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 有 連 貫 性 與 擴 大 性, 倘 若 無 法 立 即 發 現 與 制 止, 其 最 後 的 損 失 與 傷 亡 是 龐 大 的 ( 五 ) 自 動 化 機 械 系 統, 必 須 具 有 彈 性 應 變 能 力 及 除 錯 功 能, 避 免 人 為 稍 微 錯 誤 的 操 作 程 序, 而 造



Similar documents
6-1-1極限的概念

Microsoft Word doc

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Microsoft Word - ch07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1DEn

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自 動 行 車 監 控 系 統 除 能 提 供 捷 運 系 統 全 自 動 化 無 人 駕 駛 環 境 外, 更 扮 演 著 確 保 行 車 安 全 及 服 務 品 質, 提 升 系 統 運 能 的 重 要 角 色 自 動 行 車 保 護 系 統

16

( 三 ) 走 道 與 建 築 物 結 構 空 間 不 符 規 定 者, 得 降 低 走 道 設 置 位 置 或 空 間 不 足 處 之 部 分 走 道 高 度, 並 視 需 要 採 階 梯 式 設 計, 使 建 築 物 與 其 走 道 間 保 持 1.8 公 尺 以 上, 確 保 人 員 走 行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第 6. 節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我 們 可 以 把 已 經 知 道 反 導 函 數 之 所 有 函 數 都 視 為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基 本 公 式 涵 蓋 的 範 圍 愈 大, 我 們 求 解 積 分 就 愈 容 易, 但 有 記 憶 不 易 的 情 事 研 讀

Layout 1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CONTENTS 訓 練 內 容 設 計 法 056 淡 季 期 的 訓 練 058 旺 季 期 的 訓 練 060 針 對 爬 坡 賽 的 訓 練 內 容 062 賽 後 的 資 料 分 析 PART4/ 鏑 木 毅 先 生 的 建 言 活 用 於 越 野 路 跑 的 心 跳 訓

第一章 緒論

人 們 在 為 生 活 空 間 中 的 物 品 選 擇 色 彩 時, 不 自 覺 地 會 反 應 出 大 腦 對 色 彩 的 解 釋, 設 計 師 若 能 掌 握 色 彩 所 隱 藏 的 訊 息, 便 可 以 充 分 利 用 並 創 造 出 極 具 魅 力 的 產 品 視 覺 對 知 覺 的 影 響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查 詢 股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包 裝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一 本 規 定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二 本 規 定 所 稱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指

55202-er-ch03.doc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 ) 1 5 ( ) ( ) ( )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前 言 民 主 黨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研究一:n人以『剪刀、石頭、布』猜拳法猜拳一次,決定一人勝

8,530 1,056 52% % % % % 1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 ,072 24,043 21,950 24,684 17,

CP70D0026D61ETW0R01-01-印刷

簽 呈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xls

章節

2 飲 料 調 製 丙 級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必 勝 寶 典 Beverage Modulation Preparation 應 考 綜 合 注 意 事 項 A1 A2 A3 A4 A5 A6 B7 B8 B9 B10 B11 B12 C13

保 溼 工 作 做 得 好 就 可 以 預 防 皮 膚 老 化, 積 極 的 防 曬 更 可 以 防 止 紫 外 線 所 引 起 的 皮 膚 光 老 化 現 象 皮 膚 的 保 養 工 作 T C A

02_.PDF

2010年澳门市民体质监测公报

Microsoft PowerPoint - 資料庫正規化(ccchen).ppt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關 於 教 育 部 學 習 拍 立 得 教 育 部 於 (103) 年 度 整 合 各 縣 市 政 府 部 屬 機 構 大 學 及 民 間 的 數 位 資 源 與 服 務, 依 不 同 類 型, 分 別 匯 集 於 教 育 大 市 集 教 育 百 科 教 育 媒 體 影 音 教 育 部 學 習 拍

適 存 強 勢 的 生 理 特 性

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

支 持 機 構 : 社 會 文 化 司 主 辦 機 構 : 澳 門 學 聯 澳 門 青 年 研 究 協 會 電 話 : 傳 真 : 網 址 : 報 告 主 筆 : 李 略 博 士 數 據 錄


sle cover 1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4D F736F F 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 A14B>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BSP 烤箱 - 封面-2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4D F736F F D20B773A55FA5ABAC46A9B2BDC3A5CDA7BD313034A67EA6DC313035A67E33A4EBBFECB27AA9CAA74FA5ADB5A5ABC5BEC9B1A1A7CE>

(Microsoft Word - MOODLE990201\266i\266\245\244\342\245U )

職能基準

268 別 行 政 區 所 以, 全 國 人 民 代 表 大 會 根 據 憲 法 第 31 條 規 定 設 立 了 特 別 行 政 區 沒 有 憲 法 第 31 條 的 規 定, 就 沒 有 特 別 行 政 區 制 度 存 在 的 合 法 性 基 礎 62 正 如 上 述, 憲 法 為 特 別 行

C CH4.tpf

目 錄 一 系 統 登 入... 2 ( 一 ) 系 統 登 入 畫 面... 2 ( 二 ) 首 次 登 入 請 先 註 冊... 3 ( 三 ) 忘 記 單 位 帳 號... 8 ( 四 ) 忘 記 密 碼 ( 五 ) 健 保 卡 更 換 ( 六 ) 重 寄 確 認 信.


課 程 簡 介 第 一 章 基 本 電 路 理 論 第 二 章 半 導 體 物 理 與 pn 接 面 二 極 體 元 件 分 析 第 三 章 二 極 體 電 路 分 析

004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工 程 科 學 及 海 洋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 *****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材 料 科 學

PowerPoint 簡報

101年度社會福利方案 網路線上操作手冊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Apr (chi)_Traditional

第二組掃描器規範書

目    錄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類 別 三 方 法 四 材 法 與 實 習 原 理 必 修 2 2 發 展 與 設 計 必 修 2 2 習 評 量 必 修 2 2 輔 導 原 理 與 實 務 2 2 班 級 經 營 必 修 2 2 媒 體 與 運 用 2 2 實 習 必 修 2 2 國 民 小 語 文 材 法 國 民 小 國 語

<4D F736F F D20B3E6A4B830312D2D2DBCC6BD75BB50BEE3BCC6AABAA55BB4EEB942BAE22E646F6378>

(DP_MFP_Training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Microsoft Word - BM900HD-2F電腦設定.doc

一、 資格條件:

肆 研 究 方 法 進 行 本 研 究 前, 我 們 首 先 對 研 究 中 所 用 到 名 詞 作 定 義 定 義 : 牌 數 : 玩 牌 時 所 使 用 到 撲 克 牌 數 次 數 : 進 行 猜 心 術 遊 戲 時, 重 複 分 牌 次 數 數 : 進 行 猜 心 術 遊 戲 時, 每 次 分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 二 ) 輔 導 員 除 有 特 殊 情 形 外, 同 時 間 以 輔 導 一 人 為 原 則, 至 多 不 得 超 過 二 人 ( 三 ) 實 務 訓 練 機 關 ( 構 ) 學 校 於 實 務 訓 練 期 間 對 由 資 深 人 員 擔 任 之 輔 導 員 得 酌 減 業 務 五 輔 導 重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untitled

0040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 ****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

<4D F736F F D D C0F4AB4FB870A175C0B3A548BAF4B8F4B6C7BFE9A4E8A6A1BFECB27AA4F4A6C3AC56A8BEAA76B1B9AC49AD70B565BB50B35CA569C3D2A15DA4E5A5F3A15EA4A7A5D3BDD0A142C5DCA7F3A9CEAE69A9B5A141A4CEC0CBB4FAA5D3B3F8A4A7B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e-Submission System Quick Reference Guide for Publication Related Matters (Chinese version)

ART_RAE16_ticket_cn_p.1

銜 接 與 配 套 其 他 的 應 用, 以 便 銜 接 研 究 的 課 程 Q:107 學 年 度 實 施, 課 程 銜 接 有 無 困 難? 若 有 困 難 如 何 補 救? A:107 學 年 度 十 二 年 國 教 新 課 程 之 實 施, 從 高 中 一 年 級 開 始, 對 學 校 課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境 外 基 金 2016 AA/AD/AT/BA/BD/BT 月 份 除 息 日 2016 年 01 月 01 月 28 日 01 月 29 日 2016 年 02 月 02 月 26 日 02 月 29 日 2016 年 03 月 03 月 30 日 03 月 31


斷, 讓 每 個 孩 子 在 學 習 過 程 是 跟 自 己 比 較 跟 自 己 競 爭, 以 提 升 個 人 學 習 的 意 願, 讓 學 生 明 確 知 道 自 己 的 學 習 成 果, 而 非 僅 得 知 測 驗 分 數 若 能 完 善 運 用 如 此 有 效 的 資 訊, 相 信 在 十 二

Transcription:

具 有 連 貫 性 與 擴 大 性, 倘 若 無 法 立 即 發 現 與 制 止, 其 最 後 的 損 失 與 傷 亡 是 龐 大 的 ( 五 ) 自 動 化 機 械 系 統, 必 須 具 有 彈 性 應 變 能 力 及 除 錯 功 能, 避 免 人 為 稍 微 錯 誤 的 操 作 程 序, 而 造 成 不 可 挽 回 的 災 害 ( 六 ) 自 動 化 機 械 系 統 意 味 著 機 器 的 複 雜 性 ; 因 此, 安 全 性 良 好 的 人 機 介 面 之 機 械, 或 許 對 操 作 者 而 言 是 個 安 全 性 高 的 機 器 ; 但 是 對 維 修 者 而 言, 維 修 工 作 卻 是 複 雜 及 技 術 困 難 的, 而 增 加 工 作 傷 害 的 風 險 性 因 此, 自 動 化 機 械 的 設 計 上, 必 須 再 兼 顧 維 修 的 方 便 性 及 安 全 性 ( 七 ) 自 動 化 機 械 設 備 在 管 理 上, 應 作 好 自 動 檢 點 及 維 修 保 養, 除 了 顧 及 機 械 產 量 性 能 正 常 外, 更 應 對 操 作 人 與 機 器 運 轉 之 間 的 人 機 界 面 上, 確 認 安 全 裝 置 的 作 動 無 慮 ( 八 ) 應 加 強 自 動 化 機 械 操 作 及 維 修 人 員 之 教 育 訓 練, 在 知 識 技 術 上 必 須 對 所 操 作 的 機 器 設 備, 具 有 相 關 專 業 知 識, 及 熟 練 的 操 作 技 能 ; 在 安 全 管 理 上 必 須 謹 慎 並 確 切 遵 守 執 行, 同 時 具 有 備 而 不 用 的 緊 急 應 變 能 力, 以 應 付 可 能 的 突 發 狀 況 第 二 節 : 靜 電 消 除 器 之 探 討 靜 電 發 生 是 種 看 不 透 棋 不 著 的 電 學 現 象 隨 著 高 科 技 產 業 的 蓬 勃 發 展, 它 對 於 工 業 生 產 的 過 程 也 逐 漸 產 生 了 許 多 負 面 的 影 響, 靜 電 荷 常 會 伴 隨 於 各 種 不 同 作 業 環 境 而 產 生, 去 口. 原 料 入 料 物 料 攪 拌 成 品 輸 送 或 分 裝 等 輕 微 者 會 造 成 人 員 電 擊, 產 品 不 良, 生 產 障 礙 等 事 故, 嚴 重 者 則 會 發 生 靜 電 放 電 (ESD), 並 將 引 燃 環 境 中 引 火 性 液 體 之 蒸 氣 可 燃 性 氣 體 可 燃 性 粉 塵 等 危 險 物 質, 而 造 成 火 災 爆 炸 引 發 工 安 危 害 靜 電 防 護 對 策 主 要 有 三 個 原 則 : 抑 制 疏 導 中 和 常 見 的 靜 電 消 除 方 法 有 : 接 地 增 加 洪 度 使 用 抗 靜 電 材 質 降 低 摩 擦 速 度 及 使 用 靜 電 消 除 器 表 1 ), 鳥 靜 電 消 除 方 法 及 選 用 時 機 般 而 言, 單 的 防 護 措 施, 僅 成 達 到 部 分 成 效 個 完 善 2

的 靜 電 防 護 計 畫, 應 運 用 靜 電 防 護 原 則, 相 互 搭 自 己 其 靜 電 消 除 方 法 以 達 全 面 性 靜 電 防 護 功 效 表 1 靜 電 消 除 方 法 之 選 擇! 種 類 時 機 與 對 象 接 地. 其 處 理 重 點 為 確 實 連 接. 僅 局 限 於 導 體 物 體 主 要 對 象 為 導 體 靜 電 散 逸 材 料. 可 減 低 物 質 之 離 子 濃 度, 增 加 電 考 消 散 度 速 度 對 於 物 體 表 面 對 水 氣? 問 : 魚 後, 可 增 增 加 濕 度., ~ rv"- '... '... ~ I. 需 視 工 作 場 所 而 定, 般 較 不 建 快 電 荷 消 散 之 物 種 議 作 為 主 要 處 理 方 式 1. 可 使 材 料 表 面 電 阻 率 下 降 使 用 抗 靜 1 = 主 要 選 用 作 為 為 地 板 桌 面 包 裝 i. 需 考 慮 是 否 會 改 變 物 質 特 性 或 造 電 材 質 1 1 成 不 適 用 性 i ~ --..,,,..-. - 1 袋 等 物 質 之 材 料 降 低 摩 擦 注 要 在 粉 燈 油 液 體 之 輸 送 過 程 '. 必 須 與 工 廠 製 程 作 合 理 配 合 1, - 久, 速 度! 中, 作 為 減 緩 速 度. 其 利 用 中 和 方 式, 降 低 物 質 表 面 f 吏 用 靜 電! 所 累 積 之 靜 電 荷 主 要 對 象 為 絕 緣 體 或 被 絕 緣 之 導 消 除 器. 值 得 注 意 是 若 不 得 法 反 而 會 成 危 l 體 險 源 3

使 用 靜 電 消 除 器 的 主 要 目 的 如 下 : (1) 防 止 靜 電 電 擊 ; ( 2 ) 防 止 火 災 及 爆 炸 ; ( 3) 提 高 產 品 品 質 (4) 避 免 絕 緣 設 備 破 壞 靜 電 消 除 器 條 拍 用 來 降 低 物 質 表 面 所 累 積 電 荷 之 設 備 利 用 人 為 的 方 法 把 帶 電 燈 附 近 的 空 氣 離 子 化, 當 帶 電 體 碰 到 這 些 離 子 時, 靜 電 椅 可 經 由 已 離 子 化 之 空 氣 傳 導 豆 大 地, 或 者 吸 引 離 子 化 空 氣 中 相 互 之 極 性 之 電 荷 加 以 中 和 由 於 不 管 是 導 體 或 非 導 體 都 會 在 某 種 狀 況 下 產 生 及 累 積 電 椅, 因 此 是 否 需 使 用 靜 電 消 除 設 備 通 常 並 非 以 該 物 質 所 累 積 之 電 荷 多 寡 或 靜 電 電 壓 高 低 來 決 定, 而 是 以 所 帶 電 持 是 否 會 造 成 不 良 後 果 決 定, 及 消 除 之 程 度 亦 以 所 #"1 電 荷 不 會 造 成 不 良 後 果 為 基 準 目 前 市 面 上 較 常 用 的 靜 電 消 除 器 種 類 有 主 動 式 靜 電 消 除 器 被 動 式 靜 電 消 除 器 輻 射 源 式 靜 電 清 除 器, 表 2 為 這 三 種 靜 電 消 除 器 的 特 性 及 適 用 對 象 其 中 主 動 式 與 被 動 式 靜 電 消 除 器 皆 是 利 用 電 暈 放 電 之 方 式 產 生 離 子 化 空 氣, 以 達 到 中 和 電 荷 之 功 效, 般 亦 予 這 兩 種 方 式 為 最 為 廣 泛 採 用 主 動 式 靜 電 消 除 ~ 又 稱 為 力 電 壓 式 清 除 器, 其 利 用 高 壓 電 在 空 氣 中 產 生 帶 電 離 子 由 於 異 性 電 荷 會 互 相 吸 引 而 中 和, 離 子 可 中 和 帶 靜 電 物 體 的 電 荷, 使 其 電 荷 蓄 積 程 度 降 至 最 低, 因 此 不 會 發 生 靜 電 放 電 依 形 式 又 可 細 分 為 : 標 準 型 高 輩 子 風 型 防 爆 型 與 直 流 型 被 動 式 靜 電 消 除 器 又 稱 為 自 放 電 式 消 除 器, 其 利 用 欲 被 消 除 靜 電 之 帶 電 體 本 身 之 靜 電 電 能, 使 靜 電 消 除 器 上 的 主 十 狀 電 極 產 生 電 暈 放 電 和 游 離 空 氣, 以 這 靜 電 消 除 之 功 效 依 形 式 又 可 細 分 為 : 穗 狀 金 屬 泊 型 導 電 性 針 型 碳 纖 維 型 與 超 金 屬 企 田 線 型 輻 射 源 式 靜 電 清 除 器 又 稱 為 放 射 線 式 消 除 器, 其 利 用 放 射 線 元 素 所 發 出 之 粒 子 游 離 空 氣, 此 靜 電 消 除 器 無 火 花 放 電 之 處, 但 除 電 效 力 差 並 且 因 使 用 放 射 性 物 質, 需 注 意 可 能 引 起 之 不 良 影 響, 般 工 作 場 所 較 不 建 議 採 用 選 擇 靜 電 消 除 器 時, 必 須 考 量 作 業 環 境 因 素 才 能 發 揮 最 大 的 靜 電 消 除 效 果 般 而 言, 靜 電 消 除 器 祭 設 位 置 應 接 近 帶 靜 電 物 體 而 遠 離 接 地 金 屬 物 件, 以 發 揮 最 大 的 靜 電 消 除 效 果 此 外, 對 於 因 電 雄 所 產 生 臭 氧 的 工 業 衛 生 問 題, 以 及 高 壓 電 源 與 帶 電 體 產 生 短 路 及 放 電 所 引 發 的 工 業 安 全 問 題, 亦 需 注 意 4

第 三 節 : 輻 射 作 業 防 護 簡 介 輻 射 的 發 現 帶 給 了 人 類 生 活 上 許 多 的 方 便 與 進 步, 尤 其 在 醫 學 上 的 應 用, 不 僅 提 供 了 檢 測 的 目 的, 也 具 有 治 療 的 功 能, 例 如 X 光 照 射 機 核 醫 藥 物 等 然 而, 與 我 們 生 活 息 息 相 關 的 輻 射, 究 竟 我 們 又 暸 解 了 多 少 呢? 尤 其 對 於 輻 射 作 業 環 境 的 人 員, 是 否 又 做 好 了 完 善 的 輻 射 防 護 規 劃 呢? 輻 射 的 發 生, 主 要 來 自 於 原 子 核 轉 變 為 穩 定 狀 態 自 守 所 釋 放 出 來 的 能 量, 由 於 不 同 的 物 質 來 源 和 能 階 狀 態, 所 以 產 生 高 低 不 同 的 放 射 能 量 與 游 離 物 質 能 力 能 量 較 高 的 輻 射 可 以 使 得 物 質 發 生 游 離 作 用, 稱 為 游 離 輻 射, 如 粒 子 輻 射 與 電 磁 波 特 射 ; 而 如 紅 外 線 紫 外 光 無 線 電 波 等 能 量 較 低 且 無 法 使 物 質 發 生 游 離 的 輻 射, 貝 IJ 稱 為 非 游 離 輻 射 輻 射 對 於 人 體 的 健 康 效 應, 可 分 為 機 率 效 應 C stochastic effect) 與 非 機 率 效 應 Cnon stochasticeffect) 兩 種, 如 表 l 與 園 l 所 示 其 中, 機 率 效 應 並 無 最 低 可 允 許 劑 量, 只 要 生 物 體 旦 暴 露 於 輻 射 中, 即 可 能 產 生 致 瘤 基 因 突 變 或 死 亡 的 發 生, 而 且 發 生 健 康 危 害 的 機 率 與 接 受 劑 量 成 線 性 正 比 關 緣 至 於 非 機 率 效 應, 則 必 須 接 受 某 程 度 以 上 的 劑 量 後, 才 會 發 生 健 康 危 害, 當 非 機 率 效 應 發 生 時, 人 體 會 產 生 皮 膚 紅 腫 脫 毛 不 孕 白 內 障 噁 心 嘔 吐 等 症 狀 因 此, 輻 射 防 護 的 最 大 目 的, 主 要 在 於 防 止 非 機 率 效 應 " 損 害 的 發 生 與 抑 制 機 率 效 應 " 的 發 生 率 至 合 理 的 程 度 1 5

M I 表 卜 輻 射 對 於 人 體 的 健 康 鼓 應 i u 慎 劑 覽 性 室 慨 陳 - t 無 最 低 可 劑 量 掛 健 康 危 害 l 關 A m 正! 遺 傳 基 因 突 變 染 色 體 變 異 白 血 病 痞 症 等 非 機 率 效 特 定 比 例 應 關 條 有 生 工 班 ( 皮 膚 ) 白 內 障 不 孕 噁 心 區 性 腹 瀉 等 發 生 機 率 8 0 6 0 4 0 2 0 機 率 玉 的 正.jf. i 失 率 仗 蹉 JI -- U 間 訪 時 健 康 危 害 程 度 O 圖 卜 機 率 效 應 與 非 機 率 效 應 示 意 圖 齊 '1 ~ 芷 6

對 於 減 低 輻 射 暴 露 的 方 法, 可 依 據 屏 敏 時 間 與 距 離 之 基 本 防 護 三 原 則 (1) 屏 蔽 屏 蔽 可 分 為 屏 故 作 業 人 員 與 屏 蔽 絡 射 來 源 之 兩 種 方 式 對 於 輻 射 源 較 大 且 作 業 區 較 廣 的 地 方, 以 屏 蔽 作 業 人 員 方 式 較 為 適 當, 1?IJ -5I 口 設 置 屏 蔽 於 貨 運 車 操 作 機 械 中 的 駕 駛 位 置 反 之, 若 輻 射 源 較 小 且 作 業 區 較 狹 宰 的 地 方, 則 以 屏 蔽 輻 射 來 源 方 式 較 為 適 當, 1?IJ -5l o 以 鉛 板 銅 板 鉛 毯 及 水 袋 來 隔 離 輻 射 源 或 降 低 輻 射 強 度, 以 防 止 作 業 人 員 直 接 暴 露 於 輻 射 源 (2) 時 間 在 結 射 作 業 環 境 下, 可 藉 由 系 統 化 的 訓 練 以 提 升 勞 工 的 技 術 熟 練 度 來 縮 短 勞 工 作 業 所 需 時 間, 以 及 利 用 動 力 與 機 械 設 備 來 減 少 作 業 人 力, 更 者, 改 善 作 業 環 境 且 修 訂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來 提 高 工 作 效 率 與 勞 工 作 業 安 全 (3) 距 離 由 於 輻 射 的 強 度 與 距 離 的 平 方 成 反 比 關 餘, 因 此 作 業 人 員 與 輻 射 源 的 距 離 愈 大, 則 受 到 的 輻 射 危 害 就 相 對 地 更 低 例 如 遠 距 離 遙 控 操 作 機 台 機 械 手 臂 等 方 法 除 了 此 三 種 基 本 結 射 防 護 原 則 外, 對 於 作 業 環 境 中 加 裝 照 明 設 備 與 通 風 系 統, 甚 至 提 供 輻 射 作 業 場 所 警 告 標 誌 ( 如 囝 2 所 示 ), 以 及 適 當 的 製 程 作 業 改 善 等 方 法, 都 是 可 以 達 到 史 進 步 保 護 勞 工 於 輻 射 作 業 中 之 作 業 安 全 的 方 式 此 外, 在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法 中 也 規 定, 依 照 原 子 能 法 附 屬 法 規 游 離 輻 射 防 護 安 全 標 準 規 定, 事 業 單 位 雇 主 不 得 使 童 工 及 女 工 從 事 散 布 有 害 輻 射 線 場 所 之 工 作, 且 對 於 輯 射 設 備 之 裝 置 管 理 及 操 作 人 員, 雇 主 應 使 其 接 受 特 殊 作 業 安 全 衛 生 教 育 訓 練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