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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脂 血 症 請 依 醫 師 指 示 服 藥 Fenofibrate 1. 第 一 年 治 療 當 中 應 每 三 個 月 監 測 肝 功 能 指 數, 若 有 肝 功 能 指 數 升 高 超 過 正 常 值 3 倍, 則 需 停 止 治 療 2. 若 同 時 服 用 口 服 抗 凝 血 劑 必 須 小 心 監 測 凝 血 功 能 以 避 免 出 血 風 險 3. 如 服 用 3~6 個 月 之 後, 血 脂 並 未 降 低 至 令 人 滿 意 程 度, 須 考 慮 採 用 其 他 療 法 4. 服 用 此 藥 期 間 如 需 服 用 其 它 藥 品 時 請 主 動 告 訴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納 入 注 意 事 項 此 藥 可 能 引 起 的 副 作 用 及 處 理 方 式 : 1. 常 見 的 副 作 用 為 : 腸 胃 不 適 ( 消 化 不 良 腹 痛 噁 心 ), 過 敏 反 應 2. 當 您 發 生 下 列 症 狀 時, 請 與 您 的 醫 師 聯 絡 : 肌 肉 疼 痛 無 力 肝 功 能 指 數 時 若 忘 記 服 藥, 則 於 想 起 時 儘 快 服 用 ; 如 果 一 天 服 藥 超 過 兩 次 以 上, 若 距 離 下 次 服 藥 時 間 少 於 4 小 時, 則 不 需 要 補 服, 按 原 時 間 服 用 即 可, 切 勿 一 次 服 用 兩 倍 劑 量 目 前 尚 無 使 用 於 懷 孕 婦 女 之 資 料 不 建 議 在 授 乳 期 間 使 用 本 品, 最 好 能 改 用 其 他 的 乳 製 品 以 取 代 母 乳

本 藥 主 要 用 於 治 療 急 性 支 氣 管 氣 喘 Fenoterol metered aerosol 1. 備 勞 喘 定 量 噴 霧 吸 入 器 (Berotec) 請 隨 身 攜 帶, 需 要 時 才 使 用 2. 吸 入 劑 的 藥 效 與 吸 入 技 巧 息 息 相 關, 請 確 實 做 好 每 一 步 驟 3. 新 開 瓶 或 久 置 未 用 的 藥, 需 將 第 一 個 劑 量 噴 掉, 再 開 始 正 常 使 用 備 勞 喘 定 量 噴 霧 吸 入 器 的 使 用 方 法 : 1. 打 開 吸 入 器 的 蓋 子 2. 裝 上 輔 助 器 3. 先 噘 嘴 吐 氣 至 底, 把 吸 入 器 放 入 口 中, 垂 直 握 住 吸 入 氣 ( 呈 L 型 ), 按 壓 一 次 吸 入 器, 同 時 緩 慢 且 持 續 的 深 吸 氣 至 少 3~5 秒 4. 將 吸 入 器 移 去, 而 後 閉 氣 5-10 秒, 再 慢 慢 吐 氣 呼 吸 5. 把 輔 助 器 拆 下 6. 把 吸 入 器 的 蓋 子 蓋 好 1. 儲 存 溫 度 勿 超 過 50 度, 不 要 放 在 車 上 以 免 過 熱 2. 一 天 最 多 可 吸 8 次 3. 瓶 內 有 壓 力, 既 使 用 完 的 空 瓶 也 不 可 戳 破 燃 燒 4. 請 將 本 劑 連 同 藥 袋 放 置 於 室 溫 之 陰 涼 乾 燥 處 避 光 儲 存, 請 勿 放 在 孩 童 可 以 取 得 的 場 所 5. 使 用 此 藥 期 間 如 需 服 用 其 它 藥 品 時, 請 主 動 告 訴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如 果 您 準 備 懷 孕 或 已 懷 孕, 應 告 知 並 與 您 的 醫 師 討 論 計 劃 授 乳 的 婦 女, 請 於 開 始 服 藥 前 告 知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Fentanyl patch 需 要 使 用 類 鴉 片 製 劑 控 制 的 慢 性 疼 痛 和 頑 固 性 疼 痛 1. 依 醫 師 指 示 貼 在 適 當 位 置, 前 胸 後 背 上 手 臂 大 腿 等 平 坦 處 ( 不 需 要 痛 哪 裡 貼 哪 裡 ) 2. 請 避 開 傷 口 和 放 射 線 治 療 部 位, 使 用 部 位 先 以 清 水 清 潔, 待 完 全 乾 燥 後 才 可 貼 上 3. 若 無 法 避 免 有 體 毛 的 部 位, 請 以 剪 刀 作 修 剪 ( 不 可 用 刮 或 剃 的 方 式 修 剪 ) 4. 以 手 掌 緊 壓 30 秒, 以 確 保 貼 片 及 四 周 完 全 緊 貼 ( 如 會 脫 落 可 用 透 氣 膠 帶 貼 於 左 右 邊 加 強 ) 5. 每 2~3 天 換 片 一 次 ( 依 醫 師 指 示 ), 請 每 次 換 貼 不 同 部 位 1. 不 可 將 貼 片 裁 剪 2. 避 免 泡 熱 水 澡, 或 將 貼 片 直 接 接 觸 熱 源 ( 熱 水 袋 電 毯 ) 3. 第 一 次 使 用 不 可 馬 上 停 用 原 止 痛 藥 ( 請 依 指 示 慢 慢 停 藥 ) 4. 如 有 間 歇 性 疼 痛, 請 勿 加 貼 新 貼 片, 請 告 知 醫 師 調 整 用 藥 5. 請 務 必 填 寫 紀 錄 表 ( 貼 上 及 撕 下 的 日 期 時 間, 並 簽 名 ), 請 將 撕 下 的 貼 片 對 折 放 入 回 收 袋, 紀 錄 表 於 回 診 時 由 醫 師 簽 章, 並 於 領 藥 時 繳 回 紀 錄 表 及 貼 片 1. 偶 有 噁 心 嘔 吐 的 副 作 用, 可 以 告 知 醫 師 調 整 藥 物 來 減 少 副 作 用 2. 使 用 後 若 出 現 輕 微 紅 疹 癢 嗜 睡 呼 吸 減 少 或 困 難 情 形, 請 務 必 告 知 醫 療 人 員 忘 記 用 藥 時 該 怎 麼 辦 : 若 忘 記 使 用 藥 品, 應 儘 快 使 用 如 果 您 準 備 懷 孕 或 已 懷 孕, 應 告 知 並 與 您 的 醫 師 討 論

Finasteride 用 於 治 療 及 控 制 良 性 前 列 腺 增 生, 俗 稱 攝 護 腺 肥 大 每 日 服 用 5mg 一 顆, 飯 前 或 飯 後 皆 可 1. 如 果 您 本 身 有 肝 臟 方 面 的 疾 病 或 排 尿 的 問 題, 請 事 先 告 知 您 的 醫 師 2. 男 生 服 用 本 藥 其 間, 有 可 能 會 導 致 精 蟲 數 下 降 3. 若 有 需 要 作 任 何 有 關 前 列 腺 腫 瘤 的 檢 查, 請 預 先 告 知 醫 師, 您 正 服 用 本 項 藥 品 4. 請 將 本 劑 連 同 藥 袋 放 置 於 室 溫 之 陰 涼 乾 燥 處 避 光 儲 存, 請 勿 放 在 孩 童 可 以 取 得 的 場 所 5. 服 用 此 藥 期 間 如 需 服 用 其 它 藥 品 時, 請 主 動 告 訴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此 藥 可 能 引 起 的 副 作 用 及 處 理 方 式 : 1. 常 見 的 副 作 用 : 乳 房 腫 脹 或 有 壓 痛 感 降 低 性 慾 或 陽 痿 2. 當 您 發 生 下 列 症 狀 時, 請 與 您 的 醫 師 聯 絡 : 過 敏 反 應 ( 如 皮 膚 搔 癢 臉 唇 或 喉 嚨 腫 脹 胸 痛 呼 吸 困 難 等 ) 睪 丸 疼 痛 若 忘 記 服 藥, 不 需 要 補 服, 按 原 時 間 服 用 即 可, 切 勿 一 次 服 用 兩 倍 劑 量 本 藥 可 能 會 傷 害 您 未 出 生 的 胎 兒, 懷 孕 婦 女 不 建 議 使 用 ; 不 建 議 於 授 乳 期 間 使 用 本 品, 最 好 能 改 用 其 它 的 乳 製 品 以 取 代 母 乳

Fluconazole 念 珠 球 菌 局 部 及 全 身 感 染 囊 球 菌 感 染 預 防 免 疫 不 全 病 人 的 黴 菌 感 染 皮 膚 黴 菌 感 染 1. 請 確 實 依 照 醫 師 指 示 服 藥, 任 何 不 清 楚 的 部 分, 請 詢 問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2. 泰 復 肯 膠 囊 空 腹 服 用 或 與 食 物 一 起 服 用 均 可 1. 服 用 此 藥 期 間 如 需 服 用 其 他 藥 品 時, 請 主 動 告 訴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2. 服 用 本 藥 前 有 下 列 事 項 請 告 知 醫 師 : 懷 孕 或 哺 乳 曾 有 藥 物 過 敏 其 他 疾 病 ( 如 肝 腎 疾 病 心 臟 疾 病 糖 尿 病 ) 或 同 時 服 用 它 種 藥 物 ( 如 抗 過 敏 藥 抗 凝 血 藥 口 服 避 孕 藥 降 血 糖 藥 物 等 ) 讓 醫 師 決 定 是 否 應 繼 續 用 藥 3. 如 果 曾 經 或 現 在 有 肝 臟 疾 病, 應 定 期 監 測 肝 功 能 指 數 4. 泰 復 肯 膠 囊 會 降 低 避 孕 藥 的 效 果, 所 以 須 有 其 他 替 代 的 避 孕 方 法 5. 治 療 期 間 即 使 感 染 症 狀 消 失, 不 可 擅 自 停 藥, 仍 需 繼 續 使 用, 完 成 整 個 療 程 才 能 根 治, 否 則 可 能 會 復 發 6. 請 將 本 劑 連 同 藥 袋 放 置 於 室 溫 之 陰 涼 乾 燥 處 避 光 儲 存, 請 勿 冷 藏 或 冷 凍 請 勿 放 在 孩 童 可 以 取 得 的 場 所 7. 服 用 此 藥 期 間 如 需 服 用 其 它 藥 品 時, 請 主 動 告 訴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1. 常 見 的 副 作 用 : 腹 瀉 腹 痛 便 秘 頭 痛 暈 眩 等 2. 當 您 發 生 下 列 症 狀 時, 請 與 您 的 醫 師 聯 絡 : 皮 膚 起 紅 疹 或 癢 等 過 敏 現 象, 或 因 肝 功 能 異 常 引 起 的 症 狀, 如 異 常 疲 勞 噁 心 嘔 吐 黃 疸 ( 皮 膚 或 眼 睛 變 黃 ) 尿 液 顏 色 加 深 糞 便 變 白 等 3. 若 您 或 您 的 親 友 在 正 當 使 用 合 法 藥 物 卻 發 生 藥 物 不 良 反 應, 而 導 致 死 亡 障 礙 或 是 嚴 重 疾 病 時, 將 可 依 藥 害 救 濟 法 申 請 救 濟 金, 洽 詢 專 線 02-23584097 ( 財 團 法 人 藥 害 救 濟 基 金 會 ) 若 忘 記 服 藥, 則 於 想 起 時 儘 快 服 用 ; 如 果 一 天 服 藥 超 過 兩 次 以 上, 若 距 離 下 次 服 藥 時 間 少 於 4 小 時, 則 不 需 要 補 服, 按 原 時 間 服 用 即 可, 切 勿 一 次 服 用 兩 倍 劑 量 如 果 您 準 備 懷 孕 或 已 懷 孕, 應 告 知 並 與 您 的 醫 師 討 論 不 建 議 於 授 乳 期 間 使 用 本 品, 最 好 能 改 用 其 它 的 乳 製 品 以 取 代 母 乳

焦 慮 狀 態 失 眠 肌 肉 痙 攣 Fludiazepam 請 確 實 依 照 醫 師 指 示 使 用, 未 經 醫 師 指 示, 請 勿 隨 意 更 改 劑 量 或 突 然 停 藥, 迅 速 減 量 或 突 然 停 藥 曾 有 戒 斷 症 狀 發 生 之 報 導, 若 需 減 量 時 應 在 醫 師 指 示 下 逐 漸 遞 減 並 予 以 密 切 觀 察 1. 使 用 本 藥 期 間 不 宜 飲 酒 2. 使 用 本 藥 時 不 宜 併 服 葡 萄 柚 或 葡 萄 柚 汁 3. 若 正 在 使 用 其 他 影 響 中 樞 神 經 之 藥 品, 請 告 知 醫 師 4. 除 非 已 確 知 服 用 本 品 後 不 會 昏 昏 欲 睡 或 頭 昏 眼 花, 否 則 切 勿 駕 車 或 操 作 危 險 性 器 械 5. 請 將 本 劑 連 同 藥 袋 放 置 於 室 溫 之 陰 涼 乾 燥 處 避 光 儲 存, 請 勿 冷 藏 或 冷 凍 請 勿 放 在 孩 童 可 以 取 得 的 場 所 6. 服 用 此 藥 期 間 如 需 服 用 其 它 藥 品 時, 請 主 動 告 訴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1. 一 般 的 副 作 用 : 思 睡 頭 昏 眼 花 頭 痛 健 忘 視 覺 模 糊 疲 勞 鎮 靜 胃 腸 道 症 狀 紅 疹 肌 張 力 不 足 等 2. 當 您 發 生 下 列 症 狀 時, 請 與 您 的 醫 師 聯 絡 : 因 迅 速 減 量 或 突 然 停 藥 發 生 戒 斷 症 狀 時, 例 如 輕 度 不 安 失 眠 腹 部 絞 痛 肌 肉 痙 攣 嘔 吐 盜 汗 顫 抖 和 全 身 痙 攣 等 若 忘 記 服 藥, 則 於 想 起 時 儘 快 服 用, 若 想 起 時 已 接 近 下 次 服 藥 時 間, 則 不 需 補 服, 按 原 時 間 服 用 即 可, 切 勿 一 次 服 用 兩 倍 劑 量 如 果 您 準 備 懷 孕 或 已 懷 孕, 應 告 知 並 與 您 的 醫 師 討 論 ; 本 藥 目 前 尚 無 使 用 於 授 乳 婦 女 的 資 料, 使 用 前 請 先 詢 問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Flunarizine 改 善 末 梢 血 管 循 環 障 礙 噁 心 暈 眩 動 暈 症 等 請 遵 照 醫 師 指 示 服 用 1. 請 告 訴 醫 師 或 藥 師, 您 是 否 對 Flunarizine 或 其 他 藥 物 有 過 敏 反 應 2. 會 引 起 頭 暈 目 眩 及 視 覺 模 糊 的 副 作 用, 尤 其 是 剛 開 始 服 藥 期 間, 除 非 已 經 適 應 了 此 藥 的 作 用, 當 開 車 或 操 作 危 險 機 械 時, 應 該 格 外 小 心 謹 慎 3. 請 告 知 醫 師 您 目 前 或 曾 有 過 的 疾 病, 如 : 肝 臟 帕 金 氏 症 憂 鬱 症 等 4. 如 有 任 何 手 術 牙 科 處 置 及 急 診 處 理, 應 告 知 醫 師 您 正 在 服 用 本 藥 品 服 藥 期 間 做 好 牙 齒 保 健, 定 期 口 腔 檢 查 5. 酒 精 會 加 重 此 藥 導 致 的 嗜 睡 作 用, 服 用 此 藥 期 間 請 勿 飲 酒 6. 服 用 此 藥 期 間 如 需 服 用 其 它 藥 品 時 ( 如 : 成 藥 維 他 命 中 草 藥 等 ), 請 主 動 告 訴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7. 請 將 本 劑 連 同 藥 袋 放 置 於 室 溫 之 陰 涼 乾 燥 處 避 光 儲 存, 請 勿 冷 藏 或 冷 凍 請 勿 放 在 孩 童 可 以 取 得 的 場 所 1. 常 見 副 作 用 : 鎮 靜 暈 眩 虛 弱 噁 心 口 乾 視 線 模 糊 牙 齦 增 生 牙 齦 腫 脹 出 血 2. 當 您 發 生 下 列 嚴 重 的 症 狀 時, 請 與 您 的 醫 師 聯 絡 : 運 動 說 話 困 難 心 情 憂 鬱 平 衡 感 變 差 手 發 抖 等 若 忘 記 服 藥, 則 於 想 起 時 儘 快 服 用 ; 如 果 一 天 服 藥 超 過 兩 次 以 上, 若 距 離 下 次 服 藥 時 間 少 於 4 小 時, 則 不 需 要 補 服, 按 原 時 間 服 用 即 可, 切 勿 一 次 服 用 兩 倍 劑 量 如 果 您 準 備 懷 孕 或 已 懷 孕, 應 告 知 並 與 您 的 醫 師 討 論 ; 計 劃 授 乳 的 婦 女, 請 於 開 始 服 藥 前 告 知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Fluocinonide Cream 用 於 治 療 急 性 濕 疹 慢 性 濕 疹 乳. 小 兒 濕 疹 脂 漏 性 濕 疹 貨 幣 狀 濕 疹 接 觸 性 皮 膚 炎 異 位 性 皮 膚 炎 尋 常 性 乾 癬 圓 形 脫 毛 症 尋 常 性 白 斑 掌 蹠 膿 疱 症 癢 疹 類 ( 蕁 麻 疹 樣 苔 癬 粟 粒 疹 或 小 丘 疹 固 定 蕁 麻 疹 ) 依 醫 師 處 方 使 用, 通 常 1 日 1~3 回 適 量 塗 敷 於 患 部 1. 不 可 使 用 於 對 本 藥 品 所 含 之 成 分 過 敏 之 病 人 2. 不 可 使 用 於 皮 膚 結 核 病 單 純 性 泡 疹 水 痘 或 無 濕 疹 樣 變 化 之 白 癬 病 人 3. 不 可 使 用 於 眼 科 治 療 4. 使 用 於 孕 婦 時, 因 安 全 性 未 定, 因 此 對 此 類 病 人 勿 大 量 或 長 期 使 用 5. 請 將 本 劑 連 同 藥 袋 放 置 於 室 溫 之 陰 涼 乾 燥 處 避 光 儲 存, 請 勿 放 在 孩 童 可 以 取 得 的 場 所 6. 使 用 此 藥 期 間 如 需 服 用 其 它 藥 品 時, 請 主 動 告 訴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1. 有 時 皮 膚 會 出 現 化 膿 性 感 染 症 若 出 現 化 膿 性 感 染 症 時, 請 停 止 使 用 2. 有 時 會 出 現 皮 膚 刺 激 感 等 之 過 敏 症 狀 若 出 現 此 過 敏 症 狀 時, 請 停 止 使 用 3. 當 長 期 大 劑 量 使 用 於 廣 大 部 位, 並 用 密 封 包 紮 療 法 時, 可 能 會 發 生 較 明 顯 之 副 作 用 忘 記 用 藥 時 該 怎 麼 辦? 若 忘 記 使 用 藥 品, 應 儘 快 使 用 如 果 您 準 備 懷 孕 已 懷 孕 或 已 哺 乳, 應 告 知 並 與 您 的 醫 師 討 論

Fluocinonide Lotion 用 於 治 療 濕 疹 與 皮 膚 炎 癢 疹 乾 癬 掌 蹠 膿 疱 症 圓 形 脫 毛 症 尋 常 性 白 斑 專 用 於 不 適 合 塗 抹 霜 與 軟 膏 的 毛 髮 部 位 指 甲 皺 襞 及 對 磨 部 位 依 醫 師 處 方 使 用, 通 常 1 日 1~3 回 適 量 塗 敷 於 患 部, 使 用 前 請 振 搖 1. 不 可 使 用 於 對 本 藥 品 所 含 之 成 分 過 敏 之 病 人 2. 不 可 使 用 於 皮 膚 結 核 病 單 純 性 泡 疹 牛 痘 帶 狀 泡 疹 水 痘 之 感 染 性 問 題 皮 膚 3. 不 可 使 用 於 鼓 膜 穿 孔 之 濕 疹 樣 外 耳 炎 與 眼 科 治 療 除 Bechet's disease 以 外 的 潰 瘍 不 可 使 用 於 比 深 層 真 皮 燒 傷 更 嚴 重 的 燒 傷 與 凍 傷 4. 使 用 於 孕 婦 時, 因 安 全 性 未 定, 因 此 對 此 類 病 人 勿 大 量 或 長 期 使 用 5. 用 於 幼 兒 若 長 期 大 劑 量 使 用 或 使 用 密 封 包 紮 療 法 時 可 能 產 生 較 明 顯 之 副 作 用 6. 請 將 本 劑 連 同 藥 袋 放 置 於 室 溫 之 陰 涼 乾 燥 處 避 光 儲 存, 請 勿 放 在 孩 童 可 以 取 得 的 場 所 7. 使 用 此 藥 期 間 如 需 服 用 其 它 藥 品 時, 請 主 動 告 訴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1. 若 出 現 皮 膚 的 黴 菌 感 染 或 細 菌 感 染 ( 用 密 封 包 紮 療 法 有 顯 著 的 感 染 傾 向 ), 若 發 現 這 些 症 狀 時, 必 須 同 時 併 用 有 效 的 抗 黴 菌 劑 或 抗 菌 劑, 若 症 狀 未 有 改 善 即 應 停 用 此 藥 若 塗 敷 於 糜 爛 性 潰 瘍 性 皮 疹 時, 偶 而 會 發 生 暫 時 性 的 刺 激 感 或 皮 膚 乾 燥 的 現 象 2. 長 期 使 用 可 能 發 生 痤 瘡 炎 類 固 醇 性 酒 渣 鼻 口 周 圍 之 皮 膚 炎 類 固 醇 性 皮 膚, 偶 而 會 發 生 魚 鱗 癬 狀 皮 膚 病 紫 斑 多 毛 症 脫 色 等 若 有 上 述 症 狀 發 生 時, 應 逐 漸 停 藥 並 以 不 含 糖 質 類 固 醇 之 藥 劑 取 代 之 3. 偶 而 會 出 現 皮 膚 過 敏 反 應, 如 紅 斑 丘 疹 腫 脹 等, 若 確 認 有 此 症 狀 時 應 停 藥 忘 記 用 藥 時 該 怎 麼 辦 : 若 忘 記 使 用 藥 品, 應 儘 快 使 用 如 果 您 準 備 懷 孕 已 懷 孕 或 已 哺 乳, 應 告 知 並 與 您 的 醫 師 討 論

Fluorometholone eye drops 用 於 眼 瞼 炎 結 膜 炎 角 膜 炎 鞏 膜 炎 上 鞏 膜 炎 虹 膜 炎 虹 彩 毛 樣 體 炎 等 之 眼 科 疾 病 1. 點 眼 藥 水 前 要 先 洗 手, 以 免 經 手 指 接 觸 而 感 染 2. 頭 部 儘 量 後 仰 或 平 躺, 將 下 眼 瞼 下 拉 與 眼 球 分 開 眼 藥 水 拿 在 眼 睛 上 方 距 離 眼 睛 2~3 公 分 處 3. 將 眼 藥 水 點 一 至 二 滴 在 結 膜 穹 窿, 即 眼 白 與 下 眼 瞼 之 間 的 凹 溝 內 注 意 : 眼 藥 水 瓶 嘴 不 可 以 接 觸 到 睫 毛 或 眼 睛, 以 防 藥 水 瓶 受 污 染 4. 點 眼 藥 水 後 可 放 開 眼 瞼, 眼 睛 可 張 開 或 輕 輕 閉 上 可 以 手 指 輕 按 壓 內 眼 角 處 的 上 下 淚 小 管 至 少 兩 分 鐘, 防 止 藥 水 流 進 鼻 淚 管 進 入 喉 嚨 5. 點 眼 藥 水 後 請 務 必 將 藥 水 瓶 蓋 旋 緊 6. 若 需 點 兩 種 以 上 眼 藥 水 時, 間 隔 需 五 至 十 分 鐘 再 點 第 二 種 眼 藥 水 7. 如 須 點 眼 藥 水 及 眼 藥 膏 時, 先 點 眼 藥 水, 間 隔 5~10 分 鐘 再 點 眼 藥 膏 1. 使 用 前, 須 先 取 出 隱 形 眼 鏡 點 過 藥 水 後, 至 少 要 過 15 分 鐘, 才 能 戴 上 隱 形 眼 鏡 2. 眼 藥 水 中 若 有 結 晶 或 變 色, 不 可 再 使 用, 眼 藥 瓶 口, 勿 觸 及 眼 手 或 其 他 污 染 源 3. 長 期 使 用 類 固 醇 可 能 會 掩 飾 或 加 強 眼 睛 化 膿 性 感 染 的 症 狀 若 疼 痛 或 發 炎 在 用 藥 後 能 持 續 或 更 惡 化, 應 盡 速 回 診 與 醫 師 討 論 4. 不 可 與 他 人 共 用 眼 科 製 劑, 以 免 發 生 互 相 感 染 5. 青 光 眼 患 者 有 使 用 本 品, 建 議 常 測 定 眼 內 壓 6. 請 將 本 劑 連 同 藥 袋 放 置 於 室 溫 之 陰 涼 乾 燥 處 避 光 儲 存, 請 勿 放 在 孩 童 可 以 取 得 的 場 所 7. 使 用 此 藥 期 間 如 需 服 用 其 它 藥 品 時, 請 主 動 告 訴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忘 記 用 藥 時 該 怎 麼 辦 : 若 忘 記 點 藥, 則 於 想 起 時 儘 快 使 用 ; 若 以 接 近 下 次 點 藥 時 間, 則 不 需 要 補 點, 按 原 訂 時 間 使 用 即 可, 切 勿 一 次 使 用 兩 倍 劑 量 如 果 您 準 備 懷 孕 或 已 懷 孕, 應 告 知 並 與 您 的 醫 師 討 論 ; 計 劃 授 乳 的 婦 女, 請 於 開 始 使 用 前 告 知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抑 鬱 症 暴 食 症 強 迫 症 Fluoxetine 1. 請 確 實 依 照 醫 師 指 示 使 用, 不 可 任 意 突 然 停 藥, 須 服 4 週 才 能 完 全 發 揮 藥 效 2. 一 般 建 議 早 上 服 用 1. 在 服 用 本 藥 之 前, 請 告 知 醫 師 過 去 病 史, 尤 其 是 癲 癇 糖 尿 病 心 臟 血 管 疾 病 肝 腎 疾 病 等 2. 避 免 飲 酒, 酒 精 會 增 強 此 藥 造 成 的 鎮 靜 作 用 3. 本 藥 可 能 讓 您 想 睡 除 非 您 已 確 定 它 對 您 的 影 響, 否 則 請 避 免 從 事 容 易 引 起 傷 害 的 危 險 活 動, 如 開 車 操 作 機 械 4. 本 藥 可 能 會 讓 您 頭 暈 眼 花, 當 您 從 躺 著 或 坐 著 的 姿 勢 要 站 起 來 時, 可 能 會 感 覺 姿 勢 不 穩 甚 至 快 昏 倒, 所 以 起 來 的 速 度 最 好 要 緩 慢 一 點 5. 請 將 本 劑 連 同 藥 袋 放 置 於 室 溫 之 陰 涼 乾 燥 處 避 光 儲 存, 請 勿 冷 藏 或 冷 凍 請 勿 放 在 孩 童 可 以 取 得 的 場 所 6. 服 用 此 藥 期 間 如 需 服 用 其 它 藥 品 時, 請 主 動 告 訴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1. 常 見 的 副 作 用 為 : 頭 痛 嗜 睡 失 眠 焦 慮 神 經 不 安 噁 心 腹 瀉 性 功 能 障 礙 等 2. 當 您 發 生 下 列 症 狀 時, 請 與 您 的 醫 師 聯 絡 : 發 生 皮 疹 蕁 麻 疹 呼 吸 困 難 發 燒 水 腫 等 若 忘 記 服 藥, 則 於 想 起 時 儘 快 服 用 ; 如 果 一 天 服 藥 超 過 兩 次 以 上, 若 距 離 下 次 服 藥 時 間 少 於 4 小 時, 則 不 需 要 補 服, 按 原 時 間 服 用 即 可, 切 勿 一 次 服 用 兩 倍 劑 量 如 果 您 準 備 懷 孕 或 已 懷 孕, 應 告 知 並 與 您 的 醫 師 討 論 ; 不 建 議 於 授 乳 期 間 使 用 本 品, 最 好 能 改 用 其 它 的 乳 製 品 以 取 代 母 乳

失 眠 Flurazepam 一 般 為 睡 前 服 藥, 非 經 醫 師 指 示, 不 可 自 行 突 然 停 藥 1. 服 藥 期 間 避 免 喝 酒 2. 服 藥 期 間 避 免 吃 大 量 葡 萄 柚 或 喝 葡 萄 柚 汁 3. 服 藥 期 間 避 免 開 車 或 操 作 機 械 4. 請 將 本 劑 連 同 藥 袋 放 置 於 室 溫 之 陰 涼 乾 燥 處 避 光 儲 存, 請 勿 冷 藏 或 冷 凍 請 勿 放 在 孩 童 可 以 取 得 的 場 所 5. 服 用 此 藥 期 間 如 需 服 用 其 它 藥 品 時, 請 主 動 告 訴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1. 若 出 現 白 天 思 睡 及 鎮 靜 請 告 知 醫 師 予 以 評 估 2. 當 您 發 生 下 列 症 狀 時, 請 與 您 的 醫 師 聯 絡 : 若 因 突 然 停 藥, 產 生 戒 斷 症 狀 時 ( 包 含 不 安 顫 慄 失 眠 焦 慮 頭 痛 甚 至 譫 妄 痙 攣 等 ) 1. 若 忘 記 服 藥, 則 於 想 起 時 儘 快 服 用 ; 如 果 一 天 服 藥 超 過 兩 次 以 上, 若 距 離 下 次 服 藥 時 間 少 於 4 小 時, 則 不 需 要 補 服, 按 原 時 間 服 用 即 可, 切 勿 一 次 服 用 兩 倍 劑 量 2. 若 您 每 天 只 在 睡 前 服 用 一 次, 若 忘 記 服 藥 時, 切 勿 於 隔 日 早 上 補 服, 因 它 的 副 作 用 會 影 響 您 整 天 的 作 息 如 果 您 準 備 懷 孕 或 已 懷 孕, 應 告 知 並 與 您 的 醫 師 討 論 ; 計 劃 授 乳 的 婦 女, 請 於 開 始 服 藥 前 告 知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Flurbiprofen patch 關 節 症 腱 鞘 炎 筋 肉 痛 外 傷 後 之 腫 脹 疼 痛 等 諸 症 狀 的 鎮 痛 消 炎 1. 請 確 實 依 照 醫 師 所 指 示 使 用, 曾 對 Flurbiprofen 或 其 他 外 用 非 類 固 醇 抗 發 炎 劑 過 敏 者 請 事 先 告 知 醫 師 2. 請 須 依 醫 師 處 方 使 用, 通 常 一 日 一 次 貼 於 患 部, 慢 性 病 患 者 或 重 症 者, 一 日 可 換 貼 2~3 次, 可 切 割 成 適 當 大 小, 剝 去 表 面 薄 紙, 貼 於 患 部 3. 流 汗 時, 請 先 將 患 部 擦 乾 再 予 貼 上 4. 於 關 節 等 易 脫 落 之 部 位, 可 用 護 膠 或 伸 縮 繃 帶 固 定 1. 勿 使 用 於 下 列 部 位 : 眼 睛 四 周 黏 膜 處 溼 疹 癢 疹 傷 口 等 部 位 2. 對 藥 物 化 妝 品 等 有 過 敏 症 狀 者 ( 例 如 發 疹 潮 紅 搔 癢 癢 疹 等 ), 使 用 前 需 請 教 醫 師 3. 使 用 後 將 開 封 鍊 條 壓 平 或 將 開 封 口 壓 折, 以 防 空 氣 進 入, 確 保 品 質 4. 兒 童 須 在 保 護 者 指 導 監 督 下, 才 可 使 用 二 歲 以 下 兒 童 之 使 用 須 詢 問 醫 師 或 藥 師 5. 請 將 本 劑 連 同 藥 袋 放 置 於 室 溫 之 陰 涼 乾 燥 處 避 光 儲 存, 請 勿 放 在 孩 童 可 以 取 得 的 場 所 6. 使 用 此 藥 期 間 如 需 服 用 其 它 藥 品 時, 請 主 動 告 訴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此 藥 可 能 引 起 的 副 作 用 及 處 理 方 式 : 常 見 的 副 作 用 為 : 紅 疹 腹 痛 腹 瀉 頭 痛 消 化 不 良 噁 心 水 腫 等 忘 記 用 藥 時 該 怎 麼 辦 : 若 忘 記 用 藥, 則 於 想 起 時 儘 快 使 用 ; 若 已 接 近 下 次 用 藥 時 間, 則 不 需 要 補 貼, 按 原 時 間 使 用 即 可, 切 勿 一 次 使 用 兩 倍 劑 量 如 果 您 準 備 懷 孕 或 已 懷 孕, 應 告 知 並 與 您 的 醫 師 討 論 ; 計 劃 授 乳 的 婦 女, 請 於 開 始 服 藥 前 告 知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Fluticasone Accuhaler 藥 品 成 分 中 文 商 品 名 英 文 商 品 名 Fluticasone Furoate 艾 敏 釋 鼻 用 噴 液 懸 浮 劑 Avamys Fluticasone propionate 輔 舒 酮 優 氟 吸 入 劑 Flixotide 50 Evohaler Fluticasone/Salmeterol 使 肺 泰 250 準 納 乾 粉 吸 入 劑 Seretide 250 Accuhaler Fluticasone/Salmeterol 使 肺 泰 250 優 氟 吸 入 劑 Seretide 250 Evohaler 醫 師 為 何 開 此 藥? 本 藥 適 用 於 可 逆 性 呼 吸 道 阻 塞 疾 病 (ROAD), 包 括 適 合 使 用 支 氣 管 擴 張 劑 及 皮 質 類 固 醇 組 合 療 法 之 患 有 氣 喘 的 兒 童 與 成 人 想 起 來 時, 儘 快 補 用 一 次 劑 量 ; 但 若 時 間 接 近 下 次 用 藥 時 間, 則 不 用 補, 不 要 一 次 使 用 雙 倍 藥 量 胖 胖 魚 Accuhaler 的 使 用 方 法 : 1. 打 開 胖 胖 魚 ; 扳 桿 往 後 扳 到 底 2. 吐 氣 至 底, 口 應 遠 離 吸 嘴 3. 吸 嘴 置 於 唇 齒 間, 用 力 且 深 深 吸 氣 4. 憋 氣 5-10 秒 5. 吐 氣 呼 吸 且 應 遠 離 吸 嘴 6. 關 閉 胖 胖 魚 7. 如 需 吸 第 二 口, 請 1 分 鐘 後 再 重 複 步 驟 1-8 8. 吸 藥 後 請 漱 口, 以 避 免 聲 音 嘶 啞 與 口 腔 念 珠 球 菌 感 染 1. 本 藥 並 非 供 緩 解 急 性 症 狀 之 用 2. 氣 喘 控 制 突 然 或 逐 漸 惡 化 可 能 會 有 生 命 危 險, 此 時 應 接 受 醫 師 的 詳 細 檢 查, 也 必 須 考 慮 增 加 皮 質 類 固 醇 療 法 3. 不 可 驟 然 停 止 本 藥 的 治 療 4. 患 甲 狀 腺 毒 症 的 病 人 應 謹 慎 使 用 本 藥 5. 建 議 以 吸 入 性 類 固 醇 做 長 期 治 療 之 兒 童 應 定 期 監 測 其 身 高

此 藥 可 能 引 起 的 副 作 用 及 處 理 方 式 : 常 見 副 作 用 為.. 聲 音 嘶 啞 / 發 音 困 難 喉 嚨 刺 激 頭 痛 口 腔 及 喉 嚨 的 念 珠 感 染, 以 及 心 悸 等 如 果 您 準 備 懷 孕 或 已 懷 孕, 應 告 知 並 與 您 的 醫 師 討 論 計 劃 授 乳 的 婦 女, 請 於 開 始 服 藥 前 告 知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Folic Acid 治 療 葉 酸 缺 乏 型 貧 血, 孕 婦 或 是 準 備 懷 孕 婦 女 的 營 養 補 充 品 口 服, 以 白 開 水 配 服, 用 量 請 依 照 醫 師 處 方 指 示 1. 請 以 白 開 水 配 服, 請 勿 乾 吞 藥 品 以 避 免 藥 物 卡 在 食 道 2. 服 用 此 藥 期 間 如 需 服 用 其 它 藥 品 時 ( 如 : 成 藥 維 他 命 中 草 藥 等 ), 請 主 動 告 訴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3. 請 將 本 劑 連 同 藥 袋 放 置 於 室 溫 之 陰 涼 乾 燥 處 避 光 儲 存, 請 勿 冷 藏 或 冷 凍 請 勿 放 在 孩 童 可 以 取 得 的 場 所 此 藥 可 能 引 起 的 副 作 用 及 處 理 方 式 : 1. 常 見 副 作 用 : 噁 心 脹 氣 有 苦 味 感, 睡 眠 品 質 不 佳 2. 當 您 發 生 下 列 嚴 重 的 症 狀 時, 請 與 您 的 醫 師 聯 絡 : 過 敏 反 應 如 皮 膚 搔 癢, 紅 腫 等 若 忘 記 服 藥, 則 於 想 起 時 儘 快 服 用 ; 如 果 一 天 服 藥 超 過 兩 次 以 上, 若 距 離 下 次 服 藥 時 間 少 於 4 小 時, 則 不 需 要 補 服, 按 原 時 間 服 用 即 可, 切 勿 一 次 服 用 兩 倍 劑 量 如 果 您 準 備 懷 孕 或 已 經 懷 孕, 應 告 知 並 跟 您 的 醫 師 討 論 ; 計 劃 授 乳 的 婦 女, 請 於 開 始 服 藥 前 告 知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Furosemide 具 利 尿 及 降 血 壓 的 作 用, 可 消 除 水 腫 及 治 療 高 血 壓 1. 請 遵 照 醫 師 指 示 服 藥, 非 經 醫 師 同 意, 請 勿 任 意 減 量 或 停 藥 2. 可 與 食 物 或 牛 奶 一 起 服 用, 以 減 少 胃 腸 刺 激 1. 如 對 磺 胺 類 藥 物 過 敏 之 病 人, 對 本 藥 亦 可 能 產 生 過 敏, 應 小 心 使 用 2. 此 藥 可 能 發 生 暈 眩 及 頭 昏 眼 花 等 現 象, 請 小 心 開 ( 騎 ) 車 或 操 作 機 器, 及 變 換 姿 勢 時 ( 如 躺 著 或 坐 著 要 站 起 來 ) 時 應 放 慢 速 度 3. 服 用 此 藥 期 間, 應 避 免 日 光 照 射 並 適 當 防 曬, 並 應 避 免 飲 酒 4. 請 將 本 劑 連 同 藥 袋 放 置 於 室 溫 之 陰 涼 乾 燥 處 避 光 儲 存, 請 勿 放 在 孩 童 可 以 取 得 的 場 所 5. 服 用 此 藥 期 間 如 需 服 用 其 它 藥 品 時, 請 主 動 告 訴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可 能 的 副 作 用 有 口 乾 或 口 渴 加 重 不 規 則 的 心 跳 噁 心 嘔 吐 異 常 疲 累 及 虛 弱 等 肌 肉 痙 攣 皮 膚 疹 黃 視 ( 視 覺 物 體 周 圍 有 黃 色 色 圈 ) 皮 膚 或 眼 白 變 黄 等 ; 若 症 狀 持 續 數 日 或 嚴 重 時, 請 停 藥 並 立 即 就 醫 或 與 醫 師 連 絡 若 忘 記 服 藥, 則 於 想 起 時 儘 快 服 用 ; 如 果 一 天 服 藥 超 過 兩 次 以 上, 若 距 離 下 次 服 藥 時 間 少 於 4 小 時, 則 不 需 要 補 服, 按 原 時 間 服 用 即 可, 切 勿 一 次 服 用 兩 倍 劑 量 如 果 您 準 備 懷 孕 或 已 懷 孕, 應 告 知 並 與 您 的 醫 師 討 論 ; 計 劃 授 乳 的 婦 女, 請 於 開 始 服 藥 前 告 知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