险 事 故 已 发 生 尚 未 向 本 公 司 提 出 索 赔 的 赔 案 提 取 的 准 备 金 本 公 司 采 用 赔 付 率 法 提 取 已 发 生 未 报 案 未 决 赔 款 准 备 金 理 赔 费 用 准 备 金 是 指 本 公 司 为 保 险 事 故 已 发 生 尚 未 结 案 的 赔 案 可 能 发 生 的 律 师 费 诉 讼 费 损 失 检 验 费 相 关 理 赔 人 员 薪 酬 等 费 用 提 取 的 准 备 金 本 公 司 对 财 产 险 业 务 按 逐 案 预 估 法 比 率 分 摊 法 提 取 理 赔 费 用 准 备 金 2) 未 决 赔 款 准 备 金 按 照 保 险 精 算 根 据 保 险 公 司 非 寿 险 业 务 准 备 金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 保 监 会 令 2004 13 号 ) 及 保 险 公 司 非 寿 险 业 务 准 备 金 管 理 办 法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的 有 关 规 定 确 认 的 金 额 计 算 确 定 公 司 在 保 险 事 故 发 生 的 当 期 提 取 未 决 赔 款 准 备 金, 并 确 认 未 决 赔 款 准 备 金 负 债 3) 公 司 至 少 于 每 年 年 度 终 了, 对 未 决 赔 款 准 备 金 进 行 充 足 性 测 试 保 险 精 算 重 新 计 算 确 定 的 相 关 准 备 金 金 额 超 过 充 足 性 测 试 日 已 提 取 的 相 关 准 备 金 余 额 的, 按 差 额 补 提 相 关 准 备 金 ; 小 于 充 足 性 测 试 日 已 提 取 的 相 关 准 备 金 余 额 的, 不 调 整 相 关 准 备 金 (17) 再 保 险 1) 分 出 业 务 本 公 司 于 日 常 业 务 过 程 中 进 行 分 入 和 分 出 再 保 险 业 务 已 分 出 的 再 保 险 安 排 并 不 能 使 本 公 司 免 除 对 保 单 持 有 人 的 责 任 在 确 29

认 原 保 险 合 同 保 费 收 入 的 当 期, 本 公 司 按 照 相 关 再 保 险 合 同 的 约 定, 计 算 确 定 分 出 保 费 及 应 向 再 保 险 接 受 人 摊 回 的 分 保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在 提 取 原 保 险 合 同 未 到 期 责 任 准 备 金 未 决 赔 款 准 备 金 的 当 期, 本 公 司 按 照 相 关 再 保 险 合 同 的 约 定, 计 算 确 定 应 向 再 保 险 接 受 人 摊 回 的 相 应 准 备 金, 确 认 为 相 应 的 应 收 分 保 准 备 金 资 产 在 确 定 支 付 赔 付 款 项 金 额 或 实 际 发 生 理 赔 费 用 而 冲 减 原 保 险 合 同 相 应 准 备 金 余 额 的 当 期, 本 公 司 冲 减 相 应 的 应 收 分 保 准 备 金 余 额 ; 同 时, 本 公 司 按 照 相 关 再 保 险 合 同 的 约 定, 计 算 确 定 应 向 再 保 险 接 受 人 摊 回 的 赔 付 成 本,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在 原 保 险 合 同 提 前 解 除 的 当 期, 本 公 司 按 照 相 关 再 保 险 合 同 的 约 定, 计 算 确 定 分 出 保 费 摊 回 分 保 费 用 的 调 整 金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同 时, 转 销 相 关 应 收 分 保 准 备 金 余 额 对 纯 益 手 续 费 而 言, 本 公 司 根 据 相 关 再 保 险 合 同 的 约 定, 在 能 够 计 算 确 定 应 向 再 保 险 接 受 人 收 取 的 纯 益 手 续 费 时, 将 该 项 纯 益 手 续 费 作 为 摊 回 分 保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作 为 再 保 险 分 出 人, 本 公 司 将 再 保 险 合 同 形 成 的 资 产 与 有 关 原 保 险 合 同 形 成 的 负 债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分 别 列 示, 不 相 互 抵 销 ; 将 再 保 险 合 同 形 成 的 收 入 或 费 用 与 有 关 原 保 险 合 同 形 成 的 费 用 或 收 入 在 利 润 表 中 也 分 别 列 示, 不 相 互 抵 销 2) 分 入 业 务 本 公 司 在 确 认 分 保 费 收 入 的 当 期, 根 据 相 关 再 保 险 合 同 的 约 定, 计 算 确 定 分 保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对 纯 益 手 续 费 而 言, 本 公 司 根 据 相 关 再 保 险 合 同 的 约 定, 在 能 够 计 算 确 定 应 向 再 保 险 分 出 人 支 付 的 纯 益 手 续 费 时, 将 该 项 纯 益 手 续 费 作 为 分 保 费 用, 计 30

入 当 期 损 益 本 公 司 在 收 到 分 保 业 务 账 单 时, 按 照 账 单 标 明 的 金 额 对 相 关 分 保 费 收 入 分 保 费 用 进 行 调 整, 调 整 金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8) 职 工 薪 酬 1) 短 期 薪 酬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公 司 在 职 工 为 其 提 供 服 务 的 会 计 期 间, 将 实 际 发 生 的 短 期 薪 酬 确 认 为 负 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根 据 其 他 相 关 会 计 准 则 要 求 或 允 许 计 入 资 产 成 本 2) 离 职 后 福 利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公 司 对 员 工 的 离 职 后 福 利 采 取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的 形 式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指 由 公 司 向 单 独 主 体 缴 存 固 定 费 用 后, 不 再 承 担 进 一 步 支 付 义 务 的 离 职 后 福 利 计 划 对 于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公 司 根 据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为 换 取 职 工 在 会 计 期 间 提 供 的 服 务 而 应 向 单 独 主 体 缴 存 的 提 存 金, 确 认 为 职 工 薪 酬 负 债, 并 计 人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19) 预 计 负 债 的 确 认 和 计 量 1) 确 认 标 准 : 如 果 与 或 有 事 项 相 关 的 义 务 是 企 业 承 担 的 现 时 义 务, 该 义 务 的 履 行 很 可 能 导 致 经 济 利 益 流 出 企 业, 该 义 务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则 将 其 确 认 为 负 债 其 金 额 是 清 偿 该 负 债 所 需 支 出 的 最 佳 估 计 数 如 果 清 偿 该 项 负 债 所 需 支 出 全 部 或 部 分 预 期 由 第 三 方 补 偿 的, 则 补 偿 金 额 只 能 在 基 本 确 定 能 收 到 时, 才 作 为 资 产 单 独 确 认, 且 确 认 的 补 偿 金 额 不 超 过 所 确 认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2) 计 量 方 法 31

a 所 需 支 出 存 在 一 个 连 续 范 围, 且 该 范 围 内 各 种 结 果 发 生 的 可 能 性 相 同, 则 最 佳 估 计 数 按 照 该 范 围 内 的 中 间 值, 即 上 下 限 金 额 的 平 均 数 确 定 ; b 所 需 支 出 不 存 在 一 个 连 续 范 围, 或 者 虽 然 存 在 一 个 连 续 范 围 但 该 范 围 内 各 种 结 果 发 生 的 可 能 性 不 相 同 在 这 种 情 况 下, 最 佳 估 计 数 按 照 如 下 方 法 确 定 : 1 或 有 事 项 涉 及 单 个 项 目 的, 按 照 最 可 能 发 生 金 额 确 定 ; 2 或 有 事 项 涉 及 多 个 项 目 时, 按 照 各 种 可 能 结 果 及 相 关 概 率 计 算 确 定 (20) 收 入 确 认 原 则 保 险 业 务 保 费 收 入, 应 在 下 列 条 件 均 能 满 足 时 予 以 确 认 : 1) 保 险 合 同 成 立 并 承 担 相 应 保 险 责 任 ; 2) 与 保 险 合 同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公 司 ; 3) 与 保 险 合 同 相 关 的 收 入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分 保 费 收 入 根 据 相 关 分 保 合 同 的 约 定 计 算 确 认 保 费 收 入 应 当 按 照 保 险 合 同 约 定 的 保 费 总 额 确 定 保 险 合 同 提 前 解 除 的, 应 当 按 照 原 保 险 合 同 约 定 计 算 确 认 应 退 还 投 保 人 的 金 额, 作 为 退 保 费, 在 发 生 退 保 时 直 接 冲 减 当 期 的 保 费 收 入 (21) 所 得 税 的 确 认 和 计 量 1) 根 据 资 产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其 计 税 基 础 之 间 的 差 额 ( 未 作 为 资 产 和 负 债 确 认 的 项 目 按 照 税 法 规 定 可 以 确 定 其 计 税 基 础 的, 该 计 税 基 础 与 其 账 面 数 之 间 的 差 额 ), 按 照 预 期 收 回 该 资 产 或 清 偿 该 负 债 期 间 的 适 用 税 率 计 算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或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32

2)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以 很 可 能 取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未 来 期 间 很 可 能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确 认 以 前 会 计 期 间 未 确 认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3)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复 核, 如 果 未 来 期 间 很 可 能 无 法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用 以 抵 扣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利 益, 则 减 记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很 可 能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转 回 减 记 的 金 额 4) 公 司 当 期 所 得 税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作 为 所 得 税 费 用 或 收 益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但 不 包 括 下 列 情 况 产 生 的 所 得 税 :a 企 业 合 并 ;b 直 接 在 所 有 者 权 益 中 确 认 的 交 易 或 者 事 项 5) 企 业 所 得 税 实 行 查 账 征 收 方 式, 平 时 按 季 预 缴, 年 终 汇 算 清 缴 (22) 企 业 合 并 的 处 理 方 法 1)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会 计 处 理 公 司 在 企 业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按 照 合 并 日 被 合 并 方 在 最 终 控 制 方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账 面 价 值 计 量 公 司 取 得 的 被 合 并 方 所 有 者 权 益 在 最 终 控 制 方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与 支 付 的 合 并 对 价 账 面 价 值 ( 或 发 行 股 份 面 值 总 额 )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2)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会 计 处 理 公 司 在 购 买 日 对 合 并 成 本 大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商 誉 ; 对 于 合 并 成 本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首 先 对 取 得 33

的 被 购 买 方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负 债 及 或 有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以 及 合 并 成 本 的 计 量 进 行 复 核, 经 复 核 后 合 并 成 本 仍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其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公 司 在 企 业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购 买 日 不 符 合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确 认 条 件 的, 不 予 以 确 认 购 买 日 后 12 个 月 内, 如 取 得 新 的 或 进 一 步 的 信 息 表 明 购 买 日 的 相 关 情 况 已 经 存 在, 预 期 被 购 买 方 在 购 买 日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带 来 的 经 济 利 益 能 够 实 现 的, 确 认 相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同 时 减 少 商 誉, 商 誉 不 足 冲 减 的, 差 额 部 分 确 认 为 当 期 损 益 ; 除 上 述 情 况 以 外, 确 认 与 企 业 合 并 相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3.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及 重 大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及 其 他 事 项 调 整 的 说 明 (1)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说 明 本 期 公 司 无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事 项 (2)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说 明 本 期 公 司 无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事 项 (3)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说 明 本 期 公 司 无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事 项 4.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方 法 (1) 合 并 范 围 的 确 定 原 则 合 并 报 表 编 制 的 依 据 及 方 法 : 母 公 司 将 其 控 制 的 所 有 子 公 司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合 并 范 围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以 母 公 司 和 其 子 公 司 的 财 务 报 表 为 基 础, 根 据 34

其 他 有 关 资 料, 按 照 权 益 法 调 整 对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后, 由 母 公 司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3 号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子 公 司 的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按 照 母 公 司 统 一 选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厘 定,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内 各 公 司 间 的 重 大 交 易 和 资 金 往 来 等, 均 已 在 合 并 时 抵 销 (2) 本 期 纳 入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的 子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序 号 企 业 名 称 持 股 比 例 (%) 享 有 表 决 权 (%) 注 册 资 本 ( 万 元 ) 投 资 额 ( 万 元 ) 级 次 企 业 类 型 审 计 意 见 类 型 备 注 1 浙 江 浙 商 保 险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100 100 2000.00 2000.00 二 级 1 1 注 : 级 次 : 母 公 司 为 一 级, 下 属 子 公 司 为 二 级, 子 公 司 的 子 公 司 为 三 级, 依 次 类 推 下 同 企 业 类 型 :1. 境 内 非 金 融 子 企 业,2. 境 内 金 融 子 企 业,3. 境 外 子 企 业,4. 事 业 单 位,5. 基 建 单 位 审 计 意 见 类 型 :0. 未 经 审 计,1.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2. 带 强 调 事 项 段 的 无 保 留 意 见,3. 保 留 意 见, 4. 否 定 意 见,5. 无 法 表 示 意 见 5.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重 要 项 目 的 说 明 (1)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重 要 项 目 的 说 明 1) 货 币 资 金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银 行 存 款 213,286,623.15 231,590,093.90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82,696,163.64 15,951,333.15 合 计 295,982,786.79 247,541,427.05 2)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证 券 248,000,000.00 296,501,000.00 减 :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合 计 248,000,000.00 296,501,000.00 3) 应 收 保 费 a 明 细 情 况 35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应 收 保 费 33,580,512.23 22,090,269.95 减 : 坏 账 准 备 1,236,516.30 870,617.82 净 额 32,343,995.93 21,219,652.13 b 应 收 保 费 账 龄 及 相 应 的 坏 账 准 备 分 析 如 下 :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账 龄 期 末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期 初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3 个 月 以 内 ( 含 3 个 月 ) 18,224,178.48 15,092,546.71 3 个 月 至 半 年 ( 含 半 年 ) 11,812,099.27 307,180.45 5,929,282.50 121,339.99 半 年 至 1 年 ( 含 1 年 ) 2,762,803.49 147,904.86 638,325.82 319,162.91 1 年 以 上 781,430.99 781,430.99 430,114.92 430,114.92 合 计 33,580,512.23 1,236,516.30 22,090,269.95 870,617.82 4) 应 收 分 保 账 款 a 明 细 情 况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分 入 保 费 9,673,042.23 17,241,826.17 摊 回 分 保 成 本 14,819,543.17 95,499,323.84 合 计 24,492,585.40 112,741,150.01 b 应 收 分 保 账 款 账 龄 及 相 应 的 坏 账 准 备 分 析 如 下 : 账 龄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期 末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期 初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20,684,756.04 109,044,119.31 1 年 至 3 年 ( 含 3 年 ) 3,465,078.89 3,664,754.06 3 年 以 上 342,750.47 32,276.64 合 计 24,492,585.40 112,741,150.01 5) 固 定 资 产 (1) 原 价 项 目 期 初 数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数 36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297,307,839.03 297,307,839.03 电 子 设 备 37,299,251.93 5,126,848.05 67,714.05 42,358,385.93 办 公 设 备 13,578,629.16 1,048,577.40 146,010.00 14,481,196.56 运 输 设 备 45,955,922.90 2,610,979.22 48,566,902.12 器 具 设 备 5,519,595.07 535,901.54 97,640.00 5,957,856.61 合 计 399,661,238.09 9,322,306.21 311,364.05 408,672,180.25 (2) 累 计 折 旧 项 目 期 初 数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数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29,560,928.04 7,061,202.93 36,622,130.97 电 子 设 备 23,833,675.64 5,440,961.53 62,073.68 29,212,563.49 办 公 设 备 8,136,345.27 2,269,461.41 110,893.53 10,294,913.15 运 输 设 备 24,286,815.14 7,208,462.57 31,495,277.71 器 具 设 备 2,915,342.72 999,318.82 96,663.60 3,817,997.94 合 计 88,733,106.81 22,979,407.26 269,630.81 111,442,883.26 (3) 账 面 价 值 项 目 期 初 数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数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267,746,910.99 7,061,202.93 260,685,708.06 电 子 设 备 13,465,576.29 5,126,848.05 5,446,601.90 13,145,822.44 办 公 设 备 5,442,283.89 1,048,577.40 2,304,577.88 4,186,283.41 运 输 设 备 21,669,107.76 2,610,979.22 7,208,462.57 17,071,624.41 器 具 设 备 2,604,252.35 535,901.54 1,000,295.22 2,139,858.67 合 计 310,928,131.28 9,322,306.21 23,021,140.50 297,229,296.99 6) 其 他 资 产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其 他 应 收 款 7,316,945.12 20,732,886.40 预 付 赔 付 款 71,711,335.69 87,275,058.38 预 付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4,277,484.71 2,260,787.19 应 收 共 保 账 款 1,377,024.26 850,847.42 存 出 保 证 金 6,879,254.71 7,182,730.71 37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11,889,905.51 11,688,401.35 待 摊 费 用 20,572,211.74 17,379,921.38 应 收 股 利 452,548.98 25,381.23 应 收 票 据 15,081,832.66 合 计 139,558,543.38 147,396,014.06 7) 应 付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险 种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企 业 财 产 保 险 2,786,266.40 5.26 1,849,881.09 5.12 货 物 运 输 保 险 315,414.76 0.60 221,479.80 0.61 机 动 车 辆 保 险 42,125,212.00 79.49 28,123,846.97 77.84 责 任 保 险 2,562,912.35 4.84 1,434,557.11 3.97 意 外 伤 害 保 险 2,613,502.67 4.92 1,894,512.14 5.24 家 庭 财 产 保 险 205,980.31 0.39 97,234.77 0.27 工 程 保 险 1,420,612.32 2.68 2,216,152.28 6.13 船 舶 保 险 362,222.44 0.68 263,419.77 0.73 保 证 保 险 588,824.13 1.11 26,682.67 0.07 健 康 险 14,556.45 0.03 6,381.84 0.02 合 计 52,995,503.83 100.00 36,134,148.44 100.00 8) 应 付 分 保 账 款 a 明 细 情 况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应 付 分 保 账 款 15,820,115.30 158,938,977.15 合 计 15,820,115.30 158,938,977.15 b 应 付 分 保 账 款 账 龄 情 况 账 龄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12,994,869.55 82.14 154,991,882.95 97.52 38

1 年 以 上 2,825,245.75 17.86 3,947,094.20 2.48 合 计 15,820,115.30 100.00 158,938,977.15 100.00 9) 应 交 税 费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企 业 所 得 税 35,882.36 82,743.54 营 业 税 18,789,558.24 21,049,675.38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1,294,234.22 1,443,904.28 教 育 费 附 加 563,858.55 630,790.59 地 方 教 育 附 加 375,582.33 421,150.23 个 人 所 得 税 38,944.66 2,607,344.61 土 地 使 用 税 827.97 993.57 印 花 税 374,647.58 365,250.67 房 产 税 891,710.64 575,199.61 暂 收 车 船 税 6,028,689.70 5,608,992.46 代 扣 代 缴 车 船 税 25,577,863.21 24,874,998.53 代 扣 代 缴 营 业 税 31,160.78 47,299.54 代 扣 代 缴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2,181.18 3,310.90 代 扣 代 缴 教 育 费 附 加 934.84 1,506.69 代 扣 代 缴 地 方 教 育 附 加 623.21 858.31 代 扣 代 缴 个 人 所 得 税 1,332,414.96 635,254.83 代 扣 代 缴 流 转 税 - 地 方 水 利 建 设 基 金 299.23 443.84 其 他 税 费 261,730.86 788,631.68 合 计 55,601,144.52 59,138,349.26 10) 应 付 赔 付 款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标 的 损 失 20,961,355.89 91.09 17,530,700.42 90.22 直 接 理 赔 费 用 2,038,706.07 8.86 1,888,650.51 9.72 39

其 他 直 接 费 用 11,658.24 0.05 11,658.24 0.06 合 计 23,011,720.20 100.00 19,431,009.17 100.00 11) 未 到 期 责 任 准 备 金 a 明 细 情 况 项 目 期 初 数 本 期 变 动 期 末 数 原 保 险 合 同 1,199,310,472.88-704,566.49 1,198,605,906.39 再 保 险 合 同 12,634,405.05-3,653,531.94 8,980,873.11 合 计 1,211,944,877.93-4,358,098.43 1,207,586,779.50 b 未 到 期 责 任 准 备 金 到 期 期 限 如 下 : 到 期 期 限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1,193,297,506.89 1,192,292,973.01 1 年 以 上 14,289,272.61 19,651,904.92 合 计 1,207,586,779.50 1,211,944,877.93 12) 未 决 赔 款 准 备 金 a 明 细 情 况 项 目 期 初 数 本 期 变 动 期 末 数 原 保 险 合 同 1,134,218,040.36 95,755,287.80 1,229,973,328.16 再 保 险 合 同 6,966,219.79 741,699.49 7,707,919.28 合 计 1,141,184,260.15 96,496,987.29 1,237,681,247.44 b 未 决 赔 款 准 备 金 到 期 期 限 如 下 : 到 期 期 限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1,234,109,695.17 1,136,118,827.90 1 年 以 上 3,571,552.27 5,065,432.25 合 计 1,237,681,247.44 1,141,184,260.15 13) 应 付 债 券 种 类 期 限 发 行 日 期 面 值 总 额 溢 ( 折 ) 价 应 计 利 息 期 末 余 额 次 级 债 10 年 2015/12/3 400,000,000.00-1,470,796.04 398,529,203.96 40

根 据 次 级 债 务 ( 第 一 期 ) 认 购 协 议, 该 债 券 的 计 息 期 限 为 : 如 果 发 行 人 不 行 使 赎 回 权, 计 息 期 限 为 2015 年 12 月 3 日 至 2025 年 12 月 2 日 ; 如 果 发 行 人 行 使 赎 回 权, 计 息 期 限 为 2015 年 12 月 3 日 至 2020 年 12 月 2 日 14) 其 他 负 债 a 明 细 情 况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其 他 应 付 款 53,193,656.36 34,043,333.40 应 付 退 保 1,860,772.18 2,266,667.48 应 付 共 保 账 款 742,910.87 400,334.23 预 提 费 用 18,972.00 存 入 保 证 金 20,000.00 应 付 利 息 2,100,000.00 合 计 57,917,339.41 36,729,307.11 b 其 他 应 付 款 按 账 龄 情 况 列 示 如 下 : 账 龄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52,084,251.83 97.91 32,907,534.06 96.66 1 年 至 2 年 ( 含 2 年 ) 253,272.92 0.48 595,774.20 1.75 2 年 至 3 年 ( 含 3 年 ) 387,867.82 0.73 179,888.89 0.53 3 年 以 上 468,263.79 0.88 360,136.25 1.06 小 计 53,193,656.36 100.00 34,043,333.40 100.00 15) 实 收 资 本 期 初 数 期 末 数 投 资 者 名 称 投 资 金 额 比 例 (%)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投 资 金 额 比 例 (%) 浙 江 省 商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300,000,000.00 20.00 82,500,000.00 382,500,000.00 25.50 浙 江 省 能 源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300,000,000.00 20.00 300,000,000.00 20.00 雅 戈 尔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70,000,000.00 18.00 45,000,000.00 315,000,000.00 21.00 正 泰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47,500,000.00 16.50 247,500,000.00 16.50 41

期 初 数 期 末 数 投 资 者 名 称 投 资 金 额 比 例 (%)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投 资 金 额 比 例 (%) 浙 江 国 大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20,000,000.00 8.00 120,000,000.00 8.00 浙 江 勤 业 建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90,000,000.00 6.00 90,000,000.00 6.00 嘉 凯 城 集 团 ( 浙 江 ) 有 限 公 司 82,500,000.00 5.50 82,500,000.00 苏 泊 尔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45,000,000.00 3.00 45,000,000.00 3.00 德 邦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45,000,000.00 3.00 45,000,000.00 合 计 1,500,000,000.00 100.00 127,500,000.00 127,500,000.00 1,500,000,000.00 100.00 16)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项 目 期 初 数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数 一 以 后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1.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的 变 动 2.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享 有 的 份 额 二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1.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享 有 的 份 额 2.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3.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重 分 类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额 资 产 损 益 4. 现 金 流 量 套 期 损 益 的 有 效 部 分 -9,456,393.94 4,922,358.14-4,534,035.80 5.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合 计 -9,456,393.94 4,922,358.14-4,534,035.80 17) 未 分 配 利 润 项 目 本 期 数 上 期 数 上 年 年 末 余 额 -163,485,896.74-195,273,225.25 加 :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调 整 其 中 :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加 : 本 期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51,656,706.44 31,787,328.51 42

的 净 利 润 减 :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111,829,190.30-163,485,896.74 (2) 合 并 利 润 表 有 关 项 目 说 明 1) 保 险 业 务 收 入 a 明 细 情 况 类 别 本 期 数 上 期 数 原 保 费 收 入 3,322,950,255.47 3,261,176,203.47 再 保 收 入 26,619,104.95 32,180,020.96 合 计 3,349,569,360.42 3,293,356,224.43 b 保 险 业 务 收 入 按 险 种 划 分 明 细 如 下 : 项 目 本 期 数 上 期 数 企 业 财 产 保 险 122,626,720.89 124,776,117.18 货 物 运 输 保 险 13,387,665.57 10,122,905.86 机 动 车 辆 保 险 2,938,072,845.76 2,947,133,265.57 责 任 保 险 84,348,150.69 71,323,416.79 保 证 保 险 56,726,650.59 20,789,177.03 意 外 伤 害 保 险 66,805,373.03 55,010,299.42 家 庭 财 产 保 险 4,323,153.06 3,234,300.64 工 程 保 险 15,772,424.18 19,616,506.53 船 舶 保 险 15,903,897.01 12,679,598.67 健 康 险 3,677,157.17 3,563,782.73 农 业 险 27,925,322.47 25,106,854.01 合 计 3,349,569,360.42 3,293,356,224.43 c 本 公 司 前 五 位 客 户 的 保 险 业 务 收 入 如 下 : 本 期 数 上 期 数 前 五 位 客 户 保 险 业 务 收 入 金 额 合 计 46,270,882.55 38,208,089.28 占 保 险 业 务 收 入 总 额 比 例 1.39% 1.17% 2) 分 出 保 费 / 摊 回 赔 付 支 出 / 摊 回 分 保 费 用 43

项 目 本 期 数 上 期 数 分 出 保 费 57,905,137.03 183,956,425.90 摊 回 赔 付 支 出 35,856,770.01 67,361,522.75 摊 回 分 保 费 用 50,664,389.38 66,464,345.41 3) 提 取 未 到 期 责 任 准 备 金 项 目 本 期 数 上 期 数 原 保 险 合 同 32,312,341.44-24,528,704.40 再 保 险 合 同 -3,739,219.44 1,868,360.36 合 计 28,573,122.00-22,660,344.04 4) 投 资 收 益 类 别 本 期 数 上 期 数 利 息 收 入 净 额 67,443,537.49 75,853,062.87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4,455,510.47 22,893,319.00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59,371,516.52 47,045,811.71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146,606,801.35 73,244,550.81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收 益 2,487,801.66 389,663.11 合 计 271,454,146.55 219,426,407.50 5) 赔 付 支 出 a 按 保 险 合 同 列 示 情 况 项 目 本 期 数 上 期 数 原 保 险 合 同 1,904,025,040.88 1,855,087,699.34 再 保 险 合 同 9,345,297.74 7,887,191.93 合 计 1,913,370,338.62 1,862,974,891.27 b 按 险 种 列 示 情 况 项 目 本 期 数 上 期 数 企 业 财 产 保 险 35,661,982.75 57,752,841.90 货 物 运 输 保 险 4,393,415.67 2,999,762.96 44

项 目 本 期 数 上 期 数 机 动 车 辆 保 险 1,784,183,562.89 1,736,481,678.36 责 任 保 险 31,180,130.24 17,125,714.00 工 程 保 险 4,720,905.15 2,654,664.45 保 证 保 险 5,520,208.06 6,425,671.24 意 外 伤 害 保 险 22,067,826.60 16,861,570.11 家 庭 财 产 保 险 526,839.58 313,941.14 船 舶 保 险 9,688,023.14 8,686,274.33 健 康 险 851,127.63 2,648,855.19 农 业 险 14,576,316.91 11,023,917.59 合 计 1,913,370,338.62 1,862,974,891.27 c 原 保 险 合 同 按 构 成 内 容 列 示 情 况 项 目 本 期 数 上 期 数 赔 款 支 出 1,780,763,751.12 1,724,392,200.25 直 接 理 赔 费 用 29,705,914.30 27,474,009.83 间 接 理 赔 费 用 97,932,556.23 103,972,228.26 追 偿 款 收 入 -4,377,180.77-750,739.00 合 计 1,904,025,040.88 1,855,087,699.34 6) 提 取 保 险 责 任 准 备 金 a 明 细 情 况 项 目 本 期 数 上 期 数 提 取 保 险 责 任 准 备 金 96,382,827.96 186,241,657.20 减 : 摊 回 保 险 责 任 准 备 金 -15,977,681.43 21,664,949.60 合 计 112,360,509.39 164,576,707.60 b 提 取 保 险 合 同 未 决 赔 款 准 备 金 按 构 成 内 容 列 示 情 况 项 目 本 期 数 上 期 数 已 发 生 已 报 案 未 决 赔 款 准 备 金 184,412,573.99 113,829,233.62 已 发 生 未 报 案 未 决 赔 款 准 备 金 -88,150,394.35 69,014,039.28 理 赔 费 用 准 备 金 120,648.32 3,398,384.30 合 计 96,382,827.96 186,241,657.20 45

c 摊 回 保 险 责 任 准 备 金 项 目 本 期 数 上 期 数 摊 回 未 决 赔 款 准 备 金 -15,977,681.43 21,664,949.60 7)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项 目 本 期 数 上 期 数 营 业 税 167,712,137.94 165,269,882.80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11,434,290.66 11,329,675.30 教 育 费 附 加 5,031,759.45 4,958,309.75 地 方 教 育 附 加 3,354,507.80 3,305,432.08 其 他 5,424.46 581.36 合 计 187,538,120.31 184,863,881.29 8)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支 出 项 目 本 期 数 上 期 数 企 业 财 产 保 险 20,007,441.27 17,232,617.17 货 物 运 输 保 险 1,607,556.99 1,075,305.20 机 动 车 辆 保 险 355,884,903.88 335,198,005.77 责 任 保 险 18,519,067.59 13,699,823.50 工 程 保 险 2,646,849.41 3,478,718.92 意 外 伤 害 保 险 15,787,455.57 12,759,932.68 保 证 保 险 936,404.93 234,389.06 家 庭 财 产 保 险 688,469.33 406,954.58 船 舶 保 险 2,007,208.39 1,624,902.52 健 康 险 852,265.76 477,911.82 合 计 418,937,623.12 386,188,561.22 9) 业 务 及 管 理 费 项 目 本 期 数 上 期 数 业 务 及 管 理 费 926,754,941.34 855,450,842.76 其 中 大 额 明 细 如 下 : 46

项 目 本 期 数 上 期 数 职 工 工 资 439,407,899.45 405,901,428.28 业 务 宣 传 费 62,416,968.81 57,109,725.05 租 赁 费 46,978,055.86 46,742,307.86 保 险 保 障 基 金 26,595,968.08 26,100,184.22 业 务 招 待 费 10,154,686.28 9,137,876.89 车 辆 使 用 费 24,545,247.73 24,222,220.76 救 助 基 金 12,308,478.94 11,200,184.46 公 杂 费 20,460,400.37 15,807,674.02 劳 务 费 23,908,827.22 28,983,391.78 小 计 666,776,532.74 625,204,993.32 10) 营 业 外 收 入 项 目 本 期 数 上 期 数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利 得 329.99 政 府 补 助 3,759,198.92 4,971,220.68 无 法 支 付 的 款 项 36,489.77 1,117,167.27 罚 款 收 入 21,253.33 5,974.10 其 他 183,946.34 105,799.57 合 计 4,000,888.36 6,200,491.61 11) 营 业 外 支 出 项 目 本 期 数 上 期 数 水 利 建 设 基 金 1,226,513.47 1,213,772.39 非 流 动 资 产 损 失 41,733.24 28,864.08 公 益 性 捐 赠 8,940.00 500,000.00 赔 款 违 约 83,032.00 61,136.00 罚 没 支 出 1,743,840.73 55,402.84 价 格 调 节 基 金 8,740.90 17,409.29 其 他 1,493.95 9,516.52 47

合 计 3,114,294.29 1,886,101.12 12) 所 得 税 费 用 项 目 本 期 数 上 期 数 当 期 所 得 税 费 用 49,478.64 36,756.29 递 延 所 得 税 费 用 2,698,011.32-38,653.91 合 计 2,747,489.96-1,897.62 13)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项 目 本 期 数 上 期 数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产 生 的 利 得 ( 损 失 ) 金 额 6,563,144.18 59,317,695.08 减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产 生 的 所 得 税 影 响 1,640,786.04 14,829,423.77 合 计 4,922,358.14 44,488,271.31 (3)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相 关 事 项 1) 将 净 利 润 调 节 为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项 目 本 期 数 上 期 数 (1) 将 净 利 润 调 节 为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 净 利 润 51,656,706.44 31,673,267.05 减 : 未 确 认 投 资 损 失 加 :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20,228,797.02 292,671.83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油 气 资 产 折 耗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折 旧 24,711,375.38 25,379,471.34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2,589,042.25 2,041,485.82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摊 销 6,278,987.81 7,068,796.91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的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3,738,689.39 固 定 资 产 报 废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41,733.24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10,792,045.28-154,615.62 财 务 费 用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投 资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277,583,514.5-233,667,720.38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48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增 加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2,698,011.32-38,653.91 存 货 的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的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135,091,254.16-151,352,566.24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的 增 加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246,812.43 387,785,375.53 其 他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44,832,839.72 65,288,822.94 (2) 不 涉 及 现 金 收 支 的 重 大 投 资 和 筹 资 活 动 : 债 务 转 为 资 本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融 资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3)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变 动 情 况 : 现 金 的 期 末 余 额 295,982,786.79 247,541,427.05 减 : 现 金 的 期 初 余 额 247,541,427.05 229,700,534.24 加 :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期 末 余 额 10,000,000.00 减 :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期 初 余 额 10,000,000.00 90,000,000.00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38,441,359.74-62,159,107.19 2) 现 金 和 现 金 等 价 物 项 目 本 期 数 上 期 数 (1) 现 金 295,982,786.79 247,541,427.05 其 中 : 库 存 现 金 可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银 行 存 款 213,286,623.15 231,590,093.90 可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82,696,163.64 15,951,333.15 (2) 现 金 等 价 物 10,000,000.00 其 中 : 三 个 月 内 到 期 的 定 期 存 款 10,000,000.00 (3)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295,982,786.79 257,541,427.05 其 中 : 使 用 受 限 制 的 现 金 和 现 金 等 价 物 6. 或 有 事 项 鉴 于 保 险 业 务 的 业 务 性 质, 本 公 司 在 开 展 正 常 业 务 时, 会 涉 及 各 种 估 计 或 有 事 项 及 法 律 诉 讼, 包 括 在 诉 讼 中 作 为 原 告 与 被 49

告 及 在 仲 裁 中 作 为 申 请 人 与 被 申 请 人, 上 述 纠 纷 产 生 的 不 利 影 响 主 要 包 括 对 保 单 提 出 的 索 赔 本 公 司 已 对 可 能 发 生 的 损 失 计 提 准 备, 包 括 当 管 理 层 参 考 律 师 意 见 并 能 对 上 述 诉 讼 结 果 做 出 合 理 估 计 后, 对 保 单 等 索 赔 计 提 的 准 备 ; 对 于 无 法 合 理 预 计 结 果 及 管 理 层 认 为 败 诉 可 能 性 极 小 的 未 决 诉 讼 或 可 能 的 违 约, 不 计 提 相 关 准 备 7. 关 联 方 关 系 及 其 交 易 (1) 关 联 方 关 系 1) 母 公 司 a 基 本 情 况 母 公 司 名 称 注 册 地 主 营 业 务 注 册 资 本 浙 江 省 商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等 15 亿 元 b 母 公 司 对 本 公 司 的 持 股 比 例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母 公 司 名 称 持 股 数 比 例 % 持 股 数 比 例 % 持 股 数 比 例 % 持 股 数 比 例 % 浙 江 省 商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3 亿 元 20 0.825 亿 5.5 3.825 亿 25.5 2) 子 企 业 情 况 a 基 本 情 况 企 业 名 称 注 册 地 主 营 业 务 注 册 资 本 经 济 性 质 或 类 型 法 定 代 表 人 浙 江 浙 商 保 险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桐 庐 保 险 代 理 销 售 2,000 万 元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张 晓 东 b 注 册 资 本 及 其 变 化 企 业 名 称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浙 江 浙 商 保 险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2000 万 元 2000 万 元 c 所 持 股 份 或 权 益 及 其 变 化 企 业 名 称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50

浙 江 浙 商 保 险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2000 万 元 100 2000 万 元 100 3) 联 营 企 业 情 况 a 基 本 情 况 企 业 名 称 注 册 地 主 营 业 务 注 册 资 本 经 济 性 质 或 类 型 法 定 代 表 人 金 祥 保 险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保 险 代 理 销 售 5,000 万 元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郭 小 龙 b 注 册 资 本 及 其 变 化 企 业 名 称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金 祥 保 险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5000 万 元 5000 万 元 c 所 持 股 份 或 权 益 及 其 变 化 企 业 名 称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祥 保 险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1000 万 元 20 1000 万 元 20 ( 六 ) 审 计 报 告 的 主 要 意 见 本 公 司 聘 请 中 汇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为 本 公 司 出 具 了 财 务 报 表 审 计 报 告 审 计 师 认 为, 上 述 财 务 报 表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编 制, 公 允 反 映 了 浙 商 财 产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 财 务 状 况 以 及 2015 年 度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并 出 具 了 中 汇 会 审 [2016]1066 号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审 计 报 告 签 署 人 为 中 汇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注 册 会 计 师 高 蓓 51

三 风 险 管 理 状 况 信 息 一 风 险 评 估 按 照 风 险 类 别, 从 保 险 风 险 市 场 风 险 信 用 风 险 操 作 风 险 战 略 风 险 声 誉 风 险 流 动 性 风 险 等 方 面 说 明 公 司 的 风 险 识 别 和 评 价 情 况 ( 一 ) 保 险 风 险 1 产 品 定 价 风 险 评 估 方 法 及 结 果 公 司 产 品 的 定 价 工 作 职 能 部 门 为 相 关 产 品 线 和 精 算 部 门, 由 专 人 负 责 产 品 定 价 工 作 严 格 遵 循 监 管 要 求, 在 考 虑 未 来 风 险 状 况 的 变 化 公 司 费 率 结 构 的 调 整 社 会 环 境 以 及 法 律 基 础 环 境 的 变 化, 对 未 来 期 望 保 险 成 本 做 出 一 个 合 理 的 估 计 值 由 于 公 司 定 价 基 础 数 据 积 累 不 足, 在 未 来 一 段 时 间 内 如 果 实 际 状 况 与 假 设 的 情 况 有 较 大 的 差 异, 很 可 能 对 产 品 定 价 的 预 期 结 果 造 成 一 定 的 扭 曲 业 务 占 比 最 大 的 机 动 车 辆 商 业 保 险 和 交 强 险 采 用 了 行 业 统 一 条 款, 定 期 进 行 分 险 种 盈 利 分 析 随 着 商 业 车 险 费 率 改 革 的 推 进, 市 场 费 用 及 费 率 调 整 系 数 的 自 由 化, 我 司 引 入 了 德 勤 商 业 车 险 定 价 系 统 该 系 统 符 合 保 监 会 的 监 管 要 求, 由 我 司 专 人 负 责, 以 从 开 业 来 的 所 有 历 史 数 据 为 依 据, 综 合 测 算, 挑 选 出 了 具 有 我 司 代 表 性 的 变 量, 建 立 了 分 区 域 的 定 价 模 型, 对 所 有 的 业 务 进 行 风 险 评 分 同 时 根 据 我 司 的 预 算 水 平 对 不 同 风 险 等 级 的 业 务 匹 配 相 应 的 政 策 由 于 我 司 各 机 构 各 板 块 间 的 业 务 规 模 差 异 较 大, 故 有 些 板 块 的 数 据 量 不 足, 这 会 对 定 价 的 准 确 性 带 来 一 定 的 影 响 随 着 业 务 的 推 进, 新 的 业 务 将 52

会 作 为 历 史 数 据 加 入 模 型, 定 期 更 新, 使 得 定 价 系 统 能 够 及 时 的 反 映 出 风 险 因 素 的 变 化 2 在 售 产 品 风 险 评 估 方 法 及 结 果 在 公 司 总 经 理 室 的 领 导 下, 于 14 年 初 成 立 了 预 算 管 理 委 员 会, 由 车 险 部 非 车 险 部 财 务 部 风 控 精 算 部 和 市 场 部 等 部 门 负 责 人 担 任 委 员, 负 责 公 司 的 预 算 制 定 预 算 调 整 审 核 和 预 算 执 行 监 督 等 工 作 为 公 司 在 售 产 品 的 风 险 评 估 提 供 坚 强 的 组 织 保 障 预 算 管 理 委 员 会 制 定 了 KPI 指 标 体 系, 完 成 月 度 经 营 分 析, 每 月 定 期 发 布 KPI 指 标 评 价 结 果, 及 时 跟 踪 反 馈 月 度 预 算 执 行 偏 差, 用 于 机 构 年 终 目 标 达 成 考 核 为 公 司 在 售 产 品 的 风 险 评 估 提 供 全 面 的 高 空 的 视 角 定 位 车 险 方 面, 通 过 微 信 平 台 定 期 发 布 车 险 经 营 日 报 周 报 和 月 报, 及 时 反 馈 公 司 车 险 经 营 情 况 ; 总 公 司 制 定 了 2016 年 车 险 销 售 费 用 分 类 使 用 管 理 原 则, 对 机 构 销 售 费 用 的 使 用 实 行 分 类 管 理 ; 机 构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双 率 联 动 精 神, 进 行 费 用 政 策 与 核 保 政 策 的 联 动, 优 质 优 价, 多 维 度 细 化 销 售 费 用 政 策, 提 高 费 用 使 用 效 率 ; 进 一 步 细 化 完 善 核 保 政 策, 省 级 分 公 司 制 定 细 化 到 三 级 机 构 的 核 保 细 则 ; 对 高 风 险 业 务 调 折 扣 降 费 用 压 规 模 控 占 比 ; 对 特 定 机 构 特 定 业 务 进 行 专 题 分 析 调 整 非 车 险 方 面, 结 合 2015 年 业 务 发 展 需 求 和 历 年 非 车 险 各 险 种 业 务 数 据 分 析, 进 一 步 修 订 2015 年 核 保 政 策 及 非 车 险 业 务 操 作 指 引, 梳 理 各 机 构 存 在 的 状 况, 完 善 机 构 的 日 常 管 理 和 动 态 管 理, 对 机 构 报 备 产 品 及 费 率 进 行 严 格 监 控 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