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 材 介 紹
樹 木 樹 木 由 根 部 樹 幹 與 樹 冠 等 三 部 份 組 成 (1) 根 部 生 長 於 樹 幹 下 之 土 層 中, 吸 收 樹 體 成 長 所 需 之 水 分 溶 解 性 礦 物 質 及 氮 氣, 經 由 邊 材 向 上 疏 導 至 各 部 位 ; 另 外, 根 部 亦 可 防 止 水 土 流 失, 並 支 持 樹 木 (2) 樹 冠 為 樹 木 上 方 枝 葉 著 生 之 部 位 植 物 之 葉 中 存 有 葉 綠 體, 葉 綠 體 可 擷 取 光 能, 將 空 氣 中 之 二 氧 化 碳 與 根 部 所 吸 收 之 水, 轉 化 為 葡 萄 糖, 經 由 韌 皮 部 (phloem) 之 內 樹 皮 (inner bark) 向 下 傳 送 到 樹 木 各 部 供 成 長 之 所 需 若 有 剩 餘, 則 會 再 轉 化 為 澱 粉 而 儲 藏 起 來 (3) 樹 幹 為 樹 冠 以 下 地 面 以 上 之 部 位, 呈 通 直 或 彎 曲 狀, 用 以 支 持 樹 冠 之 重 量, 此 部 份 為 木 材 之 主 要 來 源
木 材 分 類 ( 一 ) ( 一 ) 依 生 長 方 式 分 : 1. 外 長 樹 ( 橫 長 樹 ): 在 樹 徑 方 向 因 形 成 層 逐 年 生 長, 將 舊 木 包 裹 在 內 一 般 所 稱 之 木 材, 即 外 長 樹, 具 有 年 輪 2. 內 長 樹 ( 縱 長 樹 ): 是 縱 橫 向 同 時 生 長, 但 縱 向 生 長 特 別 發 達, 新 舊 纖 維 相 互 滲 雜, 為 沒 有 年 輪 的 樹 如 竹 椰 子 棕 櫚 甘 蔗 玉 蜀 等 ; 以 竹 與 棕 櫚 為 代 表 ( 二 ) 外 長 樹 依 葉 子 形 狀 分 : 1. 針 葉 樹 : 樹 葉 呈 針 狀, 樹 木 輕 而 軟, 建 築 上 稱 為 軟 木 類 又 稱 常 綠 樹, 如 松 柏 檜 杉 銀 杏 材 質 均 勻, 加 工 容 易, 較 易 取 得 大 材 2. 闊 葉 樹 : 樹 葉 呈 片 狀, 木 質 緻 密, 重 而 硬, 故 又 稱 硬 木 類 樹 木 年 輪 分 明, 生 長 較 慢, 乾 燥 時 容 易 發 生 翹 曲 變 形 現 象 又 稱 落 葉 樹, 如 台 灣 櫸 木 烏 心 石 楠 木 柚 木 樟 木 相 思 樹 楓 木 橡 木 等 大 部 份 用 於 室 內 裝 飾 傢 俱 製 造 等 用 途
木 材 分 類 ( 二 ) ( 三 ) 依 用 途 分 : 1. 結 構 材 : 用 於 建 築 物 之 主 體 結 構, 如 柱 樑 等 2. 裝 飾 材 : 建 築 物 之 裝 飾 用 材, 如 隔 間 牆 天 花 板 等 3. 輔 助 構 材 ( 四 ) 依 硬 度 分 類 :( 單 位 :kg/cm 2 ) 1. 軟 材 : 硬 度 小 於 3 2. 適 硬 材 : 硬 度 介 於 3~4 3. 硬 材 : 硬 度 介 於 4~5 4. 最 硬 材 : 硬 度 大 於 5 (93 試 題 )(1) 紅 木 (2) 雲 杉 3.01 (3) 石 櫧 ( 赤 皮 )5.88 (4) 楓 木 3.43 的 木 質 最 硬 http://www.hla.hlc.edu.tw/hlawww/dept04/ ( 五 ) 依 製 材 種 類 分 1. 板 材 類 : 橫 斷 面 之 寬 度 為 厚 度 之 3 倍 以 上 2. 割 材 類 : 橫 斷 面 之 寬 度 小 於 厚 度 之 3 倍, 且 小 於 6 cm 3. 角 材 類 : 橫 斷 面 之 寬 度 小 於 厚 度 之 3 倍, 而 大 於 6 cm
闊 一 級 木 針 一 級 木 扁 柏 紅 檜 牛 樟 台 灣 檫 樹 烏 心 石 黃 連 木 闊 二 級 木 針 二 級 木 台 灣 產 針 葉 材 台 灣 冷 杉 台 灣 鐵 杉 台 灣 雲 杉 台 灣 二 葉 松 台 灣 五 葉 松 琉 球 松 柳 杉 杉 木 台 灣 杉 台 灣 產 闊 葉 材 青 剛 櫟 錐 果 櫟 台 灣 櫸 樟 樹 台 灣 赤 楊 木 荷 光 蠟 樹 茄 苳 苦 楝 肖 楠 巒 大 杉 台 灣 紅 豆 杉 闊 三 級 木 其 他 台 灣 雲 葉 楓 香 相 思 樹 山 黃 麻 江 某 大 葉 楠 紅 楠 瓊 楠 香 楠 香 桂 九 芎 龍 眼 赤 皮 其 他 東 南 亞 產 闊 葉 材 : 南 洋 楠 木 花 梨 木 紅 木 紅 檀 木 柚 木 北 美 產 產 闊 葉 材 : 美 國 山 毛 櫸
木 材 之 組 織 - 縱 斷 面 (1) 年 輪 : a. 春 材 色 淡, 秋 材 色 濃, 由 樹 幹 之 橫 斷 面 觀 之, 春 材 與 秋 材 構 成 一 同 心 圓 組 織, 稱 為 年 輪 b. 在 半 徑 方 向 上, 每 公 分 所 含 年 輪 數 之 平 均 值, 稱 為 年 輪 密 度 c. 通 常 年 輪 密 度 愈 大, 木 材 之 比 重 及 強 度 愈 大 d. 產 於 熱 帶 之 樹 木, 其 氣 候 變 化 較 小, 春 夏 季 與 秋 冬 季 溫 差 不 大, 故 年 輪 多 不 明 顯 e. 針 葉 樹 類, 多 生 長 在 高 山 上, 春 夏 季 與 秋 冬 季 溫 差 較 大, 年 輪 則 較 明 顯
木 材 之 組 織 - 縱 斷 面 (2) 邊 材 與 心 材 : a. 邊 材 : (a) 接 近 樹 皮 之 部 分, 色 澤 較 淡, 由 新 生 細 胞 所 構 成, 此 部 份 即 為 邊 材 (b) 所 含 養 份 及 水 份 多, 質 地 柔 軟, 色 澤 較 淡, 容 易 腐 朽 (c) 一 般 木 材 都 是 心 材 優 於 邊 材, 但 柳 安 木 例 外 柳 安 木 之 心 材 質 軟 而 輕, 容 易 腐 朽, 故 構 造 或 傢 俱 用 材 皆 取 其 邊 材 b. 心 材 : (a) 接 近 髓 心 的 大 部 份, 色 澤 較 深 (b) 由 於 新 陳 代 謝 之 作 用, 舊 有 邊 材 之 細 胞 死 亡 而 形 成 心 材 心 材 部 份 不 斷 增 大, 邊 材 始 終 保 持 定 值 (c) 心 材 所 佔 之 比 率 恆 較 邊 材 為 高, 樹 徑 愈 大, 邊 材 所 佔 比 例 愈 小, 一 般 約 在 70~75% 之 間 (3) 髓 線 : 在 樹 木 之 橫 斷 面 上, 由 髓 心 至 樹 皮, 沿 半 徑 方 向 作 幅 射 狀 走 向 之 細 胞 組 織, 稱 為 髓 線
木 材 之 組 織 - 橫 斷 面 (1) 髓 心 : 即 木 髓, 為 各 年 輪 之 中 心, 亦 即 樹 幹 中 心, 稱 為 髓 心 (2) 木 質 部 : 髓 心 到 樹 皮 之 部 分, 為 木 材 之 主 要 部 分 (3) 形 成 層 : 木 質 部 與 樹 皮 之 間 的 一 層 活 細 胞 組 織, 秋 材 較 春 材 緻 密 而 堅 硬, 含 秋 材 量 多 之 木 材, 其 比 重 及 硬 度 均 較 大 a. 春 夏 生 長 細 胞 粗 密 度 小 b. 秋 冬 生 長 細 胞 細 密 度 大 (4) 樹 皮 : 樹 皮 之 功 用 為 保 護 樹 幹, 以 免 樹 木 受 外 界 劇 烈 溫 度 變 化 之 影 響, 並 可 減 少 蟲 害
木 材 性 質 外 觀 性 質 : 1. 光 澤 2. 色 彩 3. 氣 味 4. 木 理 5. 木 肌 物 理 性 質 : 1. 比 重 2. 含 水 率 3. 收 縮 與 膨 脹 力 學 性 質 : 1. 抗 拉 強 度 2. 抗 壓 強 度 3. 抗 剪 強 度 4. 抗 彎 強 度 5. 劈 裂 強 度 化 學 性 質 : 燃 燒 時 與 氧 結 合, 產 生 熱 量 二 氧 化 碳 水 等 物 質
木 材 性 質 - 外 觀 性 質 1 1. 光 澤 : (1) 對 任 何 樹 種 而 言 : 輻 鋸 法 ( 與 樹 木 半 徑 平 行 ), 所 切 得 之 木 材 表 面, 光 澤 最 佳 ; 而 平 鋸 法 ( 與 樹 木 年 輪 相 切 ), 所 切 得 之 木 材 表 面, 光 澤 較 差 (2) 心 材 比 邊 材 佳, 闊 葉 樹 之 光 澤 較 針 葉 樹 佳 2. 色 彩 : (1) 樹 木 新 生 部 分 無 色, 成 長 後 心 材 顏 色 較 邊 材 深 砍 伐 時 具 特 有 之 顏 色, 隨 時 間 增 加 而 逐 漸 褪 色 (2) 於 空 氣 中 或 浸 泡 於 水 中, 經 一 段 時 間 之 後 色 澤 會 變 暗
木 材 性 質 - 外 觀 性 質 2 3. 氣 味 : (1) 每 一 種 樹 木 皆 有 其 獨 特 之 香 味, 可 用 以 判 別 樹 種 (2) 檜 木 具 有 特 殊 香 味, 材 質 輕 軟 緻 密 而 富 彈 性, 收 縮 變 形 小, 不 易 腐 蝕 蟲 蛀, 為 目 前 製 作 門 窗 傢 俱 構 造 用 之 最 優 良 木 材 (3) 樟 木 具 強 烈 之 氣 味, 蟲 菌 懼 怕, 可 提 煉 樟 腦 丸, 是 櫥 櫃 之 優 良 用 材 4. 木 理 : (1) 木 材 纖 維 與 樹 軸 關 連 之 紋 理 而 呈 現 於 木 材 縱 斷 面 上 者, 稱 為 木 理 (2) 製 材 時 與 木 材 纖 維 方 向 平 行 者, 稱 為 直 通 木 理, 與 纖 維 方 向 成 一 角 度 者, 稱 為 角 線 木 理 5. 木 肌 : (1) 木 材 之 組 成 細 胞 其 本 身 之 形 態 大 小 及 排 列 狀 況 等 在 木 材 外 觀 上 所 表 現 之 材 質 狀 態, 稱 為 木 肌
木 材 性 質 - 物 理 性 質 1 比 重 : (1) 木 材 比 重 隨 含 水 率 及 孔 隙 率 而 定 與 木 材 之 空 隙 及 水 份 有 關 (2) 依 含 水 狀 態 分 為 : a. 生 木 比 重 : 樹 木 砍 伐 後 立 即 測 定 之 比 重 b. 氣 乾 比 重 : 木 材 之 溼 度 與 空 氣 之 溼 度 達 平 衡 時 所 測 得 之 比 重 c. 絕 對 乾 燥 比 重 : 木 材 不 含 水 份 時 所 測 得 之 比 重 d. 飽 和 比 重 : 含 水 量 達 飽 和 時 所 測 得 之 比 重 (3) 在 木 材 之 利 用 上, 以 氣 乾 比 重 最 重 要, 故 木 材 之 重 量 以 氣 乾 狀 態 時 表 示 之 (4) 春 材 之 比 重 較 秋 材 小, 針 葉 樹 之 比 重 較 闊 葉 樹 小
木 材 性 質 - 物 理 性 質 2 - 含 水 率 (1) 木 材 內 所 含 之 水 份, 包 括 : a. 游 離 水 : 含 量 較 多, 約 占 木 材 全 乾 重 量 之 60% b. 吸 收 水 : 含 量 較 少, 約 為 木 材 全 乾 重 量 之 25~30% 在 飽 和 狀 態 的 木 材 是 將 水 分 保 在 細 胞 腔 與 細 胞 壁 中, 細 胞 間 隙 內 是 利 用 水 分 子 相 互 間 的 凝 集 力 而 保 持 著 水 分, 其 移 動 與 蒸 發 是 不 會 受 到 拘 束, 可 自 由 的 進 行, 因 此 稱 之 為 自 由 水 ( 游 離 水 ) 而 在 細 胞 壁 中 則 藉 水 分 子 與 木 材 分 子 吸 著 現 象 或 藉 凡 得 瓦 爾 力 之 結 合 作 用 而 保 持 著 水 分, 其 會 進 入 微 細 胞 構 造 之 非 結 晶 領 域 內, 其 移 動 會 受 到 拘 束, 因 此 稱 之 為 結 合 水 ( 吸 收 水 ) (2) 通 常 游 離 水 先 蒸 發, 吸 收 水 仍 留 在 木 材 中 ; 當 游 離 水 全 部 蒸 發 而 吸 收 水 尚 呈 飽 和 狀 態, 此 時 木 材 所 含 之 水 份, 對 木 材 全 乾 重 量 而 言, 稱 為 纖 維 飽 和 點 (3) 纖 維 飽 和 點 (F.S.P.) 之 含 水 量 約 25~30%, 平 均 值 約 為 28% (4) 全 乾 材 置 於 空 氣 中, 會 吸 收 空 氣 中 之 水 份, 當 所 含 之 水 份 之 蒸 氣 壓 力 與 大 氣 中 溼 度 時 之 蒸 氣 壓 力 相 平 衡 時, 此 時 木 材 中 含 有 之 水 份, 稱 為 平 衡 含 水 量, 其 含 水 量 約 為 12~16% 之 間 (5) 我 國 木 材 之 各 項 試 驗 是 以 含 水 量 15% 為 標 準 含 水 量
木 材 性 質 - 物 理 性 質 3 收 縮 與 膨 脹 收 縮 與 膨 脹 (1) 木 材 之 收 縮 與 膨 脹 係 數 是 以 纖 維 飽 和 點 為 界 限 (2) 橫 向 收 縮 分 為 弦 向 收 縮 與 徑 向 收 縮 弦 向 收 縮 大 於 徑 向 收 縮 (3) 弦 向 收 縮 率 大 約 5~10%, 徑 向 收 縮 率 大 約 2~8%, 縱 向 收 縮 率 大 約 0.1~0.3% (4) 弦 向 收 縮 > 徑 向 收 縮 > 縱 向 收 縮 (5) 木 材 邊 材 之 收 縮 率 較 心 材 大 比 重 較 大 之 木 材, 收 縮 率 亦 較 大 (6) 木 材 之 收 縮 率 與 樹 種 乾 燥 方 式 鋸 切 方 向 木 材 部 位 等 有 關 (7) 與 年 輪 平 行 之 正 方 形, 收 縮 後 變 成 長 方 形 ; 與 年 輪 成 對 角 線 之 正 方 形, 收 縮 後 變 成 菱 形 ; 圓 形 木 桿 收 縮 後 變 成 橢 圓 形
製 材 1. 平 鋸 法 : 亦 稱 弦 鋸 法, 鋸 切 面 與 年 輪 相 切 ( 平 行 ) 平 鋸 法 簡 單 方 便, 所 需 時 間 少, 由 於 鋸 縫 皆 為 平 行, 故 廢 材 少 乾 燥 時 易 發 生 裂 縫 及 反 翹 2. 輻 鋸 法 : 又 稱 徑 鋸 法 象 限 法 或 十 字 法 鋸 切 面 與 年 輪 成 垂 直 輻 鋸 法 之 操 作 較 繁 複, 木 材 損 耗 較 多, 但 製 材 面 呈 現 平 行 直 線 之 紋 理, 稱 邊 紋 材 美 觀 而 且 色 澤 品 質 均 佳, 膨 脹 收 縮 較 小, 不 易 反 翹 乾 裂, 磨 耗 平 均, 因 此 普 通 地 板 甲 板 之 木 料, 多 採 用 輻 鋸 法
木 材 乾 燥 方 法 - 天 然 乾 燥 法 (1) 空 氣 乾 燥 法 : a. 將 木 材 堆 置 在 不 受 陽 光 直 射 排 水 良 好 空 氣 流 通 之 場 所, 使 其 自 然 乾 燥 b. 需 較 長 之 乾 燥 時 間, 短 則 數 十 天, 長 達 數 百 天 c. 底 層 木 材 應 離 地 面 30 cm 以 上, 以 免 受 潮 (2) 水 中 乾 燥 法 : a. 將 樹 木 浸 入 水 中, 使 樹 脂 濃 度 變 稀 薄, 再 取 出 於 空 氣 中 乾 燥, 可 縮 短 空 氣 乾 燥 法 之 時 間 b. 無 法 單 獨 使 用, 必 須 配 合 其 他 乾 燥 法 c. 此 法 之 材 質 將 略 為 變 弱, 但 可 減 少 變 形 及 裂 痕 之 產 生
木 材 乾 燥 方 法 - 人 工 乾 燥 法 (1) 熱 氣 乾 燥 法 : a. 木 材 置 入 密 閉 乾 燥 室 之 中, 以 送 風 機 送 入 熱 氣, 加 速 木 材 之 乾 燥 b. 若 升 溫 速 度 控 制 不 佳, 容 易 造 成 扭 曲 變 形 及 乾 裂 現 象 (2) 蒸 氣 乾 燥 法 : a. 利 用 蒸 氣 之 壓 力, 將 木 材 內 之 樹 脂 抽 出 b. 蒸 氣 中 含 有 濕 氣, 可 改 善 熱 氣 乾 燥 法 之 缺 點 c. 操 作 簡 單, 並 可 殺 菌, 使 用 非 常 普 遍 需 配 合 其 他 乾 燥 法 (3) 煮 沸 法 : a. 將 木 材 置 於 大 鍋 內, 以 熱 水 煮 沸 而 將 樹 脂 稀 釋, 可 節 省 水 中 乾 燥 法 之 浸 泡 時 間 b. 煮 沸 完 成 後, 需 配 合 其 他 乾 燥 法 (4) 煙 燻 乾 燥 法 : a. 將 生 木 或 鋸 屑 燃 燒 生 煙, 導 入 乾 燥 室 內, 以 取 代 熱 氣 b. 煙 中 含 有 濕 氣, 乾 燥 速 度 較 慢, 可 減 少 扭 曲 及 乾 裂 之 現 象 c. 木 材 表 面 易 受 煙 燻 傷 害
木 材 之 腐 蝕 1. 濕 腐 : 木 材 受 乾 濕 反 覆 作 用, 將 使 其 腐 蝕 加 速, 此 種 腐 蝕 稱 為 濕 腐 木 材 內 之 碳 及 氫 等 化 學 成 份 與 空 氣 中 之 氧 化 合, 產 生 碳 酸 氣 與 水 份, 是 造 成 木 質 部 分 解 之 原 因 2. 乾 腐 : 係 乾 燥 材 吸 收 濕 氣, 產 生 菌 類 而 分 泌 酵 素, 由 發 酵 作 用 而 使 木 材 腐 朽 3. 細 菌 作 用 : 木 材 腐 蝕 之 主 要 原 因 為 菌 類 之 侵 蝕 可 施 以 高 溫 殺 菌 或 降 低 溼 度 達 20% 以 下 來 消 滅 菌 類 4. 蟲 蛀 : 蟲 類 將 木 材 啃 食, 在 海 上 為 蛀 船 蟲, 在 陸 地 上 以 白 蟻 最 普 遍
木 材 防 腐 方 法 1. 阻 斷 空 氣 法 : 木 樁 打 入 地 下 水 位 之 部 分, 經 常 維 持 在 潮 溼 狀 態 而 與 空 氣 隔 離, 因 而 不 會 腐 朽 2. 隔 絕 水 份 法 : 利 用 人 工 乾 燥 木 材, 並 塗 刷 油 漆 或 防 腐 劑, 使 木 材 表 面 形 成 一 層 隔 膜, 減 少 水 份 滲 入, 可 達 到 防 腐 效 果 3. 高 溫 殺 菌 法 : 木 材 在 人 工 乾 燥 過 程 中, 使 溫 度 超 過 40 以 上, 以 達 到 殺 菌 防 腐 之 效 果 4. 表 面 碳 化 法 : 將 木 材 表 面 燒 焦 碳 化, 使 木 材 表 面 的 菌 類 缺 乏 養 份 不 能 寄 生 5. 藥 劑 塗 佈 法 : 將 防 腐 劑 塗 佈 於 木 材 表 面, 以 防 止 濕 氣 菌 類 及 蟲 類 等, 由 外 部 侵 入 6. 藥 劑 浸 泡 法 : 將 木 材 浸 於 水 溶 性 防 腐 劑 溶 液 中, 使 木 材 得 以 充 分 防 腐 7. 藥 劑 注 入 法 : 藉 壓 力 將 防 腐 劑 注 入 木 材 中, 是 最 有 效 之 防 腐 法
木 材 之 優 缺 點 1. 優 點 : (1) 比 重 輕, 約 0.3~1.0 鐵 木 :1.0, 檀 木 :1.1 (2) 熱 脹 冷 縮 小 不 必 設 置 伸 縮 縫 (3) 不 導 電, 不 傳 熱, 不 傳 音 2. 缺 點 : (1) 容 易 燃 燒 100 即 脫 水, 160 碳 化,250 ~ 260 自 行 引 火 燃 燒 (2) 材 質 不 均 勻, 強 度 不 一 (3) 易 受 腐 蝕 及 蟲 蝕, 耐 久 性 差 (4) 含 水 量 變 化 時 易 彎 曲 變 形 乾 裂
木 材 加 工 品 - 膠 合 木 板 以 木 材 薄 片 或 以 木 條 之 薄 片, 以 木 條 之 木 紋 方 向 互 相 縱 橫 或 平 行 方 向 互 相 重 疊, 並 以 適 宜 之 膠 合 劑, 加 壓 製 成 具 結 構 耐 力 之 構 材 施 工 時, 長 度 及 寬 度 可 自 由 延 伸, 並 可 製 成 曲 木, 節 省 木 材 主 要 作 為 建 築 材 料 使 用 製 造 傢 俱 絕 緣 板 或 其 他 精 巧 製 品
木 材 加 工 品 - 合 板 將 各 層 全 是 木 板 之 薄 片, 經 烘 乾 後 塗 上 黏 著 劑, 使 各 層 纖 維 方 向 互 成 直 角, 再 經 加 壓 而 成, 即 為 合 版, 又 稱 為 夾 板 薄 板 層 數 為 單 數, 在 台 灣 以 柳 安 木 使 用 最 多 合 板 之 種 類 : (1) 普 通 合 板 : 建 築 傢 俱 及 裝 飾 用 合 板 (2) 特 殊 合 板 : 車 船 器 具 用 合 板 飛 機 用 合 板 二 次 加 工 之 合 板 種 類 : (1) 耐 火 合 板 : 將 合 板 浸 泡 在 耐 火 溶 液 中, 經 防 火 處 理 而 成 者 稱 之 (2) 木 心 合 板 : 兩 單 板 間 夾 木 板 條, 經 膠 合 加 壓 而 成, 為 木 心 夾 板, 若 單 版 中 夾 厚 紙 者 為 輕 質 合 板 (3) 化 妝 合 板 : 亦 稱 薄 片 被 覆 合 板 尚 有 一 種 美 耐 板, 又 稱 耐 火 板, 俗 稱 Le-Ko-Ra, 是 在 薄 片 表 面 被 覆 三 聚 氫 銨 及 著 色 劑, 外 觀 潔 淨 強 度 大 耐 熱 防 水, 適 合 黏 貼 在 書 桌 餐 桌 櫥 櫃 等 之 表 面 (4) 塑 膠 被 覆 合 板 : 將 浸 透 樹 脂 之 化 妝 紙 或 布, 以 高 壓 及 高 溫 黏 貼 於 合 板 表 面 者 稱 之 (5) 美 化 合 板 : 市 面 上 有 麗 光 板 奇 美 板 奇 麗 板, 此 種 不 耐 高 溫
合 板 特 點 (1) 表 面 被 覆 各 種 材 質, 增 加 木 板 外 形 之 美 觀 (2) 可 得 較 大 之 強 度, 保 釘 力 比 原 木 材 強 (3) 材 質 均 勻, 因 水 份 所 引 起 之 變 形 較 小, 收 縮 扭 曲 亦 少 (4) 可 任 意 製 造 所 需 要 之 大 型 板 材, 不 受 天 然 限 制 (5) 中 間 所 夾 之 薄 片, 可 用 較 次 等 之 木 材 (6) 木 理 可 作 任 何 切 向 (7) 加 工 方 便, 木 材 之 利 用 率 高 達 90% 以 上
木 材 加 工 品 - 塑 合 板 塑 合 板 ( 亦 稱 粒 片 板 ) 1. 乾 法 人 造 板 : 將 細 碎 之 木 材 蔗 渣 或 鉋 花 等 纖 維 物 質, 不 經 蒸 解 而 以 人 造 樹 脂 或 其 他 黏 合 劑 黏 合 而 製 成 可 視 為 均 質 木 材, 無 纖 維 之 方 向 性 具 防 水 防 腐 防 蟻 隔 音 隔 熱 等 優 點 2. 濕 法 人 造 板 : 是 以 蔗 渣 木 材 等 纖 維 物 質, 先 經 蒸 解 等 處 理 後, 再 上 膠 加 熱 加 壓 製 成 又 稱 為 濕 法 人 造 板 纖 維 板 分 兩 類 :a. 硬 板 ;b. 絕 緣 板 3. 木 絲 水 泥 板, 又 稱 鑽 泥 板 木 材 之 鉋 花 混 合 水 泥 而 製 成 具 隔 音 隔 熱 之 效 無 法 防 水 防 潮
木 材 加 工 品 - 強 化 木 材 1. 以 熱 壓 法 將 樹 脂 類 之 液 體 注 入 木 材 內, 其 強 度 因 而 增 加, 所 用 之 樹 脂 為 石 炭 酸, 木 材 則 使 用 硬 木 類 2. 強 化 木 材 其 強 度 約 增 強 3~5 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