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 中 風 的 復 健 介 紹 2015.11.21 腦 中 風 中 心 教 育 訓 練 林 口 長 庚 復 健 科 游 東 陽 醫 師
什 麼 是 復 健? 復 健 是 重 新 恢 復 健 康 利 用 各 種 治 療 與 訓 練, 幫 助 腦 中 風 病 患 回 復 運 動 功 能, 使 其 儘 量 發 揮 剩 餘 功 能, 可 以 獨 立 步 行 並 照 顧 自 己, 最 終 能 夠 重 返 家 庭 社 會, 繼 續 享 受 人 生 復 健 是 一 個 重 新 適 應 的 過 程 病 人 需 要 學 習 很 多 適 應 的 方 法 由 於 每 個 病 人 的 情 況 不 同, 所 以 需 要 許 多 專 業 人 員 的 指 導, 藉 著 他 們 的 經 驗, 可 以 使 病 人 獲 得 較 佳 的 恢 復
Re-habilitation 醫 師 護 理 師 心 理 師 社 工 轉 介 居 家 3
腦 中 風 的 復 健 個 別 化 : 以 病 患 為 中 心 團 隊 照 護 : 醫 療 復 健 家 庭 及 社 會 支 持 系 統 理 論 基 礎 腦 部 神 經 的 可 塑 性 改 變 或 取 代 器 官 損 傷 功 能 限 制 障 礙 依 賴 4
腦 中 風 後 常 見 功 能 障 礙 運 動 障 礙 無 力 運 動 失 調 肢 體 痙 攣 感 覺 障 礙 麻 痛 痛 單 側 空 間 忽 略 吞 嚥 障 礙 容 易 嗆 到 吸 入 性 肺 炎 語 言 障 礙 失 語 症 或 構 音 障 礙 智 力 障 礙 尤 其 是 老 人 家 或 重 複 中 風 視 力 障 礙 半 側 偏 盲 視 野 減 少 複 視 大 小 便 功 能 障 礙 便 秘 或 大 小 便 失 禁 心 理 障 礙 多 為 焦 慮 或 憂 鬱 5
腦 中 風 後 什 麼 時 候 開 始 復 健? 預 防 性 的 復 健 : 在 中 風 後 就 應 立 即 開 始 定 時 翻 身 注 意 擺 位 以 防 止 褥 瘡 的 產 生 被 動 式 關 節 活 動, 以 防 止 關 節 僵 硬 孿 縮 積 極 性 的 復 健 訓 練 : 病 情 穩 定 後 才 開 始 ( 一 般 是 指 病 患 的 生 命 徵 及 血 壓 已 穩 定 超 過 24 小 時 ) 腦 梗 塞 病 人 病 發 二 至 三 天 後 就 可 以 開 始 腦 出 血 病 人 約 在 發 病 一 至 二 週 後 可 以 開 始 蜘 蛛 膜 下 腔 出 血 者 則 可 能 要 在 手 術 治 療 穩 定 後 ( 發 病 四 至 六 週 後 ) 才 可 以 開 始 6
腦 中 風 後 的 復 健 要 多 久? 視 病 患 神 經 損 傷 程 度 而 定, 個 別 差 異 甚 大, 一 般 需 要 四 至 八 週 的 住 院 訓 練 出 院 後 仍 要 按 照 醫 療 人 員 指 導 的 運 動 繼 續 努 力, 才 會 繼 續 進 步 ( 可 持 續 定 期 至 門 診 接 受 復 健 運 動 治 療 ) 通 常 腦 中 風 的 運 動 功 能 以 發 病 三 個 月 內 恢 復 最 快 ; 半 年 以 後 繼 續 訓 練 的 就 是 肌 力 增 進 及 技 巧 改 善, 尚 未 回 復 的 神 經 損 傷 是 不 易 再 期 待 其 恢 復 7
住 院 復 健 治 療 的 條 件 神 經 症 狀 及 生 命 徵 象 穩 定 顯 著 且 持 續 神 經 學 上 的 缺 失 至 少 有 兩 項 以 上 的 失 能 移 位 自 我 照 顧 溝 通 大 小 便 控 制 或 吞 嚥 等 有 足 夠 的 認 知 或 溝 通 能 力 來 學 習 生 理 上 穩 定 且 足 以 承 受 積 極 的 復 健 活 動 可 達 成 的 治 療 目 標 8
復 健 的 種 類 物 理 治 療 : 應 用 各 種 神 經 生 理 學 理 論 來 誘 發 及 增 強 肢 體 動 作, 重 建 運 動 功 能 ( 肌 耐 力 平 衡 協 調 ) 及 步 行 能 力 職 能 治 療 : 訓 練 手 功 能 及 日 常 生 活 操 作 的 能 力 認 知 功 能 訓 練, 製 作 及 教 導 輔 具 的 使 用 語 言 治 療 : 吞 嚥 及 言 語 障 礙 的 訓 練 9
急 性 期 的 復 健 治 療 著 重 在 預 防 各 種 併 發 症 的 發 生 適 合 的 擺 位 翻 身 及 預 防 關 節 攣 縮 被 動 的 關 節 運 動 必 要 時 使 用 適 當 輔 具 如 踝 足 支 架 10
恢 復 期 的 復 健 治 療 針 對 病 患 的 身 體 狀 況 和 喪 失 的 功 能 做 更 積 極 的 治 療 和 訓 練 11
復 健 計 畫 模 式 : 床 邊 治 療 復 健 室 治 療 ( 住 院 門 診 ) 居 家 治 療 治 療 種 類 : 物 理 職 能 語 言 心 理 就 業 輔 具 設 備 社 會 支 持 治 療 內 容 : 被 動 主 動 姿 勢 移 位 日 常 生 活 溝 通 吞 嚥 認 知 社 交 注 意 事 項 : 攣 縮 褥 瘡 跌 倒 半 邊 忽 略 12
腦 中 風 病 人 復 健 的 內 容 運 動 功 能 及 步 行 能 力 的 重 建 日 常 生 活 獨 立 訓 練 心 理 及 社 會 上 的 適 應 預 防 各 種 繼 發 性 併 發 症 13
運 動 功 能 及 步 行 能 力 的 重 建 腦 中 風 後 常 有 某 種 程 度 的 運 動 障 礙, 這 是 因 為 腦 部 某 些 部 分 或 神 經 通 路 受 到 損 傷 復 健 的 各 種 運 動 刺 激, 目 的 是 在 喚 醒 部 分 暫 時 失 去 功 能 的 區 域 及 希 望 能 刺 激 剩 餘 的 部 分, 經 過 一 番 重 新 組 織, 建 立 一 些 新 的 通 路 14
日 常 生 活 獨 立 訓 練 半 身 癱 瘓 的 病 患 在 日 常 生 活 自 我 照 顧 的 項 目 如 翻 身 坐 起 吃 飯 穿 脫 衣 服 如 廁 沐 浴 等 能 訓 練 其 自 我 參 與, 不 但 可 以 減 輕 家 人 照 顧 的 負 擔, 更 可 讓 病 患 自 己 在 生 活 上 獲 得 更 大 的 自 由 和 樂 趣 日 常 生 活 訓 練 並 不 一 定 保 證 病 人 能 夠 完 全 獨 立 照 顯 自 己, 但 許 多 動 作 經 過 設 計 減 低 了 困 難 度, 或 多 用 輔 助 性 工 具, 病 人 至 少 可 以 部 分 自 理 ; 適 應 良 好 者 甚 至 可 以 恢 復 工 作 或 料 理 家 務 15
心 理 及 社 會 上 的 適 應 腦 中 風 後 患 者 多 遺 留 某 些 程 度 的 運 動 感 覺 語 言 視 力 等 等 各 種 障 礙, 使 得 他 在 家 庭 和 社 會 上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往 往 需 要 改 變 或 調 整 中 年 人 腦 中 風 後 的 經 濟 家 計 困 難, 老 年 人 的 照 顧 醫 療 等, 都 是 很 現 實 的 問 題 如 何 協 助 他 們 渡 過 難 關, 重 新 適 應, 不 要 和 社 會 脫 節, 都 是 家 庭 和 社 會 的 責 任 教 會 他 們 如 何 善 用 社 會 資 源 亦 是 非 常 重 要 16
預 防 各 種 繼 發 性 併 發 症 腦 中 風 病 人, 尤 其 較 嚴 重 者, 若 照 顧 不 當, 或 長 期 臥 床, 極 易 產 生 關 節 僵 硬 壓 瘡 尿 道 感 染 肺 炎 等 併 發 症 必 須 讓 病 人 及 早 活 動, 並 學 會 翻 身 坐 起 移 位 等, 以 保 障 病 患 的 健 康 無 法 訓 練 至 自 行 走 路 者, 家 屬 亦 要 學 會 如 何 照 顧 他, 以 免 發 生 種 種 併 發 症 17
Brünnstrom s stage 腦 中 風 後 最 常 見 的 困 擾 是 單 側 運 動 障 礙, 必 須 及 早 進 行 復 健 工 作 配 合 運 動 功 能 及 肌 肉 張 力 的 改 變, 所 作 的 訓 練 依 情 形 不 同 而 有 所 改 變, 故 簡 單 分 成 各 個 不 同 的 訓 練 時 期 可 以 有 助 病 患 和 工 作 人 員 易 於 了 解 和 配 合 採 用 美 國 Brünnstrom 分 期 法, 來 描 述 各 個 運 動 功 能 回 復 的 過 程 18
Brünnstrom's stage I 腦 中 風 後 急 性 期, 患 側 半 身 完 全 呈 軟 弱 癱 瘓 (Flaccid), 肌 肉 張 力 失 去, 反 射 亦 消 失 19
Brünnstrom's stage II 患 側 肌 肉 開 始 有 痙 攣 性 (spasticity) 反 射 增 加, 反 射 動 作 (reflex) 病 人 打 哈 欠 打 噴 涕 或 咳 嗽 時, 會 牽 動 患 側 手 腳 抽 動 聯 合 動 作 (associated movement) 出 現 健 側 用 力 時 患 側 亦 會 出 現 些 微 相 同 動 作 沒 有 自 主 動 作 20
Brünnstrom's stage III 患 側 肌 肉 痙 攣 性 及 反 射 均 相 常 明 顯 有 自 主 動 作 出 現, 但 動 作 限 於 協 同 模 式 (synergy pattern) 手 肘 作 彎 曲 時, 肩 膀 亦 呈 彎 曲, 前 臂 外 旋, 手 掌 緊 抓 ; 腿 彎 曲 時 必 須 髖 膝 踝 各 關 節 一 齊 彎 曲 縮 起, 若 將 膝 伸 直 則 腿 無 法 抬 起 上 肢 以 彎 曲 協 同 模 式 (flexion synergy) 為 主 ; 下 肢 則 以 伸 直 協 同 模 式 (extension synergy) 較 早 出 現 21
Brünnstrom's stage IV 患 側 痙 攣 性 及 反 射 開 始 下 降 打 破 協 同 模 式, 開 始 有 獨 立 動 作 出 現 手 肘 伸 直, 手 可 平 正 抬 起 至 肩 膀 水 平 ; 或 坐 著 可 將 腿 輕 易 伸 直 ( 髖 關 節 保 持 彎 曲 ) 22
Brünnstrom's stage V 動 作 模 式 逐 漸 正 常, 各 關 節 活 動 獨 立, 可 以 做 複 雜 動 作 痙 攣 性 降 低 23
Brünnstrom's stage VI 動 作 肌 力 幾 乎 正 常 無 明 顯 痙 攣 性 24
各 種 誘 發 運 動 功 能 回 復 運 動 由 物 理 治 療 師 按 照 病 人 反 應 選 用 Brünnstrom Bobath PNF Rood 等 技 巧 誘 發 運 動 功 能 的 回 復 以 中 樞 神 經 系 統 損 傷 為 主 要 治 療 對 象 治 療 中 重 視 與 日 常 生 活 的 實 用 功 能 相 結 合 基 本 動 作 的 練 習 按 照 運 動 發 育 順 序 進 行 肢 體 的 訓 練 由 近 端 向 遠 端 進 行 應 用 多 種 感 覺 的 刺 激 包 括 軀 幹 語 言 視 覺 等 強 調 運 用 人 體 正 常 運 動 模 式 反 覆 強 化 訓 練 強 調 早 期 治 療 綜 合 治 療 以 及 相 關 專 業 的 配 合
Brünnstrom technique 採 取 發 育 學 生 理 學 的 運 動 模 式, 強 化 訓 練 及 充 分 利 用 各 種 有 利 條 件 在 疾 病 恢 復 早 期, 自 主 運 動 尚 未 出 現 時 利 用 對 側 的 聯 合 運 動 與 其 他 的 反 射 活 動 誘 導 產 生 某 種 動 作 ; 當 這 種 動 作 出 現 後, 充 分 利 用 這 種 動 作 並 進 行 有 意 義 的 組 合, 使 之 最 後 達 到 自 主 完 成 這 一 動 作 的 目 的 一 旦 某 種 程 度 的 共 同 性 運 動 確 立 後, 再 通 過 各 種 方 法 去 訓 練 完 成 這 一 共 同 動 作 的 分 離 和 獨 立 動 作
Bobath technique 腦 損 傷 所 致 的 肌 肉 痙 攣 共 同 運 動 姿 勢 反 射 等 常 常 妨 礙 正 常 運 動 模 式 的 形 成 患 者 應 置 於 抑 制 異 常 反 射 發 生 的 姿 勢 與 條 件 下 盡 可 能 誘 發 與 促 進 平 衡 反 應 以 及 附 屬 正 常 運 動 形 式 的 姿 勢 反 應 用 肢 體 姿 勢 及 控 制 關 鍵 點 ( 肩 胸 骨 髖 ) 來 抑 制 痙 攣 利 用 指 導 性 技 術, 擠 壓, 牽 引, 拍 打, 放 置 並 維 持 某 一 位 置 來 促 進 正 常 運 動
PNF technique 通 過 以 對 角 線 和 螺 旋 形 的 方 式 運 動 肢 體 和 脊 柱, 刺 激 本 體 感 受 器 和 其 他 感 受 器 以 達 到 改 善 運 動 控 制 肌 力 協 調 性 和 關 節 活 動 度, 最 終 改 善 功 能 的 方 法
Rood techinque 又 被 稱 作 多 感 覺 刺 激 法, 可 用 於 運 動 控 制 能 力 差 的 任 何 患 者 它 通 過 對 表 皮 的 機 械 性 刺 激 溫 度 刺 激 和 對 關 節 面 的 刺 激 使 γ 傳 出 神 經 興 奮, 從 而 誘 發 所 需 要 的 肌 肉 收 縮
反 射 誘 發 動 作, 訓 練 加 強 動 作 復 健 各 派 的 治 療 技 巧, 都 是 經 由 不 斷 的 嘗 試 摸 索, 配 合 神 經 生 理 的 理 論, 逐 漸 累 積 經 驗, 形 成 自 己 的 理 論 與 實 際 技 巧 目 的 在 設 法 刺 激 體 部, 產 生 反 射 動 作, 再 教 會 病 人 如 何 學 習 或 自 發 性 可 控 制 的 動 作, 進 而 重 建 運 動 的 功 能 一 旦 肢 體 的 力 量, 身 軀 的 平 衡 都 訓 練 得 差 不 多, 病 患 就 有 希 望 能 重 新 獲 得 步 行 的 能 力 30
Brünnstrom's stage I 治 療 重 點 為 誘 發 動 作 的 產 生 床 上 活 動 訓 練 患 側 被 動 輔 助 性 自 主 運 動 和 促 進
適 當 的 臥 床 姿 勢 由 於 在 急 性 期, 以 臥 床 為 主, 正 確 的 臥 姿 保 持 非 常 重 要, 且 要 定 時 翻 身, 至 少 每 隔 兩 小 時 一 次 ( 連 晚 上 亦 是 ), 以 避 免 壓 瘡 的 產 生
側 躺 在 壞 邊 頭 部 與 背 後 各 墊 一 個 枕 頭, 頭 稍 往 前 傾 患 側 的 肩 膀 盡 量 往 前 伸, 手 臂 伸 直 手 掌 朝 上, 避 免 壓 迫 到 肩 膀 患 側 的 大 腿 向 後 伸, 膝 蓋 微 彎 好 腳 向 前 彎 曲 放 在 枕 頭 上 腳 底 不 要 碰 到 任 何 東 西 避 免 張 力 增 加 33
頭 部 與 背 後 各 墊 一 個 枕 頭, 頭 稍 微 前 傾 患 側 的 肩 膀 盡 量 往 前 伸, 手 臂 伸 直 並 利 用 枕 頭 撐 住 整 個 患 側 上 肢 患 側 臀 部 往 前 傾, 大 腿 前 伸 膝 蓋 微 彎 腳 底 不 要 碰 到 任 何 東 西 避 免 張 力 增 加 側 躺 在 好 邊 34
仰 躺 頭 部 盡 量 誘 導 轉 到 患 側 邊 頭 部 使 用 兩 個 枕 頭 交 叉 擺 放 並 利 用 較 高 的 枕 頭 墊 住 患 側 肩 膀, 避 免 肩 關 節 半 脫 位 同 時 擺 放 一 個 枕 頭 墊 高 臀 部 可 避 免 髖 關 節 半 脫 臼 及 下 肢 外 轉 的 情 形 發 生 腳 底 不 要 碰 到 任 何 東 西 避 免 張 力 增 加 35
坐 在 床 緣 或 椅 子 上 坐 在 床 緣 或 是 椅 子 上, 髖 關 節 和 膝 關 節 還 有 踝 關 節 保 持 彎 曲 90 度, 不 要 出 現 足 部 下 垂 或 是 膝 蓋 外 轉 的 狀 況 身 體 盡 量 坐 直 或 者 微 微 向 前 傾 斜 讓 體 重 落 在 兩 邊 的 臀 部 如 果 是 在 輪 椅 上, 臀 部 坐 到 輪 椅 底 部 以 免 身 體 下 滑 ; 患 側 的 肩 膀 往 前 伸, 雙 手 交 握 放 在 桌 面 上 或 是 用 1~2 個 枕 頭 墊 高 患 側 上 肢 並 注 意 頭 要 擺 正 36
患 側 被 動 運 動 關 節 僵 硬 後 不 僅 活 動 受 到 影 響, 還 會 疼 痛 腦 中 風 病 人 即 使 在 急 性 昏 迷 期, 全 身 各 關 節 都 要 由 護 理 人 員 或 家 屬 每 日 施 行 數 次 被 動 活 動, 將 關 節 輕 輕 扳 到 最 大 的 活 動 度 病 人 神 志 清 醒 後, 就 應 該 鼓 勵 他 用 健 側 活 動 患 側, 一 天 四 次, 每 次 做 十 下 以 上
Brünnstrom's stage II 治 療 重 點 為 誘 發 協 同 運 動 模 式 藉 由 口 頭 或 接 觸 刺 激 活 化 屈 曲 及 伸 展 協 同 運 動 坐 立 平 衡 訓 練 行 走 訓 練 準 備 ( 步 態 準 備 ) 如 軀 幹 平 衡 站 立 平 衡 訓 練
預 防 關 節 孿 縮 變 形 病 人 患 側 肌 肉 張 力 開 始 昇 高, 反 射 增 強 臥 床 時 要 注 意 患 側 腳 部 下 垂 變 形, 可 用 垂 足 板 固 定 踝 關 節 在 90 度 垂 直 狀 態 手 部 亦 要 預 防 緊 握 下 垂 式 變 形, 要 使 用 毛 巾 捲 讓 患 手 抓 握, 或 利 用 副 木 固 定 手 部 於 腕 關 節 向 上, 手 指 伸 直 狀 態
手 腕 自 然 擺 位 副 木 預 防 或 矯 正 畸 形 ( 配 合 解 剖 設 計 的 位 置, 維 持 掌 弓, 手 腕 維 持 在 20 度 伸 直 以 及 所 有 的 手 指 稍 稍 彎 曲 ) 可 用 於 矯 正 上 肢 手 部 之 不 正 常 肌 肉 張 力, 並 預 防 手 部 出 現 畸 形 40
前 穿 式 踝 足 副 木 預 防 或 矯 正 畸 形 ( 如 垂 足 輕 度 內 翻 等 不 正 常 步 態 ) 亦 可 用 在 長 期 臥 床 病 人 維 持 足 踝 在 自 然 位 置 預 防 出 現 蹠 屈 畸 形 保 護 作 用 : 足 踝 扭 傷 後 之 保 護 作 用, 可 減 輕 疼 痛 41
後 穿 式 踝 足 裝 具 預 防 或 矯 正 畸 形 ( 適 用 於 垂 足, 輕 度 內 翻 之 不 正 常 步 態 矯 正 ) 協 助 擺 位 : 臥 床 病 人 足 部 之 擺 位 42
傾 斜 台 (Tilt table) 站 立 訓 練 將 患 者 平 放 在 傾 斜 台, 胸 腰 膝 處 用 束 帶 固 定, 然 後 將 傾 斜 台 漸 漸 搖 起, 讓 患 者 由 平 躺 慢 慢 站 立 起 來 不 僅 可 漸 漸 訓 練 病 人 站 立 起 來, 亦 可 利 用 此 方 法 適 應 姿 位 性 低 血 壓
身 軀 控 制 運 動 讓 患 者 平 躺 床 上, 兩 腿 彎 曲 合 攏 ( 患 側 由 別 人 幫 助 固 定 ), 自 己 用 力 將 臀 部 抬 高, 作 拱 橋 狀 (Bridging) 漸 慚 將 抬 高 停 留 時 間 延 長, 以 增 強 軀 幹 控 制 力 量, 對 日 後 站 立 訓 練 很 有 幫 助
可 由 患 者 自 己 學 會 在 床 上 翻 身 坐 起 等 移 位 運 動 翻 身 運 動
Brünnstrom's stage III 當 中 風 病 患 的 運 動 功 能 恢 復 進 入 第 三 期 時, 由 於 手 腳 運 動 以 協 同 動 作 方 式 明 顯 表 現 出 來, 好 好 把 握 時 機 進 行 各 種 運 動, 可 使 病 人 站 走 的 功 能 均 可 重 建 治 療 重 點 為 降 低 肌 張 力 以 打 破 協 同 運 動 模 式, 增 加 自 主 運 動 行 走 訓 練
坐 姿 平 衡 訓 練 可 逐 漸 增 進 上 半 身 及 腰 部 的 力 量, 坐 得 更 挺 直 更 穩 定
墊 上 運 動 各 種 墊 上 運 動, 目 的 在 於 加 強 軀 幹 的 控 制, 訓 練 平 衡, 並 誘 發 患 側 肢 體 的 動 作 墊 上 運 動 可 訓 練 翻 身 坐 起 爬 跪 等 動 作, 逐 漸 促 進 整 體 功 能 的 進 步, 並 加 強 平 衡 作 用, 作 為 步 行 訓 練 的 預 備
病 人 可 坐 在 椅 上, 以 健 手 抓 住 床 欄 或 按 住 桌 面, 就 可 以 練 習 站 起 來 漸 漸 可 變 成 坐 在 椅 子 上 將 重 心 往 前 移, 自 己 站 起 來 然 後 訓 練 由 坐 到 站 起 來, 由 有 扶 手 至 沒 有 起 立 訓 練
站 立 平 衡 訓 練 病 人 在 治 療 師 的 協 助 下, 學 會 站 立 時 將 身 體 重 心 移 往 患 側, 而 患 手 亦 應 伸 直, 手 指 往 外 伸 張 ; 也 可 以 由 病 人 自 己 以 健 側 扶 著 欄 杆 往 各 個 方 向 活 動 以 加 強 站 立 平 衡, 進 一 步 不 需 扶 手 而 訓 練 站 立 平 衡
步 行 訓 練 訓 練 步 行 必 須 循 序 漸 進, 先 在 治 療 師 教 導 下 學 會 邁 步, 就 可 以 在 平 行 桿 內 練 習 走 路 平 行 桿 有 支 持 和 保 護 作 用, 前 面 的 大 鏡 子 也 可 讓 病 人 看 見 自 己, 對 姿 勢 的 矯 正 很 有 幫 助
拐 杖 使 用 拐 杖 可 以 變 成 三 點 平 衡, 底 部 較 穩, 不 易 摔 跤, 而 且 又 可 負 擔 部 份 體 重, 對 年 老 或 心 臟 機 能 欠 佳 者, 更 是 十 分 有 利
上 下 樓 梯 訓 練 病 人 走 得 不 錯 以 後, 就 可 以 訓 練 上 下 樓 梯 上 下 樓 梯 儘 量 先 用 一 步 一 階 的 方 式, 即 上 樓 梯 時 用 健 腳 先 上, 患 腳 才 跨 上 一 步 ; 下 樓 梯 時 恰 好 相 反, 要 以 患 腿 先 下, 健 腿 才 跟 著 下 來
手 部 運 動 第 三 期 的 手 部 訓 練 著 重 點 在 於 加 強 肩 膀 和 手 肘 的 控 制, 可 以 設 計 一 些 活 動 如 推 砂 袋 拉 鋸 子 疊 積 木 等 手 能 訓 練 到 可 自 己 抬 起, 對 穿 脫 衣 服 及 日 常 生 活 自 我 照 顧 是 有 不 少 幫 助
Brünnstrom's stage IV 此 時 患 側 手 腳 已 有 自 主 動 作, 且 打 破 協 同 運 動 模 式, 患 肢 每 個 關 節 的 不 同 運 動 模 式 的 組 合 也 可 以 一 步 一 步 誘 發 出 來 治 療 重 點 為 強 調 自 主 運 動 訓 練, 加 強 病 人 克 制 那 些 雖 已 減 少, 但 仍 存 在 協 同 的 影 響 所 有 上 述 第 三 期 的 運 動 都 可 以 繼 續 訓 練, 並 加 上 一 些 較 困 難 的 動 作 訓 練 加 強 骨 盆 的 控 制, 要 建 立 前 傾 的 能 力
Brünnstrom's stage V 治 療 重 點 為 延 續 或 加 強 上 個 階 段 的 訓 練 增 加 動 作 的 速 度 及 變 化 行 走 訓 練 步 態 矯 正 及 增 加 平 衡 能 力
Brünnstrom's stage V 此 時 運 動 模 式 雖 逐 漸 正 常, 但 肌 力 往 往 仍 較 差, 運 動 持 續 力 不 夠 好, 且 帶 有 痙 孿 性, 仍 需 繼 續 訓 練 動 作 以 加 強 肌 力 訓 練 為 主, 如 舉 砂 袋 拋 砂 袋 拉 鐵 塊 握 皮 球 等 走 路 亦 以 訓 練 正 常 步 態 為 主 增 加 動 作 的 速 度 及 變 化 行 走 訓 練 步 態 矯 正 及 增 加 平 衡 能 力
步 態 矯 正 因 患 腿 已 可 有 較 好 的 運 動 控 制 模 式, 此 時 應 鼓 勵 病 人 坐 著 將 腿 膝 伸 直 並 控 制 身 體 不 可 往 後 仰, 可 幫 助 步 行 時 步 態 更 自 然 此 外, 跪 著 步 行, 在 平 行 桿 內 活 動 患 腿, 加 強 走 路 時 患 腿 腳 板 上 屈 亦 很 重 要
上 肢 訓 練 於 患 側 上 肢 已 可 漸 漸 做 出 更 進 一 步 的 動 作, 可 以 加 強 訓 練 各 種 手 部 動 作, 目 的 是 在 打 破 協 調 的 依 賴, 如 肩 屈 起 肘 伸 直 或 轉 動 等
Brünnstrom's stage VI 治 療 重 點 為 協 調 性 和 平 衡 力 訓 練 誘 發 正 常 的 動 作
日 常 生 活 訓 練 - 進 食 及 寫 字 病 人 能 坐 穩 後, 就 應 該 開 始 訓 練 用 健 手 拿 湯 匙 或 叉 子 自 行 進 食 慣 用 右 手 者 若 右 半 身 麻 痺, 亦 應 加 緊 訓 練 左 手 取 代 原 來 右 手 的 功 能, 通 常 比 訓 練 已 麻 痺 的 右 手 功 能 恢 復 容 易 得 多 沒 有 失 語 症 的 還 可 以 訓 練 左 手 寫 字
日 常 生 活 訓 練 - 移 位 及 如 廁 病 人 能 站 穩 就 可 以 開 始 訓 練 移 位 通 常 移 位 時 須 將 重 心 放 在 健 側, 座 椅 或 輪 椅 靠 近 健 側 成 45 度 或 平 行 擺 設 可 以 減 低 移 位 的 難 度 病 人 位 移 至 馬 桶 亦 依 照 同 樣 原 理 進 行 ; 若 病 人 行 動 尚 未 自 如, 晚 間 可 將 塑 膠 簡 便 馬 桶 放 在 床 邊 供 病 人 使 用 家 中 廁 所 可 安 裝 扶 手 以 方 便 使 用 62
日 常 生 活 訓 練 - 操 縱 輪 椅 如 果 患 者 要 靠 輪 椅 代 步 時, 必 須 學 習 如 何 用 一 側 手 腳 操 縱 輪 椅 操 縱 時 以 好 腳 著 地, 好 手 推 輪 圈, 控 制 直 行 方 向, 轉 彎 時 也 要 手 腳 配 合 輪 椅 的 高 度 及 種 類 的 選 擇, 也 要 經 醫 療 人 員 指 導, 不 適 當 的 輪 椅, 會 大 大 增 加 操 縱 的 困 難 度 63
日 常 生 活 訓 練 - 穿 脫 衣 服 病 人 穿 衣 時, 應 先 將 患 側 先 套 入, 再 將 健 側 伸 進 去 衣 服 要 寬 鬆, 比 平 常 所 穿 大 兩 號, 最 好 是 採 前 面 開 口 的 樣 式, 便 於 穿 著 脫 衣 時 解 開 衣 扣, 由 健 側 先 脫 掉, 再 脫 患 側 穿 鞋 襪 時, 先 將 患 側 腳 置 於 健 側 膝 蓋 上, 再 行 穿 著 ; 鞋 子 以 免 繫 鞋 帶 的 布 鞋 為 宜 64
日 常 生 活 訓 練 - 盥 洗 及 洗 澡 以 健 手 將 毛 巾 套 在 水 龍 頭 上, 然 後 轉 動 扭 乾 毛 巾, 即 可 自 行 洗 臉 洗 澡 是 相 當 困 難 的 自 我 照 顧 項 目, 腦 中 風 病 患 能 獨 自 完 成 不 須 他 人 幫 忙 的 並 不 多 家 中 浴 室 內 應 舖 塑 膠 地 毯 或 木 板 架 以 防 滑 浴 缸 旁 邊 加 裝 扶 手, 浴 缸 內 放 木 板 或 穩 重 的 小 矮 凳, 讓 病 患 可 以 坐 下 來 ; 長 柄 的 海 棉 球 擦 子 可 以 讓 病 人 自 己 方 便 地 清 洗 背 部 65
肢 體 痙 攣 性 剛 中 風 的 病 人, 患 側 肢 體 通 常 完 全 癱 軟, 此 時 稱 為 弛 緩 期, 但 大 部 份 會 漸 漸 進 入 痙 攣 期 此 時 扳 動 患 側 手 腳, 會 感 到 有 相 常 的 阻 力 存 在 痙 攣 性 愈 嚴 重, 手 腳 愈 僵 硬, 功 能 上 的 恢 復 也 就 大 打 折 扣, 因 此, 痙 孿 現 象 剛 出 現 時, 就 要 立 刻 開 始 做 復 健 治 療, 誘 發 功 能 的 恢 復 若 痙 孿 程 度 愈 來 愈 強, 就 要 以 藥 物 控 制 或 增 加 其 他 治 療, 以 免 妨 礙 運 動 功 能 的 恢 復 有 時 需 要 支 架 幫 忙 固 定 下 肢, 才 能 使 步 態 穩 定 必 要 時 也 要 考 慮 藥 物 注 射 甚 至 外 科 手 術 治 療 66
Spasticity 67
中 風 肩 痛 症 候 群 約 9-73% (34%) 的 中 風 病 患 ;87% 發 生 在 兩 個 月 內 常 見 於 肢 體 明 顯 無 力 或 高 NIHSS 分 數 的 病 患 造 成 疼 痛 功 能 受 限 憂 鬱 影 響 復 健 肩 關 節 半 脫 位 痙 孿 性 增 加 沾 黏 性 肩 關 節 炎 交 感 神 經 失 養 症 (RSD, CRPS) 滑 囊 炎 肌 腱 炎 68
CRPS 69
預 後 因 子 年 齡 中 風 部 位 及 範 圍 其 他 併 發 症 及 嚴 重 度 介 入 治 療 的 時 間 及 品 質 病 患 的 動 機 情 緒 及 教 育 程 度 家 庭 支 持 及 照 顧 系 統 70
結 論 中 風 的 復 健 不 只 是 求 麻 痺 肢 體 的 康 復, 最 重 要 的 是 讓 病 人 和 家 屬 都 能 夠 了 解 和 接 受 這 個 病, 勇 敢 地 面 對 它, 把 困 難 逐 一 克 服 即 使 仍 殘 留 某 種 程 度 的 殘 障, 也 應 儘 量 發 揮 潛 能, 努 力 適 應, 力 求 生 活 起 居 的 獨 立, 才 能 重 新 回 到 社 會, 享 受 人 生 的 幸 福 71
謝 謝 聆 聽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