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年 度 施 政 績 效 及 達 成 情 形 分 析 : 年 度 績 效 目 標 一 吸 引 全 球 尖 國 際 重 量 級 17 件 一 衡 量 標 準 : 簡 化 申 辦 流 程, 鬆 綁 法 規 限 制, 並 主 端 高 級 外 籍 高 階 專 業 及 企 人 才 來 臺, 業 投 資 外 籍 人 引 領 國 內 產 士 申 請 核 發 學 業 升 級 術 及 商 務 旅 行 卡 動 提 供 服 務, 以 提 高 核 卡 件 數 二 辦 理 情 形 : 累 計 核 發 15 件 三 年 度 目 及 達 成 度 : ( 一 ) 年 度 目 :17 件 ( 二 ) 達 成 度 :88% 藉 核 發 學 術 及 商 務 旅 行 卡 機 制, 建 立 友 善 及 便 利 國 際 接 軌 環 境, 提 高 尖 端 高 級 外 籍 優 秀 人 才 來 臺 短 期 商 務 技 術 指 導 及 演 講 活 動 之 意 願, 引 領 國 內 產 業 升 級, 提 升 臺 灣 在 國 際 社 會 之 競 爭 二 落 實 推 動 新 強 化 婚 姻 移 民 移 民 照 顧 輔 生 活 適 應 輔 導 導 措 施 工 作 100% 一 衡 量 標 準 : 實 際 完 成 工 作 項 目 / 預 定 辦 理 工 作 項 目 (5 項 ) 100% ( 一 ) 推 動 家 庭 教 育 宣 導 計 畫 ( 撰 寫 及 彙 整 計 畫 申 請 外 籍 配 偶 照 顧 輔 導 基 金 補 助 核 銷 成 果 總 彙 整 )(5%) ( 二 ) 辦 理 關 懷 網 絡 會 議 即 時 服 務 新 移 民 ( 計 畫 預 算 簽 陳 規 劃 政 策 性 專 題 報 告 函 發 開 會 通 知 單 辦 理 列 管 案 追 蹤 管 控 及 每 半 年 彙 整 陳 報 )(5%) ( 三 ) 推 動 生 活 適 應 輔 導 實 施 計 畫 (25%) ( 四 ) 推 動 新 住 民 母 語 教 學 人 力 培 訓 計 畫 (25%) ( 五 ) 辦 理 102 年 全 國 新 住 民 火 炬 計 畫 行 動 方 案 及 辦 理 新 住 民 幸 福 家 庭 生 活 短 片 競 賽 新 住 民 創 意 家 譜 競 賽 新 住 民 多 元 文 化 美 食 競 賽 新 住 民 母 語 親 子 歌 謠 競 賽 多 元 文 化 繪 本 親 子 共 讀 心 得 感 想 甄 選 新 住 民 及 其 子 女 培 力 與 獎 助 學 金 (40%) 二 辦 理 情 形 : ( 一 )102 年 度 參 與 家 庭 教 育 之 新 移 民 家 庭 7,092 人 次 ( 二 )102 年 度 辦 理 40 場 次 網 絡 會 議, 結 合 各 移 民 照 顧 輔 導 單 位 及 民 間 團 體, 提 供 轄 區 新 移 民 整 合 性 服 務 1
年 度 績 效 目 標 ( 三 )102 年 度 推 動 各 縣 市 生 活 適 應 輔 導 工 作 1 萬 1,638 人 次, 提 供 相 關 生 活 適 應 輔 導, 並 鼓 勵 其 在 臺 共 同 生 活 親 屬 參 與, 強 化 新 移 民 生 活 適 應 ( 四 )102 年 度 辦 理 新 住 民 幸 福 家 庭 生 活 短 片 競 賽 新 住 民 創 意 家 譜 競 賽 新 住 民 多 元 文 化 美 食 競 賽 新 住 民 母 語 親 子 歌 謠 競 賽 多 元 文 化 繪 本 親 子 共 讀 心 得 感 想 甄 選 各 1 場 次 ( 五 )102 年 度 核 撥 新 住 民 及 其 子 女 培 力 與 獎 助 學 金 2,752 人 ( 六 ) 辦 理 新 住 民 母 語 教 學 人 力 培 訓 招 生,102 年 度 於 全 國 22 縣 市 辦 理 培 訓 事 宜, 報 名 人 數 706 人 ( 七 ) 檢 審 新 住 民 重 點 學 校 執 行 工 作 情 形,102 年 度 總 計 60 萬 2,434 人 次 參 與 三 102 年 度 目 及 達 成 度 : ( 一 ) 參 與 家 庭 教 育 之 新 移 民 家 庭 目 4,000 人 次, 達 成 度 177% ( 二 ) 召 開 關 懷 網 絡 會 議 目 20 埸 次, 達 成 度 200% ( 三 ) 推 動 各 縣 市 生 活 適 應 輔 導 工 作 目 5,500 人 次, 達 成 度 211% ( 四 ) 辦 理 新 住 民 多 元 文 化 美 食 競 賽 新 住 民 母 語 親 子 歌 謠 競 賽 多 元 文 化 繪 本 親 子 共 讀 心 得 感 想 甄 選 目 各 1 場 次, 達 成 度 100% ( 五 ) 核 撥 新 住 民 及 其 子 女 培 力 與 獎 助 學 金 目 2,500 人, 達 成 度 110% ( 六 ) 辦 理 新 住 民 母 語 教 學 人 力 培 訓 目 200 人, 達 成 度 353% ( 七 ) 檢 審 新 住 民 重 點 學 校 執 行 工 作 情 形, 目 累 計 20 萬 人 次 參 與, 達 成 度 301% ( 一 ) 提 升 婚 姻 移 民 家 庭 生 活 適 應, 倡 導 跨 國 婚 姻 尊 重 多 元 文 化 及 性 別 平 等 觀 念, 促 進 家 庭 互 動 關 係, 落 實 尊 重 多 元 家 庭 社 會 ( 二 ) 提 供 全 國 清 寒 及 優 秀 之 新 住 民 及 新 住 民 子 女 適 當 關 懷 扶 助 及 獎 勵, 協 助 減 輕 其 家 庭 生 活 負 2
擔, 為 國 家 人 才 培 育 奠 基, 以 激 勵 其 努 力 向 學 ( 三 ) 推 動 各 縣 市 外 籍 與 大 陸 配 偶 關 懷 網 絡, 結 合 各 移 民 照 顧 輔 導 單 位 及 民 間 團 體, 提 供 轄 區 新 移 民 整 合 性 服 務, 落 實 推 動 新 移 民 照 顧 輔 導 措 施 三 與 相 關 國 家 進 行 跨 國 ( 境 ) 1. 獲 4 國 一 衡 量 標 準 : ( 地 區 ) 建 立 國 際 交 流 合 作 以 上 正 ( 一 ) 洽 談 次 數 及 對 方 國 正 面 回 應 情 形 等 2 項 指 標 法 制 化 合 作 並 洽 簽 合 作 瞭 面 回 應 ( 二 ) 目 依 進 度 共 分 4 季 完 成 關 係, 就 移 解 備 忘 錄 或 協 2. 實 質 交 二 辦 理 情 形 : 民 事 務 與 防 定 流 達 12 ( 一 )102 年 度 與 相 關 國 家 洽 談 合 作 或 簽 署 協 議 事 宜 制 人 口 販 運 工 作 加 強 交 流, 共 同 防 範 國 際 犯 罪 次 逾 100 次 ( 二 ) 獲 得 宏 都 拉 斯 越 南 巴 拉 圭 瓜 地 馬 拉 及 貝 里 斯 等 5 國 正 面 回 應, 並 分 別 於 102 年 4 月 23 日 102 年 7 月 10 日 及 102 年 7 月 11 日 與 宏 都 拉 斯 越 南 及 巴 拉 圭 簽 訂 備 忘 錄 及 協 定 三 年 度 目 及 達 成 率 : ( 一 ) 年 度 目 : 完 成 洽 談 達 100 次 以 上, 並 獲 相 關 國 家 4 國 以 上 正 面 回 應 ( 二 ) 達 成 率 : 完 成 洽 談 100% 相 關 國 家 正 面 回 應 125% ( 一 ) 強 化 國 境 管 理 : 簽 訂 MOU 後, 將 有 助 於 與 簽 署 國 之 間 之 移 民 事 務 合 作 關 係 與 落 實 人 流 管 理 工 作, 進 而 防 制 跨 國 人 口 迅 速 流 動 所 衍 生 之 相 關 問 題 ( 二 ) 建 立 跨 國 合 作 之 法 制 化 基 礎 : 簽 署 MOU 後 使 簽 署 國 具 有 法 制 化 基 礎, 建 立 我 國 與 其 他 國 家 移 民 事 務 之 交 流 合 作, 共 同 打 擊 跨 國 犯 罪 和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四 提 升 國 家 形 建 置 外 勞 陸 配 1. 建 置 外 一 衡 量 標 準 : 象, 展 現 資 生 物 特 徵 採 集 勞 陸 配 ( 一 ) 建 置 外 勞 陸 配 生 物 特 徵 採 集 工 作 站 數 量 訊 國 力 工 作 站 身 分 生 物 特 識 別 行 動 設 備 徵 採 集 ( 二 ) 建 置 身 分 識 別 行 動 設 備 數 量 ( 三 ) 建 置 外 來 人 口 生 物 特 徵 採 集 工 作 站 數 量 及 外 來 人 口 生 工 程 站 二 辦 理 情 形 : 3
物 特 徵 採 集 工 80 台 ( 一 ) 建 置 外 勞 陸 配 生 物 特 徵 採 集 工 作 站 80 台 作 站 2. 建 置 身 分 識 別 ( 二 ) 建 置 身 分 識 別 行 動 設 備 數 量 100 套 ( 三 ) 建 置 外 來 人 口 生 物 特 徵 採 集 工 作 站 35 台 行 動 設 三 年 度 目 及 達 成 度 : 備 100 套 3. 建 置 外 來 人 口 生 物 特 徵 採 集 工 作 站 35 台 ( 一 ) 年 度 目 : 1. 建 置 外 勞 陸 配 生 物 特 徵 採 集 工 作 站 80 台 2. 建 置 身 分 識 別 行 動 設 備 數 量 100 套 3. 建 置 外 來 人 口 生 物 特 徵 採 集 工 作 站 35 台 ( 二 ) 達 成 度 : 1. 建 置 外 勞 陸 配 生 物 特 徵 採 集 工 作 站 80 台, 達 成 率 100%, 符 合 年 度 目 2. 建 置 身 分 識 別 行 動 設 備 數 量 100 套, 達 成 率 100 %, 符 合 並 超 前 年 度 目 3. 建 置 外 來 人 口 生 物 特 徵 採 集 工 作 站 35 台, 達 成 率 100%, 符 合 並 超 前 年 度 目 ( 一 ) 強 化 外 籍 人 士 管 理 : 生 物 辨 識 科 技 設 備 與 多 功 能 行 動 載 具 強 化 偵 搜 能 量, 並 維 護 治 安 確 保 國 家 安 全 ( 二 ) 縮 短 現 場 偵 緝 時 效 : 強 化 蒐 證 反 應 速 度, 有 效 打 擊 犯 罪, 規 劃 與 相 關 聯 資 料 庫 取 得 同 步 及 即 時 之 資 訊, 提 升 偵 查 情 資 品 質 ( 三 ) 人 臉 模 糊 比 對 功 能 : 提 供 臉 部 一 對 多 比 對 功 能, 使 指 紋 特 徵 不 明 顯 的 陸 配 或 外 勞 亦 可 進 行 臉 部 生 物 特 徵 比 對, 以 確 認 比 對 對 象 之 身 分 五 維 護 基 本 人 加 速 辦 理 遣 返 9,829 人 一 衡 量 標 準 : 遣 送 9,549 人 次 (102 年 9 月 30 日 簽 權, 並 提 升 作 業, 保 障 基 次 奉 核 准 修 訂 目 ) 二 辦 理 情 形 : 累 計 遣 送 12,237 人 次 ( 全 署 ) 國 際 人 權 形 本 人 權 三 年 度 目 及 達 成 率 : 象 ( 一 ) 年 度 目 : 遣 送 9,549 人 次 ( 二 ) 達 成 率 : 遣 送 12,237 人 次, 達 成 率 為 128.1%, 達 成 年 度 目 ( 一 ) 降 低 受 收 容 人 平 均 收 容 天 數 4
六 杜 絕 不 法 仲 提 升 查 處 行 蹤 介 雇 主 藉 不 明 外 勞 人 數 機 謀 利, 彰 顯 我 國 重 視 人 權 七 提 升 採 購 作 辦 理 本 署 採 購 業 品 質 案 件 ( 二 ) 維 護 基 本 人 權, 提 升 國 際 人 權 形 象 5% 一 衝 量 標 準 : (102 年 查 處 行 蹤 不 明 外 勞 人 數 -101 年 查 處 行 蹤 不 明 外 勞 人 數 )/101 年 查 處 行 蹤 不 明 外 勞 人 數 *100% 二 辦 理 情 形 :102 年 查 獲 行 蹤 不 明 外 勞 人 數 共 計 6,759 人,101 年 查 獲 行 蹤 不 明 外 勞 人 數 共 計 4,795 人, 約 40% 三 年 度 目 及 達 成 度 : ( 一 ) 年 度 目 :5% ( 二 ) 達 成 度 :800% ( 一 ) 杜 絕 不 法 仲 介 雇 主 藉 機 謀 利, 彰 顯 我 國 重 視 人 權, 提 升 國 際 地 位 ( 二 ) 運 用 例 行 查 察 全 國 及 區 域 聯 合 查 察 時 布 置 主 動 偵 查, 並 針 對 檢 舉 案 件 深 入 追 查 行 蹤 不 明 外 勞, 積 極 強 化 查 處 績 效 0 件 一 衡 量 標 準 : 年 度 內 被 內 政 部 採 購 稽 核 小 組 稽 核 採 購 案 件 為 無 缺 失 態 樣 件 數 二 辦 理 情 形 :102 年 度 被 稽 核 案 件 計 9 件, 無 缺 失 8 件, 有 關 缺 失 1 件 係 屬 需 求 單 位 辦 理 評 選 過 程 經 內 政 部 採 購 稽 核 小 組 稽 核 有 缺 失, 本 署 相 關 單 位 已 進 行 檢 討, 避 免 缺 失 情 形 再 發 生 三 年 度 目 及 達 成 度 : ( 一 ) 年 度 目 :0 件 ( 二 ) 達 成 度 : 稽 核 案 件 計 9 件, 無 缺 失 8 件, 缺 失 1 件 促 使 本 署 同 仁 辦 理 採 購 案 件 更 慎 密 周 延 八 加 強 財 務 審 本 署 各 單 位 財 25% 一 衡 量 標 準 :( 當 年 度 各 單 位 查 核 數 當 年 度 本 署 各 核, 全 面 提 升 務 收 支 抽 查 率 施 政 效 能 單 位 數 ) 100% 二 辦 理 情 形 :102 年 度 財 務 收 支 抽 查 26 個 單 位 三 目 標 達 成 值 及 達 成 度 : ( 一 ) 年 度 目 :25%(21 個 單 位 ) ( 二 ) 達 成 度 :123% 就 查 核 結 果 提 出 應 改 善 事 項 及 意 見, 以 預 5
防 風 險 發 生 九 提 升 員 工 職 建 構 專 業 核 心 1 一 衡 量 標 準 : 每 人 當 年 度 是 否 達 成 核 心 能 力 ( 含 共 同 能, 建 立 卓 越 能 力 導 向 之 學 組 織 文 化 習 機 制 核 心 能 力 專 業 核 心 能 力 2 項 ) 所 規 定 之 學 習 時 數 ( 各 年 度 目 填 列 符 號 代 表 意 義 :0 代 表 2 項 均 未 達 到 1 代 表 達 到 1 項 2 代 表 2 項 均 達 到 ) 二 辦 理 情 形 : 依 核 心 能 力 評 鑑 結 果 建 置 年 度 核 心 能 力 資 料 庫, 將 核 心 能 力 評 量 表 中, 共 同 核 心 能 力 及 專 業 核 心 能 力 排 列 優 勢 倒 數 第 1 及 第 2 之 核 心 能 力 項 目 ( 相 對 劣 勢 ), 作 為 強 化 核 心 能 力 之 目 標, 其 中 共 同 核 心 能 力 專 業 核 心 能 力 項 目 之 排 列 優 勢 倒 數 第 1 之 部 分, 各 應 取 得 4 個 小 時 相 關 課 程 學 習 時 數, 排 列 倒 數 第 2 之 部 分, 各 應 取 得 2 個 小 時 相 關 課 程 學 習 時 數,2 項 合 計 至 少 應 取 得 12 個 小 時 相 關 課 程 學 習 時 數, 予 以 優 先 薦 送 學 習 ; 另 簡 任 薦 任 主 管 人 員, 應 再 取 得 有 關 領 導 統 御 績 效 管 理 等 相 關 課 程 8 小 時 學 習 時 數 三 年 度 目 及 達 成 度 : ( 一 ) 年 度 目 :2 ( 二 ) 達 成 度 :100% 建 構 能 力 導 向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制 度, 使 組 織 的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系 統 與 組 織 的 使 命 核 心 價 值 及 長 期 策 略 結 合 以 提 升 組 織 整 體 績 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