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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新 生 入 學 健 康 檢 查 通 知 及 注 意 事 項 一 依 據 教 育 部 學 校 衛 生 法 學 生 健 康 檢 查 實 施 辦 法 及 本 校 學 生 健 康 檢 查 及 疾 病 防 治 要 點, 新 生 入 學 須 完 成 學 生 健 康 檢 查 本 校 新 生 若 未 完 成 健 康 檢 查 ( 含 學 生 健 康 資 料 卡 ), 視 同 未 完 成 " 註 冊 程 序, 請 特 別 留 意 二 新 生 及 轉 學 生 於 註 冊 日 ( 含 ) 前 休 學, 復 學 時 才 體 檢 ( 休 學 一 學 期, 於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日 前 體 檢 休 學 一 學 年, 則 併 入 新 學 年 度 體 檢 ) 若 開 學 後 才 辦 理 休 學, 一 律 要 先 體 檢 ( 不 論 是 否 曾 到 校 上 課 ), 但 之 後 若 復 學, 不 用 再 做 體 檢 三 大 學 部 轉 學 生 若 未 中 斷 學 籍 ( 指 於 原 學 校, 自 入 學 後, 持 續 就 讀 至 轉 學 前, 未 曾 辦 理 過 休 學 或 退 學 ), 可 持 原 學 校 健 康 檢 查 報 告, 免 重 新 體 檢, 但 不 可 以 有 缺 檢 項, 且 需 於 註 冊 日 ( 含 ) 前, 繳 至 本 校 衛 生 保 健 組, 否 則 請 重 新 受 檢 四 取 得 新 生 學 號 完 成 單 一 帳 號 密 碼 設 定 後, 請 於 105 年 9 月 5 日 中 午 12 時 前 上 網 填 寫 學 生 健 康 狀 況 調 查 暨 健 康 檢 查 同 意 書 ; 若 逾 期 未 填, 且 又 參 加 本 校 特 約 院 所 體 檢 者, 不 論 學 制, 皆 需 列 印 出 來 簽 名, 於 體 檢 現 場 繳 交 給 衛 保 組, 以 利 核 對 資 料 學 校 首 頁 新 生 服 務 專 區 新 生 學 務 服 務 學 生 健 康 狀 況 調 查 暨 健 康 檢 查 同 意 書 或 網 址 http://140.127.40.236/survey/ 大 學 部 學 生 ( 含 轉 學 生 ) 需 將 學 生 健 康 狀 況 調 查 暨 健 康 檢 查 同 意 書 列 印 出 來 簽 名, 若 未 滿 20 歲 且 未 婚 者, 增 列 家 長 / 監 護 人 簽 名 ( 蓋 章 不 受 理 ), 並 於 新 生 始 業 輔 導 第 一 天, 交 由 班 級 輔 導 員 統 一 繳 回 衛 保 組 依 據 學 生 健 康 檢 查 實 施 辦 法 第 4 條 之 規 定, 學 生 若 有 個 人 疾 病 史, 需 詳 具 填 寫, 且 家 長 若 知 悉 學 生 罹 患 學 校 衛 生 法 第 12 條 所 列 疾 病 ( 如 心 臟 病 氣 喘 癲 癇 糖 尿 病 血 友 病 癌 症 精 神 疾 病 罕 見 疾 病 及 其 他 重 大 傷 病 或 身 心 障 礙 等 ), 應 提 供 書 面 資 料 通 知 學 校 ( 如 就 醫 紀 錄 或 診 斷 書 ) 五 新 生 入 學 健 康 檢 查 需 符 合 本 校 學 生 健 康 資 料 卡 規 定 之 內 容, 缺 一 不 可 ( 學 生 健 康 檢 查 項 目 方 法 及 意 義 說 明 詳 如 附 件 1), 若 有 缺 項, 應 先 完 成 補 檢, 且 健 康 檢 查 報 告 有 效 期 限, 以 註 冊 日 ( 含 ) 前 三 個 月 內 有 效 (105 學 年 度 除 進 修 學 院 暑 期 班 學 生 為 105 年 4 月 1 日 以 後 有 效 外, 其 餘 新 生 為 105 年 6 月 1 日 後 有 效 ), 若 逾 有 效 期 限, 請 重 新 受 檢 六 學 生 健 康 資 料 卡 實 驗 室 檢 查 項 目 要 有 受 檢 醫 療 院 所 的 標 準 值, 可 附 原 始 報 告 ( 若 附 影 本, 需 先 交 驗 正 本 ) 黏 貼 在 學 生 健 康 資 料 卡 上, 否 則 無 法 判 讀, 仍 視 同 未 完 成 七 學 生 可 自 由 選 擇 至 校 外 任 一 家 合 格 醫 療 院 所 檢 查 ( 非 檢 驗 所 ) 或 參 加 本 校 體 檢 特 約 醫 療 院 所 檢 查 ( 含 統 一 到 校 體 檢 或 於 規 定 時 間 內, 自 行 到 特 約 醫 療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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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學 生 健 康 檢 查 項 目 方 法 及 意 義 說 明 附 件 1 體 生 學 生 事 務 處 衛 生 保 健 組 製 檢 查 項 目 檢 查 方 法 檢 查 意 義 說 明 格 身 高 身 高 測 量 了 解 學 生 體 格 血 壓 視 力 及 辨 色 力 長 體 重 體 重 測 量 等 狀 況 腰 圍 腰 圍 測 量 血 壓 血 壓 ( 含 脈 搏 ) 血 壓 機 測 量 眼 睛 視 力 視 力 機 測 量 辨 色 力 其 它 異 常 色 覺 檢 查 視 診 頭 頸 斜 頸 異 常 腫 塊 及 其 他 視 診 觸 診 理 學 檢 查, 以 便 早 期 發 現 缺 點 及 疾 口 腔 齲 齒 缺 牙 咬 合 不 正 口 腔 衛 生 及 視 診 牙 科 檢 查 病, 以 謀 早 期 矯 治 其 它 異 常 耳 鼻 喉 聽 力 音 叉 檢 查 法 中 耳 炎 扁 桃 腺 腫 大 耵 聹 栓 塞 及 其 視 診 觸 診 他 異 常 胸 部 心 肺 疾 病 胸 廓 異 常 及 其 他 異 常 視 診 觸 診 聽 診 腹 部 異 常 腫 大 及 其 他 異 常 視 診 觸 診 扣 診 皮 膚 癬 疥 瘡 疣 異 位 性 皮 膚 炎 溼 疹 視 診 觸 診 及 其 他 異 常 脊 柱 脊 柱 側 彎 肢 體 畸 形 青 蛙 肢 ( 蹲 距 視 診 觸 診 四 肢 困 難 ) 及 其 他 異 常 Adam 前 彎 測 驗 四 肢 及 關 節 活 動 評 估 泌 尿 包 皮 異 常 精 索 靜 脈 曲 張 及 其 他 異 常 視 診 觸 診 生 殖 註 非 必 檢, 且 只 適 用 於 男 生 尿 液 尿 蛋 白 尿 糖 潛 血 酸 鹼 值 試 紙 或 顯 微 鏡 腎 病 症 候 群 糖 尿 病 血 檢 液 查 1. 血 液 常 規 : 白 血 球 紅 血 球 血 色 素 血 小 板 血 球 容 積 比 平 均 紅 血 球 容 積 比 2. 肝 功 能 :SGOT SGPT 3. 腎 功 能 :BUN Creatinine UA 4. 血 脂 肪 : 總 膽 固 醇 三 酸 甘 油 脂 5. 血 清 免 疫 :HbsAg HbsAb 6. 其 他 : 飯 前 血 糖 抽 血 檢 查 1. 紅 血 球 增 多 或 減 少 症, 白 血 病 貧 血 敗 血 症 先 天 或 後 天 性 血 液 疾 病, 發 炎 等 2. 主 要 檢 查 肝 臟 心 臟 功 能, 包 括 急 慢 性 肝 炎 酒 精 性 肝 炎 病 毒 性 肝 炎 3. 主 要 檢 查 尿 毒 症 痛 風 4. 血 脂 肪 檢 驗 可 預 期 發 生 心 臟 疾 病 或 中 風 ( 腦 血 管 障 礙 ) 的 危 險 5. B 型 肝 炎 檢 驗, 瞭 解 是 否 感 染 B 型 肝 炎 是 否 有 B 型 肝 炎 抗 體 6. 瞭 解 血 糖 值, 早 期 發 現 糖 尿 病 x 光 胸 部 x 光 ( 數 位 ) x 光 攝 影 可 檢 查 出 支 管 炎 肺 炎 肺 結 核 肺 氣 腫 心 臟 肥 大 脊 柱 側 彎 等 疾 病

附 件 2 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105 學 年 度 新 生 入 學 健 康 檢 查 _ 特 約 體 檢 院 所 一 105 學 年 度 新 生 入 學 健 康 檢 查 特 約 體 檢 : 佑 康 診 所 二 健 康 檢 查 費 用 : 新 台 幣 450 元 整, 請 自 備 零 錢, 排 隊 繳 交 費 用 ( 具 低 收 入 戶 證 明 之 學 生, 請 當 場 檢 具 證 明 文 件, 可 免 費 受 檢, 否 則 恕 不 優 惠 ) 體 檢 收 據 併 同 體 檢 報 告 發 放, 若 急 需 收 據 證 明, 請 現 場 向 工 作 人 員 索 取 三 健 康 檢 查 報 告 檢 查 結 束 後 30 工 作 天 內 開 始 發 放 健 康 檢 查 報 告 一 式 二 份 : 一 份 由 學 校 衛 保 組 轉 發 給 學 生 本 人 一 份 由 特 約 體 檢 院 所 掛 號 郵 寄 ( 跨 國 一 律 採 平 信 ) 給 家 長 或 監 護 人 ( 已 年 滿 20 歲 或 未 成 年 但 已 婚 者, 郵 寄 給 學 生 本 人 或 指 定 收 件 人 ); 若 不 同 意 寄 件, 選 擇 自 行 領 取 者, 未 成 年 限 由 家 長 或 監 護 人 出 示 身 份 證 及 學 生 證 至 特 約 體 檢 院 所 領 取 ( 已 成 年 或 未 成 年 但 已 婚 者, 限 由 學 生 本 人 或 簽 署 委 託 書 委 由 他 人 持 雙 方 證 件 及 學 生 證 領 取 ) 未 填 寫 學 生 健 康 狀 況 調 查 暨 健 康 檢 查 同 意 書 或 未 成 年, 未 完 成 簽 名 並 繳 交 紙 本 掛 號 郵 件 退 件 選 擇 自 行 領 取 卻 未 到 院 領 取 或 其 他 原 因 致 未 領 取 報 告 者, 若 逾 公 告 限 期 領 取 之 期 限 又 未 領 回 報 告 者, 將 委 由 特 約 體 檢 醫 療 院 所 銷 毀 之, 請 務 必 注 意 領 取 期 限 四 統 一 到 校 體 檢 排 檢 時 間 ( 如 有 更 動, 依 本 校 衛 保 組 網 頁 公 告 為 準 ) 日 期 對 象 檢 查 時 間 班 級 地 點 105 年 9 月 9 日 星 期 五 和 平 系 所 大 學 部 新 生 ( 含 轉 學 生 及 復 學 生 ) 燕 巢 系 所 大 學 部 新 生 ( 含 轉 學 生 及 復 學 生 ) 及 碩 博 士 08:00~09:30 國 文 學 系 英 語 學 系 地 理 學 系 美 術 學 系 09:30~11:00 教 育 學 系 特 殊 教 育 學 系 體 育 學 系 事 業 經 營 學 系 11:00~12:00 音 樂 學 系 視 覺 設 計 學 系 08:00~09:00 化 學 系 物 理 學 系 生 物 科 技 系 09:00~10:00 數 學 系 軟 體 工 程 學 系 工 業 科 技 教 育 學 系 工 業 設 計 學 10:00~12:00 系 光 電 與 通 訊 工 程 學 系 電 子 工 程 學 系 和 平 體 育 館 二 樓 燕 巢 歸 燕 食 巢 四 樓

日 期 對 象 檢 查 時 間 班 級 地 點 105 年 不 分 校 區 不 需 依 班 級 受 檢, 請 於 檢 查 時 間 內 和 平 9 月 11 日 碩 博 士 ( 含 進 修 08:00~12:00 報 到 ( 燕 巢 校 區 碩 博 士 班 : 可 9/9 體 育 館 二 樓 星 期 日 學 院 學 生 ) 9/11 擇 一 參 加 ) 注 意 事 項 : 1. 大 學 部 新 生, 請 於 新 生 始 業 輔 導 期 間, 向 輔 導 員 領 取 學 生 健 康 資 料 卡, 填 妥 正 面 資 料, 並 貼 上 1 或 2 吋 脫 帽 光 面 照 片, 檢 查 當 天 攜 至 檢 查 現 場 ; 其 餘 學 生 請 攜 帶 1 或 2 吋 脫 帽 光 面 照 片, 於 體 檢 現 場 索 取 學 生 健 康 資 料 卡 填 寫 及 黏 貼 上 照 片 2. 體 檢 結 束, 現 場 要 繳 回 學 生 健 康 資 料 卡, 不 可 攜 回 ; 攜 回 者 視 同 未 完 成 體 檢, 需 自 行 繳 交 回 體 檢 特 約 醫 療 院 所 才 算 完 成 3. 為 疏 散 及 分 流, 大 學 部 新 生 請 依 系 所 排 定 時 間 前 往 受 檢 ; 轉 學 生 研 究 所 碩 博 士 及 進 修 學 院 學 生 未 排 程, 請 於 檢 查 時 間 內 前 往 受 檢 即 可 4. 受 檢 時 間 請 至 少 預 留 一 小 時, 如 無 法 空 下 時 間, 請 自 行 到 院 檢 查, 恕 不 受 理 安 插 快 速 體 檢 ; 最 遲 應 於 當 日 12:00 前 完 成 報 到 及 繳 費, 逾 時 恕 不 受 理 5. 請 注 意! 參 加 統 一 到 校 體 檢 者, 若 拒 絕 胸 腹 部 檢 查, 請 於 現 場 繳 交 紙 本 學 生 健 康 狀 況 調 查 暨 健 康 檢 查 同 意 書 ( 自 行 到 其 他 醫 療 院 所 檢 查 之 選 項 ), 給 現 場 工 作 人 員, 以 利 註 記 會 到 其 他 醫 療 院 所 檢 查 後. 自 行 繳 交 報 告 至 本 校 衛 保 組 6. 配 合 和 平 體 育 館 使 用 規 定, 館 內 勿 飲 食, 並 需 著 運 動 膠 鞋 ( 軟 底 膠 鞋 ), 禁 穿 高 跟 鞋 ; 未 配 合 使 用 規 定 者, 若 被 拒 絕 入 館 致 未 完 成 體 檢, 後 果 由 個 人 自 行 負 責 此 外, 館 內 無 電 梯, 如 不 便 上 二 樓 者, 建 議 參 加 燕 巢 校 區 場 次 或 擇 期 到 院 體 檢 為 宜, 切 勿 勉 強 五 自 行 到 院 體 檢 : 1. 若 已 完 成 新 生 報 到, 且 取 得 班 級 學 號, 如 不 方 便 到 校 參 加 統 一 排 檢, 亦 可 自 行 到 院 檢 查 ; 不 用 預 約, 週 一 至 六 上 午 8:00~11:30 及 週 一 至 五 下 午 13:30~5:00 前 報 到 ; 地 點 : 高 雄 市 三 民 區 博 愛 一 路 28 號 15F( 高 雄 後 火 車 站 往 中 博 橋 下 方 向 直 走 約 5 分 鐘 ) 電 話 :07-3215358 2. 請 注 意! 統 一 到 校 體 檢 時 間 因 人 力 已 安 排 到 校, 故 當 日 不 受 理 本 校 學 生 到 院 檢 查, 否 則 將 依 原 價 收 費, 恕 不 退 費 3. 請 準 備 有 照 片 的 證 件 供 核 對 身 份, 並 自 行 攜 帶 己 貼 好 1 或 2 吋 照 片 的 學 生 健 康 資 料 卡 到 院 檢 查 ; 學 生 健 康 資 料 卡 請 至 衛 生 保 健 組 下 載, 網 址 : http://staffairs.nknu.edu.tw/hel/default.htm 常 用 表 單 學 生 健 康 資 料 卡 4. 完 成 健 康 檢 查 後, 請 現 場 索 取 體 檢 證 明 單, 繳 回 本 校 衛 保 組, 才 算 完 成

六 佑 康 診 所 特 約 優 惠 : 1. 血 液 及 尿 液 檢 驗 異 常 部 份, 免 費 提 供 複 檢 一 次 ( 除 HBsAg HBsAb 外 ) 免 費 複 檢 時 間 由 衛 生 保 健 組 公 告 訂 之, 未 參 加 複 檢 者, 視 同 放 棄 免 費 複 檢 權 益 2. 若 因 懷 孕 或 準 備 懷 孕 無 法 完 成 胸 部 X 光 檢 查, 可 自 受 檢 日 起 一 年 內 自 行 赴 乙 方 院 所 補 檢, 不 另 收 費 3. 檢 查 完 畢 後, 若 需 做 進 一 步 診 療 者, 持 健 檢 報 告 至 佑 康 診 所 回 診, 優 待 免 收 掛 號 費 4. 至 校 外 體 檢 者 有 缺 檢 項 或 參 加 校 內 體 檢 欲 加 選 其 他 檢 驗 者, 可 選 擇 佑 康 診 所 單 項 或 加 選 項 目 之 檢 查, 單 價 表 ( 單 項 或 加 選 ) 費 用 如 下 : 項 次 檢 查 項 目 價 格 1 一 般 體 格 檢 查 : 身 高 體 重 辨 色 力 視 力 聽 力 血 壓 50 2 牙 醫 師 檢 查 : 口 腔 50 3 醫 師 理 學 檢 查 : 耳 鼻 喉 甲 狀 腺 淋 巴 腺 心 臟 血 管 系 統 呼 吸 系 統 50 神 經 系 統 關 節 和 肌 肉 四 肢 精 神 狀 態 4 全 套 血 球 計 數 檢 查 : 紅 血 球 白 血 球 血 紅 素 血 小 板 平 均 血 球 容 積 50 5 尿 液 常 規 檢 查 : 尿 蛋 白 尿 糖 尿 潛 血 酸 鹼 度 50 6 肝 炎 篩 檢 :B 型 肝 炎 表 面 抗 原 B 型 肝 炎 表 面 抗 體 200 7 肝 功 能 檢 查 麩 丙 轉 氨 酵 素 (GPT) 50 麩 草 轉 氨 酵 素 (GOT) 50 8 血 型 檢 查 註 非 必 檢, 個 人 加 選 項 100 9 血 脂 肪 檢 查 總 膽 固 醇 50 三 酸 甘 油 脂 50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註 非 必 檢, 個 人 加 選 項 100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註 非 必 檢, 個 人 加 選 項 100 10 腎 功 能 檢 查 尿 素 氮 50 肌 酸 酐 50 尿 酸 指 數 50 11 新 陳 代 謝 檢 查 飯 前 血 糖 AC 50 甲 狀 腺 功 能 T4 註 非 必 檢, 個 人 加 選 項 100 12 胸 部 X 光 檢 查 100 13 德 國 麻 疹 病 毒 抗 體 IgG 註 外 籍 生 僑 生 及 交 換 生 檢 查 350 14 麻 疹 病 毒 抗 體 IgG 註 外 籍 生 僑 生 及 交 換 生 檢 查 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