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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 命 達 可 溶 咀 嚼 錠 5 毫 克 LAMICTAL Dispersible/Chewable Tablets 5 mg 衛 署 藥 輸 字 第 021093 號 Lamotrigine(Lamictal) 療 法 可 能 引 起 皮 膚 副 作 用, 通 常 在 開 始 治 療 的 8 週 內 出 現 大 多 數 皮 疹 都 很 輕 微 且 具 有 自 限 性, 但 也 有 發 生 嚴 重 需 住 院 治 療 並 停 止 使 用 本 藥 的 報 導, 包 括 致 命 危 險 之 皮 疹 如 Stevens Johnson 徵 候 群 (SJS) 及 毒 性 表 皮 壞 死 性 溶 解 (TEN)( 參 閱 不 良 反 應 ) 但 也 有 個 案 發 生 在 延 長 治 療 時, 例 如 6 個 月 之 後, 因 此 治 療 期 之 皮 疹 發 生 風 險 不 能 依 賴 早 期 皮 疹 之 出 現 推 論 在 給 予 推 薦 劑 量 Lamictal 的 試 驗 中, 成 人 發 生 嚴 重 皮 疹 的 比 率 在 癲 癇 病 患 約 為 1/500, 其 中 約 有 一 半 (1/1000) 被 報 告 是 SJS 在 以 雙 極 性 疾 患 的 患 者 為 對 象 的 臨 床 試 驗 中, 發 生 嚴 重 皮 疹 的 機 率 接 近 1/1000 兒 童 發 生 皮 疹 的 危 險 性 比 成 人 更 高 研 究 資 料 指 出, 兒 童 癲 癇 患 者 因 皮 疹 住 院 治 療 的 比 率 約 為 1/300 至 1/100 兒 童 的 皮 疹 早 期 表 現 可 能 被 誤 診 為 感 染 病 童 若 在 開 始 Lamictal 治 療 的 8 週 內, 出 現 皮 疹 及 發 燒 的 症 狀, 醫 師 應 考 慮 藥 物 反 應 的 可 能 性 定 性 與 定 量 組 成 5 毫 克 可 溶 / 咀 嚼 錠 劑 型 咀 嚼 錠 臨 床 特 性 適 應 症 癲 癇 ( 泛 發 性 強 直 陣 攣 性 發 作 及 簡 單 性 或 複 雜 性 局 部 發 作 ) 成 人 與 12 歲 以 上 兒 童 之 單 獨 用 藥 治 療 ; 成 人 與 2 歲 以 上 兒 童 之 輔 助 性 治 療 Lennox-Gastaut Syndrome 徵 候 群 之 治 療 劑 量 與 用 法 本 藥 須 由 醫 師 處 方 使 用 Lamictal 可 溶 錠 可 以 嚼 碎 後 吞 服 崩 散 在 少 量 水 中 ( 至 少 要 蓋 住 整 個 錠 劑 ), 或 同 時 喝 少 量 水 整 粒 吞 服 兒 童 患 者 必 須 測 量 體 重, 以 確 保 其 服 用 治 療 劑 量, 體 重 改 變 時 應 調 整 劑 量 ; 若 根 據 體 重 計 算 的 劑 量,( 例 如 : 給 藥 於 兒 童 或 是 肝 損 傷 患 者 ) 不 足 整 粒 的 劑 量 應 捨 去, 而 給 予 較 低 的 整 粒 數 當 併 用 的 其 他 抗 癲 癇 藥 物 被 停 掉 而 採 Lamictal 單 獨 治 療, 或 在 包 含 Lamictal 的 治 療 中 加 入 其 他 抗 癲 癇 藥 物 時, 應 考 量 對 lamotrigine 藥 物 動 力 學 的 影 響 ( 參 閱 藥 物 交 互 作 用 ) 單 一 療 法 劑 量 : 成 人 及 12 歲 以 上 兒 童 : 初 劑 量 為 25 mg, 每 日 一 次, 持 續 二 週 ; 接 著 改 為 50 mg, 每 日 一 次, 持 續 二 週 隨 後 增 加 劑 量, 每 1-2 週 最 多 增 加 50-100 mg, 以 達 到 預 期 的 療 效 一 般 維 持 劑 量 為 每 日 100-200 mg, 每 日 一 次 或 分 兩 次 服 用 有 些 患 者 需 要 500 mg/ 日 的 劑 量, 才 能 達 到 理 想 的 反 應 1

表 一 : 成 人 及 12 歲 以 上 兒 童 的 單 一 療 法 推 薦 增 量 方 法 週 數 1-2 週 數 3-4 維 持 劑 量 25 mg ( 每 日 一 次 ) 50 mg ( 每 日 一 次 ) 100-200 mg( 每 日 一 次 或 兩 次 服 用 ) 每 1-2 週 增 加 50-100 mg, 以 達 到 維 持 劑 量 為 了 減 少 發 生 皮 疹 的 風 險, 必 須 不 能 超 過 初 始 劑 量 與 隨 後 之 推 薦 增 量 ( 參 閱 警 語 及 注 意 事 項 ) 2 到 12 歲 的 小 孩 : 沒 有 適 當 的 研 究 提 供 足 夠 充 分 的 證 據 去 定 義 12 歲 以 下 小 孩 單 獨 使 用 本 藥 已 使 用 其 他 藥 劑 時 再 增 用 本 藥 之 劑 量 : 成 人 及 12 歲 以 上 兒 童 : 正 在 服 用 valproate 的 患 者, 不 論 有 無 併 服 其 他 抗 癲 癇 藥 (AED),Lamictal 的 初 劑 量 為 每 隔 天 服 用 25 mg, 持 續 二 週 ; 接 著 每 日 服 用 25 mg, 持 續 二 週 隨 後 每 1-2 週 最 多 增 加 25-50 mg, 以 達 到 適 當 的 反 應 一 般 維 持 劑 量 為 100-200 mg/ 日, 每 日 一 次 或 分 兩 次 服 用, 以 達 適 當 的 療 效 服 用 誘 發 酵 素 的 抗 癲 癇 藥 的 患 者, 不 論 有 無 併 服 其 他 抗 癲 癇 藥 ( 除 了 valproate 以 外 ),Lamictal 的 初 劑 量 為 50 mg, 每 日 一 次, 持 續 二 週 ; 接 著 每 日 100 mg, 分 兩 次 服 用, 持 續 二 週 隨 後 每 1-2 週 最 多 增 加 100 mg, 以 達 到 適 當 的 療 效 一 般 維 持 劑 量 為 每 日 200-400 mg, 分 兩 次 服 用 有 些 患 者 需 要 700 mg/ 日 的 劑 量, 才 能 達 到 預 期 的 療 效 服 用 不 知 道 是 否 會 與 lamotrigine 發 生 藥 動 學 交 互 反 應 的 抗 癲 癇 藥 之 患 者 ( 參 閱 與 其 他 藥 物 之 交 互 反 應 及 其 他 交 互 反 應 ), 應 遵 照 與 valproate 併 用 的 推 薦 增 量 方 法 服 藥 以 後, 劑 量 需 增 加 直 到 達 到 最 理 想 的 效 果 表 二 : 成 人 及 12 歲 以 上 兒 童 的 合 併 療 法 推 薦 增 量 方 法 合 併 藥 物 週 數 1-2 週 數 3-4 維 持 劑 量 Valproate± 其 他 12.5 mg 25 mg 100-200 mg( 每 日 一 次 或 分 AEDs ( 隔 日 服 用 25 mg) ( 每 日 一 次 ) 兩 次 服 用 ) 每 1-2 週 增 加 25-50 mg, 以 達 到 維 持 劑 量 誘 發 酵 素 的 AEDs*± 其 他 AEDs ( 除 了 Valproate 以 外 ) 50 mg ( 每 日 一 次 ) 100 mg ( 分 兩 次 服 用 ) 200-400 mg( 分 兩 次 服 用 ) 每 1-2 週 增 加 100 mg, 以 達 到 維 持 劑 量 * 如 phenytoin, carbamazepine, phenobarbitone 及 primidone 注 意 : 服 用 不 知 道 是 否 會 與 lamotrigine 發 生 藥 動 學 交 互 反 應 的 抗 癲 癇 藥 之 患 者 ( 參 閱 與 其 他 藥 物 之 交 互 反 應 及 其 他 交 互 反 應 ), 應 遵 照 與 valproate 併 用 的 推 薦 增 量 方 法 服 藥 以 後, 劑 量 需 增 加 直 到 達 到 最 理 想 的 效 果 為 了 減 少 發 生 皮 疹 的 風 險, 必 須 不 能 超 過 初 始 劑 量 與 隨 後 之 推 薦 增 量 ( 參 閱 警 語 及 注 意 事 項 ) 2-12 歲 兒 童 : 2

正 在 服 用 valproate 的 患 者, 無 論 有 無 併 服 其 他 抗 癲 癇 藥 (AED),Lamictal 的 初 劑 量 為 0.15 mg/kg 體 重 / 日, 每 日 一 次, 持 續 二 週 ; 接 著 0.3 mg/kg/ 日, 每 日 一 次, 持 續 二 週 隨 後 每 1-2 週 最 多 增 加 0.3 mg/kg, 以 達 到 適 當 的 反 應 一 般 維 持 劑 量 為 1-5 mg/kg/ 日, 單 次 或 分 兩 次 服 用 服 用 誘 發 酵 素 的 抗 癲 癇 藥 的 患 者, 無 論 有 無 併 服 其 他 抗 癲 癇 藥 ( 除 了 valproate 以 外 ),Lamictal 的 初 劑 量 為 0.6 mg/kg 體 重 / 日, 分 兩 次 服 用, 持 續 二 週 ; 接 著 1.2 mg/kg/ 日, 分 兩 次 服 用, 持 續 二 週 隨 後 每 1-2 週 最 多 增 加 1.2 mg/kg, 以 達 到 適 當 的 反 應 一 般 維 持 劑 量 為 每 日 5-15 mg/kg, 分 兩 次 服 用 服 用 不 知 道 是 否 會 與 lamotrigine 發 生 藥 動 學 交 互 反 應 的 抗 癲 癇 藥 之 患 者 ( 參 閱 與 其 他 藥 物 之 交 互 反 應 及 其 他 交 互 反 應 ), 應 遵 照 與 valproate 併 用 的 推 薦 增 量 方 法 服 藥 以 後, 劑 量 需 增 加 直 到 達 到 最 理 想 的 效 果 表 三 :2-12 歲 兒 童 的 合 併 療 法 推 薦 增 量 方 法 ( 每 日 總 劑 量 :mg/kg 體 重 / 日 ) 合 併 藥 物 週 數 1-2 週 數 3-+4 維 持 劑 量 Valproate± 其 他 AEDs 0.15 mg/kg** ( 每 日 一 次 ) 0.3 mg/kg ( 每 日 一 次 ) 每 1-2 週 增 加 0.3 mg/kg, 以 達 到 維 持 劑 量 1-5 mg/kg( 每 日 一 次 或 分 兩 次 使 用 ), 最 高 劑 量 200 mg/ 日 誘 發 酵 素 的 AEDs*± 其 他 AEDs ( 除 了 Valproate 以 外 ) 0.6 mg/kg ( 分 兩 次 服 用 ) 1.2 mg/kg ( 分 兩 次 服 用 ) 每 1-2 週 增 加 1.2 mg/kg 以 達 到 維 持 劑 量 5-15 mg/kg( 分 兩 次 服 用 ), 最 高 劑 量 400mg/ 日 * 如 phenytoin, carbamazepine, phenobarbitone 及 primidone 注 意 : 服 用 不 知 道 是 否 會 與 lamotrigine 發 生 藥 動 學 交 互 反 應 的 抗 癲 癇 藥 之 患 者 ( 參 閱 與 其 他 藥 物 之 交 互 反 應 及 其 他 交 互 反 應 ), 應 遵 照 與 valproate 併 用 的 推 薦 增 量 方 法 服 藥 以 後, 劑 量 需 增 加 直 到 達 到 最 理 想 的 效 果 ** 當 市 場 未 販 售 2 mg 錠 劑, 市 售 最 小 強 度 劑 型 為 5 mg 錠 劑 時 注 意 : 若 計 算 出 來, 同 時 使 用 valproate 患 者 的 Lamictal 每 日 劑 量 為 2.5~5 mg, 則 在 權 衡 利 弊 得 失 下, 可 在 最 初 的 兩 週 內, 每 隔 天 服 用 Lamictal 5 mg 若 計 算 出 來, 同 時 使 用 valproate 患 者 的 Lamictal 每 日 劑 量 小 於 2.5 mg, 則 不 可 投 與 Lamictal 對 體 重 小 於 17 kg 的 兒 童 患 者, 在 僅 有 5 mg 強 度 錠 劑 的 情 況 下, 想 根 據 Lamictal 推 薦 給 藥 規 則 來 精 確 的 開 始 Lamictal 的 療 程 是 不 可 能 的 為 了 減 少 發 生 皮 疹 的 風 險, 必 須 不 能 超 過 初 始 劑 量 與 隨 後 之 推 薦 增 量 ( 參 閱 警 語 及 注 意 事 項 ) 2-6 歲 患 者 可 能 需 要 較 高 的 維 持 建 議 劑 量 2 歲 以 下 兒 童 : 資 料 尚 不 足 老 年 人 : 關 於 老 年 患 者 使 用 Lamictal 的 資 料 還 很 有 限 迄 今 無 跡 象 顯 示 這 個 年 齡 層 的 反 應 與 年 輕 人 不 同 不 過, 治 療 老 年 患 者 仍 應 謹 慎 肝 功 能 不 全 : 3

一 般 而 言, 中 度 肝 功 能 不 全 (Child-Pugh grade B) 降 低 劑 量 約 50%, 重 度 肝 功 能 不 全 (Child-Pugh grade C) 降 低 劑 量 約 75% 增 加 和 維 持 劑 量 須 根 據 病 患 的 臨 床 反 應 調 整 ( 參 閱 藥 物 動 力 學 ) 禁 忌 症 Lamictal 禁 用 於 已 知 對 lamotrigine 或 對 其 他 成 分 過 敏 之 患 者 警 語 及 注 意 事 項 尚 未 有 Lamotrigine 單 一 療 法 的 研 究 於 2 歲 以 下 兒 童 ; 亦 沒 有 1 個 月 以 下 兒 童 使 用 合 併 療 法 的 研 究 Lamotrigine 合 併 療 法 治 療 1 個 月 至 2 歲 兒 童 的 癲 癇 局 部 發 作 之 安 全 性 及 療 效 性 尚 未 建 立 因 此,Lamictal 不 建 議 使 用 於 2 歲 以 下 兒 童 皮 疹 Lamotrigine(Lamictal) 療 法 可 能 引 起 皮 膚 副 作 用, 通 常 在 開 始 治 療 的 8 週 內 出 現 大 多 數 皮 疹 都 很 輕 微 且 具 有 自 限 性, 但 也 有 發 生 嚴 重 需 住 院 治 療 並 停 止 使 用 本 藥 的 報 導, 包 括 致 命 危 險 之 皮 疹 如 Stevens Johnson 徵 候 群 (SJS) 及 毒 性 表 皮 壞 死 性 溶 解 (TEN)( 參 閱 不 良 反 應 ) 在 給 予 推 薦 劑 量 Lamictal 的 試 驗 中, 成 人 發 生 嚴 重 皮 疹 的 比 率 在 癲 癇 病 患 約 為 1/500, 其 中 約 有 一 半 (1/1000) 被 報 告 是 SJS 在 以 雙 極 性 疾 患 的 患 者 為 對 象 的 臨 床 試 驗 中, 發 生 嚴 重 皮 疹 的 機 率 接 近 1/1000 兒 童 發 生 皮 疹 的 危 險 性 比 成 人 更 高 研 究 資 料 指 出, 兒 童 癲 癇 患 者 因 皮 疹 住 院 治 療 的 比 率 約 為 1/300 至 1/100 兒 童 的 皮 疹 早 期 表 現 可 能 被 誤 診 為 感 染 病 童 若 在 開 始 Lamictal 治 療 的 8 週 內, 出 現 皮 疹 及 發 燒 的 症 狀, 醫 師 應 考 慮 藥 物 反 應 的 可 能 性 皮 疹 的 整 體 危 險 性 似 乎 與 以 下 因 素 有 強 烈 的 關 連 性 : - Lamictal 初 劑 量 過 高, 並 超 過 Lamictal 的 推 薦 增 量 方 法 ( 參 閱 劑 量 與 用 法 ) - 同 時 服 用 valproate ( 參 閱 劑 量 與 用 法 ) 對 其 他 抗 癲 癇 藥 物 曾 有 過 敏 或 皮 疹 病 史 的 患 者 治 療 時 須 謹 慎, 因 這 些 患 者 在 使 用 Lamictal 後 發 生 非 嚴 重 性 皮 疹 的 頻 率, 是 沒 有 此 類 病 史 患 者 的 三 倍 左 右 如 果 出 現 皮 疹, 應 立 即 評 估 患 者 ( 成 人 與 兒 童 ) 的 狀 況, 除 非 確 定 皮 疹 與 藥 物 無 關, 否 則 應 立 即 停 止 使 用 Lamictal 除 非 使 用 本 藥 的 利 益 明 顯 的 大 於 可 能 的 風 險, 否 則 建 議 曾 因 皮 疹 停 用 本 藥 的 患 者, 不 要 再 次 使 用 本 藥 皮 疹 也 是 過 敏 徵 候 群 的 一 部 分, 伴 有 各 種 型 態 的 全 身 症 狀, 包 括 發 燒 淋 巴 腺 病 變 臉 部 水 腫, 血 液 與 肝 臟 異 常, 及 無 菌 性 腦 膜 炎 ( 參 閱 不 良 反 應 ) 這 種 徵 候 群 的 臨 床 嚴 重 性 差 別 很 大 ; 雖 然 極 為 少 見, 但 仍 可 能 導 致 瀰 漫 性 血 管 內 凝 血 (DIC) 及 多 重 器 官 衰 竭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在 皮 疹 還 不 明 顯 的 時 候, 便 可 能 出 現 過 敏 的 早 期 表 現 ( 如 發 燒 淋 巴 腺 病 變 ) 若 出 現 這 類 徵 象 或 症 狀, 應 立 即 評 估 患 者 狀 況, 如 果 無 法 確 定 其 他 病 因, 則 應 停 止 使 用 Lamictal 停 藥 後 無 菌 性 腦 膜 炎 在 大 部 分 的 案 例 中 是 具 有 可 逆 性 的, 但 有 些 案 例 顯 示 重 新 曝 露 lamotrigine 有 復 發 的 可 能 性, 且 重 新 曝 露 會 造 成 症 狀 快 速 的 返 回 且 大 部 分 會 更 嚴 重 Lamotrigine 不 應 重 新 使 用 於 因 lamotrigine 所 造 成 的 無 菌 性 腦 膜 炎 的 病 4

患 上 且 因 此 症 狀 而 停 藥 者 自 殺 風 險 癲 癇 患 者 可 能 會 出 現 憂 鬱 症 及 ( 或 ) 雙 極 性 疾 患 的 症 狀, 並 有 證 據 顯 示, 在 癲 癇 和 雙 極 性 疾 患 的 患 者 中, 出 現 自 殺 意 圖 的 風 險 有 升 高 的 現 象 有 25% 至 50% 的 雙 極 性 疾 患 患 者 會 試 圖 自 殺 至 少 一 次, 且 不 論 是 否 正 在 使 用 雙 極 性 疾 患 藥 物 ( 包 括 Lamictal), 他 們 都 可 能 會 出 現 憂 鬱 症 狀 惡 化 的 現 象, 並 ( 或 ) 出 現 自 殺 的 意 念 與 行 為 ( 自 殺 意 圖 ) 在 使 用 AEDs 治 療 各 種 適 應 症 ( 包 括 癲 癇 和 雙 極 性 疾 患 ) 的 患 者 中, 曾 有 出 現 自 殺 意 念 及 自 殺 行 為 的 報 告 一 項 針 對 隨 機 安 慰 劑 對 照 性 AEDs ( 包 括 lamotrigine) 試 驗 所 進 行 的 整 合 分 析 也 顯 示, 出 現 自 殺 之 意 念 與 行 為 的 風 險 會 小 幅 升 高 目 前 並 不 確 知 此 風 險 的 形 成 機 制, 而 現 有 的 資 料 也 無 法 排 除 lamotrigine 會 使 風 險 升 高 的 可 能 性 因 此, 應 監 視 患 者 是 否 出 現 自 殺 意 念 與 行 為 的 徵 兆 應 告 知 患 者 ( 及 其 照 顧 者 ), 如 果 出 現 自 殺 意 念 與 行 為 的 徵 兆, 應 立 即 就 醫 雙 極 性 疾 患 的 臨 床 症 狀 惡 化 雙 極 性 疾 患 患 者 不 論 是 否 正 服 用 其 他 雙 極 性 疾 患 治 療 藥 物, 皆 可 能 因 換 用 其 他 雙 極 性 疾 患 的 藥 物 治 療 ( 包 括 Lamotrigine) 而 使 其 臨 床 憂 鬱 症 狀 惡 化 或 出 現 自 殘 行 為 自 殺 意 念 ( 行 為 ), 尤 其 在 開 始 治 療 或 改 變 治 療 劑 量 之 時 患 者 服 藥 期 間, 患 者 及 其 照 顧 者 需 被 明 確 告 知 應 嚴 密 監 視 患 者 之 臨 床 症 狀 的 變 化 ( 包 括 是 否 有 新 症 狀 之 發 生 ), 尤 其 曾 有 自 殺 行 為 或 意 念 之 高 自 殺 危 險 性 患 者, 若 有 上 述 情 況 發 生 時, 應 立 即 告 知 醫 護 人 員 當 病 人 之 臨 床 憂 鬱 症 狀 惡 化 出 現 自 殘 行 為 自 殺 意 念 ( 行 為 ) 或 新 症 狀 發 生, 尤 其 是 突 然 發 生 時, 應 積 極 考 慮 更 改 治 療 計 畫, 包 括 停 用 本 藥 品 荷 爾 蒙 避 孕 藥 荷 爾 蒙 避 孕 藥 對 Lamictal 效 力 的 影 響 : Ethinyloestradiol/levonorgestrel(30mcg/150mcg) 的 組 合, 已 顯 示 會 增 加 lamotrigine 的 清 除 率 將 近 兩 倍, 導 致 lamotrigine 的 血 中 濃 度 降 低 ( 參 閱 藥 物 交 互 作 用 ) 滴 定 顯 示, 多 數 案 例 需 要 較 高 維 持 劑 量 的 lamotrigine( 兩 倍 之 多 ), 才 能 達 到 最 大 療 效 反 應 對 尚 未 使 用 lamotrigine 醛 糖 酸 化 誘 導 劑, 但 有 使 用 包 含 一 週 無 活 性 藥 物 ( 即 : 免 服 藥 週 ) 的 荷 爾 蒙 避 孕 藥 的 女 性, 在 無 活 性 藥 物 的 這 一 週, lamotrigine 的 血 中 濃 度 會 逐 漸 短 暫 的 提 升 若 在 無 活 性 藥 物 的 這 一 週 之 前 或 之 中, 增 加 lamotrigine 的 劑 量, 則 血 中 濃 度 會 有 更 大 的 提 升 劑 量 使 用 說 明, 見 Lamictal 特 殊 族 群 建 議 劑 量 與 用 法 臨 床 人 員 應 對 在 lamotrigine 的 療 程 中 開 始 或 停 止 荷 爾 蒙 避 孕 藥 的 婦 女, 實 施 適 當 的 臨 床 處 置, 並 且 多 數 需 要 做 Lamictal 劑 量 的 調 整 其 他 口 服 避 孕 藥 及 荷 爾 蒙 取 代 療 法 尚 未 被 研 究, 雖 然 它 們 可 能 對 lamotrigine 的 藥 物 動 力 學 有 類 似 的 影 響 Lamictal 對 荷 爾 蒙 避 孕 藥 效 力 的 影 響 : 5

對 16 個 健 康 的 自 願 者 所 做 的 交 互 作 用 研 究 顯 示, 併 用 lamotrigine 和 荷 爾 蒙 避 孕 藥 (ethinyloestradiol/levonorgestrel 組 合 ), 會 輕 微 的 增 加 levonorgestrel 的 清 除 率, 並 改 變 血 清 中 FSH 和 LH 的 濃 度 ( 參 閱 藥 物 交 互 作 用 ) 這 些 改 變 對 卵 巢 排 卵 功 能 的 影 響 不 明 然 而, 不 能 排 除 某 些 患 者 併 用 Lamictal 和 荷 爾 蒙 避 孕 藥 可 能 會 導 致 降 低 避 孕 效 果 的 可 能 性 因 此, 必 須 指 示 患 者 即 時 報 告 她 們 月 經 週 期 的 變 化, 例 如 突 然 的 出 血 Lamotrigine 對 於 經 由 有 機 陽 離 子 載 體 2(OCT 2) 代 謝 之 藥 物 的 影 響 Lamotrigine 是 一 種 經 由 OCT 2 途 徑 的 腎 小 管 分 泌 抑 制 劑 ( 參 閱 藥 物 交 互 作 用 ) 這 可 能 會 提 昇 某 些 以 此 為 主 要 排 出 途 徑 的 藥 物 的 血 中 濃 度 不 建 議 合 併 使 用 Lamictal 與 以 OCT 2 代 謝 且 治 療 指 數 狹 窄 (narrow therapeutic index) 的 藥 物 如 dofetilide 二 氫 葉 酸 還 原 酵 素 Lamictal 是 一 種 二 氫 葉 酸 還 原 酵 素 之 微 弱 抑 制 劑, 因 此 長 期 治 療 可 能 會 干 擾 葉 酸 鹽 代 謝 不 過, 人 體 使 用 Lamictal 長 達 一 年, 其 血 紅 素 濃 度 平 均 血 球 體 積 血 清 或 紅 血 球 細 胞 葉 酸 鹽 的 濃 度 並 未 出 現 明 顯 的 變 化 ; 人 體 使 用 長 達 5 年, 其 細 胞 葉 酸 鹽 濃 度 也 未 發 生 明 顯 變 化 腎 衰 竭 研 究 顯 示, 末 期 腎 衰 竭 患 者 服 用 lamotrigine 的 單 次 劑 量 後, 其 血 中 濃 度 並 無 顯 著 變 化 儘 管 如 此, 預 料 其 尿 苷 酸 化 物 (glucuronide) 代 謝 物 會 蓄 積 在 體 內, 所 以 治 療 腎 衰 竭 患 者 應 小 心 正 使 用 其 它 含 lamotrigine 製 劑 的 患 者 Lamictal 不 可 不 經 醫 師 同 意 就 使 用 已 經 正 在 使 用 含 有 lamotrigine 藥 物 的 病 患 癲 癇 : 如 同 其 他 的 AEDs, 驟 然 停 用 Lamictal 會 導 致 反 彈 性 痙 攣 發 作 除 非 是 安 全 性 考 量 ( 如 皮 疹 ) 需 要 立 即 停 藥, 否 則 Lamictal 的 劑 量 需 要 至 少 2 星 期 的 時 間 慢 慢 減 低 文 獻 報 導 指 出, 包 括 癲 癇 連 續 狀 態 在 內 的 嚴 重 抽 搐 性 癲 癇, 可 能 會 導 致 橫 紋 肌 溶 解 多 重 器 官 功 能 障 礙 及 瀰 漫 性 血 管 內 凝 血, 有 些 甚 而 致 命 使 用 Lamictal 也 曾 發 生 類 似 的 案 例 雙 極 性 疾 患 : 兒 童 與 青 少 年 ( 年 齡 小 於 18 歲 ) 罹 患 重 鬱 疾 患 及 其 他 精 神 疾 患 的 兒 童 與 青 少 年 患 者, 其 自 殺 想 法 及 自 殺 行 為 之 危 險 性 的 增 加 與 其 所 接 受 的 抗 憂 鬱 藥 物 治 療 有 相 關 性 藥 物 交 互 作 用 負 責 lamotrigine 代 謝 的 酶, 已 被 辨 識 出 是 UDP-glucuronyl transferases 沒 有 證 據 顯 示 lamotrigine 在 臨 床 上 會 明 顯 誘 發 或 抑 制 肝 臟 氧 化 藥 物 代 謝 酵 素, 並 且 lamotrigine 和 經 由 Cytochrome P450 酶 所 代 謝 的 藥 物 似 乎 並 不 會 發 生 交 互 作 用 Lamotrigine 可 能 誘 導 本 身 的 代 謝, 但 此 種 作 用 很 輕 微, 並 且 沒 有 明 顯 的 臨 床 影 6

響 表 四 : 其 它 藥 物 對 lamotrigine 醛 糖 酸 化 的 影 響 ( 參 閱 劑 量 與 用 法 ) 顯 著 抑 制 lamotrigine 醛 糖 酸 化 的 藥 物 顯 著 誘 導 lamotrigine 醛 糖 酸 化 的 藥 物 7 不 會 顯 著 抑 制 或 誘 導 lamotrigine 醛 糖 酸 化 的 藥 物 Valproate Carbamazepine Lithium Phenytoin Bupropion Primidone Olanzapine Phenobarbitone Oxcarbazepine Rifampicin Felbamate Lopinavir/ritonavir Gabapentin Atazanavir/ritonavir* Levetiracetam Ethinyloestradiol/ Pregabalin Levonorgestrel Combination** Topiramate Zonisamide Aripiprazole * 關 於 用 藥 原 則, 請 參 閱 下 文 ** 其 他 口 服 避 孕 藥 及 荷 爾 蒙 取 代 療 法 尚 未 被 研 究, 雖 然 它 們 可 能 對 lamotrigine 的 藥 物 動 力 學 有 類 似 的 影 響 參 閱 劑 量 與 用 法 在 特 殊 病 人 群 屬 的 Lamictal 的 一 般 性 劑 量 建 議 ( 女 性 服 用 荷 爾 蒙 避 孕 藥 的 用 藥 指 引 ) 和 警 語 及 注 意 事 項 荷 爾 蒙 避 孕 藥 與 atazanavir/ritonavir 併 用 雖 然 atazanavir/ritonavir 已 證 實 會 降 低 lamotrigine 的 血 中 濃 度 ( 參 閱 藥 物 交 互 作 用 ), 但 不 須 單 純 因 為 使 用 atazanavir/ritonavir 就 調 整 Lamictal 的 建 議 劑 量 增 加 原 則 應 遵 循 建 議 的 用 藥 原 則 來 增 加 劑 量, 其 依 據 為 是 否 在 使 用 valproate ( 一 種 lamotrigine 葡 萄 糖 醛 酸 化 抑 制 劑 ) 或 lamotrigine 葡 萄 糖 醛 酸 化 誘 導 劑 的 情 況 下 加 入 Lamictal, 或 是 否 在 未 使 用 valproate 或 lamotrigine 葡 萄 糖 醛 酸 化 誘 導 劑 的 情 況 下 加 入 Lamictal 對 已 在 使 用 維 持 劑 量 之 Lamictal 且 未 使 用 葡 萄 糖 醛 酸 化 誘 導 劑 的 患 者, 若 要 加 入 atazanavir/ritonavir, 可 能 必 須 提 高 Lamictal 的 劑 量, 若 是 要 停 用 atazanavir/ritonavir, 則 必 須 降 低 Lamictal 的 劑 量 和 其 他 抗 癲 癇 藥 物 的 交 互 作 用 ( 參 閱 劑 量 與 用 法 ) Valproate 會 抑 制 lamotrigine 醛 糖 酸 化, 進 而 減 少 lamotrigine 的 代 謝 並 延 長 lamotrigine 的 半 衰 期 將 近 兩 倍 某 些 會 誘 發 肝 臟 藥 物 代 謝 酶 的 抗 癲 癇 藥 物 ( 例 如 phenytoin carbamazepine phenobarbitone 與 primidone) 會 誘 發 lamotrigine 的 醛 糖 酸 化 代 謝, 增 加 lamotrigine 的 代 謝 服 用 carbamazepine 的 患 者 併 用 lamotrigine 之 後, 曾 有 發 生 中 樞 神 經 副 作 用 的 報 導, 包 括 頭 暈 步 履 不 穩 複 視 視 力 模 糊 及 噁 心 等 減 低 carbamazepine 的 劑 量 後, 這 些 副 作 用 通 常 會 消 失 在 某 一 個 研 究 中 曾 觀 察 到, 對 健 康 成 人 自 願 者,lamotrigine 和 oxcarbazepine 有 類 似 的 效 應, 但 並 未 研 究 降 低 劑 量 的 情 況 在 一 項 研 究 中, 對 健 康 成 人 自 願 受 試 者, 給 予 200 mg 的 lamotrigine 和 1200 mg 的 oxcarbazepine,oxcarbazepine 不 會 改 變 lamotrigine 的 代 謝,lamotrigine 也

不 會 改 變 oxcarbazepine 的 代 謝 在 一 項 健 康 受 試 者 的 研 究 中, 共 同 施 予 felbamate(1200 mg 一 天 兩 次 ) 和 Lamictal(100 mg 一 天 兩 次 持 續 十 天 ), 顯 示 felbamate 在 lamotrigine 的 藥 物 動 力 學 上 並 無 臨 床 上 的 相 聯 效 應 針 對 接 受 Lamictal 的 病 人, 無 論 有 無 併 用 gabapentin, 在 血 漿 濃 度 回 溯 性 的 分 析 中,gabapentin 並 不 會 影 響 到 lamotrigine 的 廓 清 率 在 安 慰 劑 控 制 的 臨 床 試 驗, 根 據 藥 劑 之 間 的 血 清 濃 度 來 評 估 levetiracetam 和 lamotrigine 的 潛 在 性 藥 物 交 互 作 用 這 些 數 據 顯 示 lamotrigine 不 會 影 響 levetiracetam 的 藥 物 動 力 學, 而 levetiracetam 亦 不 會 影 響 lamotrigine 的 藥 物 動 力 學 共 同 施 予 pregabalin(200 mg/ 一 天 三 次 ) 時,lamotrigine 的 穩 定 狀 態 濃 度 並 不 會 被 影 響 因 而 lamotrigine 和 pregabalin 間 並 無 藥 物 交 互 作 用 Topiramate 對 lamotrigine 的 血 漿 濃 度 並 無 影 響 不 過 施 予 Lamictal 會 增 加 15% 的 topiramate 濃 度 在 一 個 針 對 癲 癇 病 人 的 研 究 中, 共 同 施 予 zonisamide(200~400 mg/ 天 ) 和 Lamictal(150~500 mg/ 天 ) 三 十 五 天, 在 lamotrigine 的 藥 物 動 力 學 上 並 無 顯 著 效 應 雖 然 報 告 中 其 他 抗 癲 癇 藥 的 血 中 濃 度 會 改 變,lamotrigine 在 控 制 研 究 中 顯 示 並 不 會 影 響 其 他 併 用 抗 癲 癇 藥 物 的 血 中 濃 度 在 體 外 試 驗 中 的 結 果 顯 示 lamotrigine 不 會 取 代 其 他 抗 癲 癇 藥 物 與 蛋 白 質 的 結 合 部 位 和 其 他 精 神 用 藥 的 交 互 作 用 ( 參 閱 劑 量 與 用 法 ) 連 續 六 天 每 天 兩 次 給 予 20 位 健 康 受 試 者 無 水 鋰 塩 (lithium gluconate)2 g, 同 時 給 予 每 天 100 mg 之 Lamictal 不 會 影 響 鋰 的 藥 物 動 力 學 在 12 個 受 試 者 中, 多 次 口 服 劑 量 之 bupropion 對 於 單 一 劑 量 之 Lamictal 之 藥 物 動 力 學 並 無 統 計 上 有 意 義 的 影 響, 僅 些 微 增 加 lamotrigine 葡 萄 糖 苷 酸 之 曲 線 下 濃 度 在 一 項 研 究 中, 對 健 康 成 人 自 願 受 試 者,15 mg 的 olanzapine 會 降 低 lamotrigine 的 AUC 24% 和 Cmax 20% 一 般, 這 樣 程 度 的 影 響 不 預 期 有 臨 床 重 要 性 200 mg 的 lamotrigine 並 不 影 響 olanzapine 的 藥 物 動 力 學 對 14 個 健 康 成 人 的 受 試 者 實 驗 裡, 每 天 給 予 多 重 劑 量 的 Lamictal 400 mg, 對 單 劑 量 2 mg risperidone 的 藥 物 動 力 學 上 並 無 臨 床 上 顯 著 的 效 應 接 著 併 用 risperidone 2 mg 和 lamotrigine, 在 14 個 受 試 者 中 有 12 個 發 現 有 困 倦 的 症 狀, 比 較 單 獨 施 予 risperidone 在 20 個 受 試 者 中 只 有 一 人 有 此 症 狀, 而 單 獨 給 予 Lamictal 卻 無 受 試 者 有 此 症 狀 體 外 抑 制 試 驗 指 出 lamotrigine 之 主 要 代 謝 物 2-N-glucuronide 之 形 成 受 到 amitriptyline bupropion clonazepam fluoxetine haloperidol, 或 是 lorazepam 的 些 微 影 響 人 類 肝 臟 微 粒 體 之 bufuralol 代 謝 數 據 指 出 lamotrigine 並 不 會 減 少 主 要 經 由 CYP2D6 排 除 之 藥 物 之 清 除 率 體 外 試 驗 的 結 果 也 指 出 lamotrigine 的 8

清 除 率 並 不 太 會 被 clozapine phenelzine risperidone sertraline 或 trazodone 影 響 和 荷 爾 蒙 避 孕 藥 的 交 互 作 用 荷 爾 蒙 避 孕 藥 對 lamotrigine 藥 物 動 力 學 的 影 響 : 在 一 項 對 16 位 女 性 自 願 受 試 者 所 做 的 研 究 中,30 mcg ethinyloestradiol /150 mcg levonorgestrel 的 口 服 避 孕 藥 組 合, 導 致 口 服 lamotrigine 的 清 除 率 增 加 將 近 兩 倍, 造 成 lamotrigine 的 lamotrigine 的 AUC 和 Cmax 平 均 各 降 低 52% 和 39%( 參 閱 藥 物 交 互 作 用 ) Lamotrigine 的 血 中 濃 度, 在 服 用 無 活 性 避 孕 藥 的 這 一 週 ( 即 : 免 服 藥 週 ) lamotrigine 的 血 中 濃 度 會 逐 漸 的 提 升 若 之 前 已 存 在 有 lamotrigine 劑 量 濃 度, 則 在 無 活 性 藥 物 的 這 一 週 末 了 時,lamotrigine 的 血 中 濃 度 平 均 大 概 會 提 升 到 併 服 避 孕 藥 時 的 兩 倍 參 閱 劑 量 與 用 法 在 特 殊 病 人 群 屬 的 Lamictal 的 一 般 劑 量 建 議 ( 女 性 服 用 荷 爾 蒙 避 孕 藥 的 用 藥 指 引 ) 和 警 語 及 注 意 事 項 荷 爾 蒙 避 孕 藥 Lamotrigine 對 荷 爾 蒙 避 孕 藥 之 藥 物 動 力 學 的 影 響 : 在 一 項 對 16 位 女 性 自 願 受 試 者 所 做 的 研 究 中, 穩 定 300 mg 劑 量 的 lamotrigine 對 口 服 避 孕 藥 組 合 中 ethinyloestradiol 之 成 份 的 藥 物 動 力 學 沒 有 影 響 觀 察 到 會 些 許 增 加 levonorgestrel 的 口 服 清 除 率, 導 致 levonorgestrel 的 AUC 和 Cmax 平 均 各 降 低 19% 和 12% 在 研 究 中, 雖 然 測 量 黃 體 激 素 顯 示, 這 16 位 受 試 者 並 沒 有 排 卵 的 荷 爾 蒙 跡 象, 但 測 量 FSH 和 LH 及 動 情 激 素 的 血 中 濃 度, 顯 示 在 某 些 婦 女 抑 制 排 卵 荷 爾 蒙 的 效 果 有 些 喪 失 Levonorgestrel 清 除 率 的 輕 微 增 加 及 FSH 和 LH 血 中 濃 度 的 改 變, 對 卵 巢 排 卵 功 能 的 影 響 不 明 ( 參 閱 警 語 及 注 意 事 項 ) 300 mg/ 日 以 外 劑 量 的 lamotrigine 的 影 響 尚 未 被 研 究, 和 其 他 女 性 荷 爾 蒙 製 劑 併 用 尚 未 被 研 究 和 其 他 藥 物 的 交 互 作 用 在 一 項 對 10 位 男 性 自 願 受 試 者 所 做 的 研 究 中, 由 於 rifampicin 會 誘 發 負 責 醛 糖 酸 化 的 肝 臟 酵 素, 而 增 加 lamotrigine 的 清 除 率, 並 縮 短 其 半 衰 期 對 於 併 用 rifampicin 的 患 者,lamotrigine 和 醛 糖 酸 化 誘 導 劑 的 使 用 應 遵 守 建 議 治 療 劑 量 ( 參 閱 劑 量 與 用 法 ) 在 一 項 健 康 受 試 者 的 研 究 中,lopinavir/ritonavir 約 可 減 少 一 半 lamotrigine 的 血 中 濃 度, 可 能 因 為 glucuronidation 之 引 導 當 患 者 併 用 lopinavir/ritonavir, 建 議 同 時 使 用 lamotrigine 及 glucuronidation 引 導 劑 ( 參 閱 劑 量 與 用 法 ) 一 項 針 對 健 康 成 人 志 願 者 所 進 行 的 研 究 顯 示,atazanavir/ritonavir (300 毫 克 /100 毫 克 ) 會 使 lamotrigine ( 單 劑 100 毫 克 ) 的 血 中 AUC 及 Cmax 分 別 降 低 平 均 32% 與 6% 體 外 試 驗 評 估 數 據 指 出 lamotrigine 對 於 OCT 2 的 影 響, 顯 示 lamotrigine 但 並 非 N(2)-glucuronide 代 謝 物, 在 臨 床 上 有 療 效 的 濃 度 時 是 OCT 2 抑 制 劑 這 些 數 據 顯 示 lamotrigine 比 cimetidine 為 更 強 的 OCT 2 抑 制 劑,IC 50 數 據 分 別 為 53.8 μm 與 186μM( 參 閱 警 語 及 注 意 事 項 ) 9

與 實 驗 室 檢 查 的 交 互 作 用 Lamictal 已 被 通 報 會 干 擾 某 些 使 用 在 快 速 尿 液 藥 物 篩 檢 檢 驗 上, 造 成 偽 陽 性 的 反 應, 尤 其 是 苯 環 利 定 (phencyclidine, PCP) 應 選 用 較 具 特 異 性 的 化 學 方 法 來 確 認 陽 性 反 應 懷 孕 與 授 乳 生 育 力 動 物 生 殖 研 究 顯 示,lamotrigine 不 會 損 害 生 育 力 目 前 尚 無 有 關 Lamictal 對 人 體 生 育 力 影 響 的 經 驗 懷 孕 上 市 後 的 資 料 記 錄 了 超 過 8700 個 後 來 發 現 懷 孕 的 婦 女, 在 孕 期 前 三 個 月 暴 露 在 Lamictal 單 一 藥 物 治 療 之 結 果 這 些 資 料 並 未 證 實 Lamictal 會 增 加 先 天 性 畸 形 的 風 險, 但 曾 有 報 告 指 出 唇 腭 裂 的 風 險 會 增 加 一 項 已 完 成 的 控 制 組 研 究 顯 示 使 用 lamotrigine 後 相 較 於 其 它 先 天 性 畸 形, 唇 腭 裂 的 風 險 並 未 提 高 併 用 Lamictal 的 多 藥 物 治 療 數 據, 尚 不 足 以 評 估 是 否 其 他 藥 物 致 畸 型 的 危 險 性 會 受 併 用 Lamictal 的 影 響 和 其 他 藥 物 一 樣,Lamictal 只 有 在 醫 師 認 為 治 療 的 潛 在 利 益 遠 大 於 危 險 性 時, 才 能 在 懷 孕 期 間 使 用 懷 孕 期 間 生 理 上 的 變 化 可 能 會 影 響 lamotrigine 的 體 內 濃 度 和 治 療 效 果 曾 有 報 告 在 懷 孕 期 間 lamotrigine 的 體 內 濃 度 降 低 必 須 確 保 懷 孕 婦 女 在 接 受 Lamictal 治 療 時 有 適 當 的 臨 床 照 護 授 乳 曾 有 報 告 指 出,lamotrigine 會 移 行 進 入 人 類 的 乳 汁, 但 所 形 成 的 濃 度 有 極 大 的 差 異 ; 繼 而 在 嬰 兒 體 內 形 成 的 整 體 lamotrigine 濃 度 最 高 可 達 到 母 體 濃 度 的 50% 左 右 因 此, 在 某 些 餵 哺 母 乳 的 嬰 兒 中,lamotrigine 的 血 中 濃 度 可 能 會 達 到 可 產 生 藥 理 作 用 的 程 度 需 衡 量 哺 育 母 乳 的 利 益 是 否 大 於 對 嬰 兒 可 能 產 生 的 副 作 用 對 駕 駛 及 機 械 操 作 能 力 的 影 響 兩 項 自 願 受 試 者 研 究 證 實,Lamictal 對 於 精 密 的 視 覺 運 動 協 調 眼 球 移 動 身 體 的 晃 動 及 主 觀 的 鎮 靜 作 用, 均 與 安 慰 劑 類 似 Lamictal 臨 床 試 驗 曾 出 現 諸 如 頭 暈 及 複 視 等 神 經 副 作 用 因 此, 病 患 在 駕 駛 或 是 操 作 機 械 之 前 應 確 認 Lamictal 治 療 是 否 會 造 成 影 響 癲 癇 由 於 患 者 對 於 所 有 抗 癲 癇 藥 物 的 反 應 具 有 個 別 差 異, 所 以 應 和 醫 師 討 論 駕 駛 與 癲 癇 的 特 定 議 題 不 良 反 應 從 癲 癇 或 雙 極 性 疾 患 臨 床 試 驗 資 料 所 得 到 的 不 良 反 應 將 依 其 適 應 症 來 劃 分 而 上 市 後 監 測 資 料 所 得 到 的 不 良 反 應 列 於 上 市 後 資 訊 在 考 量 Lamictal 整 體 安 全 性 時 這 三 個 部 分 都 須 顧 及 10

以 下 是 常 用 來 分 類 副 作 用 的 常 規 : 極 常 見 ( 1/10), 常 見 ( 1/100, <1/10), 不 常 見 ( 1/1000, <1/100), 罕 見 ( 1/10,000, <1/1000), 極 罕 見 (<1/10,000) 癲 癇 : 下 列 不 良 反 應 是 由 癲 癇 之 臨 床 試 驗 資 料 所 取 得, 考 量 Lamictal 整 體 安 全 性 時 應 一 併 看 雙 極 性 疾 患 臨 床 試 驗 與 上 市 後 之 不 良 反 應 皮 膚 與 上 皮 組 織 疾 患 極 常 見 : 皮 疹 罕 見 : Stevens Johnson 徵 候 群 極 罕 見 : 中 毒 性 表 皮 壞 死 症 在 雙 盲 增 加 藥 物 (add-on) 的 成 人 臨 床 試 驗 中, 服 用 lamotrigine 的 患 者 有 10% 出 現 皮 疹, 而 服 用 安 慰 劑 的 患 者 有 5% 出 現 皮 疹 ;2% 因 皮 疹 而 終 止 lamotrigine 治 療 皮 疹 的 外 觀 通 常 為 斑 丘 疹, 通 常 在 開 始 治 療 的 8 週 內 出 現, 停 用 lamotrigine 後 即 可 恢 復 ( 參 閱 警 語 及 注 意 事 項 ) 曾 經 有 發 生 罕 見 且 有 嚴 重 生 命 危 險 之 皮 疹 的 報 導, 包 括 Stevens Johnson 徵 候 群 及 毒 性 表 皮 壞 死 性 溶 解 (Lyell 徵 候 群 ) 雖 然 停 藥 後 大 多 可 以 復 原, 但 是 有 些 患 者 發 生 不 可 逆 的 結 痂, 並 且 有 少 數 死 亡 的 案 例 ( 參 閱 警 語 及 注 意 事 項 ) 皮 疹 的 整 體 危 險 性 似 乎 與 以 下 因 素 有 強 烈 的 關 聯 性 : Lamictal 初 劑 量 過 高, 並 且 超 過 Lamictal 的 推 薦 增 量 方 法 ( 參 閱 劑 量 與 用 法 ) 同 時 服 用 valproate ( 參 閱 劑 量 與 用 法 ) 皮 疹 也 是 過 敏 症 候 群 的 一 部 份, 伴 隨 不 同 型 態 之 系 統 性 徵 狀 ( 參 閱 免 疫 系 統 **) 血 液 與 淋 巴 系 統 疾 患 極 罕 見 : 血 液 不 正 常 ( 包 括 嗜 中 性 白 血 球 減 少 症 白 血 球 減 少 貧 血 症 血 栓 性 栓 塞 症 全 血 球 減 少 症 再 生 性 不 良 貧 血 顆 粒 性 白 血 球 缺 乏 症 ) 淋 巴 結 病 血 液 不 正 常 及 淋 巴 結 病 可 能 或 不 是 與 過 敏 徵 狀 有 關 ( 參 閱 免 疫 系 統 **) 免 疫 系 統 疾 患 極 罕 見 : 過 敏 症 狀 **( 包 含 如 下 列 症 狀 : 發 燒 淋 巴 腺 病 變 臉 部 水 腫 血 液 與 肝 臟 異 常 瀰 漫 性 血 管 內 凝 血 (DIC) 多 重 器 官 衰 竭 ) ** 皮 疹 也 是 過 敏 徵 候 群 的 一 部 分, 伴 有 各 種 型 態 的 全 身 症 狀, 包 括 發 燒 淋 巴 腺 病 變 臉 部 水 腫, 及 血 液 與 肝 臟 異 常 這 種 徵 候 群 的 臨 床 嚴 重 性 差 別 很 大 ; 雖 然 極 為 少 見, 但 仍 可 能 導 致 瀰 漫 性 血 管 內 凝 血 (DIC) 及 多 重 器 官 衰 竭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在 皮 疹 還 不 明 顯 的 時 候, 便 可 能 出 現 過 敏 的 早 期 表 現 ( 如 發 燒 淋 巴 腺 病 變 ) 如 果 出 現 這 類 徵 象 或 症 狀, 應 立 即 評 估 患 者 狀 況, 如 果 無 法 確 立 其 他 病 因, 則 應 停 止 使 用 Lamictal 精 神 疾 患 常 見 : 侵 略 行 為 易 怒 極 罕 見 : 顏 面 痙 攣 幻 覺 困 惑 混 淆 11

神 經 系 統 疾 患 極 常 見 : 頭 痛 常 見 : 困 倦 不 眠 症 頭 昏 眼 花 顫 抖 不 常 見 : 運 動 失 調 罕 見 : 眼 球 震 顫 症 眼 部 疾 患 不 常 見 : 複 視 視 力 模 糊 胃 腸 道 疾 患 常 見 : 噁 心 嘔 吐 腹 瀉 肝 膽 疾 患 極 罕 見 : 肝 功 能 測 試 上 升 肝 功 能 障 礙 肝 衰 竭 肝 臟 功 能 障 礙 常 與 過 敏 反 應 合 併 發 生, 但 一 些 例 子 也 發 生 於 並 無 過 敏 反 應 之 情 況 肌 肉 骨 骼 與 結 締 組 織 疾 患 極 罕 見 : 類 狼 瘡 反 應 (Lupus-like reactions) 一 般 症 狀 與 施 用 部 位 情 形 常 見 : 疲 倦 雙 極 性 疾 患 : 下 列 不 良 反 應 是 由 雙 極 性 疾 患 之 臨 床 試 驗 資 料 所 得, 考 量 Lamictal 整 體 安 全 性 時 應 一 併 看 癲 癇 臨 床 試 驗 與 上 市 後 之 不 良 反 應 皮 膚 及 皮 下 組 織 疾 患 極 常 見 : 皮 疹 罕 見 : Stevens Johnson 徵 候 群 所 有 以 lamotrigine 做 的 雙 極 性 疾 患 研 究 ( 對 照 組 與 非 對 照 組 ) 中,lamotrigine 會 造 成 12% 病 患 產 生 皮 疹 反 之, 以 雙 極 性 疾 患 病 患 為 對 象 之 控 制 實 驗, 病 患 服 用 lamotrigine 發 生 皮 疹 的 比 率 是 8%, 而 服 用 安 慰 劑 的 病 患 是 6% 神 經 系 統 疾 患 極 常 見 : 頭 痛 常 見 : 不 安 困 倦 頭 昏 眼 花 肌 肉 骨 骼 與 結 締 組 織 疾 患 常 見 : 關 節 痛 一 般 症 狀 與 施 用 部 位 情 形 常 見 : 疼 痛 背 部 疼 痛 上 市 後 資 訊 : 此 部 分 包 括 通 過 上 市 後 監 測 二 個 適 應 症 所 得 到 的 不 良 反 應 考 量 Lamictal 整 體 安 全 性 時, 這 些 不 良 反 應 須 一 併 與 癲 癇 和 雙 極 性 疾 患 之 臨 床 試 驗 部 分 一 起 看 皮 膚 及 皮 下 組 織 疾 患 罕 見 : 禿 頭 12

精 神 疾 患 極 罕 見 : 神 經 系 統 疾 患 極 常 見 : 常 見 : 惡 夢 困 倦 運 動 失 調 頭 痛 頭 昏 眼 花 眼 球 震 顫 症 顫 抖 不 眠 症 罕 見 : 無 菌 性 腦 膜 炎 ( 參 閱 警 語 及 注 意 事 項 ) 極 罕 見 : 不 安 不 穩 定 運 動 失 調 帕 金 森 氏 症 惡 化 錐 體 外 作 用 手 指 徐 動 症 曾 有 報 告 指 出,Lamictal 可 能 會 惡 化 帕 金 森 氏 症 病 患 的 症 狀, 也 有 一 些 錐 體 外 作 用, 手 足 徐 動 症 或 舞 蹈 症 的 獨 立 報 導, 發 生 於 並 未 患 有 帕 金 森 氏 症 之 lamotrigine 使 用 者 眼 部 疾 患 極 常 見 : 罕 見 : 胃 腸 道 疾 患 極 常 見 : 常 見 : 複 視 視 力 模 糊 結 膜 炎 噁 心 嘔 吐 腹 瀉 - 下 列 僅 見 於 癲 癇 神 經 系 統 疾 患 極 罕 見 : 增 加 痙 攣 頻 率 過 量 曾 有 報 告 急 速 服 用 超 過 10-20 倍 最 大 治 療 劑 量, 包 含 致 命 的 案 例 此 一 藥 物 過 量 狀 況 導 致 包 括 眼 球 震 顫 運 動 失 調 意 識 不 全 癲 癇 大 發 作 及 昏 迷 等 症 狀 治 療 / 服 藥 過 量 時, 應 讓 患 者 入 院 治 療, 並 且 視 臨 床 需 要 或 依 國 家 毒 物 防 治 中 心 的 建 議 給 予 適 當 的 支 持 性 療 法 用 藥 過 量 的 患 者 曾 出 現 QRS 變 寬 ( 心 室 傳 導 延 緩 ) 藥 理 學 特 性 藥 效 學 ATC Code:N03AX09 作 用 機 轉 藥 理 研 究 結 果 顯 示,lamotrigine 是 與 電 壓 相 關 之 鈉 離 子 通 道 的 利 用 依 賴 型 阻 斷 劑 它 以 使 用 及 電 位 依 賴 型 阻 斷 的 方 式, 阻 斷 神 經 元 的 持 續 反 覆 放 電, 抑 制 glutamate( 這 種 胺 基 酸 是 癲 癇 發 作 的 關 鍵 ) 的 病 理 性 釋 放, 並 且 抑 制 glutamate 引 發 的 動 作 電 位 藥 效 學 作 用 在 評 估 藥 物 對 中 樞 神 經 系 統 影 響 的 試 驗 中, 健 康 自 願 受 試 者 服 用 lamotrigine 240 mg 的 結 果 與 安 慰 劑 並 無 差 別 ; 然 而 phenytoin 1000 mg 及 diazepam 10 mg 均 會 顯 13

著 減 弱 精 密 的 視 覺 運 動 協 調 及 眼 球 移 動, 增 加 身 體 的 晃 動, 並 產 生 主 觀 的 鎮 靜 作 用 在 另 一 項 研 究 中,carbamazepine 600 mg 的 單 次 劑 量 顯 著 減 弱 精 密 的 視 覺 運 動 協 調 及 眼 球 移 動, 增 加 身 體 的 晃 動 及 心 搏 率 然 而 lamotrigine 150 mg 及 300 mg 的 結 果 與 安 慰 劑 並 無 差 別 藥 物 動 力 學 吸 收 Lamotrigine 可 以 迅 速 且 完 全 地 經 由 腸 道 吸 收, 它 沒 有 顯 著 的 首 渡 代 謝 約 於 口 服 後 2.5 小 時 可 達 到 最 高 血 中 濃 度 餐 後 服 用 會 略 微 延 後 達 到 最 高 血 中 濃 度 的 時 間, 但 不 影 響 吸 收 量 在 最 高 單 次 劑 量 達 450 mg 的 試 驗 中, 藥 動 學 性 質 呈 線 性 關 係 穩 定 狀 態 最 高 血 中 濃 度 的 個 別 差 異 很 大, 但 是 每 個 人 本 身 的 濃 度 變 化 極 小 分 佈 Lamotrigine 有 55% 會 與 血 漿 蛋 白 結 合 ; 不 太 可 能 從 血 漿 蛋 白 被 置 換 出 來 而 導 致 中 毒 分 佈 體 積 為 0.92-1.22 L/kg 代 謝 UDP-glucuronyl 轉 移 酵 素 已 被 確 認 為 代 謝 lamotrigine 的 酵 素 Lamotrigine 會 視 劑 量 而 適 度 地 誘 導 自 身 代 謝 但 沒 有 證 據 顯 示,lamotrigine 會 影 響 其 他 抗 癲 癇 藥 物 的 藥 動 學 性 質 而 且 資 料 也 顯 示,lamotrigine 不 會 與 其 他 經 由 細 胞 色 素 P450 酵 素 代 謝 的 藥 物 發 生 交 互 作 用 排 除 健 康 成 人 的 平 均 穩 定 狀 態 廓 清 率 為 39±14 ml/min Lamotrigine 主 要 經 由 代 謝, 隨 後 以 尿 苷 酸 代 謝 物 的 形 式 由 尿 液 排 出 體 外 低 於 10% 的 藥 量 以 原 型 從 尿 液 排 出 僅 約 有 2% 的 藥 物 相 關 物 質 由 糞 便 排 出 廓 清 率 與 半 衰 期 均 與 劑 量 無 關 健 康 成 人 的 平 均 排 除 半 衰 期 為 24-35 小 時 一 項 研 究 顯 示,Gilbert 徵 候 群 患 者 的 lamotrigine 平 均 廓 清 率 約 比 正 常 對 照 組 少 32%, 但 仍 在 一 般 範 圍 內 Lamotrigine 的 半 衰 期 受 併 服 藥 物 的 影 響 很 大 若 給 予 醛 糖 酸 化 誘 發 劑, 如 carbamazepine 及 phenytoin, 其 平 均 半 衰 期 約 縮 短 為 14 小 時 ; 與 valproate 併 服 時, 則 約 可 延 長 至 70 小 時 ( 參 閱 劑 量 與 用 法 藥 物 交 互 作 用 ) 特 殊 的 患 者 族 群 兒 童 : 兒 童 的 廓 清 率 ( 以 體 重 校 正 ) 比 成 人 高 ;5 歲 以 下 兒 童 的 廓 清 率 最 高 兒 童 的 lamotrigine 半 衰 期 通 常 比 成 人 更 短 ; 與 酵 素 誘 發 劑 併 服 時 ( 如 carbamazepine 及 phenytoin), 平 均 半 衰 期 約 縮 短 為 7 小 時 ; 與 valproate 併 服 時, 則 約 可 延 長 至 45-50 小 時 ( 參 閱 劑 量 與 用 法 ) 老 年 人 : 以 包 括 老 年 和 年 輕 癲 癇 病 患 的 族 群 藥 物 動 力 學 分 析 的 結 果 顯 示, 廓 清 率 的 變 化 並 沒 有 達 到 臨 床 上 有 相 關 的 程 度 單 一 劑 量 投 藥 後,20 歲 的 成 人 組 廓 清 率 為 35 14

ml/min, 而 70 歲 的 老 人 組 廓 清 率 為 31 ml/min, 下 降 12% 經 過 48 週 的 治 療 後, 成 人 組 (41 ml/min) 與 老 人 組 (37 ml/min) 之 廓 清 率 差 異 則 為 10% 此 外, 一 項 以 12 名 健 康 老 年 人 為 對 象 所 做 的 lamotrigine 藥 物 動 力 學 研 究 顯 示, 單 劑 量 投 與 150 mg 之 後, 老 年 人 之 平 均 廓 清 率 為 (0.39 ml/min/kg), 與 由 不 含 老 年 人 的 9 個 研 究 中 單 劑 量 投 與 30 到 450 mg 後 所 得 到 的 平 均 廓 清 率 (0.31 到 0.65 ml/min/kg) 相 比, 是 在 正 常 範 圍 內 腎 功 能 不 全 患 者 : 12 名 慢 性 腎 臟 衰 竭 志 願 者 與 其 他 6 名 正 在 做 血 液 透 析 者, 分 別 給 予 100 mg 單 一 劑 量 之 lamotrigine CL/F 平 均 值 是 0.42 ml/min/kg( 慢 性 腎 衰 竭 ), 0.33 ml/min/kg( 介 於 血 液 透 析 ) 與 1.57 ml/min/kg( 正 在 做 血 液 透 析 中 ), 與 健 康 志 願 者 0.58 ml/min/kg 比 較 平 均 血 漿 半 衰 期 是 42.9 小 時 ( 慢 性 腎 衰 竭 ),57.4 小 時 ( 介 於 血 液 透 析 ) 與 13.0 小 時 ( 正 在 做 血 液 透 析 中 ), 與 健 康 志 願 者 的 26.2 小 時 作 比 較 平 均 而 言, 大 約 20% ( 範 圍 在 5.6 到 35.1) 體 內 的 lamotrigine 的 量 在 一 個 4 小 時 血 液 透 析 期 之 間 被 排 除 對 這 一 類 病 人 而 言,lamotrigine 初 始 劑 量 必 須 依 據 病 患 之 AED 療 程 ; 較 低 之 維 持 劑 量 可 能 對 有 顯 著 腎 功 能 不 全 的 病 患 可 能 仍 是 有 效 的 肝 功 能 不 全 患 者 : 一 單 一 劑 量 藥 物 動 力 學 研 究, 包 括 24 個 不 同 程 度 肝 功 能 不 全 患 者 與 12 個 健 康 的 受 試 者 作 為 對 照 組 顯 見 之 lamotrigine 清 除 率 中 位 數 在 A,B,C 級 (Child-Pugh 分 級 ) 病 患 是 0.31 0.24 或 是 0.10 ml/min/kg, 而 健 康 對 照 受 試 組 則 是 0.34 ml/min/kg 使 用 本 藥 之 起 始 增 量 維 持 劑 量 於 B,C 級 肝 功 能 不 全 患 者 應 降 低 劑 量 約 50%(B 級 ) 及 75%(C 級 ) 增 量 及 維 持 劑 量 應 視 臨 床 反 應 調 整 臨 床 研 究 預 防 雙 極 性 疾 患 病 患 心 理 症 狀 的 臨 床 藥 效 : 有 兩 個 重 要 的 研 究 已 經 證 明 預 防 雙 極 性 疾 患 I 型 疾 病 病 患 之 心 理 症 狀 臨 床 試 驗 SCAB20003 是 一 個 多 中 心, 雙 盲, 雙 啞, 安 慰 劑 與 鋰 鹽 對 照, 隨 機 固 定 劑 量 評 估 之 試 驗, 針 對 現 在 或 是 曾 經 經 歷 重 憂 鬱 症 狀 之 雙 極 性 疾 患 病 患 且 長 期 預 防 其 憂 鬱 症 狀 之 發 作 一 旦 固 定 使 用 Lamictal 單 獨 治 療 或 是 併 用 其 他 精 神 用 藥 治 療, 便 會 將 病 患 隨 機 分 配 至 一 個 五 種 治 療 方 式 的 群 組 :Lamictal(50, 200, 400 mg/ 天 ),Lithium( 血 漿 值 0.8~1.1 meq/l) 或 是 最 大 值 到 76 週 (18 月 ) 的 對 照 組 這 樣 的 治 療 可 以 維 持 直 到 出 現 憂 鬱 或 是 躁 狂 症 狀 而 被 認 定 需 要 增 加 額 外 的 藥 理 治 療 或 是 電 療 (ECT) 主 要 的 終 點 是 產 生 情 緒 症 狀 時 插 入 治 療 的 時 間 點 (TIME) 插 入 的 治 療 可 以 是 額 外 的 藥 理 治 療 或 是 電 療 (ECT) 使 用 三 種 處 理 來 自 插 入 治 療 前 先 停 用 的 病 患 之 數 據 來 分 析 這 個 終 點 在 這 些 分 析 中 P 值 介 於 0.003 到 0.029 之 間 在 初 次 憂 鬱 症 狀 的 時 間 與 初 次 躁 狂 / 輕 躁 狂 或 是 混 合 症 狀 的 時 間 之 支 持 性 分 析 中, 使 用 Lamictal 的 病 患 比 起 對 照 組 在 發 生 初 次 憂 鬱 症 狀 前 有 較 長 的 時 間 (P=0.047) 而 治 療 不 同 對 於 躁 狂 症 / 輕 躁 狂 或 是 混 合 症 狀 並 無 統 計 學 上 的 意 義 臨 床 試 驗 SCAB2006 是 一 個 多 中 心, 雙 盲, 雙 啞, 對 照 組 與 鋰 鹽 控 制, 隨 機 性, 15

有 彈 性 的 Lamictal 劑 量 評 估, 長 期 預 防 曾 經 有 躁 狂 症 狀 或 是 輕 躁 狂 症 狀 之 雙 極 性 I 疾 患 病 患 之 躁 狂 症 與 / 或 憂 鬱 症 之 復 發 一 旦 穩 定 使 用 Lamictal 單 獨 治 療 或 是 Lamictal 加 上 治 療 精 神 異 常 藥 物, 病 患 會 隨 機 被 分 配 到 三 個 治 療 群 中 的 一 個 :Lamictal 100 到 400 mg/ 天, 鋰 鹽 ( 血 漿 值 0.8 到 1.1mEq/L), 或 是 76 週 (8 個 月 ) 的 對 照 組 治 療 的 療 程 持 續 直 到 發 生 新 的 情 緒 症 狀 ( 憂 鬱 或 是 躁 狂 ) 被 認 為 需 要 插 入 額 外 的 藥 理 治 療 或 是 電 療 (ECT) 主 要 的 終 點 是 產 生 情 緒 症 狀 時 插 入 治 療 的 時 間 點 (TIME) 插 入 的 治 療 可 以 是 額 外 的 藥 理 治 療 或 是 電 療 (ECT) 使 用 三 種 處 理 來 自 插 入 治 療 前 先 停 用 的 病 患 之 數 據 來 分 析 這 個 終 點 在 這 些 分 析 中 P 值 介 於 0.003 到 0.023 間 在 初 次 憂 鬱 症 狀 的 時 間 與 初 次 躁 狂 / 輕 躁 狂 或 是 混 合 症 狀 的 時 間 之 支 持 性 分 析 中, 使 用 Lamictal 的 病 患 比 起 對 照 組 在 發 生 初 次 憂 鬱 症 狀 前 有 較 長 的 時 間 (P=0.015) 而 治 療 之 不 同 對 於 躁 狂 症 / 輕 躁 狂 或 是 混 合 症 狀 並 無 統 計 學 上 的 意 義 一 項 綜 合 此 二 研 究 的 分 析 顯 示, 與 安 慰 劑 對 照 組 比 較,Lamictal 的 患 者 到 第 一 次 憂 鬱 症 狀 及 躁 鬱 輕 躁 狂 及 混 合 症 狀 前 有 較 長 的 時 間, 但 此 一 作 用 仍 以 對 憂 鬱 症 狀 較 為 明 顯 在 臨 床 試 驗 中, 因 為 有 誘 發 不 穩 定 性 之 傾 向, 躁 狂 症 或 是 輕 躁 狂 症 在 Lamictal 治 療 上 與 對 照 組 並 無 有 意 義 的 不 同 臨 床 前 安 全 性 資 料 在 動 物 中, 以 超 過 人 類 治 療 劑 量 進 行 的 生 殖 毒 性 試 驗 並 未 顯 示 致 畸 胎 的 作 用 然 而, 因 lamotrigine 是 一 種 二 氫 葉 酸 還 原 酵 素 之 微 弱 抑 制 劑, 當 懷 孕 時 使 用 葉 酸 抑 制 劑, 理 論 上 仍 存 在 著 使 胎 兒 畸 形 的 危 險 廣 泛 的 致 突 變 性 試 驗 結 果 顯 示,lamotrigine 對 人 類 遺 傳 無 危 險 性 大 鼠 及 小 老 鼠 的 長 期 研 究 顯 示,lamotrigine 沒 有 致 癌 性 藥 劑 學 特 性 賦 形 劑 Dispersible/Chewable Tablets: Calcium carbonate Low substituted hydroxypropyl cellulose Aluminium magnesium silicate Sodium starch glycolate Povidone Saccharin sodium Blackcurrant flavour Magnesium stearate 不 相 容 性 無 報 告 有 效 期 限 有 效 期 限 標 示 於 包 裝 上 貯 存 注 意 事 項 儲 存 於 30 以 下, 避 光, 保 持 乾 燥 16

容 器 之 性 質 與 內 容 物 2-1000 粒 鋁 箔 盒 裝 HDPE 瓶 裝 使 用 及 操 作 說 明 無 版 本 編 號 :GDS42/IPI19 版 本 日 期 :9 Sep 2015 製 造 廠 :GlaxoSmithKline Pharmaceuticals S.A. 廠 址 :Ul. Grunwaldzka 189, 60-322 Poznan, Poland 包 裝 廠 :GlaxoSmithKline Australia Pty Ltd. 廠 址 :1061 Mountain Highway Boronia, Victoria 3155, Australia 藥 商 : 荷 商 葛 蘭 素 史 克 藥 廠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灣 分 公 司 地 址 : 台 北 市 忠 孝 西 路 一 段 66 號 24 樓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