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雄 市 路 竹 區 北 嶺 國 小 00 學 年 度 春 暉 專 案 實 施 計 畫 計 畫 依 據 工 作 重 點 相 關 法 令 協 辦 單 位 任 務 編 組 執 行 規 劃 依 高 雄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00 年 7 月 7 日 高 市 四 維 教 軍 字 第 000047079 號 函 頒 00 學 年 度 春 暉 專 案 實 施 計 畫 一 加 強 菸 害 防 制 宣 導 工 作 二 推 動 春 暉 專 案 三 級 預 防 任 務 編 組 三 執 行 防 制 學 生 藥 物 濫 用 宣 導 工 作 四 落 實 愛 滋 病 防 治 教 育, 推 動 各 式 宣 教 活 動, 提 升 學 生 正 確 認 知 五 每 學 期 結 合 民 間 團 體 政 府 單 位 ( 警 察 局 衛 生 局 等 ) 及 社 區 資 源, 於 宣 導 月 辦 理 宣 教 活 動 增 進 師 生 正 確 認 知, 共 同 營 造 健 康 的 生 活 與 學 習 環 境 五 落 實 清 查 特 定 人 員 及 掌 握 行 為 異 常 偏 差 之 學 生, 找 出 對 的 人 六 於 寒 暑 假 連 續 假 期 後 或 週 休 後, 找 對 的 時 間, 針 對 特 定 人 員 以 快 速 檢 驗 試 劑 實 施 臨 機 篩 檢, 並 應 適 時 變 換 篩 檢 時 間, 以 防 有 心 學 生 掌 握 篩 檢 時 機, 藉 故 逃 避 篩 檢 七 瞭 解 學 生 濫 用 藥 物 之 種 類 及 其 法 定 檢 驗 閾 值, 自 行 採 購 或 向 反 毒 教 育 資 源 中 心 申 請 適 當 快 速 檢 驗 試 劑, 用 對 的 試 劑, 以 符 實 需 八 快 速 檢 驗 試 劑 屬 有 價 值 物 品, 應 建 冊 管 制 運 用, 領 取 運 用 時 應 有 試 劑 使 用 學 生 名 冊 備 查, 並 於 連 續 假 日 用 藥 高 峰 期 後, 加 強 實 施 藥 物 濫 用 尿 液 採 驗 工 作 九 初 篩 呈 陽 性 之 檢 體 ( 不 論 學 生 是 否 承 認 用 藥 ) 均 應 保 存, 並 立 即 以 低 溫 配 送 方 式 送 集 中 學 校 ( 北 區 : 新 莊 高 中 中 區 : 高 雄 高 工 南 區 : 前 鎮 高 中 ) 再 轉 寄 檢 驗 機 構 實 施 複 驗, 以 確 認 學 生 是 否 用 藥 及 用 藥 種 類 ( 發 現 藥 物 濫 用 確 認 個 案, 應 立 即 通 報 並 成 立 春 暉 小 組 實 施 輔 導, 輔 導 資 料 應 建 冊 管 制, 並 送 至 反 毒 教 育 資 源 中 心 彙 整 備 查,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或 方 式 要 求 逼 迫 學 生 休 轉 學, 以 落 實 輔 導 機 制 ) 十 陽 性 確 認 個 案 經 春 暉 小 組 輔 導 3 個 月 後, 採 集 個 案 尿 液, 由 集 中 學 校 ( 北 區 : 新 莊 高 中 中 區 : 高 雄 高 工 南 區 : 前 鎮 高 中 ) 轉 送 檢 驗 機 構 實 施 複 驗, 經 確 認 呈 陰 性 後 始 可 辦 理 結 案 春 暉 小 組 輔 導 期 間 若 因 故 ( 休 轉 學 畢 業 等 ) 中 斷 者, 以 密 件 方 式 將 個 案 資 料 移 轉 至 反 毒 教 育 資 源 中 心, 再 由 中 心 以 密 件 方 式, 將 個 案 相 關 資 料 轉 介 至 該 生 戶 籍 所 在 地 區 毒 品 危 害 防 制 中 心 持 續 追 蹤 輔 導 十 一 吸 菸 酗 酒 及 嚼 食 檳 榔 學 生 應 建 冊 管 制, 並 辦 理 戒 菸 輔 導 課 程, 協 助 學 生 培 養 良 好 生 活 習 慣, 以 戒 除 物 質 濫 用 惡 習, 並 獎 勵 戒 治 成 功 之 學 生 一 教 育 部 98 年 6 月 5 日 台 軍 ( 二 ) 字 第 0980084570D 號 函 頒 補 助 各 級 學 校 及 民 間 團 體 辦 理 春 暉 專 案 宣 教 活 動 實 施 要 點 ( 檔 案 / 案 卷 ) 二 教 育 部 98 年 0 月 9 日 台 軍 ( 二 ) 字 第 09808063D 號 函 頒 各 級 學 校 特 定 人 員 尿 液 篩 檢 及 輔 導 要 點 ( 檔 案 / 案 卷 ) 高 雄 市 兒 童 青 少 年 曙 光 協 會 (07)365-987 一 本 校 春 暉 專 案 任 務 推 動 小 組 名 冊 如 附 件 3. 一 00 年 9 月 辦 理 校 內 特 定 人 員 清 查 報 教 育 局 二 9 月 底 前 訂 頒 春 暉 專 案 執 行 計 畫 三 每 月 更 新 特 定 人 員 名 冊, 並 實 施 特 定 人 員 臨 機 尿 液 篩 檢 活 動, 且 不 定 期 配 合 教 育 局 辦 理 開 學 及 連 續 假 日 後 機 構 尿 液 檢 驗 四 每 月 至 少 實 施 一 場 春 暉 宣 教 活 動, 並 於 每 月 5 日 前 至 教 育 局 軍 訓 室 完 成 春 暉 專 案 線 上 通 報 五 運 用 週 會 班 會 對 學 生 加 強 宣 導, 增 進 學 生 對 於 物 質 濫 用 的 危
業 務 承 辦 害 拒 絕 菸 酒 檳 榔 關 懷 愛 滋 病 及 相 關 法 律 責 任 的 了 解 六 0 年 3 月 辦 理 教 育 部 反 毒 宣 講 團 研 習 七 0 年 3 月 參 加 教 育 局 舉 辦 之 春 暉 專 案 才 藝 競 賽 八 00 年 月 愛 滋 病 防 治 宣 導 月 規 劃 辦 理 宣 導 競 賽 等 活 動 九 00 年 月 配 合 教 育 局 實 施 愛 滋 病 認 知 檢 測 十 0 年 月 底 前 辦 理 校 內 特 定 人 員 清 查 報 教 育 局 十 一 0 年 5 月 配 合 教 育 局 實 施 藥 物 濫 用 防 制 認 知 檢 測 十 二 0 年 月 菸 害 防 制 教 育 宣 導 月 規 劃 辦 理 宣 導 競 賽 等 活 動 十 三 建 構 春 暉 專 案 網 頁, 並 設 置 或 連 結 菸 害 防 制 教 育 戒 毒 成 功 網 反 毒 參 一 咖 等 資 源, 並 經 常 更 新 網 頁 內 容 以 增 進 網 站 宣 導 功 效 反 毒 教 育 資 源 中 心 網 址 http://conference.hhhs.kh.edu.tw/khedu/antidrug/ 十 四 成 立 學 生 春 暉 社 團, 運 用 同 儕 力 量, 協 助 推 動 校 園 藥 物 濫 用 防 制 愛 滋 病 防 治 菸 害 防 制 拒 絕 酗 酒 及 拒 絕 嚼 食 檳 榔 等 宣 導 十 五 依 菸 害 防 治 法 學 校 衛 生 法 推 動 無 菸 校 園 運 動 十 六 0 年 5 月 0 日 前 辦 理 校 內 自 評,5 月 3 日 前 將 考 核 評 分 表 送 反 毒 教 育 資 源 中 心 參 加 初 評,6 月 辦 理 春 暉 專 案 工 作 評 鑑 十 七 防 制 學 生 藥 物 濫 用 三 級 預 防 實 施 計 畫 及 其 推 動 小 組 如 附 件. 十 八 本 年 度 工 作 執 行 進 度 管 制 表 如 附 件 3. 吳 全 修, 聯 絡 電 話 6964786-0,Email:godasy@gmail.com 承 辦 人 : 學 務 主 任 : 校 長 :
高 雄 市 路 竹 區 北 嶺 國 小 每 學 年 度 執 行 春 暉 專 案 工 作 執 行 進 度 管 制 表 類 別 項 次 工 作 項 目 ( 表 報 名 稱 ) 執 行 ( 陳 報 ) 時 間 備 考 每 學 年 訂 定 春 暉 專 案 執 行 計 畫 ( 應 納 入 防 制 學 生 藥 物 濫 用 三 級 預 防 實 施 計 畫 ) 每 年 9 日 前 陳 報 反 毒 教 育 資 源 中 心 審 查 各 校 核 章 後 免 備 文 紙 本 送 反 毒 教 育 資 源 中 心 每 學 期 每 學 期 開 學 週 內 報 送 特 定 人 員 名 冊 ( 導 師 提 報 名 單, 經 審 核 後 陳 送 校 長 核 定 名 冊 ) 每 學 期 開 始 前 提 出 反 毒 宣 講 需 求 場 次 ( 每 學 年 至 少 場 次 ) 每 學 期 開 學 後 週 內 依 公 文 規 定 時 間 內 提 出 申 請 紙 本 ( 含 審 查 會 議 紀 錄 ) 核 章 後 送 反 毒 教 育 資 源 中 心, 另 電 子 檔 email 至 khad3848@gmail.com 紙 本 送 反 毒 教 育 資 源 中 心, 另 電 子 檔 email 至 khad3848@gmail.com 每 月 專 案 3 報 送 反 毒 宣 講 成 果 表 ( 辦 理 前 一 週 務 必 主 動 與 講 座 聯 繫 ) 當 特 定 人 員 名 冊 更 動 時 再 將 更 動 名 冊 報 送 反 毒 教 育 資 源 中 心 每 月 進 行 反 毒 ( 春 暉 ) 宣 導 相 關 活 動 至 少 次 尿 液 篩 檢 確 驗 陽 性 反 應 或 學 生 坦 承 吸 食 者 ( 家 長 同 意 ) 及 警 方 查 獲 者, 實 施 校 安 通 報 尿 液 篩 檢 確 驗 陽 性 反 應 或 學 生 坦 承 吸 食 者 ( 家 長 同 意 ) 及 警 方 查 獲 者,5 天 內 成 立 春 暉 小 組 3 教 育 局 各 項 相 關 研 習 或 才 藝 競 賽 4 每 年 進 行 春 暉 工 作 評 鑑 辦 理 反 毒 宣 講 完 成 一 週 內 隨 時 或 每 月 5 日 前 每 月 5 日 前 事 件 發 生 3 天 內 事 件 發 生 5 天 內 成 立 春 暉 小 組, 後 盡 快 繳 交 依 文 內 時 間 報 名 或 繳 交 作 品 每 年 6 月 ( 依 計 畫 執 行 ) 紙 本 送 反 毒 教 育 資 源 中 心, 另 電 子 檔 email 至 khad3848@gmail.com 紙 本 ( 含 審 查 會 議 紀 錄 ) 送 反 毒 教 育 資 源 中 心, 另 電 子 檔 email 至 anne86089@gmail.com 上 網 通 報 ( 春 暉 專 案 宣 教 活 動 ) 並 將 活 動 照 片 email 至 khad3848@gmail.com 上 教 育 部 校 安 系 統 通 報 紙 本 ( 含 輔 導 紀 錄 表 同 意 書 機 構 檢 驗 報 告 及 校 安 通 報 通 報 單 ) 交 換 至 反 毒 教 育 資 源 中 心 紙 本 及 光 碟 送 反 毒 教 育 資 源 中 心 尿 液 篩 檢 特 定 人 員 尿 液 篩 檢 ( 機 構 檢 驗 ) 採 驗 日 程 表 特 定 人 員 尿 液 篩 檢 ( 機 構 檢 驗 ) 監 管 紀 錄 表 尿 篩 名 冊 及 檢 查 表 3 特 定 人 員 快 速 檢 驗 試 劑 陽 性 後 送 臨 機 尿 液 篩 檢 名 冊 及 監 管 紀 錄 表 尿 液 檢 體 採 集 後 日 內 依 據 反 毒 教 育 資 源 中 心 排 定 時 間 紙 本 寄 送 反 毒 教 育 資 源 中 心 紙 本 由 寄 送 學 校 一 併 送 回 反 毒 教 育 資 源 中 心 其 他 依 教 育 局 所 發 藥 物 濫 用 防 制 認 知 檢 測 題 庫 進 行 測 驗 依 教 育 局 愛 滋 病 防 治 教 育 測 驗 題 庫 進 行 檢 測 每 年 5 月 每 年 月 線 上 通 報 認 知 測 驗 統 計 成 果 線 上 通 報 認 知 測 驗 統 計 成 果
高 雄 市 路 竹 區 北 嶺 國 小 00 學 年 度 春 暉 專 案 任 務 推 動 小 組 人 員 名 冊 職 稱 姓 名 編 組 執 掌 備 註 校 長 林 金 穗 督 導 校 園 春 暉 專 案 全 般 事 宜 學 務 主 任 林 秀 霞 策 劃 校 園 春 暉 專 案 全 般 事 宜 訓 導 組 長 吳 全 修 執 行 校 園 春 暉 專 案 相 關 事 宜 林 淑 媛 協 助 執 行 校 園 春 暉 專 案 相 關 事 宜 蘇 苓 娟 協 助 執 行 校 園 春 暉 專 案 相 關 事 宜 石 仲 賢 協 助 執 行 校 園 春 暉 專 案 相 關 事 宜 邱 玉 琳 協 助 執 行 校 園 春 暉 專 案 相 關 事 宜 郭 俐 伶 協 助 執 行 校 園 春 暉 專 案 相 關 事 宜 王 寧 嘉 協 助 執 行 校 園 春 暉 專 案 相 關 事 宜 護 士 郭 月 巧 協 助 執 行 校 園 春 暉 專 案 相 關 事 宜 高 雄 市 路 竹 區 北 嶺 國 小 00 學 年 度 防 制 學 生 藥 物 濫 用 三 級 預 防 輔 導 工 作 人 員 編 組 表 職 稱 姓 名 編 組 職 掌 備 考 校 長 林 金 穗 督 導 全 般 事 宜 學 務 主 任 林 秀 霞 策 劃 全 般 事 宜 訓 導 組 長 吳 全 修 執 行 相 關 事 宜 林 淑 媛 協 助 執 行 相 關 事 宜 蘇 苓 娟 協 助 執 行 相 關 事 宜 石 仲 賢 協 助 執 行 相 關 事 宜 邱 玉 琳 協 助 執 行 相 關 事 宜 郭 俐 伶 協 助 執 行 相 關 事 宜 王 寧 嘉 協 助 執 行 相 關 事 宜 護 士 郭 月 巧 協 助 執 行 相 關 事 宜
高 雄 市 路 竹 區 北 嶺 國 小 00 學 年 度 特 定 人 員 審 查 小 組 名 單 職 稱 姓 名 備 考 校 長 林 金 穗 學 務 主 任 訓 導 組 長 林 秀 霞 吳 全 修 林 淑 媛 蘇 苓 娟 石 仲 賢 王 寧 嘉 邱 玉 琳 郭 俐 伶 高 雄 市 路 竹 區 ( 北 嶺 國 小 ) 尿 液 篩 檢 任 務 編 組 表 編 組 職 稱 姓 名 任 務 說 明 簽 名 說 明 組 學 務 主 任 管 制 組 訓 導 組 長 林 秀 霞 吳 全 修 管 制 組 護 士 郭 月 巧 作 業 組 職 工 胡 翠 珠 機 動 組 職 工 郭 治 強. 集 合 點 名. 講 解 收 集 尿 液 的 方 法 及 注 意 事 3. 維 護 秩 序. 管 制 採 尿 場 所 的 水 源. 採 尿 監 督 : 男 廁 所 應 配 置 男 教 官 或 男 老 師 ( 職 員 ) 一 人, 女 廁 所 應 配 置 女 教 官 或 女 老 師 ( 職 員 ) 一 人 且 全 程 監 管 採 集 過 程, 並 防 止 尿 液 被 作 假 或 稀 釋 3. 輪 到 進 廁 所 學 生 才 領 尿 杯, 管 制 人 員 全 程 監 督 採 尿 4. 尿 液 採 集 後, 要 求 學 生 將 尿 液 帶 至 作 業 區. 檢 視 尿 液 檢 體 之 溫 度 顏 色 及 是 否 有 懸 浮 物 存 在. 指 導 或 協 助 學 生 將 尿 液 檢 體 分 裝 成 甲 乙 兩 瓶, 每 瓶 至 少 應 達 30ml 3. 核 對 尿 篩 學 生 名 冊 及 檢 體 編 號 是 否 一 致. 負 責 通 知 受 檢 學 生. 提 供 開 水 給 無 尿 液 同 學 飲 用 ( 以 750cc 為 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