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 事 居 家 照 護 報 告 書 1030403 表 個 案 基 本 資 料 : 姓 名 王 ** 出 生 日 期 35.01.01 性 別 : 男 女 電 話 02-012345** 身 分 證 字 號 A012345678 職 業 : 無 住 址 台 北 市 ** 區 ** 路 * 段 * 號 * 樓 身 高 / 體 重 168 公 分 65 公 斤 照 護 藥 師 與 執 業 藥 局 資 料 : 藥 師 姓 名 林 健 康 執 業 藥 局 ** 藥 局 電 話 02-25953856 地 址 台 北 市 民 權 東 路 一 段 67 號 5 樓 E-mail 100pharmcare@gmail.com 藥 師 提 出 報 告 日 期 :103.04.22 訪 視 起 迄 時 間 / 地 點 :103.04.20 台 北 市 ** 區 ** 路 * 段 * 號 * 樓 項 目 第 二 次 訪 視 發 現 / 解 決 之 問 題 原 因 / 內 容 / 發 現 之 問 題 1. 依 追 蹤 計 畫, 於 103 年 3 月 20 日 時 開 始 第 一 次 做 居 家 訪 視 個 案 不 願 接 受 照 護, 原 因 : 個 案 最 近 一 個 月 共 看 幾 次 開 慢 箋 的 醫 師 門 診 : 2 次, 共 看 幾 次 開 短 期 用 藥 的 醫 師 門 診 : 3 次 ( 給 藥 日 份 14 為 慢 箋, <14 天 為 短 期 用 藥 ) 共 有 多 少 項 醫 療 問 題 / 疾 病? 5 項 個 案 因 慢 性 病 須 長 期 使 用 的 處 方 藥 有 7 種, 因 急 性 病 短 期 使 用 的 處 方 藥 有 2 種 共 使 用 非 醫 師 處 方 的 藥 0 種 共 使 用 中 藥 0 種 共 使 用 保 健 食 品 0 種 藥 事 人 員 給 予 用 藥 教 育 2 項 協 助 處 理 / 清 理 醫 師 處 方 的 藥 1 種 及 中 藥 非 醫 師 處 方 的 藥 保 健 食 品 共 0 種 將 藥 品 整 理 成 七 日 藥 盒 ( 沒 有 就 不 要 勾 選 ) 發 現 有 藥 物 治 療 相 關 問 題 2 項 填 寫 與 醫 師 溝 通 之 用 藥 問 題 1 張 醫 師 診 斷 1. 疥 瘡 2. 高 血 壓 (>20 年 ) 藥 師 訪 視 後 發 現 之 醫 療 問 題 與 家 庭 環 境 狀 況 搔 癢, 口 乾, 排 尿 泡 沫 多 與 妻 子 同 住, 家 庭 小 康, 以 台 語 溝 通, 聽 說 讀 寫 能 QF111 1
3. 糖 尿 病 (>20 年 ) 4. 角 膜 炎 ( 最 近 3 個 月 ) 5. 失 眠 (5 年 前 ) 力 沒 問 題, 可 自 行 服 藥, 可 整 粒 吞 服, 需 使 用 眼 藥 水 病 人 高 ( 主 要 ) 就 診 原 因, 對 用 藥 的 瞭 解 / 期 望 / 擔 心 / 害 怕 / 顧 慮 / 喜 好 之 議 題 病 人 高 就 診 原 因 : 身 體 不 適, 無 法 解 決 個 案 因 左 眼 失 明, 右 眼 模 糊, 自 述 曾 聽 醫 師 講 過 血 糖 控 制 不 好 會 失 明, 所 以 很 在 意 自 己 的 血 糖 值 個 案 不 甚 了 解 血 糖 控 制, 常 常 自 行 於 下 午 和 睡 前 吃 點 心 ( 牛 奶 或 麥 片 ), 不 吃 又 會 餓, 血 糖 高 起 來 時 一 昧 要 求 醫 師 增 加 胰 島 素 劑 量 個 案 自 3 月 起 始 抱 怨 全 身 癢,3/30 家 人 將 他 帶 到 附 近 ** 皮 膚 科 診 所, 被 診 斷 為 疥 瘡, 醫 師 處 方 息 疥 軟 膏 妥 膚 淨 施 美 藥 膏 給 個 案 帶 回 個 案 癢 就 擦 藥, 將 息 疥 軟 膏 塗 滿 全 身 後, 一 天 就 將 整 管 軟 膏 用 完, 第 二 天 自 行 打 電 話 要 兒 子 去 藥 局 再 各 買 數 支 藥 膏 繼 續 使 用 目 前 在 家 用 藥 檔 案 ( 醫 師 處 方 的 藥 中 藥 非 醫 師 處 方 的 藥 保 健 食 品 ): 醫 療 院 所 / 科 別 / 醫 師 新 0/ 眼 科 / 鄭 00 新 0/ 眼 科 / 鄭 00 00 診 所 / 內 科 / 王 00 00 診 所 / 內 科 / 王 00 宏 0/ 內 科 / 葉 00 宏 0/ 內 科 / 葉 00 宏 0/ 內 科 / 葉 00 ** 皮 膚 科 診 所 /00 ** 皮 膚 科 診 所 /00 治 療 之 疾 病 / 醫 療 問 題 角 膜 炎 角 膜 炎 商 品 名 含 量 / 劑 型 Fluorometholone 0.1%/5 ml/bt 學 名 Fluorometholone Vita A EYE ointment Vitamin A 助 眠 Eszo 2 mg/tab Estazolam 高 血 壓 Concor 5mg/tab Bisoprolol 糖 尿 病 Glibudon 500 mg /tab Metformin 糖 尿 病 Nonin 2 mg/tab Glimepiride 糖 尿 病 Januvia 100mg /tab Sitagliptan 疥 瘡 疥 瘡 TOPSYM CREAM 5gm Cabi cream( 息 疥 ) 1%/10 g/ tube Fluocinonide 0.5mg/gm γ-bhc 劑 量 / 用 法 / 起 始 日 期 1drop BID OD/103/3/12 HS OD /103/3/12 1# HS /103/3/15 1 # QD /103/3/15 1# QD/ 103/3/15 1# QD/ 103/3/15 1# QD/ 103/3/15 BID/ 103/3/30 Hs once /103/3/30 實 際 用 法 9;23 23:00 9;23 每 天 塗 抹 一 支, 連 續 塗 三 天 療 效 副 作 用 監 測 指 標 數 值 ( 血 壓 脈 搏 血 糖 生 化 檢 驗 尖 端 呼 氣 流 量 等 ) 指 標 日 期 BP 105/68 114/64 HR 76 82 Glucose AC 104 110 3/20 4/22 / / / / / / QF111 2
藥 師 照 顧 時 發 現 的 疑 似 藥 物 治 療 問 題 與 改 善 建 議 : 醫 師 處 方 用 藥 個 案 用 藥 行 為 (AA 碼 ) 描 述 牽 涉 藥 品 / 用 法 與 問 題 是 什 麼 (35) 還 有 更 有 效 安 全 方 便 的 藥 : 個 案 有 高 血 壓 問 題 服 用 Bisoprolol, 糖 尿 病 服 用 Amaryl, 血 糖 一 直 控 制 不 佳 此 Bisoprolol 會 導 致 個 案 血 糖 不 穩 定, 且 可 能 讓 低 血 糖 現 象 不 易 顯 現 出 來 (01) 其 他 : 沒 藥 物 治 療 問 題, 但 針 對 疾 病 控 制 或 療 效 追 蹤 給 醫 師 建 議 :3 /20 日 空 腹 血 糖 值 (mg/dl):104, 沒 有 HbA1C 檢 測 值 (BB 碼 ) 描 述 如 何 解 決, 寫 出 藥 物 之 變 化 (13) 建 議 換 用 另 一 種 藥 品 : 建 議 00 診 所 王 醫 師 考 慮 更 換 為 非 乙 型 阻 斷 劑 的 降 血 壓 藥 (23) 建 議 醫 師 檢 測 個 案 的 HbA1C 以 了 解 個 案 血 糖 控 制 狀 況 (94) 不 瞭 解 正 確 服 藥 方 法 : 個 案 共 使 用 (53) 告 知 個 案 需 點 兩 種 以 上 眼 藥 水 時, 間 隔 兩 種 眼 用 藥 (1 種 藥 水 1 種 藥 膏 ), 使 用 藥 需 五 至 十 分 鐘 再 點 第 二 種 眼 藥 水 如 需 點 眼 水 和 藥 膏 無 間 隔 時 間 藥 水 及 眼 藥 膏 時, 先 點 眼 藥 水, 間 隔 5-10 分 鐘 再 點 眼 藥 膏 建 議 Vit A 眼 藥 膏 於 睡 前 使 用 (00) 其 他, 不 了 解 疾 病 治 療 的 用 藥 療 程 : 個 案 癢 就 擦 藥, 將 息 疥 軟 膏 塗 滿 全 身 後, 剛 好 一 天 將 整 管 軟 膏 用 完, 第 二 天 自 行 打 電 話 要 兒 子 去 藥 局 再 各 買 數 支 藥 膏 繼 續 使 用 本 次 評 值 病 人 的 疾 病 治 療 效 果 : (51) 疾 病 與 就 醫 知 識 : 疥 瘡 是 很 難 纏 的 疾 病, 滅 疥 藥 膏 或 藥 水 治 療 後, 皮 膚 癢 及 疹 子 約 需 一 個 月 才 會 全 部 消 失, 因 此 止 癢 的 藥 膏 ( 妥 膚 淨 ) 可 以 繼 續 使 用, 如 果 覺 得 還 是 沒 有 好, 等 一 周 後 再 回 去 皮 膚 科 看 診, 由 醫 師 決 定 是 否 需 要 再 治 療 醫 療 問 題 ( 疾 病 ) 目 前 療 效 追 蹤 改 變 代 碼 情 形 代 碼 目 前 療 效 結 果 之 描 述 ( 最 好 能 呈 現 療 效 指 標 的 數 據 ) 1. 疥 瘡 2 1 個 案 的 搔 癢 症 狀 仍 存 在, 仍 需 定 期 至 皮 膚 科 就 診 2. 高 血 壓 6 3 BP:114/64, 定 期 追 蹤 3. 糖 尿 病 5 2 經 過 飲 食 與 藥 品 ( 多 加 Nonin 和 Januvia 用 藥 ) 調 整 後 空 腹 血 糖 已 改 善 4. 眼 部 病 變 2 2 醫 師 開 立 4 種 眼 用 藥 品, 個 案 目 前 無 不 適 主 訴 5. 失 眠 6 2 經 過 睡 眠 習 慣 的 調 整 後, 目 前 只 剩 下 一 種 安 眠 藥 Eszo 使 用, 睡 眠 時 間 約 6 小 時 (23:00~05:00) 追 蹤 上 次 處 置 或 建 議 事 項 的 結 果 上 次 日 期 事 項 (AABB 碼 ) 目 前 問 題 解 決 情 形 ( 請 附 CC 碼 ) 3/20 3/20 (9252) 向 個 案 說 明 安 眠 藥 對 精 神 狀 態 的 負 面 影 響, 以 及 產 生 依 賴 性 的 可 能 (0058) 個 案 常 常 自 行 於 下 午 和 睡 前 多 吃 點 心 導 致 血 糖 控 制 不 佳, 提 供 個 案 飲 食 活 動 量 疾 衛 教 書 寫 報 告 藥 師 簽 名 : 林 健 康 (57)Seroquel Zolnox 已 不 再 使 用, 目 前 只 使 用 Eszo (58) 會 注 意 自 己 每 餐 醣 類 攝 取 量, 還 會 糾 正 其 他 糖 尿 病 個 案 的 飲 食, 每 天 會 要 求 做 一 些 復 健 活 動 QF111 3
* 疑 似 藥 物 治 療 問 題 之 代 碼 :(AA 碼 ) 有 需 要 增 加 藥 物 治 療 11 有 未 治 療 的 急 性 狀 況 或 疾 病 12 應 給 予 預 防 性 藥 物 治 療 13 需 合 併 另 一 藥 來 加 強 療 效 14 慢 性 病 應 服 藥 而 醫 師 未 開 藥 應 刪 除 的 不 需 要 用 藥 21 此 藥 沒 有 適 應 症 存 在 22 重 覆 用 藥 ( 同 一 種 藥 或 同 一 藥 理 分 類 ) 23 此 症 狀 不 需 藥 物 治 療 24 用 來 治 療 另 一 藥 可 避 免 的 副 作 用 25 缺 乏 可 支 持 的 檢 驗 數 據 26 採 用 非 藥 品 處 置 更 恰 當 藥 品 選 擇 不 適 當 31 藥 品 劑 型 不 適 當 32 有 治 療 禁 忌 33 有 配 伍 禁 忌 34 病 人 對 藥 品 有 耐 受 性 或 抗 藥 性 35 還 有 更 有 效 安 全 方 便 的 藥 36 吃 藥 時 間 過 於 複 雜 37 可 選 用 單 一 成 分 藥, 不 需 用 到 複 方 藥 38 從 前 用 此 處 方 藥 品 治 療 失 敗 39 不 符 合 此 適 應 症 藥 品 在 體 內 的 量 可 能 不 足 41 劑 量 過 低 或 血 中 藥 品 濃 度 不 夠 42 給 藥 間 隔 太 長 43 治 療 期 間 不 足 44 因 交 互 作 用 造 成 劑 量 降 低 45 給 藥 方 式 造 成 藥 量 進 入 太 少 46 藥 品 儲 存 方 式 不 適 當 47 選 用 藥 品 廠 牌 不 恰 當 藥 品 在 體 內 的 量 可 能 過 高 51 劑 量 過 高 52 給 藥 間 隔 太 短 53 治 療 期 間 過 長 藥 量 累 積 54 因 交 互 作 用 造 成 劑 量 過 高 55 病 人 肝 腎 功 能 不 佳 藥 品 不 良 反 應 61 藥 品 - 藥 品 交 互 作 用 62 病 人 對 此 藥 品 過 敏 63 劑 量 調 整 速 度 太 快 64 對 病 人 不 安 全 ( 如 疾 病 危 險 因 子 懷 孕 哺 乳 幼 兒 老 人 ) 65 在 正 常 劑 量 下, 產 生 不 期 望 的 藥 理 反 應 66 使 用 不 安 全 藥 品 67 病 人 特 異 體 質 68 不 正 確 給 藥 方 式 病 人 服 藥 配 合 度 差 91 幾 種 用 藥 給 藥 時 間 太 複 雜 92 服 藥 觀 念 不 正 確 93 藥 貴 不 願 意 買 94 不 瞭 解 正 確 服 藥 方 法 95 常 忘 記 服 藥 96 無 法 吞 下 或 給 藥 97 應 做 TDM/ 療 效 監 測 編 碼 00 其 他 / 對 病 人 教 育 : 沒 藥 物 治 療 問 題, 但 有 教 育 病 人 正 確 就 醫 或 自 我 照 護 做 法 編 碼 01 其 他 / 對 醫 師 建 議 : 沒 藥 物 治 療 問 題, 但 針 對 疾 病 控 制 或 療 效 追 蹤 給 醫 師 建 議 QF111 4
* 藥 事 人 員 建 議 醫 師 用 藥 之 溝 通 事 項 (BB 碼 ) 11 建 議 開 始 用 某 藥 17 建 議 改 變 治 療 期 限 12 建 議 停 用 某 藥 18 建 議 改 變 劑 型 13 建 議 換 用 另 一 種 藥 品 19 建 議 更 改 給 藥 時 間 / 用 藥 方 法 14 建 議 改 變 劑 量 21 建 議 以 BA/BE 學 名 藥 替 代 15 建 議 更 改 藥 品 數 量 22 向 原 處 方 醫 師 確 認 用 藥 16 建 議 改 變 用 藥 間 隔 23 建 議 生 化 血 液 或 療 效 監 測 24 請 教 育 病 人 需 要 按 時 用 藥 * 醫 師 之 回 應 結 果 (CC 碼 ) 11 醫 師 增 加 一 藥 來 治 療 19 更 改 給 藥 時 間 12 停 用 某 藥 21 經 討 論 維 持 原 處 方 13 換 用 另 一 種 藥 物 22 以 BA/BE 學 名 藥 替 代 14 更 改 劑 量 23 醫 師 接 受 藥 師 意 見 做 適 當 檢 查 / 處 置 15 更 改 藥 物 數 量 24 醫 師 開 始 新 治 療 法 16 更 改 用 藥 間 隔 / 頻 率 25 醫 師 沒 接 受 意 見, 問 題 沒 有 解 決 17 更 改 治 療 期 限 26 健 保 署 不 給 付 18 更 改 劑 型 ** 若 有 未 列 出 之 介 入 事 項 或 醫 師 回 應 結 果 種 類, 請 告 知 全 聯 會, 以 更 新 版 本 * 與 個 案 溝 通 內 容 (BB 碼 ) 51 疾 病 與 就 醫 知 識 / 對 就 醫 看 門 診 之 建 議 58 自 我 照 顧 技 巧 / 對 生 活 形 態 之 建 議 52 用 藥 知 識 ( 藥 名 / 作 用 / 劑 量 / 用 法 / 用 59 認 識 開 始 或 改 變 藥 物 治 療 的 時 機 藥 時 間 須 知 / 警 語 / 保 存 / 常 見 副 作 用 ) 53 用 藥 技 巧 61 疾 病 突 發 時 的 處 理 步 驟 54 對 忘 記 服 藥 之 處 理 62 需 要 去 門 診 / 急 診 室 治 療 的 狀 況 55 對 同 時 使 用 OTC 藥 / 食 物 / 保 健 食 品 之 63 認 識 疾 病 長 期 控 制 不 佳 的 狀 況 建 議 56 促 進 健 康 / 預 防 疾 病 措 施 64 如 何 避 免 過 敏 原 與 刺 激 物 57 提 供 用 藥 教 育 資 料 QF111 5
* 個 案 回 應 結 果 (CC 碼 ) 51 減 少 門 診 就 診 次 數 61 仍 經 常 去 門 診, 沒 減 少 就 診 次 數 52 較 依 指 示 時 間 服 用 藥 品 62 仍 不 按 指 示 時 間 服 用 藥 品 53 給 藥 技 巧 更 正 確 63 給 藥 技 巧 仍 不 正 確 54 較 不 會 忘 記 服 藥 64 仍 較 會 忘 記 服 藥 55 較 正 確 使 用 OTC 藥 / 保 健 食 品 65 仍 不 正 確 使 用 OTC 藥 / 保 健 食 品 56 會 使 用 促 進 健 康 / 預 防 疾 病 措 施 66 仍 不 會 使 用 促 進 健 康 / 預 防 疾 病 措 施 57 具 有 較 正 確 用 藥 知 識 67 仍 沒 有 正 確 用 藥 知 識 58 使 用 較 正 確 生 活 形 態 / 自 我 照 顧 68 仍 未 改 善 生 活 形 態 / 自 我 照 顧 59 能 依 醫 囑 正 確 用 藥 69 仍 不 能 依 醫 囑 正 確 用 藥 ** 若 有 未 列 出 之 介 入 事 項 或 病 人 結 果 種 類, 請 告 知 全 聯 會 督 導, 以 更 新 版 本 目 前 疾 病 治 療 控 制 情 形 ( 目 前 療 效 代 碼 ) 代 碼 目 前 病 況 描 述 病 人 所 期 望 的 治 療 目 標 已 完 全 達 成, 且 不 再 需 要 藥 物 7 完 全 治 癒 治 療 治 療 已 達 目 標, 且 病 人 所 期 望 的 治 療 目 標 已 完 全 達 成, 且 病 情 穩 定, 起 6 病 情 穩 定 伏 不 明 顯, 但 仍 需 藥 物 治 療, 以 維 持 穩 定 的 病 情 5 4 3 2 1 最 近 治 療 曾 多 次 達 目 標, 且 病 情 穩 定 治 療 偶 爾 達 標, 但 病 情 不 穩 定 治 療 未 達 標, 但 病 情 穩 定 治 療 未 達 標, 且 病 情 不 穩 定 病 情 糟 糕, 且 有 併 發 症 狀 病 人 曾 多 次 達 到 所 期 望 的 治 療 目 標, 病 情 雖 穩 定, 起 伏 不 明 顯, 但 仍 在 達 標 與 未 達 標 之 間 來 回 擺 盪 此 時, 須 強 化 藥 物 治 療 的 品 質, 以 期 穩 定 達 標 病 人 僅 偶 爾 達 到 所 期 望 的 治 療 目 標, 且 病 情 不 穩 定, 偶 有 不 適 症 狀 須 強 化 疾 病 的 控 制, 以 穩 定 病 情 病 人 未 曾 達 到 所 期 望 的 治 療 目 標, 且 療 效 指 標 一 直 穩 定 過 高, 有 不 適 症 狀 此 時, 應 再 強 化 藥 物 治 療 的 品 質, 以 期 穩 定 達 到 治 療 目 標 病 人 不 但 未 曾 達 到 所 期 望 的 治 療 目 標, 病 情 很 不 穩 定, 常 有 不 適 症 狀, 起 伏 明 顯 此 時 應 積 極 強 化 藥 物 治 療 與 疾 病 控 制 的 品 質, 使 病 況 朝 正 面 發 展 病 人 不 但 未 曾 達 到 所 期 望 的 治 療 目 標, 病 情 很 不 穩 定, 起 伏 明 顯, 常 有 不 適 症 狀, 甚 至 出 現 疾 病 衍 生 的 併 發 症, 需 其 他 醫 療 處 置, 以 控 制 衍 生 出 的 併 發 症 狀 QF111 6
前 述 疾 病 治 療 控 制 情 形 代 碼 示 意 圖 各 種 疾 病 / 醫 療 問 題 治 療 效 果 追 蹤 改 善 情 形 ( 與 之 前 比 較, 第 一 次 訪 視 不 寫 ) 之 類 別 與 代 碼 代 碼 類 別 描 述 4 已 解 決 3 穩 定 2 已 改 善 1 部 份 改 善 -1 未 改 善 -2 更 糟 -3 失 敗 -4 病 人 死 亡 此 時, 病 人 所 期 望 的 治 療 目 標 已 成 功 地 達 到, 藥 物 治 療 可 以 停 止 了 此 狀 態 可 代 表 最 理 想 的 療 效 結 果, 通 常 在 急 性 病 或 急 性 醫 療 問 題 上 可 見 到 此 結 果 此 時 的 行 為 是 停 止 用 藥 慢 性 病 很 難 達 此 目 標 而 停 藥 此 時, 病 人 所 期 望 的 治 療 目 標 已 達 到, 繼 續 使 用 相 同 的 治 療 藥 物 這 通 常 是 慢 性 病 的 狀 況, 病 人 檢 查 結 果 或 病 情 穩 定, 但 還 需 要 使 用 藥 物 來 控 制 住 病 情 仍 須 安 排 下 一 次 追 蹤 時 間 此 時, 已 看 到 正 面 的 疾 病 進 展, 目 前 不 需 要 改 變 藥 物 治 療 這 通 常 是 慢 性 病 的 狀 況, 病 人 檢 查 結 果 或 病 情 有 進 步, 繼 續 使 用 相 同 藥 物 與 劑 量 來 控 制 病 情 仍 須 安 排 下 一 次 追 蹤 時 間 此 時, 病 人 狀 況 有 進 展, 但 照 顧 計 畫 需 要 稍 微 調 整 一 下, 讓 療 效 在 下 次 追 蹤 時 能 發 揮 到 最 高 點 譬 如 說 : 增 加 用 藥 劑 量 或 改 變 給 藥 頻 率 安 排 下 次 追 蹤 時 間 來 觀 察 療 效, 並 注 意 有 無 不 良 反 應 的 出 現 此 時, 療 效 還 沒 看 到 明 顯 進 展, 但 預 期 會 有 進 展, 因 此 繼 續 相 同 的 治 療 通 常 追 蹤 時 間 過 短 容 易 得 到 此 結 果 此 時, 盡 管 病 人 接 受 到 好 的 照 顧 計 畫, 病 人 的 狀 況 仍 變 壞 由 於 沒 有 達 到 治 療 目 標, 病 人 藥 物 治 療 需 要 改 變 安 排 追 蹤 時 間 此 時, 照 顧 計 畫 沒 達 到 治 療 目 標, 停 止 現 在 療 法, 開 始 新 治 療 法 安 排 追 蹤 時 間 此 時, 病 人 在 用 藥 期 間 死 亡 藥 師 需 注 意 是 否 有 與 藥 物 有 關 的 因 素 與 病 人 死 亡 有 關, 需 記 錄 下 來 QF111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