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lbutamol (Albuterol) Easyhaler 支 氣 管 氣 喘 慢 性 阻 塞 性 肺 疾 1. 打 開 護 蓋 上 下 振 搖 2. 壓 一 下 上 藥 3. 吐 氣 至 底, 吐 氣 應 遠 離 吸 嘴 4. 吸 嘴 置 於 唇 齒 間 5. 用 力 且 深 深 吸 氣 6. 憋 氣 5-10 秒 7. 吐 氣 呼 吸 且 應 遠 離 吸 嘴 8. 如 需 吸 第 二 口, 請 1 分 鐘 後 再 重 複 步 驟 1-7 9. 蓋 回 護 蓋 1. 對 本 類 藥 品 或 其 他 藥 品 過 敏 者, 請 先 告 知 醫 師 另 未 經 醫 師 指 示, 請 勿 自 行 調 整 劑 量 2. 患 有 糖 尿 病 心 臟 病 心 律 不 整 高 血 壓 甲 狀 腺 機 能 亢 進 青 光 眼 癲 癇 等 病 史 者, 請 先 告 知 醫 師 3. 當 有 紅 色 標 記 的 20 數 字 出 現 時, 表 示 只 剩 20 次 的 劑 量 可 供 使 用, 應 儘 速 回 診 就 醫 取 藥 4. 同 時 使 用 2 種 吸 入 劑 時, 應 先 投 予 本 藥 後, 再 投 予 另 一 種 吸 入 劑, 間 隔 約 5~10 分 鐘 5. 乾 粉 吸 入 器 應 注 意 防 潮, 可 用 乾 布 擦 拭, 使 用 後 立 即 將 防 塵 套 蓋 上, 請 勿 對 乾 粉 吸 入 器 吐 氣 6. 請 將 本 劑 連 同 藥 袋 放 置 於 室 溫 之 陰 涼 乾 燥 處 避 光 儲 存, 請 勿 冷 藏 或 冷 凍 請 勿 放 在 孩 童 可 以 取 得 的 場 所 7. 服 用 此 藥 期 間 如 需 服 用 其 它 藥 品 時, 請 主 動 告 訴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若 症 狀 持 續 數 日 或 嚴 重 時, 請 停 藥 並 立 即 就 醫 或 與 醫 師 連 絡 當 您 發 生 下 列 症 狀 時, 請 與 您 的 醫 師 聯 絡 : 皮 膚 起 紅 疹 或 癢 喉 嚨 刺 痛 或 乾 胸 悶 咳 嗽 呼 吸 困 難 心 跳 不 規 則 頭 暈 鼻 塞 或 流 鼻 水 噁 心 嘔 吐 失 眠 癲 癇 等 若 忘 記 用 藥, 則 於 想 起 時 儘 快 服 用 ; 如 果 一 天 服 藥 超 過 兩 次 以 上, 若 距 離 下 次 服 藥 時 間 少 於 4 小 時, 則 不 需 要 補 用, 按 原 時 間 使 用 即 可, 切 勿 一 次 服 用 兩 倍 劑 量 如 果 您 準 備 懷 孕 或 已 懷 孕, 應 告 知 並 與 您 的 醫 師 討 論 本 藥 目 前 尚 無 使 用 於 授 乳 婦 女 的 資 料, 使 用 前 請 先 詢 問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高 膽 固 醇 血 症 高 三 酸 甘 油 酯 血 症 Simvastatin 請 依 醫 師 指 示 服 藥, 一 般 建 議 每 日 傍 晚 或 飯 後 服 用, 約 四 至 六 週 可 達 最 佳 療 效 1. 服 用 素 果 前 應 做 肝 功 能 檢 查, 並 定 期 監 測 若 治 療 後 有 肝 功 能 指 數 上 升, 應 在 醫 師 的 指 示 下 調 降 劑 量 或 停 藥 2. 大 量 飲 酒 或 曾 經 罹 患 肝 病 的 患 者 應 小 心 使 用, 活 動 性 肝 病 或 不 明 原 因 肝 功 能 指 數 持 續 升 高 之 患 者 禁 用 本 藥 3. 若 出 現 不 明 原 因 的 肌 肉 疼 痛 壓 痛 或 肌 肉 無 力, 須 立 即 告 知 醫 師 4. 使 用 素 果 若 同 時 使 用 抗 黴 菌 藥 或 巨 環 類 抗 生 素, 應 在 療 程 中 暫 停 使 用 素 果 5. 本 藥 與 其 他 類 降 血 脂 藥 物 合 併 使 用 時, 應 在 醫 師 謹 慎 監 控 下 使 用, 以 免 增 加 肌 肉 病 變 之 危 險 6. 請 將 本 劑 連 同 藥 袋 放 置 於 室 溫 之 陰 涼 乾 燥 處 避 光 儲 存, 請 勿 冷 藏 或 冷 凍 請 勿 放 在 孩 童 可 以 取 得 的 場 所 7. 服 用 此 藥 期 間 如 需 服 用 其 它 藥 品 時, 請 主 動 告 訴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此 藥 可 能 引 起 的 副 作 用 及 處 理 方 式 : 服 用 此 藥 期 間 如 需 服 用 其 它 藥 品 時, 請 主 動 告 訴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1. 常 見 的 副 作 用 為 : 頭 痛 腹 痛 衰 弱 無 力 消 化 不 良 噁 心 胃 腸 脹 氣 便 秘 腹 瀉 失 眠 肌 痛 2. 當 您 發 生 下 列 症 狀 時, 請 與 您 的 醫 師 聯 絡 : 嘔 吐 肝 炎 膽 汁 鬱 滯 性 黃 疸 肌 炎 感 覺 異 常 周 邊 神 經 病 變 本 藥 可 能 會 傷 害 您 未 出 生 的 胎 兒, 懷 孕 婦 女 不 建 議 使 用 不 建 議 於 授 乳 期 間 使 用 本 品, 最 好 能 改 用 其 它 的 乳 製 品 以 取 代 母 乳
精 神 疾 患 消 化 性 潰 瘍 Sulpiride 請 遵 照 醫 師 指 示 服 藥, 即 使 覺 得 病 情 好 轉, 亦 不 可 隨 意 停 藥 1. 對 於 嗜 鉻 細 胞 瘤 患 者 ( 有 引 起 血 壓 急 遽 上 升 之 虞 ) 或 對 本 藥 過 敏 者, 禁 止 使 用 2. 對 於 小 兒 ( 易 出 現 錐 體 外 症 狀, 須 注 意 給 藥 ) 老 年 人 心 血 管 疾 病 低 血 壓 患 者 腎 病 變 患 者 應 慎 重 給 藥 3. 請 將 本 劑 連 同 藥 袋 放 置 於 室 溫 之 陰 涼 乾 燥 處 避 光 儲 存, 請 勿 冷 藏 或 冷 凍 請 勿 放 在 孩 童 可 以 取 得 的 場 所 4. 服 用 此 藥 期 間 如 需 服 用 其 它 藥 品 時, 請 主 動 告 訴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若 症 狀 持 續 數 日 或 嚴 重 時, 請 停 藥 並 立 即 就 醫 或 與 醫 師 連 絡 可 能 產 生 的 症 狀 : 包 括 口 乾 噁 心 失 眠 嗜 睡 頭 痛 疲 倦 眩 暈 便 秘 心 跳 加 速 姿 勢 性 低 血 壓 視 力 模 糊 排 尿 困 難 體 重 增 加 月 經 異 常 性 慾 改 變 皮 疹 及 其 他 過 敏 反 應 肌 肉 痙 孿 顫 動 流 涎 出 汗 發 抖 運 動 遲 緩 靜 坐 困 難 說 話 很 慢 或 困 難 緊 張 焦 躁 等 如 果 您 準 備 懷 孕 或 已 懷 孕, 應 告 知 並 與 您 的 醫 師 討 論, 本 藥 目 前 尚 無 使 用 於 授 乳 婦 女 的 資 料, 使 用 前 請 先 詢 問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Sulindac 具 消 炎 和 鎮 痛 的 作 用, 可 治 療 疼 痛 和 發 炎 1. 請 確 實 依 照 醫 師 指 示 使 用, 不 應 任 意 停 藥, 若 不 知 如 何 使 用, 請 洽 詢 藥 師 2. 一 般 建 議 與 食 物 或 飯 後 服 用, 服 藥 同 時 最 好 飲 用 一 整 杯 水 服 完 藥 物 後 的 30 分 鐘 內, 最 好 不 要 躺 下, 以 避 免 對 上 消 化 道 的 刺 激 1. 服 用 本 藥 後, 可 能 會 產 生 輕 微 頭 暈 目 眩 和 視 覺 模 糊 的 副 作 用, 並 且 產 生 疲 乏 的 感 覺 2. 長 期 服 用 本 藥 對 胃 的 刺 激 非 常 大, 因 此 應 留 意 是 否 有 胃 出 血, 或 胃 潰 瘍 的 發 生 如 有 暗 黑 色 條 紋 或 塊 狀 糞 便 時, 請 主 動 告 知 醫 師 做 進 一 步 檢 查 3. 服 用 Aspirin 或 酒 精 會 增 加 此 藥 對 胃 腸 的 刺 激, 因 此 應 盡 量 避 免 與 此 藥 合 用 4. 此 藥 會 抑 制 血 液 的 凝 固 而 使 流 血 的 時 間 增 長, 因 此 在 拔 牙 或 動 手 術 之 前 應 事 先 告 知 醫 師 5. 請 將 本 劑 連 同 藥 袋 放 置 於 室 溫 之 陰 涼 乾 燥 處 避 光 儲 存, 請 勿 冷 藏 或 冷 凍 請 勿 放 在 孩 童 可 以 取 得 的 場 所 6. 服 用 此 藥 期 間 如 需 服 用 其 它 藥 品 時, 請 主 動 告 訴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若 症 狀 持 續 數 日 或 嚴 重 時, 請 停 藥 並 立 即 就 醫 或 與 醫 師 連 絡 當 您 發 生 下 列 症 狀 時, 請 與 您 的 醫 師 聯 絡 : 心 跳 不 正 常 呼 吸 困 難 氣 喘 胸 痛 吐 血 含 有 帶 黑 色 的 糞 便 皮 膚 發 疹 發 癢 噁 心 胃 腸 不 適 嘔 吐 消 化 不 良 發 冷 發 熱 喉 嚨 痛 或 嚴 重 的 頭 痛 如 果 您 準 備 懷 孕 或 已 懷 孕, 應 告 知 並 與 您 的 醫 師 討 論 ; 不 建 議 於 授 乳 期 間 使 用 本 品, 最 好 能 改 用 其 它 的 乳 製 品 以 取 代 母 乳
Salbutamol 主 要 用 於 治 療 支 氣 管 氣 喘 小 兒 氣 喘 肺 氣 腫 急 慢 性 支 氣 管 炎 用 藥 方 式 : 遵 照 醫 師 指 示 劑 量 服 用 1. 下 列 病 患 宜 小 心 使 用 : 甲 狀 腺 機 能 亢 進 者 高 血 壓 患 者 心 疾 患 者 ( 如 心 跳 過 快 心 臟 阻 斷 狹 心 症 ) 糖 尿 病 患 者 狹 角 性 青 光 眼 和 妊 娠 第 一 期 婦 女, 服 藥 前 請 先 告 知 醫 師 2. 不 可 自 行 增 加 給 藥 的 次 數 或 劑 量, 可 能 會 增 加 副 作 用, 過 量 使 用 會 造 成 嚴 重 併 發 症, 如 急 性 氣 喘 危 病 象 或 心 跳 停 止 3. 請 將 本 劑 連 同 藥 袋 放 置 於 室 溫 之 陰 涼 乾 燥 處 避 光 儲 存, 請 勿 冷 藏 或 冷 凍 請 勿 放 在 孩 童 可 以 取 得 的 場 所 4. 服 用 此 藥 期 間 如 需 服 用 其 它 藥 品 時, 特 別 是 氣 喘 感 冒 藥 降 血 壓 藥 ( 乙 型 交 感 神 經 阻 斷 劑 ) 憂 鬱 症 藥 物 等, 請 主 動 告 訴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此 藥 可 能 引 起 的 副 作 用 及 處 理 方 式 : 若 症 狀 持 續 數 日 或 嚴 重 時, 請 停 藥 並 立 即 就 醫 或 與 醫 師 連 絡 1. 可 能 產 生 口 咽 乾 燥 及 刺 激 感 非 尋 常 味 覺 震 顫 神 經 質 緊 張 眩 暈 失 眠 頭 痛 等 副 作 用 2. 當 您 發 生 下 列 症 狀 時, 請 與 您 的 醫 師 聯 絡 : 呼 吸 困 難 血 壓 增 高 心 悸 心 跳 過 快 心 絞 痛 如 果 忘 記 服 藥, 應 該 在 記 起 時, 立 即 服 用 如 果 距 離 下 次 服 藥 的 時 間 太 近, 則 只 需 要 服 下 一 次 劑 量, 勿 同 時 服 下 兩 倍 劑 量 如 果 您 準 備 懷 孕 或 已 懷 孕, 應 告 知 並 與 您 的 醫 師 討 論 計 劃 授 乳 的 婦 女, 請 於 開 始 服 藥 前 告 知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Sennoside B 主 要 用 於 治 療 便 秘 成 人 每 日 使 用 一 次, 每 次 2-3 粒, 於 睡 前 ( 或 空 腹 時 ) 服 用 遵 照 醫 師 處 方 使 用 1. 若 您 有 糖 尿 病 懷 孕 授 乳, 或 正 在 服 用 其 他 藥 品 ( 如 四 環 素 抗 凝 血 劑 強 心 配 糖 體 或 阿 斯 匹 靈 ), 請 先 告 知 您 的 醫 師 2. 若 您 連 續 腹 瀉 或 腸 道 蠕 動 功 能 急 遽 變 化 超 過 2 個 星 期, 請 告 知 您 的 醫 師 3. 當 您 使 用 此 藥 超 過 1 星 期 仍 無 任 何 通 便 效 果 時, 請 告 知 您 的 醫 師 4. 爲 了 幫 助 便 秘 緩 解, 每 天 至 少 喝 6-8 杯 的 水 或 果 汁, 經 常 運 動 和 吃 含 高 纖 飲 食 5. 請 將 本 劑 連 同 藥 袋 放 置 於 室 溫 之 陰 涼 乾 燥 處 避 光 儲 存, 請 勿 冷 藏 或 冷 凍 請 勿 放 在 孩 童 可 以 取 得 的 場 所 6. 服 用 此 藥 期 間 如 需 服 用 其 它 藥 品 時, 請 主 動 告 訴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可 能 產 過 敏 反 應 ( 虛 弱 暈 眩 心 悸 劇 烈 絞 痛 血 便 或 肛 門 出 血 ) 腸 道 過 度 活 動 ( 腹 瀉 打 嗝 噁 心 腸 絞 痛 ); 若 症 狀 持 續 數 日 或 嚴 重 時, 請 停 藥 並 立 即 就 醫 或 與 醫 師 連 絡 如 果 您 準 備 懷 孕 或 已 懷 孕, 應 告 知 並 與 您 的 醫 師 討 論 ; 本 藥 目 前 尚 無 使 用 於 授 乳 婦 女 的 資 料, 使 用 前 請 先 詢 問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Sodium Bicarbonate 主 要 用 於 緩 解 胃 部 不 適 或 灼 熱 感, 或 經 診 斷 為 胃 及 十 二 指 腸 潰 瘍 胃 炎 食 道 炎 所 伴 隨 之 胃 酸 過 多, 噁 心 嘔 吐, 酸 中 毒 症 及 尿 酸 過 多 等 症 1. 請 遵 照 醫 師 或 藥 師 指 示 服 藥, 通 常 成 人 一 次 1~2 錠, 一 天 3~4 次, 或 需 要 時 服 用 2. 制 酸 劑 應 嚼 碎 後 併 服 適 量 開 水 吞 服 1. 若 您 有 高 血 壓 心 臟 病 腎 功 能 不 佳 腹 水 及 水 腫 情 形, 請 先 告 知 您 的 醫 師 2. 非 經 醫 師 指 示, 本 藥 禁 投 與 未 滿 3 個 月 以 下 之 嬰 兒 3. 本 制 酸 劑 會 影 響 許 多 藥 品 之 吸 收, 可 能 造 成 藥 品 作 用 降 低 或 使 病 情 失 控, 如 : 鋰 塩 四 環 黴 素 鐵 劑 阿 斯 匹 靈 及 奎 寧 類 藥 物, 如 無 法 避 免 併 服 時, 應 至 少 間 隔 1 小 時 以 上 服 用, 或 者 詢 問 醫 師 或 藥 師 4. 一 天 內 不 可 服 用 超 過 一 日 最 大 劑 量 (5g), 也 不 可 連 續 服 用 一 日 最 大 劑 量 兩 週 以 上 5. 對 於 牛 奶 或 乳 製 品 耐 受 度 低 者, 每 日 服 用 藥 品 中 之 乳 糖 含 量 不 得 超 過 5g 6. 本 藥 每 日 最 大 建 議 劑 量 之 含 鈉 量 超 過 0.115g, 須 限 鹽 飲 食 之 病 人 不 要 服 用 7. 請 將 本 劑 連 同 藥 袋 放 置 於 室 溫 之 陰 涼 乾 燥 處 避 光 儲 存, 請 勿 冷 藏 或 冷 凍 請 勿 放 在 孩 童 可 以 取 得 的 場 所 8. 服 用 此 藥 期 間 如 需 服 用 其 它 藥 品 時, 請 主 動 告 訴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因 含 碳 酸 氫 鈉 會 引 起 腹 脹 打 嗝 ; 如 長 期 與 鈣 質 牛 奶 併 用, 會 引 起 高 血 鈣 鹼 中 毒 噁 心 嘔 吐 頭 痛 厭 食 意 識 不 清 及 惡 化 腎 衰 竭 等 現 象 若 症 狀 持 續 數 日 或 嚴 重 時, 請 停 藥 並 立 即 就 醫 或 與 醫 師 連 絡 如 果 您 準 備 懷 孕 或 已 懷 孕, 應 告 知 並 與 您 的 醫 師 討 論 ; 不 建 議 於 授 乳 期 間 使 用 本 品, 最 好 能 改 用 其 它 的 乳 製 品 以 取 代 母 乳
Sodium Bicarbonate 主 要 用 於 緩 解 胃 部 不 適 或 灼 熱 感, 或 經 診 斷 為 胃 及 十 二 指 腸 潰 瘍 胃 炎 食 道 炎 所 伴 隨 之 胃 酸 過 多, 噁 心 嘔 吐, 酸 中 毒 症 及 尿 酸 過 多 等 症 1. 請 遵 照 醫 師 或 藥 師 指 示 服 藥, 通 常 成 人 一 次 1~2 錠, 一 天 3~4 次, 或 需 要 時 服 用 2. 制 酸 劑 應 嚼 碎 後 併 服 適 量 開 水 吞 服 1. 若 您 有 高 血 壓 心 臟 病 腎 功 能 不 佳 腹 水 及 水 腫 情 形, 請 先 告 知 您 的 醫 師 2. 非 經 醫 師 指 示, 本 藥 禁 投 與 未 滿 3 個 月 以 下 之 嬰 兒 3. 本 制 酸 劑 會 影 響 許 多 藥 品 之 吸 收, 可 能 造 成 藥 品 作 用 降 低 或 使 病 情 失 控, 如 : 鋰 塩 四 環 黴 素 鐵 劑 阿 斯 匹 靈 及 奎 寧 類 藥 物, 如 無 法 避 免 併 服 時, 應 至 少 間 隔 1 小 時 以 上 服 用, 或 者 詢 問 醫 師 或 藥 師 4. 一 天 內 不 可 服 用 超 過 一 日 最 大 劑 量 (5g), 也 不 可 連 續 服 用 一 日 最 大 劑 量 兩 週 以 上 5. 對 於 牛 奶 或 乳 製 品 耐 受 度 低 者, 每 日 服 用 藥 品 中 之 乳 糖 含 量 不 得 超 過 5g 6. 本 藥 每 日 最 大 建 議 劑 量 之 含 鈉 量 超 過 0.115g, 須 限 鹽 飲 食 之 病 人 不 要 服 用 7. 請 將 本 劑 連 同 藥 袋 放 置 於 室 溫 之 陰 涼 乾 燥 處 避 光 儲 存, 請 勿 冷 藏 或 冷 凍 請 勿 放 在 孩 童 可 以 取 得 的 場 所 8. 服 用 此 藥 期 間 如 需 服 用 其 它 藥 品 時, 請 主 動 告 訴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因 含 碳 酸 氫 鈉 會 引 起 腹 脹 打 嗝 ; 如 長 期 與 鈣 質 牛 奶 併 用, 會 引 起 高 血 鈣 鹼 中 毒 噁 心 嘔 吐 頭 痛 厭 食 意 識 不 清 及 惡 化 腎 衰 竭 等 現 象 若 症 狀 持 續 數 日 或 嚴 重 時, 請 停 藥 並 立 即 就 醫 或 與 醫 師 連 絡 如 果 您 準 備 懷 孕 或 已 懷 孕, 應 告 知 並 與 您 的 醫 師 討 論 ; 不 建 議 於 授 乳 期 間 使 用 本 品, 最 好 能 改 用 其 它 的 乳 製 品 以 取 代 母 乳
Sucralfate 主 要 用 於 治 療 胃 潰 瘍, 十 二 指 腸 潰 瘍, 食 道 潰 瘍 請 遵 照 醫 師 處 方 服 藥 舒 胃 懸 浮 液 : 通 常 一 天 服 用 二 次, 每 次 一 袋, 於 空 腹 餐 前 一 小 時 或 於 早 上 及 睡 前 各 服 用 一 次 安 胃 潰 敏 錠 : 通 常 每 日 三 次, 每 次 兩 錠 ; 空 腹 服 用 ( 飯 前 1 小 時 或 飯 後 2 小 時 ) 1. 有 腎 臟 病 或 正 在 接 受 透 析 有 接 受 鋁 製 劑 與 本 藥, 會 造 成 鋁 聚 積, 毒 性 增 加 對 sucralfate 過 敏 施 行 特 殊 飲 食 正 在 懷 孕 授 乳 或 正 在 服 用 其 他 藥 品, 請 於 服 藥 前 告 訴 醫 師 2. 避 免 在 服 用 本 藥 前 後 二 小 時 內 服 用 其 他 藥 物, 以 免 影 響 其 他 藥 物 之 吸 收 3. 請 將 本 劑 連 同 藥 袋 放 置 於 室 溫 之 陰 涼 乾 燥 處 避 光 儲 存, 請 勿 冷 藏 或 冷 凍 請 勿 放 在 孩 童 可 以 取 得 的 場 所 4. 服 用 此 藥 期 間 如 需 服 用 其 它 藥 品 時, 請 主 動 告 訴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症 狀 如 何 處 理 便 祕 輕 微 腹 痛 脹 氣 口 乾 腸 胃 方 面 之 不 適, 可 吃 高 纖 維 飲 食 及 頭 暈 皮 疹 腹 瀉 多 喝 水 來 改 善, 症 狀 嚴 重 且 持 續 時, 告 訴 醫 師 如 果 您 準 備 懷 孕 或 已 懷 孕, 應 告 知 並 與 您 的 醫 師 討 論 不 建 議 於 授 乳 期 間 使 用 本 品, 最 好 能 改 用 其 它 的 乳 製 品 以 取 代 母 乳
Sodium Valproate 泛 發 性 與 局 部 性 癲 癇 症 兒 童 抽 搐 與 兒 童 熱 性 抽 搐 行 為 失 常 並 伴 有 癲 癇 症 大 發 作 小 發 作 混 合 型 及 顳 葉 癲 癇 躁 症 1. 請 確 實 遵 照 醫 師 指 示 服 藥, 非 經 醫 師 指 示, 請 勿 任 意 增 減 藥 量 或 停 藥, 因 突 然 停 藥 會 導 致 癲 癇 發 作 2. 服 用 本 藥 時 不 可 壓 碎 或 咬 碎, 請 直 接 喝 水 整 粒 吞 服, 建 議 與 餐 點 一 起 服 用 ; 服 用 帝 拔 癲 液 時 請 用 隨 瓶 附 贈 的 量 管 量 取, 請 勿 飲 用 碳 酸 類 飲 料 1. 應 按 時 回 診, 若 癲 癇 發 作 次 數 增 加 或 病 情 惡 化, 請 馬 上 與 您 的 醫 師 聯 絡 2. 患 有 血 液 異 常 肝 臟 腎 臟 或 免 疫 功 能 異 常 疾 病 等, 須 慎 用 此 藥 並 應 定 期 進 行 肝 功 能 血 中 藥 物 濃 度 以 及 血 液 之 檢 測 3. 服 藥 期 間 可 能 會 讓 您 覺 得 頭 暈 注 意 力 降 低 睏 倦, 請 勿 開 車 或 操 作 危 險 機 械 等 須 高 度 警 戒 之 工 作, 如 從 事 具 潛 在 危 險 之 活 動 應 有 人 陪 同 服 藥 期 間 應 節 制 喝 酒, 因 酒 精 會 增 加 引 起 頭 暈 嗜 睡 的 副 作 用 產 生 4. 孩 童 服 用 本 類 藥 品 時, 請 觀 察 並 記 錄 其 行 為 情 緒 注 意 力 手 眼 協 調 解 決 問 題 思 考 能 力 及 癲 癇 發 作 之 情 形, 以 提 供 醫 師 對 其 病 情 變 化 及 藥 物 調 整 劑 量 5. 口 服 液 劑 可 能 會 造 成 尿 酮 檢 驗 判 讀 錯 誤, 因 此 糖 尿 病 患 者 平 日 會 自 行 檢 驗 尿 糖 者, 請 與 您 的 醫 師 商 量 6. 如 果 準 備 接 受 手 術 或 拔 牙 時, 請 先 告 訴 醫 師 您 正 在 服 用 此 藥 7. 請 將 本 劑 連 同 藥 袋 放 置 於 室 溫 之 陰 涼 乾 燥 處 避 光 儲 存, 請 勿 冷 藏 或 冷 凍 請 勿 放 在 孩 童 可 以 取 得 的 場 所 8. 服 用 此 藥 期 間 如 需 服 用 其 它 藥 品 時, 請 主 動 告 訴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若 症 狀 持 續 數 日 或 嚴 重 時, 請 停 藥 並 立 即 就 醫 或 與 醫 師 連 絡 1. 常 見 的 副 作 用 為 : 嗜 睡 頭 暈 失 眠 神 經 過 敏 禿 頭 噁 心 腹 瀉 嘔 吐 腹 痛 等 2. 若 發 生 下 列 症 狀 時, 請 與 您 的 醫 師 聯 絡 : 發 燒 喉 嚨 痛 不 正 常 出 血 皮 膚 紫 色 小 斑 點 皮 膚 紅 疹 搔 癢 皮 膚 起 泡 或 脫 皮 皮 膚 或 眼 睛 變 黃 倦 怠 臉 浮 腫 等 副 作 用 本 藥 可 能 會 傷 害 您 未 出 生 的 胎 兒, 懷 孕 婦 女 不 建 議 使 用 ; 計 劃 授 乳 的 婦 女, 請 於 開 始 服 藥 前 告 知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Simethicone 解 除 脹 氣, 緩 解 氣 脹 相 關 症 狀 一 天 3 至 4 次 成 人 每 次 2ml 3 歲 及 以 上 童, 適 用 成 人 劑 量 ;3 歲 以 下 之 兒 童 及 嬰 幼 兒, 請 洽 醫 師 診 治 不 宜 自 行 使 用 1. 腸 穿 孔 或 腸 阻 塞 者 2. 避 免 陽 光 直 射, 宜 保 存 於 陰 涼 之 處 3. 勿 超 過 建 議 劑 量, 若 有 不 適 情 況 產 生, 應 立 即 停 藥 就 醫 4. 使 用 前 需 振 搖 均 勻, 並 使 用 量 器 量 取 藥 量 此 藥 可 能 引 起 的 副 作 用 及 處 理 方 式 : 常 見 的 不 良 反 應 包 括 輕 微 腹 瀉, 噁 心 及 嘔 吐 ; 若 症 狀 持 續 數 日 或 嚴 重 時, 請 停 藥 並 立 即 就 醫 或 與 醫 師 連 絡 如 果 您 準 備 懷 孕 或 已 懷 孕, 應 告 知 並 與 您 的 醫 師 討 論 本 藥 目 前 尚 無 使 用 於 授 乳 婦 女 的 資 料, 使 用 前 請 先 詢 問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Selegiline 巴 金 森 病 症 之 輔 助 治 療 劑 1. 請 確 實 遵 照 醫 師 指 示 服 藥 2. 服 用 本 藥 時 請 喝 水 吞 服, 一 天 服 用 一 次, 每 日 建 議 劑 量 <10mg/day 1. 有 胃 或 十 二 指 腸 潰 瘍 不 穩 定 高 血 壓 心 律 不 整 嚴 重 心 絞 痛 精 神 病 的 患 者, 需 極 小 心 2. Selegiline 高 劑 量 使 用 時 (>30mg/ 天 ), 對 MAO-B 的 選 擇 性 抑 制 作 用 降 低, 而 對 MAO-A 的 抑 制 作 用 增 強 所 以 在 使 用 高 劑 量 時, 若 使 用 富 含 tyramine 的 食 物, 理 論 上 恐 有 引 起 高 血 壓 的 危 險 3. Selegiline 治 療 時, 肝 中 tranasminase 濃 度 有 暫 時 升 高 的 現 象 4. Selegiline 與 fluoxetine 併 用 會 出 現 高 血 壓 激 動 顫 抖 躁 狂 等 症 狀 所 以 應 至 少 停 用 fluoxetine 5 週 後 才 使 用 selegiline 或 selegiline 停 用 1 天 後 才 可 用 fluoxetine 5. 服 用 此 藥 期 間 如 需 服 用 其 它 藥 品 時 ( 如 : 成 藥 維 他 命 中 草 藥 等 ), 請 主 動 告 訴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6. 請 將 本 劑 連 同 藥 袋 放 置 於 室 溫 之 陰 涼 乾 燥 處 避 光 儲 存, 請 勿 冷 藏 或 冷 凍 請 勿 放 在 孩 童 可 以 取 得 的 場 所 常 見 副 作 用 有 口 乾 alanine aminotransferase 值 短 暫 升 高 睡 眠 障 礙 等 ; 若 症 狀 持 續 數 日 或 嚴 重 時, 請 停 藥 並 立 即 就 醫 或 與 醫 師 連 絡 如 果 您 準 備 懷 孕 或 已 懷 孕, 應 告 知 並 與 您 的 醫 師 討 論 ; 本 藥 目 前 尚 無 使 用 於 授 乳 婦 女 的 資 料, 使 用 前 請 先 詢 問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Sildenafil 治 療 成 年 男 性 勃 起 功 能 障 礙, 俗 稱 陽 痿 不 舉 或 倒 陽 1. 請 遵 照 醫 師 指 示 服 用 2. 一 般 而 言, 本 藥 應 在 預 期 性 行 為 前 一 個 小 時 服 用, 藥 效 可 持 續 4 至 6 小 時 一 日 最 多 服 用 一 次 3. 最 好 不 要 在 吃 大 餐 ( 高 油 量 高 脂 肪 食 物 ) 後 服 用 此 藥, 這 將 會 延 後 此 藥 的 作 用 時 間 1. 若 您 患 有 心 臟 疾 病 血 液 疾 病 糖 尿 病 高 膽 固 醇 血 症 愛 滋 病 肝 臟 或 腎 臟 疾 患 胃 潰 瘍 眼 部 疾 患 等, 或 您 有 在 服 用 控 制 血 壓 或 是 治 療 攝 護 腺 肥 大 的 藥 品, 請 先 讓 您 的 醫 師 知 道 2. 您 若 有 抽 煙, 或 曾 在 性 行 為 的 過 程 中 感 覺 胸 口 不 適, 或 是 過 去 三 到 六 個 月 曾 有 過 心 臟 病 發 作, 請 告 訴 您 的 醫 師 3. 服 用 此 藥 後, 若 發 生 無 法 順 利 射 精 的 狀 況, 請 告 知 醫 師 4. 此 藥 物 服 用 後, 有 可 能 會 造 成 陰 莖 異 常 勃 起 ; 一 旦 勃 起 超 過 四 個 小 時 以 上, 請 立 刻 與 您 的 醫 師 聯 絡, 並 即 刻 就 醫 5. 請 將 本 劑 連 同 藥 袋 放 置 於 室 溫 之 陰 涼 乾 燥 處 避 光 儲 存, 請 勿 放 在 孩 童 可 以 取 得 的 場 所 6. 服 用 此 藥 期 間 如 需 服 用 其 它 藥 品 時, 請 主 動 告 訴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此 藥 可 能 引 起 的 副 作 用 及 處 理 方 式 : 若 症 狀 持 續 數 日 或 嚴 重 時, 請 停 藥 並 立 即 就 醫 或 與 醫 師 連 絡 1. 常 見 副 作 用 : 關 節 或 肌 肉 疼 痛 鼻 塞 疲 倦 失 眠 胃 痛 噁 心 拉 肚 子 消 化 不 良 上 半 身 潮 紅 2. 當 您 發 生 下 列 嚴 重 的 症 狀 時, 請 與 您 的 醫 師 聯 絡 : 過 敏 反 應 ( 如 皮 膚 搔 癢 臉 唇 或 喉 嚨 腫 脹 胸 痛 呼 吸 困 難 等 ) 胸 痛 嚴 重 的 頭 痛 四 肢 麻 痺 或 疼 痛 射 精 疼 痛 或 異 常 勃 起 超 過 四 小 時 發 燒 或 突 然 性 的 體 溫 上 升 對 光 敏 感 的 頭 痛 或 暈 眩 突 然 性 的 視 覺 顏 色 改 變 ( 變 綠 或 變 藍 ) 若 忘 記 服 藥, 則 立 即 補 服, 服 用 後 可 能 需 一 個 小 時 後 才 能 發 揮 藥 效, 請 耐 心 等 候 ; 切 勿 一 次 服 用 兩 倍 劑 量 此 藥 不 適 用 於 女 性 若 您 不 是 因 為 治 療 性 功 能 障 礙 而 服 用 威 而 剛 ( 如 治 療 肺 動 脈 高 壓 或 預 防 高 山 症 ), 且 準 備 懷 孕 或 已 懷 孕, 應 告 知 並 與 您 的 醫 師 討 論 哺 乳 亦 同
Silymarin 慢 性 肝 病 肝 硬 化 及 脂 肪 肝 的 輔 助 用 藥 1. 服 用 劑 量 約 一 天 200 至 400 毫 克, 分 三 次 至 四 次 服 用 2. 口 服, 飯 後 配 白 開 水 使 用 1. 儲 存 條 件 : 置 於 避 光 陰 涼 防 潮 的 地 方 2. 室 溫 保 存, 不 可 以 冷 凍 3. 服 用 此 藥 期 間 如 需 服 用 其 它 藥 品 時 ( 如 : 成 藥 維 他 命 中 草 藥 等 ), 請 主 動 告 訴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4. 請 將 本 劑 連 同 藥 袋 放 置 於 室 溫 之 陰 涼 乾 燥 處 避 光 儲 存, 請 勿 冷 藏 或 冷 凍 請 勿 放 在 孩 童 可 以 取 得 的 場 所 此 藥 可 能 引 起 的 副 作 用 及 處 理 方 式 : 服 用 過 量 時 會 發 生 頭 痛 心 情 煩 躁 胃 腸 不 適 等 副 作 用, 因 此 建 議 從 小 劑 量 開 始 調 整 如 果 您 準 備 懷 孕 或 已 經 懷 孕, 應 告 知 並 跟 您 的 醫 師 討 論 ; 計 劃 授 乳 的 婦 女, 請 於 開 始 服 藥 前 告 知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Spironolactone 具 利 尿 及 降 血 壓 的 作 用, 可 消 除 水 腫 及 治 療 高 血 壓 1. 請 確 實 依 照 醫 師 指 示 服 用 不 可 隨 意 改 變 服 用 劑 量 或 任 意 停 藥 2. 可 與 食 物 或 牛 奶 一 起 服 用, 以 減 少 胃 腸 刺 激 3. 每 日 服 用 ㄧ 次 者, 最 好 在 早 晨 服 用, 以 避 免 因 夜 間 頻 尿 而 影 響 睡 眠 品 質 1. 此 藥 可 能 會 讓 您 頭 昏 眼 花, 因 此 在 變 換 姿 勢 ( 如 躺 著 或 坐 著 要 站 起 來 ) 時 應 放 慢 速 度, 以 減 少 此 現 象 發 生 此 外, 開 車 操 作 機 械 或 從 事 需 警 覺 性 的 工 作 應 特 別 小 心 2. 服 用 此 藥 期 間, 應 避 免 飲 酒 3. 未 經 醫 師 指 示, 避 免 使 用 代 鹽 ( 包 括 低 鈉 鹽 及 薄 鹽 醬 油 ) 保 鉀 利 尿 劑 及 鉀 離 子 補 充 劑, 或 食 用 高 鉀 離 子 食 物 4. 請 將 本 劑 連 同 藥 袋 放 置 於 室 溫 之 陰 涼 乾 燥 處 避 光 儲 存, 請 勿 放 在 孩 童 可 以 取 得 的 場 所 5. 服 用 此 藥 期 間 如 需 服 用 其 它 藥 品 時, 請 主 動 告 訴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此 藥 可 能 引 起 的 副 作 用 及 處 理 方 式 : 若 症 狀 持 續 數 日 或 嚴 重 時, 請 停 藥 並 立 即 就 醫 或 與 醫 師 連 絡 1. 常 見 的 副 作 用 為 : 嗜 睡 頭 痛 頭 昏 眼 花 高 血 鉀 胃 腸 不 適 噁 心 嘔 吐 腹 瀉 等 2. 當 您 發 生 下 列 少 見 症 狀 時, 請 立 即 與 您 的 醫 師 聯 絡 : 心 跳 不 規 則 呼 吸 短 促 或 困 難 手 腳 唇 麻 痺 或 刺 痛 肌 肉 痙 攣 異 常 疲 勞 或 虛 弱 發 熱 畏 寒 出 現 皮 疹 搔 癢 等 如 果 您 準 備 懷 孕 或 已 懷 孕, 應 告 知 並 與 您 的 醫 師 討 論 ; 計 劃 授 乳 的 婦 女, 請 於 開 始 服 藥 前 告 知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