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 / 8 頁 一 物 品 與 廠 商 資 料 物 品 名 稱 :CCX-77 其 他 名 稱 :- 建 議 用 途 及 限 制 使 用 : 潤 滑 劑 製 造 商 或 供 應 商 名 稱 地 址 及 電 話 : 製 造 商 -CERTIFIED LABS, DIV. OF NCH CORP. BOX 152170. Irving, Texas 75015 U.S. 供 應 商 - 康 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民 生 東 路 四 段 之 54 號 6 樓 之 12 緊 急 聯 絡 電 話 / 傳 真 電 話 :0800-059-899 / (02)2717-2929 二 危 害 辨 識 資 料 物 品 危 害 分 類 : 易 燃 液 體 第 3 級 急 毒 性 物 質 ( 吞 食 ) 第 5 級 急 毒 性 物 質 ( 皮 膚 ) 第 4 級 急 毒 性 物 質 ( 吸 入 ) 第 3 級 腐 蝕 / 刺 激 皮 膚 物 質 第 3 級 嚴 重 損 傷 / 刺 激 眼 睛 物 質 第 2B 級 皮 膚 過 敏 物 質 第 1 級 致 癌 物 質 第 2 級 生 殖 毒 性 物 質 第 2 級 特 定 標 的 器 官 系 統 毒 性 物 質 ~ 單 一 暴 露 第 3 級 特 定 標 的 器 官 系 統 毒 性 物 質 ~ 重 複 暴 露 第 2 級 標 示 內 容 : 圖 式 符 號 : 火 焰 骷 髏 與 兩 根 交 叉 骨 健 康 危 害 警 示 語 : 危 險 危 害 警 告 訊 息 : 易 燃 液 體 和 蒸 氣 吞 食 可 能 有 害 皮 膚 接 觸 有 害 吸 入 有 毒 造 成 輕 微 皮 膚 刺 激 造 成 眼 睛 刺 激 可 能 造 成 皮 膚 過 敏 懷 疑 致 癌 懷 疑 對 生 育 能 力 或 胎 兒 造 成 傷 害 可 能 造 成 呼 吸 道 刺 激 或 者 可 能 造 成 困 倦 或 暈 眩 長 期 或 重 複 暴 露 可 能 會 對 器 官 造 成 傷 害 危 害 防 範 措 施 : 遠 離 引 火 源 - 禁 止 抽 煙 置 容 器 於 通 風 良 好 的 地 方 衣 服 一 經 污 染, 立 即 脫 掉 穿 戴 適 當 的 防 護 衣 物 緊 蓋 容 器 戴 眼 罩 / 護 面 罩 若 與 眼 睛 接 觸, 立 刻 以 大 量 的 水 洗 滌 後 洽 詢 醫 療
第 2 頁 / 8 頁 戴 上 合 適 的 手 套 使 用 前 取 得 說 明 置 放 於 上 鎖 處 在 瞭 解 所 有 安 全 防 範 措 施 之 前 切 勿 處 置 只 能 使 用 於 通 風 良 好 的 地 方 勿 吸 入 氣 體 / 煙 氣 / 蒸 氣 / 霧 氣 使 用 時 勿 吃 喝 其 他 危 害 :- 三 成 分 辨 識 資 料 混 合 物 : 化 學 性 質 : 石 油 蒸 餾 液 危 害 物 質 成 分 之 中 英 文 名 稱 化 學 文 摘 社 登 記 號 碼 (CAS No.) 濃 度 或 濃 度 範 圍 ( 成 分 百 分 比 ) 苯 乙 烷 (Ethyl benzene) 100-41-4 0.1-1 乙 二 醇 丁 醚 (2-Butoxyethanol) 111-76-2 1-5 二 戊 基 二 硫 代 氨 基 甲 酸 鉛 (Lead diamyyldithiocarbamate) 加 氫 輕 石 油 餾 (Petroleum distillates, hydrotreated light) 加 氫 重 環 烷 石 油 餾 (Petroleum distillates, hydrotreated heavy naphthenic (<3% DMSO extractable)) 中 質 脂 肪 族 溶 劑 石 油 腦 (Solvent naphtha (petroleum), medium aliphatic) 氧 化 重 油 餾 (Oxidized heavy petroleum distillates) 36501-84-5 0.1-1 64742-47-8 10-30 64742-52-5 7-13 64742-88-7 10-30 64742-97-8 1-5 礦 物 油 (Mineral oil) 8012-95-1 1-5 瀝 青 (Asphalt) 8052-42-4 15-40 四 急 救 措 施 不 同 暴 露 途 徑 之 急 救 方 法 : 一 般 建 議 :1. 不 可 接 觸 眼 睛 皮 膚 或 沾 染 衣 物 2. 不 可 吸 入 蒸 氣 或 噴 灑 霧 滴 吸 入 :1. 若 吸 入, 將 患 者 移 到 新 鮮 空 氣 處 2. 若 有 需 要, 給 予 氧 氣 或 施 予 人 工 呼 吸 3. 若 無 呼 吸, 則 施 予 人 工 呼 吸 4. 立 即 就 醫 皮 膚 接 觸 :1. 立 即 以 大 量 清 水 沖 洗 15 分 鐘 以 上 2. 移 除 受 污 染 衣 物 及 鞋 子 3. 若 持 續 感 到 刺 激, 則 就 醫 治 療 4. 受 污 染 衣 物 清 洗 後 方 可 再 次 使 用 眼 睛 接 觸 :1. 以 大 量 清 水 徹 底 沖 洗 眼 睛 及 眼 瞼 下 方 2. 若 持 續 感 到 刺 激, 則 就 醫 治 療 食 入 :1. 飲 用 1~2 杯 水 2. 不 可 催 吐 3. 立 即 就 醫 4. 若 患 者 失 去 意 識, 不 可 經 口 給 予 任 何 東 西 最 重 要 症 狀 及 危 害 效 應 : 造 成 皮 膚 刺 激 可 能 造 成 皮 膚 過 敏 造 成 眼 睛 刺 激 吸 入 可 能 有 害 吞 食 可 能 有 害 或 致 命
第 3 頁 / 8 頁 對 急 救 人 員 之 防 護 : 應 穿 著 C 級 防 護 裝 備 在 安 全 區 實 施 急 救 對 醫 師 之 提 示 :1. 吞 食 具 有 吸 入 性 危 害, 會 進 入 肺 臟 造 成 損 傷 2. 可 能 會 造 成 心 律 不 整 五 滅 火 措 施 適 用 滅 火 劑 :1. 水 霧 二 氧 化 碳 (CO 2 ) 泡 沫 抗 酒 精 型 泡 沫 化 學 乾 粉 2. 採 取 適 用 於 當 地 及 週 遭 環 境 的 滅 火 措 施 滅 火 時 可 能 遭 遇 之 特 殊 危 害 :1. 溶 劑 蒸 氣 比 空 氣 重, 且 可 能 沿 著 地 面 散 佈 2. 蒸 氣 可 能 引 燃 及 爆 炸 3. 該 物 質 會 造 成 環 境 濕 滑 特 殊 滅 火 程 序 :- 消 防 人 員 之 特 殊 防 護 設 備 : 任 何 火 災 類 型 都 應 穿 戴 合 格 或 同 等 級 的 壓 力 需 求 型 自 攜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及 全 套 防 護 設 備 NFPA HMIS 健 康 (Health):2 健 康 (Health):2 易 燃 性 (Flammability):2 易 燃 性 (Flammability):2 不 穩 定 性 (Instability):0 不 穩 定 性 (Instability):0 六 洩 漏 處 理 方 法 個 人 應 注 意 事 項 :1. 穿 戴 個 人 防 護 具 2. 移 除 所 有 引 火 源 3. 確 保 適 切 通 風 4. 安 全 情 況 下 設 法 止 漏 5. 該 物 質 會 造 成 環 境 濕 滑 環 境 注 意 事 項 : 不 可 沖 洗 至 地 表 水 或 公 共 排 水 系 統 中 清 理 方 法 : 圍 堵 方 法 : 圍 堵 洩 漏 物, 並 用 不 可 燃 吸 收 物 質 ( 如 : 沙 泥 土 矽 藻 土 蛭 石 ) 吸 收 後, 將 其 置 於 容 器 中, 根 據 當 地 / 國 家 法 規 進 行 廢 棄 ( 見 第 十 三 項 ) 清 理 方 法 : 收 集 後 置 於 已 適 當 標 示 的 容 器 中 中 和 試 劑 :/ 七 安 全 處 置 與 儲 存 方 法 處 置 :1. 遠 離 明 火 熱 表 面 及 引 火 源 2. 設 備 的 所 有 金 屬 配 件 都 應 接 地, 以 避 免 蒸 氣 因 靜 電 釋 放 而 引 燃 3. 不 可 接 觸 眼 睛 皮 膚 或 沾 染 衣 物 4. 避 免 吸 入 蒸 氣 或 噴 灑 霧 滴 儲 存 :1. 儲 存 於 原 容 器 2. 保 持 容 器 緊 閉, 並 置 於 乾 燥 且 通 風 良 好 處 3. 遠 離 高 溫 及 引 火 源 儲 存 溫 度 : 最 低 溫 為 35 /2 ; 最 高 溫 為 100 /38 儲 存 條 件 : 室 內 八 暴 露 預 防 措 施 工 程 控 制 :1. 使 用 局 部 排 氣 通 風 裝 置 2. 確 保 適 切 通 風, 尤 其 是 處 在 密 閉 區 域 時 控 制 參 數 : 成 分 ACGIH TLV OSHA PEL NIOSH 台 灣 苯 乙 烷 TWA: 100 ppm STEL: 125 ppm TWA: 100 ppm TWA: 435 mg/m 3 IDLH: 800 ppm STEL: 125 ppm STEL: 545 mg/m 3 TWA: 432 mg/m 3 TWA: 100 ppm TWA: 100 ppm TWA: 435 mg/m 3 STEL: 125 ppm STEL: 543.75 mg/m 3 乙 二 醇 丁 醚 TWA: 20 ppm TWA: 240 mg/m 3 IDLH: 700 ppm TWA: 25 ppm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第 4 頁 / 8 頁 二 戊 基 二 硫 代 氨 基 甲 酸 鉛 TWA: 50 ppm ( 皮 ) - - IDLH: 100 mg/m 3 TWA: 5 ppm TWA: 121 mg/m 3 TWA: 24 mg/m 3 STEL: 37.5 ppm STEL: 151.25 mg/m 3 TWA: 0.050 mg/m 3 加 氫 輕 石 油 餾 - - - - 加 氫 重 環 烷 石 油 餾 中 質 脂 肪 族 溶 劑 石 油 腦 ( 皮 ) - - - - - - - - 氧 化 重 油 餾 - - - - 礦 物 油 TWA: 5 mg/m 3 STEL: 10 mg/m 3 STEL: 10 mg/m 3 TWA: 5 mg/m 3 IDLH: 2500 mg/m 3 TWA: 5 mg/m 3 - TWA: 5 mg/m 3 STEL: 10 mg/m 3 瀝 青 TWA: 0.5 mg/m 3 - Ceiling: 5 mg/m 3 - 註 :(1)TWA: 八 小 時 日 時 量 平 均 容 許 濃 度 ;(2)STEL: 短 時 間 時 量 平 均 容 許 濃 度 ;(3)Ceiling: 最 高 容 許 濃 度 ;(4)BEIs: 生 物 指 標 ;(5)IDLH: 立 即 危 害 人 體 生 命 與 健 康 個 人 防 護 設 備 : 呼 吸 防 護 : 使 用 合 格 的 呼 吸 防 護 具 手 部 防 護 : 防 滲 手 套 眼 睛 防 護 : 具 有 側 邊 防 護 的 安 全 護 目 鏡 皮 膚 及 身 體 防 護 :- 衛 生 措 施 :1. 確 保 工 作 站 附 近 設 有 眼 睛 沖 洗 及 安 全 淋 浴 裝 置 2. 穿 戴 防 護 手 套 / 衣 物 3. 移 除 所 有 受 污 染 衣 物, 且 再 次 使 用 前 須 先 清 洗 乾 淨 九 物 理 及 化 學 性 質 外 觀 : 黑 色 不 透 明 液 體 嗅 覺 閾 值 :- 氣 味 : 石 油 蒸 餾 味 熔 點 :- ph 值 :/ 沸 點 / 沸 點 範 圍 :308 /153 易 燃 性 ( 固 體 氣 體 ):- 閃 火 點 :100 /38 分 解 溫 度 :- 測 試 方 法 :Seta 閉 杯 自 燃 溫 度 :- 爆 炸 界 限 : 上 限 12.3; 下 限 0.5( 空 氣 中 ) 蒸 氣 壓 :2.91 mmhg @ 70 蒸 氣 密 度 :10.1 密 度 :0.881( 比 重 ) 辛 醇 / 水 分 配 係 數 (log Kow):3.118( 苯 乙 烷 ) 0.81 ( 乙 二 醇 丁 醚 ) 6( 瀝 青 ) 溶 解 度 : 可 忽 略 揮 發 速 率 :0.36( 乙 酸 丁 酯 =1) 總 體 密 度 :7.34 揮 發 百 分 比 ( 體 積 ):77.1 VOC 含 量 (%):76 黏 度 : 非 黏 性 十 安 定 性 及 反 應 性
第 5 頁 / 8 頁 安 定 性 :1. 安 定 2. 不 會 產 生 危 害 聚 合 反 應 特 殊 狀 況 下 可 能 之 危 害 反 應 :- 應 避 免 之 狀 況 : 遠 離 明 火 熱 表 面 及 引 火 源 應 避 免 之 物 質 : 強 氧 化 劑 酸 鹼 鹵 化 碳 氫 化 合 物 危 害 分 解 物 : 碳 氧 化 物 氮 氧 化 物 (NOx) 硫 氧 化 物 醛 類 酮 類 煙 霧 十 一 毒 性 資 料 暴 露 途 徑 : 吸 入 眼 睛 接 觸 皮 膚 接 觸 吞 食 症 狀 : 頭 痛 困 倦 麻 醉 效 應 代 謝 性 酸 中 毒 刺 激 腸 胃 刺 激 噁 心 嘔 吐 腹 瀉 急 毒 性 : 吸 入 :1. 可 能 會 造 成 呼 吸 道 刺 激 2. 會 造 成 頭 痛 困 倦 或 其 他 中 樞 神 經 系 統 影 響 3. 吸 入 高 濃 度 蒸 氣 會 導 致 麻 醉 效 應 及 代 謝 性 酸 中 毒 眼 睛 接 觸 : 會 造 成 眼 睛 刺 激 皮 膚 接 觸 :1. 會 造 成 皮 膚 刺 激 2. 可 能 經 由 皮 膚 吸 收 達 有 害 量 3. 酸 中 毒 4. 重 複 暴 露 可 能 會 造 成 皮 膚 乾 裂 吞 食 :1. 食 入 可 能 會 造 成 腸 胃 刺 激 噁 心 嘔 吐 及 腹 瀉 2. 會 造 成 頭 痛 困 倦 或 其 他 中 樞 神 經 系 統 影 響 3. 酸 中 毒 4. 吞 食 具 有 吸 入 性 危 害, 會 進 入 肺 臟 造 成 損 傷 成 分 LD 50 吞 食 LD 50 皮 膚 LC 50 吸 入 Draize Test 其 他 苯 乙 烷 3500 mg/kg( 大 鼠 ) 15354 mg/kg( 兔 子 ) 17.2 mg/l/4h( 大 鼠 ) - - 乙 二 醇 丁 醚 470 mg/kg( 大 鼠 ) 220 mg/kg( 兔 子 ) - - - 2270 mg/kg( 大 鼠 ) 二 戊 基 二 硫 代 氨 基 - - - - - 甲 酸 鉛 加 氫 輕 石 油 餾 5000 mg/kg( 大 鼠 ) 2000 mg/kg( 兔 子 ) 5.2 mg/l/4h( 大 鼠 ) - - 加 氫 重 環 烷 石 油 餾 5000 mg/kg( 大 鼠 ) 2000 mg/kg( 兔 子 ) 2.18 mg/l/4h( 大 鼠 ) - - 中 質 脂 肪 族 溶 劑 石 5000 mg/kg( 大 鼠 ) 3000 mg/kg( 兔 子 ) 5.28 mg/l/4h( 大 鼠 ) - - 油 腦 氧 化 重 油 餾 - - - - - 礦 物 油 - - - - - 瀝 青 5000 mg/kg( 大 鼠 ) 2000 mg/kg( 兔 子 ) - - - 慢 毒 性 或 長 期 毒 性 : 慢 性 效 應 :1. 長 期 吸 入 可 能 會 有 血 液 異 常 情 形 2. 血 尿 3. 鉛 可 能 會 損 害 腎 臟 功 能 造 血 系 統 及 生 殖 系 統 4. 可 能 會 造 成 某 些 人 皮 膚 過 敏 標 的 器 官 效 應 : 血 液 中 樞 神 經 系 統 腎 臟 肝 臟 呼 吸 系 統 淋 巴 系 統 皮 膚 眼 睛 生 殖 系 統 脾 臟 心 臟 骨 髓 嚴 重 健 康 情 況 : 腎 臟 不 適 肝 臟 不 適 神 經 失 調 皮 膚 不 適 呼 吸 不 適 心 血 管 不 適 血 液 異 常 成 分 致 突 變 性 過 敏 性 生 長 毒 性 生 殖 毒 性 標 的 器 官 效 應 苯 乙 烷 - - - - 眼 睛 呼 吸 系 統 皮 膚 CNS 心 臟 乙 二 醇 丁 醚 - - - 男 性 生 殖 毒 性 肝 臟 腎 臟 淋 巴 系 統 皮 膚
第 6 頁 / 8 頁 二 戊 基 二 硫 代 氨 基 甲 酸 鉛 血 液 眼 睛 呼 吸 系 統 CNS 造 血 系 統 脾 臟 - - - - - 加 氫 輕 石 油 餾 - - - - CNS 心 血 管 系 統 加 氫 重 環 烷 石 油 餾 中 質 脂 肪 族 溶 劑 石 油 腦 - - - - - - - - - CNS 肝 臟 腎 臟 氧 化 重 油 餾 - - - - - 致 癌 性 : 礦 物 油 - - - - 皮 膚 呼 吸 系 統 眼 睛 瀝 青 - - - - 眼 睛 呼 吸 系 統 ( 動 物 實 驗 : 皮 膚 腫 瘤 ) 成 分 ACGIH IARC NTP OSHA 其 他 苯 乙 烷 A3 Group 2B / 是 / 乙 二 醇 丁 醚 A3 / / / / 二 戊 基 二 硫 代 氨 基 甲 酸 鉛 / / 可 合 理 假 定 為 致 癌 物 是 / 加 氫 輕 石 油 餾 / / / / / 加 氫 重 環 烷 石 油 餾 中 質 脂 肪 族 溶 劑 石 油 腦 / / / / / / / / / / 氧 化 重 油 餾 / / / / / 礦 物 油 / / / / / 瀝 青 / / / / / 十 二 生 態 資 料 生 態 毒 性 : 成 分 對 藻 類 毒 性 對 魚 類 毒 性 Mitrotox 對 水 蚤 影 響 log Pow 苯 乙 烷 EC 50 =4.6 mg/l/72h Selenatstrum capricornutum EC 50 >438 mg/l/96h Selenatstrum capricornutum LC 50 =14.0 mg/l/96h Oncorhynchus mykiss LC 50 =150.0 mg/l/96h Lepomis macrochirus LC 50 =32 mg/l/96h Lepomis macrochirus LC 50 =4.2 mg/l/96h Oncorhynchus mykiss LC 50 =48.5 mg/l/96h LC 50 =9.09 mg/l/96h LC 50 =9.6 mg/l/96h Poecilia reticulata EC 50 =9.68 mg/l/30min EC 50 =96 mg/l/24h EC 50 =1.8-2.4 mg/l/48h 乙 二 醇 丁 醚 - LC 50 =1490 mg/l/96h - LC 50 =1698-1940 0.81 3.118
第 7 頁 / 8 頁 二 戊 基 二 硫 代 氨 基 甲 酸 鉛 加 氫 輕 石 油 餾 加 氫 重 環 烷 石 油 餾 中 質 脂 肪 族 溶 劑 石 油 腦 Lepomis macrochirus mg/l/24h EC 50 =1720 mg/l/24h - - - - N/A - - EC 50 =450 mg/l/96h Selenastrum capricornutum LC 50 =1740 mg/l/96h Lepomis macrochirus LC 50 =45 mg/l/96h LC 50 >5000 mg/l/96h LC 50 =800 mg/l/96h - LC 50 =4720 mg/l/96h - EC 50 >1000 mg/l/48h - EC 50 >100 mg/l/48h 氧 化 重 油 餾 - - - - N/A 礦 物 油 - - - - N/A 瀝 青 - - - - 6 持 久 性 及 降 解 性 :- 生 物 蓄 積 性 :- 土 壤 中 之 流 動 性 :- 其 他 不 良 效 應 :- 十 三 廢 棄 處 置 方 法 廢 棄 處 置 方 法 : 產 品 廢 棄 : 遵 守 當 地 及 國 家 法 規 ( 依 環 保 署 事 業 廢 棄 物 貯 存 清 除 處 理 方 法 及 設 施 標 準 ), 視 為 有 害 事 業 廢 棄 物 處 理 容 器 廢 棄 : 空 容 器 應 在 當 地 回 收 再 利 用, 或 依 環 保 署 事 業 廢 棄 物 貯 存 清 除 處 理 方 法 及 設 施 標 準 視 為 廢 棄 物 處 理 十 四 運 送 資 料 聯 合 國 編 號 :1268 聯 合 國 運 輸 名 稱 : 石 油 餾, 未 另 作 規 定 的 運 輸 危 害 分 類 :3 包 裝 類 別 :III 海 洋 污 染 物 ( 是 / 否 ):- 特 殊 運 送 方 法 及 注 意 事 項 :- 十 五 法 規 資 料 適 用 法 規 : 1.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設 施 規 則 N/A N/A N/A
第 8 頁 / 8 頁 2. 危 險 物 與 有 害 物 標 示 及 通 識 規 則 3. 事 業 廢 棄 物 貯 存 清 除 處 理 方 法 及 設 施 標 準 4.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規 則 5. 公 共 危 險 物 品 及 可 燃 性 高 壓 氣 體 設 置 暨 安 全 管 理 辦 法 6. 有 機 溶 劑 中 毒 預 防 規 則 7. 勞 工 作 業 環 境 空 氣 中 有 害 物 容 許 濃 度 標 準 十 六 其 他 資 料 參 考 文 獻 製 表 單 位 CHEMSEARCH DIV. OF NCH CORP. 提 供 之 英 文 MSDS(CCX-77) 名 稱 :CERTIFIED LABS, DIV. OF NCH CORP. 地 址 / 電 話 :BOX 152170. Irving, Texas 75015 U.S. 製 表 人 職 稱 :- 姓 名 ( 簽 章 ):Mike McDowell 製 表 日 期 2010.08.05 備 註 對 於 未 依 照 本 產 品 標 示 的 建 議 方 式 使 用 儲 存 或 廢 棄, 因 而 造 成 人 員 損 傷 或 財 產 損 失, CERTIFIED LABS, DIV. OF NCH CORP. 恕 不 負 責 關 於 未 建 議 使 用 儲 存 或 廢 棄 該 產 品 的 方 式, 使 用 者 應 自 行 設 想 所 有 相 關 風 險 本 MSDS 所 提 供 的 資 料 是 根 據 我 們 在 發 佈 日 期 前 對 此 產 品 的 最 佳 認 知 資 訊 及 看 法, 僅 作 為 安 全 處 置 使 用 製 程 儲 存 運 送 廢 棄 及 排 放 之 指 南, 並 不 作 為 任 何 擔 保 或 品 質 說 明 書 本 資 訊 僅 適 用 於 文 中 所 述 的 特 定 物 質, 不 適 用 於 該 物 質 與 任 何 其 他 物 質 混 合, 或 是 其 他 文 中 未 提 及 的 用 途 上 述 資 料 中 符 號 -" 代 表 目 前 查 無 相 關 資 料, 而 符 號 /" 代 表 此 欄 位 對 該 物 質 並 不 適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