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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新 醫 療 社 團 法 人 林 新 醫 院 住 院 須 知 104.06.25 修 訂 2.0 版 103.06.04 修 訂 1.9 版 88.12.01 制 定 1.0 版 醫 院 院 址 :40867 台 中 市 南 屯 區 惠 中 路 三 段 36 號 電 話 :(04)2258-6688

林 新 醫 院 服 務 宣 言 快 樂 讓 世 界 散 發 光 芒, 因 為 我 們 尊 重 生 命, 林 新 醫 院 一 本 人 性 的 關 懷, 在 時 代 遞 嬗 變 化 中, 秉 持 無 微 不 至 的 關 懷 與 視 病 猶 親 的 服 務 態 度, 不 斷 地 創 新 求 進 步, 堅 持 提 昇 醫 療 服 務 品 質 的 承 諾, 共 同 為 您 開 創 健 康 快 樂 的 人 生 宗 旨 : 提 供 以 病 人 為 中 心 的 醫 療 照 護 及 促 進 社 區 健 康 願 景 : 成 為 受 人 景 仰 的 中 大 型 醫 院 楷 模 短 程 目 標 中 程 目 標 長 程 目 標 一 通 過 104 年 醫 院 教 學 醫 院 評 鑑 及 醫 院 緊 急 醫 療 能 力 中 度 分 級 評 鑑 二 烏 日 林 新 醫 院 興 建 完 成 並 正 式 營 運 一 通 過 癌 症 診 療 品 質 認 證 醫 院 二 烏 日 林 新 醫 院 通 過 醫 院 及 教 學 醫 院 評 鑑 一 建 立 發 展 林 新 醫 療 體 系 經 營 管 理 模 式 二 成 為 區 域 教 學 醫 院 的 楷 模

目 錄 壹 醫 院 環 境 簡 介 01 貳 入 院 報 到 14 參 病 房 選 擇 與 更 換 15 肆 病 人 權 利 16 伍 病 人 及 家 屬 配 合 事 項 16 陸 住 院 費 用 負 擔 17 柒 各 類 證 明 文 書 之 申 請 18 捌 其 他 附 屬 服 務 19 玖 出 院 手 續 及 轉 院 申 請 19 附 錄 一 預 立 安 寧 緩 和 醫 療 暨 維 生 醫 療 抉 擇 意 願 書 20 二 不 施 行 心 肺 復 甦 術 (Do Not Resuscitate) 同 意 書 21 三 醫 療 委 任 代 理 人 委 任 書 22 四 選 擇 安 寧 緩 和 醫 療 意 願 撤 回 聲 明 書 23 五 器 官 捐 贈 同 意 書 24

壹 醫 院 環 境 簡 介 一 病 房 護 理 站 及 病 房 區 A B 棟 之 硬 體 設 備 介 紹 1. 各 樓 層 均 有 樓 層 指 示 圖, 可 依 指 示 到 達 欲 往 樓 層 A 棟 樓 層 指 示 圖 B 棟 樓 層 指 示 圖 2. 各 樓 層 均 有 平 面 配 置 圖, 請 牢 記 緊 急 時 之 疏 散 逃 生 路 線 A 棟 平 面 配 置 圖 B 棟 平 面 配 置 圖 3. 各 樓 層 均 設 置 消 防 栓 及 滅 火 器 等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消 防 栓 滅 火 器 1

4. 各 單 位 護 理 站 : 如 有 任 何 疑 問 及 需 求, 請 洽 護 理 人 員 協 助 A 棟 護 理 站 B 棟 護 理 站 二 病 房 設 施 與 其 他 公 共 設 施 之 操 作 說 明 及 使 用 規 定 1. 叫 人 鈴 使 用 : 床 頭 燈 旁 及 廁 所 內 皆 有 護 理 站 叫 人 鈴 床 頭 燈 旁 叫 人 鈴 ( 按 壓 ) 浴 廁 叫 人 鈴 ( 向 下 拉 ) 2. 床 及 床 欄 使 用 : 床 欄 於 病 床 兩 邊, 拉 起 後 需 按 床 頭 方 向 的 按 鈕, 才 可 放 下 ; 床 尾 有 三 支 搖 桿, 可 使 床 頭 床 尾 整 張 床 起 降 一 般 病 床 使 用 說 明 床 欄 拉 起 : 請 於 橫 桿 往 上 拉 2

床 欄 放 下 : 請 於 紅 色 處 壓 住 後 往 床 頭 拉 調 整 床 尾 高 低 調 整 床 的 高 低 調 整 床 頭 高 低 嬰 兒 床 使 用 說 明 床 欄 向 上 拉 3

圈 圈 處 往 上 扳 將 床 欄 向 下 壓 3. 床 頭 燈 使 用 : 位 於 床 頭 上 方, 旁 邊 有 開 關 上 方 : 床 頭 燈 ( 大 ) 握 住 把 手 向 下 拉 中 間 : 床 頭 燈 ( 小 ) 床 頭 燈 可 調 整 方 向 下 方 : 小 夜 燈 各 病 房 病 床 前 床 頭 燈 4. 空 調 使 用 :A 棟 病 房 入 口 旁 有 冷 氣 溫 度 調 節 鈕, 可 調 風 速 及 溫 度 溫 度 風 速 B 棟 病 房 入 口 有 冷 氣 調 節 開 關, 請 依 指 示 操 作 B 棟 病 房 冷 氣 開 關 4

5. 飲 水 機 : 門 診 區 及 A 棟 各 樓 層 配 膳 室 6. 製 冰 機 :A 棟 10F 配 膳 室 內 如 有 需 要 請 自 行 前 往 取 用 A 棟 10F 製 冰 機 7. 溫 熱 箱 :A 棟 6F~11F 配 膳 室 內 ( 可 用 鐵 製 容 器 ) A 棟 6F~11F 溫 熱 箱 8. 熱 食 器 :A 棟 7F 配 膳 室 內 ( 可 用 鐵 製 容 器 ) A 棟 7F 熱 食 器 5

9. 洗 衣 場 所 : A 棟 8F 配 膳 室 設 有 洗 衣 機 烘 衣 機, 每 次 使 用 各 需 投 幣 20 元 A 棟 8F 洗 衣 機 烘 衣 機 A 棟 9F 配 膳 室 設 有 脫 水 機, 可 免 費 使 用 A 棟 9F 脫 水 機 10. 電 話 使 用 :A 棟 各 樓 層 設 有 投 幣 式 及 IC 卡 式 公 用 電 話, 方 便 您 聯 絡 使 用 A 棟 各 樓 層 6

11. 廢 棄 物 清 理 : 各 病 房 均 設 有 垃 圾 筒,A 棟 各 樓 層 配 膳 室 並 設 有 資 源 回 收 筒 及 廚 餘 回 收 筒, 敬 請 配 合 善 加 利 用 各 樓 層 配 膳 室 內 三 設 備 設 施 若 有 損 害 或 故 障 請 即 告 知 護 理 人 員, 通 知 工 務 課 維 修 四 本 院 爲 方 便 病 患 家 屬 及 訪 客, 設 有 用 餐 及 購 物 等 場 所 及 設 施, 可 善 加 利 用 : 1. 旭 品 餐 廳 : 位 於 A 棟 B1F 開 放 時 間 : 早 07:00-09:00 午 11:00-13:00 晚 17:00-18:30 營 業 項 目 : 供 應 自 助 餐 2. 維 康 醫 療 用 品 : 總 店 - 位 於 B 棟 1F, 營 業 時 間 07:30-21:30 分 店 - 位 於 A 棟 B1F, 營 業 時 間 08:00-19:00 營 業 項 目 : 日 常 用 品 醫 療 用 品 婦 幼 用 品 及 陪 客 躺 椅 租 借 等 3. 便 利 商 店 : 營 業 時 間 24 小 時 營 業 項 目 : 日 常 用 品 食 品 飲 料 代 收 帳 款 ATM 傳 真 影 印 等 4.ATM 提 款 機 :(1) 位 於 A 棟 1F 轉 診 服 務 中 心 旁 (2) 位 於 B 棟 1F 便 利 商 店 內 A 棟 B1F 維 康 分 店 A 棟 B1F 餐 廳 7

B 棟 1F 維 康 總 店 B 棟 1F 便 利 商 店 B 棟 1F 便 利 商 店 內 提 款 機 A 棟 1F 提 款 機 8

五 健 保 病 房 之 標 示 及 配 置 處 所 ( 詳 細 內 容 請 參 閱 本 院 住 院 批 價 櫃 檯 或 護 理 站 健 保 病 房 之 數 量 分 配 情 形 及 內 部 配 置 之 標 示 ) 六 醫 院 之 諮 詢 服 務 ( 一 ) 服 務 電 話 總 機 :(04)22586688 轉 6200 各 樓 層 護 理 站 前 公 告 緊 急 救 護 專 線 :04-22586688 轉 6995 人 工 電 話 掛 號 :04-22586688 轉 1801-1803 電 腦 語 音 掛 號 (24 小 時 ):04-22586688 轉 3 健 檢 中 心 專 線 :04-22586688 轉 1210-1211 服 務 台 專 線 :04-22586688 轉 6388 轉 診 專 線 :04-22586688 轉 6366 意 見 專 線 :04-22586688 轉 1885 或 1658 ( 二 ) 諮 詢 服 務 諮 詢 服 務 位 置 聯 絡 電 話 服 務 項 目 一 般 服 務 ( 志 工 ) 藥 物 諮 詢 A 棟 1F 大 門 旁 B 棟 1F 全 家 便 利 商 店 斜 對 面 A 棟 1F 過 敏 免 疫 風 濕 科 診 間 旁 04-22586688 轉 6369 04-22586688 轉 6388 04-22586688 轉 1716 9 1717 就 診 諮 詢 方 向 指 引 測 量 血 壓 (B 棟 1F) 老 弱 扶 持 輪 椅 借 用 (A 棟 1F) 協 助 資 料 填 寫 協 助 掛 號 批 價 多 重 科 別 用 藥 用 藥 品 項 眾 多 複 雜 慢 性 病 長 期 用 藥 藥 物 交 互 作 用 藥 物 副 作 用

醫 療 諮 詢 04-22586688 轉 6366 A 棟 1F 大 門 旁 ( 轉 診 服 務 中 心 ) 6367 營 養 諮 詢 衛 教 室 A 棟 2F 手 扶 梯 旁 04-22586688 轉 1815 檢 驗 科 諮 詢 ( 抽 血 櫃 檯 ) A 棟 2F 手 扶 梯 旁 04-22586688 轉 6211 懷 孕 與 哺 乳 期 用 藥 安 全 特 殊 的 藥 物 劑 型 操 作 方 式 任 何 其 他 藥 物 相 關 問 題 辦 理 轉 診 轉 檢 業 務 辦 理 子 宮 頸 抹 片 辦 理 乳 房 攝 影 辦 理 大 腸 癌 篩 檢 辦 理 口 腔 黏 膜 檢 查 院 外 癌 症 篩 檢 陽 性 個 案 確 認 轉 介 服 務 單 一 窗 口 減 重 增 重 疾 病 飲 食 指 導 生 命 期 飲 食 指 導 抽 血 檢 驗 尿 液 檢 查 其 他 特 殊 檢 驗 項 目 之 檢 體 採 檢 檢 驗 相 關 諮 詢 服 務 七 本 院 為 健 保 特 約 醫 院 八 本 院 交 通 路 線 說 明 ( 詳 細 內 容 請 參 閱 門 診 時 間 表 ) 1. 院 址 : 台 中 市 南 屯 區 惠 中 路 三 段 36 號 自 行 開 車 由 中 港 交 流 道 往 市 區 方 向 到 本 院 約 5 分 鐘 由 中 彰 快 速 道 路 往 五 權 西 路 到 本 院 約 5 分 鐘 本 院 設 有 收 費 停 車 場 可 供 民 眾 停 車 10

台 中 市 林 新 醫 院 公 車 交 通 路 線 上 下 車 站 牌 公 車 路 線 及 客 運 公 司 站 牌 至 林 新 醫 院 距 離 林 新 醫 院 5( 全 航 客 運 ) 約 150 公 尺 惠 文 高 中 27( 台 中 客 運 ) 72( 仁 友 客 運 ) 81( 統 聯 客 運 ) 107( 台 中 客 運 ) 約 350 公 尺 惠 文 國 小 27( 台 中 客 運 ) 72( 仁 友 客 運 ) 81( 統 聯 客 運 ) 107( 台 中 客 運 ) 約 500 公 尺 三 厝 里 29( 仁 友 客 運 ) 54( 和 欣 客 運 ) ( 黎 明 路 大 墩 11 街 口 ) 72( 仁 友 客 運 ) 75( 統 聯 客 運 ) 約 500 公 尺 惠 中 路 向 上 路 口 ( 向 上 路 郵 局 ) 89( 仁 友 客 運 ) 約 250 公 尺 黎 明 新 村 ( 高 鐵 接 駁 車 下 車 處 ) 請 轉 搭 54( 和 欣 客 運 ) 75( 統 聯 客 運 ) 至 三 厝 里 站 下 車 粗 體 紅 字 : 有 到 台 中 火 車 站 89 路 公 車 : 有 到 台 中 後 火 車 站 黎 明 新 村 約 1200 公 尺 三 厝 里 約 500 公 尺 中 彰 投 民 眾 至 林 新 醫 院 交 通 路 線 南 投 草 屯 中 興 新 村 埔 里 竹 山 在 台 中 火 車 站 下 車 轉 乘 全 航 5 路 ( 建 國 路 成 功 路 口 ) 至 林 新 醫 院 下 車 彰 化 員 林 花 壇 在 台 中 後 火 車 站 下 車 轉 乘 仁 友 客 運 89 路 ( 後 火 車 站 復 興 路 ) 至 林 新 醫 院 下 車 ( 向 上 路 郵 局 ) 沙 鹿 清 水 梧 棲 大 甲 在 朝 馬 站 ( 中 港 路 朝 富 路 口 ) 下 車 轉 乘 全 航 5 路 ( 中 港 路 朝 富 路 口 ) 至 林 新 醫 院 下 車 搭 乘 高 鐵 在 高 鐵 台 中 站 大 廳 層 5 6 號 出 口 手 扶 梯 至 1 樓 客 運 轉 運 站, 前 往 6 號 出 口 13 號 公 車 月 台 搭 高 鐵 快 捷 公 車 : 高 鐵 台 中 站 - 僑 光 科 技 大 學, 約 15-30 分 一 班 車, 約 15-20 分 可 到 達 黎 明 新 村 站, 下 車 後, 請 轉 乘 和 欣 客 運 54 路 或 統 聯 客 運 75 路 至 三 厝 里 站 下 車, 走 大 墩 11 街 往 惠 中 路 方 向, 步 行 500 公 尺 後 到 達 本 院 2. 本 院 停 車 場 開 放 使 用 時 間 : (1) 地 下 室 汽 車 停 車 場 開 放 時 間 :07:00-00:30 開 放 (2) 大 墩 十 二 街 室 外 汽 車 停 車 場 開 放 時 間 :24 小 時 開 放 (3)B 棟 地 下 室 機 車 停 車 場 開 放 時 間 :07:00-23:00 開 放 11

九 醫 院 設 施 平 面 配 置 圖 ( 詳 細 內 容 可 參 考 各 樓 層 平 面 配 置 圖 ) A 棟 樓 層 指 南 Floor Directory 地 下 三 樓 寧 安 室 停 車 場 B3 Morgue, Parking lot 地 下 二 樓 臨 床 技 能 中 心 供 應 中 心 總 務 課 工 務 課 停 車 場 B2 Clinic Skill Center, Supplies Center, General Affairs Section, Maintenance, Parking lot 牙 科 門 診 放 射 診 斷 科 (X 光 室 電 腦 斷 層 掃 描 磁 振 造 影 檢 查 血 管 攝 影 檢 查 乳 地 下 一 樓 房 攝 影 檢 查 ) 藥 劑 科 營 養 諮 詢 室 會 議 廳 病 歷 室 福 利 社 餐 廳 社 工 室 B1 Dentistry Outpatient Clinic, Radiology( X-Ray/ CT Scan/ MRI/ Angiography/ Mammography) Department of Pharmacy, Nutrition Consulting Room, Conference Hall, Medical Records, Convenience Store, Restaurant, Social Workers Office 一 樓 1F 二 樓 2F 三 樓 3F 3M 樓 3MF 五 樓 5F 六 樓 6F 七 樓 7F 八 樓 8F 九 樓 9F 十 樓 10F 十 一 樓 11F 十 二 樓 12F 十 三 樓 13F 門 診 區 ( 血 液 腫 瘤 科 血 友 病 中 心 過 敏 免 疫 風 濕 科 骨 科 婦 產 科 小 兒 科 ) 注 射 室 注 射 留 觀 區 住 院 服 務 中 心 服 務 台 掛 號 批 價 櫃 台 藥 局 轉 診 中 心 哺 集 乳 室 商 店 ( 神 燈 咖 啡 ) Outpatient Clinics (Hematology Oncology/ Hemophilia Center /Allergy, Immunology and Rheumatism /Orthopedics /Obstetrics and Gynecology Outpatient Clinic/ Pediatrics), Injection Room and Keep Observation Area, Admission Services Center, Information Desk, Registration and Cashier, Pharmacy, Referral Center, Shop (Magic Lamp Coffee) 門 診 區 ( 一 般 外 科 神 經 外 科 心 胸 血 管 外 科 整 形 外 科 身 心 科 耳 鼻 喉 科 眼 科 家 庭 醫 學 科 ) 檢 驗 科 泌 尿 科 門 診 區 ( 尿 動 力 檢 查 室 體 外 震 波 碎 石 室 膀 胱 鏡 檢 查 室 ) Outpatient Clinics (General Surgery, Neurosurgery, Cardiothoracic Vascular Surgery, Plastic Surgery, Mental, Otorhinolaryngology, Ophthalmology, Family Medicine Department), Urology Outpatient Clinic (Urokinetic Exam Room, Lithotripsy Room, Cystoscopy Room) 手 術 室 手 術 恢 復 室 內 外 科 加 護 病 房 家 屬 休 息 室 Operating Room, Recovery Room, Medical/Surgical ICU Family Lounge 慢 性 呼 吸 照 護 病 房 ( 一 ) 慢 性 呼 吸 照 護 病 房 ( 二 ) 亞 急 性 呼 吸 照 護 病 房 RCW(1), RCW(2), RCC 產 後 護 理 之 家 嬰 兒 室 產 房 陽 光 室 護 理 站 生 殖 醫 學 中 心 Postpartum Nursing Care Center, Baby Room, Delivery Room, Sunny Room, Nursing Station, Assisted Reproductive Technology Center 小 兒 科 病 房 小 兒 加 護 病 房 新 生 兒 加 護 病 房 病 嬰 室 陽 光 室 護 理 站 Pediatrics Ward, PICU, NICU, Sick Baby Room, Sunny Room, Nursing Station 婦 產 科 病 房 陽 光 室 護 理 站 Obstetrics and Gynecology Ward, Sunny Room, Nursing Station 內 科 病 房 陽 光 室 護 理 站 Medical Ward, Sunny Room, Nursing Station 內 科 病 房 陽 光 室 護 理 站 Medical Ward, Sunny Room, Nursing Station 外 科 病 房 陽 光 室 護 理 站 Surgical Ward, Sunny Room, Nursing Station 外 科 病 房 陽 光 室 護 理 站 Surgical Ward, Sunny Room, Nursing Station 血 液 透 析 中 心 Hemodialysis Center 檢 驗 科 病 理 科 Laboratory Department, Pathology Department 12

B 棟 樓 層 指 南 Floor Directory 地 下 三 樓 放 射 腫 瘤 科 門 診 暨 治 療 區 停 車 場 B3 Radiation Oncology Outpatient Clinic, Parking lot 地 下 二 樓 停 車 場 B2 Parking lot 電 腦 斷 層 掃 描 儀 核 磁 共 振 掃 描 儀 核 子 醫 學 科 ( 正 子 電 腦 斷 層 單 光 子 電 腦 斷 層 掃 描 儀 放 射 免 疫 分 析 實 驗 室 ) 高 壓 氧 治 療 中 心 復 健 中 心 ( 物 理 治 療 中 心 職 能 治 療 中 心 語 言 治 療 中 心 兒 童 發 展 中 心 ) 護 理 部 感 染 控 制 室 人 事 室 社 區 發 展 中 心 員 工 活 動 中 心 地 下 一 樓 Computer Tomography, Magnetic Resonance Imaging, Nuclear Medicine (Positron Emission B1 Tomography, Single Photon Emission Computed Tomography, Radioimmunoassay Laboratory), Hyperbaric Oxygen Therapy Center, Physical Medicine and Rehabilitation Center (Physical Therapy Center, Occupational Therapy Center, Speech Therapy Center, Child Development Center), Nursing Department, Infection Control Center, Personnel Office, Community Development Center, Employees Activity Center 一 樓 1F 二 樓 2F 三 樓 3F 3M 樓 3MF 五 樓 5F 六 樓 6F 七 樓 7F 八 樓 8F 九 樓 9F 十 樓 10F 十 一 樓 11F 十 二 樓 12F 十 三 樓 13F 急 診 室 商 店 街 ( 全 家 便 利 商 店 維 康 便 利 商 店 ) Emergency Department, Shopping Plaza (Family Mart, Wellcare Health Care Supply) 胃 腸 肝 膽 科 門 診 暨 治 療 區 內 視 鏡 中 心 胸 腔 科 門 診 區 醫 學 美 容 中 心 新 陳 代 謝 科 感 染 科 門 診 區 Gastroenterology and Hepatology Outpatient Clinic, Endoscopy center, Pulmonary Medicine Outpatient Clinic, Cosmetic Dermatology Center, Metabolism, Infectious Diseases Outpatient Clinic 心 臟 血 管 中 心 門 診 區 心 臟 血 管 中 心 加 護 病 房 家 屬 休 息 區 心 導 管 室 運 動 心 電 圖 室 心 臟 超 音 波 室 神 經 內 科 門 診 區 超 音 波 室 腦 波 室 肌 電 圖 室 超 音 波 醫 學 影 像 中 心 Cardiovascular Outpatient Clinic, Cardiovascular Care Unit, Family Lounge, Cardiac Catheterization Room, Exercise Electrocardiography Room, Echocardiography Room, Neurology Outpatient Clinic, Ultrasonography Room, EEG Unit, Electromyography(EMG) Room, Ultrasonic Imaging Center 護 理 之 家 住 房 Nursing Home, Ward 產 後 護 理 之 家 ( 坐 月 子 中 心 ) 嬰 兒 室 住 房 Postpartum Care Center, Nursery Room, Ward 高 級 健 診 中 心 住 房 Health and Wellness Evaluation Center, Ward 外 科 病 房 護 理 站 Surgical Ward, Nursing Station 內 科 病 房 護 理 站 Medical Ward, Nursing Station 內 科 病 房 護 理 站 Medical Ward, Nursing Station 婦 產 科 病 房 護 理 站 Obstetrics and Gynecology Ward, Nursing Station 婦 產 科 病 房 護 理 站 Obstetrics and Gynecology Ward, Nursing Station 營 運 中 心 財 務 中 心 醫 師 辦 公 室 圖 書 室 教 研 部 Operation Center, Financial Center, Physician s Office, Library, Dept. of Medical Research and Education 國 際 會 議 廳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Hall 13

貳 入 院 報 到 一 住 院 流 程 ( 一 ) 門 診 病 患 : 若 醫 師 已 指 示 您 住 院 接 受 治 療 檢 查 或 手 術, 請 您 於 每 日 上 午 8:00 至 下 午 22:00 之 間, 持 健 保 卡 身 分 證 及 醫 師 開 立 之 住 院 許 可 證 至 A 棟 一 樓 住 出 院 櫃 檯 辦 理 住 院 手 續 ( 二 ) 急 診 病 患 : 只 要 您 持 有 住 院 許 可 證, 可 隨 時 至 急 診 櫃 檯 辦 理 住 院 手 續 二 您 完 成 住 院 手 續 後, 本 院 會 有 專 人 帶 你 至 所 屬 病 房, 若 仍 有 私 事 待 辦, 請 於 辦 好 入 住 病 房 後, 經 主 治 醫 師 許 可 下 依 住 院 中 請 假 規 定 辦 理 三 本 院 之 病 房 依 照 病 床 數 分 為 單 人 房, 雙 人 房, 四 人 房, 特 等 房 四 級 ; 各 級 病 房 內 之 設 施 供 應 物 品 以 及 收 費 標 準, 請 詳 見 一 樓 住 院 批 價 櫃 檯 四 本 院 病 房 費 差 額 :( 依 掛 號 櫃 台 公 告 為 主 ) 雙 人 病 房 之 每 日 差 額 為 2,300-2,500 元 單 人 病 房 之 每 日 差 額 為 3,000-3,600 元 特 等 病 房 之 每 日 差 額 為 3,900-10,000 元 五 病 房 照 片 介 紹 : 健 保 房 雙 人 房 14

單 人 房 特 等 房 參 病 房 選 擇 與 更 換 一 以 健 保 身 分 入 住 健 保 保 險 病 房 者, 免 付 病 房 費 住 健 保 病 房 之 民 眾, 非 醫 療 需 要 不 可 以 健 保 床 再 轉 健 保 床 二 若 以 健 保 身 分 入 住 非 健 保 保 險 病 房 者, 雙 人 房 等 級 以 上 者 ( 含 雙 人 房 單 人 房 特 等 病 房 ), 應 依 病 房 差 額 表 按 日 給 付 自 付 差 額 非 健 保 保 險 病 房 費 用 之 計 算, 自 您 住 院 之 日 起 算, 出 院 之 日 不 算 當 日 若 超 過 中 午 12 點 加 收 病 房 費 半 天 ; 若 超 過 22:00 加 收 一 天 病 房 費 三 關 於 健 保 病 房 住 院 日 數 之 計 算, 自 您 住 院 之 日 起 算, 出 院 之 日 不 算 關 於 非 健 保 保 險 病 房 另 有 不 同 之 計 算 標 準, 本 院 會 明 確 告 知 您 或 您 的 家 屬, 該 計 算 標 準 不 違 反 衛 生 主 管 機 關 所 公 告 之 標 準 四 若 您 是 以 健 保 身 分 住 院, 且 願 意 住 進 免 自 負 病 房 差 額 費 之 健 保 病 房 者, 本 院 會 優 先 安 排 提 供 保 險 病 房, 但 若 保 險 病 房 不 敷 使 用 時, 我 們 會 先 告 知 非 保 險 病 房, 您 應 自 付 之 病 房 費 差 額, 並 在 徵 得 您 的 同 意 後, 安 排 住 入 非 健 保 保 險 病 房 您 也 可 以 依 照 自 己 的 意 願 來 選 擇 病 房 等 級, 本 院 會 依 空 床 情 形 做 適 當 安 排 五 當 您 住 入 病 房 後, 若 想 更 換 病 房 等 級, 請 向 護 理 站 提 出 申 請, 本 院 會 依 空 床 情 形 做 適 當 安 排 15

肆 病 人 權 利 一 本 院 對 所 有 住 院 病 患 之 權 利 均 一 視 同 仁, 不 因 您 的 種 族 年 齡 等 給 予 不 同 之 待 遇 二 本 院 醫 事 人 員 均 佩 戴 有 名 牌 或 識 別 證 若 未 佩 戴 名 牌 或 識 別 證 者, 您 可 以 拒 絕 其 所 提 供 之 醫 療 服 務 三 秉 持 病 患 為 醫 療 主 體 的 概 念, 在 您 住 院 期 間, 本 院 醫 師 於 診 治 時, 應 向 您 或 您 的 陪 病 家 屬 解 釋 病 情 檢 驗 檢 查 相 關 資 訊 治 療 方 針 及 預 後 情 形 四 若 您 對 本 院 醫 事 人 員 所 提 供 之 醫 療 服 務 有 任 何 不 清 楚 之 處, 本 院 非 常 鼓 勵 您 向 醫 師 或 其 他 醫 事 人 員 發 問 要 求 說 明 五 若 您 需 要 接 受 手 術 治 療, 本 院 依 規 定, 會 先 請 您 或 您 的 配 偶 親 屬 或 關 係 人 簽 具 手 術 及 麻 醉 同 意 書, 在 簽 具 之 前, 醫 師 會 先 說 明 手 術 的 原 因 手 術 成 功 率 或 可 能 發 生 之 併 發 症 及 危 險, 只 有 在 取 得 您 或 您 的 配 偶 親 屬 或 關 係 人 同 意 下, 才 會 為 您 手 術 及 麻 醉 但 若 情 況 緊 急, 為 搶 救 病 人 性 命, 依 醫 療 法 規 定, 得 先 為 病 人 手 術 六 本 院 於 您 就 醫 過 程 中 所 知 悉 之 病 情 健 康 等 一 切 秘 密, 均 依 法 善 盡 保 密 義 務 如 果 您 不 願 意 讓 訪 客 查 知 您 住 院 的 訊 息, 請 告 知 本 院 七 本 院 應 您 的 親 屬 陪 病 家 屬 之 要 求, 得 適 時 向 其 解 說 您 的 病 情, 若 您 不 願 特 定 家 屬 知 悉 您 的 病 情, 請 事 先 以 書 面 通 知 護 理 站 或 您 的 主 治 醫 師, 以 利 本 院 處 理 八 為 維 護 您 的 醫 療 自 主 權, 本 院 對 所 有 住 院 病 患 提 供 預 立 選 擇 安 寧 緩 和 醫 療 意 願 書 不 施 行 心 肺 復 甦 術 ( Do Not Resuscitate) 同 意 書 醫 療 委 任 代 理 人 委 任 書 及 預 立 選 擇 安 寧 緩 和 醫 療 意 願 撤 回 聲 明 書, 使 醫 師 對 不 可 治 癒 之 末 期 病 人, 得 在 尊 重 其 意 願 之 情 形 下, 不 施 予 積 極 性 之 治 療 或 急 救, 僅 提 供 減 輕 或 免 除 其 痛 苦 之 緩 解 性 支 持 性 醫 療 照 護 措 施 九 為 使 有 限 的 生 命 可 化 為 無 限 的 大 愛, 本 院 配 合 國 家 衛 生 政 策 對 所 有 住 院 病 患 提 供 器 官 捐 贈 同 意 書, 作 為 決 定 器 官 捐 贈 之 依 循, 並 可 讓 家 屬 充 分 瞭 解 病 人 之 意 願 十 若 您 對 本 院 之 住 院 服 務 有 任 何 意 見 反 應 時, 可 向 本 院 申 訴, 申 訴 專 線 04-22586688 分 機 1885 1658, 院 長 信 箱 ls1913@lshosp.com.tw 十 一 本 院 為 教 學 醫 院, 為 促 進 醫 學 教 育, 培 養 優 秀 之 醫 療 人 員, 懇 請 您 惠 予 配 合 相 關 之 教 學 活 動 但 您 有 權 利 拒 絕 任 何 與 治 療 無 關 之 檢 驗 測 試 等 相 關 活 動 您 的 拒 絕, 並 不 會 影 響 到 本 院 醫 事 人 員 對 您 的 服 務 態 度 及 所 提 供 之 醫 療 品 質 伍 病 人 及 家 屬 配 合 事 項 一 當 您 辦 好 住 院 手 續 後, 醫 師 會 依 照 您 的 需 要, 開 具 膳 食 種 類 醫 囑, 若 您 要 由 醫 院 提 供 膳 食, 請 向 護 理 站 訂 餐 如 要 暫 停 或 變 更 膳 食 種 類, 請 於 下 列 時 間 前 通 知 護 理 站 辦 理 : 早 餐 : 於 當 天 上 午 6 點 前, 午 餐 於 當 天 上 午 10 點 前 : 晚 餐 : 當 天 下 午 4 點 前 ( 治 療 餐 視 則 依 醫 囑 調 整 ) 二 您 入 院 後 如 要 暫 時 離 開 病 房, 請 通 知 護 士, 以 免 影 響 治 療 ; 欲 外 出 離 院 者, 請 先 徵 得 診 治 醫 師 同 意, 填 寫 請 假 單, 向 護 理 站 辦 理 請 假 手 續, 若 您 是 健 保 身 分 住 院, 依 規 定 晚 間 不 得 外 宿 (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醫 療 辦 法 第 十 六 條 ) 如 請 假 逾 期 未 歸 超 過 4 小 時 或 未 經 請 假 即 離 院 外 宿 者, 本 院 得 視 為 自 動 出 院 三 本 院 為 維 護 安 全 及 病 人 權 益, 訂 有 門 禁 管 制 時 間 本 院 門 禁 管 制 時 間 為 週 一 至 週 五 晚 上 及 週 六 中 午 門 診 結 束 後 ; 週 日 全 天 關 閉 A 棟 大 門 門 禁 管 制 期 間 由 急 診 大 門 進 出 ; 訪 客 需 於 B 棟 1F 急 診 電 梯 處 向 保 全 登 記, 並 經 護 理 站 及 病 患 同 意, 方 可 探 訪 另 外 爲 了 讓 病 患 能 充 分 休 息, 晚 間 21:20 並 由 總 機 廣 播 請 探 訪 家 屬 於 門 禁 管 制 時 間 前 離 院 四 您 住 院 期 間, 請 配 合 本 院 規 定 穿 著 適 當 衣 物 五 請 您 配 合 維 護 病 房 安 寧, 勿 大 聲 喧 囂, 以 免 影 響 其 他 病 人 休 息 六 本 院 全 面 禁 菸 禁 嚼 檳 榔 及 於 指 定 區 域 內 禁 止 使 用 手 機 16

七 為 維 護 病 房 安 全, 任 何 人 不 得 在 病 房 浴 室 洗 手 台 上 烹 煮 食 物, 若 有 烹 煮 需 求, 本 院 於 七 樓 病 房 設 有 微 波 及 蒸 箱 設 備, 請 於 固 定 地 點 完 成 並 不 得 使 用 未 經 本 院 許 可 電 器 品 等 或 其 他 危 險 物 品 ( 請 勿 危 及 醫 療 行 為 ) 八 為 維 護 您 財 物 的 安 全, 請 勿 攜 帶 貴 重 物 品 到 醫 院 九 請 勿 攜 帶 寵 物 入 院, 以 預 防 傳 染 疾 病 擾 亂 安 寧 十 本 院 禁 止 攜 帶 危 險 物 品 及 法 定 違 禁 品, 如 酗 酒 自 行 服 用 或 施 打 不 明 藥 物 十 一 請 您 將 病 情 及 藥 物 過 敏 病 史 誠 實 告 知 醫 師 及 其 他 醫 事 人 員, 以 配 合 提 供 適 當 之 醫 療 服 務 十 二 請 您 配 合 醫 護 人 員 進 行 醫 療 計 畫, 如 果 您 無 法 接 受 醫 護 人 員 安 排 的 醫 療 計 畫, 請 將 原 因 告 知 醫 護 人 員, 以 便 安 排 其 他 醫 療 方 式 十 三 住 院 期 間 請 您 不 要 服 用 非 本 院 提 供 之 藥 品, 如 果 您 有 服 用, 應 請 告 知 醫 護 人 員 十 四 為 維 護 您 的 權 益 與 健 康, 如 有 不 明 人 士 推 銷 任 何 物 品 及 醫 療 用 品, 請 告 知 護 理 站 陸 住 院 費 用 負 擔 一 膳 食 費 除 了 健 保 給 付 之 管 灌 飲 食 ( 鼻 胃 管 灌 食 ) 由 健 保 給 付 外, 膳 食 費 均 由 病 人 自 付, 其 計 算 自 開 伙 之 日 起 算, 並 按 餐 計 算 ( 以 正 餐 計 ), 分 別 為 普 通 餐 :170 元 \ 日, 貴 賓 餐 : 250 元 \ 日, 產 婦 餐 :900 元 \ 日, 治 療 餐 :200 元 \ 日 ; 除 治 療 餐 外, 其 餘 飲 食 可 由 病 人 自 行 選 擇 二 健 保 自 行 負 擔 費 用 及 不 給 付 項 目, 依 健 保 局 規 定, 如 附 件 三 依 健 保 規 定, 以 下 各 項 全 民 健 保 不 給 付 須 由 病 人 自 費 (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法 第 三 十 九 條 第 五 十 八 條 ): ( 一 ) 藥 癮 治 療 美 容 外 科 手 術 非 外 傷 治 療 性 齒 列 矯 正 預 防 性 手 術 人 工 協 助 生 殖 變 性 手 術 預 防 接 種 酒 癮 及 家 暴 性 暴 相 關 法 令 入 院 治 療, 其 診 斷 不 符 合 健 保 給 付 規 定 者 ( 二 ) 成 藥 醫 師 指 示 用 藥 ( 三 ) 指 定 醫 師 特 別 護 士 及 護 理 師 ( 四 ) 血 液 但 因 緊 急 傷 病 經 醫 師 診 斷 認 為 必 要 之 輸 血 ( 五 ) 人 體 試 驗 ( 六 ) 日 間 住 院 但 精 神 病 人 照 顧, 不 在 此 限 ( 七 ) 管 灌 飲 食 以 外 之 膳 食, 病 房 費 差 額 ( 八 ) 病 人 交 通 掛 號 證 明 文 件 ( 九 ) 義 齒 義 眼 眼 鏡 助 聽 器 輪 椅 柺 杖 及 其 他 非 具 積 極 治 療 性 之 器 具 ( 十 ) 其 他 經 主 管 機 關 公 告 不 給 付 之 診 療 服 務 及 藥 品 四 本 院 所 提 供 全 民 健 保 不 給 付 之 醫 療 服 務 項 目, 本 院 均 會 事 先 告 知 病 人, 並 獲 得 其 書 面 同 意 否 則, 就 該 部 分, 不 得 向 病 人 收 取 費 用 但 緊 急 情 況 為 治 療 所 必 須 者, 無 法 事 先 告 知 病 人 或 其 家 屬, 不 在 此 限 五 若 您 無 力 負 擔 醫 療 費 用, 可 向 本 院 護 理 站 或 社 會 服 務 相 關 部 門 尋 求 醫 療 補 助 事 宜 六 病 人 住 院 期 間 各 項 費 用 每 星 期 四 結 算 一 次, 病 人 接 到 繳 款 單 後, 請 於 三 日 內 至 A 棟 住 出 院 櫃 檯 繳 付 依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法 第 四 十 七 條 之 規 定 : 保 險 對 象 應 自 行 負 擔 之 住 院 費 用 如 下 : 住 院 日 數 1-30 日 者, 部 份 負 擔 比 例 為 10%; 31-60 日 者, 部 份 負 擔 比 例 為 20%; 61 日 以 上 者, 部 份 負 擔 比 例 為 30%; 七 若 您 是 健 保 身 分 入 院, 於 診 治 醫 師 診 斷 可 出 院 時, 請 配 合 辦 理 出 院 手 續, 經 通 知 拒 不 出 17

院 者, 依 規 定 應 自 行 負 擔 有 關 費 用 柒 各 類 證 明 文 書 之 申 請 一 住 院 中 申 請 複 製 出 院 病 歷 摘 要 病 歷 記 錄 或 書 面 檢 查 報 告, 請 向 護 理 站 申 請 辦 理, 本 院 會 在 您 出 院 日 前 交 付 若 您 出 院 後 再 申 請, 則 須 經 門 診 掛 號 程 序 辦 理, 本 院 將 於 當 日 內 交 付 複 製 病 歷 工 本 費 : 複 製 張 數 10 張 以 內 基 本 費 用 200 元 ; 超 過 10 張 者, 第 11 張 起 每 張 加 收 5 元 二 住 院 中 申 請 X 光 片 CT 片 MRI 片 PET 片 等 影 像 複 製 片 或 彩 色 之 檢 查 報 告 ( 如 內 視 鏡 超 音 波 等 ), 請 向 護 理 站 申 請 辦 理, 本 院 會 在 您 出 院 日 前 交 付 若 您 出 院 後 再 申 請, 則 須 經 門 診 掛 號 程 序 辦 理, 本 院 將 於 當 日 內 交 付 影 像 病 歷 複 製 工 本 費 : 每 張 200 元 三 住 院 中 申 請 診 斷 證 明 書, 請 向 護 理 站 申 請 辦 理, 本 院 會 在 您 出 院 日 前 交 付 若 您 出 院 後 再 申 請, 則 須 經 門 診 掛 號 程 序 辦 理, 本 院 將 於 當 日 內 交 付 每 份 診 斷 證 明 書 工 本 費 : 正 本 200 元, 副 本 40 元 四 申 請 出 生 證 明 書, 應 備 妥 父 母 雙 方 身 分 證 正 本 ( 另 附 影 本 一 份 ) 及 健 保 卡 或 駕 照 ( 有 照 片 者 ), 向 護 理 站 申 請 辦 理 ; 當 日 內 即 可 取 得 出 生 證 明 書 每 份 出 生 證 明 書 工 本 費 : 正 本 100 元, 副 本 40 元 五 申 請 死 亡 證 明 書, 應 備 妥 申 請 人 及 病 人 之 身 分 證 明 文 件, 經 由 門 診 掛 號 程 序 辦 理 當 日 內 即 可 取 得 死 亡 證 明 書 每 份 死 亡 證 明 書 工 本 費 : 正 本 100 元, 副 本 50 元 六 第 一 點 至 第 四 點 文 書, 應 由 病 患 本 人 法 定 代 理 人 或 經 其 授 權 之 人 申 請 前 項 文 書 於 病 患 死 亡 或 無 法 表 達 意 思 時, 由 其 親 屬 或 家 屬 提 出 申 請 但 病 患 或 其 法 定 代 理 人 明 示 反 對 特 定 人 申 請, 並 記 錄 於 病 歷 時, 不 在 此 限 第 五 點 文 書, 由 病 患 利 害 關 係 之 親 屬 或 家 屬 提 出 申 請 七 重 大 傷 病 申 請 : 住 院 中 : 向 護 理 站 申 請 辦 理 醫 師 開 立 重 大 傷 病 申 請 書 交 護 理 站 書 記 處 出 院 後 : 經 門 診 掛 號 程 序 醫 師 開 立 重 大 傷 病 申 請 書 交 批 價 櫃 檯 八 勞 工 職 業 傷 害 申 請 : 住 院 中 : 勞 工 因 職 業 傷 害 住 院, 使 用 勞 工 保 險 職 業 傷 病 住 院 申 請 書 之 注 意 事 項 : 住 院 申 請 書 之 投 保 單 位 證 明 欄 內, 單 位 及 負 責 人 戳 章 必 須 填 寫 蓋 章 被 保 險 人 基 本 資 料 和 事 發 經 過 描 述 需 填 寫 完 整, 交 給 主 治 師 蓋 章 後, 將 住 院 申 請 書 交 至 護 理 站 書 記 處 以 上 作 業 需 於 出 院 前 二 日 內 完 成, 出 院 繳 費 時 方 得 以 減 免 當 次 之 健 保 住 院 部 份 負 擔 費 用 門 診 : 勞 工 因 職 業 傷 害 於 門 診 治 療 處 置 ; 使 用 勞 工 保 險 職 業 傷 病 門 診 就 診 單 之 注 意 事 項 : 門 診 就 診 單 之 投 保 單 位 證 明 欄 內, 單 位 及 負 責 人 戳 章 必 須 填 寫 蓋 章 門 診 就 診 單 於 每 次 門 診 治 療 時 出 示 給 護 理 人 員 蓋 章, 以 減 免 當 次 門 診 療 程 之 部 分 負 擔 費 用 18

捌 其 他 附 屬 服 務 一 本 院 為 增 加 您 住 院 期 間 之 生 活 品 質, 提 供 下 列 之 附 屬 設 施 及 服 務, 歡 迎 您 多 加 利 用 餐 飲 中 心 : 提 供 三 餐 方 便 用 具 :1. 維 康 醫 療 用 品 提 供 出 租 / 借 陪 客 躺 椅 2. 志 工 服 務 台 提 供 門 診 輪 椅 免 費 借 用, 請 憑 證 件 登 記 借 還 3. 提 供 嬰 兒 車 借 用, 請 洽 A 棟 6F 護 理 站 4. 枕 頭 被 子 如 臨 時 有 需 要 請 洽 各 樓 層 護 理 站 其 他 設 施 :1. 本 院 定 時 均 有 志 工 服 務 人 員 推 送 圖 書 雜 誌 至 病 房 區, 提 供 借 閱 服 務 2. 本 院 各 樓 層 病 房 區 設 有 陽 光 室, 供 家 屬 及 病 患 閱 覽 雜 誌 或 收 視 節 目 3. 本 院 頭 等 房 均 提 供 無 線 上 網, 詳 細 內 容 請 洽 護 理 人 員 4. 本 院 VIP 病 房 區 均 設 有 交 誼 廳, 提 供 該 樓 層 病 患 及 家 屬 免 費 使 用 二 本 院 提 供 加 護 型 及 一 般 型 救 護 車 轉 院 服 務, 您 若 需 要 可 向 各 護 理 站 洽 詢 本 院 經 護 理 部 稽 核 挑 選, 備 有 幾 家 相 對 服 務 較 佳 之 看 護 團 體, 如 有 需 求 可 連 絡 護 理 站 本 院 備 有 合 約 之 優 質 殯 葬 機 構, 且 於 A 棟 B3 設 有 寧 安 室, 請 洽 華 梵 禮 儀 0921-758755 0975-901724 0978-372073 張 小 姐 玖 出 院 手 續 及 轉 院 申 請 一 您 可 以 依 您 的 自 由 意 願 隨 時 申 請 出 院 但 若 醫 師 認 為 您 病 情 尚 未 痊 癒 不 應 出 院, 您 仍 要 求 出 院, 依 醫 療 法 之 規 定, 您 或 您 的 家 屬 應 簽 具 自 動 出 院 書 後, 辦 理 出 院 手 續 二 關 於 出 院 手 續, 病 房 行 政 人 員 會 提 供 出 院 通 知 單 及 回 診 單 與 藥 單, 通 知 您 到 _A 棟 1 樓 住 出 院 櫃 檯 繳 費, 接 著 您 再 將 出 院 通 知 單 蓋 上 批 價 章 完 成 繳 費 交 回 護 理 站, 即 完 成 出 院 手 續 三 醫 事 人 員 於 病 人 出 院 前, 將 詳 細 告 知 病 人 出 院 後 之 自 我 照 顧 上 注 意 事 項 門 診 回 診 或 轉 診 事 宜, 並 儘 可 能 提 供 後 續 照 護 相 關 資 訊 若 有 任 何 問 題 可 致 電 至 醫 療 諮 詢 專 線 (04)22 586688 轉 6367 或 親 自 急 診 門 診 求 治 四 經 本 院 醫 師 診 斷 應 可 轉 至 其 他 醫 療 機 構 繼 續 接 受 治 療 照 護 或 病 人 或 家 屬 要 求 轉 院 時, 醫 院 會 通 知 您 辦 理 出 院 並 協 助 轉 介 但 針 對 危 急 病 人, 本 院 仍 先 為 適 當 之 急 救 處 置, 始 將 病 人 轉 診 五 您 可 持 本 院 開 具 之 轉 診 單 及 病 歷 摘 要, 至 適 當 照 護 層 級 的 醫 療 院 所 或 機 構, 繼 續 接 受 照 護 19

附 錄 一 20

附 錄 二 21

附 錄 三 22

附 錄 四 23

附 錄 五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