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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 更 興 達 港 漁 業 特 定 區 計 畫 ( 部 分 道 路 用 地 變 更 開 發 方 式 )( 配 合 一 -4 號 道 路 開 闢 工 程 ) 案 計 畫 書 高 雄 市 政 府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2 月

高 雄 市 變 更 都 市 計 畫 審 核 摘 要 表 項 目 說 明 都 市 計 畫 名 稱 變 更 都 市 計 畫 法 令 依 據 變 更 都 市 計 畫 機 關 自 擬 細 部 計 畫 或 申 請 變 更 都 市 計 畫 之 機 關 名 稱 或 土 地 權 利 關 係 人 姓 名 本 案 公 開 展 覽 起 訖 日 期 人 民 及 機 關 團 體 對 本 案 之 反 映 意 見 變 更 興 達 港 漁 業 特 定 區 計 畫 ( 部 分 道 路 用 地 變 更 開 發 方 式 ) ( 配 合 -4 號 道 路 開 闢 工 程 ) 案 都 市 計 畫 法 第 27 條 第 1 項 第 4 款 高 雄 市 政 府 高 雄 市 政 府 工 務 局 101 年 1 月 19 日 起 至 101 年 2 月 21 日 止 公 開 展 覽 101 年 1 月 20 日 至 22 日 刊 登 於 中 國 時 報 101 年 1 月 20 28 29 日 刊 登 於 聯 合 晚 報 公 開 101 年 2 月 15 日 ( 星 期 三 ) 下 午 3 時 0 分 說 明 會 茄 萣 區 公 所 3 樓 會 議 室 共 計 2 件, 詳 見 人 民 或 團 體 陳 情 意 見 綜 理 表 本 案 提 交 各 級 都 市 計 畫 委 員 會 審 查 結 果 市 級 內 政 部 高 雄 市 都 市 計 畫 委 員 會 101 年 5 月 10 日 第 16 次 會 議 101 年 10 月 29 日 第 22 次 會 議 101 年 12 月 27 日 第 25 次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內 政 部 都 市 計 畫 委 員 會 103 年 11 月 25 日 第 840 次 會 審 議 通 過 備 註

目 錄 一 計 畫 緣 起... 1 二 法 令 依 據... 1 三 現 行 計 畫 概 要... 2 四 變 更 位 置 範 圍 及 權 屬... 5 五 現 況 概 述... 6 六 變 更 原 則... 25 七 變 更 內 容... 25 八 實 施 進 度 及 經 費... 26 九 其 他... 26 附 件 附 件 一 內 政 部 都 委 會 第 840 次 會 議 紀 錄 附 件 二 都 市 計 畫 個 案 變 更 同 意 函 附 件 三 地 籍 謄 本 附 件 四 高 雄 市 都 委 會 第 16 22 25 次 會 議 紀 錄 附 件 五 茄 萣 區 1-4 號 道 路 ( 莒 光 路 南 段 ) 開 闢 工 程 環 境 影 響 說 明 書 審 查 結 論 公 告 紀 錄

圖 目 錄 圖 1 現 行 都 市 計 畫 內 容 示 意 圖... 3 圖 2 變 更 興 達 港 漁 業 特 定 區 計 畫 ( 部 分 道 路 用 地 變 更 開 發 方 式 )( 配 合 一 -4 號 道 路 開 闢 工 程 ) 變 更 範 圍 示 意 圖... 5 圖 3 土 地 權 屬 示 意 圖... 6 圖 4 計 畫 區 聚 落 茄 萣 大 排 與 茄 萣 濕 地 區 位 示 意 圖... 7 圖 5 地 區 道 路 系 統 示 意 圖... 8 圖 6 變 更 興 達 港 漁 業 特 定 區 計 畫 ( 部 分 道 路 用 地 變 更 開 發 方 式 )( 配 合 一 -4 號 道 路 開 闢 工 程 ) 聯 外 交 通 示 意 圖... 9 圖 7 變 更 範 圍 周 邊 計 畫 道 路 使 用 現 況... 10 圖 8 公 路 交 通 量 調 查 工 作 手 冊 之 地 區 道 路 交 通 量 調 查 位 置 示 意 圖... 11 圖 9 地 區 道 路 交 通 量 調 查 位 置 示 意 圖... 12 圖 10 台 17 縣 與 1-1 號 道 路 交 叉 口 轉 向 項 分 析 圖... 16 圖 11 變 更 範 圍 與 鳥 類 調 查 範 圍 示 意 圖... 19 圖 12 保 育 類 鳥 種 分 布 圖 ( 第 三 次 調 查 )... 20 圖 13 變 更 範 圍 周 邊 植 栽 自 然 度 分 布 圖... 21 圖 14 水 域 生 態 採 樣 點 分 布 圖... 22 圖 15 德 國 動 物 移 動 路 徑 各 種 涵 洞 尺 度 設 計 圖... 24 圖 16 鳥 類 飛 行 路 線 之 干 擾 衝 突 考 量... 24 圖 17 道 路 設 計 剖 面 示 意 圖... 26

表 目 錄 表 1 現 行 興 達 港 漁 業 特 定 區 計 畫 土 地 使 用 面 積 分 配 表... 4 表 2 計 畫 區 土 地 清 冊 表... 6 表 3 現 況 道 路 服 務 水 準 表... 11 表 4 道 路 服 務 水 準 評 估 準 則... 11 表 5 各 路 段 交 通 流 量 調 查 結 果... 14 表 6 二 路 口 平 均 旅 行 速 率 分 析... 15 表 7 平 假 日 尖 峰 小 時 經 茄 萣 一 -1 號 道 路 之 比 例... 17 表 8 變 更 興 達 港 漁 業 特 定 區 計 畫 ( 部 分 道 路 用 地 變 更 開 發 方 式 )( 配 合 一 -4 號 道 路 開 闢 工 程 ) 變 更 內 容 綜 理 表... 25 表 9 實 施 進 度 及 經 費 表... 26

變 更 興 達 港 漁 業 特 定 區 計 畫 ( 部 分 道 路 用 地 變 更 開 發 方 式 ) ( 配 合 一 -4 號 道 路 開 闢 工 程 ) 案 一 計 畫 緣 起 興 達 港 漁 業 特 定 區 計 畫 原 係 為 配 合 興 達 近 海 漁 港 之 營 運 而 劃 設, 後 因 我 國 遠 洋 漁 業 快 速 發 展, 行 政 院 農 委 會 於 86 年 另 闢 建 完 成 興 達 遠 洋 漁 港 區, 並 配 合 變 更 暨 擴 大 興 達 港 漁 業 特 定 區 計 畫, 於 91 年 2 月 公 告 實 施, 計 畫 以 觀 光 休 閒 漁 業 產 業 為 發 展 展 定 位 與 主 軸, 重 新 定 位 空 間 機 能 高 雄 市 政 府 於 92 年 起 闢 設 情 人 碼 頭, 建 設 各 項 設 施 包 括 海 上 劇 場 浮 動 碼 頭 等 設 施, 提 供 一 休 閒 場 所 及 表 演 展 示 空 間, 落 實 本 計 畫 觀 光 休 閒 機 能 有 關 興 達 港 北 側 之 交 通 路 網 系 統 包 括 南 北 向 之 濱 海 路 (30m) 莒 光 路 (30m) 與 白 砂 路 (20m) 及 東 西 向 之 濱 海 路 民 治 路 (30m) 與 一 -1 號 道 路 (65m), 地 區 路 網 尚 稱 完 整 ; 惟 一 -4 號 道 路 ( 一 -1 號 道 路 以 北 路 段 ) 為 銜 接 莒 光 路 與 一 -1 號 道 路 之 南 北 向 道 路, 目 前 尚 未 開 闢, 影 響 地 區 民 眾 之 通 行 便 利 性 然 因 鄰 近 之 計 畫 道 路 包 括 一 -1 號 一 -6 號 及 一 -4 號 ( 一 -1 號 道 路 以 南 路 段 ) 道 路 之 開 發 方 式 為 一 般 徵 收 或 撥 用 ( 經 濟 部 工 業 局 於 93 年 申 請 變 更 ), 於 94 年 公 告 實 施 在 案 ; 陸 續 由 高 雄 市 政 府 及 內 政 部 營 建 署 於 95 年 起 辦 理 道 路 開 闢 工 程, 目 前 已 完 成 開 闢 惟 一 -4 號 道 路 ( 一 -1 號 道 路 以 北 路 段 ) 囿 於 區 段 徵 收 整 體 開 發 之 限 制, 無 法 一 併 施 設, 聯 外 道 路 系 統 不 完 整 將 使 得 興 達 港 區 之 開 發 效 益 打 折, 爰 提 出 變 更 其 開 發 方 式 之 計 畫 同 時, 計 畫 道 路 行 經 茄 萣 濕 地, 且 計 畫 區 東 側 土 地 目 前 已 配 合 相 關 計 畫 調 整 為 公 園 用 地, 將 為 未 來 永 續 生 態 觀 光 發 展 注 入 一 股 活 血 為 考 量 維 持 當 地 生 態 環 境, 並 維 護 動 植 物 生 存, 在 人 為 設 施 與 環 境 不 相 衝 突 前 提 下, 道 路 設 計 應 將 加 入 生 態 工 法 之 思 維 模 式 除 尊 重 環 境 之 生 態 規 劃 考 量 外, 在 工 程 上 更 應 配 合 低 碳 能 源 等 全 方 位 的 考 量 進 行 設 計, 以 串 連 興 達 港 與 茄 萣 濕 地 之 生 態 觀 光 發 展 二 法 令 依 據 依 據 都 市 計 畫 法 第 27 條 第 1 項 第 4 款 -- 配 合 直 轄 市 或 縣 ( 市 ) 興 建 之 重 大 設 施 規 定 辦 理 - 1 -

變 更 興 達 港 漁 業 特 定 區 計 畫 ( 部 分 道 路 用 地 變 更 開 發 方 式 ) ( 配 合 一 -4 號 道 路 開 闢 工 程 ) 案 三 現 行 計 畫 概 要 ( 一 ) 實 施 經 過 興 達 港 漁 業 特 定 區 計 畫 係 於 69 年 12 月 5 日 發 布 實 施, 原 計 畫 範 圍 僅 包 括 近 海 漁 港 區, 期 間 於 87 年 12 月 14 日 公 告 實 施 變 更 興 達 港 漁 業 特 定 區 計 畫 ( 第 二 次 通 盤 檢 討 暨 擴 大 都 市 計 畫 範 圍 ) 案, 91 年 3 月 7 日 公 告 實 施 變 更 興 達 港 漁 業 特 定 區 計 畫 ( 第 二 次 通 盤 檢 討 暨 擴 大 都 市 計 畫 範 圍 - 遠 洋 漁 港 部 分 ) 案,97 年 1 月 10 日 公 告 實 施 變 更 興 達 港 漁 業 特 定 區 計 畫 ( 配 合 多 功 能 漁 港 發 展 整 體 規 劃 ) 案,100 年 3 月 3 日 公 告 實 施 變 更 興 達 港 漁 業 特 定 區 計 畫 ( 配 合 設 置 茄 萣 濕 地 公 園 ) 案 為 本 計 畫 之 現 行 計 畫 ( 二 ) 計 畫 範 圍 本 特 定 區 計 畫 範 圍, 東 側 與 北 側 均 以 竹 滬 鹽 田 區 為 界, 南 側 距 近 海 漁 港 入 口 約 300 公 尺, 西 側 至 現 有 海 堤 為 界, 西 北 側 與 茄 萣 都 市 計 畫 為 界, 計 畫 面 積 約 612.32 公 頃 ( 三 ) 土 地 使 用 計 畫 現 行 都 市 計 畫 土 地 使 用 詳 如 圖 1 及 表 1 所 示 ( 四 ) 交 通 系 統 計 畫 1. 聯 外 道 路 (1) -1 號 道 路 : 北 銜 接 省 道 台 17 線 往 臺 南, 東 通 往 國 道 1 號 路 竹 交 流 道, 計 畫 寬 度 65 公 尺 (2) -2 號 道 路 : 為 近 海 漁 港 區 往 北 通 往 茄 萣 及 臺 南 之 主 要 聯 絡 道 路, 計 畫 寬 度 30 公 尺 (3) -4 號 道 路 : 為 本 計 畫 區 南 北 向 主 要 聯 外 道 路, 往 北 銜 接 茄 萣 區 莒 光 路 通 往 茄 萣 及 臺 南, 計 畫 寬 度 30 公 尺 (4) -7 號 道 路 : 為 遠 洋 漁 港 區 向 東 銜 接 省 道 台 17 線 之 主 要 聯 外 道 路, 計 畫 寬 度 30 公 尺 (5) -9 號 道 路 : 為 遠 洋 漁 港 區 東 側 南 北 向 主 要 聯 外 道 路, 計 畫 寬 度 40 公 尺 - 2 -

變 更 興 達 港 漁 業 特 定 區 計 畫 ( 部 分 道 路 用 地 變 更 開 發 方 式 ) ( 配 合 一 -4 號 道 路 開 闢 工 程 ) 案 2. 主 要 道 路 除 上 述 聯 外 道 路 兼 具 區 內 主 要 道 路 之 功 能 外, 本 計 畫 區 內 主 要 道 路 計 有 : -3 號 -5 號 -6 號 -8 號 -10 號 -1 號 -4 號 等, 計 畫 寬 度 自 20 公 尺 至 40 公 尺 3. 次 要 道 路 及 出 入 道 路 由 上 述 聯 外 道 路 及 主 要 道 路 分 歧 劃 設 區 內 次 要 道 路, 計 畫 寬 度 為 15 及 12 公 尺, 出 入 道 路 計 畫 寬 度 則 為 8 公 尺 及 10 公 尺, 並 酌 予 劃 設 4 公 尺 寬 人 行 步 道 4. 行 人 專 用 道 為 保 障 購 物 者 安 全, 於 現 行 計 畫 區 鄰 里 中 心 商 業 區 內 劃 設 行 人 專 用 道 1 處, 寬 度 為 12 公 尺 圖 1 現 行 都 市 計 畫 內 容 示 意 圖 - 3 -

表 1 現 行 興 達 港 漁 業 特 定 區 計 畫 土 地 使 用 面 積 分 配 表 土 地 使 用 項 目 類 別 計 畫 面 積 ( 公 頃 ) 土 地 使 用 分 區 公 共 設 施 用 地 變 更 興 達 港 漁 業 特 定 區 計 畫 ( 部 分 道 路 用 地 變 更 開 發 方 式 ) ( 配 合 一 -4 號 道 路 開 闢 工 程 ) 案 佔 計 劃 區 面 積 百 分 比 (%) 佔 都 市 發 展 用 地 面 積 百 分 比 (%) 住 宅 區 64.13 10.47 15.57 商 業 區 19.82 3.24 4.81 工 業 區 48.4 7.9 11.75 濱 海 遊 樂 區 2.62 0.43 0.63 漁 業 專 用 區 5.37 0.88 1.3 醫 療 專 用 區 1.53 0.25 0.37 加 油 站 專 用 區 3.85 0.63 0.93 車 站 專 用 區 0.37 0.06 0.09 保 護 區 3.8 0.62 - 水 域 171.48 28 - 小 計 321.37 52.48 35.45 機 關 用 地 11.41 1.86 2.77 國 小 用 地 4.52 0.74 1.1 國 中 用 地 2.63 0.43 0.64 大 學 用 地 1.88 0.31 0.46 批 發 市 場 用 地 9.85 1.61 2.39 零 售 市 場 用 地 0.2 0.03 0.05 公 園 用 地 101.03 16.5 24.53 兒 童 遊 樂 場 用 地 0.68 0.11 0.17 鄰 里 公 園 兼 兒 童 遊 0.26 0.04 0.07 樂 場 綠 地 用 地 15.8 2.58 3.84 體 育 場 用 地 3.2 0.52 0.78 停 車 場 用 地 6.65 1.09 1.61 廣 場 用 地 兼 作 停 車 0.68 0.11 0.17 廣 場 使 用 地 0.04 0.01 0.01 變 電 所 用 地 0.73 0.12 0.18 污 水 處 理 場 用 地 5.87 0.96 1.43 焚 化 爐 用 地 0 0 0 自 來 水 加 壓 站 用 地 0.53 0.09 0.13 港 埠 用 地 13.59 2.22 3.3 抽 水 站 用 地 0.09 0.01 0.02 電 路 鐵 塔 用 地 0.01 0 0 碼 頭 用 地 3.83 0.63 0.93 堤 防 用 地 2.53 0.41 0.61 泊 地 25.2 4.12 - 溝 渠 用 地 3.67 0.6 0.89 道 路 用 地 76.07 12.42 18.47 小 計 290.95 47.52 64.55 計 畫 區 411.84 100 - 都 市 發 展 用 地 612.32-100 註 : 表 內 面 積 應 以 依 據 核 定 圖 實 地 分 割 測 量 面 積 為 準 資 料 來 源 : 變 更 興 達 港 漁 業 特 定 區 計 畫 ( 配 合 設 置 茄 萣 濕 地 公 園 ) 案 - 4 -

+ + + 四 變 更 位 置 範 圍 及 權 屬 變 更 興 達 港 漁 業 特 定 區 計 畫 ( 部 分 道 路 用 地 變 更 開 發 方 式 ) ( 配 合 一 -4 號 道 路 開 闢 工 程 ) 案 ( 一 ) 變 更 位 置 範 圍 變 更 位 置 位 於 興 達 港 漁 業 特 定 區 計 畫 西 北 側 一 -4 號 道 路 ( 一 -1 號 道 路 北 側 路 段 ), 北 端 銜 接 茄 萣 都 市 計 畫 二 號 道 路 ( 莒 光 路 ), 南 端 接 本 計 畫 一 -1 號 道 路, 西 側 臨 接 本 計 畫 範 圍 線, 變 更 計 畫 路 段 長 約 895 公 尺, 寬 30 公 尺 詳 見 圖 2 所 示 + + + + + + + + + + 一 -4-30M 公 園 用 地 ( 濕 地 公 園 ) 四 -6-12M 四 -7-12M 四 -7-12M 0 25 50 100m 圖 + 例 變 更 範 圍 住 宅 區 工 業 區 供 遊 艇 產 業 使 用 公 園 用 地 ( 濕 地 公 園 ) 鄰 里 公 園 兼 兒 童 遊 樂 場 用 地 溝 渠 用 地 四 -7-12M 四 -6-12M 二 -14-20M + 一 -4-30M 一 -1-65M 工 ( 供 遊 艇 產 業 使 用 ) 圖 2 變 更 興 達 港 漁 業 特 定 區 計 畫 ( 部 分 道 路 用 地 變 更 開 發 方 式 )( 配 合 一 -4 號 道 路 開 闢 工 程 ) 變 更 範 圍 示 意 圖 - 5 -

變 更 興 達 港 漁 業 特 定 區 計 畫 ( 部 分 道 路 用 地 變 更 開 發 方 式 ) ( 配 合 一 -4 號 道 路 開 闢 工 程 ) 案 ( 二 ) 土 地 權 屬 變 更 計 畫 範 圍 內 計 有 茄 萣 區 正 順 段 1 1-1 1-76 等 3 筆 地 號 土 地, 所 有 權 人 皆 為 中 華 民 國, 詳 表 2 圖 3 所 示 表 2 計 畫 區 土 地 清 冊 表 地 段 地 號 地 籍 面 積 (m 2 ) 所 有 權 人 管 理 者 正 順 段 1 20,935.42 中 華 民 國 財 政 部 國 有 財 產 署 正 順 段 1-1 5,781.97 中 華 民 國 財 政 部 國 有 財 產 署 正 順 段 1-76 113.08 中 華 民 國 財 政 部 國 有 財 產 署 註 1: 計 畫 範 圍 內 土 地 登 記 謄 本 詳 附 件 二 註 2: 實 際 面 積 應 以 依 據 核 定 圖 實 地 分 割 測 量 面 積 為 準 圖 3 土 地 權 屬 示 意 圖 五 現 況 概 述 ( 一 ) 土 地 使 用 現 況 本 計 畫 道 路 位 於 高 雄 市 茄 萣 區 西 側 興 達 港 漁 業 特 定 區 計 畫 與 茄 萣 都 市 計 畫 交 界 處 ( 詳 圖 4), 為 連 結 興 達 港 與 茄 萣 地 區 之 南 北 向 重 要 之 主 要 道 路, 往 南 可 銜 接 興 達 港 漁 業 特 定 區 計 畫 一 -1 號 計 畫 道 路 (65m, 已 開 闢 ) 與 省 道 台 17 線 ; 往 北 可 銜 接 茄 萣 都 市 計 畫 二 號 道 路 ( 莒 光 路,30m, 已 開 闢 ) 因 此 就 地 區 交 通 系 統 而 言, 本 案 計 畫 道 路 扮 演 串 連 與 建 構 完 整 道 路 系 統 功 能 之 角 色 - 6 -

變 更 興 達 港 漁 業 特 定 區 計 畫 ( 部 分 道 路 用 地 變 更 開 發 方 式 ) ( 配 合 一 -4 號 道 路 開 闢 工 程 ) 案 本 計 畫 道 路 鄰 近 崎 漏 社 區 與 茄 萣 聚 落, 崎 漏 社 區 位 於 本 計 畫 道 路 南 側 地 區, 其 社 區 範 圍 北 界 與 東 界 至 崎 漏 路, 南 界 至 茄 萣 大 排, 西 界 至 省 道 台 17 線 另 茄 萣 聚 落 位 於 本 計 畫 道 路 西 北 側, 北 界 至 白 沙 崙 堤 防 ( 高 雄 市 與 臺 南 市 市 界 ), 南 界 至 仁 愛 路 茄 萣 濕 地, 東 界 至 莒 光 路 西 界 至 省 道 台 17 線, 該 聚 落 區 內 公 共 設 施 完 善, 有 國 中 小 公 園 市 場 等, 茄 萣 區 公 所 茄 萣 消 防 分 隊 等 亦 在 區 內 另 本 特 定 區 存 在 重 要 之 水 系 ( 茄 萣 大 排 ) 與 濕 地 ( 茄 萣 濕 地 ) 資 源, 分 別 說 明 如 下 : 1. 茄 萣 大 排 為 天 然 的 水 道 系 統, 南 北 向 穿 越 茄 萣 聚 落 之 中 心 地 帶, 往 南 流 經 崎 漏 村 後 流 入 興 達 港 水 域, 目 前 於 茄 萣 聚 落 內 部 分 區 域 因 聚 落 發 展 與 東 西 串 連 之 需 要, 爰 於 該 聚 落 中 段 地 區 以 溝 渠 加 蓋 或 興 建 公 共 設 施 ( 橋 樑 ) 方 式 維 持 水 系 之 串 通 2. 茄 萣 濕 地 民 國 96 年 內 政 部 營 建 署 公 布 之 國 家 重 要 濕 地, 其 中 茄 萣 濕 地 ( 原 竹 滬 鹽 田 濕 地 ) 位 於 計 畫 區 內, 面 積 約 171 公 頃, 屬 地 方 級 濕 地, 過 去 是 日 治 時 期 開 發 的 烏 樹 林 鹽 場 的 屬 地, 為 廢 棄 鹽 田 濕 地 型 態 圖 4 計 畫 區 聚 落 茄 萣 大 排 與 茄 萣 濕 地 區 位 示 意 圖 - 7 -

變 更 興 達 港 漁 業 特 定 區 計 畫 ( 部 分 道 路 用 地 變 更 開 發 方 式 ) ( 配 合 一 -4 號 道 路 開 闢 工 程 ) 案 ( 二 ) 道 路 系 統 1. 道 路 系 統 與 開 闢 情 形 地 區 南 北 向 主 要 道 路 系 統 包 含 有 茄 萣 都 市 計 畫 一 號 道 路 ( 濱 海 路, 省 道 台 17 線,30m) 二 號 道 路 ( 莒 光 路,30m) 三 號 道 路 ( 白 砂 路,20m) 四 號 道 路 ( 仁 愛 路,15m), 與 興 達 港 漁 業 特 定 區 計 畫 一 -2 號 道 路 ( 濱 海 路, 省 道 台 17 線,30m), 現 況 均 已 開 闢 完 成 地 區 東 西 向 道 路 系 統 則 分 別 有 茄 萣 都 市 計 畫 五 號 道 路 ( 濱 海 路 四 段,30m) 與 興 達 港 漁 業 特 定 區 計 畫 一 -3 號 道 路 ( 民 治 路 正 大 路, 30m) 一 -1 號 道 路 (65m), 現 況 亦 均 已 開 闢 完 成 興 達 遊 艇 專 區 聯 外 道 路 包 括 北 側 一 -1 號 道 路 東 側 一 -6 號 道 路 及 西 側 一 -4 號 道 路 一 -1 號 及 一 -6 號 道 路 皆 已 納 入 高 雄 生 活 圈 計 畫, 由 內 政 部 營 建 署 編 列 預 算 約 6 億 元, 自 95 年 起 辦 理 道 路 開 闢 工 程, 已 於 民 國 100 年 底 完 工 一 -1 號 道 路 西 起 省 道 台 17 線 與 鄉 道 高 1 線 交 會 點, 沿 西 南 走 向 跨 越 茄 萣 大 排 竹 滬 鹽 灘 排 水 溝 後 採 東 西 走 向 與 一 -6 號 道 路 銜 接, 向 北 可 接 省 道 台 17 線 及 鄉 道 高 3 線, 分 別 通 往 臺 南 市 及 茄 萣 市 區, 向 南 可 接 省 道 台 17 線 通 往 國 道 1 號 路 竹 交 流 道 及 永 安 區, 為 茄 萣 大 排 以 北 之 主 要 聯 外 道 路 圖 5 地 區 道 路 系 統 示 意 圖 - 8 -

變 更 興 達 港 漁 業 特 定 區 計 畫 ( 部 分 道 路 用 地 變 更 開 發 方 式 ) ( 配 合 一 -4 號 道 路 開 闢 工 程 ) 案 2. 一 -4 號 道 路 開 闢 之 必 要 性 茄 萣 區 之 道 路 系 統 包 括 : 南 北 向 之 濱 海 路 (1 號 道 路 ) 莒 光 路 (2 號 道 路 ) 與 仁 愛 路 (4 號 道 路 ) 等 ; 東 西 向 之 濱 海 路 (5 號 道 路 ) 民 治 路 (1-3 號 道 路 ) 與 一 -1 號 道 路 等, 地 區 路 網 尚 稱 完 整 鄰 近 之 計 畫 道 路 於 95 年 起 由 高 雄 市 政 府 及 內 政 部 營 建 署 辦 理 道 路 開 闢 工 程, 目 前 大 致 均 已 完 工, 惟 一 -4 號 道 路 ( 本 計 畫 道 路 ) 限 於 區 段 徵 收 整 體 開 發 之 限 制, 無 法 一 併 施 設 一 -4 號 道 路 北 端 銜 接 茄 萣 都 市 計 畫 莒 光 路, 經 一 -1 號 及 一 -6 號 道 路 可 銜 接 省 道 台 17 甲 線 可 通 往 高 雄 市 湖 內 區, 為 連 結 湖 內 區 與 興 達 港 之 重 要 聯 絡 道 路 ; 另 配 合 內 政 部 營 建 署 開 闢 中 之 歸 仁 六 甲 - 湖 內 太 爺 聯 外 道 路, 計 畫 延 伸 至 茄 萣 區 銜 接 莒 光 路 及 鄉 道 高 3 線, 預 計 完 成 後 可 直 接 通 往 國 道 1 號 及 高 鐵 臺 南 站, 形 成 完 整 聯 外 交 通 系 統 本 計 畫 道 路 已 通 過 都 市 計 畫 書 審 查, 且 該 道 路 為 本 地 區 南 北 向 主 要 聯 外 道 路, 往 北 銜 接 茄 萣 區 莒 光 路 通 往 茄 萣 及 臺 南, 就 整 體 地 區 交 通 系 統 而 言, 本 計 畫 道 路 扮 演 串 連 與 建 構 完 整 道 路 系 統 功 能 之 角 色, 更 為 茄 萣 地 區 勾 勒 遊 憩 路 線 之 重 要 道 路, 實 有 其 開 闢 之 重 要 性 需 要 性 及 合 理 性 圖 6 變 更 興 達 港 漁 業 特 定 區 計 畫 ( 部 分 道 路 用 地 變 更 開 發 方 式 )( 配 合 一 -4 號 道 路 開 闢 工 程 ) 聯 外 交 通 示 意 圖 - 9 -

變 更 興 達 港 漁 業 特 定 區 計 畫 ( 部 分 道 路 用 地 變 更 開 發 方 式 ) ( 配 合 一 -4 號 道 路 開 闢 工 程 ) 案 一 -1 號 道 路, 為 計 畫 區 主 要 聯 外 道 路, 已 依 計 畫 寬 度 65 公 尺 開 闢 使 用 變 更 範 圍 東 側, 為 茄 萣 濕 地 範 圍 變 更 範 圍 北 端 銜 接 之 茄 萣 都 市 計 畫 二 號 道 路 ( 莒 光 路 ), 已 依 計 畫 寬 度 30 公 尺 開 闢 使 用 圖 7 變 更 範 圍 周 邊 計 畫 道 路 使 用 現 況 變 更 範 圍 南 端 銜 接 一 -1 號 道 路 處 3. 地 區 道 路 交 通 量 計 畫 區 周 邊 聯 外 道 路 為 連 接 臺 南 市 與 高 雄 地 區 之 省 道 台 17 線 ( 濱 海 路 ), 是 為 臺 灣 西 部 濱 海 公 路 之 路 段, 路 寬 約 30 公 尺, 位 於 計 畫 區 西 側, 道 路 縱 貫 茄 萣 區 因 此, 本 案 就 省 道 台 17 線 區 內 路 段 進 行 交 通 量 評 估 (1) 公 路 交 通 量 調 查 工 作 手 冊 成 果 參 考 民 國 99 年 公 路 交 通 量 調 查 工 作 手 冊, 調 查 站 位 置 如 圖 8 所 示 省 道 台 17 線 湖 內 至 台 17 甲 線 交 叉 路 口 路 段 之 尖 峰 小 時 交 通 量 為 844PCU; 由 台 17 甲 線 交 叉 路 口 至 湖 內 路 段 之 尖 峰 小 時 交 通 量 為 813PCU 上 述 道 路 容 量 與 流 量 計 算 之 V/C 值 ( 詳 表 3), 依 據 交 通 部 運 輸 研 究 所 台 灣 地 區 公 路 容 量 手 冊 道 路 服 務 水 準 評 估 準 則 ( 詳 表 4) 可 知, 道 路 服 務 水 準 為 A 級, 表 示 車 行 順 暢, 顯 示 本 計 畫 區 交 通 量 低, 現 行 道 路 系 統 已 提 供 足 夠 的 服 務 - 10 -

變 更 興 達 港 漁 業 特 定 區 計 畫 ( 部 分 道 路 用 地 變 更 開 發 方 式 ) ( 配 合 一 -4 號 道 路 開 闢 工 程 ) 案 表 3 現 況 道 路 服 務 水 準 表 道 路 名 稱 台 17 線 路 段 湖 內 - 台 17 甲 線 交 岔 路 口 起 訖 樁 號 185K+205 ~ 193K+950 路 寬 (m) 21 方 向 容 量 (PCU) 交 通 量 (PCU) V/C 服 務 水 準 東 3,040 844 0.28 A 西 3,040 813 0.27 A 資 料 來 源 : 民 國 99 年 公 路 交 通 量 調 查 工 作 手 冊 表 4 道 路 服 務 水 準 評 估 準 則 服 務 水 準 密 度,D ( 小 客 車 / 公 車 / 車 道 ) 平 均 速 率,U ( 公 里 / 小 時 ) 最 大 服 務 流 率 ( 小 客 車 / 小 時 / 車 道 ) V/C A D 12 U 65 780 0.371 B 12<D 18 U 63 1,134 0.540 C 18<D 25 U 60 1,500 0.714 D 25<D 33 U 55 1,815 0.864 E 33<D 52.5 U 40 2,100 1.000 F D>52.5 U 0 變 化 很 大 變 化 很 大 資 料 來 源 : 民 國 90 年 3 月, 台 灣 地 區 公 路 容 量 手 冊, 交 通 部 運 研 所 圖 8 公 路 交 通 量 調 查 工 作 手 冊 之 地 區 道 路 交 通 量 調 查 位 置 示 意 圖 - 11 -

變 更 興 達 港 漁 業 特 定 區 計 畫 ( 部 分 道 路 用 地 變 更 開 發 方 式 ) ( 配 合 一 -4 號 道 路 開 闢 工 程 ) 案 (2) 茄 萣 區 一 -4 號 道 路 ( 莒 光 路 南 段 ) 開 闢 工 程 環 境 影 響 說 明 書 成 果 ( 民 國 103 年 6 月 ) A. 交 通 量 與 組 成 調 查 結 果 參 考 茄 萣 區 一 -4 號 道 路 ( 莒 光 路 南 段 ) 開 闢 工 程 環 境 影 響 說 明 書 之 交 通 流 量 調 查 成 果 ( 調 查 站 位 置 如 圖 9 所 示 ) 於 省 道 台 17 線 與 仁 愛 路 口 測 點, 台 17 線 平 日 尖 峰 交 通 量 達 1033PCU, 一 -1 道 路 為 480PCU; 台 17 線 假 日 尖 峰 交 通 量 達 1639.5PCU, 一 -1 道 路 為 508.5PCU 於 省 道 台 17 線 與 一 -6 號 道 路 測 點, 台 17 線 平 日 尖 峰 交 通 量 達 873.5PCU, 一 -6 號 道 路 為 603.5PCU; 台 17 線 假 日 尖 峰 交 通 量 達 1010.5PCU, 一 -6 號 道 路 為 980.5PCU 交 通 量 組 成 部 分 以 小 型 車 最 多, 約 68 ~70%, 其 次 為 機 慢 車, 約 28~30% 台 17 線 與 一 -6 號 道 路 交 叉 口 亦 以 小 型 車 為 最 多, 約 65~74%, 其 次 為 機 慢 車, 約 23~30% 圖 9 地 區 道 路 交 通 量 調 查 位 置 示 意 圖 - 12 -

變 更 興 達 港 漁 業 特 定 區 計 畫 ( 部 分 道 路 用 地 變 更 開 發 方 式 ) ( 配 合 一 -4 號 道 路 開 闢 工 程 ) 案 B. 道 路 服 務 水 準 與 旅 行 速 率 分 析 上 述 道 路 容 量 與 流 量 計 算 之 V/C 值, 透 過 參 照 經 濟 部 交 通 運 輸 研 究 所 2011 台 灣 地 區 道 路 容 量 手 冊 推 估 鄰 近 道 路 之 道 路 服 務 水 準 後, 可 知 二 測 站 鄰 近 路 段 之 平 假 日 道 路 服 務 水 準 均 為 A~B 級 ( 詳 表 5) 另 依 據 2011 年 台 灣 公 路 容 量 手 冊, 以 台 17 線 速 限 70 公 里 / 小 時 為 標 準 進 行 道 路 平 均 旅 行 速 率 分 析, 可 知 台 17 線 與 一 -1 號 道 路 交 叉 口 於 平 假 日 之 服 務 水 準 介 於 A~B 級, 台 17 線 與 一 -6 號 道 路 交 叉 口 為 A 級 ( 詳 表 6), 說 明 台 17 線 與 一 -1 號 道 路 交 叉 仍 有 改 善 之 必 要 C. 路 口 轉 向 分 析 藉 由 台 17 線 與 一 -1 號 道 路 交 叉 口 路 口 轉 向 分 析 ( 圖 10) 與 平 假 日 尖 峰 小 時 經 一 -1 號 道 路 之 比 例 ( 詳 表 7), 平 日 尖 峰 小 時 經 一 -1 號 道 路 之 比 例 約 37~41%, 高 於 假 日 使 用 比 例, 顯 見 一 -1 號 道 路 為 在 地 居 民 通 行 使 用 之 重 要 性, 未 來 一 -4 通 車 後, 除 有 助 於 改 善 平 日 台 17 線 與 茄 萣 一 -1 號 道 路 交 叉 口 路 口 之 服 務 水 準, 提 供 在 地 居 民 便 利 通 行 之 道 路 及 減 少 交 通 事 故 外, 亦 可 降 低 崎 漏 路 口 狹 窄 造 成 之 交 通 擁 塞 安 全 危 害 問 題, 與 提 供 崎 漏 地 區 寧 靜 之 生 活 環 境 品 質 - 13 -

表 5 各 路 段 交 通 流 量 調 查 結 果 監 測 地 點 台 17 線 與 1-1 號 道 路 交 叉 口 台 17 線 與 1-6 號 道 路 交 叉 口 路 段 名 稱 台 17 線 ( 台 南 ) 台 17 線 ( 興 達 港 ) 1-1 號 道 路 仁 愛 路 一 段 1-6 號 道 路 台 17 線 ( 路 竹 ) 台 17 線 ( 興 達 港 ) 變 更 興 達 港 漁 業 特 定 區 計 畫 ( 部 分 道 路 用 地 變 更 開 發 方 式 ) ( 配 合 一 -4 號 道 路 開 闢 工 程 ) 案 方 向 時 間 尖 峰 流 量 發 生 時 間 尖 峰 流 量 道 路 容 量 (PCU/HR) (PCU/HR) V/C 服 務 水 準 102.04.15( 平 日 ) 1800~1900 386.5 3686 0.10 A 往 北 102.04.14( 假 日 ) 1700~1800 413.5 3686 0.11 A 103.06.26( 平 日 ) 1700~1800 1033 3686 0.28 A 103.06.29( 假 日 ) 1700~1800 1408.5 3686 0.38 B 102.04.15( 平 日 ) 1600~1700 456.5 3686 0.12 A 往 南 102.04.14( 假 日 ) 1400~1500 444.5 3686 0.12 A 103.06.26( 平 日 ) 1700~1800 839 3686 0.23 A 103.06.29( 假 日 ) 1700~1800 1639.5 3686 0.44 B 102.04.15( 平 日 ) 1800~1900 345.5 3686 0.09 A 往 北 102.04.14( 假 日 ) 1700~1800 354.5 3686 0.10 A 103.06.26( 平 日 ) 1700~1800 611 3686 0.17 A 103.06.29( 假 日 ) 1700~1800 1142 3686 0.31 A 102.04.15( 平 日 ) 1700~1800 366.5 3686 0.10 A 往 南 102.04.14( 假 日 ) 1700~1800 345.5 3686 0.09 A 103.06.26( 平 日 ) 1700~1800 639 3686 0.17 A 103.06.29( 假 日 ) 1700~1800 1393.5 3686 0.38 B 102.04.15( 平 日 ) 1000~1100 292.5 5022 0.06 A 往 東 102.04.14( 假 日 ) 1700~1800 274.5 5022 0.05 A 103.06.26( 平 日 ) 1700~1800 388 5022 0.08 A 103.06.29( 假 日 ) 1700~1800 508.5 5022 0.10 A 102.04.15( 平 日 ) 1800~1900 245 5022 0.05 A 往 西 102.04.14( 假 日 ) 1700~1800 151.5 5022 0.03 A 103.06.26( 平 日 ) 1700~1800 480 5022 0.10 A 103.06.29( 假 日 ) 1700~1800 301.5 5022 0.06 A 102.04.15( 平 日 ) 1800~1900 300.5 2781 0.11 A 雙 向 102.04.14( 假 日 ) 1600~1700 245.5 2781 0.09 A 103.06.26( 平 日 ) 1700~1800 402 2781 0.14 B 103.06.29( 假 日 ) 1700~1800 570.5 2781 0.21 B 往 北 往 南 往 東 往 西 往 東 往 西 102.04.15( 平 日 ) 102.04.15( 平 日 ) 102.04.15( 平 日 ) 102.04.15( 平 日 ) 102.04.15( 平 日 ) 102.04.15( 平 日 ) 0700~0800 0700~0800 0700~0800 1700~1800 0700~0800 1700~1800 603.5 521.5 873.5 609 376 371.5 5238 5238 3686 3686 3686 3686 0.12 0.10 0.24 0.17 0.10 0.10 A A A A A A 102.04.14( 假 日 ) 102.04.14( 假 日 ) 102.04.14( 假 日 ) 102.04.14( 假 日 ) 102.04.14( 假 日 ) 102.04.14( 假 日 ) 1800~1900 1500~1600 1800~1900 1600~1700 1800~1900 1600~1700 980.5 371.5 1010.5 895 789 708 5238 5238 3686 3686 3686 3686 0.19 0.07 0.27 0.24 0.21 0.19 A A A A A A 資 料 來 源 : 茄 萣 區 一 -4 號 道 路 ( 莒 光 路 南 段 ) 開 闢 工 程 環 境 影 響 說 明 書 - 14 -

變 更 興 達 港 漁 業 特 定 區 計 畫 ( 部 分 道 路 用 地 變 更 開 發 方 式 ) ( 配 合 一 -4 號 道 路 開 闢 工 程 ) 案 表 6 二 路 口 平 均 旅 行 速 率 分 析 旅 行 速 率 / 服 務 水 準 上 午 尖 峰 時 段 (08:00~09:00) 下 午 尖 峰 時 段 (16:00~17:00) 道 路 名 稱 / 日 期 平 均 旅 行 速 率 服 務 水 準 平 均 旅 行 速 率 服 務 水 準 (km/hr) (km/hr) 台 17 線 與 102.04.15 往 南 39.5 B 39.0 B 1-1 號 道 路 ( 平 日 ) 往 北 37.2 B 43.9 A 交 叉 口 102.04.14 往 南 38.6 B 45.6 A ( 假 日 ) 往 北 39.0 B 41.0 A 台 17 線 與 102.04.15 往 東 55.6 A 58.2 A 1-6 號 道 路 ( 平 日 ) 往 西 55.8 A 56.6 A 交 叉 口 102.04.14 往 東 55.0 A 54.2 A ( 假 日 ) 往 西 55.0 A 53.5 A 資 料 來 源 : 一 -4 號 道 路 ( 莒 光 路 南 段 ) 開 闢 工 程 環 境 影 響 說 明 書 - 15 -

變 更 興 達 港 漁 業 特 定 區 計 畫 ( 部 分 道 路 用 地 變 更 開 發 方 式 ) ( 配 合 一 -4 號 道 路 開 闢 工 程 ) 案 圖 10 台 17 縣 與 1-1 號 道 路 交 叉 口 轉 向 項 分 析 圖 資 料 來 源 : 茄 萣 區 1-4 號 道 路 ( 莒 光 路 南 段 ) 開 闢 工 程 環 境 影 響 說 明 書 - 16 -

變 更 興 達 港 漁 業 特 定 區 計 畫 ( 部 分 道 路 用 地 變 更 開 發 方 式 ) ( 配 合 一 -4 號 道 路 開 闢 工 程 ) 案 表 7 平 假 日 尖 峰 小 時 經 茄 萣 一 -1 號 道 路 之 比 例 ( 單 位 :PCU/HR) 方 向 茄 萣 一 -1 號 該 方 向 車 經 茄 萣 一 -1 號 道 路 比 例 道 路 流 量 平 日 尖 峰 往 北 480 1169 41.06% 往 南 388 1027 37.78% 假 日 尖 峰 往 北 301.5 1580 19.08% 往 南 508.5 1902 26.74% 資 料 來 源 : 整 理 自 茄 萣 區 一 -4 號 道 路 ( 莒 光 路 南 段 ) 開 闢 工 程 環 境 影 響 說 明 書 ( 三 ) 茄 萣 濕 地 生 態 環 境 資 源 1. 發 展 歷 程 茄 萣 濕 地 ( 竹 滬 鹽 田 濕 地 (TW059)) 位 於 高 雄 市 茄 萣 區 境 內 南 端, 本 為 古 蟯 港 內 海 內 海 淤 積 消 失 後, 日 據 時 期 建 設 為 竹 滬 鹽 灘 國 民 政 府 來 台 後, 成 立 台 鹽 公 司 繼 續 在 此 地 曬 鹽 1970 年 代 末 期, 台 鹽 以 人 工 生 產 不 敷 成 本, 陸 續 關 閉 所 屬 的 鹽 田 1976 年, 政 府 把 南 端 的 竹 滬 鹽 田, 闢 建 為 興 達 港 漁 業 特 定 區,1986 年, 於 興 達 港 東 側 開 挖 遠 洋 漁 港, 並 將 挖 出 的 廢 土 填 進 北 側 鹽 田 中 然 竹 滬 鹽 灘 自 1991 年 廢 曬 後, 經 多 年 的 自 然 演 替, 已 成 為 水 候 鳥 重 要 的 渡 冬 地, 更 從 鹽 田 變 成 水 鳥 樂 園 2007 年 底, 營 建 署 將 此 處 審 查 為 國 家 重 要 濕 地 (TW059) 濕 地 南 邊 緊 鄰 的 水 道 是 古 蟯 港 內 海 附 近 居 民 往 來 府 城 ( 臺 南 市 ) 與 物 產 貿 易 往 來 的 重 要 航 道, 殘 存 的 遺 跡 緊 鄰 茄 萣 濕 地 南 邊, 見 證 著 此 一 歷 史 經 濟 動 脈 線 ; 另 一 方 面, 茄 萣 濕 地 乾 濕 兩 季 相 當 明 顯, 夏 季 有 10 餘 種 鳥 類 於 此 繁 殖, 冬 天 則 是 大 量 候 鳥 渡 冬 之 棲 息 地, 不 時 更 有 稀 有 鳥 類, 如 黑 面 琵 鷺 黑 頸 鷿 鷉 等 做 長 時 間 的 停 留 但 近 年 營 建 署 規 劃 興 建 寬 達 65 米 的 一 -1 號 與 一 -6 號 道 路, 相 關 工 程 的 開 闢, 加 上 南 台 灣 冬 天 少 雨 人 為 污 染 破 壞 等 因 素 而 使 濕 地 內 水 域 較 過 去 為 少 - 17 -

變 更 興 達 港 漁 業 特 定 區 計 畫 ( 部 分 道 路 用 地 變 更 開 發 方 式 ) ( 配 合 一 -4 號 道 路 開 闢 工 程 ) 案 2. 濕 地 現 況 茄 萣 濕 地 西 邊 及 南 邊 有 省 道 台 17 線 經 過 ; 東 邊 是 為 圍 墾 蟯 港 內 海 用 來 養 殖 魚 類 成 為 之 養 殖 用 魚 塭 ; 茄 萣 區 主 要 聚 落 則 位 於 茄 萣 濕 地 的 西 北 邊 濱 海 地 區, 是 古 時 候 二 仁 溪 口 外 的 沙 洲, 西 南 方 崎 漏 社 區 則 是 後 來 浮 現 於 內 海 的 陸 地, 地 勢 較 低, 開 發 時 間 比 頂 茄 萣 下 茄 萣 晚, 正 順 廟 與 金 鑾 宮 則 為 此 地 重 要 廟 宇 茄 萣 濕 地 底 層 是 青 灰 泥 岩, 緻 密 性 高 滲 水 不 易, 四 周 土 堤 圍 繞, 幾 乎 也 是 青 灰 泥 岩 ; 陸 生 植 物 生 長 不 易, 只 有 淺 根 性 的 耐 鹽 耐 旱 的 植 物 能 在 此 生 長, 當 春 雨 降 臨 候 鳥 離 境, 水 生 植 物 因 著 水 與 夏 天 的 陽 光 和 高 溫 而 大 量 繁 殖 生 長, 當 候 鳥 再 度 蒞 臨 茄 萣 濕 地, 就 有 大 量 的 水 草 水 生 植 物 可 做 為 食 物, 而 在 此 長 期 停 留 3. 生 態 監 測 調 查 高 雄 市 101 年 度 國 家 重 要 濕 地 生 態 調 查 及 復 育 計 畫 - 茄 萣 濕 地 (TW059) 生 態 環 境 調 查 及 巡 守 監 測 計 畫 101 年 度 茄 萣 溼 地 公 園 開 闢 期 間 生 態 調 查 計 畫 茄 萣 區 一 -4 號 道 路 ( 莒 光 路 南 段 ) 開 闢 工 程 環 境 影 響 說 明 書 等 相 關 計 畫 之 調 查 範 圍 均 涵 蓋 本 變 更 範 圍 半 徑 1 公 里 以 上, 可 充 分 說 明 本 地 區 之 生 態 環 境, 調 查 物 種 包 括 陸 域 環 境 與 水 域 環 境 二 類, 茲 整 理 鳥 類 植 物 魚 類 等 重 要 性 物 種 之 調 查 結 果 如 下 (1) 鳥 類 調 查 依 據 高 雄 市 101 年 度 國 家 重 要 濕 地 生 態 調 查 及 復 育 計 畫 - 茄 萣 濕 地 (TW059) 生 態 環 境 調 查 及 巡 守 監 測 計 畫 於 99 年 至 101 年 之 鳥 類 調 查 成 果 與 101 年 度 茄 萣 溼 地 公 園 開 闢 期 間 生 態 調 查 作 業 期 中 報 告 於 101 年 7 月 至 12 月 之 鳥 類 調 查 成 果, 彙 整 茄 萣 濕 地 內 目 前 已 發 現 保 育 類 鳥 類 分 別 有 : A. 一 級 保 育 ( 瀕 臨 絕 種 ) 類 : 遊 隼 及 黑 面 琵 鷺 B. 二 級 保 育 ( 珍 貴 稀 有 ) 類 : 小 燕 鷗 彩 鷸 水 雉 紅 隼 魚 鷹 鳳 頭 蒼 鷹 鵟 東 方 澤 鷂 白 琵 鷺 八 哥 短 耳 鴞 C. 三 級 保 育 ( 應 予 保 育 ) 類 : 燕 鴴 及 紅 尾 伯 勞 - 18 -

變 更 興 達 港 漁 業 特 定 區 計 畫 ( 部 分 道 路 用 地 變 更 開 發 方 式 ) ( 配 合 一 -4 號 道 路 開 闢 工 程 ) 案 茄 萣 區 一 -4 號 道 路 ( 莒 光 路 南 段 ) 開 闢 工 程 環 境 影 響 說 明 書 於 民 國 102 年 4 月 至 12 月 於 竹 滬 鹽 田 濕 地, 採 用 無 邊 際 定 點 計 數 與 穿 越 線 調 查 法 進 行 三 次 鳥 類 調 查, 其 調 查 路 線 與 調 查 點 如 圖 11 所 示 第 一 次 調 查 共 記 錄 到 8 目 21 科 34 種 鳥 類, 包 含 有 3 種 特 有 種 或 特 有 亞 種 鳥 類 和 2 種 保 育 類 鳥 種, 其 中 黑 面 琵 鷺 為 瀕 臨 絕 種 保 育 類, 紅 尾 伯 勞 屬 其 他 應 予 保 育 類 第 二 次 調 查 鳥 類 共 記 錄 到 8 目 20 科 32 種 鳥 類, 未 有 保 育 類 鳥 種 第 三 次 調 查 期 間 為 候 鳥 棲 息 尖 峰 期, 共 記 錄 到 6 目 18 科 32 種 鳥 類, 有 許 多 遷 移 性 鳥 種, 如 黑 面 琵 鷺 紅 尾 伯 勞 等 冬 候 鳥 與 過 境 鳥 其 結 果 與 前 述 相 關 計 畫 調 查 結 果 多 吻 合, 然 102 年 冬 季 與 降 雨 量 較 低 導 致 溼 地 水 位 下 降, 因 此 鳥 類 多 利 用 蘆 葦 等 長 草 區 棲 息 躲 避, 故 數 量 上 容 易 低 估, 說 明 鳥 類 棲 息 數 量 與 降 雨 量 與 蓄 水 量 具 有 一 定 之 關 係 圖 11 變 更 範 圍 與 鳥 類 調 查 範 圍 示 意 圖 資 料 來 源 : 修 改 自 茄 萣 區 一 -4 號 道 路 ( 莒 光 路 南 段 ) 開 闢 工 程 環 境 影 響 說 明 書 - 19 -

變 更 興 達 港 漁 業 特 定 區 計 畫 ( 部 分 道 路 用 地 變 更 開 發 方 式 ) ( 配 合 一 -4 號 道 路 開 闢 工 程 ) 案 圖 12 保 育 類 鳥 種 分 布 圖 ( 第 三 次 調 查 ) 資 料 來 源 : 茄 萣 區 一 -4 號 道 路 ( 莒 光 路 南 段 ) 開 闢 工 程 環 境 影 響 說 明 書 (2) 植 物 調 查 茄 萣 區 一 -4 號 道 路 ( 莒 光 路 南 段 ) 開 闢 工 程 環 境 影 響 說 明 書 於 102 年 4 月 以 踏 勘 方 式 進 行 調 查, 透 過 觀 察 或 採 集 後 以 其 特 徵 詳 細 鑑 定, 並 與 Flora of Ta1wan 歷 年 相 關 文 獻 比 對 後, 發 現 一 特 有 種 植 物 之 台 灣 欒 樹 此 外, 變 更 範 圍 河 道 周 邊 與 排 水 溝 岸 具 有 自 然 度 5 之 紅 樹 林 樹 種, 主 要 組 成 為 海 茄 冬, 植 物 自 然 度 分 布 圖 詳 圖 13-20 -

變 更 興 達 港 漁 業 特 定 區 計 畫 ( 部 分 道 路 用 地 變 更 開 發 方 式 ) ( 配 合 一 -4 號 道 路 開 闢 工 程 ) 案 圖 13 變 更 範 圍 周 邊 植 栽 自 然 度 分 布 圖 資 料 來 源 : 茄 萣 區 一 -4 號 道 路 ( 莒 光 路 南 段 ) 開 闢 工 程 環 境 影 響 說 明 書 (3) 魚 類 調 查 茄 萣 區 一 -4 號 道 路 ( 莒 光 路 南 段 ) 開 闢 工 程 環 境 影 響 說 明 書 於 102 年 4 月 以 拋 網 作 業 蝦 籠 放 置 採 集 大 小 魚 類 進 行 調 查, 二 次 調 查 結 果 均 無 發 現 特 有 種 級 保 育 類 物 種, 惟 此 地 區 土 壤 鹽 分 較 高, 故 以 平 地 有 較 高 環 境 耐 受 力 之 魚 類 為 常 見 物 種 - 21 -

變 更 興 達 港 漁 業 特 定 區 計 畫 ( 部 分 道 路 用 地 變 更 開 發 方 式 ) ( 配 合 一 -4 號 道 路 開 闢 工 程 ) 案 圖 14 水 域 生 態 採 樣 點 分 布 圖 資 料 來 源 : 茄 萣 區 一 -4 號 道 路 ( 莒 光 路 南 段 ) 開 闢 工 程 環 境 影 響 說 明 書 4. 調 查 結 果 與 分 析 茄 萣 濕 地 水 的 變 化 迅 速, 月 份 的 間 隔 調 查, 深 水 域 會 變 淺 水 區, 淺 水 區 亦 可 能 成 為 灘 地 或 乾 地, 將 直 接 對 魚 類 數 量 產 生 影 響, 例 如 98 年 由 於 蓄 水 量 較 少, 各 區 域 呈 現 獨 立 狀 態, 僅 出 現 小 魚 於 各 水 窪 區 內, 而 自 莫 拉 克 颱 風 過 後, 由 於 驚 人 的 雨 量, 使 濕 地 水 滿, 可 適 應 淡 水 環 境 之 吳 郭 魚 和 大 肚 魚 能 逆 流 到 各 區 域, 大 量 繁 殖 生 長 此 外, 茄 萣 濕 地 的 蓄 水 量 對 植 栽 生 長 之 影 響, 亦 容 易 變 化 鳥 類 之 分 布 情 形 茄 萣 區 一 -4 號 道 路 ( 莒 光 路 南 段 ) 開 闢 工 程 環 境 影 響 說 明 書 於 102 年 進 行 第 三 次 調 查 時, 由 於 水 量 較 為 充 足, 使 得 變 更 範 圍 西 側 水 域 過 深, 加 上 水 域 長 滿 綠 色 絲 狀 藻 類, 影 響 黑 面 琵 鷺 的 覓 食 效 率, 故 第 三 次 調 查 時, 黑 面 琵 鷺 大 部 分 時 間 是 散 佈 於 計 畫 道 路 東 側 至 新 建 賞 鳥 亭 前, 甚 至 有 些 覓 食 至 更 東 邊 近 漁 塭 處 另 一 方 面, 變 更 範 圍 西 側 溼 地 種 植 之 整 排 海 茄 苳 可 擋 住 東 北 季 風, 故 東 北 季 風 強 烈 吹 襲 時, 大 多 西 側 溼 地 的 鳥 類 均 會 移 至 該 區 域 躲 風, 顯 見 此 雜 相 林 區 對 於 溼 地 鳥 類 之 重 要 性 由 此 可 見, 變 更 地 區 周 邊 處 理 保 護 生 態 物 種 之 首 要 關 鍵 在 於 蓄 水 量 之 維 持, 二 為 物 種 遷 徙 路 徑 之 保 護 與 引 導, 將 作 為 此 後 續 此 計 畫 道 路 工 程 設 計 之 原 則 - 22 -

變 更 興 達 港 漁 業 特 定 區 計 畫 ( 部 分 道 路 用 地 變 更 開 發 方 式 ) ( 配 合 一 -4 號 道 路 開 闢 工 程 ) 案 ( 四 ) 計 畫 道 路 工 程 設 計 近 年 來 各 單 位 越 發 重 視 地 方 環 境 保 護, 一 -4 號 計 畫 道 路 跨 越 濕 地, 未 來 在 規 劃 設 計 道 路 施 工 時, 應 多 方 考 量 與 評 估 道 路 工 程 設 計 之 方 案, 使 道 路 的 開 闢 不 僅 能 串 連 地 方 交 通 路 網, 更 可 以 對 地 方 環 境 的 損 害 降 到 最 低 下 列 就 一 般 常 見 之 道 路 工 程 之 生 態 工 法 作 一 說 明 ( 參 考 資 料 : 永 續 公 共 工 程 入 口 網,http://eem.pcc.gov.tw/) 1. 道 路 橫 斷 面 考 量 行 經 車 輛 與 道 路 工 程 之 配 合, 並 融 入 景 觀 生 態 安 全 與 交 通 需 求 等 目 標 道 路 橫 斷 面 設 計 包 含 有 車 道 數 車 道 寬 度 鋪 面 人 行 道 分 向 ( 隔 ) 島 植 栽 排 水 照 明 等 考 量 2. 道 路 路 面 著 重 透 水 性 考 量, 利 用 透 水 性 材 質 鋪 設, 以 增 加 大 地 保 水 能 力 ; 或 開 挖 表 土 藉 以 保 存 與 利 用, 更 可 保 全 現 地 微 生 物 環 境 3. 護 欄 護 欄 設 計 考 量 包 著 括 增 加 行 車 安 全 之 護 欄 及 防 止 人 或 動 物 進 入 之 柵 欄 ; 並 應 於 合 適 區 段 依 入 侵 動 物 之 特 性 設 置 合 適 柵 欄 形 式 另 外, 更 應 同 時 設 置 動 物 穿 越 路 徑 與 誘 導 設 施 4. 排 水 道 路 之 側 邊 排 水, 宜 儘 量 以 草 溝 碎 石 溝 等 自 然 排 水 路 方 式 進 行 設 計, 既 可 增 加 保 水 性 亦 能 創 造 生 物 棲 息 之 多 孔 隙 環 境 5. 涵 管 設 計 道 路 建 設 造 成 棲 地 的 切 割 與 阻 隔, 應 於 規 劃 設 計 階 段 調 查 周 邊 之 目 標 物 種, 依 據 其 習 性 生 活 圈 範 圍 誘 導 設 施 棲 地 環 境 特 質 及 可 能 環 境 干 擾 之 排 除 等, 提 供 具 體 可 行 之 替 代 移 動 路 徑, 並 應 長 期 監 測 評 估 成 效 動 物 移 動 路 徑 之 替 代 補 償, 應 依 目 標 物 種 之 大 小 及 類 型, 分 別 加 以 考 量 ( 詳 圖 15); 一 般 依 其 位 於 道 路 本 體 之 位 置, 可 分 為 穿 越 類 型 (under pass) 如 : 涵 洞 箱 涵 管 涵 魚 道 ) 及 跨 越 類 型 (over pass): 如 橋 樑 假 隧 道 及 其 他 手 法, 如 植 生 誘 導 等 除 此 之 外, 涵 洞 箱 涵 及 管 涵 之 入 口 處 周 邊, 應 以 植 生 加 以 掩 蔽, 沿 途 亦 應 補 植 誘 導 食 源 植 物, 以 提 高 效 能 小 型 動 物 及 兩 棲 類 動 物 之 替 代 管 涵, 出 入 口 之 邊 溝 應 加 蓋, 且 應 增 設 脫 離 斜 坡, 以 利 誤 入 自 力 脫 離 ; 管 涵 內 部 依 目 標 物 種 之 考 量 應 設 置 低 水 路 及 步 行 廊 道 - 23 -

變 更 興 達 港 漁 業 特 定 區 計 畫 ( 部 分 道 路 用 地 變 更 開 發 方 式 ) ( 配 合 一 -4 號 道 路 開 闢 工 程 ) 案 6. 其 他 另 為 降 低 鳥 類 與 交 通 動 線 的 衝 突 可 於 主 要 飛 越 路 線, 利 用 植 生 高 度 誘 導 其 穿 越, 並 輔 以 路 權 阻 隔 設 施 加 以 阻 隔 ( 詳 圖 16) 圖 15 德 國 動 物 移 動 路 徑 各 種 涵 洞 尺 度 設 計 圖 圖 16 鳥 類 飛 行 路 線 之 干 擾 衝 突 考 量 - 24 -

變 更 興 達 港 漁 業 特 定 區 計 畫 ( 部 分 道 路 用 地 變 更 開 發 方 式 ) ( 配 合 一 -4 號 道 路 開 闢 工 程 ) 案 六 變 更 原 則 ( 一 ) 因 應 茄 萣 濕 地 已 變 更 為 公 園 用 地, 並 將 開 發 方 式 由 區 段 徵 收 改 為 撥 用 辦 理, 本 計 畫 配 合 調 整 開 發 方 式 為 撥 用 ( 二 ) 為 降 低 道 路 開 闢 影 響 濕 地 生 態, 未 來 道 路 工 程 應 考 量 濕 地 生 態, 建 議 應 採 生 態 工 法 規 劃 施 工, 將 以 干 擾 濕 地 最 小 的 方 向 進 行 七 變 更 內 容 本 案 變 更 計 畫 內 容 為 將 一 -4 號 道 路 ( 一 -1 號 道 路 以 北 路 段 ) 之 開 發 方 式 由 區 段 徵 收 變 更 為 撥 用, 變 更 計 畫 道 路 長 約 895 公 尺, 寬 度 30 公 尺, 變 更 面 積 2.69 公 頃, 其 變 更 內 容 詳 見 表 8 表 8 變 更 興 達 港 漁 業 特 定 區 計 畫 ( 部 分 道 路 用 地 變 更 開 發 方 式 )( 配 合 一 -4 號 道 路 開 闢 工 程 ) 變 更 內 容 綜 理 表 編 變 更 前 變 更 後 變 更 位 置 號 原 計 畫 新 計 畫 變 更 理 由 1 位 於 計 畫 區 道 路 用 地 道 路 用 地 一 本 案 道 路 為 銜 接 興 達 港 漁 業 特 定 區 計 畫 一 -1 號 計 畫 西 北 側 ( 正 順 ( 以 區 段 徵 收 ( 以 撥 用 方 道 路 省 道 台 17 線 及 茄 萣 段 1 1-1 方 式 開 發 ) 式 開 發 ) 都 市 計 畫 二 號 道 路, 是 為 建 1-76 地 號 等 3 筆 土 地 ) 2.69 公 頃 2.69 公 頃 構 地 區 完 整 道 路 系 統 之 重 要 聯 絡 道 路 二 本 案 道 路 可 串 連 興 達 港 與 茄 萣 濕 地 之 生 態 觀 光 路 線, 開 闢 方 式 採 用 生 態 工 法, 以 降 低 道 路 對 濕 地 之 干 擾, 進 一 步 帶 動 生 態 旅 遊 之 發 展 註 : 表 內 面 積 應 以 依 據 核 定 圖 實 地 分 割 測 量 面 積 為 準 三 本 案 道 路 依 規 定 須 以 區 段 徵 收 方 式 整 體 開 發, 惟 計 畫 區 東 側 已 配 合 相 關 計 畫 調 整 為 公 園 用 地, 因 此 調 整 本 計 畫 道 路 之 開 發 方 式, 以 加 速 道 路 之 開 闢 期 程 - 25 -

變 更 興 達 港 漁 業 特 定 區 計 畫 ( 部 分 道 路 用 地 變 更 開 發 方 式 ) ( 配 合 一 -4 號 道 路 開 闢 工 程 ) 案 八 實 施 進 度 及 經 費 本 道 路 拓 寬 工 程 用 地 均 屬 國 有 土 地, 長 約 895 公 尺 寬 30 公 尺, 由 高 雄 市 政 府 向 國 有 財 產 局 辦 理 撥 用 取 得, 開 闢 工 程 費 計 1 億 398 萬 元 ( 含 施 工 費 9,400 萬 元 設 計 監 造 費 792 萬 元 工 程 管 理 費 206 萬 元 ) 表 9 實 施 進 度 及 經 費 表 土 地 取 面 積 得 方 式 項 目 ( 公 頃 ) 徵 撥 收 用 道 路 用 地 開 闢 經 費 ( 仟 元 ) 用 地 費 工 程 費 合 計 2.69 ˇ 0 103,980 103,980 註 1: 表 內 面 積 應 以 依 據 核 定 圖 實 地 分 割 測 量 面 積 為 準 註 2: 本 案 開 發 經 費 及 預 定 完 成 期 限 主 辦 單 位 得 視 財 務 狀 況 酌 予 調 整 主 辦 單 位 高 雄 市 政 府 經 費 來 源 高 雄 市 政 府 編 列 預 算 九 其 他 ( 一 ) 本 計 畫 道 路 工 程 規 劃 應 運 用 生 態 工 程 生 態 廊 道 引 水 渠 道 設 計 概 念, 以 修 護 與 改 善 現 有 濕 地 環 境, 並 儘 量 降 低 道 路 開 闢 工 程 對 濕 地 地 表 水 文 及 生 態 的 影 響 ( 二 ) 本 計 畫 道 路 橫 斷 面 規 劃 設 計 除 包 含 車 道 數 車 道 寬 度 人 行 道 分 向 ( 隔 ) 島 植 栽 物 種 與 高 度 照 明 等 元 素 外, 應 適 當 規 劃 必 要 之 動 物 移 動 路 徑 ( 三 ) 本 計 畫 道 路 應 考 量 照 明 產 生 的 光 線 與 高 溫 對 生 態 之 影 響, 建 議 設 計 對 生 態 影 響 較 低 之 相 關 燈 具 圖 17 道 路 設 計 剖 面 示 意 圖 - 26 -

附 件

附 件 一 內 政 部 都 委 會 第 840 次 會 議 紀 錄

附 件 二 都 市 計 畫 個 案 變 更 同 意 函

附 件 三 地 籍 謄 本

附 件 四 市 都 委 會 第 16 22 25 次 會 議 紀 錄 一 市 都 委 會 第 16 次 會 議 會 議 紀 錄 (101.5.10)

二 市 都 委 會 第 22 次 會 議 會 議 紀 錄

三 市 都 委 會 第 25 次 會 議 會 議 紀 錄

附件五 茄萣區 1-4 號道路(莒光路南段)開闢工程環境影響 說明書審查結論公告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