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十 一 章
教 学 目 的 通 过 该 章 使 大 学 生 掌 握 与 就 业 相 关 的 法 律 法 规, 树 立 就 业 权 利 意 识, 掌 握 就 业 权 益 的 内 涵 特 点 和 基 本 内 容, 引 导 学 生 防 范 就 业 陷 阱, 正 确 处 理 和 用 人 单 位 的 各 种 纠 纷, 能 使 用 法 律 武 器 维 护 自 身 合 法 权 益
教 学 内 容 第 一 节 : 什 么 是 大 学 生 就 业 权 益 一 大 学 生 就 业 权 益 的 基 本 内 容 二 大 学 生 就 业 权 益 产 生 的 背 景 及 特 点 三 如 何 维 护 大 学 生 就 业 权 益 第 二 节 : 大 学 生 就 业 权 益 的 相 关 法 律 规 定 一 与 大 学 生 就 业 有 关 的 法 律 法 规 二 全 国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协 议 书 与 劳 动 合 同 三 违 约 责 任 四 劳 动 争 议 五 社 会 保 险
教 学 内 容 第 三 节 : 如 何 防 范 大 学 生 就 业 陷 阱 一 常 见 的 就 业 陷 阱 二 基 本 的 应 对 措 施 三 就 业 歧 视
第 一 节 : 什 么 是 大 学 生 就 业 权 益 一 大 学 生 就 业 权 益 的 基 本 内 容 毕 业 生 要 做 到 顺 利 就 业, 必 须 明 确 自 己 所 享 有 的 权 利 只 有 明 确 了 这 些 权 利, 才 能 更 好 地 维 护 自 己 的 权 利 不 受 侵 害 毕 业 生 主 要 享 有 以 下 几 方 面 的 权 利 : ( 一 ) 获 取 信 息 权 1. 信 息 公 开 2. 信 息 及 时 3. 信 息 全 面
讨 论 活 动 1 你 认 为 大 学 生 就 业 过 程 中 招 聘 信 息 获 取 渠 道 有 哪 些? 时 间 :3 分 钟 要 求 : 写 出 至 少 5 种 途 径, 按 信 息 获 取 量 的 多 少 排 序
你 认 为 大 学 生 就 业 过 程 中 招 聘 信 息 获 取 渠 道 有 哪 些? 时 间 :3 分 钟 要 求 : 写 出 至 少 5 种 途 径, 按 信 息 获 取 量 的 多 少 排 序
第 一 节 : 什 么 是 大 学 生 就 业 权 益 一 大 学 生 就 业 权 益 的 基 本 内 容 ( 二 ) 接 受 就 业 指 导 权 我 国 高 等 教 育 法 规 定, 高 等 学 校 应 当 为 毕 业 生 结 业 生 提 供 就 业 指 导 和 服 务
第 一 节 : 什 么 是 大 学 生 就 业 权 益 一 大 学 生 就 业 权 益 的 基 本 内 容 ( 三 ) 被 推 荐 权 学 校 推 荐 往 往 会 在 较 大 程 度 上 影 响 用 人 单 位 对 毕 业 生 的 取 舍, 毕 业 生 在 就 业 中 有 权 得 到 学 校 的 如 实 推 荐 高 校 在 就 业 工 作 中 的 一 个 重 要 职 责 就 是 向 用 人 单 位 推 荐 毕 业 生 毕 业 生 享 有 的 被 推 荐 权 应 包 含 这 样 几 方 面 内 容 : 如 实 推 荐 公 正 推 荐 择 优 推 荐
第 一 节 : 什 么 是 大 学 生 就 业 权 益 一 大 学 生 就 业 权 益 的 基 本 内 容 ( 四 ) 自 主 择 业 权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法 第 三 条 规 定, 劳 动 者 享 有 选 择 职 业 的 权 利 因 此, 作 为 求 职 方 的 毕 业 生 ( 委 培 生 定 向 生 除 外 ), 在 就 业 市 场 上 享 有 自 主 选 择 职 业 的 绝 对 权 利, 可 以 按 照 自 己 的 兴 趣 爱 好 和 能 力 去 选 择 自 己 将 要 从 事 的 职 业 家 长 学 校 和 用 人 单 位, 可 以 为 初 出 校 门 缺 乏 工 作 经 验 的 毕 业 生, 提 供 择 业 意 向 方 面 的 建 议 参 考 推 荐 和 引 导, 但 不 能 强 迫 或 限 制 他 们 选 择 职 业
家 长 与 大 学 生 就 业 的 关 系 在 某 市 2009 东 方 讲 坛 职 业 生 涯 系 列 讲 座 期 间, 有 关 部 门 对 3000 名 前 来 听 讲 的 青 年 学 生 调 查 : 您 认 为 家 长 是 不 是 与 青 年 学 生 成 功 就 业 存 在 一 定 的 关 系 100.00% 80.00% 60.00% 40.00% 20.00% 0.00% 有 关 系 没 关 系 列 2 列 1 系 列 1 有 关 系 :90.24%, 没 关 系 :9.76%
家 长 的 五 个 误 区 一 要 做 引 导, 不 是 做 领 导 ; 二 要 做 指 导, 不 是 做 替 代 ; 三 要 多 关 心, 不 是 做 陪 伴 ; 四 要 多 关 爱, 不 是 经 常 唠 叨 ; 五 要 与 子 女 多 分 析, 不 是 代 子 女 做 决 定 青 年 学 生 的 两 个 角 色 转 变 一 实 现 家 庭 角 色 的 转 变, 从 孩 子 转 变 为 成 人, 要 担 当 家 庭 的 责 任 ; 二 实 现 社 会 角 色 的 转 变, 从 学 生 转 变 为 职 业 人, 要 担 当 起 社 会 的 责 任
第 一 节 : 什 么 是 大 学 生 就 业 权 益 一 大 学 生 就 业 权 益 的 基 本 内 容 ( 五 ) 平 等 就 业 权 毕 业 生 享 有 平 等 就 业 的 权 利 我 国 劳 动 法 规 定, 劳 动 者 享 有 平 等 就 业 和 选 择 职 业 的 权 利, 劳 动 者 就 业 不 因 民 族 种 族 性 别 宗 教 信 仰 不 同 而 受 到 歧 视
第 一 节 : 什 么 是 大 学 生 就 业 权 益 一 大 学 生 就 业 权 益 的 基 本 内 容 ( 六 ) 知 情 权 毕 业 生 有 全 面 获 悉 用 人 单 位 信 息 了 解 用 人 单 位 的 工 作 环 境 福 利 待 遇 发 展 前 景 等 情 况 的 权 利 用 人 单 位 有 义 务 向 毕 业 生 和 学 校 如 实 介 绍 本 单 位 的 真 实 情 况 任 何 发 布 虚 假 招 聘 信 息 对 毕 业 生 隐 瞒 本 单 位 实 际 情 况 的 做 法, 都 是 对 毕 业 生 就 业 权 利 的 漠 视 和 侵 犯 ( 七 ) 违 约 求 偿 权 毕 业 生 的 就 业 协 议 一 经 签 订, 毕 业 生 用 人 单 位 学 校 任 何 一 方 不 得 擅 自 毁 约, 都 应 严 格 履 行 任 何 一 方 提 出 变 更 或 解 除 协 议, 均 须 得 到 另 外 两 方 的 同 意, 并 应 承 担 违 约 责 任 如 用 人 一 方 违 约, 毕 业 生 有 权 要 求 用 人 单 位 承 担 违 约 责 任, 支 付 违 约 补 偿
第 一 节 : 什 么 是 大 学 生 就 业 权 益 二 大 学 生 就 业 权 益 产 生 的 背 景 及 特 点 ( 一 )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时 代 背 景 随 着 我 国 社 会 经 济 的 快 速 发 展, 侵 犯 毕 业 生 权 益 的 现 象 也 时 有 发 生, 就 业 维 权 作 为 一 种 权 益, 也 越 来 越 引 起 人 们 的 重 视 2008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的 就 业 促 进 法, 标 志 着 我 国 就 业 工 作 从 此 进 入 依 法 行 政 的 新 阶 段, 保 障 我 国 积 极 的 就 业 政 策 长 期 实 施 和 有 效 运 行 ( 二 ) 权 益 维 护 的 特 点 党 和 政 府 高 度 重 视 大 学 毕 业 生 的 就 业 维 权 工 作, 为 毕 业 生 的 就 业 维 权 提 供 一 系 列 优 惠 政 策 条 件 和 良 好 的 外 部 环 境 就 业 时 间 集 中 性 强, 维 权 问 题 具 有 周 期 性 特 点 初 次 就 业, 缺 乏 就 业 权 益 的 维 护 意 识 毕 业 生 就 业 权 益 受 到 侵 害 的 途 径 和 方 式 出 现 了 很 多 时 代 性 新 特 点
第 一 节 : 什 么 是 大 学 生 就 业 权 益 三 如 何 维 护 大 学 生 就 业 权 益 了 解 有 关 就 业 政 策 和 法 律 规 定, 勇 于 依 法 维 权 认 真 对 待 就 业 协 议 书, 忌 盲 目 填 写 预 防 侵 权 行 为, 提 高 风 险 意 识 运 用 法 律 武 器, 维 护 自 身 权 益
第 二 节 : 大 学 生 就 业 权 益 的 相 关 法 律 规 定 一 与 大 学 生 就 业 有 关 的 法 律 法 规 ( 一 ) 劳 动 法 ( 二 ) 劳 动 合 同 法 ( 三 ) 国 家 公 务 员 法 ( 四 ) 教 师 法 ( 五 )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工 作 暂 行 规 定
第 二 节 : 大 学 生 就 业 权 益 的 相 关 法 律 规 定 二 全 国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协 议 书 与 劳 动 合 同 ( 一 ) 全 国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协 议 书 概 述 主 要 内 容 : 教 育 部 高 校 学 生 司 制 作 的 全 国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协 议 书, 也 简 称 为 三 方 协 议, 是 由 毕 业 生 用 人 单 位 和 学 校 三 方 之 间 就 学 生 就 业 方 向 签 订 的 一 种 协 议, 由 三 方 共 同 签 署 后 生 效 其 内 容 包 括 以 下 五 个 部 分 : (1) 用 人 单 位 的 情 况 及 意 见 ; (2) 毕 业 生 的 情 况 及 意 见 ; (3) 学 校 意 见 ; (4) 备 注 ; (5) 规 定 条 款 ( 全 国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协 议 书 背 面 )
第 二 节 : 大 学 生 就 业 权 益 的 相 关 法 律 规 定 二 全 国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协 议 书 与 劳 动 合 同 ( 二 ) 就 业 协 议 书 的 法 律 性 质 和 地 位 毕 业 生 所 签 订 的 就 业 协 议 书 的 主 体 是 平 等 的, 是 在 双 方 意 思 表 示 一 致 后 订 立 的, 并 且 协 议 书 所 涉 及 的 权 利 义 务 均 属 于 我 国 民 事 法 律 调 整 的 范 围, 所 以 毕 业 生 就 业 协 议 书 具 有 合 同 的 属 性 就 业 协 议 书 是 明 确 毕 业 生 用 人 单 位 学 校 三 方 在 毕 业 生 就 业 工 作 中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的 书 面 表 现 形 式 协 议 在 毕 业 生 到 单 位 报 到 用 人 单 位 正 式 接 收 后 自 行 终 止 就 业 协 议 起 到 保 护 毕 业 生 用 人 单 位 和 各 自 的 权 益, 是 学 校 制 订 国 家 审 批 毕 业 生 就 业 计 划 的 依 据
第 二 节 : 大 学 生 就 业 权 益 的 相 关 法 律 规 定 二 全 国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协 议 书 与 劳 动 合 同 ( 三 ) 就 业 协 议 书 的 签 订 (1) 用 人 单 位 在 对 毕 业 生 综 合 考 察 的 基 础 上 确 定 用 人 意 向, 由 用 人 单 位 承 诺 接 收, 毕 业 生 到 学 校 就 业 主 管 部 门 领 取 三 方 协 议 (2) 毕 业 生 与 用 人 单 位 就 协 议 书 中 所 列 事 项 平 等 协 商, 在 双 方 在 场 的 情 况 下, 认 真 填 写 各 项 基 本 资 料 并 签 名 盖 章, 如 另 有 其 他 约 定 条 款 的, 需 在 就 业 协 议 书 上 注 明 或 另 附 补 充 协 议 ( 比 如 违 约 金 ) (3) 学 校 盖 章 (4) 学 校 签 署 意 见 后, 学 校 保 留 一 份 协 议, 毕 业 生 自 己 执 一 份, 并 由 毕 业 生 将 另 一 份 协 议 及 时 反 馈 给 用 人 单 位
第 二 节 : 大 学 生 就 业 权 益 的 相 关 法 律 规 定 二 全 国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协 议 书 与 劳 动 合 同 ( 二 ) 劳 动 合 同 内 容 及 签 订 概 述 : 劳 动 合 同 是 劳 动 者 与 用 人 单 位 确 立 劳 动 关 系, 明 确 双 方 权 利 和 义 务 的 协 议 一 般 合 同 包 含 两 个 方 面 的 内 容 : 一 是 劳 动 合 同 的 法 定 条 款 二 是 双 方 协 商 的 内 容 常 见 的 协 商 条 款 有 : 试 用 期 条 款 培 训 条 款 保 密 条 款 等, 在 此 需 要 提 到 的 是, 试 用 期 是 劳 动 合 同 中 的 一 项 约 定, 没 有 单 独 的 试 用 期 合 同, 用 人 单 位 和 大 学 生 约 定 试 用 期 考 察 合 格 后 才 签 定 正 式 的 劳 动 合 同, 这 是 明 显 违 反 法 律 规 定 的
第 二 节 : 大 学 生 就 业 权 益 的 相 关 法 律 规 定 二 全 国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协 议 书 与 劳 动 合 同 ( 二 ) 劳 动 合 同 内 容 及 签 订 根 据 劳 动 合 同 法 的 规 定, 毕 业 生 在 与 用 人 单 位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时, 应 注 意 以 下 几 个 原 则 : (1) 合 法 原 则 (2) 公 平 原 则 (3) 平 等 自 愿 协 商 一 致 原 则 (4) 诚 实 信 用 原 则 5. 劳 动 合 同 的 签 订 在 签 约 的 基 础 上, 毕 业 生 完 成 大 学 学 业 领 取 了 就 业 报 到 证 之 后, 去 用 人 单 位 上 班, 此 即 为 正 式 报 到 为 了 更 好 地 保 障 自 己 的 权 益, 毕 业 生 应 及 时 和 用 人 单 位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此 时 劳 动 者 与 用 人 单 位 之 间 依 据 劳 动 合 同 形 成 了 法 律 上 的 权 利 义 务 关 系 即 劳 动 关 系
第 二 节 : 大 学 生 就 业 权 益 的 相 关 法 律 规 定 二 全 国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协 议 书 与 劳 动 合 同 ( 三 ) 就 业 协 议 书 与 劳 动 合 同 的 区 别 签 订 时 间 不 同 主 体 不 同 内 容 不 同 目 的 不 同 适 用 的 法 律 不 同
第 二 节 : 大 学 生 就 业 权 益 的 相 关 法 律 规 定 三 违 约 责 任 ( 一 ) 何 为 违 约 国 家 基 于 维 护 广 大 毕 业 生 的 利 益, 要 求 用 人 单 位 维 护 毕 业 生 就 业 计 划 的 严 肃 性, 就 业 协 议 一 经 签 定, 用 人 单 位 不 得 拒 收 毕 业 生 ; 毕 业 生 也 不 得 随 意 更 换 单 位, 否 则 都 属 于 违 约 行 为
第 二 节 : 大 学 生 就 业 权 益 的 相 关 法 律 规 定 三 违 约 责 任 ( 二 ) 违 约 处 理 一 方 面, 是 用 人 单 位 单 方 面 违 约 另 一 方 面, 可 能 是 毕 业 生 因 为 种 种 原 因 造 成 的 违 约 但 任 何 情 况 下 其 中 一 方 提 出 违 约 的, 都 须 经 另 两 方 同 意 后 才 能 办 理 并 要 承 担 违 约 责 任 另 外, 毕 业 生 还 须 履 行 以 下 手 续 : 1. 要 征 得 原 用 人 单 位 同 意, 并 出 示 原 单 位 向 学 校 开 具 的 退 函, 将 因 此 造 成 的 对 学 校 的 不 良 影 响 减 少 到 最 小 2. 违 约 调 整 要 符 合 国 家 就 业 政 策 导 向 3. 学 校 审 核 同 意 毕 业 生 个 人 违 约 后, 毕 业 生 提 供 新 单 位 的 接 收 函, 重 新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第 二 节 : 大 学 生 就 业 权 益 的 相 关 法 律 规 定 四 劳 动 争 议 的 解 决 1. 协 商 2. 调 解 3. 仲 裁 4. 诉 讼
第 二 节 : 大 学 生 就 业 权 益 的 相 关 法 律 规 定 五 社 会 保 险 ( 一 ) 社 会 保 险 的 涵 义 和 种 类 社 会 保 险 是 由 国 家 通 过 立 法, 多 渠 道 筹 集 资 金, 对 劳 动 者 在 因 年 老 失 业 生 病 工 伤 生 育 而 减 少 劳 动 收 入 时 给 予 的 经 济 补 偿, 使 他 们 能 享 有 基 本 生 活 保 障 的 一 项 社 会 保 障 制 度 社 会 保 险 主 要 包 括 养 老 保 险 失 业 保 险 医 疗 保 险 工 伤 保 险 和 生 育 保 险 等, 具 有 强 制 性
第 二 节 : 大 学 生 就 业 权 益 的 相 关 法 律 规 定 五 社 会 保 险 ( 二 ) 三 险 一 金 与 五 险 一 金 三 险 一 金 中 的 三 险 是 指 养 老 保 险 失 业 保 险 医 疗 保 险 五 险 一 金 中 的 五 险 是 指 养 老 保 险 失 业 保 险 医 疗 保 险 工 伤 保 险 生 育 保 险 一 金 均 指 住 房 公 积 金 其 中 养 老 保 险 失 业 保 险 和 医 疗 保 险, 这 三 种 险 是 由 企 业 和 个 人 共 同 缴 纳 的 保 费, 工 伤 保 险 和 生 育 保 险 完 全 是 由 企 业 承 担 的, 个 人 不 需 要 缴 纳
第 三 节 : 如 何 防 范 大 学 生 就 业 陷 阱 五 常 见 的 就 业 陷 阱 ( 二 ) 三 险 一 金 与 五 险 一 金 三 险 一 金 中 的 三 险 是 指 养 老 保 险 失 业 保 险 医 疗 保 险 五 险 一 金 中 的 五 险 是 指 养 老 保 险 失 业 保 险 医 疗 保 险 工 伤 保 险 生 育 保 险 一 金 均 指 住 房 公 积 金 其 中 养 老 保 险 失 业 保 险 和 医 疗 保 险, 这 三 种 险 是 由 企 业 和 个 人 共 同 缴 纳 的 保 费, 工 伤 保 险 和 生 育 保 险 完 全 是 由 企 业 承 担 的, 个 人 不 需 要 缴 纳
第 三 节 : 如 何 防 范 大 学 生 就 业 陷 阱 毕 业 生 在 就 业 过 程 中, 会 遇 到 各 种 竞 争 和 挑 战, 同 时 也 存 在 一 些 用 人 单 位 在 招 聘 和 用 人 的 过 程 中 不 够 规 范, 甚 至 存 在 一 些 违 法 行 为 毕 业 生 在 求 职 过 程 中 可 能 会 遇 到 一 些 陷 阱, 只 有 善 于 发 现 和 懂 得 如 何 应 对 这 些 陷 阱, 才 能 确 保 毕 业 生 权 益 不 受 损 害
第 三 节 : 如 何 防 范 大 学 生 就 业 陷 阱
第 三 节 : 如 何 防 范 大 学 生 就 业 陷 阱 一 常 见 的 就 业 陷 阱 虚 假 广 告 陷 阱 案 例 : 小 张 看 到 一 条 诚 聘 有 事 业 心 人 士 担 任 市 场 经 理 的 招 聘 广 告, 考 虑 再 三, 准 备 充 分 后 前 往 应 聘 工 作 后 才 知 道, 自 己 的 工 作 是 推 销 公 司 的 产 品, 市 场 经 理 就 是 一 个 好 听 的 头 衔 而 已
第 三 节 : 如 何 防 范 大 学 生 就 业 陷 阱 一 常 见 的 就 业 陷 阱 色 情 陷 阱 案 例 : 某 用 人 单 位 贴 出 广 告 : 招 聘 男 女 公 关 经 理, 无 需 工 作 经 验, 无 学 历 要 求 : 底 薪 3000 元, 月 薪 可 达 数 万 元, 具 体 情 况 根 据 个 人 所 得 小 费 而 定, 女 身 高 165cm 以 上, 男 身 高 175cm 以 上, 长 相 好
第 三 节 : 如 何 防 范 大 学 生 就 业 陷 阱 一 常 见 的 就 业 陷 阱 传 销 陷 阱 案 例 : 小 高 在 招 聘 会 上 遇 到 一 自 称 某 单 位 业 务 主 管 的 人, 他 看 了 小 高 的 简 历 后, 和 小 高 谈 了 谈, 就 表 示 他 们 单 位 发 展 前 途 很 好 而 且 需 要 小 高 这 样 的 毕 业 生, 只 要 好 好 干, 收 入 一 定 很 高 同 时 告 诉 小 高, 如 果 能 再 介 绍 几 位 同 学 来, 还 可 以 分 给 小 高 一 部 分 介 绍 费 而 且 小 高 还 能 成 为 他 所 介 绍 的 这 些 同 学 的 头 儿
第 三 节 : 如 何 防 范 大 学 生 就 业 陷 阱 一 常 见 的 就 业 陷 阱 协 议 陷 阱 案 例 1. 用 人 单 位 不 与 毕 业 生 签 订 就 业 协 议 书 案 例 2. 用 人 单 位 不 跟 应 聘 者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毕 业 生 小 牛 通 过 考 试 被 一 家 用 人 单 位 录 用, 当 他 提 出 与 单 位 签 订 就 业 协 议 书 时, 对 方 表 示 不 与 他 签 任 何 书 面 协 议 和 劳 动 合 同 小 牛 觉 得 这 家 单 位 不 错, 就 同 意 了 单 位 的 做 法 小 钱 与 一 家 单 位 签 订 了 就 业 协 议, 当 他 到 单 位 报 到 时, 用 人 单 位 依 约 录 用 了 他 但 却 不 与 他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还 说 : 就 业 协 议 就 是 劳 动 合 同
第 三 节 : 如 何 防 范 大 学 生 就 业 陷 阱 一 常 见 的 就 业 陷 阱 试 用 期 陷 阱 案 例 : 2007 年 5 月, 应 届 毕 业 生 小 王 到 大 连 市 某 公 司 应 聘, 与 该 公 司 签 订 一 年 的 劳 动 合 同, 试 用 期 6 个 月, 工 资 400 元 试 用 期 到 期 前 10 天, 该 公 司 表 示 还 要 对 其 进 行 考 察, 如 果 小 王 同 意, 公 司 再 与 小 王 续 签 3 个 月 的 试 用 期 小 王 为 了 今 后 留 在 公 司 工 作, 便 同 意 再 签 3 个 月 的 试 用 期 合 同 再 次 到 期 前, 该 公 司 通 知 小 王 在 试 用 期 未 达 到 录 用 条 件, 不 再 录 用
第 三 节 : 如 何 防 范 大 学 生 就 业 陷 阱 一 常 见 的 就 业 陷 阱 试 用 期 陷 阱 小 贴 士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合 同 法 第 十 九 条 规 定 : 劳 动 合 同 期 限 三 个 月 以 上 不 满 一 年 的, 试 用 期 不 得 超 过 一 个 月 ; 劳 动 合 同 期 限 一 年 以 上 不 满 三 年 的, 试 用 期 不 得 超 过 二 个 月 ; 三 年 以 上 固 定 期 限 和 无 固 定 期 限 的 劳 动 合 同, 试 用 期 不 得 超 过 六 个 月 同 一 用 人 单 位 与 同 一 劳 动 者 只 能 约 定 一 次 试 用 期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合 同 法 第 二 十 条 规 定 : 劳 动 者 在 试 用 期 的 工 资 不 得 低 于 本 单 位 相 同 岗 位 最 低 档 工 资 或 者 劳 动 合 同 约 定 工 资 的 百 分 之 八 十, 并 不 得 低 于 用 人 单 位 所 在 地 的 最 低 工 资 标 准
第 三 节 : 如 何 防 范 大 学 生 就 业 陷 阱 一 常 见 的 就 业 陷 阱 收 费 陷 阱 案 例 : 应 届 毕 业 生 小 刘, 经 过 面 试 后 在 某 律 师 事 务 所 实 习, 单 位 同 意 先 让 他 试 用 一 段 时 间, 然 后 再 考 虑 录 用 他 小 刘 十 分 高 兴, 想 好 好 表 现 于 是 起 早 贪 黑 地 干 了 一 个 月, 结 果 却 被 告 知 : 你 干 得 不 错, 但 专 业 知 识 不 足, 公 司 需 要 对 你 进 行 培 训, 请 先 交 500 元 培 训 费 当 小 刘 对 此 质 疑 时, 该 公 司 说, 不 交 培 训 费 可 以 走 人, 但 此 前 工 作 的 一 个 月 薪 水 免 谈
第 三 节 : 如 何 防 范 大 学 生 就 业 陷 阱 一 常 见 的 就 业 陷 阱 薪 酬 陷 阱 案 例 : 小 谢 到 一 家 报 社 工 作, 原 先 与 单 位 约 定 每 月 底 薪 1300 元, 还 有 每 千 字 160 元 的 稿 费 但 是, 几 个 月 后 单 位 突 然 降 低 稿 费 标 准, 由 原 来 的 每 千 字 160 元 变 成 了 每 千 字 120 元, 小 谢 与 单 位 交 涉 未 果, 想 寻 求 法 律 保 护 时 才 发 现, 合 同 上 没 有 稿 费 标 准 的 约 定
第 三 节 : 如 何 防 范 大 学 生 就 业 陷 阱 一 常 见 的 就 业 陷 阱 智 力 陷 阱 案 例 : 小 汤 被 一 家 小 有 名 气 的 内 资 IT 企 业 相 中, 并 很 快 签 定 用 人 合 同, 双 方 商 定 试 用 期 为 3 个 月, 试 用 期 间 月 薪 为 1500 元 小 汤 一 到 单 位, 就 通 宵 达 旦, 加 班 加 点 设 计 出 来 的 一 个 财 会 软 件 还 受 到 部 门 经 理 的 夸 奖 可 是 没 多 久, 他 便 接 到 人 事 部 门 一 纸 解 约 通 知, 称 : 通 过 试 用, 发 现 小 汤 不 适 合 在 本 单 位 工 作, 决 定 解 除 双 方 的 试 用 合 同 单 位 的 决 定, 让 她 感 到 十 分 不 解 后 来, 一 位 共 过 事 的 员 工 向 她 道 明 了 事 情 的 真 相 : 单 位 根 本 没 想 要 你 这 个 人, 只 是 需 要 你 设 计 的 软 件, 只 是 想 无 偿 占 有 你 开 发 的 软 件 而 已 小 汤 才 幡 然 醒 悟, 原 来 自 己 天 真 地 掉 进 了 用 人 单 位 设 下 的 智 力 陷 阱 中
第 三 节 : 如 何 防 范 大 学 生 就 业 陷 阱 二 就 业 陷 阱 的 应 对 措 施 ( 一 ) 仔 细 鉴 别 各 类 就 业 信 息, 有 效 识 别 就 业 陷 阱 ( 二 ) 了 解 国 家 有 关 就 业 的 政 策 和 法 律 法 规, 切 实 提 高 自 身 法 律 意 识 ( 三 ) 端 正 就 业 态 度, 平 等 地 与 用 人 单 位 交 往, 而 且 不 能 急 于 求 成 ( 四 ) 慎 重 签 订 就 业 协 议 书, 注 意 约 定 条 款 的 合 理 性 ( 五 ) 求 助 老 师, 借 助 老 师 的 经 验 辨 别 真 假
第 三 节 : 如 何 防 范 大 学 生 就 业 陷 阱 三 反 对 就 业 歧 视 平 等 就 业 是 求 职 者 的 首 要 权 利 1 就 业 歧 视 的 表 现
第 三 节 : 如 何 防 范 大 学 生 就 业 陷 阱 三 反 对 就 业 歧 视 2 就 业 歧 视 的 根 源 社 会 偏 见 和 用 人 单 位 客 观 条 件 决 定 劳 动 力 市 场 供 大 于 求 我 国 立 法 不 完 善
第 三 节 : 如 何 防 范 大 学 生 就 业 陷 阱 三 反 对 就 业 歧 视 3 如 何 应 对 就 业 歧 视 勇 于 和 用 人 单 位 接 触, 打 消 用 人 单 位 录 用 的 顾 虑 借 助 社 会 关 系 推 荐 或 自 荐 女 大 学 生 要 加 强 自 身 综 合 素 质 的 培 养, 面 对 现 实, 把 握 机 会
第 三 节 : 如 何 防 范 大 学 生 就 业 陷 阱 三 反 对 就 业 歧 视 3 如 何 应 对 就 业 歧 视 勇 于 和 用 人 单 位 接 触, 打 消 用 人 单 位 录 用 的 顾 虑 借 助 社 会 关 系 推 荐 或 自 荐 女 大 学 生 要 加 强 自 身 综 合 素 质 的 培 养, 面 对 现 实, 把 握 机 会
第 三 节 : 如 何 防 范 大 学 生 就 业 陷 阱 案 例 就 业 屡 屡 受 阻 只 因 是 女 儿 身 计 算 机 专 业 毕 业 的 刘 云, 在 校 时 成 绩 一 直 十 分 优 异 大 三 时, 就 拥 有 了 高 级 软 件 工 程 师 资 格 证 以 及 其 他 一 些 专 业 资 格 证 书 但 在 去 年 年 底 和 今 年 年 初 参 加 了 多 场 招 聘 会 后, 连 班 里 成 绩 刚 过 得 去 的 男 同 学 都 找 到 了 相 对 满 意 的 工 作, 而 她 的 工 作 却 一 直 没 有 着 落 一 家 IT 企 业 人 力 资 源 部 主 管 的 话 至 今 令 她 十 分 郁 闷 : 你 的 专 业 知 识 条 件 完 全 符 合 应 聘 要 求, 但 是 单 位 领 导 要 求 只 招 男 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