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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 休 ( 伍 ) 軍 公 教 人 員 年 終 慰 問 金 常 見 問 答 集 Q1: 年 終 慰 問 金 發 給 依 據 及 對 象? A1: 依 行 政 院 102 年 9 月 5 日 訂 頒 之 退 休 ( 伍 ) 軍 公 教 人 員 年 終 慰 問 金 發 給 辦 法, 年 終 慰 問 金 係 以 照 顧 弱 勢 及 對 國 家 有 重 大 犧 牲 貢 獻 之 退 休 ( 伍 ) 軍 公 教 人 員 為 原 則, 發 給 對 象 包 括 : 一 按 月 支 ( 兼 ) 領 退 休 金 ( 俸 ) 在 新 臺 幣 ( 以 下 同 )2 萬 元 以 下 之 各 級 政 府 退 休 ( 伍 ) 人 員 ( 按 :103 年 度 年 終 慰 問 金 之 月 退 休 金 ( 俸 ) 基 準 數 額, 經 行 政 院 103 年 8 月 21 日 院 授 人 給 字 第 1030044065 號 公 告 定 為 2 萬 5,000 元 以 下 ) 二 對 國 家 有 重 大 犧 牲 貢 獻 之 軍 公 教 人 員 及 其 遺 族, 如 在 職 期 間 因 作 戰 演 訓 或 因 公 成 殘 因 公 死 亡 人 員 或 遺 族 被 難 人 員 Q2: 照 顧 弱 勢 基 準 數 額 之 訂 定 及 調 整? A2: 依 前 開 發 給 辦 法 規 定, 月 退 休 金 ( 俸 ) 基 準 數 額, 行 政 院 得 參 酌 國 民 所 得 消 費 者 物 價 指 數 及 中 低 收 入 戶 生 活 費 變 動 情 形 公 告 調 整 又 101 年 及 102 年 均 以 支 ( 兼 ) 領 月 退 休 金 ( 俸 )2 萬 元 以 下 為 發 給 之 基 準 數 額 103 年 退 休 金 ( 俸 ) 之 基 準 數 額, 經 行 政 院 衡 酌 下 列 因 素, 於 103 年 8 月 21 日 公 告 為 2 萬 5,000 元 以 下, 已 於 國 家 財 政 合 理 範 圍 內 予 以 適 當 照 顧, 未 來 仍 將 視 政 府 財 政 狀 況 依 規 定 評 估 調 整 : 一 相 關 指 標 已 有 明 顯 成 長 : 考 量 年 終 慰 問 金 制 度 調 整 迄 今, 國 民 所 得 成 長 9.42% 及 食 物 類 消 費 者 物 價 指 數 成 長 7.89%, 對 於 清 苦 退 休 人 員 及 軍 方 眷 屬 造 成 生 活 壓 力 1

退 休 ( 伍 ) 軍 公 教 人 員 年 終 慰 問 金 常 見 問 答 集 二 擴 大 照 顧 弱 勢 範 圍 : 又 此 制 度 於 100 年 以 前 已 維 持 近 40 年 採 取 全 面 照 顧, 惟 從 101 年 訂 定 月 退 休 金 ( 俸 )2 萬 元 以 下 的 照 顧 弱 勢 門 檻, 造 成 月 退 休 金 ( 俸 ) 略 高 於 2 萬 元, 生 活 清 苦 之 退 休 ( 伍 ) 人 員 產 生 極 大 的 剝 奪 感 三 回 應 外 界 建 議 : 年 終 慰 問 金 制 度 調 整 以 來, 部 分 立 法 委 員 及 退 休 ( 伍 ) 軍 公 教 人 員 於 預 算 審 查 過 程 或 相 關 場 合, 亦 屢 屢 反 映 恢 復 或 放 寬 之 意 見, 爰 對 國 家 付 出 貢 獻 退 休 ( 伍 ) 軍 公 教 人 員 做 適 當 合 理 的 照 顧, 確 應 加 以 斟 酌 Q3: 支 領 年 終 慰 問 金 之 月 退 休 金 ( 俸 ) 基 準 數 額 內 涵 為 何? A3: 依 退 休 軍 公 教 人 員 退 休 ( 伍 ) 法 規, 所 稱 月 退 休 金 ( 俸 ), 係 指 退 撫 新 制 實 施 前 後 任 職 年 資 之 退 休 金 的 合 計 數 額, 包 含 月 補 償 金 本 人 及 眷 屬 實 物 代 金 與 眷 屬 補 助 費 至 公 保 養 老 給 付 及 軍 保 退 伍 給 付 之 優 惠 存 款 利 息 向 非 月 退 休 金 ( 俸 ) 內 涵 Q4: 退 休 軍 公 教 人 員 年 終 慰 問 金 之 發 給 基 準 為 何? A4: 照 現 職 人 員 俸 ( 薪 ) 額 乘 以 退 休 年 資 折 算 百 分 比 ( 滿 15 年 者, 給 與 75%, 以 後 每 增 1 年, 加 發 1%, 最 高 給 與 95%) 發 給 1.5 個 月 之 年 終 慰 問 金 兼 領 月 退 休 金 人 員, 則 按 其 兼 領 二 分 之 一 三 分 之 二 四 分 之 三 月 退 休 金 之 比 例 發 給 Q5: 因 公 成 殘 因 公 死 亡 如 何 認 定? A5: 依 軍 公 教 人 員 相 關 保 險 退 休 ( 伍 ) 撫 卹 法 規 所 訂 標 準 2

退 休 ( 伍 ) 軍 公 教 人 員 年 終 慰 問 金 常 見 問 答 集 認 定, 又 該 法 規 係 指 軍 人 保 險 條 例 陸 海 空 軍 軍 官 士 官 服 役 條 例 志 願 士 兵 服 役 條 例 軍 人 撫 卹 條 例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法 公 務 人 員 退 休 法 公 務 人 員 撫 卹 法 學 校 教 職 員 退 休 條 例 學 校 教 職 員 撫 卹 條 例 等 相 關 規 定 ; 另 公 務 員 兼 具 勞 工 身 分 並 於 97 年 以 前 選 擇 參 加 勞 工 保 險 條 例 者, 得 依 該 條 例 所 定 標 準 認 定 之 是 以, 在 職 期 間 如 未 經 上 開 各 項 法 令 所 定 之 標 準 認 定 為 因 公 成 殘 或 因 公 死 亡, 尚 難 依 前 開 發 給 辦 法 發 給 年 終 慰 問 金 Q6: 支 領 因 公 死 亡 人 員 年 撫 卹 金 或 一 次 撫 卹 金 之 領 卹 遺 族, 其 年 終 慰 問 金 之 發 給 標 準 為 何? A6: 每 一 撫 卹 案 一 律 發 給 總 額 新 臺 幣 2 萬 元, 領 卹 期 間 不 足 一 年 者, 按 下 列 比 例 發 給 : 一 軍 公 教 人 員 年 度 中 亡 故, 在 不 重 領 不 兼 領 之 原 則 下, 扣 除 當 年 發 給 年 終 工 作 獎 金 之 實 際 在 職 月 數 後, 依 剩 餘 月 數 占 全 年 月 數 比 例 發 給 二 年 撫 卹 金 給 卹 期 限 於 年 度 中 屆 滿 之 領 卹 遺 族, 依 當 年 屆 滿 前 之 月 數 占 全 年 月 數 比 例 發 給 Q7: 軍 公 教 人 員 是 否 因 退 休 就 不 受 政 府 之 重 視 和 照 顧? A7: 一 邇 來 常 接 到 退 休 軍 公 教 人 員 的 電 話 及 信 函, 對 於 年 終 慰 問 金 表 達 意 見, 以 年 終 慰 問 金 的 數 額 及 發 放 與 否 不 是 問 題, 重 點 在 於 身 為 軍 公 教 人 員 的 尊 嚴, 將 自 己 一 生 最 精 華 的 時 光 全 心 奉 獻 給 國 家 的 軍 公 教 人 員, 任 勞 任 怨, 卻 因 年 終 慰 問 金 議 題 不 斷 被 質 疑, 深 感 遺 憾, 而 此 項 政 策 的 出 發 點, 原 是 60 年 代 政 府 為 照 顧 領 取 微 薄 月 退 金 的 3

退 休 ( 伍 ) 軍 公 教 人 員 年 終 慰 問 金 常 見 問 答 集 退 休 軍 公 教 人 員, 並 逐 年 編 列 預 算 經 立 法 院 審 議 通 過 後 執 行 二 今 因 經 濟 不 景 氣, 一 般 受 薪 階 級 生 活 壓 力 大, 加 上 政 府 財 政 狀 況 不 佳, 面 對 各 種 不 同 聲 音 要 求 整 體 公 平 性, 年 終 慰 問 金 的 發 放 勢 必 有 所 改 變, 爰 在 政 府 財 政 困 難 與 各 職 業 別 人 員 權 利 義 務 合 理 安 排 等 因 素 考 量 下, 以 照 顧 弱 勢 為 原 則 進 行 上 述 之 調 整, 也 希 望 退 休 軍 公 教 人 員 能 共 體 時 艱 惟 未 來 仍 將 視 政 府 財 政 狀 況, 依 前 開 發 給 辦 法 規 定 評 估 調 整 Q8: 各 公 營 事 業 機 構 公 務 員 兼 具 勞 工 身 分 人 員 在 職 期 間 因 公 死 亡, 支 領 撫 卹 金 之 領 卹 遺 族 或 因 公 成 殘 支 領 一 次 退 休 金 者, 得 否 發 給 年 終 慰 問 金? A8: 查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103 年 4 月 21 日 總 處 給 字 第 1030031004 號 函 略 以, 基 於 年 終 慰 問 金 之 發 給 係 為 照 顧 弱 勢 及 對 國 家 有 重 大 犧 牲 貢 獻 之 退 休 ( 伍 ) 軍 公 教 人 員 生 活, 以 實 施 用 人 費 率 事 業 機 構 公 務 員 兼 具 勞 工 身 分 者, 因 屬 發 給 辦 法 所 稱 軍 公 教 人 員, 如 係 為 支 領 一 次 退 休 金 者 及 支 領 撫 卹 金 之 遺 族 ( 含 月 撫 卹 金 及 年 撫 卹 金 ), 均 應 與 支 領 月 退 休 金 者 為 一 體 適 用, 爰 該 等 人 員 如 符 合 發 給 辦 法 規 定 之 情 形, 自 得 依 規 定 發 給 年 終 慰 問 金 Q9: 退 休 再 任 辦 理 重 行 退 休, 且 二 次 退 休 均 得 支 ( 兼 ) 領 月 退 休 金 人 員 之 年 終 慰 問 金 如 何 計 算? A9: 如 二 次 均 係 選 擇 支 ( 兼 ) 領 月 退 休 金 ( 俸 ), 且 所 支 領 之 月 退 休 金 ( 俸 ) 合 計 數 額 為 2 萬 5,000 元 以 下, 依 原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局 100 年 9 月 1 日 局 給 字 第 1000047486 4

退 休 ( 伍 ) 軍 公 教 人 員 年 終 慰 問 金 常 見 問 答 集 號 函 略 以, 二 次 均 得 支 ( 兼 ) 領 月 退 休 金 者, 第 1 次 辦 理 退 休, 以 退 休 時 之 退 休 等 級, 對 照 現 職 人 員 俸 ( 薪 ) 額, 按 核 定 退 休 年 資 ( 新 舊 制 核 定 退 休 年 資 連 同 累 計 ), 滿 15 年 者, 給 與 75%, 以 後 每 增 1 年, 加 發 1%; 第 2 次 辦 理 退 休, 以 重 行 退 休 時 之 退 休 等 級, 對 照 現 職 人 員 俸 ( 薪 ) 額, 按 核 定 退 休 年 資 ( 新 舊 制 核 定 退 休 年 資 連 同 累 計 ), 每 增 1 年, 加 發 1%, 但 第 1 次 核 定 退 休 年 資 不 足 15 年 部 分, 每 年 以 5% 核 算, 並 由 最 後 服 務 之 機 關 學 校, 依 其 支 ( 兼 ) 領 月 退 休 金 比 例 分 段 計 算 合 併 發 給 Q10: 支 領 月 退 休 金 人 員 如 因 曾 任 保 育 員 年 資, 致 其 於 軍 公 教 人 員 退 撫 新 制 實 施 前 後 核 定 退 休 年 資 連 同 累 計 未 滿 15 年 者, 其 年 終 慰 問 金 如 何 計 算? A10: 查 原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局 99 年 1 月 14 日 局 給 字 第 0990060348 號 函 略 以, 考 量 年 終 慰 問 金 之 核 發 意 旨, 同 意 以 渠 等 人 員 之 核 定 退 休 年 資 ( 按 : 非 任 職 年 資 ) 每 年 給 與 5% 計 算, 以 資 明 確, 至 超 過 15 年 部 分, 每 年 給 與 1% 5

退 休 ( 伍 ) 軍 公 教 人 員 年 終 慰 問 金 相 關 主 管 機 關 聯 絡 窗 口 一 覽 表 人 員 類 別 主 管 機 關 聯 絡 單 位 聯 絡 電 話 年 終 慰 問 金 規 定 面 軍 公 教 人 員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給 與 福 利 處 02-23975562 法 令 面 月 退 休 金 ( 俸 ) 內 涵 之 認 定 核 發 面 年 終 慰 問 金 發 給 對 象 之 認 定 公 務 人 員 銓 敘 部 退 撫 司 教 育 人 員 教 育 部 人 事 處 給 與 福 利 科 02-77366349 軍 職 人 員 國 防 部 國 防 部 參 謀 本 部 人 事 參 謀 次 長 室 人 事 勤 務 處 各 科 承 辦 人 員 02-82366616~02-82366633 02-82366635~02-82366650 02-82366560 02-82366697 02-82366705 02-82366724 02-82366744 02-82366805 02-29114145#637026 交 通 事 業 人 員 交 通 部 人 事 處 第 四 科 02-23492539 教 育 人 員 教 育 部 人 事 處 給 與 福 利 科 02-77366349 軍 職 人 員 國 軍 退 除 役 官 兵 輔 導 委 員 會 退 除 給 付 處 02-27571447 公 務 人 員 總 統 府 人 事 處 02-23206666 立 法 院 人 事 處 02-23585339 司 法 院 人 事 處 02-23618577 考 試 院 人 事 室 02-82366273 第 1 頁, 共 6 頁

人 員 類 別 主 管 機 關 聯 絡 單 位 聯 絡 電 話 監 察 院 人 事 室 02-23413183#622 審 計 部 人 事 室 02-23977807 中 央 研 究 院 人 事 室 02-27899899 國 史 館 人 事 室 02-23161000#1012 國 家 安 全 局 人 事 處 02-28891088 行 政 院 人 事 處 02-33567020 內 政 部 人 事 處 02-23565381 外 交 部 人 事 處 02-23482749 國 防 部 國 防 部 後 備 指 揮 留 守 業 務 處 02-27888217 財 政 部 人 事 處 02-23228296 教 育 部 人 事 處 給 與 福 利 科 02-77366349 法 務 部 人 事 處 02-21910189#2743 經 濟 部 人 事 處 第 4 科 02-23212200#548 交 通 部 人 事 處 第 4 科 02-23492539 衛 生 福 利 部 人 事 處 02-85907843 文 化 部 人 事 處 02-85126285 勞 動 部 人 事 處 02-85902929 科 技 部 人 事 處 02-27377350 第 2 頁, 共 6 頁

人 員 類 別 主 管 機 關 聯 絡 單 位 聯 絡 電 話 國 家 發 展 委 員 會 人 事 室 02-23165468 蒙 藏 委 員 會 人 事 室 02-23566423 僑 務 委 員 會 人 事 室 02-23272882 中 央 銀 行 人 事 室 02-23571857 行 政 院 主 計 總 處 人 事 處 總 處 人 力 科 02-23803749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人 事 室 02-23979298#136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人 事 室 02-23817351 行 政 院 海 岸 巡 防 署 人 事 處 給 與 科 02-22399251 國 立 故 宮 博 物 院 人 事 室 02-28812021#2501 行 政 院 大 陸 委 員 會 人 事 室 02-23975589#8704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人 事 室 02-89680786 國 軍 退 除 役 官 兵 輔 導 委 員 會 人 事 處 02-27571441 行 政 院 原 子 能 委 員 會 人 事 室 02-22322027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人 事 室 02-23126930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人 事 室 考 訓 福 利 科 02-23517588#573 行 政 院 公 共 工 程 委 員 會 人 事 室 02-87897563 原 住 民 族 委 員 會 人 事 室 02-89953385 客 家 委 員 會 人 事 室 02-85128593 中 央 選 舉 委 員 會 人 事 室 02-23976995 第 3 頁, 共 6 頁

人 員 類 別 主 管 機 關 聯 絡 單 位 聯 絡 電 話 國 家 通 訊 傳 播 委 員 會 人 事 室 02-33438823 臺 灣 省 政 府 人 事 室 049-2341780 臺 北 市 政 府 人 事 處 02-27287728 新 北 市 政 府 人 事 處 02-29603456#4371 桃 園 市 政 府 人 事 處 給 與 科 03-3322101#7353 臺 中 市 政 府 人 事 處 給 與 科 04-22289111#17408 臺 南 市 政 府 人 事 處 給 與 科 06-2991111#8494 高 雄 市 政 府 人 事 處 給 與 科 07-3368333#2793 宜 蘭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福 利 科 03-9251000#2153 新 竹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給 與 科 03-5518101#3831 苗 栗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給 與 科 037-559584 彰 化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給 與 科 04-7531442 南 投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退 休 給 與 科 049-2222106#2241 049-2247715( 專 線 ) 雲 林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05-5523094 嘉 義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退 休 福 利 科 05-3620123#368 屏 東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給 與 科 08-7320415#6537 臺 東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089-326141#529 花 蓮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退 撫 福 利 科 03-8224500 第 4 頁, 共 6 頁

人 員 類 別 主 管 機 關 聯 絡 單 位 聯 絡 電 話 澎 湖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06-9274400#352 金 門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082-318823#65127 福 建 省 連 江 縣 政 府 人 事 室 0836-22111 基 隆 市 政 府 人 事 處 給 與 科 02-24201122#1311 新 竹 市 政 府 人 事 處 退 撫 給 與 科 03-5216121#389 嘉 義 市 政 府 人 事 處 退 撫 給 與 科 05-2254321#719 臺 灣 省 諮 議 會 人 事 室 04-23311431 臺 北 市 議 會 人 事 室 02-27297708#8814 新 北 市 議 會 人 事 室 02-22521313#290 桃 園 市 議 會 人 事 室 03-3322191#535 臺 中 市 議 會 人 事 室 04-22217911#20906 臺 南 市 議 會 人 事 室 06-3903976 高 雄 市 議 會 人 事 室 07-7108213 宜 蘭 縣 議 會 人 事 室 039-251107 新 竹 縣 議 會 人 事 室 03-5519191#331 苗 栗 縣 議 會 人 事 室 037-326450#601 彰 化 縣 議 會 人 事 室 04-7222125#181 南 投 縣 議 會 人 事 室 049-2222131#1502 雲 林 縣 議 會 人 事 室 05-5353822 第 5 頁, 共 6 頁

人 員 類 別 主 管 機 關 聯 絡 單 位 聯 絡 電 話 嘉 義 縣 議 會 人 事 室 05-3620076#115 屏 東 縣 議 會 人 事 室 08-7348861#2003 臺 東 縣 議 會 人 事 室 089-226989 花 蓮 縣 議 會 人 事 室 03-8226111#1130 澎 湖 縣 議 會 人 事 室 06-9261325 金 門 縣 議 會 人 事 室 082-327371#216 福 建 省 連 江 縣 議 會 人 事 室 083-622755#107 基 隆 市 議 會 人 事 室 02-24266135#129 109 新 竹 市 議 會 人 事 室 03-5213281#712 嘉 義 市 議 會 人 事 室 05-2812288#135 第 6 頁, 共 6 頁

交 通 部 公 路 總 局 人 事 室 函 檔 號 : 保 存 年 限 : 受 文 者 : 交 通 部 公 路 總 局 高 雄 市 區 監 理 所 人 事 室 地 址 :10863 臺 北 市 萬 華 區 東 園 街 65 號 傳 真 :23070253 承 辦 人 及 電 話 : 張 嘉 洋 02-23070123#1117 電 子 信 箱 :john1666@thb.gov.tw 裝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5 月 4 日 發 文 字 號 : 室 人 給 字 第 1042901163 號 速 別 : 普 通 件 密 等 及 解 密 條 件 或 保 密 期 限 : 附 件 : 如 主 旨 ( 主 管 機 關 聯 絡 窗 口 一 覽 表.pdf 年 終 慰 問 金 常 見 問 答 集.pdf)(104ND0088 5_1_041645148471.pdf 104ND00885_2_041645148471.pdf) 主 旨 : 為 利 退 休 ( 伍 ) 軍 公 教 人 員 瞭 解 年 終 慰 問 金 發 給 規 定 ( 含 月 退 休 金 內 涵 規 定 ), 檢 送 退 休 ( 伍 ) 軍 公 教 人 員 年 終 慰 問 金 常 見 問 答 集 及 相 關 主 管 機 關 聯 絡 窗 口 一 覽 表 各 1 份, 請 轉 知 訂 說 明 : 貴 屬 退 休 人 員 參 考 運 用, 請 查 照 一 依 據 交 通 部 人 事 處 104 年 5 月 4 日 人 台 字 第 1045005912 號 書 函 辦 理 二 旨 揭 退 休 ( 伍 ) 軍 公 教 人 員 年 終 慰 問 金 常 見 問 答 集 及 相 關 主 管 機 關 聯 絡 窗 口 一 覽 表, 業 經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置 於 該 總 處 全 球 資 訊 網 / 給 與 福 利 處 / 退 撫 保 險 項 下 供 參 線 正 本 : 局 屬 人 事 機 構 副 本 : 2015/05/04 16:49:14 第 1 頁, 共 1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