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 防 戰 力 探 討 - 以 八 德 分 隊 為 例 黃 鳳 初 鄭 世 楠 清 雲 科 技 大 學 空 間 資 訊 與 防 災 科 技 研 究 所 E-mail:M982212@mail.cyu.edu.tw E-mail:snan@mail.cyu.edu.tw 摘 要 本 文 使 用 94 年 至 99 年 桃 園 縣 八 德 分 隊 實 際 發 生 的 火 災 案 例 為 基 礎, 應 用 地 理 資 訊 系 統 進 行 統 計 分 析 以 探 討 桃 園 縣 八 德 市 的 消 防 戰 力 消 防 戰 力 的 三 要 素 包 含 人 員 裝 備 與 據 點 ( 廳 舍 ), 有 充 足 的 人 員 實 用 的 車 輛 裝 備 完 整 綿 密 的 據 點 ( 廳 舍 ) 便 可 稱 為 充 實 的 消 防 戰 力 加 上 嚴 謹 的 組 織 編 組 經 過 嚴 格 訓 練 的 精 良 隊 員 完 全 整 備 待 命 的 車 輛 裝 備 短 距 離 涵 蓋 完 整 的 廳 舍, 在 災 害 發 生 時 能 夠 發 揮 最 大 的 功 能, 便 是 真 正 充 實 完 善 的 消 防 戰 力 由 統 計 資 料 顯 示 出 勤 時 段 明 顯 影 響 消 防 車 的 車 速, 上 下 班 車 流 尖 峰 時 段 平 均 時 速 為 24.9 km/hr(7:-9: 為 25.8 km/hr;17:-19: 為 24.km/hr) 較 慢, 日 間 離 峰 時 段 (9:-17: 為 32.4 km/hr) 與 夜 間 時 段 (19:-7: 為 32.4 km/hr) 平 均 車 速 32.4km/hr 較 快 消 防 車 速 與 距 離 有 明 顯 的 關 係, 在 距 離 4 公 里 距 離 內 車 速 差 異 大, 利 用 線 性 廻 歸 求 解, 車 速 =7.46( 距 離 )+6.3±.66, 相 關 性.998 頗 接 近, 距 離 在 4 公 里 以 上 時 平 均 車 速 為 39.3 km/hr 在 茄 苳 分 隊 尚 未 成 立 前, 此 地 區 須 由 八 德 分 隊 前 往 救 災, 消 防 車 到 達 時 間 達 9 分 多 鐘, 茄 苳 分 隊 成 立 後 則 時 間 縮 短 為 5 分 鐘 內 資 深 人 員 與 新 進 人 員 在 負 重 著 裝 裝 備 使 用 與 消 防 技 能 上 有 顯 著 差 異 由 94 年 至 99 年 實 際 災 害 資 料 顯 示,66% 案 例 由 八 德 分 隊 的 裝 備 與 人 員 均 可 自 行 處 理, 此 外 由 資 料 統 計 顯 示 住 宅 工 廠 汔 車 災 害 較 多, 此 類 型 災 害 建 議 強 化 人 員 的 裝 備 器 材 訓 練 及 油 類 化 學 類 型 災 害 搶 救, 以 提 升 消 防 戰 力 關 健 字 : 消 防 戰 力 空 間 分 佈 消 防 力 一 前 言 文 明 都 市 建 築 物 高 層 化 帶 動 地 方 經 濟 繁 榮, 也 造 成 生 活 空 間 上 的 擁 塞, 雖 然 解 決 人 類 居 住 的 問 題, 但 也 使 人 類 置 身 在 災 害 的 環 境 中, 在 過 去 的 消 防 人 口 配 置 上, 大 都 以 到 行 政 區 域 及 人 口 數 配 置 消 防 單 位 及 消 防 車 輛, 再 根 據 消 防 車 輛, 配 置 消 防 員 額, 但 對 於 火 災 搶 救 的 黃 金 時 間 及 適 中 消 防 據 點 的 探 討 方 式 較 少, 本 研 究 以 八 德 歷 史 火 災 案 件 為 基 礎 ( 94 年 至 99 年 ), 以 EXECL 軟 體 建 置 其 日 期 地 點 時 間 等 基 本 資 料, 利 用 GOOGLE 地 圖 尋 找 火 災 地 址 經 緯 度 座 標, 並 以 八 德 市 地 圖 比 對 修 正 以 使 經 緯 度 座 標 正 確 性 再 提 高, 再 利 用 地 理 資 訊 系 統 (GIS 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 空 間 定 位 分 析 及 點 位 計 算 建 置 資 料, 透 過 疊 圖 的 功 能 呈 現 空 間 分 佈, 描 述 災 害 的 空 間 特 性 作 為 後 續 檢 討 地 區 消 防 戰 力 及 未 來 消 防 據 點 設 置 參 考 243
二 文 獻 回 顧 消 防 力 定 義, 日 本 消 防 廳 編 著 有 消 防 力 消 防 水 利 之 基 準 解 說 詞, 以 消 防 單 位 所 能 管 理 支 配 使 用 或 有 歸 屬 權 者 為 主, 廖 茂 為 (28) 認 為 人 員 係 指 參 與 火 災 搶 救 之 消 防 人 員, 這 些 人 員 必 須 經 過 專 業 訓 練, 而 且 具 有 精 良 的 技 術 與 優 秀 的 消 防 精 神 裝 備 指 足 以 迅 速 確 實 撲 滅 火 災 之 車 輛 器 材 裝 備, 包 括 個 人 與 消 防 單 位 之 裝 備 據 點 ( 廳 舍 ) 指 提 供 消 防 救 災 人 員 待 命, 消 防 救 災 車 輛 器 材 擺 放 的 地 點 鄧 子 正 (24) 嚴 謹 的 組 織 編 組 經 過 嚴 格 訓 練 的 精 良 隊 員 完 全 整 備 待 命 的 車 輛 裝 備 短 距 離 含 蓋 完 整 的 廳 舍 且 災 害 發 生 時 能 夠 發 揮 最 大 的 功 能, 便 是 真 正 充 實 完 善 的 消 防 戰 力 黃 冠 賢 (23), 研 究 以 地 理 資 訊 系 統 (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 GIS) 空 間 分 布 的 查 詢 與 展 示, 呈 現 所 規 劃 的 緊 急 救 護 模 型, 提 供 給 醫 院 或 消 防 分 隊 派 遣 救 護 車 的 決 策, 鄭 宗 敏 (21), 地 理 資 訊 系 統 (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 GIS), 可 迅 速 有 效 地 處 理 大 量 複 雜 的 空 間 及 屬 性 資 料 的 特 性, 作 為 指 揮 決 策 及 管 理 支 援 的 工 具, 於 最 短 的 時 鄭 宗 敏 (21) GIS 提 供 大 量 複 雜 的 空 間 及 屬 性 資 料, 作 為 指 揮 決 策 及 管 理 支 援 的 工 具 三 研 究 步 驟 消 防 戰 力 包 含 人 員 裝 備 與 據 點 ( 廳 舍 ), 人 員 專 業 技 能 以 百 公 尺 負 重 跑 步 及 著 裝 拖 帶 救 人 總 計 秒 數 作 分 析 ( 圖 1), 裝 備 器 材 以 現 有 分 隊 的 消 防 水 箱 車 水 庫 車 雲 梯 車 等 特 種 車 輛 及 器 材 是 否 足 以 應 付 現 有 輨 區 的 住 宅 工 廠 社 區 大 樓 等 建 築 物 災 害 案 件 為 考 量 ; 另 外 消 防 據 點 ( 廳 舍 ) 以 八 德 歷 史 火 災 案 件 為 基 礎 ( 94 年 到 99 年 ), 以 EXECL 軟 體 建 置 其 日 期, 地 點, 時 間 等 基 本 資 料, 利 用 GOOGLE 地 圖 尋 找 火 災 地 址 經 緯 度 座 標, 再 以 數 化 的 八 德 市 地 圖 比 對 修 正 使 其 經 緯 度 座 標 提 高 正 確 並 利 用 (GIS) 定 位 找 出 距 離, 建 置 點 位 資 料 呈 現 火 災 發 生 點 的 空 間 分 佈, 描 述 災 害 的 空 間 特 性, 找 出 -9 公 里 可 到 達 災 害 地 點 的 時 間 及 距 離 分 佈, 上 下 班 車 流 尖 峰 時 段 平 均 時 速 及 可 在 十 分 鐘 內 控 制 的 災 害, 以 及 各 種 火 災 災 害 類 別 間 內, 提 供 完 整 正 確 的 救 災 行 動 方 案 表 一 消 防 力 及 GIS 功 能 簡 述 編 著 及 作 者 消 防 力 定 義 日 本 消 防 廳 定 義 消 防 力 消 防 水 利 之 基 準 解 說 陳 宏 毅 (2) 廖 茂 為 (28) 消 防 單 位 所 能 管 理 支 配 使 用 或 有 歸 屬 權 者 為 主, 包 含 人 員 車 輛 裝 備 船 舶 航 空 器 資 ( 通 ) 訊 器 材 消 防 組 織 ( 包 含 消 防 局 分 隊 中 隊 大 隊 等 ) 及 其 配 置 地 點 車 輛 人 員 等 即 為 消 防 力 消 防 力 即 是 指 消 防 戰 力, 包 含 人 員 裝 備 與 據 點 ( 廳 舍 ) 鄧 子 正 (24) 充 足 的 人 員 妥 當 的 機 械 裝 備 完 善 的 水 源 設 施, 構 成 戰 力 三 要 素 黃 冠 賢 (23) 地 理 資 訊 系 統 (GIS) 空 間 分 布 的 查 詢 與 展 示, 提 供 給 醫 院 或 消 防 分 隊 派 遣 救 護 車 的 決 策 1 9 8 7 6 5 4 3 2 1 1 負 重 訓 練 消 防 技 能 訓 練 統 計 著 消 防 衣 帽 鞋 及 空 氣 呼 吸 器 暨 救 人 圖 1 技 能 訓 練 統 計 一 覽 表 平 均 秒 數 244
四 基 本 資 料 地 理 位 罝 : 八 德 市 位 桃 園 縣 境 之 東 北, 即 桃 園 台 地 之 東 北 側, 極 西 點 約 東 經 一 二 一. 一 五 ' ", 極 東 點 約 東 經 一 二 一. 一 九 ' ", 最 南 點 約 北 緯 二 四. 五 五 ' ", 最 北 點 約 北 緯 二 四. 五 八 ' ", 屬 坪 頂 台 地, 為 銜 接 桃 園 台 地 與 台 北 盆 地 之 門 戶 ; 本 市 東 鄰 台 北 縣 鶯 歌 鎮, 西 接 桃 園 縣 中 壢 市, 南 鄰 大 溪 鎮, 北 與 桃 園 市 接 攘, 西 南 與 平 鎮 鄉 為 界, 土 地 總 面 積 為 三 三 七 一 平 方 公 里, 東 西 長 六, 七 六 公 尺, 南 北 長 八, 四 六 公 尺, 件 ), 最 後 資 料 155 件, 然 因 經 緯 度 徧 離 ( 圖 二 ), 而 實 際 修 正 提 高 正 確 性, 前 後 的 情 形 ( 圖 三 ), 最 後 155 件 火 災 資 料 作 為 正 確 點 位 ( 圖 四 ) 表 二 扣 除 他 分 隊 及 已 熄 滅 件 數 統 計 一 覽 表 項 目 件 數 備 考 總 表 179 其 他 先 到 分 隊 扣 除 19 熄 滅 及 未 前 往 扣 除 5 基 本 資 料 155 西 側 較 寬, 行 政 區 內 有 四 十 八 里, 人 口 密 度 為 五 二 四 六 人 / 平 方 公 里 ( 至 九 十 九 年 十 二 月 止 ), 為 全 縣 面 積 最 小 之 行 政 區 域, 約 佔 全 縣 之 二 八 % 圖 3 災 害 點 位 修 正 結 果 : 紅 色 星 型 符 號 為 未 修 正 前 位 置, 綠 色 星 型 符 號 為 修 正 後 為 置 圖 2 桃 園 縣 八 德 市 行 攻 轄 區 二 總 表 以 火 災 統 計 輸 入 94 年 到 99 年 合 計 179 件 ( 附 表 二 ), 去 除 其 他 分 隊, 因 相 互 支 援 先 到 火 災 現 場 19 件 ( 大 湳 14 件 中 路 4 件 圳 頂 1 件 ), 再 去 除 5 件, 因 出 發 時 間 與 到 達 時 間 同 一 分 鐘 (1 件 ) 與 未 到 達 接 獲 已 自 行 滅 火 而 未 再 前 往 者 (4 圖 4 黑 色 星 型 符 號 正 確 災 害 點 位 245
五 研 究 方 法 各 出 勤 時 段 平 均 時 速 統 計 圖 一 利 用 基 本 資 料, 依 時 段 分 成 上 下 班 尖 峰 時 間 7-9 和 9-17 時 段, 白 天 與 夜 間 的 時 間 段 17-19 和 19-7 時 段 ( 表 四 ), 再 行 統 計 加 總 數 值 及 平 均 值, 依 其 結 果 做 為 上 下 班 尖 峰 時 段, 白 天 與 夜 間 時 段 平 均 時 速 度 的 比 較 ( 圖 5) 平 均 速 度 (km/hr) 4 3 2 1 25.8 32.4 24 32.4 二 再 利 用 基 本 資 料, 依 消 防 據 點 至 災 害 現 場 7-9 9-17 17-19 19-7 的 距 離 分 成 至 9 公 里 ( 表 五 ), 比 較 每 隔 一 公 里 之 時 段 間, 平 均 時 速 的 差 異, 作 為 未 來 估 萛 消 防 車 輛 到 逹 災 害 現 場 的 時 間 及 距 離 參 考 ( 圖 6) 三 依 照 時 間 分 消 防 據 點 到 達 災 現 場, 展 開 搶 圖 5 各 出 勤 時 段 平 均 速 統 計 圖 救 十 分 鐘 內 可 控 制 災 害 以 及 十 分 鐘 以 後 才 能 控 制 災 害, 作 為 估 算 作 為 裝 備 器 材 是 否 足 以 應 付 或 充 實 否 的 依 據 ( 圖 7) 四 依 火 災 類 別, 對 住 宅, 建 築 物 工 廠 汔 車 等 各 類 火 災 性 質, 探 討 各 類 的 火 災 是 否 需 求 特 殊 性 化 學 防 護 的 裝 備 器 材, 以 應 不 時 之 需 ( 圖 8) 表 四 火 災 時 段 與 平 均 時 速 統 計 一 覽 表 火 災 時 段 與 平 均 時 速 統 計 表 時 段 時 度 (km/hr) 件 數 備 註 7-9 25.8 13 上 班 尖 峰 9-17 32.4 61 白 天 17-19 24. 1 下 班 尖 峰 表 四 距 離 與 時 速 統 計 一 覽 表 距 離 與 時 速 統 計 表 距 離 (km) 時 速 (km/hr) 件 數 備 註 -1 13.3 16 1-2 22. 28 2-3 28.5 22 3-4 36. 28 4-5 36.7 18 5-6 38.9 21 6-7 41.1 15 7-9 44. 7 32.5625 155 19-7 32.4 71 夜 間 246
距 離 與 平 均 時 速 統 計 圖 火 災 類 別 統 計 表 平 均 時 速 ( km / hr) 5 4 3 2 1 13.3 22 28.5 36 36.7 38.9 41.1 44 件 數 1 9 8 7 6 5 4 3 91-1 1-2 2-3 3-4 4-5 5-6 6-7 7-9 距 離 (km) 圖 6 距 離 與 平 均 時 速 統 計 圖 2 1 住 宅 工 廠 34 14 7 汔 車 營 業 戶 廟 宇 3 3 3 工 寮 廢 棄 物 圖 8 火 災 類 別 統 計 表 火 勢 控 制 時 間 統 計 表 結 果 與 討 論 可 自 行 控 制 (1 分 鐘 內 ) 需 其 他 分 隊 支 援 (1 分 鐘 以 上 ) 34% 66% 圖 7 火 勢 控 制 時 間 統 計 表 一 二 上 班 及 下 班 時 段, 道 路 的 車 輛 行 駛 多, 比 較 會 擁 塞, 救 災 車 輛 行 駛 速 度 受 影 響 會 較 慢 ; 而 白 天 及 夜 間 時 段, 白 天 視 線 良 好 救 災 車 輛 較 好 操 控, 夜 間 車 輛 較 少 道 路 空 闊, 用 路 人 也 少, 車 輛 行 駛 會 較 快 至 於 距 離 與 時 速 的 關 係, 統 計 零 至 一 公 里 因 消 防 據 點 在 巷 口 道 路 較 窄 約 四 百 公 尺, 車 輛 行 駛 較 慢, 一 至 四 公 里 車 速 差 異 大, 以 線 性 廻 歸 求 解 且 相 關 性 接 近 一, 亦 頗 為 正 確, 而 四 公 里 後 車 輛 速 度 會 隨 時 間 及 距 離 增 加 而 加 快, 行 駛 故 速 度 較 為 平 均 百 分 之 六 十 六 的 災 害, 可 在 十 分 鐘 內 控 制, 且 以 住 宅 工 廠 汔 車 為 最 247
三 多, 可 以 依 此 種 類 災 害 的 特 性 增 加 裝 備 器 材, 如 充 實 化 學 泡 沬 液 或 人 員 的 專 業 訓 練 未 來 如 何 避 開 上 下 班 尖 峰 時 段 與 擬 訂 消 防 車 輛 多 少 時 間 可 到 達 的 保 全 範 圍 並 推 估 建 議 未 來 新 消 防 據 點 ( 廳 舍 ) 依 據 參 考 文 獻 1. 趙 鋼, 林 金 宏 著 (1) 火 場 求 生 新 觀 念 台 北 市 : 商 訊 文 化 2. 趙 鋼, 黃 德 清 著 (98) 消 防 戰 術 - 火 場 指 揮 狀 況 判 斷 與 推 演 台 北 市 : 鼎 茂 圖 書 3. 廖 茂 為 著 (97) 消 防 戰 術 與 戰 技 應 用 台 北 市 : 鼎 茂 圖 書 4. 謝 景 旭 著 (94) 實 用 消 防 機 械 台 北 市 : 鼎 茂 圖 書 5. 陳 弘 毅 著 (92) 消 防 學 台 北 市 : 鼎 茂 圖 書 6. 陳 弘 毅 著 (92) 火 災 學 台 北 市 : 鼎 茂 圖 書 7. 陳 弘 毅 著 (85) 譯 者 消 防 戰 術 台 北 市 : 鼎 茂 圖 書 8. 陳 弘 毅 著 (85) 防 火 管 理 台 北 市 : 鼎 茂 圖 書 9. 鄧 子 正 著 (83) 消 防 戰 術 - 理 論 與 實 務 桃 園 縣 龜 山 鄉 :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1. 內 政 部 消 防 署 彙 編 (85) 消 防 人 員 戰 技 手 冊 台 北 市 內 政 部 消 防 署 11. 盧 有 能, 民 宿 場 所 火 災 模 擬 分 析, 屏 東 科 技 大 學, 土 木 工 程 系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98 年, (p42) 12. 廖 書 偉, 八 德 市 民 宅 火 災 模 擬, 元 智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98 年 13. 陳 世 錦, 住 宅 類 建 築 物 防 火 安 全 改 善 方 案 與 電 腦 模 擬 之 研 究, 吳 鳳 技 術 學 院, 光 機 電 暨 材 料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98 年 度 14. 廖 茂 為, 新 竹 市 火 災 搶 救 之 研 究,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工 學 院, 產 業 安 全 與 防 災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95 年 15. 黃 冠 賢, 北 市 到 院 前 緊 急 醫 療 系 統 最 佳 路 徑 之 探 討,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公 共 衛 生 學 院 醫 療 機 構 管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94 年 16. 林 芳 昌, 防 火 管 理 制 度 之 推 展 - 檢 討 與 建 議, 元 智 大 學 管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91 年 17. 劉 采 鑫, 建 築 物 火 災 消 防 搶 救 滅 火 效 果 之 研 究 - 以 住 宅 用 途 為 例,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消 防 科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9 年 18. 王 茂 奎, 澎 湖 縣 消 防 力 現 況 研 析 與 最 適 態 樣 之 探 究, 澎 湖 縣 政 府 研 究 發 展 選 輯 19. 王 景 賓, 最 適 消 防 人 力 規 劃 - 以 嘉 義 縣 為 例, 消 防 月 刋, 工 作 研 討 專 欄,98 年 4 月 2. 廚 房 火 災,Topical Fire Research Series, Volume 4 Issue 4 October 24 消 防 專 題 研 究 系 列 美 國 消 防 行 政 / 國 家 消 防 數 據 中 心 第 4 卷 - 期 24 年 1 月 4 日 21. 張 寬 勇, 都 市 老 舊 住 宅 社 區 火 災 防 治 對 策 及 防 火 技 術 之 研 究, 內 政 部 建 築 物 研 究 所, 研 究 報 告,89 年 22. J.M. Chaiken, E.J. Ignall, and W.E. Walker ( 1979 ) Fire Department Deployment Analysis:A Public Policy Analysis Case Study, The Rand Fire Project, New York:North Holland 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