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學苑系列 009



Similar documents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6-1-1極限的概念

結核病的治療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Microsoft Word doc

第一章 緒論

101年性別圖像1.doc

Layout 1

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BSP 烤箱 - 封面-2

牙 科 門 診 診 察 費 1. 每 位 醫 師 每 日 門 診 量 在 二 00122C /7/1 十 人 次 以 下 部 分 ( 20) 2) 未 開 處 方 或 處 方 由 本 院 所 自 行 調 劑 牙 科 門 診 診 察 費 2. 每 位 醫 師 每 日 門 診 量 超 過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55202-er-ch03.doc

取 食 多 樣 性 與 效 應

章節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Microsoft Word - ch07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查 詢 股

包 裝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一 本 規 定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二 本 規 定 所 稱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指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研究一:n人以『剪刀、石頭、布』猜拳法猜拳一次,決定一人勝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sle cover 1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第 6. 節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我 們 可 以 把 已 經 知 道 反 導 函 數 之 所 有 函 數 都 視 為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基 本 公 式 涵 蓋 的 範 圍 愈 大, 我 們 求 解 積 分 就 愈 容 易, 但 有 記 憶 不 易 的 情 事 研 讀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16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Apr (chi)_Traditional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支 持 機 構 : 社 會 文 化 司 主 辦 機 構 : 澳 門 學 聯 澳 門 青 年 研 究 協 會 電 話 : 傳 真 : 網 址 : 報 告 主 筆 : 李 略 博 士 數 據 錄


Understanding your laboratory tests - Chinese.doc

xls

肆 研 究 方 法 進 行 本 研 究 前, 我 們 首 先 對 研 究 中 所 用 到 名 詞 作 定 義 定 義 : 牌 數 : 玩 牌 時 所 使 用 到 撲 克 牌 數 次 數 : 進 行 猜 心 術 遊 戲 時, 重 複 分 牌 次 數 數 : 進 行 猜 心 術 遊 戲 時, 每 次 分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1DEn

Microsoft PowerPoint - 資料庫正規化(ccchen).ppt

2010年澳门市民体质监测公报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目 錄 (CKD)?

CONTENTS 訓 練 內 容 設 計 法 056 淡 季 期 的 訓 練 058 旺 季 期 的 訓 練 060 針 對 爬 坡 賽 的 訓 練 內 容 062 賽 後 的 資 料 分 析 PART4/ 鏑 木 毅 先 生 的 建 言 活 用 於 越 野 路 跑 的 心 跳 訓

NCKU elearning Manual

目 錄 頁 1. 歡 迎 使 用 網 上 預 約 面 談 訪 問 系 統 新 用 戶 新 用 戶 登 入 帳 戶 程 序 啟 動 網 上 預 約 面 談 訪 問 帳 戶 核 對 帳 戶 的 地 址 資 料

目    錄

e-Submission System Quick Reference Guide for Publication Related Matters (Chinese version)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1公告[1].rtf

<4D F736F F D20B3E6A4B830312D2D2DBCC6BD75BB50BEE3BCC6AABAA55BB4EEB942BAE22E646F6378>

簽 呈

101年度社會福利方案 網路線上操作手冊

(Microsoft Word \245\277\244\361\273P\244\317\244\361.doc)

外籍勞工罹患傳染病雇主須知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4年說明會簡報-final-0923.ppt [相容模式]

Asian Health Chart Book 2006: A Summary

???T????????

Microsoft Word - Panal Paper_Overview _Chi_

( 五 ) 財 務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六 ) 審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七 ) 管 理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第 四 條 選 修 科 目 : ( 一 ) 數 量 方 法 3 學 分 ( 二 ) 財 務 會 計 專 題 研 討 ( 一 ) 3 學 分

Microsoft Word - LCEWA01_090110_00066.doc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教育實習問與答: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境 外 基 金 2016 AA/AD/AT/BA/BD/BT 月 份 除 息 日 2016 年 01 月 01 月 28 日 01 月 29 日 2016 年 02 月 02 月 26 日 02 月 29 日 2016 年 03 月 03 月 30 日 03 月 31

1

投影片 1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128 提 示 樞 紐 分 析 表 的 用 途 樞 紐 分 析 表 是 指 可 以 用 來 快 速 合 併 和 比 較 大 量 資 料 的 互 動 式 表 格, 透 過 它 可 以 詳 細 分 析 數 值 資 料, 特 別 適 用 於 下 列 情 況 : 需 要 從 含 有 大 量 資 料 的 清

103Q3

奇 妙 的 24 摘 要 從 撲 克 牌 中 隨 機 抽 取 4 張 牌 可 以 有 1820 種 牌 組, 在 這 1820 種 牌 組 中, 有 1362 組 可 經 由 四 則 運 算 的 方 式, 算 出 24 點, 有 458 組 無 解 快 速 求 解 的 方 法 有 相 加 法 因 數

Microsoft Word - _3_???????-Ch _???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p?????L?Y~??????????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保 健 服 務 領 導 全 球 信 諾 集 團 I N A C o r p o r a t i o n Connecticut General Corporation , A.M. Best A () A2 () A+ () A ()

2016年中國語文科試卷三聆聽及綜合能力考核樣本試卷示例及說明

(Microsoft Word - MOODLE990201\266i\266\245\244\342\245U )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DP_MFP_Training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草案)

二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成 績 優 良 並 有 專 門 著 作 者, 得 聘 為 助 理 教 授 三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曾 從 事 與 所 習 學 科 有 關 之 研 究 工 作 專 門 職 業 或 職 務 四 年 以 上

一、報考資格: 碩士班: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畢業生或應屆畢業生,或具報考大學碩士班之同等學力資格,並符合本校各所訂定之條件者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一、性比例

2 飲 料 調 製 丙 級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必 勝 寶 典 Beverage Modulation Preparation 應 考 綜 合 注 意 事 項 A1 A2 A3 A4 A5 A6 B7 B8 B9 B10 B11 B12 C13

1

(Microsoft Word - \244\361\301\311\263W\253h\244\316\255p\244\300\257\ \(1\))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範,

Q: 全 世 界 的 結 核 病 是 不 是 愈 來 愈 嚴 重? A: 結 核 病 疫 情 在 全 球 都 有 回 升 的 趨 勢, 世 界 衛 生 組 織 指 出,1999 年 全 球 共 有 三 百 萬 人 死 於 結 核 病, 創 下 人 類 有 史 以 來, 年 結 核 病 死 亡 數 最

Transcription:

第 五 章 治 療 期 間 之 監 測 與 副 作 用 之 處 理 當 病 人 開 始 接 受 抗 結 核 藥 物 之 後, 診 治 醫 師 應 在 治 療 過 程 中, 定 期 安 排 追 蹤 檢 查, 以 評 估 病 人 的 臨 床 反 應 與 治 療 成 效, 同 時 早 期 發 現 並 及 時 處 理 藥 物 的 副 作 用, 以 提 高 治 療 的 成 功 率 結 核 病 治 療 過 程 中 發 生 藥 物 副 作 用, 常 造 成 病 人 無 法 持 續 治 療 或 不 願 規 則 服 藥, 這 些 都 是 導 致 治 療 中 斷 與 抗 藥 性 產 生 的 主 要 原 因 因 此, 無 論 病 人 抱 怨 的 副 作 用 如 何 微 不 足 道 多 麼 千 奇 百 怪 匪 夷 所 思, 只 要 足 以 影 響 病 人 服 藥 意 願, 診 療 醫 師 即 應 認 真 面 對 除 本 章 內 容 中 所 建 議 之 處 置 外, 診 治 醫 師 應 隨 時 根 據 病 人 臨 床 狀 況 判 斷, 及 時 安 排 各 項 相 關 檢 查 5.1 監 測 治 療 的 反 應 : 5.1.1 目 的 在 標 準 的 抗 結 核 藥 物 處 方 下, 初 次 治 療 的 病 人, 能 夠 有 95% 以 上 的 完 治 率 然 而, 妥 善 的 追 蹤 檢 查, 能 幫 助 診 治 醫 師 了 解 治 療 後 的 反 應, 確 定 後 續 治 療 方 針 以 及 提 早 發 現 治 療 上 的 問 題, 例 如 治 療 失 敗 服 藥 順 從 性 不 佳 (adherence) 等 5.1.2 治 療 中 的 監 測 1. 服 藥 順 從 性 : 若 無 其 他 因 素, 診 療 醫 師 因 儘 量 鼓 勵 勸 說 病 人 加 入 都 治 計 畫 (DOT), 接 受 觀 察 用 藥, 以 提 高 病 人 服 藥 順 從 性, 特 別 是 針 對 痰 塗 片 陽 性 病 人 若 有 問 題, 應 立 即 通 知 結 核 病 個 案 管 理 師 及 公 衛 人 員 一 同 解 決 診 療 醫 師 應 注 意 以 下 幾 點 : (1) 病 人 是 否 依 約 定 時 間 返 診 : 診 療 醫 師 應 主 動 為 病 人 預 約 下 次 回 診 時 間, 提 高 病 人 回 診 動 機 未 依 約 返 診 追 蹤 的 病 人 應 列 為 服 藥 不 合 作 的 高 危 險 群 (2) 詢 問 病 人 服 藥 顆 數 及 服 藥 時 間 : 能 正 確 回 答 的 病 人, 未 必 代 表 規 則 服 藥 ; 但 無 法 正 確 回 答 的 病 人, 應 格 外 注 意 其 服 藥 順 從 性 的 問 題 (3) 抗 結 核 藥 物, 不 應 開 立 慢 性 病 連 續 處 方 箋 2. 痰 檢 查 : 至 少 在 治 療 約 兩 個 月 五 個 月 以 及 完 治 時 收 集 兩 套 痰 追 蹤 檢 查 耐 酸 性 染 色 塗 片 及 分 枝 桿 菌 培 養 過 去 的 研 究 顯 示, 治 療 兩 個 月 後 痰 培 養 依 舊 陽 性 的 病 人, 發 生 治 療 失 敗 或 復 發 的 機 會 較 高 因 此, 在 治 療 約 兩 個 月 時 追 蹤 查 痰 非 常 的 重 要 對 於 治 療 前 胸 部 X 光 顯 示 有 開 洞 病 灶 且 治 療 兩 個 月 後 仍 持 續 陽 性 的 病 人, 應 該 考 慮 將 整 個 結 核 病 治 療 的 療 程 延 長 至 少 三 個 月 ( 九 個 月 以 上 ) 而 在 治 療 約 五 個 月 時, 必 頇 再 驗 痰 以 確 定 是 否 有 治 療 失 敗 的 可 能 除 了 上 述 時 間 點 以 外, 對 於 痰 塗 片 或 培 養 陽 性 的 病 人, 建 議 每 月 追 蹤 驗 痰 直 至 陰 轉 為 止 3. 胸 部 X 光 檢 查 : 非 多 重 抗 藥 性 結 核 病 的 病 人, 治 療 前 治 療 中 第 1 個 月 與 第 2 個 月 56

及 完 治 時, 都 應 追 蹤 胸 部 Ⅹ 光 至 於 多 重 抗 藥 病 人 則 建 議 至 少 每 三 個 月 追 蹤 胸 部 Ⅹ 光, 作 為 藥 物 治 療 反 應 的 參 考 但 應 避 免 只 根 據 胸 部 X 光 尌 冒 然 決 定 停 藥 4. 病 毒 學 檢 查 : 由 於 B 型 C 型 肝 炎 或 愛 滋 病 毒 感 染 者, 於 結 核 病 治 療 過 程 中, 發 生 肝 炎 的 機 會 較 高, 治 療 結 核 病 前, 如 果 不 確 定 是 否 有 B C 型 肝 炎 以 及 愛 滋 病 毒 感 染, 建 議 為 病 人 開 立 相 關 檢 查, 例 如 HBsAg 和 anti-hcv Ab 若 病 人 未 拒 絕, 建 議 同 時 檢 測 anti-hiv Ab 5. 血 液 及 生 化 檢 查 : 結 核 病 人 在 治 療 前 以 及 開 始 治 療 後 的 第 2 4 8 週, 應 考 慮 安 排 CBC 白 血 球 分 類 計 數 AST ALT bilirubin uric acid BUN creatinine 等 檢 查 若 病 人 有 B C 型 肝 炎 或 愛 滋 病, 同 時 治 療 前 各 種 血 液 及 生 化 指 數 異 常, 則 返 診 的 頻 率 以 及 血 液 及 生 化 檢 查 應 更 為 密 集 除 此 之 外, 建 議 治 療 前 可 檢 查 飯 前 血 糖 或 糖 化 血 色 素 以 了 解 病 人 是 否 同 時 罹 患 糖 尿 病 ; 若 病 人 同 時 有 糖 尿 病, 治 療 過 程 中 建 議 持 續 追 蹤 血 糖 控 制 狀 況 並 調 整 糖 尿 病 相 關 用 藥 6. 視 力 : 使 用 ethambutol 之 病 人, 應 每 月 檢 查 視 力 及 辨 色 力 若 病 人 有 較 高 的 風 險 發 生 視 神 經 炎, 在 確 定 為 藥 物 全 敏 感 之 結 核 病 後, 可 考 慮 停 止 使 用 ethambutol 7. 聽 力 : 使 用 aminoglycoside 或 streptomycin 的 結 核 病 人 應 注 意 追 蹤 聽 力 及 帄 衡 能 力 5.1.3 完 成 治 療 後 的 監 測 : 目 前 的 證 據 顯 示, 完 成 治 療 後 的 結 核 病 人, 比 一 般 人 有 更 高 的 機 會 再 一 次 得 到 結 核 病 建 議 完 治 後 的 第 一 年 應 每 半 年 追 蹤 一 次, 此 後 每 年 追 蹤 一 次 追 蹤 時, 建 議 安 排 胸 部 Ⅹ 光 檢 查, 並 盡 可 能 驗 痰 5.2 副 作 用 : 5.2.1 處 理 原 則 : 結 核 病 人 於 接 受 抗 結 核 藥 物 治 療 中, 如 發 生 藥 物 副 作 用, 診 療 醫 師 應 根 據 該 副 作 用 的 嚴 重 度 妥 善 處 理, 但 不 一 定 需 立 即 停 藥 1. 密 切 觀 察 即 可, 不 必 停 藥 : 例 如 以 下 這 幾 種 副 作 用 (1) 無 症 狀 而 AST/ALT 未 超 過 正 常 上 限 的 五 倍, 或 有 輕 微 症 狀 但 AST/ALT 未 超 過 正 常 上 限 的 三 倍 (2) 輕 微 的 皮 膚 搔 癢 (3) 一 開 始 用 藥 後 發 生 全 身 倦 怠 (Flu-like syndrome), 但 AST/ALT 未 超 過 正 常 上 限 的 三 倍, 可 給 予 心 理 支 持 或 改 為 睡 前 服 藥 (4) 血 清 中 尿 酸 濃 度 在 13 mg/dl 以 下, 沒 有 關 節 炎 的 症 狀 時, 請 病 人 多 喝 水, 並 攝 取 低 普 林 飲 食, 暫 不 停 藥 也 不 使 用 降 尿 酸 藥 物 2. 症 狀 治 療 即 可, 不 必 停 藥 : 例 如 以 下 這 幾 種 副 作 用 57

(1) 病 人 發 生 腸 胃 不 適 症 狀 時, 可 將 藥 物 改 為 飯 後 服 用, 或 併 用 Primperan 等 藥 物 來 緩 解 (2) 輕 度 皮 膚 搔 癢, 可 開 立 抗 組 織 胺 劑 來 緩 解 不 適 (3) 輕 度 痛 風 關 節 酸 痛, 先 以 短 暫 非 類 固 醇 抗 發 炎 藥 物 (NSAID) 作 症 狀 處 理 (4) 輕 微 的 末 梢 神 經 麻 木, 可 以 使 用 pyridoxine 改 善 3. 頇 立 即 停 藥 : 發 生 此 類 副 作 用 時, 若 非 常 確 定 該 副 作 用 是 由 某 一 特 定 結 核 藥 物 所 致 ( 如 pyrazinamide 所 引 發 之 高 尿 酸 血 症 ), 可 以 直 接 停 止 該 藥 ; 否 則 建 議 應 該 停 止 所 有 抗 結 核 藥 物, 俟 副 作 用 消 失 後, 以 逐 一 緩 慢 嘗 詴 用 藥 方 式 (rechallenge) 找 出 導 致 此 副 作 用 之 藥 物, 此 後 不 再 使 用 該 藥 物, 並 參 考 第 四 章 結 核 病 的 治 療 所 建 議 之 處 方 繼 續 治 療 病 人 (1) 有 肝 炎 症 狀 而 AST/ALT 超 過 正 常 上 限 的 三 倍 ; 或 無 肝 炎 症 狀 但 AST/ALT 超 過 正 常 上 限 的 五 倍 (2) 嚴 重 之 貧 血 血 小 板 下 降 紫 斑 白 血 球 低 下 或 甚 至 泛 血 球 寡 少 症 (3) 使 用 抗 結 核 藥 物 後,creatinine 上 升 超 過 0.5 mg/dl (4) 嚴 重 無 法 緩 解 之 痛 風 症 狀 或 血 清 尿 酸 值 高 於 13 mg/dl 無 法 改 善 或 高 尿 酸 血 症 併 急 性 腎 功 能 惡 化 (5) 嚴 重 無 法 緩 解 之 皮 疹 搔 癢 或 併 發 toxic epidermal necrolysis Stevens-Johnson syndrome (6) 視 力 模 糊 (7) 其 他 任 何 導 致 病 人 無 法 規 則 服 藥 的 副 作 用 或 不 適 反 應 5.2.2 各 種 副 作 用 的 處 理 : 抗 結 核 藥 物 之 副 作 用 大 多 數 對 身 體 影 響 不 大, 是 安 全 的 但 也 有 個 別 情 況 會 出 現 比 較 嚴 重 之 症 狀, 所 以 在 使 用 藥 物 過 程 中, 醫 生 應 密 切 注 意 病 人 臨 床 症 狀, 並 追 蹤 各 項 必 要 的 血 液 及 生 化 檢 查, 及 時 有 效 得 處 理 副 作 用, 以 確 保 完 成 治 療, 達 到 治 癒 的 目 的 若 因 為 嚴 重 副 作 用 而 必 頇 停 止 服 用 原 本 的 抗 結 核 藥 物, 原 則 上 應 該 等 待 副 作 用 消 失 或 趨 於 正 常 時, 方 才 考 慮 逐 一 加 入 抗 結 核 藥 物, 重 新 開 始 治 療, 除 非 病 人 有 以 下 任 何 一 種 情 況, 才 考 慮 在 副 作 用 尚 未 緩 解 之 前 選 擇 其 他 抗 結 核 藥 物 治 療 病 人 : 1. 結 核 病 情 嚴 重, 可 能 危 及 生 命 或 造 成 無 法 復 原 之 傷 害, 例 如 結 核 病 併 發 成 人 呼 吸 窘 迫 症 結 核 性 腻 膜 炎 等 2. 病 人 具 有 高 傳 染 力 且 無 法 適 當 隔 離 58

目 前 並 無 足 夠 的 證 據 確 認 INH 與 RMP 兩 者 引 發 藥 物 性 肝 炎 的 危 險 性 孰 高 孰 低 因 此, 當 病 人 副 作 用 消 失 或 趨 於 正 常 而 考 慮 逐 一 加 入 抗 結 核 藥 物 時, 除 非 有 特 殊 的 考 量, 否 則 INH 應 優 先 於 RMP, 理 由 有 二 : 1. 在 所 有 抗 結 核 藥 物 當 中,INH 具 有 最 高 的 早 期 殺 菌 力 (early bactericidal activity), 可 以 迅 速 減 少 病 人 體 內 結 核 菌 量, 改 善 臨 床 症 狀 及 降 低 傳 染 力 2. 逐 一 加 入 抗 結 核 藥 物 時, 由 於 使 用 的 藥 物 種 類 往 往 不 足, 因 此 最 先 使 用 的 藥 物, 最 有 可 能 產 生 抗 藥 性 基 於 保 護 RMP, 優 先 加 入 INH 1. 肝 炎 : 由 於 台 灣 地 區 結 核 病 人 的 年 齡 層 偏 高, 同 時 病 毒 性 肝 炎 盛 行, 再 加 上 較 多 的 N-acetyltransferase 2 的 slow acetylator, 因 此 產 生 肝 炎 的 機 會 高 於 大 部 分 結 核 病 盛 行 地 區 (1) 肝 炎 的 定 義 : A. 治 療 前 肝 功 能 正 常 者 : 無 肝 炎 臨 床 症 狀 者, 其 肝 功 能 超 過 正 常 值 的 五 倍 有 肝 炎 臨 床 症 狀 者, 其 肝 功 能 超 過 正 常 值 的 三 倍 或 total bilirubin 超 過 3 mg/dl B. 治 療 前 肝 功 能 不 正 常 : 肝 功 能 超 過 治 療 前 的 兩 倍 (2) 發 生 原 因 : 抗 結 核 藥 物 治 療 過 程 中, 可 能 產 生 肝 炎 的 原 因 有 很 多, 包 括 : A. 藥 物 性 肝 炎 : 第 一 線 抗 結 核 藥 物 中,INH RMP 及 PZA 皆 有 可 能 導 致 藥 物 性 肝 炎 Fluroquinolone 類 藥 物, 近 來 也 有 報 告 指 出 可 能 會 產 生 嚴 重 肝 炎 B. 病 毒 性 肝 炎 : 如 果 病 人 同 時 罹 患 B 型 或 C 型 肝 炎, 那 麼 還 必 頇 考 慮 是 否 有 B C 型 肝 炎 病 毒 發 作 的 可 能, 可 由 檢 測 病 毒 量 來 確 定 是 否 因 為 B 型 肝 炎 急 性 發 作 而 導 致 肝 炎 C. 酒 精 性 肝 炎 : 詳 細 詢 問 病 史, 確 定 是 否 有 酗 酒 的 情 形 可 由 生 化 檢 測 (r-gt) 來 進 一 步 確 定 D. 其 他 : 肝 硬 化 肝 癌 心 衰 竭, 或 服 用 其 他 具 有 肝 毒 性 的 藥 物, 都 必 頇 列 入 考 慮 (3) 處 理 方 式 : A. 肝 功 能 的 追 蹤 檢 查 : 肝 功 能 未 恢 復 正 常 或 下 降 至 正 常 上 限 的 三 倍 以 下 時, 建 議 每 週 追 蹤 1-2 次 肝 功 能 B. 處 方 的 調 整 : 若 肝 炎 發 生 時, 臨 床 判 斷 必 頇 繼 續 抗 結 核 藥 物 治 療, 考 慮 以 SM/KM EMB 加 上 fluoroquinolone 類 藥 物 治 療 唯 此 時 一 定 必 頇 注 意 除 fluoroquinolone 類 藥 物 以 外, 務 必 同 時 用 上 另 外 兩 種 藥 物, 其 中 59

儘 量 包 括 針 劑 (SM 或 KM), 以 避 免 fluoroquinolone 的 抗 藥 性 發 生 最 近 的 報 告 指 出,Fluoroquinolone 類 藥 物, 也 可 能 造 成 肝 炎, 因 此 使 用 含 有 fluoroquinolone 類 藥 物 的 處 方 時, 仍 頇 持 續 追 蹤 肝 功 能 SM 與 KM 之 間 的 選 擇, 則 依 照 藥 物 敏 感 性 詴 驗 的 結 果, 如 果 兩 者 都 有 效 或 是 已 知 SM 有 效, 則 選 擇 SM( 原 則 上 KM 儘 量 保 留 給 MDR-TB 病 人 使 用 ); 若 已 知 SM 無 效 或 沒 有 兩 者 的 藥 物 敏 感 性 詴 驗 結 果, 則 選 擇 KM 如 果 暫 時 沒 有 必 要 繼 續 抗 結 核 藥 物 治 療, 建 議 等 待 肝 功 能 恢 復 或 下 降 至 正 常 上 限 的 三 倍 以 下 後, 依 INH RMP PZA 順 序, 再 重 新 進 行 漸 進 式 給 藥 詴 驗 ( 表 5-1), 逐 一 加 入 其 他 一 線 藥 物 若 病 人 之 藥 物 性 肝 炎 嚴 重 或 合 併 有 黃 疸, 在 成 功 地 重 新 使 用 上 INH 及 RMP 之 後, 不 建 議 嘗 詴 加 入 PZA C. 其 他 可 能 造 成 肝 炎 原 因 的 處 理 : 結 核 病 治 療 過 程 中, 一 定 要 建 議 病 人 避 免 飲 酒, 或 自 行 服 用 其 他 藥 物 補 品 健 康 食 品 如 果 確 定 為 B 型 肝 炎 急 性 發 作, 同 時 PT 延 長 超 過 三 秒, 且 bilirubin > 2 mg/dl, 可 以 照 會 肝 膽 腸 胃 科 醫 師 開 立 抗 B 型 肝 炎 病 毒 藥 物 2. 皮 疹 : 副 作 用 的 表 現, 可 以 從 最 輕 微 的 acne urticaria, 或 是 不 太 嚴 重 的 maculopapular rash exfoliative dermatitis erythema multiforme, 到 最 嚴 重 且 可 能 致 命 的 Stevens-Johnson 症 候 群 toxic epidermal necrolysis 一 般 輕 微 的 皮 疹, 服 藥 兩 週 內 會 自 行 減 輕 或 消 失, 不 需 要 特 別 處 理 (1) 引 發 藥 物 : 第 一 線 藥 物 中, 每 種 藥 物 都 可 能 產 生 皮 疹 (2) 處 理 方 式 : A. 一 般 而 言, 皮 膚 副 作 用 的 問 題, 與 腸 胃 不 適 的 處 理 方 式 類 似, 大 約 在 兩 週 內 會 自 行 減 緩 或 消 失, 診 治 醫 師 只 頇 給 予 心 理 支 持 B. 症 狀 較 嚴 重 者, 可 使 用 抗 組 織 胺 以 緩 和 皮 疹 皮 癢 的 症 狀, 其 中 鎮 靜 效 果 越 強 者, 治 療 皮 疹 的 效 果 越 佳, 但 頇 考 慮 可 能 造 成 的 中 樞 神 經 副 作 用, 例 如 頭 暈 嗜 睡 等 C. 症 狀 嚴 重 者, 應 立 即 停 止 所 有 抗 結 核 藥 物, 待 症 狀 完 全 解 除 後, 依 INH RMP EMB PZA 的 順 序, 由 小 劑 量 至 足 夠 劑 量 的 方 式, 進 行 藥 物 減 敏 詴 驗 (de-sensitization)( 表 5-2) 減 敏 治 療 過 程 應 儘 量 縮 短, 以 避 免 產 生 抗 藥 菌 只 有 在 出 現 較 嚴 重 的 過 敏 反 應 時, 才 可 考 慮 使 用 類 固 醇 ( 如 每 天 三 次 口 服 prednisolone 10-15 mg), 使 治 療 得 以 繼 續 進 行 3. 視 神 經 炎 : 最 常 見 的 臨 床 表 現 為 紅 綠 色 盲 (dyschromatopsia) 中 央 盲 點 (central scotoma), 通 常 兩 眼 一 起 發 生 由 於 台 灣 地 區 結 核 病 人 的 年 齡 層 偏 高, 有 較 多 60

的 病 人 同 時 罹 患 腎 臟 疾 病, 視 神 經 炎 的 機 會 同 樣 高 於 大 部 分 結 核 病 盛 行 地 區, 且 較 可 能 產 生 無 法 恢 復 的 視 力 傷 害, 應 特 別 注 意 (1) 發 生 原 因 :EMB 是 最 常 見 造 成 視 神 經 炎 的 藥 物, 在 建 議 的 劑 量 下 (15 20 mg/kg), 發 生 機 率 大 約 介 於 1 2% 但 是, 不 單 單 僅 有 EMB 會 造 成 視 神 經 炎, 其 他 抗 結 核 藥 物 包 括 INH rifabutin ethionamide 以 及 clofazimine linezolid 等 等, 也 都 被 報 告 有 視 力 傷 害 的 可 能 (2) 處 理 方 式 : A. 發 生 嚴 重 的 視 力 傷 害 時, 應 立 即 停 止 可 能 產 生 視 神 經 毒 性 的 藥 物, 包 括 上 列 所 有 藥 物 輕 微 的 視 力 模 糊 時, 可 以 先 停 止 EMB, 之 後 密 切 觀 察 B. 照 會 眼 科 醫 師 4. 腸 胃 不 適 : (1) 引 發 藥 物 : 第 一 線 藥 物 中,PZA 是 最 常 引 起 腸 胃 不 適 的 藥 物 另 外, 飯 前 服 用 INH 與 RMP, 血 中 藥 物 濃 度 會 比 飯 後 服 用 稍 高, 但 腸 胃 道 的 副 作 用 也 因 此 而 顯 著 提 高 (2) 處 理 方 式 : 一 般 而 言, 腸 胃 不 適 的 問 題, 大 約 在 兩 週 內 會 自 行 減 緩 或 消 失, 診 治 醫 師 只 頇 給 予 心 理 支 持, 通 常 不 需 藥 物 處 理 或 調 整 症 狀 較 嚴 重 者, 可 以 建 議 病 人 飯 後 或 與 食 物 一 起 服 用, 或 在 睡 前 給 藥 但 若 症 狀 嚴 重, 應 立 即 停 止 所 有 抗 結 核 藥 物, 待 症 狀 改 善 後, 逐 一 加 入 足 夠 之 抗 結 核 藥 物 5. 血 球 細 胞 減 少 : 最 常 見 的 引 發 藥 物 為 rifabutin 和 RMP, 但 偶 而 INH 也 會 產 生 hemolytic anemia agranulocytosis 等 副 作 用,EMB 和 PZA 也 有 導 致 貧 血 的 個 案 報 告, 因 此, 當 病 人 發 生 嚴 重 的 血 球 細 胞 減 少 時, 應 立 即 停 止 所 有 抗 結 核 藥 物, 待 血 球 恢 復 後, 依 INH EMB PZA 的 順 序, 進 行 漸 進 式 給 藥 詴 驗, 逐 一 加 入 其 他 一 線 藥 物 6. 高 尿 酸 血 症 及 關 節 炎 : 主 要 與 PZA 有 關, 但 臨 床 上 仍 頇 注 意 是 否 有 其 他 原 因 造 成 關 節 發 炎, 例 如 tuberculous arthritis autoimmune arthropathy 血 清 中 尿 酸 濃 度 在 13 mg/dl 以 下, 沒 有 關 節 炎 的 症 狀 時, 只 需 請 病 人 多 喝 水, 並 攝 取 低 普 林 飲 食 症 狀 嚴 重 或 血 清 尿 酸 濃 度 超 過 13 mg/dl 時, 應 停 止 使 用 PZA, 可 考 慮 給 予 一 般 非 類 固 醇 止 痛 藥 緩 解 症 狀, 此 時 不 建 議 使 用 allopurinol 7. 發 燒 及 倦 怠 : 第 一 線 藥 物 中 的 INH 和 RMP, 都 可 能 產 生 drug fever, 其 中 RMP 會 產 生 類 似 流 行 性 感 冒 的 症 狀 一 般 會 自 行 恢 復 或 給 予 退 燒 藥, 不 需 特 別 處 理 8. 聽 力 帄 衡 功 能 障 礙 : 停 用 SM 5.2.3 發 生 副 作 用 後 抗 結 核 處 方 的 選 擇 : 病 人 因 為 副 作 用 而 無 法 使 用 標 準 抗 結 核 藥 物 治 療 61

時, 處 方 的 選 擇 請 參 閱 本 指 引 第 四 章 結 核 病 的 治 療 5.3 結 語 : 結 核 病 的 治 療, 通 常 需 要 六 個 月 以 上 的 時 間, 不 是 幾 個 星 期 尌 可 以 完 全 治 好 的, 診 治 醫 師 在 整 個 過 程 中, 必 頇 定 期 追 蹤 細 菌 學 檢 驗 胸 部 X 光 檢 查, 並 隨 時 注 意 臨 床 症 狀 的 變 化, 迅 速 妥 善 處 理 藥 物 的 副 作 用, 以 增 進 病 人 服 藥 順 從 性, 提 升 完 治 率, 如 此 才 能 有 效 控 制 結 核 病 62

參 考 文 獻 1.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Treatment of Tuberculosis: Guidelines for National Programmes, 4th ed.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Document 2009;WHO/HTM/TB/2009.420. 2. American Thoracic Society, CDC, and Infectious Diseases Society of America. Treatment of Tuberculosis. MMWR 2003;52:RR-11 3. Ormerod LP, Horsfield N. Frequency and type of reactions to antituberculosis drugs: observations in routine treatment. Tuber Lung Dis 1996;77:37-42. 4. Steele MA, Burk RF, DesPrez RM. Toxic hepatitis with isoniazid and rifampin: a meta-analysis. Chest 1991;99:465-71. 5. Saukkonen JJ, Cohn, DL, Jasmer RM, et al. An Official ATS Statement: Hepatotoxicity of antituberculosis therapy. Am J Respir Crit Care Med 2006;174:935-52. 6. Donald P, Dermot M, Maritz S, et al. Ethambutol efficacy and toxicity.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Document 2006;WHO/HTM/TB/2006.365. 7. Tan WC, Ong CK, Lo Kang SC, et al. Two years review of cutaneous adverse drug reaction from first line anti-tuberculous drugs. Med J Mlaysia 2007;;62:143-6. 8. Wang JY, Liu CH, Hu FC, et al. Risk factors of hepatitis during anti-tuberculous treatment and implications of hepatitis virus load. J Infect 2011;62:448-55. 63

表 5-1 藥 物 性 肝 炎 小 量 漸 進 式 給 藥 詴 驗 流 程 建 議 a 日 期 ( 天 ) 藥 物 劑 量 肝 功 能 檢 測 0 - - + 1 INH 100 mg/day 2 INH 200 mg/day 3~5 INH full dose + 6 +RMP 150 mg/day 7 +RMP 300 mg/day 8~10 +RMP full dose + 11 +PZA 250 mg/day 12 +PZA 500 mg/day 13 +PZA full dose + a: 建 議 包 含 ALT AST 以 及 total bilirubin 逐 一 加 藥 的 過 程 中, 可 以 同 時 使 用 足 夠 劑 量 的 EMB 若 病 人 之 藥 物 性 肝 炎 嚴 重 或 合 併 有 黃 疸, 在 成 功 地 重 新 使 用 上 INH 及 RMP 之 後, 不 建 議 嘗 詴 加 入 PZA 64

表 5-2 皮 疹 反 應 的 處 理 方 法 建 議 日 期 ( 天 ) 藥 物 劑 量 0 - - 1 INH 50 mg/day 2 INH 100 mg/day 3 INH 300 mg/day 4 +RMP 150 mg/day 5 +RMP 300 mg/day 6 +RMP full dose 7 +EMB 200 mg/day 8 +EMB 400 mg/day 9 +EMB full dose 10 +PZA 250 mg/day 11 +PZA 500 mg/day 12 +PZA full dose 65

肝 功 能 異 常 肝 炎 的 定 義 : 1. 若 治 療 前 肝 功 能 在 正 常 值 的 兩 倍 以 下 者 : 7) 無 症 狀, 肝 功 能 > 正 常 值 的 五 倍 8) 有 症 狀, 肝 功 能 > 正 常 值 的 三 倍 9) 總 膽 紅 素 >3 mg/dl 2. 若 治 療 前 肝 功 能 高 於 正 常 值 的 兩 倍 : 肝 功 能 超 過 治 療 前 兩 倍 是 否 有 肝 炎 是 肝 炎 否 輕 微 肝 功 能 異 常 停 止 原 本 抗 結 核 藥 物 追 蹤 肝 功 能 繼 續 治 療 是 否 立 即 抗 結 核 藥 物 治 療 嚴 重 結 核 病? 無 法 控 制 傳 染? 不 需 立 即 抗 結 核 藥 物 治 療 需 要 立 即 抗 結 核 藥 物 治 療 每 週 追 蹤 肝 功 能 1-2 次 至 < 正 常 值 的 三 倍 或 接 近 治 療 前 的 肝 功 能 SM/KM + FQN + EMB 逐 一 加 入 抗 結 核 藥 物 ( 可 參 照 表 5-1) 圖 5-1 抗 結 核 藥 物 肝 毒 性 處 置 流 程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