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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ion:

香 港 醫 療 輔 助 隊 周 年 覆 試 參 考 題 目 災 難 醫 療 1. 災 難 醫 療 的 目 標 是 : 完 善 的 應 變 計 劃 專 業 的 醫 療 知 識 及 拯 救 技 術 有 效 的 教 學 及 訓 練 活 動 2. 災 難 現 場 審 定 中 的 受 傷 機 制 審 定 是 : 顯 示 出 病 人 是 否 正 處 於 不 穩 定 情 況, 病 人 的 病 情 或 傷 勢 很 可 能 會 迅 速 改 變 及 轉 壞 3. 以 下 那 項 受 傷 機 制 的 傷 病 者, 其 傷 勢 並 不 是 不 穩 定, 因 此 不 需 立 即 送 院 : 傷 勢 不 穩 定 ; 由 5 米 以 上 高 處 墮 下 從 汽 車 拋 出 車 外 斷 肢 呼 吸 困 難 電 擊 嚴 重 的 頭 部 受 傷 發 生 嚴 重 減 速 意 外 行 人 被 汽 車 撞 倒 電 單 車 司 機 胸 部 受 傷 或 腹 部 挫 傷 頭 頸 胸 或 腹 部 之 貫 穿 性 受 傷 65 歲 以 上 或 5 歲 以 下 的 創 傷 傷 者 4. 在 監 察 不 穩 定 的 病 人 時, 應 每 隔 多 少 分 鐘 更 要 量 度 及 記 錄 一 次? 五 分 鐘 5. 如 果 一 名 病 者 在 脊 椎 受 損 傷 後 仍 能 作 出 自 由 的 展 示 性 動 作, 他 可 以 恢 復 行 走 的 機 會 是 多 少?75% 6. 脊 椎 損 傷 造 成 的 自 主 的 神 經 損 害 和 血 管 擴 張, 稱 為 脊 椎 ( 神 經 性 ) 休 克, 會 導 致 : 低 血 壓 7. 量 度 硬 頸 套 的 高 度 是 : 量 度 黑 色 扣 和 繞 邊 硬 膠 帶 的 下 端 邊 沿 之 間 的 距 離 8. 兒 童 專 用 的 BVM 的 氣 容 量 應 多 少?500ml 9. 對 懷 疑 有 頸 椎 受 傷 時, 不 應 使 用 何 種 技 巧? 按 額 提 頦 10. 保 持 氣 道 暢 通 的 其 中 一 項 程 序 是 抽 吸, 抽 吸 時 要 先 保 護 自 己, 應 帶 上 : 經 消 毒 的 手 套 11. 安 桃 樂 不 適 用 於 下 列 傷 者 : 清 醒 程 度 不 穩 定 不 能 聽 從 指 示 ( 如 中 毒 ) 慢 性 阻 塞 性 肺 病 解 壓 病 腹 部 腫 脹 處 於 密 封 場 所 12. 吸 入 安 桃 樂 多 少 時 間 才 有 效? 2 分 鐘 氣 胸 上 頷 受 傷 服 了 硝 酸 甘 油 片 13. 生 命 表 徵 包 括 那 項? 清 醒 程 度 體 溫 脈 搏 呼 吸 血 壓 14. 處 理 人 事 不 省 的 病 者, 以 下 那 項 是 最 重 要 的? 暢 通 氣 道 15. 醫 療 輔 助 隊 搶 救 之 五 個 步 驟 之 第 一 步 驟 是 : 偵 察 及 處 理 表 面 傷 者 16. 人 工 輻 射 可 來 自 : 醫 療 工 業 軍 事 17. 請 選 出 Rogers 曾 列 舉 輔 導 員 應 抱 的 態 度 : 同 理 心 真 誠 表 裡 一 致 無 條 件 的 積 極 關 懷 18. 在 輔 導 技 巧 中 面 質 的 功 能 是 : 協 助 受 輔 者 了 解 自 己 內 在 的 衝 突 矛 盾 歪 曲 逃 避 的 行 為 和 態 度 19. 處 理 腹 部 破 裂 的 傷 病 者, 急 救 員 應 該 : 讓 病 人 仰 臥, 雙 膝 曲 起, 頭 部 和 雙 肩 微 微 抬 起 把 受 傷 部 位 周 圍 的 衣 物 剪 去, 使 傷 口 完 全 外 露 切 勿 嘗 試 把 器 官 重 新 放 進 腹 腔 內 以 普 通 生 理 鹽 水 濕 潤 經 消 毒 的 紗 布, 蓋 着 外 露 的 器 官 以 膠 紙 蓋 著 紗 布, 用 以 保 持 濕 潤 以 腹 部 敷 料 蓋 著 紗 布 及 膠 紙, 藉 以 保 暖 及 維 持 溫 度 以 繃 帶 或 膠 紙 把 敷 料 的 位 置 固 定 確 保 在 敷 料 邊 沿 扣 上 固 定 帶, 但 切 勿 接 觸 器 官 20. 一 般 有 物 件 刺 入 皮 膚, 如 刺 入 超 過 幾 多 毫 米 深, 便 不 能 將 其 移 除? 1 毫 米 21. 在 使 用 牽 引 夾 板 去 處 理 脛 骨 / 腓 骨 骨 折 時, 最 多 用 幾 多 磅 張 力 來 固 定 骨 折?10 磅 張 力

22. 什 麼 情 況 下 稱 為 心 肌 梗 塞 : 血 凝 塊 或 嚴 重 動 脈 收 窄 將 供 給 心 肌 的 氧 氣 截 斷, 引 致 部 分 心 肌 壞 死 23. 在 治 療 心 肥 大 症 的 病 人 當 中, 給 予 病 人 氧 氣 時 的 速 度 應 該 為 何? 15 公 升 / 每 分 鐘 24. 在 使 用 AED 當 中, 連 續 電 擊 六 次 後, 下 一 個 程 序 是 做 甚 麼 工 作? 檢 查 脈 搏 --- 如 病 人 仍 無 脈 搏 施 行 流 動 心 肺 復 甦 法 及 馬 上 送 院 25. 在 進 行 流 動 心 肺 復 甦 法 時, 每 一 次 中 斷 的 時 間 不 得 超 過 多 少? 30 秒 26. 現 在 需 要 將 傷 病 者 通 過 困 難 複 雜 的 地 區 瓦 礫 堆 或 自 高 處 搬 運 時, 你 應 選 擇 何 種 擔 架 床 最 佳? 籃 形 枱 床 27. 有 一 名 人 事 不 省 的 傷 病 者 需 要 將 其 帶 離 災 難 現 場, 而 現 場 有 二 名 災 難 醫 療 助 理, 你 可 選 擇 以 下 何 種 搬 運 方 法? 兩 人 扶 掖 法 28. 以 下 那 個 是 用 作 計 算 輻 射 污 染 單 位 的 名 稱? 貝 可 或 Bq/cm2 29. 在 臨 床 心 理 變 遷 中 的 強 迫 症 狀 意 思 是 : 主 要 指 那 種 明 知 沒 有 必 要, 但 又 無 法 擺 脫 的 無 意 義 的 思 想, 衝 動 的 行 為 等 表 現, 還 有 一 些 比 較 一 般 的 感 知 障 礙, 如 腦 子 變 空 了, 記 憶 力 不 行 等 30. 檢 傷 分 類 中, 大 腿 骨 折 是 屬 那 類 優 先 次 序? 第 一 優 先 31. 使 用 一 個 盛 滿 之 D 型 號 氧 氣 樽 供 成 人 心 肺 復 甦 制 式 傷 病 者 使 用 100% 含 氧 可 供 氣 約 :25 分 鐘 32. 每 日 測 試 發 覺 氧 氣 樽 壓 力 容 量 錶 顯 示 容 量 低 於 多 少 須 要 換 上 充 足 氣 量? 1000 磅 / 每 平 方 吋 或 6900 千 柏 斯 高 33. 鼻 套 管 不 可 用 於 以 下 那 種 情 況? 可 用 於 以 下 情 況 傷 病 者 呼 吸 短 促, 但 並 未 出 現 明 顥 的 缺 氧 徵 象 傷 病 者 無 法 忍 受 大 面 罩, 例 如 他 整 個 臉 部 有 損 傷 或 嚴 重 灼 傷 傷 病 者 正 在 嘔 吐 在 醫 院 期 間 ( 鼻 套 管 可 讓 傷 病 者 容 易 進 食 及 講 話, 同 時 又 可 獲 得 氧 氣 補 充 ) 34. 如 病 者 是 慢 性 阻 塞 肺 (COPD ) 的 病 患 者, 應 使 用 何 種 面 罩? 文 氏 面 罩 35. 浣 熊 眼 的 出 現 是 由 於 : 頭 顱 骨 破 裂 36. 下 列 那 些 是 引 發 癲 癇 症 的 因 素 : 過 度 換 氣 創 傷 疾 病 發 燒 37. 以 下 那 些 人 士 容 易 患 上 熱 衰 竭? 38. 中 暑 通 常 發 生 在 以 下 何 種 情 況? 睡 眠 不 足 過 度 感 光 ( 例 如 面 對 強 光 或 閃 燈 ) 情 緒 受 壓 賀 爾 蒙 變 化 ( 懷 孕 月 經 ) 營 養 不 良 酒 精 及 / 或 藥 物 年 糼 兒 童 正 在 服 用 利 尿 劑 的 高 血 壓 傷 病 者 沒 有 足 夠 水 份 補 充 的 傷 病 者 嚴 重 嘔 肚 肚 瀉 及 大 量 脫 木 的 傷 病 者 體 內 液 體 或 電 解 質 不 足 中 暑 通 常 在 炎 熱 及 十 分 潮 濕 的 環 境 之 下, 當 傷 病 者 大 量 出 汗 也 失 其 效 用 時 發 生 39. 直 昇 機 機 頭 在 12 時 之 指 針 位 置, 而 機 尾 為 6 時 之 指 針 位 置, 其 安 全 進 出 區 域 範 圍 應 為 那 個 方 向? 3 時 或 9 時 方 向 40. 表 層 輻 射 污 染 探 測 器 開 啟 後 需 要 多 少 秒 後 才 留 意 螢 幕 顯 示 之 貝 可 讀 5 秒

周 年 覆 試 參 考 題 目 急 救 學 1. 急 救 的 目 的 是 : 保 持 生 命 防 止 傷 勢 惡 化 促 進 復 原 2. 急 救 的 定 義 是 : 利 用 現 場 物 資, 適 當 處 理 傷 者, 盡 速 送 院 3. 急 救 員 抵 達 意 外 現 場 後, 必 須 : 先 評 估 現 場 情 況 4. 處 理 觸 電 傷 者 時, 立 即 : 截 斷 電 源, 小 心 觸 電 5. 處 理 浴 室 內 易 燃 氣 體 外 洩, 切 勿 : 開 關 任 何 電 制 6. 在 初 步 檢 查 進 行 時, 如 果 發 現 傷 病 者 有 那 種 情 況, 應 進 行 緊 急 治 理 及 盡 速 把 傷 病 者 送 院? 氣 道 受 阻 心 臟 停 止 嚴 重 出 血 或 休 克 等 危 及 生 命 的 狀 況 7. 評 估 傷 病 者 如 需 要 進 一 步 檢 查, 其 檢 查 包 括 : 生 命 表 徵 病 歷 詳 盡 的 全 身 檢 查 8. 如 果 現 場 傷 病 者 眾 多, 應 先 處 理 何 種 傷 病 者 : 心 跳 停 止 呼 吸 停 止 大 量 出 血 人 事 不 省 9. 急 救 員 視 察 現 場 環 境, 要 : 視 察 現 場 是 否 存 在 危 險 估 計 受 傷 人 數 及 送 院 所 需 時 間 需 否 增 援 10. 如 果 現 場 傷 病 者 眾 多, 急 救 員 要 優 先 處 理 的 程 序 是 什 麼? 施 行 心 肺 復 甦 法 處 理 嚴 重 出 血 救 治 休 克 包 紥 傷 口 固 定 骨 折 11. 評 估 傷 病 者 的 傷 勢, 必 須 認 識 有 關 的 : 主 觀 或 客 觀 資 料 12. 評 估 傷 病 者 時, 主 觀 資 料 是 指 : 傷 者 感 覺 到 的 情 況 13. 評 估 傷 病 者 時, 急 救 員 透 過 甚 麼 取 得 客 觀 資 料? 急 救 員 自 己 的 感 覺, 如 視 覺 聽 覺 觸 覺 嗅 覺 14. 初 步 檢 查, 要 點 包 括 : 清 醒 程 度 暢 通 氣 道 檢 查 呼 吸 檢 查 脈 搏 快 速 身 體 檢 查 15. 生 命 表 徵, 包 括 : 清 醒 程 度 呼 吸 脈 搏 血 壓 體 溫 16. 正 常 成 人 呼 吸 次 數, 每 分 鐘 多 少 次? 15-18 次 17. 正 常 成 人 血 壓, 平 均 約 多 少 mmhg? 120/80mmHg 18. 全 身 檢 查 時, 要 注 意 : 盡 量 少 移 動 傷 病 者, 以 免 傷 勢 惡 化 有 系 統 地 從 頭 到 腳, 檢 查 傷 病 者 有 否 異 常 之 處 把 傷 病 者 身 體 左 右 相 比, 看 看 有 否 差 異 注 意 傷 病 者 各 部 位 的 活 動 情 況, 有 否 觸 痛 腫 脹 血 液 循 環 受 阻 變 形 及 骨 折 等 19. 正 常 狀 態 呼 吸 時, 呼 出 氣 體 含 氧 氣 幾 多 百 分 比? 16% 20. 一 般 而 言, 成 人 約 有 血 量 多 少 公 升? 5-6 公 升 21. 血 液 內 的 細 胞 包 括 紅 血 球 白 血 球 及 血 小 板 紅 血 球 一 般 而 言 其 生 命 約 :120 天 22. 在 正 常 靜 止 狀 態 呼 吸 時, 其 每 次 呼 出 與 吸 入 的 空 氣 約 為 : 500 毫 升 23. 檢 查 傷 病 者 呼 吸, 要 : 視 : 注 意 胸 部 有 否 起 伏 聽 : 聆 聽 有 否 呼 吸 聲 感 : 用 臉 頰 感 覺 是 否 有 呼 氣 24. 施 行 成 人 心 肺 復 甦 法 前, 應 在 那 處 檢 查 脈 搏 有 否 跳 動? 頸 動 脈 25. 施 行 成 人 吹 氣 法 人 工 呼 吸, 急 救 員 應 緩 緩 吹 氣 入 肺, 每 次 吹 氣 維 持 幾 多 秒? 1.5-2 秒 26. 施 行 成 人 體 外 壓 心 法, 下 壓 深 度 為 多 少 cm? 3.8-5cm 27. 施 行 嬰 兒 心 肺 復 甦 法 前, 應 在 那 處 檢 查 脈 搏 有 否 跳 動? 肱 動 脈 28. 施 行 小 童 體 外 壓 心 法, 下 壓 深 度 為 多 少 cm? 2.5-3.8cm 29. 處 理 清 醒 的 哽 塞 傷 病 者, 可 使 用 : 拍 背 法 或 環 抱 壓 腹 法 30. 處 理 昏 迷 不 醒 的 哽 塞 傷 病 者, 可 使 用 : 側 臥 拍 背 法 或 推 腹 法 31. 處 理 哽 塞 嬰 兒, 可 使 用 : 嬰 兒 拍 背 法 或 嬰 兒 壓 胸 法 32. 處 理 遇 溺 傷 病 者, 盡 快 於 深 水 處 進 行 : 間 歇 性 施 行 人 工 呼 吸 33. 傷 病 者 經 過 心 肺 復 甦 法 急 救 後, 如 恢 復 呼 吸 及 血 循 環, 急 救 員 應 : 置 復 原 臥 式 34. 處 理 呼 吸 困 難 或 心 臟 有 問 題 的 傷 病 者 可 將 他 置 於 : 坐 式

35. 處 理 腹 痛, 闌 尾 炎 或 其 他 腹 部 損 傷 的 傷 病 者, 可 將 他 置 於 : 屈 膝 半 臥 式 36. 處 理 胸 部 損 傷 的 傷 病 者, 可 將 他 置 於 : 左 / 右 側 臥 式 37. 出 血 臨 床 表 徵 包 括 : 脈 搏 快 而 弱, 血 壓 下 降 口 渴 皮 膚 濕 冷 及 蒼 白 軟 弱 無 力 表 現 不 安 神 志 不 清 呼 吸 淺 速, 後 期 出 現 空 氣 肌 38. 外 出 血 的 處 理 方 法, 包 括 傷 病 者 位 置, 顯 露 傷 處, 加 壓 及 什 麼? 提 升 傷 肢 39. 如 果 頸 部 受 傷 出 血, 怎 樣 處 理? 用 厚 敷 料 遮 蓋 傷 口 及 直 接 施 壓 40. 施 行 間 接 壓 止 血 法, 不 可 超 過 幾 多 分 鐘? 15 分 鐘 41. 休 克 的 成 因, 包 括 血 液 流 失, 血 管 擴 張 及 : 心 臟 泵 力 不 足 42. 休 克 的 臨 床 表 徵, 包 括 : 脈 搏 快 而 弱 面 青 唇 白 皮 膚 濕 冷 感 到 軟 弱 暈 眩 甚 至 昏 厥 呼 吸 快 而 速, 甚 而 出 現 空 氣 肌 感 到 口 渴 及 噁 心 能 會 有 嘔 吐 表 現 不 安 血 壓 下 降 43. 傷 口 感 染 的 臨 床 表 徵, 不 包 括 : 包 括 傷 口 痛 楚 增 劇 傷 口 及 周 圍 組 織 的 紅 腫 範 圍 擴 大 傷 口 可 能 化 膿 鄰 近 的 淋 巴 結 可 能 腫 脹 及 觸 痛 傷 病 者 可 能 發 高 熱 44. 腦 部 功 能 受 到 短 暫 的 震 擾, 傷 病 者 有 短 時 間 神 志 不 清 或 短 暫 的 失 憶, 傷 病 者 是 : 腦 震 盪 45. 腹 部 受 傷 的 處 理 程 序 : 讓 傷 病 者 平 臥, 屈 曲 膝 部 並 用 物 品 承 托, 以 減 少 牽 扯 腹 部 傷 口 在 傷 處 敷 上 經 消 毒 或 清 潔 的 敷 料, 然 後 用 繃 帶 包 紥 定 位 處 理 休 克 不 要 給 予 傷 病 者 任 何 食 物 或 飲 料 如 腸 臟 外 露, 應 以 經 消 毒 或 清 潔 的 敷 料 遮 蓋, 切 勿 觸 摸 腸 臟 或 試 圖 將 跌 出 體 外 的 腸 臟 放 回 體 內 如 傷 病 者 咳 嗽, 則 輕 按 傷 處, 避 免 傷 勢 惡 化 46. 保 存 斷 肢 的 方 法 是 : 將 斷 肢 放 入 潔 淨 的 膠 袋 內, 再 用 另 一 盛 器 載 著 冰 塊 及 水, 然 後 把 連 膠 袋 的 斷 肢 放 入 冰 水 內 47. 脊 髓 神 經 共 有 多 少 對 神 經? 31 對 48. 神 經 系 統 可 分 為 那 兩 大 系 統? 中 樞 神 經 及 周 圍 神 經 49. 協 助 維 持 身 體 位 置 平 衡 的 是 那 一 部 分? 小 腦 50. 腦 神 經 共 有 多 少 對 神 經? 12 對 51. 你 替 一 名 傷 病 者 使 用 格 拉 斯 哥 昏 迷 程 度 計 檢 查 時, 發 現 其 眼 睛 張 開 反 應 是 對 聲 音 有 反 應, 言 語 反 應 是 混 亂 錯 誤, 而 動 作 神 經 反 應 是 對 痛 楚 刺 激 作 出 退 縮 反 應, 其 總 分 是 多 少?11 分 52. 以 下 那 一 項 不 是 中 暑 的 臨 床 表 徵 53. 以 下 那 一 項 不 是 熱 衰 竭 的 臨 床 表 徵 皮 膚 乾 熱 而 潮 紅 感 到 頭 痛 口 渴 及 嘔 心 小 便 量 少 中 暑 的 臨 床 表 徵 可 能 會 有 暈 眩 呼 吸 淺 速 脈 強 而 快 體 溫 會 升 至 攝 氏 40 度 以 上 初 期 瞳 孔 收 縮, 情 況 惡 化 時 會 轉 為 放 大 身 體 疲 倦 軟 弱 脈 速 而 弱 頭 痛 暈 眩 及 噁 心 熱 衰 竭 的 臨 床 表 徵 瞳 孔 放 大 情 緒 不 安 昏 厥 皮 膚 濕 冷 蒼 白

54. 以 下 那 些 是 癲 癇 症 發 作 時 應 處 理 的 方 法 : 保 護 傷 病 者, 避 免 碰 撞 跌 倒 切 勿 強 行 抑 制 傷 病 者 肢 體 抽 搐 待 抽 搐 過 後, 按 人 事 不 省 方 法 處 理 如 有 需 要, 安 排 送 院 55. 處 理 癲 癇 傷 病 者, 應 注 意 那 些 事 項? 保 護 傷 病 者, 暢 通 其 氣 道, 防 止 傷 病 者 身 體 撞 傷 及 咬 傷 舌 和 唇 56. 以 下 那 兩 類 是 常 見 的 中 風? 缺 血 性 中 風 及 出 血 性 中 風 57. 最 常 引 致 血 糖 過 低 昏 迷 的 原 因 包 括 : 服 用 過 量 胰 島 素 沒 有 進 食 嘔 吐 或 進 行 過 量 運 動 58. 一 名 嬰 兒 其 燒 傷 面 積 包 括 背 及 腰 部 和 左 上 肢, 以 九 乘 法 計 算 則 其 燒 傷 面 積 約 為 多 少 %? 27% 59. 一 般 燒 傷 的 傷 病 者 處 理 其 傷 口 的 方 法, 包 括 : 用 清 水 降 溫 及 用 經 消 毒 敷 料 遮 蓋 傷 口 60. 脊 柱 是 由 多 少 塊 骨 組 成? 33 塊 61. 以 下 那 種 關 節 屬 於 杵 臼 關 節? 肩 或 髖 關 節 62. 骨 折 的 臨 床 表 徵 包 括 : 傷 處 劇 痛 及 觸 痛 傷 肢 不 能 活 動 自 如 肢 體 變 形 歪 曲 或 縮 短 移 動 時, 可 能 感 到 有 斷 骨 磨 擦 有 可 見 性 或 隱 藏 性 出 血, 甚 至 出 現 休 克 傷 病 者 可 能 感 到 骨 頭 斷 裂 或 失 力 傷 處 紅 腫 及 瘀 青 63. 處 理 傷 病 者 的 時 候, 其 傷 勢 處 理 之 優 先 次 序 為 : 窒 息 出 血 休 克 固 定 骨 折 64. 以 下 那 些 是 處 理 凍 瘡 應 注 意 事 項 : 切 勿 揉 擦 傷 切 勿 弄 穿 水 泡 切 勿 用 火 在 傷 處 直 接 加 熱 切 勿 用 熱 水 袋 直 接 敷 裹 傷 處 65. 處 理 精 神 病 患 者 方 法 是 : 藥 物 和 心 理 治 療 66. 精 神 病 患 者 病 發 時, 可 能 會 : 自 言 自 語 作 出 怪 異 行 為 情 緒 激 動 大 吵 大 鬧 手 持 物 件 作 攻 擊 姿 勢 67. 輻 射 處 理 原 則 是 : 保 護 自 己 及 其 他 人 士, 以 免 遭 受 輻 射 污 染 必 須 獲 得 特 定 指 揮 部 門 的 批 准 或 命 令, 並 由 輻 射 探 測 人 員 帶 領 下, 才 可 進 入 輻 射 區 在 區 內 停 留 的 時 間 視 乎 需 要 而 定, 愈 短 愈 好 必 須 穿 著 保 護 性 衣 物, 如 手 套, 工 作 服 ( 衫 褲 相 連 者 ) 遮 蓋 整 個 頭 部 的 頭 盔 口 罩 膠 靴 等, 並 配 戴 輻 射 監 測 儀 器 所 有 曾 進 入 輻 射 區 的 急 救 員 及 傷 病 者, 必 須 在 指 定 清 除 污 染 中 心 進 行 清 除 污 染 程 序 所 有 在 輻 射 區 內 使 用 過 的 物 品, 必 須 放 進 膠 袋 內 內, 並 且 密 封, 然 後 在 袋 上 註 明 曾 使 用 的 污 染 物 品 所 有 遭 受 污 染 的 衣 物, 必 須 放 進 膠 袋 內, 並 且 密 封, 然 後 在 袋 上 註 明 受 污 染 衣 物 68. 輻 射 標 誌 是 什 樣 的? 三 葉 標 誌 69. 搬 運 傷 病 者 方 法, 可 分 為 : 徒 手 搬 運 及 毛 毯 搬 運 70. 搬 運 前 要 考 慮 : 現 場 環 境 的 安 全 情 況 急 救 員 的 體 力 及 傷 病 者 的 人 數 及 體 重 在 場 能 協 助 搬 運 的 人 數 及 器 材 撤 離 路 線 的 交 通 情 況 搬 運 路 程 的 長 短

71. 搬 運 傷 病 者 原 則 是 : 運 送 前 如 現 場 環 境 許 可, 先 將 傷 病 者 急 不 得 在 輻 射 區 內 進 食 飲 水 吸 煙 或 進 行 化 妝 急 救 員 如 要 休 息, 須 先 離 開 輻 射 區 救 及 護 理 向 傷 病 者 解 釋 運 送 的 方 法 及 目 的 運 送 時 保 持 傷 病 者 氣 道 暢 通 把 傷 病 者 置 於 舒 適 的 位 置 留 意 傷 病 者 的 情 況 運 送 方 法 必 須 安 全 ( 包 括 急 救 人 員 及 傷 病 者 ) 和 舒 適 72. 使 用 四 手 座 搬 運 傷 病 者 時, 其 情 況 要 : 一 手 或 雙 手 能 活 動 自 如, 清 醒 及 合 作 的 傷 病 者 73. 前 抬 後 抱 法 是 : 適 用 於 運 送 清 醒 或 昏 迷 的 傷 病 者 74. 毛 毯 抬 法 是 : I. 把 毛 毯 捲 起 一 半 II. 把 傷 病 者 轉 向 沒 受 傷 的 一 邊 III. 把 毛 毯 捲 起 的 一 邊 置 於 傷 病 者 背 部 旁 邊 IV. 把 傷 病 者 轉 回, 仰 臥 於 毛 毯 上 V. 在 傷 病 者 另 一 邊 把 捲 邊 展 開 VI. 然 後 再 把 毛 毯 兩 邊 捲 至 貼 近 傷 病 者, 三 至 四 人 分 別 站 在 傷 病 者 兩 旁, 單 膝 跪 下 緊 執 毛 毯 卷, 一 同 把 傷 病 者 抬 起 75. 復 甦 器 材 D 型 氣 樽, 可 盛 載 多 少 公 升 氧 氣? 370 公 升 76. 氧 氣 樽 身 的 顏 色 是 : 黑 色 77. 進 行 氧 氣 治 療, 一 般 面 罩 連 接 使 用 時, 調 校 氧 氣 流 量 選 擇 器 至 每 分 鐘 應 輸 送 多 少 公 升?10 公 升 78. 膠 囊 及 面 罩 復 甦 器 之 成 人 氣 袋 可 存 多 少 空 氣? 1200 至 1600 毫 升 79. 安 桃 樂 鎮 痛 器 是 由 何 種 氣 體 混 合 而 成? 氧 化 亞 氮 及 氧 氣 80. 安 桃 樂 有 何 副 作 用? 懨 懨 欲 睡 作 嘔 或 嘔 吐 暈 眩 及 眼 花 失 憶 清 醒 程 度 下 降 心 臟 功 能 下 降 81. 安 桃 樂 鎮 痛 器 的 使 用 程 序 是 : I. 向 傷 病 者 解 釋 安 桃 樂 的 效 用 及 副 作 用 效 用 -- 氣 體 須 吸 入 大 約 兩 分 鐘 後 才 產 生 止 痛 效 果 副 作 用 噁 心 和 暈 眩 等 II. 向 傷 病 者 示 範 如 何 使 用 面 罩 密 封 口 鼻 及 用 力 呼 吸, 令 傷 病 者 了 解 如 何 使 用 III. 使 用 前 應 將 安 桃 樂 氣 樽 反 覆 倒 轉 三 次, 確 保 樽 內 氣 體 適 當 混 合, 才 可 使 用 IV. 將 裝 有 呼 吸 器 的 面 罩 給 予 傷 病 者, 並 確 保 其 使 用 的 方 法 正 確 V. 密 切 留 意 傷 病 者 的 情 況 如 有 變 化 時 ( 例 如 傷 病 者 嘔 吐 或 呼 吸 困 難 等 ), 應 把 面 罩 移 開 VI. 如 樽 內 氣 體 接 近 用 罄, 應 立 即 更 換 新 氣 樽 82. 安 桃 樂 鎮 痛 器 的 使 用 原 則 是 甚 麼? 當 已 完 成 詳 細 的 初 步 和 進 一 步 檢 查, 而 其 他 處 理 痛 楚 的 方 法, 如 鬆 弛 法 已 經 失 效 或 不 適 合 施 行 時, 急 救 員 可 使 用 安 桃 樂 安 桃 樂 氣 體 可 以 幫 助 燃 燒, 故 使 用 時 必 須 小 心, 遠 離 火 種 在 可 能 的 情 況 下, 將 現 場 的 部 分 窗 戶 打 開, 使 空 氣 流 通, 以 免 急 救 員 吸 入 安 桃 樂, 妨 礙 其 工 作 83. 傷 病 者 吸 入 安 桃 樂 約 多 久 後 才 產 生 止 痛 效 果? 2 分 鐘

84. 下 列 那 些 是 使 用 救 護 車 輪 椅 的 原 則 : 切 勿 讓 傷 病 者 獨 自 坐 於 輪 椅 上, 無 人 理 會 當 傷 病 者 被 置 於 輪 椅 上 時, 急 救 員 須 緊 握 輪 椅, 確 保 穩 定 確 保 傷 病 者 被 輪 椅 束 帶 安 全 地 栓 於 輪 椅 上 於 推 動 或 搬 運 輪 椅 前, 先 通 知 傷 病 者 使 用 正 確 的 提 舉 及 搬 運 方 法 切 勿 在 不 平 滑 鬆 軟 或 崎 嶇 之 地 面 推 動 輪 椅 在 使 用 救 護 車 輪 椅 撤 運 傷 病 者 時, 必 須 採 取 一 切 安 全 措 施, 確 保 其 傷 勢 不 會 惡 化 85. 那 些 是 使 用 吹 氣 夾 板 的 原 則 : 完 成 診 斷 並 建 議 傷 病 者 使 用 安 桃 樂 鎮 痛 器 替 畸 型 肢 體 套 上 夾 板 前, 應 先 嘗 試 矯 正 該 肢 體 ; 倘 矯 正 時 引 致 傷 病 者 痛 楚, 則 須 停 止, 採 用 其 他 方 法 制 動 傷 肢 先 處 理 傷 口 然 後 套 上 夾 板 替 傷 肢 套 上 吹 氣 夾 板 時, 應 顯 露 指 甲 / 趾 甲, 以 檢 查 傷 肢 之 血 液 循 環 是 否 受 阻 確 保 夾 板 於 使 用 時 不 會 被 刺 穿 若 使 用 夾 板 時 發 現 漏 氣, 可 用 膠 布 臨 時 修 補 破 孔 夾 板 充 氣 時, 避 免 傷 病 者 衣 物 上 的 結 或 鈕 在 夾 板 內 形 成 局 部 壓 力, 令 傷 病 者 不 適 將 夾 板 吹 氣 至 隆 脹 為 止, 確 保 壓 力 適 中 使 用 吹 氣 夾 板 後, 須 每 30 分 鐘 放 氣 一 次,5 分 鐘 後 再 行 充 氣 86. 使 用 吹 氣 夾 板 後, 要 多 少 分 鐘 放 氣 一 次, 五 分 鐘 後 再 充 氣? 30 分 鐘 87. 鋁 展 性 夾 板 的 使 用 原 則 是 : 使 用 前 完 成 診 斷, 並 以 骨 折 處 理 原 則 應 用 承 托 受 傷 肢 體 根 據 受 傷 肢 體 狀 況, 將 夾 板 摺 疊 成 適 當 形 狀 及 厚 度 ( 最 少 使 用 兩 層 厚 度 之 鋁 展 性 夾 板 ), 並 放 上 軟 墊 將 傷 肢 放 在 夾 板 上, 用 彈 性 繃 帶 固 定 如 為 上 肢 骨 折 者, 有 需 要 時 使 用 大 手 掛 加 以 承 托 檢 查 遠 端 脈 搏 及 神 經 功 能 使 用 後 將 鋁 展 性 夾 板 浸 於 溫 和 的 消 毒 葯 水 或 肥 皂 水 中, 以 除 去 夾 板 上 的 污 漬 及 血 漬, 然 後 用 清 水 洗 淨 88. 急 救 藥 箱 內 用 完 即 棄 冰 袋 可 用 於 甚 麼 情 況? 減 少 腫 脹 止 痛 及 降 溫 89. 量 度 血 壓 前 幾 多 分 鐘, 傷 病 者 要 處 於 靜 止 狀 態 及 安 頓 情 緒, 以 免 影 響 血 壓 讀 數? 5 分 鐘 90. 急 救 員 應 如 何 選 擇 適 當 尺 碼 的 硬 頸 套? 急 救 員 先 固 定 自 己 肘 部, 然 後 用 將 傷 病 者 頭 部 及 頸 部 制 動, 並 置 傷 病 者 頭 部 於 正 中 位 置 ( 傷 病 者 前 望 的 視 平 線 與 軸 心 線 一 直 角 ), 另 一 急 救 員 用 手 指 量 度 傷 病 者 肩 頂 至 下 巴 的 距 離, 其 長 度 應 和 硬 頸 套 黑 色 扣 與 下 緣 硬 膠 邊 的 距 離 一 樣

周 年 覆 試 參 考 題 目 護 理 學 1. 傳 染 病 的 呼 吸 系 統 之 一 般 徵 狀 並 不 包 括 下 列 那 項? 包 括 發 熱 咳 嗽 痰 呼 吸 困 難 或 胸 痛 2. 傳 染 病 的 傳 播 途 徑 直 接 或 間 接 接 觸 媒 介 物 帶 菌 的 生 物 空 氣 傳 播 3. 下 列 那 項 是 直 接 接 觸 的 傳 染 病 梅 毒 頭 蚤 水 痘 愛 滋 病 4. 下 列 那 項 是 傳 染 病 的 一 般 徵 狀 發 熱 5. 下 列 那 項 是 空 氣 傳 播 的 疾 病 結 核 病 傷 風 麻 疹 腮 腺 炎 腦 膜 炎 6. 下 列 那 項 是 腸 道 感 染 病 的 徵 狀 發 熱 腹 瀉 腹 痛 7. 隔 離 護 理 主 要 目 的 為 : 控 制 傳 染 病 的 蔓 延, 及 避 免 其 他 人 受 到 感 染 8. 以 下 那 項 不 是 隔 離 法 的 一 種 : 隔 離 法 是 醫 院 隔 離 房 間 隔 離 屏 障 隔 離 9. 隔 離 護 理 應 注 意 事 項, 包 括 : 環 境 潔 淨, 空 氣 流 通 10. 給 藥 守 則 的 三 查 是 : 傾 藥 入 藥 杯 前 傾 藥 入 藥 杯 後 藥 樽 放 回 原 處 前 11. 何 謂 危 險 藥 物 : 受 藥 物 法 管 制, 通 常 會 食 至 上 癮, 容 易 被 濫 用 12. 何 謂 給 藥 時 的 三 查 ( 3 checks ) 守 則 : 必 須 有 醫 生 書 面 吩 咐 留 意 藥 物 的 有 效 日 期 13. 給 藥 時 的 五 確 ( 5 rights ) 守 則 是 正 確 的 : 正 確 的 病 人 正 確 的 藥 物 正 確 的 份 量 正 確 的 時 間 正 確 的 途 徑 14. 需 要 服 用 多 種 藥 物 時, 每 一 藥 物 相 隔 時 間 要 多 少?10 分 鐘 15. 如 給 藥 量 少 於 一 茶 匙, 應 用 : 量 滴 杯 16. 常 用 注 射 部 位 : 上 臂 ( 三 頭 肌 ) 大 腿 外 側 股 四 頭 肌 17. 什 麼 不 是 靜 脈 穿 刺 輸 入 的 併 發 症 病 徵 及 病 狀? 靜 脈 穿 刺 輸 入 的 併 發 症 病 徵 及 病 狀 是 穿 刺 部 位 及 附 近 皮 膚 有 紅 腫 熱 及 滲 水 病 人 投 訴 穿 刺 部 位 痛 楚 及 有 微 灼 熱 的 感 覺 輸 液 速 率 減 慢 或 停 頓 18. 處 方 上 常 用 的 簡 寫 P. C. 代 表 : 飯 後 19. 處 方 上 常 用 的 簡 寫 Nocte 代 表 : 夜 間 或 臨 睡 前 20. Ampicillin 500g / 粒, 處 方 Ampicillin 1gm T.D.S, 每 次 應 給 :2 粒 21. 於 傷 口 護 理 中, 滅 菌 和 消 毒 的 功 能 是 : 減 低 傷 口 受 感 染 的 機 會, 促 進 療 效 令 傷 病 者 早 日 康 復 22. 缺 乏 那 種 維 他 命 會 阻 延 傷 口 癒 合? 維 他 命 C 23. 於 傷 口 護 理 中, 有 那 些 滅 菌 和 消 毒 方 法? 1. 自 然 方 法 ( 曬 太 陽 乾 燥 ) 24. 於 傷 口 護 理 中, 那 些 是 影 響 傷 口 癒 合 的 因 素? 2. 化 學 方 法 ( 酒 精 希 必 潔 沙 威 龍 等 ) 3. 物 理 方 法 ( 煮 沸 法 熱 氣 高 壓 蒸 氣 輻 射 ) 血 液 供 應 不 足 營 養 不 良 藥 物 的 影 響 細 菌 感 染 傷 口 本 身 的 因 素 25. 傷 口 換 症 之 目 的 是 : 清 洗 傷 口, 免 受 細 菌 感 染, 促 進 傷 口 癒 合 觀 察 傷 口 癒 合 進 展, 看 看 是 否 有 發 炎 腫 脹 出 血 縫 線 脫 落 等 情 況 出 現 收 集 傷 口 液 體 標 本, 以 培 殖 細 菌 作 醫 治 用 途

26. 以 下 那 些 是 護 理 員 於 換 症 時 應 遵 守 的 項 目 : 不 能 用 手 直 接 接 觸 病 者 的 傷 口 換 症 前 後, 必 須 清 洗 和 抹 乾 雙 手 換 症 車 上 的 無 菌 物 品 位 置 必 須 是 在 護 理 員 腰 部 以 上 不 要 弄 濕 換 症 車 的 無 菌 部 分 確 定 無 菌 物 品 包 沒 有 被 弄 濕 過 期 或 污 染 27. 以 下 那 一 項 不 是 傷 口 縫 針 法 的 目 的 : 是 縫 針 法 的 目 的 促 進 傷 口 癒 合 止 血 防 止 感 染 28. 以 下 那 一 種 縫 針 的 線 是 不 須 要 拆 線 : 羊 腸 線 合 成 物 品 29. 當 傷 病 者 接 受 脊 髓 麻 醉 後 清 醒, 手 術 後 護 理 包 括 平 臥 幾 多 小 時?2 4 小 時 30. 傷 病 者 家 屬 手 術 自 願 書 不 適 合 於 那 一 類 人 士 : 只 適 合 昏 迷 未 成 年 或 年 齡 是 65 歲 或 以 上 的 老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