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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 凍 沉 澱 品 (Cryoprecipitate, CRYO) 10-15 -20 o C 以 下,1 年 *CPDA-1:citrate-phosphate- dextrose-adenine-1 **SAGM:saline-adenine-glucose-mannitol 3. 血 品 說 明 3.1 全 血 (Whole blood) Fibrinogen 125 mg, VIII 40 U, XIII 25U(20-30%), von Willebrand factor 40U(40-70%), Fibronectin 23mg 3.1.1 成 分 :250 ml 血 液 加 入 35 ml 血 液 保 存 液 CPDA-1 為 1 單 位 3.1.2 適 應 症 3.1.2.1 急 性 出 血 且 失 血 量 大 於 全 身 血 量 之 25 % 以 上 若 需 大 量 輸 血 而 沒 有 全 血 時, 可 採 用 下 列 綜 合 各 種 成 分 血 品 方 案 之 一 :[3] (1) 輸 用 血 小 板 濃 厚 液 : 紅 血 球 濃 厚 液 : 血 漿 = 1:1:1 的 比 例 輸 血 順 序 為 : 1 單 位 血 小 板 濃 厚 液 : 1 單 位 紅 血 球 濃 厚 液 : 1 單 位 血 漿 (2) 輸 用 分 離 術 血 小 板 : 紅 血 球 濃 厚 液 : 血 漿 = 1:8:8 的 比 例 輸 血 順 序 為 : 先 輸 1 單 位 分 離 術 血 小 板 後, 再 以 紅 血 球 1 單 位 與 血 漿 1 單 位 交 替 輸 至 紅 血 球 8 單 位 及 血 漿 8 單 位 視 需 要 量 周 而 復 始 3.1.2.2 換 血 (exchange transfusion) 3.1.2.3 使 用 體 外 循 環 心 肺 機 之 開 心 手 術 中 及 手 術 後 6 小 時 內 3.1.3 用 量 : 每 單 位 可 使 成 人 Hb 平 均 提 昇 約 0.65 ± 0.23 g/dl 兒 科 病 人 使 用 8~10 ml/kg, 可 得 相 同 結 果 3.1.4 使 用 法 3.1.4.1 輸 紅 血 球 血 品 時, 成 人 建 議 使 用 18 或 19 號 (gauge) 針 頭 對 小 兒 科 病 人 或 靜 脈 通 路 難 以 建 立 的 成 人, 可 使 用 21~23 號 針 頭, 但 流 速 將 會 減 慢 非 紅 血 球 血 品 ( 如 : 血 小 板 新 鮮 冷 凍 血 漿 冷 凍 沉 澱 品 ), 可 以 經 由 21~25 號 針 頭 快 速 地 輸 予 3.1.4.2 輸 血 可 使 用 具 170~260 微 米 (μm) 過 濾 器 的 輸 血 器 3.1.4.3 為 降 低 血 袋 內 可 能 污 染 之 細 菌 繁 殖 造 成 感 染, 輸 血 前 血 品 留 置 室 溫 不 可 超 過 30 分 鐘, 且 每 袋 血 品 必 須 在 4 小 時 內 輸 注 完 畢 3.1.4.4 輸 血 時 可 加 少 量 注 射 用 生 理 鹽 水 ( 不 可 使 用 其 他 輸 液 ) 以 利 輸 注, 但 不 可 加 入 其 他 溶 液 或 任 何 藥 物, 也 不 可 於 同 一 靜 脈 導 管 同 時 滴 注 任 何 藥 物 ( 包 括 化 學 治 療 藥 物 抗 生 素 ) 3.1.4.5 快 速 且 大 量 輸 血 可 使 用 血 袋 加 壓 器 3.1.4.6 下 列 情 況 需 使 用 溫 血 器 加 溫 以 避 免 心 律 不 整, 但 不 可 將 血 袋 直 接 浸 於 水 浴 箱 或 以 微 波 爐 加 熱 : (1) 病 人 具 強 冷 凝 集 素 者 (2) 大 量 之 快 速 輸 血 ( 成 人 速 率 >50 ml/kg/hr, 小 孩 >15 ml/kg/hr) (3) 新 生 兒 換 血 (4) 經 由 中 央 靜 脈 導 管 輸 血 者 3.1.4.7 已 達 室 溫 之 血 品 不 可 再 冷 藏 後 使 用, 嬰 幼 兒 少 量 輸 血 可 先 以 無 菌 操 作 分 第 2 頁

裝, 分 次 使 用 3.1.5 可 能 之 副 作 用 3.1.5.1 輸 血 反 應 : 過 敏 休 克 移 植 物 對 抗 宿 主 疾 病 (GVHD) 溶 血 反 應 ( 保 存 不 當 加 溫 不 當 血 型 不 合 皆 可 造 成 ) 3.1.5.2 大 量 輸 血 (24 小 時 內 輸 全 身 血 量 1 倍 以 上 或 3 小 時 內 輸 全 身 血 量 0.5 倍 以 上 ) 可 能 造 成 酸 鹼 不 平 衡 體 溫 過 低 低 血 鈣 低 血 鎂 高 血 鉀 或 低 血 鉀 稀 釋 性 凝 血 病 變 瀰 漫 性 血 管 內 凝 血 (Disseminated Intravascular Coagulation, DIC) 血 紅 素 功 能 異 常 免 疫 溶 血 等 3.1.5.3 長 期 反 覆 輸 血 (>100U) 可 能 造 成 鐵 質 超 載 (iron overload) 及 血 鐵 沉 著 (hemosiderosis) 3.1.6 注 意 事 項 3.1.6.1 勿 使 用 於 血 液 容 積 正 常 之 慢 性 貧 血 病 患, 因 會 造 成 體 液 超 載 (fluid overload) 3.1.6.2 非 新 鮮 全 血 中 缺 少 血 小 板 及 不 安 定 凝 血 因 子 V 和 VIII, 建 議 大 量 輸 血 時, 要 監 測 PT aptt 及 血 小 板 數 若 PT aptt 延 長 到 正 常 的 1.5 倍 以 上, 可 給 予 新 鮮 冷 凍 血 漿 若 急 性 出 血 且 血 小 板 數 少 於 50,000/ L, 則 輸 血 小 板 血 品 3.1.6.3 新 生 兒 換 血 時 建 議 使 用 儲 存 5 日 以 內 之 全 血 3.2 紅 血 球 濃 厚 液 (Packed RBC) 3.2.1 成 分 3.2.1.1 為 一 單 位 全 血 經 離 心 去 除 大 部 分 血 漿 後 的 紅 血 球 成 品, 每 單 位 約 有 150 ml 含 紅 血 球 100 ml 血 漿 40 ml 安 定 凝 固 因 子 40 U, 亦 含 白 血 球 和 血 小 板 3.2.1.2 血 比 容 約 50-80 %, 紅 血 球 釋 氧 能 力 及 24 小 時 復 原 率 與 全 血 相 當 3.2.1.3 因 去 除 部 分 血 漿, 減 少 蛋 白 抗 原 之 輸 入, 降 低 發 熱 及 過 敏 性 反 應 之 機 率 3.2.2 適 應 症 : 主 要 目 的 為 增 加 紅 血 球 質 量 或 釋 氧 能 力 輸 血 的 決 定 受 到 症 狀 和 血 紅 素 濃 度 的 影 響 (Grade: weak recommendation; low-quality evidence) [4] 輸 血 的 最 適 當 閾 值 依 各 病 人 特 別 的 情 況 而 定, 以 下 原 則 謹 供 參 考 3.2.1.4 正 在 出 血 之 病 患 且 有 下 列 情 況 之 一 者 : (1) 失 血 併 改 變 姿 勢 引 起 血 壓 或 脈 搏 的 改 變 (2) 失 血 超 過 全 身 血 量 的 15 % (3) 失 血 併 血 壓 下 降 脈 搏 每 分 鐘 超 過 100 次 3.2.1.5 慢 性 疾 病 合 併 貧 血 病 患, 屬 下 列 情 況 之 一 者 : (1) 血 色 素 少 於 8 gm/dl 或 7 gm/dl( 年 輕 且 無 心 臟 病 ), 有 貧 血 症 狀, 藥 物 治 療 (Iron, Folate, Vitamin B12) 或 外 科 治 療 ( 脾 切 除 ) 不 能 改 善 之 情 況 若 血 色 素 太 低 藥 物 治 療 緩 不 濟 急 者, 亦 宜 考 慮 輸 血 (2) 慢 性 貧 血 併 急 性 冠 狀 動 脈 症 候 群 (acute coronary syndrome), 血 紅 素 小 於 9 gm/dl 或 10 gm/dl [1,5,6] 第 3 頁

(3) 已 排 定 手 術 且 手 術 前 血 色 素 少 於 9 gm/dl 或 10 gm/dl, 預 估 該 手 術 將 出 血 至 需 輸 血 的 程 度, 病 患 之 主 治 醫 師 認 為 有 輸 血 必 要 者 (4) 搶 救 敗 血 症 的 前 6 小 時 (during the first 6 hours of resuscitation), 血 色 素 少 於 10 gm/dl, 可 考 慮 輸 血 [5] 3.2.1.6 換 血 ( 併 用 血 漿 ) 3.2.1.7 新 生 兒 或 小 兒 貧 血 3.2.2 用 量 : 每 單 位 可 使 成 人 Hb 提 昇 0.65 ± 0.23 g/dl 3.2.3 使 用 法 3.2.3.1 為 降 低 血 袋 內 可 能 污 染 之 細 菌 繁 殖 造 成 感 染, 輸 血 前 不 要 將 血 品 留 置 室 溫 超 過 30 分 鐘 3.2.3.2 輸 血 時 應 使 用 直 徑 較 大 針 頭 及 輸 血 過 濾 器 3.2.3.3 輸 注 速 度 視 臨 床 情 況 而 定, 每 袋 血 液 要 在 4 小 時 內 輸 注 完 畢 3.2.3.4 同 一 輸 血 器 不 宜 使 用 超 過 4 小 時 3.2.3.5 輸 血 時 可 加 少 量 注 射 用 生 理 鹽 水 以 利 輸 注 ; 快 速 且 大 量 輸 血 最 好 使 用 具 微 凝 體 過 濾 器 的 輸 血 套 件, 也 可 使 用 血 袋 加 壓 器 3.2.3.6 病 人 具 強 冷 凝 集 素 者 或 大 量 之 快 速 輸 血 ( 成 人 速 率 大 於 50 ml/kg/hr, 小 孩 大 於 15 ml/kg/hr) 時 須 使 用 溫 血 器 以 避 免 溶 血 及 心 律 不 整, 但 不 可 將 血 袋 直 接 浸 於 水 浴 箱 或 以 微 波 爐 加 熱 3.2.3.7 已 達 室 溫 之 血 品 不 可 再 冷 藏 後 使 用, 嬰 幼 兒 少 量 輸 血 應 先 以 無 菌 操 作 分 裝 數 袋, 分 次 使 用 3.2.4 可 能 之 副 作 用 3.2.4.1 輸 血 反 應 : 過 敏 休 克 移 植 物 對 抗 宿 主 疾 病 (GVHD) 溶 血 反 應 ( 保 存 不 當 加 溫 不 當 血 型 不 合 皆 可 造 成 ) 3.2.4.2 低 血 鈣 症 : 短 期 內 大 量 輸 血 可 能 因 保 存 液 中 citric acid 成 分 與 血 鈣 結 合 造 成, 可 使 用 另 一 管 路 靜 脈 注 射 calcium gluconate( 葡 萄 糖 酸 鈣 液 ) 預 防 之 3.2.4.3 長 期 反 覆 輸 血 (>100 U) 可 能 造 成 鐵 質 超 載 (iron overload) 及 血 鐵 沉 著 3.2.5 注 意 事 項 3.2.5.1 外 觀 呈 現 異 常 ( 如 凝 塊 ) 時 勿 使 用 3.2.5.2 輸 血 溶 液 中 不 可 加 入 藥 物 或 非 生 理 食 鹽 水 的 稀 釋 溶 液 3.2.5.3 同 時 輸 注 紅 血 球 濃 厚 液 和 新 鮮 冷 凍 血 漿 代 替 全 血, 並 非 合 適 之 使 用 方 法 3.2.5.4 慢 性 貧 血 可 使 用 特 殊 藥 物 ( 鐵 劑 葉 酸 ) 矯 正 時, 應 避 免 輸 血 3.3 紅 血 球 濃 厚 液 (SAGM RBC) 3.3.1 成 分 3.3.1.1 血 液 經 離 心 去 除 大 部 分 血 漿 後 的 紅 血 球 加 入 血 液 保 存 液 SAGM 混 合 而 成 將 2 單 位 紅 血 球 濃 厚 液 ( 含 少 量 CPDA-1) 加 入 100 ml 血 液 保 存 液 SAGM 混 合 而 成 的 成 品, 一 袋 (2 單 位 ) 約 有 343-492 ml 3.3.1.2 血 比 容 約 50-60 %, 黏 稠 度 降 低, 較 紅 血 球 濃 厚 液 CPDA-1 容 易 輸 注 3.3.1.3 因 去 除 大 部 分 血 漿, 減 少 蛋 白 抗 原 之 輸 入, 降 低 發 熱 及 過 敏 性 反 應 之 機 第 4 頁

率 3.3.2 適 應 症 ( 參 照 紅 血 球 濃 厚 液 ) 3.3.3 用 量 ( 參 照 紅 血 球 濃 厚 液 ) 3.3.4 使 用 法 ( 參 照 紅 血 球 濃 厚 液 ) 3.3.5 可 能 之 副 作 用 : 偶 可 造 成 血 液 中 膽 紅 素 (bilirubin) 濃 度 輕 微 上 升, 其 餘 同 紅 血 球 濃 厚 液 3.3.6 注 意 事 項 ( 其 餘 參 照 紅 血 球 濃 厚 液 ) 3.3.6.1 本 成 品 含 有 adenine 和 mannitol, 腎 臟 病 患 者 需 小 心 使 用 3.3.6.2 本 成 品 含 添 加 液 不 宜 用 於 病 危 之 小 兒 病 患 及 新 生 兒 3.3.6.3 對 可 能 造 成 體 液 超 載 之 病 患 或 小 兒 病 患, 可 離 心 除 去 血 液 保 存 液 SAGM 後 再 輸 注, 以 減 少 體 液 容 積 之 增 加 3.4 洗 滌 紅 血 球 (Washed Red Blood Cells) 3.4.1 成 分 3.4.1.1 紅 血 球 濃 厚 液 以 生 理 食 鹽 水 反 覆 洗 滌 後 再 添 加 部 分 生 理 食 鹽 水 而 成 一 袋 (2 單 位 ) 約 200-350 ml, 每 袋 含 白 血 球 <5 10 8 (250 ml 全 血 含 1-2 10 9 白 血 球 ) 3.4.1.2 血 比 容 約 <80%, 血 漿 幾 乎 全 部 去 除,>80% 之 白 血 球 及 血 小 板 被 去 除 3.4.1.3 因 去 除 大 部 分 血 漿, 可 減 少 血 漿 蛋 白 抗 體 引 起 之 蕁 麻 疹 發 熱 之 輸 血 反 應 3.4.1.4 若 有 需 要 請 先 與 輸 血 醫 學 科 聯 絡 ( 分 機 2114 或 3825) 3.4.2 適 應 症 3.4.2.1 IgA 缺 乏 的 病 人 3.4.2.2 其 它 對 血 漿 蛋 白 產 生 嚴 重 過 敏 性 輸 血 反 應 者 3.4.2.3 大 多 數 的 陣 發 性 夜 間 血 紅 素 尿 症 (paroxysmal nocturnal hemoglobinuria) 患 者, 應 可 使 用 白 血 球 過 濾 器, 而 不 需 要 洗 滌 紅 血 球 3.4.3 用 量 ( 參 照 紅 血 球 濃 厚 液 ) 3.4.4 使 用 法 : 需 在 24 小 時 內 輸 用 ( 其 餘 參 照 紅 血 球 濃 厚 液 ) 3.4.5 可 能 之 副 作 用 ( 參 照 紅 血 球 濃 厚 液 ) 3.4.6 注 意 事 項 ( 參 照 紅 血 球 濃 厚 液 ) 3.5 減 除 ( 去 ) 白 血 球 之 紅 血 球 濃 厚 液 (Leukocyte-reduced RBC) 3.5.1 成 分 : 由 2 單 位 紅 血 球 濃 厚 液 SAGM( 或 CPDA-1) 以 白 血 球 過 濾 器 過 濾 後 製 成 一 袋 (2 單 位 ) 約 有 200-350 ml 每 袋 含 白 血 球 <5 10 6 ( 比 washed RBC 再 減 少 2 log) 3.5.2 適 應 症 3.5.2.1 慢 性 血 液 疾 病 或 癌 症 病 人 需 長 期 輸 血 者, 為 了 預 防 或 減 少 HLA 異 體 抗 體 的 產 生 3.5.2.2 對 於 器 官 移 植 骨 髓 移 植 新 生 兒 及 免 疫 不 全 的 受 血 者, 為 避 免 因 輸 血 第 5 頁

引 起 巨 細 胞 病 毒 之 傳 染 3.5.2.3 輸 血 時 曾 發 生 過 非 溶 血 發 熱 性 輸 血 反 應 兩 次 以 上 者 3.5.3 用 量 及 使 用 法 ( 其 餘 參 照 紅 血 球 濃 厚 液 ) 3.5.3.1 ( 參 照 紅 血 球 濃 厚 液 ) 3.5.3.2 視 需 要 可 再 使 用 放 射 線 照 射 處 理 3.5.4 可 能 之 副 作 用 : 偶 可 造 成 血 液 中 bilirubin 濃 度 輕 微 上 升, 其 餘 參 照 紅 血 球 濃 厚 液 SAGM 3.5.5 注 意 事 項 ( 參 照 紅 血 球 濃 厚 液 ) 3.6 冷 凍 去 甘 油 紅 血 球 (Frozen, thawed, deglycerolized RBC) 3.6.1 成 分 3.6.1.1 紅 血 球 濃 厚 液 加 入 冷 凍 保 護 劑 ( 甘 油 ) 於 超 低 溫 下 冷 凍 儲 存 (-65 或 -150 ), 可 保 存 10 年 使 用 前 經 解 凍 洗 滌 以 去 除 冷 凍 保 護 劑, 再 添 加 部 分 生 理 食 鹽 水 的 紅 血 球 成 品 3.6.1.2 將 2 單 位 紅 血 球 濃 厚 液 製 作 成 一 袋, 約 有 200-350 ml, 血 比 容 約 75% 白 血 球 血 小 板 及 血 漿 因 冷 凍 解 凍 洗 滌 而 有 99% 以 上 被 除 去, 可 減 少 白 血 球 抗 原 血 漿 蛋 白 抗 體 反 應 所 引 起 之 蕁 麻 疹 及 發 熱 輸 血 反 應 3.6.1.3 解 凍 後 之 成 品 具 有 與 冷 凍 前 相 同 之 新 鮮 度 及 同 量 的 ATP 與 2,3,-DPG 3.6.2 適 應 症 : 稀 有 血 型 之 自 體 或 異 體 輸 血, 例 如 : 亞 孟 買 血 型 3.6.3 用 量 ( 參 照 紅 血 球 濃 厚 液 ) 3.6.4 使 用 法 ( 參 照 紅 血 球 濃 厚 液 ) 3.6.5 可 能 之 副 作 用 ( 參 照 紅 血 球 濃 厚 液 ) 3.6.6 注 意 事 項 ( 參 照 紅 血 球 濃 厚 液 ) 3.7 白 血 球 濃 厚 液 (WBC Concentrate) 3.7.1 成 分 3.7.1.1 室 溫 存 放 的 新 鮮 血 液 於 採 血 後 6 小 時 內 經 離 心 分 離 出 的 血 沉 棕 黃 層 製 成 3.7.1.2 每 1 單 位 WBC concentrate 含 0.3-1 10 9 顆 粒 球 ( 未 離 心 分 離 的 250 ml 全 血 含 1-2 10 9 白 血 球 ), 混 含 少 量 紅 血 球 和 血 小 板 3.7.2 適 應 症 3.7.2.1 同 時 符 合 下 列 三 項 : (1) 顆 粒 球 少 於 500/ L 且 預 期 將 持 續 5 天 以 上 (2) 病 人 患 有 敗 血 症 或 培 養 證 實 的 嚴 重 細 菌 或 黴 菌 感 染, 經 適 當 抗 生 素 或 抗 黴 菌 藥 物 治 療 48 小 時 後 仍 無 法 穩 定, 持 續 發 燒 或 細 菌 感 染 仍 無 法 控 制 (3) 病 人 骨 髓 造 血 機 能 低 下, 可 能 於 短 期 內 恢 復 者 例 如 接 受 化 學 治 療 的 病 人, 其 造 血 機 能 低 下 在 短 期 內 有 恢 復 的 可 能 3.7.2.2 病 人 有 顆 粒 球 功 能 異 常 發 生 嚴 重 感 染 時, 不 必 考 慮 前 三 項 3.7.3 用 量 : 每 天 使 用 超 過 1 10 10 以 上 之 顆 粒 球, 臨 床 常 用 10~16 單 位, 連 續 使 用 數 第 6 頁

天, 至 骨 髓 恢 復 ( 不 輸 顆 粒 球 時, 周 邊 血 中 的 顆 粒 球 數 >500μL) 或 至 感 染 的 臨 床 症 狀 改 善, 或 至 病 人 病 情 惡 化 其 主 治 醫 師 認 為 輸 顆 粒 球 無 效 時 3.7.4 使 用 法 3.7.4.1 輸 顆 粒 球 前 輸 顆 粒 球 期 間 每 隔 15 分 鐘 及 輸 後 1 和 2 小 時, 須 測 生 理 徵 象 ( 體 溫 血 壓 脈 搏 呼 吸 ) 並 以 pulse oximetry 監 測 血 氧 飽 和 度 (oxygen saturation) 3.7.4.2 對 於 曾 有 發 冷 發 燒 輸 血 反 應 者, 輸 顆 粒 球 前 30 分 鐘 可 給 予 類 固 醇 及 退 燒 藥 曾 有 過 敏 症 狀 者 可 加 上 抗 組 織 胺 3.7.4.3 輸 血 時 應 使 用 較 大 針 頭 及 標 準 輸 血 過 濾 器 (170μm), 可 輔 以 生 理 鹽 水 以 利 輸 注 3.7.4.4 不 可 使 用 微 凝 體 過 濾 器 或 白 血 球 過 濾 器 3.7.4.5 因 製 品 含 少 量 紅 血 球, 輸 用 前 須 進 行 交 叉 試 驗 3.7.4.6 捐 血 中 心 提 供 之 白 血 球 濃 厚 液 (WBC Concentrate) 及 本 院 製 備 的 分 離 術 顆 粒 球 (Apheresis Granulocytes) 一 律 須 照 放 射 線 以 預 防 其 中 所 含 之 大 量 淋 巴 球 引 起 移 植 物 抗 宿 主 疾 病 但 為 移 植 後 癌 症 復 發 或 預 防 復 發, 本 院 以 血 液 分 離 術 從 骨 髓 捐 者 或 周 邊 血 幹 細 胞 捐 者 所 收 集 用 於 捐 者 淋 巴 球 輸 注 (donor lymphocyte infusion, DLI) 的 捐 者 淋 巴 球, 需 要 使 用 標 準 輸 血 過 濾 器 (170 m), 但 不 能 照 放 射 線, 因 為 此 病 人 需 要 捐 者 淋 巴 球 輸 注 產 生 的 移 植 物 抗 白 血 病 效 應 (graft versus leukemia effect) 3.7.4.7 輸 注 後 顆 粒 球 增 加 量 可 於 輸 後 1 小 時 或 4 小 時 或 次 日 上 午 檢 測 CBC DC 得 知 3.7.5 可 能 之 副 作 用 : 蕁 麻 疹 發 熱 輸 血 反 應 急 性 肺 損 傷 ( 肺 部 有 兩 側 瀰 漫 性 浸 潤 現 象 ) 病 毒 感 染 ( 尤 其 巨 細 胞 病 毒 (CMV)) 及 異 體 免 疫 反 應 (alloimmunization) 3.7.6 注 意 事 項 ( 其 餘 參 照 紅 血 球 濃 厚 液 ) 3.7.6.1 與 抗 黴 菌 藥 物 amphotericin-b 要 間 隔 8 小 時, 因 為 同 時 使 用 時 amphotericin B 會 增 加 顆 粒 球 的 凝 集 加 重 肺 反 應 合 併 肺 部 症 狀, 須 特 別 注 意 3.7.6.2 禁 忌 症 : 因 為 肺 浸 潤 (pulmonary infiltrates) 較 常 發 生 在 異 體 免 疫 或 嚴 重 肺 異 常 的 人, 因 此 顆 粒 球 輸 血 不 宜 輸 給 這 類 病 人 3.8 分 離 術 顆 粒 球 (Apheresis Granulocytes) 3.8.1 成 分 3.8.1.1 單 一 捐 血 者 利 用 血 液 分 離 機 所 分 離 出 之 白 血 球 成 品, 主 要 含 顆 粒 球, 混 含 淋 巴 球 及 少 量 紅 血 球 和 血 小 板 若 有 需 要 請 先 與 輸 血 醫 學 科 聯 絡 ( 分 機 3439) 3.8.1.2 若 捐 分 離 術 顆 粒 球 者 於 收 集 顆 粒 球 前 12 小 時 接 受 G-CSF 300 g 皮 下 注 射 及 dexamethasone 10 mg 肌 肉 注 射, 則 可 收 集 約 含 4x10 10 白 血 球 懸 浮 於 約 200-250 ml 的 血 漿 中 3.8.2 適 應 症 ( 參 照 白 血 球 濃 厚 液 ) 第 7 頁

3.8.3 用 量 : 每 天 使 用 1 單 位, 約 2-3 10 10 顆 粒 球, 連 續 使 用 數 天, 至 骨 髓 恢 復 ( 不 輸 顆 粒 球 時, 周 邊 血 中 的 顆 粒 球 數 >500 L) 或 至 感 染 的 臨 床 症 狀 改 善, 或 至 病 人 病 情 惡 化 其 主 治 醫 師 認 為 輸 顆 粒 球 無 效 時 3.8.4 使 用 法 ( 參 照 白 血 球 濃 厚 液 ) 3.8.5 可 能 之 副 作 用 ( 參 照 白 血 球 濃 厚 液 ) 3.8.6 注 意 事 項 ( 參 照 白 血 球 濃 厚 液 ) 3.9 血 小 板 濃 厚 液 (Platelet Concentrate) 係 指 隨 機 捐 血 者 血 小 板 (random donor platelets) 3.9.1 成 分 : 每 1 單 位 係 由 250 ml 新 鮮 全 血 分 離 出 的 血 小 板 懸 浮 於 少 量 血 漿 中 製 成, 約 有 30-40 ml 含 2.75 10 10 血 小 板 以 上, 混 含 少 量 紅 血 球 和 白 血 球 血 品 在 血 庫 中 於 20-24 o C 振 盪 保 存, 當 領 到 病 房 時 仍 應 置 於 室 溫, 不 可 放 至 冰 箱 3.9.2 適 應 症 : 輸 注 血 小 板 血 品 用 於 預 防 出 血 或 治 療 出 血 除 了 要 看 血 小 板 數, 其 他 的 出 血 危 險 因 子 ( 如 : 血 小 板 功 能 凝 血 因 子 ) 也 要 考 慮 [1] 3.9.2.1 預 防 出 血 - 輸 血 小 板 的 最 低 閾 值 (threshold) 對 於 穩 定 且 無 併 發 症 者 為 5,000~10,000/μL; 對 於 發 燒 者 為 10,000/μL; 對 於 有 凝 血 病 變 或 正 使 用 heparin 或 病 灶 者 (surgical or anatomic defect) 為 20,000/μL 注 意 : 以 上 閾 值 常 應 用 於 住 院 病 人, 必 須 依 臨 床 狀 況 調 整 閾 值 [1] 3.9.2.2 化 學 治 療 中, 血 小 板 預 期 於 48 小 時 內 少 於 20,000/μL, 預 防 出 血 3.9.2.3 化 學 治 療 後, 血 小 板 少 於 20,000/μL, 預 防 出 血 3.9.2.4 血 小 板 少 於 50,000/μL 需 小 手 術 腰 椎 穿 刺 3.9.2.5 血 小 板 少 於 20,000/μL 需 置 入 中 央 靜 脈 導 管 之 病 人 或 骨 髓 穿 刺 / 切 片 [7] 3.9.2.6 血 小 板 少 於 80,000/μL, 且 於 12 小 時 之 內 準 備 行 大 手 術 或 epidural anesthesia [7] 3.9.2.7 血 小 板 少 於 100,000/μL 且 即 將 行 腦 部 手 術 眼 球 手 術 [7] 3.9.2.8 血 小 板 少 於 50,000/μL, 合 併 急 性 出 血 3.9.2.9 血 小 板 少 於 100,000/μL, 合 併 急 性 腦 出 血 肺 出 血 眼 球 出 血 [1] 3.9.2.10 血 小 板 功 能 異 常 ( 先 天 性 藥 物 或 疾 病 引 起 血 小 板 功 能 異 常 ) 合 併 出 血 3.9.2.11 使 用 心 肺 機 或 ECMO 引 起 血 小 板 功 能 不 良 合 併 出 血 [9] 若 沒 有 血 小 板 減 少 且 沒 有 出 血 者, 不 建 議 預 防 性 的 輸 血 小 板 [8] 3.9.2.12 對 於 血 小 板 數 大 於 100,000/μL 且 bleeding time 正 常 者, 不 需 輸 血 小 板 3.9.2.13 對 於 thrombotic thrombocytopenic purpura 或 heparin-induced thrombocytopenia, 除 非 出 血 或 即 將 手 術, 不 宜 輸 血 小 板, 因 輸 血 小 板 會 增 加 此 病 發 生 動 脈 血 栓 (thrombosis) 的 危 險 [7] 3.9.3 用 量 : 每 輸 1 10 11 血 小 板 /m 2 將 於 輸 血 後 1 小 時 增 加 血 小 板 數 10,000/μL 例 要 使 體 表 面 積 為 1.5m 2 的 病 人 血 小 板 增 加 10,000/cumm, 需 輸 血 小 板 1.5 10 11, 若 要 血 小 板 增 加 40,000/cumm, 需 輸 血 小 板 6 10 11 = 分 離 術 血 小 板 2 單 位, 或 隨 機 捐 血 者 血 小 板 16 單 位 第 8 頁

預 防 出 血 而 輸 隨 機 捐 血 者 血 小 板 的 通 常 劑 量 為 2 unit/10 kg 病 人 體 重 正 常 情 況 下 成 年 人 每 輸 2 單 位 隨 機 捐 血 者 血 小 板 約 增 加 5,000-10,000/μ L 但 於 某 些 情 況 ( 如 : 敗 血 症 脾 腫 大 graft-versus-host disease amphotericin B 治 療 使 用 白 血 球 過 濾 器 ), 輸 血 後 的 血 小 板 增 加 數 可 能 減 少 3.9.4 使 用 法 3.9.4.1 原 則 上 不 需 進 行 交 叉 試 驗, 受 血 者 紅 血 球 與 捐 血 者 血 漿 應 盡 量 符 合 ABO 血 型 相 容 (ABO compatible) ABO 不 相 容 會 減 少 校 正 血 小 板 增 加 數 (corrected count increment, CCI ) CCI = ( 輸 血 後 血 小 板 數 - 輸 血 前 血 小 板 數 ) 體 表 面 積 (m 2 ) 輸 注 血 小 板 血 品 中 所 含 血 小 板 數 10 11 3.9.4.2 輸 血 時 應 使 用 較 大 針 頭 及 標 準 輸 血 過 濾 器, 並 輔 以 生 理 鹽 水 以 利 輸 注 3.9.4.3 曾 有 發 熱 性 輸 血 反 應 二 次 的 病 人 可 使 用 血 小 板 專 用 白 血 球 過 濾 器 3.9.4.4 輸 用 時 可 將 需 要 的 袋 數 一 起 混 合 於 大 袋 中 輸 注, 兒 科 病 患 若 有 構 成 循 環 超 載 的 危 險 時, 可 予 減 少 血 漿 體 積 3.9.5 可 能 之 副 作 用 3.9.5.1 輸 血 反 應 : 過 敏 休 克 移 植 物 對 抗 宿 主 疾 病 (GVHD) 3.9.6 注 意 事 項 3.9.6.1 輸 注 後 1 小 時 之 CCI 必 須 在 7,500 以 上, 輸 注 後 12 小 時 之 CCI 必 須 在 6,000 以 上, 輸 注 後 24 小 時 之 CCI 必 須 在 4,500 以 上 若 有 二 次 以 上 CCI 不 理 想, 稱 為 輸 血 小 板 無 療 效 (refractory to platelet transfusion) 3.9.6.2 輸 血 小 板 無 療 效 之 因 素 有 : (1) HLA 異 體 免 疫 或 ABO 血 型 不 相 容 (2) 發 燒 全 身 性 感 染 (3) 出 血 或 瀰 漫 性 血 管 內 凝 血 症 (DIC) (4) 脾 腫 大 (5) 人 類 血 小 板 抗 原 (human platelet antigen, HPA) 之 抗 體 (6) 藥 物 (7) 對 於 免 疫 性 血 小 板 減 少 紫 斑 症 病 患, 輸 用 血 小 板 增 加 血 小 板 數 的 效 用 不 大 ; 除 非 有 威 脅 生 命 之 出 血 或 傾 向 時, 輸 血 小 板 可 止 血 3.9.6.3 輸 血 溶 液 中 不 可 加 入 藥 物 或 非 生 理 食 鹽 水 的 稀 釋 溶 液 3.9.6.4 外 觀 呈 現 異 常 ( 如 凝 塊 ) 時 勿 使 用 3.10 分 離 術 血 小 板 (Apheresis Platelet) 3.10.1 成 分 3.10.1.1 單 一 捐 血 者 利 用 血 液 分 離 機 所 分 離 出 之 血 小 板 成 品, 每 1 袋 含 >3 10 11 血 小 板, 懸 浮 於 約 200-300 ml 的 血 漿 中 不 可 放 至 冰 箱 3.10.1.2 每 1 袋 之 血 小 板 含 量 相 當 於 8 個 單 位 血 小 板 濃 厚 液, 混 含 少 量 紅 血 球 第 9 頁

和 白 血 球 3.10.1.3 HLA 相 合 的 分 離 術 血 小 板 能 提 高 血 小 板 存 活 率, 減 少 因 多 次 輸 血 而 產 生 HLA 抗 體 之 機 率, 並 可 防 止 暴 露 於 多 個 給 血 者 3.10.2 適 應 症 : 參 照 血 小 板 濃 厚 液 但 已 產 生 HLA 抗 體 之 病 人, 應 輸 用 HLA 相 合 的 分 離 術 血 小 板 3.10.3 用 量 ( 參 照 血 小 板 濃 厚 液 ) 3.10.4 使 用 法 ( 參 照 血 小 板 濃 厚 液 ) 3.10.5 可 能 之 副 作 用 ( 參 照 血 小 板 濃 厚 液 ) 3.10.6 注 意 事 項 ( 參 照 血 小 板 濃 厚 液 ) 3.11 新 鮮 冷 凍 血 漿 (Fresh Frozen Plasma, FFP) 3.11.1 成 分 : 每 1 單 位 係 由 250 ml 全 血 採 血 後 8 小 時 內 分 離 出 之 血 漿 急 速 冷 凍 而 成, 約 有 80-110 ml 含 所 有 血 液 凝 固 因 子, 包 括 不 安 定 因 子 V 和 VIII 3.11.2 適 應 症 : 補 充 因 循 環 中 血 漿 成 分 急 遽 減 少 所 造 成 的 病 症 3.11.2.1 凝 血 因 子 缺 乏,PT 或 APTT 延 長 > 1.5 倍 可 能 出 血 ; 或 凝 血 因 子 缺 乏 將 接 受 侵 襲 性 診 療 凝 血 因 子 缺 乏 的 原 因 有 : (1) 肝 病 引 發 多 重 凝 血 因 子 缺 乏 [10] (2) 散 佈 性 血 管 內 凝 血 症 (DIC) (3) 先 天 性 或 後 天 性 凝 血 因 子 缺 乏 症 (4) 大 量 輸 血 造 成 凝 血 因 子 稀 釋 ( 以 PT aptt 作 為 指 標 ) [11] 3.11.2.2 須 緊 急 中 止 口 服 抗 凝 劑 (warfarin) 之 抗 凝 效 果 3.11.2.3 血 漿 置 換 3.11.2.4 大 手 術 後 出 血 ( 來 不 及 取 得 PT aptt 報 告 ) 時 3.11.2.5 新 生 兒 之 換 血 3.11.2.6 治 療 thrombotic thrombocytopenic purpura 3.11.2.7 Anti-thrombin III protein C 或 protein S 缺 乏 將 接 受 手 術 或 正 接 受 heparin 治 療 thrombosis 注 意 :(1) 補 充 白 蛋 白 燒 傷 腹 水 或 肋 膜 腔 積 水 引 流, 請 改 用 冷 凍 血 漿 (2) 來 自 健 康 捐 血 者 製 備 的 血 漿 INR 值 可 能 高 到 1.3 現 有 的 指 引 建 議 FFP 僅 當 病 人 的 prothrombin time (INR) 1.6 時 考 慮 用 以 降 低 INR 值 當 INR 1.85 時,FFP 不 太 可 能 完 全 或 部 分 校 正 INR, 或 減 少 臨 床 出 血 的 危 險 [12] 3.11.3 用 量 : 若 用 來 補 充 凝 血 因 子, 通 常 劑 量 為 10-20mL/kg, 並 需 考 慮 年 齡 及 症 狀 增 減, 輔 以 檢 查 PT aptt 為 參 考, 以 調 整 用 量 用 於 血 漿 置 換 術 時, 用 量 由 醫 師 決 定 第 10 頁

3.11.4 使 用 法 3.11.4.1 血 庫 使 用 37 血 漿 解 凍 器 解 凍 解 凍 後 若 置 於 室 溫 應 在 2 小 時 內 使 用, 或 可 於 4 中 保 存 並 在 24 小 時 內 輸 畢 若 未 能 在 24 小 時 內 使 用 則 不 能 用 於 第 V 及 第 VIII 因 子 之 補 充 3.11.4.2 已 解 凍 之 血 品 不 可 再 凍 結 供 以 後 使 用 3.11.5 可 能 之 副 作 用 3.11.5.1 輸 血 反 應 3.11.5.2 血 型 不 合 可 能 造 成 溶 血 反 應 3.11.6 注 意 事 項 3.11.6.1 輸 用 血 漿 與 病 人 紅 血 球 ABO 血 型 必 須 相 容 受 血 者 血 型 所 輸 血 漿 之 血 型 第 一 選 擇 第 二 選 擇 第 三 選 擇 第 四 選 擇 AB AB A A AB B B AB O O A B AB 3.11.6.2 解 凍 後 若 外 觀 有 異 常 ( 如 凝 塊 ) 時 請 勿 使 用 3.11.6.3 輸 血 溶 液 中 不 可 加 入 藥 物 或 非 生 理 食 鹽 水 的 稀 釋 溶 液 3.11.6.4 大 量 使 用 可 能 抑 制 體 內 凝 血 因 子 及 白 蛋 白 之 合 成 3.12 冷 凍 血 漿 (Frozen Plasma, FP) 3.12.1 成 分 : 每 1 單 位 係 由 250 ml 全 血 採 血 後 8 小 時 以 上 分 離 出 之 血 漿 急 速 冷 凍 而 成 ; 或 新 鮮 冷 凍 血 漿 於 1-6 解 凍 分 離 出 冷 凍 沉 澱 品 後 之 血 漿 製 成 約 有 80-140 ml 含 安 定 性 凝 固 因 子 90 單 位, 不 安 定 因 子 第 VIII 凝 血 因 子 較 FFP 少 23% [13] 臺 灣 的 捐 血 中 心 將 cryo-reduced plasma (fresh frozen plama 移 除 cryoprecipite 後 的 plasma) 也 標 示 為 frozen plasma, 其 中 的 成 分 與 frozen plasma 不 同, 但 包 裝 與 frozen plasma 無 差 異 3.12.2 適 應 症 3.12.2.1 凝 血 因 子 缺 乏 (V,VIII 除 外 ), 可 能 出 血 或 將 接 受 侵 襲 性 診 療 3.12.2.2 須 緊 急 中 止 口 服 抗 凝 劑 (warfarin) 之 抗 凝 效 果 [12] 3.12.2.3 血 漿 置 換 (VIII 因 子 抗 體 者 除 外 ) 3.12.2.4 嚴 重 燒 燙 傷 3.12.2.5 預 防 或 治 療 低 血 量 休 克 ( 如 : 洗 腎 肋 膜 腔 積 水 或 腹 水 引 流 或 大 出 血 ) 3.12.2.6 血 清 白 蛋 白 < 3.5gm/dL, 合 併 肋 膜 腔 積 水 肺 水 腫 或 腹 水 3.12.3 用 量 3.12.3.1 若 用 來 補 充 凝 血 因 子, 通 常 劑 量 為 10-20mL/kg 並 需 考 慮 年 齡 及 症 狀 增 減, 輔 以 檢 查 PT aptt 為 參 考, 以 調 整 用 量 3.12.3.2 用 於 血 漿 置 換 術 補 充 體 液 或 其 他 目 的 時, 由 醫 師 決 定 第 11 頁

3.12.3.3 對 於 血 清 白 蛋 白 低 或 要 補 充 體 液, 不 符 合 人 類 白 蛋 白 製 劑 的 健 保 給 付 條 件, 但 病 人 經 濟 可 以 負 擔 者, 不 要 使 用 血 漿 3.12.4 使 用 法 : 血 庫 使 用 37 血 漿 解 凍 器 解 凍 解 凍 後 若 未 立 即 使 用 應 置 於 4 中 保 存, 在 五 天 內 輸 畢 不 可 再 冷 凍 供 以 後 使 用 3.12.5 可 能 之 副 作 用 ( 其 餘 參 照 新 鮮 冷 凍 血 漿 ) 3.12.5.1 大 量 輸 注 或 輸 過 快 可 引 起 循 環 超 載, 導 致 心 衰 竭 3.12.6 注 意 事 項 ( 參 照 新 鮮 冷 凍 血 漿 3.11.6.1~3.11.6.4) 3.13 冷 凍 沉 澱 品 (Cryoprecipitate, CRYO) 3.13.1 成 分 3.13.1.1 全 血 採 血 後 8 小 時 內 依 新 鮮 冷 凍 血 漿 分 離 程 序 於 -80 冷 凍 櫃 或 乾 冰 酒 精 浴 中 急 速 冷 凍 後, 於 1-6 解 凍 再 經 離 心 分 離 移 除 血 漿 後 的 餘 留 不 溶 物, 懸 浮 於 血 漿 中 於 1 小 時 內 再 冷 凍 於 -20 以 下 3.13.1.2 每 單 位 含 40 IU 的 因 子 VIII,125 mg 纖 維 蛋 白 原,40U (40-70 % ) von-willebrand 因 子 及 25 U (20-30 %) 因 子 XIII 3.13.2 適 應 症 3.13.2.1 腎 功 能 不 全 合 併 出 血, 或 接 受 侵 襲 性 手 術, 而 藥 物 治 療 無 效 時 3.13.2.2 Fibrinogen 小 於 100 mg/dl 3.13.2.3 Fibrinogen 小 於 150 mg/dl 合 併 出 血 3.13.2.4 凝 血 因 子 VIII 或 XIII 缺 乏 合 併 出 血 或 接 受 侵 襲 性 診 療 3.13.2.5 von-willebrand 氏 病 合 併 出 血 或 接 受 侵 襲 性 診 療, 藥 物 治 療 無 效 時 3.13.3 用 量 3.13.3.1 通 常 用 量 每 10kg 體 重 輸 2 單 位 冷 凍 沉 澱 品 3.13.4 使 用 法 3.13.4.1 血 庫 使 用 37 血 漿 解 凍 器 解 凍 解 凍 後 置 於 室 溫 最 多 6 小 時, 但 儘 快 輸 用 為 宜, 不 可 再 冷 藏 凍 結 以 後 使 用 3.13.4.2 使 用 較 大 針 頭, 使 用 標 準 輸 血 器 3.13.4.3 使 用 時 可 將 各 袋 匯 集 於 一 袋 以 方 便 輸 注, 輸 完 後 可 以 少 量 生 理 食 鹽 水 沖 洗 血 袋 內 部 使 輸 注 完 全 3.13.5 可 能 之 副 作 用 3.13.5.1 輸 血 反 應 3.13.5.2 血 型 不 合 可 造 成 溶 血 反 應 3.13.6 注 意 事 項 ( 參 照 新 鮮 冷 凍 血 漿 3.11.6.1~3.11.6.3) 4. 血 品 照 光 ( gamma 放 射 線 ) 4.1 目 的 : 當 輸 含 有 具 功 能 之 T 淋 巴 球 的 血 給 嚴 重 免 疫 不 全 患 者 或 與 捐 者 HLA 相 似 的 病 人 時, 這 些 T 淋 巴 球 不 會 被 受 血 者 所 除 移, 反 而 會 攻 擊 受 血 者 的 細 胞, 造 成 移 植 物 抗 宿 主 反 應 血 品 照 放 射 線 可 以 抑 制 T 淋 巴 球 功 能, 而 能 防 止 輸 血 所 引 起 之 移 植 物 抗 宿 第 12 頁

主 反 應, 但 不 會 影 響 紅 血 球 血 小 板 和 顆 粒 球 之 功 能 白 血 球 過 濾 器 並 不 能 有 效 預 防 之 4.2 血 品 照 光 的 適 應 症 : 下 列 情 形 輸 含 有 具 功 能 之 T 淋 巴 球 的 血 ( 包 括 全 血 紅 血 球 濃 厚 液 顆 粒 球 新 鮮 的 血 漿 與 血 小 板 ) 須 申 請 血 品 照 光 但 新 鮮 冷 凍 血 漿 冷 凍 沉 澱 品 不 必 照 放 射 線 4.2.1 接 受 自 體 或 異 體 骨 髓 或 周 邊 血 液 幹 細 胞 移 植 者 4.2.1.1 在 收 集 自 體 周 邊 血 液 幹 細 胞 前 及 收 集 期 間 所 輸 血 品 須 照 放 射 線 4.2.1.2 建 議 血 品 照 放 射 線 的 期 限 : (1) 接 受 異 體 骨 髓 或 周 邊 血 液 幹 細 胞 移 植 者, 至 少 到 停 用 免 疫 抑 制 藥 物, 且 免 疫 功 能 恢 復 為 止 (2) 接 受 自 體 骨 髓 或 周 邊 血 液 幹 細 胞 移 植 者, 至 少 到 移 植 後 3 個 月, 且 免 疫 功 能 恢 復 為 止 4.2.2 何 杰 金 氏 疾 病 (Hodgkin s disease) 4.2.3 顆 粒 球 輸 血 (granulocyte transfusion) 但 為 移 植 後 癌 症 復 發 或 預 防 復 發, 用 於 捐 者 淋 巴 球 輸 注 (donor lymphocyte infusion, DLI) 的 捐 者 淋 巴 球, 不 能 照 放 射 線 4.2.4 接 受 近 親 捐 血 4.2.5 接 受 HLA 相 合 (HLA-matched) 之 血 小 板 輸 血 者 4.2.6 接 受 子 宮 內 輸 血 之 胎 兒 或 曾 接 受 子 宮 內 輸 血 之 新 生 兒 4.2.7 早 產 兒 (<1500 公 克 ) 4.2.8 先 天 性 細 胞 免 疫 不 全 者 4.2.9 血 液 系 統 癌 症 (Hematologic malignancies) 接 受 高 劑 量 化 學 治 療 或 放 射 治 療 後 暫 時 免 疫 力 差 者 ; 或 病 人 之 骨 髓 受 到 抑 制, 淋 巴 球 少 於 500/cumm 者 4.2.10 Fludarabine therapy 4.2.11 HIV 感 染 者 足 月 生 產 的 新 生 兒 非 免 疫 抑 制 者 均 不 需 血 品 照 光 [1] 4.2.12 其 他 情 況, 主 治 醫 師 認 為 有 必 要 者 5. 白 血 球 過 濾 器 5.1 種 類 : 依 所 輸 血 品 分 為 血 小 板 專 用 及 紅 血 球 專 用 之 白 血 球 過 濾 器 5.2 適 應 症 5.2.1 慢 性 血 液 疾 病 或 癌 症 病 人 需 長 期 輸 血 者, 為 了 預 防 或 減 少 HLA 異 體 抗 體 的 產 生 5.2.2 因 血 品 中 的 白 血 球 引 起 發 燒 發 冷 輸 血 反 應 二 次 以 上 之 病 人, 需 再 次 輸 血 者 5.2.3 對 於 器 官 移 植 骨 髓 移 植 新 生 兒 及 免 疫 不 全 的 受 血 者, 為 避 免 因 輸 血 引 起 巨 細 胞 病 毒 之 傳 染 6. 參 考 資 料 [1] Fung MK, C.B., Hillyer CD, Westhoff CM, ed., Technical Manual, 18th ed. Bethesda, MD: AABB 2014. 第 13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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