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5377 证券简称 : 华旺科技公告编号 :2021-013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该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 ) 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关于核准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20]3330 号 ) 核准,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50,966,700 股, 每股面值 1 元, 实际发行价格人民币 18.63 元 / 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49,509,621.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6,340,440.28 元 ( 不含税 ) 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883,169,180.72 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已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出具了天健验 2020 622 号 验资报告 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 一 ) 投资目的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 1
况下, 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 二 ) 资金来源及募及资金使用情况 1 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83,169,180.72 元,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 单位 : 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 1 12 万吨 / 年装饰原纸生产线新建项目 97,680.81 88,316.92 ( 三 ) 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为控制风险, 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为银行 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 ( 四 ) 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五 ) 投资额度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 公司及子公司按照拟定的现金管理计划使用不超过 3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六 ) 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 : 选择合格专业商业银行作为受托方 明确委托理财金额 期间 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 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 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
其他用途,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七 ) 信息披露公司在每次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内容包括该次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额度 期限 预期收益等 三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 一 ) 投资风险尽管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 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 二 ) 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 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 独立董事 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四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 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 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与此同时, 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1 月 26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分别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六 专项意见说明 ( 一 ) 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 独立董事认为 :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现金管理的收益,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3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购买银行 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 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二 ) 监事会意见经核查, 监事会认为 :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购买银行 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 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三 ) 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 保荐机构认为 :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 ) 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 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 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 保荐机构对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 上网公告附件 1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