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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100 G 09 备 案 号 :29856-2010 AQ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行 业 标 准 AQ 3040 2010 涂 料 生 产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实 施 指 南 Guidelines for work safety standardization of coating enterprises 2010-09-06 发 布 2011-05-01 实 施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发 布

目 次 前 言... II 1 范 围... 1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1 3 术 语 和 定 义... 1 4 一 般 要 求... 2 5 核 心 要 求... 2 5.1 方 针 目 标... 2 5.2 组 织 机 构 和 职 责... 2 5.3 安 全 生 产 投 入 与 工 伤 保 险... 3 5.4 法 律 法 规 与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3 5.5 教 育 培 训... 4 5.6 生 产 设 备 设 施... 5 5.7 作 业 安 全... 8 5.8 隐 患 排 查 和 治 理... 10 5.9 重 大 危 险 源 监 控... 12 5.10 职 业 健 康... 12 5.11 应 急 救 援... 14 5.12 事 故 报 告 调 查 和 处 理... 15 5.13 绩 效 评 定 和 持 续 改 进... 15 I

前 言 本 标 准 第 4 章 第 5 章 为 强 制 性 条 款 本 标 准 编 制 依 据 GB/T 1.1 本 标 准 依 据 AQ3013-2008 AQ/T9006-2010 制 订, 共 同 用 于 指 导 涂 料 生 产 企 业 开 展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工 作 本 标 准 由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提 出 本 标 准 由 全 国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化 学 品 安 全 分 技 术 委 员 会 (TC288/SC3) 归 口 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 :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化 学 品 登 记 中 心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青 岛 安 全 工 程 研 究 院 本 标 准 参 加 起 草 单 位 : 广 东 省 涂 料 行 业 协 会 国 家 涂 料 产 品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中 心 ( 广 东 ) 广 东 华 润 涂 料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珠 江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中 华 制 漆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嘉 宝 莉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东 莞 大 宝 化 工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 张 海 峰 曹 永 友 曲 福 年 何 炳 福 林 雪 南 张 卓 杰 方 永 年 周 耀 董 国 胜 田 敏 本 标 准 首 次 发 布 II

涂 料 生 产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实 施 指 南 1 范 围 本 标 准 规 定 了 属 于 危 险 化 学 品 行 业 的 涂 料 生 产 企 业 ( 以 下 简 称 企 业 ) 开 展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的 过 程 和 要 求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原 料 中 间 产 品 或 产 品 属 于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涂 料 生 产 企 业, 其 生 产 过 程 包 括 配 料 分 散 研 磨 调 漆 检 验 包 装 储 运 等, 以 及 相 关 的 树 脂 合 成 或 油 脂 热 炼 等 操 作 工 艺 和 作 业 过 程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 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仅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GB 4053.1 固 定 式 钢 直 梯 安 全 技 术 条 件 GB 4053.2 固 定 式 钢 斜 梯 安 全 技 术 条 件 GB 4053.3 固 定 式 工 业 防 护 栏 安 全 技 术 条 件 GB 4053.4 固 定 式 工 业 钢 平 台 GB 11651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选 用 规 则 GB 15603 常 用 化 学 危 险 品 储 存 通 则 GB 17914 易 燃 易 爆 性 商 品 储 藏 养 护 技 术 条 件 GB 17916 毒 害 性 商 品 储 藏 养 护 技 术 条 件 GB 18218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 50016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 50057 建 筑 物 防 雷 设 计 规 范 GB 50058 爆 炸 和 火 灾 危 险 环 境 电 力 装 置 设 计 规 范 GB 50140 建 筑 灭 火 器 配 置 设 计 规 范 GB 50351 储 罐 区 防 火 堤 设 计 规 范 GBZ 1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GBZ 2.1 工 作 场 所 有 害 因 素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第 1 部 分 : 化 学 有 害 因 素 GBZ 2.2 工 作 场 所 有 害 因 素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第 2 部 分 : 物 理 因 素 GB/T 8196 机 械 安 全 防 护 装 置 固 定 式 和 活 动 式 防 护 装 置 设 计 与 制 造 一 般 要 求 AQ3013-2008 危 险 化 学 品 从 业 单 位 安 全 标 准 化 通 用 规 范 AQ/T9006-2010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基 本 规 范 3 术 语 和 定 义 AQ 3013-2008 确 立 的 以 及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标 准 3.1 涂 料 coating 涂 于 物 体 表 面 能 形 成 具 有 保 护 装 饰 或 特 殊 功 能, 如 绝 缘 防 腐 标 志 等, 并 能 形 成 固 态 涂 膜 的 液 体 或 固 体 材 料 之 总 称 1

注 1: 本 标 准 特 指 属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涂 料 注 2: 在 具 体 的 涂 料 品 种 名 称 中 可 用 漆 或 涂 料 表 示, 如 防 火 漆 或 防 火 涂 料 3.2 溶 剂 型 涂 料 solvent base coatings 主 要 稀 释 成 份, 即 非 成 膜 物 质 为 有 机 溶 剂 的 涂 料 3.3 稀 释 剂 thinner 单 组 分 或 多 组 分 的 挥 发 性 液 体, 加 入 涂 料 中 以 降 低 其 粘 度 4 一 般 要 求 企 业 应 按 照 AQ 3013-2008 第 4 章 要 求 开 展 安 全 标 准 化 工 作 5 核 心 要 求 5.1 方 针 目 标 企 业 应 坚 持 安 全 第 一, 预 防 为 主, 综 合 治 理 的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主 要 负 责 人 应 依 据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结 合 企 业 实 际, 组 织 制 定 文 件 化 的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和 目 标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和 目 标 应 满 足 : a) 形 成 文 件, 并 得 到 所 有 从 业 人 员 的 贯 彻 和 实 施 ; b) 符 合 或 严 于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 c) 与 企 业 的 职 业 安 全 健 康 风 险 相 适 应 ; d) 目 标 予 以 量 化 ; e) 公 众 易 于 获 得 5.1.2 企 业 应 制 定 总 体 和 年 度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可 结 合 但 不 局 限 于 下 列 内 容 : a) 零 死 亡 ; b) 千 人 重 伤 率 ; c) 千 人 负 伤 率 ; d) 事 故 起 数 降 低 率 ; e) 隐 患 治 理 完 成 率 ; f) 有 毒 有 害 场 所 检 测 合 格 率 ; g) 其 他 5.1.3 企 业 应 签 订 各 级 组 织 的 安 全 目 标 责 任 书, 确 定 年 度 安 全 工 作 目 标, 并 予 以 考 核 各 级 组 织 应 制 定 年 度 安 全 工 作 计 划, 以 保 证 年 度 安 全 目 标 的 有 效 完 成 5.2 组 织 机 构 和 职 责 5.2.1 组 织 机 构 5.2.1.1 企 业 应 建 立 安 全 生 产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安 委 会 ) 或 安 全 生 产 领 导 小 组, 设 置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部 门, 配 备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 a) 从 业 人 员 在 50 人 以 下 的, 应 配 备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1 名 ; b) 从 业 人 员 在 50 人 以 上 不 足 300 人 的, 应 配 备 不 少 于 2 名 的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 c) 从 业 人 员 在 300 人 以 上 不 足 1000 人 的, 应 配 备 不 少 于 3 名 的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 d) 从 业 人 员 超 过 1000 人 的, 应 按 不 低 于 企 业 总 人 数 5 配 备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5.2.1.2 企 业 应 按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六 条 规 定, 配 备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5.2.1.3 企 业 应 建 立 健 全 从 安 委 会 或 安 全 生 产 领 导 小 组 到 基 层 班 组 的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网 络 2

5.2.2 职 责 5.2.2.1 企 业 应 制 定 安 委 会 或 安 全 生 产 领 导 小 组 和 管 理 部 门 的 安 全 职 责 5.2.2.2 企 业 应 制 定 主 要 负 责 人 各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从 业 人 员 的 安 全 职 责 5.2.2.3 企 业 应 建 立 安 全 责 任 考 核 机 制, 对 各 级 管 理 部 门 管 理 人 员 及 从 业 人 员 安 全 职 责 的 履 行 情 况 和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的 实 现 情 况 进 行 定 期 考 核, 予 以 奖 惩 5.2.3 负 责 人 5.2.3.1 企 业 的 主 要 负 责 人 应 按 照 AQ3013-2008 第 5.1.1 条 规 定, 做 好 本 职 工 作 5.2.3.2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应 作 出 明 确 的 公 开 的 文 件 化 的 安 全 承 诺, 内 容 包 括 : a) 遵 守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法 规 和 标 准 及 其 他 要 求 ; b) 贯 彻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实 现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 c) 坚 持 预 防 为 主, 开 展 风 险 管 理, 抓 好 隐 患 治 理 ; d) 提 供 必 要 资 源, 保 障 安 全 生 产 ; e) 持 续 改 进 安 全 绩 效 ; f) 对 从 业 人 员 相 关 方 的 承 诺 5.2.3.3 主 要 负 责 人 的 安 全 承 诺 内 容 应 通 过 合 适 的 方 式 渠 道 向 所 有 从 业 人 员 和 相 关 方 宣 传 或 告 知 5.2.3.4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每 季 度 应 至 少 组 织 并 主 持 1 次 安 全 生 产 委 员 会 或 安 全 生 产 领 导 小 组 会 议, 审 查 总 结 本 季 度 安 全 工 作 进 展 情 况, 研 究 决 策 下 一 季 度 安 全 生 产 的 重 大 问 题, 制 订 相 应 实 施 方 案, 并 保 存 会 议 记 录 5.3 安 全 生 产 投 入 与 工 伤 保 险 5.3.1 安 全 生 产 投 入 5.3.1.1 企 业 应 依 据 国 家 当 地 政 府 的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费 用 提 取 规 定, 自 行 提 取 安 全 生 产 费 用, 专 项 用 于 安 全 生 产 5.3.1.2 企 业 应 按 照 规 定 的 安 全 生 产 费 用 使 用 范 围, 合 理 使 用 安 全 生 产 费 用, 建 立 安 全 生 产 费 用 台 账 5.3.2 工 伤 保 险 企 业 应 依 法 参 加 工 伤 社 会 保 险, 为 从 业 人 员 缴 纳 工 伤 保 险 费 5.4 法 律 法 规 与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5.4.1 法 律 法 规 标 准 规 范 5.4.1.1 企 业 应 建 立 识 别 和 获 取 适 用 的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法 规 标 准 规 范 及 其 他 要 求 的 制 度, 明 确 责 任 部 门, 确 定 获 取 的 渠 道 方 式 和 时 机, 及 时 识 别 和 获 取, 定 期 更 新 5.4.1.2 企 业 应 将 适 用 的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法 规 标 准 及 其 他 要 求 及 时 对 从 业 人 员 进 行 宣 传 和 培 训, 提 高 从 业 人 员 的 守 法 意 识, 规 范 安 全 生 产 行 为 5.4.1.3 企 业 应 将 适 用 的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法 规 标 准 规 范 及 其 他 要 求 及 时 传 达 给 相 关 方 5.4.1.4 企 业 应 遵 守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法 规 标 准 规 范, 并 将 相 关 要 求 及 时 转 化 为 本 单 位 的 规 章 制 度, 贯 彻 到 各 项 工 作 中 5.4.2 规 章 制 度 5.4.2.1 企 业 应 按 照 AQ3013-2008 第 5.3.3.1 条 要 求, 制 订 相 关 的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并 结 合 实 际 情 况 制 订 下 列 内 容 的 管 理 制 度 : a) 门 卫 管 理 ; b) 厂 区 道 路 交 通 车 辆 管 理 ; c) 废 弃 物 管 理 等 5.4.2.3 企 业 应 将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发 放 到 有 关 的 工 作 岗 位 5.4.3 操 作 规 程 5.4.3.1 企 业 应 根 据 涂 料 生 产 工 艺 技 术 设 备 特 点 和 原 材 料 半 成 品 成 品 辅 助 材 料 的 危 险 性 设 立 生 产 操 作 岗 位, 编 制 岗 位 操 作 规 程 应 编 制 但 不 局 限 于 下 列 岗 位 的 操 作 规 程 : 3

a) 漂 油 脱 酸 脱 色 岗 位 ; b) 树 脂, 如 醇 酸 聚 酯 丙 烯 酸 聚 氨 酯 环 氧 酯 氨 基 等 合 成 岗 位 ; c) 基 料, 如 油 脂 基 料 天 然 树 脂 基 料 酚 醛 树 脂 基 料 沥 青 基 料 等 热 炼 岗 位 ; d) 固 体 树 脂, 如 硝 化 棉 改 性 松 香 树 脂 环 氧 树 脂 丙 烯 酸 树 脂 乙 烯 树 脂 氯 化 橡 胶 等 溶 解 岗 位 ; e) 树 脂 基 料 压 滤, 如 使 用 板 框 式 压 滤 机 油 水 分 离 机 高 速 离 心 机 袋 式 过 滤 机 纸 芯 过 滤 机 过 滤 塔 筛 等 设 备 的 岗 位 ; f) 研 磨, 包 括 使 用 搅 拌 机 高 速 分 散 机 砂 磨 机 三 辊 机 球 磨 机 等 分 散 设 备 的 岗 位 ; g) 色 漆 清 漆 配 料 岗 位 ; h) 调 漆 调 色 岗 位 ; i) 辅 助 材 料 配 制 岗 位 ; j) 包 装 岗 位 ; k) 仓 储 岗 位 5.4.3.2 企 业 还 应 编 制 但 不 局 限 于 下 列 通 用 设 备 的 操 作 规 程 : a) 输 送 系 统, 包 括 气 动 式 隔 膜 泵 齿 轮 泵 真 空 泵 转 子 泵 离 心 泵 空 气 压 缩 机 等 ; b) 起 重 设 备, 包 括 电 梯 电 动 葫 芦 吊 车 升 降 机 液 压 升 降 平 台 等 ; c) 加 热 系 统, 包 括 有 机 热 载 体 炉 锅 炉 电 热 棒 加 热 电 感 应 加 热 等 5.4.3.3 操 作 规 程 至 少 应 包 括 下 列 内 容 : a) 正 常 开 停 车 操 作 程 序 ; b) 各 种 操 作 参 数 指 标 的 控 制 ; c) 安 全 注 意 事 项 和 异 常 处 理 方 法 ; d) 事 故 应 急 处 理 措 施 ; e) 紧 急 停 车 操 作 程 序 ; f) 接 触 化 学 品 的 危 险 性 ; g) 个 体 安 全 防 护 措 施 5.4.3.4 企 业 应 在 新 工 艺 新 技 术 新 装 置 新 产 品 投 产 或 投 用 前, 组 织 编 制 新 的 操 作 规 程 5.4.4 评 估 企 业 应 每 年 至 少 1 次 对 适 用 的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法 规 标 准 及 其 他 要 求 的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符 合 性 评 价, 消 除 违 规 现 象 和 行 为, 并 编 制 符 合 性 评 价 报 告, 评 价 报 告 内 容 应 包 括 : a) 获 取 的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法 规 和 标 准 及 其 他 要 求 的 适 宜 性 和 充 分 性 ; b) 企 业 是 否 存 在 违 法 现 象 和 行 为 ; c) 对 不 符 合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法 规 和 标 准 及 其 他 要 求 的 现 象 和 行 为 的 整 改 情 况 等 5.4.5 修 订 企 业 应 按 照 AQ3013-2008 第 5.3.5 条 要 求 执 行 5.4.6 文 件 和 档 案 管 理 5.4.6.1 企 业 应 严 格 执 行 文 件 和 档 案 管 理 制 度, 确 保 安 全 规 章 制 度 和 操 作 规 程 编 制 使 用 评 审 修 订 的 效 力 5.4.6.2 企 业 应 建 立 主 要 安 全 生 产 过 程 事 件 活 动 检 查 的 安 全 记 录 档 案, 并 加 强 对 安 全 记 录 的 有 效 管 理 5.5 教 育 培 训 5.5.1 教 育 培 训 企 业 应 按 照 AQ3013-2008 第 5.4 条 规 定 执 行 5.5.2 安 全 文 化 建 设 5.5.2.1 企 业 应 通 过 安 全 文 化 建 设, 促 进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4

5.5.2.2 企 业 应 采 取 多 种 形 式 的 安 全 文 化 活 动, 引 导 全 体 从 业 人 员 的 安 全 态 度 和 安 全 行 为, 逐 步 形 成 为 全 体 员 工 所 认 同 共 同 遵 守 带 有 本 单 位 特 点 的 安 全 价 值 观, 实 现 法 律 和 政 府 监 管 要 求 之 上 的 安 全 自 我 约 束, 保 障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水 平 持 续 提 高 5.6 生 产 设 备 设 施 5.6.1 生 产 设 备 设 施 建 设 5.6.1.1 企 业 应 按 照 AQ3013-2008 第 5.5.1 条 规 定 执 行 5.6.1.2 企 业 应 选 择 具 有 相 应 化 工 设 计 资 质 和 施 工 监 理 资 质 的 单 位 进 行 设 计 施 工 和 监 理 5.6.1.3 企 业 根 据 生 产 工 艺 的 需 要, 可 采 用 多 层 厂 房 结 构 5.6.1.4 企 业 应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配 备 建 设 项 目 的 安 全 设 施 5.6.1.5 冬 天 使 用 采 暖 设 施 的 企 业 应 按 照 GB50016 规 定 执 行 5.6.1.6 企 业 应 编 制 建 设 项 目 试 生 产 ( 使 用 ) 方 案, 并 按 规 定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备 案 5.6.2 设 备 设 施 运 行 管 理 5.6.2.1 企 业 应 对 生 产 设 备 设 施 进 行 规 范 化 管 理, 保 证 其 安 全 运 行 5.6.2.2 企 业 应 按 照 AQ3013-2008 第 5.5.6 条 规 定 执 行 5.6.3 新 设 备 设 施 验 收 及 旧 设 备 拆 除 报 废 5.6.3.1 企 业 应 执 行 生 产 设 备 设 施 到 货 验 收 和 报 废 管 理 制 度, 应 使 用 质 量 合 格 设 计 符 合 要 求 的 生 产 设 备 设 施 5.6.3.2 企 业 应 严 格 执 行 生 产 设 施 拆 除 和 报 废 管 理 制 度 拆 除 作 业 前, 拆 除 作 业 负 责 人 应 与 需 拆 除 设 施 的 主 管 部 门 和 使 用 单 位 共 同 到 现 场 进 行 对 接, 作 业 人 员 进 行 危 险 有 害 因 素 识 别, 制 定 拆 除 计 划 或 方 案, 办 理 拆 除 设 施 交 接 手 续 5.6.3.3 企 业 凡 需 拆 除 的 容 器 设 备 和 管 道, 应 先 清 洗 干 净, 分 析 验 收 合 格 后 方 可 进 行 拆 除 作 业 5.6.3.4 企 业 欲 报 废 的 容 器 设 备 和 管 道 内 仍 存 有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应 清 洗 干 净, 分 析 验 收 合 格 后, 方 可 报 废 处 置 5.6.4 安 全 设 施 5.6.4.1 企 业 应 按 照 AQ3013-2008 第 5.5.2.1 第 5.5.2.2 条 规 定, 配 置 安 全 设 施, 建 立 安 全 设 施 管 理 台 帐 5.6.4.2 企 业 应 确 保 安 全 设 施 配 备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和 标 准, 做 到 : a) 检 测 报 警 设 施 1) 散 发 可 燃 气 体 可 燃 蒸 气 的 场 所 应 设 可 燃 气 体 检 测 报 警 仪 ; 散 发 硫 化 氢 氰 化 氢 氯 气 一 氧 化 碳 丙 烯 腈 环 氧 乙 烷 氯 乙 烯 等 有 毒 区 域 应 设 置 有 毒 气 体 检 测 报 警 仪 : (1) 可 燃 气 体 检 测 报 警 仪 的 有 效 覆 盖 水 平 平 面 半 径, 室 内 宜 为 7.5 m; 室 外 宜 为 15 m 可 燃 气 体 检 测 报 警 仪 的 探 头 宜 在 可 燃 气 体 可 燃 蒸 气 释 放 源 处 安 装 ; (2) 检 测 比 空 气 重 的 可 燃 气 体 或 有 毒 气 体 的 检 测 报 警 仪, 其 安 装 高 度 应 距 地 坪 0.3 ~0.6m; (3) 检 测 比 空 气 轻 的 可 燃 气 体 或 有 毒 气 体 检 测 报 警 仪, 其 安 装 高 度 宜 高 出 释 放 源 0.5~2 m 2) 下 列 设 备 设 施 : (1) 输 送 泵 宜 配 置 压 力 表 ; (2) 密 闭 式 砂 磨 机 应 配 置 压 力 温 度 安 全 联 锁 装 置 ; (3) 溶 剂 储 罐 应 配 置 压 力 表 呼 吸 阀 液 位 计 玻 璃 管 液 位 计 应 加 护 套 保 护 措 施, 易 燃 易 爆 液 体 不 宜 使 用 玻 璃 管 液 位 计, 储 罐 液 位 计 指 示 宜 为 电 子 液 位 显 示 并 设 置 液 位 高 低 限 报 警, 报 警 信 号 送 至 控 制 室 ; (4) 蒸 汽 锅 炉 应 配 置 压 力 表 温 度 计 及 水 位 计 ; (5) 树 脂 反 应 釜 的 超 温 报 警 装 置 测 量 调 控 装 置 及 有 关 附 属 仪 器, 如 压 力 表 温 度 计 水 位 计 等 应 完 整 齐 全 有 效 ; 5

(6) 属 特 种 设 备 的 树 脂 反 应 釜 ( 工 作 压 力 0.1Mpa 表 压 ; 负 压 或 真 空 下 工 作 ; 工 作 温 度 标 准 沸 点 等 ), 其 安 全 附 件 安 全 保 护 装 置 测 量 调 控 装 置 及 有 关 附 属 仪 器 应 定 期 校 验 检 修 记 录 ; (7) 有 机 热 载 体 炉 应 配 置 液 位 计 温 度 计 安 全 阀 膨 胀 器 自 动 调 节 保 护 装 置 ; (8) 单 体 聚 合 釜 应 设 置 防 爆 膜 及 溢 沫 槽 b) 设 备 安 全 防 护 设 施 l) 防 护 栏 安 全 梯 平 台 的 设 置 应 符 合 GB4053.1 GB4053.2 GB4053.3 GB 4053.4 的 规 定 ; 2) 各 种 外 露 的 机 械 转 动 设 备 和 皮 带 传 动 部 位, 应 设 置 便 于 观 察 的 安 全 防 护 装 置, 防 护 罩 应 符 合 GB/T 8196 要 求 ; 3) 分 散 机 搅 拌 机 的 转 盘 或 转 叶 使 用 时, 应 置 于 移 动 分 散 缸 内 的 中 央 位 置, 分 散 缸 应 设 置 固 c) 防 爆 设 施 定 装 置 1) 易 燃 易 爆 场 所 应 按 GB50058 规 定 配 置 防 爆 型 电 气 设 备 ; 2) 甲 乙 类 厂 房 仓 库 内 的 起 重 设 备 和 电 梯 应 为 液 压 升 降 平 台 或 防 爆 型 电 梯 和 防 爆 型 电 动 起 动 设 备 ; 3) 甲 乙 类 厂 房 仓 库 应 采 用 防 爆 工 具 ; 4) 散 发 比 空 气 重 的 可 燃 气 体 可 燃 蒸 气 的 甲 类 厂 房 以 及 有 粉 尘 纤 维 爆 炸 危 险 的 乙 类 厂 房, 应 按 照 GB50016 第 3.6.6 条 款 规 定 采 用 不 产 生 火 花 的 地 面 ; 5) 在 有 火 灾 爆 炸 危 险 性 的 场 所 应 采 用 防 爆 型 电 子 台 秤, 即 防 爆 型 称 重 显 示 控 制 器 ; 6) 砂 磨 机 分 散 机 包 装 机 树 脂 反 应 釜 树 脂 过 滤 装 置 等 应 安 装 静 电 接 地 装 置 ; 7) 电 线 电 缆 应 采 用 穿 钢 管 敷 设 或 防 火 电 缆 槽 盒 铺 设 d) 作 业 场 所 防 护 设 施 1) 企 业 应 按 照 GB50057 规 定 设 置 防 雷 设 施 ; 2) 重 点 防 火 防 爆 作 业 区 的 入 口 处, 应 设 置 人 体 静 电 消 除 装 置 e) 控 制 事 故 设 施 1) 泄 压 和 止 逆 设 施 (1) 树 脂 固 化 剂 反 应 釜 应 设 置 用 于 泄 压 的 阀 门 防 爆 膜 ( 片 ) 溢 位 槽 放 空 管 等 设 施 ; (2) 有 爆 炸 危 险 的 甲 乙 类 厂 房 和 仓 库 应 按 照 GB50016 第 3.6 条 规 定 设 置 泄 压 设 施 ; (3) 工 艺 上 需 要 排 空 的 设 备, 如 树 脂 反 应 釜 容 器 物 料 储 罐 ( 槽 等 ) 均 应 安 装 排 空 管, 并 定 期 检 查 其 有 效 性 易 燃 易 爆 液 体 的 储 罐 ( 槽 ) 的 排 空 管 应 设 有 阻 火 器, 并 加 装 伞 盖 2) 紧 急 处 理 设 施 (1) 配 备 紧 急 备 用 电 源 ; (2) 树 脂 反 应 釜 应 配 置 通 入 氮 气 封 闭 液 面 设 施 ; (3) 密 闭 砂 磨 机 应 设 定 限 温 限 压 的 紧 急 停 车 仪 表 联 锁 设 施 f) 减 少 与 消 除 事 故 影 响 设 施 1) 防 止 火 灾 蔓 延 设 施 (1) 当 必 需 在 间 墙 楼 梯 间 开 门 时, 应 按 照 GB50016 的 规 定 采 用 防 火 门 ; 防 火 墙 上 不 应 开 设 门 窗 洞 口, 当 必 须 开 设 时, 应 设 置 固 定 的 或 自 动 关 闭 的 甲 级 防 火 门 窗 ; (2) 在 甲 乙 类 车 间 仓 库 防 火 分 区 的 间 墙 楼 梯 间 按 照 GB50016 第 7.4 和 7.5 条 规 定 设 置 防 火 门 ; (3) 甲 乙 丙 类 液 体 的 储 罐 或 储 罐 组, 其 四 周 应 按 照 GB50016 GB50351 的 规 定 设 置 防 火 堤 ; (4) 甲 乙 丙 类 液 体 仓 库 应 设 置 防 止 液 体 流 散 的 设 施, 如 墁 坡 ; 6

(5) 甲 乙 类 厂 房 内 部 或 顶 层 ( 即 天 台 ) 不 应 设 置 溶 剂 储 罐 及 储 罐 区 如 工 艺 需 要 设 置 高 位 储 槽 时, 其 储 量 不 应 超 过 一 昼 夜 的 用 量, 但 应 采 取 有 效 的 防 护 措 施 ; (6) 进 入 生 产 厂 区 罐 区 及 爆 炸 性 气 体 环 境 或 危 险 化 学 品 作 业 区 范 围 的 机 动 车 辆 应 在 排 气 管 出 口 处, 佩 带 防 火 罩 ; (7) 甲 乙 丙 类 液 体 储 罐 区 防 火 堤 出 口 处 的 含 油 污 水 排 水 管 应 设 置 安 全 水 封 设 施, 雨 水 排 水 管 应 设 置 阀 门 等 封 闭 隔 离 装 置 2) 灭 火 设 施 (1) 应 按 照 GB50140 GB50016 规 定 设 置 火 灾 自 动 报 警 系 统 自 动 灭 火 系 统 室 内 外 消 防 栓 给 水 管 道 灭 火 器 材 消 防 水 泵 房 及 消 防 水 池 等 消 防 给 水 和 灭 火 设 施 ; (2) 在 易 燃 液 体 储 罐 区 甲 类 可 燃 液 体 桶 装 堆 场 溶 解 硝 化 棉 的 厂 房 应 设 置 喷 淋 装 置 ; (3) 建 筑 面 积 超 过 60m2 或 储 存 量 超 过 2t 的 硝 化 棉 仓 库 应 设 置 喷 淋 灭 火 系 统 ; (4) 树 脂 反 应 釜 热 炼 锅 应 采 用 热 载 体 加 热, 不 应 采 用 明 火 直 接 釜 底 加 热 工 艺 ; 有 机 热 载 体 炉 安 全 阀 压 力 表 液 面 计 及 自 动 控 制 和 自 动 保 护 装 置 应 符 合 有 机 热 载 体 炉 安 全 技 术 监 察 规 程 的 要 求 3) 紧 急 个 体 处 置 设 施 : 企 业 应 根 据 规 定 配 置 洗 眼 器 喷 淋 器 逃 生 器 逃 生 索 应 急 照 明 等 设 施 4) 应 急 救 援 设 施 : 企 业 应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配 置 应 急 救 援 设 施 : 包 括 堵 漏 工 程 抢 险 装 备 和 现 场 受 伤 人 员 的 急 救 箱 担 架 等 医 疗 抢 救 装 备 5) 逃 生 避 难 设 施 : 企 业 应 按 照 GB50016 第 3.7 条 第 3.8 条 规 定 设 置 逃 生 和 避 难 的 安 全 通 道 ( 梯 ) 和 安 全 出 口 5.6.4.3 企 业 应 按 照 AQ3013-2008 第 5.5.2.3 条 第 5.5.2.4 条 第 5.5.2.5 条 规 定 执 行 5.6.5 特 种 设 备 5.6.5.1 企 业 应 按 照 AQ3013-2008 第 5.5.3 条 规 定 执 行 企 业 涉 及 的 特 种 设 备 主 要 包 括 : a) 压 力 容 器, 含 储 存 沸 点 低 于 45 甲 类 液 体 的 容 器 压 力 管 道 ; b) 锅 炉 有 机 热 载 体 炉 ; c) 起 重 机 械, 包 括 电 梯 吊 车 垂 直 升 降 机 电 动 葫 芦 等 ; d) 企 业 内 机 动 车 辆 5.6.6 关 键 装 置 及 重 点 部 位 企 业 应 按 照 AQ3013-2008 第 5.5.5 条 规 定, 对 关 键 装 置 及 重 点 部 位 实 行 管 理, 关 键 装 置 及 重 点 部 位 包 括 但 不 局 限 于 下 列 内 容 : a) 关 键 装 置 : 1) 树 脂 合 成 装 置 ; 2) 固 化 剂 合 成 装 置 ; 3) 有 机 热 载 体 炉 ; 4) 蒸 汽 锅 炉 ; 5) 研 磨 机, 主 要 为 三 辊 机 砂 磨 机 ; 6) 高 速 分 散 机 或 搅 拌 机 ; 7) 稀 释 剂 配 制 釜 b) 重 点 部 位 : 1) 溶 剂 储 罐 区 ; 2) 硝 化 棉 仓 库 ; 3)TDI 仓 库 ; 4) 甲 乙 类 物 品 仓 库 ; 5) 硝 化 棉 溶 解 稀 释 剂 包 装 工 序 ; 7

6) 树 脂 溶 解 锅 ; 7) 发 电 机 房 和 变 电 站 ; 8) 其 他 5.7 作 业 安 全 5.7.1 生 产 现 场 管 理 和 生 产 过 程 控 制 5.7.1.1 企 业 应 加 强 生 产 现 场 安 全 管 理 和 生 产 过 程 的 控 制 5.7.1.2 企 业 应 根 据 生 产 场 所 的 火 灾 爆 炸 危 险 性 划 定 禁 火 区, 按 照 AQ3013-2008 第 5.6.1 条 规 定, 对 危 险 性 作 业 实 施 作 业 许 可 证 管 理, 未 办 理 作 业 许 可 证, 不 得 进 行 相 关 作 业 活 动 5.7.1.3 各 种 作 业 许 可 证 存 根 应 至 少 保 存 1 年 5.7.1.4 企 业 危 险 化 学 品 运 输 车 辆 应 到 当 地 交 通 管 理 部 门 申 办 取 得 危 险 货 物 道 路 运 输 证 5.7.1.5 企 业 进 行 爆 破 吊 装 等 危 险 作 业 时, 应 当 安 排 专 人 进 行 现 场 安 全 管 理, 确 保 安 全 规 程 的 遵 守 和 安 全 措 施 的 落 实 5.7.2 工 艺 安 全 5.7.2.1 企 业 操 作 人 员 应 掌 握 工 艺 安 全 信 息, 主 要 包 括 : a) 化 学 品 危 险 性 信 息 : 1) 物 理 特 性 ; 2) 反 应 活 性 ; 3) 腐 蚀 性 ; 4) 热 和 化 学 稳 定 性 ; 5) 毒 性 ; 6)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 7) 自 救 和 救 援 措 施 b) 工 艺 信 息 1) 工 艺 流 程 图 ; 2) 化 学 反 应 机 理 ; 3) 最 大 储 存 量 ; 4) 工 艺 参 数, 如 压 力 温 度 流 量 安 全 上 下 限 值 c) 设 备 信 息 1) 设 备 和 管 道 图 纸 ; 2) 设 备 材 质 ; 3) 设 备 安 装 与 调 试 ; 4) 电 气 设 备 类 别 ; 5) 调 节 阀 系 统 设 计 ; 6) 安 全 系 统, 如 报 警 器 联 锁 等 5.7.2.2 应 按 照 AQ3013-2008 第 5.5.4.2 第 5.5.4.3 第 5.5.4.4 条 规 定 执 行 5.7.2.3 企 业 生 产 装 置 停 车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 : a) 编 制 停 车 方 案 正 常 停 车 必 须 按 停 车 方 案 中 规 定 的 步 骤 进 行 用 于 紧 急 处 理 的 自 动 停 车 联 锁 装 置, 不 应 用 于 正 常 停 车 ; b) 系 统 降 压 降 温 必 须 按 要 求 的 幅 度 速 率 先 高 压 后 低 压 的 顺 序 进 行 凡 需 保 压 保 温 的 设 备 容 器 等, 停 车 后 要 按 时 记 录 压 力 温 度 的 变 化 ; c) 大 型 传 动 设 备 的 停 车, 必 须 先 停 主 机 后 停 辅 机 ; d) 设 备 容 器 卸 压 时, 应 按 规 定 排 放 和 散 发 易 燃 易 爆 易 中 毒 等 危 险 化 学 品, 防 止 造 成 事 故 ; e) 冬 季 停 车 后, 要 采 取 防 冻 保 温 措 施 5.7.2.4 紧 急 情 况 处 理 应 遵 守 下 列 要 求 : 8

a) 发 生 紧 急 情 况, 应 妥 善 处 理, 同 时 向 有 关 方 面 报 告 ; b) 工 艺 及 机 电 设 备 等 发 生 异 常 情 况 时, 应 迅 速 采 取 措 施, 并 通 知 有 关 岗 位 协 调 处 理 ; AQ 3040 2010 c) 发 生 停 电 停 水 停 气 ( 汽 ) 时, 必 须 采 取 措 施, 防 止 系 统 超 温 超 压 跑 料 及 机 电 设 备 的 损 坏 ; d) 发 生 爆 炸 着 火 大 量 泄 漏 等 事 故 时, 应 迅 速 启 动 应 急 预 案 5.7.2.5 企 业 生 产 装 置 泄 压 系 统 或 排 空 系 统 排 放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应 引 至 安 全 地 点 并 得 到 妥 善 处 理 5.7.2.6 企 业 操 作 人 员 应 严 格 执 行 操 作 规 程, 工 艺 参 数 控 制 不 超 出 安 全 限 值 对 工 艺 参 数 运 行 出 现 的 偏 离 情 况 及 时 分 析, 保 证 工 艺 参 数 偏 差 得 到 纠 正 5.7.2.7 有 机 热 载 体 炉 新 加 的 导 热 油 不 得 马 上 加 热 运 转, 宜 慢 慢 升 温, 将 导 热 油 中 的 水 分 逐 渐 蒸 发 出 去 后 才 能 正 式 运 转 传 热 5.7.2.8 砂 磨 机 三 辊 机 分 散 机 搅 拌 机, 除 短 时 间 调 试 洗 机 外 不 得 空 转 5.7.2.9 分 散 机 运 转 时, 禁 止 用 油 刀 和 铁 棒 接 触 搅 拌 轴 分 散 机 由 低 速 转 向 高 速 时 不 宜 一 步 到 位, 操 作 人 员 不 得 离 开 5.7.3 作 业 行 为 管 理 5.7.3.1 企 业 应 按 照 AQ3013-2008 第 5.6.3 条 执 行 5.7.3.2 凡 是 在 转 动 部 位 旁 边 操 作 时, 操 作 人 员 应 戴 工 作 帽, 不 得 穿 戴 各 类 手 套 5.7.3.3 企 业 应 严 格 执 行 危 险 化 学 品 储 存 规 定, 做 到 : a) 涂 料 用 硝 化 棉 应 按 照 GB15603 附 录 B 规 定, 专 库 储 存 于 阴 凉 干 燥 通 风 良 好 的 库 房 内, 严 禁 与 氧 化 剂 碱 类 等 性 质 不 同 的 物 品 混 存 ; b) 铝 粉 应 按 照 GB17914 第 3.3.2.4 条 规 定 单 独 储 存 ; c) 甲 醇 乙 醇 丙 酮 等 应 按 照 GB17914 第 3.3.2.3 条 规 定 专 库 储 存 ; d) 有 机 过 氧 化 物 与 还 原 剂 应 按 照 GB17914 第 3.3.2.7 条 规 定 分 别 储 存 ; e) 过 氧 化 苯 甲 酰 ( 含 稳 定 剂 ) 过 氧 化 甲 乙 酮 的 储 存 环 境 应 符 合 GB17914 第 3.5.1 条 规 定 5.7.3.4 剧 毒 化 学 品, 如 TDI, 应 按 照 GB17916 第 3.2.4 条 的 规 定 专 库 储 存 或 存 放 在 间 隔 的 单 间 内, 实 行 双 人 收 发 双 人 保 管 制 度 企 业 应 将 储 存 剧 毒 化 学 品 的 数 量 地 点 以 及 管 理 人 员 的 情 况, 报 当 地 公 安 部 门 和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备 案 5.7.4 警 示 标 志 5.7.4.1 企 业 应 按 照 AQ3013-2008 第 5.6.2 条 规 定, 在 有 可 能 产 生 各 类 危 险 的 醒 目 位 置 设 置 安 全 标 志 ; 在 产 生 职 业 危 害 作 业 场 所 的 醒 目 位 置 设 置 职 业 危 害 警 示 标 识 告 知 牌 ; 至 少 在 生 产 区 的 入 口, 甲 乙 类 厂 房 仓 库 储 罐 区 等 危 险 物 品 存 在 区 域 设 置 安 全 标 志 职 业 危 害 警 示 标 识 5.7.4.2 企 业 应 每 半 年 至 少 检 查 1 次 安 全 标 志 职 业 危 害 警 示 标 识, 确 保 无 破 损 变 形 严 重 褪 色 等, 保 存 检 查 记 录 5.7.5 相 关 方 管 理 5.7.5.1 企 业 应 严 格 执 行 承 包 商 管 理 制 度, 对 承 包 商 资 格 预 审 选 择 开 工 前 准 备 作 业 过 程 监 督 表 现 评 价 续 用 等 过 程 进 行 管 理, 与 选 用 的 承 包 商 签 订 安 全 协 议 书 5.7.5.2 企 业 应 严 格 执 行 供 应 商 管 理 制 度, 对 供 应 商 资 格 预 审 提 供 的 产 品 技 术 服 务 选 用 和 续 用 等 过 程 进 行 管 理 5.7.5.3 企 业 应 建 立 合 格 相 关 方 的 名 录 和 档 案, 根 据 服 务 作 业 行 为 定 期 识 别 服 务 行 为 风 险, 并 采 取 行 之 有 效 的 控 制 措 施 5.7.5.4 不 得 将 项 目 委 托 给 不 具 备 相 应 资 质 或 条 件 的 相 关 方 5.7.6 变 更 5.7.6.1 企 业 应 严 格 执 行 变 更 管 理 制 度, 履 行 下 列 变 更 程 序 : a) 变 更 申 请 : 按 要 求 填 写 变 更 申 请 表, 由 专 人 进 行 管 理 ; b) 变 更 审 批 : 变 更 申 请 表 应 逐 级 上 报 主 管 部 门, 并 按 管 理 权 限 报 主 管 领 导 审 批 ; 9

c) 变 更 实 施 : 变 更 批 准 后, 由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实 施 不 经 过 审 查 和 批 准, 任 何 临 时 性 的 变 更 都 不 得 超 过 原 批 准 范 围 和 期 限 ; d) 变 更 验 收 : 变 更 实 施 结 束 后, 变 更 主 管 部 门 应 对 变 更 的 实 施 情 况 进 行 验 收, 形 成 报 告, 并 及 时 将 变 更 结 果 通 知 相 关 部 门 和 有 关 人 员 5.7.6.2 企 业 应 对 变 更 过 程 产 生 的 风 险 进 行 分 析 和 控 制 5.7.7 风 险 管 理 5.7.7.1 范 围 和 评 价 方 法 a) 企 业 应 按 照 AQ3013-2008 第 5.2.1.1 条 规 定, 成 立 风 险 评 价 小 组, 评 价 小 组 成 员 应 包 括 生 产 技 术 设 备 电 气 仪 表 安 全 工 程 等 部 门 的 人 员, 且 应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 1) 熟 识 安 全 生 产 的 法 律 法 规 和 标 准 及 其 他 要 求 ; 2) 具 备 涂 料 专 业 知 识 和 经 验 ; 3) 熟 悉 风 险 评 价 方 法 等 ; 4) 其 他 b) 企 业 应 按 照 AQ3013-2008 第 5.2.1.2 条 第 5.2.1.3 条 第 5.2.1.4 条 规 定 确 定 评 价 范 围 评 价 方 法 和 准 则 5.7.7.2 风 险 评 价 : 企 业 应 按 照 AQ3013-2008 第 5.2.2 条 款 要 求 进 行 风 险 评 价, 应 重 点 但 不 局 限 于 对 以 下 生 产 工 艺 过 程 场 所 设 备 设 施 等 进 行 评 价 : a) 树 脂 基 料 固 化 剂 的 生 产 工 艺 过 程, 包 括 合 成 或 热 炼 稀 释 压 滤 检 验 上 槽 ( 入 库 ); b) 成 漆 生 产 工 艺 过 程, 包 括 配 料 混 合 分 散 研 磨 调 漆 ( 色 ) 检 验 过 滤 包 装 入 库 ; c) 硝 化 棉 固 体 树 脂 溶 解 工 艺 过 程 ; d) 稀 释 剂 辅 助 材 料 的 配 制 工 艺 过 程 ; e) 树 脂 储 罐 区 溶 剂 储 罐 区 的 物 料 储 存 物 料 进 出 ( 或 装 卸 ) 过 程 ; f) 硝 化 棉 甲 苯 -2,4- 二 异 氰 酸 酯 ( 下 简 称 TDI) 及 其 他 甲 乙 类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储 运 过 程 ; g) 有 机 热 载 体 炉 蒸 汽 锅 炉 电 热 棒 加 热 电 感 应 加 热 等 系 统 ; h) 停 水 停 电 停 蒸 汽 ; i) 停 仪 表 风 气 源 ; j) 工 艺 参 数 偏 差 等 ; k) 其 他 5.7.7.3 风 险 控 制 a) 企 业 应 按 照 AQ3013-2008 第 5.2.3 条 规 定, 对 风 险 进 行 控 制 b) 企 业 应 形 成 重 大 风 险 清 单, 制 定 相 应 控 制 措 施, 并 对 控 制 措 施 的 实 施 效 果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和 评 价, 保 存 记 录 5.7.7.4 风 险 信 息 更 新 a) 企 业 应 适 时 组 织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识 别 与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危 险 有 害 因 素 和 隐 患 b) 企 业 应 定 期 评 审 或 检 查 风 险 评 价 结 果 和 风 险 控 制 效 果 c) 企 业 应 在 下 列 情 形 发 生 时 及 时 进 行 风 险 评 价 : 1) 新 的 或 变 更 的 法 律 法 规 或 其 他 要 求 ; 2) 操 作 条 件 变 化 或 工 艺 改 变 ; 3)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 4) 有 对 事 件 事 故 或 其 他 信 息 的 新 认 识 ; 5) 组 织 机 构 发 生 大 的 调 整 5.8 隐 患 排 查 和 治 理 5.8.1 隐 患 排 查 10

5.8.1.1 企 业 应 定 期 组 织 事 故 隐 患 排 查 工 作, 对 隐 患 进 行 分 析 评 估, 确 定 隐 患 等 级, 登 记 建 档, 及 时 采 取 有 效 的 治 理 措 施 5.8.1.2 隐 患 排 查 前 应 制 定 排 查 方 案, 明 确 排 查 的 目 的 范 围, 选 择 合 适 的 排 查 方 法 排 查 方 案 应 依 据 : a)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 b) 设 计 规 范 管 理 标 准 技 术 标 准 ; c) 企 业 的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 d) 其 他 5.8.2 排 查 范 围 与 方 法 5.8.2.1 企 业 隐 患 排 查 的 范 围 应 包 括 所 有 与 生 产 经 营 相 关 的 场 所 环 境 人 员 设 备 设 施 和 活 动 5.8.2.2 企 业 应 根 据 安 全 生 产 的 需 要 和 特 点, 采 用 综 合 检 查 专 业 检 查 季 节 性 检 查 节 假 日 检 查 日 常 检 查 等 方 式 进 行 隐 患 排 查 各 种 安 全 检 查 均 应 按 相 应 的 安 全 检 查 表 逐 项 检 查, 建 立 安 全 检 查 台 帐, 并 与 责 任 制 挂 钩 5.8.2.3 企 业 安 全 检 查 形 式 和 内 容 应 满 足 : a) 综 合 性 检 查 应 由 相 应 级 别 的 负 责 人 负 责 组 织, 以 落 实 岗 位 安 全 责 任 制 为 重 点, 各 专 业 共 同 参 与 的 全 面 安 全 检 查 厂 级 综 合 性 安 全 检 查 每 季 度 不 少 于 1 次, 车 间 级 综 合 性 安 全 检 查 每 月 不 少 于 1 次 ; b) 专 业 检 查 分 别 由 各 专 业 部 门 的 负 责 人 组 织 本 系 统 人 员 进 行, 主 要 是 对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危 险 物 品 电 气 装 置 机 械 设 备 构 建 筑 物 安 全 装 置 防 火 防 爆 防 尘 防 毒 监 测 仪 器 等 进 行 专 业 检 查 专 业 检 查 每 半 年 不 少 于 1 次 ; c) 季 节 性 检 查 由 各 业 务 部 门 的 负 责 人 组 织 本 系 统 相 关 人 员 进 行, 是 根 据 当 地 各 季 节 特 点 对 防 火 防 爆 防 雨 防 汛 防 雷 电 防 暑 降 温 防 风 及 防 冻 保 暖 工 作 等 进 行 预 防 性 季 节 检 查 d) 日 常 检 查 分 岗 位 操 作 人 员 巡 回 检 查 和 管 理 人 员 日 常 检 查 岗 位 操 作 人 员 应 认 真 履 行 岗 位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进 行 交 接 班 检 查 和 班 中 巡 回 检 查, 各 级 管 理 人 员 应 在 各 自 的 业 务 范 围 内 进 行 日 常 检 查 ; e) 节 假 日 检 查 主 要 是 对 节 假 日 前 安 全 保 卫 消 防 生 产 物 资 准 备 备 用 设 备 应 急 预 案 等 方 面 进 行 的 检 查 5.8.2.4 企 业 应 按 照 AQ3013-2008 第 5.10.1 条 规 定, 做 好 安 全 检 查 管 理 编 制 下 列 但 不 局 限 于 下 列 检 查 形 式 的 安 全 检 查 表 : a) 综 合 性 安 全 检 查 表 : 1) 厂 级 综 合 性 安 全 检 查 表 ; 2) 车 间 级 综 合 性 安 全 检 查 表 b) 专 业 性 安 全 检 查 表 : 1) 工 艺 管 理 安 全 检 查 表 ; 2) 设 备 管 理 安 全 检 查 表 ; 3) 变 配 电 系 统 管 理 安 全 检 查 表 ; 4) 仪 表 管 理 安 全 检 查 表 ; 5) 储 存 罐 区 仓 库 管 理 安 全 检 查 表 ; 6) 消 防 管 理 安 全 检 查 表 ; 7) 职 业 卫 生 管 理 安 全 检 查 表 ; 8) 现 场 检 维 修 作 业 管 理 安 全 检 查 表 ; 9) 安 全 设 施 管 理 安 全 检 查 表 等 c) 季 节 性 安 全 检 查 表 ( 根 据 各 地 情 况 自 定 ) d) 日 常 安 全 检 查 表 : 1) 岗 位 操 作 人 员 日 常 安 全 检 查 表 ; 2) 工 艺 设 备 安 全 电 气 仪 表 等 专 业 技 术 管 理 人 员 的 日 常 安 全 检 查 表 11

f) 节 假 日 安 全 检 查 表 5.8.3 隐 患 治 理 5.8.3.1 企 业 应 对 隐 患 项 目 下 达 隐 患 治 理 通 知, 限 期 治 理, 做 到 定 治 理 措 施 定 负 责 人 定 资 金 来 源 定 治 理 期 限 企 业 应 建 立 隐 患 治 理 台 账 5.8.3.2 企 业 应 对 确 定 的 重 大 隐 患 项 目 建 立 档 案, 档 案 内 容 应 包 括 : a) 评 价 报 告 与 技 术 结 论 ; b) 评 审 意 见 ; c) 隐 患 治 理 方 案, 包 括 资 金 概 预 算 情 况 等 ; d) 治 理 时 间 表 和 责 任 人 ; e) 竣 工 验 收 报 告 5.8.3.3 企 业 无 力 解 决 的 重 大 事 故 隐 患, 除 采 取 有 效 防 范 措 施 外, 应 书 面 向 企 业 直 接 主 管 部 门 和 当 地 政 府 报 告 5.8.3.4 企 业 对 不 具 备 整 改 条 件 的 重 大 事 故 隐 患, 必 须 采 取 防 范 措 施, 并 纳 入 计 划, 限 期 解 决 或 停 产 5.8.4 预 测 预 警 企 业 应 根 据 生 产 经 营 状 况 及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情 况, 运 用 定 量 的 安 全 生 产 预 测 预 警 技 术, 建 立 体 现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状 况 及 发 展 趋 势 的 预 警 指 数 系 统 5.9 重 大 危 险 源 监 控 5.9.1 辨 识 5.9.1.1 企 业 应 依 据 有 关 规 定 对 本 单 位 的 危 险 设 施 进 行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5.9.1.2 企 业 应 按 照 GB18218 标 准 对 硝 化 纤 维 素 甲 醇 乙 醇 丙 酮 松 节 油 乙 酸 正 丁 酯 过 氧 化 甲 乙 酮 过 氧 化 ( 二 ) 异 丁 酰 苯 甲 基 苯 甲 苯 -2,4- 二 异 氰 酸 酯 等 危 险 化 学 品 进 行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5.9.2 登 记 建 档 与 备 案 5.9.2.1 企 业 应 当 对 确 认 的 重 大 危 险 源 及 时 登 记 建 档, 建 立 重 大 危 险 源 管 理 档 案 重 大 危 险 源 管 理 档 案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 a) 物 质 名 称 和 数 量 类 别 性 质 ; b) 所 在 位 置 ; c) 检 测 报 告 ; d) 管 理 制 度 ; e) 管 理 人 员 ; f)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与 演 练 方 案 演 练 记 录 ; g) 监 控 检 查 记 录 ; h) 评 估 报 告 ; i) 其 他 5.9.2.2 企 业 应 将 重 大 危 险 源 及 相 关 安 全 措 施 应 急 措 施 报 送 当 地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和 有 关 部 门 备 案 5.9.3 监 控 与 管 理 5.9.3.1 企 业 应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对 重 大 危 险 源 设 置 安 全 监 控 报 警 系 统 5.9.3.2 企 业 应 依 据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对 重 大 危 险 源 定 期 进 行 安 全 评 估 5.9.3.3 企 业 应 对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设 备 设 施 定 期 检 查 检 验, 并 做 好 记 录 5.9.3.4 企 业 应 制 定 重 大 危 险 源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配 备 必 要 的 救 援 器 材 装 备, 每 年 至 少 进 行 1 次 重 大 危 险 源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演 练 5.9.3.5 企 业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防 护 距 离 应 满 足 国 家 标 准 或 规 定, 不 符 合 国 家 标 准 或 规 定 的, 应 采 取 切 实 可 行 的 防 范 措 施, 并 在 规 定 期 限 内 进 行 整 改 5.10 职 业 健 康 12

5.10.1 职 业 健 康 管 理 5.10.1.1 企 业 应 按 照 AQ3013-2008 第 5.8.2 条 规 定 执 行 AQ 3040 2010 5.10.1.2 企 业 应 制 定 切 实 可 行 的 职 业 危 害 防 治 计 划 和 实 施 方 案 要 明 确 责 任 人 责 任 部 门 目 标 方 法 资 金 时 间 表 等, 并 对 防 治 计 划 和 实 施 方 案 进 行 定 期 检 查, 确 保 职 业 危 害 的 防 治 与 控 制 效 果 5.10.1.3 企 业 作 业 场 所 职 业 危 害 因 素 的 各 项 指 标 应 符 合 GBZ2.1 和 GBZ2.2 规 定, 作 业 场 所 空 气 中 下 列 物 质 的 浓 度 不 得 超 过 下 列 时 间 加 权 平 均 容 许 浓 度 指 标 : a) 苯 ( 皮 )6 mg/m 3 ; b) 甲 苯 ( 皮 )50 mg/m 3 ; c) 二 甲 苯 50mg/m 3 ; d) 丙 酮 300 mg/m 3 ; e) 环 己 酮 ( 皮 )50mg/m 3 f) 甲 醇 ( 皮 )25mg/m 3 ; g) 丁 醇 100 mg/m 3 h) 甲 苯 -2,4- 二 异 氰 酸 酯 (TDI)0.1 mg/m 3 ; i) 过 氧 化 苯 甲 酰 5 mg/m 3 ; j) 煤 焦 油 沥 青 挥 发 物 0.2mg/m 3 ; k) 石 油 沥 青 烟 ( 按 苯 溶 物 计 )5 mg/m 3 ; l) 丙 烯 酸 ( 皮 )6 mg/m 3 ; m) 甲 基 丙 烯 酸 70 mg/m 3 ; n) 丙 烯 酸 甲 酯 ( 皮 )20 mg/m 3 ; o) 丙 烯 酸 正 丁 酯 25 mg/m 3 ; p) 铬 酸 盐 0.05 mg/m 3 5.10.1.4 企 业 应 对 作 业 场 所 职 业 危 害 因 素 检 测 结 果 超 出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的, 制 定 整 改 措 施, 限 期 整 改 5.10.1.5 企 业 应 根 据 从 业 人 员 所 接 触 的 职 业 危 害 因 素 类 别 有 关 管 理 规 定 确 定 检 查 项 目 和 检 查 周 期, 进 行 职 业 健 康 检 查 ;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健 康 检 查 结 果 存 入 从 业 人 员 健 康 监 护 档 案 5.10.2 职 业 危 害 告 知 和 警 示 5.10.2.1 企 业 与 从 业 人 员 订 立 劳 动 合 同 时, 应 将 工 作 过 程 中 可 能 产 生 的 职 业 危 害 及 其 后 果 和 防 护 措 施 如 实 告 知 从 业 人 员, 并 在 劳 动 合 同 中 写 明 5.10.2.2 企 业 应 以 适 当 有 效 的 方 式 对 从 业 人 员 及 相 关 方 进 行 宣 传, 使 其 了 解 生 产 过 程 中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危 险 特 性 活 性 危 害 禁 配 物 等, 以 及 采 取 的 预 防 及 应 急 处 理 措 施 5.10.2.3 企 业 应 在 可 能 产 生 严 重 职 业 危 害 作 业 岗 位 的 醒 目 位 置, 按 照 GBZ158 设 置 职 业 危 害 警 示 标 识, 同 时 设 置 告 知 牌, 告 知 产 生 职 业 危 害 的 种 类 后 果 预 防 及 应 急 救 治 措 施 作 业 场 所 职 业 危 害 因 素 检 测 结 果 等 5.10.3 职 业 危 害 申 报 企 业 应 按 照 AQ3013-2008 第 5.8.1 条 规 定 执 行 企 业 的 职 业 危 害 因 素 主 要 包 括 : a) 苯 类 ; b) 异 氰 酸 酯 类 ; c) 醇 类 酮 类 醇 醚 类 石 油 溶 剂 类 ; d) 涂 料 用 硝 化 纤 维 素 ; e) 重 金 属, 如 铅 镉 铬 汞 铬 盐 等 ; f) 沥 青 焦 油 ; g) 噪 声 ; h) 其 他 5.10.4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13

5.10.4.1 企 业 应 按 照 AQ3013-2008 第 5.8.3 条 规 定 执 行 5.10.4.2 企 业 应 根 据 GB11651 及 有 关 规 定 和 实 际 情 况, 为 从 业 人 员 配 备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和 装 备, 包 括 工 作 服 工 作 鞋 安 全 帽 护 目 镜 手 套 安 全 带 披 肩 鞋 罩 围 裙 袖 套 防 尘 口 罩 等, 必 要 时 配 备 防 毒 口 罩 防 毒 面 具 等 5.10.5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5.10.5.1 危 险 化 学 品 档 案 企 业 应 按 照 AQ3013-2008 第 5.7.1 条 规 定 执 行 5.10.5.2 化 学 品 分 类 企 业 应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对 其 产 品 所 有 中 间 产 品 进 行 分 类, 并 将 分 类 结 果 汇 入 危 险 化 学 品 档 案 5.10.5.3 化 学 品 安 全 技 术 说 明 书 和 安 全 标 签 企 业 应 按 照 AQ3013-2008 第 5.7.3 条 规 定 执 行 5.10.5.4 化 学 事 故 应 急 咨 询 服 务 电 话 生 产 企 业 应 设 立 24h 应 急 咨 询 服 务 固 定 电 话, 有 专 业 人 员 值 班 并 负 责 相 关 应 急 咨 询 没 有 条 件 设 立 应 急 咨 询 服 务 电 话 的, 应 委 托 危 险 化 学 品 专 业 应 急 机 构 作 为 应 急 咨 询 服 务 代 理 5.10.5.5 危 险 化 学 品 登 记 企 业 应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对 危 险 化 学 品 进 行 登 记 5.11 应 急 救 援 5.11.1 应 急 机 构 和 队 伍 5.11.1.1 企 业 应 按 规 定 建 立 安 全 生 产 应 急 机 构 或 指 定 专 人 负 责 安 全 生 产 应 急 管 理 工 作 5.11.1.2 企 业 应 建 立 应 急 指 挥 系 统, 实 行 分 级 管 理, 即 厂 级 车 间 级 管 理 5.11.1.3 企 业 应 建 立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5.11.1.4 企 业 应 明 确 各 级 应 急 指 挥 系 统 和 救 援 队 伍 的 职 责 5.11.2 应 急 预 案 5.11.2.1 企 业 应 按 照 AQ3013-2008 第 5.9.6.1 条 规 定, 编 制 综 合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 针 对 可 能 发 生 的 具 体 事 故 类 别, 制 定 相 应 的 专 项 应 急 预 案 和 现 场 处 置 方 案 应 重 点 考 虑 因 素 有 : 着 火 爆 炸 泄 漏 中 毒 烧 伤 灼 伤 降 温 冷 却 排 料 停 进 料 停 汽 停 电 等 5.11.2.2 企 业 应 将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报 当 地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和 有 关 部 门 备 案, 并 通 报 当 地 应 急 协 作 单 位, 建 立 应 急 联 动 机 制 5.11.2.3 企 业 应 对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进 行 定 期 评 审 修 订 5.11.3 应 急 设 施 装 备 物 资 5.11.3.1 企 业 应 按 国 家 相 关 规 定 配 备 应 急 设 施 装 备, 储 备 足 够 的 应 急 物 资, 并 保 持 完 好, 严 禁 挪 用 5.11.3.2 企 业 应 配 备 常 用 的 医 疗 急 救 器 材 和 急 救 药 品 5.11.3.3 在 有 毒 有 害 作 业 场 所 配 备 救 援 器 材 柜, 放 置 必 要 的 防 护 救 护 器 材, 进 行 经 常 性 的 维 护 保 养 并 记 录, 保 证 其 处 于 正 常 状 态 5.11.4 应 急 演 练 5.11.4.1 企 业 应 组 织 从 业 人 员 进 行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的 培 训, 定 期 演 练, 评 价 演 练 效 果, 评 价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的 充 分 性 和 有 效 性, 并 形 成 记 录 5.11.4.2 企 业 每 年 至 少 组 织 1 次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演 练, 车 间 每 半 年 至 少 进 行 1 次 现 场 处 置 方 案 演 练 5.11.5 事 故 救 援 5.11.5.1 企 业 发 生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后, 应 迅 速 启 动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企 业 负 责 人 直 接 指 挥, 积 极 组 织 抢 救, 妥 善 处 理, 以 防 止 事 故 的 蔓 延 扩 大, 减 少 人 员 伤 亡 和 财 产 损 失 安 全 技 术 设 备 动 力 生 产 消 防 保 卫 等 部 门 应 协 助 做 好 现 场 抢 救 和 警 戒 工 作, 保 护 事 故 现 场 5.11.5.2 企 业 发 生 有 害 物 大 量 外 泄 事 故 或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应 设 警 戒 线 5.11.5.3 企 业 抢 救 人 员 应 佩 戴 好 相 应 的 防 护 器 具, 对 伤 亡 人 员 及 时 进 行 抢 救 处 理 14

5.12 事 故 报 告 调 查 和 处 理 5.12.1 事 故 报 告 5.12.1.1 企 业 应 明 确 事 故 报 告 程 序, 发 生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后, 事 故 现 场 有 关 人 员 除 立 即 采 取 应 急 措 施 外, 应 按 规 定 和 程 序 报 告 本 单 位 负 责 人 及 有 关 部 门 情 况 紧 急 时, 事 故 现 场 有 关 人 员 可 以 直 接 向 事 故 发 生 地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和 负 有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职 责 的 有 关 部 门 报 告 5.12.1.2 企 业 负 责 人 接 到 事 故 报 告 后, 应 当 于 1 小 时 内 向 事 故 发 生 地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和 负 有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职 责 的 有 关 部 门 报 告 5.12.1.3 企 业 在 事 故 报 告 后 出 现 新 情 况 时, 应 按 有 关 规 定 及 时 补 报 5.12.2 事 故 调 查 和 处 理 5.12.2.1 企 业 发 生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后, 应 积 极 配 合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组 织 的 事 故 调 查, 负 责 人 和 有 关 人 员 在 事 故 调 查 期 间 不 得 擅 离 职 守, 应 当 随 时 接 受 事 故 调 查 组 的 询 问, 如 实 提 供 有 关 情 况 5.12.2.2 未 造 成 人 员 伤 亡 的 一 般 事 故, 县 级 人 民 政 府 委 托 企 业 负 责 组 织 调 查 的, 企 业 应 按 规 定 成 立 事 故 调 查 组 组 织 调 查, 按 时 提 交 事 故 调 查 报 告 5.12.2.3 企 业 应 落 实 事 故 整 改 和 预 防 措 施, 防 止 事 故 再 次 发 生 整 改 和 预 防 措 施 应 包 括 : a) 工 程 技 术 措 施 ; b) 培 训 教 育 措 施 ; c) 管 理 措 施 5.12.2.4 企 业 应 建 立 事 故 档 案 和 事 故 管 理 台 帐 5.13 绩 效 评 定 和 持 续 改 进 5.13.1 安 全 检 查 5.13.1.1 企 业 应 严 格 执 行 安 全 检 查 管 理 制 度,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进 行 安 全 检 查, 保 证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有 效 实 施 5.13.1.2 企 业 应 对 安 全 检 查 所 查 出 的 问 题 进 行 原 因 分 析, 制 定 整 改 措 施, 落 实 整 改 时 间 责 任 人, 并 对 整 改 情 况 进 行 验 证, 保 存 相 应 记 录 5.13.2 绩 效 评 定 企 业 应 每 年 至 少 1 次 对 本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的 实 施 情 况 进 行 自 评, 验 证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的 符 合 性 适 宜 性 和 有 效 性, 检 查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指 标 的 完 成 情 况 评 定 工 作 应 形 成 正 式 文 件, 并 将 结 果 向 所 有 部 门 所 属 单 位 和 从 业 人 员 通 报, 作 为 年 度 考 核 的 重 要 依 据 5.13.3 持 续 改 进 企 业 应 根 据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的 自 评 结 果 和 安 全 生 产 预 警 指 数 系 统 所 反 映 的 趋 势, 对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指 标 规 章 制 度 操 作 规 程 等 进 行 修 改 完 善, 提 出 进 一 步 完 善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的 计 划 和 措 施, 不 断 提 高 安 全 绩 效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