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認 識 腸 病 毒 一 腸 病 毒 是 什 麼? 腸 病 毒 屬 於 小 RNA 病 毒 科 (Picornaviridae), 為 一 群 病 毒 的 總 稱, 在 1997 年 以 前, 已 知 而 被 分 類 的 腸 病 毒 共 有 小 兒 麻 痺 病 毒 (Poliovirus) 共 3



Similar documents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Microsoft Word doc

Microsoft Word - ch07

6-1-1極限的概念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Q1:什麼是腸病毒?

16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Apr (chi)_Traditional

簽 呈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查 詢 股

( ) 1 5 ( ) ( ) ( )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BSP 烤箱 - 封面-2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4D F736F F D20B773A55FA5ABAC46A9B2BDC3A5CDA7BD313034A67EA6DC313035A67E33A4EBBFECB27AA9CAA74FA5ADB5A5ABC5BEC9B1A1A7CE>

untitled

sle cover 1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2010年澳门市民体质监测公报

Layout 1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第 6. 節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我 們 可 以 把 已 經 知 道 反 導 函 數 之 所 有 函 數 都 視 為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基 本 公 式 涵 蓋 的 範 圍 愈 大, 我 們 求 解 積 分 就 愈 容 易, 但 有 記 憶 不 易 的 情 事 研 讀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xls

101年性別圖像1.doc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1公告[1].rtf

???T????????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教育實習問與答: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托兒所、幼稚園及國民小學教(保)育人員

章節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第一章 緒論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研究一:n人以『剪刀、石頭、布』猜拳法猜拳一次,決定一人勝

支 持 機 構 : 社 會 文 化 司 主 辦 機 構 : 澳 門 學 聯 澳 門 青 年 研 究 協 會 電 話 : 傳 真 : 網 址 : 報 告 主 筆 : 李 略 博 士 數 據 錄

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Microsoft Word - LCEWA01_090110_00066.doc

廿一世紀集居環境規劃與建築型態塑造之研究

1DEn

目    錄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ART_RAE16_ticket_cn_p.1

牙 科 門 診 診 察 費 1. 每 位 醫 師 每 日 門 診 量 在 二 00122C /7/1 十 人 次 以 下 部 分 ( 20) 2) 未 開 處 方 或 處 方 由 本 院 所 自 行 調 劑 牙 科 門 診 診 察 費 2. 每 位 醫 師 每 日 門 診 量 超 過

調 查 背 景 去 年 年 尾 奶 粉 供 應 緊 張 有 零 售 商 大 幅 抬 價 的 報 導 和 投 訴 在 每 兩 個 月 進 行 的 定 期 嬰 幼 兒 奶 粉 價 格 調 查 以 外, 在 農 曆 新 年 前 後, 特 別 加 強 奶 粉 供 應 和 價 格 的 調 查 工 作 2

(Microsoft Word - MOODLE990201\266i\266\245\244\342\245U )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CONTENTS 訓 練 內 容 設 計 法 056 淡 季 期 的 訓 練 058 旺 季 期 的 訓 練 060 針 對 爬 坡 賽 的 訓 練 內 容 062 賽 後 的 資 料 分 析 PART4/ 鏑 木 毅 先 生 的 建 言 活 用 於 越 野 路 跑 的 心 跳 訓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前 言 民 主 黨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

包 裝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一 本 規 定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二 本 規 定 所 稱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指

2 飲 料 調 製 丙 級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必 勝 寶 典 Beverage Modulation Preparation 應 考 綜 合 注 意 事 項 A1 A2 A3 A4 A5 A6 B7 B8 B9 B10 B11 B12 C13

Appendix2

BOT_BS_audited_96

2 2.1 A H ir@abchina.com 2

103Q3

類 別 三 方 法 四 材 法 與 實 習 原 理 必 修 2 2 發 展 與 設 計 必 修 2 2 習 評 量 必 修 2 2 輔 導 原 理 與 實 務 2 2 班 級 經 營 必 修 2 2 媒 體 與 運 用 2 2 實 習 必 修 2 2 國 民 小 語 文 材 法 國 民 小 國 語

新北市10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廚工甄選簡章

101年度社會福利方案 網路線上操作手冊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8,530 1,056 52% % % % % 1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 ,072 24,043 21,950 24,684 17,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4年說明會簡報-final-0923.ppt [相容模式]

第 2 頁 理 由 現 行 計 劃 3. 現 時, 學 生 如 欲 在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下 申 領 考 試 費 減 免, 必 須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 (a) 首 次 應 考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下 稱 會 考 ) 1 或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 下 稱 高 考

HSBC Holdings plc Interim Report Chinese

Microsoft Word - Panal Paper_Overview _Chi_

一 業 務 內 容 本 公 司 依 郵 政 法 第 5 條 得 經 營 下 列 業 務 :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486,746, ,318,734, ,039,301,167

<4D F736F F D20B3E6A4B830312D2D2DBCC6BD75BB50BEE3BCC6AABAA55BB4EEB942BAE22E646F6378>

「技術員訓練計劃」小冊子 "Technician Training Scheme" pamphlet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Microsoft Word - _3_???????-Ch _???

名 師 峻 堯 老 師 地 理 考 科 壹 前 言 ( 筆 者 對 於 指 定 考 科 的 界 定 ) ~

268 別 行 政 區 所 以, 全 國 人 民 代 表 大 會 根 據 憲 法 第 31 條 規 定 設 立 了 特 別 行 政 區 沒 有 憲 法 第 31 條 的 規 定, 就 沒 有 特 別 行 政 區 制 度 存 在 的 合 法 性 基 礎 62 正 如 上 述, 憲 法 為 特 別 行

Transcription:

小 學 幼 兒 園 及 托 育 機 構 教 托 育 人 員 腸 病 毒 防 治 手 冊 衛 生 署 疾 病 管 制 局 2013 年 2 月 修 訂

壹 認 識 腸 病 毒 一 腸 病 毒 是 什 麼? 腸 病 毒 屬 於 小 RNA 病 毒 科 (Picornaviridae), 為 一 群 病 毒 的 總 稱, 在 1997 年 以 前, 已 知 而 被 分 類 的 腸 病 毒 共 有 小 兒 麻 痺 病 毒 (Poliovirus) 共 3 型 ( 1 至 3 型 ) 克 沙 奇 病 毒 (Coxsackievirus), 含 23 種 A 型 (A1 至 A22 型,A24 型 ) 及 6 種 B 型 (B1-B6 型 ) 伊 科 病 毒 (Echovirus) 共 30 型 (1 至 33 型, 但 8 10 及 28 型 除 外 ) 及 腸 病 毒 (Enterovirus)(68 型 ) 等 60 餘 型, 近 年 來 又 陸 續 發 現 多 種 型 別, 依 據 基 因 序 列 分 析 結 果 將 之 重 新 歸 類, 分 為 人 類 腸 病 毒 A B C D(Human enterovirus A B C D) 型, 其 中 腸 病 毒 71 型 被 歸 類 於 人 類 腸 病 毒 A 型 二 腸 病 毒 71 型 特 別 毒? 在 所 有 腸 病 毒 中, 除 了 小 兒 麻 痺 病 毒 之 外, 以 腸 病 毒 71 型 最 容 易 引 起 神 經 系 統 的 併 發 症, 感 染 腸 病 毒 71 型 後, 常 出 現 的 症 狀 如 下 : 一 發 燒 時 間 較 長 : 常 超 過 3 天, 體 溫 可 超 過 39 二 幾 乎 都 有 手 足 口 症 狀 : 在 手 部 足 部 口 腔 後 方 膝 蓋 臀 部 等 部 位 出 現 針 頭 大 小 紅 點 的 疹 子 ( 水 泡 ) 三 容 易 有 中 樞 神 經 併 發 症 : 如 嗜 睡 持 續 嘔 吐 肌 躍 型 抽 搐 ( 類 似 驚 嚇 的 全 身 性 肢 體 抽 動 ) 意 識 不 清 等 這 種 病 毒 是 在 1969 年 至 1973 年 美 國 加 州 的 一 次 流 行 首 先 被 分 離 出 來, 當 時 就 發 現 有 很 多 病 毒 性 腦 膜 炎 與 腦 炎 的 病 例, 之 後 在 世 界 各 地 都 有 病 例 報 告, 包 括 澳 洲 日 本 香 港 馬 來 西 亞 瑞 典 1

保 加 利 亞 匈 牙 利 法 國 等 地 事 實 上, 臺 灣 在 1980 年 至 1981 年 也 曾 經 流 行 過 根 據 美 國 所 作 的 調 查, 自 1977 年 至 1991 年 間, 每 年 都 有 腸 病 毒 71 型 被 分 離 出 來, 只 是 個 案 數 的 多 少 每 年 稍 有 不 同, 可 見 此 型 腸 病 毒 在 全 世 界 許 多 地 方 都 是 廣 泛 且 一 直 持 續 性 地 存 在 比 較 特 別 的 是, 雖 然 世 界 各 地 的 報 告 大 多 發 現 這 一 型 病 毒 發 生 神 經 併 發 症 的 比 率 特 別 高, 但 是 其 嚴 重 程 度 則 各 有 不 同, 有 的 只 出 現 腦 膜 炎 輕 微 腦 炎 肢 體 麻 痺 等 非 致 命 性 的 嚴 重 病 例, 有 的 則 像 台 灣 (1998 年 ) 流 行 一 樣 出 現 死 亡 病 例, 如 保 加 利 亞 匈 牙 利 馬 來 西 亞 日 本 中 國 越 南 柬 埔 寨, 其 原 因 尚 待 進 一 步 的 研 究 三 腸 病 毒 是 不 是 只 有 台 灣 地 區 才 有? 在 什 麼 季 節 流 行? 此 種 病 毒 世 界 各 地 都 有, 通 常 在 春 夏 季 及 初 秋 流 行, 台 灣 地 區 因 為 地 處 亞 熱 帶, 氣 候 濕 熱, 適 合 腸 病 毒 生 存 與 繁 殖, 所 以 全 年 都 可 能 有 感 染 發 生 四 腸 病 毒 是 怎 麼 傳 染 的? 一 般 會 持 續 多 久? 腸 病 毒 可 以 經 由 糞 口 傳 染, 或 經 由 接 觸 病 人 的 口 鼻 分 泌 物 飛 沫 及 皮 膚 上 潰 瘍 的 水 泡 等 途 徑 傳 染 病 毒 的 傳 染 常 因 青 少 年 ( 學 童 ) 或 成 人 自 外 面 帶 回, 經 由 接 觸 或 飛 沫 方 式 感 染 家 中 幼 童 所 造 成 ; 也 可 能 經 由 接 觸 無 症 狀 帶 病 毒 感 染 者, 或 病 人 的 口 鼻 分 泌 物 ( 咳 嗽 打 噴 嚏 飛 沫 ), 或 吃 進 被 含 有 病 毒 之 糞 便 所 污 染 的 食 物 而 受 傳 染 玩 具 也 常 是 幼 童 間 傳 染 的 媒 介, 尤 其 是 帶 毛 的 玩 具, 因 為 死 角 多, 提 供 病 毒 藏 身 的 機 會, 容 易 在 幼 童 把 玩 咬 弄 之 間, 讓 病 毒 有 機 會 經 由 口 鼻 進 入 人 體 而 感 染 感 染 腸 病 毒 後, 在 症 狀 出 現 之 前 幾 天 就 具 有 傳 染 力, 此 時 在 感 2

染 者 咽 喉 與 糞 便 都 可 發 現 病 毒 存 在, 在 發 病 後 一 週 內, 口 鼻 分 泌 物 所 含 之 病 毒 量 達 到 最 高, 此 時 期 之 傳 染 力 強, 而 經 由 腸 道 排 出 病 毒 的 時 間 可 持 續 數 6 至 8 週, 甚 至 長 達 12 週 之 久 腸 病 毒 在 家 庭 之 中 有 很 高 的 傳 染 率, 在 人 群 密 集 的 地 方, 如 學 校 等 處 也 較 容 易 發 生 傳 染 由 於 腸 病 毒 在 發 病 後 的 一 週 內 傳 染 力 最 高, 需 特 別 注 意 感 染 者 之 隔 離 照 顧, 也 必 須 特 別 小 心 處 理 感 染 者 之 糞 便 口 鼻 分 泌 物 皮 膚 上 水 泡 ; 發 病 兩 週 後, 咽 喉 之 病 毒 排 出 量 大 量 減 少, 透 過 口 鼻 分 泌 物 飛 沫 接 觸 等 途 徑 傳 染 的 危 險 性 降 低, 但 仍 應 注 意 個 人 衛 生, 避 免 接 觸 傳 染, 同 時 因 感 染 者 在 復 原 後 亦 會 持 續 由 糞 便 排 出 病 毒, 因 此 仍 須 養 成 時 時 正 確 洗 手 避 免 以 手 碰 觸 口 鼻 等 衛 生 習 慣, 以 防 將 病 毒 傳 染 給 他 人 五 腸 病 毒 從 感 染 到 發 病 多 久? 有 些 什 麼 症 狀? 潛 伏 期 ( 從 感 染 到 發 病 的 期 間 ):2 到 10 天, 平 均 約 3 到 5 天 腸 病 毒 可 以 引 起 多 種 疾 病, 其 中 很 多 是 沒 有 症 狀 的 感 染, 尤 其 隨 著 年 齡 增 長, 症 狀 愈 不 明 顯, 有 些 感 染 者 只 有 發 燒 或 類 似 一 般 感 冒 的 症 狀, 有 時 候 則 會 引 起 一 些 特 殊 的 臨 床 表 現, 常 見 的 症 狀 包 括 手 足 口 病 疱 疹 性 咽 峽 炎, 臨 床 上 還 發 現 有 無 菌 性 腦 膜 炎 病 毒 性 腦 炎 肢 體 麻 痺 症 候 群 急 性 出 血 性 結 膜 炎 心 肌 炎 等 手 足 口 病 患 者 會 在 手 掌 腳 掌 膝 蓋 與 臀 部 周 圍 會 出 現 稍 微 隆 起 的 紅 疹, 疹 子 的 頂 端 大 多 有 小 水 泡, 口 腔 也 會 有 潰 瘍, 腸 病 毒 71 型 引 起 的 疹 子 則 較 為 細 小, 如 針 頭 大 小 紅 點 般, 有 時 不 易 察 覺 疱 疹 性 咽 峽 炎 患 者 大 多 會 發 高 燒, 在 口 腔 後 部 出 現 水 泡, 然 後 很 快 地 破 掉 變 成 潰 瘍 3

六 腸 病 毒 感 染 的 致 命 機 率 有 多 高? 大 多 數 腸 病 毒 感 染 者 症 狀 都 很 輕 微, 甚 至 沒 有 症 狀, 如 果 有 症 狀, 也 大 多 在 7 到 10 天 內 會 自 然 痊 癒, 只 有 極 少 數 患 者 會 出 現 嚴 重 的 併 發 症 民 國 87 年 臺 灣 地 區 腸 病 毒 大 流 行 時, 雖 然 專 家 對 感 染 致 死 率 的 推 估 不 同, 但 是 一 般 的 估 計 是 在 十 萬 分 之 一 到 萬 分 之 一 之 間, 意 思 就 是 感 染 了 腸 病 毒 以 後,99.9% 以 上 的 患 者 都 會 康 復 七 已 經 感 染 過 腸 病 毒 的 小 孩, 為 什 麼 還 會 再 次 感 染? 由 於 腸 病 毒 型 別 很 多, 感 染 某 型 腸 病 毒 後, 只 會 對 該 型 腸 病 毒 產 生 免 疫 力, 邇 後 感 染 另 一 型 腸 病 毒 時, 先 前 所 產 生 的 抗 體 並 不 具 有 保 護 力, 還 是 有 可 能 會 發 病 由 於 有 多 種 腸 病 毒 會 引 起 手 足 口 病 或 疱 疹 性 咽 峽 炎, 所 以 一 生 中 可 能 會 出 現 不 止 一 次 的 手 足 口 病 或 疱 疹 性 咽 峽 炎 貳 預 防 腸 病 毒 一 有 沒 有 疫 苗 可 以 預 防 腸 病 毒? 目 前 腸 病 毒 中, 除 了 小 兒 麻 痺 病 毒 以 外, 沒 有 疫 苗 可 以 預 防 二 如 何 預 防 腸 病 毒? 由 於 腸 病 毒 型 別 很 多, 無 法 得 過 一 次 就 終 身 免 疫, 而 且 目 前 並 沒 有 疫 苗 ( 小 兒 麻 痺 疫 苗 除 外 ) 可 以 預 防, 又 可 經 口 飛 沫 接 觸 4

等 多 種 途 徑 傳 染, 控 制 不 易, 但 是 不 論 哪 一 型 腸 病 毒, 都 可 透 過 簡 單 的 衛 生 保 健 動 作, 大 大 降 低 感 染 的 機 會, 所 以 勤 於 正 確 洗 手, 保 持 良 好 個 人 衛 生 習 慣, 是 減 少 被 傳 染 的 不 二 法 門 除 了 要 養 成 良 好 的 個 人 衛 生 習 慣 之 外, 同 時 還 要 注 意 下 列 事 項 : 1. 注 意 環 境 衛 生 及 居 家 環 境 良 好 通 風 2. 儘 量 避 免 出 入 擁 擠 之 公 共 場 所, 或 與 疑 似 病 患 接 觸 3. 注 意 營 養 均 衡 飲 食 運 動 及 充 足 睡 眠, 以 增 強 個 人 的 免 疫 力 餵 食 母 乳, 也 可 提 高 嬰 兒 抵 抗 力 4. 幼 童 ( 尤 其 3 歲 以 下 幼 兒 ) 感 染 腸 病 毒 後, 有 較 高 比 率 併 發 腦 炎 類 小 兒 麻 痺 症 候 群 或 肺 水 腫 等 嚴 重 症 狀, 因 此 幼 童 之 照 顧 者 或 接 觸 者 應 特 別 注 意 個 人 衛 生, 在 摟 抱 親 吻 或 餵 食 幼 兒 前, 務 必 更 衣 洗 手, 避 免 將 病 毒 傳 染 給 免 疫 系 統 尚 未 發 展 成 熟 的 嬰 幼 童 5. 若 幼 童 經 醫 師 診 斷 疑 似 感 染 腸 病 毒 時, 除 依 醫 師 指 示 治 療 外, 最 好 讓 病 童 在 家 休 息 至 少 一 星 期, 或 直 至 無 發 燒 現 象, 儘 量 不 要 參 加 任 何 活 動, 以 避 免 傳 染 他 人 三 正 確 洗 手 步 驟 是 什 麼? 時 時 正 確 洗 手 雖 不 一 定 可 以 完 全 杜 絕 腸 病 毒 的 感 染, 但 可 以 降 低 接 觸 病 毒 的 可 能 與 感 染 病 毒 的 數 量, 因 而 減 低 發 病 的 危 險 性 及 嚴 重 度, 故 為 保 護 個 人 最 基 本 而 重 要 的 方 法 正 確 洗 手 步 驟 如 下 : 濕 搓 沖 捧 擦 1. 在 水 龍 頭 下 把 手 淋 濕 2. 擦 上 肥 皂 或 洗 手 液 3. 兩 手 心 互 相 磨 擦 4. 兩 手 揉 搓 自 手 背 至 手 指 ( 特 別 要 注 意 清 潔 戴 戒 指 處 ) 5. 兩 手 揉 搓 手 掌 及 手 背 5

6. 作 拉 手 姿 勢 以 擦 手 指 尖 7. 用 清 水 將 雙 手 洗 淨, 關 水 前 先 捧 水 將 水 龍 頭 沖 洗 乾 淨 8. 用 乾 淨 紙 巾 或 烘 乾 機 將 手 烘 乾 四 腸 病 毒 流 行 期 間, 小 朋 友 可 不 可 以 到 遊 樂 場 所 玩 耍? 在 流 行 期 間, 可 儘 量 安 排 戶 外 健 康 休 閒 活 動, 大 人 小 朋 友 在 戶 外 活 動 時, 也 要 記 得 勤 洗 手 ; 小 朋 友 應 避 免 在 人 潮 擁 擠 室 內 空 間 活 動, 以 降 低 感 染 的 機 會 五 暑 假 期 間, 如 何 避 免 小 朋 友 感 染 腸 病 毒 呢? 暑 假 期 間, 幼 童 間 密 切 接 觸 減 少, 因 此 腸 病 毒 感 染 機 會 隨 之 降 低, 但 日 常 活 動 或 是 參 加 安 親 班 夏 令 營 等 聚 集 場 合, 還 是 有 機 會 感 染 到 腸 病 毒, 以 下 三 點 注 意 事 項, 可 以 有 效 預 防 腸 病 毒 感 染, 讓 小 朋 友 過 一 個 真 正 健 康 快 樂 的 暑 假 : 1. 持 續 注 意 個 人 及 環 境 衛 生 吃 東 西 前 如 廁 後 需 加 強 洗 手 ; 注 意 營 養 均 衡 飲 食 運 動 及 充 足 睡 眠, 以 增 強 免 疫 力 2. 就 暑 假 活 動 方 面, 為 減 少 可 能 與 疑 似 病 患 密 切 接 觸 之 機 會, 建 議 父 母 應 避 免 幼 童 進 出 擁 擠 之 戶 內 場 所, 盡 量 選 擇 戶 外 健 康 休 閒 活 動, 如 游 泳 或 動 物 園 遊 玩 ; 大 人 及 小 孩 在 外 出 期 間 也 要 經 常 洗 手 3. 若 幼 童 有 疑 似 感 染 腸 病 毒 時, 應 儘 速 就 醫 遵 循 醫 師 指 示 治 療 ; 家 中 若 有 感 染 者, 應 與 其 他 健 康 幼 兒 作 適 當 隔 離, 且 避 免 參 加 任 何 活 動, 以 免 傳 染 給 他 人 6

參 感 染 者 之 處 理 與 治 療 一 腸 病 毒 有 沒 有 特 殊 治 療 藥 物? 目 前 並 沒 有 治 療 腸 病 毒 的 特 效 藥, 一 般 都 是 針 對 發 生 的 症 狀, 採 取 對 症 療 法 另 有 一 些 藥 廠 發 展 出 可 以 抑 制 腸 病 毒 的 藥 物, 其 作 用 機 制 大 多 是 抑 制 腸 病 毒 對 於 人 類 細 胞 的 感 染 能 力, 但 這 些 藥 物 都 還 在 初 期 的 試 驗 階 段, 尤 其 是 對 於 人 體 的 安 全 性 都 還 沒 有 經 過 適 當 的 評 估, 所 以 還 無 法 使 用 二 家 中 或 學 校 有 兒 童 感 染 腸 病 毒 時 應 該 注 意 什 麼? 1. 注 意 補 充 營 養 與 水 分, 儘 可 能 選 擇 容 易 入 口 柔 軟 無 刺 激 性 的 飲 食, 以 免 降 低 病 患 進 食 意 願, 造 成 脫 水 或 營 養 不 足, 影 響 恢 復 2. 小 心 處 理 病 患 之 排 泄 物 ( 糞 便 口 鼻 分 泌 物 ), 且 處 理 完 畢 應 立 即 洗 手 3. 對 疑 似 感 染 腸 病 毒 之 幼 ( 學 ) 童, 可 建 議 其 依 醫 師 指 示 接 受 治 療 在 家 休 息 若 無 法 請 假, 也 應 請 其 戴 口 罩, 並 與 其 他 幼 童 適 度 區 隔, 減 少 傳 染 機 會 4. 對 家 中 之 第 二 個 病 患 尤 其 是 嬰 幼 兒 要 特 別 小 心, 其 所 接 受 的 病 毒 量 往 往 較 高, 嚴 重 程 度 可 能 提 高 5. 若 發 現 幼 ( 學 ) 童 有 感 染 聚 集 現 象 時, 應 儘 速 報 告 學 校 行 政 單 位 與 衛 生 教 育 單 位 聯 繫, 研 判 是 否 需 採 行 相 關 措 施, 請 參 閱 伍 教 ( 托 ) 育 機 構 停 止 上 課 及 兒 童 請 假 建 議 7

三 什 麼 情 況 下 必 須 立 刻 就 醫? 1. 出 現 發 燒 身 體 不 適 應 立 即 通 知 家 長, 前 往 就 醫 後, 於 家 中 休 息 2. 如 經 醫 師 診 斷 為 腸 病 毒, 應 密 切 注 意 是 否 出 現 下 列 神 經 併 發 症 ( 一 般 是 在 發 疹 後 2 到 4 天 會 出 現, 也 可 能 更 早 出 現 ), 如 有 立 即 送 大 醫 院 治 療 : (1) 嗜 睡 意 識 改 變 活 力 不 佳 手 腳 無 力 (2) 肌 躍 型 抽 搐 ( 類 似 受 到 驚 嚇 的 突 發 性 全 身 肌 肉 收 縮 動 作 ) (3) 持 續 嘔 吐 ( 非 因 進 食 刺 激 喉 嚨 而 引 起 須 特 別 注 意 ) (4) 呼 吸 急 促 心 跳 加 快 等 四 成 人 是 否 會 感 染 腸 病 毒? 症 狀 為 何? 就 醫 應 掛 哪 一 科? 腸 病 毒 的 型 別 達 數 十 種 以 上, 成 人 接 觸 未 感 染 過 的 腸 病 毒 型 別, 仍 有 機 會 感 染, 其 感 染 後 症 狀 不 明 顯 或 很 輕 微 ( 類 似 感 冒 症 狀 ), 可 至 一 般 家 庭 醫 學 科 或 內 科 等 就 診 肆 教 ( 托 ) 育 機 構 與 人 員 配 合 事 項 依 據 傳 染 病 防 治 法 第 37 條 之 規 定, 教 ( 托 ) 育 機 構 對 於 所 收 容 或 托 育 之 人 員, 須 善 盡 健 康 管 理 之 責 任 一 教 ( 托 ) 育 機 構 在 腸 病 毒 防 治 工 作 上 應 配 合 事 項 為 何? 1. 提 供 教 ( 托 ) 育 工 作 人 員 學 生 與 家 長 正 確 之 腸 病 毒 相 關 知 識 2. 提 供 充 足 且 適 當 之 洗 手 環 境, 包 括 潔 淨 之 廁 所 與 洗 手 設 備 安 全 之 自 來 水 設 施 以 及 適 量 數 量 之 肥 皂 或 洗 手 乳 等 洗 潔 劑 之 提 供 3. 注 意 環 境 衛 生, 如 保 持 教 室 之 清 潔 與 通 風 4. 限 制 收 容 幼 學 ( 童 ) 人 數, 維 持 寬 敞 空 間 8

5. 共 用 之 玩 具 遊 樂 設 施 ( 如 電 動 馬 溜 滑 梯 鞦 韆 等 ) 要 經 常 保 持 清 潔 6. 提 供 充 足 且 必 要 的 清 潔 工 具 ( 如 : 清 洗 廁 所 等 所 戴 之 防 水 手 套 ) 與 清 潔 劑 ( 使 用 漂 白 水 或 通 過 本 局 委 託 國 家 生 技 醫 療 產 業 策 進 會 審 查 推 薦 之 防 疫 產 品 或 其 他 有 效 之 消 毒 藥 品 ) 等, 定 期 進 行 環 境 清 潔 及 重 點 消 毒, 製 作 清 消 紀 錄, 避 免 學 童 或 工 作 人 員 未 採 行 適 當 防 護 而 接 觸 感 染 源 7. 時 時 注 意 幼 ( 學 ) 童 之 健 康 與 請 假 情 況, 如 有 必 要, 應 與 教 育 單 位 社 政 單 位 衛 生 單 位 等 研 商 決 定 幼 ( 學 ) 童 請 假 或 停 止 上 課 事 宜 相 關 請 假 停 課 建 議 等, 請 參 閱 伍 教 ( 托 ) 育 機 構 停 課 及 兒 童 請 假 建 議 8. 配 合 縣 市 衛 生 教 育 及 社 政 單 位 之 腸 病 毒 防 治 查 核, 如 有 缺 失, 並 立 即 改 善 ( 查 核 重 點 如 附 錄 二 ) 二 教 ( 托 ) 育 人 員 在 腸 病 毒 防 治 工 作 上 應 配 合 事 項 為 何? 1. 教 育 幼 ( 學 ) 童 正 確 之 腸 病 毒 傳 染 途 徑 預 防 方 法 及 相 關 知 識 2. 加 強 幼 ( 學 ) 童 時 時 正 確 洗 手 等 個 人 衛 生 習 慣 之 養 成, 教 導 其 於 進 行 清 掃 工 作 ( 尤 其 清 掃 廁 所 ) 時, 必 須 採 行 必 要 的 個 人 保 護 措 施, 工 作 完 畢 時 手 套 應 取 下, 不 可 戴 著 工 作 手 套 亂 按 或 亂 摸 其 他 物 品 3. 透 過 母 姐 會 家 庭 訪 視 家 庭 聯 絡 簿 宣 導 單 張 等 方 式, 將 腸 病 毒 防 治 正 確 知 識 傳 布 教 育 幼 ( 學 ) 童 家 人, 落 實 生 病 不 上 學 之 防 疫 觀 念 4. 避 免 提 供 帶 毛 玩 具, 玩 具 應 經 常 清 洗 擦 乾 淨, 避 免 染 病 兒 童 之 口 沫 殘 留 於 玩 具 上 5. 為 收 容 之 嬰 幼 兒 換 尿 片 ( 布 ) 時, 工 作 人 員 要 注 意 衛 生, 事 前 事 9

後 均 應 正 確 洗 手 6. 時 時 關 心 與 注 意 幼 ( 學 ) 童 之 健 康 與 請 假 情 況, 如 班 級 幼 ( 學 ) 童 出 現 異 常 之 請 假 狀 況 或 請 假 聚 集 時, 應 聯 繫 家 長 瞭 解 原 因, 如 為 疑 似 腸 病 毒 感 染 聚 集, 宜 通 知 校 長 學 校 醫 護 人 員 等 進 行 必 要 之 通 報 與 預 防 措 施 7. 相 關 請 假 停 課 建 議 等, 請 參 閱 伍 教 ( 托 ) 育 機 構 停 課 兒 童 請 假 建 議 三 有 疑 似 腸 病 毒 感 染 疫 情 時, 教 ( 托 ) 育 機 構 應 如 何 處 理? 1. 對 疑 似 感 染 腸 病 毒 之 幼 ( 學 ) 童, 應 適 當 休 息 與 適 當 補 充 水 分, 並 依 醫 師 指 示 接 受 治 療, 在 家 休 息 應 全 力 與 家 長 溝 通, 儘 量 設 法 說 服 家 長, 讓 病 童 在 家 好 好 休 息 至 少 一 星 期, 或 直 至 無 發 燒 現 象 若 無 法 請 假, 也 應 請 其 戴 口 罩, 並 與 其 他 幼 童 適 度 區 隔, 減 少 傳 染 機 會 2. 分 發 衛 教 宣 導 單 張 給 疑 似 感 染 腸 病 毒 幼 兒 之 父 母, 以 使 父 母 知 道 注 意 重 症 個 案 發 生 的 前 驅 症 狀, 及 預 防 家 中 其 他 幼 童 感 染 3. 應 進 行 全 面 環 境 清 掃 及 消 毒 工 作, 包 括 : 課 桌 椅 玩 具 書 本 遊 樂 設 施 娃 娃 車 等, 均 要 以 消 毒 劑 進 行 清 潔 與 消 毒 清 潔 時, 工 作 人 員 應 穿 戴 防 水 手 套 口 罩 等 防 護 衣 物, 工 作 完 畢 後 手 套 應 取 下, 避 免 碰 觸 其 他 物 品 而 造 成 污 染 消 毒 劑 建 議 使 用 500ppm 漂 白 水 巿 售 家 庭 用 漂 白 水 濃 度 一 般 在 5 至 6%, 以 喝 湯 用 的 湯 匙 舀 5 湯 匙 ( 約 15 至 20cc), 加 入 10 公 升 的 自 來 水 中 ( 大 瓶 寶 特 瓶 每 瓶 1,250cc,8 瓶 等 於 10 公 升 ), 攪 拌 均 勻, 即 可 泡 得 500ppm 的 消 毒 用 漂 白 水 注 意 : (1) 戶 外 紫 外 線 紫 外 線 殺 菌 燈 氯 及 煮 沸 等 方 法 均 能 有 效 殺 10

滅 腸 病 毒, 衣 物 等 物 品 可 使 用 沸 水 浸 泡 或 曝 曬 等 消 毒 方 式 (2) 酒 精 乙 醚 氯 仿 酚 類 ( 如 : 來 舒 ) 等 常 見 消 毒 劑 對 腸 病 毒 殺 滅 效 果 不 佳, 包 含 一 般 乾 式 洗 手 液 也 是 如 此, 其 他 不 具 消 毒 效 果 之 清 潔 用 品 更 無 消 毒 效 果 4. 如 遭 病 童 分 泌 物 或 排 泄 物 污 染 之 物 品 或 表 面, 請 立 即 清 潔 消 毒, 並 建 議 使 用 1000ppm 之 消 毒 用 漂 白 水 擦 拭 (20cc 市 售 家 用 漂 白 水 加 入 1 公 升 之 自 來 水 ), 使 用 時 請 穿 戴 防 水 手 套 並 注 意 安 全 補 充 : 如 嘔 吐 物 及 排 泄 物 無 法 區 分 為 腸 病 毒 或 病 毒 性 腸 胃 炎 ( 諾 羅 病 毒 或 輪 狀 病 毒 ) 感 染, 則 建 議 參 考 校 園 環 境 消 毒 與 嘔 吐 物 及 排 泄 物 消 毒 處 理 方 式 及 注 意 事 項 ( 請 參 閱 本 局 全 球 資 訊 網 ( 專 業 版 ) > 傳 染 病 介 紹 > 疾 病 介 紹 > 病 毒 性 腸 胃 炎 > 宣 導 素 材 > 衛 教 宣 導 建 議 > 學 校 病 毒 性 腸 胃 炎 防 治 手 冊 之 附 件 四 ), 使 用 5000ppm 濃 度 之 漂 白 水, 以 徹 底 殺 滅 病 毒, 避 免 疫 情 擴 大 5. 工 作 人 員 替 疑 似 腸 病 毒 感 染 嬰 幼 兒 更 換 尿 片 後, 應 徹 底 消 毒 更 換 尿 片 之 工 作 檯 面 或 使 用 可 拋 棄 式 床 墊 ; 此 外, 工 作 人 員 要 注 意 衛 生, 事 前 事 後 均 應 正 確 洗 手, 並 妥 善 處 理 污 穢 物 6. 若 僅 部 分 班 級 停 課, 未 停 課 之 班 級, 應 隨 時 注 意 幼 ( 學 ) 童 之 健 康 與 請 假 情 形, 出 現 異 常 時, 應 聯 繫 家 長 瞭 解 原 因, 如 有 疑 似 腸 病 毒 感 染 聚 集, 應 立 即 通 知 教 育 社 政 及 衛 生 單 位, 並 參 考 教 ( 托 ) 育 機 構 停 課 及 兒 童 請 假 建 議 辦 理 7. 未 停 課 之 班 級, 如 疑 似 感 染 腸 病 毒 之 幼 ( 學 ) 童 仍 繼 續 上 學 時, 應 特 別 注 意 其 個 人 衛 生 習 慣, 並 與 其 他 幼 童 適 度 區 隔 ( 如 病 童 載 口 罩 不 共 用 餐 具 ), 避 免 與 其 他 幼 ( 學 ) 童 有 親 密 之 接 觸 行 為, 並 適 度 以 獨 立 空 間, 派 專 人 照 顧, 多 加 關 心, 不 可 有 岐 視 或 孤 立 幼 童 的 行 為, 同 時 注 意 病 情 變 化, 惟 照 顧 者 應 注 意 正 確 洗 手, 以 免 在 幼 童 間 造 成 傳 染 8. 如 腸 病 毒 出 現 重 大 疫 情 時, 一 般 兒 童 聚 集 場 所, 以 一 天 至 少 消 毒 11

一 次 為 原 則 伍 教 ( 托 ) 育 機 構 停 止 上 課 及 兒 童 請 假 建 議 一 在 什 麼 地 區 之 教 ( 托 ) 育 機 構 必 須 考 慮 停 止 上 課, 及 幼 ( 學 ) 童 請 假 事 宜? ( 一 ) 腸 病 毒 流 行 期 間 ( 一 般 約 在 四 到 九 月, 每 年 流 行 趨 勢 與 幅 度 略 有 差 異 ): 1. 符 合 中 央 公 告 強 制 停 課 規 定 之 標 準 時 2. 中 央 如 無 特 殊 規 定, 以 機 構 所 在 縣 市 之 規 定 為 準 ( 二 ) 腸 病 毒 流 行 期 以 外 期 間, 符 合 機 構 所 在 縣 市 之 停 課 標 準 時 教 ( 托 ) 育 機 構 發 現 機 構 內 有 疑 似 腸 病 毒 感 染 聚 集 現 象 時, 應 立 即 通 知 所 在 地 教 育 社 政 及 衛 生 單 位, 共 同 評 估 是 否 有 停 止 上 課 之 必 要 二 為 什 麼 在 前 述 情 況 下, 教 ( 托 ) 育 機 構 要 特 別 考 慮 感 染 幼 ( 學 ) 童 的 停 課 請 假 事 宜? 在 腸 病 毒 流 行 期 間, 教 ( 托 ) 育 機 構 內 群 聚 事 件 眾 多, 腸 病 毒 會 藉 由 學 童 間 的 接 觸 傳 播 至 家 庭, 為 防 杜 此 一 傳 染 途 徑, 對 於 感 染 腸 病 毒 的 幼 ( 學 ) 童, 應 落 實 生 病 不 上 學 防 疫 觀 念, 避 免 傳 染 其 他 同 學, 造 成 流 行 之 可 能 若 符 合 停 課 規 定, 應 立 即 對 於 病 童 之 班 級 採 行 停 課 措 施, 以 防 止 疫 情 快 速 擴 散 在 腸 病 毒 流 行 期 以 外 時 間, 則 建 議 以 教 ( 托 ) 育 機 構 是 否 位 於 重 症 高 危 險 區 ( 本 年 曾 檢 出 腸 病 毒 71 型 或 曾 發 生 腸 病 毒 感 染 併 發 12

重 症 個 案 之 縣 市 ) 為 停 課 之 首 要 考 量 由 於 腸 病 毒 71 型 最 容 易 引 起 中 樞 神 經 併 發 症, 且 大 多 數 幼 童 對 腸 病 毒 71 型 不 具 抵 抗 力, 所 以 在 發 現 有 腸 病 毒 71 型 或 腸 病 毒 感 染 併 發 重 症 病 例 之 地 區, 為 減 低 腸 病 毒 71 型 於 群 體 免 疫 低 之 教 ( 托 ) 育 機 構 內 散 布, 造 成 重 症 病 例 之 機 會, 因 此 教 ( 托 ) 育 機 構 內 之 幼 ( 學 ) 童 若 經 臨 床 診 斷 為 ( 疑 似 ) 感 染 腸 病 毒 者, 應 與 其 家 長 溝 通, 讓 其 請 假 在 家 休 息, 避 免 傳 染 其 他 同 學 至 於 停 課 與 否, 則 視 病 童 班 級 內 其 他 幼 ( 學 ) 童 感 染 情 形, 及 教 ( 托 ) 育 機 構 所 在 縣 市 之 停 ( 復 ) 課 決 策 機 制, 決 定 該 班 級 是 否 停 課 三 教 ( 托 ) 育 機 構 之 幼 ( 學 ) 童 感 染 腸 病 毒 後, 宜 請 假 多 久? 腸 病 毒 可 以 經 由 腸 胃 道 ( 糞 口 傳 染 ) 或 呼 吸 道 ( 口 鼻 分 泌 物 ) 傳 染 時 時 正 確 洗 手 及 養 成 良 好 個 人 衛 生 習 慣, 可 以 預 防 經 由 腸 胃 道 之 傳 染 ; 對 於 經 由 口 鼻 分 泌 物 或 飛 沫 傳 染, 則 較 不 容 易 直 接 阻 斷, 因 此 讓 感 染 者 跟 其 他 幼 ( 學 ) 童 適 度 隔 離, 並 戴 上 口 罩, 可 以 減 低 傳 染 的 機 會 雖 然 腸 病 毒 於 發 病 兩 星 期 之 後, 在 咽 喉 的 病 毒 量 已 大 量 減 少, 透 過 口 鼻 分 泌 物 傳 染 的 危 險 性 已 大 為 降 低, 但 由 於 小 學 低 年 級 以 下 學 童 或 學 齡 前 幼 童 間 常 有 親 密 接 觸 之 機 會 ( 例 如 : 擁 抱 共 食 共 玩 玩 具 等 ), 傳 染 機 會 高, 再 加 上 幼 童 為 腸 病 毒 重 症 之 高 危 險 群, 因 此 為 減 低 造 成 流 行 及 發 生 重 症 之 可 能 性, 凡 經 臨 床 診 斷 為 ( 疑 似 ) 腸 病 毒 感 染 之 幼 ( 學 ) 童, 原 則 上 建 議 其 請 假 一 至 兩 星 期 ( 以 發 病 日 起 算 ), 惟 實 際 請 假 時 間 長 短, 可 依 醫 師 指 示 彈 性 調 整 四 教 ( 托 ) 育 機 構 在 什 麼 情 況 下 要 特 別 考 慮 停 課 事 宜? 停 課 多 久? 小 學 低 年 級 幼 兒 園 托 育 機 構, 於 一 週 內 同 一 班 級 有 兩 名 以 上 13

( 含 兩 名 ) 幼 ( 學 ) 童 經 醫 師 臨 床 診 斷 為 腸 病 毒 感 染 時, 表 示 感 染 已 有 聚 集 現 象, 為 遏 止 擴 大 流 行 之 可 能, 衛 生 主 管 單 位 應 與 教 ( 托 ) 育 機 構 及 學 童 家 長 充 分 溝 通, 並 督 導 及 加 強 機 構 內 幼 ( 學 ) 童 個 人 衛 生 教 育 ( 如 勤 洗 手 戴 口 罩 ) 及 環 境 消 毒, 且 依 據 中 央 公 告 之 強 制 停 課 規 定 ( 如 有 ), 或 教 ( 托 ) 育 機 構 所 在 縣 市 之 停 ( 復 ) 課 決 策 機 制, 決 定 該 班 級 是 否 停 課 與 停 課 天 數 停 課 天 數 以 一 至 兩 星 期 為 原 則 五 發 生 腸 病 毒 疫 情 之 小 學 中 高 年 級 及 以 小 學 中 高 年 級 學 童 為 收 容 對 象 之 安 親 班 與 補 習 班 ), 是 否 需 考 慮 停 課? 原 則 上 可 無 須 停 止 上 課 雖 然 停 課 可 以 減 低 擴 大 傳 染 的 機 會, 但 可 能 在 不 同 地 區 帶 來 不 同 之 社 會 成 本, 因 此 地 方 政 府 仍 應 整 體 考 量 各 地 區 環 境 與 生 活 型 態 差 異 各 教 ( 托 ) 育 機 構 之 設 施 及 人 力 負 擔, 以 及 相 關 社 會 成 本 等 因 素 後, 綜 合 決 定 是 否 停 課 及 停 課 天 數 若 無 法 採 行 停 課 措 施 時, 建 議 仍 應 將 感 染 幼 童 與 其 他 幼 童 適 度 區 隔 ( 如 為 病 童 載 口 罩 不 共 用 餐 具 ), 以 降 低 傳 染 他 人 之 機 會 14

附 錄 一 一 若 您 需 要 腸 病 毒 防 治 相 關 資 訊, 可 至 疾 病 管 制 局 全 球 資 訊 網 查 詢, 網 址 為 http://www.cdc.gov.tw, 依 序 點 選 本 局 全 球 資 訊 網 ( 專 業 版 ) 傳 染 病 介 紹 疾 病 介 紹 第 三 類 傳 染 病 腸 病 毒 感 染 併 發 重 症 即 可 二 有 關 教 托 育 機 構 腸 病 毒 防 治 宣 導 資 訊, 請 參 考 腸 病 毒 防 治 宣 導 建 議 _ 幼 托 機 構 學 校.doc ( 前 項 網 址 之 相 關 聯 結 ) 二 若 貴 機 構 要 詢 問 腸 病 毒 相 關 問 題, 索 取 腸 病 毒 防 治 衛 教 宣 導 資 料, 或 諮 詢 停 復 課 相 關 事 宜, 請 與 所 在 地 衛 生 局 聯 繫 15

附 錄 二 教 托 育 機 構 腸 病 毒 防 治 自 我 檢 查 表 1. 洗 手 環 境 與 行 為 (1) 於 洗 手 台 放 置 適 當 數 量 之 洗 手 乳 或 肥 皂 乾 淨 毛 巾 或 擦 手 紙 是 否 (2) 教 導 學 童 正 確 洗 手 步 驟, 學 童 皆 能 正 確 執 行 是 否 (3) 衛 教 學 童 正 確 洗 手 時 機, 學 童 可 正 確 回 答 及 落 實 是 否 2. 衛 教 宣 導 (1) 衛 教 學 童 與 家 長 正 確 腸 病 毒 防 治 知 識 及 生 病 不 上 學 之 概 念 是 否 (2) 張 貼 宣 導 資 料 是 否 3. 環 境 清 消 註 (1) 使 用 有 效 之 消 毒 藥 品, 且 能 正 確 配 製 500ppm 漂 白 水 是 否 (2) 定 期 環 境 清 潔 及 重 點 消 毒, 並 製 作 清 消 紀 錄 是 否 4. 防 疫 機 制 (1) 每 日 注 意 學 童 健 康 狀 況, 建 立 學 童 健 康 監 視 記 錄 是 否 (2) 瞭 解 縣 市 之 腸 病 毒 疫 情 與 停 課 通 報 機 制 並 依 循 運 作 是 否 (3) 依 據 幼 兒 園 托 育 機 構 及 小 學 教 ( 托 ) 育 人 員 腸 病 毒 防 治 手 冊, 落 實 機 構 內 防 疫 工 作 (4) 配 合 縣 市 政 府 查 核, 並 提 供 相 關 衛 教 健 康 監 視 及 清 消 等 紀 錄 是 否 是 否 註 : 使 用 500ppm 漂 白 水 或 通 過 本 局 委 託 國 家 生 技 醫 療 產 業 策 進 會 審 查 推 薦 之 防 疫 產 品 或 其 他 有 效 之 消 毒 藥 品 ) 16

附 錄 三 腸 病 毒 感 染 併 發 重 症 前 兆 病 徵 自 我 檢 查 表 親 愛 的 家 長 : 大 多 數 人 在 感 染 腸 病 毒 後, 約 7 至 10 天 即 能 痊 癒, 但 是 有 極 少 數 的 人 感 染 腸 病 毒 後, 會 出 現 嚴 重 併 發 症, 如 腦 炎 腦 膜 炎 急 性 肢 體 麻 痺 症 候 群 等 另 外, 根 據 研 究 資 料 顯 示, 若 家 中 有 第 二 個 幼 兒 感 染 腸 病 毒 時, 要 特 別 小 心 注 意 其 病 情 的 發 展, 因 為 第 二 個 病 患 所 接 受 的 腸 病 毒 之 病 毒 量 往 往 較 高, 其 嚴 重 程 度 可 能 提 高 目 前 國 內 對 於 腸 病 毒 感 染 併 發 重 症 已 有 很 好 的 治 療 方 式, 因 此, 若 家 中 幼 兒 感 染 腸 病 毒 時, 自 症 狀 開 始 後 7 天 內 要 特 別 注 意 觀 察 病 童 是 否 出 現 腸 病 毒 重 症 前 兆 病 徵 ( 如 下 表 所 列 之 一 者 ), 並 迅 速 送 往 大 醫 院 就 醫, 以 避 免 小 孩 病 情 惡 化 腸 病 毒 感 染 併 發 重 症 前 兆 病 徵 有 無 嗜 睡 意 識 改 變 活 力 不 佳 手 腳 無 力 除 了 一 直 想 睡 外, 病 童 顯 得 意 識 模 糊 眼 神 呆 滯 或 疲 倦 無 力, 原 來 活 潑 的 小 孩 會 變 得 安 静 不 想 動, 但 發 燒 本 身 就 會 影 響 小 孩 活 力, 所 以 上 述 症 狀 的 判 斷 應 以 體 溫 正 常 時 的 精 神 活 力 為 準 肌 躍 型 抽 搐 ( 無 故 驚 嚇 或 突 然 間 全 身 肌 肉 收 縮 ) 通 常 是 在 睡 眠 中 時 出 現 被 驚 嚇 或 突 然 間 全 身 肌 肉 收 縮, 隨 著 病 情 變 化 嚴 重 時, 在 清 醒 時 也 會 出 現 另 外, 病 童 可 能 因 肌 躍 型 抽 搐 症 狀 而 變 得 無 法 入 眠 持 續 嘔 吐 嘔 吐 可 為 腦 壓 上 升 的 症 狀 表 現 之 一, 嘔 吐 次 數 愈 多 愈 欲 要 注 意, 尤 其 是 伴 隨 嗜 睡 活 力 下 降, 或 只 有 嘔 吐 而 無 腹 痛 腹 瀉 等 腸 胃 炎 症 狀 時, 需 要 特 別 注 意 呼 吸 急 促 或 心 跳 加 快 小 孩 安 靜 且 體 溫 正 常 時, 心 跳 每 分 鐘 120 次 以 上 若 您 想 知 道 更 多 腸 病 毒 的 資 訊, 可 逕 洽 當 地 衛 生 局 或 至 疾 病 管 制 局 網 站 查 詢 (http://www.cdc.gov.tw), 或 多 利 用 民 眾 疫 情 通 報 及 諮 詢 服 務 專 線 : 1922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