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 目 一 是 非 題 教 育 部 104 年 藥 物 濫 用 防 制 問 卷 知 識 題 庫 ( 國 中 版 ) 請 根 據 題 目 請 勾 選 描 述, 勾 選 答 案 選 項 : 正 確 不 正 確 1. 初 期 吸 食 安 非 他 命 的 時 候, 會 憂 鬱 和 疲 勞, 長 期 使 用 反 而 會 造 成 精 神 振 奮 2. 人 體 對 非 法 藥 物 會 產 生 心 理 性 依 賴 及 生 理 性 依 賴, 其 中 又 以 心 理 性 依 賴 最 難 戒 除 3. 使 用 非 法 藥 物 者 大 多 數 是 從 吸 菸 喝 酒 嚼 食 檳 榔, 而 後 使 用 一 級 毒 品 ( 如 施 打 海 洛 因 ) 二 級 毒 品 ( 如 吸 食 安 非 他 命 ) 到 三 四 級 毒 品 ( 如 拉 K 一 粒 眠 ) 漸 進 式 的 發 展 4. 有 關 非 法 藥 物 使 用 相 關 刑 責, 通 常 吸 毒 者 最 輕 販 售 者 次 之 製 造 者 的 刑 責 最 嚴 重 5. 長 期 吸 食 安 非 他 命, 會 有 耐 藥 性, 但 可 憑 意 志 力 戒 除 6. 如 果 多 結 交 使 用 非 法 藥 物 的 朋 友, 會 增 加 自 己 使 用 非 法 藥 物 的 機 會 7. 依 照 非 法 藥 物 對 人 體 的 危 害, 安 非 他 命 是 屬 於 中 樞 神 經 抑 制 劑 8. 搖 頭 丸 稱 為 MDMA, 使 用 後 會 使 人 體 對 聲 光 敏 感 度 增 強 9. 使 用 非 法 藥 物 會 影 響 身 心 健 康, 最 主 要 是 導 致 身 體 消 化 系 統 功 能 的 嚴 重 傷 害 10. 搖 頭 丸 因 為 溶 於 飲 料 中 無 色 無 味, 因 此 常 被 有 心 人 士 拿 來 當 作 加 害 侵 犯 他 人 的 工 具 二 選 擇 題 1. 我 認 為 使 用 非 法 藥 物 有 害 健 康, 有 健 康 概 念 的 人 是 不 會 使 用 非 法 藥 物 的, 這 句 話 在 拒 絕 技 巧 中, 屬 於 哪 一 種 方 式? (1) 堅 持 拒 絕 法 (2) 告 知 理 由 法 * (3) 自 我 解 嘲 法 (4) 遠 離 現 場 法 2. 參 加 聚 會 時, 提 防 飲 料 被 動 手 腳 的 最 佳 方 法 是 哪 一 項? (1) 應 先 詳 細 注 意 飲 料 的 來 源 小 心 檢 視 包 裝, 並 親 自 打 開 * (2) 有 人 要 請 你 喝 一 杯, 欣 然 接 受 (3) 因 為 要 上 化 妝 室, 請 朋 友 幫 你 看 飲 料 (4) 用 試 紙 檢 測, 結 果 沒 有 毒 品 反 應, 當 可 安 心 飲 用 3. 下 列 對 於 拒 絕 非 法 藥 物 的 敘 述, 何 者 錯 誤? (1) 拒 絕 非 法 藥 物 的 最 基 本 方 法 就 是 要 摒 除 不 良 嗜 好 作 息 正 常 (2) 只 要 自 己 意 志 力 夠 強, 即 使 成 癮 也 可 以 輕 易 戒 除 * (3) 以 非 法 藥 物 來 提 振 精 神, 是 預 支 體 力, 耗 費 生 命 的 愚 行 1
(4) 非 法 藥 物 危 害 的 不 只 是 自 身 的 健 康, 同 時 也 傷 害 生 命 與 尊 嚴 4. 以 下 有 關 K 他 命 的 說 明, 哪 一 項 是 錯 誤 的? (1) 在 臺 灣 已 被 政 府 單 位 列 為 第 3 級 管 制 藥 品 (2)K 他 命 的 外 觀 為 白 色 嚐 起 來 有 苦 味 無 氣 味 呈 粉 末 狀 (3)K 他 命 會 造 成 人 體 心 跳 加 快 血 壓 上 升 肌 肉 緊 張, 部 分 吸 食 者 甚 至 會 影 響 精 神 狀 態 (4)K 他 命 的 毒 性 不 強, 所 以 長 期 使 用 不 會 產 生 耐 受 性 及 心 理 依 賴 性 * 5. 下 列 有 關 新 興 非 法 藥 物 的 陳 述, 哪 一 項 是 錯 誤 的? (1) 非 法 藥 物 不 一 定 以 原 本 的 方 式 存 在, 可 能 以 變 身 方 式 呈 現, 如 茶 包 巧 克 力 形 式 等 (2) 近 來 被 查 獲 的 非 法 藥 物, 藥 頭 為 了 加 強 推 廣, 製 作 品 質 越 來 越 好, 純 度 極 高 * (3) 非 法 藥 物 亦 有 以 假 亂 真 的 情 形, 例 如 假 的 K 他 命 假 的 搖 頭 丸 (4) 不 隨 便 上 網 購 買 不 明 作 用 的 藥 品, 以 免 買 到 非 法 藥 物 6. 臺 灣 地 區 青 少 年 施 用 以 下 哪 一 種 非 法 藥 物 的 百 分 比 最 高? (1) 安 非 他 命 (2)FM2 (3)K 他 命 * (4) 搖 頭 丸 7. 下 列 有 關 藥 物 濫 用 導 致 的 影 響, 何 者 錯 誤? (1) 個 人 身 體 器 官 功 能 受 損 (2) 家 庭 經 濟 負 擔 加 重 (3) 社 會 治 安 問 題 惡 化 (4) 心 理 情 緒 壓 力 解 除 * 8. 以 下 關 於 新 興 的 非 法 藥 物 搖 頭 丸 的 敘 述, 何 者 錯 誤? (1) 在 臺 灣 已 被 政 府 單 位 列 為 第 2 級 管 制 藥 品 (2) 搖 頭 丸 的 外 觀 常 為 藥 片 或 膠 囊 形 狀 (3) 長 期 使 用 搖 頭 丸 會 上 癮, 但 對 腦 部 神 經 不 會 造 成 損 傷 * (4) 搖 頭 丸 會 造 成 人 體 食 慾 不 振 牙 關 緊 閉 噁 心 肌 肉 痛 流 汗 心 悸, 並 具 迷 幻 作 用 9. 當 發 現 親 人 出 現 濫 用 非 法 藥 物 的 行 為 時, 下 列 何 者 是 幫 助 他 們 脫 離 毒 癮 的 方 法? (1) 盡 可 能 陪 在 他 們 身 邊, 讓 他 們 感 到 安 全 感 (2) 應 視 吸 毒 者 為 生 病 的 人 (3) 鼓 勵 他 們 到 醫 療 機 構 尋 求 治 療 (4) 以 上 皆 是 * 10. 依 據 法 令 規 定, 下 列 有 關 非 法 藥 物 相 關 犯 罪 行 為 的 敘 述, 何 者 錯 誤? ˉ(1) 吸 食 或 施 打 非 法 藥 物 都 是 犯 罪 行 為 ˉ (2) 持 有 但 是 並 未 使 用 非 法 藥 物 並 不 犯 法 * (3) 運 輸 製 造 非 法 藥 物 最 高 可 以 處 以 死 刑 (4) 意 圖 販 賣 非 法 藥 物 者 是 違 法 的 2
解 答 說 明 一 是 非 題 請 根 據 題 目 請 勾 選 描 述, 勾 選 答 案 選 項 : 正 確 不 正 確 1. 初 期 吸 食 安 非 他 命 的 時 候, 會 憂 鬱 和 疲 勞, 長 期 使 用 反 而 會 造 成 精 神 振 奮 安 非 他 命 為 中 樞 神 經 興 奮 劑, 初 用 時 會 有 提 神 振 奮 欣 快 感 自 信 滿 足 感 ; 長 期 使 用 會 造 成 如 妄 想 型 精 神 分 裂 症 之 安 非 他 命 精 神 疾 病, 症 狀 包 括 猜 忌 多 疑 妄 想 情 緒 不 穩 易 怒 視 幻 覺 聽 幻 覺 觸 幻 覺 強 迫 或 重 覆 性 的 行 為 及 睡 眠 障 礙 等, 也 常 伴 有 自 殘 暴 力 攻 擊 行 為 等 2. 人 體 對 非 法 藥 物 會 產 生 心 理 性 依 賴 及 生 理 性 依 賴, 其 中 又 以 心 理 性 依 賴 最 難 戒 除 答 案 提 示 : 正 確 (1) 生 理 性 依 賴 : 是 指 藥 物 濫 用 者 停 止 使 用 藥 物 後, 產 生 戒 斷 症 狀, 濫 用 者 為 抒 解 不 舒 服 的 症 狀 而 持 續 用 藥 (2) 心 理 性 依 賴 : 是 指 藥 物 濫 用 者 明 知 道 重 複 使 用 這 些 藥 物, 會 對 身 體 帶 來 不 良 的 影 響, 但 又 對 它 們 產 生 強 烈 需 求 和 欲 望 (3) 戒 治 療 程 可 分 為 三 階 段 : 生 理 戒 治 心 理 戒 治 與 追 蹤 輔 導, 其 中 心 理 戒 治 最 困 難, 成 癮 者 須 有 堅 定 的 拒 毒 信 念 與 熟 練 的 拒 毒 技 巧, 才 能 避 免 再 次 接 觸 成 癮 藥 物 3. 使 用 非 法 藥 物 者 大 多 數 是 從 吸 菸 喝 酒 嚼 食 檳 榔, 而 後 使 用 一 級 毒 品 ( 如 施 打 海 洛 因 ) 二 級 毒 品 ( 如 吸 食 安 非 他 命 ) 到 三 四 級 毒 品 ( 如 拉 K 一 粒 眠 ) 漸 進 式 的 發 展 根 據 學 者 研 究 調 查 發 現, 毒 品 成 癮 者 多 數 有 濫 用 物 質 ( 如 吸 菸 喝 酒 ) 的 情 形, 使 用 以 三 四 級 毒 品 ( 如 拉 K 一 粒 眠 ) 二 級 毒 品 ( 如 吸 食 安 非 他 命 ) 到 一 級 毒 品 ( 如 施 打 海 洛 因 ) 漸 進 式 的 發 展 4. 有 關 非 法 藥 物 使 用 相 關 刑 責, 通 常 吸 毒 者 最 輕 販 售 者 次 之 製 造 者 的 刑 責 最 嚴 重 答 案 提 示 : 正 確 摘 述 毒 品 危 害 防 制 條 例 相 關 規 定 ( 以 二 級 毒 品 為 例 ) 如 下 : * 製 造 運 輸 販 賣 : 處 無 期 徒 刑 或 七 年 以 上 有 期 徒 刑, 得 併 科 新 臺 幣 一 千 萬 元 以 下 罰 金 * 意 圖 販 賣 而 持 有 : 處 五 年 以 上 有 期 徒 刑, 得 併 科 新 臺 幣 五 百 萬 元 以 下 罰 金 * 以 強 暴 脅 迫 欺 瞞 或 其 他 非 法 之 方 法 使 人 施 用 : 處 無 期 徒 刑 或 七 年 以 上 有 期 徒 刑, 得 併 科 新 臺 幣 七 百 萬 元 以 下 罰 金 3
* 引 誘 他 人 施 用 : 處 一 年 以 上 七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得 併 科 新 臺 幣 一 百 萬 元 以 下 罰 金 * 轉 讓 : 處 六 月 以 上 五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得 併 科 新 臺 幣 七 十 萬 元 以 下 罰 金 * 施 用 : 處 三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 持 有 : 處 二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拘 役 或 新 臺 幣 三 萬 元 以 下 罰 金 5. 長 期 吸 食 安 非 他 命, 會 有 耐 藥 性, 但 可 憑 意 志 力 戒 除 許 多 非 法 藥 物 容 易 使 人 上 癮, 長 期 使 用 會 產 生 耐 藥 性 及 心 理 與 生 理 依 賴, 僅 靠 意 志 力 而 戒 除 成 功 的 機 率 很 低, 因 此 連 一 次 都 不 能 嘗 試 6. 如 果 多 結 交 使 用 非 法 藥 物 的 朋 友, 會 增 加 自 己 使 用 非 法 藥 物 的 機 會 答 案 提 示 : 正 確 根 據 學 者 研 究 調 查 發 現, 影 響 青 少 年 使 用 非 法 藥 物 的 重 要 他 人 為 同 儕, 同 儕 間 的 邀 約 是 青 少 年 開 始 使 用 非 法 藥 物 的 重 要 因 素 之 一 7. 依 照 非 法 藥 物 對 人 體 的 危 害, 安 非 他 命 是 屬 於 中 樞 神 經 抑 制 劑 安 非 他 命 Amphetamine, 或 甲 基 安 非 他 命 Methamphetamine 均 屬 中 樞 神 經 興 奮 劑, 使 用 者 於 初 用 時 會 有 提 神 疲 勞 感 消 失 活 動 力 增 加 食 慾 減 退 欣 快 感 及 衝 動 心 跳 加 快 與 體 溫 升 高 等 長 期 使 用 會 造 成 依 賴 性 ( 心 理 及 生 理 ) 及 成 癮 性, 並 且 會 出 現 妄 想 型 精 神 分 裂 症, 症 狀 包 括 猜 忌 多 疑 妄 想 情 緒 不 穩 易 怒 視 幻 覺 聽 幻 覺 觸 幻 覺 強 迫 或 重 覆 性 的 行 為 及 睡 眠 障 礙 等, 也 常 伴 有 自 殘 暴 力 攻 擊 行 為 等 成 癮 後 一 旦 停 止 吸 食, 便 會 產 生 戒 斷 症 狀, 包 括 疲 倦 沮 喪 焦 慮 易 怒 全 身 無 力 等 因 安 非 他 命 具 有 抑 制 食 慾 的 作 用, 常 被 不 法 人 士 摻 入 非 法 減 肥 藥 中 非 法 販 賣, 使 用 藥 者 在 不 知 情 的 情 況 成 癮, 並 造 成 精 神 分 裂 妄 想 症 等 副 作 用 8. 搖 頭 丸 稱 為 MDMA, 使 用 後 會 使 人 體 對 聲 光 敏 感 度 增 強 答 案 提 示 : 正 確 MDMA( 中 樞 神 經 興 奮 劑 ) 為 第 二 級 毒 品, 俗 名 搖 頭 丸 有 狂 喜 忘 我 綠 蝴 蝶 等, 使 用 MDMA 產 生 之 精 神 症 狀 如 混 淆 不 清 抑 鬱 睡 眠 問 題 渴 求 藥 物 嚴 重 焦 慮, 並 在 使 用 期 間 或 數 週 後 產 生 誇 大 妄 想 等 ; 生 理 症 狀 會 產 生 食 慾 不 振 心 跳 加 快 精 力 旺 盛 運 動 過 度 肌 肉 緊 張 不 隨 意 牙 關 緊 閉 噁 心 嘔 吐 視 力 模 糊 軟 弱 無 力 寒 顫 或 流 汗 疲 倦 失 眠 眼 球 快 速 轉 動 瞳 孔 擴 張, 以 及 對 光 的 敏 感 性 和 顏 色 悟 性 的 影 響 等 症 狀 9. 使 用 非 法 藥 物 會 影 響 身 心 健 康, 最 主 要 是 導 致 身 體 消 化 系 統 功 能 的 嚴 重 傷 害 毒 品 會 對 腦 中 樞 神 經 造 成 影 響, 吸 毒 者 常 常 會 在 不 知 不 覺 的 情 況 下 成 癮, 進 而 依 賴 毒 品 一 但 終 止 或 減 少 使 用 毒 品, 身 體 即 會 產 生 流 淚 打 哈 欠 嘔 吐 腹 痛 痙 攣 焦 躁 不 安 及 強 烈 渴 求 藥 物 等 戒 斷 症 狀 吸 毒 成 癮 者 在 持 續 使 用 毒 品 的 情 況 下, 極 難 戒 絕, 終 其 一 生 難 以 擺 脫 毒 品 的 束 縛, 除 了 會 嚴 重 影 響 個 人 健 康 外, 還 會 面 臨 失 業 求 職 不 易 4
朋 友 疏 離 婚 姻 破 裂 家 庭 破 碎 自 尊 受 創, 而 無 法 適 應 社 會, 甚 至 為 換 取 毒 品, 不 惜 搶 劫 偷 竊, 造 成 嚴 重 的 社 會 問 題 10. 搖 頭 丸 因 為 溶 於 飲 料 中 無 色 無 味, 因 此 常 被 有 心 人 士 拿 來 當 作 加 害 侵 犯 他 人 的 工 具 (1) 搖 頭 丸 為 中 樞 神 經 興 奮 劑, 屬 第 二 級 毒 品, 目 前 皆 為 口 服 使 用, 外 觀 包 裝 相 當 多 樣 化, 可 呈 不 同 之 顏 色 及 型 態, 且 表 面 常 刻 有 各 式 可 愛 圖 案, 以 增 加 其 吸 引 力, 服 後 會 有 愉 悅 多 話 情 緒 及 活 動 力 亢 進 的 行 為 特 徵 (2) 臺 灣 較 常 見 的 三 大 迷 姦 藥 物 包 括 液 態 快 樂 丸 GHB FM2 和 K 他 命, 又 稱 為 三 大 約 會 強 姦 藥 物, 常 被 用 於 助 興 及 下 藥 迷 姦, 成 為 加 害 或 侵 犯 他 人 的 非 法 藥 物 二 選 擇 題 1. 我 認 為 使 用 非 法 藥 物 有 害 健 康, 有 健 康 概 念 的 人 是 不 會 使 用 非 法 藥 物 的, 這 句 話 在 拒 絕 技 巧 中, 屬 於 哪 一 種 方 式? (1) 堅 持 拒 絕 法 (2) 告 知 理 由 法 (3) 自 我 解 嘲 法 (4) 遠 離 現 場 法 答 案 提 示 :(2) 拒 毒 八 招 : 堅 持 拒 絕 法 告 知 理 由 法 自 我 解 嘲 法 遠 離 現 場 法 1. 我 不 做 違 法 的 事 情 2. 不 行, 我 真 的 不 想 吸 尊 重 自 己 是 對 自 己 的 生 命 負 責 任, 千 萬 不 要 礙 於 情 面 或 為 了 義 氣 而 接 受 朋 友 的 引 誘 與 慫 恿 1. 醫 生 說 我 對 藥 物 過 敏, 所 以 不 能 隨 便 吃 2. 吸 毒 是 違 法 犯 罪 的 事, 你 不 要 害 我 3. 我 爸 媽 管 很 嚴, 被 他 們 知 道 我 就 慘 了 施 用 毒 品 不 但 傷 身 違 法 又 讓 家 人 擔 心, 所 以 一 次 也 不 可 以 嘗 試, 你 可 以 說 明 施 用 毒 品 可 能 導 致 的 危 害 或 造 成 家 人 不 悅 為 理 由 拒 絕 嘗 試 1. 沒 辦 法, 我 就 是 害 怕 啊, 不 要 嘗 試 算 了! 2. 不 行, 我 真 的 很 膽 小, 我 不 敢 試 啦! 若 因 拒 絕 施 用 毒 品 而 招 來 同 學 朋 友 嘲 笑, 你 可 以 順 著 朋 友 的 嘲 笑, 也 拿 自 己 開 玩 笑, 以 幽 默 弱 勢 的 語 氣 緩 和 不 悅 的 氣 氛 並 表 達 自 己 拒 絕 的 意 思 1. 時 間 太 晚 了, 我 必 須 要 回 家, 我 先 走 了 2. 我 覺 得 身 體 不 舒 服, 我 先 回 家 休 息 了! 3. 我 要 先 打 個 重 要 的 電 話, 失 陪 了 當 朋 友 遞 給 你 來 路 不 明 的 飲 料 粉 末 或 毒 品 時, 你 可 以 找 個 理 由 藉 故 離 開, 並 於 離 開 現 場 時 立 即 告 知 家 人 學 校 師 長 或 警 方 5
友 誼 勸 服 法 轉 移 話 題 法 反 說 服 法 反 激 將 法 1. 我 們 是 好 朋 友, 我 不 希 望 你 變 成 吸 毒 犯! 2. 不 要 吸 啦! 這 對 身 體 不 好, 好 朋 友 一 場, 你 我 最 好 都 不 要 嘗 試 吧! 當 情 緒 低 落 苦 悶 沮 喪 的 時 候, 做 朋 友 的 你, 可 動 之 以 情 建 議 他 尋 求 正 當 健 康 的 抒 解 方 法, 而 拒 絕 使 用 毒 品 1. 你 看, 這 個 點 心 很 好 吃 喔! 你 也 試 試 看! 2. 今 天 新 聞 報 導 小 貓 熊 的 影 片, 超 萌 的, 你 看 過 了 嗎? 當 朋 友 遞 給 你 來 路 不 明 的 飲 料 粉 末 或 毒 品 時, 你 可 以 找 其 他 話 題 帶 開 或 是 敷 衍 應 付, 讓 他 知 難 而 退 這 毒 品 是 會 上 癮 的, 而 且 很 難 戒 除, 你 看 昨 天 新 聞 報 導 那 個 吸 毒 者 下 場 多 慘, 所 以 你 也 不 要 吸 啦! 當 朋 友 遞 給 你 毒 品 邀 你 一 起 施 用 時, 你 可 以 引 用 社 會 新 聞 或 是 醫 學 報 導 內 容 拒 絕 他, 並 且 試 著 說 服 朋 友 不 要 施 用 毒 品 1 如 果 您 們 說 我 沒 膽 量, 我 就 吃, 那 我 就 真 的 太 沒 主 見 了! 2. 如 果 因 為 你 們 說 我 很 遜, 我 就 吸, 那 才 真 的 遜 斃 了 呢! 面 當 毒 品 的 邀 約 或 誘 惑 時, 你 應 清 楚 表 明 自 己 的 原 則, 絕 不 要 因 別 人 挑 釁 刺 激 而 嘗 試 2. 參 加 聚 會 時, 提 防 飲 料 被 動 手 腳 的 最 佳 方 法 是 哪 一 項? (1) 應 先 詳 細 注 意 飲 料 的 來 源 小 心 檢 視 包 裝, 並 親 自 打 開 (2) 有 人 要 請 你 喝 一 杯, 欣 然 接 受 (3) 因 為 要 上 化 妝 室, 請 朋 友 幫 你 看 飲 料 (4) 用 試 紙 檢 測, 結 果 沒 有 毒 品 反 應, 當 可 安 心 飲 用 答 案 提 示 :(1) 有 安 全 顧 慮 的 場 所, 千 萬 不 要 飲 用 來 歷 不 明 的 飲 料, 更 不 要 讓 飲 料 或 食 物 離 開 視 線, 避 免 受 害 3. 下 列 對 於 拒 絕 非 法 藥 物 的 敘 述, 何 者 錯 誤? (1) 拒 絕 非 法 藥 物 的 最 基 本 方 法 就 是 要 摒 除 不 良 嗜 好 作 息 正 常 (2) 只 要 自 己 意 志 力 夠 強, 即 使 成 癮 也 可 以 輕 易 戒 除 (3) 以 非 法 藥 物 來 提 振 精 神, 是 預 支 體 力, 耗 費 生 命 的 愚 行 (4) 非 法 藥 物 危 害 的 不 只 是 自 身 的 健 康, 同 時 也 傷 害 生 命 與 尊 嚴 答 案 提 示 :(2) 預 防 毒 品 近 身 的 方 法 1. 摒 拒 不 良 嗜 好 研 究 調 查 發 現, 許 多 毒 品 成 癮 者 從 吸 菸 開 始, 進 而 從 嘗 試 施 用 K 他 命 安 非 他 命 到 海 洛 因 漸 進 發 展, 因 此 應 培 養 良 好 生 活 習 慣, 摒 拒 不 良 嗜 好 2 不 要 以 身 試 毒 毒 品 所 造 成 的 心 理 依 賴 非 常 可 怕, 吸 毒 犯 在 監 獄 服 刑 三 五 年, 其 生 理 上 的 身 癮 早 已 6
戒 除, 但 心 癮 難 除, 因 此 千 萬 不 要 出 自 於 好 奇 心, 或 自 認 意 志 過 人 絕 對 不 會 上 癮 而 以 身 試 毒 3. 尊 重 自 我 堅 決 拒 毒 毒 品 所 傷 害 的 是 自 己 的 健 康 生 命 與 尊 嚴, 尊 重 自 我 是 對 自 己 的 生 命 負 責, 千 萬 不 要 礙 於 情 面 或 講 求 朋 友 義 氣 而 接 受 朋 友 的 引 誘 與 慫 恿 4. 建 立 正 當 的 情 緒 抒 解 方 法 人 難 免 情 緒 低 落 苦 悶 沮 喪 需 要 紓 解 宣 洩 的 時 候, 但 應 該 尋 求 正 當 且 健 康 的 紓 解 方 法 ( 如 聽 音 樂 看 電 影 運 動 找 朋 友 傾 訴 等 等 ), 如 因 一 時 的 空 虛 鬱 悶 而 施 用 毒 品, 將 沉 淪 於 毒 海 中 而 不 能 自 拔 5. 認 識 正 確 用 藥 觀 念 健 康 的 身 體 飽 滿 的 精 神, 必 須 靠 適 當 的 營 養 運 動 與 正 常 生 活 作 息, 利 用 毒 品 藥 物 提 振 精 神 或 治 療 病 痛, 是 嚴 重 錯 誤 的 觀 念 6. 遠 離 是 非 複 雜 場 所 根 據 統 計, 販 毒 者 常 在 網 咖 KT MT 舞 廳 夜 店 等 場 所, 引 誘 或 威 脅 青 少 年 使 用 毒 品, 應 提 醒 學 生 如 至 相 關 場 所 娛 樂 時 應 提 高 警 覺 性, 不 隨 便 接 受 陌 生 人 的 飲 料 香 菸, 以 確 保 自 身 安 全 4. 以 下 有 關 K 他 命 的 說 明, 哪 一 項 是 錯 誤 的? (1) 在 臺 灣 已 被 政 府 單 位 列 為 第 3 級 管 制 藥 品 (2)K 他 命 的 外 觀 為 白 色 嚐 起 來 有 苦 味 無 氣 味 呈 粉 末 狀 (3)K 他 命 會 造 成 人 體 心 跳 加 快 血 壓 上 升 肌 肉 緊 張, 部 分 吸 食 者 甚 至 會 影 響 精 神 狀 態 (4)K 他 命 的 毒 性 不 強, 所 以 長 期 使 用 不 會 產 生 耐 受 性 及 心 理 依 賴 性 答 案 提 示 :(4) 愷 他 命 Ketamine( 中 樞 神 經 抑 制 劑 ) 為 第 三 級 毒 品, 俗 名 : 卡 門 K K 他 命 Special K K 粉 K 仔 使 用 愷 他 命 較 常 見 之 副 作 用 為 心 搏 過 速 血 壓 上 升 震 顫 肌 肉 緊 張 而 呈 強 直 性 陣 攣 性 運 動 等, 部 分 病 人 在 恢 復 期 會 出 現 不 愉 快 的 夢 意 識 模 糊 幻 覺 無 理 行 為 及 胡 言 亂 語, 發 生 率 約 12% 最 近 研 究 顯 示 濫 用 愷 他 命, 會 罹 患 慢 性 間 質 膀 胱 炎 最 近 研 究 顯 示 濫 用 愷 他 命, 使 膀 胱 壁 使 膀 胱 壁 增 厚, 容 量 變 小, 產 生 頻 尿 尿 急 小 便 疼 痛 血 尿 下 腹 部 疼 痛 等 症 狀, 嚴 重 者 甚 至 會 出 現 尿 量 減 少 水 腫 等 腎 功 能 不 全 的 症 狀, 甚 至 須 進 行 膀 胱 重 建 手 術 愷 他 命 之 藥 效 可 維 持 1 小 時, 但 影 響 吸 食 者 感 覺 協 調 及 判 斷 力 則 可 長 達 16 至 24 小 時, 並 可 產 生 噁 心 嘔 吐 複 視 視 覺 模 糊 影 像 扭 曲 暫 發 性 失 憶 及 身 體 失 去 平 衡 等 症 狀 長 期 使 用 會 產 生 耐 受 性 及 心 理 依 賴 性, 造 成 強 迫 性 使 用, 且 不 易 戒 除 5. 下 列 有 關 新 興 非 法 藥 物 的 陳 述, 哪 一 項 是 錯 誤 的? (1) 非 法 藥 物 不 一 定 以 原 本 的 方 式 存 在, 可 能 以 變 身 方 式 呈 現, 如 茶 包 巧 克 力 形 式 等 (2) 近 來 被 查 獲 的 非 法 藥 物, 藥 頭 為 了 加 強 推 廣, 製 作 品 質 越 來 越 好, 純 度 極 高 (3) 非 法 藥 物 亦 有 以 假 亂 真 的 情 形, 例 如 假 的 FM2, 假 的 搖 頭 丸 (4) 不 隨 便 上 網 購 買 不 明 作 用 的 藥 品, 以 免 買 到 非 法 藥 物 7
答 案 提 示 :(2) (1) 臺 北 市 大 安 分 局 瑞 安 街 派 出 所 於 104 年 10 月 18 日 查 獲 偽 裝 巧 克 力 毒 品 警 方 也 曾 在 桃 園 機 場 查 獲 販 毒 集 團 將 安 非 他 命 藏 在 咖 啡 隨 身 包 裡, 企 圖 逃 過 X 光 走 私 (2) (3) 近 年 來 毒 販 為 了 賺 取 更 高 的 利 潤, 不 惜 滲 入 其 他 化 學 品 和 雜 質, 使 毒 品 純 度 下 降 外, 服 用 上 也 變 得 更 危 險, 甚 至 危 及 生 命 (4) 近 期 警 方 查 獲 多 起 不 法 人 士 藉 由 網 路 販 售 新 興 毒 品 圖 利, 甚 至 有 不 法 業 者 將 安 非 他 命 等 毒 品 混 入 減 肥 藥 中, 危 害 消 費 者 身 心 健 康 6. 臺 灣 地 區 青 少 年 施 用 比 例 最 高 的 非 法 藥 物 為 何? (1) 安 非 他 命 (2)FM2 (3)K 他 命 (4) 搖 頭 丸 答 案 提 示 :(3) 根 據 相 關 統 計 資 料 顯 示, 自 96 年 起,K 他 命 成 為 青 少 年 藥 物 濫 用 主 流, 第 二 位 為 安 非 他 命, 第 三 位 則 為 搖 頭 丸 7. 下 列 有 關 藥 物 濫 用 導 致 的 影 響, 何 者 錯 誤? (1) 個 人 身 體 器 官 功 能 受 損 (2) 家 庭 經 濟 負 擔 加 重 (3) 社 會 治 安 問 題 惡 化 (4) 心 理 情 緒 壓 力 解 除 答 案 提 示 :(4) 毒 品 會 對 腦 中 樞 神 經 造 成 影 響, 吸 毒 者 為 達 到 預 期 的 效 果, 逐 漸 增 加 使 用 量, 進 而 成 癮, 一 但 終 止 或 減 少 使 用, 身 體 即 會 產 生 流 淚 打 哈 欠 嘔 吐 腹 痛 痙 攣 焦 躁 不 安 及 強 烈 渴 求 藥 物 等 戒 斷 症 狀 吸 毒 成 癮 者 在 持 續 使 用 毒 品 的 情 況 下, 極 難 戒 絕, 終 其 一 生 難 以 擺 脫 毒 品 的 束 縛 除 了 會 嚴 重 影 響 個 人 健 康 外, 還 會 面 臨 失 業 求 職 不 易 朋 友 疏 離 婚 姻 破 裂 家 庭 破 碎 自 尊 受 創, 因 而 無 法 適 應 社 會, 甚 至 為 換 取 毒 品, 不 惜 搶 劫 偷 竊, 造 成 嚴 重 的 社 會 問 題 8. 以 下 關 於 新 興 的 非 法 藥 物 搖 頭 丸 的 敘 述, 何 者 錯 誤? (1) 在 臺 灣 已 被 政 府 單 位 列 為 第 2 級 管 制 藥 品 (2) 搖 頭 丸 的 外 觀 常 為 藥 片 或 膠 囊 形 狀 (3) 長 期 使 用 搖 頭 丸 會 上 癮, 但 對 腦 部 神 經 不 會 造 成 損 傷 (4) 搖 頭 丸 會 造 成 人 體 食 慾 不 振 牙 關 緊 閉 噁 心 肌 肉 痛 流 汗 心 悸, 並 具 迷 幻 作 用 答 案 提 示 :(3) MDMA( 中 樞 神 經 興 奮 劑 ) 為 第 二 級 毒 品, 俗 名 有 搖 頭 丸 狂 喜 忘 我 綠 蝴 蝶 等, 使 用 MDMA 產 生 之 精 神 症 狀 如 混 淆 不 清 抑 鬱 睡 眠 問 題 渴 求 藥 物 嚴 重 焦 慮, 並 在 使 用 期 間 或 數 週 後 產 生 誇 大 妄 想 等 ; 生 理 症 狀 會 產 生 食 慾 不 振 心 跳 加 快 精 力 旺 盛 運 動 過 度 肌 肉 緊 張 不 隨 意 牙 關 緊 閉 噁 心 嘔 吐 視 力 模 糊 眼 球 快 速 轉 動 軟 弱 無 力 8
寒 顫 或 流 汗 疲 倦 及 失 眠 等 症 狀 施 用 過 量 會 產 生 中 毒 症 狀, 包 括 體 溫 過 高 ( 可 高 達 43 ) 脫 水 低 血 鈉 急 性 高 血 壓 心 律 不 整 凝 血 障 礙 橫 紋 肌 溶 解 及 急 性 腎 衰 竭 等 症 狀, 嚴 重 者 可 能 導 致 死 亡 另 醫 學 研 究 證 實, 一 般 用 量 的 MDMA 濫 用 者 在 注 意 力 ( 警 覺 力 ) 記 憶 力 學 習 能 力 一 般 智 力 等 認 知 功 能 方 面, 皆 有 明 顯 退 化 的 現 象 9. 當 發 現 親 人 出 現 濫 用 非 法 藥 物 的 行 為 時, 下 列 何 者 是 幫 助 他 們 脫 離 毒 癮 的 方 法? (1) 盡 可 能 陪 在 他 們 身 邊, 讓 他 們 感 到 安 全 感 (2) 應 視 吸 毒 者 為 生 病 的 人 (3) 鼓 勵 他 們 到 醫 療 機 構 尋 求 治 療 (4) 以 上 皆 是 答 案 提 示 :(4) 發 現 家 中 有 人 吸 毒 時, 可 採 取 的 行 動 : * 不 要 情 緒 化, 與 青 少 年 懇 談 並 表 示 關 心, 讓 渠 等 體 會 到 真 誠 的 關 心 * 家 長 應 瞭 解 孩 子 問 題 實 況, 並 與 學 校 輔 導 人 員 保 持 密 切 聯 繫, 大 家 共 同 努 力, 協 助 青 少 年 戒 毒, 才 能 防 止 情 況 惡 化 * 吸 毒, 是 一 種 成 癮 性 行 為, 如 已 成 癮 通 常 必 須 要 有 醫 療 介 入, 所 以, 如 確 認 青 少 年 患 有 毒 癮 時, 應 該 帶 其 至 衛 生 福 利 部 指 定 的 醫 療 院 所, 尋 求 專 業 協 助, 進 行 有 效 的 戒 治 * 各 縣 市 的 毒 品 危 害 防 制 中 心 毒 癮 戒 治 之 醫 療 院 所 或 具 有 協 助 毒 癮 者 戒 治 經 驗 之 宗 教 團 體, 都 是 可 以 諮 詢 的 對 象 10. 依 據 法 令 規 定, 下 列 有 關 非 法 藥 物 相 關 犯 罪 行 為 的 敘 述, 何 者 錯 誤? (1) 吸 食 或 施 打 非 法 藥 物 都 是 犯 罪 行 為 (2) 持 有 但 是 並 未 使 用 非 法 藥 物 並 不 犯 法 (3) 運 輸 製 造 非 法 藥 物 最 高 可 以 處 以 死 刑 (4) 意 圖 販 賣 非 法 藥 物 者 是 違 法 的 答 案 提 示 :(2) 販 賣 製 造 運 輸 施 用 持 有 轉 讓 毒 品 等 行 為 均 違 反 毒 品 危 害 防 制 條 例 及 少 年 事 件 處 理 法 之 相 關 規 定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