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四 章 櫃 檯 掛 號 事 務 管 理 王 俊 勝 螏 師 台 北 醫 學 大 學 牙 醫 學 系 台 大 EMBA 台 灣 口 腔 醫 療 管 理 學 會 常 務 理 事 暨 出 版 主 委 台 北 市 牙 醫 師 公 會 牙 助 委 員 會 副 主 委 品 維 牙 醫 診 所 院 長 本 章 內 容 學 習 流 程 : IC 卡 掛 號 流 程 圖 一 年 內 已 回 診 過 之 病 人 安 排 候 診 及 詢 問 上 次 治 療 之 結 果 並 安 撫 情 緒 複 診 病 人 請 出 示 健 保 IC 卡 調 出 病 人 病 歷 問 診 及 諮 詢 ( 疾 病 分 類 及 資 料 蒐 集 ) 一 年 內 有 無 X 光 之 照 射 診 所 相 關 收 費 之 規 定 病 人 進 入 診 所 初 診 病 人 請 其 填 寫 病 人 基 本 資 料 請 出 示 健 保 IC 卡 問 診 及 諮 詢 ( 疾 病 分 類 及 資 料 蒐 集 ) x-ray 檢 查 及 牙 菌 斑 檢 查 下 次 約 診 及 收 費 本 章 內 容 學 習 目 標 : A B C D E 分 辨 初 診 複 診 病 人 掛 號 程 序 之 差 異 了 解 IC 卡 作 業 程 序 如 何 事 先 問 診 及 相 關 諮 詢 以 方 便 疾 病 分 類 及 資 料 之 蒐 集 一 年 內 有 無 X 光 之 照 射 診 所 收 費 相 關 之 規 定 3-43 台 北 市 牙 醫 師 公 會 發 行
一 初 診 病 人 之 接 待 1 請 其 填 寫 病 人 基 本 資 料 ( 圖 1) 先 請 患 者 將 資 料 填 齊, 並 詢 問 身 體 狀 況 如 腎 肝 及 血 液 疾 病 等 問 題, 及 是 否 對 藥 物 過 敏 2 請 出 示 健 保 IC 卡, 並 核 對 相 關 證 件 ( 圖 2) 確 認 資 料 無 誤 後, 請 患 者 拿 出 身 份 證 或 ( 駕 照 ) 及 健 保 圖 1 卡, 並 請 患 者 於 病 歷 簽 名 處 上 簽 名,( 小 孩 請 法 定 代 理 人 代 簽, 並 加 註 關 係 ) 再 核 對 資 料 上 之 身 份 證 字 號 與 原 件 是 否 相 符 ; 若 無 帶 相 關 證 件 時, 則 請 患 者 下 次 補 繳 3 問 診 及 諮 詢 ( 疾 病 分 類 及 資 料 蒐 集 ) 問 診 記 錄 表 圖 2 昨 夜 躺 下 會 更 痛 嗎? 不 會 痛 到 不 能 入 睡 今 天 呢? 怎 麼 樣 : 不 會 痛 對 抗 生 素 過 敏? 沒 有 一 點 點 有 ( 何 種 ) 一 陣 一 陣 現 在 的 身 體 狀 態 如 何? 很 好 一 直 的 痛 普 通 牙 齒 合 起 來 就 會 痛 有 狀 況, 如 : 沒 感 覺 生 理 期 感 覺 不 舒 服 懷 孕 期 ( 個 月 ) 吃 冷 熱 的 感 覺? 沒 感 覺 其 他 感 覺 不 舒 服 是 否 有 內 科 上 的 疾 病? 沒 有 之 前 有 上 過 麻 藥, 是 否 沒 有 有 有 所 感 覺? 感 覺 不 舒 服 心 血 管 會 發 熱 低 血 壓 流 血 不 止 肝 炎 現 在 有 在 吃 東 西 了 嗎? 沒 有 心 臟 病 有 糖 尿 病 ( 指 數 ) 吃 藥 有 副 作 用 嗎? 沒 有 高 血 壓 ( 指 數 ) 有 ( 何 種 藥 ) 其 他 現 在 有 沒 有 在 做 其 他 科 沒 有 待 會 會 照 X 光 片 做 檢 查 好 的 治 療? 有 ( 哪 一 科 ) 不 好 台 北 市 牙 醫 師 公 會 發 行 3-44
4 X-ray 檢 查 及 牙 菌 斑 檢 查 ( 圖 3) 5 解 說 治 療 後 須 注 意 事 項 ( 圖 4) 圖 3 圖 4 6 下 次 約 診 及 收 費 : 請 參 考 附 件 一 到 診 及 治 療 記 錄 單 附 件 二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醫 療 費 用 收 據 (1) 掛 號 費 : 掛 號 費 $?+ 健 保 費 $?=$?( 每 次 病 人 掛 號 應 收 之 掛 號 費, 依 診 所 規 定 收 取 ), 但 以 下 情 形 例 外 : A 凡 持 各 式 卡 片 ( 如 : 重 大 傷 病 殘 障 手 冊 等 ) 來 看 診 者 都 不 收 健 保 費, 但 病 患 身 分 須 在 掛 號 資 料 內 註 明 出 來 B 65 歲 以 上 之 老 人 不 收 掛 號 費 C 不 收 健 保 費 之 情 形 : (a) 榮 民 (b) 連 續 治 療 RCT RCE RCF (c) 低 收 入 戶 (2) 自 費 : 自 費 項 目 無 論 何 種 自 費 ( 義 齒 製 作 塗 氟 牙 周 病 手 術 植 牙 ) 一 律 於 病 歷 後 附 上 自 費 單, 收 費 後 請 病 人 簽 名 A 一 般 自 費 的 病 人, 一 律 在 病 歷 後 面 的 序 號 上 註 明 自 費 多 少 錢, 如 : 自 500 B prttho 義 齒 收 費 ( 包 括 fix&rpd), 須 記 錄 於 義 齒 收 支 簿 內 (3) 欠 卡 : A 押 卡 : 請 病 人 填 寫 押 卡 本 B 退 卡 : (a) 押 卡 本 上 記 得 註 明 退 卡 當 日 日 期, 並 請 病 人 簽 名 (b) 將 病 歷 找 出, 填 上 卡 號 序 號 押 單 日 期 病 患 姓 名 補 單 日 期 押 單 內 容 病 患 簽 收 01 02 03 04 3-45 台 北 市 牙 醫 師 公 會 發 行
C 押 金 : 請 病 人 填 寫 押 金 本 D 退 押 金 : (a) 於 約 診 本 上 註 明 退 卡 人 姓 名 金 額, 並 請 病 人 簽 名 (b) 將 病 歷 找 出, 填 上 卡 號 和 退 押 金 之 日 期 序 號 押 金 金 額 病 患 姓 名 補 單 日 期 退 押 金 金 額 病 患 簽 收 01 02 03 04 二 複 診 病 人 1 請 出 示 健 保 IC 卡 ( 圖 5) 2 調 出 病 人 病 歷 ( 圖 6) 3 問 診 及 諮 詢 ( 疾 病 分 類 及 資 料 蒐 集 ) (1) 一 年 以 上 未 回 診 之 病 人 先 拍 X-ray ( 圖 7) (2) 一 年 內 已 回 診 過 之 病 人 安 排 候 診 詢 問 上 次 治 療 之 結 果 並 安 撫 情 緒 ( 圖 8) 圖 5 4 解 說 治 療 後 須 注 意 事 項 ( 圖 9) 圖 6 X 光 圖 7 檢 查 紀 錄 圖 8 圖 9 台 北 市 牙 醫 師 公 會 發 行 3-46
5 下 次 約 診 及 收 費 : 到 診 及 治 療 記 錄 單 附 件 一 及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醫 療 費 用 收 據 附 件 二 (1) 掛 號 費 : 掛 號 費 $?+ 健 保 費 $?=$?( 每 次 病 人 掛 號 應 收 之 掛 號 費, 依 診 所 規 定 收 取 ), 但 以 下 情 形 例 外 : A 凡 持 各 式 卡 片 ( 如 : 重 大 傷 病 殘 障 手 冊 等 ) 來 看 診 者 都 不 收 健 保 費, 但 病 患 身 分 須 在 掛 號 資 料 內 註 明 出 來 B 65 歲 以 上 之 老 人 不 收 掛 號 費 C 不 收 健 保 費 之 情 形 : (a) 榮 民 (b) 連 續 治 療 RCT RCE RCF (c) 低 收 入 戶 (2) 自 費 : 自 費 項 目 無 論 何 種 自 費 ( 義 齒 製 作 塗 氟 牙 周 病 手 術 植 牙 ) 一 律 於 病 歷 後 附 上 自 費 單, 收 費 後 請 病 人 簽 名 A 一 般 自 費 的 病 人, 一 律 在 病 歷 後 面 的 序 號 上 註 明 自 費 多 少 錢, 如 : 自 500 B prttho 義 齒 收 費 ( 包 括 fix&rpd), 須 記 錄 於 義 齒 收 支 簿 內 (3) 欠 卡 : A 押 卡 : 請 病 人 填 寫 押 卡 本 B 退 卡 : (a) 押 卡 本 上 記 得 註 明 退 卡 當 日 日 期, 並 請 病 人 簽 名 (b) 將 病 歷 找 出, 填 上 卡 號 序 號 押 單 日 期 病 患 姓 名 補 單 日 期 押 單 內 容 病 患 簽 收 01 02 03 04 C 押 金 : 請 病 人 填 寫 押 金 本 D 退 押 金 : (a) 於 約 診 本 上 註 明 退 卡 人 姓 名 金 額, 並 請 病 人 簽 名 (b) 將 病 歷 找 出, 填 上 卡 號 和 退 押 金 之 日 期 3-47 台 北 市 牙 醫 師 公 會 發 行
序 號 押 金 金 額 病 患 姓 名 補 單 日 期 退 押 金 金 額 病 患 簽 收 01 02 03 04 三 IC 卡 一 般 掛 號 作 業 流 程 : 患 者 持 IC 卡 掛 號 櫃 台 插 卡 磈 IC 卡 掛 號 ( 先 以 自 費 身 份 掛 號 ) 患 者 掛 號 後 等 候 看 診 醫 師 看 診 是 否 取 號 荑 否 是 進 點 入 IC 患 卡 者 取 掛 號 號 資 料 荈 ** 注 意 ** 1. 掛 號 時 暫 不 取 卡 號, 待 醫 師 看 診 完 畢 後 再 決 定 是 否 取 卡 號 2. 若 為 連 續 療 程 掛 號, 則 需 將 上 一 次 看 診 之 卡 號 鍵 入 後, 再 插 卡 取 號 確 認 是 否 保 留 記 錄 荈 如 不 保 留 就 刪 除 該 筆 掛 號 記 錄 1 將 IC 卡 插 入 讀 卡 機 ( 插 入 時 IC 卡 正 面 朝 前, 讀 卡 機 的 第 二 個 燈 會 亮 橘 燈 是 正 常 使 用 ) 按 下 掛 號 作 業 ( 以 下 資 料 會 因 各 家 醫 療 院 所 使 用 之 軟 體 而 有 所 不 同, 在 此 感 謝 北 昕 資 訊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資 料 ) 掛 號 方 式 可 分 為 IC 卡 掛 號 初 診 掛 號 及 複 診 掛 號 2 IC 掛 號 ( 圖 10) 圖 10 台 北 市 牙 醫 師 公 會 發 行 3-48
3 核 對 卡 片 基 本 資 料, 同 時 檢 查 就 醫 次 數 是 否 已 用 盡 ( 欠 單 請 打 00 字 樣 若 就 醫 次 數 已 用 盡, 請 執 行 更 新 作 業 ) ( 圖 11) 圖 11 4 核 對 無 誤 後 並 確 定 掛 號 時 按 下 IC 卡 取 號, 就 醫 須 確 定 要 掛 號 才 可 按 此 鍵 ( 圖 12) 掛 號 確 認, 則 會 將 患 者 的 資 料 登 入 掛 號 系 統, 即 可 完 成 該 病 患 之 掛 號 圖 12 3-49 台 北 市 牙 醫 師 公 會 發 行
5 IC 掛 號 作 業 同 一 療 程 :( 圖 13) 功 能 說 明 患 者 至 診 所 進 行 髓 腔 開 擴 時, 掛 號 方 式 請 參 考 病 歷 登 錄 操 作 方 式 ; 若 此 次 看 診 為 連 續 療 程 之 第 2 次 第 3 次 第 4 次 時, 掛 號 方 式 如 下 圖 13 操 作 方 式 (1) 由 門 診 功 能 進 入 掛 號 看 診 畫 面 (2) 將 病 患 健 保 IC 卡 置 入 讀 卡 機 中, 點 選 IC 卡 掛 號 鈕, 電 腦 會 顯 示 IC 卡 掛 號 中, 請 稍 待 之 訊 息 視 窗 (3) 進 入 掛 號 收 費 作 業 畫 面, 點 選 就 醫 序 號 進 入 健 保 卡 號 輸 入 作 業 畫 面 (4) 由 同 一 療 程 由 此 取 號 中, 找 到 上 一 次 髓 腔 開 擴 的 記 錄, 用 滑 鼠 左 鍵 點 選 二 下, 部 份 負 擔 由 一 般 民 眾 (H10 H20) 改 為 連 續 治 療 (009); 就 醫 序 號 代 入 開 始 卡 號, 點 選 存 檔 台 北 市 牙 醫 師 公 會 發 行 3-50
圖 14 滑 鼠 左 鍵 快 點 二 下, 會 自 動 代 入 上 次 療 程 卡 號, 再 點 選 即 可 ( 圖 14) (5) 在 掛 號 收 費 作 業 畫 面, 會 代 入 開 始 卡 號, 病 患 身 份 為 連 續 治 療 (009) 後, 點 選 IC 卡 取 號 鈕, 取 得 開 始 卡 號, 點 選 存 檔 (6) 回 到 今 日 掛 號 一 覽 表 畫 面, 即 可 看 到 掛 號 資 料 出 現 * 號, 表 示 該 筆 掛 號 為 同 一 療 程 ( 圖 15) 圖 15 6 欠 補 單 作 業 : (1) 欠 單 作 業 A 由 門 診 進 入 掛 號 看 診 畫 面, 點 選 複 診 掛 號 鈕, 輸 入 病 患 的 身 份 證 字 號, 點 選 進 入 掛 號 收 費 作 業 畫 面 3-51 台 北 市 牙 醫 師 公 會 發 行
B 進 入 掛 號 收 費 作 業 畫 面, 代 入 開 始 卡 號 後, 點 選 時, 會 出 現 右 圖 的 訊 息 視 窗, 點 選 是 鈕, 本 筆 欠 單 記 錄 會 新 增 於 欠 補 單 處 理 中 ( 圖 16) C 由 門 診 進 入 欠 補 單 處 理 畫 面, 會 看 到 當 月 份 新 增 一 筆 該 病 患 同 一 療 程 欠 單 的 記 錄 ( 圖 17) 圖 16 圖 17 台 北 市 牙 醫 師 公 會 發 行 3-52
(2) 補 單 作 業 A 由 門 診 進 入 欠 補 單 處 理 畫 面, 點 選 欲 補 單 的 病 患 姓 名, 點 選 病 例 寫 入 修 改 B 確 認 處 理 日 期, 點 選 已 補 單 後, 直 接 點 選 IC 卡 補 單 鈕 後, 系 統 將 會 自 動 存 檔 C 完 成 補 單 動 作 後, 請 點 選 病 歷 輸 入 鈕, 確 認 病 歷 輸 入 完 成 ; 點 選 病 例 寫 入 IC 卡 鈕, 將 本 次 病 歷 寫 入 病 患 之 健 保 IC 卡 ( 圖 18) 圖 18 四 IC 卡 讀 卡 機 管 理 1 IC 卡 讀 卡 機 管 理 ( 圖 19) 功 能 說 明 : (1) 執 行 讀 卡 機 開 機 認 證 - 每 日 或 讀 卡 機 電 源 重 開 時, 執 行 認 證 作 業 操 作 方 式 : A 連 上 網 路 ( 網 路 設 定 請 參 閱 微 軟 WINDOWS 相 關 書 籍 ) B 在 掛 號 看 診 畫 面, 點 選 IC 卡 程 式 鈕, 進 入 IC 讀 卡 機 管 理 畫 面 圖 19 3-53 台 北 市 牙 醫 師 公 會 發 行
C 點 選 執 行 讀 卡 機 開 機 認 證 鈕, 系 統 會 自 動 與 高 雄 IDC 連 線 認 證, 此 步 驟 約 需 8 10 秒 ( 圖 20) C B 圖 20 D 認 證 成 功 後, 將 出 現 IDC 認 證 成 功 ( 圖 21) 之 訊 息 視 窗 點 選 繼 續 鈕, 接 著 點 選 結 束 作 業 鈕, 即 可 進 行 看 診 掛 號 作 業 (2) 醫 事 人 員 卡 插 入 認 證 ( 圖 22)- 每 次 醫 事 卡 置 入 圖 21 讀 卡 機 時, 請 執 行 醫 事 卡 認 證 作 業 操 作 方 式 : A 點 選 輸 入 密 碼 鈕 ( 圖 23) B 由 讀 卡 機 上 輸 入 醫 事 卡 密 碼 後, 點 選 確 認 鈕, 會 出 現 醫 事 卡 認 證 完 成, 點 選 確 認 鈕 後 即 可 查 詢 病 患 健 保 IC 卡 內 容 補 充 說 明 : A 讀 卡 機 重 新 認 證 醫 事 卡 重 新 置 入 都 必 須 重 新 執 行 醫 事 卡 認 證 B 讀 取 病 患 健 保 IC 卡 及 過 敏 藥 物 登 錄 都 必 須 置 入 醫 事 卡 才 可 進 入 圖 22 圖 23 台 北 市 牙 醫 師 公 會 發 行 3-54
(3) 認 證 狀 態 檢 查 - 檢 查 醫 事 卡 讀 卡 機 及 健 保 卡 認 證 狀 態 操 作 方 式 : 圖 24 圖 25 圖 26 A 點 選 認 證 狀 態 檢 查 鈕, 進 入 IC 卡 讀 卡 機 狀 態 畫 面 B IC 卡 讀 卡 機 狀 態 會 顯 示 安 全 模 組 卡 醫 事 人 員 卡 及 健 保 IC 卡 置 入 的 情 況 C 畫 面 中 詢 問 是 否 重 新 讀 取 卡 片 狀 態 之 訊 息 視 窗 ( 圖 24) D 點 選 否 鈕 時, 即 可 離 開 讀 卡 機 狀 態 畫 面 E 點 選 是 鈕 時, 電 腦 會 重 新 檢 查 安 全 模 組 醫 事 人 員 及 健 保 IC 卡 的 狀 態 (4) 健 保 IC 卡 密 碼 設 定 - 設 定 或 取 消 病 患 健 保 IC 卡 密 碼 操 作 方 式 : A 點 選 健 保 IC 卡 密 碼 設 定 鈕 B 置 入 健 保 IC 卡 C 點 選 輸 入 密 碼 鈕 後, 會 出 現 一 個 小 視 窗 要 求 輸 入 密 碼 ( 圖 25) D 請 在 讀 卡 機 上 輸 入 健 保 IC 卡 密 碼, 輸 入 完 畢 後, 點 選 確 認 鈕 E 如 病 患 不 想 使 用 密 碼, 可 於 完 成 上 述 步 驟 後, 點 選 取 消 PIN 碼 鈕, 即 可 取 消 健 保 IC 卡 的 密 碼 (5) 緊 急 聯 絡 電 話 及 過 敏 藥 物 - 輸 入 緊 急 聯 絡 電 話 及 過 敏 藥 物 至 病 患 健 保 IC 卡 功 能, 執 行 時 請 置 入 健 保 卡 醫 事 卡 並 認 證 完 成 操 作 方 式 ( 圖 26) A 將 醫 事 人 員 卡 及 病 患 健 保 IC 卡 置 入 讀 卡 機, 點 選 IC 卡 過 敏 藥 物 鈕 B 輸 入 過 敏 藥 物 資 料 緊 急 聯 絡 電 話 後, 點 選 寫 回 IC 卡 鈕, 即 完 成 過 敏 藥 物 登 錄 作 業 C 輸 入 過 敏 藥 物 名 稱 方 式, 以 醫 師 臨 床 實 際 病 歷 登 載 之 使 用 方 式 登 錄, 不 限 定 學 名 藥 D 點 選 重 新 讀 取 鈕, 可 重 新 讀 取 病 患 健 保 IC 卡 上 的 記 錄 (6) 卡 片 內 容 讀 取 -CSINPUTQ - 讀 取 病 患 健 保 IC 卡 存 放 資 料 功 能, 如 基 本 資 料 就 醫 資 料 重 大 傷 病 身 份 註 記 過 敏 藥 物 註 記 取 號 處 置 記 錄 就 醫 記 錄 預 防 保 健 累 計 費 用 及 次 數 預 防 保 健 器 官 捐 贈 等 3-55 台 北 市 牙 醫 師 公 會 發 行
操 作 方 式 A 點 選 卡 片 內 容 讀 取 -CSINPUTQ 鈕 後, 進 入 健 保 IC 卡 資 料 輸 入 及 查 詢 系 統 畫 面 ( 圖 27) B 點 選 查 詢 鈕, 即 可 看 到 查 詢 畫 面 之 內 容 C 進 入 查 詢 畫 面 後, 可 查 詢 於 看 診 輸 入 畫 面, 執 行 病 歷 寫 入 IC 卡 後, 卡 片 上 所 記 錄 的 狀 況 D 點 選 下 方 醫 療 專 區 選 項, 即 會 顯 示 最 近 60 筆 病 患 治 療 處 置 的 記 錄 ; 本 功 能 必 須 置 入 醫 事 卡 才 能 查 詢 ( 圖 28) (7) 卡 片 狀 態 檢 查 或 更 新 - 檢 查 病 患 健 保 IC 卡 基 本 內 容 卡 片 更 新 功 能 若 需 檢 查 卡 片 狀 態 IC 卡 可 用 次 數 小 於 等 於 3 次 或 卡 片 出 現 有 效 期 限 已 過 期 時, 需 更 新 卡 片 才 可 使 用 操 作 方 式 : 圖 27 圖 28 A 在 今 日 掛 號 一 覽 表 畫 面, 點 選 IC 卡 程 式 鈕, 出 現 IC 卡 讀 卡 機 管 理 畫 面 B 點 選 卡 片 狀 態 檢 查 或 更 新 鈕, 則 會 出 現 ( 圖 29) C 點 選 卡 片 更 新 鈕 即 可 更 新 卡 片 可 用 次 數 等 待 約 20 秒 後 即 出 現 健 保 IC 卡 更 新 成 功 之 訊 息 視 窗 ( 圖 30) 圖 29 圖 30 台 北 市 牙 醫 師 公 會 發 行 3-56
D 更 新 後 顯 示 就 醫 可 用 次 數 已 更 新 為 6 次 ( 圖 31) E 卡 片 更 新 完 成, 點 選 結 束 作 業 鈕, 即 完 成 更 新 作 業! (8) 每 日 上 傳 作 業 - 透 過 VPN 網 路 上 傳 每 日 取 卡 及 病 圖 31 歷 記 錄 至 健 保 局 有 健 保 IC 卡 就 醫 資 料 上 傳 未 上 傳 之 檢 查 診 所 取 卡 查 詢 查 詢 上 傳 結 果 A 資 料 上 傳 : 目 前 健 保 局 規 定 診 所 資 料 需 於 24 小 時 內 回 傳, 請 診 所 特 別 注 意 資 料 上 傳 的 時 間 操 作 方 式 : (a) 點 選 每 日 上 傳 作 業 鈕 ( 圖 32) 圖 32 (b) 選 擇 上 傳 資 料 日 期 ( 即 畫 面 上 之 取 卡 日 期 ) 後, 點 選 執 行 產 生 鈕, 即 產 生 取 卡 當 日 所 有 以 IC 卡 掛 號 之 病 歷 資 料 每 日 上 傳 之 資 料 筆 數 亦 會 列 在 下 面 的 資 料 欄 位 中, 診 所 可 於 該 畫 面 檢 視 每 日 需 上 傳 之 資 料 筆 數 有 無 遺 漏 或 錯 誤 ; 上 傳 時 需 以 日 為 單 位, 同 日 資 料 不 可 分 開 上 傳 ( 圖 33) 圖 33 (c) 如 果 於 上 傳 資 料 後, 才 發 現 病 患 資 料 有 錯 誤 且 必 須 修 改 時, 請 將 上 傳 類 別 改 為 補 正 上 傳, 再 上 傳 一 次 注 意 :(a) 掛 號 日 期 不 一 定 等 於 取 卡 日 期 每 日 上 傳 作 業 與 登 錄 健 保 IC 卡 申 報 作 業 不 同 步 (b) 資 料 上 傳 查 詢 圖 34 功 能 說 明 : 診 所 於 每 日 上 傳 作 業 完 成 24 小 時 後, 可 連 線 至 健 保 局 的 網 站 查 詢 診 所 上 傳 的 結 果, 確 認 上 傳 的 資 料 是 否 正 確 操 作 方 式 : (a) 點 選 瀏 覽 上 傳 結 果 鈕 ( 圖 34), 會 進 入 下 面 的 畫 面, 服 務 類 別 選 擇 IC 卡 就 醫 資 料 上 傳 ; 作 業 圖 35 項 目 選 擇 IC 卡 就 醫 上 傳 檢 核 結 果 查 詢 ( 圖 35) 3-57 台 北 市 牙 醫 師 公 會 發 行
(b) 於 健 保 資 訊 網 服 務 系 統 畫 面 分 別 輸 入 醫 事 服 務 機 構 代 號 及 醫 事 服 務 機 構 密 碼 ( 註 1) 後, 再 點 選 登 入 鈕, 進 入 查 詢 畫 面 ( 圖 36) 註 1: 原 醫 事 服 務 機 構 密 碼 即 診 所 與 健 保 局 簽 約 之 轉 帳 帳 號 注 意 : 帳 號 不 足 14 碼 時, 需 在 帳 號 前 面 補 0 填 滿 圖 36 14 碼 如 無 法 輸 入 時, 請 電 洽 健 保 局 各 區 承 辦 人 員 (c) 點 選 就 醫 資 料 上 傳 檢 核 結 果 查 詢 鈕, 於 輸 入 查 詢 時 間 之 欄 位 輸 入 欲 查 詢 之 日 期 後, 點 選 確 認 鈕, 即 可 查 詢 該 期 間 內 已 上 圖 37 傳 之 資 料 ( 圖 37) (d) 若 欲 查 詢 當 日 上 傳 之 錯 誤 資 料 明 細, 可 於 上 傳 資 料 清 單 畫 面 點 選 該 日 之 日 期 時 間 ( 圖 38) (e)ic 卡 就 醫 上 傳 錯 誤 資 料 明 細 內 容 ( 圖 39) 圖 38 B 未 上 傳 檢 查 : 未 上 傳 檢 查 期 間 設 定 : 用 在 結 束 診 所 管 理 時, 提 醒 診 所 該 期 間 尚 未 上 傳 的 日 期 功 能 說 明 : 點 選 未 上 傳 檢 查 鈕, 進 入 診 所 IC 卡 取 卡 資 料 未 上 傳 查 詢 瀏 覽 畫 面, 可 查 詢 診 所 已 取 卡 但 尚 未 上 傳 的 卡 號 記 錄 ( 圖 40) 注 意 : 本 功 能 僅 提 供 查 詢 診 所 未 上 傳 的 記 錄, 上 傳 記 錄 是 否 成 功, 請 點 選 瀏 覽 上 傳 結 果, 圖 39 至 健 保 局 醫 事 服 務 機 構 健 保 IC 卡 相 關 資 料 查 詢 (http://10.253.253.242/idcportal/), 服 務 類 別 :IC 卡 就 醫 資 料 上 傳 ; 作 業 項 目 : IC 卡 就 醫 上 傳 檢 核 結 果 查 詢 圖 40 台 北 市 牙 醫 師 公 會 發 行 3-58
圖 41 圖 42 圖 43 C 診 所 上 傳 查 詢 : 功 能 說 明 ( 圖 41) 點 選 診 所 上 傳 查 詢 鈕, 進 入 診 所 IC 卡 上 傳 記 錄 瀏 覽 畫 面, 可 查 詢 診 所 端 已 上 傳 記 錄 : 取 卡 日 期 總 筆 數 傳 送 日 期 時 間 接 收 日 期 時 間 及 檔 案 名 稱 本 記 錄 表 僅 記 錄 已 有 上 傳 記 錄 之 取 卡 日 期, 未 上 傳 之 資 料 請 查 詢 未 上 傳 檢 查 注 意 : 本 功 能 僅 提 供 查 詢 診 所 上 傳 筆 數 的 記 錄, 上 傳 記 錄 是 否 成 功, 請 點 選 瀏 覽 上 傳 結 果 鈕, 至 健 保 局 醫 事 服 務 機 構 健 保 IC 卡 相 關 資 料 查 詢 (http://10.253.253.242/idcportal/) 服 務 類 別 :IC 卡 就 醫 資 料 上 傳 : 作 業 項 目 :IC 卡 就 醫 上 傳 檢 核 結 果 查 詢 (9) 讀 卡 機 設 定 - 設 定 讀 卡 機 廠 牌 COM PORT 通 訊 連 結 埠 位 置 變 更 驅 動 程 式 自 動 搜 尋 讀 卡 機 功 能 說 明 : 使 用 者 在 變 更 讀 卡 機 時, 必 須 重 新 設 定 讀 卡 機 的 廠 牌, 本 功 能 提 供 使 用 者 變 更 讀 卡 機 的 設 定 操 作 方 式 ( 圖 43) A 點 選 讀 卡 機 設 定 鈕 ( 圖 42) B 根 據 診 所 安 裝 的 讀 卡 機, 點 選 鈕, 選 擇 讀 卡 機 安 裝 的 COM PORT 及 讀 卡 機 廠 牌 ( 圖 43) C 若 診 所 無 法 確 認 所 使 用 的 讀 卡 機, 可 於 第 3 個 選 項 : 認 證 自 動 搜 尋 讀 卡 機 及 COM PORT 點 選 是, 確 認 後 於 每 次 認 證 時, 電 腦 會 自 動 搜 尋 讀 卡 機 及 COM PORT 位 置 D 如 安 裝 電 腦 為 Client 端, 請 選 擇 讀 卡 機 COM PORT: 無 E 設 定 後 點 選 鈕, 即 完 成 讀 卡 機 設 定 ( 圖 43) 2 IC 卡 掛 號 作 業 同 一 療 程 : 同 一 療 程 的 掛 號 大 致 與 前 述 之 掛 號 流 程 相 同, 唯 一 不 同 者, 在 於 執 行 IC 掛 號 後 有 一 個 就 醫 類 別 需 選 擇 為 AB 以 一 個 月 內 治 療 為 同 一 療 程 者 後 面 的 動 作 與 IC 卡 一 般 掛 號 相 同 3 欠 補 章 作 業 : 今 天 病 人 也 要 看 診 加 上 也 要 退 卡, 就 一 定 要 先 回 上 次 欠 卡 日, 於 主 畫 面 中 按 下 掛 號 作 業 欠 章 確 定 完 成 欠 章 掛 號 之 畫 面 後, 再 回 當 日 日 期, 將 IC 卡 插 入 讀 卡 機, 請 在 主 畫 面 中 按 下 C-E 欠 補 章, 選 擇 欲 作 補 章 作 業 的 患 者, 按 下 補 章 退 押 金 之 按 鈕, 再 按 下 是 鈕 接 下 來 您 會 發 現 左 3-59 台 北 市 牙 醫 師 公 會 發 行
側 之 IC 補 卡, 按 下 此 鈕, 出 現 IC 掛 號 畫 面, 這 時 請 依 IC 卡 一 般 掛 號 作 業 來 進 行 即 可, 當 您 按 下 掛 號 確 認 鈕 後, 請 再 按 下 ESC 鈕 離 開 即 可 完 成 補 章 動 作, 這 時 才 可 以 再 掛 號, 當 日 日 期 與 IC 卡 一 般 掛 號 相 同 ( 不 過 病 歷 上 的 退 卡 那 筆 一 定 要 記 得 打 勾, 好 讓 覆 審 者 check) 4 IC 卡 更 新 : 當 患 者 IC 卡 內 之 就 診 次 數 已 達 6 次 或 是 超 過 使 用 期 限, 則 必 須 操 作 IC 卡 更 新 作 業 才 可 繼 續 就 診 當 發 現 卡 片 資 料 中 之 就 醫 可 用 次 數 出 現 00 之 字 樣 時, 請 按 下 更 新 作 業 鈕, 此 時 系 統 會 出 現 更 新 完 畢, 按 下 確 定 鈕, 即 完 成 更 新 作 業, 再 次 按 下 掛 號 畫 面 就 可 以 繼 續 一 般 掛 號 了 5 要 是 讀 卡 機 無 法 讀 卡 之 掛 號 步 驟 如 下 : 於 主 畫 面 中 按 下 掛 號 作 業, 請 先 輸 入 病 患 之 病 歷 編 號, 按 確 定 鈕, 接 下 來 請 在 主 畫 面 按 下 C-M 異 常 代 碼, 這 時 請 在 異 常 原 因 讀 卡 機 故 障 之 左 側 尚 未 取 得 就 醫 序 號 欄, 按 下 A010 鈕, 然 後 再 按 確 定, 即 可 完 成 該 病 患 之 掛 號 附 件 一 到 診 及 治 療 記 錄 單 到 診 及 治 療 記 錄 單 姓 名 日 期 : 年 月 日 醫 師 別 : 病 人 類 別 NP OP 預 約 時 間 到 診 時 間 蓋 卡 自 費 不 蓋 卡 電 訪 不 電 訪 電 訪 主 因 : 牙 位 傷 病 碼 診 斷 齒 面 申 報 :1 2 3 口 內 膏 小 兒 普 拿 疼 下 次 療 程 及 時 間 : 叮 嚀 及 給 藥 : 麻 藥 拔 牙 須 知 endo 須 知 1 2 3 口 內 膏 小 兒 普 拿 疼 VIP 自 費 金 額 : 治 療 完 畢 : 附 件 二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醫 療 費 用 收 據 姓 名 身 份 證 字 號 就 醫 日 期 明 細 項 目 金 額 掛 號 費 部 份 負 擔 合 計 ( 實 收 金 額 ) 診 所 名 稱 : 診 所 代 號 : 台 北 市 牙 醫 師 公 會 發 行 3-60
考 核 表 員 工 姓 名 : 日 期 : 年 月 日 項 目 分 級 優 可 劣 備 註 1 初 診 病 人 的 掛 號 步 驟 是 否 熟 悉? 2 複 診 病 人 的 掛 號 步 驟 是 否 熟 悉? 3 是 否 有 詢 問 病 人 相 關 資 料? 4 問 診 及 諮 詢 ( 疾 病 分 類 及 資 料 蒐 集 ) 是 否 確 實? 5 解 說 治 療 後 須 注 意 事 項 是 否 詳 實 且 仔 細? 6 下 次 約 診 事 項 及 時 間 是 否 確 定? 7 收 費 記 錄 是 否 確 實 登 入 報 表? 8 欠 卡 補 卡 之 相 關 作 業 是 否 熟 悉? 9 IC 卡 掛 號 作 業 流 程 是 否 熟 悉? 10 每 日 上 傳 是 否 做 到? 改 進 建 議 之 內 容 : 考 核 人 簽 章 : 3-61 台 北 市 牙 醫 師 公 會 發 行
* 下 列 測 驗, 考 考 您 對 本 章 節 了 解 多 少? ( ) 1 下 列 何 者 並 非 初 診 病 人 的 掛 號 步 驟 的 範 圍? (A) 請 其 填 寫 病 人 基 本 資 料 (B) 請 出 示 健 保 IC 卡, 並 核 對 相 關 證 件 (C) 問 診 及 諮 詢 ( 疾 病 分 類 及 資 料 蒐 集 ) (D) 調 出 病 人 病 歷 ( ) 2 下 列 何 者 並 非 複 診 病 人 的 掛 號 步 驟 的 範 圍? (A) 請 出 示 健 保 IC 卡 (B) 調 出 病 人 病 歷 (C) 問 診 及 諮 詢 ( 疾 病 分 類 及 資 料 蒐 集 ) (D) 請 其 填 寫 病 人 基 本 資 料 ( ) 3 欠 卡 相 關 作 業 有 哪 些 : (A) 押 卡 : 請 病 人 填 寫 押 卡 本 (B) 退 卡 : 押 卡 本 上 記 得 註 明 退 卡 當 日 日 期, 並 請 病 人 簽 名 ; 將 病 歷 找 出 填 上 卡 號 (C) 押 金 : 請 病 人 填 寫 押 金 本 (D) 以 上 皆 是 ( ) 4 下 列 何 者 是 IC 卡 讀 卡 機 管 理 的 範 圍? (A) 執 行 讀 卡 機 開 機 認 證 (B) 醫 事 人 員 卡 插 入 認 證 (C) 健 保 IC 卡 密 碼 設 定 (D) 以 上 皆 是 ( ) 5 每 日 上 傳 作 業, 下 列 何 者 為 非 : (A) 需 於 24 小 時 內 回 傳 (B) 掛 號 日 期 不 一 定 等 於 取 卡 日 期 (C) 如 果 於 上 傳 資 料 後, 才 發 現 病 患 資 料 有 錯 誤 且 必 須 修 改 時, 請 將 上 傳 類 別 改 為 補 正 上 傳, 再 上 傳 一 次 (D) 欠 卡 之 資 料 當 天 也 會 上 傳 1.(D)2.(D)3.(D)4.(D)5.(D) 台 北 市 牙 醫 師 公 會 發 行 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