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化 學 品 與 廠 商 資 料 化 學 品 名 稱 : 鹽 酸 (Hydrochloric Acid) 其 他 名 稱 :32% 氯 化 氫 溶 液 /32% HCL 安 全 資 料 表 (SDS) 化 學 品 編 號 :SDS01 建 議 用 途 及 限 制 使 用 : 油 井 之 酸 化 ( 活 化 ); 鍋 爐 污 垢 去 除 ; 化 學 中 間 體 ; 礦 砂 還 原 ; 食 品 加 工 ( 玉 米 糖 漿 麩 酸 鈉 ); 金 屬 之 酸 洗 與 清 潔 ; 工 業 酸 化 ; 一 般 之 清 洗, 如 去 鹽 工 廠 之 薄 膜 ; 酒 精 變 性 ; 實 驗 試 藥 製 造 者 輸 入 者 或 供 應 者 名 稱 地 址 及 電 話 : 台 灣 氯 乙 烯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林 園 廠 緊 急 聯 絡 電 話 / 傳 真 電 話 : 同 義 名 稱 : 氫 氯 酸 (Chlorohydric Acid Hydrochloric Acid Solution Hydrogen Chloride Aqueous Hydrogen Chloride Muriatic Acid Spirits Of Salt) 1 SDS01 32% 鹽 地 址 : 高 雄 市 林 園 區 工 業 一 路 1 號 電 話 :07432201 轉 1113,1114 值 班 工 程 師 (07)432201 轉 1113,1114 值 班 工 程 師 / 傳 真 電 話 :(07)432040 二 危 害 辨 識 資 料 化 學 危 害 分 類 : 急 毒 性 物 質 第 4 級 ( 吞 食 ) 急 毒 性 物 質 第 3 級 ( 吸 入 ) 金 屬 腐 蝕 物 第 1 級 腐 蝕 / 刺 激 皮 膚 物 質 第 1 級 嚴 重 損 傷 / 刺 激 眼 睛 物 質 第 1 級 標 示 內 容 : 象 徵 符 號 : ( 骷 髏 與 兩 根 交 叉 骨 ) ( 腐 蝕 ) 警 示 語 : 危 險 危 害 警 告 訊 息 :1. 吞 食 有 害 2. 吸 入 有 毒 3. 可 能 腐 蝕 金 屬 4. 造 成 嚴 重 皮 膚 灼 傷 和 眼 睛 損 傷 5. 造 成 嚴 重 眼 睛 損 傷 危 害 防 範 措 施 :1. 勿 吸 入 氣 體 / 煙 氣 / 蒸 氣 / 霧 氣 2. 若 與 眼 睛 接 觸, 立 刻 以 大 量 的 水 洗 滌 後 洽 詢 醫 療 3. 戴 眼 罩 / 護 面 罩 4. 只 能 使 用 於 通 風 良 好 的 地 方 其 他 危 害 : 三 成 分 辨 識 資 料 純 物 質 : 中 英 文 名 稱 : 鹽 酸 (Hydrochloric Acid) 化 學 文 摘 社 登 記 號 碼 (CAS No.):747010 危 害 成 分 ( 成 分 百 分 比 ):32% 化 學 式 :HCL+H2O
四 急 救 措 施 不 同 暴 露 途 徑 之 急 救 方 法 : 眼 睛 接 觸 : 立 刻 撐 開 眼 皮 以 清 水 沖 洗 20~30 分 鐘 後, 就 醫 治 療 皮 膚 接 觸 : 立 刻 以 清 水 沖 洗 20~30 分 鐘, 有 衣 物 污 染 沖 洗 時 同 時 脫 去 後 就 醫 吸 入 : 將 患 者 移 至 新 鮮 空 氣 處, 如 不 能 呼 吸, 施 以 口 對 口 人 工 呼 吸, 如 呼 吸 困 難, 給 予 氧 氣 後, 保 持 患 者 體 溫, 立 即 送 醫 誤 食 : 1. 若 患 者 即 將 喪 失 意 識 或 已 喪 失 意 識 或 痙 攣, 勿 經 口 餵 食 任 何 東 西 2. 讓 患 者 用 水 徹 底 漱 口 3. 勿 催 吐 4. 讓 患 者 喝 240~300 毫 升 的 水, 若 有 牛 奶, 喝 水 後 再 給 喝 牛 奶 5. 若 患 者 自 發 嘔 吐, 讓 其 身 體 前 傾 以 免 吸 入 嘔 吐 物, 反 覆 漱 口. 立 即 就 醫 最 重 要 症 狀 及 危 害 效 應 : 極 具 腐 蝕 性, 可 造 成 致 命 的 肺 水 腫, 嚴 重 甚 至 致 死 會 引 起 灼 傷, 甚 至 失 明 對 急 救 人 員 之 防 護 : 未 著 全 身 式 化 學 防 護 衣 及 空 氣 呼 吸 器 之 人 員 不 得 進 入 災 區 搬 運 傷 患 ; 應 著 C 級 防 護 裝 備 在 安 全 區 實 施 急 救 對 醫 師 之 提 示 : 患 者 吸 入 氣 體 時, 考 慮 給 予 氧 氣 避 免 洗 胃 或 嘔 吐 五 滅 火 措 施 適 用 滅 火 劑 : 化 學 乾 粉 二 氧 化 碳 滅 火 時 可 能 遭 遇 之 特 殊 危 害 : 1. 火 場 中 可 能 產 生 危 害 聚 合 2. 氣 體 比 空 氣 重, 遇 火 源 可 能 造 成 回 火 3. 高 溫 中 會 生 成 氯 化 氫 及 一 氧 化 碳 光 氣 等 毒 氣 特 殊 滅 火 程 序 : 1. 當 洩 漏 氣 體 已 著 火, 應 先 阻 斷 氣 體 來 源 2. 因 滅 火 讓 氣 體 不 斷 流 出 非 常 危 險, 其 與 空 氣 形 成 爆 炸 混 合 物, 若 引 燃 將 比 原 火 勢 更 危 險 3. 必 要 時 直 接 關 掉 洩 漏 源, 可 用 化 學 乾 粉 或 二 氧 化 碳 滅 火 4. 大 多 數 情 況 是 讓 它 繼 續 燃 燒 且 噴 水 冷 卻 四 週 與 暴 露 火 場 的 容 器, 以 免 破 裂 爆 炸 且 保 護 止 漏 人 員 消 防 人 員 之 特 殊 防 護 設 備 : 配 戴 連 身 式 化 學 防 護 衣 及 正 壓 式 空 氣 呼 吸 器 ( 必 要 時 外 加 鹽 酸 第 抗 閃 火 鋁 質 被 覆 外 套 ) 六 洩 漏 處 理 方 法 個 人 應 注 意 事 項 : SDS01 32% 2 頁 共 頁
1. 限 制 人 員 進 入, 直 至 外 溢 區 完 全 清 乾 淨 為 止 2. 確 定 是 由 受 過 訓 之 人 員 負 責 清 理 之 工 作 3. 穿 戴 適 當 的 個 人 防 護 裝 備 環 境 注 意 事 項 : 1. 對 洩 漏 區 通 風 換 氣 2. 移 開 所 有 引 燃 源 3. 通 知 政 府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與 環 保 相 關 單 位 清 理 方 法 : 1. 不 要 碰 觸 外 洩 物 2. 避 免 外 洩 物 進 入 下 水 道 水 溝 或 密 閉 的 空 間 內 3. 在 安 全 許 可 狀 況 下 設 法 阻 止 或 減 少 溢 漏 4. 用 砂 泥 土 或 其 他 不 與 洩 漏 物 質 反 應 之 吸 收 物 質 來 圍 堵 洩 漏 物 5. 少 量 洩 漏 : 用 不 會 和 外 洩 物 反 應 之 吸 收 物 質 吸 收 已 污 染 的 吸 收 物 質 和 外 洩 物 具 有 同 樣 的 危 害 性, 須 置 於 加 蓋 並 標 示 的 適 當 容 器 裡, 用 水 沖 洗 溢 漏 區 域 小 量 的 溢 漏 可 用 大 量 的 水 稀 釋. 大 量 洩 漏 : 聯 絡 消 防, 緊 急 處 理 單 位 及 供 應 商 以 尋 求 協 助 7. 用 水 沖 洗 外 洩 區, 但 勿 讓 水 滲 入 容 器 內 8. 大 量 外 洩 時 可 能 需 噴 水 霧 遏 止 蒸 氣 七 安 全 處 置 與 儲 存 方 法 處 置 : 1. 在 通 風 好 的 特 定 區 內 採 最 小 量 操 作, 作 業 中 避 免 釋 出 氣 體 或 霧 滴 2. 備 有 隨 時 可 用 於 滅 火 及 處 理 洩 漏 的 緊 急 應 變 裝 置 3. 貯 存 須 遠 離 熱 源 及 不 相 容 物, 如 氧 化 性 物 質 強 鹼 4. 稀 釋 或 配 製 溶 液 時 應 緩 慢 將 酸 加 入 水 中 以 免 噴 濺 5. 容 器 應 標 示, 不 用 時 開 關 出 入 閥 件 貯 存 區 的 建 材 照 明 與 通 風 系 統 應 抗 腐 蝕 儲 存 : 1. 裝 設 洩 漏 偵 測 和 警 示 系 統 2. 限 量 儲 存 在 陰 涼 乾 燥, 通 風 良 好, 陽 光 無 法 直 射 的 地 方 3. 儲 存 區 採 用 防 蝕 的 建 材, 照 明 及 通 風 設 備 4. 設 備 定 期 檢 查 及 維 修 保 養 5. 儲 存 槽 應 有 吸 收 排 氣 裝 置 八 暴 露 預 防 措 施 工 程 控 制 : 控 制 參 數 八 小 時 日 時 量 平 均 容 短 時 間 時 量 平 均 容 許 最 高 容 許 濃 度 生 物 指 標 3 1. 操 作 時 使 用 局 部 排 氣 系 統 2. 最 好 在 密 閉 系 統 中 作 業 SDS01 32% 鹽
許 濃 度 TWA 個 人 防 護 設 備 : 呼 吸 防 護 : 濃 度 STEL 2. 其 本 身 不 會 聚 合, 但 與 某 些 不 相 容 物 ( 例 如 環 氧 化 物 ) 接 觸, 則 會 發 生 聚 合 反 應 4 SDS01 32% 鹽 CEILING 5 ppm 1. 50ppm 以 下 : 酸 性 氣 體 濾 罐 之 呼 吸 防 護 具 2. 未 知 濃 度 : 正 壓 自 攜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3. 逃 生 : 含 防 酸 氣 濾 罐 之 面 罩 或 逃 生 型 自 攜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手 部 防 護 : 丁 基 橡 膠 Viton CPF3 Trellchem HPS Saranex Barricade Responder 4H Sillver Shield 材 質 之 防 滲 手 套 眼 睛 防 護 : 氣 密 式 化 學 安 全 護 目 鏡 護 目 面 罩 皮 膚 及 身 體 防 護 : 上 述 橡 膠 材 質 連 身 式 防 護 衣 工 作 靴 衛 生 措 施 : 1. 污 染 的 衣 物, 洗 淨 後 才 可 穿 戴 2. 工 作 場 所 嚴 禁 吸 煙 飲 食 3. 處 理 此 物 後 須 徹 底 洗 手 九 物 理 及 化 學 性 質 外 觀 ( 物 質 狀 態 顏 色 等 ): 無 色 或 淡 黃 色 發 煙 液 ; 易 潮 濕 氣 味 : 刺 激 性 嗆 鼻 味 嗅 覺 閾 值 :15ppm( 偵 測 ) 熔 點 :35 ph 值 :1.1 (0.1N 溶 液 ) 沸 點 / 沸 點 範 圍 :108. 易 燃 性 ( 固 體, 氣 體 ): 閃 火 點 : 不 燃 分 解 溫 度 : 測 試 方 法 ( 開 杯 或 閉 杯 ): 自 燃 溫 度 : 爆 炸 界 限 : 蒸 氣 壓 :100 mmhg@20 蒸 氣 密 度 :1.28 密 度 :1.18 溶 解 度 : 全 溶 於 水 辛 醇 / 水 分 配 係 數 (log Kow): 揮 發 速 率 : 十 安 定 性 及 反 應 性 安 定 性 : 有 添 加 抑 制 劑 的 情 況 下 安 定, 否 則 可 能 具 危 害 性 的 過 氧 化 物 特 殊 狀 況 下 可 能 之 危 害 反 應 : 1. 避 免 過 度 高 溫 (150 以 上 ), 以 免 分 解 生 成 氫 及 氯 3. 金 屬 : 會 反 應 生 成 易 燃 性 氫 氣 4. 鹼 ( 如 氫 氧 化 鈉 胺 ): 劇 烈 反 應 生 成 熱 及 壓 力 5. 醛 環 氧 化 物 : 可 能 造 成 劇 烈 的 聚 合 作 用, 產 生 熱 及 壓 力. 還 原 劑 : 起 反 應, 可 能 釋 出 熱 量, 引 起 火 災 並 放 出 易 燃 性 氫 氣 BEI
7. 氧 化 劑 : 可 能 起 反 應, 放 出 熱 及 具 腐 蝕 性 與 毒 性 的 氯 氣 8. 爆 炸 物 : 會 生 熱 而 造 成 爆 轟 9. 乙 炔 化 物 溴 化 物 碳 化 物 矽 化 物 : 可 能 反 應 生 成 易 燃 性 氣 體 ( 例 如 乙 炔 ) 10. 氰 化 物 硫 化 物 : 可 能 反 應 生 成 毒 氣 ( 氫 化 氰 或 硫 化 氫 ) 11. 磷 化 物 : 可 能 反 應 放 出 毒 性 且 易 燃 的 磷 化 氫 應 避 免 之 狀 況 : 靜 電 火 花 熱 空 氣 陽 光 火 源 濕 氣 應 避 免 之 物 質 : 金 屬 鹼 ( 如 氫 氧 化 鈉 胺 ) 醛 環 氧 化 物 還 原 劑 氧 化 劑 爆 炸 物 乙 炔 化 物 溴 化 物 碳 化 物 矽 化 物 氰 化 物 硫 化 物 磷 化 物 危 害 分 解 物 : 十 一 毒 性 資 料 暴 露 途 徑 : 皮 膚 吸 入 食 入 眼 睛 症 狀 : 刺 激 感 哽 塞 感 咳 嗽 灼 傷 潰 瘍 肺 水 腫 皮 膚 炎 失 明 牙 齒 變 色 慢 性 支 氣 管 炎 急 毒 性 : 皮 膚 :1. 會 造 成 嚴 重 刺 激, 引 起 紅 腫 疼 痛 腐 蝕 性 傷 害 及 永 久 的 疤 痕, 甚 至 可 致 死 吸 入 :1. 極 具 腐 蝕 性 2. 濃 溶 液 (ph:3) 之 蒸 氣 或 霧 滴 會 嚴 重 刺 激 鼻 子, 引 發 喉 痛 咳 嗽 及 呼 吸 困 難 (50~100ppm); 暴 露 時 間 過 久 可 致 鼻 喉 灼 傷 及 潰 瘍 3.1000~2000ppm 下 數 分 鐘 即 可 造 成 致 命 的 肺 水 腫 但 其 症 狀 ( 如 呼 吸 急 促 ) 之 症 狀 可 能 數 小 時 後 才 出 現 食 入 :1. 會 腐 蝕 灼 傷 口 喉 食 道 及 胃 ; 症 狀 包 括 吞 嚥 困 難 噁 心 嘔 吐 腹 瀉, 甚 至 虛 脫 或 死 亡 2. 吸 入 肺 部 會 導 致 嚴 重 傷 害 及 死 亡 眼 睛 :1. 低 濃 度 (10~35ppm) 的 蒸 氣 或 霧 滴 會 立 即 使 眼 睛 發 紅 2. 噴 濺 到 溶 液 或 接 觸 高 濃 度 的 蒸 氣 或 霧 滴 皆 會 造 成 嚴 重 的 刺 激, 引 起 灼 傷, 甚 至 失 明 LD50( 測 試 動 物 吸 收 途 徑 ):900 mg/kg( 兔 子, 吞 食 ) LC50( 測 試 動 物 吸 收 途 徑 ):8300 mg/m3/30min( 大 鼠, 吸 入 ) 5mg/30S( 兔 子, 眼 睛 ): 造 成 輕 微 刺 激 慢 毒 性 或 長 期 毒 性 : 1. 低 濃 度 可 使 牙 齒 變 棕 色 ; 皮 膚 紅 腫 疼 痛, 引 起 皮 膚 炎 ; 並 可 能 造 成 鼻 及 牙 齦 出 血 或 慢 性 支 氣 管 炎 及 胃 炎 2. 高 濃 度 暴 露 可 能 造 成 牙 齒 糜 爛 450mg/m3/1H( 懷 孕 1 天 雌 鼠, 吸 入 ) 造 成 胚 胎 中 毒 及 發 育 不 正 常 IARC 將 其 列 為 Group 3: 無 法 判 斷 為 人 體 致 癌 性 酸 第 頁 共 5 十 二 生 態 資 料 生 態 毒 性 :LC50( 魚 類 ):0.282mg/l/9H EC50( 水 生 無 脊 椎 動 物 ): 生 物 濃 縮 係 數 (BCF): SDS01 32% 鹽 頁
持 久 性 及 降 解 性 : 半 衰 期 ( 空 氣 ): 半 衰 期 ( 水 表 面 ): 半 衰 期 ( 地 下 水 ): 半 衰 期 ( 土 壤 ): 生 物 蓄 積 性 : 在 體 內 不 會 蓄 積 土 壤 中 之 流 動 性 : 會 滲 透 土 壤 中, 會 溶 解 土 壤 中 的 物 質, 尤 其 是 碳 酸 鹽 鹼 的 物 質, 就 某 些 程 度 而 言, 會 被 中 和 其 他 不 良 效 應 : 十 三 廢 棄 處 置 方 法 廢 棄 處 置 方 法 : 1. 依 照 倉 儲 條 件 貯 存 待 處 理 的 之 廢 棄 物 2. 可 考 慮 將 已 中 和 過 的 廢 棄 物 安 全 掩 埋 3. 小 量 : 可 將 污 染 物 小 心 地 加 入 水 中, 用 碳 酸 納 或 碳 酸 鈣 慢 慢 中 和, 但 需 小 心 過 程 中 可 能 會 放 熱 及 蒸 氣 十 四 運 送 資 料 聯 合 國 編 號 :1789 聯 合 國 運 輸 名 稱 : 鹽 酸 運 輸 危 害 分 類 : 第 8 類 腐 蝕 性 物 質 包 裝 類 別 :Ⅱ 海 洋 污 染 物 ( 是 / 否 ): 否 特 殊 運 送 方 法 及 注 意 事 項 : 十 五 法 規 資 料 適 用 法 規 : 1.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設 施 規 則 2. 危 害 性 化 學 品 標 示 及 通 識 規 則 3. 特 定 化 學 物 質 危 害 預 防 標 準 4. 勞 工 作 業 場 所 容 許 暴 露 標 準 5.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規 則. 事 業 廢 棄 物 貯 存 清 除 處 理 方 法 及 設 施 標 準 十 六 其 他 資 料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化 學 品 全 球 調 和 制 度 [GHS] 中 文 介 紹 網 站 序 號 298 參 考 文 獻 鹽 酸 安 全 資 料 表 (http://ghs.cla.gov.tw/tw/msds.asp?sn=298) 製 表 單 位 名 稱 : 台 灣 氯 乙 烯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林 園 廠 地 址 / 電 話 : 高 雄 市 林 園 區 工 業 一 路 1 號 /07432201 轉 1140 製 表 人 職 稱 : 安 環 室 主 任 姓 名 ( 簽 章 ): 李 美 龍 製 表 日 期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01 月 05 日 版 次 :3 SDS01 32% 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