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化 學 品 與 廠 商 資 料 化 學 品 名 稱 : 液 化 石 油 氣 - 混 合 丙 丁 烷 其 他 名 稱 :LPG 建 議 用 途 及 限 制 使 用 : 高 辛 烷 值 液 體 燃 料 之 原 料 ; 家 庭 用 及 工 業 用 燃 料 製 造 者 輸 入 者 或 供 應 者 名 稱 : 台 灣 中 油 公 司 液 化 石 油 氣 事 業 部 地 址 : 台 北 市 信 義 區 松 仁 路 3 號 15 樓 電 話 :(02) 8789-8989 緊 急 聯 絡 電 話 :(02)8725-9598 傳 真 電 話 :(02) 8989-9076 二 危 害 辨 識 資 料 化 學 品 危 害 分 類 : 易 燃 氣 體 第 1 級 加 壓 氣 體 標 示 內 容 : 1. 象 徵 符 號 : 高 壓 鋼 瓶 火 焰 2. 警 示 語 : 危 險 3. 危 害 警 告 訊 息 : 極 度 易 燃 氣 體 內 含 加 壓 氣 體 ; 遇 熱 可 能 爆 炸 4. 危 害 防 範 措 施 : 緊 蓋 容 器 防 止 靜 電 遠 離 高 溫 置 容 器 於 通 風 良 好 的 地 方 只 能 使 用 於 通 風 良 好 的 地 方 吸 入 有 害 ( 窒 息 ) 其 他 危 害 :- 三 成 分 辨 識 資 料 混 合 物 : 化 學 性 質 : 烷 類 危 害 成 分 中 英 文 名 稱 濃 度 ( 成 分 百 分 比 ) 丁 烷 (n-butane & i-butane) 20~80 *2 CAS NO:106-97-8 丙 烷 (PROPANE) 80~20 *2 CAS NO:74-98-6 *1 乙 硫 醇 (ETHYL MERCAPTAN) >20ppmw CAS NO:75-08-1 * 1: 乙 硫 醇 為 加 臭 用 臭 劑, 適 用 於 添 加 至 高 辛 烷 值 液 體 燃 料 家 庭 用 及 須 提 供 洩 漏 警 訊 之 工 業 用 燃 料 依 CNS12951,( 未 ) 添 加 臭 劑 之 液 化 石 油 氣 須 於 容 器 張 貼 或 以 紅 字 書 寫 ( 未 ) 添 第 1 頁, 共 6 頁 液 化 石 油 氣 -( 混 合 丙 丁 烷 )
加 臭 劑 之 標 籤 * 2: 實 際 產 品 規 範 符 合 CNS 12951, K5141 國 家 標 準 四 急 救 措 施 不 同 暴 露 途 徑 之 急 救 方 法 : 吸 入 : 趕 快 將 中 毒 者 帶 離 現 場, 移 至 安 靜 涼 爽, 通 風 良 好 的 地 方, 用 毛 毯 使 其 保 持 溫 暖, 如 果 中 毒 者 呼 吸 困 難, 或 已 沒 有 呼 吸 ; 立 刻 用 口 對 口 人 工 呼 吸 法 急 救 或 用 氧 氣 救 生 器 等 類 似 儀 器 供 給 氧 氣, 以 免 導 致 腦 部 缺 氧, 並 即 送 醫 急 救 皮 膚 接 觸 : 用 溫 水 敷 在 感 染 皮 膚 上 ( 如 造 成 凍 傷, 不 可 以 熱 水 清 洗 ), 如 無 溫 水 則 用 毛 毯 或 厚 衣 服 包 裹, 待 溫 暖 後 鼓 勵 他 緩 緩 運 動, 使 血 液 流 通, 有 任 何 異 樣 立 即 送 醫 處 理 眼 睛 接 觸 : 立 刻 用 溫 水 沖 洗 眼 睛 十 五 分 鐘 以 上, 同 時 不 斷 撐 開 上 下 眼 皮, 可 用 消 毒 乾 燥 紗 布 輕 輕 包 紮, 即 刻 送 至 眼 科 醫 生 處 急 救 食 入 : 不 適 用 最 重 要 症 狀 及 危 害 效 應 : 液 體 因 揮 發 性 高, 直 接 接 觸 液 體, 會 引 起 眼 睛 和 皮 膚 凍 傷 缺 氧 效 應 對 急 救 人 員 之 防 護 : 避 免 吸 入 LPG 氣 體, 並 注 意 是 否 有 火 災 爆 炸 之 虞 對 醫 師 之 提 示 : 患 者 吸 入 時, 可 考 慮 用 氧 氣 輔 助 呼 吸 五 滅 火 措 施 適 用 滅 火 劑 : 化 學 乾 粉 二 氧 化 碳 噴 水 水 霧 ( 勿 用 水 柱 大 量 噴 灑 ) 滅 火 時 可 能 遭 遇 之 特 殊 危 害 : 儲 槽 或 氣 罐 車 火 災 會 造 成 沸 騰 液 體 膨 脹 蒸 氣 爆 炸 (BLEVE), 避 免 槽 體 爆 炸 碎 片 噴 射 傷 及 身 體 特 殊 滅 火 程 序 : 在 無 危 害 情 況 下 將 儲 存 容 器 搬 離 火 場 或 與 隔 離 其 他 可 燃 物 以 消 防 水 冷 卻 容 器 直 至 火 苗 完 全 熄 滅, 人 員 遠 離 容 器 尾 端 方 向 1. 原 則 上, 氣 體 火 災 燃 燒 極 速, 在 容 器 或 管 線 上, 有 氣 體 洩 出 並 著 火 燃 燒 時, 原 則 上 不 得 即 予 撲 滅, 應 先 設 法 切 斷 或 關 閉 氣 體 來 源 ( 如 無 法 切 斷 時, 應 保 持 燃 燒, 但 應 以 消 防 水 冷 卻 保 護 容 器 等 本 身 及 附 近 設 備 ) 以 免 氣 源 無 法 切 斷 時, 大 量 氣 體 洩 出, 與 空 氣 形 成 易 燃 易 爆 之 混 合 氣, 可 能 造 成 更 大 災 害 2. 設 法 將 容 器 內 之 氣 體 液 體 抽 出, 送 至 安 全 處 3. 使 用 自 動 或 固 定 式 消 防 設 備, 直 到 火 苗 完 全 熄 滅 4. 以 消 防 水 冷 卻 保 護 容 器 本 體 容 器 本 體 及 附 近 設 備 5. 區 隔 管 制 區, 管 制 人 員 進 入 6. 如 發 現 設 備 之 安 全 閥 發 出 哨 笛 聲 或 儲 槽 變 色, 救 災 人 員 立 即 退 避, 撤 退 半 徑 為 800 公 尺 以 上 7. 高 毒 性 氣 體 濃 度 下, 救 火 人 員 應 戴 用 全 套 空 氣 呼 吸 裝 備 消 防 人 員 之 特 殊 防 護 設 備 : 消 防 防 護 用 全 套 衣 物 及 供 氣 式 或 自 攜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六 洩 漏 處 理 方 法 個 人 應 注 意 事 項 : 1. 污 染 區 尚 未 完 全 清 理 乾 淨 前, 限 制 非 必 要 人 員 接 近 該 區 2. 確 定 止 漏 及 清 理 工 作 是 由 受 過 訓 練 人 員 負 責 3. 穿 戴 防 護 裝 備 才 能 進 入 洩 漏 區, 如 設 備 內 為 液 態, 不 可 直 接 接 觸 洩 漏 液, 可 能 會 導 致 凍 傷 第 2 頁, 共 6 頁 液 化 石 油 氣 -( 混 合 丙 丁 烷 )
環 境 注 意 事 項 : 1. 對 該 區 進 行 通 風 換 氣, 注 意 機 具 要 用 防 爆 型 2. 隔 絕 所 有 著 火 源 熱 源 等 發 火 源 3. 通 知 政 府 安 全 衛 生 環 保 消 防 相 關 單 位 4. 避 免 外 洩 物 進 入 下 水 道 或 密 閉 空 間 清 理 方 法 : 1. 移 走 所 有 火 源 2. 封 閉 汙 染 區, 附 近 人 員 撤 離 3. 用 水 噴 灑 現 場, 降 低 空 氣 中 氣 體 濃 度 4. 洩 漏 時 救 災 人 員 須 配 戴 正 壓 式 全 面 型 自 攜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其 他 人 員 速 遠 離 現 場 5. 災 區 附 近 絕 對 嚴 禁 煙 火 6. 洩 漏 區 施 行 有 效 通 風, 阻 斷 洩 漏 氣 體 源, 注 意 引 爆 濃 度 七 安 全 處 置 及 儲 存 方 法 : 處 置 : 1. 此 物 質 是 易 燃 氣 體, 可 能 是 以 壓 縮 氣 體 取 得, 需 要 工 程 控 制 及 防 護 設 備, 工 作 人 員 應 適 當 受 訓 並 告 知 此 物 質 之 危 險 性 及 安 全 使 用 法 2. 撲 滅 所 有 發 火 源 ( 如 火 花 火 焰 熱 表 面 ), 並 遠 離 熱 和 焊 接 操 作 3. 輸 送 操 作 鋼 瓶 和 容 器 應 接 地, 並 做 等 電 位 連 接 ( 跨 接 ) 4. 禁 止 抽 煙 5. 作 業 埸 所 清 除 其 他 會 燃 燒 的 物 質 6. 避 免 釋 放 氣 體 進 入 工 作 區 域 的 空 氣 中 7. 不 要 與 不 相 容 物 一 起 使 用 8. 操 作 區 和 貯 存 區, 使 用 不 會 產 生 火 花 的 通 風 系 統 合 格 的 防 爆 設 備 和 安 全 的 電 氣 系 統 9. 適 度 安 裝 洩 漏 偵 測 與 警 報 裝 置 及 適 當 的 自 動 消 防 系 統 10. 在 通 風 良 好 的 特 定 區 採 最 小 量 操 作, 穿 戴 個 人 防 護 裝 備, 並 與 操 作 區 隔 開 11. 鋼 瓶 直 放 於 地 板 且 固 定 於 牆 壁 或 柱 子 旁 邊 12. 使 用 適 合 的 壓 力 調 節 閥 13. 保 持 鋼 瓶 閥 清 潔 不 受 污 染 ( 水 或 油 ), 開 啟 時 小 心 緩 慢 釋 壓 並 避 免 閥 座 損 壞 14. 鋼 瓶 應 清 楚 標 示 並 避 免 受 損, 使 用 時 才 開 閥 門, 停 用 狀 態 應 關 閉 所 有 進 出 口 閥 門 15. 以 專 用 推 車 或 手 推 車 搬 運, 避 免 以 油 污 的 手 操 作 及 將 鋼 瓶 互 相 碰 撞 在 一 起 16. 避 免 抓 蓋 舉 起 鋼 瓶 儲 存 : 1. 保 護 容 器 及 管 線 勿 受 撞 擊 或 損 壞 ; 遠 離 易 燃 物 2. 貯 存 於 合 格 之 安 全 容 器 內 3. 儲 存 於 陰 涼 乾 燥 且 通 風 良 好 處 避 免 陽 光 直 接 照 射, 室 外 型 儲 槽, 設 置 灑 水 冷 卻 系 統 4. 遠 離 強 氣 化 劑 熱 源 及 引 火 源 5. 定 期 檢 查 容 器, 如 有 嚴 重 腐 蝕 或 洩 漏 立 即 檢 修 6. 貯 存 區 應 標 示 清 楚, 無 障 礙 物 並 只 允 許 委 任 或 受 過 訓 的 人 員 進 入 7. 檢 查 所 有 新 進 鋼 瓶, 清 楚 標 示 及 無 受 損 8. 遠 離 熱 源 著 火 源, 遠 離 不 相 容 物 9. 貯 存 不 超 過 6 個 月 10. 保 護 鋼 瓶 表 面 免 於 受 腐 蝕 第 3 頁, 共 6 頁 液 化 石 油 氣 -( 混 合 丙 丁 烷 )
11. 空 鋼 瓶 應 分 開 貯 存 並 標 示 12. 遵 循 化 學 品 製 造 商 / 供 應 商 建 議 的 貯 存 溫 度 數 量 及 其 它 條 件 貯 存 13. 丁 烷 比 空 氣 重, 會 累 積 於 低 窪 地 區, 必 須 高 於 地 平 面 貯 存 14. 貯 存 於 適 合 可 燃 物 的 貯 槽 櫥 櫃 建 築 和 房 間 15. 限 量 貯 存, 限 制 人 員 進 入 儲 區, 遠 離 作 業 區 升 降 梯 建 築 物 和 主 要 出 入 口 16. 須 備 齊 隨 時 可 用 於 火 災 及 洩 漏 的 緊 急 處 理 裝 備 八 暴 露 預 防 措 施 工 程 控 制 :(1) 一 般 稀 釋 通 風, 應 使 用 防 爆 型 設 備 (2) 排 氣 口 直 接 通 到 室 外, 並 採 取 保 護 環 境 的 重 要 措 施 控 制 參 數 : 八 小 時 日 時 量 平 均 容 許 濃 短 時 間 時 量 平 均 容 許 濃 最 高 容 許 濃 生 物 指 標 危 害 成 分 度 TWA 度 STEL CEILING BEI S 丙 烷 (PROPANE) 1000ppm(1800 mg/m 3 ) 1000ppm(1800 mg/m 3 ) - - 丁 烷 (BUTANE) 800ppm(1900 mg/m 3 ) 1000ppm(2375 mg/m 3 ) - - 乙 硫 醇 (ETHYL MERCAPTAN) - - 10ppm 無 資 料 個 人 防 護 設 備 : 1. 呼 吸 防 護 : 供 氣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自 攜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2. 手 部 防 護 : 防 凍 手 套 3. 眼 睛 防 護 : 安 全 面 罩 防 濺 安 全 護 目 鏡 4. 皮 膚 及 身 體 防 護 : 防 護 衣 防 護 靴 等 桶 裝 瓦 斯 操 作 及 運 送 人 員 個 人 防 護 裝 備 : 防 凍 手 套 安 全 鞋 防 濺 安 全 護 目 鏡 衛 生 措 施 : 1. 工 作 後 儘 速 脫 掉 污 染 衣 物, 洗 淨 後 才 可 再 穿 戴 或 丟 棄, 且 須 告 知 洗 衣 人 員 污 染 之 危 害 性 2. 工 作 場 所 嚴 禁 抽 煙 或 飲 食 3. 處 理 此 物 後 須 徹 底 洗 手 4. 維 持 作 業 場 所 清 潔 九 物 理 及 化 學 性 質 外 觀 ( 物 質 狀 態 顏 色 ): 無 色 氣 體 嗅 覺 閾 值 :- PH 值 : - 易 燃 性 ( 固 體 氣 體 ): 易 燃 性 氣 體 分 解 溫 度 :- 氣 味 : 無 但 如 有 加 臭 劑 ( 乙 硫 醇 ), 則 味 似 皮 蛋 之 硫 醇 味 熔 點 :- 沸 點 / 沸 點 範 圍 :-40 ~-0.5 閃 火 點 :-75 (-100 ) 測 試 方 法 : 閉 杯 自 燃 溫 度 :405~549 (761~1020) 爆 炸 界 限 :1.95%~9.0% 蒸 氣 壓 :1.2~8.93kg/cm2G(16 ) 蒸 氣 密 度 ( 空 氣 =1): 1.50~2.01 17~127psig(60 ) 密 度 ( 水 =1): 0.50~0.58(16 ) 溶 解 度 : 不 溶 於 水 辛 醇 / 水 分 配 係 數 (log Kow): 2.36 揮 發 速 率 :- 十 安 定 性 及 反 應 性 第 4 頁, 共 6 頁 液 化 石 油 氣 -( 混 合 丙 丁 烷 )
安 定 性 : 常 溫 常 壓 下 安 定 特 殊 狀 況 下 可 能 之 危 害 反 應 : 避 免 加 熱 嚴 禁 煙 火 及 靜 電 產 生, 與 空 氣 混 含 有 爆 炸 之 可 能 應 避 免 之 狀 況 : 避 免 加 熱 嚴 禁 煙 火 及 靜 電 產 生, 隔 絕 各 種 發 火 源 應 避 免 之 物 質 : 強 氧 化 劑 羰 基 鎳 (NICKEL CARBONYL) 氧 (OXYGEN) 危 害 分 解 物 : 熱 分 解 會 釋 出 有 毒 碳 氧 化 物, 如 一 氧 化 碳 十 一 毒 性 物 資 暴 露 途 徑 : 皮 膚 吸 入 及 眼 睛 症 狀 : 暈 眩 呼 吸 和 心 跳 加 速 肌 肉 不 協 調 情 緒 低 落 疲 勞 呼 吸 不 順 噁 心 嘔 吐 虛 脫 喪 失 意 識 痙 攣 窒 息 凍 傷 或 凍 瘡 ( 液 態 LPG) 急 毒 性 : 皮 膚 : 1. 其 氣 體 不 會 影 響 皮 膚 2. 其 液 體 可 能 造 成 凍 傷 或 凍 瘡 吸 入 : 1.1,000ppm 以 下 無 毒, 短 期 暴 露 於 10,000ppm 也 無 症 狀 2. 在 100,000ppm 濃 度 下 暴 露 數 分 鐘 會 造 成 輕 度 的 暈 眩, 但 不 會 明 顯 的 刺 激 鼻 及 咽 3. 高 濃 度 會 驅 離 氧 氣 造 成 窒 息 4. 空 氣 中 氧 氣 含 量 不 可 低 於 18% 缺 氧 的 症 狀 為 :12~16%: 呼 吸 和 心 跳 加 速, 肌 肉 不 協 調 ;10~14%: 情 緒 低 落 疲 勞 呼 吸 不 順 ;6~10%: 噁 心 嘔 吐 虛 脫 或 喪 失 意 識 ; 低 於 6%: 痙 攣 窒 息 和 死 亡 眼 睛 : 1. 其 氣 體 不 會 刺 激 眼 睛 2. 其 液 體 可 能 造 成 凍 傷 或 凍 瘡 慢 毒 性 或 長 期 毒 性 : 沒 有 長 期 暴 露 影 響 及 特 殊 致 癌 性 的 報 導 LD50 ( 測 試 動 物 暴 露 途 徑 ):6,960mg/Kg( 大 鼠, 吞 食 ) LC50 ( 測 試 動 物 暴 露 途 徑 ):- 十 二 生 態 資 料 生 態 毒 性 : LC50:- EC50( 水 生 無 脊 椎 動 物 ):- 生 物 濃 縮 係 數 (BCF):- 持 久 性 及 降 解 性 : 1. 從 湖 水 及 土 壤 樣 本 中 分 離 出 的 超 過 20 種 微 生 物, 在 24 小 時 內, 會 使 丙 烷 分 解 成 甲 基 酮 丙 酮 及 醇 類 2. 當 釋 放 至 水 中, 最 主 要 的 流 佈 方 式 為 揮 發 3. 當 釋 放 至 大 氣 中, 會 與 氫 氧 自 由 基 氮 氧 化 物 之 自 由 基 反 應 生 物 蓄 積 性 : 不 易 蓄 積 土 壤 中 之 流 動 性 : 當 釋 放 至 土 壤 中, 最 主 要 的 流 佈 方 式 為 揮 發 其 他 不 良 效 應 :- 十 三 廢 棄 處 理 方 法 第 5 頁, 共 6 頁 液 化 石 油 氣 -( 混 合 丙 丁 烷 )
廢 棄 處 理 方 法 : 1. 讓 氣 體 安 全 地 消 散 於 大 氣 中 或 當 燃 料 使 用 2. 可 在 安 全 處 或 焚 化 爐 焚 燒 3. 需 符 合 相 關 環 保 法 規 十 四 運 送 資 料 聯 合 國 編 號 :UN1075 聯 合 國 運 輸 名 稱 : 液 化 石 油 氣 (LPG) 運 輸 危 害 分 類 : 第 2.1 類 易 燃 氣 體 包 裝 類 別 :- 海 洋 污 染 物 ( 是 / 否 ): 否 特 殊 運 送 方 法 及 注 意 事 項 :- 十 五 法 規 資 料 適 用 法 規 :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設 施 規 則 勞 工 作 業 場 所 容 許 暴 露 標 準 揮 發 性 有 機 物 空 氣 污 染 管 制 及 排 放 標 準 危 害 性 化 學 品 標 示 及 通 識 規 則 高 壓 氣 體 勞 工 安 全 規 則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規 則 十 六 其 他 資 料 參 考 文 獻 製 表 單 位 1. 行 政 院 勞 動 部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署 安 全 衛 生 技 術 中 心 GHS 網 站 2. Liquefied Petroleum Gases Handbook, NFPA,4ed. 1995 名 稱 : 台 灣 中 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液 化 石 油 氣 事 業 部 安 環 組 地 址 : 台 北 市 信 義 區 松 仁 路 3 號 15 樓 電 話 :(02)8725-9598 製 表 人 職 稱 : 經 理 姓 名 ( 簽 章 ): 曾 憲 義 製 表 日 期 民 國 105 年 05 月 05 日 註 : 本 資 料 之 內 容 僅 適 用 於 本 產 品, 若 用 於 添 加 劑 或 摻 配 其 他 物 質 則 不 適 用, 本 資 料 為 參 考 相 關 文 獻 及 資 料 編 寫 而 成, 力 求 完 整 及 正 確 ; 但 仍 恐 未 盡 完 善, 使 用 者 應 自 行 負 責 判 斷 其 可 用 性, 台 灣 中 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不 負 任 何 責 任 第 6 頁, 共 6 頁 液 化 石 油 氣 -( 混 合 丙 丁 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