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前 言 馬 鈴 薯 俗 稱 土 豆, 屬 茄 科 植 物, 原 產 中 南 美 洲 智 利 及 秘 魯 高 原, 成 為 世 界 主 要 糧 食 是 近 200 年 來 的 事, 為 高 緯 度 國 家 重 要 之 作 物, 在 北 美 洲 加 拿 大 北 歐 各 國 及 俄 國 栽 培 更 盛, 當 作 主 食, 馬 鈴 薯 在 金 門 地 區 自 六 十 四 年 正 式 推 廣 以 來, 因 栽 培 容 易, 單 位 面 積 產 量 高, 目 前 成 為 冬 季 主 要 作 物, 一 般 農 民 對 該 作 物 生 產 頗 具 信 心, 除 可 充 分 利 用 休 閒 土 地, 且 塊 莖 本 身 耐 貯 藏, 加 上 園 產 品 採 收 處 理 技 術 可 調 節 地 區 秋 冬 季 蔬 菜 生 產 過 剩 之 問 題 貳 發 展 過 程 馬 鈴 薯 自 六 十 四 年 列 入 推 廣 以 來, 已 奠 定 發 展 基 礎, 惟 因 種 薯 需 仰 賴 台 省 進 口, 六 十 七 年 起 本 所 開 始 從 事 馬 鈴 薯 試 種 推 廣, 選 出 適 合 本 地 栽 培 之 黃 肉 系 統 ( 荷 蘭 10 號 2 號 ) 白 肉 系 統 ( 克 力 伯 雪 白 ) 等 優 良 品 系 作 繁 殖 推 廣, 充 裕 供 應 地 區 栽 培 之 需 要, 並 於 八 十 三 年 自 台 中 種 苗 繁 殖 改 良 場 引 進 由 台 灣 省 農 試 所 育 成 之 台 農 一 號 無 病 毒 瓶 苗 作 組 織 培 養 瓶 苗 繁 殖 及 基 本 種 栽 培, 近 年 來 因 地 區 栽 培 面 積 減 少, 種 薯 需 求 量 相 對 減 低, 為 節 省 人 力, 經 費 考 量, 委 由 台 中 種 苗 繁 殖 改 良 場 代 為 生 產 基 本 種 種 薯, 維 持 種 原 的 優 良 品 質 一 繁 殖 方 法 : 參 無 病 毒 種 苗 繁 殖 過 程
目 前 利 用 無 性 繁 殖 選 育 抗 病 品 種, 其 方 法 係 取 植 株 生 長 點 做 培 養, 所 生 長 出 的 小 植 物, 在 大 量 繁 殖 前 事 先 經 血 清 反 應 及 超 高 速 離 心 機 與 電 子 顯 微 鏡 觀 察 等 三 道 不 同 性 質 的 檢 查, 確 定 無 病 毒 存 在 的 培 養 體, 即 所 謂 的 基 本 種, 才 利 用 基 本 種 進 行 大 量 繁 殖 二 繁 殖 程 序 : 為 了 要 確 保 無 病 毒 種 苗 之 生 產 及 降 低 種 薯 生 產 成 本, 採 用 三 級 繁 殖 制 度 : 原 原 種 圃 原 種 圃 採 種 圃 一 般 栽 培 原 原 種 原 種 皆 在 網 室 內 栽 培, 採 種 圃 則 是 露 天 栽 培, 應 儘 量 避 免 媒 介 昆 蟲 蚜 蟲 的 傳 染, 故 選 擇 栽 培 地 點 及 良 好 田 間 管 理 才 能 維 持 優 良 種 源 品 質 肆 生 育 特 性 馬 鈴 薯 是 生 育 期 短 的 作 物, 栽 培 後 3~4 個 月 成 熟, 栽 培 容 易 是 一 種 有 利 的 經 濟 作 物, 馬 鈴 薯 在 全 世 界 常 被 當 作 救 荒 作 物, 用 營 養 繁 殖, 不 經 開 花 授 粉, 少 受 環 境 與 氣 候 影 響, 產 量 穩 定, 對 土 壤 選 擇 不 嚴, 利 用 施 肥 技 術 容 易 控 制 生 長, 適 合 大 面 積 機 械 化 生 產, 所 生 塊 莖 可 供 食 用 加 工 原 料 用 及 飼 料 用 等, 其 生 育 環 境 條 件 如 下 : 一 日 照 : 馬 鈴 薯 是 以 營 養 生 長 為 目 的, 日 照 愈 多, 其 光 合 作 用 較 旺 盛, 莖 葉 強 健 葉 色 濃 肉 質 厚 抵 抗 病 蟲 害 能 力 較 強 澱 粉 含 量 高,
可 促 進 成 熟 及 增 加 產 量, 日 照 不 足 時, 光 合 作 用 低 生 長 遲 緩 葉 色 淡 綠 莖 易 徒 長 折 斷, 塊 莖 澱 粉 含 量 低 二 水 份 : 馬 鈴 薯 喜 好 乾 燥 氣 候, 但 塊 莖 中 含 70-80% 水 份, 可 知 需 要 適 當 的 水 份 來 提 供 生 長 所 需, 全 生 育 期 間 有 300-450 公 厘 較 適 於 生 長, 雨 量 多 不 但 土 壤 過 濕 又 降 低 澱 粉 含 量, 使 塊 莖 容 易 腐 敗, 尤 其 收 穫 期 的 下 雨 會 影 響 塊 莖 品 質 及 採 收 作 業 三 土 壤 : 馬 鈴 薯 對 土 壤 適 應 性 大, 但 以 土 層 深 厚, 富 含 有 機 質 通 氣 排 水 良 好 PH5 ~6.5 之 微 酸 性 壤 土 最 理 想, 不 適 合 連 作 及 與 其 他 茄 科 作 物 輪 作 四 霧 : 霧 會 減 少 日 照 時 數 及 光 合 作 用, 防 礙 蒸 散 作 用, 易 使 植 株 徒 長 莖 葉 變 為 細 軟, 容 易 發 生 晚 疫 病, 因 此 有 霧 時 必 須 立 即 進 行 病 害 防 治 工 作 五 霜 : 馬 鈴 薯 莖 葉 經 4 小 時 極 低 溫 ( 零 下 之 度 ) 後 會 發 生 凍 害 凋 萎 枯 死, 如 遇 霜 害 時 早 晚 需 進 行 噴 水 ( 於 葉 片 部 位 ), 以 減 少 霜 害 並 在 霜 害 消 除 後 施 用 速 效 性 肥 料 ( 尿 素 300-500 倍 ) 以 迅 速 恢 復 植 株 生 長 勢
伍 栽 培 管 理 要 點 一 品 種 : 馬 鈴 薯 有 早 生 ( 白 肉 ) 中 晚 生 ( 黃 肉 白 皮 黃 肉 ) 品 種, 目 前 地 區 推 廣 品 種 為 中 晚 生 黃 肉 品 種 --- 台 農 一 號 ( 一 ) 黃 肉 品 種 : 1 台 農 一 號 : 屬 中 晚 生 品 種 生 育 期 110~120 天, 花 色 淺 紫 薯 形 橢 圓 薯 皮 淺 黃 色 芽 眼 淺 為 紫 色 產 量 高 而 穩 定 薯 球 整 齊 大 薯 比 率 多 不 易 空 心 裂 薯 芽 眼 上 正 副 芽 分 佈 較 開, 使 種 薯 切 片 作 業 較 易, 栽 培 期 間 不 易 受 毒 素 病 病 毒 感 染, 缺 點 為 糖 含 量 高, 只 能 鮮 食 不 適 宜 加 工, 而 限 制 其 用 途, 對 軟 腐 病 沒 有 抗 性, 公 頃 產 量 2.5~3.5 萬 公 斤 2 荷 蘭 10 號 : 屬 中 晚 生 品 種, 生 育 日 數 約 120 天 開 白 花 生 長 勢 強 莖 葉 繁 茂 初 期 生 育 較 慢 塊 莖 分 佈 密 生 向 植 株 四 方 伸 展, 每 株 塊 莖 平 均 4~5 個, 為 長 錐 圓 形 外 表 皮 紫 紅 色, 芽 眼 少 澱 粉 及 蛋 白 質 含 量 高 抗 晚 疫 病 及 輪 腐 病, 公 頃 產 量 3.8~4 萬 公 斤 ( 二 ) 白 皮 黃 肉 種 -- 荷 蘭 2 號 : 植 株 生 長 強 健 呈 匍 匐 壯 伸 展, 具 抗 風 抗 旱 耐 霜 之 優 點, 平 均 單 株 薯 塊 4 個, 小 薯 數 少 公 頃 產 量 2.5~3.8 萬 公 斤, 莖 數
平 均 2~3 枝, 芽 眼 分 佈 均 勻 而 淺 屬 中 晚 生 種, 生 育 日 數 120 天 左 右 ( 三 ) 白 肉 種 -- 克 力 伯 : 屬 早 生 種 薯 為 橢 圓 形 薯 皮 淡 白 薯 塊 大 芽 眼 淺 不 耐 高 溫 乾 燥 莖 數 少 而 粗 至 生 育 後 期 容 易 倒 伏 匐 枝 長 而 薯 塊 著 生 疏 散 採 收 時 應 注 意 掘 取, 品 質 較 差 二 種 植 適 期 : 地 區 栽 培 適 期 為 十 月 中 下 旬 至 十 一 月 間 最 適 宜, 收 穫 期 為 次 年 二 ~ 三 月, 馬 鈴 薯 喜 好 冷 涼 氣 候, 在 5 時 開 始 萌 芽, 生 育 適 溫 為 18-22, 以 21 左 右 最 適 莖 葉 生 長, 塊 莖 肥 大 在 15-18,25~26 時 生 長 與 光 合 作 用 時 能 力 減 低 莖 葉 萎 凋 葉 變 小 植 株 矮 化, 在 29 以 上 氣 溫 則 完 全 停 止 匐 枝 形 成 及 塊 莖 長 大, 呼 吸 作 用 變 大 光 合 物 質 殆 被 消 耗, 發 生 高 溫 障 害, 薯 塊 著 生 於 地 下 莖 ( 又 稱 匐 枝 ) 的 先 端, 塊 莖 長 大 適 溫 以 日 溫 15-18, 夜 溫 10-14 最 適, 日 夜 溫 差 大 時 有 利 於 光 合 物 質 蓄 積, 塊 莖 生 長 較 大 且 充 實 三 整 地 施 肥 : 植 地 擇 定 後 於 一 個 月 前 必 須 充 份 翻 耕 並 配 合 堆 肥 施 用, 每 分 地 完 熟 堆 肥 標 準 用 量 1200 公 斤 複 肥 二 號 40 公 斤, 作 畦 採 南 北 走 向 以 利 通 風, 並 可 避 免 植 株 倒 伏 在 畦 溝 上, 影 響 管 理 工 作
四 植 前 作 畦 : 栽 培 馬 鈴 薯 成 功 的 要 訣 在 使 用 優 良 健 康 的 種 薯, 肥 沃 鬆 軟 且 表 土 深 厚 之 土 壤, 配 合 合 理 適 時 之 撫 育 管 理 作 業 等 先 決 條 件, 其 栽 培 方 式 有 單 行 式 及 作 畦 二 行 式 四 行 式 等, 本 縣 一 般 均 採 用 二 行 式 栽 培, 作 畦 面 90 公 分 畦 溝 寬 30 公 分 一 畦 種 二 行 行 距 45 公 分 株 距 30 公 分 五 種 薯 處 理 : 種 薯 的 健 康 性 與 產 量 有 極 密 切 的 關 係 種 薯 應 具 備 有 品 種 優 良 純 正 大 小 中 等, 具 品 種 固 有 特 性, 已 結 束 休 眠 且 開 始 萌 芽, 不 含 毒 素 病 及 輪 腐 病 和 其 它 病 源 ( 一 ) 種 薯 用 量 : 每 分 地 種 植 5000 株, 用 量 視 薯 塊 大 小 而 定 約 在 90~120 公 斤 之 間 ( 二 ) 切 薯 陰 乾 : 種 薯 本 身 經 休 眠 結 束 並 已 有 萌 芽 出 來 時 行 切 薯 工 作 切 刀 用 酒 精 棉 花 配 合 消 毒, 每 個 種 薯 依 芽 分 佈 分 開 切, 平 均 有 12~14 個 芽 眼, 頂 端 芽 眼 密 集, 向 下 漸 疏, 小 薯 不 必 切 薯 以 減 少 傳 染 病 害, 普 通 一 粒 種 薯 約 40 公 克 平 均 可 切 成 6~8 塊, 每 一 薯 片 重 量 約 5~8 公 克, 每 小 塊 最 少 要 有 一 芽 眼, 最 多 不 得 超 過 3 芽 眼, 切 後 依 序 排 列, 傷 口 向 上, 放 置 陰 涼 地 方 陰 乾 癒 傷, 避 免 太 陽 光 直
射, 切 斷 面 無 須 塗 抹 草 木 灰 ( 三 ) 種 植 : 種 薯 切 塊 後 經 1~2 天 行 田 間 種 植, 晴 天 時 作 業, 傷 口 向 下 直 接 接 觸 土 壤, 芽 眼 部 份 朝 上, 然 後 配 合 覆 土, 覆 土 厚 度 7~10 公 分, 種 植 完 畢 後, 視 土 壤 溼 度 而 定, 一 般 植 後 2 天 才 開 始 澆 水, 但 水 分 不 可 過 量, 馬 鈴 薯 種 植 後 發 芽 不 久 即 生 匍 匐 枝, 匍 匐 枝 伸 長 約 需 二 週 即 不 再 伸 長, 而 在 先 端 的 內 皮 組 織 附 近 開 始 積 聚 澱 粉 粒, 先 端 膨 大 而 形 成 薯 塊, 薯 塊 發 育 到 採 收 約 需 二 個 月 六 田 間 撫 育 : ( 一 ) 幼 芽 : 幼 芽 伸 出 地 面 後 應 注 意 夜 蛾 為 害 嫩 莖 至 幼 芽 長 出 地 面 10 公 分 時 ( 植 後 約 一 個 半 月 ) 每 株 留 2~3 莖, 選 擇 強 健 莖 葉 並 配 合 早 期 肥 作 業 ( 採 用 複 肥 2 號, 每 分 地 15~20 公 斤 ), 均 勻 撒 佈, 並 配 合 中 耕 培 土 ( 二 ) 摘 除 多 餘 莖 : 一 株 莖 數 多, 則 會 形 成 多 數 的 中 小 薯, 在 早 期 摘 枝 後, 乃 繼 續 觀 察 如 有 多 餘 莖 叢 生 時 應 隨 時 行 摘 枝 工 作, 摘 枝 時 用 拇 指 及 食 指 夾 著 地 下 部 份 揉 轉 拔 除, 操 作 時 務 必 小 心, 避 免 傷 到 應 留 之 主 枝 ( 三 ) 定 期 防 治 病 蟲 害 及 防 止 倒 伏 :
注 意 蚜 蟲 及 紅 蜘 蛛 為 害 並 配 合 殺 菌 劑 使 用, 生 長 期 中 植 株 發 育 旺 盛, 必 須 注 意 培 土 扶 植 避 免 倒 伏 ( 四 ) 施 肥 培 土 : 每 次 施 肥 培 土 作 業 時, 其 培 土 厚 度 以 6 公 分 為 準, 不 得 超 厚 以 免 塊 莖 產 生 二 次 再 生 現 象 陸 其 它 栽 培 注 意 事 項 一 種 薯 萌 芽 要 適 度 : 一 般 種 薯 在 種 植 前 已 經 過 完 全 休 眠 而 呈 萌 芽 階 段 最 為 適 合, 如 遇 種 薯 本 身 尚 無 萌 芽 現 象, 可 將 切 好 小 薯 塊 施 用 硫 酸 銨 120 倍 浸 種 一 小 時, 以 砂 床 催 芽 一 週 即 可 發 芽 再 行 定 植, 播 種 時 應 注 意 小 薯 塊 本 身 萌 芽 大 小 及 整 齊 度, 必 須 分 類 種 植, 以 免 發 芽 不 齊, 影 響 管 理 與 採 收 二 基 肥 最 為 重 要 : 馬 鈴 薯 一 般 正 常 生 育 期 三 個 月 左 右, 生 長 快 速, 所 以 基 肥 乃 係 關 鍵 所 在, 追 肥 僅 是 補 充 生 長, 在 植 前 必 須 事 先 施 用 充 分 基 肥, 勿 可 草 率 三 早 期 水 分 不 可 過 量 : 馬 鈴 薯 播 種 後, 早 期 只 要 土 壤 保 持 一 定 濕 潤, 可 用 手 掌 捏 成 土 壤 團 粒 為 限, 不 必 澆 水 過 多, 以 免 表 土 堅 實 而 破 壞 土 壤 中 之 毛 細 孔, 如 必 要 時 以 溝 灌 為 宜, 至 生 育 50 天 以 後 即 必 須 充 分 灌 水,
此 時 正 是 生 育 旺 期 水 分 不 可 缺 乏, 持 續 至 預 定 採 收 前 二 週 即 可 停 止 灌 水 或 酌 量 澆 水 四 適 當 的 覆 蓋 與 培 土 : 本 縣 冬 季 雨 量 少, 且 多 屬 砂 質 壤 土, 作 畦 時 不 宜 過 高, 播 種 不 可 過 深, 每 次 培 土 時 不 宜 過 厚, 以 增 進 土 壤 中 之 通 氣 性, 使 塊 莖 在 一 定 之 限 度 內 伸 長 五 適 當 留 莖 保 持 薯 塊 : 一 般 切 好 之 種 薯 小 塊, 如 能 正 常 切 開 每 小 塊 保 持 一 芽 為 理 想, 如 切 薯 未 能 做 到 如 此 標 準, 會 使 生 長 期 間 莖 蔓 叢 生, 小 薯 數 量 增 多, 所 以 必 須 適 度 留 莖, 依 本 縣 歷 年 來 栽 培 經 驗, 每 株 正 確 留 莖 數 為 二 枝, 餘 莖 應 即 時 摘 除 柒 病 蟲 害 防 治 馬 鈴 薯 的 重 要 病 害 中, 由 毒 素 病 引 起 的 有 嵌 紋 毒 素 病 捲 葉 病, 由 細 菌 引 起 的 有 青 枯 病 萎 凋 病, 由 真 菌 引 起 的 有 晚 疫 病 黑 痣 病 及 瘡 痂 病 等 一 病 害 : ( 一 ) 毒 素 病 主 要 由 種 薯 及 蚜 蟲 傳 染, 目 前 尚 無 適 當 的 葯 劑 防 治, 應 使 用 健 康 無 病 毒 種 薯 種 植, 且 隨 時 注 意 媒 介 昆 蟲 防 治 工 作
( 二 ) 青 枯 病 及 萎 凋 病 應 使 用 健 康 無 病 毒 種 薯, 採 取 輪 作 栽 培 及 選 用 抗 病 品 種 ( 三 ) 晚 疫 病 : 為 害 莖 葉 及 薯 塊, 在 陰 天 多 濕 時 會 蔓 延, 病 徵 為 葉 片 發 生 暗 綠 色 水 浸 狀 圓 形 病 斑, 葉 背 長 出 白 色 黴 菌, 乾 燥 後 變 褐 色 全 株 枯 萎, 發 病 時 較 難 控 制 ; 防 治 法 為 使 用 清 潔 健 康 種 薯 及 不 可 施 用 過 量 的 氮 肥, 且 避 免 密 植, 注 意 發 病 初 期 防 治 及 提 早 施 葯 防 治, 葯 劑 可 使 用 85% 鋅 錳 乃 浦 可 濕 性 粉 劑 或 58% 鋅 錳 滅 達 樂 可 濕 性 粉 劑 稀 釋 400 倍, 噴 施 於 葉 面 及 葉 背, 自 栽 培 後 50 天 左 右 開 始 施 葯, 每 隔 10~15 天 噴 施 一 次, 遇 陰 天 多 濕 霧 及 病 害 蔓 延 時, 改 為 7 天 一 次 ( 四 ) 黑 痣 病 發 生 源 由 附 著 於 種 薯 上 或 土 壤 中 生 存 的 菌 傳 染, 在 酸 性 土 壤 較 易 發 生, 生 長 期 間 莖 易 變 紅 紫 色, 小 葉 片 呈 船 底 形 的 內 捲, 並 在 地 下 部 形 成 多 數 小 薯 及 在 葉 腋 上 生 小 薯 防 治 法 為 使 用 清 潔 健 康 種 薯 實 行 輪 作 注 意 田 間 排 水 及 不 可 種 植 太 深 ( 三 ) 瘡 痂 病 為 害 塊 莖 表 皮, 會 產 生 瘡 痂 斑 紋, 防 治 法 為 使 用 無 病 毒 種 薯, 實 行 輪 作, 在 常 發 生 瘡 痂 病 地 先 行 栽 培 茄 科 以 外 其 它 作 物 4~5 年 以 減 少 病 菌 滋 生, 亦 可 改 變 土 壤 PH 值 調 至 微 酸 性, 因 本 病 在
鹼 性 或 中 性 土 壤 較 易 發 病, 宜 施 用 酸 性 肥 料 或 撒 施 硫 磺 粉, 每 10 公 畝 施 用 量 30~50 公 斤 二 蟲 害 : 栽 培 期 間 會 發 生 夜 盜 蟲 切 根 蟲 蚜 蟲 擬 尺 蠖 及 偽 瓢 蟲 等 為 害, 可 用 50% 馬 拉 松 乳 劑 或 2.8% 第 減 寧 乳 劑 稀 釋 1500 倍, 每 隔 10~14 天 施 葯 一 次 防 治 三 生 理 病 害 : 非 生 物 性 寄 生 病 害, 主 要 是 受 氣 候 或 土 壤 條 件 等 影 響 所 發 生 的 異 常 狀 態, 稱 為 生 理 病 因 馬 鈴 薯 採 營 養 繁 殖, 在 生 長 期 成 熟 過 程 及 貯 藏 期 間 容 易 發 生 生 理 病, 係 栽 培 上 的 一 大 障 害 ( 一 ) 黑 心 腐 病 塊 莖 中 心 部 位 發 生 不 整 形 的 變 黑 硬 化, 有 時 產 生 空 洞, 切 開 後 慢 慢 變 黑 其 產 生 原 因 為 塊 莖 置 於 高 溫 或 低 溫 貯 藏, 缺 乏 氧 氣 引 起 的 生 理 現 象, 防 止 法 為 在 貯 藏 輸 送 期 間 應 注 意 氧 氣 之 供 給 ( 二 ) 中 心 空 洞 塊 莖 中 心 部 位 發 生 空 洞, 周 圍 變 色, 是 塊 莖 快 速 肥 大 的 生 理 現 象, 一 般 塊 莖 大 得 快 大 塊 莖 豐 產 的 品 種 容 易 發 生 防 止 法 為 縮 小 株 距, 增 加 株 數 及 莖 數 ( 三 ) 二 次 生 長 二 次 生 長 在 生 理 病 害 中 最 重 要 生 長 期 逢 高 溫 乾 燥, 缺 乏 水 分
停 止 生 長 後, 遇 下 雨 土 壤 多 濕 並 有 肥 料 繼 續 生 長, 則 易 發 生 塊 莖 上 生 新 塊 莖 或 新 塊 莖 萌 芽 及 生 瘤 狀 畸 形 薯, 早 生 種 較 少 發 生, 晚 生 種 及 休 眠 期 短 的 品 種 容 易 發 生 在 氣 候 條 件 與 品 種 特 性 互 相 配 合 時 發 生 在 生 育 前 半 期 如 氣 候 高 溫 乾 燥 時 應 特 別 留 意 田 間 水 份 之 管 理 ( 四 ) 曬 傷 塊 莖 露 出 地 表, 表 面 變 綠 色 稱 綠 化 型, 如 塊 莖 未 成 熟 則 表 面 變 褐 色 硬 化 後 變 黑 稱 曬 傷 型 防 止 法 為 注 意 培 土 厚 度 以 避 免 長 時 間 曝 曬 捌 採 收 馬 鈴 薯 成 熟 時 莖 葉 會 黃 化, 一 般 在 種 植 後 110~120 天 為 收 穫 適 期, 除 正 常 生 育 日 數 推 算 外, 可 視 薯 塊 大 小, 市 場 價 格 而 提 早 採 收, 但 過 早 採 收 產 量 低 且 澱 粉 含 量 少, 表 皮 容 易 損 傷, 不 耐 搬 運, 故 一 般 是 等 地 上 部 莖 葉 完 全 黃 化 或 枯 死 為 收 穫 適 期, 採 收 宜 選 晴 天 先 割 除 莖 葉, 用 四 齒 耙 挖 取 薯 塊 放 置 畦 上 風 乾, 最 好 放 置 田 間 一 天 於 次 日 午 後 用 人 工 撿 收 薯 塊, 將 帶 病 薯 塊 蟲 害 薯 損 傷 畸 形 薯 等 除 去, 分 級 運 回 貯 於 陰 涼 通 風 處, 需 注 意 不 可 在 下 雨 或 雨 後 田 間 濕 氣 重 時 採 收 玖 貯 藏 馬 鈴 薯 薯 塊 收 穫 後 雖 然 在 休 眠 狀 態, 每 薯 塊 仍 為 一 營 養 體, 繼 續
行 呼 吸 作 用, 如 果 採 收 後 堆 積 太 高 呼 吸 作 用 產 生 的 熱 氣 容 易 引 起 腐 敗, 故 貯 存 地 點 要 清 潔 乾 燥 且 沒 有 陽 光 直 射 之 處 存 放, 光 線 太 強 薯 塊 會 變 綠 色 而 失 去 商 品 價 值, 如 有 冷 藏 庫 貯 存 最 理 想, 冷 藏 室 內 忌 密 堆, 宜 留 換 氣 線 及 通 路, 並 應 有 溫 濕 度 計 以 便 查 對 室 溫 與 相 對 濕 度, 其 冷 藏 標 準 溫 度 為 2~5, 相 對 濕 度 85~90%, 使 重 量 消 耗 在 5% 以 下, 定 期 檢 查 以 防 止 老 鼠 為 害 拾 結 語 馬 鈴 薯 在 歐 洲 許 多 國 家 均 當 作 主 食, 正 如 米 飯 在 亞 洲 國 家 盛 行 一 樣, 本 縣 居 民 對 馬 鈴 薯 多 當 作 蔬 菜 食 用, 地 區 冬 季 氣 候 條 件 良 好 霜 害 發 生 少 若 配 合 適 時 的 撫 育 管 理, 極 適 合 馬 鈴 薯 生 產, 每 公 頃 產 量 可 達 2.5~3 萬 公 斤, 以 市 價 平 均 每 公 斤 15 元, 公 頃 收 益 近 400,000 元, 唯 因 小 三 通 後 大 陸 蔬 果 充 斥 地 區 市 場 導 致 價 格 低 落 影 響 農 民 栽 培 意 願, 日 後 應 加 強 研 發 加 工 製 品, 現 今 台 灣 有 部 份 食 品 公 司 加 工 製 成 馬 鈴 薯 脆 片 ( 目 前 市 面 出 售 之 洋 芋 片 ), 另 有 馬 鈴 薯 蒸 糕 馬 鈴 薯 丸 子 什 錦 炸 塊 或 糕 餅 肉 餡 等 各 有 不 同 的 烹 調, 以 提 高 市 場 需 求, 為 今 後 極 待 努 力 的 方 向 參 考 文 獻
1. 莖 菜 栽 培 豐 年 叢 書 HY#781-3 豐 年 社 編 印 2. 陳 培 昌 馬 鈴 薯 優 良 種 薯 生 產 技 術 ( 八 萬 農 業 建 設 大 軍 訓 練 教 材 )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編 印 3. 金 門 地 區 馬 鈴 薯 栽 培 手 冊 金 門 農 業 試 驗 所 編 印 4. 詹 竹 明 馬 鈴 薯 栽 培 法 台 中 種 苗 繁 殖 改 良 場 編 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