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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 本 公 司 的 发 行 申 请 尚 未 得 到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不 具 有 据 以 发 行 股 票 的 法 律 效 力, 仅 供 预 先 披 露 之 用 投 资 者 应 当 以 正 式 公 告 的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作 为 作 出 投 资 决 定 的 依 据 发 行 概 况 发 行 股 票 类 型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数 量 不 超 过 2,400 万 股, 且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比 例 不 低 于 25%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数 量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数 量 每 股 面 值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预 计 发 行 日 期 拟 上 市 证 券 交 易 所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期 发 行 新 股 数 量 不 超 过 2,400 万 股 不 超 过 1,500 万 股, 且 不 得 超 过 自 愿 设 定 12 个 月 及 以 上 限 售 期 的 投 资 者 获 得 配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所 得 资 金 不 归 公 司 所 有 1.00 元 元 年 月 日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万 股 宏 源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流 通 限 制 股 东 对 所 持 股 份 自 愿 锁 定 的 承 诺 : 1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潘 先 文 先 生 以 及 关 联 股 东 周 廷 娥 女 士 潘 呈 恭 先 生 潘 先 东 先 生 潘 先 伟 先 生 潘 先 福 先 生 周 廷 国 先 生 周 廷 建 先 生 曹 兴 成 先 生 陈 都 先 生 王 方 德 先 生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36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本 次 发 行 前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2 本 公 司 其 他 股 东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12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要 求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3 担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股 东 潘 先 文 先 生 范 玉 金 先 生 张 志 强 先 生 潘 敬 坤 先 生 杨 兴 志 先 生 曹 兴 成 先 生 黎 伟 先 生 杨 志 云 先 生 陈 勇 先 生 杨 敏 女 士 承 诺 : 前 述 承 诺 期 满 后, 在 其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1-1-1

过 其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25%,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其 所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在 其 申 报 离 任 6 个 月 后 的 12 个 月 内 通 过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交 易 出 售 本 公 司 股 票 数 量 占 其 所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票 总 数 的 比 例 不 超 过 50% 4 本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潘 先 文 先 生 周 廷 娥 女 士 以 及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的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张 志 强 先 生 杨 兴 志 先 生 范 玉 金 先 生 潘 敬 坤 先 生 曹 兴 成 先 生 黎 伟 先 生 杨 志 云 先 生 追 加 承 诺 : 本 人 所 持 重 庆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票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的, 其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 公 司 上 市 后 6 个 月 内 如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上 市 后 6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持 有 公 司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限 自 动 延 长 至 少 6 个 月 若 公 司 股 票 在 此 期 间 发 生 除 权 除 息 的, 发 行 价 格 将 作 相 应 调 整 本 人 职 务 变 更 离 职 等 原 因 不 影 响 本 承 诺 的 效 力, 在 此 期 间 本 人 仍 将 继 续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1-1-2

发 行 人 声 明 本 公 司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保 证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中 财 务 会 计 资 料 真 实 完 整 中 国 证 监 会 其 他 政 府 部 门 对 本 次 发 行 所 做 的 任 何 决 定 或 意 见, 均 不 表 明 其 对 公 司 股 票 的 价 值 或 投 资 者 的 收 益 作 出 实 质 性 判 断 或 者 保 证 任 何 与 之 相 反 的 声 明 均 属 虚 假 不 实 陈 述 根 据 证 券 法 的 规 定, 股 票 依 法 发 行 后, 本 公 司 经 营 与 收 益 的 变 化, 由 公 司 自 行 负 责, 由 此 变 化 引 致 的 投 资 风 险, 由 投 资 者 自 行 负 责 投 资 者 若 对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存 在 任 何 疑 问, 应 咨 询 自 己 的 股 票 经 纪 人 律 师 会 计 师 或 其 他 专 业 顾 问 1-1-3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一 发 行 前 股 东 自 愿 锁 定 股 份 的 承 诺 1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潘 先 文 先 生 以 及 关 联 股 东 周 廷 娥 女 士 潘 呈 恭 先 生 潘 先 东 先 生 潘 先 伟 先 生 潘 先 福 先 生 周 廷 国 先 生 周 廷 建 先 生 曹 兴 成 先 生 陈 都 先 生 王 方 德 先 生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36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本 次 发 行 前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2 本 公 司 其 他 股 东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12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要 求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3 担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股 东 潘 先 文 先 生 范 玉 金 先 生 张 志 强 先 生 潘 敬 坤 先 生 杨 兴 志 先 生 曹 兴 成 先 生 黎 伟 先 生 杨 志 云 先 生 陈 勇 先 生 杨 敏 女 士 承 诺 : 前 述 承 诺 期 满 后, 在 其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其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25%,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其 所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在 其 申 报 离 任 6 个 月 后 的 12 个 月 内 通 过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交 易 出 售 本 公 司 股 票 数 量 占 其 所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票 总 数 的 比 例 不 超 过 50% 4 本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潘 先 文 先 生 周 廷 娥 女 士 以 及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的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张 志 强 先 生 杨 兴 志 先 生 范 玉 金 先 生 潘 敬 坤 先 生 曹 兴 成 先 生 黎 伟 先 生 杨 志 云 先 生 追 加 承 诺 : 本 人 所 持 重 庆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票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的, 其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 公 司 上 市 后 6 个 月 内 如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上 市 后 6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持 有 公 司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限 自 动 延 长 至 少 6 个 月 若 公 司 股 票 在 此 期 间 发 生 除 权 除 息 的, 发 行 价 格 将 作 相 应 调 整 本 人 职 务 变 更 离 职 等 原 因 不 影 响 本 承 诺 的 效 力, 在 此 期 间 本 人 仍 将 继 续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二 持 股 意 向 的 承 诺 持 有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前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潘 先 文 先 生 周 廷 娥 女 士 潘 呈 恭 先 生 作 出 了 关 于 股 东 持 股 意 向 的 承 诺 : 在 锁 定 期 内, 不 转 让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持 有 1-1-4

的 公 司 股 份 (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中 公 开 发 售 的 股 份 除 外 ); 锁 定 期 届 满 后 五 年 内 可 根 据 个 人 需 要, 按 照 规 定 的 条 件 和 程 序 转 让 适 量 股 份, 但 仍 会 保 留 构 成 对 公 司 控 制 的 股 份 数 量 三 稳 定 股 价 的 预 案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关 于 进 一 步 推 进 新 股 发 行 体 制 改 革 的 意 见 相 关 要 求, 公 司 制 定 了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稳 定 股 价 的 预 案, 且 该 预 案 已 经 2014 年 2 月 22 日 公 司 2013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和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潘 先 文 先 生 周 廷 娥 女 士 以 及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已 出 具 相 关 承 诺 该 预 案 具 体 内 容 如 下 : 1 启 动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的 条 件 公 司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如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除 权 后 的 加 权 平 均 价 格 ( 按 当 日 交 易 数 量 加 权 平 均, 不 包 括 大 宗 交 易 ) 低 于 公 司 上 一 财 务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除 权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值, 则 公 司 应 按 下 述 规 则 启 动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2 稳 定 股 价 的 具 体 措 施 (1) 公 司 回 购 1 公 司 为 稳 定 股 价 之 目 的 回 购 股 份, 应 符 合 上 市 公 司 回 购 社 会 公 众 股 份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及 关 于 上 市 公 司 以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回 购 股 份 的 补 充 规 定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且 不 应 导 致 公 司 股 权 分 布 不 符 合 上 市 条 件 2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对 回 购 股 份 做 出 决 议, 须 经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通 过,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承 诺 就 该 等 回 购 事 宜 在 股 东 大 会 中 投 赞 成 票 3 公 司 为 稳 定 股 价 之 目 的 进 行 股 份 回 购 的, 除 应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之 要 求 之 外, 还 应 符 合 下 列 各 项 : A 公 司 用 于 回 购 股 份 的 资 金 总 额 累 计 不 超 过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所 募 集 资 金 的 总 额 ; B 公 司 单 次 用 于 回 购 股 份 的 资 金 不 得 低 于 1,000 万 元 ; C 公 司 单 次 回 购 股 份 不 超 过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2% 4 公 司 董 事 会 公 告 回 购 股 份 预 案 后, 公 司 股 票 若 连 续 5 个 交 易 日 除 权 后 的 加 权 平 均 价 格 ( 按 当 日 交 易 数 量 加 权 平 均, 不 包 括 大 宗 交 易 ) 超 过 公 司 上 一 财 务 年 1-1-5

度 经 审 计 的 除 权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值,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做 出 决 议 终 止 回 购 股 份 事 宜, 且 在 未 来 3 个 月 内 不 再 启 动 股 份 回 购 事 宜 (2)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1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应 在 符 合 上 市 公 司 收 购 管 理 办 法 中 小 企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业 务 备 忘 录 第 23 号 : 股 东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增 持 股 份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条 件 和 要 求 且 不 应 导 致 公 司 股 权 分 布 不 符 合 上 市 条 件 的 前 提 下, 对 公 司 股 票 进 行 增 持 : A 公 司 回 购 股 份 方 案 实 施 期 限 届 满 之 日 后 的 10 个 交 易 日 除 权 后 的 公 司 股 份 加 权 平 均 价 格 ( 按 当 日 交 易 数 量 加 权 平 均, 不 包 括 大 宗 交 易 ) 低 于 公 司 上 一 财 务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除 权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值 ; B 公 司 回 购 股 份 方 案 实 施 完 毕 之 日 起 的 3 个 月 内 启 动 条 件 再 次 被 触 发 2 控 股 股 东 承 诺 A 单 次 增 持 总 金 额 不 应 少 于 人 民 币 1,000 万 元 ; B 单 次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数 量 不 超 过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2% (3)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1 下 列 任 一 条 件 发 生 时, 届 时 在 公 司 任 职 并 领 取 薪 酬 的 公 司 董 事 ( 不 包 括 独 立 董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应 在 符 合 上 市 公 司 收 购 管 理 办 法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所 持 本 公 司 股 份 及 其 变 动 管 理 规 则 及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所 持 本 公 司 股 份 及 其 变 动 管 理 业 务 指 引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条 件 和 要 求 的 前 提 下, 对 公 司 股 票 进 行 增 持 : A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股 份 方 案 实 施 期 限 届 满 之 日 后 的 10 个 交 易 日 除 权 后 的 公 司 股 份 加 权 平 均 价 格 ( 按 当 日 交 易 数 量 加 权 平 均, 不 包 括 大 宗 交 易 ) 低 于 公 司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除 权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值 ; B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股 份 方 案 实 施 完 毕 之 日 起 的 3 个 月 内 启 动 条 件 再 次 被 触 发 2 有 义 务 增 持 的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其 用 于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货 币 资 金 不 少 于 该 等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个 人 上 年 度 薪 酬 总 和 的 30%, 但 不 超 过 该 等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个 人 上 年 度 的 薪 酬 总 和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对 该 等 增 持 义 务 的 履 行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3 在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完 成 后, 如 果 公 司 股 票 价 格 再 次 出 现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除 权 后 的 加 权 平 均 价 格 ( 按 当 日 交 易 数 量 加 权 平 均, 不 包 括 大 宗 交 易 ) 1-1-6

低 于 公 司 上 一 财 务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除 权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值, 则 公 司 应 依 照 本 预 案 的 规 定, 依 次 开 展 公 司 回 购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及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工 作 4 公 司 新 聘 任 将 从 公 司 领 取 薪 酬 的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时, 将 促 使 该 新 聘 任 的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根 据 本 预 案 的 规 定 签 署 相 关 承 诺 3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的 启 动 程 序 (1) 公 司 回 购 1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在 上 述 公 司 回 购 启 动 条 件 触 发 之 日 起 的 15 个 交 易 日 内 做 出 回 购 股 份 的 决 议 2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当 在 做 出 回 购 股 份 决 议 后 的 2 个 工 作 日 内 公 告 董 事 会 决 议 回 购 股 份 预 案, 并 发 布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3 公 司 回 购 应 在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做 出 之 日 起 次 日 开 始 启 动 回 购, 并 应 在 履 行 相 关 法 定 手 续 后 的 30 日 内 实 施 完 毕 ; 4 公 司 回 购 方 案 实 施 完 毕 后, 应 在 2 个 工 作 日 内 公 告 公 司 股 份 变 动 报 告, 并 在 10 日 内 依 法 注 销 所 回 购 的 股 份, 办 理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2) 控 股 股 东 及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1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在 控 股 股 东 及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启 动 条 件 触 发 之 日 起 2 个 交 易 日 内 做 出 增 持 公 告 2 控 股 股 东 及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应 在 增 持 公 告 做 出 之 日 起 次 日 开 始 启 动 增 持, 并 应 在 履 行 相 关 法 定 手 续 后 的 30 日 内 实 施 完 毕 4 约 束 措 施 (1) 若 公 司 董 事 会 制 订 的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措 施 涉 及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如 控 股 股 东 未 能 履 行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的 承 诺, 则 公 司 有 权 自 股 价 稳 定 方 案 公 告 之 日 起 90 个 自 然 日 届 满 后 将 应 付 控 股 股 东 的 现 金 分 红 予 以 扣 留, 直 至 其 履 行 增 持 义 务 (2) 若 公 司 董 事 会 制 订 的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措 施 涉 及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如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未 能 履 行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的 承 诺, 则 公 司 有 权 自 股 价 稳 定 方 案 公 告 之 日 起 90 个 自 然 日 届 满 后 将 应 付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薪 酬 及 现 金 分 红 予 以 扣 留, 直 至 其 履 行 增 持 义 务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拒 不 履 行 本 预 案 规 定 的 股 票 增 持 义 务 情 节 严 重 的, 1-1-7

控 股 股 东 或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半 数 以 上 的 独 立 董 事 有 权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更 换 相 关 董 事, 公 司 董 事 会 有 权 解 聘 相 关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四 投 资 者 赔 偿 及 股 份 回 购 承 诺 1 公 司 承 诺 : (1)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2)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招 股 说 明 书 如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对 判 断 公 司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构 成 重 大 实 质 影 响 的, 公 司 将 依 法 回 购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全 部 新 股, 且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将 购 回 已 转 让 的 原 限 售 股 份 ;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公 司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3) 公 司 将 切 实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及 其 他 承 诺, 如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的, 则 公 司 将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1 法 定 代 表 人 在 股 东 大 会 上 说 明 未 履 行 承 诺 的 具 体 原 因 并 向 投 资 者 道 歉 ;2 在 有 关 监 管 机 关 要 求 的 期 限 内 予 以 纠 正 ;3 造 成 投 资 者 损 失 的, 依 法 赔 偿 损 失 ;4 有 违 法 所 得 的, 予 以 没 收 ;5 其 他 根 据 届 时 规 定 可 以 采 取 的 其 他 措 施 2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潘 先 文 先 生 周 廷 娥 女 士 承 诺 : (1)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2)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招 股 说 明 书 如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对 判 断 公 司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构 成 重 大 实 质 影 响 的, 公 司 将 依 法 回 购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全 部 新 股, 且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将 购 回 已 转 让 的 原 限 售 股 份 ;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本 人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3) 本 人 将 切 实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及 其 他 承 诺, 如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的, 则 本 人 将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1 在 股 东 大 会 上 说 明 未 履 行 承 诺 的 具 体 原 因 并 向 投 资 者 道 歉 ;2 在 有 关 监 管 机 关 要 求 的 期 限 内 予 以 纠 正 ;3 给 公 司 或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对 公 司 或 投 资 者 进 行 赔 偿 ;4 有 违 法 所 得 的, 予 以 没 收 ;5 其 他 根 据 届 时 规 定 可 以 采 取 的 其 他 措 施 3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张 志 强 先 生 杨 兴 志 先 生 范 玉 1-1-8

金 先 生 潘 敬 坤 先 生 吕 丹 先 生 张 孝 友 先 生 杨 长 辉 先 生 潘 金 贵 先 生 陈 勇 先 生 杨 敏 女 士 肖 卿 萍 女 士 曹 兴 成 先 生 黎 伟 先 生 杨 志 云 先 生 承 诺 : (1)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2)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招 股 说 明 书 如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本 人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3) 本 人 将 切 实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及 其 他 承 诺, 如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的, 则 本 人 将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1 在 股 东 大 会 上 说 明 未 履 行 承 诺 的 具 体 原 因 并 向 投 资 者 道 歉 ;2 在 有 关 监 管 机 关 要 求 的 期 限 内 予 以 纠 正 ;3 给 公 司 或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对 公 司 或 投 资 者 进 行 赔 偿 ;4 有 违 法 所 得 的, 予 以 没 收 ;5 其 他 根 据 届 时 规 定 可 以 采 取 的 其 他 措 施 4 保 荐 机 构 宏 源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人 会 计 师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发 行 人 律 师 重 庆 天 元 律 师 事 务 所 承 诺 : 其 为 发 行 人 本 次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五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后 公 司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和 现 金 分 红 比 例 规 定 1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1) 利 润 分 配 原 则 : 公 司 实 行 持 续 稳 定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应 重 视 对 投 资 者 的 合 理 投 资 回 报 并 兼 顾 公 司 当 年 的 实 际 经 营 情 况 和 可 持 续 发 展 (2) 利 润 分 配 形 式 : 公 司 可 以 采 取 现 金 股 票 以 及 现 金 与 股 票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分 配 利 润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不 得 超 过 累 计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范 围, 不 得 损 害 公 司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在 符 合 现 金 分 红 的 条 件 下, 公 司 应 当 优 先 采 取 现 金 分 红 的 方 式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3) 公 司 拟 实 施 现 金 分 红 的, 应 同 时 满 足 以 下 条 件 : 1 公 司 该 年 度 实 现 的 可 分 配 利 润 为 正 值 ; 2 审 计 机 构 对 公 司 该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出 具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4) 在 满 足 上 述 现 金 分 红 条 件 情 况 下, 公 司 应 当 采 取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利 润 原 则 上 每 年 度 进 行 一 次 现 金 分 红, 公 司 董 事 会 可 以 根 据 公 司 盈 利 及 资 金 需 求 情 况 1-1-9

提 议 公 司 进 行 中 期 现 金 分 红 (5) 现 金 分 红 比 例 : 公 司 应 保 持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连 续 性 与 稳 定 性, 每 个 盈 利 年 度 以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不 少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15%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当 综 合 考 虑 所 处 行 业 特 点 发 展 阶 段 自 身 经 营 模 式 盈 利 水 平 以 及 是 否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等 因 素, 区 分 下 列 情 形, 并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程 序, 提 出 差 异 化 的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 1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无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80%; 2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40%; 3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长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20%;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不 易 区 分 但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按 照 前 项 规 定 处 理 若 公 司 业 绩 增 长 迅 速, 并 且 董 事 会 认 为 公 司 股 票 价 格 与 公 司 股 本 规 模 不 匹 配 时, 可 以 在 满 足 上 述 现 金 分 配 之 余, 采 取 股 票 股 利 的 方 式 予 以 分 配 (6) 存 在 股 东 违 规 占 用 公 司 资 金 情 况 的, 公 司 在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应 当 扣 减 该 股 东 所 分 配 的 现 金 红 利, 以 偿 还 其 占 用 的 资 金 2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决 策 程 序 (1) 公 司 每 年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结 合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盈 利 情 况 资 金 需 求 提 出 和 拟 定, 经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并 经 半 数 以 上 独 立 董 事 同 意 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独 立 董 事 对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的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进 行 审 核 并 出 具 书 面 意 见 (2) 董 事 会 审 议 现 金 分 红 具 体 方 案 时, 应 当 认 真 研 究 和 论 证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的 时 机 条 件 和 最 低 比 例 调 整 的 条 件 及 其 决 策 程 序 要 求 等 事 宜,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发 表 明 确 意 见 ; 独 立 董 事 可 以 征 集 中 小 股 东 的 意 见, 提 出 分 红 提 案, 并 直 接 提 交 董 事 会 审 议 (3) 股 东 大 会 对 现 金 分 红 具 体 方 案 进 行 审 议 时, 应 当 通 过 多 种 渠 道 主 动 与 股 东 特 别 是 中 小 股 东 进 行 沟 通 和 交 流, 充 分 听 取 中 小 股 东 的 意 见 和 诉 求, 并 及 时 答 复 中 小 股 东 关 心 的 问 题 1-1-10

(4) 在 当 年 满 足 现 金 分 红 条 件 情 况 下, 董 事 会 未 提 出 现 金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或 现 金 分 红 的 利 润 少 于 当 年 实 现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的 15% 时,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在 定 期 报 告 中 说 明 原 因 以 及 未 分 配 利 润 的 使 用 计 划, 并 由 独 立 董 事 对 此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同 时 在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时, 公 司 应 当 提 供 网 络 投 票 等 方 式 以 方 便 中 小 股 东 参 与 股 东 大 会 表 决 (5) 股 东 大 会 应 根 据 法 律 法 规 和 本 章 程 的 规 定 对 董 事 会 提 出 的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进 行 表 决 3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调 整 若 公 司 外 部 经 营 环 境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或 现 行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影 响 公 司 可 持 续 发 展 时, 公 司 可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但 调 整 后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不 得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 在 充 分 论 证 的 前 提 下, 公 司 董 事 会 制 订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调 整 方 案 经 全 体 董 事 过 半 数 同 意, 并 经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的 独 立 董 事 同 意 并 发 表 明 确 意 见, 公 司 董 事 会 可 向 股 东 大 会 提 出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议 案 并 经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通 过 为 充 分 考 虑 中 小 投 资 者 的 意 见, 该 次 股 东 大 会 应 同 时 采 用 网 络 投 票 方 式 召 开 4 公 司 应 当 在 年 度 报 告 中 详 细 披 露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的 制 定 及 执 行 情 况, 并 对 下 列 事 项 进 行 专 项 说 明 : (1) 是 否 符 合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或 者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的 要 求 ; (2) 分 红 标 准 和 比 例 是 否 明 确 和 清 晰 ; (3) 相 关 的 决 策 程 序 和 机 制 是 否 完 备 ; (4) 独 立 董 事 是 否 履 职 尽 责 并 发 挥 了 应 有 的 作 用 ; (5) 中 小 股 东 是 否 有 充 分 表 达 意 见 和 诉 求 的 机 会, 中 小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是 否 得 到 了 充 分 保 护 等 对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进 行 调 整 或 变 更 的, 还 应 对 调 整 或 变 更 的 条 件 及 程 序 是 否 合 规 和 透 明 等 进 行 详 细 说 明 关 于 公 司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的 具 体 内 容,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十 四 节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1-1-11

六 滚 存 利 润 的 分 配 安 排 根 据 公 司 2011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前 的 滚 存 未 分 配 利 润 由 发 行 后 的 公 司 新 老 股 东 共 享 七 主 要 风 险 因 素 公 司 特 别 提 醒 投 资 者 注 意 以 下 风 险 因 素, 并 提 醒 投 资 者 认 真 阅 读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的 全 部 内 容 ( 一 ) 宏 观 经 济 周 期 引 致 的 风 险 报 告 期, 公 司 90% 以 上 收 入 来 源 于 商 品 混 凝 土 和 外 加 剂 等 建 材 业 务 建 材 行 业 的 发 展 与 宏 观 经 济 周 期 密 切 相 关, 很 大 程 度 上 依 赖 于 国 民 经 济 运 行 状 况 国 家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规 模 及 国 家 投 融 资 政 策, 特 别 是 受 基 础 设 施 投 资 及 房 地 产 投 资 规 模 等 影 响 我 国 正 处 于 经 济 建 设 快 速 发 展 时 期, 国 家 投 资 建 设 了 大 批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建 材 行 业 发 展 很 快, 但 在 国 民 经 济 发 展 的 不 同 周 期, 国 家 的 宏 观 经 济 政 策 也 在 不 断 调 整, 建 材 行 业 可 能 受 国 家 宏 观 经 济 政 策 的 调 整 影 响 而 波 动, 公 司 的 经 营 也 会 因 政 策 调 整 影 响 而 波 动 ( 二 ) 公 司 业 务 区 域 集 中 的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产 品 销 售 区 域 集 中 在 重 庆 及 周 边 地 区, 该 区 域 的 销 售 额 占 公 司 同 期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达 100% 如 果 重 庆 及 周 边 地 区 市 场 出 现 萎 缩 或 增 速 放 缓 的 情 形, 而 公 司 的 市 场 拓 展 不 能 达 到 预 期, 将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 三 ) 石 膏 矿 资 源 管 理 政 策 变 动 风 险 公 司 专 注 于 石 膏 综 合 利 用 的 研 究 和 产 品 开 发, 石 膏 是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的 资 源 基 础 公 司 所 在 地 具 有 丰 富 的 石 膏 资 源, 探 明 石 膏 矿 石 储 量 7.3 亿 吨, 矿 床 远 景 规 模 资 源 储 量 可 达 10 亿 吨 ; 公 司 现 已 取 得 采 矿 权 的 石 膏 矿 矿 区 面 积 达 1.6957 平 方 公 里, 储 量 为 907.2 万 吨 公 司 现 有 采 矿 许 可 证 有 效 期 限 至 2014 年 11 月 1-1-12

15 日, 批 准 年 采 矿 量 为 60 万 吨 充 足 的 石 膏 资 源 是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的 必 要 保 障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矿 产 资 源 法 等 相 关 规 定, 从 事 矿 产 资 源 开 采, 必 须 符 合 规 定 的 资 质 条 件, 取 得 采 矿 许 可 证, 采 矿 许 可 证 有 效 期 满, 需 要 继 续 采 矿 的, 采 矿 权 人 应 当 在 采 矿 许 可 证 有 效 期 届 满 的 30 日 前, 到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办 理 延 续 登 记 手 续 未 来, 如 果 国 家 关 于 石 膏 矿 资 源 管 理 政 策 变 动, 相 关 采 矿 资 质 条 件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公 司 的 石 膏 矿 采 矿 许 可 不 能 续 展,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将 受 到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1-1-13

目 录 第 一 节 释 义... 18 第 二 节 概 览... 23 一 发 行 人 简 介... 23 二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情 况... 25 三 发 行 人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及 财 务 指 标... 26 四 本 次 发 行 情 况... 28 五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28 第 三 节 本 次 发 行 概 况... 30 一 本 次 发 行 基 本 情 况... 30 二 本 次 发 行 的 有 关 当 事 人... 31 三 发 行 人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中 介 机 构 的 关 系... 33 四 与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有 关 的 重 要 日 期... 34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35 一 宏 观 经 济 周 期 引 致 的 风 险... 35 二 经 营 风 险... 35 三 财 务 风 险... 38 四 管 理 风 险... 38 五 募 集 资 金 投 向 产 生 的 风 险... 39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40 一 发 行 人 基 本 资 料... 40 二 发 行 人 改 制 重 组 情 况... 41 三 发 行 人 股 本 形 成 及 其 变 化 和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46 四 发 行 人 历 次 验 资 情 况 及 设 立 时 投 入 资 产 的 计 量 属 性... 68 五 发 行 人 股 权 结 构 和 组 织 结 构... 69 六 发 行 人 控 股 子 公 司 参 股 公 司 情 况... 73 七 发 起 人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情 况... 76 八 发 行 人 股 本 情 况... 82 1-1-14

九 发 行 人 内 部 职 工 股 情 况... 91 十 发 行 人 工 会 持 股 职 工 持 股 会 持 股 信 托 持 股 委 托 持 股 等 情 况... 91 十 一 发 行 人 员 工 及 其 社 会 保 障 情 况... 91 十 二 发 行 人 主 要 股 东 和 作 为 股 东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重 要 承 诺... 96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 102 一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和 主 要 产 品 情 况... 102 二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基 本 情 况... 104 三 发 行 人 在 行 业 中 的 竞 争 地 位... 144 四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的 具 体 情 况... 150 五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和 无 形 资 产 情 况... 178 六 发 行 人 拥 有 的 特 许 经 营 权... 190 七 发 行 人 的 生 产 技 术 及 研 发 情 况... 191 八 发 行 人 产 品 质 量 控 制 情 况... 197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198 一 同 业 竞 争 情 况... 198 二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交 易... 201 三 发 行 人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权 力 与 程 序 的 制 度 安 排... 211 四 发 行 人 关 联 交 易 履 行 程 序 情 况 及 独 立 董 事 意 见... 216 五 发 行 人 拟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的 措 施... 218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219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简 介... 219 二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持 股 情 况... 226 三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230 四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薪 酬 情 况... 231 五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兼 职 情 况... 232 六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相 互 之 间 的 亲 属 关 系... 233 七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与 公 司 的 协 议 及 承 诺 情 况 234 八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任 职 资 格... 234 1-1-15

九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变 动 情 况... 234 第 九 节 公 司 治 理... 237 一 股 东 大 会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237 二 董 事 会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245 三 监 事 会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252 四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255 五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258 六 董 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的 设 置 及 运 行 情 况... 258 七 发 行 人 违 法 违 规 情 况... 261 八 发 行 人 资 金 占 用 和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261 九 发 行 人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261 第 十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262 一 发 行 人 最 近 三 年 财 务 报 表... 262 二 发 行 人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基 础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及 变 化... 291 三 发 行 人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293 四 税 项... 305 五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306 六 最 近 一 期 末 主 要 资 产 情 况... 308 七 最 近 一 期 末 主 要 负 债 情 况... 309 八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情 况... 310 九 现 金 流 量 情 况... 313 十 一 期 后 事 项 或 有 事 项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314 十 二 财 务 指 标... 314 十 三 历 次 验 资 情 况... 317 第 十 一 节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318 一 财 务 状 况 分 析... 318 二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339 三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362 四 资 本 性 支 出 分 析... 364 1-1-16

五 发 行 人 重 大 担 保 诉 讼 其 他 或 有 事 项 和 重 大 期 后 事 项 及 影 响... 365 六 发 行 人 财 务 状 况 和 盈 利 能 力 未 来 趋 势 分 析... 365 七 发 行 人 未 来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366 第 十 二 节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373 一 发 行 人 发 展 计 划... 373 二 发 行 人 拟 定 的 发 展 计 划 所 依 据 的 假 设 条 件... 377 三 发 行 人 实 施 发 展 计 划 可 能 面 临 的 主 要 困 难... 378 四 发 行 人 确 保 实 现 发 展 计 划 拟 采 用 的 方 式 方 法 和 途 径... 378 五 发 行 人 业 务 发 展 计 划 与 现 有 业 务 的 关 系... 379 第 十 三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380 一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计 划... 380 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基 本 情 况... 381 三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对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及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403 第 十 四 节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405 一 发 行 人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及 实 际 股 利 分 配 情 况... 405 二 本 次 发 行 前 滚 存 利 润 的 分 配 安 排... 410 第 十 五 节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411 一 信 息 披 露 及 投 资 者 关 系 的 负 责 机 构 及 人 员... 411 二 重 大 合 同... 412 三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428 四 诉 讼 和 仲 裁 事 项... 428 五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涉 及 刑 事 诉 讼 情 况... 428 第 十 六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有 关 中 介 机 构 声 明... 430 第 十 七 节 备 查 文 件... 436 1-1-17

第 一 节 释 义 一 般 词 汇 术 语 在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除 非 另 有 说 明, 下 列 词 语 或 简 称 具 有 如 下 含 义 : 发 行 人 公 司 本 公 司 股 份 公 司 三 圣 特 材 指 重 庆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江 北 特 材 指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人 前 身 发 起 人 指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时 潘 先 文 先 生 周 廷 娥 女 士 潘 呈 恭 先 生 等 40 人 控 股 股 东 指 潘 先 文 先 生 实 际 控 制 人 指 潘 先 文 和 周 廷 娥 夫 妇 江 北 石 膏 厂 指 重 庆 市 江 北 县 石 膏 厂 特 种 建 材 厂 指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厂 盈 峰 投 资 指 公 司 股 东 佛 山 市 顺 德 盈 峰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德 封 建 设 指 公 司 股 东 广 东 德 封 建 设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原 名 为 广 东 德 封 建 筑 劳 务 有 限 公 司 三 圣 汽 修 指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重 庆 三 圣 汽 车 修 理 有 限 公 司 兰 州 三 圣 指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兰 州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贵 阳 三 圣 指 公 司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贵 阳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利 川 三 圣 指 公 司 原 全 资 子 公 司 利 川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三 圣 加 油 站 碚 圣 农 业 德 圣 置 业 嘉 华 投 资 德 露 物 流 三 圣 建 筑 八 仙 洞 煤 矿 八 仙 洞 煤 业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实 际 控 制 人 潘 先 文 先 生 的 个 人 独 资 企 业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加 油 站 实 际 控 制 人 潘 先 文 先 生 控 股 的 重 庆 市 碚 圣 农 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潘 先 文 先 生 控 股 的 重 庆 德 圣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潘 先 文 先 生 控 制 的 利 川 市 新 嘉 华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周 廷 娥 女 士 控 股 的 重 庆 德 露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潘 先 文 先 生 原 控 股 的 重 庆 市 三 圣 建 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周 廷 娥 女 士 实 际 控 制 的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八 仙 洞 煤 业 有 限 公 司, 原 名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八 仙 洞 煤 矿 1-1-18

关 口 碎 石 厂 指 实 际 控 制 人 潘 先 文 先 生 原 拥 有 的 个 人 独 资 企 业 重 庆 市 渝 北 区 关 口 碎 石 厂 最 近 三 年 近 三 年 报 告 期 指 2011 年 2012 年 和 2013 年 国 家 发 改 委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住 建 部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与 城 乡 建 设 部 工 信 部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国 土 资 源 部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土 资 源 部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重 庆 市 建 委 指 重 庆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员 会 重 庆 市 经 信 委 指 重 庆 市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北 碚 区 经 信 委 指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北 碚 区 发 改 委 指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股 东 大 会 指 重 庆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指 重 庆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指 重 庆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会 公 司 章 程 指 重 庆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指 重 庆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公 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证 监 会 指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保 荐 机 构 保 荐 人 主 承 销 商 宏 源 证 券 指 宏 源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人 律 师 指 重 庆 天 元 律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机 构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指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天 健 正 信 指 天 健 正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天 健 光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深 交 所 交 易 所 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元 指 人 民 币 元 m 2 m 3 指 指 平 方 米 立 方 米 mm 指 毫 米 1-1-19

Kg 指 公 斤 A 股 指 本 次 发 行 的 面 值 为 人 民 币 1.00 元 的 普 通 股 本 次 发 行 专 业 词 汇 术 语 石 膏 石 膏 矿 硬 石 膏 磷 石 膏 硫 酸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公 司 本 次 向 社 会 公 众 公 开 发 行 2,400 万 股 面 值 为 人 民 币 1.00 元 的 普 通 股 的 行 为 单 斜 晶 系 矿 物, 主 要 化 学 成 分 是 硫 酸 钙 (CaSO4 2H2O), 可 用 于 水 泥 缓 凝 剂 石 膏 建 筑 制 品 模 型 制 作 医 用 食 品 添 加 剂 硫 酸 生 产 纸 张 填 料 油 漆 填 料 等 一 种 以 钙 的 硫 酸 盐 矿 物 为 主 要 组 分 的 非 金 属 矿 产, 主 要 矿 物 为 石 膏 和 硬 石 膏 一 种 硫 酸 盐 矿 物, 它 的 成 分 为 无 水 硫 酸 钙 (CaSO4), 在 潮 湿 的 环 境 下 硬 石 膏 就 会 吸 收 水 分 变 成 石 膏 生 产 含 磷 肥 料 的 副 产 品, 用 硫 酸 酸 解 含 钙 矿 物 或 有 机 钙 盐 得 到 的 以 二 水 硫 酸 钙 为 主 的 废 渣, 其 主 要 化 学 成 分 (CaS04 2H2O) 化 学 工 业 中 重 要 产 品 之 一, 分 子 式 为 H2SO4, 一 种 无 色 无 味 油 状 液 体, 高 沸 点 难 挥 发 的 强 酸, 易 溶 于 水, 能 以 任 意 比 与 水 混 溶 CO2 指 二 氧 化 碳 SO2 指 二 氧 化 硫 二 转 二 吸 法 MDI( 二 苯 基 甲 烷 二 异 氰 酸 酯 ) RO 商 品 混 凝 土 指 指 指 指 硫 酸 生 产 中 在 SO2 大 部 分 氧 化 为 SO3 以 后, 在 一 个 中 间 吸 收 塔 内 先 将 SO3 吸 收 除 去, 然 后 使 气 体 再 一 次 通 过 催 化 剂 床 层, 让 尚 未 氧 化 的 SO2, 进 一 步 氧 化 为 SO3, 从 而 使 得 最 终 转 化 率 达 到 99.7% 以 上 聚 氨 酯 产 品 的 核 心 原 料, 而 聚 氨 酯 是 一 类 合 成 树 脂, 具 有 隔 热 保 温 隔 音 耐 磨 等 功 能, 是 食 品 或 药 品 低 温 生 产 运 输 和 储 藏 的 首 选 材 料, 在 制 鞋 家 具 家 居 产 品 运 动 装 备 制 造 等 领 域 也 被 广 泛 应 用 反 渗 透, 其 原 理 是 在 高 于 溶 液 渗 透 压 的 作 用 下, 使 其 他 物 质 不 能 透 过 半 透 膜 而 将 其 他 物 质 和 水 分 分 离 开 来 反 渗 透 设 备 能 够 有 效 去 除 水 中 的 溶 解 盐 类 胶 体 微 生 物 有 机 物, 广 泛 应 用 于 各 种 行 业 将 水 泥 集 料 ( 砂 石 ) 水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以 及 矿 物 掺 合 料 等 组 分 依 据 混 凝 土 不 同 要 求 按 规 定 的 科 学 比 例, 在 自 动 化 程 度 较 高 的 集 中 搅 拌 站 经 准 确 计 量 合 理 拌 制 后 出 售, 并 采 用 专 用 混 凝 土 搅 拌 运 输 车,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运 抵 使 用 地 点 的 混 凝 土 拌 合 物 商 品 混 凝 土 普 及 率 指 商 品 混 凝 土 占 混 凝 土 的 比 例 集 料 指 用 于 配 制 混 凝 土 或 砂 浆 的 颗 粒 状 松 散 材 料, 也 称 骨 1-1-20

混 凝 土 强 度 等 级 坍 落 度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 外 加 剂 减 水 剂 萘 系 减 水 剂 聚 羧 酸 系 减 水 剂 羧 酸 减 水 剂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料, 由 自 然 条 件 作 用 而 形 成 的 岩 石 颗 粒 或 岩 石 卵 石 经 破 碎 筛 分 而 得 在 混 凝 土 中, 集 料 一 般 占 体 积 的 70%-80%, 主 要 起 骨 架 作 用, 其 级 配 材 质 及 颗 粒 形 状 对 混 凝 土 的 性 能 和 技 术 经 济 指 标 都 有 很 大 的 影 响 集 料 分 为 粗 集 料 和 细 集 料 两 种, 颗 粒 粒 径 大 于 5mm 的 称 为 粗 集 料, 小 于 5mm 的 称 为 细 集 料 用 来 评 价 混 凝 土 质 量 的 主 要 技 术 指 标, 是 混 凝 土 物 理 力 学 性 能 的 基 本 度 量 尺 度, 也 是 反 映 混 凝 土 工 程 质 量 的 一 个 最 基 本 参 数, 通 常 以 混 凝 土 立 方 体 抗 压 强 度 标 准 值 划 分, 根 据 GB50010-2010 混 凝 土 结 构 设 计 规 范 规 定, 普 通 混 凝 土 划 分 为 十 四 个 等 级, 即 C15 C20 C25 C30 C35 C40 C45 C50 C55 C60 C65 C70 C75 C80 表 达 混 凝 土 和 易 性 的 最 常 用 形 式, 衡 量 混 凝 土 是 否 易 于 施 工 操 作 和 均 匀 密 实 的 性 能 指 标 测 试 方 法 为 : 用 一 个 上 口 直 径 100mm 下 口 200mm 高 300mm 喇 叭 状 的 坍 落 度 桶, 灌 入 混 凝 土 后 捣 实, 然 后 拔 起 桶, 混 凝 土 因 自 重 产 生 坍 落 现 象, 桶 高 (300mm) 与 坍 落 后 混 凝 土 最 高 点 的 差 值, 称 为 坍 落 度 如 差 值 为 10mm, 则 坍 落 度 为 10mm, 该 值 越 大 表 示 混 凝 土 坍 落 度 指 标 越 好 在 混 凝 土 砂 浆 净 浆 拌 合 时 或 在 额 外 增 加 的 拌 合 操 作 中 掺 和 量 等 于 或 少 于 水 泥 质 量 的 5%, 而 使 混 凝 土 的 正 常 性 能 得 以 按 要 求 改 性 的 一 种 产 品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已 经 成 为 商 品 混 凝 土 生 产 必 不 可 少 的 组 成 部 分, 也 是 商 品 混 凝 土 与 现 场 搅 拌 混 凝 土 的 重 要 差 异 之 一 一 种 用 量 最 大 种 类 最 多 的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用 于 改 善 混 凝 土 拌 和 物 流 变 性 能, 可 节 约 水 泥, 降 低 成 本, 缩 短 工 期, 改 善 混 凝 土 可 施 工 性, 从 而 提 高 建 筑 物 的 质 量 和 使 用 寿 命, 目 前 已 发 展 到 以 聚 羧 酸 系 为 代 表 的 第 三 代 高 性 能 减 水 剂 阶 段 第 二 代 减 水 剂 的 主 要 代 表, 折 固 掺 量 为 水 泥 用 量 的 0.7%-1.1%, 减 水 率 为 15%-25%, 基 本 不 影 响 混 凝 土 的 凝 结 时 间, 能 大 幅 度 降 低 混 凝 土 的 水 灰 比, 提 高 混 凝 土 强 度 效 果 较 明 显 第 三 代 减 水 剂 的 主 要 代 表, 掺 量 低, 其 折 固 掺 量 一 般 为 水 泥 用 量 的 0.1%-0.4%, 减 水 率 大 于 25%, 同 时 使 混 凝 土 的 坍 落 度 保 持 在 200mm 以 上, 满 足 混 凝 土 的 泵 送 施 工 需 要 以 及 特 殊 混 凝 土 工 程 的 减 振 乃 至 免 振 需 求, 可 配 置 出 高 强 超 高 强 高 耐 久 性 和 超 流 态 混 凝 土 减 水 率 指 反 映 混 凝 土 减 水 剂 的 基 本 性 能 指 标, 计 算 方 法 为 在 1-1-21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膨 胀 剂 UEA 膨 胀 剂 ZY 高 性 能 膨 胀 剂 (ZY 膨 胀 剂 ) 高 铝 粘 土 ( 耐 火 粘 土 ) 高 铝 熟 料 指 指 指 指 指 混 凝 土 坍 落 度 基 本 相 同 时, 不 掺 减 水 剂 的 混 凝 土 与 掺 有 减 水 剂 的 受 检 混 凝 土 单 位 用 水 量 之 差 与 不 掺 减 水 剂 混 凝 土 单 位 用 水 量 之 比 与 水 泥 水 拌 和 后 经 水 化 反 应 生 成 钙 钒 石 氢 氧 化 钙 或 钙 钒 石 和 氢 氧 化 钙, 使 混 凝 土 产 生 体 积 膨 胀 的 外 加 剂 分 为 硫 铝 酸 钙 类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氧 化 钙 类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硫 铝 酸 钙 - 氧 化 钙 类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UEA 膨 胀 剂 属 硫 铝 酸 钙 类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掺 加 该 类 膨 胀 剂 后 混 凝 土 中 形 成 水 化 硫 铝 酸 钙 产 生 适 度 膨 胀 力 ( 预 应 力 ), 在 结 构 中 建 立 0.2-0.7Mpa 预 压 应 力, 水 中 7 天 限 制 膨 胀 率 为 0.03%, 可 抵 消 混 凝 土 硬 化 过 程 中 形 成 的 收 缩 力, 因 而 减 少 干 缩 裂 缝, 提 高 抗 裂 和 抗 渗 性 能 该 类 膨 胀 剂 广 泛 应 用 于 地 下 水 工 海 工 坝 工 隧 道 等 构 筑 物, 大 体 积 混 凝 土, 配 筋 路 面 板 屋 面 与 浴 厕 间 防 水 构 件 补 强 渗 漏 修 补 预 应 力 钢 筋 混 凝 土 等 是 在 UEA 基 础 上 研 制 开 发 成 功 的 新 一 代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该 产 品 是 用 回 转 窑 生 产 的 特 制 膨 胀 熟 料 石 膏 和 膨 胀 稳 定 剂 共 同 粉 磨 而 成 与 传 统 UEA 相 比, 该 类 膨 胀 剂 掺 量 低, 膨 胀 率 高, 碱 含 量 低, 坍 落 度 损 失 小, 强 度 高, 产 品 质 量 更 稳 定 我 国 重 要 的 非 金 属 矿 产 品, 主 要 成 分 为 氧 化 铝 (AL2O3 含 量 在 55%-70%), 由 于 其 硬 度 和 耐 火 度 均 较 高, 又 称 为 耐 火 粘 土 高 铝 粘 土 主 要 用 于 钢 铁 工 业 高 炉 平 炉 电 炉 盛 钢 桶 及 加 热 炉 均 热 炉 等 重 要 部 位 的 内 衬 等 水 泥 工 业 高 铝 粘 土 与 其 他 矿 物 煅 烧 后 的 产 物, 主 要 用 来 生 产 高 铝 砖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所 列 出 的 汇 总 数 据 可 能 因 四 舍 五 入 原 因 与 根 据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所 列 示 的 相 关 单 项 数 据 计 算 得 出 的 结 果 略 有 差 异, 这 些 差 异 是 由 四 舍 五 入 造 成 的, 而 非 数 据 错 误 1-1-22

第 二 节 概 览 本 概 览 仅 对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做 扼 要 提 示, 投 资 者 作 出 投 资 决 策 前, 应 认 真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一 发 行 人 简 介 公 司 名 称 : 重 庆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英 文 名 称 :Chongqing Sansheng Special Building Materials Co.,Ltd. 注 册 资 本 :7,2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7,200 万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 潘 先 文 成 立 日 期 :2002 年 5 月 10 日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公 司 日 期 :2010 年 3 月 23 日 注 册 地 址 :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街 道 公 司 专 注 于 石 膏 综 合 利 用 的 研 究 和 产 品 开 发,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包 括 商 品 混 凝 土 及 外 加 剂 等 新 型 环 保 建 筑 材 料 的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和 硫 酸 等 硫 系 列 产 品 的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主 要 产 品 包 括 商 品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减 水 剂 等 新 型 环 保 建 筑 材 料 和 硫 酸 等 硫 系 列 产 品 石 膏 矿 资 源 水 泥 膨 胀 剂 二 氧 化 硫 减 水 剂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商 品 混 凝 土 硫 酸 等 产 品 外 销 给 客 户 1-1-23

公 司 充 分 利 用 公 司 所 在 地 丰 富 的 石 膏 资 源 优 势, 打 造 从 石 膏 开 采 到 深 加 工 的 较 为 完 善 的 业 务 循 环 体 系, 经 过 多 年 的 生 产 经 营, 公 司 形 成 了 自 身 的 业 务 特 点 及 发 展 模 式 : 1 公 司 专 注 于 石 膏 综 合 利 用 的 研 究 和 产 品 开 发, 石 膏 是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的 资 源 基 础 公 司 所 在 地 具 有 丰 富 的 石 膏 资 源, 探 明 石 膏 矿 石 储 量 7.3 亿 吨, 矿 床 远 景 规 模 资 源 储 量 可 达 10 亿 吨, 其 中 90% 以 上 为 硬 石 膏 ( 资 料 来 源 : 重 庆 市 江 北 县 八 字 岩 石 膏 矿 区 详 细 普 查 地 质 报 告, 全 国 地 质 资 料 馆 ); 公 司 现 已 取 得 采 矿 权 的 石 膏 矿 矿 区 面 积 达 1.6957 平 方 公 里, 储 量 为 907.2 万 吨 充 足 的 石 膏 资 源 为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的 稳 定 性 持 续 性 提 供 了 可 靠 保 障 2 公 司 注 重 技 术 研 发, 通 过 引 进 合 作 开 发 和 自 身 研 发 等 多 途 径, 形 成 了 自 身 的 技 术 体 系, 为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提 供 了 有 力 的 技 术 支 撑 其 中, 公 司 自 主 研 发 的 硬 石 膏 制 硫 酸 联 产 膨 胀 剂 或 水 泥 工 艺 拓 展 了 获 取 硫 资 源 的 途 径, 对 我 国 现 有 以 硫 磺 硫 铁 矿 冶 炼 烟 气 制 硫 酸 为 主 的 格 局 形 成 了 有 益 的 补 充, 为 降 低 我 国 硫 资 源 长 期 对 外 高 依 存 度 具 有 积 极 的 战 略 意 义,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明 确 将 硫 等 短 缺 化 工 矿 产 资 源 勘 探 开 发 及 综 合 利 用 列 为 鼓 励 类 产 业 ; 硬 石 膏 制 硫 酸 联 产 膨 胀 剂 工 艺 在 国 家 严 格 限 制 高 铝 粘 土 开 采 的 政 策 背 景 下, 通 过 硬 石 膏 煅 烧 产 生 的 CaO 熟 料, 有 效 解 决 了 膨 胀 剂 行 业 发 展 面 临 的 优 质 高 铝 粘 土 原 料 需 求 瓶 颈 问 题 ; 同 时, 硬 石 膏 制 硫 酸 联 产 膨 胀 剂 或 水 泥 工 艺 也 解 决 了 传 统 建 材 和 化 工 生 产 中 的 三 废 问 题, 无 废 渣 和 废 水 排 放,CO 2 和 SO 2 气 体 排 放 量 远 低 于 行 业 水 平, 优 于 国 家 标 准, 体 现 出 低 碳 节 能 环 保 和 经 济 的 特 点 3 公 司 基 于 石 膏 综 合 利 用, 形 成 了 多 元 业 务 协 同 发 展 的 模 式 公 司 利 用 硬 石 膏 生 产 膨 胀 剂, 利 用 硬 石 膏 为 原 料 制 取 硫 酸 联 产 水 泥 膨 胀 剂, 石 膏 的 价 值 得 到 了 充 分 开 发 及 提 升, 形 成 了 化 工 业 务 与 建 材 业 务 协 同 发 展 模 式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包 括 商 品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和 硫 酸 等, 多 元 产 品 协 同 发 展, 各 产 品 间 相 互 独 立 对 外 销 售, 同 时, 各 产 品 又 具 有 紧 密 的 相 关 性, 产 品 间 构 成 上 下 游 业 务 链, 公 司 所 产 硫 酸 部 分 自 用 作 为 生 产 减 水 剂 的 原 料, 所 产 减 水 剂 和 膨 胀 剂 部 分 自 用 于 满 足 生 产 商 品 混 凝 土 所 需 外 加 剂 原 料, 公 司 所 产 水 泥 全 部 自 用 作 为 生 产 商 品 混 凝 土 的 原 料 公 司 发 展 模 式 将 循 环 经 济 理 念 应 用 于 实 际 生 产, 符 合 国 家 节 能 减 排, 发 展 低 碳 经 济 循 环 经 济 的 产 业 政 策, 节 约 了 资 源 保 护 了 环 境, 具 有 明 显 的 成 本 优 势, 增 1-1-24

强 了 公 司 竞 争 力 未 来, 公 司 以 石 膏 资 源 为 基 础, 以 技 术 创 新 为 支 撑 的 多 元 业 务 协 同 发 展 模 式 的 深 化 及 复 制 将 成 为 公 司 发 展 的 特 色 方 式 二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情 况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为 潘 先 文 先 生,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47,398,869 股, 占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的 65.83% 本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潘 先 文 和 周 廷 娥 夫 妇 潘 先 文 先 生 和 周 廷 娥 女 士 合 计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54,337,495 股, 占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的 75.47%, 其 中 : 潘 先 文 先 生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47,398,869 股, 为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周 廷 娥 女 士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6,938,626 股, 为 公 司 第 二 大 股 东 潘 先 文 先 生 :1963 年 出 生, 汉 族,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大 专 学 历, 工 程 师, 重 庆 市 第 三 届 第 四 届 人 大 代 表 1981 年 入 伍, 参 加 过 对 越 自 卫 反 击 战 曾 荣 获 重 庆 五 一 劳 动 奖 章 中 国 混 凝 土 行 业 优 秀 企 业 家 重 庆 市 第 三 届 劳 动 模 范 重 庆 首 届 十 大 创 新 型 企 业 家 国 家 可 持 续 发 展 先 进 示 范 区 创 建 工 作 先 进 个 人 等 荣 誉 1995 年 5 月 至 2002 年 5 月 历 任 重 庆 市 江 北 石 膏 厂 厂 长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厂 厂 长,2002 年 5 月 起 任 江 北 特 材 执 行 董 事 总 经 理 具 有 多 年 石 膏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开 发 和 生 产 管 理 工 作 经 验, 参 与 研 发 了 一 种 石 膏 制 备 硫 酸 联 产 水 泥 的 工 艺 一 种 膨 胀 熟 料 膨 胀 剂 及 其 制 备 方 法 等 11 项 专 利 技 术 曾 主 持 了 重 庆 市 重 点 新 产 品 聚 羧 酸 高 效 减 水 剂 PCA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U 型 高 效 砼 膨 胀 剂 FDN 萘 系 高 效 减 水 剂 和 ZY 高 性 能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的 研 制 开 发 以 及 公 司 各 项 质 量 标 准 修 订 和 工 艺 技 术 改 造 工 作 ; 参 与 研 制 开 发 全 国 第 一 套 硬 石 膏 制 硫 酸 联 产 水 泥 的 工 艺 技 术 和 装 置 的 设 计 与 建 设 著 有 UEA-H 膨 胀 剂 的 开 发 是 膨 胀 剂 技 术 一 大 进 步 ( 合 著, 中 华 手 工,1999 年 第 3 期 ) 隧 道 窑 法 煅 烧 膨 胀 熟 料 的 工 业 性 试 验 ( 合 著, 第 四 届 全 国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学 术 交 流 会 论 文 集,2006 年 ) 硬 石 膏 制 硫 酸 联 产 水 泥 新 工 艺 ( 合 著, 第 五 届 全 国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学 术 交 流 会 论 文 集,2010 年 ) 等 交 流 性 文 章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长 周 廷 娥 女 士,1963 年 出 生, 汉 族,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本 科 学 历 1987 年 至 2004 年 在 重 庆 市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分 理 处 工 作,2004 年 办 理 了 内 部 退 休 ;2004 年 至 2010 年 3 月 任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 1-1-25

2005 年 1 月 至 2011 年 12 月 任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八 仙 洞 煤 矿 法 定 代 表 人 ; 现 任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八 仙 洞 煤 业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执 行 董 事, 重 庆 德 露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利 川 市 新 嘉 华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三 发 行 人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及 财 务 指 标 ( 一 ) 资 产 负 债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资 产 总 额 1,427,971,087.80 1,287,276,035.26 885,589,257.59 733,999,539.57 负 债 总 额 805,036,238.99 691,937,270.36 381,624,806.33 334,921,244.96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622,934,848.81 595,338,764.90 503,964,451.26 399,078,294.61 621,289,045.22 593,951,856.12 503,964,451.26 399,078,294.61 ( 二 ) 利 润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644,251,334.40 1,173,970,224.95 1,061,736,986.16 847,780,947.96 营 业 利 润 49,093,952.59 109,128,810.96 117,268,243.52 102,487,343.47 利 润 总 额 48,929,772.07 121,438,231.33 120,642,320.06 102,720,220.94 净 利 润 41,477,729.05 102,336,292.02 102,480,873.99 87,232,638.19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净 利 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净 利 润 41,218,834.24 102,549,383.24 102,480,873.99 87,232,638.19 41,553,618.81 91,873,284.71 99,612,870.83 87,037,217.41 1-1-26

( 三 ) 现 金 流 量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99,079,794.26-47,276,330.37 23,514,803.15 33,301,005.54-13,451,030.91-85,953,643.62-33,222,936.06-53,472,377.79 106,567,409.71 157,778,618.25 32,451,795.09 46,406,347.47-5,963,415.46 24,548,644.26 22,743,662.18 26,234,975.22 ( 四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项 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流 动 比 率 ( 倍 ) 1.20 1.28 1.36 1.14 速 动 比 率 ( 倍 ) 1.13 1.17 1.20 1.00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万 元 )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倍 )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股 )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55.66% 53.99% 43.09% 45.65% 9,676.40 19,373.25 17,715.36 15,461.27 5.95 7.83 11.91 14.91 8.63 8.25 7.00 5.54 1.19 3.20 4.99 4.41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8.60 14.91 15.45 14.26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的 现 金 流 量 ( 元 )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元 )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孰 低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1.38-0.66 0.33 0.46-0.08 0.34 0.32 0.36 6.81% 16.89% 22.69% 24.63% 0.57 1.42 1.42 1.21 1-1-27

无 形 资 产 ( 扣 除 土 地 使 用 权 水 面 养 殖 权 和 采 矿 权 等 后 ) 占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 -- -- -- -- 四 本 次 发 行 情 况 股 票 种 类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股 票 面 值 1.00 元 / 股 发 行 股 数 不 超 过 2,400 万 股, 且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比 例 不 低 于 25% 发 行 价 格 发 行 方 式 发 行 对 象 承 销 方 式 元 / 股 网 下 向 网 下 投 资 者 配 售 和 网 上 向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定 价 发 行 相 结 合 或 届 时 中 国 证 监 会 规 定 的 其 他 方 式 符 合 资 格 的 网 下 投 资 者 和 已 开 立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证 券 账 户 的 投 资 者 (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购 买 者 除 外 ); 中 国 证 监 会 或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另 有 规 定 的, 按 其 规 定 处 理 余 额 包 销 五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为 充 分 发 挥 规 模 效 应, 进 一 步 提 高 公 司 成 本 优 势 及 竞 争 力,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拟 投 向 以 下 3 个 项 目 :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项 目 总 投 资 额 拟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额 建 设 期 项 目 备 案 情 况 1 年 产 10 万 吨 羧 酸 系 减 水 剂 技 改 项 目 12,000 12,000 24 个 月 北 碚 区 经 信 委 备 案 项 目 编 码 313109C314235466 30 万 吨 / 年 硫 酸 2 联 产 25 万 吨 / 年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28,008 28,008 15 个 月 北 碚 区 经 信 委 备 案 项 目 编 码 313109C314235467 技 改 项 目 3 石 膏 及 建 材 研 发 中 心 项 目 3,904.90 3,904.90 15 个 月 北 碚 区 发 改 委 备 案 项 目 编 码 313109M74410043167 合 计 43,912.90 43,912.90 -- -- 1-1-28

募 集 资 金 投 入 的 轻 重 缓 急 将 根 据 上 述 项 目 的 顺 序 进 行 根 据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实 际 进 展, 在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前, 本 公 司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投 入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的 建 设, 在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将 对 预 先 投 入 的 自 筹 资 金 进 行 置 换 如 果 本 次 发 行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量 不 能 满 足 上 述 项 目 资 金 需 求, 不 足 部 分 由 公 司 自 筹 解 决 1-1-29

第 三 节 本 次 发 行 概 况 一 本 次 发 行 基 本 情 况 1 股 票 种 类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2 股 票 面 值 :1.00 元 3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数 量 : 不 超 过 2,400 万 股, 且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比 例 不 低 于 25% 4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数 量 : 公 司 拟 发 行 新 股 数 量 不 超 过 2,400 万 股 5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 不 超 过 1,500 万 股, 且 不 得 超 过 自 愿 设 定 12 个 月 及 以 上 限 售 期 的 投 资 者 获 得 配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6 新 股 发 行 数 量 与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数 量 的 调 整 机 制 :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 即 老 股 转 让 ) 的 数 量 根 据 新 股 发 行 数 量 确 定 根 据 询 价 结 果, 若 预 计 公 司 新 股 发 行 数 量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比 例 低 于 25% 时, 公 司 采 取 老 股 转 让, 以 满 足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数 量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比 例 不 低 于 25%, 公 司 新 股 发 行 数 量 与 老 股 转 让 数 量 之 和 不 超 过 2,400 万 股, 且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数 量 不 得 超 过 自 愿 设 定 12 个 月 及 以 上 限 售 期 的 投 资 者 获 得 配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公 司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持 有 时 间 均 在 36 个 月 以 上, 均 具 备 老 股 转 让 资 格 在 满 足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数 量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比 例 不 低 于 25% 的 前 提 下, 公 司 各 股 东 按 照 本 次 发 行 时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比 例 公 开 发 售, 各 自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数 量 不 超 过 其 所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25% 7 定 价 方 式 : 由 发 行 人 与 保 荐 机 构 通 过 向 询 价 对 象 进 行 初 步 询 价, 根 据 初 步 询 价 结 果 确 定 发 行 价 格 或 通 过 中 国 证 监 会 认 可 的 其 他 方 式 确 定 发 行 价 格 老 股 转 让 价 格 与 公 司 新 股 发 行 价 格 一 致 8 发 行 价 格 : 元 / 股 9 市 盈 率 : 倍 ( 按 询 价 后 确 定 的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除 以 发 行 后 每 股 收 益 计 算 ) 10 发 行 后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按 经 审 计 年 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前 后 孰 低 的 净 利 润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 1-1-30

11 发 行 前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股 ( 按 经 审 计 的 2013 年 月 日 净 资 产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前 公 司 总 股 本 计 算 ) 12 发 行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股 ( 按 经 审 计 的 年 月 日 净 资 产 与 本 次 发 行 预 计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之 和 除 以 发 行 后 的 总 股 本 计 算 ) 13 市 净 率 : 倍 ( 按 询 价 后 确 定 的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除 以 发 行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计 算 ) 14 发 行 方 式 : 采 用 网 下 向 网 下 投 资 者 配 售 和 网 上 向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定 价 发 行 相 结 合 或 届 时 中 国 证 监 会 规 定 的 其 他 方 式 15 发 行 对 象 : 符 合 资 格 的 网 下 投 资 者 和 已 开 立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证 券 账 户 的 投 资 者 (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购 买 者 除 外 ); 中 国 证 监 会 或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另 有 规 定 的, 按 其 规 定 处 理 16 承 销 方 式 : 余 额 包 销 17 预 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 万 元 18 预 计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 万 元 19 发 行 费 用 概 算 : 项 目 金 额 ( 万 元 ) 承 销 及 保 荐 费 用 会 计 师 费 用 律 师 费 用 发 行 手 续 费 用 信 息 披 露 费 用 20 发 行 上 市 费 用 分 摊 原 则 : 本 次 发 行 的 承 销 费 由 公 司 与 公 司 股 东 按 照 新 股 发 行 数 量 及 各 自 老 股 转 让 数 量 占 公 司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数 量 的 比 例 进 分 摊, 发 行 上 市 的 其 他 费 用 由 公 司 承 担 1-1-31

二 本 次 发 行 的 有 关 当 事 人 ( 一 ) 发 行 人 名 称 : 重 庆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潘 先 文 住 所 :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街 道 电 话 :023-68239069 传 真 :023-68239069 联 系 人 : 杨 兴 志 ( 二 )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名 称 : 宏 源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冯 戎 住 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太 平 桥 大 街 19 号 电 话 :023-88316621 传 真 :023-88316629 保 荐 代 表 人 : 陈 辉 周 洪 刚 项 目 协 办 人 : 闫 宝 峰 项 目 经 办 人 员 : 罗 倩 秋 游 振 华 吴 景 徐 克 勉 周 春 燕 肖 许 民 ( 三 ) 发 行 人 律 师 名 称 : 重 庆 天 元 律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 刘 震 海 住 所 : 重 庆 市 南 岸 区 南 坪 西 路 38 号 嘉 德 中 心 1 号 14-9 电 话 :023-62327301 传 真 :023-62790113 经 办 律 师 : 董 毅 彭 东 陈 桦 1-1-32

( 四 )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名 称 :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负 责 人 : 胡 少 先 住 所 :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西 溪 路 128 号 新 湖 商 务 大 厦 9 楼 电 话 :023-86218640 传 真 :023-86218621 经 办 注 册 会 计 师 : 龙 文 虎 张 凯 ( 五 ) 股 票 登 记 机 构 名 称 :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 地 址 :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深 南 中 路 1093 号 中 信 大 厦 18 楼 电 话 :0755-25938000 传 真 :0755-25988122 ( 六 ) 上 市 证 券 交 易 所 名 称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地 址 :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深 南 东 路 5045 号 电 话 :0755-82083333 传 真 :0755-82083190 ( 七 ) 收 款 银 行 名 称 : 户 名 : 账 号 : 三 发 行 人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中 介 机 构 的 关 系 公 司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的 中 介 机 构 及 其 负 责 人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经 办 人 员 之 间 1-1-33

不 存 在 直 接 或 间 接 的 股 权 关 系 或 其 他 权 益 关 系 四 与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有 关 的 重 要 日 期 1 刊 登 发 行 公 告 的 日 期 : 年 月 日 2 询 价 推 介 时 间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 定 价 公 告 刊 登 日 期 : 年 月 日 4 申 购 日 期 和 缴 款 日 期 : 年 月 日 5 预 计 股 票 上 市 日 期 : 年 月 日 1-1-34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投 资 者 在 评 价 本 公 司 此 次 发 行 的 股 票 时, 除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提 供 的 其 他 各 项 资 料 外, 应 特 别 考 虑 下 述 各 项 风 险 因 素 下 述 风 险 因 素 是 根 据 重 要 性 原 则 或 可 能 影 响 投 资 者 决 策 的 程 度 大 小 排 序, 但 该 排 序 并 不 表 示 风 险 因 素 会 依 次 发 生 本 公 司 提 请 投 资 者 仔 细 阅 读 本 节 全 文 一 宏 观 经 济 周 期 引 致 的 风 险 报 告 期, 公 司 90% 以 上 收 入 来 源 于 商 品 混 凝 土 和 外 加 剂 等 建 材 业 务 建 材 行 业 的 发 展 与 宏 观 经 济 周 期 密 切 相 关, 很 大 程 度 上 依 赖 于 国 民 经 济 运 行 状 况 国 家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规 模 及 国 家 投 融 资 政 策, 特 别 是 受 基 础 设 施 投 资 及 房 地 产 投 资 规 模 等 影 响 我 国 正 处 于 经 济 建 设 快 速 发 展 时 期, 国 家 投 资 建 设 了 大 批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建 材 行 业 发 展 很 快, 但 在 国 民 经 济 发 展 的 不 同 周 期, 国 家 的 宏 观 经 济 政 策 也 在 不 断 调 整, 建 材 行 业 可 能 受 国 家 宏 观 经 济 政 策 的 调 整 影 响 而 波 动, 公 司 的 经 营 也 会 因 政 策 调 整 影 响 而 波 动 二 经 营 风 险 ( 一 ) 石 膏 矿 资 源 管 理 政 策 变 动 风 险 公 司 专 注 于 石 膏 综 合 利 用 的 研 究 和 产 品 开 发, 石 膏 是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的 资 源 基 础 公 司 所 在 地 具 有 丰 富 的 石 膏 资 源, 探 明 石 膏 矿 石 储 量 7.3 亿 吨, 矿 床 远 景 规 模 资 源 储 量 可 达 10 亿 吨 ; 公 司 现 已 取 得 采 矿 权 的 石 膏 矿 矿 区 面 积 达 1.6957 平 方 公 里, 储 量 为 907.2 万 吨 公 司 现 有 采 矿 许 可 证 有 效 期 限 至 2014 年 11 月 15 日, 批 准 年 采 矿 量 为 60 万 吨 充 足 的 石 膏 资 源 是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的 必 要 保 障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矿 产 资 源 法 等 相 关 规 定, 从 事 矿 产 资 源 开 采, 必 须 符 合 规 定 的 资 质 条 件, 取 得 采 矿 许 可 证, 采 矿 许 可 证 有 效 期 满, 需 要 继 续 采 矿 的, 采 矿 权 人 应 当 在 采 矿 许 可 证 有 效 期 届 满 的 30 日 前, 到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办 理 延 续 登 记 手 续 未 来, 如 果 国 家 关 于 石 膏 矿 资 源 管 理 政 策 变 动, 相 关 采 矿 资 质 条 件 发 生 1-1-35

重 大 变 化, 公 司 的 石 膏 矿 采 矿 许 可 不 能 续 展,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将 受 到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 二 ) 公 司 业 务 区 域 集 中 的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产 品 销 售 区 域 集 中 在 重 庆 及 周 边 地 区, 该 区 域 的 销 售 额 占 公 司 同 期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达 100% 如 果 重 庆 及 周 边 地 区 市 场 出 现 萎 缩 或 增 速 放 缓 的 情 形, 而 公 司 的 区 域 外 市 场 拓 展 不 能 达 到 预 期, 将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 三 )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商 品 混 凝 土 及 外 加 剂 的 原 材 料 成 本 占 总 成 本 的 比 例 超 过 70%, 原 材 料 价 格 的 波 动 将 对 公 司 的 营 业 成 本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公 司 产 品 的 售 价 会 根 据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进 行 相 应 调 整, 但 这 种 调 整 具 有 滞 后 性, 且 调 整 幅 度 受 限 于 市 场 供 求 状 况 及 公 司 的 议 价 能 力 如 果 未 来 原 材 料 价 格 出 现 大 幅 波 动, 而 公 司 的 产 品 销 售 结 构 和 价 格 不 能 及 时 作 出 同 步 调 整, 公 司 的 盈 利 水 平 将 可 能 因 此 而 出 现 大 幅 波 动 ( 四 ) 市 场 竞 争 风 险 作 为 充 分 竞 争 的 产 品, 商 品 混 凝 土 市 场 集 中 度 低,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企 业 众 多, 竞 争 较 为 激 烈 如 果 公 司 不 能 充 分 发 挥 自 身 的 资 源 技 术 和 协 同 发 展 等 优 势, 则 公 司 产 品 可 能 出 现 市 场 的 丧 失 及 毛 利 率 的 大 幅 下 滑 ( 五 ) 水 土 预 拌 混 凝 土 临 时 搅 拌 站 搬 迁 风 险 商 品 混 凝 土 生 产 站 点 属 于 现 代 建 筑 施 工 不 可 缺 少 的 配 套 设 施, 而 商 品 混 凝 土 为 易 凝 结 产 品, 其 供 应 运 输 时 间 应 控 制 在 2 小 时 左 右, 运 输 半 径 一 般 不 超 过 50 公 里 受 制 于 商 品 混 凝 土 的 运 输 半 径, 行 业 内, 商 品 混 凝 土 生 产 企 业 有 时 会 为 了 满 足 大 型 建 设 项 目 施 工 的 需 求, 在 项 目 施 工 点 附 近 设 立 临 时 搅 拌 站 为 项 目 建 设 专 供 混 凝 土 重 庆 两 江 新 区 水 土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园 属 于 重 庆 两 江 新 区 建 设 的 重 点 规 划 项 1-1-36

目, 园 区 规 划 区 域 面 积 约 118 平 方 公 里, 可 开 发 利 用 面 积 79 平 方 公 里, 预 计 到 2020 年 园 区 工 业 产 值 将 达 1,000 亿 元 2010 年, 公 司 在 水 土 镇 开 始 投 资 设 立 临 时 混 凝 土 搅 拌 站, 为 水 土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园 建 设 提 供 预 拌 混 凝 土 该 搅 拌 站 共 3 条 移 动 式 混 凝 土 生 产 线, 设 计 产 能 135 万 m 3 / 年, 投 资 总 额 2,129.07 万 元, 其 中 设 备 1,894.40 万 元, 构 建 物 234.67 万 元 2013 年 7 月, 重 庆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员 会 发 布 了 重 庆 市 预 拌 商 品 混 凝 土 管 理 暂 行 规 定 渝 建 发 [2013]74 号 转 发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关 于 加 强 预 拌 混 凝 土 质 量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渝 建 [2013]342 号 等 规 范 性 文 件, 加 强 了 对 重 庆 市 预 拌 商 品 混 凝 土 企 业 的 监 督 管 理 2014 年 3 月, 重 庆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员 会 出 具 了 关 于 同 意 保 留 三 圣 水 土 预 拌 商 品 混 凝 土 临 时 搅 拌 站 的 复 函 渝 建 函 [2014]63 号, 同 意 保 留 三 圣 水 土 预 拌 商 品 混 凝 土 临 时 搅 拌 站, 保 留 时 间 为 一 年, 自 2014 年 3 月 28 日 起 算 到 期 后, 水 土 预 拌 商 品 混 凝 土 临 时 搅 拌 站 须 进 行 搬 迁, 搬 迁 行 为 短 期 内 可 能 会 影 响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及 业 绩 ( 六 ) 安 全 生 产 风 险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中 的 石 膏 矿 开 采 为 地 下 矿 山 开 采 采 矿 活 动 会 对 矿 体 及 周 围 岩 层 地 质 结 构 造 成 不 同 程 度 的 影 响, 当 采 矿 活 动 造 成 地 应 力 不 均 衡 时, 采 矿 区 可 能 出 现 塌 陷 等 安 全 事 故 另 外, 石 膏 开 采 需 要 使 用 炸 药, 这 也 会 增 加 采 矿 的 安 全 风 险 公 司 产 品 硫 酸 及 减 水 剂 生 产 中 所 涉 及 的 多 种 化 学 品 原 料 属 于 危 险 化 学 品, 为 易 燃 易 爆 腐 蚀 性 或 有 毒 物 质, 且 产 品 生 产 过 程 中 涉 及 高 温 和 化 学 反 应 等 工 艺 环 节, 对 操 作 要 求 高 公 司 存 在 可 能 因 设 备 及 工 艺 不 完 善 物 品 保 管 及 操 作 不 当 等 发 生 安 全 事 故 的 风 险 ( 七 ) 技 术 风 险 公 司 生 产 需 要 大 量 技 术 的 支 撑, 诸 如 产 品 的 合 成 复 配 硬 石 膏 制 酸 等, 公 司 除 部 分 技 术 申 请 并 获 得 了 专 利 以 外, 出 于 保 密 的 考 虑, 其 他 自 有 技 术 均 以 商 业 秘 密 的 形 式 存 在 如 果 发 生 意 外 事 件, 使 公 司 技 术 外 泄, 会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削 弱 公 司 的 竞 争 力 1-1-37

公 司 生 产 中 所 需 的 技 术 复 杂 且 难 度 较 高, 掌 握 这 些 技 术 需 要 多 年 的 技 术 积 累 和 沉 淀, 经 验 丰 富 的 技 术 人 员 及 技 术 团 队 对 公 司 的 持 续 发 展 具 有 重 要 作 用 随 着 化 工 和 建 材 技 术 工 艺 的 不 断 更 新 和 市 场 竞 争 的 不 断 加 剧, 相 关 领 域 内 的 优 秀 技 术 人 才 的 竞 争 也 日 趋 激 烈, 公 司 重 要 技 术 人 员 有 可 能 出 现 流 失 三 财 务 风 险 ( 一 ) 应 收 账 款 回 收 风 险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内 企 业 货 款 一 般 采 用 定 期 结 算 的 方 式, 行 业 内 企 业 普 遍 存 在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较 高 的 情 况 2011-2014 年 6 月 各 期 末,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分 别 为 17,448.60 万 元 25,100.91 万 元 48,383.87 万 元 和 59,513.10 万 元,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20.58% 23.64% 41.21% 和 92.38%, 应 收 账 款 规 模 较 大 建 筑 建 材 行 业 受 宏 观 经 济 周 期 的 影 响 大, 一 旦 行 业 出 现 不 景 气, 公 司 可 能 面 临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风 险 ( 二 ) 短 期 偿 债 风 险 公 司 的 负 债 绝 大 部 分 为 流 动 负 债 2011-2014 年 6 月 各 期 末, 流 动 负 债 分 别 为 33,402.12 万 元 38,082.48 万 元 63,223.73 万 元 和 75,438.62 万 元, 流 动 负 债 占 同 期 负 债 总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99.73% 99.79% 91.37% 和 93.71%, 同 期 流 动 比 率 分 别 为 1.14 1.36 1.28 和 1.20, 短 期 偿 债 压 力 较 大 如 果 宏 观 经 济 状 况 发 生 变 化, 行 业 出 现 不 景 气, 公 司 产 品 市 场 严 重 萎 缩, 销 售 货 款 回 收 困 难, 公 司 可 能 无 法 按 时 偿 还 到 期 债 务 四 管 理 风 险 ( 一 ) 管 理 风 险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持 续 快 速 发 展, 经 营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组 织 结 构 日 益 复 杂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的 资 产 规 模 将 大 幅 扩 大 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实 施 1-1-38

后, 公 司 的 资 产 规 模 人 员 规 模 管 理 机 构 等 都 将 迅 速 扩 大, 对 管 理 层 的 管 理 水 平 将 会 形 成 较 大 的 考 验 公 司 的 管 理 层 能 否 及 时 调 整 原 有 的 运 营 体 系 和 管 理 模 式 将 是 影 响 公 司 未 来 发 展 的 重 要 因 素 如 果 公 司 在 快 速 发 展 过 程 中, 不 能 有 效 解 决 管 理 问 题, 妥 善 化 解 高 速 发 展 带 来 的 管 理 风 险, 将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 二 )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风 险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潘 先 文 和 周 廷 娥 夫 妇 在 本 次 发 行 前, 实 际 控 制 人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75.47% 的 股 权,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关 联 方 合 计 持 股 87.73%, 处 于 绝 对 控 股 地 位 本 次 发 行 后, 潘 先 文 和 周 廷 娥 夫 妇 直 接 持 有 的 股 权 将 被 稀 释 为 56.60%, 但 仍 处 于 绝 对 控 股 地 位, 拥 有 对 公 司 的 控 制 权 不 能 排 除 实 际 控 制 人 通 过 行 使 表 决 权 对 公 司 重 大 经 营 财 务 人 事 决 策 等 施 加 影 响, 从 而 侵 害 其 他 股 东 利 益 的 可 能 性 五 募 集 资 金 投 向 产 生 的 风 险 ( 一 ) 募 集 资 金 投 向 的 市 场 风 险 公 司 本 次 拟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是 公 司 现 有 业 务 及 产 品 的 延 伸 和 升 级, 具 有 较 好 的 市 场 前 景 项 目 实 施 后, 公 司 生 产 规 模 将 得 到 适 当 扩 大, 循 环 经 济 的 适 度 产 业 规 模 效 益 得 到 充 分 发 挥, 产 品 结 构 将 进 一 步 丰 富 和 优 化, 产 品 质 量 将 得 到 提 升, 公 司 市 场 竞 争 力 将 会 明 显 增 强 但 在 实 际 运 营 过 程 中 仍 有 可 能 因 市 场 等 变 化 因 素, 公 司 新 增 产 能 无 法 及 时 消 化, 进 而 影 响 项 目 的 经 济 效 益 和 公 司 的 整 体 经 营 业 绩 ( 二 )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下 降 的 风 险 2011-2014 年 6 月 各 期, 公 司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分 别 为 24.63% 22.69% 18.80% 和 6.81% 公 司 本 次 拟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净 资 产 规 模 将 大 幅 增 长, 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有 一 定 的 建 设 周 期, 所 投 资 项 目 建 设 期 内 并 不 能 产 生 经 济 效 益, 且 研 发 中 心 的 建 设 并 不 能 带 来 直 接 经 济 效 益 短 期 内, 公 司 存 在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下 降 的 风 险 1-1-39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一 发 行 人 基 本 资 料 1 公 司 名 称 : 重 庆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 英 文 名 称 :Chongqing Sansheng Special Building Materials Co.,Ltd. 3 注 册 资 本 :7,200 万 元 4 法 定 代 表 人 : 潘 先 文 5 成 立 日 期 :2002 年 5 月 10 日 6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公 司 日 期 :2010 年 3 月 23 日 7 经 营 范 围 : 硫 酸 二 氧 化 硫 [ 液 态 的 ] 焦 亚 硫 酸 钠 生 产 销 售 ; 普 通 货 运, 货 物 专 用 运 输 ( 罐 式 )( 按 许 可 证 核 定 的 范 围 和 期 限 从 事 经 营 ); 制 造 销 售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水 泥, 焦 亚 硫 酸 钠, 液 体 葡 萄 糖 酸 钠 ; 销 售 建 筑 材 料 ( 不 含 危 险 化 学 品 ), 石 膏 及 制 品 ; 生 产 食 品 添 加 剂 ( 以 上 生 产 项 目 需 获 得 行 业 归 口 管 理 部 门 生 产 许 可 的 未 获 审 批 前 不 得 经 营 ); 出 口 本 企 业 自 产 的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建 筑 材 料, 石 膏 及 制 品 及 相 关 技 术 ; 进 口 本 企 业 所 需 的 原 辅 材 料, 机 械 设 备, 仪 器 仪 表, 零 配 件 及 相 关 技 术 ( 国 家 禁 止 进 出 口 的 商 品 及 技 术 除 外 ) 由 具 备 资 格 的 分 支 机 构 经 营 : 生 产 加 工 销 售 预 拌 商 品 混 凝 土 ; 开 采 销 售 石 膏 和 碎 石 [ 经 营 范 围 中 属 于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禁 止 的 不 得 经 营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应 当 依 法 经 过 批 准 后 方 可 经 营 ] 8 住 所 :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街 道 9 邮 政 编 码 :400718 10 电 话 :023-68239069 11 传 真 :023-68239069 12 互 联 网 网 址 :www.cqsstc.com 13 电 子 信 箱 :cqsstc@163.com 1-1-40

二 发 行 人 改 制 重 组 情 况 ( 一 ) 设 立 方 式 公 司 是 由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2010 年 3 月 13 日, 江 北 特 材 股 东 会 作 出 决 议, 江 北 特 材 以 经 审 计 的 截 止 2009 年 12 月 31 日 的 净 资 产 167,493,842.93 元 按 2.5378:1 的 比 例 折 合 为 股 本 66,000,000.00 元, 剩 余 101,493,842.93 元 作 为 资 本 公 积,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股 份 公 司, 各 股 东 持 股 比 例 不 变 2010 年 3 月 20 日, 天 健 正 信 出 具 了 天 健 正 信 验 [2010] 综 字 第 030011 号 验 资 报 告, 对 各 发 起 人 出 资 情 况 进 行 了 审 验 确 认 2010 年 3 月 23 日, 公 司 在 重 庆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办 理 了 变 更 登 记, 领 取 了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为 50010900015191, 注 册 资 本 为 6,600 万 元, 公 司 名 称 变 更 为 重 庆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二 ) 发 起 人 公 司 设 立 时, 各 发 起 人 ( 股 东 ) 持 股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发 起 人 姓 名 持 股 量 ( 股 ) 持 股 比 例 1 潘 先 文 47,398,869 71.82% 2 周 廷 娥 6,938,626 10.51% 3 潘 呈 恭 6,600,000 10.00% 4 潘 先 东 600,000 0.91% 5 周 廷 国 600,000 0.91% 6 杨 兴 志 550,000 0.83% 7 杨 志 云 370,000 0.56% 8 张 志 强 275,000 0.42% 9 曹 兴 成 250,000 0.38% 10 陈 都 242,500 0.37% 11 周 廷 建 200,000 0.30% 1-1-41

12 唐 信 珍 200,000 0.30% 13 范 玉 金 173,877 0.26% 14 黎 伟 173,877 0.26% 15 王 成 英 173,877 0.26% 16 潘 先 伟 150,000 0.23% 17 李 光 明 130,408 0.20% 18 王 方 德 108,673 0.16% 19 车 国 荣 86,939 0.13% 20 杨 敏 75,000 0.12% 21 彭 利 君 75,000 0.12% 22 潘 先 福 75,000 0.12% 23 潘 敬 坤 65,204 0.10% 24 陈 生 62,500 0.09% 25 潘 德 全 54,337 0.08% 26 王 应 勇 54,337 0.08% 27 郑 泽 伟 39,122 0.06% 28 王 新 力 32,602 0.05% 29 汪 平 28,255 0.04% 30 姚 彬 28,255 0.04% 31 黎 文 芳 25,000 0.04% 32 陈 勇 21,735 0.03% 33 刘 让 铃 21,735 0.03% 34 沈 明 华 21,735 0.03% 35 史 召 阳 21,735 0.03% 36 宋 韬 17,388 0.03% 37 肖 永 号 17,388 0.03% 38 唐 方 富 17,388 0.03% 39 胡 明 术 17,388 0.03% 40 胡 世 贵 6,250 0.01% 1-1-42

合 计 -- 66,000,000 100% ( 三 ) 改 制 设 立 前 后, 主 要 发 起 人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和 实 际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公 司 的 主 要 发 起 人 为 潘 先 文 先 生 周 廷 娥 女 士 和 潘 呈 恭 先 生 潘 先 文 先 生 与 周 廷 娥 女 士 为 夫 妻, 潘 呈 恭 先 生 为 潘 先 文 与 周 廷 娥 夫 妇 的 儿 子 公 司 改 制 设 立 前, 潘 先 文 先 生 和 周 廷 娥 女 士 分 别 持 有 江 北 特 材 71.82% 和 10.51% 的 股 权, 潘 先 文 先 生 是 江 北 特 材 的 执 行 董 事, 周 廷 娥 女 士 是 江 北 特 材 的 监 事 公 司 是 由 江 北 特 材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设 立 前 后, 公 司 的 主 要 资 产 及 主 营 业 务 没 有 发 生 变 化 公 司 改 制 设 立 前, 潘 先 文 先 生 周 廷 娥 女 士 和 潘 呈 恭 先 生 拥 有 的 其 他 资 产 和 实 际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为 : 投 资 单 位 持 股 比 例 经 营 范 围 重 庆 市 碚 圣 农 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市 三 圣 建 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加 油 站 重 庆 市 渝 北 区 关 口 碎 石 厂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曼 地 亚 红 豆 杉, 绿 化 苗 木 生 产 加 工 销 售, 房 地 产 开 发 ; 一 般 经 营 项 潘 先 文 持 股 40% 目 : 红 豆 杉 衍 生 物 的 研 发, 农 业 林 业 技 术 咨 询 服 务 潘 先 文 持 股 80% 房 屋 建 筑, 装 饰 工 程, 土 石 方 工 程 潘 先 文 个 人 独 资 零 售 汽 油 柴 油 潘 先 文 个 人 独 资 开 采 石 灰 岩 重 庆 三 圣 汽 车 修 理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德 露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八 仙 洞 煤 矿 潘 先 文 持 股 70% 周 廷 娥 持 股 28% 周 廷 娥 持 股 90% 潘 呈 恭 持 股 10% 周 廷 娥 实 际 控 制 的 挂 靠 集 体 企 业 二 类 汽 车 维 修 ( 大 型 货 车 ), 汽 车 配 件 销 售 仓 储 ( 不 含 化 学 危 险 品 ) 道 路 运 输 代 理 煤 炭 开 采 销 售 本 公 司 是 由 江 北 特 材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的 股 份 公 司 公 司 改 制 设 立 后, 潘 先 文 先 生 个 人 独 资 的 关 口 碎 石 厂 和 潘 先 文 先 生 控 股 的 三 圣 建 筑 三 圣 汽 修 分 别 于 2010 年 7 月 2011 年 11 月 2012 年 4 月 转 让 给 无 关 联 第 三 方 和 三 圣 特 材 ;2012 年 12 月 和 2013 年 1 月, 潘 先 文 先 生 分 别 与 黎 晓 飞 先 生 和 李 文 云 先 生 共 同 投 资 设 立 了 重 庆 德 圣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利 川 市 新 嘉 华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主 要 发 起 人 拥 1-1-43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和 实 际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情 况, 除 上 述 变 化 外, 其 他 没 有 发 生 变 化 三 圣 建 筑 的 具 体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关 系 之 二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交 易 之 ( 一 )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关 系 德 圣 置 业 和 嘉 华 投 资 的 具 体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七 发 起 人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情 况 之 ( 三 )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情 况 ( 四 ) 发 行 人 设 立 时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和 实 际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公 司 是 由 江 北 特 材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的 股 份 公 司, 承 继 了 江 北 特 材 全 部 的 资 产 和 业 务 公 司 设 立 时 拥 有 的 资 产 为 江 北 特 材 经 审 定 的 截 止 2009 年 12 月 31 日 的 全 部 资 产, 包 括 研 发 系 统 采 购 系 统 销 售 系 统 生 产 和 辅 助 生 产 系 统 及 其 配 套 设 施 等 公 司 设 立 时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为 商 品 混 凝 土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等 新 型 环 保 建 筑 材 料 和 硫 酸 的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公 司 在 改 制 设 立 前 后, 主 要 资 产 和 业 务 没 有 发 生 变 化 ( 五 ) 改 制 前 后 发 行 人 的 业 务 流 程 及 联 系 公 司 是 由 江 北 特 材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的 股 份 公 司, 变 更 前 后 业 务 流 程 没 有 发 生 变 化 公 司 的 业 务 流 程 参 见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 之 四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的 具 体 情 况 ( 六 ) 发 行 人 成 立 以 来, 在 生 产 经 营 方 面 与 主 要 发 起 人 的 关 联 关 系 及 演 变 情 况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主 要 发 起 人 潘 先 文 先 生 周 廷 娥 女 士 和 潘 呈 恭 先 生 一 直 是 公 司 的 前 三 大 股 东, 潘 先 文 先 生 为 公 司 董 事 长 在 生 产 经 营 方 面, 公 司 与 主 要 发 起 人 完 全 分 开, 不 存 在 依 赖 主 要 发 起 人 的 情 形 本 公 司 与 主 要 发 起 人 的 关 联 交 易 参 见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之 二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交 易 之 ( 二 ) 关 联 交 易 1-1-44

( 七 ) 发 起 人 出 资 资 产 的 产 权 变 更 手 续 办 理 情 况 公 司 是 由 江 北 特 材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的 股 份 公 司, 承 继 了 江 北 特 材 所 有 的 资 产 负 债 及 权 益, 截 止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发 行 人 的 资 产 权 属 的 变 更 手 续 已 全 部 办 理 完 毕 ( 八 ) 发 行 人 独 立 运 营 情 况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规 范 运 作, 逐 步 建 立 健 全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在 业 务 资 产 人 员 机 构 财 务 等 方 面 做 到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分 开, 具 有 独 立 完 整 的 业 务 和 独 立 面 向 市 场 自 主 经 营 的 能 力 1 资 产 完 整 公 司 是 由 江 北 特 材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而 来, 承 继 了 江 北 特 材 所 有 的 资 产 负 债 及 权 益 本 公 司 拥 有 与 生 产 经 营 相 关 的 生 产 系 统 和 配 套 设 备, 合 法 拥 有 与 生 产 经 营 有 关 的 土 地 厂 房 机 器 设 备 以 及 商 标 专 利 专 有 技 术 的 所 有 权 或 使 用 权 公 司 资 产 权 属 明 晰, 公 司 资 产 与 股 东 的 资 产 严 格 分 开, 并 完 全 独 立 运 营 公 司 业 务 和 生 产 经 营 必 需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机 器 设 备 交 通 运 输 工 具 商 标 专 利 技 术 及 其 他 资 产 的 权 属 完 全 由 公 司 独 立 享 有, 不 存 在 与 股 东 单 位 共 用 的 情 况 公 司 没 有 以 资 产 权 益 或 信 誉 为 股 东 或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关 联 方 的 债 务 提 供 担 保, 公 司 对 所 有 资 产 拥 有 完 全 的 控 制 和 支 配 权, 不 存 在 资 产 资 金 被 股 东 占 用 而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的 情 况 2 人 员 独 立 公 司 拥 有 独 立 的 人 事 工 资 福 利 制 度, 拥 有 与 生 产 经 营 所 需 的 研 发 技 术 人 员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及 相 应 的 生 产 人 员 等 公 司 的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总 监 董 事 会 秘 书 等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财 务 人 员 均 专 职 在 本 公 司 工 作 并 在 公 司 领 取 薪 酬, 没 有 在 控 股 股 东 或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中 担 任 职 务 和 领 取 薪 酬 公 司 严 格 执 行 有 关 的 工 资 制 度, 独 立 发 放 员 工 工 资 公 司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程 序 产 生 1-1-45

3 财 务 独 立 公 司 拥 有 独 立 的 财 务 部 门, 建 立 了 独 立 的 财 务 核 算 体 系 公 司 根 据 现 行 会 计 制 度 及 相 关 法 规 条 例, 结 合 公 司 实 际 情 况 制 定 了 内 部 财 务 会 计 管 理 制 度, 建 立 了 独 立 完 整 的 财 务 核 算 体 系, 能 够 独 立 作 出 财 务 决 策, 具 有 规 范 的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和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没 有 与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共 用 银 行 账 户 公 司 在 银 行 独 立 开 设 账 户, 对 所 发 生 的 经 济 业 务 进 行 结 算 公 司 成 立 后 及 时 办 理 了 税 务 登 记 证 并 依 法 独 立 进 行 纳 税 申 报 和 缴 纳 4 机 构 独 立 公 司 通 过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以 及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强 化 公 司 分 权 管 理 与 监 督 职 能, 形 成 了 有 效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在 内 部 机 构 设 置 上, 公 司 建 立 了 适 应 自 身 发 展 需 要 的 组 织 机 构, 明 确 了 各 机 构 职 能, 定 员 定 岗, 并 制 定 了 相 应 的 内 部 管 理 与 控 制 制 度 公 司 各 职 能 部 门 均 独 立 履 行 其 职 能, 独 立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与 现 有 股 东 及 股 东 控 制 的 企 业 及 其 职 能 部 门 之 间 不 存 在 上 下 级 关 系, 不 存 在 股 东 或 股 东 控 制 的 企 业 直 接 干 预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的 情 况 5 业 务 独 立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包 括 商 品 混 凝 土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等 新 型 环 保 建 筑 材 料 和 硫 酸 的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拥 有 独 立 的 生 产 供 应 销 售 系 统 和 研 发 体 系, 独 立 开 展 业 务, 具 有 面 向 市 场 自 主 经 营 的 能 力, 不 存 在 对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的 依 赖 情 况 三 发 行 人 股 本 形 成 及 其 变 化 和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自 成 立 以 来, 公 司 股 本 形 成 过 程 及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简 况 如 下 : 1-1-46

2002 年 5 月 江 北 特 材 成 立 注 册 资 本 :500 万 元 潘 先 文 60% 周 廷 娥 40% 2002 年 6 月 吸 收 合 并 石 膏 厂 特 种 建 材 厂 注 册 资 本 :500 万 元 潘 先 文 60% 周 廷 娥 40% 2003 年 9 月 第 一 次 增 资 2,000 万 元 注 册 资 本 :2,500 万 元 潘 先 文 78.45% 周 廷 娥 21.55% 2009 年 12 月 股 权 转 让 及 第 二 次 增 资 800 万 元 注 册 资 本 :3,300 万 元 潘 先 文 71.82% 周 廷 娥 10.51% 潘 呈 恭 10% 潘 先 东 等 37 人 7.67% 2010 年 3 月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股 份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6,600 万 元 潘 先 文 71.82% 周 廷 娥 10.51% 潘 呈 恭 10% 潘 先 东 等 37 人 7.67% 2010 年 9 月 第 三 次 增 资 600 万 元 注 册 资 本 :7,200 万 元 潘 先 文 65.83% 周 廷 娥 9.64% 潘 呈 恭 9.17% 潘 先 东 等 37 人 7.02% 盈 峰 投 资 4.17% 德 封 建 设 4.17% ( 一 ) 发 行 人 股 本 形 成 及 其 变 化 1 2002 年 5 月 江 北 特 材 成 立 2002 年 5 月, 潘 先 文 先 生 和 周 廷 娥 女 士 分 别 以 货 币 资 金 300 万 元 和 200 万 元 出 资, 共 同 设 立 江 北 特 材, 注 册 资 本 500 万 元 本 次 出 资 经 重 庆 谛 威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验 确 认 并 出 具 了 谛 威 会 所 验 [2002]230 号 验 资 报 告 2002 年 5 月 10 日, 江 北 特 材 在 重 庆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办 理 完 成 了 工 商 注 册 登 记, 取 得 了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为 5001092100820 江 北 特 材 成 立 时, 股 东 出 资 情 况 及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1-1-47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额 ( 元 ) 股 权 比 例 1 潘 先 文 3,000,000.00 60.00% 2 周 廷 娥 2,000,000.00 40.00% 合 计 5,000,000.00 100% 2 2003 年 9 月 江 北 特 材 第 一 次 增 资 为 解 决 公 司 快 速 发 展 所 需 资 金 问 题,2003 年 8 月, 江 北 特 材 召 开 股 东 会, 决 议 同 意 增 加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500 万 元 增 加 至 2,500 万 元 本 次 增 资 每 元 出 资 额 作 价 1 元, 货 币 资 金 增 资 1,794.90 万 元, 其 中 潘 先 文 先 生 现 金 增 资 1,538.21 万 元, 周 廷 娥 女 士 现 金 增 资 256.69 万 元 ; 公 司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205.10 万 元, 其 中 潘 先 文 先 生 转 增 资 本 123.06 万 元, 周 廷 娥 女 士 转 增 资 本 82.04 万 元 潘 先 文 先 生 周 廷 娥 女 士 的 现 金 增 资 来 源 于 其 历 年 经 营 所 得 及 家 庭 财 产 积 累 本 次 增 资 经 重 庆 谛 威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验 确 认 并 出 具 了 谛 威 会 所 验 [2003]593 号 验 资 报 告 2003 年 9 月 19 日, 江 北 特 材 在 重 庆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北 碚 区 分 局 办 理 完 成 了 相 应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并 换 发 了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资 本 变 更 为 2,500 万 元 江 北 特 材 本 次 增 资 后, 股 东 出 资 情 况 及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额 ( 元 ) 股 权 比 例 1 潘 先 文 19,612,710.73 78.45% 2 周 廷 娥 5,387,289.27 21.55% 合 计 25,000,000.00 100% 3 2009 年 12 月 江 北 特 材 股 权 转 让 及 第 二 次 增 资 2009 年 12 月, 江 北 特 材 召 开 股 东 会, 决 议 同 意 :1 周 廷 娥 女 士 将 其 持 有 的 江 北 特 材 7.67% 股 权 转 让 给 潘 先 文 先 生 ;2 增 加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2,500 万 元 增 加 至 3,300 万 元 (1) 江 北 特 材 股 权 转 让 2009 年 12 月, 江 北 特 材 召 开 股 东 会, 决 议 同 意 周 廷 娥 女 士 将 其 持 有 的 江 北 特 材 7.67% 股 权 转 让 给 潘 先 文 先 生, 转 让 价 格 为 相 应 股 权 比 例 对 应 的 原 始 出 资 额 1,917,976.32 元 2009 年 12 月 28 日, 江 北 特 材 在 重 庆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北 碚 区 分 局 办 理 完 成 了 相 应 的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1-1-48

(2) 江 北 特 材 第 二 次 增 资 2009 年 12 月, 江 北 特 材 召 开 股 东 会, 决 议 同 意 增 加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2,500 万 元 增 加 至 3,300 万 元 本 次 增 资 由 潘 先 文 先 生 潘 呈 恭 先 生 潘 先 东 先 生 周 廷 国 先 生 杨 兴 志 先 生 杨 志 云 先 生 张 志 强 先 生 陈 都 先 生 曹 兴 成 先 生 周 廷 建 先 生 唐 信 珍 女 士 范 玉 金 先 生 黎 伟 先 生 王 成 英 女 士 潘 先 伟 先 生 李 光 明 先 生 王 方 德 先 生 车 国 荣 先 生 杨 敏 女 士 彭 利 君 女 士 潘 先 福 先 生 潘 敬 坤 先 生 陈 生 先 生 潘 德 全 先 生 王 应 勇 先 生 郑 泽 伟 先 生 王 新 力 先 生 汪 平 女 士 姚 彬 先 生 黎 文 芳 女 士 陈 勇 先 生 刘 让 铃 女 士 沈 明 华 先 生 史 召 阳 先 生 宋 韬 先 生 肖 永 号 先 生 唐 方 富 先 生 胡 明 术 先 生 和 胡 世 贵 先 生 共 39 人 以 货 币 资 金 认 缴, 增 资 价 格 参 照 增 资 前 每 股 净 资 产 4.78 元 溢 价 25.5% 确 定, 每 元 出 资 额 定 价 为 6 元 本 次 增 资 定 价 参 考 了 公 司 净 资 产 值, 并 充 分 考 虑 了 公 司 未 来 成 长 性 和 引 入 管 理 层 持 股 的 目 的, 定 价 合 理 本 次 增 资 认 购 总 价 款 4,800 万 元, 其 中 800 万 元 为 新 增 注 册 资 本,4,000 万 元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潘 先 文 先 生 及 潘 呈 恭 先 生 的 增 资 资 金 来 源 于 历 年 经 营 所 得 及 家 庭 财 产 积 累 等, 其 他 37 名 增 资 投 资 人 的 资 金 来 源 于 各 自 薪 金 及 家 庭 财 产 积 累 等 本 次 增 资 各 投 资 人 增 资 资 金 来 源 合 法 本 次 增 资 经 天 健 光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审 验 确 认 并 出 具 了 天 健 光 华 验 [2009] 综 字 第 100050 号 验 资 报 告 2009 年 12 月 28 日, 江 北 特 材 在 重 庆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北 碚 区 分 局 办 理 完 成 了 相 应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并 换 发 了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资 本 变 更 为 3,300 万 元 江 北 特 材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及 增 资 完 成 后, 股 东 出 资 情 况 及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额 ( 元 ) 持 股 比 例 1 潘 先 文 23,699,435.65 71.82% 2 周 廷 娥 3,469,312.95 10.51% 3 潘 呈 恭 3,300,000.00 10.00% 4 潘 先 东 300,000.00 0.91% 5 周 廷 国 300,000.00 0.91% 6 杨 兴 志 275,000.00 0.83% 7 杨 志 云 185,000.00 0.56% 8 张 志 强 137,500.00 0.42% 1-1-49

9 曹 兴 成 125,000.00 0.38% 10 陈 都 121,250.00 0.37% 11 周 廷 建 100,000.00 0.30% 12 唐 信 珍 100,000.00 0.30% 13 范 玉 金 86,938.62 0.26% 14 黎 伟 86,938.62 0.26% 15 王 成 英 86,938.62 0.26% 16 潘 先 伟 75,000.00 0.23% 17 李 光 明 65,203.97 0.20% 18 王 方 德 54,336.64 0.16% 19 车 国 荣 43,469.31 0.13% 20 杨 敏 37,500.00 0.12% 21 彭 利 君 37,500.00 0.12% 22 潘 先 福 37,500.00 0.12% 23 潘 敬 坤 32,601.98 0.10% 24 陈 生 31,250.00 0.09% 25 潘 德 全 27,168.32 0.08% 26 王 应 勇 27,168.32 0.08% 27 郑 泽 伟 19,561.19 0.06% 28 王 新 力 16,300.99 0.05% 29 汪 平 14,127.53 0.04% 30 姚 彬 14,127.53 0.04% 31 黎 文 芳 12,500.00 0.04% 32 陈 勇 10,867.33 0.03% 33 刘 让 铃 10,867.33 0.03% 34 沈 明 华 10,867.33 0.03% 35 史 召 阳 10,867.33 0.03% 36 宋 韬 8,693.86 0.03% 37 肖 永 号 8,693.86 0.03% 1-1-50

38 唐 方 富 8,693.86 0.03% 39 胡 明 术 8,693.86 0.03% 40 胡 世 贵 3,125.00 0.01% 合 计 33,000,000.00 100.00% 除 潘 呈 恭 先 生 为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潘 先 文 和 周 廷 娥 夫 妇 的 儿 子 外, 本 次 增 资 引 入 新 股 东 主 要 为 公 司 管 理 人 员, 均 为 公 司 发 展 作 出 了 重 要 贡 献 本 次 增 资 有 效 解 决 了 公 司 快 速 发 展 所 需 资 金 问 题, 同 时 通 过 股 权 结 构 的 多 元 化 及 管 理 层 持 股, 完 善 了 公 司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增 强 了 公 司 凝 聚 力 江 北 特 材 本 次 增 资 引 入 的 38 名 股 东 的 简 要 情 况 如 下 : 潘 呈 恭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身 份 证 号 :500109199408******, 住 所 :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 1994 年 出 生, 学 生 潘 先 东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身 份 证 号 :510224196511******, 住 所 :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 1965 年 出 生, 高 中 学 历 1991 年 至 2010 年 先 后 就 职 于 重 庆 市 江 北 石 膏 厂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厂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2010 年 3 月 至 今 在 三 圣 特 材 任 市 场 营 销 部 经 理 周 廷 国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身 份 证 号 :510224197212******, 住 所 :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 1972 年 出 生, 大 专 学 历, 会 计 师 2000 年 至 2003 年 在 重 庆 天 人 冲 压 件 有 限 公 司 任 会 计 ;2004 年 至 2010 年 在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混 凝 土 分 公 司 任 财 务 部 经 理 经 营 部 经 理 职 务 2010 年 3 月 至 今 在 三 圣 特 材 混 凝 土 分 公 司 任 副 总 经 理 杨 兴 志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身 份 证 号 :510212196607******, 住 所 : 重 庆 市 渝 北 区 汉 渝 路 ***** 1966 年 出 生, 大 专 学 历, 助 理 工 程 师 1986 年 7 月 至 1998 年 8 月 历 任 重 庆 江 北 化 肥 厂 技 术 员 科 长 部 长 分 厂 厂 长 厂 长 助 理 等 职 务 ; 2004 年 6 月 至 2010 年 3 月 任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2010 年 3 月 至 今 任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副 总 经 理 ;2013 年 3 月 至 今 任 公 司 董 事 杨 志 云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身 份 证 号 :510224196506******, 住 所 :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水 土 镇 ***** 1965 年 出 生, 大 专 学 历 1997 年 7 月 至 2000 年 12 月 任 重 庆 市 长 江 缸 体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财 务 经 理 ;2000 年 12 月 至 2002 年 6 月 在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厂 工 作 ;2002 年 6 月 至 2010 年 3 月 任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副 1-1-51

总 经 理 2010 年 3 月 至 今 任 三 圣 特 材 财 务 总 监 张 志 强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身 份 证 号 :510224196701******, 住 所 :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 1967 年 出 生, 高 中 学 历 1988 年 至 1996 年 在 重 庆 渝 联 化 纤 有 限 公 司 任 工 艺 员 ;1996 年 至 1998 年 在 重 庆 新 华 表 面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任 生 产 厂 长 ; 1998 年 3 月 至 2010 年 3 月 先 后 在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厂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工 作 2010 年 3 月 至 2014 年 1 月 任 公 司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现 任 公 司 董 事 总 经 理 曹 兴 成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身 份 证 号 :510224195310******, 住 所 : 重 庆 市 渝 北 区 龙 华 大 道 ***** 1953 年 出 生, 高 中 学 历, 中 共 党 员, 政 工 师 1972 年 至 1977 年 在 西 藏 56023 部 队 服 役 ;1978 年 至 1984 年 在 西 藏 日 喀 则 地 委 秘 书 科 工 作 ; 1984 年 5 月 至 1996 年 9 月 在 重 庆 市 江 北 火 柴 厂 工 作 ;1996 年 10 月 至 2010 年 3 月 先 后 在 重 庆 市 江 北 石 膏 厂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厂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工 作 2010 年 3 月 至 今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陈 都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身 份 证 号 :510224196510******, 住 所 :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 1965 年 出 生, 初 中 学 历 1998 年 至 2002 年 工 作 于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厂 ;2002 年 至 2010 年 3 月 在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工 作 2010 年 3 月 至 2011 年 11 月 任 公 司 物 资 供 应 部 经 理 ;2011 年 12 月 起 至 今 任 车 队 副 队 长 周 廷 建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身 份 证 号 :510224196710******, 住 所 : 重 庆 市 渝 北 区 悦 来 镇 ***** 1967 年 出 生, 初 中 学 历 1998 年 至 2002 年 工 作 于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厂 ;2002 年 至 2010 年 3 月 在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工 作 2010 年 3 月 至 2013 年 1 月 历 任 公 司 化 工 分 厂 副 厂 长 化 工 分 厂 厂 长 ;2013 年 2 月 至 2014 年 1 月 任 混 凝 土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助 理 ;2014 年 2 月 至 今 任 混 凝 土 分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唐 信 珍 女 士, 中 国 国 籍, 身 份 证 号 :510215195204******, 住 所 :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黑 龙 巷 ***** 1952 年 出 生, 高 中 学 历 1996 年 至 2003 年 先 后 工 作 于 重 庆 市 江 北 石 膏 厂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厂 ;2003 年 5 月 至 2010 年 3 月 在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市 场 营 销 部 工 作,2005 年 9 月 起 任 市 场 营 销 部 副 经 理 2010 年 3 月 离 职 1-1-52

范 玉 金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身 份 证 号 :510224196307******, 住 所 : 重 庆 市 渝 北 区 汉 渝 路 ***** 1963 年 出 生, 大 专 学 历 1983 年 7 月 至 2004 年 10 月 在 重 庆 市 江 北 煤 矿 工 作, 历 任 采 煤 队 长 工 会 主 席 副 井 长 矿 长 党 委 书 记 等 职 务 2005 年 12 月 至 2010 年 3 月 在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任 副 总 经 理 工 会 主 席 2010 年 3 月 至 今 任 公 司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黎 伟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身 份 证 号 :510202195805******, 住 所 : 重 庆 市 渝 中 区 新 德 村 ***** 1958 年 出 生, 大 专 学 历, 经 济 师, 中 共 党 员 1987 年 至 1994 年 在 重 庆 市 第 二 商 业 局 工 作 ;1994 年 至 2000 年 在 重 庆 市 水 产 总 公 司 工 作 ;2000 年 至 2006 年 在 重 庆 市 新 洲 实 业 集 团 工 作 ;2006 年 10 月 至 2010 年 3 月 在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任 副 总 经 理 党 总 支 书 记 现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党 委 书 记 王 成 英 女 士, 中 国 国 籍, 身 份 证 号 :510224195611******, 住 所 :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 1956 年 出 生, 高 中 学 历 1997 年 4 月 至 2002 年 5 月 工 作 于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厂 ;2002 年 5 月 至 2010 年 3 月 在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工 作,2006 年 2 月 起 任 车 间 主 任 ;2010 年 3 月 至 2010 年 9 月 在 公 司 膨 胀 剂 分 厂 工 作 ;2010 年 9 月 离 职 潘 先 伟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身 份 证 号 :510224197108******, 住 所 :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 1971 年 出 生, 初 中 学 历 1997 年 至 2002 年 工 作 于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厂 ;2002 年 至 2006 年 在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工 作,2006 年 7 月 离 职 李 光 明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身 份 证 号 :110105196309******, 住 所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管 庄 东 里 ***** 1963 年 出 生, 本 科 学 历,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1985 年 9 月 起 至 2004 年 2 月 任 中 国 建 筑 材 料 科 学 研 究 院 直 属 企 业 北 京 中 岩 特 种 建 材 公 司 副 总 工 程 师 2004 年 2 月 至 2010 年 3 月 任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总 工 程 师,2010 年 3 月 至 今 任 公 司 总 工 程 师 王 方 德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身 份 证 号 :510224195108******, 住 所 : 重 庆 市 渝 北 区 锦 湖 路 ***** 1951 年 出 生, 初 中 学 历 1980 年 至 1996 年 在 江 北 县 洛 碛 轮 舟 公 司 工 作, 历 任 安 全 员 调 度 员 及 副 经 理 ;1996 年 至 2002 年 先 后 工 作 于 重 庆 市 江 北 石 膏 厂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厂 ;2002 年 至 2010 年 3 月 在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市 场 营 销 部 工 作 2010 年 3 月 至 2013 年 12 月 任 公 司 市 场 营 销 1-1-53

部 副 经 理,2014 年 1 月 离 职 车 国 荣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身 份 证 号 :510221197302******, 住 所 : 重 庆 市 江 北 区 塔 坪 ***** 1973 年 出 生, 本 科 学 历 2004 年 3 月 至 2010 年 3 月 在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混 凝 土 分 公 司 财 务 部 任 经 理,2010 年 3 月 至 今 任 公 司 资 产 财 务 部 经 理 杨 敏 女 士, 中 国 国 籍, 身 份 证 号 :510222197711******, 住 所 : 重 庆 市 渝 中 区 白 象 街 ***** 1977 年 出 生, 本 科 学 历 1997 年 至 2007 年 在 重 庆 天 人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及 下 属 重 庆 天 人 冲 压 件 有 限 公 司 从 事 财 务 工 作 ;2008 年 3 月 至 2010 年 3 月 在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混 凝 土 分 公 司 工 作 2010 年 3 月 至 今 任 公 司 监 事 混 凝 土 分 公 司 经 营 部 副 经 理 彭 利 君 女 士, 中 国 国 籍, 身 份 证 号 :510225197311******, 住 所 : 重 庆 市 江 北 区 鲤 鱼 池 ***** 1973 年 出 生, 高 中 学 历 1992 年 至 2005 年 1 月 任 重 庆 天 人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部 客 户 经 理 ;2005 年 2 月 至 2010 年 3 月 在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混 凝 土 分 公 司 工 作 2010 年 3 月 至 2014 年 1 月 任 公 司 混 凝 土 分 公 司 经 营 部 副 经 理,2014 年 2 月 离 职 潘 先 福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身 份 证 号 :510224196808******, 住 所 :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 1968 年 出 生, 初 中 学 历 1997 年 2 月 至 2010 年 3 月 在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厂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工 作 2010 年 3 月 至 2012 年 9 月 任 公 司 混 凝 土 分 公 司 供 应 部 经 理 ;2012 年 10 月 至 2013 年 12 月 任 公 司 混 凝 土 分 公 司 经 营 部 经 理 ;2014 年 1 月 离 职 潘 敬 坤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身 份 证 号 :510226196507******, 住 所 :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解 放 路 ***** 1965 年 出 生, 本 科 学 历, 中 共 党 员 1999 年 至 2002 年 在 重 庆 林 木 森 公 司 任 经 理 职 务 ;2002 年 至 2008 年 8 月 历 任 重 庆 市 富 丰 水 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助 理 执 行 董 事 总 经 理 ;2008 年 9 月 至 2010 年 3 月 在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任 执 行 经 理 2010 年 3 月 至 2014 年 1 月 在 公 司 任 董 事 总 经 理 现 任 公 司 董 事 陈 生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身 份 证 号 :510224197011******, 住 所 :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金 刀 峡 镇 ***** 1970 年 出 生, 高 中 学 历 1998 年 至 2002 年 工 作 于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厂 ;2002 年 至 2010 年 3 月 在 在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任 办 公 1-1-54

室 主 任 化 工 分 厂 副 厂 长 2010 年 3 月 至 今 在 公 司 混 凝 土 分 公 司 工 作,2011 年 9 月 至 2014 年 1 月 任 混 凝 土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助 理 ;2014 年 2 月 起 至 今 任 贵 阳 三 圣 总 经 理 潘 德 全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身 份 证 号 :510224197602******, 住 所 :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 1976 年 出 生, 初 中 学 历, 中 共 党 员 1994 年 至 1998 年 在 云 南 省 边 防 总 队 服 兵 役 ;1999 年 至 2010 年 3 月 工 作 于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厂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2010 年 3 月 至 2013 年 1 月 任 公 司 车 队 队 长,2013 年 2 月 至 2013 年 7 任 膨 胀 剂 分 厂 车 间 主 任,2013 年 8 月 已 离 职 王 应 勇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身 份 证 号 :510215198002******, 住 所 :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 1980 年 出 生, 中 专 学 历, 中 共 党 员 2000 年 2 月 至 2010 年 3 月 在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厂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工 作, 曾 任 财 务 部 经 理 2010 年 3 月 至 今 任 公 司 资 产 财 务 部 副 经 理 郑 泽 伟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身 份 证 号 :510225197109******, 住 所 : 重 庆 市 渝 北 区 新 牌 坊 一 路 ***** 1971 年 出 年, 本 科 学 历 1997 年 7 月 至 1999 年 8 月 任 重 庆 中 天 搅 拌 站 任 生 产 技 术 经 理 ;1999 年 8 月 至 2000 年 12 月 任 重 庆 市 永 固 建 材 公 司 厂 长 ;2001 年 1 月 至 2002 年 10 月 任 重 庆 恒 昌 搅 拌 站 任 生 产 部 经 理 ;2002 年 10 月 至 2003 年 9 月 任 重 庆 建 新 监 理 公 司 监 理 工 程 师 ;2003 年 9 月 至 2010 年 3 月 在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混 凝 土 分 公 司 先 后 担 任 技 术 部 副 经 理 经 理 总 工 程 师 2010 年 3 月 至 今 在 公 司 混 凝 土 分 公 司 工 作, 现 任 混 凝 土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研 发 中 心 副 主 任 王 新 力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身 份 证 号 :510221196509******, 住 所 : 重 庆 市 长 寿 区 轻 化 五 村 ***** 1965 年 出 生, 中 专 学 历, 工 程 师 1986 年 至 2003 年 在 四 川 染 料 厂 担 任 车 间 主 任 ;2003 年 至 2005 年 在 重 庆 华 川 监 理 公 司 做 监 理 员 ;2005 年 至 2010 年 3 月 在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工 作,2010 年 3 月 至 2011 年 7 月 在 公 司 工 作, 任 公 司 化 工 分 厂 副 厂 长, 于 2011 年 7 月 17 日 离 职 汪 平 女 士, 中 国 国 籍, 身 份 证 号 :510224196508******, 住 所 :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 1965 年 8 月 出 生, 高 中 学 历 1984 年 至 1986 年 在 柳 荫 中 学 执 教 ; 1986 年 至 1987 年 就 职 于 成 都 羊 毛 衫 厂 ;1999 年 至 2002 年 在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厂 工 作 ;2002 年 至 2010 年 在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工 作 ;2010 1-1-55

年 3 月 至 今 在 公 司 工 作, 现 任 公 司 膨 胀 剂 分 厂 厂 长 姚 彬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身 份 证 号 :510224197806******, 住 所 :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 1978 年 6 月 出 生, 大 专 学 历, 中 共 党 员 1998 年 至 2002 年 在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厂 工 作 ;2002 年 至 2010 年 3 月 在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工 作 2010 年 3 月 至 今 在 公 司 工 作, 现 任 公 司 研 发 中 心 副 主 任 黎 文 芳 女 士, 中 国 国 籍, 身 份 证 号 :510221195203******, 住 所 : 重 庆 市 江 北 区 石 韵 桂 园 ***** 1952 年 出 生, 高 中 学 历 2004 年 7 月 至 2010 年 3 月 在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混 凝 土 分 公 司 工 作,2006 年 9 月 起 任 办 公 室 副 主 任 ; 2010 年 3 月 至 2010 年 8 月 在 公 司 混 凝 土 分 公 司 工 作, 任 分 公 司 办 公 室 副 主 任 2010 年 8 月 离 职 陈 勇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身 份 证 号 :500112196404******, 住 所 : 重 庆 市 沙 坪 坝 区 华 宇 金 沙 港 湾 ***** 1964 年 出 生, 本 科 学 历, 中 共 党 员 1984 年 9 月 至 1986 年 7 月 毕 业 于 中 国 人 民 解 放 军 昆 明 陆 军 学 院 二 中 队 ;1999 年 6 月 毕 业 于 西 南 政 法 大 学 2001 年 1 月 至 2002 年 1 月 毕 业 于 武 警 天 津 指 挥 学 院 ;2006 年 至 2010 年 3 月 在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工 作 2010 年 3 月 至 今 在 公 司 工 作, 现 任 公 司 监 事 会 主 席 党 委 副 书 记 工 会 副 主 席 刘 让 铃 女 士, 中 国 国 籍, 身 份 证 号 :510224196903******, 住 所 :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 1969 年 3 月 出 生, 高 中 学 历, 中 共 党 员 1998 年 至 2002 年 在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厂 工 作 ;2002 年 至 2010 年 3 月 在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工 作 2010 年 3 月 至 今 任 公 司 减 水 剂 分 厂 副 厂 长 沈 明 华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身 份 证 号 :513029196610******, 住 所 : 重 庆 市 渝 北 区 紫 荆 路 ***** 1966 年 出 生, 大 专 学 历 2001 年 至 2002 年 在 成 都 艺 术 中 心 任 办 公 室 副 主 任 兼 保 卫 科 长 ;2002 年 至 2003 年 5 月 任 成 都 赛 利 搅 拌 站 设 备 部 副 经 理 车 队 长 ;2003 年 9 月 至 2010 年 3 月 在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工 作 2010 年 3 月 至 今 在 公 司 工 作, 现 任 混 凝 土 分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史 召 阳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身 份 证 号 :410526197910******, 住 所 : 河 南 省 滑 县 留 固 镇 ***** 1979 年 出 生, 大 专 学 历, 工 程 师 1999 年 9 月 至 2000 年 9 月, 工 作 于 重 庆 第 三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2000 年 10 月 至 2002 年 6 月 工 作 于 重 庆 中 宇 集 团 混 凝 土 公 司 ;2002 年 7 月 至 2003 年 7 月 工 作 于 重 庆 华 冠 混 凝 土 公 司 ;2003 1-1-56

年 8 月 至 2010 年 3 月 在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混 凝 土 分 公 司 工 作, 先 后 担 任 前 场 工 长 生 产 部 副 经 理 经 理 总 经 理 助 理 副 总 经 理 职 务 2010 年 3 月 至 2013 年 12 月 在 公 司 工 作, 曾 任 混 凝 土 分 公 司 副 总 经 理,2014 年 1 月 离 职 宋 韬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身 份 证 号 :513722198309******, 住 所 :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 1983 年 出 生, 大 专 学 历 2004 年 至 2007 年 在 重 庆 富 丰 水 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工 作 ;2008 年 至 2010 年 在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工 作 ;2010 年 3 月 至 今 在 公 司 工 作,2014 年 2 月 起 任 混 凝 土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助 理 肖 永 号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身 份 证 号 :510226197105******, 住 所 : 重 庆 合 川 市 双 凤 镇 ***** 1971 年 出 生, 大 专 学 历 1992 年 至 1994 年 在 重 庆 国 营 红 江 机 械 厂 工 作,1994 年 2 月 至 2003 年 在 重 庆 富 丰 水 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工 作 ; 2008 年 6 月 至 2010 年 3 月 在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工 作,2010 年 3 月 至 2011 年 4 月 在 公 司 工 作, 任 化 工 分 厂 设 备 部 经 理,2011 年 5 月 离 职 唐 方 富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身 份 证 号 :510224196402******, 住 所 :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 1964 年 出 生, 小 学 学 历,1995 年 至 2002 年 工 作 于 重 庆 市 江 北 石 膏 厂,2002 年 至 2010 年 3 月 在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工 作,2010 年 3 月 至 今 在 公 司 工 作, 现 任 石 膏 矿 分 公 司 经 理 胡 明 术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身 份 证 号 :510224195810******, 住 所 :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 1958 年 出 生, 初 中 学 历 1977 年 至 1998 年 工 作 于 三 圣 辽 叶 河 沟 煤 矿, 任 设 备 管 理 员 ; 1998 年 至 2002 年 工 作 于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厂 ;2002 年 至 2010 年 3 月 在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工 作, 曾 任 膨 胀 剂 分 厂 厂 长 2010 年 3 月 至 今 在 公 司 工 作, 现 任 公 司 减 水 剂 分 厂 厂 长 胡 世 贵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身 份 证 号 :510203196303******, 住 所 : 重 庆 市 九 龙 坡 区 冶 金 四 村 ***** 1963 年 出 生, 大 专 学 历, 中 共 党 员, 工 程 师 1983 年 3 月 至 2003 年 6 月, 在 十 八 冶 机 械 化 公 司 工 作, 历 任 副 队 长 副 科 长 科 长 分 公 司 经 理 等 职 ;2003 年 6 月 至 2010 年 3 月 任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混 凝 土 分 公 司 设 备 部 经 理 2010 年 至 今 在 公 司 工 作, 现 任 混 凝 土 分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本 次 增 资 股 东 与 本 次 发 行 中 介 机 构 的 项 目 人 员 及 利 益 相 关 方 没 有 关 联 关 系, 所 持 有 的 江 北 特 材 的 股 权 不 存 在 信 托 代 持 的 情 况, 亦 没 有 与 他 人 就 其 持 有 的 江 北 特 材 股 权 签 署 过 任 何 信 托 代 持 等 股 权 安 排 协 议, 也 不 存 在 其 他 特 殊 协 议 安 排 1-1-57

4 2010 年 3 月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2010 年 3 月 13 日, 江 北 特 材 股 东 会 决 议, 以 江 北 特 材 经 审 计 的 截 止 2009 年 12 月 31 日 的 净 资 产 167,493,842.93 元 按 2.5378:1 的 比 例 折 合 为 股 本 66,000,000.00 元, 剩 余 101,493,842.93 元 作 为 资 本 公 积,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股 份 公 司, 各 股 东 持 股 比 例 不 变 天 健 正 信 对 各 发 起 人 出 资 情 况 进 行 了 审 验 确 认 并 出 具 了 天 健 正 信 验 [2010] 综 字 第 030011 号 验 资 报 告 2010 年 3 月 23 日, 公 司 在 重 庆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办 理 了 变 更 登 记, 领 取 了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为 500109000015191, 注 册 资 本 为 6,600 万 元, 公 司 名 称 变 更 为 重 庆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时, 公 司 股 东 持 股 情 况 及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持 股 数 额 ( 股 ) 持 股 比 例 1 潘 先 文 47,398,869.00 71.82% 2 周 廷 娥 6,938,626.00 10.51% 3 潘 呈 恭 6,600,000.00 10.00% 4 潘 先 东 600,000.00 0.91% 5 周 廷 国 600,000.00 0.91% 6 杨 兴 志 550,000.00 0.83% 7 杨 志 云 370,000.00 0.56% 8 张 志 强 275,000.00 0.42% 9 曹 兴 成 250,000.00 0.38% 10 陈 都 242,500.00 0.37% 11 周 廷 建 200,000.00 0.30% 12 唐 信 珍 200,000.00 0.30% 13 范 玉 金 173,877.00 0.26% 14 黎 伟 173,877.00 0.26% 15 王 成 英 173,877.00 0.26% 16 潘 先 伟 150,000.00 0.23% 17 李 光 明 130,408.00 0.20% 18 王 方 德 108,673.00 0.16% 1-1-58

19 车 国 荣 86,939.00 0.13% 20 杨 敏 75,000.00 0.12% 21 彭 利 君 75,000.00 0.12% 22 潘 先 福 75,000.00 0.12% 23 潘 敬 坤 65,204.00 0.10% 24 陈 生 62,500.00 0.09% 25 潘 德 全 54,337.00 0.08% 26 王 应 勇 54,337.00 0.08% 27 郑 泽 伟 39,122.00 0.06% 28 王 新 力 32,602.00 0.05% 29 汪 平 28,255.00 0.04% 30 姚 彬 28,255.00 0.04% 31 黎 文 芳 25,000.00 0.04% 32 陈 勇 21,735.00 0.03% 33 刘 让 铃 21,735.00 0.03% 34 沈 明 华 21,735.00 0.03% 35 史 召 阳 21,735.00 0.03% 36 宋 韬 17,388.00 0.03% 37 肖 永 号 17,388.00 0.03% 38 唐 方 富 17,388.00 0.03% 39 胡 明 术 17,388.00 0.03% 40 胡 世 贵 6,250.00 0.01% 合 计 66,000,000.00 100% 5 2010 年 9 月 股 份 公 司 增 资 2010 年 9 月, 三 圣 特 材 召 开 2010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同 意 佛 山 市 顺 德 盈 峰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和 广 东 德 封 建 设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 原 名 为 广 东 德 封 建 筑 劳 务 有 限 公 司 ), 以 增 资 前 一 年 摊 薄 每 股 收 益 的 21 倍 为 依 据, 按 每 股 12.90 元 的 价 格, 各 自 以 3,870 万 元 对 公 司 进 行 增 资, 其 中 :600 万 元 计 入 公 司 股 本, 其 余 7,140 万 元 计 入 公 司 资 本 公 积 本 次 增 资 后, 公 司 股 本 由 6,600 万 元 1-1-59

增 加 至 7,200 万 元 本 次 增 资 经 天 健 正 信 审 验 确 认 并 出 具 了 天 健 正 信 验 [2010] 综 字 第 030055 号 验 资 报 告 2010 年 10 月 11 日, 三 圣 特 材 在 重 庆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办 理 完 成 了 相 应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并 换 发 了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资 本 变 更 为 7,200 万 元 本 次 增 资 后, 三 圣 特 材 股 东 持 股 情 况 及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持 股 数 额 ( 股 ) 持 股 比 例 1 潘 先 文 47,398,869.00 65.83% 2 周 廷 娥 6,938,626.00 9.64% 3 潘 呈 恭 6,600,000.00 9.17% 4 盈 峰 投 资 3,000,000.00 4.17% 5 德 封 建 设 3,000,000.00 4.17% 6 潘 先 东 600,000.00 0.83% 7 周 廷 国 600,000.00 0.83% 8 杨 兴 志 550,000.00 0.76% 9 杨 志 云 370,000.00 0.51% 10 张 志 强 275,000.00 0.38% 11 曹 兴 成 250,000.00 0.35% 12 陈 都 242,500.00 0.34% 13 周 廷 建 200,000.00 0.28% 14 唐 信 珍 200,000.00 0.28% 15 范 玉 金 173,877.00 0.24% 16 黎 伟 173,877.00 0.24% 17 王 成 英 173,877.00 0.24% 18 潘 先 伟 150,000.00 0.21% 19 李 光 明 130,408.00 0.18% 20 王 方 德 108,673.00 0.15% 21 车 国 荣 86,939.00 0.12% 22 杨 敏 75,000.00 0.10% 23 彭 利 君 75,000.00 0.10% 1-1-60

24 潘 先 福 75,000.00 0.10% 25 潘 敬 坤 65,204.00 0.09% 26 陈 生 62,500.00 0.09% 27 潘 德 全 54,337.00 0.08% 28 王 应 勇 54,337.00 0.08% 29 郑 泽 伟 39,122.00 0.05% 30 王 新 力 32,602.00 0.05% 31 汪 平 28,255.00 0.04% 32 姚 彬 28,255.00 0.04% 33 黎 文 芳 25,000.00 0.03% 34 陈 勇 21,735.00 0.03% 35 刘 让 铃 21,735.00 0.03% 36 沈 明 华 21,735.00 0.03% 37 史 召 阳 21,735.00 0.03% 38 宋 韬 17,388.00 0.02% 39 肖 永 号 17,388.00 0.02% 40 唐 方 富 17,388.00 0.02% 41 胡 明 术 17,388.00 0.02% 42 胡 世 贵 6,250.00 0.01% 合 计 72,000,000.00 100.00% 本 次 增 资, 有 效 解 决 了 公 司 快 速 发 展 的 资 金 需 求, 并 通 过 引 入 机 构 投 资 者 完 善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本 次 增 资 引 入 的 两 名 机 构 投 资 者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1) 佛 山 市 顺 德 盈 峰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盈 峰 投 资, 成 立 于 2010 年 9 月, 为 有 限 合 伙 企 业, 主 要 业 务 为 投 资 及 投 资 咨 询 投 资 管 理, 主 要 经 营 场 所 为 佛 山 市 顺 德 区 北 滘 镇 顺 江 居 委 会 工 业 园 置 业 路 2 号 盈 峰 投 资 的 认 缴 出 资 额 和 实 缴 出 资 额 均 为 28,798.7569 万 元, 合 伙 人 共 15 人, 其 中 有 普 通 合 伙 人 一 个, 即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为 盈 峰 资 本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盈 峰 投 资 合 伙 人 及 各 自 认 缴 出 资 额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合 伙 人 名 称 / 姓 名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1-1-61

1 盈 峰 投 资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9,350 32.47% 2 宁 波 普 罗 非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3,500 12.15% 3 广 东 弘 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3,500 12.15% 4 佛 山 市 顺 德 区 德 鑫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2,798.7569 9.72% 5 佛 山 市 顺 德 区 盈 天 达 投 资 中 心 ( 普 通 合 伙 ) 2,100 7.29% 6 杨 耀 初 1,000 3.47% 7 郑 润 生 1,000 3.47% 8 广 东 雄 峰 特 殊 钢 有 限 公 司 1,000 3.47% 9 梁 文 超 1,000 3.47% 10 何 奕 报 1,000 3.47% 11 广 州 市 贵 裕 宝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1,000 3.47% 12 梁 耀 铨 500 1.74% 13 杨 坚 勇 500 1.74% 14 盈 峰 资 本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350 1.22% 15 周 培 文 200 0.69% 合 计 28,798.7569 100% 盈 峰 资 本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是 盈 峰 投 资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在 盈 峰 资 本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前, 盈 峰 投 资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以 自 身 作 为 主 体 投 资 了 华 西 能 源 ( 证 券 代 码 002630) 赛 轮 股 份 ( 证 券 代 码 601058) 长 城 集 团 ( 证 券 代 码 300089) 等 公 司 盈 峰 资 本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后, 成 为 盈 峰 投 资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专 业 的 股 权 投 资 平 台 为 积 极 吸 收 社 会 资 本 扩 大 投 资 规 模, 盈 峰 资 本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联 合 社 会 资 本 成 立 了 盈 峰 投 资 作 为 主 体 进 行 运 作 何 剑 锋 先 生 持 有 盈 峰 投 资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91% 股 份, 是 盈 峰 投 资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截 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盈 峰 投 资 总 资 产 为 26,852.66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26,752.66 万 元 ;2013 年 度 和 2014 年 1-6 月 均 未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2,041.36 万 元 和 -282.59 万 元 ( 未 经 审 计 ) (2) 广 东 德 封 建 设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德 封 建 设, 成 立 于 2006 年 3 月, 注 册 资 本 和 实 收 资 本 均 为 1,038 万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郑 玉 妹, 主 营 业 务 为 模 板 作 业 劳 务 分 包 砌 筑 作 业 劳 务 分 包 等 建 筑 劳 1-1-62

务 分 包, 住 所 为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燕 都 路 42 号 103 房 德 封 建 设 股 东 及 股 权 结 构 为 : 姚 欣 明 先 生 出 资 726.60 万 元, 持 有 德 封 建 设 70% 的 股 权, 为 该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 郑 玉 妹 女 士 出 资 311.40 万 元, 持 有 德 封 建 设 30% 的 股 权 截 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德 封 建 设 总 资 产 为 4,705.55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699.21 万 元 ;2013 年 度 和 2014 年 1-6 月 分 别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1,524.42 万 元 和 748.52 万 元, 分 别 实 现 净 利 润 13.71 万 元 和 -11.66 万 元 ( 未 经 审 计 ) 本 次 增 资 股 东 看 好 公 司 发 展 前 景, 用 于 出 资 的 资 金 均 系 其 各 自 的 自 有 资 金 本 次 增 资 股 东 与 本 次 发 行 中 介 机 构 的 项 目 人 员 及 利 益 相 关 方 没 有 关 联 关 系, 所 持 有 的 三 圣 特 材 的 股 份 不 存 在 信 托 代 持 的 情 况, 亦 没 有 与 他 人 就 其 持 有 的 三 圣 特 材 的 股 份 签 署 过 任 何 信 托 代 持 等 股 份 安 排 协 议, 与 公 司 之 间 无 对 赌 协 议 等 特 殊 协 议 或 安 排 ( 二 ) 发 行 人 设 立 以 来 的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为 完 成 石 膏 厂 和 特 种 建 材 厂 的 公 司 制 改 造,2002 年 6 月, 江 北 特 材 吸 收 合 并 重 庆 市 江 北 石 膏 厂 和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厂 1 石 膏 厂 重 庆 市 江 北 石 膏 厂 原 为 三 圣 镇 政 府 下 属 的 一 家 集 体 所 有 制 企 业 1995 年 1 月, 潘 先 文 先 生 与 三 圣 镇 乡 镇 企 业 办 公 室 签 订 了 重 庆 市 江 北 县 石 膏 厂 产 权 转 移 协 议 书, 协 议 由 潘 先 文 先 生 收 购 三 圣 镇 乡 镇 企 业 办 公 室 拥 有 的 石 膏 厂, 交 易 价 格 35.70 万 元 石 膏 厂 产 权 转 让 事 项 已 经 三 圣 镇 政 府 关 于 同 意 有 偿 转 让 重 庆 市 江 北 县 石 膏 厂 产 权 的 批 复 三 府 发 [1995] 字 第 05 号 批 准 1995 年 2 月 28 日,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公 证 处 针 对 该 协 议 出 具 了 公 证 书 [95] 渝 碚 证 字 第 275 号 潘 先 文 先 生 收 购 石 膏 厂 价 款 已 委 托 石 膏 厂 依 约 定 于 1995 年 1 月 1995 年 4 月 和 1995 年 7 月 分 三 次 支 付 完 成, 具 体 支 付 情 况 如 下 : 支 付 时 间 支 付 金 额 ( 万 元 ) 1995 年 1 月 13 日 20.70 1995 年 4 月 4 日 5.00 1995 年 7 月 4 日 10.00 合 计 35.70 1-1-63

潘 先 文 先 生 收 购 江 北 石 膏 厂 的 资 金 来 源 于 其 历 年 经 营 所 得 及 家 庭 财 产 积 累, 资 金 来 源 合 法 潘 先 文 先 生 收 购 石 膏 厂 后, 石 膏 厂 职 工 的 安 置 根 据 三 圣 镇 企 业 办 代 表 三 圣 镇 政 府 ( 甲 方 ) 与 潘 先 文 ( 乙 方 ) 于 1995 年 1 月 11 日 签 订 的 关 于 重 庆 市 江 北 县 石 膏 厂 产 权 转 移 协 议 书 执 行, 协 议 约 定, 甲 方 将 重 庆 市 江 北 县 石 膏 厂 的 产 权 有 偿 转 让 给 乙 方 后, 乙 方 必 须 保 持 原 重 庆 市 江 北 县 石 膏 厂 职 工 的 相 对 稳 定 ; 职 工 的 工 资 福 利 待 遇 ( 包 括 职 工 的 退 职 费 在 内 ) 由 乙 方 承 担 石 膏 厂 当 时 有 职 工 53 名, 均 为 当 地 农 村 居 民 潘 先 文 收 购 石 膏 厂 后, 依 照 协 议 约 定 履 行 了 对 石 膏 厂 职 工 的 安 置 义 务, 接 收 石 膏 厂 原 53 名 职 工 继 续 留 用 于 石 膏 厂 1995 年 5 月, 石 膏 厂 换 发 了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同 时 更 名 为 重 庆 市 江 北 石 膏 厂, 石 膏 厂 产 权 转 让 给 潘 先 文 先 生, 但 企 业 仍 登 记 为 集 体 企 业 并 挂 靠 于 三 圣 镇 政 府 2002 年 3 月,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人 民 政 府 出 具 关 于 重 庆 市 江 北 石 膏 厂 解 除 挂 靠 协 议 的 报 告 三 府 发 [2002]56 号, 确 认 该 厂 拍 卖 后 由 于 历 史 原 因, 仍 登 记 为 镇 级 集 体 企 业, 挂 靠 在 镇 政 府 在 挂 靠 期 间, 镇 政 府 未 对 该 厂 投 入 过 任 何 资 金 实 物 土 地 使 用 权 等 资 产, 同 意 解 除 重 庆 市 江 北 石 膏 厂 挂 靠 集 体 企 业 的 关 系 2 特 种 建 材 厂 1997 年 4 月, 潘 先 文 先 生 以 经 评 估 的 房 屋 建 筑 物 31.40 万 元 和 机 器 设 备 82.80 万 元 ( 重 庆 渝 碚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的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渝 碚 会 [1997] 评 字 第 32 号 ) 出 资 设 立 了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厂, 注 册 资 本 为 100 万 元 重 庆 渝 碚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对 上 述 出 资 进 行 了 审 验 确 认, 并 出 具 了 验 资 报 告 渝 碚 会 验 字 [1997] 第 39 号 特 种 建 材 厂 设 立 后, 企 业 登 记 为 集 体 企 业 并 挂 靠 于 三 圣 镇 政 府 1998 年, 特 种 建 材 厂 收 购 江 北 县 建 新 纸 厂 的 破 产 资 产 ( 包 括 土 地 房 屋 和 设 备 ) 江 北 县 建 新 纸 厂 为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的 国 有 企 业, 因 经 营 不 善 资 不 抵 债, 经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工 业 局 关 于 同 意 江 北 县 建 新 纸 厂 破 产 的 批 复 碚 工 发 [1997]123 号 同 意 破 产, 并 经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人 民 法 院 民 事 裁 定 书 [1998] 碚 民 破 字 第 2 号 -6 号 裁 定 宣 告 破 产 民 事 裁 定 书 认 定 江 北 县 建 新 纸 厂 共 有 1-1-64

资 产 104.41 万 元, 到 期 债 务 195.14 万 元 1998 年 8 月, 经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计 划 经 济 委 员 会 关 于 江 北 县 建 新 纸 厂 破 产 资 产 产 权 转 让 中 有 关 问 题 协 调 会 议 纪 要 碚 计 经 [1998]151 号 和 重 庆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原 江 北 县 建 新 纸 厂 破 产 土 地 使 用 权 处 置 的 批 复 渝 府 地 [1999]299 号 批 准,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厂 和 江 北 县 建 新 纸 厂 破 产 清 算 组 签 订 了 江 北 县 建 新 纸 厂 破 产 资 产 产 权 转 让 合 同,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厂 以 104 万 元 购 买 江 北 县 建 新 纸 厂 整 体 资 产 全 部 产 权, 包 括 房 屋 设 备 及 土 地 使 用 权 2000 年 6 月, 特 种 建 材 厂 收 购 江 北 县 建 新 纸 厂 破 产 资 产 款 项 全 部 支 付 完 成 2000 年 11 月, 江 北 县 建 新 纸 厂 完 成 注 销 登 记 特 种 建 材 厂 收 购 江 北 县 建 新 纸 厂 的 资 金 来 源 于 特 种 建 材 厂 自 筹 资 金, 包 括 企 业 经 营 收 入 出 资 人 投 入 资 金 等, 资 金 来 源 合 法 根 据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计 划 经 济 委 员 会 关 于 江 北 县 建 新 纸 厂 破 产 资 产 产 权 转 让 中 有 关 问 题 协 调 会 议 纪 要 碚 计 经 [1998]151 号 江 北 县 建 新 纸 厂 破 产 资 产 产 权 转 让 合 同 江 北 县 建 新 纸 厂 关 于 企 业 破 产 后 职 工 安 置 及 分 流 的 请 示 江 新 发 [1998] 字 第 03 号 江 北 县 建 新 纸 厂 破 产 清 算 组 关 于 企 业 破 产 资 产 变 现 费 用 开 支 情 况 及 债 权 分 配 方 案 和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人 民 法 院 民 事 裁 定 书 [1998] 碚 民 破 字 第 2 号, 特 种 建 材 厂 该 次 资 产 收 购 标 的 物 为 江 北 县 建 新 纸 厂 的 破 产 资 产, 江 北 县 建 新 纸 厂 原 职 工 的 就 业 或 安 置 问 题 由 江 北 县 建 新 纸 厂 清 算 组 负 责, 所 需 资 金 从 破 产 财 产 变 现 资 金 中 支 取 江 北 县 建 新 纸 厂 的 职 工 安 置 费 用 共 计 61.51 万 元, 其 中 : 企 业 在 职 职 工 6 人 全 部 按 自 谋 职 业 发 给 一 次 性 安 置 费 计 97,056 元, 直 接 发 给 职 工 个 人 ; 企 业 退 休 人 员 39 人 应 提 取 的 医 疗 费 294,403.20 元, 抚 恤 人 员 11 人 的 费 用 8 万 元, 合 计 374,403.20 元, 交 北 碚 区 工 业 局 管 理 并 按 规 定 支 付 给 应 享 受 的 个 人 ; 企 业 退 休 人 员 39 人 应 提 取 的 国 家 规 定 的 补 贴 93,600 元, 交 北 碚 区 社 保 分 局 管 理, 并 按 规 定 发 放 ; 工 伤 职 工 1 人 补 偿 费 50,000 元 2002 年 3 月,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人 民 政 府 出 具 关 于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厂 解 除 挂 靠 协 议 的 报 告 三 府 发 [2002]55 号, 确 认 该 厂 系 自 然 人 潘 先 文 个 人 投 资 设 立, 由 于 历 史 原 因, 设 立 时 企 业 性 质 仍 登 记 为 乡 镇 集 体 企 业, 挂 靠 在 镇 政 府 在 挂 靠 期 间, 镇 政 府 未 对 该 厂 投 入 过 任 何 资 金 实 物 土 地 使 用 权 等 资 产, 同 意 解 除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厂 挂 靠 集 体 企 业 的 关 系 3 江 北 特 材 吸 收 合 并 石 膏 厂 和 特 种 建 材 厂 过 程 及 账 务 处 理 1-1-65

2002 年 6 月, 江 北 特 材 吸 收 合 并 潘 先 文 先 生 拥 有 全 部 权 益 的 石 膏 厂 和 特 种 建 材 厂, 兼 并 了 石 膏 厂 特 种 建 材 厂 的 全 部 资 产 负 债 人 员 和 业 务, 承 继 了 石 膏 厂 和 特 种 建 材 厂 原 享 有 的 所 有 权 利 及 义 务 江 北 特 材 的 控 股 股 东 潘 先 文 先 生 享 有 江 北 特 材 厂 和 江 北 石 膏 厂 的 全 部 权 益, 且 潘 先 文 先 生 与 周 廷 娥 女 士 持 有 江 北 特 材 100% 的 股 权, 江 北 特 材 未 对 本 次 吸 收 合 并 支 付 对 价, 江 北 特 材 注 册 资 本 和 股 权 结 构 无 变 化 2002 年 6 月 30 日, 石 膏 厂 和 特 种 建 材 厂 的 账 面 净 资 产 分 别 为 1,888,326.35 元 和 3,444,864.38 元 江 北 特 材 将 上 述 吸 收 合 并 的 资 产 负 债 以 原 账 面 价 值 确 认, 差 额 分 别 记 入 资 本 公 积 2,646,354.49 元 和 盈 余 公 积 2,686,832.40 元, 江 北 特 材 原 出 资 额 500 万 元 作 为 实 收 资 本 予 以 确 认 江 北 特 材 吸 收 合 并 石 膏 厂 和 特 种 建 材 厂 的 账 务 处 理 情 况 如 下 : 借 : 资 产 贷 : 负 债 资 本 公 积 盈 余 公 积 2,248.51 万 元 1,715.19 万 元 264.64 万 元 268.68 万 元 江 北 特 材 会 计 处 理 未 导 致 江 北 特 材 资 产 和 负 债 虚 增 2002 年 11 月, 石 膏 厂 和 特 种 建 材 厂 完 成 了 税 务 和 工 商 注 销 登 记 手 续 4 关 于 江 北 特 材 资 产 权 属 的 确 认 2011 年 9 月, 公 司 向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人 民 政 府 提 交 重 庆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确 认 重 庆 市 江 北 石 膏 厂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厂 改 制 及 产 权 归 属 情 况 的 请 示 三 圣 特 材 [2011]55 号, 申 请 确 认 重 庆 市 江 北 石 膏 厂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厂 产 权 归 属 情 况 2011 年 11 月 11 日,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人 民 政 府 出 具 了 关 于 重 庆 市 江 北 石 膏 厂 改 制 及 产 权 归 属 情 况 的 确 认 意 见 和 关 于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厂 改 制 及 产 权 归 属 情 况 的 确 认 意 见, 确 认 : 1995 年 1 月, 因 江 北 石 膏 厂 经 营 困 难, 长 期 亏 损, 我 镇 政 府 下 达 三 府 发 [1995] 字 第 05 号 文, 同 意 有 偿 转 让 江 北 石 膏 厂 产 权, 并 授 权 我 镇 企 业 办 公 室 具 体 办 理 相 关 事 宜 1995 年 1 月 11 日, 镇 企 业 办 公 室 与 潘 先 文 签 订 江 北 县 三 圣 镇 企 业 办 公 室 关 于 重 庆 市 江 北 县 石 膏 厂 产 权 转 移 协 议 书, 将 江 北 石 膏 厂 产 权 整 体 出 售 给 潘 先 文, 潘 先 文 支 付 现 金 35.7 万 元 1-1-66

截 止 1995 年 7 月, 潘 先 文 付 清 了 全 部 受 让 价 款 我 镇 政 府 确 认, 江 北 石 膏 厂 属 镇 级 乡 镇 集 体 企 业, 我 镇 政 府 享 有 其 全 部 收 益, 我 镇 政 府 向 潘 先 文 整 体 转 让 江 北 石 膏 厂 符 合 国 家 及 本 地 区 有 关 政 策 规 定 和 程 序 江 北 石 膏 厂 出 售 给 潘 先 文 后, 虽 仍 登 记 为 集 体 企 业, 挂 靠 在 我 镇 政 府, 但 该 厂 实 质 是 潘 先 文 所 有 的 私 营 企 业 挂 靠 期 间, 我 镇 政 府 未 对 江 北 石 膏 厂 投 入 过 任 何 资 金 实 物 土 地 使 用 权 等 资 产, 未 参 与 过 江 北 石 膏 厂 的 利 润 分 配, 不 享 有 江 北 石 膏 厂 的 任 何 出 资 权 益 我 镇 政 府 对 江 北 石 膏 厂 的 全 部 资 产 和 权 益 归 属 其 实 际 投 资 者 潘 先 文 无 异 议 我 镇 政 府 与 潘 先 文 就 江 北 石 膏 厂 的 权 益 归 属 未 发 生 过 争 议 或 纠 纷 我 镇 政 府 同 意 并 确 认,2002 年 3 月 18 日 起 江 北 石 膏 厂 已 与 我 镇 政 府 解 除 了 集 体 企 业 挂 靠 关 系, 符 合 国 家 和 本 地 区 的 有 关 政 策 和 规 定, 重 庆 市 江 北 石 膏 厂 资 产 中 无 国 有 及 集 体 公 有 资 产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厂 设 立 于 1997 年 4 月 1 日, 该 厂 设 立 时 企 业 性 质 登 记 为 集 体 企 业, 但 实 际 上 其 设 立 时 的 注 册 资 金 100 万 元 全 部 系 由 潘 先 文 以 其 自 有 资 产 出 资, 江 北 特 材 厂 实 质 上 属 潘 先 文 个 人 所 有 的 私 营 企 业 在 江 北 特 建 厂 挂 靠 我 镇 政 府 期 间, 我 镇 政 府 未 对 江 北 特 材 厂 投 入 过 任 何 资 金 实 物 土 地 使 用 权 等 资 产, 未 参 与 过 江 北 特 材 厂 的 利 润 分 配, 不 享 有 江 北 特 材 厂 的 任 何 出 资 权 益 我 镇 政 府 对 江 北 特 材 厂 的 全 部 资 产 和 权 益 归 属 其 实 际 投 资 者 潘 先 文 无 异 议, 我 镇 政 府 与 潘 先 文 就 江 北 特 材 厂 的 权 益 归 属 未 发 生 过 争 议 或 纠 纷 我 镇 政 府 同 意 并 确 认,2002 年 3 月 18 日 起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厂 已 与 镇 政 府 解 除 了 集 体 企 业 挂 靠 关 系, 符 合 国 家 和 本 地 区 的 有 关 政 策 和 规 定,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厂 资 产 中 无 国 有 及 集 体 公 有 资 产 2011 年 11 月 18 日,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人 民 政 府 出 具 了 关 于 重 庆 市 江 北 石 膏 厂 和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厂 产 权 归 属 情 况 的 报 告 北 碚 府 文 (2011)81 号, 确 认 : 经 核 实,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人 民 政 府 将 乡 镇 集 体 企 业 重 庆 市 江 北 石 膏 厂 出 售 给 潘 先 文 符 合 国 家 及 本 地 区 有 关 政 策 规 定 和 程 序, 行 为 有 效 重 庆 市 江 北 石 膏 厂 和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厂 的 产 权 界 定 符 合 当 时 法 律 法 规 及 相 关 政 策 规 定, 其 资 产 中 已 无 国 有 及 集 体 资 产, 目 前 没 有 纠 纷 或 潜 在 纠 纷 2011 年 11 月 25 日, 重 庆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出 具 了 关 于 重 庆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历 史 沿 革 有 关 问 题 的 函 渝 办 函 [2011]105 号, 确 认 : 一 重 庆 市 江 北 石 膏 厂 ( 设 立 时 名 称 为 重 庆 市 江 北 县 石 膏 厂 ) 于 1995 年 1 月 发 生 的 1-1-67

产 权 转 让 行 为 合 法 有 效 二 重 庆 市 江 北 石 膏 厂 和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厂 的 产 权 界 定 符 合 当 时 法 律 法 规 及 相 关 政 策 规 定, 其 资 产 中 已 无 国 有 及 集 体 资 产, 目 前 没 有 纠 纷 或 潜 在 纠 纷 四 发 行 人 历 次 验 资 情 况 及 设 立 时 投 入 资 产 的 计 量 属 性 ( 一 ) 发 行 人 历 次 验 资 情 况 1 2002 年 5 月 江 北 特 材 设 立 时 的 验 资 情 况 2002 年 5 月, 潘 先 文 先 生 和 周 廷 娥 女 士 分 别 以 货 币 资 金 300 万 元 和 200 万 元 出 资 设 立 江 北 特 材 2002 年 5 月 9 日, 重 庆 谛 威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了 谛 威 会 所 验 [2002]230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截 止 2002 年 5 月 9 日, 各 出 资 人 的 出 资 已 足 额 到 位, 注 册 资 本 为 500 万 元 2 2003 年 9 月 江 北 特 材 第 一 次 增 资 时 的 验 资 情 况 2003 年 8 月, 潘 先 文 先 生 和 周 廷 娥 女 士 分 别 以 货 币 资 金 1,538.21 万 元 和 256.69 万 元 向 江 北 特 材 增 资, 同 时, 以 江 北 特 材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205.10 万 元, 其 中 : 潘 先 文 先 生 转 增 资 本 123.06 万 元, 周 廷 娥 女 士 转 增 资 本 82.04 万 元 2003 年 9 月 16 日, 重 庆 谛 威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了 谛 威 会 所 验 [2003]593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截 止 2003 年 9 月 16 日, 各 股 东 的 出 资 已 足 额 到 位, 注 册 资 本 变 更 为 2,500 万 元 3 2009 年 12 月 江 北 特 材 第 二 次 增 资 时 的 验 资 情 况 2009 年 12 月, 潘 先 文 先 生 等 39 人 以 货 币 资 金 向 江 北 特 材 进 行 增 资 2009 年 12 月 25 日, 天 健 光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了 天 健 光 华 验 [2009] 综 字 第 100050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截 止 2009 年 12 月 25 日, 各 股 东 的 出 资 已 足 额 到 位, 注 册 资 本 变 更 为 3,300 万 元 4 2010 年 3 月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时 的 验 资 情 况 2010 年 3 月, 各 发 起 人 协 议 以 江 北 特 材 截 止 2009 年 12 月 31 日 经 审 定 的 净 资 产 折 股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股 份 公 司 2010 年 3 月 20 日, 天 健 正 信 出 具 了 天 健 正 信 验 [2010] 综 字 第 030011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截 止 2010 年 3 月 20 日, 各 发 起 人 的 出 资 已 足 额 到 位, 注 册 资 本 6,600 万 元 1-1-68

5 2010 年 9 月 股 份 公 司 增 资 时 的 验 资 情 况 2010 年 9 月, 佛 山 市 顺 德 盈 峰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和 广 东 德 封 建 设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以 货 币 资 金 向 三 圣 特 材 增 资 2010 年 9 月 30 日, 天 健 正 信 出 具 了 天 健 正 信 验 [2010] 综 字 第 030055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截 止 2010 年 9 月 30 日, 各 股 东 的 出 资 已 足 额 到 位, 注 册 资 本 变 更 为 7,200 万 元 ( 二 ) 发 行 人 设 立 时 投 入 资 产 的 计 量 属 性 1 江 北 特 材 成 立 时 投 入 资 产 的 计 量 属 性 江 北 特 材 成 立 时, 注 册 资 本 为 500 万 元, 投 入 资 产 为 潘 先 文 先 生 和 周 廷 娥 女 士 投 入 的 货 币 资 金 500 万 元 2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时 投 入 资 产 的 计 量 属 性 股 份 公 司 是 由 江 北 特 材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天 健 正 信 对 江 北 特 材 截 止 2009 年 12 月 31 日 的 资 产 进 行 了 审 计, 出 具 了 天 健 正 信 审 [2010]NZ 字 第 030152 号 审 计 报 告 经 审 定, 截 止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江 北 特 材 资 产 总 额 为 427,144,755.12 元, 负 债 总 额 为 259,650,912.19 元, 净 资 产 额 为 167,493,842.93 元 各 发 起 人 协 议 以 江 北 特 材 经 审 定 的 截 止 2009 年 12 月 31 日 的 净 资 产 按 2.5378:1 的 比 例 折 为 股 份 公 司 股 本 6,600.00 万 元, 余 额 101,493,842.93 元 计 入 股 份 公 司 资 本 公 积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时, 各 发 起 人 投 入 的 资 产 的 计 量 属 性 为 江 北 特 材 整 体 变 更 时 审 计 基 准 日 的 账 面 价 值 五 发 行 人 股 权 结 构 和 组 织 结 构 ( 一 ) 发 行 人 股 权 结 构 截 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图 : 1-1-69

实 际 控 制 人 潘 先 文 周 廷 娥 潘 呈 恭 盈 峰 投 资 德 封 建 设 其 他 37 名 股 东 65.83% 9.64% 9.17% 4.17% 4.17% 7.02% 重 庆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0% 100% 84% 三 圣 汽 修 兰 州 三 圣 贵 阳 三 圣 ( 二 ) 发 行 人 组 织 结 构 截 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组 织 结 构 如 下 图 : 1-1-70

股 东 大 会 战 略 发 展 委 员 会 监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董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董 事 会 秘 书 总 经 理 薪 酬 和 考 核 委 员 会 证 券 事 务 部 行 政 人 事 部 生 产 制 造 部 物 资 供 应 部 市 场 营 销 部 资 产 财 务 部 研 发 中 心 环 保 安 全 部 审 计 监 察 部 化 工 分 厂 减 水 剂 分 厂 膨 胀 剂 分 厂 碎 石 厂 混 凝 土 分 公 司 石 膏 矿 分 公 司 公 司 各 职 能 部 门 及 分 支 机 构 职 能 分 工 如 下 : 序 号 部 门 职 能 1 行 政 人 事 部 2 生 产 制 造 部 负 责 协 调 各 部 门 工 作 和 处 理 日 常 事 务 会 议 和 会 务 管 理 公 共 关 系 管 理 法 律 事 务 管 理 公 文 和 外 来 文 件 管 理 档 案 管 理 企 业 文 化 及 宣 传 管 理 等 工 作 ; 负 责 制 定 和 完 善 后 勤 管 理 的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后 勤 采 购 车 辆 物 业 食 堂 管 理 接 待 等 工 作 ; 负 责 组 织 对 人 力 资 源 发 展 劳 动 用 工 劳 动 力 利 用 程 度 指 标 计 划 的 拟 定 检 查 修 订 以 及 执 行, 制 定 公 司 人 事 管 理 制 度 ; 编 制 年 度 季 度 月 度 劳 动 力 平 衡 计 划 和 工 资 计 划 ; 负 责 职 工 招 聘 职 工 培 训 与 发 展 ; 职 工 薪 资 社 保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 负 责 对 职 工 劳 动 保 护 用 品 定 额 和 计 划 管 理 负 责 产 品 生 产 工 作, 密 切 与 市 场 营 销 部 资 产 财 务 部 等 部 门 的 工 作 联 系 ; 负 责 组 织 制 定 修 订 监 督 实 施 有 关 生 产 设 备 安 全 检 查 环 保 生 产 统 计 等 管 理 制 度 ; 负 责 编 制 年 度 季 度 月 度 生 产 作 业 1-1-71

3 物 资 供 应 部 4 市 场 营 销 部 5 资 产 财 务 部 6 研 发 中 心 7 环 保 安 全 部 8 证 券 事 务 部 9 审 计 监 察 部 10 石 膏 矿 分 公 司 11 混 凝 土 分 公 司 设 备 维 修 安 全 保 护 计 划 ; 配 合 研 发 中 心 参 加 技 术 管 理 标 准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新 产 品 开 发 方 案 审 定 工 作, 及 时 安 排 组 织 试 生 产 ; 负 责 生 产 统 计 核 算 基 础 管 理 工 作 等 制 订 采 购 计 划 ; 开 发 供 应 商 收 集 供 应 商 资 料, 进 行 询 价, 选 定 合 适 供 应 商 ; 与 供 应 商 确 定 供 货 的 框 架 协 议, 签 订 合 同 ; 监 控 各 分 公 司 采 购 信 息 系 统 运 行 情 况 ; 维 护 更 新 和 修 改 采 购 程 序 与 制 度 负 责 跟 踪 研 究 与 公 司 有 关 的 宏 观 环 境 动 态 行 业 状 况 需 求 变 化 及 市 场 竞 争 格 局 等 信 息 的 收 集 整 理 反 馈 ; 负 责 公 司 产 品 市 场 开 拓 及 销 售 售 后 服 务 工 作 ; 负 责 产 品 销 售 入 库 出 库 在 仓 保 管 制 度 等 管 理 制 度 及 业 务 流 程 的 制 定 与 修 改, 负 责 销 售 统 计 核 算 基 础 管 理 工 作 ; 负 责 组 织 编 制 年 度 季 度 月 度 销 售 计 划 ; 负 责 营 销 网 点 销 售 调 度 及 运 输 工 作 负 责 公 司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的 编 制 工 作, 负 责 对 股 份 公 司 职 能 部 门 的 财 务 监 督 和 预 算 控 制, 负 责 对 股 份 公 司 下 属 分 公 司 的 财 务 监 督, 负 责 股 份 公 司 的 日 常 会 计 核 算 工 作, 负 责 股 份 公 司 各 种 会 计 报 表 统 计 报 表 的 准 确 编 制 及 时 报 出, 负 责 股 份 公 司 的 纳 税 申 报 工 作, 负 责 股 份 公 司 的 应 收 应 付 账 款 管 理 工 作, 负 责 提 出 财 务 分 析 报 告 供 决 策 层 参 考 ; 负 责 股 份 公 司 内 外 部 一 切 资 金 的 结 算 ; 负 责 定 期 分 析 股 份 公 司 现 金 流 入 流 出 及 现 金 收 支 平 衡 情 况, 并 对 解 决 资 金 缺 口 提 出 相 应 的 筹 资 方 案 ; 负 责 审 核 股 份 公 司 一 切 银 行 信 用 结 算 凭 单, 保 证 其 合 法 有 效, 负 责 及 时 清 缴 各 种 税 费 负 责 编 制 修 订 完 善 产 品 工 艺 进 料 加 工 品 成 品 的 企 业 检 验 标 准 工 艺 图 册 检 验 及 操 作 规 程 等 技 术 文 件 ; 负 责 对 现 有 产 品 工 艺 进 行 改 进 寻 找 新 型 原 材 料, 开 发 设 计 新 产 品 ; 制 定 研 发 中 心 中 长 期 规 划 及 资 金 预 算, 及 时 提 出 研 发 方 向 和 研 究 课 题, 并 组 织 对 研 发 方 向 和 研 究 课 题 进 行 评 审 ; 收 集 整 理 分 析 各 类 技 术 信 息 ; 研 发 中 心 实 验 室 负 责 对 生 产 产 品 进 行 检 验, 并 反 馈 检 验 结 果 负 责 公 司 生 产 现 场 及 建 设 项 目 的 安 全 环 保 消 防 职 业 卫 生 和 治 安 保 卫 工 作 负 责 董 事 会 股 东 大 会 等 筹 备 工 作, 负 责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及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董 事 会 交 办 的 其 他 工 作 等 负 责 对 公 司 各 内 部 机 构 分 支 机 构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完 整 性 合 理 性 及 其 实 施 的 有 效 性 进 行 检 查 和 评 估 ; 对 公 司 各 内 部 机 构 分 支 机 构 的 会 计 资 料 及 其 他 有 关 经 济 资 料, 以 及 所 反 映 的 财 务 收 支 及 有 关 的 经 济 活 动 的 合 法 性 合 规 性 真 实 性 和 完 整 性 进 行 审 计 石 膏 开 采, 为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提 供 石 膏 原 料 目 前 石 膏 矿 设 计 开 采 能 力 达 到 年 产 60 万 吨, 石 膏 主 要 用 于 生 产 硫 酸 水 泥 膨 胀 剂 及 其 他 石 膏 制 品 拥 有 7 条 计 算 机 自 动 控 制 的 商 品 混 凝 土 生 产 线, 商 品 混 凝 土 年 设 计 产 能 达 到 315 万 立 方 米, 可 供 应 C10-C80 强 度 等 级 的 普 通 商 品 混 凝 土 和 早 强 混 凝 土 抗 渗 混 凝 土 补 偿 收 缩 混 凝 土 道 路 混 凝 土 纤 维 混 凝 土 等 特 种 混 凝 土 已 通 过 ISO9001:2008 质 量 体 系 认 证, 试 验 室 按 照 国 家 二 级 试 验 室 标 准 配 备 了 全 套 检 验 设 备, 对 原 材 料 从 进 厂 1-1-72

12 碎 石 厂 13 化 工 分 厂 14 减 水 剂 分 厂 15 膨 胀 剂 分 厂 到 混 凝 土 出 厂 的 全 过 程 进 行 严 密 监 控, 确 保 混 凝 土 质 量 合 格 率 达 到 100% 开 采 建 筑 石 料 用 灰 岩, 核 定 开 采 规 模 30 万 吨 / 年, 为 公 司 混 凝 土 分 公 司 部 分 提 供 碎 石 原 料 以 硬 石 膏 为 生 产 原 料, 经 高 温 分 解 生 产 的 窑 气 即 二 氧 化 硫 制 硫 酸 等 硫 系 列 产 品, 而 煅 烧 后 固 体 熟 料 综 合 利 用 生 产 水 泥 或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提 高 了 石 膏 的 附 加 值, 实 现 资 源 的 综 合 利 用 生 产 萘 系 氨 基 脂 肪 族 羧 酸 等 多 个 系 列 外 加 剂 产 品, 已 广 泛 应 用 于 工 业 与 民 用 建 筑 高 速 公 路 铁 路 桥 梁 隧 道 机 场 污 水 处 理 厂 水 利 水 电 火 电 站 等 重 点 工 程 生 产 膨 胀 剂 系 列 产 品, 已 广 泛 应 用 于 工 业 与 民 用 建 筑 高 速 公 路 铁 路 桥 梁 隧 道 机 场 污 水 处 理 厂 水 利 水 电 火 电 站 等 重 点 工 程 六 发 行 人 控 股 子 公 司 参 股 公 司 情 况 截 止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拥 有 子 公 司 3 家 本 公 司 无 其 他 参 股 公 司 ( 一 ) 重 庆 三 圣 汽 车 修 理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时 间 :2007 年 8 月 14 日 法 定 代 表 人 : 潘 先 文 注 册 资 本 :5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50 万 元 注 册 地 : 重 庆 北 部 新 区 云 竹 路 28 号 第 1 幢 经 营 范 围 : 二 类 汽 车 维 修 ( 大 型 货 车 ), 汽 车 配 件 销 售 股 权 结 构 : 三 圣 特 材 持 有 其 100% 股 权 截 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三 圣 汽 修 总 资 产 为 42.30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40.62 万 元 ;2013 年 度 和 2014 年 1-6 月 均 未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0.07 万 元 和 0.10 万 元 ( 经 审 计 ) 为 股 份 公 司 车 辆 的 专 业 维 护 工 作 需 要 及 彻 底 消 除 潜 在 关 联 交 易,2012 年 2 月 19 日,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九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收 购 重 庆 三 圣 汽 车 修 理 有 限 公 司 100% 股 权 的 议 案, 同 意 公 司 以 三 圣 汽 修 截 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400,267.63 元 为 作 价 参 考 依 据, 收 购 三 圣 汽 修 100% 股 权, 并 授 权 公 1-1-73

司 总 经 理 与 三 圣 汽 修 的 股 东 协 商 确 定 收 购 价 格 并 签 订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及 其 他 相 关 法 律 文 件, 完 成 收 购 工 作 天 健 正 信 对 三 圣 汽 修 进 行 了 审 计, 并 出 具 了 重 庆 三 圣 汽 车 修 理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止 及 前 一 个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的 审 计 报 告 天 健 正 信 审 (2012)NZ 字 第 030232 号, 确 认 三 圣 汽 修 截 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 的 净 资 产 为 400,267.63 元 2012 年 3 月 6 日, 公 司 分 别 与 三 圣 汽 修 股 东 潘 先 文 先 生 周 廷 娥 女 士 袁 小 波 先 生 签 订 重 庆 三 圣 汽 车 修 理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上 述 协 议 约 定 公 司 以 280,079.67 元 收 购 潘 先 文 先 生 持 有 的 三 圣 汽 修 70% 股 权, 以 112,031.87 元 收 购 周 廷 娥 女 士 持 有 的 三 圣 汽 修 28% 股 权, 以 8,002.28 元 收 购 袁 小 波 先 生 持 有 的 三 圣 汽 修 2% 股 权 2012 年 4 月, 公 司 已 全 部 支 付 上 述 收 购 款 项, 三 圣 汽 修 已 完 成 相 关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 二 ) 兰 州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时 间 :2013 年 8 月 20 日 法 定 代 表 人 : 张 志 强 注 册 资 本 :1,0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1,000 万 元 注 册 地 : 甘 肃 省 兰 州 市 永 登 县 城 关 镇 人 民 街 312 号 经 营 范 围 :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建 筑 材 料 ( 不 含 木 材 ) 预 拌 商 品 混 凝 土 的 销 售 股 权 结 构 : 三 圣 特 材 持 有 其 100% 股 权 截 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兰 州 三 圣 总 资 产 为 980.53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957.61 万 元 ;2013 年 度 和 2014 年 1-6 月 均 未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25.71 万 元 和 -16.68 万 元 ( 经 审 计 ) 2013 年 7 月 3 日 和 7 月 19 日, 经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和 2013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公 司 以 货 币 出 资 1,000 万 元 设 立 全 资 子 公 司 兰 州 三 圣 2013 年 8 月 16 日, 甘 肃 百 诚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对 兰 州 三 圣 的 出 资 情 况 进 行 了 审 验, 并 出 具 验 资 报 告 甘 百 诚 验 字 [2013] 第 057 号 根 据 验 资 报 告, 截 止 2013 年 8 月 16 日, 兰 州 三 圣 已 收 到 股 东 缴 纳 的 注 册 资 本 合 计 人 民 币 1,000 万 元 2013 年 8 月 20 日, 兰 州 三 圣 取 得 永 登 县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核 发 的 1-1-74

注 册 号 为 620121000001272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三 ) 贵 阳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时 间 :2013 年 8 月 14 日 法 定 代 表 人 : 张 志 强 注 册 资 本 :1,0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1,000 万 元 注 册 地 : 贵 州 省 贵 阳 市 花 溪 区 燕 楼 乡 谷 蒙 村 经 营 范 围 :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生 产 加 工 及 销 售 :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建 筑 材 料, 预 拌 商 品 混 凝 土 股 权 结 构 : 三 圣 特 材 持 有 其 84% 股 权, 张 庆 忠 先 生 沈 志 刚 先 生 分 别 持 有 其 8% 股 权 截 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贵 阳 三 圣 总 资 产 为 16,135.48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1,028.63 万 元 ;2013 年 度 和 2014 年 1-6 月 分 别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0 万 元 和 6,775.26 万 元,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133.18 万 元 和 161.81 万 元 ( 经 审 计 ) 2013 年 7 月 3 日 和 7 月 19 日, 经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和 2013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公 司 与 非 关 联 自 然 人 张 庆 忠 先 生 沈 志 刚 先 生 分 别 以 货 币 出 资 840 万 元 80 万 元 80 万 元 共 同 投 资 设 立 贵 阳 三 圣 2013 年 8 月 13 日, 贵 州 臻 信 融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对 贵 阳 三 圣 的 出 资 情 况 进 行 了 审 验, 并 出 具 验 资 报 告 黔 臻 信 (2013) 第 ZXH275 号 根 据 验 资 报 告, 截 止 2013 年 8 月 13 日, 贵 阳 三 圣 已 收 到 各 股 东 缴 纳 的 注 册 资 本 合 计 人 民 币 1,000 万 元 2013 年 8 月 14 日, 贵 阳 三 圣 取 得 花 溪 区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核 发 的 注 册 号 为 520111000190812(1-1)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截 止 目 前, 贵 阳 三 圣 新 型 建 材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已 在 贵 阳 市 花 溪 区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完 成 备 案, 取 得 项 目 备 案 通 知 花 发 改 产 业 [2013]48 号, 并 已 与 贵 阳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签 订 了 国 有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合 同, 全 部 国 有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价 款 已 支 付, 项 目 建 设 手 续 正 在 办 理 中 1-1-75

情 况 七 发 起 人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 一 ) 发 起 人 情 况 公 司 由 江 北 特 材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发 起 人 包 括 潘 先 文 先 生 周 廷 娥 女 士 和 潘 呈 恭 先 生 等 40 个 自 然 人 序 号 姓 名 国 籍 是 否 拥 有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身 份 证 号 码 1 潘 先 文 中 国 否 510224196302****** 2 周 廷 娥 中 国 否 510224196310****** 3 潘 呈 恭 中 国 否 500109199408****** 4 潘 先 东 中 国 否 510224196511****** 5 周 廷 国 中 国 否 510224197212****** 6 杨 兴 志 中 国 否 510212196607****** 7 杨 志 云 中 国 否 510224196506****** 8 张 志 强 中 国 否 510224196701****** 9 曹 兴 成 中 国 否 510224195310****** 10 陈 都 中 国 否 510224196510****** 11 周 廷 建 中 国 否 510224196710****** 12 唐 信 珍 中 国 否 510215195204****** 13 范 玉 金 中 国 否 510224196307****** 14 黎 伟 中 国 否 510202195805****** 15 王 成 英 中 国 否 510224195611****** 住 所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 重 庆 市 渝 北 区 汉 渝 路 *****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水 土 镇 *****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 重 庆 市 渝 北 区 龙 华 大 道 *****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 重 庆 市 渝 北 区 悦 来 镇 清 溪 口 街 *****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黑 龙 巷 ***** 重 庆 市 渝 北 区 汉 渝 路 ***** 重 庆 市 渝 中 区 新 德 村 *****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 1-1-76

16 潘 先 伟 中 国 否 510224197108****** 17 李 光 明 中 国 否 110105196309****** 18 王 方 德 中 国 否 510224195108****** 19 车 国 荣 中 国 否 510221197302****** 20 杨 敏 中 国 否 510222197711****** 21 彭 利 君 中 国 否 510225197311****** 22 潘 先 福 中 国 否 510224196808****** 23 潘 敬 坤 中 国 否 510226196507****** 24 陈 生 中 国 否 510224197011****** 25 潘 德 全 中 国 否 510224197602****** 26 王 应 勇 中 国 否 510215198002****** 27 郑 泽 伟 中 国 否 510225197109****** 28 王 新 力 中 国 否 510221196509****** 29 汪 平 中 国 否 510224196508****** 30 姚 彬 中 国 否 510224197806****** 31 黎 文 芳 中 国 否 510221195203****** 32 陈 勇 中 国 否 500112196404****** 33 刘 让 铃 中 国 否 510224196903****** 34 沈 明 华 中 国 否 513029196610****** 35 史 召 阳 中 国 否 410526197910****** 36 宋 韬 中 国 否 513722198309******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管 庄 东 里 ***** 重 庆 市 渝 北 区 锦 湖 路 ***** 重 庆 市 江 北 区 塔 坪 ***** 重 庆 市 渝 中 区 白 象 街 ***** 重 庆 市 江 北 区 鲤 鱼 池 *****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解 放 路 *****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金 刀 峡 镇 *****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 重 庆 市 渝 北 区 新 牌 坊 一 路 ***** 重 庆 市 长 寿 区 轻 化 五 村 *****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圣 兴 街 ***** 重 庆 市 江 北 区 石 韵 桂 园 ***** 重 庆 市 沙 坪 坝 区 华 宇 金 沙 港 湾 *****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 重 庆 市 渝 北 区 紫 荆 路 ***** 河 南 省 滑 县 留 固 镇 *****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 1-1-77

37 肖 永 号 中 国 否 510226197105****** 38 唐 方 富 中 国 否 510224196402****** 39 胡 明 术 中 国 否 510224195810****** 40 胡 世 贵 中 国 否 510203196303****** 重 庆 合 川 市 双 凤 镇 *****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 重 庆 市 九 龙 坡 区 冶 金 四 村 ***** ( 二 )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情 况 三 圣 特 材 控 股 股 东 为 潘 先 文 先 生, 持 有 公 司 65.83% 的 股 份 三 圣 特 材 其 他 持 有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有 :1 周 廷 娥 女 士, 持 有 三 圣 特 材 9.64% 的 股 份,2 潘 呈 恭 先 生, 持 有 三 圣 特 材 9.17% 的 股 份 潘 先 文 先 生 和 周 廷 娥 女 士 系 夫 妻, 为 公 司 的 共 同 实 际 控 制 人 潘 先 文 先 生 的 简 历 见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简 介 之 董 事 部 分 周 廷 娥 女 士,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汉 族,1963 年 出 生, 重 庆 北 碚 区 人, 本 科 学 历 1987 年 至 2004 年 在 重 庆 市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分 理 处 工 作,2004 年 办 理 了 内 部 退 休 ;2004 年 至 2010 年 3 月 任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2005 年 1 月 至 2011 年 12 月 任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八 仙 洞 煤 矿 法 定 代 表 人 ; 现 任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八 仙 洞 煤 业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执 行 董 事, 重 庆 德 露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利 川 市 新 嘉 华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潘 呈 恭 先 生 相 关 个 人 信 息 参 见 本 节 之 七 发 起 人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情 况 之 ( 一 ) 发 起 人 情 况 ( 三 )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情 况 截 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实 际 控 制 人 潘 先 文 和 周 廷 娥 实 际 控 制 的 盈 利 性 组 织 包 括 碚 圣 农 业 三 圣 加 油 站 德 露 物 流 八 仙 洞 煤 业 德 圣 置 业 嘉 华 投 资 除 上 述 企 业 外, 实 际 控 制 人 潘 先 文 和 周 廷 娥 不 存 在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1 重 庆 市 碚 圣 农 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时 间 :2009 年 6 月 26 日 1-1-78

法 定 代 表 人 : 潘 先 文 注 册 资 本 :2,0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2,000 万 元 注 册 地 :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水 土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园 云 汉 大 道 1 号 经 营 范 围 :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曼 地 亚 红 豆 杉, 绿 化 苗 木 生 产 加 工 销 售 ( 按 许 可 证 核 定 范 围 和 期 限 从 事 经 营 ); 房 地 产 开 发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红 豆 杉 衍 生 物 的 研 发, 农 业 林 业 技 术 咨 询 服 务 股 权 结 构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金 额 ( 万 元 )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比 例 1 潘 先 文 1,700 85% 2 李 绪 伦 125 6.25% 3 白 雪 50 2.50% 4 刘 栩 宏 50 2.50% 5 王 红 波 50 2.50% 6 刘 国 秀 25 1.25% 合 计 2,000 100% 截 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碚 圣 农 业 总 资 产 为 33,699.82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17,681.14 万 元 ;2013 年 度 和 2014 年 1-6 月 分 别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2,929.17 万 元 和 323.63 万 元, 分 别 实 现 净 利 润 906.00 万 元 和 50.84 万 元 ( 未 经 审 计 ) 2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加 油 站 成 立 时 间 :2002 年 4 月 10 日 企 业 性 质 : 个 人 独 资 企 业 法 定 代 表 人 : 潘 先 文 注 册 地 :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古 佛 村 经 营 范 围 : 零 售 汽 油 柴 油 股 权 结 构 : 潘 先 文 先 生 个 人 独 资 截 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三 圣 加 油 站 总 资 产 为 56.67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11.48 万 元 ;2013 年 度 和 2014 年 1-6 月 分 别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382.73 万 元 和 131.79 万 元, 分 别 实 现 净 利 润 -7.62 万 元 和 -3.76 万 元 ( 未 经 审 计 ) 1-1-79

3 重 庆 德 露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时 间 :2006 年 1 月 5 日 法 定 代 表 人 : 周 廷 娥 注 册 资 本 :5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500 万 元 注 册 地 : 重 庆 北 部 新 区 加 工 区 七 路 1 号 经 营 范 围 : 仓 储 ( 不 含 化 学 危 险 品 ), 道 路 运 输 代 理 股 权 结 构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金 额 ( 万 元 )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比 例 1 周 廷 娥 450 90% 2 潘 呈 恭 50 10% 合 计 500 100% 截 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德 露 物 流 总 资 产 为 3,512.16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2,069.40 万 元 ;2013 年 度 和 2014 年 1-6 月 分 别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614.97 万 元 和 276.52 万 元, 分 别 实 现 净 利 润 116.84 万 元 和 15.79 万 元 ( 未 经 审 计 ) 4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八 仙 洞 煤 业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时 间 :1994 年 5 月 17 日 法 定 代 表 人 : 周 廷 娥 注 册 资 金 :667 万 元 注 册 地 :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八 字 岩 村 六 社 经 营 范 围 : 煤 炭 开 采, 销 售 本 企 业 生 产 的 煤 炭 股 权 结 构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金 额 ( 万 元 )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比 例 1 周 廷 娥 333.5 50% 2 潘 呈 恭 333.5 50% 合 计 667 100% 截 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八 仙 洞 煤 业 总 资 产 为 1,012.56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616.09 万 元 ;2013 年 度 和 2014 年 1-6 月 分 别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806.97 万 元 和 364.12 万 元, 分 别 实 现 净 利 润 626.03 万 元 和 -470.28 万 元 ( 未 经 审 计 ) 1-1-80

5 重 庆 德 圣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时 间 :2012 年 12 月 5 日 法 定 代 表 人 : 黎 晓 飞 注 册 资 本 :2,0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2,000 万 元 注 册 地 :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圣 兴 街 199 号 2-7-2 经 营 范 围 :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房 地 产 开 发 ;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物 业 管 理, 房 屋 租 赁 股 权 结 构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金 额 ( 万 元 )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比 例 1 潘 先 文 1,900 95% 2 黎 晓 飞 100 5% 合 计 2,000 100% 截 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德 圣 置 业 总 资 产 为 2,105.24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2,000.00 万 元 ;2013 年 度 和 2014 年 1-6 月 均 未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和 净 利 润 ( 未 经 审 计 ) 6 利 川 市 新 嘉 华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时 间 :2013 年 1 月 23 日 法 定 代 表 人 : 周 廷 娥 注 册 资 本 :1,0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1,000 万 元 注 册 地 : 利 川 市 谋 道 镇 南 浦 村 三 组 经 营 范 围 : 房 地 产 开 发 经 营 ; 投 资 管 理 ; 咨 询 服 务 ; 建 筑 工 程 承 包 装 饰 装 潢 ; 国 内 贸 易 酒 店 管 理 仓 储 服 务 ; 建 材 五 金 交 电 销 售 股 权 结 构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金 额 ( 万 元 )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比 例 1 潘 先 文 500 50% 2 周 廷 娥 500 50% 合 计 1,000 100% 1-1-81

截 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嘉 华 投 资 总 资 产 为 11,376.23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47.35 万 元 ;2013 年 度 和 2014 年 1-6 月 均 未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233.66 万 元 和 -392.69 万 元 ( 未 经 审 计 ) 情 况 ( 四 )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持 有 的 股 份 质 押 及 其 他 争 议 截 止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潘 先 文 先 生 和 周 廷 娥 女 士 持 有 的 三 圣 特 材 股 份 不 存 在 质 押 或 其 他 有 争 议 的 情 况 八 发 行 人 股 本 情 况 ( 一 ) 本 次 发 行 前 后 的 股 本 情 况 本 次 发 行 前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7,200 万 股, 本 次 拟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数 量 不 超 过 2,400 万 股, 且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比 例 不 低 于 25% 按 公 司 拟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2,400 万 股 测 算, 本 次 发 行 前 后 三 圣 特 材 股 本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 名 称 发 行 前 发 行 后 股 数 ( 股 ) 持 股 比 例 股 数 ( 股 ) 持 股 比 例 1 潘 先 文 47,398,869.00 65.83% 47,398,869.00 49.37% 2 周 廷 娥 6,938,626.00 9.64% 6,938,626.00 7.23% 3 潘 呈 恭 6,600,000.00 9.17% 6,600,000.00 6.88% 4 盈 峰 投 资 3,000,000.00 4.17% 3,000,000.00 3.13% 5 德 封 建 设 3,000,000.00 4.17% 3,000,000.00 3.13% 6 潘 先 东 600,000.00 0.83% 600,000.00 0.63% 7 周 廷 国 600,000.00 0.83% 600,000.00 0.63% 8 杨 兴 志 550,000.00 0.76% 550,000.00 0.57% 9 杨 志 云 370,000.00 0.51% 370,000.00 0.39% 10 张 志 强 275,000.00 0.38% 275,000.00 0.29% 11 曹 兴 成 250,000.00 0.35% 250,000.00 0.26% 1-1-82

12 陈 都 242,500.00 0.34% 242,500.00 0.25% 13 周 廷 建 200,000.00 0.28% 200,000.00 0.21% 14 唐 信 珍 200,000.00 0.28% 200,000.00 0.21% 15 范 玉 金 173,877.00 0.24% 173,877.00 0.18% 16 黎 伟 173,877.00 0.24% 173,877.00 0.18% 17 王 成 英 173,877.00 0.24% 173,877.00 0.18% 18 潘 先 伟 150,000.00 0.21% 150,000.00 0.16% 19 李 光 明 130,408.00 0.18% 130,408.00 0.14% 20 王 方 德 108,673.00 0.15% 108,673.00 0.11% 21 车 国 荣 86,939.00 0.12% 86,939.00 0.09% 22 杨 敏 75,000.00 0.10% 75,000.00 0.08% 23 彭 利 君 75,000.00 0.10% 75,000.00 0.08% 24 潘 先 福 75,000.00 0.10% 75,000.00 0.08% 25 潘 敬 坤 65,204.00 0.09% 65,204.00 0.07% 26 陈 生 62,500.00 0.09% 62,500.00 0.07% 27 潘 德 全 54,337.00 0.08% 54,337.00 0.06% 28 王 应 勇 54,337.00 0.08% 54,337.00 0.06% 29 郑 泽 伟 39,122.00 0.05% 39,122.00 0.04% 30 王 新 力 32,602.00 0.05% 32,602.00 0.03% 31 汪 平 28,255.00 0.04% 28,255.00 0.03% 32 姚 彬 28,255.00 0.04% 28,255.00 0.03% 33 黎 文 芳 25,000.00 0.03% 25,000.00 0.03% 34 陈 勇 21,735.00 0.03% 21,735.00 0.02% 35 刘 让 铃 21,735.00 0.03% 21,735.00 0.02% 36 沈 明 华 21,735.00 0.03% 21,735.00 0.02% 37 史 召 阳 21,735.00 0.03% 21,735.00 0.02% 38 宋 韬 17,388.00 0.02% 17,388.00 0.02% 39 肖 永 号 17,388.00 0.02% 17,388.00 0.02% 40 唐 方 富 17,388.00 0.02% 17,388.00 0.02% 1-1-83

41 胡 明 术 17,388.00 0.02% 17,388.00 0.02% 42 胡 世 贵 6,250.00 0.01% 6,250.00 0.01% 43 社 会 公 众 股 东 -- -- 24,000,000.00 25.00% 合 计 72,000,000.00 100.00% 96,000,000.00 100.00% 公 司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持 有 时 间 均 在 36 个 月 以 上, 在 满 足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数 量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比 例 不 低 于 25% 的 前 提 下, 公 司 股 东 各 自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数 量 不 超 过 其 所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25%, 且 公 司 各 股 东 按 照 本 次 发 行 时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比 例 公 开 发 售,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不 会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实 际 控 制 人 不 会 发 生 变 更 保 荐 机 构 认 为, 在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情 况 下,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不 会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实 际 控 制 人 不 会 发 生 变 更, 本 次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事 宜 对 公 司 控 制 权 治 理 结 构 及 生 产 经 营 不 会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 二 ) 前 十 名 股 东 情 况 本 次 发 行 前, 公 司 前 十 名 股 东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 名 称 股 份 数 额 ( 股 ) 股 权 比 例 股 权 性 质 1 潘 先 文 47,398,869.00 65.83% 自 然 人 股 2 周 廷 娥 6,938,626.00 9.64% 自 然 人 股 3 潘 呈 恭 6,600,000.00 9.17% 自 然 人 股 4 盈 峰 投 资 3,000,000.00 4.17% 合 伙 企 业 持 股 5 德 封 建 设 3,000,000.00 4.17% 社 会 法 人 股 6 潘 先 东 600,000.00 0.83% 自 然 人 股 7 周 廷 国 600,000.00 0.83% 自 然 人 股 8 杨 兴 志 550,000.00 0.76% 自 然 人 股 9 杨 志 云 370,000.00 0.51% 自 然 人 股 10 张 志 强 275,000.00 0.38% 自 然 人 股 合 计 69,332,495.00 96.29% 1-1-84

( 三 ) 前 十 名 自 然 人 股 东 及 其 在 发 行 人 处 任 职 情 况 本 次 发 行 前, 公 司 前 十 名 自 然 人 股 东 及 其 在 公 司 任 职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持 股 数 量 ( 股 ) 持 股 比 例 在 公 司 所 任 职 务 1 潘 先 文 47,398,869.00 65.83% 董 事 长 2 周 廷 娥 6,938,626.00 9.64% -- 3 潘 呈 恭 6,600,000.00 9.17% -- 4 潘 先 东 600,000.00 0.83% 市 场 营 销 部 经 理 5 周 廷 国 600,000.00 0.83% 混 凝 土 分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6 杨 兴 志 550,000.00 0.76% 董 事 董 事 会 秘 书 副 总 经 理 7 杨 志 云 370,000.00 0.51% 财 务 总 监 8 张 志 强 275,000.00 0.38% 董 事 总 经 理 9 曹 兴 成 250,000.00 0.35% 副 总 经 理 10 陈 都 242,500.00 0.34% 车 队 副 队 长 合 计 63,824,995.00 88.64% -- ( 四 ) 国 有 股 份 外 资 股 份 和 战 略 投 资 者 持 股 情 况 截 止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不 存 在 国 有 股 东 持 股 外 资 股 东 持 股 和 战 略 投 资 者 持 股 的 情 况 ( 五 ) 本 次 发 行 前 各 股 东 间 的 关 联 关 系 及 关 联 股 东 各 自 持 股 比 例 本 次 发 行 前 各 股 东 间 的 关 联 关 系 主 要 体 现 在 以 控 股 股 东 潘 先 文 先 生 为 核 心 的 血 亲 及 姻 亲 关 系 潘 先 文 先 生 与 各 关 联 方 的 具 体 关 系 及 关 联 股 东 各 自 的 持 股 比 例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 名 称 与 潘 先 文 的 关 系 持 股 数 额 ( 股 ) 持 股 比 例 1 周 廷 娥 妻 子 6,938,626.00 9.64% 2 潘 呈 恭 儿 子 6,600,000.00 9.17% 3 潘 先 东 弟 弟 600,000.00 0.83% 1-1-85

4 潘 先 伟 弟 弟 150,000.00 0.21% 5 潘 先 福 弟 弟 75,000.00 0.10% 6 周 廷 国 内 弟 600,000.00 0.83% 7 周 廷 建 内 弟 200,000.00 0.28% 8 曹 兴 成 配 偶 姐 夫 250,000.00 0.35% 9 陈 都 配 偶 妹 夫 242,500.00 0.34% 10 王 方 德 姐 夫 108,673.00 0.15% 合 计 15,764,799.00 21.90% 本 次 发 行 前, 公 司 股 东 之 间 除 存 在 上 述 关 联 关 系 外, 无 其 他 关 联 关 系 公 司 股 东 与 公 司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间 关 联 关 系 情 况 如 下 : 1 潘 先 文 先 生,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长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序 号 姓 名 身 份 证 号 码 关 联 关 系 说 明 1 周 廷 娥 510224196310****** 妻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2 曹 兴 成 510224195310****** 妻 姐 夫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2 周 廷 娥 女 士,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序 号 姓 名 身 份 证 号 码 关 联 关 系 其 他 说 明 1 潘 先 文 510224196302****** 夫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长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2 曹 兴 成 510224195310****** 姐 夫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3 潘 呈 恭 先 生, 公 司 股 东 序 号 姓 名 身 份 证 号 码 关 联 关 系 其 他 说 明 1 潘 先 文 510224196302****** 父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长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2 周 廷 娥 510224196310****** 母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4 盈 峰 投 资, 公 司 股 东, 其 与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其 他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序 号 姓 名 身 份 证 号 码 关 联 关 系 其 他 说 明 1 吕 丹 342523197208****** 1-1-86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股 东 董 事 公 司 董 事

5 德 封 建 设, 公 司 股 东, 其 与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6 潘 先 东 先 生, 公 司 股 东, 市 场 营 销 部 经 理 序 号 姓 名 身 份 证 号 码 关 联 关 系 其 他 说 明 1 潘 先 文 510224196302****** 兄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长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2 周 廷 娥 510224196310****** 嫂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7 周 廷 国 先 生, 公 司 股 东 混 凝 土 分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序 号 姓 名 身 份 证 号 码 关 联 关 系 其 他 说 明 1 潘 先 文 510224196302****** 姐 夫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长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2 周 廷 娥 510224196310****** 姐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3 曹 兴 成 510224195310****** 姐 夫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8 杨 兴 志 先 生, 公 司 股 东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其 与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其 他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9 杨 志 云 先 生, 公 司 股 东 财 务 总 监, 其 与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其 他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10 张 志 强 先 生, 公 司 股 东 董 事 总 经 理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其 与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其 他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11 曹 兴 成 先 生, 公 司 股 东 副 总 经 理 序 号 姓 名 身 份 证 号 码 关 联 关 系 其 他 说 明 1 潘 先 文 510224196302****** 妻 妹 夫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长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2 周 廷 娥 510224196310****** 妻 妹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12 陈 都 先 生, 公 司 股 东 车 队 副 队 长 序 号 姓 名 身 份 证 号 码 关 联 关 系 其 他 说 明 1 潘 先 文 510224196302****** 妻 姐 夫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长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2 周 廷 娥 510224196310****** 妻 姐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13 周 廷 建 先 生, 公 司 股 东 混 凝 土 分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1-1-87

序 号 姓 名 身 份 证 号 码 关 联 关 系 其 他 说 明 1 潘 先 文 510224196302****** 姐 夫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长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2 周 廷 娥 510224196310****** 姐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3 曹 兴 成 510224195310****** 姐 夫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14 唐 信 珍 女 士, 公 司 股 东, 其 与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15 范 玉 金 先 生, 公 司 股 东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其 与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其 他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16 黎 伟 先 生, 公 司 股 东 副 总 经 理, 其 与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其 他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17 王 成 英 女 士, 公 司 股 东, 其 与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18 潘 先 伟 先 生, 公 司 股 东 序 号 姓 名 身 份 证 号 码 关 联 关 系 其 他 说 明 1 潘 先 文 510224196302****** 兄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长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2 周 廷 娥 510224196310****** 嫂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19 李 光 明 先 生, 公 司 股 东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其 与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其 他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20 王 方 德 先 生, 公 司 股 东 序 号 姓 名 身 份 证 号 码 关 联 关 系 其 他 说 明 1 潘 先 文 510224196302****** 妻 弟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长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2 周 廷 娥 510224196310****** 妻 弟 媳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21 车 国 荣 先 生, 公 司 股 东 资 产 财 务 部 经 理, 其 与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22 杨 敏 女 士, 公 司 股 东 监 事 混 凝 土 分 公 司 经 营 部 副 经 理, 其 与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其 他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23 彭 利 君 女 士, 公 司 股 东 混 凝 土 分 公 司 经 营 部 副 经 理, 其 与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1-1-88

24 潘 先 福 先 生, 公 司 股 东 序 号 姓 名 身 份 证 号 码 关 联 关 系 其 他 说 明 1 潘 先 文 51022419630217**** 兄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长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2 周 廷 娥 51022419631014**** 嫂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25 潘 敬 坤 先 生, 公 司 股 东 董 事, 其 与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其 他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26 陈 生 先 生, 公 司 股 东 贵 阳 三 圣 总 经 理, 其 与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27 潘 德 全 先 生, 公 司 股 东, 其 与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28 王 应 勇 先 生, 公 司 股 东 资 产 财 务 部 副 经 理, 其 与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29 郑 泽 伟 先 生, 公 司 股 东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混 凝 土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技 术 研 发 中 心 副 主 任, 其 与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其 他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30 王 新 力 先 生, 公 司 股 东, 其 与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31 汪 平 女 士, 公 司 股 东 膨 胀 剂 分 厂 厂 长, 其 与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32 姚 彬 先 生, 公 司 股 东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技 术 研 发 中 心 副 主 任, 其 与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其 他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33 黎 文 芳 女 士, 公 司 股 东, 其 与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34 陈 勇 先 生, 公 司 股 东 监 事 会 主 席, 其 与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其 他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35 刘 让 铃 女 士, 公 司 股 东 减 水 剂 分 厂 副 厂 长, 其 与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36 沈 明 华 先 生, 公 司 股 东 混 凝 土 分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其 与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1-1-89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37 史 召 阳 先 生, 公 司 股 东 混 凝 土 分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其 与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38 宋 韬 先 生, 公 司 股 东 混 凝 土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助 理, 其 与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39 肖 永 号 先 生, 公 司 股 东, 其 与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40 唐 方 富 先 生, 公 司 股 东 石 膏 矿 分 公 司 经 理, 其 与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41 胡 明 术 先 生, 公 司 股 东 减 水 剂 分 厂 厂 长, 其 与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42 胡 世 贵 先 生, 公 司 股 东 混 凝 土 分 公 司 任 副 总 经 理, 其 与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诺 ( 六 )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流 通 限 制 和 自 愿 锁 定 股 份 的 承 1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潘 先 文 先 生 以 及 关 联 股 东 周 廷 娥 女 士 潘 呈 恭 先 生 潘 先 东 先 生 潘 先 伟 先 生 潘 先 福 先 生 周 廷 国 先 生 周 廷 建 先 生 曹 兴 成 先 生 陈 都 先 生 王 方 德 先 生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36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本 次 发 行 前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2 本 公 司 其 他 股 东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12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要 求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3 担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股 东 潘 先 文 先 生 范 玉 金 先 生 张 志 强 先 生 潘 敬 坤 先 生 杨 兴 志 先 生 曹 兴 成 先 生 黎 伟 先 生 杨 志 云 先 生 陈 勇 先 生 杨 敏 女 士 承 诺 : 前 述 承 诺 期 满 后, 在 其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其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25%,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其 所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在 其 申 报 离 任 6 个 月 后 的 12 个 月 内 通 过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交 易 出 售 本 公 司 股 票 数 量 占 其 所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票 总 数 的 比 例 不 超 过 50% 1-1-90

4 本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潘 先 文 先 生 周 廷 娥 女 士 以 及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的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张 志 强 先 生 杨 兴 志 先 生 范 玉 金 先 生 潘 敬 坤 先 生 曹 兴 成 先 生 黎 伟 先 生 杨 志 云 先 生 追 加 承 诺 : 本 人 所 持 重 庆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票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的, 其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 公 司 上 市 后 6 个 月 内 如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上 市 后 6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持 有 公 司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限 自 动 延 长 至 少 6 个 月 若 公 司 股 票 在 此 期 间 发 生 除 权 除 息 的, 发 行 价 格 将 作 相 应 调 整 本 人 职 务 变 更 离 职 等 原 因 不 影 响 本 承 诺 的 效 力, 在 此 期 间 本 人 仍 将 继 续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九 发 行 人 内 部 职 工 股 情 况 公 司 没 有 发 行 过 内 部 职 工 股 情 况 十 发 行 人 工 会 持 股 职 工 持 股 会 持 股 信 托 持 股 委 托 持 股 等 公 司 不 存 在 工 会 持 股 职 工 持 股 会 持 股 信 托 持 股 委 托 持 股 或 股 东 数 量 超 过 200 人 的 情 况 十 一 发 行 人 员 工 及 其 社 会 保 障 情 况 ( 一 ) 发 行 人 员 工 基 本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员 工 人 数 及 变 化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人 数 ( 人 ) 1,443 1,366 1,323 1,278 截 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员 工 具 体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1 员 工 专 业 结 构 专 业 构 成 人 数 ( 人 ) 占 员 工 总 数 比 例 生 产 人 员 834 57.80% 1-1-91

销 售 人 员 43 2.98% 技 术 人 员 188 13.03% 财 务 人 员 58 4.02% 管 理 人 员 109 7.55% 其 他 211 14.62% 合 计 1,443 100.00% 2 员 工 受 教 育 程 度 受 教 育 程 度 人 数 ( 人 ) 占 员 工 总 数 比 例 本 科 及 以 上 50 3.47% 大 专 118 8.18% 大 专 以 下 1,275 88.36% 合 计 1,443 100.00% 3 员 工 年 龄 分 布 年 龄 区 间 人 数 ( 人 ) 占 员 工 总 数 比 例 30 岁 以 下 368 25.50% 31-50 岁 926 64.17% 50 岁 以 上 149 10.33% 合 计 1,443 100.00% 4 户 口 类 型 结 构 户 籍 类 型 人 数 ( 人 ) 占 员 工 总 数 比 例 城 镇 467 32.36% 农 村 976 67.64% 合 计 1,443 100.00% ( 二 ) 发 行 人 执 行 社 会 保 障 制 度 情 况 1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社 会 保 险 费 缴 纳 情 况 公 司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合 同 法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地 方 性 劳 动 政 策 的 规 定, 实 行 全 员 劳 动 合 同 制 公 司 按 照 中 华 人 1-1-92

民 共 和 国 社 会 保 险 法 社 会 保 险 费 征 缴 暂 行 条 例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条 例 等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重 庆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统 一 社 会 保 险 缴 费 基 数 和 社 会 保 险 登 记 缴 费 申 报 程 序 的 通 知 渝 府 发 [2005]111 号 等 地 方 相 关 规 定, 报 告 期 内 逐 步 建 立 健 全 了 员 工 社 会 保 险 及 住 房 公 积 金 制 度 目 前, 公 司 已 全 面 执 行 社 会 保 险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制 度, 按 期 为 员 工 缴 纳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医 疗 保 险 工 伤 保 险 生 育 保 险 和 失 业 保 险 及 住 房 公 积 金 公 司 社 会 保 险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缴 纳 费 率 如 下 : 类 别 单 位 缴 费 费 率 个 人 养 老 保 险 20% 8% 医 疗 保 险 8%+1% 2%+2 元 失 业 保 险 2% 1% 生 育 保 险 0.7% 0 工 伤 保 险 股 份 公 司 5.5%, 碎 石 厂 石 膏 矿 4.8%, 混 凝 土 分 公 司 1.8%, 减 水 剂 分 厂 膨 胀 剂 分 厂 0.6% 0 住 房 公 积 金 7% 7% 注 农 业 户 口 员 工 其 个 人 不 需 缴 纳 失 业 保 险 1-1-93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社 会 保 险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缴 纳 金 额 如 下 : 类 别 养 老 员 工 人 数 ( 人 )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实 缴 人 数 ( 人 ) 实 缴 金 额 ( 万 元 ) 1,315 313.79 员 工 人 数 ( 人 ) 实 缴 人 数 ( 人 ) 实 缴 金 额 ( 万 元 ) 1,274 529.70 员 工 人 数 ( 人 ) 实 缴 人 数 ( 人 ) 实 缴 金 额 ( 万 元 ) 1,277 521.39 员 工 人 数 ( 人 ) 实 缴 人 数 ( 人 ) 实 缴 金 额 ( 万 元 ) 1,201 232.98 医 疗 1,327 142.10 1,302 251.14 1,287 226.10 1,219 125.79 失 业 1,328 32.03 1,306 41.07 1,292 49.46 1,221 29.43 生 育 1,443 1,328 11.11 1,366 1,304 21.26 1,323 1,290 18.37 1,278 1,210 9.08 工 伤 1,332 27.61 1,310 96.19 1,299 105.73 1,241 90.45 住 房 公 积 金 1,330 526.66 1,318 274.64 1,296 187.70 1,224 143.94 1-1-94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已 按 照 国 家 及 所 在 地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法 律 法 规 及 相 关 政 策 参 加 社 会 保 障 体 系, 实 行 养 老 保 险 医 疗 保 险 失 业 保 险 工 伤 保 险 生 育 保 险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等 社 会 保 障 制 度 公 司 存 在 少 数 员 工 未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的 情 况, 主 要 原 因 包 括 员 工 原 单 位 继 续 为 其 缴 纳 离 退 休 或 超 龄 当 月 入 职 尚 未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员 工 未 能 完 整 地 提 供 办 理 社 会 保 险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的 相 关 资 料 而 导 致 公 司 无 法 为 其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2 发 行 人 社 会 保 险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缴 纳 合 规 情 况 2010 年 以 来, 公 司 逐 步 规 范 完 善 员 工 社 会 保 险 缴 纳, 截 止 目 前, 公 司 已 全 面 执 行 社 会 保 险 制 度 ; 并 自 2011 年 以 来, 公 司 已 全 面 执 行 住 房 公 积 金 制 度 2014 年 7 月,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已 出 具 证 明 文 件, 证 明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未 因 违 反 有 关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方 面 的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而 受 到 主 管 部 门 的 处 罚 ; 重 庆 市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中 心 已 出 具 证 明 文 件, 证 明 公 司 已 为 公 司 员 工 缴 纳 了 住 房 公 积 金 针 对 以 前 年 度 社 会 保 险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未 缴 足 的 情 况, 实 际 控 制 人 已 向 公 司 出 具 书 面 承 诺 : 公 司 若 因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的 事 由 被 有 关 社 会 保 险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部 门 处 罚 或 追 缴, 本 人 承 诺 由 本 人 无 条 件 承 担 相 应 之 责 任,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支 出 补 缴 费 用 和 处 罚 费 用 等 ( 三 ) 发 行 人 员 工 薪 资 情 况 公 司 重 视 员 工 权 益 的 保 障, 在 自 身 迅 速 发 展 的 同 时, 为 员 工 提 供 了 当 地 具 有 竞 争 力 的 薪 资 福 利 待 遇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员 工 薪 资 高 于 重 庆 市 城 镇 私 营 单 位 就 业 人 员 年 平 均 工 资, 增 长 速 度 高 于 重 庆 市 城 镇 私 营 单 位 就 业 人 员 年 平 均 工 资 增 速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13 年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金 额 金 额 金 额 增 幅 增 幅 增 幅 ( 元 / 年 ) ( 元 / 年 ) ( 元 / 年 ) 公 司 员 工 平 均 薪 酬 52,772.74 10.00% 48,044.26 23.12% 39,021.88 29.41% 重 庆 市 城 镇 私 营 单 位 就 业 人 员 年 平 均 工 资 35,666.00 14.92% 31,035.00 18.22% 26,251 26.27% 1-1-95

注 重 庆 市 城 镇 私 营 单 位 就 业 人 员 年 平 均 工 资 数 据 来 自 重 庆 市 统 计 局 网 站 十 二 发 行 人 主 要 股 东 和 作 为 股 东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重 要 承 诺 ( 一 ) 锁 定 股 份 的 承 诺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本 节 之 八 发 行 人 股 本 情 况 之 ( 六 )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流 通 限 制 和 自 愿 锁 定 股 份 的 承 诺 ( 二 ) 持 股 意 向 的 承 诺 持 有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前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潘 先 文 先 生 周 廷 娥 女 士 潘 呈 恭 先 生 作 出 了 关 于 股 东 持 股 意 向 的 承 诺 : 在 锁 定 期 内, 不 转 让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中 公 开 发 售 的 股 份 除 外 ); 锁 定 期 届 满 后 五 年 内 可 根 据 个 人 需 要, 按 照 规 定 的 条 件 和 程 序 转 让 适 量 股 份, 但 仍 会 保 留 构 成 对 公 司 控 制 的 股 份 数 量 ( 三 ) 稳 定 股 价 的 承 诺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关 于 进 一 步 推 进 新 股 发 行 体 制 改 革 的 意 见 相 关 要 求, 公 司 制 定 了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稳 定 股 价 的 预 案, 且 该 预 案 已 经 2014 年 2 月 22 日 公 司 2013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和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潘 先 文 先 生 周 廷 娥 女 士 以 及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已 出 具 相 关 承 诺 该 预 案 具 体 内 容 如 下 : 1 启 动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的 条 件 公 司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如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除 权 后 的 加 权 平 均 价 格 ( 按 当 日 交 易 数 量 加 权 平 均, 不 包 括 大 宗 交 易 ) 低 于 公 司 上 一 财 务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除 权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值, 则 公 司 应 按 下 述 规 则 启 动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2 稳 定 股 价 的 具 体 措 施 (1) 公 司 回 购 1-1-96

1 公 司 为 稳 定 股 价 之 目 的 回 购 股 份, 应 符 合 上 市 公 司 回 购 社 会 公 众 股 份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及 关 于 上 市 公 司 以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回 购 股 份 的 补 充 规 定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且 不 应 导 致 公 司 股 权 分 布 不 符 合 上 市 条 件 2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对 回 购 股 份 做 出 决 议, 须 经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通 过,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承 诺 就 该 等 回 购 事 宜 在 股 东 大 会 中 投 赞 成 票 3 公 司 为 稳 定 股 价 之 目 的 进 行 股 份 回 购 的, 除 应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之 要 求 之 外, 还 应 符 合 下 列 各 项 : A 公 司 用 于 回 购 股 份 的 资 金 总 额 累 计 不 超 过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所 募 集 资 金 的 总 额 ; B 公 司 单 次 用 于 回 购 股 份 的 资 金 不 得 低 于 1,000 万 元 ; C 公 司 单 次 回 购 股 份 不 超 过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2% 4 公 司 董 事 会 公 告 回 购 股 份 预 案 后, 公 司 股 票 若 连 续 5 个 交 易 日 除 权 后 的 加 权 平 均 价 格 ( 按 当 日 交 易 数 量 加 权 平 均, 不 包 括 大 宗 交 易 ) 超 过 公 司 上 一 财 务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除 权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值,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做 出 决 议 终 止 回 购 股 份 事 宜, 且 在 未 来 3 个 月 内 不 再 启 动 股 份 回 购 事 宜 (2)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1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应 在 符 合 上 市 公 司 收 购 管 理 办 法 中 小 企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业 务 备 忘 录 第 23 号 : 股 东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增 持 股 份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条 件 和 要 求 且 不 应 导 致 公 司 股 权 分 布 不 符 合 上 市 条 件 的 前 提 下, 对 公 司 股 票 进 行 增 持 : A 公 司 回 购 股 份 方 案 实 施 期 限 届 满 之 日 后 的 10 个 交 易 日 除 权 后 的 公 司 股 份 加 权 平 均 价 格 ( 按 当 日 交 易 数 量 加 权 平 均, 不 包 括 大 宗 交 易 ) 低 于 公 司 上 一 财 务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除 权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值 ; B 公 司 回 购 股 份 方 案 实 施 完 毕 之 日 起 的 3 个 月 内 启 动 条 件 再 次 被 触 发 2 控 股 股 东 承 诺 A 单 次 增 持 总 金 额 不 应 少 于 人 民 币 1,000 万 元 ; B 单 次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数 量 不 超 过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2% (3)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1 下 列 任 一 条 件 发 生 时, 届 时 在 公 司 任 职 并 领 取 薪 酬 的 公 司 董 事 ( 不 包 括 独 立 董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应 在 符 合 上 市 公 司 收 购 管 理 办 法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1-1-97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所 持 本 公 司 股 份 及 其 变 动 管 理 规 则 及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所 持 本 公 司 股 份 及 其 变 动 管 理 业 务 指 引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条 件 和 要 求 的 前 提 下, 对 公 司 股 票 进 行 增 持 : A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股 份 方 案 实 施 期 限 届 满 之 日 后 的 10 个 交 易 日 除 权 后 的 公 司 股 份 加 权 平 均 价 格 ( 按 当 日 交 易 数 量 加 权 平 均, 不 包 括 大 宗 交 易 ) 低 于 公 司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除 权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值 ; B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股 份 方 案 实 施 完 毕 之 日 起 的 3 个 月 内 启 动 条 件 再 次 被 触 发 2 有 义 务 增 持 的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其 用 于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货 币 资 金 不 少 于 该 等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个 人 上 年 度 薪 酬 总 和 的 30%, 但 不 超 过 该 等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个 人 上 年 度 的 薪 酬 总 和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对 该 等 增 持 义 务 的 履 行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3 在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完 成 后, 如 果 公 司 股 票 价 格 再 次 出 现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除 权 后 的 加 权 平 均 价 格 ( 按 当 日 交 易 数 量 加 权 平 均, 不 包 括 大 宗 交 易 ) 低 于 公 司 上 一 财 务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除 权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值, 则 公 司 应 依 照 本 预 案 的 规 定, 依 次 开 展 公 司 回 购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及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工 作 4 公 司 新 聘 任 将 从 公 司 领 取 薪 酬 的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时, 将 促 使 该 新 聘 任 的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根 据 本 预 案 的 规 定 签 署 相 关 承 诺 3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的 启 动 程 序 (1) 公 司 回 购 1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在 上 述 公 司 回 购 启 动 条 件 触 发 之 日 起 的 15 个 交 易 日 内 做 出 回 购 股 份 的 决 议 2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当 在 做 出 回 购 股 份 决 议 后 的 2 个 工 作 日 内 公 告 董 事 会 决 议 回 购 股 份 预 案, 并 发 布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3 公 司 回 购 应 在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做 出 之 日 起 次 日 开 始 启 动 回 购, 并 应 在 履 行 相 关 法 定 手 续 后 的 30 日 内 实 施 完 毕 ; 4 公 司 回 购 方 案 实 施 完 毕 后, 应 在 2 个 工 作 日 内 公 告 公 司 股 份 变 动 报 告, 并 在 10 日 内 依 法 注 销 所 回 购 的 股 份, 办 理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2) 控 股 股 东 及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1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在 控 股 股 东 及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启 动 条 件 触 发 之 日 起 1-1-98

2 个 交 易 日 内 做 出 增 持 公 告 2 控 股 股 东 及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应 在 增 持 公 告 做 出 之 日 起 次 日 开 始 启 动 增 持, 并 应 在 履 行 相 关 法 定 手 续 后 的 30 日 内 实 施 完 毕 4 约 束 措 施 (1) 若 公 司 董 事 会 制 订 的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措 施 涉 及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如 控 股 股 东 未 能 履 行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的 承 诺, 则 公 司 有 权 自 股 价 稳 定 方 案 公 告 之 日 起 90 个 自 然 日 届 满 后 将 应 付 控 股 股 东 的 现 金 分 红 予 以 扣 留, 直 至 其 履 行 增 持 义 务 (2) 若 公 司 董 事 会 制 订 的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措 施 涉 及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如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未 能 履 行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的 承 诺, 则 公 司 有 权 自 股 价 稳 定 方 案 公 告 之 日 起 90 个 自 然 日 届 满 后 将 应 付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薪 酬 及 现 金 分 红 予 以 扣 留, 直 至 其 履 行 增 持 义 务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拒 不 履 行 本 预 案 规 定 的 股 票 增 持 义 务 情 节 严 重 的, 控 股 股 东 或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半 数 以 上 的 独 立 董 事 有 权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更 换 相 关 董 事, 公 司 董 事 会 有 权 解 聘 相 关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四 ) 投 资 者 赔 偿 及 股 份 回 购 承 诺 1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潘 先 文 先 生 周 廷 娥 女 士 承 诺 : (1)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2)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招 股 说 明 书 如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对 判 断 公 司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构 成 重 大 实 质 影 响 的, 公 司 将 依 法 回 购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全 部 新 股, 且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将 购 回 已 转 让 的 原 限 售 股 份 ;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本 人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3) 本 人 将 切 实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及 其 他 承 诺, 如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的, 则 本 人 将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1 在 股 东 大 会 上 说 明 未 履 行 承 诺 的 具 体 原 因 并 向 投 资 者 道 歉 ;2 在 有 关 监 管 机 关 要 求 的 期 限 内 予 以 纠 正 ;3 给 公 司 或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对 公 司 或 投 资 者 进 行 赔 偿 ;4 有 违 法 所 得 的, 予 以 没 收 ;5 其 他 根 据 届 时 规 定 可 以 采 取 的 其 他 措 施 1-1-99

2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张 志 强 先 生 杨 兴 志 先 生 范 玉 金 先 生 潘 敬 坤 先 生 吕 丹 先 生 张 孝 友 先 生 杨 长 辉 先 生 潘 金 贵 先 生 陈 勇 先 生 杨 敏 女 士 肖 卿 萍 女 士 曹 兴 成 先 生 黎 伟 先 生 杨 志 云 先 生 承 诺 : (1)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2)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招 股 说 明 书 如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本 人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3) 本 人 将 切 实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及 其 他 承 诺, 如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的, 则 本 人 将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1 在 股 东 大 会 上 说 明 未 履 行 承 诺 的 具 体 原 因 并 向 投 资 者 道 歉 ;2 在 有 关 监 管 机 关 要 求 的 期 限 内 予 以 纠 正 ;3 给 公 司 或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对 公 司 或 投 资 者 进 行 赔 偿 ;4 有 违 法 所 得 的, 予 以 没 收 ;5 其 他 根 据 届 时 规 定 可 以 采 取 的 其 他 措 施 ( 五 )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减 少 并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的 承 诺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潘 先 文 周 廷 娥 为 了 避 免 与 公 司 之 间 将 来 可 能 发 生 同 业 竞 争 或 关 联 交 易, 向 公 司 出 具 了 关 于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承 诺 函 关 于 避 免 和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的 承 诺, 具 体 内 容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和 关 联 交 易 之 一 同 业 竞 争 情 况 之 ( 二 )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关 于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以 及 五 发 行 人 拟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的 措 施 ( 六 ) 其 他 承 诺 1 全 体 自 然 人 股 东 关 于 被 追 缴 个 人 所 得 税 的 承 诺 函 全 体 自 然 人 股 东 已 向 公 司 出 具 关 于 被 追 缴 个 人 所 得 税 的 承 诺 函 : 2010 年 3 月 23 日, 经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股 东 会 决 议 以 经 审 计 截 止 2009 年 12 月 31 日 的 净 资 产 167,493,842.93 元 按 2.5378:1 的 比 例 折 合 为 股 本 66,000,000.00 元, 差 额 101,493,842.93 元 作 为 资 本 公 积,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股 份 公 司, 各 股 东 持 股 比 例 不 变 若 公 司 将 来 被 税 务 机 关 追 缴 此 部 分 个 人 所 得 税, 则 全 体 自 然 人 股 东 将 承 担 公 司 代 扣 缴 的 个 人 所 得 税 2 实 际 控 制 人 关 于 社 保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被 追 缴 的 承 诺 函 1-1-100

实 际 控 制 人 潘 先 文 先 生 和 周 廷 娥 女 士 已 向 公 司 出 具 关 于 社 保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被 追 缴 的 承 诺 函 : 重 庆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已 经 依 法 与 劳 动 者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并 已 在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社 保 局 和 重 庆 市 北 部 新 区 社 保 局 办 理 了 社 保 登 记 设 立 了 社 保 账 户, 为 员 工 办 理 了 养 老 医 疗 工 伤 生 育 失 业 等 社 会 保 险, 且 依 法 为 其 员 工 缴 纳 相 关 保 险 费 用 ; 三 圣 特 材 已 于 2011 年 1 月, 在 重 庆 市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中 心 设 立 了 住 房 公 积 金 账 户, 并 办 理 了 住 房 公 积 金 缴 存 手 续, 且 已 开 始 依 法 为 其 员 工 缴 纳 住 房 公 积 金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不 存 在 因 违 反 劳 动 用 工 和 劳 动 保 障 等 方 面 的 法 律 法 规 而 被 社 会 保 险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部 门 处 罚 的 情 形 本 人 作 为 三 圣 特 材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承 诺 如 下, 公 司 若 因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的 事 由 被 有 关 社 会 保 险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部 门 处 罚 或 追 缴, 本 人 承 诺 由 本 人 无 条 件 承 担 相 应 之 责 任,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支 出 补 缴 费 用 和 处 罚 费 用 等 1-1-101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 一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和 主 要 产 品 情 况 ( 一 ) 主 营 业 务 公 司 专 注 于 石 膏 ( 主 要 成 份 为 CaSO 4) 综 合 利 用 的 研 究 和 产 品 开 发, 充 分 利 用 公 司 所 在 地 丰 富 的 石 膏 资 源 优 势, 经 过 多 年 生 产 经 营, 形 成 了 从 石 膏 开 采 到 深 加 工 的 较 为 完 善 的 业 务 循 环 体 系 及 基 于 石 膏 综 合 利 用 的 多 元 业 务 协 同 发 展 的 模 式 公 司 目 前 业 务 涵 盖 基 于 石 膏 中 钙 (Ca) 的 综 合 利 用 而 形 成 的 商 品 混 凝 土 及 外 加 剂 等 新 型 环 保 建 筑 材 料 的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和 基 于 石 膏 中 硫 (S) 的 综 合 利 用 而 形 成 的 硫 酸 等 硫 系 列 产 品 的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根 据 证 监 会 颁 布 的 上 市 公 司 行 业 分 类 指 引 (2012) 和 国 家 统 计 局 颁 布 的 国 民 经 济 行 业 分 类 (GB/T4754-2011), 公 司 业 务 分 别 属 于 C 制 造 业 C302 石 膏 水 泥 制 品 及 类 似 制 品 制 造 C266 专 用 化 学 产 品 制 造 和 C261 基 本 化 学 原 料 制 造 公 司 为 中 国 硅 酸 盐 学 会 混 凝 土 与 水 泥 制 品 分 会 膨 胀 与 自 应 力 混 凝 土 专 业 委 员 会 副 理 事 长 单 位 中 国 非 金 属 矿 工 业 协 会 石 膏 专 业 委 员 会 副 理 事 长 单 位 中 国 建 筑 业 协 会 混 凝 土 分 会 理 事 单 位 中 国 建 筑 材 料 联 合 会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分 会 理 事 单 位 中 国 建 筑 材 料 联 合 会 石 膏 建 材 分 会 会 员 单 位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GB23439-2009) 国 家 标 准 的 起 草 修 订 单 位 和 补 偿 收 缩 混 凝 土 应 用 技 术 规 程 (JGJ/T178-2009) 的 参 编 单 位 公 司 自 主 研 发 的 硬 石 膏 制 硫 酸 联 产 膨 胀 剂 或 水 泥 工 艺 拓 展 了 获 取 硫 资 源 的 途 径, 对 我 国 现 有 的 以 硫 磺 硫 铁 矿 冶 炼 烟 气 制 酸 为 主 的 格 局 形 成 了 有 益 的 补 充, 为 降 低 我 国 硫 资 源 长 期 对 外 高 依 存 度 具 有 积 极 的 战 略 意 义 ; 硬 石 膏 制 酸 联 产 膨 胀 剂 工 艺 在 国 家 严 格 限 制 高 铝 粘 土 开 采 的 政 策 背 景 下, 通 过 硬 石 膏 煅 烧 产 生 的 氧 化 钙 (CaO) 熟 料, 有 效 解 决 了 膨 胀 剂 行 业 发 展 面 临 的 优 质 铝 粘 土 原 料 需 求 瓶 颈 问 题 ; 同 时, 硬 石 膏 制 酸 联 产 膨 胀 剂 或 水 泥 工 艺 也 解 决 了 传 统 建 材 和 化 工 生 产 中 的 三 废 问 题, 无 废 渣 和 废 水 排 放,CO 2 和 SO 2 气 体 排 放 量 远 低 于 行 1-1-102

业 水 平, 优 于 国 家 标 准, 体 现 出 低 碳 节 能 环 保 和 经 济 的 特 点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明 确 将 硫 钾 硼 锂 等 短 缺 化 工 矿 产 资 源 勘 探 开 发 及 综 合 利 用 ; 尾 矿 废 渣 等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列 为 鼓 励 类 产 业 ( 二 ) 主 要 产 品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包 括 商 品 混 凝 土 减 水 剂 膨 胀 剂 硫 酸 等 公 司 多 元 产 品 协 同 发 展, 各 产 品 间 相 互 独 立 对 外 销 售, 同 时, 各 产 品 又 具 有 紧 密 的 相 关 性, 产 品 间 构 成 上 下 游 业 务 链, 公 司 所 产 硫 酸 焦 亚 硫 酸 钠 部 分 自 用 作 为 生 产 减 水 剂 的 原 料, 所 产 减 水 剂 和 膨 胀 剂 部 分 自 用 于 满 足 生 产 商 品 混 凝 土 所 需 外 加 剂 原 料, 公 司 所 产 水 泥 全 部 自 用 作 为 生 产 商 品 混 凝 土 的 原 料 公 司 利 用 硬 石 膏 生 产 膨 胀 剂, 利 用 硬 石 膏 为 原 料 制 取 硫 系 列 产 品 联 产 水 泥 膨 胀 剂, 石 膏 的 价 值 得 到 了 充 分 开 发 及 提 升, 形 成 了 化 工 业 务 与 建 材 业 务 协 同 发 展 模 式 石 膏 矿 资 源 水 泥 膨 胀 剂 二 氧 化 硫 减 水 剂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商 品 混 凝 土 硫 酸 等 产 品 外 销 给 客 户 公 司 发 展 模 式 将 循 环 经 济 理 念 应 用 于 实 际 生 产, 符 合 国 家 节 能 减 排, 发 展 低 碳 经 济 循 环 经 济 的 产 业 政 策, 节 约 了 资 源 保 护 了 环 境, 具 有 明 显 的 成 本 优 势, 增 强 了 公 司 竞 争 力 未 来, 公 司 以 石 膏 资 源 为 基 础, 以 技 术 创 新 为 支 撑 的 业 务 协 同 发 展 模 式 的 深 化 及 复 制 将 成 为 公 司 发 展 的 特 色 方 式 1-1-103

二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基 本 情 况 ( 一 ) 发 行 人 所 属 行 业 公 司 产 品 商 品 混 凝 土 及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属 于 建 材 行 业, 硫 酸 等 属 于 化 工 行 业 ( 二 )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监 管 体 制 主 要 法 律 法 规 及 政 策 1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和 管 理 体 制 (1) 商 品 混 凝 土 及 外 加 剂 行 业 商 品 混 凝 土 及 外 加 剂 行 业 属 于 建 材 行 业 的 子 行 业 建 筑 材 料 行 业 是 关 系 到 国 计 民 生 的 重 要 行 业, 住 建 部 国 家 发 改 委 等 部 门 负 责 建 筑 材 料 行 业 的 宏 观 调 控 建 筑 材 料 的 日 常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由 所 在 省 市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及 技 术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等 负 责 公 司 所 在 地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为 重 庆 市 建 委 和 重 庆 市 经 信 委 国 家 建 设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对 商 品 混 凝 土 企 业 实 行 资 质 管 理 商 品 混 凝 土 企 业 专 业 资 质 分 为 二 级 和 三 级, 二 级 企 业 可 以 生 产 经 营 各 种 强 度 等 级 的 混 凝 土 和 特 种 混 凝 土, 三 级 企 业 仅 可 以 生 产 强 度 等 级 在 C60 及 以 下 的 混 凝 土 省 级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对 区 域 内 企 业 的 资 质 审 查 管 理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的 生 产 与 销 售 无 资 质 许 可 要 求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协 会 和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协 会 为 公 司 所 属 细 分 行 业 的 行 业 协 会 组 织, 主 要 负 责 行 业 规 划 及 市 场 研 究 技 术 推 广 会 员 企 业 服 务 及 行 业 自 律 管 理 等 (2) 硫 酸 行 业 硫 酸 属 于 工 业 产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目 录 产 品, 硫 酸 生 产 实 施 生 产 许 可 证 制 度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是 国 务 院 工 业 产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主 管 部 门, 全 国 工 业 产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办 公 室 是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内 设 的 负 责 全 国 工 业 产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日 常 工 作 的 管 理 机 构,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工 业 产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办 公 室 为 其 对 应 的 管 理 部 门 公 司 所 在 地 硫 酸 生 产 行 业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为 重 庆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根 据 国 家 安 监 总 局 颁 布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名 录 (2002 版 ) 规 定, 硫 酸 属 于 第 1-1-104

八 类 第 1 项 酸 性 腐 蚀 品, 为 危 险 化 学 品 硫 酸 生 产 实 施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制 度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总 局 负 责 全 国 生 产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审 批 发 放 工 作 的 监 督 管 理, 各 省 级 直 辖 市 安 监 局 负 责 本 区 域 内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审 批 和 发 放 公 司 所 在 地 硫 酸 生 产 安 全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为 重 庆 市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中 国 硫 酸 工 业 协 会 是 由 硫 酸 生 产 经 营 企 业 石 油 天 然 气 硫 回 收 企 业 及 区 域 性 行 业 协 会 研 究 设 计 大 专 院 校 设 备 制 造 物 流 等 单 位 自 愿 组 成 的 行 业 组 织, 主 要 负 责 市 场 及 政 策 调 研 行 业 规 划 行 业 标 准 制 定 及 修 订 行 业 规 范 及 自 律 管 理 等 2 行 业 主 要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2003 年 10 月 16 日, 商 务 部 公 安 部 建 设 部 交 通 部 联 合 下 发 关 于 限 期 禁 止 在 城 市 城 区 现 场 搅 拌 混 凝 土 的 通 知 商 改 发 [2003]341 号, 其 中 规 定 : 北 京 等 124 个 城 市 城 区 从 2003 年 12 月 31 日 起 禁 止 现 场 搅 拌 混 凝 土, 其 他 省 ( 自 治 区 ) 辖 市 从 2005 年 12 月 31 日 起 禁 止 现 场 搅 拌 混 凝 土, 预 拌 混 凝 土 和 干 混 砂 浆 生 产 企 业 必 须 全 部 使 用 散 装 水 泥 2004 年 3 月 29 日, 商 务 部 财 政 部 建 设 部 铁 道 部 交 通 部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联 合 发 布 2004 年 第 5 号 文 件 散 装 水 泥 管 理 办 法, 办 法 规 定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应 当 鼓 励 发 展 预 拌 混 凝 士 和 预 拌 砂 浆,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限 期 禁 止 城 市 市 区 现 场 搅 拌 混 凝 土, 预 拌 混 凝 土 预 拌 砂 浆 生 产 企 业 必 须 全 部 使 用 散 装 水 泥 水 泥 制 品 生 产 企 业 也 应 当 积 极 使 用 散 装 水 泥 2006 年 12 月 12 日, 商 务 部 发 布 关 于 十 一 五 期 间 加 快 散 装 水 泥 发 展 的 指 导 意 见 商 改 发 [2006]519 号, 对 促 进 商 品 混 凝 土 的 发 展 提 出 了 进 一 步 指 导 意 见, 其 中 指 出 中 西 部 地 区 水 泥 消 费 量 占 全 国 总 消 费 量 的 45%, 但 水 泥 散 装 率 平 均 只 有 24.4%, 散 装 水 泥 发 展 潜 力 较 大 ; 十 一 五 期 间, 中 西 部 地 区 散 装 水 泥 主 管 部 门 和 各 级 散 装 水 泥 办 公 室 要 进 一 步 加 大 宣 传 力 度, 提 高 广 大 民 众 对 散 装 水 泥 的 认 识, 转 变 传 统 的 水 泥 消 费 方 式, 按 照 关 于 禁 止 在 城 市 城 区 现 场 搅 拌 混 凝 土 的 有 关 规 定, 严 格 执 法 加 强 监 督 检 查, 抓 住 国 家 实 施 中 部 崛 起 和 西 部 大 开 发 等 战 略 的 机 遇, 促 进 商 品 混 凝 土 商 品 砂 浆 的 发 展 2008 年 8 月 29 日, 全 国 人 大 常 务 委 员 会 通 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循 环 经 济 促 1-1-105

进 法, 该 法 于 2009 年 1 月 1 日 起 实 施 该 法 规 定 国 家 鼓 励 和 引 导 公 民 使 用 节 能 节 水 节 材 和 有 利 于 保 护 环 境 的 产 品 及 再 生 产 品, 减 少 废 物 的 生 产 量 和 排 放 量 ; 鼓 励 利 用 无 毒 无 害 的 固 体 废 物 生 产 建 筑 材 料, 鼓 励 使 用 散 装 水 泥, 推 广 使 用 预 拌 混 凝 土 和 预 拌 砂 浆 2011 年 3 月 21 日 国 家 发 改 委 颁 布 的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将 硫 钾 硼 锂 等 短 缺 化 工 矿 产 资 源 勘 探 开 发 及 综 合 利 用 ; 尾 矿 废 渣 等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列 为 鼓 励 类 产 业 2011 年 8 月 31 日,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十 二 五 节 能 减 排 综 合 性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国 发 [2011]26 号, 通 知 指 出 推 广 使 用 新 型 节 能 建 材 和 再 生 建 材, 继 续 推 广 散 装 水 泥, 推 动 建 筑 节 能 ; 大 力 发 展 循 环 经 济, 推 动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加 强 共 伴 生 矿 产 资 源 及 尾 矿 综 合 利 用, 建 设 绿 色 矿 山, 推 动 煤 矸 石 粉 煤 灰 工 业 副 产 石 膏 冶 炼 和 化 工 废 渣 建 筑 和 道 路 废 弃 物 以 及 农 作 物 秸 秆 综 合 利 用 农 林 废 物 资 源 化 利 用, 大 力 发 展 利 废 新 型 建 筑 材 料 废 弃 物 实 现 就 地 消 化, 减 少 转 移 到 2015 年,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综 合 利 用 率 达 到 72% 以 上 2011 年 9 月 13 日, 商 务 部 发 布 关 于 十 二 五 期 间 加 快 散 装 水 泥 发 展 的 指 导 意 见 商 流 通 发 [2011]322 号, 意 见 指 出 各 地 要 根 据 本 地 区 特 点 和 区 域 经 济 发 展 水 平, 并 结 合 区 域 发 展 规 划, 扩 大 禁 现 城 市 范 围, 鼓 励 中 心 镇 城 镇 周 边 及 农 村 发 展 预 拌 混 凝 土, 鼓 励 设 区 市 发 展 预 拌 砂 浆, 积 极 扩 大 禁 现 区 域 与 覆 盖 范 围 ; 进 一 步 加 大 农 村 散 装 水 泥 推 广 力 度, 逐 步 缩 小 区 域 间 差 距, 促 进 全 国 散 装 水 泥 行 业 的 均 衡 化 发 展 到 2015 年, 全 国 散 装 水 泥 年 供 应 量 达 到 13 亿 吨, 水 泥 散 装 率 达 到 58%, 预 拌 混 凝 土 使 用 量 达 到 22 亿 立 方 米, 预 拌 砂 浆 使 用 量 达 到 4,800 万 吨, 农 村 散 装 水 泥 使 用 率 达 到 45% 意 见 同 时 提 出 要 提 高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水 平, 进 一 步 促 进 对 工 业 废 弃 物 的 综 合 利 用, 提 高 社 会 资 源 利 用 效 率, 保 护 天 然 资 源 着 力 促 进 人 工 砂 的 推 广 应 用, 实 现 天 然 砂 的 部 分 或 全 部 替 代, 特 别 是 利 用 废 矿 渣 尾 矿 石 等 制 造 细 集 料 2011 年 11 月 8 日, 国 家 工 信 部 发 布 建 材 工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鼓 励 建 材 企 业 综 合 利 用 矿 渣 粉 煤 灰 煤 矸 石 副 产 石 膏 尾 矿 等 大 宗 工 业 废 弃 物 和 建 筑 废 弃 物, 生 产 水 泥 墙 体 材 料 等 产 品, 扩 大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范 围 和 固 体 废 弃 物 利 用 总 量 发 展 绿 色 矿 业, 强 化 非 金 属 矿 资 源 节 约 与 综 合 利 用, 提 高 矿 产 资 源 1-1-106

开 采 回 采 率 选 矿 回 收 率 和 综 合 利 用 率 ; 继 续 推 进 矿 渣 粉 煤 灰 钢 渣 电 石 渣 煤 矸 石 脱 硫 石 膏 磷 石 膏 建 筑 垃 圾 等 固 体 废 弃 物 综 合 利 用, 发 展 循 环 经 济 将 高 性 能 外 加 剂 列 入 重 点 发 展 产 品 2011 年 11 月 15 日, 国 土 资 源 部 矿 产 资 源 节 约 与 综 合 利 用 十 二 五 规 划 ( 国 土 资 发 2011 184 号 ), 要 求 矿 山 企 业 大 力 推 进 低 品 位 共 伴 生 难 选 冶 资 源 以 及 尾 矿 和 固 体 废 弃 物 的 综 合 利 用, 大 力 发 展 矿 产 资 源 领 域 循 环 经 济, 落 实 节 能 减 排 保 护 矿 山 环 境 等 有 关 要 求, 规 划 到 十 二 五 末,80% 的 达 到 综 合 利 用 品 位 的 共 伴 生 矿 得 到 全 面 回 收, 尾 矿 实 现 减 量 化 应 用 和 有 价 元 素 的 综 合 回 收 2012 年 6 月 28 日, 铁 道 部 公 布 了 铁 路 产 品 认 证 采 信 目 录 ( 第 一 批 ) ( 铁 科 技 [2012]138) 号 文, 高 效 减 水 剂 聚 羧 酸 系 减 水 剂 被 列 入 铁 路 用 减 水 剂 产 品 2013 年 1 月 1 日,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印 发 了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转 发 发 展 改 革 委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绿 色 建 筑 行 动 方 案 的 通 知 ( 国 办 发 [2013]1 号 ), 在 绿 色 建 筑 行 动 方 案 第 三 部 分 重 点 任 务 的 第 七 项 明 确 要 求 : 大 力 发 展 绿 色 建 材 中 明 确 要 求 大 力 发 展 预 拌 混 凝 土 预 拌 砂 浆 ( 三 )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市 场 情 况 1 细 分 行 业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商 品 混 凝 土, 又 称 预 拌 混 凝 土, 其 实 质 是 将 混 凝 土 从 过 去 的 施 工 现 场 搅 拌 分 离 出 来, 由 专 业 混 凝 土 生 产 企 业 通 过 搅 拌 站 集 中 生 产 并 出 售 给 需 方, 使 混 凝 土 成 为 一 种 商 品 商 品 混 凝 土 的 出 现 是 生 产 专 业 化 商 品 化 精 细 化 发 展 的 必 然 结 果 混 凝 土 生 产 企 业 可 以 根 据 需 方 要 求, 生 产 出 不 同 等 级 不 同 强 度 的 混 凝 土, 满 足 特 定 施 工 的 要 求 与 传 统 的 混 凝 土 现 场 搅 拌 生 产 模 式 相 比, 商 品 混 凝 土 生 产 模 式 能 有 效 提 高 混 凝 土 质 量 及 施 工 速 度, 减 少 城 市 噪 音 和 粉 尘 污 染, 减 少 资 源 的 耗 费, 促 进 节 能 减 排 (1)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发 展 概 况 商 品 混 凝 土 的 使 用 始 于 20 世 纪 初, 其 市 场 发 展 迅 速 目 前, 欧 美 主 要 发 达 国 家 每 年 人 均 商 品 混 凝 土 消 费 量 维 持 在 1.0m 3 左 右, 商 品 混 凝 土 普 及 率 达 到 80% 以 上 ( 资 料 来 源 : 国 内 外 混 凝 土 行 业 现 状 及 发 展 趋 势, 混 凝 土 世 界 2010 年 第 一 期 )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已 成 为 建 材 行 业 中 的 一 个 重 要 子 行 业 1-1-107

我 国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的 发 展 与 我 国 的 经 济 发 展 进 程 密 切 相 关 自 1949 年 以 来, 我 国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的 发 展 经 历 了 三 个 阶 段 : 萌 芽 期 徘 徊 期 高 速 发 展 期 1949-1978 经 济 实 力 薄 弱, 基 建 投 资 少, 对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发 展 形 不 成 拉 动 力 预 拌 混 凝 土 使 用 仅 限 于 企 业 内 部 1979-1990 基 建 投 资 拉 动 力 度 不 够,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发 展 有 限 完 成 了 相 关 标 准 制 定, 为 行 业 快 速 发 展 奠 定 基 础 1991- 宏 观 经 济 快 速 发 展, 受 禁 现 等 政 策 及 混 凝 土 技 术 发 展 影 响, 行 业 高 速 成 长, 由 粗 放 型 向 技 术 服 务 型 转 变 注 资 料 来 源 于 国 内 外 混 凝 土 行 业 现 状 及 发 展 趋 势, 混 凝 土 世 界 2010 年 第 1 期 20 世 纪 90 年 代 后, 随 着 我 国 宏 观 经 济 的 快 速 发 展, 我 国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进 入 高 速 发 展 期, 特 别 是 2003 年 全 国 范 围 内 实 施 的 禁 现 政 策 促 进 了 行 业 快 速 发 展 2005 年 至 2012 年, 我 国 商 品 混 凝 土 产 量 由 1.36 亿 m 3 增 至 8.88 亿 m 3, 年 均 增 长 率 达 到 30.74% 2013 年 1-10 月, 我 国 商 品 混 凝 土 产 量 为 9.17 亿 m 3, 同 比 增 长 21.49% ( 资 料 来 源 : 中 商 情 报 网 ) 单 位 : 亿 m 3 2005-2012 年 我 国 商 品 混 凝 土 产 量 及 增 速 10 8 6 4 2-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50% 40% 30% 20% 10% 0% 产 量 增 长 率 我 国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虽 然 发 展 迅 速, 但 相 比 欧 美 发 达 国 家, 我 国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的 起 步 较 晚, 发 展 水 平 仍 然 较 低 我 国 是 世 界 上 混 凝 土 消 费 量 最 大 的 国 家, 但 目 前 人 均 商 品 混 凝 土 消 费 量 约 0.6m 3, 商 品 混 凝 土 普 及 率 不 到 30%, 远 低 于 欧 美 发 达 国 家 水 平 商 品 混 凝 土 相 比 传 统 混 凝 土 生 产 模 式 体 现 出 环 保 节 能 质 优 等 优 势 随 着 经 济 发 展 对 资 源 和 环 保 的 更 高 要 求, 可 以 预 见, 未 来 几 年, 我 国 商 1-1-108

品 混 凝 土 使 用 率 将 稳 步 提 高,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仍 将 保 持 快 速 发 展 态 势 商 品 混 凝 土 为 易 凝 结 产 品, 其 供 应 运 输 时 间 应 控 制 在 2 小 时 左 右, 运 输 半 径 一 般 不 超 过 50 公 里 商 品 混 凝 土 的 产 品 特 性 决 定 了 该 行 业 的 区 域 性 特 点 我 国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发 展 呈 现 出 区 域 发 展 不 平 衡 特 点 经 济 发 达 省 市 商 品 混 凝 土 使 用 比 例 较 大, 北 京 上 海 江 苏 浙 江 等 区 域 商 品 混 凝 土 普 及 率 已 经 达 到 60%-80%, 商 品 混 凝 土 使 用 量 占 全 国 商 品 混 凝 土 使 用 总 量 的 50%; 西 部 地 区 ( 十 二 省 市 ) 商 品 混 凝 土 普 及 率 相 对 较 低, 商 品 混 凝 土 使 用 量 仅 占 全 国 商 品 混 凝 土 使 用 总 量 的 25.53% 但 随 着 我 国 西 部 大 开 发 的 深 入, 近 年 来, 西 部 地 区 商 品 混 凝 土 的 使 用 量 增 长 较 快, 重 庆 四 川 新 疆 贵 州 甘 肃 等 地 区 近 年 来 商 品 混 凝 土 产 量 保 持 持 续 快 速 增 长, 高 于 全 国 平 均 增 速 未 来 几 年, 我 国 西 部 省 份 将 成 为 我 国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发 展 的 重 要 市 场 ( 资 料 来 源 : 2012 年 全 国 各 省 商 品 混 凝 土 产 量, 中 商 情 报 网 ) 2003 年, 商 务 部 公 安 部 建 设 部 交 通 部 联 合 下 发 了 关 于 限 期 禁 止 在 城 市 城 区 现 场 搅 拌 混 凝 土 的 通 知 商 改 发 [2003]341 号, 公 司 所 在 地 重 庆 成 为 我 国 首 批 禁 现 的 城 市 近 年 来, 随 着 重 庆 市 经 济 的 快 速 发 展, 重 庆 市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亦 保 持 了 高 速 发 展 态 势 截 止 2013 年 末, 重 庆 市 共 有 商 品 混 凝 土 企 业 131 家, 商 品 混 凝 土 总 产 量 达 5,425.68 万 m 3, 相 比 2000 年 141 万 m 3 增 长 了 约 38 倍,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32.42% 单 位 : 万 m 3 2000-2013 年 重 庆 市 商 品 混 凝 土 产 量 情 况 6,000 5,500 5,000 4,500 4,000 3,500 3,000 2,500 2,000 1,500 1,000 500-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90% 80% 70% 60% 50% 40% 30% 20% 10% 0% 混 凝 土 产 量 增 长 率 注 资 料 来 源 于 重 庆 市 混 凝 土 协 会 1-1-109

(2) 商 品 混 凝 土 市 场 供 求 状 况 行 业 竞 争 格 局 及 利 润 水 平 1 商 品 混 凝 土 市 场 的 需 求 状 况 混 凝 土 市 场 需 求 量 与 宏 观 经 济 密 切 相 关 我 国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的 快 速 发 展 主 要 得 益 于 我 国 经 济 多 年 来 的 持 续 快 速 增 长 及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的 强 劲 拉 动 2001 年 至 2013 年 期 间, 我 国 GDP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年 均 增 长 速 度 分 别 为 14.70% 和 22.77% 单 位 : 亿 元 2001-2013 年 我 国 GDP 及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情 况 600,000 500,000 400,000 300,000 200,000 100,000-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国 内 生 产 总 值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额 注 数 据 来 源 于 中 国 统 计 年 鉴 和 中 国 国 民 经 济 统 计 公 报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增 长 拉 动 商 品 混 凝 土 需 求 增 长 我 国 正 处 于 全 面 建 设 小 康 社 会 关 键 时 期, 城 市 化 进 程 加 速 发 展, 而 城 市 化 的 快 速 发 展 需 要 大 量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来 实 现 据 测 算, 我 国 城 市 化 率 每 提 高 1%, 需 新 增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6.6 万 亿 元 2010 年, 我 国 城 市 化 率 达 到 47.5% 十 二 五 期 间, 我 国 城 市 化 率 目 标 为 提 高 4 个 百 分 点, 达 到 51.5%( 资 料 来 源 :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十 二 五 规 划 纲 要 ); 到 2020 年, 我 国 城 市 化 率 将 达 到 60% 未 来, 随 着 我 国 经 济 持 续 增 长, 城 市 化 进 程 加 快, 以 国 家 重 点 项 目 建 设 城 市 公 共 交 通 等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交 通 能 源 建 设 等 投 入 加 大,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规 模 将 持 续 稳 步 增 长, 混 凝 土 的 需 求 面 临 较 大 的 增 长 空 间 公 司 所 在 地 重 庆 自 1997 年 直 辖 以 来, 城 市 化 进 程 明 显 加 快, 城 市 化 率 由 1997 年 的 31% 增 加 到 2013 年 的 58.34%, 年 均 增 长 1.71 个 百 分 点, 高 于 全 国 同 期 增 长 水 平 1-1-110

单 位 : 万 人 1997-2013 年 重 庆 市 城 市 化 进 程 情 况 2,250 2,000 1,750 1,500 1,250 1,000 750 500 250-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城 市 人 口 乡 村 人 口 城 市 化 率 70% 60% 50% 40% 30% 20% 10% 0% 注 数 据 来 源 于 重 庆 市 统 计 年 鉴 和 重 庆 市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统 计 公 报 十 二 五 期 间, 重 庆 城 市 化 率 目 标 为 提 高 8 个 百 分 点, 总 体 城 市 化 率 将 达 到 60% ( 资 料 来 源 : 重 庆 市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十 二 五 规 划 纲 要 ) 城 市 化 进 程 的 提 速 也 带 来 了 重 庆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的 快 速 增 长 1997 年 至 2013 年, 重 庆 市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年 均 增 速 23.74% 单 位 : 亿 元 1997-2013 年 重 庆 市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情 况 12,000 10,000 8,000 6,000 4,000 2,000-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40% 35% 30% 25% 20% 15% 10% 5% 0%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额 增 长 率 为 了 加 快 城 乡 统 筹 和 两 江 新 区 建 设, 把 重 庆 建 设 成 长 江 上 游 经 济 中 心 西 部 经 济 增 长 极 和 国 家 中 心 城 市, 近 几 年, 随 着 宏 观 经 济 的 快 速 发 展, 重 庆 进 一 步 加 大 了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力 度, 以 两 江 新 区 和 公 租 房 等 民 生 工 程 为 重 点, 全 面 发 力 2011 年, 重 庆 市 GDP 达 到 10,011.13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16.4%, 增 速 居 全 国 第 一 位, 完 成 全 社 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额 7,631.80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30.0% 2010 年, 重 庆 实 施 重 点 工 程 投 资 323 个, 总 投 资 额 近 1 万 亿 元 2012 年 3 月, 重 庆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认 真 做 好 2012 年 市 级 重 点 项 目 有 关 工 作 的 通 知 显 示, 1-1-111

2012 年 重 庆 市 计 划 实 施 300 个 重 点 项 目, 总 投 资 13,500 亿 元, 其 中 当 年 度 要 求 完 成 投 资 2,600 亿 元 以 上 以 上 重 点 项 目 中, 涉 及 交 通 运 输 能 源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园 区 基 础 设 施 节 能 减 排 及 生 态 建 设 水 利 社 会 民 生 工 业 旅 游 农 业 产 业 化 商 贸 流 通 房 地 产 等 十 二 大 类, 其 中 重 点 项 目 中 交 通 能 源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总 投 资 5,600 亿 元, 年 度 投 资 1,050 亿 元, 分 别 占 重 点 项 目 总 投 资 和 年 度 投 资 的 42% 和 41% 2013 年, 重 庆 市 计 划 实 施 重 点 建 设 项 目 群 50 个, 年 度 计 划 投 资 3,000 亿 元 左 右 重 点 建 设 项 目 将 围 绕 基 础 设 施 产 业 发 展 城 市 开 发 三 大 千 亿 板 块 分 类 推 进 实 施 千 亿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进 一 步 改 善 投 资 环 境, 包 括 九 大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桥 梁 城 市 路 网 等 14 个 项 目 集 群, 年 度 投 资 1,000 亿 元 实 施 千 亿 产 业 发 展 项 目, 推 动 结 构 调 整 取 得 新 进 展, 包 括 十 大 产 业 项 目 农 业 旅 游 物 流 等 16 个 项 目 集 群, 年 度 投 资 1,000 亿 元 以 上 实 施 千 亿 城 市 开 发 项 目, 促 进 社 会 民 生 不 断 改 善, 包 括 主 城 十 大 商 务 集 聚 区 开 发 工 业 园 区 开 发 教 育 文 化 体 育 卫 生 公 租 房 建 设 房 地 产 开 发 等 20 个 项 目 集 群, 年 度 投 资 近 1,000 亿 元 随 着 各 大 工 程 及 两 江 新 区 建 设 的 推 进, 重 庆 市 固 定 资 产 及 基 础 设 施 投 资 继 续 保 持 高 速 增 长 态 势, 重 庆 商 品 混 凝 土 市 场 需 求 受 此 拉 动, 未 来 增 长 空 间 大 商 品 混 凝 土 使 用 的 普 及 促 进 商 品 混 凝 土 需 求 的 进 一 步 扩 大 商 品 混 凝 土 的 需 求 还 取 决 于 商 品 混 凝 土 的 普 及 率 2003 年, 商 务 部 公 安 部 建 设 部 交 通 部 联 合 下 发 关 于 限 期 禁 止 在 城 市 城 区 现 场 搅 拌 混 凝 土 的 通 知 商 改 发 [2003]341 号, 规 定 我 国 124 个 城 市 城 区 从 2003 年 12 月 31 日 起 禁 止 现 场 搅 拌 混 凝 土, 其 他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从 2005 年 12 月 31 日 起 禁 止 现 场 搅 拌 混 凝 土 禁 现 政 策 促 进 了 我 国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的 发 展, 但 我 国 商 品 混 凝 土 起 步 较 晚, 除 经 济 发 达 省 份 商 品 混 凝 土 普 及 率 较 高 外, 例 如 北 京 上 海 浙 江 江 苏 等 地 区 普 及 率 达 到 60%, 绝 大 多 数 省 份 普 及 率 还 很 低 目 前, 全 国 商 品 混 凝 土 普 及 率 不 到 30%, 与 欧 美 主 要 发 达 国 家 80% 以 上 的 商 品 混 凝 土 普 及 率 水 平 比 较, 存 在 较 大 差 距 2011 年 9 月, 商 务 部 发 布 关 于 十 二 五 期 间 加 快 散 装 水 泥 发 展 的 指 导 意 见 商 流 通 发 [2011]322 号, 意 见 指 出 各 地 要 根 据 本 地 区 特 点 和 区 域 经 济 发 展 水 平, 并 结 合 区 域 发 展 规 划, 扩 大 禁 现 城 市 范 围, 鼓 励 中 心 镇 城 镇 周 边 及 农 村 发 展 预 拌 混 凝 土, 鼓 励 设 区 市 发 展 预 拌 砂 浆, 积 极 扩 大 禁 现 区 域 与 覆 盖 范 围 ; 进 一 步 加 大 农 村 散 装 水 泥 推 广 力 度 未 来, 禁 现 范 围 1-1-112

的 扩 大, 我 国 商 品 混 凝 土 普 及 率 将 会 进 一 步 提 高, 从 而, 商 品 混 凝 土 的 需 求 将 进 一 步 扩 大 重 庆 市 主 城 区 ( 市 区 ) 和 区 县 商 品 混 凝 土 普 及 率 差 异 也 较 大, 根 据 重 庆 市 混 凝 土 协 会 统 计,2010 年, 重 庆 主 城 区 及 六 个 区 域 中 心 城 市 商 品 混 凝 土 普 及 率 达 到 60% 以 上, 而 区 县 整 体 普 及 率 则 仅 在 25%-30% 之 间 未 来, 随 着 禁 现 政 策 的 进 一 步 实 施, 重 庆 市 商 品 混 凝 土 普 及 率 和 需 求 量 将 稳 步 提 高 2 商 品 混 凝 土 市 场 的 供 给 状 况 随 着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快 速 发 展, 我 国 商 品 混 凝 土 生 产 企 业 数 量 亦 快 速 增 加 2011 年 末, 我 国 商 品 混 凝 土 生 产 企 业 数 量 达 到 5,481 家, 行 业 设 计 产 能 由 2005 年 86,018 万 m 3 增 至 304,243 万 m 3, 扩 张 了 3.54 倍,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23.4% 2013 年 末, 重 庆 市 混 凝 土 生 产 企 业 行 业 设 计 产 能 达 到 14,810 万 m 3 单 位 : 万 m 3 2005-2013 年 重 庆 市 商 品 混 凝 土 供 给 情 况 20,000 52.47% 46.47% 15,000 48.39% 45.45% 38.78% 36.64% 39.09% 39.13% 43.08% 10,000 5,000-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60% 50% 40% 30% 20% 10% 0% 产 能 产 量 产 能 利 用 率 注 数 据 来 源 于 2005-2010 年 我 国 部 分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预 拌 混 凝 土 企 业 生 产 情 况 统 计 表 ( 统 计 范 围 为 28 个 省 市 ) 重 庆 混 凝 土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整 体 产 能 利 用 率 偏 低 并 不 意 味 着 行 业 供 给 过 于 充 足, 而 是 由 于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自 身 特 性 所 决 定 搅 拌 能 力 并 不 代 表 实 际 供 应 能 力 商 品 混 凝 土 生 产 分 为 搅 拌 运 输 以 及 泵 送, 搅 拌 只 是 其 中 一 个 环 节 运 输 和 泵 送 设 备 的 多 少 运 输 距 离 的 远 近 和 调 度 管 理 能 力 都 会 影 响 实 际 供 应 能 力 由 于 搅 拌 车 泵 车 等 运 输 和 泵 送 设 备 价 值 较 高, 在 一 个 搅 拌 站 总 体 投 资 中 所 占 投 资 额 比 重 较 大, 如 果 运 输 设 备 及 泵 送 设 备 匹 配 加 上 科 学 的 调 度 管 理, 通 常 可 以 使 搅 拌 站 产 能 利 用 率 大 大 提 高, 但 同 时 满 足 以 上 条 件 的 混 凝 土 企 业 数 量 极 为 有 限, 更 多 1-1-113

的 混 凝 土 企 业 由 于 其 规 模 以 及 综 合 调 度 管 理 能 力 有 限, 使 得 产 能 利 用 率 不 可 能 较 高 峰 值 保 障 需 要 建 筑 施 工 一 般 有 较 为 严 格 的 时 间 要 求, 特 别 是 大 型 道 路 桥 梁 高 速 轻 轨 的 施 工, 通 常 要 求 在 短 时 间 内 日 夜 不 停 供 应, 这 就 要 求 商 品 混 凝 土 生 产 企 业 拥 有 较 大 的 搅 拌 能 力, 能 够 满 足 其 高 峰 施 工 对 商 品 混 凝 土 的 需 求 通 常 情 况 下, 为 满 足 大 型 工 程 施 工 需 要, 商 品 混 凝 土 企 业 会 保 持 其 峰 值 状 况 的 搅 拌 能 力 近 年 来, 重 庆 市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产 能 扩 张 较 快, 但 相 对 于 重 庆 市 巨 大 的 混 凝 土 需 求 而 言, 产 能 供 给 仍 显 不 足, 特 别 是 为 满 足 未 来 10 年 重 庆 市 固 定 资 产 及 房 地 产 投 资 的 高 速 增 长 所 带 来 的 需 求, 行 业 供 给 能 力 需 进 一 步 增 加 3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竞 争 格 局 我 国 商 品 混 凝 土 生 产 企 业 数 量 众 多, 行 业 集 中 度 低 因 行 业 的 生 产 经 营 特 点 所 决 定,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竞 争 主 要 体 现 为 区 域 性 竞 争, 尚 未 形 成 在 全 国 市 场 中 占 有 绝 对 优 势 的 企 业 2013 年, 我 国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前 十 强 生 产 企 业 合 计 产 量 规 模 为 20,428 万 m 3, 合 计 产 量 占 全 行 业 总 产 量 9.30% 左 右 2013 年, 我 国 商 品 混 凝 土 生 产 企 业 前 十 强 销 售 量 情 况 : 排 名 名 称 产 量 ( 万 m 3 ) 市 场 份 额 1 中 国 建 材 8,708 3.96% 2 中 建 西 部 2,717 1.24% 3 上 海 建 工 2,121 0.97% 4 华 润 水 泥 1,521 0.69% 5 冀 东 水 泥 1,435 0.65% 6 金 隅 集 团 1,303 0.59% 7 中 材 股 份 1,046 0.48% 8 华 新 水 泥 664 0.30% 9 云 南 建 工 481 0.22% 10 重 庆 建 工 432 0.20% 合 计 20,428 9.30% 注 数 据 来 源 于 重 庆 混 凝 土 1-1-114

重 庆 市 商 品 混 凝 土 企 业 数 量 较 多, 但 与 全 国 同 行 业 公 司 比 较, 重 庆 市 商 品 混 凝 土 企 业 规 模 普 遍 较 小 2013 年, 重 庆 市 商 品 混 凝 土 年 产 量 为 5,425.86 万 m 3, 公 司 商 品 混 凝 土 产 量 达 到 294.95 万 m 3, 在 重 庆 市 市 场 占 有 率 达 到 5.44% 重 庆 市 商 品 混 凝 土 生 产 企 业 前 五 名 产 量 及 市 场 份 额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产 量 ( 万 m 3 ) 市 场 份 额 1 重 庆 建 工 新 型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432 7.96% 2 重 庆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94.95 5.44% 3 重 庆 富 皇 混 凝 土 有 限 公 司 172 3.17% 4 重 庆 市 大 业 混 凝 土 有 限 公 司 145 2.67% 5 重 庆 四 方 混 凝 土 有 限 公 司 142 2.62% 合 计 1,186 21.86% 注 数 据 来 源 于 重 庆 混 凝 土 4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利 润 水 平 随 着 禁 现 政 策 的 推 广, 整 个 行 业 企 业 数 量 逐 渐 增 多, 行 业 竞 争 加 大 近 年 来, 水 泥 砂 碎 石 等 主 要 原 材 料 价 格 上 涨,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毛 利 率 有 所 下 降, 但 受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区 域 特 征 的 影 响, 西 部 地 区 竞 争 程 度 有 限 同 时, 受 西 部 大 开 发 政 策 影 响, 近 些 年 来, 西 部 地 区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增 速 高 于 全 国 平 均 水 平, 西 部 地 区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发 展 态 势 良 好 未 来, 随 着 西 部 大 开 发 的 深 入, 西 部 地 区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发 展 空 间 仍 然 较 大 (3)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主 要 进 入 壁 垒 1 资 质 壁 垒 国 家 对 商 品 混 凝 土 的 生 产 实 施 资 质 管 理 根 据 住 建 部 所 颁 布 的 建 筑 业 企 业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商 品 混 凝 土 生 产 资 质 根 据 企 业 注 册 资 本 销 售 收 入 设 备 能 力 技 术 人 员 等 条 件 分 为 二 级 和 三 级, 生 产 商 品 混 凝 土 必 须 经 企 业 注 册 地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 建 设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取 得 商 品 混 凝 土 专 业 企 业 资 质, 行 业 新 进 入 者 要 进 入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至 少 需 要 满 足 三 级 资 质 要 求 重 庆 市 建 委 负 责 重 庆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发 展 规 划, 行 业 新 建 审 批 工 作 2011 年, 重 庆 市 建 委 发 布 的 重 庆 市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2011-2015 年 发 展 规 划 指 出 将 严 格 控 制 重 庆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发 展 规 模, 强 化 对 商 品 混 凝 土 搅 拌 站 数 量 的 宏 观 调 控 1-1-115

和 预 拌 商 品 混 凝 土 质 量 的 管 理 未 来 重 庆 主 城 区 和 六 个 区 域 中 心 城 市 新 建 搅 拌 站 的 设 计 生 产 能 力 应 不 小 于 年 产 90 万 m 3 混 凝 土, 其 中 单 站 的 搅 拌 主 机 应 不 小 于 3m 3 其 余 区 县 新 建 搅 拌 站 的 设 计 生 产 能 力 应 不 小 于 年 产 60 万 m 3 混 凝 土, 其 中 单 站 的 搅 拌 主 机 应 不 小 于 2m 3 该 规 划 进 一 步 提 高 了 重 庆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进 入 门 槛 2 技 术 壁 垒 商 品 混 凝 土 质 量 好 坏 直 接 影 响 建 筑 工 程 的 质 量, 而 商 品 混 凝 土 生 产 企 业 的 原 材 料 配 合 比 技 术 水 平 混 凝 土 浇 筑 技 术 水 平 及 混 凝 土 生 产 过 程 的 控 制 水 平 等 因 素 都 直 接 影 响 混 凝 土 质 量 随 着 现 代 高 层 建 筑 的 增 多 以 及 建 筑 质 量 要 求 的 提 高, 商 品 混 凝 土 的 性 能 和 质 量 等 方 面 的 技 术 要 求 也 越 来 越 高, 商 品 混 凝 土 生 产 企 业 必 须 具 备 强 大 的 技 术 实 力 和 丰 富 的 数 据 积 累 才 能 满 足 客 户 的 施 工 需 要 保 证 产 品 的 质 量 这 就 构 成 了 进 入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的 技 术 壁 垒 3 专 业 管 理 经 验 壁 垒 商 品 混 凝 土 的 生 产 过 程 分 为 搅 拌 运 输 以 及 泵 送 三 个 阶 段, 生 产 过 程 比 较 复 杂, 而 商 品 混 凝 土 的 生 产 必 须 连 续 进 行, 中 间 停 歇 就 会 造 成 生 产 损 失, 故 商 品 混 凝 土 的 生 产 必 须 要 周 全 的 规 划, 并 且 企 业 往 往 需 要 同 时 给 不 同 建 筑 企 业 运 输 混 凝 土 以 及 泵 送, 这 就 对 混 凝 土 企 业 生 产 管 理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要 求, 包 括 原 材 料 计 划 生 产 配 合 比 调 整 搅 拌 效 率 统 筹 调 度 运 输 泵 送 等 能 力 这 对 行 业 进 入 者 构 成 了 管 理 经 验 壁 垒 4 销 售 渠 道 及 品 牌 壁 垒 商 品 混 凝 土 生 产 企 业 客 户 主 要 是 各 类 施 工 企 业, 大 型 施 工 企 业 一 般 与 固 定 的 商 品 混 凝 土 企 业 建 立 稳 定 的 供 应 关 系, 以 保 证 商 品 混 凝 土 供 应 的 连 续 性 和 产 品 质 量 的 稳 定 性, 客 观 上 施 工 单 位 对 原 有 商 品 混 凝 土 供 应 商 存 在 一 定 的 依 存 度, 对 行 业 新 进 入 者 构 成 了 进 入 壁 垒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的 销 售 客 户 较 为 分 散, 商 品 混 凝 土 企 业 一 般 同 时 与 多 家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保 持 稳 定 合 作 关 系, 进 而 形 成 比 较 完 善 的 销 售 网 络 行 业 内 品 牌 生 产 企 业 实 力 雄 厚, 在 行 业 内 经 营 时 间 较 长, 积 累 了 较 好 客 户 资 源, 塑 造 了 良 好 的 品 牌 形 象, 在 工 程 竞 标 中 具 有 天 然 的 优 势, 特 别 是 一 些 大 型 工 程 重 点 工 程 对 混 凝 土 供 货 商 资 质 以 及 是 否 参 与 过 类 似 工 程 混 凝 土 供 应 具 有 明 确 的 要 求, 这 些 给 行 业 新 进 入 者 设 置 了 较 高 壁 垒 1-1-116

2 细 分 行 业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行 业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简 称 外 加 剂, 是 指 在 拌 制 混 凝 土 的 过 程 中 掺 入 用 以 改 善 混 凝 土 性 能 的 物 质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的 掺 量 一 般 不 大 于 水 泥 质 量 的 5%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产 品 分 为 13 大 类, 上 百 个 品 种, 按 主 要 功 能 分 为 四 大 类 :1 改 善 混 凝 土 拌 合 物 和 易 性 能 的 外 加 剂, 包 括 减 水 剂 等 ;2 调 节 混 凝 土 凝 结 时 间 硬 化 性 能 的 外 加 剂, 包 括 缓 凝 剂 早 强 剂 等 ;3 改 善 混 凝 土 耐 久 性 的 外 加 剂, 包 括 防 水 剂 等 ;4 改 善 混 凝 土 其 他 性 能 的 外 加 剂, 包 括 膨 胀 剂 防 冻 剂 等 本 公 司 生 产 的 外 加 剂 产 品 包 括 减 水 剂 和 膨 胀 剂 产 品 减 水 剂 膨 胀 剂 作 用 原 理 在 混 凝 土 坍 落 度 基 本 相 同 的 条 件 下, 能 显 著 减 少 混 凝 土 拌 合 物 水 量 的 外 加 剂 掺 用 减 水 剂 后, 还 可 以 改 善 混 凝 土 拌 合 物 的 泌 水 离 析 现 象, 延 缓 混 凝 土 拌 合 物 的 凝 结 时 间, 减 慢 水 泥 水 化 放 热 速 度 和 可 配 制 特 种 混 凝 土 使 混 凝 土 产 生 一 定 体 积 膨 胀 的 外 加 剂, 掺 入 适 量 的 膨 胀 剂 可 提 高 混 凝 土 的 抗 渗 性 和 抗 裂 性, 而 对 混 凝 土 的 力 学 性 能 不 会 带 来 大 的 改 变 (1) 外 加 剂 行 业 发 展 概 况 外 加 剂 在 混 凝 土 中 的 使 用 始 于 20 世 纪 30 年 代 初, 至 90 年 代, 日 本 和 欧 洲 开 始 使 用 聚 羧 酸 系 高 性 能 减 水 剂, 标 志 着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进 入 了 迅 速 发 展 和 广 泛 应 用 时 代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是 现 代 建 筑 工 业 与 化 工 产 业 飞 速 发 展 的 结 果 近 二 十 年 来, 在 建 筑 工 业 中 相 继 出 现 了 滑 模 压 入 成 型 泵 送 混 凝 土 喷 射 混 凝 土 真 空 吸 水 混 凝 土 等 新 的 施 工 工 艺 ; 混 凝 土 的 供 应 由 现 场 搅 拌 模 式 逐 渐 向 以 商 品 混 凝 土 供 应 为 主 的 集 中 搅 拌 模 式 转 变 ; 在 结 构 类 型 上 出 现 了 高 层 超 高 层 大 跨 度 薄 壳 折 板 剪 力 墙 体 系 盒 子 结 构 装 配 结 构 无 粘 结 预 应 力 混 凝 土 结 构 体 系 等 这 些 转 变 对 混 凝 土 的 技 术 性 能 提 出 了 新 的 要 求, 要 求 混 凝 土 具 有 流 动 性 可 泵 性 自 密 实 性 抗 渗 性 抗 冻 性 快 硬 缓 凝 高 强 早 强 超 早 强 耐 酸 耐 碱 耐 热 隔 音 防 水 防 辐 射 水 下 浇 筑 不 离 析 和 无 振 捣 浇 筑 及 钢 筋 混 凝 土 中 的 钢 筋 抗 侵 蚀 性 等 性 能 传 统 意 义 上 不 采 用 外 加 剂 的 混 凝 土 已 不 能 满 足 现 代 施 工 工 艺 对 混 凝 土 的 技 术 要 求,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已 成 为 现 代 混 凝 土 中 除 水 泥 砂 石 水 之 外 不 可 或 缺 的 第 五 组 分 材 料 我 国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起 步 于 20 世 纪 50 年 代, 改 革 开 放 后, 随 着 我 国 经 济 的 飞 速 发 展, 基 础 建 设 投 入 对 混 凝 土 及 外 加 剂 需 求 的 拉 动, 我 国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行 业 也 高 1-1-117

速 发 展, 外 加 剂 品 种 从 当 初 的 几 种 发 展 到 几 十 种, 产 量 由 早 期 的 几 千 吨 发 展 到 百 万 吨 以 上 根 据 中 国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协 会 不 完 全 统 计,2011 年 我 国 外 加 剂 产 量 总 量 为 889.27 万 吨, 外 加 剂 销 售 产 值 达 到 363.1 亿 元, 我 国 外 加 剂 产 量 已 经 跃 居 世 界 前 列 1 减 水 剂 行 业 发 展 状 况 减 水 剂 是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中 最 重 要 的 品 种 之 一, 可 节 约 混 凝 土 水 泥 用 量 和 拌 和 用 水 量, 提 高 混 凝 土 浆 料 的 流 动 性 能 和 混 凝 土 的 强 度, 改 善 混 凝 土 可 施 工 性, 提 高 建 筑 物 质 量 和 使 用 寿 命, 在 节 能 环 保 工 程 经 济 劳 动 保 护 等 方 面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根 据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联 合 发 布 的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GB8076-2008) 标 准, 按 照 减 水 率 的 高 低, 可 将 减 水 剂 分 为 普 通 减 水 剂 ( 以 木 质 素 磺 酸 盐 类 减 水 剂 为 代 表 ) 高 效 减 水 剂 ( 包 括 萘 系 减 水 剂 蒽 系 减 水 剂 洗 油 系 减 水 剂 氨 基 磺 酸 盐 减 水 剂 脂 肪 族 减 水 剂 密 胺 系 减 水 剂 等 ) 和 高 性 能 减 水 剂 ( 以 聚 羧 酸 系 减 水 剂 为 代 表 ) 三 类 在 行 业 内 业 普 遍 认 为 普 通 减 水 剂 是 第 一 代 减 水 剂, 高 效 减 水 剂 为 第 二 代 减 水 剂, 高 性 能 减 水 剂 为 第 三 代 减 水 剂 项 目 普 通 减 水 剂 ( 第 一 代 ) 高 效 减 水 剂 ( 第 二 代 ) 高 性 能 减 水 剂 ( 第 三 代 ) 代 表 品 种 木 质 素 磺 酸 盐 类 萘 系 氨 基 脂 肪 族 等 聚 羧 酸 系 减 水 率 一 般 掺 量 :5%-8% 饱 和 掺 量 :12% 左 右 一 般 掺 量 :15%-20% 饱 和 掺 量 :30% 左 右 一 般 掺 量 :25%-30% 饱 和 掺 量 : 大 于 45% 减 水 率 高 不 引 气 不 缓 性 能 特 点 减 水 率 低, 有 一 定 的 缓 凝 和 引 气 作 用, 超 掺 量 会 严 重 影 响 混 凝 土 性 能 目 前, 该 类 减 水 剂 市 场 份 额 较 小, 处 于 淘 汰 地 位 凝 增 强 效 果 好, 但 混 凝 土 坍 落 度 的 损 失 大, 超 掺 对 混 凝 土 性 能 影 响 不 大 目 前, 该 类 减 水 剂 使 用 总 量 最 大, 但 占 减 水 剂 使 用 掺 量 低 减 水 率 高 流 动 性 保 持 较 好, 整 个 生 产 过 程 清 洁 环 保 无 任 何 污 染 总 量 比 例 在 递 减 环 保 方 面 环 保 性 能 好, 一 般 不 含 有 害 物 质 环 保 性 能 差, 生 产 过 程 使 用 大 量 甲 醛 萘 苯 酚 等 有 害 物 质, 成 品 中 也 含 有 一 定 量 的 有 害 物 质 生 产 和 使 用 过 程 中 均 不 含 任 何 有 害 物 质, 环 保 性 能 优 秀 注 资 料 来 源 于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GB8076-2008) 及 中 国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网 木 质 素 磺 酸 盐 减 水 剂 是 常 用 的 普 通 型 减 水 剂, 其 减 水 率 为 不 低 于 8%, 可 以 直 接 使 用, 也 可 作 为 复 合 型 外 加 剂 原 料 之 一, 因 价 格 较 便 宜, 使 用 也 比 较 广 泛 木 1-1-118

质 素 磺 酸 盐 减 水 剂 是 利 用 造 纸 厂 的 造 纸 废 液 生 产 的 普 通 减 水 剂, 解 决 了 对 环 境 造 成 污 染 的 难 题, 产 品 质 量 稳 定, 价 格 适 中, 应 用 范 围 广 高 效 减 水 剂 在 我 国 减 水 剂 中 居 主 流 地 位, 其 中 又 以 萘 系 高 效 减 水 剂 比 重 最 大 2011 年, 萘 系 高 效 减 水 剂 占 高 效 减 水 剂 总 产 量 的 77.94%, 占 全 部 合 成 减 水 剂 总 产 量 的 46.89%, 是 减 水 剂 中 使 用 量 大 使 用 面 广 的 品 种 萘 系 高 效 减 水 剂 是 经 化 工 合 成 的 非 引 气 型 高 效 减 水 剂, 其 折 固 掺 量 为 水 泥 用 量 的 0.7%-1.1%, 减 水 率 为 15%-25%, 能 大 幅 度 降 低 混 凝 土 的 水 灰 比, 对 配 制 大 流 态 混 凝 土 及 有 早 强 高 强 要 求 的 现 浇 混 凝 土 和 预 制 构 件, 有 很 好 的 使 用 效 果, 可 全 面 提 高 和 改 善 混 凝 土 的 各 种 性 能 聚 羧 酸 系 减 水 剂 属 于 高 性 能 减 水 剂, 具 有 掺 量 低 减 水 增 强 率 高 混 凝 土 坍 落 度 损 失 小 等 特 点, 是 一 种 公 认 的 安 全 环 保 和 性 价 比 高 的 减 水 剂, 其 折 固 掺 量 一 般 为 水 泥 用 量 的 0.1%-0.4%, 减 水 率 高 于 25%, 可 使 混 凝 土 水 灰 比 降 低 至 0.3 以 下, 同 时 使 混 凝 土 的 坍 落 度 保 持 在 200mm 以 上, 在 配 制 高 强 度 混 凝 土 和 高 耐 久 性 混 凝 土 时 具 有 明 显 的 技 术 优 势 和 较 高 的 性 价 比 聚 羧 酸 系 减 水 剂 可 提 高 混 凝 土 中 掺 和 料 的 掺 量 10% 以 上, 增 加 工 业 废 渣 的 利 用 率, 对 节 能 环 保 起 到 积 极 促 进 作 用 相 比 其 他 类 型 减 水 剂, 聚 羧 酸 系 减 水 剂 合 成 工 艺 更 环 保, 其 采 用 水 系 合 成, 以 水 为 合 成 介 质, 不 采 用 有 毒 有 害 溶 剂, 合 成 温 度 低, 无 废 液 废 气 和 废 渣 排 放 2011 年, 我 国 各 类 减 水 剂 产 量 及 比 重 情 况 : 2011 年 我 国 各 类 减 水 剂 产 量 及 比 重 高 性 能 减 水 剂 ; 239.11; 37% 普 通 减 水 剂 ; 18.01; 3% 高 效 减 水 剂 ; 388.24; 60% 单 位 : 万 吨 注 数 据 来 源 于 2011 年 中 国 混 凝 土 产 品 生 产 情 况 调 查 及 分 析, 中 国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2012 年 03 期 目 前, 我 国 减 水 剂 市 场 仍 以 第 二 代 高 效 减 水 剂 为 主, 占 减 水 剂 使 用 量 的 60% 1-1-119

以 上 ; 以 聚 羧 酸 系 减 水 剂 为 代 表 的 第 三 代 高 性 能 减 水 剂 正 处 于 快 速 发 展 阶 段, 占 减 水 剂 使 用 量 接 近 40% 日 本 和 韩 国 的 聚 羧 酸 系 高 性 能 减 水 剂 使 用 量 占 到 了 减 水 剂 市 场 的 90%, 在 美 国 也 高 达 60%-70%, 萘 系 为 代 表 的 第 二 代 减 水 剂 已 处 于 市 场 的 衰 减 期 ( 资 料 来 源 : 聚 羧 酸 系 减 水 剂 在 预 拌 混 凝 土 中 的 应 用, 商 品 混 凝 土 2010 年 7 期 ) 2 膨 胀 剂 行 业 发 展 状 况 膨 胀 剂 是 一 种 矿 物 外 加 剂, 具 有 补 偿 收 缩 和 张 拉 钢 筋 产 生 预 应 力, 充 分 填 充 混 凝 土 间 隙 等 作 用 普 通 混 凝 土 由 于 收 缩 开 裂, 往 往 易 发 生 渗 漏, 其 使 用 功 能 和 耐 久 性 降 低, 而 在 混 凝 土 中 掺 入 1.5%-2% 的 膨 胀 剂, 可 拌 制 成 补 偿 收 缩 混 凝 土, 大 大 提 高 了 混 凝 土 结 构 的 抗 裂 防 水 能 力, 并 可 取 消 外 防 水 作 业, 延 长 后 浇 缝 间 距 或 实 现 无 缝 施 工 作 业, 防 止 大 体 积 混 凝 土 和 高 强 混 凝 土 温 差 裂 缝 的 出 现 同 时, 使 用 膨 胀 剂 制 成 的 混 凝 土 每 立 方 米 可 以 减 少 水 泥 熟 料 用 量 约 100kg, 有 效 降 低 混 凝 土 的 生 产 成 本 ( 资 料 来 源 : 高 性 能 膨 胀 混 凝 土 节 能 减 排 的 好 技 术, 膨 胀 剂 与 膨 胀 混 凝 土 2008 年 1 期 ) 我 国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的 研 究 与 应 用 始 于 20 世 纪 70 年 代,90 年 代 开 始 大 规 模 应 用 于 补 偿 收 缩 混 凝 土 浇 筑 早 期 的 膨 胀 剂 主 要 是 以 明 矾 石 煅 烧 高 岭 土 高 铝 粉 煤 灰 等 铝 质 材 料 和 石 膏 组 成, 目 前 市 场 膨 胀 剂 主 要 以 铝 酸 钙 熟 料 为 膨 胀 组 份 根 据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GB23439-2009), 膨 胀 剂 主 要 分 为 三 类, 包 括 硫 铝 酸 钙 类 膨 胀 剂 氧 化 钙 类 膨 胀 剂 和 硫 铝 酸 钙 - 氧 化 钙 类 膨 胀 剂 ( 复 合 型 ) 类 型 特 点 主 要 应 用 领 域 硫 铝 酸 钙 类 (CSA) 氧 化 钙 类 (CaO) 复 合 型 (CaO-CSA) 性 能 稳 定, 应 用 广 泛, 目 前 使 用 量 最 大, 但 其 主 要 原 材 料 受 国 家 管 制 趋 于 严 厉, 供 给 将 受 到 部 分 限 制 膨 胀 速 度 大 原 料 来 源 广 泛 成 本 低 可 用 大 量 废 石 膏 资 源 替 代 节 约 高 品 质 铝 粘 土, 有 效 保 护 环 境 膨 胀 剂 和 其 他 外 加 剂 配 制 的 产 品, 配 制 过 程 复 杂, 性 能 不 稳 定, 难 以 大 规 模 推 广 屋 面 防 水 和 地 下 等 防 水 工 程, 游 泳 池 坝 体 防 渗 层, 砼 接 缝 补 强 修 补 和 机 器 底 脚 螺 丝 灌 浆, 抢 修 工 程, 低 温 施 工 工 程 混 凝 土 后 浇 缝 和 预 应 力 工 程 等 我 国 已 是 世 界 上 最 大 的 混 凝 土 消 费 国, 我 国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市 场 也 随 着 混 凝 土 用 量 的 增 加 而 快 速 增 长,2005 年, 我 国 膨 胀 剂 总 产 量 已 接 近 100 万 吨, 近 年 来 每 年 以 10%-30% 增 速 增 长,2011 年, 据 行 业 估 计, 我 国 膨 胀 剂 产 量 达 到 300 万 吨 ( 资 1-1-120

料 来 源 : 2011 年 中 国 混 凝 土 产 品 生 产 情 况 调 查 及 分 析, 中 国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2012 年 03 期 ) 目 前, 硫 铝 酸 钙 类 膨 胀 剂 在 市 场 上 份 额 较 大, 市 场 份 额 约 在 60% 以 上 硫 铝 酸 钙 类 膨 胀 剂 主 要 原 材 料 高 铝 粘 土 矿 资 源 为 我 国 稀 有 矿 种 之 一, 近 年 来, 国 家 有 关 部 门 加 大 了 对 稀 有 高 铝 粘 土 矿 资 源 的 保 护 力 度 2010 年 1 月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发 布 关 于 采 取 综 合 措 施 对 耐 火 粘 土 萤 石 的 开 采 和 生 产 进 行 控 制 的 通 知 国 办 发 [2010]1 号, 通 知 规 定 对 耐 火 粘 土 萤 石 实 行 开 采 和 生 产 双 重 总 量 控 制, 使 开 采 量 和 生 产 量 逐 年 有 所 减 少, 并 自 该 通 知 发 布 之 日 起, 国 土 资 源 管 理 部 门 原 则 上 不 再 受 理 新 的 耐 火 粘 土 ( 高 铝 粘 土 矿 产 ) 和 萤 石 的 勘 查 开 采 登 记 申 请, 加 强 对 耐 火 粘 土 ( 高 铝 粘 土 矿 产 ) 萤 石 资 源 开 采 秩 序 的 治 理 整 顿, 依 法 淘 汰 破 坏 资 源 污 染 环 境 布 局 不 合 理 和 不 符 合 安 全 生 产 条 件 技 术 落 后 的 开 采 企 业, 依 法 取 缔 无 证 开 采 可 以 预 测, 随 着 国 家 对 高 铝 粘 土 资 源 保 护 力 度 加 大, 硫 铝 酸 钙 类 膨 胀 剂 的 生 产 必 将 受 到 相 应 制 约, 如 何 化 解 原 材 料 制 约 成 为 膨 胀 剂 生 产 企 业 必 须 面 对 的 问 题 商 品 混 凝 土 中 掺 入 30%-50% 的 矿 物 掺 合 料 渐 成 趋 势, 掺 合 料 在 水 化 过 程 中 要 吸 收 水 泥 中 的 Ca(OH) 2, 才 能 形 成 次 生 C-S-H( 水 化 硅 酸 钙 ) 一 些 水 泥 生 产 企 业 往 往 在 水 泥 生 产 过 程 中 掺 加 了 大 量 的 混 合 材, 混 凝 土 可 能 会 存 在 贫 钙 的 潜 在 问 题 而 以 氧 化 钙 (CaO) 为 主 要 膨 胀 源 的 膨 胀 剂 可 以 很 好 的 解 决 掺 合 料 中 贫 钙 的 问 题, 但 并 不 是 以 生 石 灰 为 原 料 制 成 的 膨 胀 剂 都 适 合, 而 是 用 特 殊 配 料 和 经 过 高 温 煅 烧 的 含 CaO 较 多 的 专 用 膨 胀 熟 料 做 原 料 才 能 很 好 的 解 决 混 凝 土 中 加 入 掺 合 料 而 导 致 的 贫 钙 问 题 以 氧 化 钙 (CaO) 为 主 要 膨 胀 源 的 膨 胀 剂 是 我 国 膨 胀 剂 未 来 的 发 展 方 向 ( 资 料 来 源 :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行 业 的 现 状 和 发 展 方 向, 膨 胀 剂 和 膨 胀 混 凝 土 2009 年 1 期 ) 本 公 司 所 在 地 拥 有 丰 富 的 石 膏 矿 资 源, 硬 石 膏 制 硫 酸 后 的 固 体 料 主 要 成 分 为 氧 化 钙 (CaO), 用 其 生 产 膨 胀 剂, 有 效 开 拓 了 膨 胀 剂 的 原 材 料 途 径 (2) 外 加 剂 市 场 供 求 状 况 行 业 竞 争 格 局 及 利 润 水 平 1 外 加 剂 行 业 需 求 状 况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已 成 为 现 代 混 凝 土 中 除 水 泥 砂 石 水 之 外 不 可 或 缺 的 第 五 组 分 材 料, 外 加 剂 的 需 求 与 混 凝 土 市 场 发 展 紧 密 相 关, 并 随 着 外 加 剂 在 混 凝 土 中 1-1-121

使 用 比 例 不 断 提 高, 其 增 长 速 度 快 于 混 凝 土 的 增 长 速 度 2011 年, 我 国 掺 用 外 加 剂 的 混 凝 土 比 重 达 到 63% 以 上, 按 当 年 我 国 水 泥 产 量 20.63 亿 吨, 按 60% 的 水 泥 用 于 混 凝 土 生 产, 每 立 方 米 混 凝 土 水 泥 用 量 300kg, 掺 8kg 外 加 剂 ( 水 剂 ) 测 算,2011 年 外 加 剂 ( 水 剂 ) 需 求 量 达 到 3,300 万 吨 未 来, 随 着 我 国 国 民 经 济 的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稳 步 增 长, 商 品 混 凝 土 普 及 率 及 外 加 剂 使 用 比 例 的 提 高,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的 市 场 需 求 将 持 续 放 大, 外 加 剂 行 业 将 保 持 快 速 发 展 态 势 外 加 剂 中 应 用 最 广 泛 产 量 最 多 的 为 减 水 剂 和 膨 胀 剂, 减 水 剂 和 膨 胀 剂 占 到 外 加 剂 总 量 80% 以 上 ( 数 据 来 源 : 2011 年 中 国 混 凝 土 产 品 生 产 情 况 调 查 及 分 析, 中 国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2012 年 03 期 ) 未 来 十 年, 重 庆 将 加 快 城 乡 统 筹 和 两 江 新 区 建 设, 随 着 五 个 重 庆 两 江 新 区 和 公 租 房 等 民 生 工 程 为 重 点 的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的 投 入, 重 庆 混 凝 土 及 外 加 剂 市 场 需 求 空 间 亦 将 保 持 快 速 增 长 2 外 加 剂 行 业 供 给 状 况 受 商 品 混 凝 土 使 用 率 低 等 因 素 影 响, 我 国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发 展 较 为 缓 慢, 地 区 间 发 展 很 不 平 衡, 商 品 混 凝 土 普 及 率 较 高 的 省 市 例 如 北 京 上 海 江 苏 浙 江 天 津 等 地 区 外 加 剂 使 用 率 较 高, 达 到 50% 以 上, 但 商 品 混 凝 土 普 及 率 较 低 的 地 区 例 如 西 部 省 份 外 加 剂 使 用 率 不 到 30% 整 体 说 来, 目 前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在 我 国 平 均 使 用 率 较 低, 与 发 达 国 家 80% 以 上 使 用 率 相 比 仍 有 较 大 差 距 2011 年 末, 我 国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生 产 企 业 达 到 1,500 多 家, 其 中 合 成 高 效 减 水 剂 生 产 企 业 350 多 家, 高 性 能 减 水 剂 生 产 企 业 100 多 家, 膨 胀 剂 生 产 企 业 60 多 家 ;2011 年 全 行 业 外 加 剂 总 产 量 889.27 万 吨, 行 业 产 值 约 363.1 亿 元 ( 资 料 来 源 : 2011 年 中 国 混 凝 土 产 品 生 产 情 况 调 查 及 分 析, 中 国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2012 年 03 期 ) 3 外 加 剂 行 业 竞 争 格 局 我 国 外 加 剂 行 业 企 业 数 量 众 多, 集 中 度 较 低, 竞 争 较 为 激 烈 2013 年, 外 加 剂 行 业 销 售 前 十 家 生 产 企 业 产 值 为 79.81 亿 元 2013 年, 我 国 外 加 剂 生 产 企 业 销 售 前 十 名 情 况 : 序 号 企 业 销 售 额 ( 不 含 税, 亿 元 ) 1 江 苏 博 特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17.35 1-1-122

2 福 建 科 之 杰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12.94 3 四 川 吉 龙 化 学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10.60 4 石 家 庄 市 长 安 育 才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6.00 5 广 东 红 墙 新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4.85 6 天 津 飞 龙 砼 外 加 剂 有 限 公 司 4.47 7 山 西 黄 藤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4.13 8 深 圳 五 山 建 材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3.93 9 山 东 华 伟 银 凯 建 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72 10 武 汉 格 瑞 林 建 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38 合 计 79.81 注 数 据 来 源 于 中 国 混 凝 土 网 我 国 不 仅 是 世 界 上 最 大 的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市 场 和 需 求 国, 也 是 世 界 上 最 大 的 生 产 国, 巨 大 的 市 场 空 间 也 吸 引 了 外 国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企 业 的 进 入 目 前, 已 经 进 入 中 国 市 场 的 外 国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企 业 有 美 国 的 格 雷 斯 建 材 公 司 瑞 士 西 卡 公 司 英 国 富 斯 乐 公 司 日 本 花 王 公 司 德 国 巴 斯 夫 公 司 等 国 外 跨 国 公 司 经 历 了 几 十 年 乃 至 上 百 年 的 积 累 与 发 展, 其 企 业 规 模 生 产 技 术 管 理 经 营 水 平 和 研 究 开 发 能 力 都 较 我 国 的 外 加 剂 企 业 有 很 大 的 优 势 国 外 公 司 的 进 入 有 力 地 推 动 了 外 加 剂 行 业 在 我 国 的 发 展 与 进 步, 缩 短 了 我 国 与 国 外 的 差 距, 但 也 对 国 内 本 土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生 产 企 业 带 来 较 大 的 竞 争 压 力 因 国 外 公 司 产 品 价 格 相 对 较 高 等 原 因, 其 目 前 在 我 国 的 市 场 份 额 相 对 较 低, 但 未 来 有 可 能 成 为 国 内 减 水 剂 生 产 企 业 强 有 力 的 竞 争 对 手 4 外 加 剂 行 业 利 润 水 平 受 国 内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快 速 发 展 影 响, 我 国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行 业 也 迅 速 发 展 随 着 更 多 的 企 业 进 入 到 该 行 业 及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的 影 响, 行 业 利 润 率 有 所 下 降 未 来, 随 着 外 加 剂 生 产 技 术 的 发 展 及 成 熟, 以 及 主 要 原 材 料 供 给 增 加 所 带 来 的 成 本 下 降, 外 加 剂 行 业 的 发 展 空 间 仍 然 较 大 (3) 外 加 剂 行 业 主 要 进 入 壁 垒 1 技 术 壁 垒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行 业 作 为 建 材 和 化 工 的 交 叉 行 业, 技 术 具 有 一 定 的 复 杂 性, 尤 1-1-123

其 是 减 水 剂, 减 水 剂 的 生 产 流 程 包 括 化 学 合 成 工 艺 和 物 理 复 配 工 艺 化 学 合 成 工 艺 形 成 的 产 品 为 母 料, 是 进 行 复 配 工 艺 的 主 要 原 材 料 ; 化 学 合 成 工 艺 对 技 术 要 求 较 高, 是 减 水 剂 生 产 的 核 心 生 产 流 程, 也 是 减 水 剂 生 产 企 业 实 力 的 主 要 标 志 物 理 复 配 工 艺 是 针 对 具 体 客 户 的 施 工 要 求, 在 减 水 剂 母 液 或 粉 剂 中 掺 加 其 他 原 料, 从 而 形 成 直 接 应 用 于 混 凝 土 的 外 加 剂 产 品, 其 技 术 性 主 要 体 现 在 满 足 不 同 客 户 具 体 需 求 的 订 制 化 服 务 化 学 合 成 要 求 的 较 高 技 术 性 及 物 理 复 配 要 求 的 订 制 化 服 务 能 力 都 构 成 了 进 入 该 行 业 的 技 术 壁 垒 以 聚 羧 酸 减 水 剂 为 代 表 的 第 三 代 减 水 剂 技 术 要 求 很 高, 公 司 在 2005 年 已 掌 握 聚 羧 酸 减 水 剂 生 产 技 术, 为 全 国 当 时 仅 有 的 几 家 聚 羧 酸 减 水 剂 生 产 企 业 之 一 公 司 高 度 重 视 聚 羧 酸 技 术 的 研 发, 与 全 国 相 关 的 科 研 单 位 大 学 院 校 等 开 展 技 术 合 作, 公 司 聚 羧 酸 减 水 剂 技 术 处 于 国 内 领 先 水 平 2 环 保 和 安 全 壁 垒 随 着 国 家 对 环 境 保 护 要 求 的 不 断 提 升,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生 产 的 安 全 环 保 越 来 越 被 重 视 正 在 制 订 中 的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清 洁 生 产 技 术 要 求 (2009-2856T-JC) 和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安 全 生 产 要 求 (2009-2879T-JC), 将 为 我 国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企 业 提 供 安 全 生 产 和 清 洁 生 产 的 标 准 依 据 部 分 企 业 在 环 境 保 护 及 安 全 生 产 不 达 标 的 情 况 下 将 被 淘 汰 出 局, 而 为 达 到 国 家 环 保 及 安 全 要 求 所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以 及 相 对 应 的 设 备 投 入, 都 为 行 业 的 新 入 者 设 定 了 一 定 的 进 入 障 碍 3 品 牌 壁 垒 好 品 牌 意 味 着 更 好 更 有 保 障 的 商 品 作 为 混 凝 土 必 不 可 少 的 关 键 成 分, 外 加 剂 对 混 凝 土 有 着 重 要 的 意 义, 客 户 在 选 择 外 加 剂 时 会 选 择 知 名 品 牌 的 外 加 剂, 客 户 对 品 牌 产 品 的 的 偏 好 对 行 业 新 进 入 者 构 成 了 一 定 的 障 碍 本 公 司 作 为 重 庆 市 外 加 剂 生 产 龙 头 企 业, 多 年 来 潜 心 于 外 加 剂 产 品 的 研 发 生 产 及 销 售, 在 业 内 奠 定 了 良 好 的 口 碑 和 品 牌 信 誉 2010 年, 本 公 司 膨 胀 剂 商 标 三 圣 被 认 定 为 国 家 驰 名 商 标, 显 示 出 公 司 外 加 剂 产 品 在 业 内 为 品 牌 商 品, 具 有 良 好 的 品 牌 效 应 3 细 分 行 业 硫 酸 行 业 (1) 硫 酸 行 业 概 况 硫 酸 工 业 属 于 国 民 经 济 基 础 产 业, 硫 酸 因 在 众 多 领 域 中 不 可 或 缺 的 用 途 而 被 称 为 工 业 之 母 我 国 硫 酸 70% 用 于 化 肥 生 产, 尤 其 是 磷 肥 的 生 产,95% 以 上 的 磷 肥 以 硫 酸 为 原 料 硫 酸 工 业 的 稳 定 健 康 发 展 对 于 我 国 农 业 及 整 个 国 民 经 济 具 有 1-1-124

重 要 意 义 2004 年, 我 国 硫 酸 产 量 3,995 万 吨, 首 次 超 过 美 国 位 居 世 界 第 一, 占 当 年 世 界 硫 酸 总 产 量 的 21.6%;2013 年, 我 国 硫 酸 产 量 达 到 8,647 万 吨, 2004 至 2013 年, 我 国 硫 酸 产 量 复 合 增 长 率 8.95% 单 位 : 万 吨 2004-2013 年 我 国 硫 酸 生 产 情 况 9,000 8,000 7,000 6,000 5,000 4,000 3,000 2,000 1,000-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 15% 10% 5% 0% -5% 硫 酸 产 量 增 长 率 注 数 据 来 源 于 中 国 磷 肥 工 业 协 会 硫 酸 工 业 协 会 网 站 我 国 硫 资 源 匮 乏, 对 外 依 存 度 较 高 2013 年, 我 国 硫 资 源 对 外 依 存 度 为 49% 我 国 硫 资 源 主 要 有 三 个 来 源 : 一 是 硫 铁 矿 资 源, 主 要 集 中 在 广 东 和 安 徽, 少 部 分 在 广 西 湖 南 和 四 川 等 地 ; 二 是 有 色 金 属 矿 及 副 产 硫 精 砂, 主 要 分 布 在 甘 肃 安 徽 云 南 江 西 河 南 和 内 蒙 古 等 地 ; 三 是 石 油 炼 制 天 然 气 净 化 和 高 硫 煤 加 工 过 程 中 回 收 的 硫 磺, 主 要 在 四 川 和 新 疆 目 前, 我 国 硫 酸 生 产 方 式 主 要 是 硫 磺 制 酸 硫 铁 矿 制 酸 冶 炼 制 酸 2013 年 我 国 硫 酸 产 量 及 结 构 情 况 75 ; 1% 单 位 : 万 吨 2,128 ; 25% 2,470 ; 28% 3,974 ; 46% 硫 磺 制 酸 冶 炼 烟 气 制 酸 硫 铁 矿 制 酸 其 他 制 酸 注 数 据 来 源 于 我 国 硫 酸 行 业 形 势 和 展 望, 江 苏 化 工 网 我 国 硫 酸 近 46% 是 采 用 硫 磺 制 酸 的 生 产 方 式, 而 我 国 硫 磺 资 源 极 其 匮 乏, 主 1-1-125

2006 年 1 月 2006 年 5 月 2006 年 9 月 2007 年 1 月 2007 年 5 月 2007 年 9 月 2008 年 1 月 2008 年 5 月 2008 年 9 月 2009 年 1 月 2009 年 5 月 2009 年 9 月 2010 年 1 月 2010 年 5 月 2010 年 9 月 2011 年 1 月 2011 年 5 月 2011 年 9 月 重 庆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要 依 赖 进 口 2009 年, 我 国 硫 磺 进 口 量 达 到 1,212 万 吨, 占 世 界 硫 磺 贸 易 的 30%; 2010 年 以 后, 国 内 硫 磺 制 酸 企 业 受 高 库 存 及 国 内 硫 磺 供 给 增 加 的 影 响 适 当 减 少 了 进 口 量, 但 2013 年 全 年 硫 磺 进 口 量 依 然 高 达 1,055 万 吨 单 位 : 万 吨 1,400 1,200 1,000 800 600 400 200-2004-2013 年 我 国 硫 磺 进 口 及 增 速 情 况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40% 30% 20% 10% 0% -10% -20% -30% 硫 磺 进 口 量 增 长 率 注 数 据 来 源 于 2009 年 我 国 硫 磺 市 场 分 析 和 神 农 网 阔 途 咨 询 ( 石 油 网 ) 中 国 金 融 信 息 网 中 国 化 肥 网 硫 磺 对 外 依 存 度 过 高 导 致 国 内 硫 酸 价 格 的 波 动, 已 经 对 我 国 硫 酸 工 业 的 健 康 发 展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2008 年, 受 国 际 金 融 危 机 影 响, 国 际 硫 磺 价 格 一 路 走 低 导 致 国 内 硫 酸 价 格 同 步 暴 跌, 硫 磺 制 酸 生 产 企 业 由 于 前 期 高 价 位 进 口 硫 磺 大 量 库 存 导 致 制 酸 企 业 大 面 积 亏 损, 进 而 导 致 行 业 内 企 业 生 产 积 极 性 下 跌, 行 业 总 产 量 回 落, 给 下 游 化 肥 生 产 企 业 带 来 的 极 大 的 风 险 单 位 : 元 / 吨 7,000 6,000 5,000 4,000 3,000 2,000 1,000-2006-2011 年 硫 磺 与 硫 酸 价 格 情 况 硫 磺 价 格 硫 酸 价 格 注 资 料 来 源 于 中 商 情 报 网 1-1-126

积 极 扩 大 国 内 硫 资 源 的 自 给 率 对 我 国 硫 酸 及 化 肥 工 业 等 国 民 经 济 基 础 产 业 的 发 展 具 有 战 略 意 义 20 世 纪 90 年 代, 磷 肥 生 产 企 业 开 始 进 行 石 膏 制 酸 工 艺 研 究 磷 石 膏 含 有 一 些 磷 等 其 他 金 属 及 矿 物 成 分 导 致 磷 石 膏 制 酸 产 品 质 量 稳 定 性 不 强, 相 比 磷 石 膏 而 言, 天 然 硬 石 膏 成 分 稳 定, 矿 物 杂 质 少, 使 得 用 其 制 酸 产 品 质 量 较 为 稳 定 本 公 司 研 发 的 硬 石 膏 制 酸 联 产 水 泥 膨 胀 剂 工 艺 技 术 的 实 践, 既 开 辟 了 国 内 获 取 硫 资 源 的 新 途 径, 同 时 也 解 决 了 制 酸 产 生 废 渣 的 问 题, 实 现 了 综 合 利 用 石 膏 资 源 的 效 益 最 大 化 硬 石 膏 制 酸 联 产 水 泥 膨 胀 剂 工 艺 技 术 具 有 重 要 现 实 意 义 1 公 司 硫 酸 生 产 线 的 背 景 情 况 技 术 成 熟 度 石 膏 制 取 硫 酸 联 产 水 泥 技 术 最 早 出 现 于 德 国 20 世 纪 初, 德 国 迫 于 天 然 硫 磺 及 硫 铁 矿 资 源 的 贫 乏, 为 了 使 其 本 国 硫 酸 生 产 不 依 赖 于 进 口, 积 极 开 展 石 膏 制 取 硫 酸 技 术 研 究 及 应 用 随 后, 石 膏 制 取 硫 酸 联 产 水 泥 技 术 在 西 方 发 达 国 家 推 广 应 用 20 世 纪 70 年 代 后, 随 着 西 方 发 达 国 家 硫 铁 矿 及 硫 磺 资 源 的 开 发 及 炼 油 厂 副 产 硫 磺 的 供 应 等 因 素 导 致 石 膏 制 取 硫 酸 装 置 逐 渐 停 产, 但 相 关 石 膏 制 取 硫 酸 联 产 水 泥 技 术 创 新 从 未 停 止 我 国 硫 资 源 极 为 匮 乏 根 据 中 国 硫 酸 工 业 协 会 统 计 显 示,2010 年 我 国 硫 资 源 对 外 依 存 度 超 过 50% 石 膏 制 取 硫 酸 技 术 对 我 国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我 国 石 膏 制 取 硫 酸 技 术 领 域 研 究 始 于 1954 年 20 世 纪 70 年 代 后 期, 鉴 于 国 内 硫 酸 市 场 供 应 紧 张, 国 内 多 个 地 区 先 后 进 行 石 膏 制 取 硫 酸 装 置 试 点 并 相 继 投 产 经 过 多 年 发 展, 石 膏 制 取 硫 酸 技 术 尤 其 是 磷 石 膏 制 取 硫 酸 技 术 已 相 对 成 熟 目 前, 国 内 石 膏 制 取 硫 酸 装 置 最 大 的 为 山 东 鲁 北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其 磷 石 膏 制 取 硫 酸 联 产 水 泥 达 到 40 万 吨 / 年 磷 石 膏 主 要 是 硫 酸 分 解 磷 矿 石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主 要 成 分 为 二 水 石 膏 (CaSO 4 2H 2O) 或 半 水 石 膏 (CaSO 4 1/2H 2O) 以 及 少 量 磷 成 分 国 内 石 膏 制 取 硫 酸 联 产 水 泥 装 置 原 材 料 主 要 是 磷 石 膏, 其 技 术 较 为 成 熟 且 已 经 公 开 从 理 论 上 讲, 硬 石 膏 不 含 结 晶 水, 没 有 影 响 硫 酸 钙 (CaSO 4) 分 解 的 有 害 杂 质, 原 料 仅 需 破 碎 处 理 就 可 制 备 生 料, 作 为 制 取 硫 酸 联 产 水 泥 的 原 料, 硬 石 膏 ( 无 水 石 膏, 主 要 成 分 为 CaSO 4) 比 磷 石 膏 优 越 公 司 所 在 地 具 有 丰 富 且 优 质 的 硬 石 膏 矿 资 源, 其 一 直 专 注 于 石 膏 综 合 利 用 的 研 究 和 产 品 开 发 多 年 的 石 膏 开 发 经 营 实 践, 公 司 积 累 了 丰 富 的 石 膏 开 发 技 术 及 1-1-127

经 验, 并 组 建 了 自 己 的 研 发 团 队 公 司 开 发 出 的 一 种 石 膏 制 硫 酸 联 产 水 泥 的 工 艺 技 术, 将 传 统 石 膏 制 取 硫 酸 联 产 水 泥 技 术 进 一 步 提 升 公 司 硬 石 膏 制 取 硫 酸 联 产 水 泥 技 术 完 全 成 熟, 并 获 得 了 国 家 发 明 专 利 授 权 ( 专 利 号 为 ZL201010177292.8) 2010 年, 公 司 投 资 建 成 15 万 吨 / 年 硫 酸 联 产 20 万 吨 / 年 水 泥 生 产 线 并 正 式 投 产 截 至 2014 年 6 月 末, 公 司 该 生 产 线 生 产 硫 酸 累 计 对 外 销 售 42.70 万 吨, 累 计 实 现 销 售 收 入 16,485.77 万 元, 生 产 水 泥 累 计 64.32 万 吨, 全 部 自 用 于 公 司 的 商 品 混 凝 土 生 产 15 万 吨 / 年 硫 酸 联 产 20 万 吨 / 年 水 泥 生 产 线 所 产 产 品 均 达 到 设 计 及 国 家 标 准 2 公 司 硫 酸 生 产 技 术 与 其 他 企 业 比 较 I 硫 磺 制 酸 硫 磺 制 酸 为 我 国 硫 酸 生 产 的 主 要 方 式 硫 磺 制 酸 技 术 很 成 熟, 我 国 已 经 建 成 硫 磺 制 酸 装 置 超 过 1,500 套, 单 系 列 装 置 最 大 产 能 达 到 100 万 吨 / 年, 装 置 设 计 规 模 具 有 较 高 灵 活 性, 可 根 据 需 要 设 计 20 万 吨 / 年 40 万 吨 / 年 60 万 吨 / 年 规 模 近 年 来, 硫 磺 制 酸 装 置 在 节 能 减 排 方 面 取 得 了 较 大 进 展, 装 置 基 本 能 够 符 合 国 家 大 气 综 合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我 国 硫 磺 资 源 紧 缺, 主 要 依 赖 进 口 满 足 2010 年, 我 国 硫 磺 消 费 量 1,370 万 吨, 同 比 增 长 15.4%, 占 硫 总 消 费 量 51.5%; 其 中 进 口 硫 磺 约 1,000 万 吨, 占 硫 磺 总 消 费 量 的 76.6% 硫 资 源 的 过 度 对 外 依 存 对 我 国 硫 酸 及 下 游 化 肥 工 业 带 来 严 重 不 利 影 响 II 硫 铁 矿 制 酸 我 国 硫 资 源 主 要 是 以 硫 铁 矿 形 式 存 在, 在 其 他 硫 资 源 稀 缺 的 情 况 下, 硫 铁 矿 制 酸 曾 经 是 我 国 硫 酸 制 造 的 主 要 来 源 目 前, 我 国 硫 铁 矿 单 套 装 置 规 模 在 15-40 万 吨 / 年 硫 铁 矿 装 置 工 艺 较 为 复 杂, 装 置 投 资 额 大, 管 理 要 求 较 高, 且 针 对 品 位 较 低 的 硫 铁 矿, 煅 烧 后 的 废 渣 处 理 问 题 较 为 严 重, 由 此 带 来 的 环 境 污 染 较 大 另 外, 硫 铁 矿 制 酸 尾 气 排 放 较 为 严 重, 目 前 尚 未 很 好 解 决 该 难 题 III 冶 炼 烟 气 制 酸 有 色 金 属 冶 炼 企 业 可 以 利 用 冶 炼 烟 气 制 酸 目 前, 我 国 有 色 金 属 冶 炼 行 业 发 展 较 快, 冶 炼 烟 气 制 酸 行 业 也 随 之 快 速 发 展, 在 硫 酸 产 量 中 比 重 不 断 提 高 并 且 行 业 集 中 度 较 高, 产 量 在 50 万 吨 以 上 的 企 业 有 7 家, 占 冶 炼 制 酸 总 产 量 的 50% 由 于 有 色 金 属 矿 源 不 同, 金 属 杂 质 含 量 不 同, 装 置 设 计 各 异, 烟 气 含 量 也 不 同, 1-1-128

导 致 烟 气 处 理 难 度 较 大 目 前, 我 国 有 色 金 属 矿 主 要 依 靠 进 口, 进 口 量 占 消 费 量 50% 以 上 IV 其 他 制 酸 其 他 制 酸 主 要 包 括 天 然 石 膏 制 酸 磷 石 膏 制 酸 脱 硫 石 膏 制 酸 含 硫 化 氢 烟 气 制 酸 等, 其 他 方 式 制 酸 为 硫 酸 来 源 的 重 要 补 充 目 前, 我 国 石 膏 制 酸 方 式 总 产 能 约 为 75 万 吨, 分 别 为 山 东 鲁 北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40 万 吨 / 年 ) 湖 南 湘 福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10 万 吨 / 年 ) 湖 南 合 磷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10 万 吨 / 年 ) 三 圣 特 材 (15 万 吨 / 年 ) 石 膏 制 酸 装 置 日 趋 成 熟, 通 过 原 辅 料 均 化 生 料 窑 外 预 热 等 措 施 提 高 了 煅 烧 熟 料 的 品 质, 窑 气 (SO 2) 浓 度 大 为 提 高, 硫 资 源 回 收 充 分, 同 时 石 膏 制 酸 将 废 渣 进 一 步 加 工 为 建 材 产 品 水 泥, 实 现 了 资 源 的 综 合 利 用 1-1-129

制 酸 工 艺 硫 铁 矿 制 酸 硫 磺 制 酸 冶 炼 烟 气 制 酸 磷 石 膏 制 酸 硬 石 膏 制 酸 技 术 成 熟 度 成 熟 成 熟 较 为 成 熟 成 熟 成 熟 装 置 投 资 原 材 料 情 况 生 产 成 本 较 高, 通 常 一 套 30 万 吨 / 年 装 置 初 始 投 资 额 约 为 1.8 亿 元 较 低, 通 常 一 套 35 万 吨 / 年 装 置 投 资 额 约 为 1.2 亿 元 低, 一 套 10 万 吨 / 年 装 置 投 资 额 约 为 0.8 亿 元 较 高, 通 常 一 套 30 万 吨 / 年 硫 酸 装 置 投 资 额 约 为 1.5-2 亿 元 较 高, 通 常 一 套 30 万 吨 / 年 装 置 投 资 额 约 为 2 亿 元 我 国 硫 铁 矿 矿 石 储 量 53.82 亿 吨, 是 国 土 资 源 部 确 定 的 13 种 稀 缺 资 源 之 一, 资 源 有 限, 而 硫 品 位 大 于 35% 的 Ⅰ 级 品 仅 占 硫 铁 矿 储 量 的 3.7%, 有 96.3% 的 硫 铁 矿 矿 石 属 于 含 硫 12%-35% 的 中 低 品 位 矿 石, 而 且 含 硫 在 12%-20% 的 贫 矿 所 占 比 重 较 大 硫 铁 矿 矿 石 含 硫 平 均 品 位 在 20% 以 下 我 国 绝 大 多 数 硫 铁 矿 矿 床 需 要 进 行 地 下 开 采, 适 合 地 下 开 采 矿 石 储 量 约 占 硫 铁 矿 总 储 量 的 65%; 而 开 采 条 件 较 好, 适 合 露 采 的 矿 石 储 量 仅 占 硫 铁 矿 总 储 量 的 15% 左 右 目 前, 高 端 优 质 硫 铁 矿 长 期 依 赖 进 口 硫 磺 资 源 对 外 依 存 度 高 达 85% 以 上, 直 接 导 致 我 国 硫 资 源 对 外 依 存 度 超 过 50% 有 色 金 属 矿 50% 以 上 依 靠 进 口, 短 期 内 难 以 改 变, 特 别 是 铜 矿 对 外 依 存 度 高 达 60% 我 国 磷 石 膏 丰 富, 累 计 堆 积 量 超 过 2 亿 吨, 由 于 磷 石 膏 成 分 较 为 复 杂 导 致 有 效 利 用 率 低 我 国 储 量 非 常 丰 富, 全 国 保 有 石 膏 矿 石 储 量 B+C+D 级 576 亿 吨, 居 世 界 第 1 位, 可 供 开 采 量 大, 价 格 低 廉 受 原 料 硫 铁 矿 价 格 波 动 影 响 大 受 原 料 硫 磺 价 格 波 动 影 响 大 为 冶 炼 企 业 副 产 品, 成 本 很 低 设 备 稳 定 性 沸 腾 炉 易 坏 检 修 相 对 频 繁 焚 硫 炉 易 坏 检 修 相 对 频 繁 稳 定 性 好 适 用 性 较 好 经 济 效 益 较 好 环 保 废 固 量 较 大, 原 矿 伴 有 砷 等 重 金 属 较 好 较 好 三 废 排 放 少 紧 靠 冶 金 企 业 较 高 一 般 一 般 一 般 综 合 利 用 成 本 较 低 好 稳 定 性 好 较 好 较 好 三 废 排 放 少 废 气 问 题 较 为 严 重 极 少 量 三 废 排 放 1-1-130

3 公 司 硫 酸 技 术 领 先 性 公 司 石 膏 制 酸 是 在 现 有 磷 石 膏 制 酸 技 术 上 研 发 而 来, 对 传 统 石 膏 制 酸 技 术 进 行 了 重 大 突 破 和 提 升, 主 要 体 现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I 生 料 制 备 公 司 经 过 摸 索 和 实 践, 完 全 掌 握 了 以 天 然 硬 石 膏 为 主 要 原 材 料 的 生 料 制 备 工 艺, 使 得 窑 气 (SO 2) 浓 度 达 到 10% 以 上, 相 比 行 业 之 前 装 置 有 较 大 提 高, 硫 资 源 回 收 效 果 好 掌 握 了 各 种 原 材 料 易 磨 特 性 和 精 确 的 配 料 控 制 方 法, 最 大 程 度 避 免 了 价 格 较 高 的 还 原 剂 焦 炭 被 燃 烧 导 致 的 损 失, 有 效 降 低 了 生 产 成 本 ; 控 制 了 升 华 硫 的 产 生, 保 障 了 生 产 线 的 长 周 期 稳 定 运 行 ; 同 时 减 少 了 二 氧 化 碳 排 放, 做 到 节 能 减 排 II 窑 气 余 热 回 收 石 膏 制 酸 装 置 产 生 的 窑 气 温 度 较 高, 公 司 的 窑 尾 四 级 悬 浮 预 热 器 技 术 运 用 将 高 温 窑 气 与 生 料 充 分 换 热, 回 收 窑 气 余 热, 提 高 入 窑 生 料 温 度, 使 得 原 材 料 在 煅 烧 前 充 分 预 热, 这 项 技 术 相 比 传 统 磷 石 膏 制 酸 能 耗 减 少 了 约 20%, 降 低 了 生 产 成 本, 同 时, 窑 尾 四 级 悬 浮 预 热 器 出 口 的 窑 气 再 次 经 热 管 余 热 回 收 锅 炉 生 产 低 压 蒸 汽 供 公 司 减 水 剂 生 产 使 用, 节 能 效 果 显 著 III 窑 头 熟 料 热 量 回 收 公 司 用 带 空 气 梁 的 篦 式 冷 机 冷 却 窑 头 高 温 熟 料, 既 保 证 了 熟 料 质 量, 同 时 充 分 回 收 余 热, 提 高 窑 头 二 次 风 的 温 度, 保 证 煤 粉 的 充 分 燃 烧, 降 低 热 耗, 减 少 了 废 气 量, 提 高 了 窑 气 SO 2 浓 度 IV 二 转 二 吸 法 公 司 通 过 运 用 配 料 余 热 回 收 等 多 项 创 新 技 术, 窑 气 SO 2 浓 度 较 传 统 工 艺 高, 可 采 用 二 转 二 吸 制 酸 先 进 技 术 将 SO 2 气 体 经 过 二 次 转 化 和 二 次 吸 收, 转 化 率 最 终 高 达 99.7% 以 上, 而 传 统 磷 石 膏 制 酸 一 转 一 吸 SO 3 转 化 率 约 为 95% 该 装 置 技 术 不 仅 增 加 了 硫 酸 产 出, 也 最 大 程 度 减 少 了 SO 2 尾 气 排 放, 环 保 效 果 更 好 V 采 用 DCS 系 统 采 用 集 散 控 制 系 统 (DCS) 将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各 项 工 艺 参 数 产 量 质 量 温 度 压 力 设 备 运 行 状 况 及 储 存 库 的 料 位 料 量 等 多 个 参 数 集 中 在 中 央 控 制 室 显 示 和 操 作 管 理 在 窑 尾 设 气 体 分 析 仪 对 气 体 成 分 进 行 监 测, 以 判 断 燃 料 燃 烧 情 况, 随 时 对 燃 料 风 量 及 系 统 进 行 调 整 控 制, 保 证 烧 成 系 统 在 最 佳 状 态 运 转 采 用 DCS 1-1-131

系 统 可 提 高 装 置 的 自 动 化 水 平 提 高 产 品 质 量 降 低 能 耗 保 证 生 产 安 全 稳 定 运 行 VI 配 辊 压 机 高 细 磨 将 水 泥 熟 料 与 其 他 原 材 料 配 比 后 粉 磨 成 水 泥 是 生 产 的 关 键 技 术, 通 常 水 泥 粉 磨 越 细, 水 泥 活 性 越 好, 但 耗 能 也 大 公 司 采 用 行 业 先 进 的 配 辊 压 机 高 细 磨 技 术, 在 保 证 水 泥 细 度 的 同 时, 耗 能 相 比 传 统 技 术 降 低 VII 三 废 排 放 极 少 公 司 生 产 硫 酸 的 废 渣 全 部 用 来 生 产 水 泥 熟 料, 水 泥 熟 料 完 全 用 于 自 身 商 品 混 凝 土 业 务, 达 到 废 渣 完 全 综 合 利 用 ; 同 时, 公 司 对 硫 酸 尾 气 SO 2 采 用 了 碱 液 回 收 工 艺 制 成 液 体 亚 硫 酸 钠 作 为 生 产 减 水 剂 的 原 料 全 部 利 用, 使 得 尾 气 SO 2 排 放 控 制 在 50mg/m 3, 仅 为 国 家 标 准 限 值 的 1/8; 绝 热 蒸 发 封 闭 酸 冼 净 化 工 艺 技 术 的 运 用 使 得 净 化 废 水 综 合 利 用 率 大 大 提 高, 含 酸 废 水 经 石 灰 乳 中 和 再 经 反 渗 透 处 理 后 全 部 回 用, 实 现 了 废 水 零 排 放, 中 和 渣 (CaSO 4) 返 回 作 制 酸 原 料 (2) 硫 酸 市 场 供 求 状 况 行 业 竞 争 格 局 及 利 润 水 平 1 硫 酸 行 业 需 求 状 况 我 国 硫 酸 70% 左 右 用 于 化 肥 生 产, 其 中, 磷 复 肥 是 硫 酸 的 最 大 用 户,2010 年, 我 国 磷 肥 消 费 硫 酸 量 占 硫 酸 总 消 费 量 65% 以 上 同 时, 随 着 我 国 国 民 经 济 的 快 速 增 长, 化 工 轻 工 纺 织 钢 铁 有 色 金 属 等 行 业 中 大 多 数 用 酸 产 品 的 发 展 速 度 都 在 10% 以 上, 非 化 肥 行 业 对 硫 酸 需 求 量 增 长 很 快,2000-2010 年 非 化 肥 用 酸 量 年 均 递 增 约 11.1%, 占 硫 酸 总 消 费 量 的 30% 左 右 近 几 年, 我 国 磷 肥 表 观 消 费 量 进 入 平 台 期, 稳 定 在 1,200 万 吨 / 年 -1,300 万 吨 / 年 左 右 五 氧 化 二 磷 (P 2O 5) 根 据 农 业 发 展 需 求, 预 测 到 2015 年, 磷 肥 需 求 约 1,400 万 吨 P 2O 5, 产 量 约 1,750 万 吨 以 上 P 2O 5, 需 要 硫 酸 约 5,150 万 吨 ; 加 上 硫 酸 钾 硫 酸 铵 等 肥 料 对 硫 酸 的 需 求, 预 计 到 2015 年, 化 肥 对 硫 酸 的 需 求 约 5,800 万 吨, 占 硫 酸 总 需 求 量 约 67% 同 时, 随 着 国 民 经 济 的 发 展, 其 它 工 业 用 酸 需 求 将 加 大 其 中, 湿 法 净 化 磷 酸 约 需 求 100 万 吨 P 2O 5, 需 要 硫 酸 近 300 万 吨 预 计 到 2015 年, 非 化 肥 用 酸 需 求 约 3,000 万 吨, 在 硫 酸 消 费 中 的 比 例 提 高 到 33% 据 预 测,2015 年, 我 国 硫 酸 需 求 总 量 将 达 到 8,800 万 吨 重 庆 的 硫 酸 需 求 量 取 决 于 本 地 区 化 肥 生 产 企 业 用 酸 需 求 量 及 其 他 用 酸 工 业 需 求 2005 年 至 2012 年, 重 庆 化 肥 产 量 由 121.89 万 吨 增 至 206.63 万 吨, 年 复 1-1-132

合 增 长 率 为 7.89%; 硫 酸 产 量 由 150.08 万 吨 增 至 221.54 万 吨,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5.72%( 资 料 来 源 : 重 庆 市 统 计 年 鉴 ) 重 庆 作 为 我 国 西 部 唯 一 的 直 辖 市, 具 有 大 农 村 与 大 城 市 大 农 业 与 大 工 业 并 存 的 特 点, 未 来, 重 庆 地 区 化 肥 用 酸 和 轻 工 纺 织 钢 铁 等 行 业 用 酸 仍 是 硫 酸 需 求 的 重 要 拉 动 力 2 硫 酸 行 业 供 给 状 况 硫 酸 需 求 的 稳 步 增 长, 带 动 了 硫 酸 供 给 的 增 加 硫 酸 主 要 用 于 生 产 化 肥, 而 化 肥 的 生 产 及 销 售 具 有 严 格 的 季 节 性, 硫 酸 生 产 及 销 售 受 此 也 具 有 较 强 的 季 节 性 为 保 证 化 肥 企 业 及 工 业 高 峰 用 酸 需 求, 硫 酸 生 产 企 业 一 般 会 保 持 一 定 的 产 能 以 应 对 下 游 企 业 高 峰 需 求, 行 业 整 体 产 能 利 用 率 保 持 在 80% 左 右 至 2010 年 末, 不 完 全 统 计, 全 国 规 模 以 上 硫 酸 生 产 企 业 464 家, 硫 酸 生 产 能 力 约 8,400 万 吨 其 中, 硫 磺 制 酸 约 4,000 万 吨, 最 大 单 系 列 装 置 能 力 100 万 吨 / 年 ; 冶 炼 烟 气 制 酸 约 2,200 万 吨, 最 大 装 置 能 力 70 万 吨 / 年 ; 硫 铁 矿 制 酸 约 2,150 万 吨, 最 大 单 装 置 能 力 40 万 吨 / 年, 形 成 了 硫 磺 硫 铁 矿 冶 炼 烟 气 三 大 原 料 制 酸 的 格 局 未 来 随 着 硫 酸 需 求 的 稳 步 增 长, 行 业 供 给 能 力 将 进 一 步 提 升, 预 计 到 2015 年 我 国 硫 酸 产 能 将 接 近 1 亿 吨 我 国 现 有 硫 酸 产 能 主 要 集 中 于 硫 磺 和 硫 铁 矿 制 酸, 在 我 国 硫 资 源 严 重 不 足 的 背 景 下, 我 国 硫 酸 生 产 存 在 原 料 结 构 及 产 能 结 构 失 衡 问 题 重 庆 市 场 硫 酸 生 产 企 业 主 要 有 中 化 重 庆 涪 陵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攀 钢 集 团 重 庆 钛 业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紫 光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双 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华 强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和 本 公 司, 除 本 公 司 外, 其 他 绝 大 部 分 企 业 生 产 的 硫 酸 是 作 为 其 自 身 加 工 磷 肥 钛 白 粉 及 化 工 产 品 的 原 材 料, 不 对 外 出 售 目 前, 重 庆 地 区 化 肥 企 业 由 于 硫 酸 配 套 不 足, 加 之 扩 建 制 酸 装 置 规 模 标 准 受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调 控 及 原 材 料 影 响 而 无 法 实 施, 导 致 外 购 硫 酸 量 增 大 ; 同 时, 重 庆 地 区 化 工 企 业 用 酸 需 求 量 也 较 大, 重 庆 区 域 内 商 品 硫 酸 供 应 不 足 3 硫 酸 行 业 的 竞 争 格 局 我 国 硫 资 源 主 要 分 布 于 湖 北 安 徽 及 西 南 地 区, 硫 酸 生 产 主 要 集 中 在 湖 北 云 南 山 东 贵 州 江 苏 安 徽 和 四 川 7 省 2010 年, 湖 北 云 南 两 省 硫 酸 产 量 已 超 过 1,000 万 吨, 其 它 五 省 硫 酸 产 量 均 在 380 万 吨 以 上,7 省 硫 酸 产 量 之 和 占 全 国 总 量 的 62.6% 产 磷 四 省 ( 云 贵 鄂 川 ) 的 硫 酸 产 量 占 全 国 总 量 的 42%; 磷 复 肥 加 工 量 较 大 工 业 发 达 的 华 东 地 区 产 量 占 全 国 27.6%; 硫 铁 矿 硫 精 砂 有 色 金 属 冶 炼 企 业 较 集 中 的 华 南 及 重 庆 地 区 产 量 占 全 国 17.1%; 华 北 东 北 西 1-1-133

北 三 大 地 区 仅 占 13.3% 我 国 硫 酸 行 业 整 体 集 中 度 较 高 2010 年 末, 我 国 硫 磺 制 酸 企 业 121 家, 集 中 在 云 南 贵 州 四 川 重 庆 江 苏 浙 江 山 东, 以 20 万 吨 以 上 的 大 中 型 装 置 为 主, 占 硫 磺 制 酸 总 产 量 的 90% 以 上 有 色 冶 炼 制 酸 企 业 约 123 家, 铜 陵 有 色 金 川 镍 业 江 西 铜 业 3 家 产 量 超 过 170 万 吨 ; 冶 炼 酸 产 业 有 较 高 的 集 中 度, 产 量 前 10 家 大 型 企 业 产 量 占 冶 炼 酸 总 量 的 48.8%, 主 要 集 中 在 安 徽 江 西 甘 肃 云 南 等 有 色 金 属 矿 产 区, 在 广 西 内 蒙 山 东 河 南 湖 南 四 川 等 有 色 金 属 矿 产 区 分 布 着 中 小 企 业 硫 铁 矿 制 酸 企 业 约 235 家, 分 布 较 分 散, 产 业 集 中 度 低, 小 型 企 业 占 多 数, 分 布 在 广 东 江 西 安 徽 湖 南 的 硫 铁 矿 有 色 金 属 矿 产 区, 和 湖 北 江 苏 河 北 等 磷 肥 产 区 ( 资 料 来 源 : 硫 酸 行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思 路, 中 国 硫 酸 工 业 协 会 ) 4 硫 酸 行 业 利 润 水 平 生 产 硫 酸 的 方 式 不 同, 毛 利 率 水 平 差 别 较 大 一 般 来 讲, 冶 炼 烟 气 制 酸 是 冶 炼 企 业 配 套 生 产 设 施, 其 硫 酸 为 副 产 品, 该 种 方 式 生 产 的 硫 酸 毛 利 较 高, 通 常 在 20%-50% 之 间 硫 磺 制 酸 受 国 际 硫 磺 进 口 价 格 的 影 响 较 大, 该 种 方 式 制 酸 毛 利 较 低, 通 常 在 10% 左 右 ; 近 年 来, 由 于 国 际 硫 磺 价 格 剧 烈 波 动, 国 内 大 多 数 硫 磺 制 酸 企 业 出 现 亏 损, 对 行 业 发 展 产 生 较 大 不 利 影 响 本 公 司 采 用 硬 石 膏 煅 烧 生 产 硫 酸 方 式 毛 利 率 位 于 硫 磺 制 酸 和 冶 炼 烟 气 制 酸 之 间, 且 较 为 稳 定 (3) 硫 酸 行 业 主 要 进 入 壁 垒 1 技 术 壁 垒 硫 酸 属 于 危 险 化 学 产 品, 其 生 产 工 艺 较 为 复 杂, 生 产 过 程 中 存 在 高 温 燃 烧 和 高 温 化 学 反 应, 以 及 其 中 间 产 品 二 氧 化 硫 三 氧 化 硫 亦 属 于 危 险 化 学 物 质 硫 酸 生 产 对 生 产 技 术 和 操 作 管 理 水 平 要 求 高, 生 产 企 业 需 要 具 备 丰 富 的 生 产 管 理 经 验 和 拥 有 成 熟 技 术 硬 石 膏 制 硫 酸 联 产 水 泥 膨 胀 剂 生 产 装 置 是 化 工 与 建 材 两 大 行 业 的 有 机 结 合, 比 硫 磺 硫 铁 矿 冶 炼 烟 气 制 硫 酸 工 艺 流 程 更 长, 单 元 操 作 更 多, 工 艺 指 标 控 制 更 严, 原 辅 材 料 多 且 变 化 大, 产 品 质 量 要 求 更 高, 对 每 个 过 程 均 需 要 更 严 格 的 质 量 控 制 新 进 入 的 单 一 化 工 或 建 材 企 业 无 相 关 技 术 积 累 很 难 在 短 期 内 融 合 两 个 不 同 行 业 的 技 术, 进 而 掌 握 全 部 工 艺 技 术 同 时, 硬 石 膏 制 硫 酸 联 产 水 泥 膨 胀 剂 作 为 一 个 新 兴 工 艺, 不 仅 需 要 行 业 技 术 积 累, 更 需 要 不 断 的 技 术 创 新 其 他 企 业 进 入 本 行 业 的 技 术 壁 垒 较 高 1-1-134

2 资 金 及 规 模 壁 垒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明 确 规 定 新 建 纯 碱 烧 碱 30 万 吨 / 年 以 下 硫 磺 制 酸 和 20 万 吨 / 年 以 下 硫 铁 矿 制 酸 生 产 装 置 列 为 限 制 类 产 业,10 万 吨 / 年 以 下 的 硫 铁 矿 制 酸 和 硫 磺 制 酸 生 产 装 置 ( 边 远 地 区 除 外 ) 列 为 淘 汰 类 产 业 国 家 加 大 了 对 新 建 硫 磺 制 酸 和 硫 铁 矿 制 酸 装 置 的 审 核 力 度, 提 高 了 对 落 后 硫 酸 生 产 装 置 的 淘 汰 标 准, 受 该 政 策 影 响, 日 后 新 建 硫 酸 装 置 规 模 标 准 进 一 步 提 升, 对 行 业 新 进 入 者 资 金 及 规 模 都 提 出 了 更 高 要 求 3 环 保 壁 垒 硫 酸 生 产 的 环 保 标 准 不 断 提 高 2010 年 12 月, 国 家 环 保 部 正 式 颁 布 了 新 的 硫 酸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26132-2010), 标 准 规 定 现 有 所 有 硫 酸 生 产 企 业 二 氧 化 硫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由 860mg/m 3 降 至 二 氧 化 硫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为 400mg/m 3, 进 一 步 提 高 了 硫 酸 生 产 过 程 污 染 物 排 放 要 求 目 前, 行 业 内 大 多 数 企 业 还 不 能 达 到 该 要 求, 该 标 准 的 实 施 不 仅 会 淘 汰 现 有 一 些 企 业, 对 于 新 进 入 者 而 言, 门 槛 更 高 ( 四 ) 影 响 行 业 发 展 的 主 要 因 素 1 商 品 混 凝 土 及 外 加 剂 行 业 (1) 有 利 因 素 1 国 家 政 策 对 行 业 发 展 的 有 力 支 持 节 能 减 排 低 碳 环 保 是 社 会 和 经 济 发 展 的 潮 流, 特 别 是 进 入 21 世 纪 后, 政 策 的 导 向 力 度 不 断 加 大 建 筑 行 业 碳 排 放 在 全 社 会 碳 排 放 总 量 中 比 重 较 大, 据 统 计, 全 社 会 碳 排 放 总 量 的 30% 来 自 建 筑 业 和 房 地 产 业 建 筑 行 业 实 现 节 能 减 排 对 全 社 会 节 能 减 排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商 品 混 凝 土 的 推 广 应 用 具 有 减 少 资 源 消 耗 节 约 能 源 的 重 要 意 义, 国 家 先 后 出 台 一 系 列 政 策 予 以 支 持 2003 年 10 月, 商 务 部 发 布 关 于 在 城 市 城 区 现 场 搅 拌 混 凝 土 的 通 知 商 改 发 [2003]341 号 规 定 首 批 124 个 城 市 禁 现 作 出 了 明 确 的 规 定, 至 今, 商 务 部 及 其 他 部 门 先 后 出 台 行 业 发 展 指 导 意 见 要 求 扩 大 使 用 散 装 水 泥, 发 展 预 拌 混 凝 土, 扩 大 禁 现 城 市 范 围 ;2008 年 8 月, 国 家 将 鼓 励 发 展 散 装 水 泥, 推 广 使 用 商 品 混 凝 土 和 预 拌 砂 浆 写 进 了 循 环 促 进 法 ; 2011 年 8 月, 国 务 1-1-135

院 关 于 印 发 十 二 五 节 能 减 排 综 合 性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国 发 [2011]26 号, 对 十 二 五 期 间 节 能 减 排 做 出 具 体 安 排, 同 时 要 求 推 广 使 用 新 型 节 能 建 材 和 再 生 建 材, 继 续 推 广 使 用 散 装 水 泥 未 来, 随 着 国 家 禁 现 政 策 的 进 一 步 推 广, 禁 现 城 市 数 量 的 扩 大, 必 然 会 带 动 商 品 混 凝 土 及 外 加 剂 的 需 求 的 快 速 增 长 2 区 域 发 展 政 策 的 实 施 提 升 行 业 发 展 空 间 根 据 中 央 关 于 加 快 推 进 西 部 发 展 的 战 略 指 导,2000 年 1 月, 国 务 院 出 台 了 关 于 实 施 西 部 大 开 发 若 干 政 策 措 施 通 知 ( 国 发 [2000]33 号 ), 就 加 快 推 进 西 部 地 区 发 展 出 台 了 包 括 税 收 财 政 投 资 等 一 系 列 优 惠 措 施 在 中 央 以 及 地 方 政 府 的 共 同 推 进 下, 西 部 地 区 经 济 社 会 取 得 了 巨 大 的 发 展 2012 年 2 月, 国 家 发 改 委 发 布 西 部 大 开 发 十 二 五 规 划 就 西 部 地 区 战 略 发 展 基 础 设 施 投 资 区 域 发 展 等 方 面 做 出 了 重 要 部 署, 明 确 提 出 将 重 庆 打 造 成 内 陆 经 济 开 放 型 经 济 战 略 高 地, 明 确 要 发 挥 重 庆 直 辖 市 的 辐 射 带 动 作 用, 全 面 提 升 城 市 综 合 承 载 能 力, 有 序 扩 大 人 口 规 模, 全 面 提 升 经 济 实 力 和 现 代 化 水 平 随 着 西 部 大 开 发 朝 着 纵 深 推 进, 未 来 10 年, 我 国 西 部 地 区 基 础 设 施 投 资 住 房 建 筑 铁 路 公 路 等 依 然 是 投 资 重 点 2010 年 5 月 4 日 国 务 院 正 式 批 复 了 重 庆 市 政 府 提 交 的 两 江 新 区 规 划 根 据 规 划, 到 2020 年 两 江 新 区 将 布 局 实 施 200 个 重 大 项 目, 总 投 资 6,200 亿 元 其 中,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75 个, 投 资 2,040 亿 元, 重 大 产 业 项 目 100 个, 投 资 4,000 亿 元 ; 公 共 服 务 设 施 项 目 25 个, 投 资 130 个 亿 元 两 江 新 区 成 为 继 上 海 浦 东 和 天 津 滨 海 新 区 之 后, 我 国 第 三 个 副 省 级 新 区 此 外 成 渝 统 筹 城 乡 综 合 配 套 改 革 试 验 区 成 渝 经 济 区 规 划 也 先 后 获 得 国 家 批 复 及 实 施 未 来 十 年, 西 部 地 区, 特 别 是 以 成 渝 为 中 心 的 西 南 地 区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将 给 该 地 区 商 品 混 凝 土 及 外 加 剂 行 业 提 供 充 足 的 市 场 空 间 3 我 国 城 镇 化 率 的 不 断 提 高 将 长 期 利 好 行 业 的 发 展 城 市 化 进 程 需 要 大 量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包 括 基 础 设 施 房 屋 建 筑 等 方 面 根 据 测 算, 城 市 化 率 每 提 高 1%, 将 新 增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6.6 万 亿 元 十 二 五 期 间, 我 国 城 市 化 率 将 提 高 4 个 百 分 点 2014 年 3 月 17 日, 国 务 院 印 发 了 关 于 国 家 新 型 城 镇 化 规 划 (2014-2020 年 ) 的 总 体 规 划, 规 划 认 为 城 镇 化 是 保 持 经 济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的 强 大 引 擎 内 需 是 我 国 1-1-136

经 济 发 展 的 根 本 动 力, 扩 大 内 需 的 最 大 潜 力 在 于 城 镇 化 目 前 我 国 常 住 人 扣 城 镇 化 率 为 53.7%, 户 籍 人 口 城 镇 化 率 只 有 36% 左 右, 不 仅 远 低 于 发 达 国 家 80% 的 平 均 水 平, 也 低 于 人 均 收 入 与 我 国 相 近 的 发 展 中 国 家 60% 的 平 均 水 平, 还 有 较 大 的 发 展 空 间 城 镇 化 水 平 持 续 提 高, 会 使 更 多 农 民 通 过 转 移 就 业 提 高 收 入, 通 过 转 为 市 民 享 受 更 好 的 公 共 服 务, 从 而 使 城 镇 消 费 群 体 不 断 扩 大 消 费 结 构 不 断 升 级 消 费 潜 力 不 断 释 放, 也 会 带 来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公 共 服 务 设 施 和 住 宅 建 设 等 巨 大 投 资 需 求, 这 将 为 经 济 发 展 提 供 持 续 的 动 力 规 划 目 标 我 们 常 住 人 口 剖 城 镇 化 率 由 2012 年 52.6% 提 升 至 2020 年 60% 左 右 城 市 化 进 程 将 拉 动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增 长, 我 国 商 品 混 凝 土 的 需 求 空 间 大 重 庆 城 市 的 主 要 特 点 是 大 城 市 与 大 农 村 并 存 大 工 业 与 大 农 村 并 存 格 局, 具 有 幅 员 面 积 大 城 乡 差 距 大 地 区 经 济 发 展 极 不 平 衡 的 特 点 重 庆 统 计 年 鉴 数 据 显 示, 截 止 2013 年 底, 重 庆 城 镇 化 率 为 58.34%, 高 于 全 国 平 均 水 平, 但 与 同 为 直 辖 市 北 京 上 海 天 津 70% 以 上 的 城 镇 化 率 相 比 差 距 较 大 根 据 重 庆 市 政 府 发 展 规 划, 重 庆 要 在 2020 年 底 使 城 镇 化 率 达 到 70%, 也 就 是 在 今 后 7 年 城 镇 化 率 以 年 均 增 加 1.67%, 未 来 较 长 一 段 时 间, 重 庆 市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对 商 品 混 凝 土 需 求 量 拉 动 大 (2) 不 利 因 素 1 宏 观 经 济 调 控 可 能 给 行 业 发 展 带 来 波 动 国 家 根 据 经 济 发 展 形 势 对 宏 观 经 济 进 行 适 度 调 控, 可 能 会 引 起 全 社 会 固 定 资 产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规 模 出 现 一 定 的 波 动 目 前, 国 家 正 在 对 我 国 房 地 产 行 业 进 行 调 控, 作 为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的 直 接 下 游 之 一, 其 发 展 增 速 波 动 会 对 商 品 混 凝 土 的 需 求 量 造 成 一 定 的 影 响 2 行 业 竞 争 加 剧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竞 争 大 国 内 一 些 大 型 水 泥 企 业 通 过 新 建 或 者 兼 并 混 凝 土 生 产 企 业 进 入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并 已 形 成 一 定 的 产 能, 进 一 步 提 高 了 行 业 的 供 给 能 力, 同 时 也 将 加 剧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的 竞 争, 将 使 行 业 长 期 面 临 较 大 的 竞 争 压 力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行 业 竞 争 较 为 激 烈 随 着 国 际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企 业 如 德 国 巴 斯 夫 日 本 花 王, 凭 借 其 自 身 良 好 的 技 术 实 力 知 名 的 品 牌 优 势 进 入 我 国 外 加 剂 市 场, 给 国 内 外 加 剂 生 产 企 业 造 成 了 一 定 的 冲 击 同 时, 随 着 外 加 剂 行 业 产 品 向 以 聚 羧 酸 减 水 剂 为 代 表 的 第 三 代 转 变, 未 顺 应 趋 势 调 整 产 品 结 构 的 原 有 第 二 代 减 水 剂 生 1-1-137

产 企 业 将 面 临 逐 步 被 淘 汰 风 险, 行 业 整 合 趋 势 加 剧 2 硫 酸 行 业 (1) 有 利 因 素 1 国 家 政 策 对 产 业 发 展 的 支 持 我 国 硫 资 源 对 外 依 存 度 高 提 升 我 国 硫 资 源 自 给 率, 维 护 我 国 硫 资 源 的 安 全 性, 关 系 到 我 国 硫 酸 及 化 肥 产 业 的 健 康 发 展 硫 酸 工 业 协 会 指 出 十 二 五 期 间 要 提 高 我 国 硫 资 源 自 给 率, 争 取 达 到 60% 左 右 ( 资 料 来 源 : 我 国 硫 酸 工 业 现 状 及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思 路, 硫 酸 工 业 2010 年 5 期 ), 争 取 多 渠 道 开 发 和 回 收 硫 资 源 2011 年 3 月 国 家 发 改 委 颁 布 的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将 硫 钾 硼 锂 等 短 缺 化 工 矿 产 资 源 勘 探 开 发 及 综 合 利 用 列 为 鼓 励 类 产 业 2 下 游 行 业 需 求 稳 步 增 长 我 国 硫 酸 主 要 用 于 化 肥 的 生 产 化 肥 对 粮 食 增 长 具 有 不 可 替 代 的 作 用 我 国 先 后 出 台 了 化 肥 工 业 产 业 政 策 国 家 石 化 产 业 调 整 和 振 兴 规 划 等 相 关 政 策 明 确 要 大 力 支 持 复 合 氮 肥 钾 肥 磷 肥 工 业 的 发 展 与 此 同 时, 我 国 钢 铁 纺 织 等 用 酸 工 业 发 展 迅 速, 为 硫 酸 行 业 增 添 了 新 的 需 求 增 长 点 硫 酸 作 为 最 重 要 的 基 础 化 工 产 品 具 有 广 泛 的 用 途, 其 下 游 需 求 的 稳 步 增 长 将 有 效 拉 动 行 业 稳 步 增 长 3 行 业 生 产 技 术 进 一 步 提 高 目 前, 我 国 硫 酸 生 产 企 业 规 模 较 大, 生 产 技 术 较 为 先 进, 行 业 集 中 度 显 著 提 高 根 据 统 计, 我 国 具 有 国 际 先 进 技 术 水 平 的 大 型 装 置 产 能 已 经 占 总 产 能 的 50% 以 上, 随 着 行 业 生 产 技 术 的 提 高, 行 业 整 体 竞 争 力 进 一 步 增 强 4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水 平 提 高, 减 排 效 果 显 著 近 年 来 随 着 国 家 建 设 资 源 节 约 型, 环 境 友 好 型 社 会 的 推 进, 行 业 内 生 产 企 业 通 过 精 选 原 材 料, 提 高 资 源 利 用 率 来 最 大 程 度 的 节 约 资 源, 减 少 废 气 废 渣 等 排 放 本 公 司 使 用 硬 石 膏 制 酸 技 术, 从 硬 石 膏 矿 中 提 取 硫 资 源 的 同 时, 结 合 自 身 业 务 特 点, 形 成 了 从 石 膏 到 硫 酸 外 加 剂 商 品 混 凝 土 的 完 整 循 环 利 用 体 系, 节 能 减 排 效 果 明 显 (2) 不 利 因 素 1 环 保 要 求 可 能 进 一 步 提 高 2010 年 12 月, 国 家 环 保 部 正 式 颁 布 了 新 的 硫 酸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1-1-138

26132-2010), 规 定 现 有 所 有 硫 酸 生 产 企 业 二 氧 化 硫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由 860mg/m 3 降 至 二 氧 化 硫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为 400mg/m 3, 进 一 步 提 高 了 硫 酸 工 业 的 环 保 要 求 目 前, 国 内 部 分 硫 酸 生 产 企 业 还 无 法 达 到 该 标 准, 若 未 来 环 保 要 求 的 进 一 步 提 高, 短 期 内 可 能 对 行 业 发 展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2 我 国 硫 资 源 对 外 依 存 度 过 大 根 据 中 国 硫 酸 工 业 协 会 统 计 显 示,2010 年 我 国 进 口 硫 资 源 占 总 硫 消 费 量 的 56%, 我 国 硫 资 源 对 外 依 存 度 较 高 我 国 硫 资 源 对 外 依 存 度 过 高 给 我 国 硫 酸 产 业 发 展 带 来 不 利 影 响,2008 年, 国 际 硫 磺 价 格 从 80 美 元 / 吨 涨 至 810 美 元 / 吨, 又 跌 至 80 美 元 / 吨, 价 格 大 幅 波 动, 国 内 硫 酸 生 产 企 业, 特 别 是 硫 磺 制 酸 生 产 企 业 受 此 影 响 出 现 巨 额 亏 损, 对 下 游 化 肥 生 产 企 业 带 来 了 严 重 影 响 我 国 必 须 要 降 低 硫 资 源 对 外 依 存 度, 积 极 开 辟 硫 资 源 获 取 途 径, 提 高 硫 资 源 自 给 率 本 公 司 首 次 将 硬 石 膏 制 硫 酸 技 术 应 用 于 工 业 生 产, 拓 展 了 获 取 硫 资 源 途 径 ( 五 ) 行 业 技 术 水 平 及 技 术 特 点 1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传 统 的 混 凝 土 生 产 工 艺 比 较 简 单, 技 术 门 槛 比 较 低 随 着 商 品 混 凝 土 的 搅 拌 运 输 泵 送 等 设 备 的 发 展,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掺 和 料 技 术 的 进 步 以 及 计 算 机 智 能 控 制 管 理 系 统 的 应 用, 我 国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已 经 具 有 较 高 技 术 含 量, 接 近 发 达 国 家 水 平 混 凝 土 行 业 技 术 主 要 体 现 在 生 产 技 术 设 备 原 材 料 配 比 及 掺 合 料 使 用 技 术 2 外 加 剂 行 业 外 加 剂 行 业 技 术 的 发 展 与 建 筑 工 业 及 混 凝 土 技 术 的 发 展 相 互 促 进 混 凝 土 技 术 从 塑 性 混 凝 土 向 干 硬 性 混 凝 土 流 态 化 混 凝 土 高 性 能 混 凝 土 方 向 发 展, 建 筑 工 业 的 发 展 中 出 现 的 如 高 层 化 大 荷 载 大 跨 度 大 体 积 快 速 经 济 以 及 国 家 节 能 减 排 要 求 等, 促 进 了 外 加 剂 向 高 性 能 复 合 型 无 污 染 方 向 发 展 我 国 外 加 剂 行 业 起 步 晚, 总 体 技 术 水 平 不 高, 尤 其 是 研 发 水 平 与 国 外 先 进 国 家 有 一 定 差 距 我 国 部 分 外 加 剂 厂 商 没 有 合 成 能 力, 必 须 外 购 外 加 剂 母 料 进 入 21 世 纪 后, 我 国 外 加 剂 行 业 发 展 迅 速, 外 加 剂 的 理 论 研 究 与 应 用 技 术 水 平 与 先 进 国 家 的 差 距 缩 小, 甚 至 某 些 研 究 水 平 已 接 近 达 到 或 超 过 国 际 水 平 我 国 水 泥 品 种 复 杂 多 变, 加 上 混 凝 土 砂 石 料 矿 物 掺 合 料 等 受 市 场 资 源 影 响 具 有 很 大 的 1-1-139

波 动 性, 促 进 了 我 国 的 外 加 剂 复 配 和 应 用 技 术 的 快 速 发 展 经 过 激 烈 的 市 场 竞 争, 行 业 内 出 现 了 一 批 具 有 较 高 技 术 水 平 一 定 的 生 产 规 模 和 良 好 售 后 服 务 的 外 加 剂 企 业 3 硫 酸 行 业 随 着 我 国 硫 酸 工 业 的 发 展 壮 大, 行 业 集 中 度 的 显 著 提 高, 行 业 生 产 技 术 水 平 有 了 大 幅 提 高 为 了 减 少 污 水 废 气 的 排 放, 行 业 内 硫 酸 生 产 基 本 上 均 采 用 二 转 二 吸 工 艺, 转 化 采 用 两 次 转 化 流 程 同 时, 热 循 环 利 用 技 术 正 被 越 来 越 多 硫 酸 生 产 企 业 采 用, 提 升 企 业 的 综 合 效 益 目 前, 国 内 多 家 硫 酸 生 产 企 业 配 套 了 热 循 环 利 用 系 统,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热 能 回 收 率 达 到 90% 以 上 为 降 低 我 国 硫 资 源 的 对 外 依 存 度, 近 年 来, 国 内 企 业 开 发 出 磷 石 膏 硬 石 膏 生 产 硫 酸 的 技 术 和 工 艺, 并 进 入 大 量 生 产 阶 段 该 种 技 术 的 突 破 丰 富 了 我 国 硫 酸 生 产 工 艺, 提 升 了 技 术 含 量, 积 极 拓 宽 了 硫 酸 生 产 的 原 料 来 源,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提 升 了 我 国 硫 酸 及 化 肥 产 业 的 安 全 性 ( 六 ) 行 业 经 营 模 式 1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特 有 经 营 模 式 (1) 以 销 定 产 商 品 混 凝 土 企 业 完 全 依 据 已 签 订 单 安 排 生 产 商 品 混 凝 土 企 业 客 户 主 要 是 具 有 资 质 的 各 类 施 工 企 业, 商 品 混 凝 土 销 售 订 单 一 般 由 商 品 混 凝 土 企 业 与 客 户 直 接 谈 判 签 订, 但 大 型 工 程 重 点 工 程 施 工 企 业 往 往 采 取 招 标 形 式 确 定 混 凝 土 供 货 商 (2) 即 产 即 销 商 品 混 凝 土 企 业 根 据 客 户 所 需 混 凝 土 实 际 情 况, 将 混 凝 土 各 种 原 料 以 科 学 的 比 例 进 行 配 比, 生 产 出 各 种 性 能 的 商 品 混 凝 土 产 品, 并 在 客 户 规 定 的 时 间 段 运 抵 施 工 现 场, 根 据 客 户 需 要, 利 用 混 凝 土 高 压 泵 送 设 备, 直 接 进 行 浇 注 商 品 混 凝 土 企 业 的 生 产 与 客 户 的 施 工 基 本 保 持 同 步, 即 产 即 销, 不 存 在 存 货 (3) 站 点 布 局 机 动 商 品 混 凝 土 生 产 站 点 属 于 建 设 项 目 施 工 不 可 缺 少 的 配 套 设 施 由 于 商 品 混 凝 土 的 经 济 运 输 半 径 一 般 不 超 过 50 公 里, 随 着 城 市 生 活 圈 不 断 的 扩 大, 目 标 市 场 必 1-1-140

将 会 超 出 运 输 半 径 辐 射 范 围, 商 品 混 凝 土 生 产 站 点 将 会 随 之 不 断 向 外 迁 移 另 外, 有 时 为 了 满 足 大 型 施 工 方 建 设 施 工, 混 凝 土 企 业 会 应 施 工 方 要 求 在 施 工 点 附 近 建 立 临 时 搅 拌 站 来 专 门 供 应 混 凝 土 (4) 货 款 定 期 结 算 商 品 混 凝 土 生 产 的 实 质 是 将 混 凝 土 生 产 从 过 去 的 施 工 现 场 搅 拌 分 离 出 来, 由 专 业 混 凝 土 生 产 企 业 通 过 搅 拌 站 集 中 生 产 并 出 售 给 需 方, 商 品 混 凝 土 产 品 的 易 凝 结 性 特 点 决 定 了 商 品 混 凝 土 企 业 向 客 户 供 货 次 数 的 频 繁 性 和 过 程 的 连 续 性 从 而,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货 款 结 算 一 般 采 取 定 期 对 账 结 算 的 模 式, 且 因 商 品 混 凝 土 对 建 筑 物 质 量 影 响 大, 商 品 混 凝 土 企 业 的 销 售 客 户 会 保 留 一 定 比 例 余 款 待 建 筑 物 主 体 封 顶 验 收 合 格 后 支 付 2 外 加 剂 行 业 特 有 经 营 模 式 (1) 以 销 定 产 外 加 剂 企 业 依 据 已 签 订 合 同 安 排 生 产 外 加 剂 客 户 主 要 为 商 品 混 凝 土 搅 拌 站 外 加 剂 复 配 生 产 企 业 和 现 场 施 工 单 位, 外 加 剂 销 售 订 单 一 般 由 外 加 剂 企 业 与 客 户 直 接 谈 判 签 订, 但 大 型 工 程 重 点 工 程 施 工 企 业 往 往 采 取 招 标 形 式 确 定 外 加 剂 供 货 商 (2) 个 性 化 订 制 除 母 料 销 售 外, 所 有 的 外 加 剂 成 品 都 是 根 据 不 同 客 户 的 具 体 要 求 调 整 外 加 剂 的 种 类 及 配 比, 由 于 各 种 外 加 剂 的 品 种 性 价 比 等 方 面 的 差 异, 导 致 销 售 价 格 的 较 大 变 化 选 择 最 低 的 成 本 复 配 出 符 合 客 户 需 要 的 外 加 剂 是 外 加 剂 企 业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3) 货 款 定 期 结 算 由 于 成 品 外 加 剂 的 销 售 都 是 长 期 延 续 性 业 务 ( 特 别 是 对 商 品 混 凝 土 搅 拌 站 ), 所 以 外 加 剂 行 业 货 款 结 算 一 般 采 取 定 期 对 账 结 算 的 模 式, 且 因 外 加 剂 对 商 品 混 凝 土 质 量 影 响 大, 商 品 混 凝 土 企 业 会 保 留 一 定 比 例 的 货 款 作 为 质 量 保 证 金, 待 工 程 结 束 或 合 同 到 期 不 再 继 续 进 行 且 没 有 质 量 问 题 后 支 付 2 硫 酸 行 业 特 有 经 营 模 式 硫 酸 是 工 业 生 产 用 途 很 广 的 基 础 大 宗 化 工 产 品, 产 品 质 量 执 行 国 家 GB/T534-2002 标 准, 行 业 集 中 度 相 对 较 高, 生 产 装 置 规 模 大, 较 多 企 业 都 有 稳 定 的 下 游 用 户 群 硫 磺 制 酸 占 了 近 50% 的 行 业 市 场 份 额, 而 我 国 硫 磺 对 外 的 依 存 1-1-141

度 高, 价 格 波 动 较 大, 硫 磺 的 价 格 直 接 影 响 硫 酸 的 市 场 价 格 该 行 业 供 给 和 销 售 均 以 长 期 合 同 订 单 为 主, 价 格 采 取 随 行 就 市 的 原 则 ( 七 ) 行 业 周 期 性 区 域 性 和 季 节 性 特 征 1 周 期 性 商 品 混 凝 土 和 外 加 剂 行 业 具 有 周 期 性 特 征 商 品 混 凝 土 和 外 加 剂 的 需 求 量 与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规 模 密 切 相 关, 而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规 模 受 宏 观 经 济 周 期 性 波 动 影 响 较 大 目 前, 我 国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保 持 稳 定 增 速, 商 品 混 凝 土 普 及 率 提 高 及 外 加 剂 使 用 范 围 扩 大, 行 业 快 速 发 展, 周 期 性 不 明 显 硫 酸 需 求 直 接 受 用 酸 工 业 如 化 肥 产 业 等 发 展 的 影 响, 硫 酸 整 体 需 求 稳 步 增 长, 硫 酸 行 业 不 存 在 明 显 周 期 性 2 区 域 性 商 品 混 凝 土 受 制 运 输 半 径, 具 有 较 强 的 区 域 性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产 品 形 态 不 同, 其 区 域 性 特 征 不 同, 基 于 运 输 成 本 考 虑, 减 水 剂 ( 水 剂 ) 具 有 一 定 的 运 输 半 径 限 制, 其 具 有 明 显 区 域 特 征 ; 膨 胀 剂 减 水 剂 ( 粉 剂 ) 产 品 一 般 为 粉 状, 便 于 运 输, 其 销 售 半 径 较 广, 区 域 性 特 征 不 明 显 硫 酸 存 在 一 定 的 经 济 运 输 半 径, 其 区 域 性 特 征 也 较 为 明 显 3 季 节 性 商 品 混 凝 土 施 工 与 气 候 具 有 一 定 的 关 联 性, 在 北 方 尤 其 明 显 本 公 司 地 处 西 南, 季 节 不 同 对 施 工 业 有 些 影 响, 但 不 明 显, 商 品 混 凝 土 需 求 不 存 在 明 显 的 季 节 性 外 加 剂 使 用 与 商 品 混 凝 土 同 步, 亦 不 存 在 明 显 季 节 性 硫 酸 主 要 供 给 化 肥 生 产 企 业, 化 肥 需 求 具 有 明 显 季 节 性, 硫 酸 需 求 存 在 一 定 的 季 节 性 ( 八 )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与 上 下 游 行 业 的 关 联 性 本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的 上 游 行 业 主 要 有 原 材 料 开 采 及 加 工 行 业 水 泥 制 造 行 业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 下 游 行 业 主 要 有 建 筑 施 工 行 业 房 地 产 行 业 化 肥 化 工 生 产 行 业 等 1 发 行 人 与 上 游 行 业 之 间 关 系 细 分 行 业 主 要 上 游 行 业 关 系 1-1-142

商 品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硫 酸 砂 子 石 子 等 原 材 料 开 采 及 加 工 行 业 水 泥 生 产 行 业 外 加 剂 生 产 行 业 工 业 萘 甲 醛 聚 醚 硫 酸 等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硫 铁 矿 开 采 硫 磺 生 产, 冶 炼 行 业 2 发 行 人 与 下 游 行 业 之 间 关 系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的 快 速 发 展 拉 动 了 砂 石 开 采, 重 庆 地 区 砂 石 资 源 丰 富, 但 随 着 环 保 等 要 求 的 提 高, 近 年 可 供 开 采 点 有 较 为 严 格 的 限 制, 导 致 砂 石 等 原 材 料 价 格 上 涨 公 司 拥 有 独 立 的 砂 石 开 采 资 源, 能 满 足 公 司 部 分 砂 石 需 求 水 泥 作 为 商 品 混 凝 土 的 最 主 要 原 材 料, 其 供 应 稳 定 对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的 发 展 至 关 重 要 近 年 来, 水 泥 制 造 企 业 产 能 扩 张 较 快, 行 业 竞 争 较 为 激 烈, 市 场 水 泥 供 应 较 为 充 足, 为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提 供 了 充 足 的 原 材 料 来 源 公 司 通 过 对 石 膏 矿 资 源 的 深 度 开 发 生 产 水 泥 熟 料, 部 分 降 低 了 公 司 外 购 水 泥 的 需 要, 为 公 司 商 品 混 凝 土 的 正 常 生 产 提 供 了 一 定 的 保 障 外 加 剂 作 为 商 品 混 凝 土 的 必 备 调 味 素, 对 改 善 混 凝 土 性 能 至 关 重 要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高 速 发 展 带 动 外 加 剂 行 业 快 速 发 展 近 年 来, 受 主 要 原 材 料 工 业 萘 及 环 氧 乙 烷 (EO) 与 甲 基 乙 二 醇 聚 醚 (MPEG) 价 格 影 响, 外 加 剂 价 格 呈 现 上 涨 态 势 公 司 为 重 庆 市 主 要 外 加 剂 生 产 企 业 之 一, 商 品 混 凝 土 所 需 要 外 加 剂 由 公 司 自 供, 为 公 司 混 凝 土 业 务 快 速 发 展 提 供 了 稳 定 的 原 材 料 来 源 外 加 剂 主 要 原 材 料 来 自 于 石 油 化 工 产 品 近 年 来, 石 油 价 格 走 高, 使 得 石 油 化 工 产 品 价 格 不 断 上 涨, 压 缩 了 外 加 剂 行 业 的 毛 利 空 间 我 国 硫 资 源 主 要 依 靠 进 口 ( 硫 磺 ), 国 际 硫 磺 供 应 充 足 但 价 格 波 动 较 大, 给 硫 酸 行 业 正 常 生 产 造 成 不 稳 定 性 公 司 硬 石 膏 制 硫 酸 应 用 于 工 业 生 产, 开 辟 了 新 的 硫 酸 生 产 模 式, 在 国 内 硫 资 源 紧 缺 的 背 景 下 具 有 重 要 现 实 意 义 细 分 行 业 主 要 下 游 行 业 关 系 商 品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硫 酸 基 础 设 施 施 工 行 业 房 地 产 行 业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化 肥 化 工 冶 金 轻 工 业 社 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快 速 增 长 直 接 带 动 了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的 发 展 重 庆 市 两 江 新 区 的 获 批 带 动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投 资, 为 公 司 商 品 混 凝 土 业 务 提 供 了 发 展 空 间 我 国 房 地 产 行 业 高 速 发 展, 直 接 带 动 了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的 发 展 国 家 现 出 台 一 系 列 调 控 房 价 政 策 可 能 会 减 缓 房 地 产 行 业 发 展 速 度, 但 中 国 城 市 化 进 程 是 长 期 趋 势, 重 庆 统 筹 城 乡 发 展 战 略 规 划 到 2020 年 重 庆 城 镇 化 率 将 达 到 70%, 城 镇 化 率 的 提 高 将 有 力 的 促 进 房 地 产 行 业 的 发 展, 同 时 重 庆 市 政 府 推 出 的 保 障 房 规 划 提 出, 到 2015 年, 保 障 房 比 例 覆 盖 30% 城 镇 居 民, 高 于 国 家 20% 的 目 标, 保 障 房 投 资 将 成 为 房 地 产 行 业 增 长 的 重 要 部 分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行 业 与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发 展 紧 密 相 关, 随 着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的 快 速 发 展 以 及 外 加 剂 使 用 比 例 的 逐 步 提 高 而 保 持 高 速 发 展 随 着 化 肥 行 业 以 及 化 工 冶 金 纺 织 轻 工 业 快 速 发 展, 用 酸 总 量 将 稳 步 增 长 1-1-143

三 发 行 人 在 行 业 中 的 竞 争 地 位 ( 一 ) 发 行 人 的 综 合 竞 争 优 势 1 资 源 优 势 公 司 专 注 于 石 膏 综 合 利 用 的 研 究 和 产 品 开 发, 石 膏 是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的 资 源 基 础 公 司 所 在 地 具 有 丰 富 的 石 膏 资 源, 探 明 石 膏 矿 石 储 量 7.3 亿 吨, 矿 床 远 景 规 模 资 源 储 量 达 10 亿 吨, 其 中 90% 以 上 为 硬 石 膏 ; 公 司 现 已 取 得 采 矿 权 的 石 膏 矿 矿 区 面 积 达 1.6957 平 方 公 里, 储 量 为 907.2 万 吨 充 足 的 石 膏 资 源 为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的 稳 定 性 持 续 性 提 供 了 可 靠 保 障 2 协 同 发 展 优 势 公 司 充 分 利 用 石 膏 资 源 优 势, 经 过 多 年 生 产 经 营, 形 成 了 从 石 膏 开 采 到 石 膏 深 加 工 的 多 元 业 务 协 同 发 展 的 模 式 公 司 的 主 要 产 品 包 括 商 品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减 水 剂 等 新 型 环 保 建 筑 材 料 和 硫 酸 公 司 产 品 具 有 紧 密 的 相 关 性, 公 司 利 用 硬 石 膏 生 产 膨 胀 剂, 利 用 硬 石 膏 为 原 料 生 产 硫 酸 联 产 水 泥 膨 胀 剂, 所 产 硫 酸 为 生 产 减 水 剂 的 重 要 原 料, 所 产 水 泥 减 水 剂 和 膨 胀 剂 等 为 生 产 商 品 混 凝 土 的 重 要 原 料 公 司 产 品 间 构 成 上 下 游 业 务 链, 有 效 降 低 了 相 关 原 材 料 市 场 波 动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的 影 响, 同 时, 公 司 产 品 共 享 市 场 资 源, 下 游 产 品 的 销 售 有 效 带 动 了 公 司 上 游 产 品 市 场 的 开 拓, 节 约 了 公 司 产 品 销 售 及 市 场 开 拓 的 整 体 成 本 石 膏 (CaSO 4) 为 公 司 多 元 业 务 共 同 的 资 源 基 础 公 司 自 主 研 发 的 硬 石 膏 制 硫 酸 联 产 膨 胀 剂 或 水 泥 工 艺, 利 用 石 膏 的 钙 (Ca) 组 份 生 产 水 泥 和 膨 胀 剂 等 建 材 产 品, 利 用 石 膏 中 的 硫 (S) 组 份 制 取 硫 酸 等 硫 系 列 化 工 产 品, 建 材 业 务 与 化 工 业 务 协 同 发 展, 石 膏 的 价 值 得 到 了 充 分 开 发 及 提 升, 有 效 节 约 了 资 源 及 生 产 成 本, 增 加 了 石 膏 资 源 的 附 加 价 值 多 元 业 务 协 同 发 展 模 式, 有 效 分 散 了 公 司 经 营 风 险 公 司 建 材 业 务 与 宏 观 经 济 周 期 关 联 性 较 大, 周 期 性 特 征 明 显, 而 硫 酸 业 务 与 宏 观 经 济 周 期 关 联 性 相 对 较 小, 能 有 效 降 低 宏 观 经 济 周 期 引 致 的 公 司 经 营 风 险, 提 高 公 司 经 营 的 安 全 性 同 时, 公 司 可 根 据 产 品 的 市 场 情 况, 通 过 外 加 剂 及 硫 酸 等 产 品 外 销 或 自 用 比 例 调 节, 降 低 产 品 市 场 风 险, 提 高 公 司 盈 利 水 平 3 循 环 经 济 优 势 1-1-144

公 司 以 循 环 经 济 理 念 指 导 对 石 膏 矿 资 源 的 深 度 开 发, 将 循 环 经 济 理 念 应 用 于 实 际 生 产, 实 施 节 能 减 排, 发 展 低 碳 经 济 循 环 经 济 经 过 多 年 的 技 术 研 发 和 建 设, 公 司 已 经 形 成 一 定 规 模 的 以 硬 石 膏 为 原 材 料 生 产 硫 酸 联 产 膨 胀 剂 或 水 泥 以 硫 酸 为 原 材 料 生 产 减 水 剂 以 水 泥 和 外 加 剂 等 为 原 材 料 生 产 商 品 混 凝 土 的 多 元 业 务 体 系 采 用 先 进 的 低 温 余 热 回 收 技 术 将 硫 酸 系 统 大 量 低 温 废 热 回 收 产 蒸 汽 提 供 给 减 水 剂 生 产 所 用, 既 大 幅 度 降 低 石 膏 制 硫 酸 的 综 合 能 耗 水 平, 同 时 又 减 少 了 减 水 剂 生 产 的 能 源 消 耗, 使 工 厂 能 源 综 合 利 用 率 大 幅 提 高 硫 酸 净 化 工 段 排 放 的 稀 酸 废 水 用 石 灰 乳 中 和 治 理 产 生 的 化 学 石 膏 (CaSO 4) 废 渣 返 回 作 硫 酸 的 生 产 原 料 完 全 利 用, 中 和 净 化 后 的 水 经 RO 反 渗 透 装 置 处 理 后 用 作 减 水 剂 生 产 的 化 学 软 水, 生 产 过 程 无 废 水 排 放 硫 酸 生 产 的 尾 气 采 用 二 级 复 喷 碱 液 回 收 二 氧 化 硫 生 成 亚 硫 酸 钠 工 艺, 把 二 氧 化 硫 排 放 值 控 制 在 50mg/m 3 以 下, 做 到 同 行 业 二 氧 化 硫 的 超 低 排 放, 同 时 液 体 亚 硫 酸 钠 又 作 减 水 剂 原 料 利 用, 减 少 外 购 亚 硫 酸 钠 原 材 料 公 司 建 立 了 冷 却 水 循 环 系 统, 减 少 了 冷 却 水 的 直 排, 同 时 将 工 厂 所 有 的 排 放 水 分 级 利 用 后 再 汇 集 经 调 值 絮 凝 超 滤 RO 反 渗 透 处 理 后 全 部 利 用 公 司 基 于 石 膏 (CaSO 4) 矿 物 质 组 成 元 素 充 分 利 用 的 产 品 链 接 开 发 路 径, 运 用 先 进 的 技 术 合 理 的 工 艺 配 置, 在 获 取 短 缺 硫 资 源 的 同 时, 将 剩 余 的 钙 物 质 转 化 成 氧 化 钙 膨 胀 剂 替 代 国 家 限 制 开 采 的 稀 缺 铝 粘 土 制 造 膨 胀 剂 的 行 业 现 状, 从 而 实 现 了 石 膏 资 源 价 值 化 的 充 分 利 用, 实 现 了 真 正 的 循 环 经 济, 产 品 盈 利 能 力 大 幅 度 提 高, 公 司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得 到 了 保 障 4 区 位 地 利 优 势 公 司 地 处 我 国 西 部 重 庆, 地 利 优 势 明 显 重 庆 定 位 于 长 江 上 游 经 济 中 心 西 部 增 长 极 国 家 中 心 城 市, 经 济 和 社 会 快 速 发 展 2013 年, 重 庆 市 GDP 达 到 12,656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12.3%, 高 出 全 国 平 均 水 平 4.6 个 百 分 点,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达 到 11,205 亿 元, 首 次 突 破 1 万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19.5% 未 来, 随 着 西 部 大 开 发 战 略 的 深 入 实 施, 以 及 成 渝 统 筹 城 乡 综 合 配 套 改 革 试 验 区 成 渝 经 济 区 两 江 新 区 等 区 域 发 展 政 策 的 推 动, 重 庆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及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仍 将 保 持 高 速 增 长, 从 而 拉 动 商 品 混 凝 土 及 外 加 剂 区 域 市 场 容 量 的 增 长, 为 公 司 的 发 展 提 供 了 市 场 的 地 利 而 公 司 所 在 地 三 圣 镇 具 有 丰 富 的 石 膏 资 源, 为 公 司 1-1-145

的 发 展 提 供 了 资 源 的 地 利 5 技 术 优 势 公 司 注 重 技 术 研 发, 通 过 引 进 合 作 开 发 和 自 身 研 发 等 多 途 径, 形 成 了 硬 石 膏 制 硫 酸 膨 胀 剂 和 减 水 剂 生 产 应 用 混 凝 土 生 产 等 自 身 的 技 术 体 系, 为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提 供 了 有 力 的 技 术 支 撑 其 中, 公 司 自 主 研 发 的 硬 石 膏 制 硫 酸 联 产 膨 胀 剂 或 水 泥 工 艺 拓 展 了 获 取 硫 资 源 的 途 径, 对 我 国 现 有 的 以 硫 磺 硫 铁 矿 冶 炼 烟 气 制 酸 为 主 的 格 局 形 成 了 有 益 的 补 充, 为 降 低 我 国 硫 资 源 长 期 对 外 高 依 存 度 具 有 积 极 的 战 略 意 义 ; 硬 石 膏 制 酸 联 产 膨 胀 剂 工 艺 在 国 家 严 格 限 制 铝 粘 土 开 采 的 政 策 背 景 下, 通 过 硬 石 膏 煅 烧 产 生 的 CaO 熟 料, 有 效 解 决 了 膨 胀 剂 行 业 发 展 面 临 的 优 质 铝 粘 土 原 料 需 求 瓶 颈 问 题 6 品 牌 优 势 公 司 三 圣 商 标 为 国 家 驰 名 商 标 公 司 为 中 国 混 凝 土 与 水 泥 制 品 协 会 膨 胀 混 凝 土 分 会 副 理 事 长 单 位 中 国 非 金 属 矿 工 业 协 会 石 膏 专 业 委 员 会 副 理 事 长 单 位 中 国 建 筑 业 协 会 混 凝 土 分 会 理 事 单 位 中 国 建 筑 材 料 联 合 会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分 会 理 事 单 位 中 国 建 筑 材 料 联 合 会 石 膏 建 材 分 会 会 员 单 位 重 庆 市 建 筑 外 加 剂 协 会 会 长 单 位 重 庆 市 混 凝 土 协 会 副 会 长 单 位 重 庆 市 硅 酸 盐 学 会 理 事 单 位 公 司 各 项 业 务 以 三 圣 的 品 牌 为 依 托, 凭 借 着 强 大 的 技 术 实 力, 规 范 的 管 理 模 式 完 善 的 机 构 设 置 良 好 的 服 务 模 式, 以 及 多 年 来 在 行 业 积 累 的 经 验 及 市 场 地 位, 在 市 场 开 拓 方 面 具 有 得 天 独 厚 的 品 牌 优 势, 各 项 业 务 均 得 到 了 客 户 的 高 度 认 可, 同 时 与 客 户 建 立 了 良 好 的 合 作 关 系 ( 二 ) 发 行 人 的 竞 争 劣 势 1 融 资 渠 道 单 一 公 司 近 几 年 主 营 业 务 增 长 迅 速 2011-2013 年,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23.94%, 其 中, 商 品 混 凝 土 收 入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26.39%, 外 加 剂 收 入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15.73% 随 着 重 庆 经 济 社 会 快 速 发 展,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投 资 规 模 的 不 断 扩 大, 预 计 未 来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将 持 续 快 速 增 长, 公 司 需 要 扩 大 现 有 业 务 产 能 以 满 足 市 场 需 求, 这 些 都 需 要 大 量 资 金 支 出, 但 是 公 司 融 资 渠 道 单 一, 单 靠 银 行 借 款 短 期 内 无 法 满 足 大 规 模 资 金 支 出 的 要 求 若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成 功, 将 极 大 缓 1-1-146

解 公 司 发 展 所 需 资 金 问 题, 拓 宽 公 司 资 金 融 资 渠 道 2 销 售 区 域 相 对 集 中 公 司 产 品 销 售 区 域 集 中 在 重 庆 及 周 边 地 区 公 司 虽 然 在 立 足 重 庆 的 同 时, 积 极 开 拓 该 区 域 外 市 场, 但 是 公 司 业 务 短 期 内 仍 将 主 要 依 赖 于 重 庆 及 周 边 市 场 尽 管 随 着 西 部 大 开 发 成 渝 统 筹 城 乡 综 合 配 套 改 革 试 验 区 成 渝 经 济 区 两 江 新 区 等 区 域 发 展 政 策 的 推 动, 重 庆 及 周 边 地 区 的 商 品 混 凝 土 及 外 加 剂 和 硫 酸 的 市 场 容 量 不 断 放 大, 但 如 果 重 庆 及 周 边 地 区 市 场 出 现 萎 缩 或 增 速 放 缓 的 情 形, 而 公 司 的 市 场 拓 展 不 能 达 到 预 期, 将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 三 ) 发 行 人 的 竞 争 对 手 和 竞 争 地 位 1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竞 争 地 位 和 竞 争 对 手 公 司 是 重 庆 市 最 早 成 立 的 商 品 混 凝 土 企 业 之 一, 具 有 预 拌 商 品 混 凝 土 专 业 企 业 资 质 二 级 2013 年, 公 司 商 品 混 凝 土 产 量 达 到 294.95 万 m 3, 在 重 庆 市 市 场 占 有 率 达 到 5.44%, 位 居 重 庆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第 二 除 公 司 外, 重 庆 地 区 其 他 主 要 商 品 混 凝 土 生 产 企 业 简 要 信 息 如 下 : (1) 重 庆 建 工 新 型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建 工 新 型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是 专 业 从 事 生 产 加 工 销 售 商 品 混 凝 土 预 制 混 凝 土 构 件 建 筑 材 料 机 械 设 备 租 赁 以 及 维 修 的 国 有 企 业, 是 重 庆 建 工 集 团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2012 年, 重 庆 建 工 新 型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商 品 混 凝 土 销 量 为 402.48 万 m 3, 位 居 重 庆 市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第 一, 在 重 庆 市 政 工 程 中 市 场 占 有 率 较 高 (2) 重 庆 富 皇 混 凝 土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富 皇 混 凝 土 有 限 公 司 是 专 业 从 事 混 凝 土 生 产 加 工 销 售 的 公 司, 生 产 范 围 涵 盖 C10-C60 各 种 等 级 混 凝 土 2012 年, 重 庆 富 皇 混 凝 土 有 限 公 司 商 品 混 凝 土 销 量 为 203.72 万 m 3 (3) 重 庆 四 方 混 凝 土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四 方 混 凝 土 有 限 公 司 是 一 家 专 业 从 事 预 拌 商 品 混 凝 土 的 生 产 与 服 务 的 企 业 2012 年, 重 庆 四 方 混 凝 土 有 限 公 司 商 品 混 凝 土 销 量 为 126.51 万 m 3 (4) 中 冶 建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混 凝 土 工 程 分 公 司 中 冶 建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混 凝 土 工 程 分 公 司 是 专 业 从 事 商 品 混 凝 土 生 产 的 企 1-1-147

业 2012 年, 中 冶 建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混 凝 土 工 程 分 公 司 商 品 混 凝 土 销 量 为 142.25 万 m 3 2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领 域 竞 争 地 位 及 主 要 竞 争 对 手 公 司 是 重 庆 市 最 早 采 用 合 成 工 艺 生 产 减 水 剂 的 企 业 之 一, 也 是 最 早 生 产 膨 胀 剂 的 企 业 之 一 公 司 被 重 庆 市 建 委 指 定 为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定 点 生 产 质 量 管 理 企 业 减 水 剂 企 业 主 要 以 配 制 的 水 剂 ( 含 固 量 在 20%-40%) 销 售 给 施 工 方, 距 离 较 远 地 区 或 暂 无 条 件 建 立 搅 拌 站 地 区 主 要 销 售 配 制 的 粉 状 减 水 剂 目 前, 公 司 是 重 庆 市 主 要 减 水 剂 生 产 企 业, 在 重 庆 地 区 市 场 占 有 率 保 持 在 30% 以 上 重 庆 市 减 水 剂 生 产 企 业 数 量 虽 多, 但 产 量 上 规 模 的 企 业 却 较 少 除 公 司 外, 重 庆 地 区 其 他 主 要 减 水 剂 生 产 企 业 简 要 信 息 如 下 : 1 重 庆 建 研 科 之 杰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建 研 科 之 杰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为 厦 门 建 筑 科 学 研 究 院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于 2010 年 收 购 重 庆 建 研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更 名 而 来 重 庆 建 研 科 之 杰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为 建 研 集 团 控 股 子 公 司, 其 主 要 生 产 脂 肪 族 高 效 减 水 剂 氨 基 高 效 减 水 剂 以 及 各 种 成 品 水 剂 的 复 配 2 重 庆 助 联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助 联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08 年, 注 册 资 本 为 50 万 元 重 庆 助 联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合 成 脂 肪 族 高 效 减 水 剂 氨 基 高 效 减 水 剂 以 及 各 种 产 品 水 剂 的 复 配 3 重 庆 市 旷 世 工 贸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市 旷 世 工 贸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1997 年, 注 册 资 本 50 万 元 重 庆 市 旷 世 工 贸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合 成 脂 肪 族 高 效 减 水 剂 氨 基 高 效 减 水 剂 以 及 各 种 产 品 水 剂 的 复 配 4 重 庆 市 玖 鑫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市 玖 鑫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07 年, 注 册 资 本 35 万 元 重 庆 市 玖 鑫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合 成 萘 系 高 效 减 水 剂 氨 基 高 效 减 水 剂 及 各 种 成 品 水 剂 的 复 配 膨 胀 剂 是 除 减 水 剂 以 外 使 用 量 最 大 的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公 司 是 重 庆 市 最 早 引 进 膨 胀 剂 生 产 技 术 的 企 业, 重 庆 市 主 要 膨 胀 剂 生 产 企 业, 在 重 庆 地 区 市 场 占 有 率 保 持 在 20% 以 上 除 重 庆 地 区 外, 公 司 膨 胀 剂 还 供 应 重 庆 周 边 例 如 成 都 贵 阳 昆 明 等 西 南 地 区 的 混 凝 土 企 业 我 国 生 产 膨 胀 剂 企 业 数 量 众 多, 数 量 超 过 100 家, 1-1-148

年 产 量 上 万 吨 以 上 的 企 业 有 30 多 家 除 公 司 外, 全 国 范 围 内 规 模 靠 前 的 专 业 膨 胀 剂 生 产 公 司 信 息 如 下 : 1 武 汉 三 源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武 汉 三 源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以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为 主 导 产 品, 集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于 一 体 的 大 型 集 团 化 运 作 模 式 企 业, 武 汉 三 源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产 品 主 要 有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系 列 混 凝 土 防 水 剂 系 列 灌 浆 料 矿 物 掺 合 料 阻 裂 纤 维 等 外 加 剂 产 品 共 计 三 十 多 个 品 种, 年 产 销 能 力 超 过 50 万 吨 2 北 京 新 中 岩 建 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新 中 岩 建 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是 集 科 工 贸 于 一 体 的 高 新 科 技 型 企 业, 主 要 从 事 水 泥 基 特 种 工 程 材 料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等 产 品 的 研 制 开 发 生 产 销 售 北 京 新 中 岩 建 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在 补 偿 收 缩 混 凝 土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领 域 科 研 实 力 较 强 UEA-H 和 ZY 系 列 是 其 主 要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产 品, 年 销 售 量 约 为 3 万 吨 3 天 津 豹 鸣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豹 鸣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是 国 内 最 早 从 事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生 产 的 企 业 之 一, 豹 鸣 牌 低 减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及 混 凝 土 防 水 剂 系 列 是 其 主 要 产 品, 目 前, 天 津 豹 鸣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年 销 售 量 在 10 万 吨 左 右 3 在 硫 酸 领 域 的 主 要 竞 争 对 手 硫 酸 产 品 具 有 一 定 的 经 济 运 输 半 径, 区 域 性 特 征 较 为 明 显 公 司 目 前 硫 酸 产 能 15 万 吨 / 年, 产 能 规 模 较 小, 但 公 司 硫 酸 大 部 分 对 外 销 售, 销 售 市 场 集 中 于 重 庆 及 周 边, 是 重 庆 及 周 边 市 场 主 要 商 品 硫 酸 供 给 商 之 一 除 公 司 外, 重 庆 地 区 其 他 主 要 硫 酸 生 产 企 业 简 要 信 息 如 下 : (1) 中 化 重 庆 涪 陵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中 化 重 庆 涪 陵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是 国 有 大 型 企 业, 涪 陵 区 重 点 企 业 重 庆 工 业 企 业 五 十 强 全 国 化 肥 制 造 行 业 前 100 强 企 业 该 公 司 现 有 总 资 产 30 亿 元, 年 销 售 收 入 36 亿 元, 已 形 成 化 肥 180 万 吨 / 年 硫 酸 150 万 吨 / 年 合 成 氨 24 万 吨 / 年 的 生 产 能 力, 中 化 重 庆 涪 陵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自 产 硫 酸 尚 不 能 满 足 其 化 肥 生 产 需 要, 需 向 外 采 购 (2) 重 庆 紫 光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紫 光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拥 有 12 家 分 子 公 司, 在 重 庆 永 川 长 寿 涪 陵 潼 南 和 内 蒙 古 阿 拉 善 等 建 有 六 大 生 产 基 地, 占 地 面 积 6,600 亩, 形 成 了 集 团 1-1-149

化 经 营 构 架 目 前, 重 庆 紫 光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在 重 庆 拥 有 年 产 40 万 吨 / 年 硫 酸 生 产 能 力, 绝 大 部 分 自 用, 多 余 部 分 对 外 出 售 (3) 攀 钢 集 团 重 庆 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攀 钢 集 团 重 庆 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生 产 和 销 售 金 红 石 锐 钛 型 钛 白 粉 及 其 副 产 品, 铁 系 颜 料 工 业 硫 酸 硫 酸 二 甲 酯 等 目 前, 攀 钢 集 团 重 庆 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有 16 万 吨 / 年 的 硫 酸 配 套 生 产 能 力, 硫 酸 全 部 自 用, 不 足 部 分 向 外 采 购 (4) 重 庆 华 强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华 强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系 以 生 产 销 售 经 营 化 肥 化 工 农 资 矿 业 为 主 的 多 元 化 多 产 业 的 经 济 实 体, 集 团 公 司 下 设 重 庆 华 强 化 肥 有 限 公 司 目 前, 该 公 司 硫 酸 产 能 为 12 万 吨 / 年, 重 庆 华 强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硫 酸 以 自 用 为 主, 不 足 部 分 向 外 采 购 (5) 重 庆 双 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双 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是 集 化 工 矿 山 酒 店 业 为 一 体 的 无 区 域 企 业 集 团, 下 属 磷 铵 厂 磷 肥 厂 硫 酸 厂 氮 肥 厂 复 合 肥 厂 磷 矿 硫 铁 矿 煤 矿 宾 馆 物 流 配 送 中 心 目 前, 重 庆 双 赢 有 限 公 司 有 24 万 吨 / 年 的 硫 酸 配 套 生 产 能 力, 硫 酸 以 自 用 为 主 四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的 具 体 情 况 ( 一 ) 主 要 产 品 用 途 公 司 的 主 要 产 品 为 商 品 混 凝 土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及 工 业 硫 酸 1 商 品 混 凝 土 公 司 商 品 混 凝 土 主 要 分 为 通 用 混 凝 土 和 特 制 混 凝 土, 其 中 通 用 混 凝 土 主 要 用 于 普 通 工 业 及 民 用 建 筑, 特 制 混 凝 土 包 括 高 强 混 凝 土 ( 强 度 等 级 在 C50 以 上 ) 大 流 动 性 混 凝 土 ( 坍 落 度 大 于 180mm) 自 流 平 混 凝 土 抗 渗 混 凝 土 抗 折 混 凝 土 高 性 能 混 凝 土 纤 维 增 强 混 凝 土 等, 主 要 用 于 高 层 建 筑 隧 道 桥 梁 海 港 道 路 等 工 程 商 品 混 凝 土 分 公 司 根 据 用 户 的 不 同 要 求, 生 产 出 不 同 品 种 强 度 等 级 的 混 凝 土, 然 后 用 特 定 的 运 输 工 具, 在 约 定 的 时 间 内, 把 混 凝 土 运 往 施 工 现 场, 通 过 泵 送 或 者 塔 吊 浇 注 的 方 式 注 入 到 预 先 搭 设 的 模 板 中 去, 完 成 现 场 浇 注 过 程 1-1-150

2 外 加 剂 公 司 生 产 的 三 圣 牌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系 列 产 品, 其 良 好 的 性 能 和 完 善 的 服 务 受 到 用 户 的 广 泛 赞 誉, 已 广 泛 应 用 于 工 业 与 民 用 建 筑 ( 地 下 室 车 库 高 层 建 筑 等 ) 广 场 公 路 铁 路 桥 梁 隧 道 水 厂 ( 池 ) 污 水 处 理 厂 水 利 水 电 水 工 码 头 火 电 站 等 上 千 项 重 点 工 程 如 : 重 庆 世 界 贸 易 中 心 重 庆 市 国 际 会 议 展 览 中 心 重 庆 江 北 机 场 二 期 航 站 楼 重 庆 朝 天 门 观 景 广 场 昆 明 世 纪 广 场 渝 万 高 速 公 路 渝 湘 高 速 公 路 渝 怀 铁 路 遂 渝 铁 路 达 成 铁 路 扩 能 改 造 工 程 鹅 公 岩 长 江 大 桥 重 庆 渝 澳 大 桥 重 庆 菜 园 坝 长 江 大 桥 重 庆 丰 收 坝 自 来 水 厂 贵 阳 西 郊 水 厂 宜 宾 五 粮 液 酒 厂 自 来 水 厂 重 庆 涪 陵 污 水 处 理 厂 苏 丹 麦 洛 维 水 电 站 二 滩 水 电 站 四 川 紫 坪 铺 水 利 枢 纽 工 程 重 庆 寸 滩 码 头 涪 陵 白 鹤 梁 文 物 保 护 工 程 重 庆 长 扬 热 电 联 产 工 程 成 都 金 堂 淮 口 电 厂 等 3 硫 酸 公 司 以 硬 石 膏 为 主 要 原 材 料 生 产 的 硫 酸 质 量 达 到 国 家 一 级 标 准 硫 酸 主 要 用 于 生 产 化 肥 及 化 工 轻 工 纺 织 钢 铁 等 非 化 肥 用 酸 企 业 公 司 生 产 的 硫 酸 主 要 供 应 给 重 庆 长 寿 化 工 工 业 园 及 重 庆 市 减 水 剂 生 产 企 业 等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应 用 代 表 性 工 程 : 1-1-151

商 品 混 凝 土 应 用 工 程 重 庆 江 北 机 场 二 期 航 站 楼 重 庆 轨 道 交 通 3 号 线 减 水 剂 应 用 工 程 重 庆 市 奥 林 匹 克 体 育 中 心 重 庆 国 际 会 展 中 心 膨 胀 剂 应 用 工 程 云 南 昆 明 机 场 重 庆 世 贸 中 心 1-1-152

( 二 ) 主 要 产 品 工 艺 流 程 图 1 商 品 混 凝 土 工 艺 流 程 砂 石 粉 碎 石 计 量 计 量 计 量 输 送 水 计 量 计 量 外 加 剂 搅 拌 水 泥 计 量 计 量 掺 合 料 混 凝 土 运 输 直 卸 泵 送 2 外 加 剂 工 艺 流 程 (1) 氨 基 磺 酸 盐 高 效 减 水 剂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图 对 氨 基 苯 磺 酸 钠 计 量 溶 化 PH 调 整 水 计 量 液 碱 计 量 苯 酚 计 量 熔 化 羟 甲 基 化 反 应 时 间 温 度 控 制 甲 醛 计 量 缩 合 反 应 时 间 温 度 控 制 减 水 剂 ( 母 液 ) 入 库 检 验 1-1-153

(2) 脂 肪 族 高 效 减 水 剂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图 焦 亚 硫 酸 钠 计 量 水 解 水 计 量 甲 醛 液 碱 计 量 PH 调 整 计 量 时 间 控 制 丙 酮 计 量 磺 化 反 应 缩 合 反 应 时 间 温 度 控 制 时 间 温 度 控 制 助 剂 等 计 量 磺 化 反 应 检 验 时 间 温 度 控 制 液 碱 计 量 PH 调 整 入 库 时 间 控 制 水 计 量 减 水 剂 ( 母 料 ) 水 解 焦 亚 硫 酸 钠 计 量 (3) 萘 系 高 效 减 水 剂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图 工 业 萘 计 量 熔 化 磺 化 反 应 温 度 时 间 电 流 控 制 硫 酸 计 量 时 间 控 制 酸 度 控 制 水 计 量 水 解 温 度 时 间 控 制 甲 醛 计 量 缩 合 反 应 温 度 时 间 电 流 控 制 液 碱 计 量 中 和 反 应 温 度 时 间 电 流 控 制 减 水 剂 ( 母 液 ) 入 库 检 验 1-1-154

(4) 聚 羧 酸 减 水 剂 工 艺 流 程 图 水 计 量 搅 拌 聚 醚 计 量 共 聚 时 间 温 度 控 制 调 节 剂 计 量 检 验 顺 丁 烯 酸 酐 计 量 入 库 丙 烯 酸 计 量 减 水 剂 ( 母 液 ) 过 硫 酸 铵 加 水 计 量 (5) 膨 胀 剂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图 膨 胀 剂 熟 料 硬 石 膏 辅 助 材 料 破 碎 破 碎 计 量 计 量 计 量 粉 磨 检 测 均 化 散 装 膨 胀 剂 袋 装 膨 胀 剂 1-1-155

3 硬 石 膏 制 酸 联 产 水 泥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图 黄 砂 铁 粉 等 硬 石 膏 (CaSO 4 ) 破 碎 生 料 配 料 生 料 粉 磨 焦 炭 水 泥 熟 料 熟 料 冷 却 生 料 预 热 生 料 均 化 SO 2 气 体 石 膏 配 料 煤 粉 余 热 回 收 蒸 汽 掺 合 料 粉 磨 窑 气 (SO 2 ) 均 化 净 化 转 化 入 库 SO 3 水 泥 吸 收 尾 气 处 理 硫 酸 1-1-156

4 硬 石 膏 制 酸 联 产 膨 胀 剂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图 铁 粉 等 硬 石 膏 (CaSO 4 ) 破 碎 生 料 配 料 生 料 粉 磨 焦 炭 熟 料 (CaO) 熟 料 冷 却 生 料 预 热 生 料 均 化 SO 2 气 体 硬 石 膏 配 料 煤 粉 余 热 回 收 蒸 汽 辅 助 材 料 粉 磨 窑 气 (SO 2 ) 均 化 净 化 转 化 入 库 SO 3 膨 胀 剂 吸 收 尾 气 处 理 硫 酸 1-1-157

( 三 ) 主 要 经 营 模 式 本 公 司 业 务 涉 及 建 材 和 化 工 行 业, 拥 有 独 立 完 整 的 采 购 生 产 和 销 售 体 系, 公 司 根 据 自 身 实 力 宏 观 经 济 形 势 市 场 变 化, 独 立 自 主 开 展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1 采 购 模 式 公 司 始 终 把 建 立 可 靠 的 生 产 经 营 供 应 链 系 统 作 为 物 资 供 应 管 理 工 作 的 出 发 点, 根 据 企 业 的 生 产 经 营 特 性 及 不 同 类 别 的 采 购 物 资 属 性 建 立 采 购 模 式 (1) 对 碎 石 砂 煤 等 资 源 类 大 宗 材 料 的 采 购 实 行 通 过 中 长 期 合 作 伙 伴 方 式 控 制 资 源 渠 道 保 障 材 料 品 质 保 证 供 应 充 足 的 渠 道 控 制 模 式 公 司 利 用 各 种 资 源 优 势 与 供 应 商 建 立 中 长 期 伙 伴 关 系, 实 现 公 司 与 供 应 商 的 共 同 发 展, 以 此 有 效 控 制 资 源 渠 道 和 资 源 品 质, 充 分 保 障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需 要 的 物 资 (2) 对 化 工 原 料 水 泥 等 大 宗 耗 用 原 材 料 实 行 年 度 招 标 集 中 采 购 模 式 公 司 根 据 年 度 生 产 经 营 目 标 制 定 年 度 采 购 计 划,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对 每 类 物 资 确 立 2-3 家 合 格 供 应 商, 签 订 年 度 供 货 框 架 协 议, 确 定 初 步 的 年 度 供 货 总 数 量 并 以 此 确 立 采 购 物 资 基 准 价 格 及 根 据 各 供 货 期 市 场 变 化 的 价 格 调 整 方 式, 实 际 月 度 的 供 货 数 量 根 据 生 产 的 需 求 确 定 如 此, 既 保 障 了 生 产 需 求, 又 使 采 购 成 本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 既 坚 持 了 采 购 活 动 的 规 范 性, 又 不 失 供 应 工 作 的 灵 活 性 ; 既 确 保 生 产 正 常 周 转, 又 控 制 库 存 积 压, 减 少 资 金 占 用 (3) 对 辅 助 材 料 及 低 值 易 耗 品 类 物 资 实 行 集 中 定 点 分 散 送 货 保 证 使 用 期 限 或 消 耗 数 量 的 采 购 模 式 公 司 建 立 动 态 的 合 格 辅 助 材 料 供 应 商 目 录, 每 年 末, 公 司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评 定 各 供 应 商 状 态, 确 立 下 年 度 每 类 辅 助 材 料 合 格 供 应 商 2-3 家, 并 与 之 签 订 年 度 供 货 合 同, 约 定 定 点 供 应 商 必 须 无 条 件 保 证 我 方 需 求, 承 诺 所 供 产 品 的 使 用 期 限 或 消 耗 数 量 并 交 纳 履 约 保 证 金 公 司 以 此 规 范 采 购 行 为, 保 障 辅 材 供 应, 节 约 采 购 成 本 2 生 产 模 式 (1) 商 品 混 凝 土 公 司 商 品 混 凝 土 基 本 是 根 据 用 户 的 要 求 组 织 生 产 供 应, 实 行 以 销 定 产 模 式 生 产 部 根 据 客 户 需 求 情 况, 结 合 搅 拌 生 产 线 运 输 和 泵 送 设 备 状 况 等 因 素 统 筹 安 排 搅 拌 运 输 和 泵 送 等 各 个 生 产 环 节 生 产 过 程 的 控 制 主 要 由 生 产 部 中 控 室 和 调 度 室 试 验 室 负 责, 中 控 室 负 责 物 料 的 输 入 物 料 计 量 下 料 搅 拌 出 料 1-1-158

等 过 程 ; 调 度 室 负 责 运 输 过 程 和 交 付 过 程 安 排 ; 试 验 室 负 责 配 合 比 输 入 与 确 定 生 产 过 程 与 交 付 过 程 质 量 的 监 控 三 个 部 室 以 计 算 机 管 理 系 统 进 行 内 部 沟 通 (2) 外 加 剂 减 水 剂 的 生 产 分 为 合 成 和 复 配 两 个 阶 段, 公 司 对 外 销 售 以 水 剂 型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为 主, 合 成 后 的 外 加 剂 母 液 作 为 中 间 产 品 供 二 次 复 配 使 用 公 司 现 有 减 水 剂 生 产 线 4 条, 其 中 1 条 为 聚 羧 酸 系 高 性 能 减 水 剂 公 司 通 过 采 购 工 业 萘 甲 醛 丙 酮 等 原 材 料, 利 用 自 己 的 合 成 生 产 线 合 成 相 应 减 水 剂 母 液, 然 后 根 据 客 户 需 求 制 定 最 佳 复 配 方 案, 进 一 步 添 加 其 他 改 性 外 加 剂, 复 配 成 浓 度 不 同 性 能 各 异 的 不 同 类 型 的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此 外, 公 司 根 据 部 分 客 户 需 要 便 于 运 输, 将 减 水 剂 母 液 进 一 步 烘 干 制 成 减 水 剂 粉 剂, 后 装 运 发 货 膨 胀 剂 的 生 产, 即 将 硬 石 膏 和 硫 铝 酸 钙 熟 料 或 氧 化 钙 熟 料 等 进 行 计 算 机 配 料 研 磨 成 规 定 细 度 的 粉 状 物 质 再 输 入 均 化 库 存 储, 后 装 运 发 货 (3) 硫 酸 公 司 石 膏 矿 分 公 司 完 成 石 膏 的 开 采, 化 工 分 厂 负 责 石 膏 粉 碎 工 作, 然 后 由 公 司 技 术 人 员 按 照 矿 物 质 组 成 检 测 指 标 与 其 他 原 材 料 进 行 计 算 机 配 料 后 研 磨 烘 干 成 规 定 细 度 的 粉 状 生 料 再 输 入 均 化 库 存 储, 均 化 后 的 生 料 经 高 温 分 解 出 二 氧 化 硫 气 体, 二 氧 化 硫 进 一 步 氧 化 生 成 三 氧 化 硫, 用 稀 硫 酸 吸 收 三 氧 化 硫 制 成 98% 浓 度 的 工 业 硫 酸 3 销 售 模 式 公 司 主 要 销 售 产 品 为 商 品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硫 酸, 产 品 之 间 虽 有 各 自 的 独 立 性, 但 所 面 临 的 客 户 群 有 较 强 的 关 联 性 结 合 公 司 石 膏 建 材 石 膏 化 工 的 独 特 技 术 优 势, 公 司 在 产 品 销 售 领 域 逐 步 探 索 出 适 合 自 身 特 点 的 销 售 模 式 公 司 商 品 混 凝 土 及 减 水 剂 为 非 标 准 化 产 品, 生 产 具 有 订 单 式 特 点, 售 后 服 务 为 销 售 环 节 中 的 重 要 环 节 ; 膨 胀 剂 和 硫 酸 属 于 标 准 化 产 品, 销 售 服 务 较 少 公 司 市 场 营 销 部 负 责 各 个 产 品 的 销 售 工 作 (1) 商 品 混 凝 土 商 品 混 凝 土 生 产 属 于 订 单 式 生 产, 公 司 直 接 面 向 客 户 销 售 公 司 参 与 客 户 招 标 中 标 后, 即 与 客 户 签 订 以 工 程 项 目 为 单 位 的 销 售 合 同, 确 定 商 品 混 凝 土 标 号 性 能 供 货 地 点 时 间 预 计 使 用 量 及 货 款 收 取 等 重 要 事 项, 然 后 由 生 产 部 门 组 织 生 产 运 输 及 泵 送 设 备 人 员 每 批 次 发 货 后 让 客 户 验 收 并 签 收, 公 司 每 月 根 1-1-159

据 每 个 客 户 送 货 单 统 计 单 一 项 目 商 品 混 凝 土 的 供 应 量 并 填 写 结 算 表, 由 客 户 盖 章 确 认 财 务 部 门 当 月 根 据 结 算 单 和 合 同 单 价 计 算 销 售 金 额, 开 具 发 票 确 认 收 入 针 对 零 星 施 工 项 目, 公 司 与 客 户 签 订 临 时 供 应 合 同, 一 般 先 预 收 货 款, 发 货 后 即 确 认 收 入 公 司 为 重 庆 市 主 要 商 品 混 凝 土 生 产 企 业 之 一, 积 累 了 优 质 且 广 泛 的 客 户 资 源, 订 单 较 为 充 足 截 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已 签 订 但 尚 未 履 行 完 毕 的 商 品 混 凝 土 合 同 方 量 为 169.87 万 m 3 (2) 减 水 剂 公 司 减 水 剂 客 户 主 要 为 重 庆 市 各 个 混 凝 土 搅 拌 站 减 水 剂 生 产 属 于 订 单 式 生 产, 根 据 客 户 对 商 品 混 凝 土 性 能 要 求 而 特 定 复 配 生 产 一 般 而 言, 公 司 销 售 人 员 收 集 客 户 需 求 信 息, 包 括 减 水 剂 性 能 参 数 价 格 及 预 计 数 量, 然 后 负 责 减 水 剂 销 售 业 务 的 主 管 负 责 人 ( 副 总 经 理 ) 与 客 户 签 订 销 售 合 同 公 司 技 术 人 员 按 客 户 产 品 技 术 要 求, 试 验 配 置 产 品 性 能, 达 标 后 将 配 比 技 术 参 数 提 供 给 生 产 部 门, 生 产 部 门 按 要 求 生 产 产 品 后 装 入 特 定 容 器 库 存, 根 据 客 户 指 令 及 时 装 运 发 货, 客 户 签 收 后 将 单 据 传 递 给 财 务 部 门, 公 司 每 月 统 计 每 个 客 户 外 加 剂 的 供 应 量 并 填 写 结 算 表, 由 客 户 盖 章 确 认 财 务 部 门 当 月 根 据 结 算 单 和 合 同 单 价 计 算 销 售 金 额, 开 具 发 票 确 认 收 入 针 对 少 量 非 主 城 地 区 且 距 离 较 远 地 区 客 户, 公 司 将 减 水 剂 ( 水 剂 ) 进 一 步 加 工 制 成 粉 剂, 运 输 到 客 户 指 定 地 点 后 再 复 配 成 水 剂 掺 入 混 凝 土 中 (3) 膨 胀 剂 公 司 膨 胀 剂 业 务 与 减 水 剂 类 似, 但 膨 胀 剂 基 本 属 于 标 准 化 产 品 公 司 与 客 户 签 订 销 售 合 同, 约 定 好 供 货 时 间 品 种 数 量 及 价 格 等 信 息 公 司 按 照 客 户 要 求 发 货 后 客 户 验 收 签 收, 公 司 根 据 验 收 签 收 单 据 确 认 销 售 收 入 (4) 硫 酸 公 司 硫 酸 销 售 以 直 销 为 主, 经 销 为 辅 公 司 直 接 与 硫 酸 需 求 客 户 ( 主 要 是 下 游 化 肥 化 工 生 产 企 业 ) 签 订 长 期 供 应 合 同, 确 定 供 应 数 量 及 价 格 客 户 需 要 硫 酸 时, 由 公 司 或 客 户 委 托 具 有 专 业 运 输 资 质 第 三 方 来 公 司 装 货, 公 司 交 货 后 开 票 确 认 销 售 收 入 针 对 经 销 客 户, 公 司 首 先 考 察 经 销 商 是 否 有 相 应 经 销 资 质 规 模 等 因 素 后, 再 择 优 确 定 经 销 商 公 司 与 经 销 商 之 间 为 买 断 销 售 模 式, 即 客 户 签 收 后 即 确 认 销 售 收 入 1-1-160

( 四 ) 主 要 产 品 的 产 销 情 况 1 主 要 产 品 的 产 能 产 量 和 产 能 利 用 率 及 产 销 率 情 况 (1) 商 品 混 凝 土 产 能 产 量 产 能 利 用 率 及 产 销 率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商 品 混 凝 土 产 能 产 量 和 产 能 利 用 率 如 下 : 项 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产 能 ( 万 m 3 ) 435 360 315 285 产 量 ( 万 m 3 ) 167.85 294.95 220.26 175.40 销 量 ( 万 m 3 ) 167.85 294.95 220.26 175.40 产 能 利 用 率 77.17% 81.93% 69.92% 61.54% 产 销 率 100% 100% 100% 100% 注 商 品 混 凝 土 为 即 产 即 销, 故 产 销 率 为 100%; 产 能 参 照 重 庆 市 混 凝 土 协 会 统 计 口 径 标 准 :HZS-120 HZS-180 和 HZS-240 搅 拌 站 产 能 分 别 为 30 万 m 3 / 年 45 万 m 3 / 年 和 60 万 m 3 / 年 公 司 作 为 重 庆 市 主 要 的 商 品 混 凝 土 生 产 企 业 之 一, 在 近 10 年 的 市 场 开 拓 中 积 累 了 广 泛 且 优 质 的 客 户 资 源, 商 品 混 凝 土 销 售 订 单 充 足, 公 司 商 品 混 凝 土 业 务 呈 持 续 快 速 增 长 态 势, 产 能 利 用 率 高 于 重 庆 地 区 同 行 业 平 均 水 平 公 司 注 重 加 强 对 原 材 料 采 购 混 凝 土 搅 拌 运 输 泵 送 及 人 员 调 度 等 方 面 的 统 筹 安 排, 综 合 管 理 能 力 显 著 提 升, 公 司 产 能 利 用 率 维 持 在 较 高 水 平, 行 业 地 位 进 一 步 提 高 (2)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产 能 产 量 产 能 利 用 率 及 产 销 率 1 减 水 剂 产 能 产 量 产 能 利 用 率 及 产 销 率 混 凝 土 减 水 剂 的 生 产 流 程 主 要 包 括 化 学 合 成 工 艺 及 后 期 复 配 工 艺, 合 成 装 置 决 定 减 水 剂 产 能, 合 成 后 的 主 要 产 品 为 减 水 剂 母 液, 根 据 减 水 剂 品 种 不 同, 母 液 浓 度 有 所 不 同, 通 常 含 固 量 为 20%-45% 减 水 剂 的 下 游 混 凝 土 行 业 生 产 作 业 有 集 中 供 货 和 峰 值 保 障 的 特 点, 减 水 剂 ( 水 剂 ) 生 产 企 业 为 满 足 混 凝 土 搅 拌 的 峰 值 需 要, 需 保 持 较 高 的 合 成 产 能, 以 能 保 持 较 高 的 复 配 产 能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减 水 剂 产 能 产 量 产 能 利 用 率 及 产 销 率 如 下 : 项 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产 能 ( 万 吨 ) 28.70 16.20 16.20 11.20 1-1-161

其 中 : 聚 羧 酸 系 减 水 剂 10.20 3.20 3.20 3.20 产 量 ( 万 吨 ) 7.21 12.99 12.38 9.49 其 中 : 聚 羧 酸 系 减 水 剂 2.91 4.18 3.64 3.14 销 量 ( 万 吨 ) 6.38 13.07 12.33 9.38 其 中 : 外 销 量 5.95 10.99 10.72 8.07 产 能 利 用 率 89.01% 80.16% 76.42% 84.73% 产 销 率 88.49% 100.62% 99.60% 98.84% 注 贵 阳 三 圣 新 建 减 水 剂 生 产 线 增 加 产 能 12.50 万 吨 / 年, 其 中 新 增 聚 羧 酸 系 减 水 剂 产 能 7 万 吨 / 年 截 止 目 前, 生 产 线 建 设 已 完 成, 但 尚 未 正 式 投 产,2014 年 1-6 月 的 产 能 利 用 率 计 算 时 未 包 含 该 部 分 新 增 产 能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萘 系 减 水 剂 产 量 逐 年 增 加, 产 能 利 用 率 较 高 为 进 一 步 扩 大 产 能 满 足 市 场 的 需 求,2010 年 通 过 对 现 有 设 备 进 行 改 造 后 大 幅 提 高 了 产 能, 对 原 有 生 产 线 进 行 改 造, 使 之 产 能 由 5 万 吨 / 年 增 至 8 万 吨 / 年,2012 年, 公 司 萘 系 减 水 剂 等 生 产 线 产 能 扩 增 至 13 万 吨 2014 年, 贵 阳 三 圣 新 建 减 水 剂 生 产 线 完 工, 公 司 萘 系 减 水 剂 产 能 增 至 18.50 万 吨 / 年 随 着 减 水 剂 更 新 换 代, 市 场 对 聚 羧 酸 系 减 水 剂 的 需 求 会 部 分 替 代 以 萘 系 为 主 的 第 二 代 高 效 减 水 剂 2009 年, 公 司 聚 羧 酸 系 减 水 剂 产 品 处 于 市 场 培 育 期, 公 司 仅 对 外 出 售 少 量 高 浓 度 母 液 ( 含 固 量 40%-45%), 产 品 产 能 利 用 率 较 低 2010 年 开 始, 公 司 在 自 有 搅 拌 站 全 面 使 用 聚 羧 酸 系 减 水 剂, 并 大 力 推 广 该 产 品, 经 过 前 期 市 场 培 育 及 公 司 推 广, 公 司 聚 羧 酸 系 减 水 剂 市 场 快 速 增 长 2010 年 末, 公 司 对 聚 羧 酸 系 减 水 剂 生 产 线 进 行 了 改 造, 产 能 由 0.8 万 吨 / 年 增 至 2.4 万 吨 / 年, 以 满 足 公 司 聚 羧 酸 系 减 水 剂 市 场 快 速 增 长 的 需 要 2011 年 下 半 年, 公 司 聚 羧 酸 系 减 水 剂 产 能 继 续 由 2.4 万 吨 / 年 增 至 3.2 万 吨 / 年,2014 年, 贵 阳 三 圣 新 建 减 水 剂 生 产 线 完 工, 公 司 聚 羧 酸 系 减 水 剂 产 能 增 至 10.20 万 吨 / 年 2 膨 胀 剂 产 能 产 量 产 能 利 用 率 及 产 销 率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膨 胀 剂 产 能 产 量 产 能 利 用 率 及 产 销 率 如 下 : 项 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产 能 ( 万 吨 ) 5 5 5 5 产 量 ( 万 吨 ) 2.29 5.53 6.11 4.94 1-1-162

销 量 ( 万 吨 ) 2.15 5.54 6.12 4.94 其 中 : 外 销 量 1.81 4.79 5.12 3.89 产 能 利 用 率 91.6% 110.60% 122.20% 98.80% 产 销 率 93.89% 100.18% 100.16% 100% 公 司 是 重 庆 市 最 早 从 事 膨 胀 剂 研 发 及 生 产 的 企 业 公 司 膨 胀 剂 在 全 国 市 场 具 有 一 定 知 名 度, 其 商 标 为 中 国 驰 名 商 标 ; 在 重 庆 地 区, 公 司 膨 胀 剂 产 品 在 重 庆 占 有 较 大 市 场 份 额 随 着 膨 胀 剂 市 场 需 求 的 稳 步 增 长 以 及 公 司 膨 胀 剂 产 品 在 行 业 内 知 名 度 不 断 提 升,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为 满 足 市 场 的 需 求, 膨 胀 剂 产 能 利 用 率 保 持 高 位 水 平 随 着 膨 胀 剂 主 要 原 材 料 高 铝 粘 土 资 源 供 给 市 场 趋 紧, 行 业 发 展 的 原 材 料 瓶 颈 更 加 凸 显, 氧 化 钙 膨 胀 剂 的 市 场 发 展 亦 将 加 快, 以 氧 化 钙 为 主 要 原 材 料 生 产 的 氧 化 钙 膨 胀 剂 将 成 为 行 业 发 展 的 方 向 公 司 石 膏 制 取 硫 酸 联 产 膨 胀 剂 项 目 投 建 完 成 后, 将 能 有 效 突 破 目 前 的 原 材 料 瓶 颈 影 响, 提 高 公 司 膨 胀 剂 生 产 能 力 (3) 硫 酸 产 能 产 量 产 能 利 用 率 及 产 销 率 报 告 期 内, 硫 酸 的 产 能 产 量 产 能 利 用 率 及 产 销 率 如 下 : 项 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产 能 ( 万 吨 ) 15 15 15 15 产 量 ( 万 吨 ) 3.95 8.61 12.37 13.45 销 量 ( 万 吨 ) 4.93 8.09 12.91 12.80 其 中 : 外 销 量 4.71 7.45 12.25 12.22 产 能 利 用 率 52.67% 57.40% 82.47% 89.67% 产 销 率 124.81% 93.96% 104.37% 95.17% 2013 年, 公 司 在 完 成 对 现 有 硫 酸 生 产 线 的 部 分 改 造 后, 扩 展 了 公 司 硫 系 列 产 品 包 括 焦 亚 硫 酸 钠 液 体 二 氧 化 硫 等, 其 中 焦 亚 硫 酸 钠 为 减 水 剂 生 产 的 原 料 公 司 焦 亚 硫 酸 钠 及 液 体 二 氧 化 硫 等 新 产 品 生 产 线 进 行 调 试 生 产, 影 响 到 了 公 司 现 有 硫 酸 产 品 的 生 产, 同 时, 新 产 品 投 产 也 分 流 了 硫 酸 生 产 线 上 的 二 氧 化 硫 气 体, 致 公 司 硫 酸 表 观 上 产 能 利 用 率 下 降 2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及 价 格 情 况 产 品 类 别 项 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1-1-163

销 量 ( 万 m 3 ) 167.86 294.95 220.26 175.40 商 品 混 凝 土 单 价 ( 元 /m 3 ) 296.65 302.27 336.64 331.47 减 水 剂 聚 羧 酸 系 减 水 剂 萘 系 等 其 他 减 水 剂 收 入 ( 万 元 ) 49,797.04 89,153.72 74,149.19 58,139.77 销 量 ( 万 吨 ) 1.71 2.09 2.02 1.83 单 价 ( 元 / 吨 ) 1,961.29 1,928.16 2,248.90 2,258.50 收 入 ( 万 元 ) 3,258.27 4,029.85 4,542.77 4,133.05 销 量 ( 万 吨 ) 4.24 8.90 8.70 6.24 单 价 ( 元 / 吨 ) 1,966.23 1,958.29 2,033.86 2,146.20 收 入 ( 万 元 ) 8,336.81 17,428.75 17,694.56 13,392.29 收 入 合 计 ( 万 元 ) 11,595.08 21,458.60 22,237.33 17,525.34 销 量 ( 万 吨 ) 1.81 4.79 5.12 3.89 膨 胀 剂 单 价 ( 元 / 吨 ) 981.27 913.74 908.39 925.68 收 入 ( 万 元 ) 1,773.33 4,374.05 4,650.96 3,602.09 销 量 ( 万 吨 ) 4.71 7.45 12.25 12.22 硫 酸 单 价 ( 元 / 吨 ) 267.28 323.18 419.16 450.84 收 入 ( 万 元 ) 1,259.69 2,407.70 5,134.66 5,510.00 销 售 收 入 合 计 64,425.13 117,394.08 106,172.15 84,777.20 注 1 表 格 中 销 售 量 均 为 对 外 销 售 量, 不 包 括 自 用 量 ;2 萘 系 等 其 他 减 水 剂 含 固 量 为 25%-30%;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销 售 量 快 速 增 长,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同 步 保 持 快 速 增 长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价 格 波 动 主 要 是 受 原 材 料 价 格 及 产 品 市 场 供 求 等 因 素 影 响 所 致 4 前 五 名 销 售 客 户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前 五 名 销 售 客 户 销 售 金 额 及 占 比 情 况 如 下 : 年 度 2014 年 1-6 月 序 号 客 户 名 称 销 售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 万 元 )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1 重 庆 建 工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9,034.97 14.02% 2 中 建 一 局 集 团 建 设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混 凝 土 5,602.07 8.70% 3 重 庆 庆 华 建 设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混 凝 土 1,031.99 1.60% 4 重 庆 市 渝 北 木 鱼 石 建 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混 凝 土 981.38 1.52% 5 中 铁 十 八 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混 凝 土 950.08 1.47% 1-1-164

合 计 17,600.49 27.31% 1 重 庆 建 工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11,581.17 9.86% 2013 年 2 重 庆 市 轨 道 交 通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混 凝 土 3,685.77 3.14% 3 重 庆 市 渝 北 木 鱼 石 建 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混 凝 土 2,267.31 1.93% 4 重 庆 庆 华 建 设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混 凝 土 2,136.72 1.82% 5 江 苏 省 建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混 凝 土 2,120.56 1.81% 合 计 21,791.52 18.56% 1 重 庆 市 轨 道 交 通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混 凝 土 10,032.64 9.45% 2 重 庆 建 工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7,484.95 7.05% 2012 年 3 中 冶 建 工 有 限 公 司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4,202.25 3.96% 4 安 徽 建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混 凝 土 3,734.44 3.52% 5 重 庆 澄 江 建 设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混 凝 土 3,163.39 2.98% 合 计 28,617.67 26.96% 1 重 庆 市 轨 道 交 通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混 凝 土 6,311.29 7.44% 2 重 庆 建 工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6,196.46 7.31% 2011 年 3 中 冶 建 工 有 限 公 司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4,698.72 5.54% 4 重 庆 澄 江 建 设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混 凝 土 2,958.32 3.49 5 安 徽 建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混 凝 土 2,052.99 2.42 合 计 22,217.77 26.20% 注 表 中 销 售 客 户 按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下 合 并 计 算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不 存 在 向 单 一 销 售 客 户 或 受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客 户 累 计 销 售 比 例 超 过 当 期 收 入 总 额 50% 的 情 形, 也 不 存 在 严 重 依 赖 少 数 销 售 客 户 的 情 形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主 要 关 联 方 或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在 上 述 客 户 中 没 有 权 益 公 司 为 重 庆 市 主 要 外 加 剂 生 产 企 业 和 商 品 混 凝 土 生 产 企 业 之 一, 凭 借 多 年 的 市 场 开 拓 和 良 好 的 市 场 信 誉 积 累 了 广 泛 且 优 质 的 客 户 资 源 公 司 与 客 户 之 间 建 立 了 长 期 稳 定 的 合 作 关 系 1-1-165

( 五 ) 主 要 原 材 料 和 能 源 采 购 情 况 1 主 要 原 材 料 和 能 源 采 购 情 况 本 公 司 生 产 商 品 混 凝 土 所 需 原 材 料 包 括 水 泥 碎 石 河 沙 外 加 剂 等, 其 中 外 加 剂 由 公 司 自 供, 水 泥 碎 石 部 分 自 供 ; 生 产 减 水 剂 所 需 原 材 料 包 括 工 业 萘 甲 醛 苯 酚 丙 酮 硫 酸 等, 其 中 硫 酸 由 公 司 自 供 ; 生 产 膨 胀 剂 所 需 原 材 料 包 括 高 铝 熟 料 CaO 熟 料 等, 其 中 CaO 熟 料 在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实 施 完 成 后 可 完 全 自 供 ; 生 产 硫 酸 所 需 原 材 料 主 要 是 硬 石 膏, 为 公 司 自 供, 其 他 需 外 购 材 料 较 少 本 公 司 生 产 所 需 的 能 源 消 耗 主 要 是 电 力 水 柴 油 及 少 量 精 煤, 其 中 电 力 由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电 力 公 司 和 重 庆 市 电 力 公 司 江 北 供 电 局 供 应, 水 由 当 地 自 来 水 公 司 供 应, 柴 油 由 中 石 油 重 庆 分 公 司 供 应 (1) 主 要 原 材 料 采 购 情 况 报 告 期, 公 司 主 要 原 材 料 采 购 情 况 : 年 度 名 称 数 量 ( 吨 ) 单 价 ( 元 / 吨 ) 金 额 ( 万 元 ) 占 原 材 料 采 购 比 例 水 泥 400,432.75 306.15 12,259.27 35.61% 石 子 1,716,730.77 38.44 6,598.92 19.17% 砂 沙 1,075,382.38 53.52 5,755.34 16.72% 2014 年 1-6 月 工 业 萘 1,833.5 5,983.01 1,096.99 3.19% 苯 酚 1,525.04 10,258.54 1,564.47 4.54% 甲 醛 9,301.73 1,307.03 1,215.76 3.53% 对 氨 基 苯 磺 酸 钠 2,260.53 5,392.52 1,219.00 3.54% 高 铝 熟 料 718.59 881.94 63.38 0.18% 合 计 29,773.14 86.48% 水 泥 749,925.09 292.8 21,957.81 32.75% 石 子 3,732,572.83 39.83 14,866.84 22.18% 2013 年 砂 沙 1,973,838.17 55.66 10,986.38 16.39% 工 业 萘 5,933.80 6,014.89 3,569.12 5.32% 苯 酚 2,879.00 10,631.5 3,060.81 4.57% 甲 醛 17,797.01 1,278.11 2,274.65 3.39% 1-1-166

对 氨 基 苯 磺 酸 钠 4,246.80 5,699.97 2,420.66 3.61% 高 铝 熟 料 7,534.76 909.24 685.09 1.02% 合 计 59,821.36 89.24% 水 泥 529,396 293.76 15,551.67 25.69% 石 子 2,799,468 44.59 12,483.97 20.62% 砂 沙 1,514,535 65.11 9,861.42 16.29% 工 业 萘 7,981.77 4,806.70 3,836.60 6.34% 2012 年 苯 酚 2,509 11,223.15 2,816.31 4.65% 甲 醛 17,911 1,260.26 2,257.28 3.73% 对 氨 基 苯 磺 酸 钠 4,220 5,686.73 2,399.88 3.96% 高 铝 熟 料 14,917 964.60 1,438.87 2.38% 合 计 50,646.40 83.67% 水 泥 315,547 321.55 10,146.29 25.14% 石 子 2,111,046 46.84 9,887.70 24.50% 砂 沙 1,167,685 63.39 7,402.36 18.34% 工 业 萘 4,098 6,365.80 2,608.70 6.46% 2011 年 苯 酚 2,262 12,717.70 2,876.74 7.13% 名 称 甲 醛 12,880 1,318.75 1,698.55 4.21% 对 氨 基 苯 磺 酸 钠 2,864 5,909.67 1,692.53 4.19% 高 铝 熟 料 12,180 993.77 1,210.41 3.00% (2) 主 要 能 源 采 购 情 况 报 告 期, 公 司 主 要 能 源 采 购 情 况 : 合 计 37,523.28 92.98% 单 位 : 万 元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金 额 占 能 源 采 购 比 例 金 额 占 能 源 采 购 比 例 金 额 占 能 源 采 购 比 例 金 额 占 能 源 采 购 比 例 电 1,527.28 25.57% 2,561.21 20.94% 2,542.77 20.89% 2,421.27 20.29% 柴 油 3,609.71 60.44% 8,018.27 65.55% 8,135.81 66.84% 6,243.84 52.31% 1-1-167

精 煤 835.16 13.98% 1,652.73 13.51% 1,493.10 12.27% 3,270.97 27.40% 合 计 5,136.99 100% 12,232.21 100% 12,171.68 100% 11,936.08 100% 2 主 要 原 材 料 和 能 源 的 价 格 变 动 情 况 报 告 期, 公 司 主 要 原 材 料 及 能 源 价 格 变 动 情 况 : 类 型 名 称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水 泥 ( 元 / 吨 ) 292.8 292.80 293.76 321.55 石 子 ( 元 / 吨 ) 39.83 39.83 44.59 46.84 原 材 料 砂 ( 元 / 吨 ) 55.66 55.66 65.11 63.39 工 业 萘 ( 元 / 吨 ) 6,014.89 6,014.89 4,806.70 6,365.80 甲 醛 ( 元 / 吨 ) 1,278.11 1,278.11 1,260.26 1,318.75 苯 酚 ( 元 / 吨 ) 10,631.50 10,631.50 11,223.15 12,717.70 对 氨 基 苯 磺 酸 钠 ( 元 / 吨 ) 高 铝 熟 料 ( 元 / 吨 ) 5,392.52 5,699.97 5,686.73 5,909.67 909.24 909.24 964.60 993.77 电 ( 元 / 度 ) 0.68 0.68 0.68 0.68 能 源 柴 油 ( 元 / 吨 ) 8,620 8,251 8,570 8,380 精 煤 ( 元 / 吨 ) 683.77 892.30 664.14 892.30 3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情 况 报 告 期, 公 司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情 况 : 年 度 名 称 主 要 材 料 采 购 金 额 单 位 : 万 元 占 原 材 料 采 购 比 例 重 庆 恒 路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水 泥 3,403.39 9.89% 重 庆 丰 林 物 资 有 限 公 司 水 泥 2,431.50 7.06% 2014 年 1-6 月 江 北 区 中 欣 建 材 经 营 部 河 沙 2,187.06 6.35% 潼 南 县 友 为 建 材 经 营 部 河 沙 1,551.98 4.51% 江 安 捷 恒 化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甲 醛 1,286.76 3.74% 合 计 10,860.69 31.55% 2013 年 重 庆 恒 路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水 泥 5,643.49 8.42% 重 庆 富 皇 水 泥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水 泥 5,209.52 7.77% 1-1-168

重 庆 拉 法 基 瑞 安 特 种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水 泥 3,396.17 5.07% 重 庆 蓝 越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石 子 3,396.12 5.07% 江 北 区 珠 艇 石 料 加 工 厂 石 子 3,321.18 4.95% 合 计 20,966.48 31.28% 重 庆 富 皇 水 泥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水 泥 2,997.23 4.95% 重 庆 拉 法 基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水 泥 2,945.97 4.87% 2012 年 重 庆 市 禹 柯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水 泥 2,377.68 3.93% 重 庆 润 江 环 保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水 泥 2,327.72 3.85% 重 庆 泰 全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河 沙 2,239.03 3.70% 合 计 12,887.63 21.29% 重 庆 富 皇 水 泥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水 泥 2,739.03 5.55% 中 化 物 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分 公 司 丙 酮 苯 酚 等 2,664.96 5.40% 2011 年 华 新 水 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水 泥 2,273.82 4.60% 江 北 中 盛 建 材 经 营 部 石 子 河 沙 1,671.70 3.39% 邻 水 红 狮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水 泥 1,522.47 3.08% 合 计 10,871.98 22.02%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不 存 在 向 单 一 供 应 商 采 购 或 受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供 应 商 累 计 采 购 比 例 超 过 当 期 采 购 总 额 50% 的 情 形, 也 不 存 在 严 重 依 赖 少 数 供 应 商 的 情 形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主 要 关 联 方 或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在 上 述 供 应 商 中 没 有 权 益 ( 六 ) 安 全 生 产 和 环 境 保 护 情 况 公 司 一 贯 注 重 安 全 生 产 和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目 前, 公 司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健 全 措 施 有 效 定 期 对 生 产 作 业 一 线 员 工 进 行 安 全 生 产 培 训, 整 个 公 司 的 安 全 生 产 和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实 现 了 体 系 化 系 统 化 1 安 全 生 产 措 施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认 真 贯 彻 国 家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法 规, 始 终 坚 持 以 人 为 本 依 法 管 理 安 全 第 一 预 防 为 主 的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工 作 指 导 思 想, 积 极 落 实 谁 主 管, 谁 负 责 的 基 本 原 则, 有 效 加 强 安 全 工 作 的 管 理, 公 司 生 产 作 业 实 现 了 1-1-169

长 周 期 的 安 全 稳 定 运 行 公 司 设 立 了 环 保 安 全 部 门, 负 责 公 司 日 常 生 产 及 建 设 项 目 的 安 全 环 保 消 防 职 业 卫 生 和 治 安 保 卫 工 作, 由 分 管 安 全 环 保 的 副 总 经 理 直 接 领 导 近 年 来, 公 司 在 安 全 管 理 上 取 得 了 较 好 的 成 绩, 未 发 生 重 大 事 故 公 司 通 过 了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公 司 建 立 了 系 统 科 学 实 效 完 整 的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和 操 作 规 程, 完 善 了 公 司 各 级 人 员 及 岗 位 安 全 管 理 工 作 责 任 制, 营 造 了 有 法 可 依, 有 章 可 循, 层 层 把 关, 人 人 负 责, 全 面 提 高 的 良 好 局 面, 使 公 司 安 全 管 理 工 作 始 终 处 于 受 控 状 态 近 三 年 来, 公 司 遵 守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方 面 的 法 律 法 规, 未 发 生 过 重 大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在 安 全 生 产 方 面 的 相 关 成 本 费 用 支 出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培 训 15.81 17.57 15.10 21.45 劳 动 保 护 用 品 37.09 39.33 48.88 41.09 安 全 生 产 设 施 设 备 和 维 护 保 养 189.12 201.19 331.21 224.56 安 全 评 估 监 控 治 理 费 用 23.47 32.14 35.00 42.26 应 急 救 援 器 材 设 备 及 保 养 5.34 8.90 6.13 29.80 安 全 评 价 检 测 检 验 费 用 17.66 3.70 22.74 18.70 其 他 费 用 14.52 16.62 21.00 30.29 合 计 303.01 319.45 480.06 408.15 2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公 司 重 视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努 力 通 过 源 头 控 制 过 程 控 制 和 末 端 治 理 控 制 系 统 做 好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ISO14001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对 公 司 具 有 重 大 环 境 影 响 的 运 行 与 活 动 进 行 全 面 监 控, 确 保 环 保 方 针 目 标 和 指 标 的 实 现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从 未 出 现 过 重 大 环 保 事 故 (1)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所 产 生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的 成 分 和 相 应 的 处 理 方 式 生 产 项 目 污 染 物 种 类 污 染 物 成 分 处 理 方 式 处 理 效 果 1-1-170

硫 酸 和 水 泥 焦 亚 硫 酸 钠 和 液 体 二 氧 化 硫 减 水 剂 膨 胀 剂 商 品 混 凝 土 废 气 废 渣 废 水 废 气 废 水 废 渣 废 气 废 渣 废 水 废 气 颗 粒 物 烟 尘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氟 化 物 酸 泥 含 钒 的 废 催 化 剂 中 和 渣 粉 尘 酸 碱 固 体 悬 浮 物 二 氧 化 硫 硫 酸 雾 粉 尘 固 体 悬 浮 物 氨 氮 硫 酸 钠 包 装 废 物 二 氧 化 硫 二 氧 化 氮 颗 粒 物 萘 酸 雾 炉 渣 废 物 盐 类 固 体 悬 浮 物 颗 粒 物 采 用 布 袋 除 尘 器 捕 集 粉 尘 后 由 不 低 于 15m 的 排 气 筒 有 组 织 排 放 窑 头 废 气 经 单 室 三 电 场 静 电 除 尘 器 处 理 后 由 25m 排 气 筒 有 组 织 排 放 ; 二 吸 塔 尾 气 经 二 级 碱 液 吸 收 后 由 45m 排 气 筒 有 组 织 排 放 酸 泥 用 石 灰 进 行 中 和 处 理 后 返 回 水 泥 装 置 做 添 加 剂 ; 含 钒 废 催 化 剂 由 供 应 厂 家 进 行 回 收 ; 水 泥 装 置 除 尘 设 备 收 集 的 粉 尘 回 收 用 于 生 产 过 程 废 水 站 采 用 石 灰 乳 中 和 絮 凝 沉 淀 后 送 减 水 剂 厂 作 为 减 水 剂 生 产 用 水 使 用 改 造 硫 酸 联 产 水 泥 装 置 已 建 二 吸 塔 尾 气 处 理 装 置, 由 一 级 碱 液 吸 收 一 级 挡 除 雾 45m 排 放 高 度 改 造 为 二 级 碱 液 吸 收 二 级 挡 除 雾, 排 放 高 度 不 变 洗 涤 塔 喷 淋 处 理, 除 尘 效 率 约 98%, 再 共 用 硫 酸 生 产 线 现 有 尾 气 处 理 装 置 处 理 后 排 放 石 灰 乳 中 和 + 絮 凝 沉 淀 + 反 渗 透 废 水 处 理 装 置 处 理 后, 回 用 作 循 环 水 系 统 补 充 水 硫 酸 钠 送 减 水 剂 分 厂 做 早 强 剂 ; 包 装 废 物 由 厂 家 回 收 利 用 旋 风 加 水 膜 除 尘 脱 硫 系 统, 水 膜 加 液 碱 处 理 锅 炉 产 生 的 二 氧 化 硫 气 体, 处 理 后 的 废 水 PH 值 达 到 10 左 右, 由 泵 打 入 循 环 水 池 回 用 于 复 配 将 废 气 用 引 风 机 拉 入 萘 回 收 房 中, 萘 回 收 利 用 ; 酸 雾 集 中 收 集 回 用, 不 外 排 堆 放 到 固 定 的 地 方, 由 化 工 分 厂 回 收 利 用 废 水 流 入 抽 回 到 循 环 池, 回 用 于 复 配 工 序, 无 外 排 生 产 废 水 膨 胀 剂 生 产 装 置 破 碎 粉 磨 装 卸 产 尘 点 采 用 布 袋 除 尘 后 由 不 低 于 15m 的 排 气 筒 有 组 织 排 放 排 放 达 标 排 放 达 标 无 废 渣 无 废 水 排 放 排 放 达 标 排 放 达 标 无 废 水 排 放 无 废 渣 排 放 达 标 无 废 气 排 放 无 废 渣 无 废 水 排 放 排 放 达 标 废 渣 -- -- -- 废 水 废 气 酸 碱 性 固 体 悬 浮 物 颗 粒 物 生 产 废 水 排 入 循 环 水 池 回 用, 不 外 排 密 封 式 料 仓, 安 装 袋 式 除 尘 器, 在 投 料 处 设 置 波 型 彩 钢 挡 板, 砂 料 和 石 料 采 取 定 点 堆 放, 砂 石 物 料 堆 场 设 置 防 风 墙 和 排 水 沟, 水 无 废 水 排 放 排 放 达 标 1-1-171

废 渣 废 水 砂 石 水 泥 块 等 固 体 悬 浮 物 泥 集 中 存 放 在 库 房 内, 砂 料 和 石 料 的 运 输 车 进 出 场 时 用 水 喷 淋, 对 运 输 汽 车 进 行 了 加 盖 毡 布 和 卸 车 后 及 时 吹 扫 车 身, 选 用 蒸 汽 圈 密 闭 式 的 搅 拌 设 备 和 密 封 式 的 送 料 系 统 堆 放 于 厂 区 固 废 堆 场, 用 于 填 坝 生 产 废 水 经 过 三 级 沉 淀 后 循 环 利 用 不 会 对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无 废 水 排 放 废 气 -- -- -- 石 膏 废 渣 -- -- -- 碎 石 废 水 -- -- -- 废 气 废 渣 废 水 颗 粒 物 弃 土 废 石 及 石 粉 酸 碱 固 体 悬 浮 物 氨 氮 采 用 洒 水 钻 孔 爆 破 先 进 的 多 排 孔 深 层 微 差 爆 破, 破 碎 过 程 采 用 封 闭 式, 在 中 转 仓 处 安 装 喷 淋 装 置, 破 碎 及 筛 分 工 艺 配 备 布 袋 除 尘 器, 场 地 采 用 洒 水 除 尘 等 用 于 铺 路 或 回 填, 进 行 绿 化, 恢 复 生 态 环 境 废 水 经 隔 油 及 沉 淀 处 理 后 全 部 用 于 采 石 作 业 区 及 场 地 洒 水 抑 尘, 生 产 废 水 零 排 放 ; 采 场 进 出 口 设 置 冲 洗 装 置, 冲 洗 废 水 沉 淀 后 循 环 使 用 排 放 达 标 不 会 对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无 废 水 排 放 对 于 生 产 经 营 产 生 的 噪 声 污 染, 公 司 采 取 了 如 下 防 治 措 施 : 选 用 设 备 时 尽 量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 对 设 备 加 设 减 震 基 础, 出 口 和 进 口 安 装 消 声 器 ; 风 管 包 扎 阻 尼 材 料 ; 对 设 备 合 理 布 局, 防 止 噪 声 叠 加 干 扰 ; 采 矿 作 业 合 理 安 排 爆 破 时 间 ; 爆 破 采 用 深 爆, 爆 破 设 安 全 警 戒 线 为 200 米 ; 加 强 车 间 周 围 及 厂 区 空 地 绿 化 建 设, 尽 量 提 高 绿 地 率 以 降 低 噪 声 的 影 响 公 司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执 行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一 级 标 准,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执 行 重 庆 市 水 泥 工 业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50/251-2007)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3271-2001) 和 硫 酸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26132-2010), 公 司 噪 声 排 放 执 行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 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公 司 水 污 染 物 大 气 污 染 物 及 噪 声 污 染 排 放 均 能 满 足 达 标 排 放, 符 合 环 保 要 求 公 司 对 生 产 经 营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进 行 了 综 合 利 用 或 者 有 效 处 置, 产 生 的 危 险 废 物 安 全 处 置 率 100%, 具 体 如 下 : 1-1-172

序 号 名 称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一 般 固 废 综 合 利 用 率 一 般 固 废 处 置 率 危 险 废 物 安 全 处 置 率 1 化 工 分 厂 100% -- 100% 2 减 水 剂 厂 100% -- -- 3 膨 胀 剂 厂 100% -- -- 4 碎 石 厂 100% -- -- 5 石 膏 矿 分 公 司 100% -- -- 6 混 凝 土 分 公 司 -- 100% -- 重 庆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重 庆 市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申 请 上 市 环 境 保 护 核 查 情 况 的 函 渝 环 函 [2011]441 号 评 价 指 出, 公 司 按 要 求 设 置 了 排 污 口 和 采 样 口, 污 染 物 排 放 基 本 达 到 了 国 家 和 地 方 规 定 的 排 放 标 准 ; 产 生 的 一 般 固 定 废 物 均 得 到 了 综 合 利 用 或 有 效 处 置, 产 生 的 危 险 废 物 安 全 处 置 符 合 要 求 (2) 环 保 投 资 及 相 关 成 本 费 用 支 出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环 保 投 资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环 保 设 备 或 设 施 功 能 或 目 的 金 额 ( 元 )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收 尘 器 砂 石 分 离 机 储 水 池 生 化 池 污 水 回 收 池 水 处 理 设 备 砂 石 分 离 机 除 尘 器 捕 集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颗 粒 物 烟 尘 等 污 染 物 经 处 理 后 有 组 织 的 达 标 排 放 将 搅 拌 车 中 的 废 弃 混 凝 土 中 的 砂 石 浆 水 一 次 性 全 自 动 分 离 清 洗, 保 证 砂 石 水 再 利 用 储 存 经 处 理 达 标 后 的 生 产 生 活 污 水, 回 收 利 用 处 理 生 活 污 水 并 加 以 过 滤 沉 淀 的 设 施 收 集 回 收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污 水 处 理 生 产 生 活 污 水 经 达 标 后 回 收 利 用 1-1-173 1,180,000 120,000.00 1,433,269.22 37,635.48 64,953.05 425,641.05 合 计 3,261,498.80 将 搅 拌 车 中 的 废 弃 混 凝 土 中 的 砂 石 浆 水 一 次 性 全 自 动 分 离 清 洗, 保 证 砂 石 水 再 利 用 捕 集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颗 粒 物 烟 尘 等 污 染 物 经 处 理 后 有 组 织 的 达 标 排 放 140,000.00 471,692.46

2012 年 污 水 处 理 站 尾 气 处 理 塔 焦 亚 硫 酸 钠 洗 涤 塔 焦 亚 硫 酸 钠 收 集 地 槽 合 计 611,692.46 收 集 生 产 生 活 中 污 水, 经 处 理 达 标 后 回 收 利 用 处 理 生 产 中 未 被 完 全 吸 收 的 二 氧 化 硫 尾 气 以 及 焦 亚 硫 酸 钠 干 燥 尾 气, 经 处 理 后 达 标 排 放 喷 淋 处 理 焦 亚 硫 酸 钠 干 燥 空 气 中 的 粉 尘 后 达 标 排 放 收 集 生 产 中 产 生 的 风 管 料 地 脚 灰 及 冲 洗 水, 经 溶 解 沉 淀 后 返 回 生 产 系 统 使 用 5,871,658.91 550,000.00 192,000.00 180,000.00 合 计 6,793,658.91 2011 年 净 化 设 备 废 水 净 化 处 理 后 达 标 排 放 265,811.96 烟 气 连 续 监 测 系 统 除 尘 器 事 故 池 24 小 时 监 控 硫 酸 生 产 尾 气 排 放 的 二 氧 化 硫 酸 雾 氮 氧 化 物 等 浓 度 捕 集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颗 粒 物 烟 尘 等 污 染 物 经 处 理 后 有 组 织 的 达 标 排 放 为 了 防 止 事 故 污 水 直 接 排 入 正 常 水 系 而 建 造 的 应 急 性 处 理 设 施 324,786.28 1,103,881.70 2,158,750.00 合 计 3,853,229.94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环 保 方 面 的 相 关 成 本 费 用 支 出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环 评 费 用 180,000 200,000 160,301.89 310,000 环 境 监 测 费 44,355 31,671 25,631 43,350 排 污 费 用 51,948 69,548 51,492 54,964 环 保 设 施 折 旧 1,037,586.11 2,298,427.38 1,569,838.30 1,513,211.25 合 计 1,313,889.11 2,599,646.38 1,807,263.19 1,921,525.25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环 保 设 施 实 际 运 行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企 业 名 称 1 化 工 分 厂 类 型 主 要 环 保 设 施 ( 类 型 / 工 艺 ) 数 量 处 理 能 力 设 备 设 施 运 行 情 况 废 水 污 水 处 理 站 1 200m 3 /h 设 备 设 施 完 备,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步 废 气 布 袋 除 尘 器 20 5400-36000m 3 /h 运 转, 运 行 情 况 1-1-174

静 电 除 尘 器 1 47742 m 3 /h 正 常 尾 气 吸 收 装 置 1 64190 m 3 /h 2 减 水 剂 厂 3 膨 胀 剂 厂 4 碎 石 厂 5 6 石 膏 矿 分 公 司 混 凝 土 分 公 司 废 气 旋 风 + 水 膜 除 尘 1 6150m 3 /h 废 水 循 环 水 池 1 100m 3 废 气 布 袋 除 尘 器 2 5610-8500m 3 /h 废 水 循 环 水 池 1 500m 3 废 气 布 袋 除 尘 器 1 6500m 3 /h 废 水 生 化 处 理 池 1 20m 3 /d 废 水 生 化 池 1 5m 3 /d 废 气 除 尘 器 20 10kg 沉 淀 池 3 个 180m 3 废 水 生 化 池 1 个 40m 3 /d 废 气 除 尘 器 14 3840m 3 /h-6900m 3 /h 生 化 池 1 40m 3 /d 7 贵 阳 三 圣 污 水 回 收 池 1 200m 3 /d 废 水 水 处 理 设 备 1 50m 3 /d 砂 石 分 离 机 1 80m 3 /d 公 司 环 保 设 施 实 际 运 转 良 好, 重 庆 市 环 保 局 关 于 重 庆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申 请 上 市 环 境 保 护 核 查 情 况 的 函 渝 环 函 [2011]441 号 确 认, 各 项 环 保 设 施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步 稳 定 运 转 率 达 到 95% 以 上 根 据 公 司 未 来 发 展 计 划 安 排, 除 了 现 有 环 保 设 施 运 转 维 护 费 用 外, 未 来 公 司 新 增 环 保 支 出 主 要 在 以 下 几 方 面 : 项 目 名 称 支 出 金 额 ( 万 元 ) 30 万 吨 / 年 硫 酸 联 产 25 万 吨 / 年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技 改 项 目 2,246 10 万 吨 / 年 羧 酸 系 减 水 剂 技 改 项 目 306 石 膏 及 建 材 研 发 中 心 50 合 计 2,602 公 司 在 项 目 投 资 建 设 时, 即 充 分 考 虑 环 保 问 题, 坚 持 环 保 设 施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时 设 计 同 时 施 工 同 时 运 转 的 三 同 时 制 度, 其 生 产 经 营 所 产 生 的 污 染 均 有 1-1-175

相 应 的 处 理 措 施, 投 入 购 买 或 建 设 了 系 列 的 环 保 设 备 设 施, 有 效 消 除 了 生 产 经 营 所 产 生 的 污 染 公 司 环 保 投 入 与 其 处 理 生 产 经 营 所 产 生 的 污 染 之 间 相 匹 配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未 发 生 重 大 环 境 违 法 行 为, 未 发 生 重 大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3) 募 投 项 目 环 保 情 况 公 司 募 投 项 目 拟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如 下 : 项 目 名 称 主 要 污 染 物 环 保 措 施 10 万 吨 羧 酸 系 减 水 剂 技 改 项 目 30 万 吨 / 年 硫 酸 联 产 25 万 吨 / 年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技 改 项 目 石 膏 及 建 材 研 发 中 心 项 目 废 气 固 废 物 废 水 噪 声 废 气 ( 干 吸 工 段 二 吸 塔 排 出 的 含 SO2 酸 雾 的 尾 气 ) 固 废 物 废 水 噪 声 不 产 生 有 害 气 体, 项 目 的 营 运 对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无 影 响 废 水 固 废 物 噪 声 将 反 应 釜 反 应 过 程 中 的 聚 合 尾 气 及 放 料 管 道 里 废 气 全 部 抽 进 一 个 带 弱 碱 液 喷 淋 装 置 的 塔 内 喷 淋 吸 收, 中 和 后 的 废 液 和 循 环 水 浓 缩 排 水 冲 洗 废 水 及 化 验 室 废 水 一 道 导 入 污 水 处 理 池 再 用 液 碱 中 和 成 中 性 后 配 制 减 水 剂 使 用 ; 使 整 个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液 和 废 气 得 到 完 全 利 用 本 项 目 生 产 工 艺 装 置 不 产 生 固 废 生 产 过 程 所 有 废 水, 包 括 工 艺 废 水 地 坪 冲 洗 废 水, 均 可 直 接 通 过 管 道 流 进 污 水 处 理 池, 并 在 池 内 进 行 酸 碱 中 和, 用 废 水 配 制 减 水 剂 建 事 故 池 一 座 受 污 染 雨 水 消 防 废 水 和 装 置 区 可 能 泄 漏 的 物 料 形 成 的 废 水 则 切 换 至 事 故 池, 通 过 潜 水 泵 逐 步 提 升 至 污 水 处 理 站, 经 处 理 达 标 后 再 排 放 对 机 械 设 备 噪 声 进 行 基 础 减 震 厂 房 隔 声 等 措 施 降 噪 采 用 多 级 碱 液 循 环 吸 收, 液 体 亚 硫 酸 钠 作 为 公 司 高 效 减 水 剂 装 置 原 材 料, 循 环 利 用, 满 足 硫 酸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26132-2010) 的 要 求, 治 理 后 尾 气 经 70m 高 排 气 筒 达 标 排 放 窑 气 净 化 工 序 产 生 的 酸 泥, 采 用 石 灰 中 和 处 理 后 作 水 泥 制 成 工 序 的 添 加 剂, 不 外 排 ; 转 化 工 序 废 触 媒 主 要 组 分 为 钒, 由 触 媒 生 产 厂 家 回 收 使 用, 不 外 排 ; 生 产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中 和 废 渣 作 水 泥 制 成 工 序 的 添 加 剂, 不 外 排 收 集 后 先 经 化 工 分 厂 石 灰 乳 中 和 絮 凝 沉 降 处 理 后, 再 送 公 司 废 水 处 理 站 絮 凝 沉 降 RO 反 渗 透 进 一 步 治 理 后, 送 减 水 剂 厂 作 生 产 用 水 或 作 为 循 环 水 系 统 补 充 水 使 用 对 机 械 设 备 噪 声 进 行 基 础 减 震 厂 房 隔 声 等 措 施 降 噪 -- 产 生 的 化 验 废 水 中 试 废 水 等 生 产 废 水 经 新 建 的 一 座 废 水 收 集 池 收 集, 再 用 废 水 泵 打 入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集 中 处 理 达 到 标 准 后 排 入 公 司 污 水 排 放 总 管 无 生 产 固 废 物, 生 活 垃 圾 收 集 到 厂 区 内 指 定 位 置 统 一 处 置 对 空 压 机 真 空 泵 等 高 噪 声 设 备 采 取 安 装 消 音 器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环 保 费 用 拟 支 出 金 额 合 计 2,602 万 元, 具 体 投 入 情 况 1-1-176

如 下 : 项 目 名 称 30 万 吨 / 年 硫 酸 联 产 25 万 吨 / 年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技 改 项 目 10 万 吨 / 年 羧 酸 系 减 水 剂 技 改 项 目 投 入 金 额 ( 万 元 ) 2,246 306 石 膏 及 建 材 研 发 中 心 50 投 入 用 途 窑 气 净 化 尾 气 吸 收 系 统, 进 行 废 气 废 水 和 噪 声 治 理, 风 险 事 故 防 范 和 厂 区 绿 化 等 新 建 生 产 废 水 收 集 池 及 管 网 改 造 碱 液 喷 淋 洗 涤 系 统 羧 酸 系 统 等 废 气 和 噪 声 治 理, 风 险 事 故 防 范 和 厂 区 绿 化 等 新 建 的 一 座 废 水 收 集 池 以 及 进 行 废 气 和 噪 声 治 理 合 计 2,602 -- 资 金 来 源 募 集 资 金 公 司 募 投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批 复 情 况 如 下 : 1 年 产 10 万 吨 / 羧 酸 系 减 水 剂 技 改 项 目 已 通 过 重 庆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的 环 评 审 查, 取 得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批 准 书 渝 [ 市 ] 环 准 [2011]105 号 230 万 吨 / 年 硫 酸 联 产 25 万 吨 / 年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技 改 项 目 已 通 过 重 庆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的 环 评 审 查, 取 得 重 庆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重 庆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石 膏 制 硫 酸 废 渣 配 套 建 设 粉 磨 站 项 目 变 更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审 查 意 见 的 函 渝 环 建 函 [2011]210 号 3 石 膏 及 建 材 研 发 中 心 项 目 已 通 过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的 环 保 审 查, 取 得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批 准 书 渝 [ 碚 ] 环 准 [2011]111 号 发 行 人 律 师 认 为, 发 行 人 已 按 国 家 环 保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履 行 了 拟 建 项 目 即 募 投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批 复 程 序 保 荐 机 构 认 为, 发 行 人 募 投 项 目 均 已 按 国 家 环 保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履 行 了 拟 建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审 批 程 序, 并 均 获 审 批 通 过, 发 行 人 募 投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法 律 法 规 的 相 关 规 定 3 环 境 保 护 和 安 全 生 产 守 法 情 况 (1) 环 境 保 护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及 其 分 支 机 构 设 立 以 来 遵 守 环 境 环 保 法 律 法 规, 无 严 重 违 反 国 家 环 保 法 律 法 规 行 为 或 重 大 污 染 环 境 事 故 发 生, 未 因 严 重 违 法 行 为 而 受 过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的 处 罚 (2) 安 全 生 产 情 况 公 司 从 事 石 膏 矿 和 建 筑 石 料 用 灰 岩 矿 开 采 业 务, 持 有 重 庆 市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1-1-177

理 局 颁 发 的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从 事 硫 酸 生 产 销 售 业 务, 持 有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颁 发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并 从 重 庆 市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取 得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和 非 药 品 类 易 制 毒 化 学 品 生 产 备 案 证 明 公 司 自 设 立 以 来 一 直 注 重 安 全 设 施 投 入 及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遵 守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法 规, 除 2009 年 1 月 被 中 华 全 国 总 工 会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授 予 全 国 安 康 杯 竞 赛 优 胜 企 业 外, 公 司 现 为 重 庆 市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认 定 的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二 级 企 业 根 据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出 具 的 证 明, 公 司 及 其 分 支 机 构 设 立 以 来 遵 守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法 规, 无 严 重 违 反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法 规 行 为 或 重 大 安 全 事 故, 未 因 严 重 违 法 行 为 受 到 过 安 全 生 产 主 管 部 门 的 处 罚 五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和 无 形 资 产 情 况 ( 一 )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截 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本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净 值 为 419,155,726.03 元, 总 体 成 新 率 为 67.35%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生 产 设 备 运 转 良 好, 没 有 出 现 因 生 产 设 备 原 因 导 致 不 能 正 常 的 情 况 截 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原 值 累 计 折 旧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成 新 率 房 屋 建 筑 167,441,445.78 38,979,337.08 -- 128,462,108.70 76.72% 专 用 设 备 295,014,397.60 79,863,573.78 -- 215,150,823.82 72.93% 运 输 设 备 157,996,928.07 83,393,570.95 -- 74,603,357.12 47.22% 办 公 设 备 1,945,624.10 1,006,187.71 -- 939,436.39 48.28% 合 计 622,398,395.55 203,242,669.52 -- 419,155,726.03 67.35% 1 主 要 机 器 设 备 公 司 拥 有 的 主 要 机 器 设 备 为 商 品 混 凝 土 搅 拌 站 硫 酸 生 产 线 膨 胀 剂 生 产 线 以 及 减 水 剂 生 产 线, 截 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主 要 机 器 设 备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产 品 生 产 线 数 量 原 值 账 面 价 值 取 得 方 式 成 新 率 商 品 混 凝 土 9 47,125,823.30 29,258,062.02 自 建 62.08% 1-1-178

石 膏 制 硫 酸 联 产 水 泥 1 149,913,142.42 111,333,296.85 自 建 74.27% 减 水 剂 7 42,339,691.62 35,571,598.19 自 建 84.01% 膨 胀 剂 1 6,265,055.95 5,510,638.51 自 建 87.96% 石 膏 矿 开 采 与 加 工 1 541,515.33 323,595.30 自 建 59.76% 焦 亚 硫 酸 钠 和 液 体 SO2 1 20,446,018.72 17,705,343.46 自 建 86.60% 合 计 266,631,247.34 199,702,534.33 -- 74.90% 注 生 产 线 主 要 为 固 定 装 置 设 备, 混 凝 土 运 输 车 外 加 剂 运 输 车 不 纳 入 统 计 范 围 2 主 要 运 输 设 备 公 司 拥 有 的 运 输 设 备 主 要 为 商 品 混 凝 土 搅 拌 运 输 车 泵 送 车 外 加 剂 运 输 车 截 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主 要 运 输 设 备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设 备 类 别 数 量 ( 辆 ) 原 值 账 面 价 值 取 得 方 式 成 新 率 搅 拌 车 138 91,844,551.85 33,568,146.72 购 买 36.55% 泵 送 车 67 57,359,716.21 37,956,844.92 购 买 66.17% 外 加 剂 运 输 车 36 6,529,963.91 2,868,208.48 购 买 43.92% 合 计 155,734,231.97 74,393,200.12 47.77% 注 泵 送 车 统 计 范 围 包 括 拖 泵 车 3 房 屋 建 筑 截 止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本 公 司 拥 有 的 房 屋 产 权 证 明 及 房 屋 建 筑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1 2 3 4 5 6 土 地 房 屋 权 证 号 107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159444 号 107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159454 号 107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159455 号 107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159456 号 107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159457 号 107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159458 号 建 筑 面 积 ( 平 方 米 ) 290.06 36.11 254.25 37.28 108.25 61.31 房 地 座 落 取 得 方 式 所 属 部 门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古 佛 村 东 林 寺 组 厂 区 26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古 佛 村 东 林 寺 组 厂 区 13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古 佛 村 东 林 寺 组 厂 区 11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古 佛 村 东 林 寺 组 厂 区 10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古 佛 村 东 林 寺 组 厂 区 9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古 佛 村 东 林 寺 组 厂 区 8 号 自 建 自 建 自 建 自 建 购 买 购 买 外 加 剂 厂 外 加 剂 厂 外 加 剂 厂 外 加 剂 厂 外 加 剂 厂 外 加 剂 厂 1-1-179

107 房 地 证 2011 字 7 第 159459 号 107 房 地 证 2011 字 8 第 159460 号 107 房 地 证 2011 字 9 第 159461 号 10 107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159462 号 11 107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159463 号 12 107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159464 号 13 107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159465 号 14 107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159466 号 15 107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159467 号 16 107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159468 号 17 107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159469 号 18 107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159758 号 19 107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159774 号 20 107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159778 号 21 107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159783 号 22 107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159786 号 23 107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159788 号 24 107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159789 号 25 107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159790 号 26 107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159791 号 27 107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52701 号 28 113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16607 号 29 113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16606 号 101.38 72.93 60.85 164.85 103.52 166.5 217.84 361.26 248.94 277.48 572.88 405.92 296.66 213.2 409.53 111.75 66.64 379.07 1,281.06 143.88 868.61 764.3 939.75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古 佛 村 东 林 寺 组 厂 区 25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古 佛 村 东 林 寺 组 厂 区 24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古 佛 村 东 林 寺 组 厂 区 23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古 佛 村 东 林 寺 组 厂 区 22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古 佛 村 东 林 寺 组 厂 区 21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古 佛 村 东 林 寺 组 厂 区 20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古 佛 村 东 林 寺 组 厂 区 19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古 佛 村 东 林 寺 组 厂 区 18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古 佛 村 东 林 寺 组 厂 区 17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古 佛 村 东 林 寺 组 厂 区 14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古 佛 村 东 林 寺 组 厂 区 16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古 佛 村 东 林 寺 组 厂 区 15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古 佛 村 东 林 寺 组 厂 区 1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古 佛 村 东 林 寺 组 厂 区 2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古 佛 村 东 林 寺 组 厂 区 3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古 佛 村 东 林 寺 组 厂 区 4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古 佛 村 东 林 寺 组 厂 区 5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古 佛 村 东 林 寺 组 厂 区 6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古 佛 村 东 林 寺 组 厂 区 7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古 佛 村 东 林 寺 组 厂 区 12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圣 兴 街 199 号 1-1 1-2 1-3 1-5 1-6 1-8 1-9 1-10 1-11 2-1 重 庆 北 部 新 区 云 竹 路 28 号 第 1 幢 重 庆 北 部 新 区 云 竹 路 28 号 第 2 幢 自 建 购 买 购 买 自 建 购 买 购 买 自 建 购 买 购 买 购 买 购 买 自 建 自 建 自 建 自 建 自 建 自 建 自 建 自 建 自 建 自 建 自 建 自 建 外 加 剂 厂 外 加 剂 厂 外 加 剂 厂 外 加 剂 厂 外 加 剂 厂 外 加 剂 厂 外 加 剂 厂 外 加 剂 厂 外 加 剂 厂 外 加 剂 厂 外 加 剂 厂 外 加 剂 厂 外 加 剂 厂 外 加 剂 厂 外 加 剂 厂 外 加 剂 厂 外 加 剂 厂 外 加 剂 厂 外 加 剂 厂 外 加 剂 厂 总 部 办 公 楼 混 凝 土 分 公 司 混 凝 土 分 公 司 1-1-180

30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347 号 31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364 号 32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34 号 33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36 号 34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47 号 35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49 号 36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50 号 37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51 号 38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52 号 39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53 号 40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54 号 41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55 号 42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58 号 43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59 号 44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60 号 45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61 号 46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62 号 47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63 号 48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65 号 49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80 号 50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67 号 51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82 号 52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84 号 53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85 号 18.9 822.86 53.1 16.96 177.04 253.97 20.67 490.4 1,483.18 12.9 9.24 19.28 80.64 38.7 26.8 2,500.36 49.18 1,504.28 2,989.33 689.4 981.24 269.68 140.84 188.16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1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2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3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4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5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6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7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8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9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10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11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12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13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14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15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16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17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18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19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20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21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22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23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24 号 自 建 自 建 自 建 自 建 自 建 自 建 自 建 自 建 自 建 自 建 自 建 自 建 自 建 自 建 自 建 自 建 自 建 自 建 自 建 自 建 自 建 自 建 自 建 自 建 化 工 分 厂 化 工 分 厂 化 工 分 厂 化 工 分 厂 化 工 分 厂 化 工 分 厂 化 工 分 厂 化 工 分 厂 化 工 分 厂 化 工 分 厂 化 工 分 厂 化 工 分 厂 化 工 分 厂 化 工 分 厂 化 工 分 厂 化 工 分 厂 化 工 分 厂 化 工 分 厂 化 工 分 厂 化 工 分 厂 化 工 分 厂 化 工 分 厂 化 工 分 厂 化 工 分 厂 1-1-181

54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86 号 55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531 号 56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532 号 57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533 号 58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534 号 59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540 号 60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566 号 61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567 号 62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568 号 63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569 号 64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571 号 65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572 号 66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578 号 67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579 号 68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580 号 69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581 号 70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586 号 71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590 号 72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592 号 73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595 号 74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597 号 75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6391 号 849.6 118.8 566.06 85.08 174.35 3,518.67 2,123.72 1,894.93 80.83 175.91 245.04 23.76 51.48 90.28 23.43 124.22 591.87 60.59 518.52 640.71 9.28 33.09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25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26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27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28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29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30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31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32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33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34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35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36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37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38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39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40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41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42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43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44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45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圣 兴 街 199 号 1-7 自 建 自 建 自 建 自 建 自 建 自 建 自 建 自 建 自 建 自 建 自 建 自 建 自 建 自 建 自 建 自 建 自 建 自 建 自 建 自 建 自 建 购 买 化 工 分 厂 化 工 分 厂 化 工 分 厂 化 工 分 厂 化 工 分 厂 化 工 分 厂 化 工 分 厂 化 工 分 厂 化 工 分 厂 化 工 分 厂 化 工 分 厂 化 工 分 厂 化 工 分 厂 化 工 分 厂 化 工 分 厂 化 工 分 厂 化 工 分 厂 化 工 分 厂 化 工 分 厂 化 工 分 厂 化 工 分 厂 办 公 用 房 ( 二 ) 无 形 资 产 情 况 1 土 地 使 用 权 1-1-182

(1) 截 止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自 有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如 下 : 序 号 土 地 房 屋 权 证 号 1 107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159444 号 2 107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159454 号 3 017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159455 号 4 107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159456 号 5 107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159457 号 6 107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159458 号 7 107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159774 号 8 107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159778 号 9 107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159783 号 10 107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159786 号 11 107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159788 号 12 107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159789 号 13 107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159790 号 14 107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159791 号 15 107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159459 号 16 107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159460 号 17 107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159461 号 18 107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159462 号 19 107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159463 号 20 107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159464 号 21 107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159465 号 22 107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159466 号 土 地 座 落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古 佛 村 东 林 寺 组 厂 区 26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古 佛 村 东 林 寺 组 厂 区 13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古 佛 村 东 林 寺 组 厂 区 11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古 佛 村 东 林 寺 组 厂 区 10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古 佛 村 东 林 寺 组 厂 区 9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古 佛 村 东 林 寺 组 厂 区 8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古 佛 村 东 林 寺 组 厂 区 1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古 佛 村 东 林 寺 组 厂 区 2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古 佛 村 东 林 寺 组 厂 区 3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古 佛 村 东 林 寺 组 厂 区 4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古 佛 村 东 林 寺 组 厂 区 5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古 佛 村 东 林 寺 组 厂 区 6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古 佛 村 东 林 寺 组 厂 区 7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古 佛 村 东 林 寺 组 厂 区 12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古 佛 村 东 林 寺 组 厂 区 25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古 佛 村 东 林 寺 组 厂 区 24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古 佛 村 东 林 寺 组 厂 区 23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古 佛 村 东 林 寺 组 厂 区 22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古 佛 村 东 林 寺 组 厂 区 21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古 佛 村 东 林 寺 组 厂 区 20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古 佛 村 东 林 寺 组 厂 区 19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古 佛 村 东 林 寺 组 厂 区 18 号 使 用 权 类 型 取 得 方 式 面 积 ( 平 方 米 ) 到 期 日 出 让 购 买 457.9 2061.3.12 出 让 购 买 40,940.6 2061.3.12 出 让 购 买 17,670.4 2061.3.12 1-1-183

23 107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159467 号 24 107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159468 号 25 107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159469 号 26 107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159758 号 27 107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52701 号 28 113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16606 号 29 113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16607 号 30 113 房 地 证 2010 字 第 16207 号 107D 房 地 证 31 2011 字 第 01317 号 32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347 号 33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364 号 34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34 号 35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36 号 36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47 号 37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49 号 38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50 号 39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51 号 40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52 号 41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53 号 42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54 号 43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55 号 44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58 号 45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59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古 佛 村 东 林 寺 组 厂 区 17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古 佛 村 东 林 寺 组 厂 区 14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古 佛 村 东 林 寺 组 厂 区 16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古 佛 村 东 林 寺 组 厂 区 15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圣 兴 街 199 号 1-1 1-2 1-3 1-5 1-6 1-8 1-9 1-10 1-11 2-1 重 庆 北 部 新 区 云 竹 路 28 号 2 幢 重 庆 北 部 新 区 云 竹 路 28 号 1 幢 重 庆 北 部 新 区 经 开 园 C50-3 号 地 块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地 块 (B 地 块 )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1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2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3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4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5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6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7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8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9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10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11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12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13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14 号 1-1-184 出 让 购 买 513.5 2051.4.11 出 让 购 买 26,537.2 2054.6.15 出 让 购 买 15,803.6 2056.12.13 出 让 购 买 5,597.3 2061.12.7 出 让 购 买 106,413.7 2061.7.25

46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60 号 47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61 号 48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62 号 49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63 号 50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65 号 51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80 号 52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67 号 53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82 号 54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84 号 55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85 号 56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86 号 57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531 号 58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532 号 59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533 号 60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534 号 61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540 号 62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566 号 63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567 号 64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568 号 65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569 号 66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571 号 67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572 号 68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578 号 69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579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15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16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17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18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19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20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21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22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23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24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25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26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27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28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29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30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31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32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33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34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35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36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37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38 号 1-1-185

70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580 号 71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581 号 72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586 号 73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590 号 74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592 号 75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595 号 76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597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39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40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41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42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43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44 号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东 林 寺 4 号 厂 区 附 45 号 注 2004 年 12 月 1 日, 重 庆 市 实 施 重 庆 市 土 地 房 屋 权 属 登 记 条 例,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和 房 屋 产 权 证 合 并 为 房 地 产 权 证 2014 年 4 月 21 日, 贵 阳 三 圣 与 贵 阳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签 订 编 号 为 520111-2014-CCR-0039 的 国 有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贵 阳 三 圣 以 出 让 方 式 获 取 编 号 为 G(14)006 的 土 块, 总 面 积 为 62,306m 2, 其 中 出 让 地 面 积 为 59,845m 2, 土 地 出 让 价 款 为 1,496 万 元 目 前, 贵 阳 三 圣 已 经 缴 纳 了 全 部 土 地 出 让 价 款, 相 关 权 证 正 在 办 理 中 (2) 公 司 租 赁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情 况 12010 年 9 月, 重 庆 两 江 新 区 水 土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园 建 设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与 公 司 签 订 租 用 地 协 议 书, 协 议 约 定 重 庆 两 江 新 区 水 土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园 建 设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无 偿 向 公 司 提 供 期 限 为 5 年 的 60 亩 土 地 使 用 权, 委 托 公 司 在 北 碚 区 水 土 镇 设 立 临 时 移 动 式 搅 拌 站 以 满 足 水 土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园 区 建 设 对 商 品 混 凝 土 的 需 求 2013 年 1 月, 碚 圣 农 业 以 出 让 方 式 取 得 该 地 块 土 地 使 用 权 该 土 地 使 用 权 具 体 信 息 : 土 地 权 证 号 权 利 人 土 地 座 落 108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0065 号 重 庆 市 碚 圣 农 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市 两 江 新 区 水 土 组 团 A 标 准 分 区 A12-1-2/01 地 块 1-1-186 使 用 权 类 型 面 积 (m 2 ) 到 期 日 出 让 33,070 2062.5.29 2013 年 2 月, 公 司 与 碚 圣 农 业 签 订 租 用 地 协 议 书, 协 议 约 定 双 方 继 续 履 行 重 庆 两 江 新 区 水 土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园 建 设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与 公 司 于 2010 年 9 月 签 订 的 租 用 地 协 议 书, 由 碚 圣 农 业 无 偿 向 公 司 提 供 土 地 使 用 权, 供 公 司 的 水 土 临 时 移 动 式 搅 拌 站 生 产 经 营 使 用, 用 地 期 限 自 国 土 资 源 管 理 部 门 移 交 该 土 地 给 碚 圣 农 业

之 日 起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止 上 述 土 地 租 赁 交 易 已 经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四 次 会 议 和 2012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22004 年 1 月, 金 刀 峡 镇 小 塘 村 第 七 村 民 小 组 经 村 民 会 讨 论 通 过, 与 江 北 特 材 签 订 小 塘 村 七 社 荒 山 承 包 经 营 协 议, 将 其 集 体 荒 山 ( 东 以 梅 子 岚 垭 山 谷 镇 公 路 以 下 延 线 长 350 米 纵 深 108 米 为 界 ; 南 以 田 其 洋 公 路 和 梅 子 岚 垭 西 北 方 向 后 最 低 点 为 界 ; 西 以 小 塘 五 社 为 界 ; 北 至 窝 凼 立 河 沟 交 界 线 为 界 ) 发 包 给 江 北 特 材, 作 为 公 司 金 刀 峡 碎 石 场 生 产 经 营 用 地, 期 限 为 50 年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政 府 出 具 了 关 于 重 庆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碎 石 厂 矿 山 临 时 用 地 延 期 用 地 的 批 复 ( 北 碚 府 地 ( 临 )[2013]3 号 ), 同 意 公 司 临 时 使 用 该 地 块, 作 为 矿 山 临 时 用 地 该 宗 土 地 使 用 期 限 为 2 年, 自 2013 年 4 月 1 日 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 止, 确 需 延 长 期 限 的 必 须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办 理 延 期 用 地 手 续 (3) 公 司 土 地 使 用 权 及 房 屋 抵 押 情 况 2011 年 9 月, 公 司 113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16606 号 和 113 房 地 证 2011 字 第 16607 号 土 地 使 用 权 (26,537.2 m 2 ) 及 对 应 的 房 屋 ( 建 筑 面 积 1704.45 m 2 ) 抵 押 给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北 碚 支 行, 为 公 司 1,750 万 元 的 最 高 额 贷 款 提 供 担 保, 担 保 期 限 为 2011 年 9 月 16 日 至 2014 年 9 月 15 日 2013 年 7 月 15 日, 公 司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36 号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50 号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62 号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63 号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65 号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80 号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67 号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82 号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84 号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85 号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486 号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531 号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532 号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533 号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534 号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540 号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566 号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567 号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568 号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569 号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571 号 和 107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1572 号 及 对 应 房 屋 抵 押 给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北 碚 支 行, 为 公 司 5,900 万 元 的 最 高 额 贷 款 提 供 担 保, 担 保 期 限 为 2013 年 7 月 15 日 至 2016 年 7 月 15 日 2 商 标 截 止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本 公 司 拥 有 35 项 注 册 商 标, 其 中 与 公 司 主 营 1-1-187

业 务 密 切 相 关 的 注 册 商 标 有 11 个,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商 标 图 样 注 册 号 商 标 类 别 核 定 使 用 产 品 有 效 期 终 止 日 1 1234027 1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2018.12.27 2 4582094 1 3 6300343 19 4 6302868 37 5 6302869 39 6 3283186 19 7 三 圣 1404629 19 8 三 圣 9135473 19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 砂 浆 混 凝 土 防 水 剂 ; 混 凝 土 用 凝 结 剂 ; 除 油 漆 外 的 水 泥 防 水 制 剂 ; 除 漆 和 油 外 混 凝 土 防 腐 剂 混 凝 土 ; 筑 路 或 铺 路 材 料 ; 石 膏 ; 建 筑 灰 浆 ; 混 凝 土 建 筑 构 件 建 筑 设 备 出 租 ; 建 筑 ; 拆 除 建 筑 物 ; 建 筑 物 防 水 ; 管 道 铺 设 和 维 护 ; 铺 路 ; 道 路 铺 设 ; 商 品 房 建 造 ; 采 矿 ; 室 内 装 潢 汽 车 运 输 ; 货 物 贮 存 ; 贮 藏 ; 仓 库 贮 存 ; 仓 库 出 租 混 凝 土 ; 筑 路 或 铺 路 材 料 ; 混 凝 土 建 筑 构 件 2018.8.27 2020.3.13 2020.12.6 2021.1.6 2014.3.20 混 凝 土 ; 筑 路 或 铺 路 材 料 ; 2020.6.6 混 凝 土 建 筑 构 件 建 筑 石 料 ; 筑 路 或 铺 路 材 料 ; 石 膏 ; 混 凝 土 建 筑 构 件 ; 水 泥 柱 ; 石 棉 水 泥 板 ; 2022.2.27 矽 砂 火 泥 ; 石 棉 灰 泥 ; 建 筑 用 沥 青 产 品 ; 公 路 防 装 非 金 属 栏 9 8557496 1 硫 酸 2021.8.13 10 8676503 1 11 9135705 19 3 专 利 权 混 凝 土 凝 结 剂 ; 混 凝 土 用 凝 结 剂 ; 混 凝 土 充 气 用 化 学 用 品 ; 除 油 漆 外 的 水 泥 防 水 制 剂 建 筑 石 料 ; 筑 路 或 铺 路 材 料 ; 石 膏 ; 混 凝 土 建 筑 构 件 ; 建 筑 玻 璃 ; 建 筑 用 非 金 属 砖 ; 矽 砂 火 泥 ; 石 棉 灰 泥 ; 建 筑 用 沥 青 产 品 ; 建 筑 用 木 浆 板 2021.9.27 2022.2.27 取 得 方 式 原 始 取 得 原 始 取 得 原 始 取 得 原 始 取 得 原 始 取 得 原 始 取 得 原 始 取 得 原 始 取 得 原 始 取 得 原 始 取 得 原 始 取 得 序 号 名 称 专 利 号 专 利 类 型 申 请 时 间 有 效 期 1-1-188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一 种 石 膏 制 备 硫 酸 联 产 水 泥 的 工 艺 一 种 二 氧 化 硫 工 业 原 料 气 的 生 产 系 统 一 种 石 膏 制 备 硫 酸 联 产 膨 胀 熟 料 的 生 产 系 统 一 种 石 膏 制 备 硫 酸 联 产 膨 胀 剂 的 生 产 系 统 一 种 石 膏 为 主 料 制 备 膨 胀 剂 的 生 产 系 统 一 种 石 膏 为 主 料 制 备 膨 胀 熟 料 的 生 产 系 统 一 种 石 膏 制 备 二 氧 化 硫 原 料 气 的 生 产 系 统 一 种 液 体 二 氧 化 硫 的 生 产 系 统 一 种 焦 亚 硫 酸 钠 的 生 产 系 统 一 种 石 膏 制 备 液 体 二 氧 化 硫 的 方 法 一 种 膨 胀 剂 及 其 制 备 方 法 一 种 膨 胀 熟 料 膨 胀 剂 及 其 制 备 方 法 一 种 二 氧 化 硫 工 业 原 料 气 的 制 备 方 法 一 种 石 膏 生 产 液 体 二 氧 化 硫 的 方 法 一 种 石 膏 为 原 料 生 产 焦 亚 硫 酸 钠 或 亚 硫 酸 钠 的 方 法 ZL201010177292.8 发 明 2010.5.8 20 年 ZL201202922238.2 实 用 新 型 2012.6.20 10 年 ZL201220479648.8 实 用 新 型 2012.9.19 10 年 ZL201220479650.5 实 用 新 型 2012.9.19 10 年 ZL201220479678.9 实 用 新 型 2012.9.19 10 年 ZL201220479676.X 实 用 新 型 2012.9.19 10 年 ZL201220484951.7 实 用 新 型 2012.9.21 10 年 ZL201220292241.4 实 用 新 型 2012.6.20 10 年 ZL201220290827.7 实 用 新 型 2012.6.20 10 年 ZL201320004310.1 实 用 新 型 2012.6.20 10 年 ZL201210349365.6 发 明 2012.9.19 20 年 ZL201210349363.7 发 明 2012.9.19 20 年 ZL201210150016.1 发 明 2012.5.15 20 年 ZL201210150106.0 发 明 2012.5.15 20 年 ZZL201210148524.6 发 明 2012.5.15 20 年 2010 年 5 月, 公 司 就 一 种 石 膏 制 备 硫 酸 联 产 水 泥 的 工 艺 技 术 向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申 请 发 明 专 利, 并 于 2011 年 7 月 获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授 予 发 明 专 利 权 2013 年 5 月, 山 东 鲁 北 企 业 集 团 总 公 司 向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专 利 复 审 委 员 会 提 出 宣 告 一 种 石 膏 制 备 硫 酸 联 产 水 泥 的 工 艺 专 利 权 无 效 的 请 求, 认 为 该 项 发 明 专 利 不 具 备 创 造 性, 不 符 合 专 利 法 第 22 条 第 3 款 的 规 定 专 利 复 审 委 员 会 立 案 并 对 该 项 无 效 宣 告 请 求 进 行 了 审 查 2013 年 12 月 20 日, 无 效 宣 告 请 求 人 山 东 鲁 北 企 业 集 团 总 公 司 向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撤 回 了 宣 告 公 司 一 种 石 膏 制 备 硫 酸 联 产 水 泥 的 工 艺 发 明 专 利 ( 专 利 号 : 201010177292.8) 无 效 请 求 2013 年 12 月 25 日, 公 司 收 到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无 效 宣 告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 发 文 序 号 :2013122000882950, 案 件 编 号 :4W102235), 该 案 审 理 结 束 1-1-189

2014 年 3 月 20 日, 山 东 鲁 北 企 业 集 团 总 公 司 再 次 向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专 利 复 审 委 员 会 提 出 宣 告 公 司 一 种 石 膏 制 备 硫 酸 联 产 水 泥 的 工 艺 ( 专 利 号 : 201010177292.8) 的 发 明 专 利 无 效 的 请 求 2014 年 5 月 19 日, 公 司 收 到 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无 效 宣 告 请 求 受 理 通 知 书 ( 发 文 序 号 :2014051400511630) 该 专 利 权 无 效 宣 告 请 求 没 有 影 响 公 司 对 一 种 石 膏 制 备 硫 酸 联 产 水 泥 的 工 艺 技 术 的 继 续 使 用 及 公 司 正 常 的 生 产 经 营 4 采 矿 权 2011 年 8 月 8 日, 公 司 从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国 土 资 源 管 理 分 局 取 得 的 每 年 60 万 吨 石 膏 开 采 许 可, 证 书 编 号 为 C5001092009117120040283, 矿 权 有 效 期 3 年 公 司 采 矿 权 的 石 膏 矿 矿 区 面 积 达 1.6957 平 方 公 里, 储 量 为 907.2 万 吨, 截 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该 项 采 矿 权 账 面 价 值 为 2.49 万 元 六 发 行 人 拥 有 的 特 许 经 营 权 截 止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拥 有 的 特 许 经 营 权 如 下 :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资 质 类 型 证 书 号 颁 发 机 构 建 筑 企 业 资 质 证 书 道 路 运 输 经 营 许 可 证 道 路 运 输 经 营 许 可 证 全 国 工 业 产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全 国 工 业 产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B2054050010901 渝 交 运 管 许 可 字 500402000112 渝 交 运 管 许 可 字 500109003374 XK08-001-05056 渝 XK13-218-00007 ( 渝 )WH 安 许 证 字 (2013) 第 17 号 ( 渝 )FM 安 许 证 字 ( 2014 ) 北 碚 延 100026 ( 渝 )FM 安 许 证 字 ( 2012 ) 北 碚 延 100005 重 庆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员 会 重 庆 市 北 部 新 区 道 路 运 输 管 理 所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道 路 运 输 管 理 所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重 庆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重 庆 市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重 庆 市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重 庆 市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颁 发 时 间 和 有 效 期 2010.10.24- -2015.10.23 2011.10.26- -2015.07.04 2011.08.26- -2015.08.26 2011.05.03- -2015.05.02 2011.03.24- -2016.03.23 2013.03.28- -2016.03.27 2013.12.26- -2015.12.26 2012.07.25- -2015.07.24 核 准 事 项 生 产 各 种 强 度 等 级 的 混 凝 土 和 特 种 混 凝 土 货 物 专 用 运 输 ( 罐 式 ) 普 通 货 运 货 物 专 用 运 输 ( 罐 式 ) 通 用 水 泥 42.5R 工 业 硫 酸 危 险 化 学 品 生 产 地 下 石 膏 开 采 露 天 建 筑 石 料 用 灰 岩 开 采 1-1-190

9 采 矿 许 可 证 C500109201003712 0062021 10 采 矿 许 可 证 C500109200911712 0040283 11 12 13 14 机 动 车 维 修 经 营 许 可 证 555569000037-202 道 路 运 输 经 营 许 可 证 建 筑 企 业 资 质 证 书 道 路 运 输 经 营 许 可 证 渝 交 运 管 许 可 字 600402006073 B3054052011110 黔 交 运 管 许 可 字 520111043171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国 土 资 源 管 理 分 局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国 土 资 源 管 理 分 局 重 庆 市 北 部 新 区 道 路 运 输 管 理 所 重 庆 市 北 部 新 区 道 路 运 输 管 理 所 贵 阳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贵 阳 市 道 路 运 输 管 理 局 2013.12.04- -2014.12.04 2012.06.15- -2014.08.15 2012.07.16- -2015.07.13 2012.11.07- -2016.07.08 2014.07.18- -2015.07.18 2014.05.20- -2018.05.19 建 筑 石 料 用 灰 岩 开 采 石 膏 二 类 汽 车 维 修 ( 大 型 货 车 ) 普 通 货 运 货 物 专 用 运 输 ( 罐 式 ) 可 生 产 强 度 等 C60 及 以 下 的 混 凝 土 ( 可 兼 营 市 政 工 程 方 砖 道 牙 隔 离 墩 地 面 砖 花 饰 植 草 砖 等 小 型 预 制 件 ) 道 路 普 通 货 物 运 输 七 发 行 人 的 生 产 技 术 及 研 发 情 况 ( 一 ) 发 行 人 生 产 技 术 1 核 心 技 术 技 术 水 平 及 来 源 应 用 产 品 硫 酸 和 水 泥 技 术 名 称 一 种 石 膏 制 备 硫 酸 联 产 水 泥 的 工 艺 技 术 来 源 自 主 研 发 先 进 程 度 国 内 先 进 发 明 专 利 技 术 特 点 硫 酸 和 水 泥 生 产 技 术 有 机 结 合, 实 现 两 种 产 品 的 一 体 化 生 产, 具 有 典 型 的 循 环 经 济 特 征 所 处 生 产 阶 段 大 批 量 生 产 氧 化 钙 膨 胀 剂 熟 料 一 种 石 膏 制 备 硫 酸 联 产 氧 化 钙 膨 胀 熟 料 的 工 艺 自 主 研 发 国 内 先 进 硫 酸 和 膨 胀 熟 料 生 产 技 术 有 机 结 合, 实 现 两 种 产 品 的 一 体 化 生 产, 具 有 典 型 的 循 环 经 济 特 征 批 量 生 产 膨 胀 剂 SCEA 高 性 能 砼 膨 胀 剂 自 主 研 发 国 内 先 进 发 明 专 利 使 用 自 主 研 发 的 氧 化 钙 膨 胀 熟 料 制 成, 低 碱 低 掺 量 ZY 高 性 能 砼 膨 胀 剂 外 购 国 内 先 进 低 碱 低 掺 量 批 量 生 产 大 批 量 生 产 1-1-191

高 性 能 减 水 剂 高 效 减 水 剂 商 品 混 凝 土 焦 亚 硫 酸 钠 和 液 体 二 氧 化 硫 基 于 醚 类 聚 醚 原 料 的 聚 羧 酸 高 性 能 减 水 剂 合 成 及 复 配 技 术 基 于 酯 类 聚 醚 为 主 要 原 料 的 聚 羧 酸 高 性 能 减 水 剂 合 成 及 复 配 技 术 基 于 对 氨 基 苯 磺 酸 钠 苯 酚 为 主 要 原 料 的 氨 基 磺 酸 盐 高 效 减 水 剂 合 成 及 复 配 技 术 基 于 丙 酮 为 主 要 原 料 的 脂 肪 族 高 效 减 水 剂 合 成 及 复 配 技 术 基 于 工 业 萘 为 主 要 原 料 的 萘 系 高 效 减 水 剂 合 成 及 复 配 技 术 聚 羧 酸 减 水 剂 在 混 凝 土 中 的 应 用 技 术 人 工 机 制 砂 在 混 凝 土 中 的 应 用 补 偿 收 缩 混 凝 土 的 应 用 一 种 石 膏 为 原 料 生 产 焦 亚 硫 酸 钠 液 体 二 氧 化 硫 的 工 艺 联 合 开 发 联 合 开 发 自 主 研 发 自 主 研 发 自 主 研 发 自 主 研 发 自 主 研 发 自 主 研 发 自 主 研 发 国 内 先 进 国 内 先 进 国 内 先 进 国 内 先 进 国 内 先 进 国 内 先 进 国 内 先 进 国 内 先 进 国 内 先 进 高 减 水 率 ( 减 水 率 高 达 28% 以 上 ), 碱 含 量 低 高 减 水 率 ( 减 水 率 高 达 28% 以 上 ), 碱 含 量 低 减 水 率 高 达 25% 以 上, 水 泥 适 应 性 强, 掺 量 低 减 水 率 高 达 22% 以 上, 水 泥 适 应 性 强, 砼 坍 损 小, 掺 量 低 减 水 率 高 达 20% 以 上 大 批 量 生 产 大 批 量 生 产 大 批 量 生 产 大 批 量 生 产 大 批 量 生 产 研 发 出 一 系 列 聚 羧 酸 混 凝 土 配 合 比, 有 效 提 高 了 混 凝 土 的 大 批 量 质 量 稳 定 性, 降 低 了 生 产 混 凝 土 的 综 合 成 本, 控 制 和 减 少 了 混 凝 土 裂 缝 的 产 生 采 用 人 工 机 制 砂 生 产 的 混 凝 土, 质 量 稳 定 性 得 到 了 提 高, 工 作 性 能 得 到 了 改 善, 大 批 量 降 低 了 混 凝 土 的 综 生 产 合 成 本, 取 得 了 良 好 的 经 济 效 益 和 社 会 效 益 应 用 于 混 凝 土 结 构 自 防 水 工 程 接 缝 填 充 连 续 施 工 的 超 长 混 凝 土 结 构 大 体 积 混 凝 土 等 工 程 有 效 的 减 少 或 消 除 了 混 凝 土 工 程 的 收 缩 裂 缝, 提 高 了 混 凝 土 结 构 的 防 水 性 能 实 现 石 膏 制 酸 装 置 产 品 的 多 元 化, 拓 宽 生 产 焦 亚 硫 酸 钠 液 体 二 氧 化 硫 的 原 料 路 线 大 批 量 生 产 试 生 产 注 高 性 能 减 水 剂 技 术 来 源 为 联 合 开 发 内 容 请 参 见 第 十 五 节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之 二 重 大 合 同 之 ( 七 ) 技 术 合 同 2 主 要 核 心 技 术 的 具 体 情 况 1-1-192

(1) 商 品 混 凝 土 领 域 1 聚 羧 酸 减 水 剂 在 混 凝 土 中 的 实 际 应 用 聚 羧 酸 减 水 剂 为 高 性 能 减 水 剂, 其 在 实 际 使 用 中 需 要 有 其 他 材 料 严 格 配 比 方 能 显 著 提 升 混 凝 土 性 能, 聚 羧 酸 减 水 剂 的 实 际 配 比 技 术 为 减 水 剂 实 际 应 用 的 关 键 本 公 司 通 过 在 全 面 系 统 研 究 该 技 术 的 基 础 上 通 过 反 复 试 验 及 实 际 应 用 总 结 一 套 行 之 有 效 的 配 比 技 术, 有 效 提 高 了 混 凝 土 的 质 量 稳 定 性, 降 低 了 混 凝 土 的 综 合 成 本, 控 制 和 减 少 了 混 凝 土 裂 缝 的 产 生, 目 前 公 司 开 始 推 广 该 项 技 术 2 人 工 机 制 砂 在 混 凝 土 中 的 应 用 砂 石 质 量 的 好 坏 对 混 凝 土 质 量 有 着 重 要 的 影 响, 人 工 机 制 砂 能 控 制 砂 石 质 量 ( 主 要 是 直 径 大 小 ), 使 其 具 有 良 好 的 稳 定 性, 并 且 可 以 根 据 生 产 混 凝 土 型 号 的 要 求 调 节 砂 石 质 量, 使 其 能 满 足 特 定 混 凝 土 生 产 的 需 要 (2) 外 加 剂 领 域 1 新 型 聚 羧 酸 高 性 能 减 水 剂 的 研 制 公 司 已 掌 握 低 温 高 效 酯 化 技 术 : 即 在 引 发 剂 作 用 下, 通 过 调 整 反 应 条 件, 将 低 温 酯 化 而 成 的 马 来 酸 酐 酯 化 大 单 体 烯 丙 基 聚 氧 乙 烯 醚 丙 烯 酸 等 不 饱 和 单 体 在 水 溶 液 介 质 中 进 行 自 由 基 共 聚, 同 时 调 整 酯 化 大 单 体 聚 醚 大 单 体 不 饱 和 单 体 的 比 例 及 其 种 类, 将 带 不 同 类 型 活 性 基 团 的 侧 链 接 枝 到 聚 合 物 的 主 链 上, 合 成 生 产 出 具 有 不 同 应 用 性 能 的 聚 羧 酸 高 性 能 减 水 剂 产 品 该 技 术 与 国 内 外 同 类 技 术 比 较, 具 有 明 显 的 优 势, 已 广 泛 应 用 于 混 凝 土 搅 拌 站, 以 及 高 速 公 路 桥 梁 等 重 点 工 程, 用 以 配 制 高 强 泵 送 混 凝 土 高 性 能 混 凝 土 低 收 缩 徐 变 混 凝 土 自 密 实 免 振 捣 流 动 性 混 凝 土 高 耐 久 性 混 凝 土 清 水 混 凝 土 等 2 氨 基 磺 酸 高 效 减 水 剂 的 研 制 公 司 已 掌 握 ASPF 芳 香 族 氨 基 磺 酸 盐 合 成 技 术, 在 引 发 剂 作 用 下, 通 过 调 整 反 应 条 件, 将 对 氨 基 苯 磺 酸 钠 苯 酚 水 杨 酸 等 进 行 缩 聚 反 应, 同 时 调 整 它 们 与 甲 醛 的 摩 尔 比, 在 一 定 反 应 条 件 下 可 合 成 含 不 同 基 团 和 不 同 分 子 量 的 水 溶 性 氨 基 磺 酸 高 效 减 水 剂 产 品 该 技 术 与 国 内 同 类 技 术 相 比, 具 有 较 明 显 的 优 势, 已 广 泛 应 用 于 萘 系 脂 肪 族 减 水 剂 的 改 性, 以 及 桥 梁 道 路 等 重 点 工 程, 用 以 配 制 高 强 混 凝 土 高 性 能 混 凝 土 自 密 实 免 振 捣 流 动 性 混 凝 土 等 3 脂 肪 族 高 效 减 水 剂 的 研 制 公 司 已 掌 握 磺 化 丙 酮 - 甲 醛 合 成 技 术, 即 以 羰 基 化 合 物 为 主 要 原 料, 在 适 1-1-193

当 条 件 下 通 过 碳 负 离 子 的 产 生 而 缩 合 成 脂 肪 族 高 分 子 链, 并 通 过 亚 硫 酸 盐 对 羰 基 的 加 成 在 分 子 链 中 引 入 亲 水 的 磺 酸 基 团, 形 成 一 端 亲 水 一 端 憎 水 的 具 有 表 面 活 性 基 分 子 特 征 的 高 分 子 脂 肪 族 高 效 减 水 剂 产 品 该 技 术 与 国 内 同 类 技 术 相 比, 具 有 较 明 显 的 优 势, 已 广 泛 应 用 于 混 凝 土 搅 拌 站, 以 及 桥 梁 道 路 等 重 点 工 程, 用 以 配 制 泵 送 混 凝 土 高 性 能 混 凝 土 等 4 萘 系 高 效 减 水 剂 的 研 制 公 司 已 掌 握 萘 磺 酸 盐 - 甲 醛 合 成 技 术, 即 以 工 业 萘 为 原 料, 单 体 经 硫 酸 磺 化 作 用, 在 萘 环 β 位 上 磺 化, 然 后 以 甲 醛 为 缩 合 剂 将 磺 化 单 体 缩 合 成 一 定 聚 合 度 的 大 分 子 萘 系 高 效 减 水 剂 产 品 该 技 术 与 国 内 同 类 技 术 相 比, 具 有 较 明 显 的 优 势, 已 广 泛 应 用 于 混 凝 土 搅 拌 站, 以 及 桥 梁 道 路 等 重 点 工 程, 用 以 配 制 泵 送 混 凝 土 高 性 能 混 凝 土 等 (3) 硫 酸 及 膨 胀 剂 领 域 公 司 发 明 了 一 种 石 膏 制 备 硫 酸 联 产 水 泥 的 工 艺 专 利 技 术, 并 成 功 应 用 于 工 业 化 生 产, 不 仅 提 高 了 硬 石 膏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水 平, 一 定 程 度 的 改 变 了 我 国 硫 资 源 匮 乏 和 过 分 依 赖 进 口 的 现 状, 而 且 开 辟 出 了 获 取 硫 资 源 的 新 途 径, 是 对 我 国 现 有 的 以 硫 磺 硫 铁 矿 冶 炼 烟 气 制 酸 为 主 的 格 局 有 益 的 补 充 公 司 对 现 有 专 利 技 术 一 种 石 膏 制 备 硫 酸 联 产 水 泥 的 工 艺 进 行 深 化 突 破 再 创 新, 开 发 了 一 种 石 膏 制 备 硫 酸 联 产 氧 化 钙 膨 胀 熟 料 的 工 艺, 在 国 家 严 格 限 制 铝 粘 土 开 采 的 政 策 背 景 下, 解 决 了 膨 胀 剂 行 业 发 展 的 面 临 的 原 材 料 瓶 颈 问 题, 为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生 产 找 到 了 一 条 新 途 径 公 司 在 行 业 内 突 出 的 技 术 实 力 和 较 高 的 知 名 度, 为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国 家 标 准 GB23439-2009 的 起 草 修 订 工 作 和 水 泥 砂 浆 和 混 凝 土 干 燥 收 缩 开 裂 性 能 试 验 方 法 的 国 家 标 准 的 编 制 工 作 的 参 与 单 位 ( 二 ) 发 行 人 研 发 机 构 设 置 及 人 员 情 况 本 公 司 重 视 技 术 创 新 工 作, 设 置 有 研 发 中 心 公 司 拥 有 一 支 经 验 丰 富 的 专 家 顾 问 队 伍 和 一 批 高 素 质 的 研 发 人 员, 技 术 研 发 由 总 工 程 师 直 接 负 责, 实 行 以 项 目 为 中 心 的 管 理 模 式 技 术 中 心 负 责 公 司 产 品 开 发 研 发 至 试 生 产 阶 段 的 全 流 程 管 理 及 相 关 技 术 管 理 工 作, 下 设 研 究 室 分 析 检 验 部 等 职 能 部 门, 已 形 成 具 有 健 全 体 系 合 理 结 构, 能 够 协 调 运 行 的 研 发 体 系, 研 发 组 织 机 构 如 下 : 1-1-194

董 事 长 总 工 程 师 研 发 中 心 混 凝 土 研 究 室 膨 胀 剂 研 究 室 减 水 剂 研 究 室 石 膏 综 合 开 发 研 究 室 水 泥 工 艺 研 究 室 硫 酸 化 工 研 究 室 分 析 室 检 测 室 公 司 负 责 具 体 研 发 的 机 构 及 其 简 介 : 研 究 室 类 别 混 凝 土 研 究 室 膨 胀 剂 研 究 室 减 水 剂 研 究 室 石 膏 综 合 开 发 研 究 室 水 泥 工 艺 研 究 室 硫 酸 化 工 研 究 室 分 析 室 物 检 室 研 究 开 发 方 向 开 展 各 种 混 凝 土 材 料 的 应 用 研 究, 如 特 细 砂 人 工 砂 掺 合 料 的 研 究, 开 展 高 性 能 混 凝 土 流 态 化 混 凝 土 自 密 实 混 凝 土 补 偿 收 缩 混 凝 土 等 的 研 究, 提 高 公 司 商 品 混 凝 土 业 务 的 竞 争 力 开 展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的 配 方 的 研 究, 降 低 膨 胀 剂 的 成 本, 提 高 膨 胀 剂 的 性 能, 提 高 公 司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业 务 的 竞 争 力 开 展 第 二 代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 氨 基 磺 酸 盐 高 效 减 水 剂 脂 肪 族 高 效 减 水 剂 萘 系 高 效 减 水 剂 ) 母 料 合 成 配 方 及 合 成 工 艺 的 优 化 研 究, 开 展 第 三 代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聚 羧 酸 高 性 能 减 水 剂 母 料 合 成 配 方 及 合 成 工 艺 的 研 究 与 开 发, 开 展 各 种 外 加 剂 的 复 配 技 术 及 应 用 技 术 的 研 究 与 开 发, 提 高 公 司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业 务 的 竞 争 力 开 展 石 膏 制 酸 技 术 的 研 究 与 开 发, 开 展 石 膏 深 加 工 的 调 研 和 预 研, 为 公 司 的 重 要 矿 产 资 源 开 发 提 供 技 术 储 备 开 展 石 膏 制 酸 技 术 联 产 水 泥 技 术 中 联 产 水 泥 氧 化 钙 膨 胀 熟 料 工 艺 配 方 工 艺 参 数 工 艺 装 备 的 研 究, 提 高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力 开 展 石 膏 制 酸 技 术 联 产 水 泥 技 术 中 利 用 窑 气 制 取 硫 酸 液 态 SO2 液 态 SO3 工 艺 参 数 工 艺 装 备 的 研 究, 提 高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力 开 展 硫 酸 深 加 工 的 调 研 和 预 研, 为 公 司 向 硫 酸 化 工 的 延 伸 提 供 技 术 支 撑 开 展 原 料 中 间 产 品 终 端 产 品 的 分 析 检 验 工 作 开 展 终 端 产 品 的 性 能 检 验 工 作 目 前, 公 司 主 要 研 发 人 员 68 名, 截 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人 员 结 构 如 下 : 1-1-195

受 教 育 程 度 人 数 本 科 及 以 上 27 大 专 41 合 计 68 占 员 工 总 人 数 的 比 重 4.71% ( 三 )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内 正 在 从 事 的 主 要 研 发 项 目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启 动 时 间 拟 达 到 的 目 标 1 2 3 4 新 型 聚 羧 酸 高 性 能 减 水 剂 合 成 技 术 的 研 究 新 型 聚 羧 酸 高 性 能 减 水 剂 复 配 技 术 的 研 究 新 型 缓 释 型 聚 羧 酸 高 性 能 减 水 剂 合 成 技 术 的 研 究 年 产 5 万 吨 液 态 SO2 液 态 SO3 工 艺 装 备 的 研 究 2011 年 1 月 2011 年 1 月 2011 年 1 月 2011 年 1 月 ( 四 )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内 研 发 投 入 情 况 通 过 分 子 设 计 的 方 法, 利 用 国 产 新 型 聚 醚, 研 究 开 发 2-3 种 新 型 聚 羧 酸 高 性 能 减 水 剂 产 品 开 展 新 型 聚 羧 酸 高 性 能 减 水 剂 专 用 复 配 材 料 的 相 关 专 题 研 究, 扩 大 应 用 范 围, 提 高 性 价 比, 降 低 配 方 成 本 具 体 有 聚 羧 酸 高 性 能 减 水 剂 专 用 消 泡 剂 稳 泡 剂 引 气 剂 缓 凝 剂 增 稠 剂 等 方 面 的 研 究 通 过 分 子 设 计 的 方 法, 利 用 国 产 新 型 聚 醚, 研 究 开 发 1-2 种 缓 释 型 聚 羧 酸 高 性 能 减 水 剂 产 品 扩 大 聚 羧 酸 高 性 能 减 水 剂 的 应 用 领 域 使 石 膏 制 酸 装 置 的 产 品 多 元 化, 降 低 市 场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研 发 费 用 金 额 及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比 例 如 下 : 项 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研 发 投 入 ( 万 元 ) 392.82 878.12 591.02 570.26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 万 元 ) 64,425.13 117,397.02 106,172.15 84,777.20 研 发 投 入 /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0.61% 0.75% 0.56% 0.67% ( 五 ) 发 行 人 技 术 创 新 机 制 与 安 排 公 司 致 力 于 石 膏 的 综 合 利 用 与 开 发, 做 石 膏 综 合 循 环 利 用 行 业 的 领 跑 者 为 1-1-196

给 公 司 产 业 格 局 提 供 坚 实 的 技 术 支 撑, 公 司 努 力 调 动 全 体 科 技 人 员 的 积 极 性 和 创 造 性, 促 进 公 司 技 术 实 力 的 提 升, 制 定 出 一 套 较 为 完 整 的 技 术 激 励 机 制 公 司 对 项 目 的 立 项 与 实 施 科 研 经 费 的 管 理 与 使 用 研 发 过 程 的 跟 踪 科 研 成 果 的 验 收 及 相 应 的 奖 励 与 处 罚 都 做 了 详 细 的 规 定, 使 公 司 科 研 项 目 从 立 项 到 验 收 各 个 环 节 都 可 以 得 到 有 效 的 控 制 在 立 项 环 节, 公 司 要 求 项 目 实 施 之 前 要 进 行 充 分 的 市 场 调 查 和 编 制 可 行 性 分 析, 预 计 成 果 的 应 用 市 场 前 景 对 企 业 经 济 效 益 的 提 升 或 对 产 品 质 量 改 进 的 效 果 ; 在 实 施 阶 段, 由 具 体 的 技 术 攻 关 科 室 负 责 向 技 术 总 工 汇 报 进 展 状 况 ; 在 项 目 验 收 阶 段, 公 司 会 组 织 专 家 评 审 会 讨 论 验 收 事 项 八 发 行 人 产 品 质 量 控 制 情 况 本 公 司 拥 有 ISO9001 2008 质 量 认 证 体 系, 拥 有 安 全 且 标 准 化 的 生 产 线, 通 过 中 国 安 全 生 产 协 会 的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认 证 公 司 拥 有 一 支 高 素 质 的 生 产 和 管 理 团 队, 在 质 量 环 境 和 健 康 管 理 方 面 建 立 起 科 学 完 善 的 生 产 运 行 管 理 与 质 量 保 障 体 系, 确 保 本 公 司 生 产 安 全 质 量 稳 定 1 原 材 料 采 购 环 节 质 量 控 制 公 司 在 原 材 料 采 购 环 节 上 制 定 了 较 为 严 格 的 管 理 规 定 为 控 制 采 购 产 品 质 量, 公 司 确 保 采 购 的 产 品 符 合 规 定 要 求, 编 制 并 实 施 采 购 控 制 管 理 程 序, 对 供 应 方 进 行 综 合 评 审, 建 立 合 格 供 应 方 名 单, 采 购 部 综 合 价 格 以 及 其 他 因 素 在 供 应 商 名 单 中 选 择 供 应 商, 采 购 的 产 品 经 公 司 验 收 部 门 验 收 合 格 后 方 能 入 库 2 生 产 环 节 质 量 控 制 公 司 在 各 个 产 品 的 生 产 过 程 中, 均 有 明 确 的 质 量 方 针 总 体 质 量 目 标 及 部 门 质 量 目 标, 建 立 了 进 厂 原 料 半 成 品 成 品 及 出 厂 产 品 的 内 控 质 量 标 准 及 检 测 制 度, 并 制 定 了 专 门 的 操 作 规 程 作 业 指 导 书 及 质 量 记 录 不 合 格 品 处 理 程 序 等, 确 保 各 生 产 环 节 质 量 处 于 受 控 状 态, 确 保 出 厂 产 品 质 量 合 格 率 达 100% 3 质 量 控 制 效 果 公 司 产 品 质 量 过 硬, 被 越 来 越 多 的 客 户 接 受 和 认 同, 品 牌 效 应 明 显, 公 司 外 加 剂 和 混 凝 土 业 务 近 几 年 在 重 庆 市 场 的 占 有 率 处 于 前 列 报 告 期, 本 公 司 未 出 现 因 违 反 有 关 产 品 及 服 务 质 量 和 技 术 监 督 方 面 的 法 律 法 规 而 被 处 罚 的 情 况 1-1-197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一 同 业 竞 争 情 况 ( 一 ) 同 业 竞 争 情 况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包 括 商 品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等 新 型 环 保 建 筑 材 料 和 硫 酸 的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为 潘 先 文 先 生,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潘 先 文 和 周 廷 娥 夫 妇 除 本 公 司 外,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潘 先 文 先 生 周 廷 娥 女 士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及 业 务 情 况 : 关 联 方 名 称 关 联 关 系 主 营 业 务 碚 圣 农 业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企 业 农 业 开 发 三 圣 加 油 站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企 业 零 售 汽 油 柴 油 德 露 物 流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企 业 仓 储 道 路 运 输 代 理 八 仙 洞 煤 业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企 业 原 煤 开 采 及 销 售 德 圣 置 业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企 业 物 业 管 理 嘉 华 投 资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企 业 房 地 产 开 发 经 营 建 筑 工 程 承 包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分 别 从 事 农 业 开 发 仓 储 和 原 煤 生 产 等 业 务, 与 公 司 之 间 不 构 成 同 业 竞 争 具 体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七 发 起 人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之 ( 三 )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公 司 石 膏 制 取 硫 酸 联 产 水 泥 生 产 需 要 使 用 煤 作 为 燃 料, 煤 是 公 司 重 要 的 外 购 生 产 用 原 材 料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周 廷 娥 女 士 控 制 的 八 仙 洞 煤 业 主 营 业 务 为 原 煤 开 采 及 销 售, 但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并 未 向 八 仙 洞 煤 业 采 购 生 产 用 煤, 八 仙 洞 煤 业 所 产 原 煤 不 符 合 公 司 生 产 中 所 需 生 产 用 煤 的 技 术 要 求 石 膏 制 硫 酸 联 产 水 泥 生 产 工 艺 环 节 多, 化 学 反 应 复 杂 为 保 证 石 膏 制 硫 酸 联 产 水 泥 生 产 的 稳 定 及 质 量, 生 产 中 所 用 原 材 料 均 有 较 高 的 技 术 指 标 要 求 煤 作 为 石 膏 制 硫 酸 联 产 水 泥 的 燃 料 能 源, 其 技 术 指 标 对 生 产 的 稳 定 及 质 量 控 制 非 常 关 键 石 膏 制 硫 酸 联 产 水 泥 技 术 中 煤 的 技 术 指 标 意 义 参 数 及 八 仙 洞 煤 矿 煤 产 品 指 1-1-198

标 数 据 : 检 验 项 目 水 分 含 量 (%) 粒 度 (mm) 灰 分 含 量 (%) 挥 发 分 含 量 (%) 干 燥 基 全 硫 (%) 发 热 量 ( 千 卡 /kg) 指 标 意 义 指 煤 炭 中 的 内 在 水 分 外 在 水 分 结 晶 水 分 分 解 水, 如 煤 炭 中 的 水 分 过 大, 则 会 影 响 反 应 过 程 中 的 热 稳 定 性 和 热 传 导 性, 同 时, 还 容 易 引 起 煤 仓 煅 烧 炉 及 给 煤 机 内 黏 结 堵 塞 煤 粉 粒 度 是 衡 量 煤 粉 颗 粒 大 小 的 指 标, 煤 粉 的 颗 粒 细 越 细, 原 料 均 化 效 果 越 好 煤 的 灰 分 指 标 是 用 来 衡 量 煤 燃 烧 后 留 下 残 渣 的 多 少 灰 分 越 低 越 好 灰 分 高, 表 明 煤 中 可 燃 成 份 较 低, 发 热 量 低 ; 同 时, 灰 分 含 量 过 高, 会 使 火 焰 传 播 速 度 下 降, 着 火 时 间 推 迟, 燃 烧 不 稳 定 ; 灰 分 含 量 过 高, 煤 燃 烧 后 的 残 渣 排 放 量 也 会 增 大, 导 致 煤 及 其 他 原 材 料 反 应 接 触 面 减 小, 影 响 反 应 的 充 分 性 挥 发 分 指 煤 中 有 机 物 和 部 分 矿 物 质 加 热 分 解 后 的 产 物, 是 判 明 煤 炭 着 火 特 性 的 首 要 指 标, 挥 发 分 含 量 越 高, 着 火 越 容 易, 燃 烧 速 度 越 快 如 挥 发 分 过 低 则 会 导 致 着 火 过 迟 使 燃 烧 不 完 全, 甚 至 造 成 熄 火 事 故, 从 而 造 成 生 产 过 程 不 连 续 或 中 断 干 燥 基 全 硫 是 衡 量 煤 有 害 成 分 硫 的 指 标, 虽 然 煤 炭 中 的 硫 成 分 对 燃 烧 本 身 没 有 影 响, 但 对 石 膏 制 硫 酸 工 艺 而 言, 含 硫 越 高, 越 有 利 于 SO2 的 形 成 发 热 量 是 衡 量 煤 炭 的 重 要 指 标 之 一, 用 于 煅 烧 反 应 提 供 热 量 的 煤 通 常 要 求 具 有 较 高 发 热 量 且 发 热 量 稳 定 公 司 生 产 用 煤 的 指 标 参 数 八 仙 洞 煤 矿 煤 产 品 检 测 数 据 8 1.6 25 不 规 则 20 34.71 24 21.08 -- 0.8 6,000 4,881.31 注 八 仙 洞 煤 矿 煤 产 品 检 测 指 标 数 据 来 自 重 庆 市 煤 炭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站 和 重 庆 地 质 矿 产 研 究 院 的 检 测 报 告 八 仙 洞 煤 业 主 营 原 煤 开 采 及 销 售, 不 具 备 煤 炭 加 工 能 力 其 所 开 采 及 销 售 的 原 煤 在 发 热 量 灰 分 含 量 和 挥 发 分 含 量 等 指 标 上 均 达 不 到 石 膏 制 硫 酸 联 产 水 泥 用 煤 的 技 术 要 求, 并 且 八 仙 洞 煤 矿 所 产 原 煤 通 过 洗 选 等 加 工 以 达 到 石 膏 制 硫 酸 联 产 水 泥 生 产 用 煤 标 准 在 经 济 上 不 具 有 可 行 性 1-1-199

( 二 )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关 于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函 本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潘 先 文 先 生 周 廷 娥 女 士 向 本 公 司 出 具 承 诺 函, 并 郑 重 承 诺 : 一 截 止 本 承 诺 函 出 具 之 日, 本 人 没 有 直 接 或 间 接 地 以 任 何 方 式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自 己 经 营 为 他 人 经 营 协 助 他 人 经 营 等 ) 从 事 与 股 份 公 司 相 同 或 类 似 的 业 务, 亦 未 投 资 于 任 何 与 股 份 公 司 从 事 相 同 或 类 似 业 务 的 公 司 企 业 或 者 其 他 经 营 实 体, 本 人 与 股 份 公 司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二 在 本 人 作 为 股 份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事 实 改 变 之 前, 本 人 将 不 会 直 接 或 间 接 地 以 任 何 方 式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自 己 经 营 为 他 人 经 营 协 助 他 人 经 营 等 ) 在 中 国 境 内 或 境 外 从 事 与 股 份 公 司 业 务 有 竞 争 或 可 能 构 成 竞 争 的 业 务 或 活 动, 亦 不 会 投 资 于 任 何 与 股 份 公 司 从 事 相 同 或 类 似 业 务 的 公 司 企 业 或 者 其 他 经 营 实 体 三 无 论 是 由 本 人 自 身 研 究 开 发 的 或 从 国 外 引 进 或 与 他 人 合 作 开 发 的 与 股 份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有 关 的 新 技 术 新 产 品, 股 份 公 司 均 有 优 先 受 让 权 生 产 的 权 利 四 本 人 如 若 拟 出 售 与 股 份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相 关 的 任 何 其 他 资 产 业 务 或 权 益, 股 份 公 司 均 有 优 先 购 买 的 权 利 ; 本 人 承 诺 自 身 并 保 证 将 促 使 本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在 出 售 或 转 让 有 关 资 产 或 业 务 时 给 予 股 份 公 司 的 条 件 不 逊 于 向 任 何 独 立 第 三 方 提 供 的 条 件 五 如 股 份 公 司 进 一 步 拓 展 其 产 品 和 业 务 范 围, 本 人 承 诺 将 不 与 股 份 公 司 拓 展 后 的 产 品 或 业 务 相 竞 争 ; 若 出 现 可 能 与 股 份 公 司 拓 展 后 的 产 品 或 业 务 产 生 竞 争 的 情 形, 本 人 将 通 过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方 式 退 出 与 股 份 公 司 的 竞 争 :(1) 停 止 生 产 构 成 竞 争 或 可 能 构 成 竞 争 的 产 品 ;(2) 停 止 经 营 构 成 或 可 能 构 成 竞 争 的 业 务 ;(3) 将 相 竞 争 的 资 产 或 业 务 以 合 法 方 式 置 入 股 份 公 司 ;(4) 将 相 竞 争 的 业 务 转 让 给 无 关 联 的 第 三 方 ;(5) 采 取 其 他 对 维 护 股 份 公 司 权 益 有 利 的 行 动 以 消 除 同 业 竞 争 六 自 本 函 出 具 之 日 起, 本 承 诺 函 所 包 括 承 诺 项 不 可 撤 销, 并 将 持 续 有 效, 直 至 本 人 不 再 为 股 份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止 1-1-200

二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交 易 ( 一 )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关 系 根 据 公 司 法 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相 关 规 定,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存 在 的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关 系 情 况 如 下 : 1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其 他 股 东 姓 名 关 联 关 系 持 股 比 例 潘 先 文 董 事 长,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一 65.83% 周 廷 娥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一 9.64% 潘 呈 恭 公 司 主 要 股 东 9.17% 2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关 联 方 名 称 碚 圣 农 业 三 圣 加 油 站 德 露 物 流 八 仙 洞 煤 业 德 圣 置 业 嘉 华 投 资 关 联 关 系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企 业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企 业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企 业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企 业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企 业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企 业 3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公 司 名 称 注 册 资 本 ( 万 元 ) 本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三 圣 汽 修 50 100% 全 资 子 公 司 贵 阳 三 圣 1,000 84% 控 股 子 公 司 兰 州 三 圣 1,000 100% 全 资 子 公 司 4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具 体 情 况 参 见 本 招 股 书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简 介 5 其 他 关 联 方 1-1-201

公 司 的 其 他 关 联 方 包 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主 要 股 东 等 人 士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包 括 配 偶 父 母 年 满 18 周 岁 的 子 女 及 其 配 偶 兄 弟 姐 妹 及 其 配 偶, 配 偶 的 父 母 兄 弟 姐 妹, 子 女 配 偶 的 父 母 等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潘 先 文 和 周 廷 娥 夫 妇 潘 先 文 先 生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姓 名 身 份 证 号 码 与 潘 先 文 关 系 1 周 廷 娥 510224196310****** 配 偶 2 陈 善 香 510224193103****** 母 亲 3 潘 先 明 510224195010****** 哥 哥 4 周 洪 云 510224195409****** 哥 哥 的 配 偶 5 潘 先 东 510224196511****** 弟 弟 6 朱 宗 容 510224196408****** 弟 弟 的 配 偶 7 潘 先 兰 510224195304****** 姐 姐 8 王 方 德 510224195108****** 姐 姐 的 配 偶 9 潘 先 福 510224196808****** 弟 弟 10 殷 照 芬 510224197004****** 弟 弟 的 配 偶 11 潘 先 伟 510224197108****** 弟 弟 12 李 琴 510224197410****** 弟 弟 的 配 偶 17 潘 呈 恭 500109199408****** 儿 子 18 潘 傲 500112198602****** 女 儿 周 廷 娥 女 士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姓 名 身 份 证 号 码 与 周 廷 娥 关 系 1 潘 先 文 510224196302****** 配 偶 2 陈 善 香 510224193103****** 配 偶 的 母 亲 3 周 廷 美 510224195004****** 姐 姐 4 曹 兴 成 510224195310****** 姐 姐 的 配 偶 5 周 廷 容 510224196603****** 妹 妹 6 陈 都 510224196510****** 妹 妹 的 配 偶 7 周 廷 建 510224196710****** 弟 弟 1-1-202

8 杜 国 容 512324197211****** 弟 弟 的 配 偶 9 周 廷 国 510224197212****** 弟 弟 10 隆 怡 512324197312****** 弟 弟 的 配 偶 11 潘 呈 恭 500109199408****** 儿 子 12 刘 栋 500109198809****** 儿 子 6 报 告 期 内 曾 经 存 在 的 关 联 方 (1) 重 庆 市 三 圣 建 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时 间 :1990 年 5 月 23 日 法 定 代 表 人 : 潘 先 文 注 册 资 本 :609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609 万 元 注 册 地 :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圣 兴 街 199 号 主 要 生 产 经 营 地 :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主 营 业 务 : 房 屋 建 筑, 装 饰 工 程, 土 石 方 工 程 股 权 结 构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金 额 ( 万 元 )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比 例 1 潘 先 文 487.20 80% 2 潘 先 福 121.80 20% 合 计 609 100% 为 集 中 精 力 经 营 主 业 和 减 少 关 联 交 易,2011 年 11 月, 潘 先 文 先 生 和 潘 先 福 先 生 所 持 有 的 三 圣 建 筑 全 部 股 权 转 让 给 无 关 联 自 然 人 陈 台 兴 先 生 和 罗 晓 林 先 生, 整 体 作 价 609 万 元 三 圣 建 筑 股 权 转 让 款 项 已 收 付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已 完 成 备 案 (2) 利 川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时 间 :2013 年 12 月 10 日 法 定 代 表 人 : 张 志 强 注 册 资 本 :1,0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1,000 万 元 注 册 地 : 利 川 市 谋 道 镇 南 浦 村 十 三 组 主 营 业 务 : 预 拌 商 品 混 凝 土 专 业 承 包,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的 生 产 及 销 售 ; 1-1-203

股 权 结 构 : 三 圣 特 材 持 有 其 100% 股 权 2014 年 4 月, 三 圣 特 材 将 利 川 分 公 司 商 品 混 凝 土 业 务 相 关 资 产 负 债 以 转 让 的 形 式 装 入 利 川 三 圣, 同 时, 三 圣 特 材 与 王 勇 先 生 游 照 洪 先 生 签 订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书, 将 利 川 三 圣 100% 股 权 转 让 给 该 两 人 转 让 价 格 以 利 川 三 圣 2014 年 3 月 31 日 经 评 估 的 100% 股 权 对 应 的 净 资 产 值 1,006.90 万 元 为 依 据, 定 价 1,006.90 万 元, 其 中, 王 勇 先 生 受 让 利 川 三 圣 80% 股 权, 作 价 8,055,200 元, 游 照 洪 先 生 受 让 利 川 三 圣 20% 股 权, 作 价 2,013,800 元 2014 年 5 月 21 日, 王 勇 先 生 和 游 照 洪 先 生 将 全 部 股 权 交 易 款 项 支 付 给 三 圣 特 材,5 月 26 日, 利 川 三 圣 完 成 了 股 东 变 更 事 项 的 相 关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该 交 易 已 经 公 司 第 二 届 第 七 次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该 次 股 权 转 让 的 受 让 人 王 勇 先 生 和 游 照 洪 先 生 均 为 三 圣 特 材 员 工, 其 中, 王 勇 先 生 为 2005 年 5 月 进 入 三 圣 特 材 工 作, 直 至 2014 年 5 月 利 川 三 圣 转 让 完 成 后 离 开 三 圣 特 材, 游 照 洪 先 生 为 2002 年 5 月 进 入 三 圣 特 材 工 作, 直 至 2014 年 5 月 利 川 三 圣 转 让 完 成 后 离 开 三 圣 特 材 王 勇 先 生 和 游 照 洪 先 生 两 人 收 购 利 川 三 圣 股 权 的 款 项 来 源 为 向 三 圣 特 材 控 股 股 东 潘 先 文 先 生 的 借 款 王 勇 先 生 和 游 照 洪 先 生 两 人 为 三 圣 特 材 利 川 项 目 的 负 责 人 员, 对 整 个 项 目 情 况 非 常 熟 悉 在 了 解 到 利 川 三 圣 股 权 欲 对 外 转 让 信 息 后, 两 人 均 表 示 了 独 立 创 业 及 受 让 利 川 三 圣 股 权 的 意 愿, 但 苦 于 缺 少 收 购 利 川 三 圣 股 权 的 资 金 潘 先 文 先 生 在 了 解 情 况 后, 同 意 借 款 予 两 位 员 工 支 持 其 受 让 利 川 三 圣 股 权, 以 助 其 自 主 创 业 ( 二 ) 关 联 交 易 1 经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1) 汽 油 采 购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办 公 用 车 通 过 三 圣 加 油 站 添 加 汽 油 三 圣 加 油 站 具 有 成 品 油 零 售 许 可 资 质, 可 供 应 柴 油 汽 油 单 位 : 元 年 度 关 联 方 名 称 交 易 类 型 定 价 原 则 交 易 金 额 占 同 类 交 易 比 例 2014 年 1-6 月 三 圣 加 油 站 采 购 汽 油 市 场 定 价 37,753.38 9.60% 2013 年 三 圣 加 油 站 采 购 汽 油 市 场 定 价 86,736.06 10.44% 2012 年 三 圣 加 油 站 采 购 汽 油 市 场 定 价 62,317.80 5.50% 1-1-204

2011 年 三 圣 加 油 站 采 购 汽 油 市 场 定 价 73,876.17 6.33% 报 告 期 内, 除 公 司 办 公 用 车 在 三 圣 加 油 站 购 买 汽 油 外, 公 司 其 他 货 车 未 向 三 圣 加 油 站 采 购 柴 油 其 原 因 如 下 : 1 公 司 货 车 所 需 的 柴 油 均 由 中 石 油 重 庆 分 公 司 供 应 报 告 期 内, 柴 油 采 购 金 额 数 量 如 下 : 项 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金 额 ( 万 元 ) 3,609.71 8,018.27 8,135.81 6,243.84 数 量 ( 吨 ) 4,188 9,718 9,493 7,451 2 三 圣 加 油 站 与 公 司 搅 拌 站 距 离 远 3 三 圣 镇 地 域 偏 远, 地 区 经 济 整 体 欠 发 达, 三 圣 加 油 站 的 柴 油 客 户 主 要 以 农 用 车 为 主, 且 柴 油 储 量 和 销 售 量 较 小, 无 法 满 足 公 司 因 生 产 经 营 大 量 采 购 柴 油 的 需 求 公 司 向 三 圣 加 油 站 采 购 汽 油, 为 正 常 的 采 购 行 为, 交 易 价 格 由 国 家 统 一 制 定, 价 格 公 允, 不 存 在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的 情 形, 对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成 果 无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该 交 易 已 经 公 司 总 经 理 批 准 公 司 办 公 用 车 通 过 三 圣 加 油 站 添 加 汽 油 的 零 星 汽 油 采 购 交 易 未 来 确 定 仍 将 发 生 2011 年 11 月 10 日, 经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决 议,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授 权 总 经 理 审 查 及 批 准 公 司 汽 油 采 购 之 关 联 交 易 的 议 案, 同 意 授 权 总 经 理 审 查 批 准 公 司 向 三 圣 加 油 站 采 购 汽 油 的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但 出 现 以 下 情 形 之 一 时, 总 经 理 应 将 相 关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提 交 董 事 会 审 批 或 报 请 公 司 董 事 会 重 新 授 权 :1 公 司 向 三 圣 加 油 站 采 购 汽 油 的 交 易 金 额 每 次 超 过 10 万 元 的 采 购 事 项 ;2 公 司 向 三 圣 加 油 站 采 购 汽 油 的 交 易 金 额 在 每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内 累 计 交 易 金 额 超 过 10 万 元 以 后 的 交 易 ;3 公 司 向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加 油 站 提 供 汽 油 ;4 公 司 向 三 圣 加 油 站 采 购 汽 油 的 采 购 价 格 超 过 市 场 价 格 (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批 准 的 价 格 ) 公 司 向 三 圣 加 油 站 采 购 汽 油, 交 易 价 格 由 按 国 家 统 一 定 价 该 关 联 交 易 议 案 审 议 时, 关 联 董 事 潘 先 文 回 避 表 决 (2) 土 地 租 赁 2010 年 9 月, 重 庆 两 江 新 区 水 土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园 建 设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与 公 司 签 订 租 用 地 协 议 书, 协 议 约 定 重 庆 两 江 新 区 水 土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园 建 设 投 资 有 限 公 1-1-205

司 无 偿 向 公 司 提 供 期 限 为 5 年 的 60 亩 土 地 使 用 权, 委 托 公 司 在 北 碚 区 水 土 镇 设 立 临 时 移 动 式 搅 拌 站 以 满 足 水 土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园 区 建 设 对 商 品 混 凝 土 的 需 求 2013 年 1 月, 碚 圣 农 业 以 出 让 方 式 取 得 该 地 块 土 地 使 用 权 该 土 地 使 用 权 具 体 信 息 : 土 地 权 证 号 权 利 人 土 地 座 落 108 房 地 证 2013 字 第 00065 号 重 庆 市 碚 圣 农 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市 两 江 新 区 水 土 组 团 A 标 准 分 区 A12-1-2/01 地 块 使 用 权 类 型 面 积 (m 2 ) 到 期 日 出 让 33,070 2062.5.29 2013 年 2 月, 公 司 与 碚 圣 农 业 签 订 租 用 地 协 议 书, 协 议 约 定 双 方 继 续 履 行 重 庆 两 江 新 区 水 土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园 建 设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与 公 司 于 2010 年 9 月 签 订 的 租 用 地 协 议 书, 由 碚 圣 农 业 无 偿 向 公 司 提 供 土 地 使 用 权, 供 公 司 的 水 土 临 时 移 动 式 搅 拌 站 生 产 经 营 使 用, 用 地 期 限 自 国 土 资 源 管 理 部 门 移 交 该 土 地 给 碚 圣 农 业 之 日 起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止 该 关 联 交 易 及 协 议 已 经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四 次 会 议 和 2012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3)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薪 酬 公 司 向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支 付 薪 酬 具 体 情 况 参 见 本 招 股 书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四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薪 酬 情 况 2 偶 发 性 的 关 联 交 易 (1) 收 购 三 圣 汽 修 股 权 为 股 份 公 司 车 辆 的 专 业 维 护 工 作 需 要 及 彻 底 消 除 潜 在 关 联 交 易,2012 年 3 月, 公 司 分 别 与 潘 先 文 先 生 周 廷 娥 女 士 袁 小 波 先 生 签 订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以 三 圣 汽 修 2011 年 12 月 31 日 经 审 计 的 100% 股 权 对 应 的 净 资 产 值 400,267.33 元 为 参 考, 公 司 收 购 潘 先 文 先 生 周 廷 娥 女 士 和 袁 小 波 先 生 所 持 有 的 三 圣 汽 修 100% 的 股 权, 协 议 定 价 为 400,113.82 元, 其 中, 潘 先 文 先 生 持 有 的 三 圣 汽 修 70% 股 权 作 价 280,079.67 元, 周 廷 娥 女 士 持 有 的 三 圣 汽 修 28% 股 权 作 价 112,031.87 元, 袁 小 波 先 生 持 有 的 三 圣 汽 修 2% 的 股 权 作 价 8,002.28 元 该 关 联 交 易 经 公 司 第 一 届 第 九 次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2012 年 4 月, 公 司 已 支 付 全 部 股 权 收 购 款 项, 三 圣 汽 修 已 完 成 相 关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公 司 受 让 三 圣 汽 修 1-1-206

100% 的 股 权 后, 三 圣 汽 修 成 为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2) 关 联 资 金 往 来 报 告 期 内, 三 圣 汽 修 与 关 联 方 之 间 的 应 收 应 付 款 项 余 额 情 况 : 单 位 : 万 元 时 间 往 来 科 目 关 联 方 金 额 占 该 科 目 比 例 2011.12.31 其 他 应 收 款 周 廷 娥 20.32 0.76% 三 圣 汽 修 其 他 应 收 周 廷 娥 女 士 款 项 主 要 是 三 圣 汽 修 与 周 廷 娥 女 士 之 间 临 时 资 金 周 转 的 期 末 余 额, 三 圣 汽 修 已 收 回 上 述 全 部 借 款 (3) 担 保 事 项 1 保 证 2011 年 7 月 27 日,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潘 先 文 先 生 和 周 廷 娥 女 士 分 别 与 重 庆 三 峡 银 行 直 属 支 行 签 署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编 号 渝 三 银 2011071900000001-1 渝 三 银 2011071900000001-2 号, 共 同 为 公 司 与 该 支 行 于 2011 年 7 月 27 日 至 2012 年 7 月 26 日 期 间 发 生 的, 总 额 在 8,000 万 元 以 内 的 一 系 列 债 权 本 金 利 息 及 其 他 必 要 费 用 提 供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2012 年 7 月 17 日,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潘 先 文 先 生 与 招 商 银 行 重 庆 南 岸 支 行 签 署 最 高 额 不 可 撤 销 担 保 书, 编 号 2012 年 渝 南 字 第 91120702 号, 为 公 司 与 该 支 行 于 2012 年 7 月 17 日 至 2013 年 7 月 17 日 期 间 发 生 的, 总 额 在 5,000 万 元 以 内 的 一 系 列 债 权 本 金 利 息 及 其 他 必 要 费 用 提 供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2012 年 9 月 18 日,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潘 先 文 先 生 和 周 廷 娥 女 士 分 与 三 峡 银 行 北 碚 支 行 签 署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编 号 渝 三 银 GBC2012091800000014 号 渝 三 银 GBC2012091800000015 号, 共 同 为 公 司 与 该 支 行 于 2012 年 9 月 18 日 签 署 的 银 行 综 合 授 信 协 议 ( 渝 三 银 SXC2012091800000003 号 ) 提 供 连 带 责 任 担 保, 担 保 债 权 金 额 分 别 为 6,500 万 元 和 8,000 万 元 2012 年 12 月 3 日,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潘 先 文 先 生 与 农 行 北 碚 支 行 签 署 保 证 合 同, 编 号 55100201200011203, 为 公 司 与 该 支 行 于 2012 年 12 月 3 日 签 订 的 1,470 万 元 流 动 资 金 借 款 ( 合 同 编 号 55010120120003195 号 ) 提 供 连 带 保 证 担 保, 保 证 期 间 为 主 合 同 约 定 的 债 务 履 行 期 限 届 满 之 日 起 二 年 2013 年 1 月 5 日,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潘 先 文 与 农 行 北 碚 支 行 签 署 保 证 合 同, 编 号 55100201300000002, 为 公 司 与 该 支 行 于 2013 年 1 月 5 日 签 订 的 3,000 1-1-207

万 元 流 动 资 金 借 款 ( 合 同 编 号 55010120130000019 ) 提 供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保 证 期 间 为 主 合 同 约 定 的 债 务 履 行 期 限 届 满 之 日 起 二 年 2013 年 9 月 9 日,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潘 先 文 与 三 峡 银 行 北 碚 支 行 签 署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编 号 渝 三 银 GBC2013090900000003 号 ; 为 公 司 与 该 支 行 于 2013 年 9 月 9 日 签 署 的 银 行 综 合 授 信 协 议 ( 渝 三 银 SXC2013090900000001 号 ) 提 供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担 保 债 权 金 额 为 6,500 万 元 2013 年 9 月 9 日,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周 廷 娥 与 三 峡 银 行 北 碚 支 行 签 署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编 号 渝 三 银 GBC2013090900000004 号 ; 为 公 司 与 该 支 行 于 2013 年 9 月 9 日 签 署 的 银 行 综 合 授 信 协 议 ( 渝 三 银 SXC2013090900000001 号 ) 提 供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担 保 债 权 金 额 为 6,500 万 元 2013 年 11 月 13 日,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潘 先 文 与 农 行 北 碚 支 行 签 署 保 证 合 同, 编 号 55100201300138881 ; 为 公 司 与 该 支 行 于 2013 年 11 月 13 日 签 署 的 2,270 万 元 流 动 资 金 借 款 ( 合 同 编 号 55010120130003278 55010120130003281 ) 提 供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保 证 期 间 为 主 合 同 约 定 的 债 务 履 行 期 限 届 满 之 日 起 二 年 2013 年 11 月 18 日,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潘 先 文 与 农 行 北 碚 支 行 签 署 保 证 合 同, 编 号 55100201300138882 ; 为 公 司 与 该 支 行 于 2013 年 11 月 18 日 签 署 的 800 万 元 流 动 资 金 借 款 ( 合 同 编 号 55010120130003337 ) 提 供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保 证 期 间 为 主 合 同 约 定 的 债 务 履 行 期 限 届 满 之 日 起 二 年 2013 年 11 月 22 日,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潘 先 文 与 农 行 北 碚 支 行 签 署 保 证 合 同, 编 号 55100201300138883 ; 为 公 司 与 该 支 行 于 2013 年 11 月 22 日 签 署 的 700 万 元 流 动 资 金 借 款 ( 合 同 编 号 55010120130003396 ) 提 供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保 证 期 间 为 主 合 同 约 定 的 债 务 履 行 期 限 届 满 之 日 起 二 年 2013 年 11 月 22 日,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潘 先 文 与 农 行 北 碚 支 行 签 署 保 证 合 同, 编 号 55100201300138884 ; 为 公 司 与 该 支 行 于 2013 年 11 月 22 日 签 署 的 700 万 元 流 动 资 金 借 款 ( 合 同 编 号 55010120130003450 ) 提 供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保 证 期 间 为 主 合 同 约 定 的 债 务 履 行 期 限 届 满 之 日 起 二 年 2013 年 9 月 10 日,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潘 先 文 与 平 安 银 行 重 庆 分 行 签 署 最 高 额 保 证 担 保 合 同, 编 号 平 银 渝 额 保 字 20130904 第 002-1 号 ; 为 公 司 与 该 1-1-208

支 行 于 2013 年 9 月 4 日 签 署 的 综 合 授 信 额 度 合 同 ( 平 银 渝 综 字 20130904 第 002 号 ) 提 供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担 保 债 权 金 额 为 45,000 万 元 2013 年 9 月 10 日,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周 廷 娥 与 平 安 银 行 重 庆 分 行 签 署 最 高 额 保 证 担 保 合 同, 编 号 平 银 渝 额 保 字 20130904 第 002-2 号 ; 为 公 司 与 该 支 行 于 2013 年 9 月 4 日 签 署 的 综 合 授 信 额 度 合 同 ( 平 银 渝 综 字 20130904 第 002 号 ) 提 供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担 保 债 权 金 额 为 45,000 万 元 2014 年 3 月 5 日,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潘 先 文 与 债 权 人 农 行 北 碚 支 行 签 署 保 证 合 同, 编 号 55100201400001863 ; 为 公 司 与 该 支 行 于 2014 年 3 月 5 日 签 订 的 2,300 万 元 流 动 资 金 借 款 ( 编 号 5501020140000559 ) 提 供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保 证 期 间 为 主 合 同 约 定 的 债 务 履 行 期 限 届 满 之 日 起 两 年 2014 年 4 月 4 日,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潘 先 文 与 债 权 人 农 行 北 碚 支 行 签 署 保 证 合 同, 编 号 55100201400034641 ; 为 公 司 与 该 支 行 于 2014 年 4 月 4 日 签 订 的 1,530 万 元 流 动 资 金 借 款 ( 编 号 :5501020140000969) 提 供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保 证 期 间 为 主 合 同 约 定 的 债 务 履 行 期 限 届 满 之 日 起 两 年 2014 年 6 月 10 日,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潘 先 文 与 债 权 人 农 行 北 碚 支 行 签 署 保 证 合 同, 编 号 55100201400008331 ; 为 公 司 与 该 支 行 于 2014 年 6 月 10 日 签 订 的 3,400 万 元 流 动 资 金 借 款 ( 编 号 :5501020140001765) 提 供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保 证 期 间 为 主 合 同 约 定 的 债 务 履 行 期 限 届 满 之 日 起 两 年 2 抵 押 担 保 2008 年 6 月 5 日, 关 联 方 德 露 物 流 作 为 抵 押 人 与 抵 押 权 人 农 行 北 碚 支 行 签 订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55906200800000112), 为 发 行 人 向 农 行 北 碚 支 行 的 贷 款 提 供 最 高 额 抵 押 担 保 ; 合 同 约 定, 抵 押 人 为 发 行 人 最 高 余 额 为 2,000 万 元 的 债 务 向 抵 押 权 人 提 供 担 保, 合 同 期 限 自 2008 年 6 月 5 日 起 至 2011 年 6 月 5 日 止 担 保 方 式 : 抵 押 ; 抵 押 物 情 况 : 土 地 使 用 权 36,359.9 平 方 米, 权 证 号 : 100 房 地 证 2006 字 第 958 号, 作 价 金 额 :2,900 万 元 截 止 2011 年 9 月 30 日, 上 述 担 保 合 同 已 经 期 满, 抵 押 人 的 担 保 责 任 已 经 解 除 公 司 未 就 上 述 担 保 事 项 向 德 露 物 流 支 付 任 何 款 项, 上 述 担 保 事 项 由 江 北 特 材 执 行 董 事 批 准 其 他 关 联 抵 押 担 保 情 况 如 下 : 1-1-209

单 位 : 万 元 担 保 方 潘 先 文 周 廷 娥 潘 先 文 潘 呈 恭 潘 先 文 抵 押 合 同 签 订 时 间 2008.5.23 2008.10.6 借 款 银 行 最 高 保 额 抵 押 合 同 号 担 保 期 限 抵 押 物 借 款 期 限 借 款 合 同 号 农 行 重 庆 北 碚 支 行 农 行 重 庆 北 碚 支 行 193 55906200800000099 900 55906200800000302 2010.8.20 工 行 重 庆 680 (2010) 抵 押 第 060972 号 2010.8.23 北 碚 支 行 130 (2010) 抵 押 第 172592 号 2008.5.23-2011.5.22 2008.10.7- -2011.10.2 2010.8.20- -2013.8.20 2010.8.23- -2013.8.20 房 产 房 产 房 产 房 产 2008.5.27-2009.5.21 2011.5.9- -2012.5.8 2011.6.7- -2012.6.6 借 款 金 额 是 否 履 行 完 成 55101200800001290 193 是 55010120110000930 400 是 550100120110001216 500 是 2011.8.17- -2012.8.16 2011 年 ( 北 碚 ) 字 0269 号 790 是 1-1-210

上 述 担 保 没 有 产 生 利 润, 对 公 司 当 期 的 经 营 业 绩 不 产 生 影 响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已 于 2011 年 11 月 10 日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确 认 公 司 2008 年 至 2011 年 9 月 关 联 交 易 的 议 案, 该 议 案 对 前 述 关 联 交 易 的 交 易 条 件 是 否 公 允 发 表 了 明 确 意 见, 同 意 并 确 认 下 列 关 联 交 易 公 允, 未 损 害 公 司 或 非 关 联 股 东 的 权 益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五 次 会 议 以 及 2011 年 12 月 28 日 召 开 的 2011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均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确 认 公 司 2008 年 至 2011 年 9 月 关 联 交 易 的 议 案, 同 意 并 确 认 公 司 2008 年 至 2011 年 9 月 关 联 交 易 公 允, 未 损 害 公 司 或 非 关 联 股 东 的 权 益 保 荐 机 构 认 为 : 三 圣 特 材 向 三 圣 加 油 站 采 购 汽 油, 为 正 常 的 采 购 行 为, 交 易 价 格 由 国 家 统 一 制 定, 价 格 公 允, 不 存 在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的 情 形, 对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成 果 无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 三 ) 关 联 交 易 对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和 财 务 状 况 的 影 响 上 述 关 联 交 易, 依 照 公 司 章 程 以 及 有 关 协 议 规 定 进 行, 且 为 公 司 业 务 正 常 发 展 过 程 中 发 生, 不 存 在 损 害 公 司 及 其 他 非 关 联 股 东 利 益 的 情 况, 对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成 果 未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三 发 行 人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权 力 与 程 序 的 制 度 安 排 为 保 证 关 联 交 易 的 公 允 性, 保 护 中 小 股 东 利 益, 本 公 司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等 文 件 对 关 联 交 易 的 决 策 权 力 和 程 序 作 了 明 确 规 定 ( 一 )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程 序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第 十 三 至 二 十 八 条 对 关 联 交 易 的 决 策 程 序 做 出 如 下 规 定 : 第 十 三 条 公 司 董 事 会 就 关 联 交 易 表 决 时, 关 联 董 事 应 当 回 避 表 决, 也 不 得 代 理 其 他 董 事 行 使 表 决 权 关 联 董 事 所 代 表 的 表 决 票 数 不 计 入 有 效 表 决 总 数 董 事 会 会 议 记 录 及 董 事 会 决 议 应 写 明 相 关 参 会 及 表 决 的 情 况 关 联 董 事 包 括 下 列 董 1-1-211

事 或 者 具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董 事 : ( 一 ) 交 易 对 方 ; ( 二 ) 在 交 易 对 方 任 职, 或 在 能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制 该 交 易 对 方 的 法 人 单 位 或 者 该 交 易 对 方 能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制 的 法 人 单 位 任 职 的 ; ( 三 ) 拥 有 交 易 对 方 的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制 权 的 ; ( 四 ) 交 易 对 方 或 者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制 人 的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 具 体 范 围 以 本 制 度 第 六 条 第 ( 四 ) 项 的 规 定 为 准 ); ( 五 ) 交 易 对 方 或 者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制 人 的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 具 体 范 围 以 本 制 度 第 六 条 第 ( 四 ) 项 的 规 定 为 准 ); ( 六 ) 中 国 证 监 会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或 公 司 认 定 的 因 其 他 原 因 使 其 独 立 的 商 业 判 断 可 能 受 到 影 响 的 人 士 第 十 四 条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时, 由 过 半 数 的 非 关 联 董 事 出 席 即 可 举 行, 董 事 会 会 议 所 作 决 议 须 经 非 关 联 董 事 过 半 数 通 过 出 席 董 事 会 的 非 关 联 董 事 人 数 不 足 3 人 的, 公 司 应 当 将 该 事 项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第 十 五 条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事 项 涉 及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时, 在 公 司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通 知 中 应 当 对 此 特 别 注 明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时, 关 联 股 东 回 避 表 决, 其 所 代 表 的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不 计 入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应 当 充 分 披 露 非 关 联 股 东 的 表 决 情 况 关 联 股 东 包 括 具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股 东 : ( 一 ) 交 易 对 方 ; ( 二 ) 拥 有 交 易 对 方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制 权 的 ; ( 三 ) 被 交 易 对 方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制 的 ; ( 四 ) 与 交 易 对 方 受 同 一 法 人 或 自 然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制 的 ; ( 五 ) 在 交 易 对 方 任 职, 或 在 能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制 该 交 易 对 方 的 法 人 单 位 或 者 该 交 易 对 方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制 的 法 人 单 位 任 职 的 ( 适 用 于 股 东 为 自 然 人 的 ); ( 六 ) 因 与 交 易 对 方 或 者 其 关 联 人 存 在 尚 未 履 行 完 毕 的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或 者 其 他 协 议 而 使 其 表 决 权 受 到 限 制 或 影 响 的 ; ( 七 ) 中 国 证 监 会 或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认 定 的 可 能 造 成 公 司 对 其 利 益 倾 斜 的 法 人 或 自 然 人 第 十 六 条 关 联 股 东 有 特 殊 情 况 无 法 回 避 时, 事 先 由 公 司 征 得 监 管 部 门 同 意 后, 方 可 参 加 表 决 公 司 应 当 在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中 对 此 做 出 详 细 说 明, 对 非 关 联 股 1-1-212

东 的 投 票 情 况 进 行 专 门 统 计, 并 在 决 议 公 告 中 披 露 第 十 七 条 股 东 大 会 作 出 的 有 关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的 普 通 决 议, 应 当 由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非 关 联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通 过 ; 作 出 的 有 关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的 特 别 决 议 时, 应 当 由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非 关 联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通 过 第 十 八 条 公 司 拟 与 关 联 自 然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金 额 在 30 万 元 人 民 币 以 下 的, 由 总 经 理 决 定 并 报 董 事 会 备 案 ; 交 易 金 额 在 30 万 元 人 民 币 以 上, 应 提 交 董 事 会 批 准, 并 及 时 披 露 ; 交 易 金 额 在 300 万 元 人 民 币 以 上 且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0.5% 以 上 的, 应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公 司 不 得 直 接 或 者 通 过 子 公 司 向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提 供 借 款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拟 与 关 联 法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金 额 在 300 万 元 人 民 币 以 下 的, 由 总 经 理 决 定 并 报 董 事 会 备 案 ; 交 易 金 额 在 300 万 元 人 民 币 以 上 或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0.5% 以 上 的 关 联 交 易, 应 提 交 董 事 会 批 准, 并 及 时 披 露 ; 交 易 金 额 在 3,000 万 元 人 民 币 以 上, 且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5% 以 上 的, 应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第 二 十 条 若 关 联 交 易 涉 及 股 权 或 除 股 权 与 货 币 现 金 外 的 其 它 资 产, 除 应 当 及 时 披 露 外, 还 应 当 聘 请 具 有 执 行 证 券 期 货 相 关 业 务 资 格 的 中 介 机 构, 对 交 易 标 的 进 行 评 估 或 审 计, 并 将 该 交 易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第 二 十 一 条 公 司 与 关 联 人 进 行 销 售 或 购 买 产 品 提 供 或 接 受 劳 务 委 托 或 受 托 销 售 投 资 证 券 或 其 衍 生 品 等 与 日 常 经 营 相 关 的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没 有 具 体 交 易 金 额 的, 应 当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第 二 十 二 条 公 司 审 议 需 独 立 董 事 事 前 认 可 的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时, 公 司 应 及 时 通 过 董 事 会 秘 书 将 相 关 材 料 提 交 独 立 董 事 进 行 事 前 认 可 独 立 董 事 在 作 出 判 断 前, 可 以 聘 请 中 介 机 构 出 具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报 告, 作 为 其 判 断 的 依 据, 相 关 费 用 由 公 司 承 担 第 二 十 三 条 需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的 公 司 与 关 联 人 之 间 发 生 的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公 司 可 以 聘 请 具 有 执 行 证 券 期 货 相 关 业 务 资 格 的 中 介 机 构, 对 交 易 标 的 进 行 评 估 或 审 计, 但 与 公 司 日 常 经 营 相 关 的 关 联 交 易 所 涉 及 的 交 易 标 的, 可 以 不 进 行 审 计 或 评 估 第 二 十 四 条 公 司 可 以 聘 请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就 需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的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对 全 体 股 东 是 否 公 平 合 理 发 表 意 见, 并 出 具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报 告 1-1-213

第 二 十 五 条 公 司 不 得 直 接 或 者 通 过 子 公 司 向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提 供 借 款 或 财 务 资 助, 但 因 履 行 职 责 而 发 生 的 借 款 情 况 除 外 第 二 十 六 条 公 司 为 关 联 人 提 供 担 保 的, 不 论 数 额 大 小, 均 应 当 在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第 二 十 七 条 公 司 因 公 开 招 标 公 开 拍 卖 等 行 为 导 致 公 司 与 关 联 人 的 关 联 交 易 时, 公 司 可 以 向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申 请 豁 免 按 照 本 制 度 规 定 履 行 相 关 义 务 第 二 十 八 条 关 联 交 易 未 按 公 司 章 程 和 本 制 度 规 定 的 程 序 获 得 批 准 或 确 认 的, 不 得 执 行, 已 经 执 行 但 未 获 批 准 或 确 认 的 关 联 交 易, 公 司 有 权 终 止 ( 二 ) 对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权 限 的 规 定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第 八 十 条 规 定 : 公 司 与 关 联 人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 公 司 获 赠 现 金 资 产 和 提 供 担 保 除 外 ) 达 到 下 述 标 准 之 一 的, 应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 ( 一 ) 公 司 与 关 联 自 然 人 发 生 的 金 额 在 300 万 元 以 上, 且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值 0.5% 以 上 的 关 联 交 易 ; ( 二 ) 公 司 与 关 联 法 人 发 生 的 金 额 在 3,000 万 元 以 上 的, 且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值 5% 以 上 的 关 联 交 易 ; ( 三 ) 某 项 关 联 交 易 中, 与 关 联 交 易 无 关 联 关 系 的 董 事 少 于 三 人 的, 无 关 联 关 系 的 董 事 应 当 将 该 项 关 联 交 易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 ( 四 ) 全 部 独 立 董 事 均 与 关 联 交 易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的, 其 余 董 事 应 当 将 该 项 关 联 交 易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 ( 五 ) 独 立 董 事 董 事 会 或 监 事 会 认 为 应 当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的 其 他 关 联 交 易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前 款 任 意 一 项 关 联 交 易 前, 应 当 聘 请 具 有 证 券 期 货 或 相 关 业 务 资 格 的 中 介 机 构 对 交 易 标 的 进 行 评 估 或 审 计, 并 将 该 评 估 审 计 报 告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与 日 常 经 营 相 关 的 关 联 交 易 所 涉 及 的 交 易 标 的, 可 以 不 进 行 审 计 或 评 估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时, 应 当 先 审 查 独 立 董 事 是 否 已 按 照 本 章 程 规 定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股 东 大 会 对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作 出 的 决 议 必 须 经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非 关 联 股 东 所 1-1-214

持 表 决 权 的 1/2 以 上 通 过 方 为 有 效 但 是, 该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涉 及 本 章 程 第 七 十 八 条 规 定 的 事 项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必 须 经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非 关 联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2/3 以 上 通 过 方 为 有 效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有 关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时, 关 联 股 东 不 应 当 参 与 投 票 表 决, 其 所 代 表 的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不 计 入 有 效 表 决 总 数 ;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的 公 告 应 当 充 分 披 露 非 关 联 股 东 的 表 决 情 况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有 关 联 关 系 股 东 的 回 避 和 表 决 程 序 如 下 : ( 一 ) 关 联 股 东 应 当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之 日 前 向 公 司 董 事 会 披 露 其 关 联 关 系 ; ( 二 ) 股 东 大 会 在 审 议 有 关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时, 大 会 主 持 人 宣 布 有 关 联 关 系 的 股 东, 并 解 释 和 说 明 关 联 股 东 与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的 关 联 关 系 ; ( 三 ) 大 会 主 持 人 宣 布 关 联 股 东 回 避, 由 非 关 联 股 东 对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进 行 审 议 表 决 ; ( 四 ) 关 联 事 项 形 成 决 议 时, 视 普 通 决 议 和 特 别 决 议 不 同, 由 非 关 联 股 东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的 半 数 以 上 或 2/3 以 上 通 过 ; 关 联 股 东 未 就 关 联 事 项 按 上 述 程 序 进 行 关 联 关 系 披 露 或 回 避, 有 关 该 关 联 事 项 的 一 切 决 议 无 效, 重 新 表 决 ( 三 ) 独 立 董 事 审 核 关 联 交 易 特 殊 的 权 利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第 十 七 条 规 定 : 为 充 分 发 挥 独 立 董 事 的 作 用, 独 立 董 事 除 应 当 具 有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及 公 司 章 程 赋 予 董 事 的 职 权 外, 独 立 董 事 还 具 有 以 下 特 别 职 权 : ( 一 )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 指 公 司 拟 与 关 联 人 达 成 的 总 额 高 于 300 万 元 人 民 币 或 高 于 公 司 最 近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的 5% 的 关 联 交 易 ) 应 由 1/2 以 上 独 立 董 事 事 先 认 可 后, 方 可 提 交 董 事 会 讨 论 ; 独 立 董 事 做 出 判 断 前, 可 以 聘 请 中 介 机 构 出 具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报 告, 作 为 其 判 断 的 依 据 1-1-215

四 发 行 人 关 联 交 易 履 行 程 序 情 况 及 独 立 董 事 意 见 ( 一 ) 关 联 交 易 制 度 执 行 情 况 公 司 在 2010 年 3 月 23 日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股 份 公 司 后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均 严 格 执 行 了 公 司 章 程 和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的 规 定 1 董 事 会 对 关 联 交 易 的 审 议 2011 年 11 月 10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确 认 公 司 2008 年 至 2011 年 9 月 关 联 交 易 的 议 案, 同 意 并 确 认 公 司 2008 年 至 2011 年 9 月 发 生 的 上 述 关 联 交 易 公 允, 未 损 害 公 司 及 非 关 联 股 东 的 权 益 2012 年 2 月 19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九 次 会 议,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收 购 重 庆 三 圣 汽 车 修 理 有 限 公 司 100% 股 权 的 议 案 和 关 于 公 司 2012 年 度 向 银 行 申 请 综 合 授 信 额 度 的 议 案 2013 年 2 月 28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四 次 会 议, 会 议 审 议 通 了 关 于 租 赁 关 联 方 重 庆 市 碚 圣 农 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土 地 使 用 权 的 议 案 和 关 于 公 司 2013 年 度 向 银 行 申 请 综 合 授 信 额 度 的 议 案 2014 年 1 月 25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4 年 度 向 银 行 申 请 综 合 授 信 额 度 的 议 案 2 监 事 会 对 关 联 交 易 的 审 议 2011 年 11 月 10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五 次 会 议,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确 认 公 司 2008 年 至 2011 年 9 月 关 联 交 易 的 议 案, 同 意 并 确 认 公 司 2008 年 至 2011 年 9 月 发 生 的 上 述 关 联 交 易 公 允, 未 损 害 公 司 及 非 关 联 股 东 的 权 益 3 股 东 大 会 对 关 联 交 易 的 审 议 2011 年 11 月 28 日, 公 司 召 开 2011 年 度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确 认 公 司 2008 年 至 2011 年 9 月 关 联 交 易 的 议 案, 同 意 并 确 认 公 司 2008 年 至 2011 年 9 月 发 生 的 上 述 关 联 交 易 公 允, 未 损 害 公 司 及 非 关 联 股 东 的 权 益 2012 年 3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1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公 司 2012 年 度 向 银 行 申 请 综 合 授 信 额 度 的 议 案 同 意 公 司 根 据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的 需 要, 在 2012 年 度 内 采 取 使 用 公 司 资 产 向 银 行 抵 押 和 担 保 关 联 方 担 保 ( 不 含 提 供 反 担 保 ) 以 及 其 他 方 式, 向 银 行 申 请 贷 款 余 额 2.8 亿 元 人 民 币 的 综 合 授 信 1-1-216

2013 年 3 月 23 日, 公 司 召 开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公 司 2012 年 度 向 银 行 申 请 综 合 授 信 额 度 的 议 案 同 意 公 司 根 据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的 需 要, 在 2013 年 度 内 采 取 使 用 公 司 资 产 向 银 行 抵 押 和 担 保 关 联 方 担 保 ( 不 含 提 供 反 担 保 ) 应 收 账 款 保 理 以 及 其 他 方 式, 向 银 行 申 请 贷 款 余 额 4.8 亿 元 人 民 币 的 综 合 授 信 2013 年 3 月 23 日, 公 司 召 开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租 赁 关 联 方 重 庆 市 碚 圣 农 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土 地 使 用 权 的 议 案 2014 年 2 月 22 日, 公 司 召 开 2013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公 司 2014 年 度 向 银 行 申 请 综 合 授 信 额 度 的 议 案 同 意 公 司 根 据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的 需 要, 在 2014 年 度 内 采 取 使 用 公 司 资 产 向 银 行 抵 押 和 担 保 关 联 方 担 保 ( 不 含 提 供 反 担 保 ) 以 及 其 他 方 式, 向 银 行 申 请 贷 款 余 额 6 亿 元 人 民 币 的 综 合 授 信 ( 二 ) 独 立 董 事 对 关 联 交 易 发 表 意 见 的 情 况 独 立 董 事 按 照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对 公 司 2008 年 至 2011 年 9 月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履 行 的 审 议 程 序 合 法 性 及 交 易 价 格 的 公 允 性 发 表 了 无 保 留 的 意 见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认 为 : 公 司 发 生 的 上 述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均 未 违 反 公 司 法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遵 循 了 诚 实 信 用 的 商 业 交 易 原 则, 内 容 合 法 有 效, 对 公 司 及 全 体 股 东 公 平 合 理, 符 合 公 司 实 际 需 要, 有 利 于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没 有 损 害 公 司 及 其 他 非 关 联 股 东 权 益 关 于 收 购 三 圣 汽 修 股 权,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认 为 : 本 次 收 购 价 格 以 具 有 证 券 从 业 资 质 的 天 健 正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的 审 计 报 告 作 为 定 价 依 据, 定 价 合 理, 交 易 价 格 客 观 公 允 本 次 收 购 有 利 于 规 范 和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进 一 步 增 强 公 司 业 务 的 独 立 性, 符 合 公 司 实 际 需 要 交 易 的 内 容 和 决 策 程 序 符 合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公 司 章 程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的 规 定, 没 有 损 害 公 司 及 其 他 非 关 联 股 东 权 益 关 于 租 赁 碚 圣 农 业 土 地,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认 为 : 经 调 查 了 解, 公 司 因 水 土 临 时 移 动 式 混 凝 土 搅 拌 站 的 正 常 运 营, 租 赁 关 联 方 重 庆 市 碚 圣 农 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土 地 使 用 权 系 由 历 史 原 因 造 成, 是 遵 循 买 卖 不 破 租 赁 原 则 下 的 土 地 租 赁 行 为 的 延 续, 且 为 无 偿 租 赁 使 用 我 们 认 为 此 关 联 交 易 没 有 损 害 公 司 及 公 司 股 东 利 益, 不 1-1-217

会 对 公 司 独 立 性 产 生 影 响, 公 司 亦 不 会 因 此 类 交 易 而 对 关 联 人 形 成 依 赖 五 发 行 人 拟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的 措 施 本 公 司 将 尽 量 避 免 或 减 少 与 关 联 人 之 间 的 关 联 交 易 对 于 无 法 避 免 的 关 联 交 易, 本 公 司 将 遵 循 公 平 公 正 公 开 以 及 等 价 有 偿 的 基 本 商 业 原 则 ; 切 实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的 有 关 规 定 ; 不 损 害 全 体 股 东 特 别 是 中 小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为 避 免 和 消 除 可 能 出 现 的 公 司 股 东 利 用 其 地 位 而 从 事 损 害 本 公 司 或 公 司 其 他 股 东 利 益 的 情 形, 保 护 中 小 股 东 的 利 益, 公 司 制 定 了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和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同 时, 本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潘 先 文 先 生 周 廷 娥 女 士 向 本 公 司 出 具 承 诺 函, 郑 重 承 诺 : 1 严 格 遵 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重 庆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重 庆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重 庆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重 庆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等 法 律 法 规 公 司 章 程 及 公 司 相 关 管 理 制 度, 避 免 和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自 觉 维 护 公 司 及 全 体 股 东 利 益, 不 利 用 本 人 在 公 司 中 的 地 位, 为 本 人 及 本 人 控 股 子 公 司 在 与 公 司 的 关 联 交 易 中 谋 取 不 正 当 利 益 2 如 果 本 人 或 本 人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与 公 司 不 可 避 免 的 出 现 关 联 交 易, 本 人 将 严 格 执 行 相 关 回 避 制 度, 依 法 诚 信 地 履 行 股 东 义 务, 不 会 利 用 关 联 人 的 地 位, 就 上 述 关 联 交 易 采 取 任 何 行 动 以 促 使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作 出 有 损 公 司 及 其 他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的 决 议 ; 公 司 与 本 人 或 本 人 控 股 的 子 公 司 之 间 的 关 联 交 易 将 遵 守 公 正 公 平 的 原 则 进 行 从 制 度 上 和 操 作 上 为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设 定 控 制 阀 1-1-218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简 介 公 司 现 任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情 况 : 姓 名 在 公 司 职 务 任 职 期 间 潘 先 文 董 事 长 2013.3.23-2016.3.22 张 志 强 董 事 总 经 理 2013.3.23-2016.3.22 范 玉 金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2013.3.23-2016.3.22 杨 兴 志 董 事 董 事 会 秘 书 副 总 经 理 2013.3.23-2016.3.22 潘 敬 坤 董 事 2013.3.23-2016.3.22 吕 丹 董 事 2013.3.23-2016.3.22 杨 志 云 财 务 总 监 2013.3.23-2016.3.22 曹 兴 成 副 总 经 理 2013.3.23-2016.3.22 黎 伟 副 总 经 理 2013.3.23-2016.3.22 张 孝 友 独 立 董 事 2013.3.23-2016.3.22 杨 长 辉 独 立 董 事 2013.3.23-2016.3.22 潘 金 贵 独 立 董 事 2013.3.23-2016.3.22 陈 勇 监 事 2013.3.23-2016.3.22 杨 敏 监 事 2013.3.23-2016.3.22 肖 卿 萍 监 事 2013.3.23-2016.3.22 ( 一 ) 董 事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由 9 名 董 事 组 成, 其 中 独 立 董 事 3 名 潘 先 文 先 生 :1963 年 出 生, 汉 族,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大 专 学 历, 工 程 师, 重 庆 市 第 三 届 第 四 届 人 大 代 表 1981 年 入 伍, 参 加 过 对 越 自 卫 反 击 战 曾 荣 获 重 庆 五 一 劳 动 奖 章 中 国 混 凝 土 行 业 优 秀 企 业 家 重 庆 市 第 三 届 劳 动 模 范 重 庆 首 届 十 大 创 新 型 企 业 家 国 家 可 持 续 发 展 先 进 示 范 区 1-1-219

创 建 工 作 先 进 个 人 等 荣 誉 1995 年 5 月 至 2002 年 5 月 历 任 重 庆 市 江 北 石 膏 厂 厂 长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厂 厂 长,2002 年 5 月 起 任 江 北 特 材 执 行 董 事 总 经 理 具 有 多 年 石 膏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开 发 和 生 产 管 理 工 作 经 验, 参 与 研 发 了 一 种 石 膏 制 备 硫 酸 联 产 水 泥 的 工 艺 一 种 膨 胀 熟 料 膨 胀 剂 及 其 制 备 方 法 等 11 项 专 利 技 术 曾 主 持 了 重 庆 市 重 点 新 产 品 聚 羧 酸 高 效 减 水 剂 PCA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U 型 高 效 砼 膨 胀 剂 FDN 萘 系 高 效 减 水 剂 和 ZY 高 性 能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的 研 制 开 发 以 及 公 司 各 项 质 量 标 准 修 订 和 工 艺 技 术 改 造 工 作 ; 参 与 研 制 开 发 全 国 第 一 套 硬 石 膏 制 硫 酸 联 产 水 泥 的 工 艺 技 术 和 装 置 的 设 计 与 建 设 著 有 UEA-H 膨 胀 剂 的 开 发 是 膨 胀 剂 技 术 一 大 进 步 ( 合 著, 中 华 手 工,1999 年 第 3 期 ) 隧 道 窑 法 煅 烧 膨 胀 熟 料 的 工 业 性 试 验 ( 合 著, 第 四 届 全 国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学 术 交 流 会 论 文 集,2006 年 ) 硬 石 膏 制 硫 酸 联 产 水 泥 新 工 艺 ( 合 著, 第 五 届 全 国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学 术 交 流 会 论 文 集,2010 年 ) 等 交 流 性 文 章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长, 任 期 为 2013 年 3 月 23 日 至 2016 年 3 月 22 日 张 志 强 先 生 :1967 年 出 生, 汉 族,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高 中 学 历 1996 年 至 1998 年 任 重 庆 新 华 表 面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生 产 厂 长 ;1998 年 3 月 至 2002 年 5 月 任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厂 副 厂 长 ;2002 年 5 月 至 2010 年 3 月 任 江 北 特 材 副 总 经 理 ;2010 年 3 月 至 今 任 公 司 董 事 具 有 13 年 从 事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研 究 开 发 和 生 产 质 量 管 理 工 作 经 验 曾 主 持 完 成 了 重 庆 市 重 点 新 产 品 聚 羧 酸 高 效 减 水 剂 PCA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U 型 高 效 砼 膨 胀 剂 FDN 萘 系 高 效 减 水 剂 ZY 高 性 能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的 开 发 研 制, 对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和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检 验 方 法 和 质 量 标 准 的 研 究, 具 有 较 深 的 见 解 著 有 ZY 高 性 能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在 重 庆 海 关 综 合 业 务 大 楼 主 体 工 程 的 应 用 ( 合 著, 商 品 混 凝 土,2007 年 5 月 ) SL 微 膨 胀 防 水 剂 在 重 庆 市 解 放 碑 地 下 人 防 工 程 的 应 用 ( 合 著, 第 四 届 全 国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学 术 交 流 会 论 文 集,2006 年 ) ZY 膨 胀 剂 在 重 庆 市 鸡 冠 石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应 用 ( 合 著, 第 四 届 全 国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学 术 交 流 会 论 文 集,2006 年 ) 等 交 流 性 文 章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总 经 理, 任 期 为 2013 年 3 月 23 日 至 2016 年 3 月 22 日 杨 兴 志 先 生 :1966 年 出 生, 汉 族,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大 专 学 历, 助 理 工 程 师 1986 年 8 月 至 1998 年 8 月 历 任 重 庆 江 北 化 肥 厂 技 术 员 科 长 分 厂 厂 长 厂 长 助 理 部 长 ;2004 年 6 月 至 2010 年 3 月 任 江 北 特 材 副 总 经 理 ; 1-1-220

2010 年 3 月 至 今 任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副 总 经 理 ;2013 年 3 月 至 今 任 公 司 董 事 具 有 24 年 从 事 化 工 领 域 产 品 研 究 设 计 开 发 及 生 产 管 理 经 验, 参 与 研 发 了 一 种 石 膏 制 备 硫 酸 联 产 水 泥 的 工 艺 一 种 二 氧 化 硫 工 业 原 料 气 的 生 产 系 统 等 6 项 专 利 技 术 曾 主 持 了 合 成 氨 及 换 热 式 转 化 MEA 及 MDEA 脱 碳 石 膏 制 硫 酸 等 创 新 工 艺 技 术 的 研 究 和 工 程 技 术 实 施 开 发 并 取 得 了 很 好 的 应 用 效 果 著 有 磷 石 膏 制 硫 酸 联 产 水 泥 仍 是 其 综 合 利 用 的 有 效 途 径 ( 合 著, 硫 磷 设 计 与 粉 体 工 程, 2011 年 1 月 ) 学 术 论 文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董 事 会 秘 书 副 总 经 理 任 期 为 2013 年 3 月 23 日 至 2016 年 3 月 22 日 范 玉 金 先 生 :1963 年 出 生, 汉 族,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大 专 学 历, 中 共 党 员 1983 年 7 月 至 1997 年 5 月 历 任 重 庆 市 江 北 煤 矿 二 井 采 煤 队 长 工 会 主 席 副 井 长 一 井 井 长 ;1997 年 6 月 至 2003 年 10 月 任 重 庆 江 合 煤 化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2003 年 11 月 至 2004 年 10 月 任 重 庆 江 合 煤 化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江 合 煤 矿 党 委 书 记 工 会 主 席 ;2004 年 11 月 至 2005 年 10 月 任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振 兴 煤 矿 矿 长 ;2005 年 11 月 至 2010 年 3 月 任 江 北 特 材 副 总 经 理 工 会 主 席 ; 2010 年 3 月 至 今 任 公 司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任 期 为 2013 年 3 月 23 日 至 2016 年 3 月 22 日 潘 敬 坤 先 生 :1965 年 出 生, 汉 族,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本 科 学 历, 中 共 党 员 1999 年 11 月 至 2002 年 10 月 任 重 庆 森 木 森 科 技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经 理 ;2002 年 11 月 至 2008 年 5 月 历 任 重 庆 市 富 丰 水 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助 理 总 经 理 ;2008 年 9 月 至 2010 年 3 任 江 北 特 材 任 执 行 副 总 经 理 ;2010 年 3 月 至 2014 年 1 月 任 公 司 总 经 理,2011 年 4 月 1 日 起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任 期 为 2013 年 3 月 23 日 至 2016 年 3 月 22 日 吕 丹 先 生 :1972 年 8 月 出 生, 汉 族,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拥 有 英 国 爱 丁 堡 大 学 MBA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经 济 学 硕 士 学 位 1997 年 至 2009 年 历 任 深 圳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部 投 资 经 理 西 南 证 券 深 圳 投 行 部 项 目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北 京 德 明 万 银 投 资 公 司 高 级 经 理 平 安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直 接 投 资 部 高 级 经 理 ;2009 年 至 2010 年 任 盈 峰 投 资 控 股 集 团 直 接 投 资 部 总 经 理 ;2010 年 至 2012 年 任 广 东 盈 峰 创 业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2013 年 1 月 至 今 任 盈 峰 资 本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首 席 投 资 官 ;2011 年 4 月 1 日 至 今 任 公 司 董 事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任 期 为 2013 年 3 月 23 日 至 2016 年 3 月 22 日 1-1-221

张 孝 友 先 生 :1952 年 出 生, 汉 族,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研 究 生 学 历, 教 授, 中 共 党 员, 西 南 大 学 经 济 管 理 学 院 教 授 博 士 生 导 师 高 级 会 计 师 重 庆 长 江 造 型 材 料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曾 任 西 南 农 业 大 学 科 技 开 发 公 司 总 经 理 现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任 期 为 2013 年 3 月 23 日 至 2016 年 3 月 22 日 杨 长 辉 先 生 :1965 年 出 生, 汉 族,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博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重 庆 大 学 材 料 科 学 与 工 程 学 院 教 授 博 士 生 导 师 以 及 中 国 硅 酸 盐 学 会 混 凝 土 与 水 泥 制 品 委 员 会 第 六 届 理 事 重 庆 市 硅 酸 盐 学 会 理 事 长 现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任 期 为 2013 年 3 月 23 日 至 2016 年 3 月 22 日 潘 金 贵 先 生 :1973 年 出 生, 汉 族,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博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西 南 政 法 大 学 法 学 院 教 授, 硕 士 研 究 生 导 师 曾 在 现 代 法 学 等 学 术 刊 物 上 发 表 了 40 余 篇 学 术 论 文, 参 加 撰 写 专 著 4 部, 参 编 国 家 级 省 部 级 教 材 4 部, 参 研 国 家 级 省 部 级 重 点 科 研 项 目 5 项, 主 持 教 育 部 青 年 项 目 司 法 部 青 年 项 目 重 庆 市 一 般 项 目 等 省 部 级 科 研 项 目 3 项 现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任 期 为 2013 年 3 月 23 日 至 2016 年 3 月 22 日 ( 二 ) 监 事 本 公 司 监 事 会 由 3 名 监 事 组 成, 其 中 1 名 为 公 司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陈 勇 先 生 :1964 年 出 生, 汉 族,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本 科 学 历 2006 年 3 月 至 2010 年 3 月 任 江 北 特 材 混 凝 土 分 公 司 副 经 理, 现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会 主 席 党 委 副 书 记 工 会 副 主 席, 监 事 会 主 席 任 期 为 2013 年 3 月 23 日 至 2016 年 3 月 22 日 杨 敏 女 士 :1977 年 出 生, 汉 族,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本 科 学 历 1997 年 9 月 至 2007 年 3 月 先 后 在 重 庆 天 人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天 人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天 人 冲 压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陆 莲 兴 酒 店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部 工 作 ; 2008 年 3 月 至 2010 年 3 月 在 江 北 特 材 三 圣 搅 拌 站 财 务 部 工 作 现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任 期 为 2013 年 3 月 23 日 至 2016 年 3 月 22 日 肖 卿 萍 女 士 :1966 年 5 月 出 生, 汉 族,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高 中 学 历 1986 年 至 2000 年 在 西 南 合 成 制 药 厂 工 作, 历 任 制 药 工 化 验 员 化 验 1-1-222

室 班 长 2000 年 至 2002 年 在 西 南 合 成 制 药 物 业 管 理 公 司 工 作, 任 管 理 员 兼 工 会 主 席 2003 年 至 2007 年 在 渝 北 区 空 港 旅 行 社 工 作, 任 主 管 2007 年 至 2010 年 3 月 在 江 北 特 材 三 圣 搅 拌 站 工 作 2010 年 3 月 至 今 在 公 司 混 凝 土 分 公 司 工 作 ; 现 任 本 公 司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任 期 为 2013 年 3 月 23 日 至 2016 年 3 月 22 日 ( 三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本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包 括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总 监 董 事 会 秘 书 张 志 强 先 生 :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总 经 理 简 介 同 上 杨 兴 志 先 生 :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董 事 会 秘 书 副 总 经 理 简 介 同 上 范 玉 金 先 生 :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简 介 同 上 曹 兴 成 先 生 :1953 年 出 生, 汉 族,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高 中 学 历, 政 工 师, 中 共 党 员 1978 年 至 1984 年 在 西 藏 日 喀 则 地 委 秘 书 科 工 作 ;1984 年 至 2002 年 先 后 工 作 于 重 庆 市 江 北 火 柴 厂 重 庆 市 江 北 石 膏 厂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厂 ;2002 年 5 月 至 2010 年 3 月 任 江 北 特 材 副 总 经 理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任 期 为 2013 年 3 月 23 日 至 2016 年 3 月 22 日 黎 伟 先 生 :1958 年 出 生, 汉 族,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大 专 学 历, 经 济 师, 中 共 党 员 1987 年 至 1994 年 工 作 于 重 庆 市 第 二 商 业 局 ;1994 年 至 2000 年 工 作 于 重 庆 市 水 产 总 公 司 ;2000 年 至 2006 年 工 作 于 重 庆 市 新 洲 实 业 集 团 ;2006 年 10 月 至 2010 年 3 月 任 江 北 特 材 副 总 经 理 党 总 支 书 记 现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党 委 书 记 副 总 经 理 任 期 为 2013 年 3 月 23 日 至 2016 年 3 月 22 日 杨 志 云 先 生 :1965 年 出 生, 汉 族,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大 专 学 历, 会 计 师 曾 任 重 庆 市 长 江 缸 体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财 务 经 理 江 北 特 材 副 总 经 理 现 任 本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任 期 为 2013 年 3 月 23 日 至 2016 年 3 月 22 日 ( 四 )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潘 先 文 先 生 : 简 历 同 董 事 部 分 张 志 强 先 生 : 简 历 同 董 事 部 分 杨 兴 志 先 生 : 简 历 同 董 事 部 分 李 光 明 先 生 :1963 年 出 生, 汉 族,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本 科 学 1-1-223

历,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曾 任 中 国 建 筑 材 料 科 学 研 究 院 直 属 企 业 北 京 中 岩 特 种 建 材 公 司 副 总 工 程 师,2004 年 2 月 起 任 江 北 特 材 任 总 工 程 师 李 光 明 具 有 20 年 从 事 商 品 混 凝 土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水 泥 研 究 开 发 质 量 管 理 和 工 程 应 用 工 作 经 验 曾 主 持 完 成 了 氟 硫 参 与 下 熟 料 中 碱 质 行 为 的 研 究 耐 磨 微 膨 胀 硅 酸 盐 水 泥 的 研 究 贝 利 特 白 水 泥 熟 料 形 成 及 水 化 过 程 的 研 究 自 动 测 长 仪 的 研 究 UEA-H 低 碱 高 效 能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的 研 究 ZY 高 性 能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的 研 究 其 中, 耐 磨 微 膨 胀 硅 酸 盐 水 泥 获 国 家 发 明 专 利 ( 专 利 号 ZL91110610.3), ZY 高 性 能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获 国 家 发 明 专 利 ( 专 利 号 ZL02103899.6), 氟 硫 参 与 下 熟 料 中 碱 质 行 为 的 研 究 获 中 国 建 筑 材 料 科 学 研 究 院 科 技 进 步 三 等 奖 参 与 研 发 了 一 种 膨 胀 剂 及 其 制 备 方 法 及 一 种 膨 胀 熟 料 膨 胀 剂 及 其 制 备 方 法 等 6 项 专 利 技 术 著 有 ZY 高 性 能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性 能 和 水 化 机 理 的 研 究 ( 合 著,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及 应 用, 中 国 建 材 工 业 出 版 社,2002 年 )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应 用 中 的 若 干 问 题 ( 合 著, 施 工 技 术,2000 年 10 月 ) CaO-SiO 2-Al 2O 3-BaSO 4 系 统 中 贝 利 特 白 水 泥 熟 料 形 成 过 程 的 研 究 ( 合 著, 中 国 建 材 科 技,1995 年 12 月 ) 等 20 余 篇 学 术 论 文 现 任 本 公 司 总 工 程 师 姚 彬 先 生 :1978 年 6 月 生, 汉 族, 大 专 学 历 具 有 10 年 从 事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研 究 开 发 和 质 量 管 理 工 作 经 验 曾 参 与 重 庆 市 重 点 新 产 品 聚 羧 酸 高 效 减 水 剂 PCA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U 型 高 效 砼 膨 胀 剂 FDN 萘 系 高 效 减 水 剂 ZY 高 性 能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的 开 发 研 制 以 及 参 与 制 定 了 公 司 各 项 质 量 标 准, 精 于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制 造 工 艺 技 术 配 方 及 质 量 检 验 著 有 ZY 高 性 能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在 重 庆 海 关 综 合 业 务 大 楼 主 体 工 程 的 应 用 ( 合 著, 商 品 混 凝 土,2007 年 5 月 ) 膨 胀 剂 不 同 取 代 法 和 掺 量 对 混 凝 土 强 度 与 限 制 膨 胀 率 的 影 响 ( 合 著, 第 四 届 全 国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学 术 交 流 会 论 文 集,2006 年 ) 补 偿 收 缩 混 凝 土 限 制 膨 胀 率 简 便 试 验 方 法 的 探 索 ( 合 著, 第 四 届 全 国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学 术 交 流 会 论 文 集,2006 年 ) 膨 胀 剂 的 颗 粒 组 成 与 限 制 膨 胀 率 的 关 系 ( 合 著, 第 四 届 全 国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学 术 交 流 会 论 文 集,2006 年 ) SL 微 膨 胀 剂 在 重 庆 市 解 放 碑 地 下 人 防 工 程 的 应 用 ( 合 著, 第 四 届 全 国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学 术 交 流 会 论 文 集, 2006 年 ) ZY 膨 胀 剂 在 重 庆 市 鸡 冠 石 潜 水 处 理 厂 的 应 用 ( 合 著, 第 四 届 全 国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学 术 交 流 会 论 文 集,2006 年 ) 等 交 流 性 文 章 1998 年 至 2002 年 在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厂 工 作 ;2002 年 5 月 至 2010 年 3 月 在 江 北 特 材 工 作 现 任 公 1-1-224

司 研 发 中 心 副 主 任 郑 泽 伟 先 生 :1971 年 9 月 生, 汉 族, 本 科 学 历, 工 程 师 2003 年 8 月 至 2010 年 3 月 工 作 于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三 圣 搅 拌 站, 历 任 经 理 副 总 工 总 工 职 务 ;2010 年 3 月 至 今 在 公 司 混 凝 土 分 公 司 工 作, 现 任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研 发 中 心 副 主 任 具 有 12 年 从 事 混 凝 土 研 究 开 发 混 凝 土 工 程 技 术 和 混 凝 土 生 产 质 量 管 理 经 验, 曾 参 与 了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人 工 机 制 砂 在 混 凝 土 中 的 应 用 聚 羧 酸 减 水 剂 在 混 凝 土 中 的 应 用 技 术 等 研 究 ( 五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提 名 和 选 聘 情 况 1 董 事 的 提 名 和 选 聘 2010 年 3 月 20 日, 经 股 东 提 名,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同 意 选 举 潘 先 文 先 生 张 志 强 先 生 范 玉 金 先 生 周 和 平 先 生 张 孝 友 先 生 杨 长 辉 先 生 潘 金 贵 先 生 为 公 司 董 事, 其 中 张 孝 友 先 生 杨 长 辉 先 生 潘 金 贵 先 生 为 独 立 董 事 同 日 召 开 的 第 一 届 第 一 次 董 事 会 选 举 潘 先 文 先 生 为 董 事 长 2011 年 4 月 1 日, 股 东 潘 先 文 先 生 ( 提 名 潘 敬 坤 ) 盈 峰 投 资 德 封 建 筑 ( 联 合 提 名 吕 丹 ) 分 别 提 名 潘 敬 坤 先 生 吕 丹 先 生 为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非 独 立 董 事, 经 公 司 2010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同 意 增 选 潘 敬 坤 先 生 吕 丹 先 生 为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非 独 立 董 事 2013 年 3 月 23 日, 经 股 东 提 名, 公 司 2012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同 意 选 举 潘 先 文 先 生 潘 敬 坤 先 生 张 志 强 先 生 范 玉 金 先 生 杨 兴 志 先 生 吕 丹 先 生 张 孝 友 先 生 杨 长 辉 先 生 潘 金 贵 先 生 为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成 员, 其 中 张 孝 友 先 生 杨 长 辉 先 生 潘 金 贵 先 生 为 独 立 董 事 同 日 召 开 的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选 举 潘 先 文 先 生 为 董 事 长 2 监 事 的 提 名 和 选 聘 2010 年 3 月 20 日,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选 举 陈 勇 先 生 杨 敏 女 士 为 公 司 监 事,2010 年 3 月 13 日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推 选 隆 怡 女 士 为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同 日 召 开 的 监 事 会 选 举 陈 勇 先 生 担 任 监 事 会 主 席 2011 年 2 月 21 日, 隆 怡 女 士 因 工 作 原 因 辞 去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职 务 2011 年 3 月 1 日, 公 司 召 开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选 举 沈 康 莉 女 士 为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1-1-225

2011 年 4 月 29 日, 沈 康 莉 女 士 由 于 工 作 原 因 辞 去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职 务 2011 年 5 月 10 日, 公 司 召 开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选 举 肖 卿 萍 女 士 为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2013 年 3 月 17 日, 公 司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选 举 肖 卿 萍 女 士 为 公 司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2013 年 3 月 23 日, 经 公 司 2012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同 意 选 举 陈 勇 先 生 杨 敏 女 士 为 公 司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股 东 监 事 2013 年 3 月 23 日,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选 举 陈 勇 先 生 担 任 监 事 会 主 席 3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提 名 和 选 聘 2010 年 3 月 20 日,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聘 任 潘 敬 坤 先 生 为 公 司 总 经 理 ; 经 总 经 理 潘 敬 坤 先 生 的 提 名, 聘 任 张 志 强 先 生 范 玉 金 先 生 杨 兴 志 先 生 曹 兴 成 先 生 黎 伟 先 生 为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 聘 任 杨 志 云 先 生 为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 聘 任 杨 兴 志 先 生 为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2013 年 3 月 23 日,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同 意 续 聘 潘 敬 坤 先 生 为 公 司 总 经 理 ; 同 意 续 聘 张 志 强 先 生 范 玉 金 先 生 杨 兴 志 先 生 曹 兴 成 先 生 黎 伟 先 生 为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 同 意 续 聘 杨 志 云 先 生 为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 同 意 续 聘 杨 兴 志 先 生 为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2014 年 1 月, 潘 敬 坤 先 生 因 工 作 原 因 辞 去 公 司 总 经 理 职 务 2014 年 1 月 25 日, 经 董 事 长 潘 先 文 先 生 提 名,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同 意 聘 任 张 志 强 先 生 为 公 司 总 经 理 情 况 二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持 股 ( 一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情 况 截 止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管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直 接 持 股 情 况 如 下 所 示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公 司 任 职 所 持 股 份 数 额 ( 股 ) 股 份 比 例 (%) 1 潘 先 文 董 事 长 47,398,869.00 65.83% 1-1-226

2 周 廷 娥 -- 6,938,626.00 9.64% 3 潘 呈 恭 -- 6,600,000.00 9.17% 4 潘 先 东 市 场 营 销 部 经 理 600,000.00 0.83% 5 杨 兴 志 董 事 董 事 会 秘 书 副 总 经 理 550,000.00 0.76% 6 杨 志 云 财 务 总 监 370,000.00 0.51% 7 张 志 强 董 事 总 经 理 275,000.00 0.38% 8 曹 兴 成 副 总 经 理 250,000.00 0.35% 9 范 玉 金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173,877.00 0.24% 10 黎 伟 副 总 经 理 173,877.00 0.24% 11 潘 先 伟 -- 150,000.00 0.21% 12 李 光 明 总 工 程 师 130,408.00 0.18% 13 潘 先 福 -- 75,000.00 0.10% 14 杨 敏 监 事 75,000.00 0.10% 15 潘 敬 坤 董 事 65,204.00 0.09% 16 郑 泽 伟 混 凝 土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研 发 中 心 副 主 任 39,122.00 0.05% 17 姚 彬 研 发 中 心 副 主 任 28,255.00 0.04% 18 陈 勇 监 事 21,735.00 0.03% 除 上 述 情 况 外, 公 司 不 存 在 其 他 董 事 监 事 高 管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直 接 持 股 上 述 人 员 所 持 股 份 均 不 存 在 冻 结 或 质 押 情 况 1-1-227

( 二 ) 报 告 期 内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持 股 变 动 情 况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2010 年 10 月 增 资 后 持 股 数 额 ( 股 ) 2010 年 10 月 增 资 后 持 股 比 例 2010 年 3 月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公 司 后 持 股 数 额 ( 股 ) 2010 年 3 月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公 司 后 持 股 比 例 2009 年 12 月 增 资 后 出 资 额 ( 元 ) 2009 年 12 月 增 资 后 出 资 比 例 1 潘 先 文 47,398,869.00 65.83% 47,398,869.00 71.82% 23,699,435.65 71.82% 2 周 廷 娥 6,938,626.00 9.64% 6,938,626.00 10.51% 3,469,312.95 10.51% 3 潘 呈 恭 6,600,000.00 9.17% 6,600,000.00 10.00% 3,300,000.00 10.00% 4 潘 先 东 600,000.00 0.83% 600,000.00 0.91% 300,000.00 0.91% 5 杨 兴 志 550,000.00 0.76% 550,000.00 0.83% 275,000.00 0.83% 6 杨 志 云 370,000.00 0.51% 370,000.00 0.56% 185,000.00 0.56% 7 张 志 强 275,000.00 0.38% 275,000.00 0.42% 137,500.00 0.42% 8 曹 兴 成 250,000.00 0.35% 250,000.00 0.38% 125,000.00 0.38% 9 范 玉 金 173,877.00 0.24% 173,877.00 0.26% 86,938.62 0.26% 10 黎 伟 173,877.00 0.24% 173,877.00 0.26% 86,938.62 0.26% 11 潘 先 伟 150,000.00 0.21% 150,000.00 0.23% 75,000.00 0.23% 12 李 光 明 130,408.00 0.18% 130,408.00 0.20% 65,203.97 0.20% 1-1-228

13 潘 先 福 75,000.00 0.10% 75,000.00 0.12% 37,500.00 0.12% 14 杨 敏 75,000.00 0.10% 75,000.00 0.12% 37,500.00 0.12% 15 潘 敬 坤 65,204.00 0.09% 65,204.00 0.10% 32,601.98 0.10% 16 郑 泽 伟 39,122.00 0.05% 39,122.00 0.06% 19,561.19 0.06% 17 姚 彬 28,255.00 0.04% 28,255.00 0.04% 14,127.53 0.04% 18 陈 勇 21,735.00 0.03% 21,735.00 0.03% 10,867.33 0.03% 1-1-229

情 况 三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截 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除 本 公 司 外 的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 姓 名 潘 先 文 吕 丹 在 三 圣 特 材 的 任 职 情 况 董 事 长 董 事 被 投 资 企 业 名 称 重 庆 市 碚 圣 农 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加 油 站 在 被 投 资 企 业 任 职 情 况 被 投 资 企 业 注 册 资 本 ( 万 元 ) 出 资 金 额 ( 万 元 ) 持 股 比 例 董 事 长 2,000 1,700 85% 法 定 代 表 人 负 责 人 15 15 100% 重 庆 德 圣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2,000 1,900 95% 利 川 市 新 嘉 华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神 华 保 险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中 茂 园 林 建 设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盈 峰 资 本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1,000 500 50% 董 事 2,000 4.4 0.22% -- 3,245 6.51 0.19% 董 事 首 席 投 资 官 5,000 250 5% 截 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实 际 控 制 人 近 亲 属 中 除 潘 呈 恭 先 生 潘 先 伟 先 生 有 与 三 圣 特 材 是 否 存 在 利 益 冲 突 否 否 对 外 投 资 外, 实 际 控 制 人 其 他 近 亲 属 没 有 对 外 投 资 或 实 际 控 制 任 何 盈 利 性 组 织 (1) 潘 呈 恭 先 生 持 有 德 露 物 流 10% 股 权, 持 有 八 仙 洞 煤 业 50% 股 权 德 露 物 流 和 八 仙 洞 煤 业 的 基 本 情 况 请 参 见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七 发 起 人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情 况 之 ( 三 )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2) 潘 先 伟 先 生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公 司 名 称 : 重 庆 金 华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时 间 :2008 年 6 月 6 日 法 定 代 表 人 : 袁 小 莉 注 册 资 金 :500 万 元 注 册 地 : 重 庆 市 渝 北 区 双 龙 湖 街 道 桂 馥 大 道 2 号 金 色 池 塘 车 库 幢 -2- 商 业 6 1-1-230

主 要 生 产 经 营 地 : 重 庆 市 渝 北 区 经 营 范 围 : 利 用 企 业 自 有 资 金 从 事 项 目 投 资 ; 企 业 营 销 策 划 咨 询 ; 企 业 形 象 策 划 咨 询 ; 投 资 信 息 咨 询 ; 商 务 信 息 咨 询 ;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 财 务 咨 询 ; 销 售 : 装 饰 材 料, 金 属 材 料, 五 金 交 电, 百 货, 针 纺 织 品, 家 用 电 器, 普 通 机 械, 电 器 机 械, 电 线 电 缆, 办 公 用 品, 劳 保 用 品 ( 不 含 特 种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 文 教 用 品 ; 房 地 产 经 纪 ; 房 地 产 信 息 咨 询 ; 房 地 产 营 销 策 划 ; 楼 盘 租 售 代 理 ; 代 办 房 地 产 交 易 手 续 ; 代 办 房 地 产 抵 押 贷 款 手 续 主 营 业 务 : 利 用 企 业 自 有 资 金 从 事 项 目 投 资 ; 财 务 咨 询 ; 商 务 信 息 投 资 信 息 咨 询 ; 代 办 房 地 产 交 易 手 续 ; 代 办 房 地 产 抵 押 贷 款 手 续 主 要 产 品 : 项 目 投 资 咨 询 服 务 代 办 服 务 股 权 结 构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金 额 ( 万 元 )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比 例 1 吴 育 建 125 25% 2 吴 育 胜 125 25% 3 王 天 强 125 25% 4 潘 先 伟 125 25% 合 计 500 100% 持 股 比 例 : 持 有 25% 的 股 权, 未 实 施 控 制 截 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金 华 投 资 总 资 产 为 453.48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453.48 万 元 ;2013 年 度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8 万 元, 净 利 润 -8.33 万 元 ( 未 经 审 计 ) 除 上 述 已 经 披 露 的 情 形 外, 截 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实 际 控 制 人 潘 先 文 周 廷 娥 的 近 亲 属 没 有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也 未 实 际 控 制 其 他 盈 利 性 组 织 四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薪 酬 情 况 2013 年 度, 公 司 现 任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从 公 司 领 取 收 入 情 况 如 下 : 姓 名 职 务 薪 酬 ( 元 ) 潘 先 文 董 事 长 研 发 中 心 主 任 300,000.00 张 志 强 董 事 总 经 理 180,000.00 1-1-231

杨 兴 志 董 事 董 事 会 秘 书 副 总 经 理 180,000.00 范 玉 金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180,000.00 潘 敬 坤 董 事 186,000.00 吕 丹 董 事 -- 张 孝 友 独 立 董 事 60,000.00 杨 长 辉 独 立 董 事 60,000.00 潘 金 贵 独 立 董 事 60,000.00 陈 勇 监 事 会 主 席 120,000.00 杨 敏 监 事 74,282.14 肖 卿 萍 监 事 53,918.28 曹 兴 成 副 总 经 理 183,600.00 黎 伟 副 总 经 理 183,600.00 杨 志 云 财 务 总 监 180,000.00 李 光 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总 工 程 师 186,000.00 郑 泽 伟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研 发 中 心 副 主 任 236,867.00 姚 彬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研 发 中 心 副 主 任 100,140.00 公 司 现 任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除 以 上 收 入 外, 不 存 在 从 公 司 及 其 关 联 企 业 取 得 的 其 他 收 入, 也 不 享 有 其 他 待 遇 和 养 老 金 计 划 等 五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兼 职 情 况 截 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兼 职 情 况 : 姓 名 兼 职 单 位 兼 任 职 务 兼 职 单 位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重 庆 市 碚 圣 农 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潘 先 文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三 圣 加 油 站 重 庆 德 圣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利 川 市 新 嘉 华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负 责 人 监 事 监 事 公 司 关 联 方 重 庆 市 混 凝 土 协 会 副 会 长 无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工 商 业 联 合 会 副 主 席 无 1-1-232

吕 丹 广 东 神 华 保 险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盈 峰 资 本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安 洁 士 石 油 技 术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万 鼎 硅 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西 安 金 源 电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董 事 首 席 投 资 官 董 事 董 事 监 事 除 吕 丹 先 生 在 兼 职 单 位 担 任 董 事 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而 使 兼 职 单 位 与 本 公 司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外, 兼 职 单 位 与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其 他 情 形 的 关 联 关 系 张 志 强 重 庆 市 建 筑 外 加 剂 协 会 会 长 无 杨 长 辉 重 庆 大 学 材 料 科 学 与 工 程 学 院 教 授 无 重 庆 市 硅 酸 盐 学 会 理 事 长 无 潘 金 贵 西 南 政 法 大 学 法 学 院 教 授 无 西 南 大 学 经 济 管 理 学 院 教 授 张 孝 友 李 光 明 重 庆 再 升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建 峰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长 江 造 型 材 料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混 凝 土 与 水 泥 制 品 协 会 膨 胀 混 凝 土 分 会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董 事 副 理 事 长 除 以 上 兼 职 情 况 外, 董 事 监 事 高 管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不 存 在 其 他 兼 职 情 况 无 无 关 系 六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相 互 之 间 的 亲 属 截 止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相 互 之 间 的 亲 属 关 系 如 下 : 姓 名 职 务 与 董 事 长 潘 先 文 的 关 系 曹 兴 成 副 总 经 理 配 偶 的 姐 夫 除 此 之 外,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亲 属 关 系 1-1-233

七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与 公 司 的 协 议 及 承 诺 情 况 ( 一 ) 与 公 司 签 订 的 协 议 本 公 司 与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签 订 了 劳 动 合 同 保 密 协 议, 对 上 述 人 员 的 诚 信 义 务, 特 别 是 商 业 秘 密 等 方 面 的 保 密 义 务 作 出 了 规 定 截 止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上 述 合 同 履 行 正 常, 不 存 在 违 约 情 形 ( 二 ) 重 要 承 诺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重 要 承 诺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书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十 二 发 行 人 主 要 股 东 以 及 作 为 股 东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作 出 的 重 要 承 诺 八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任 职 资 格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不 存 在 公 司 法 第 146 条 规 定 的 不 得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情 形, 其 聘 任 均 符 合 公 司 章 程 所 规 定 的 程 序,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任 职 资 格 九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变 动 情 况 ( 一 ) 董 事 最 近 三 年 变 动 情 况 变 更 设 立 股 份 公 司 前, 有 限 公 司 未 设 立 董 事 会, 设 1 名 执 行 董 事 为 潘 先 文 先 生 2009 年 以 来 变 化 情 况 如 下 : 2010 年 3 月 20 日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同 意 选 举 潘 先 文 先 生 张 志 强 先 生 范 玉 金 先 生 周 和 平 先 生 张 孝 友 先 生 杨 长 辉 先 生 潘 金 贵 先 生 为 公 司 董 事, 其 中 张 孝 友 先 生 杨 长 辉 先 生 潘 金 贵 先 生 为 独 立 董 事 同 日 召 开 的 第 一 届 第 一 次 董 事 会 选 举 潘 先 文 先 生 为 董 事 长 1-1-234

2011 年 4 月 1 日, 经 公 司 2010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同 意 增 选 潘 敬 坤 先 生 吕 丹 先 生 为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2013 年 3 月 23 日, 公 司 召 开 2012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对 董 事 会 成 员 进 行 换 届 选 举, 同 意 选 举 潘 先 文 先 生 潘 敬 坤 先 生 张 志 强 先 生 范 玉 金 先 生 杨 兴 志 先 生 吕 丹 先 生 张 孝 友 先 生 杨 长 辉 先 生 潘 金 贵 先 生 为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成 员, 其 中 张 孝 友 先 生 杨 长 辉 先 生 潘 金 贵 先 生 为 独 立 董 事 ( 二 ) 监 事 最 近 三 年 变 动 情 况 变 更 设 立 股 份 公 司 前, 有 限 公 司 未 设 立 监 事 会, 设 1 名 监 事 为 周 廷 娥 女 士 2009 年 以 来 变 化 情 况 : 2010 年 3 月 13 日 公 司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推 选 隆 怡 女 士 为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2010 年 3 月 20 日,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选 举 陈 勇 先 生 杨 敏 女 士 为 公 司 监 事, 同 日 召 开 的 监 事 会 选 举 陈 勇 先 生 担 任 监 事 会 主 席 2011 年 2 月 21 日, 隆 怡 女 士 因 工 作 原 因 辞 去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职 务 2011 年 3 月 1 日, 公 司 召 开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选 举 沈 康 莉 女 士 为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2011 年 4 月 29 日, 沈 康 莉 女 士 因 工 作 原 因 辞 去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职 务 2011 年 5 月 10 日, 公 司 召 开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选 举 肖 卿 萍 女 士 为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2013 年 3 月 17 日 和 2013 年 3 月 23 日, 公 司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和 公 司 2012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分 别 进 行 了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和 股 东 监 事 的 换 届 选 举, 选 举 肖 卿 萍 女 士 为 公 司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选 举 陈 勇 先 生 杨 敏 女 士 为 公 司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股 东 监 事 2013 年 3 月 23 日,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选 举 陈 勇 先 生 担 任 监 事 会 主 席 ( 三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最 近 三 年 变 动 情 况 2010 年 3 月 20 日,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聘 任 潘 敬 坤 先 生 为 公 司 总 经 理 ; 聘 任 杨 志 云 先 生 为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 聘 任 杨 兴 志 先 生 为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 经 总 经 理 潘 敬 坤 先 生 的 提 名, 聘 任 张 志 强 先 生 范 玉 金 先 生 杨 兴 志 先 生 曹 兴 成 先 生 黎 伟 先 生 为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2013 年 3 月 23 日,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同 意 续 聘 潘 敬 坤 先 生 为 公 1-1-235

司 总 经 理 ; 同 意 续 聘 张 志 强 先 生 范 玉 金 先 生 杨 兴 志 先 生 曹 兴 成 先 生 黎 伟 先 生 为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 同 意 续 聘 杨 志 云 先 生 为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 同 意 续 聘 杨 兴 志 先 生 为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2014 年 1 月, 潘 敬 坤 先 生 因 工 作 原 因 辞 去 公 司 总 经 理 职 务 2014 年 1 月 25 日, 经 董 事 长 潘 先 文 先 生 提 名,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同 意 聘 任 张 志 强 先 生 为 公 司 总 经 理 1-1-236

第 九 节 公 司 治 理 2010 年 3 月 20 日, 公 司 召 开 创 立 大 会 暨 第 一 次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公 司 章 程 及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等 制 度, 选 举 产 生 了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和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成 员 ( 职 工 监 事 由 2010 年 3 月 13 日 召 开 的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选 举 通 过 ) 同 日, 公 司 召 开 的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选 举 产 生 了 公 司 董 事 长, 并 聘 任 了 公 司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总 监 和 董 事 会 秘 书 同 日, 公 司 召 开 的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选 举 产 生 了 公 司 监 事 会 主 席 上 述 治 理 框 架 和 相 关 制 度 均 是 依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规 范 性 文 件 而 设 计, 除 考 虑 目 前 尚 为 非 上 市 公 司 无 法 适 用 的 规 定 外 ( 如 交 易 所 对 公 司 的 监 管 向 交 易 所 和 证 监 会 备 案 等 ), 与 上 市 公 司 的 相 关 制 度 不 存 在 实 质 性 差 异 因 此, 公 司 自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公 司 起 即 初 步 建 立 了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和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建 立 了 符 合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市 要 求 的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整 体 变 更 后, 公 司 制 定 了 董 事 会 战 略 发 展 委 员 会 工 作 制 度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工 作 制 度 董 事 会 薪 酬 和 考 核 委 员 会 工 作 制 度 董 事 长 工 作 细 则 总 经 理 工 作 细 则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细 则 等 制 度, 进 一 步 完 善 了 公 司 治 理 此 外, 为 适 应 上 市 后 对 公 司 治 理 的 要 求, 公 司 依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和 证 监 会 的 规 范 性 文 件 对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和 上 述 制 度 进 行 了 修 订, 增 加 了 交 易 所 监 管 向 交 易 所 和 证 监 会 备 案 等 相 关 内 容, 与 上 市 公 司 相 关 制 度 不 存 在 差 异 修 订 后 的 一 系 列 制 度 已 通 过 股 东 大 会 或 董 事 会, 待 公 司 上 市 以 后 实 施 公 司 自 设 立 以 来,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能 够 按 照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和 三 会 议 事 规 则 等 规 定 赋 予 的 职 权 依 法 独 立 规 范 运 作, 履 行 各 自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没 有 违 法 违 规 情 况 的 发 生 一 股 东 大 会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和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的 相 关 规 定 规 范 运 行 1-1-237

( 一 ) 股 东 权 利 和 义 务 现 行 公 司 章 程 第 26 条 规 定, 公 司 股 东 为 依 法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法 人 和 自 然 人 股 东 按 其 所 持 有 的 股 份, 享 有 同 等 权 利, 承 担 同 种 义 务 现 行 公 司 章 程 第 29 条 规 定 : 公 司 股 东 享 有 下 列 权 利 :( 一 ) 按 照 其 所 持 有 的 股 份 份 额 获 得 股 利 和 其 他 形 式 的 利 益 分 配 ;( 二 ) 参 加 或 者 委 派 代 理 人 参 加 股 东 大 会 ;( 三 ) 依 照 其 所 持 有 的 股 份 份 额 行 使 表 决 权 ;( 四 )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行 为 进 行 监 督, 提 出 建 议 或 者 质 询 ;( 五 ) 依 照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转 让 赠 与 或 质 押 其 所 持 有 的 股 份 ( 六 ) 依 照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查 阅 有 关 公 司 文 件, 获 得 公 司 有 关 信 息 ( 七 ) 公 司 终 止 或 清 算 时, 按 其 所 持 有 的 股 份 份 额 参 加 公 司 剩 余 财 产 的 分 配 ;( 八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所 赋 予 的 其 他 权 利 现 行 公 司 章 程 第 31 条 规 定, 公 司 股 东 承 担 以 下 义 务 : ( 一 )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不 得 滥 用 股 东 权 利 损 害 公 司 或 者 其 他 股 东 的 利 益 ;( 二 ) 依 其 所 认 购 的 股 份 和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出 资 方 式 出 资 时 间, 按 期 足 额 缴 纳 股 金 ; ( 三 ) 除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情 形 外, 不 得 退 股 ;( 四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应 当 承 担 的 其 他 义 务 ( 二 ) 股 东 大 会 职 权 现 行 公 司 章 程 第 34 条 规 定 : 股 东 大 会 是 公 司 权 力 机 构, 依 法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 一 ) 决 定 公 司 经 营 方 针 和 投 资 计 划 ;( 二 ) 选 举 和 更 换 非 由 职 工 代 表 担 任 的 董 事 监 事, 决 定 有 关 董 事 监 事 的 报 酬 事 项 ;( 三 ) 审 议 批 准 董 事 会 的 报 告 ; ( 四 ) 审 议 批 准 监 事 会 的 报 告 ;( 五 ) 审 议 批 准 公 司 的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方 案 决 算 方 案 ;( 六 ) 审 议 批 准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和 弥 补 亏 损 方 案 ;( 七 ) 对 公 司 增 加 或 者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作 出 决 议 ;( 八 ) 对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作 出 决 议 ;( 九 ) 对 公 司 合 并 分 立 解 散 和 清 算 等 事 项 作 出 决 议 ;( 十 ) 修 改 公 司 章 程 ;( 十 一 ) 对 公 司 向 其 他 企 业 投 资 或 者 为 他 人 提 供 担 保 作 出 决 议 ;( 十 二 ) 对 公 司 聘 用 解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作 出 决 议 ;( 十 三 ) 审 议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应 当 由 股 东 大 会 决 定 的 其 他 事 项 1-1-238

现 行 公 司 章 程 第 54 条 规 定 : 下 列 事 项 由 股 东 大 会 以 特 别 决 议 通 过 :( 一 ) 公 司 增 加 或 者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 二 )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 三 ) 公 司 的 分 立 合 并 解 散 和 清 算 变 更 公 司 形 式 ;( 四 ) 修 改 公 司 章 程 ;( 五 ) 收 购 本 公 司 股 份 ;( 六 ) 在 一 年 内 购 买 出 售 重 大 资 产 或 者 对 其 他 企 业 投 资 或 者 提 供 担 保 的 金 额 超 过 公 司 资 产 总 额 的 百 分 之 三 十 ;( 七 )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和 股 东 大 会 以 普 通 决 议 认 定 会 对 公 司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需 要 以 特 别 决 议 通 过 的 其 他 事 项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管 理 制 度 第 11 条 规 定 : 下 列 对 外 担 保 须 经 股 东 大 会 审 批 : ( 一 ) 公 司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的 对 外 担 保 总 额, 超 过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50% 以 后 提 供 的 任 何 担 保 ;( 二 ) 单 笔 担 保 额 超 过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10% 的 担 保 ;( 三 ) 为 资 产 负 债 率 超 过 70% 的 担 保 对 象 提 供 的 担 保 ;( 四 ) 连 续 十 二 个 月 内 担 保 金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的 30% 的 担 保 ;( 五 ) 连 续 十 二 个 月 内 担 保 金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50%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5,000 万 元 人 民 币 的 担 保 ; ( 六 ) 对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方 提 供 的 担 保 ;( 七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及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其 他 担 保 情 形 公 司 重 大 投 资 决 策 管 理 制 度 第 13 条 第 1 款 规 定 : 超 过 第 十 二 条 规 定 金 额 的 投 资 事 项, 以 及 涉 及 运 用 发 行 证 券 募 集 资 金 进 行 投 资 的 须 报 经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第 18 条 规 定 : 公 司 拟 与 关 联 自 然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金 额 在 300 万 元 人 民 币 以 上, 且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0.5% 以 上 的, 应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公 司 不 得 直 接 或 者 通 过 子 公 司 向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提 供 借 款 第 19 条 规 定 : 公 司 与 关 联 法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金 额 在 3,000 万 元 人 民 币 以 上 且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5% 以 上 的, 并 应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 三 )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的 有 关 规 定, 股 东 大 会 的 议 事 规 则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1) 股 东 大 会 的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分 为 股 东 大 会 年 会 和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股 东 大 会 年 会 每 年 召 开 一 次, 1-1-239

并 于 上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完 结 之 后 的 六 个 月 之 内 举 行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公 司 在 事 实 发 生 之 日 起 两 个 月 以 内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董 事 人 数 不 足 公 司 法 规 定 人 数 或 者 本 章 程 所 定 人 数 的 三 分 之 二 时, 公 司 未 弥 补 亏 损 达 实 收 股 本 总 额 三 分 之 一 时, 单 独 或 者 合 并 持 有 公 司 百 分 之 十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请 求 时, 董 事 会 认 为 必 要 时, 监 事 会 提 议 召 开 时,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形 召 集 人 应 在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20 日 前 通 知 各 股 东,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应 在 会 议 召 开 15 日 前 通 知 各 股 东 发 出 股 东 大 会 通 知 后, 无 正 当 理 由, 股 东 大 会 不 应 延 期 或 取 消, 股 东 大 会 通 知 中 列 明 的 提 案 不 应 取 消 一 旦 出 现 延 期 或 取 消 的 情 形, 召 集 人 应 当 在 原 定 召 开 日 前 至 少 2 个 工 作 日 通 知 并 说 明 理 由 (2) 股 东 大 会 的 提 案 股 东 大 会 提 案 的 内 容 应 当 属 于 股 东 大 会 职 权 范 围, 有 明 确 议 题 和 具 体 决 议 事 项, 符 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并 且 以 书 面 形 式 提 交 或 送 达 董 事 会 公 司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以 及 单 独 或 者 合 并 持 有 公 司 3%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有 权 向 公 司 提 出 提 案 单 独 或 者 合 并 持 有 公 司 3%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可 以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10 日 前 提 出 临 时 提 案 并 书 面 提 交 召 集 人 召 集 人 应 当 在 收 到 提 案 后 2 日 内 发 出 股 东 大 会 补 充 通 知, 通 知 临 时 提 案 的 内 容 除 前 款 规 定 的 情 形 外, 召 集 人 在 发 出 股 东 大 会 通 知 后, 不 得 修 改 股 东 大 会 通 知 中 已 列 明 的 提 案 或 增 加 新 的 提 案 股 东 大 会 通 知 中 未 列 明 或 不 符 合 本 规 则 第 十 五 条 规 定 的 提 案, 股 东 大 会 不 得 进 行 表 决 并 作 出 决 议 (3) 股 东 大 会 的 表 决 和 决 议 股 东 ( 包 括 股 东 代 理 人 ) 以 其 所 持 有 或 代 表 的 股 份 数 额 行 使 表 决 权, 每 一 股 份 享 有 一 票 表 决 权 但 是, 股 东 大 会 在 选 举 董 事 监 事 时, 可 以 通 过 决 议, 实 行 累 积 投 票 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分 为 普 通 决 议 和 特 别 决 议 股 东 大 会 作 出 普 通 决 议, 应 当 由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 包 括 股 东 代 理 人 )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过 半 数 通 过 股 东 大 会 作 出 特 别 决 议, 应 当 由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 包 括 股 东 代 理 人 )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三 分 之 1-1-240

二 以 上 通 过 下 列 事 项 由 股 东 大 会 以 特 别 决 议 通 过 : 公 司 增 加 或 者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公 司 的 分 立 合 并 解 散 和 清 算 变 更 公 司 形 式, 修 改 公 司 章 程, 收 购 本 公 司 股 份, 在 一 年 内 购 买 出 售 重 大 资 产 或 者 对 其 他 企 业 投 资 或 者 提 供 担 保 的 金 额 超 过 公 司 资 产 总 额 的 百 分 之 三 十,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和 股 东 大 会 以 普 通 决 议 认 定 会 对 公 司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需 要 以 特 别 决 议 通 过 的 其 他 事 项 ( 四 ) 股 东 大 会 运 行 情 况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股 东 大 会 一 直 按 照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和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规 范 运 作 大 会 的 召 开 决 议 的 内 容 及 签 署 均 符 合 相 关 制 度 要 求, 不 存 在 违 反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情 形 截 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召 开 了 17 次 股 东 大 会 ( 包 括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1 2010 年 3 月 20 日, 公 司 召 开 创 立 大 会 暨 股 份 公 司 首 次 股 东 大 会 全 体 发 起 人 股 东 亲 自 出 席 了 会 议, 代 表 公 司 股 份 6,600 万 股,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100%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发 起 设 立 重 庆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公 司 筹 备 情 况 的 报 告 关 于 重 庆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起 人 出 资 及 持 股 情 况 的 报 告 关 于 重 庆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的 议 案 关 于 选 举 重 庆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的 议 案 关 于 选 举 重 庆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股 东 代 表 出 任 的 监 事 的 议 案 关 于 重 庆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和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的 议 案 关 于 重 庆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的 议 案 关 于 重 庆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设 立 费 用 的 报 告 关 于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股 份 公 司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等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以 上 议 案 均 由 出 席 大 会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100% 通 过 2 2010 年 4 月 12 日, 公 司 召 开 2010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37 位 股 东 或 股 东 代 理 人 出 席 了 会 议, 代 表 公 司 股 份 6,570 万 股,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99.54%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修 改 重 庆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的 议 案 关 于 重 庆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0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的 议 案, 以 上 议 案 均 由 出 席 大 会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100% 通 过 3 2010 年 9 月 30 日, 公 司 召 开 2010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38 位 股 东 或 股 东 代 理 人 出 席 了 会 议, 代 表 公 司 股 份 65,801,123 股,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99.7% 1-1-241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重 庆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增 资 发 行 新 股 的 议 案 关 于 重 庆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签 署 本 次 增 资 相 关 协 议 的 议 案 关 于 授 权 公 司 董 事 会 办 理 本 次 增 资 发 行 新 股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关 于 修 改 重 庆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的 议 案 关 于 重 庆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管 理 制 度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授 权 管 理 制 度 的 议 案 关 于 重 庆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津 贴 的 议 案 关 于 重 庆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会 工 作 制 度 的 议 案, 以 上 议 案 均 由 出 席 大 会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100% 通 过 4 2011 年 4 月 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0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39 位 股 东 或 股 东 代 理 人 出 席 了 会 议, 代 表 公 司 股 份 71,608,735 股,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99.46% 审 议 通 过 了 2010 年 度 董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独 立 董 事 2010 年 度 履 职 报 告 2010 年 度 监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2010 年 度 财 务 决 算 报 告 2010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关 于 2011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方 案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2010 年 年 度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修 改 < 公 司 章 程 > 的 议 案 关 于 修 改 <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 的 议 案 关 于 增 选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非 独 立 董 事 的 议 案 关 于 设 置 董 事 会 基 金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2011 年 度 向 银 行 申 请 综 合 授 信 额 度 的 议 案, 以 上 议 案 均 由 出 席 大 会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100% 通 过 5 2011 年 5 月 28 日, 公 司 召 开 2011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41 位 股 东 或 股 东 代 理 人 出 席 了 会 议, 代 表 公 司 股 份 71,925,000 股,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99.99%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方 案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公 司 董 事 会 全 权 办 理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有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股 票 上 市 后 生 效 的 <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滚 存 未 分 配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管 理 办 法 > 的 议 案, 以 上 议 案 均 由 出 席 大 会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100% 通 过 6 2011 年 11 月 28 日, 公 司 召 开 2011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40 位 股 东 或 股 东 代 理 人 出 席 了 会 议, 代 表 公 司 股 份 71,942,398 股,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99.91%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确 认 公 司 2008 年 至 2011 年 9 月 关 联 交 易 的 议 案 关 于 增 加 公 司 2011 年 度 向 银 行 申 请 综 合 授 信 额 度 的 议 案 关 于 修 改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股 票 上 市 后 生 效 的 <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的 议 案 关 于 为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股 票 并 上 市 修 订 公 司 相 关 规 则 和 制 度 的 议 案, 以 上 议 案 均 由 出 席 大 会 的 股 东 所 1-1-242

持 表 决 权 的 100% 通 过 7 2012 年 3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1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38 位 股 东 或 股 东 代 理 人 出 席 了 会 议, 代 表 公 司 股 份 68,742,398 股,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95.46% 审 议 通 过 了 公 司 2011 年 度 董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公 司 2011 年 度 独 立 董 事 述 职 报 告 公 司 2011 年 度 监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关 于 公 司 2011 年 度 财 务 决 算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2011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2012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2011 年 年 度 报 告 及 报 告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2012 年 度 向 银 行 申 请 综 合 授 信 额 度 的 议 案 关 于 聘 请 天 健 正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为 公 司 2012 年 度 财 务 审 计 机 构 的 议 案, 以 上 议 案 均 由 出 席 大 会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100% 通 过 8 2012 年 3 月 25 日, 公 司 召 开 2012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7 位 股 东 或 股 东 代 理 人 出 席 了 会 议, 代 表 公 司 股 份 65,087,852 股,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90.39%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股 东 未 来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的 议 案, 以 上 议 案 均 由 出 席 大 会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100% 通 过 9 2012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召 开 2012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30 位 股 东 或 股 东 代 理 人 出 席 了 会 议, 代 表 公 司 股 份 68,172,087 股,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94.68%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拟 购 买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石 膏 循 环 经 济 工 业 园 土 地 使 用 权 的 议 案 关 于 改 聘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为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及 2012 年 度 财 务 审 计 机 构 的 议 案 关 于 修 改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股 票 上 市 后 生 效 的 <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的 议 案 关 于 修 改 公 司 股 东 未 来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的 议 案 关 于 修 改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的 议 案 关 于 确 认 公 司 2010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持 续 有 效 的 议 案, 以 上 议 案 均 由 出 席 大 会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100% 通 过 10 2012 年 9 月 8 日, 公 司 召 开 2012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33 位 股 东 或 股 东 代 理 人 出 席 了 会 议, 代 表 公 司 股 份 68,225,072 股,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94.75%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修 改 公 司 股 东 未 来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的 议 案 关 于 修 改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股 票 上 市 后 生 效 的 <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的 议 案, 以 上 议 案 均 由 出 席 大 会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100% 通 过 11 2013 年 3 月 23 日, 公 司 召 开 2012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36 位 股 东 或 股 东 代 理 人 出 席 了 会 议, 代 表 公 司 股 份 62,125,010 股,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86.27% 审 议 通 过 了 2012 年 度 董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2012 年 独 立 董 事 述 职 报 告 2012 年 1-1-243

度 监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关 于 公 司 2012 年 年 度 报 告 及 报 告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2012 年 度 财 务 决 算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2012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2013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2013 年 度 向 银 行 申 请 综 合 授 信 额 度 的 议 案 关 于 续 聘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为 公 司 2013 年 度 财 务 审 计 机 构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董 事 会 换 届 选 举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监 事 会 换 届 选 举 的 议 案 关 于 租 赁 使 用 关 联 方 重 庆 市 碚 圣 农 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相 关 土 地 使 用 权 的 议 案 12 2013 年 5 月 27 日, 公 司 召 开 2013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9 位 股 东 或 股 东 代 理 人 出 席 了 会 议, 代 表 公 司 股 份 67,883,235 股,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94.27%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修 改 < 公 司 章 程 > 的 议 案 关 于 修 改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股 票 上 市 后 生 效 的 <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的 议 案 关 于 延 长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方 案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有 效 期 的 议 案 关 于 延 长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全 权 办 理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有 关 事 宜 有 效 期 的 议 案 关 于 注 销 公 司 运 输 分 公 司 的 议 案 13 2013 年 7 月 19 日, 公 司 召 开 2013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8 位 股 东 或 股 东 代 理 人 出 席 了 会 议, 代 表 公 司 股 份 68,050,903 股,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94.50%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修 改 公 司 章 程 的 议 案 关 于 修 改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股 票 上 市 后 生 效 的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的 议 案 关 于 在 兰 州 市 永 登 县 投 资 建 设 新 型 建 材 生 产 基 地 项 目 的 议 案 关 于 在 巴 中 市 巴 州 区 投 资 建 设 新 型 建 材 生 产 基 地 项 目 的 议 案 关 于 在 贵 阳 市 花 溪 区 投 资 建 设 新 型 建 材 生 产 基 地 项 目 的 议 案 以 上 议 案 均 由 出 席 大 会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100% 通 过 14 2013 年 12 月 24 日, 公 司 召 开 2013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32 位 股 东 或 股 东 代 理 人 出 席 了 会 议, 代 表 公 司 股 份 68,163,123 股,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94.66%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修 改 < 公 司 章 程 > 的 议 案 关 于 修 改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股 票 上 市 后 生 效 的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的 议 案 以 上 议 案 均 由 出 席 大 会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100% 通 过 15 2014 年 2 月 22 日, 公 司 召 开 2013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35 位 股 东 或 股 东 代 理 人 出 席 了 会 议, 代 表 公 司 股 份 71,635,897 股,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99.49% 审 议 通 过 了 2013 年 度 董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2013 年 度 独 立 董 事 述 职 报 告 2013 年 度 监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关 于 公 司 2013 年 度 报 告 及 报 告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1-1-244

2013 年 度 财 务 决 算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2013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2014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2014 年 度 向 银 行 申 请 综 合 授 信 额 度 的 议 案 关 于 聘 请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为 公 司 2014 年 度 财 务 审 计 机 构 的 议 案 关 于 修 改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方 案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修 改 对 公 司 董 事 会 全 权 办 理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有 关 事 宜 授 权 事 项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稳 定 股 价 预 案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出 具 相 关 承 诺 的 议 案 关 于 修 改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上 市 后 生 效 的 <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的 议 案 关 于 修 改 公 司 股 东 未 来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的 议 案 以 上 议 案 均 由 出 席 大 会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100% 通 过 16 2014 年 4 月 15 日, 公 司 召 开 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30 位 股 东 或 股 东 代 理 人 出 席 了 会 议, 代 表 公 司 股 份 68,124,000 股,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94.61%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修 改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方 案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修 改 对 公 司 董 事 会 全 权 办 理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有 关 事 宜 授 权 事 项 的 议 案 以 上 议 案 均 由 出 席 大 会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100% 通 过 17 2014 年 5 月 15 日, 公 司 召 开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3 位 股 东 或 股 东 代 理 人 出 席 了 会 议, 代 表 公 司 股 份 67,319,392 股,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93.5%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修 改 < 公 司 章 程 > 的 议 案 关 于 修 改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股 票 上 市 后 生 效 的 <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的 议 案 关 于 为 控 股 子 公 司 向 银 行 申 请 综 合 授 信 额 度 提 供 担 保 的 议 案 以 上 议 案 均 由 出 席 大 会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100% 通 过 二 董 事 会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 一 ) 董 事 会 的 构 成 公 司 设 董 事 会, 对 股 东 大 会 负 责 公 司 董 事 会 由 9 名 董 事 组 成, 其 中 独 立 董 事 3 名, 设 董 事 长 一 人 董 事 长 由 董 事 会 以 全 体 董 事 的 过 半 数 选 举 产 生 ( 二 ) 董 事 会 职 权 现 行 公 司 章 程 第 72 条 规 定 : 董 事 会 对 股 东 大 会 负 责,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 1-1-245

( 一 ) 召 集 股 东 大 会, 并 向 股 东 大 会 报 告 工 作 ;( 二 ) 执 行 股 东 大 会 的 决 议 ;( 三 ) 决 定 公 司 的 经 营 计 划 和 投 资 方 案 ;( 四 ) 制 订 公 司 的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方 案 决 算 方 案 ;( 五 ) 制 订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和 弥 补 亏 损 方 案 ;( 六 ) 制 订 公 司 增 加 或 者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发 行 债 券 或 其 他 证 券 及 上 市 方 案 ;( 七 ) 拟 订 公 司 重 大 收 购 收 购 本 公 司 股 份 或 者 合 并 分 立 变 更 公 司 形 式 解 散 和 清 算 方 案 ;( 八 ) 在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范 围 内, 决 定 公 司 的 风 险 投 资 向 银 行 借 款 资 产 抵 押 及 其 他 担 保 事 项 ; ( 九 ) 决 定 公 司 内 部 管 理 机 构 的 设 置 ;( 十 ) 选 举 或 更 换 董 事 长 副 董 事 长, 聘 任 或 者 解 聘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并 决 定 其 报 酬 事 项 和 奖 惩 事 项 ;( 十 一 ) 制 订 公 司 的 基 本 管 理 制 度 ;( 十 二 ) 制 订 公 司 章 程 的 修 改 方 案 ;( 十 三 ) 管 理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事 项 ;( 十 四 ) 向 股 东 大 会 提 请 聘 请 或 更 换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十 五 ) 听 取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工 作 汇 报 并 检 查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工 作 ;( 十 六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或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以 及 股 东 大 会 授 予 的 其 他 职 权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管 理 制 度 第 8 条 规 定 : 董 事 会 审 议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时, 应 经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董 事 审 议 同 意 董 事 会 有 权 对 本 制 度 第 十 一 条 所 列 情 形 之 外 的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进 行 审 议 批 准 公 司 重 大 投 资 决 策 管 理 制 度 第 12 条 规 定 : 单 项 金 额 在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合 并 会 计 报 表 净 资 产 值 30% 以 下 的 投 资 事 项, 包 括 股 权 投 资 ( 不 包 含 对 证 券 金 融 衍 生 品 种 进 行 的 投 资 ) 经 营 性 投 资 委 托 理 财 和 委 托 贷 款 等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负 责 审 批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第 18 条 规 定 : 公 司 拟 与 关 联 自 然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金 额 在 30 万 元 人 民 币 以 上, 应 提 交 董 事 会 批 准, 并 及 时 披 露 第 19 条 规 定 : 公 司 与 关 联 法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金 额 在 300 万 元 人 民 币 以 上 或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0.5% 以 上 的, 应 提 交 董 事 会 批 准, 并 及 时 披 露 ( 三 )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会 议 分 为 定 期 会 议 和 临 时 会 议 董 事 会 每 年 应 当 至 少 在 上 下 两 个 半 年 度 各 召 开 1 次 定 期 会 议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董 事 会 应 当 召 开 临 时 会 议 : 代 表 1/10 以 上 表 决 权 的 股 东 提 议 时,1/3 以 上 董 事 联 名 提 议 时, 监 事 会 提 议 时,1/2 以 上 独 立 董 事 提 议 时, 总 经 理 提 议 时, 董 事 长 认 为 必 要 时,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1-1-246

其 他 情 形 董 事 会 会 议 由 董 事 长 召 集 和 主 持 董 事 长 不 能 履 行 职 务 或 者 不 履 行 职 务 的, 由 半 数 以 上 董 事 共 同 推 举 的 一 名 董 事 召 集 和 主 持 董 事 会 会 议 应 当 有 过 半 数 的 董 事 出 席 方 可 举 行 董 事 会 作 出 决 议, 必 须 经 全 体 董 事 的 过 半 数 通 过 ( 四 ) 董 事 会 运 行 情 况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董 事 会 一 直 按 照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和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规 范 运 作 董 事 会 的 召 开 决 议 的 内 容 及 签 署 均 符 合 相 关 制 度 要 求, 不 存 在 违 反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及 相 关 制 度 等 要 求 行 使 职 权 的 行 为 截 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召 开 了 22 次 董 事 会 1 2010 年 3 月 20 日, 公 司 召 开 了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全 体 董 事 出 席 了 会 议, 审 议 并 一 致 通 过 了 关 于 选 举 潘 先 文 先 生 为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长 的 议 案 关 于 聘 任 潘 敬 坤 先 生 为 公 司 总 经 理 的 议 案 关 于 聘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总 监 ( 财 务 负 责 人 ) 总 工 程 师 的 议 案 关 于 聘 任 杨 兴 志 先 生 为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的 议 案 关 于 聘 任 杨 艳 女 士 为 公 司 董 事 会 证 券 事 务 代 表 的 议 案 关 于 决 定 公 司 内 部 组 织 机 构 设 置 的 议 案 关 于 决 定 董 事 会 设 置 战 略 发 展 委 员 会 薪 酬 和 考 核 委 员 会 和 审 计 委 员 会 的 议 案 2 2010 年 6 月 18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全 体 董 事 出 席 了 会 议, 审 议 并 一 致 通 过 了 关 于 将 公 司 货 物 运 输 分 公 司 并 入 运 输 分 公 司 的 议 案 关 于 统 一 管 理 调 度 公 司 车 辆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运 输 分 公 司 实 行 独 立 核 算 的 议 案 3 2010 年 8 月 7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全 体 董 事 出 席 了 会 议, 审 议 并 一 致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增 资 扩 股 的 议 案 关 于 重 庆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津 贴 方 案 的 议 案 关 于 建 立 和 完 善 公 司 相 关 制 度 的 议 案 4 2011 年 3 月 10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全 体 董 事 出 席 了 会 议, 审 议 并 一 致 通 过 了 总 经 理 工 作 报 告 2010 年 度 董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2010 年 度 财 务 决 算 报 告 2010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关 于 公 司 2011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方 案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2010 年 年 度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修 改 < 公 司 章 程 > 1-1-247

的 议 案 关 于 修 改 <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 的 议 案 关 于 增 选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非 独 立 董 事 的 议 案 关 于 设 置 董 事 会 基 金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薪 酬 及 考 核 方 案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2011 年 度 向 银 行 申 请 综 合 授 信 额 度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召 开 2010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议 案 5 2011 年 5 月 7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五 次 会 议,8 名 董 事 出 席 了 会 议 ( 缺 席 董 事 书 面 委 托 其 他 董 事 代 为 行 使 权 利 ), 审 议 并 一 致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方 案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公 司 董 事 会 全 权 办 理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有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股 票 上 市 后 生 效 的 <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滚 存 未 分 配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管 理 办 法 > 的 议 案 关 于 设 置 董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 董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工 作 制 度 >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 的 议 案 关 于 召 开 公 司 2011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议 案 6 2011 年 7 月 13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六 次 会 议,7 名 董 事 出 席 了 会 议 ( 缺 席 董 事 书 面 委 托 其 他 董 事 代 为 行 使 权 利 ), 审 议 并 一 致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向 重 庆 三 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申 请 综 合 授 信 额 度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在 重 庆 三 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开 设 一 般 银 行 结 算 账 户 的 议 案 关 于 调 整 公 司 组 织 机 构 设 置 的 议 案 7 2011 年 11 月 10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全 体 董 事 出 席 了 会 议, 审 议 并 一 致 通 过 了 关 于 确 认 公 司 2008 年 至 2011 年 9 月 关 联 交 易 的 议 案 关 于 增 加 公 司 2011 年 度 向 银 行 申 请 综 合 授 信 额 度 的 议 案 关 于 修 改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股 票 上 市 后 生 效 的 <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的 议 案 关 于 为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股 票 并 上 市 修 订 公 司 相 关 规 则 和 制 度 的 议 案 关 于 批 准 筹 划 收 购 重 庆 三 圣 汽 车 修 理 有 限 公 司 之 前 期 工 作 的 议 案 关 于 授 权 总 经 理 审 查 及 批 准 公 司 汽 油 采 购 之 关 联 交 易 的 议 案 关 于 召 开 公 司 2011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议 案 8 2011 年 12 月 16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八 次 会 议, 全 体 董 事 出 席 了 会 议, 审 议 并 一 致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截 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 止 及 前 三 个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的 审 计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截 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 止 及 前 三 个 年 度 原 始 财 务 报 表 与 申 报 财 务 报 表 差 异 比 较 表 专 项 鉴 证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截 至 1-1-248

2011 年 9 月 30 日 止 及 前 三 个 年 度 纳 税 情 况 专 项 鉴 证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截 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 止 及 前 三 个 年 度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专 项 鉴 证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截 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 止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的 议 案 9 2012 年 2 月 19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九 次 会 议, 全 体 董 事 出 席 了 会 议, 审 议 并 一 致 通 过 了 2011 年 度 总 经 理 工 作 报 告 2011 年 度 董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关 于 公 司 2011 年 度 财 务 决 算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2011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2012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2011 年 年 度 报 告 及 报 告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2011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收 购 重 庆 三 圣 汽 车 修 理 有 限 公 司 100% 股 权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2012 年 度 向 银 行 申 请 综 合 授 信 额 度 的 议 案 关 于 聘 请 天 健 正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为 公 司 2012 年 度 财 务 审 计 机 构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召 开 公 司 2011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议 案 10 2012 年 3 月 9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次 会 议, 全 体 董 事 出 席 了 会 议, 审 议 并 一 致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股 东 未 来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召 开 公 司 2012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议 案 11 2012 年 6 月 14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一 次 会 议, 全 体 董 事 出 席 了 会 议, 审 议 并 一 致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拟 购 买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石 膏 循 环 经 济 工 业 园 土 地 使 用 权 的 议 案 关 于 批 准 投 资 建 设 2 万 吨 / 年 液 体 二 氧 化 硫 和 2 万 吨 / 年 焦 亚 硫 酸 钠 技 改 项 目 的 议 案 关 于 改 聘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为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及 2012 年 度 财 务 审 计 机 构 的 议 案 关 于 修 改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股 票 上 市 后 生 效 的 <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的 议 案 关 于 修 改 公 司 股 东 未 来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的 议 案 关 于 修 改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的 议 案 关 于 确 认 公 司 2010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持 续 有 效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召 开 公 司 2012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议 案 12 2012 年 7 月 15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二 次 会 议, 全 体 董 事 出 席 了 会 议, 审 议 并 一 致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截 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 止 及 前 三 个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的 审 计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申 报 财 务 报 表 与 原 始 财 务 报 表 差 异 的 鉴 证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最 近 三 年 及 一 期 主 要 税 种 纳 税 情 况 的 鉴 证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最 近 三 年 及 一 期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鉴 证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的 鉴 证 报 告 的 议 案 1-1-249

13 2012 年 8 月 22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三 次 会 议, 全 体 董 事 出 席 了 会 议, 审 议 并 一 致 通 过 了 关 于 修 改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股 票 上 市 后 生 效 的 <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的 议 案 关 于 修 改 公 司 股 东 未 来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的 议 案 关 于 注 销 公 司 运 输 分 公 司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 财 务 报 告 管 理 制 度 >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召 开 公 司 2012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议 案 14 2013 年 2 月 28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四 次 会 议, 全 体 董 事 出 席 了 会 议, 审 议 并 一 致 通 过 了 2012 年 度 总 经 理 工 作 报 告 2012 年 度 董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关 于 公 司 2012 年 度 财 务 决 算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2012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2013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2012 年 年 度 报 告 及 报 告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2012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2013 年 度 向 银 行 申 请 综 合 授 信 额 度 的 议 案 关 于 续 聘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为 公 司 2013 年 度 财 务 审 计 机 构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董 事 会 换 届 选 举 及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候 选 人 名 单 的 议 案 关 于 租 赁 关 联 方 重 庆 市 碚 圣 农 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土 地 使 用 权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召 开 公 司 2012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议 案 15 2013 年 3 月 23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全 体 董 事 出 席 了 会 议, 审 议 并 一 致 通 过 了 关 于 选 举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长 的 议 案 关 于 选 举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委 员 的 议 案 关 于 聘 任 公 司 总 经 理 的 议 案 关 于 聘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及 财 务 总 监 的 议 案 关 于 聘 任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的 议 案 关 于 聘 任 公 司 证 券 事 务 代 表 的 议 案 关 于 聘 任 公 司 审 计 监 察 部 部 长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拟 在 湖 北 省 利 川 市 设 立 分 支 机 构 的 议 案 16 2013 年 5 月 10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全 体 董 事 出 席 了 会 议, 审 议 并 一 致 通 过 了 关 于 修 改 < 公 司 章 程 > 的 议 案 关 于 修 改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股 票 上 市 后 生 效 的 <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的 议 案 关 于 延 长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方 案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有 效 期 的 议 案 关 于 延 长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全 权 办 理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有 关 事 宜 有 效 期 的 议 案 关 于 投 资 设 立 控 股 子 公 司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注 销 公 司 运 输 分 公 司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召 开 公 司 2013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议 案 17 2013 年 7 月 3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全 体 董 事 出 席 了 会 议, 审 议 并 一 致 通 过 了 关 于 修 改 公 司 章 程 的 议 案 关 于 修 改 公 司 首 1-1-250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股 票 上 市 后 生 效 的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的 议 案 关 于 在 兰 州 市 永 登 县 投 资 建 设 新 型 建 材 生 产 基 地 项 目 的 议 案 关 于 在 巴 中 市 巴 州 区 投 资 建 设 新 型 建 材 生 产 基 地 项 目 的 议 案 关 于 在 贵 阳 市 花 溪 区 投 资 建 设 新 型 建 材 生 产 基 地 项 目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召 开 公 司 2013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议 案 18 2013 年 9 月 4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全 体 董 事 出 席 了 会 议, 审 议 并 一 致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截 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 止 及 前 三 个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的 审 计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申 报 财 务 报 表 与 原 始 财 务 报 表 差 异 的 鉴 证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最 近 三 年 及 一 期 主 要 税 种 纳 税 情 况 的 鉴 证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最 近 三 年 及 一 期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鉴 证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的 鉴 证 报 告 的 议 案 19 2013 年 12 月 1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五 次 会 议, 全 体 董 事 出 席 了 会 议, 审 议 并 一 致 通 过 了 关 于 修 改 < 公 司 章 程 > 的 议 案 关 于 修 改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股 票 上 市 后 生 效 的 <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的 议 案 关 于 注 销 公 司 利 川 分 公 司 并 重 新 投 资 设 立 全 资 子 公 司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召 开 公 司 2013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议 案 20 2014 年 1 月 25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全 体 董 事 出 席 了 会 议, 审 议 并 一 致 通 过 了 2013 年 度 总 经 理 工 作 报 告 2013 年 度 董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关 于 公 司 2013 年 度 报 告 及 报 告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2013 年 度 财 务 决 算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2013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2014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2013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2014 年 度 向 银 行 申 请 综 合 授 信 额 度 的 议 案 关 于 续 聘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为 公 司 2014 年 度 财 务 审 计 机 构 的 议 案 关 于 聘 任 公 司 总 经 理 的 议 案 关 于 修 改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方 案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修 改 对 公 司 董 事 会 全 权 办 理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有 关 事 宜 授 权 事 项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稳 定 股 价 预 案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出 具 相 关 承 诺 的 议 案 关 于 修 改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股 票 上 市 后 生 效 的 <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的 议 案 关 于 修 改 公 司 股 东 未 来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召 开 公 司 2013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议 案 21 2014 年 3 月 31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全 体 董 事 出 席 了 会 议, 审 议 并 一 致 通 过 了 关 于 修 改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方 案 的 议 案 1-1-251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修 改 对 公 司 董 事 会 全 权 办 理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有 关 事 宜 授 权 事 项 的 议 案 关 于 处 置 利 川 项 目 资 产 和 转 让 利 川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全 部 股 权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召 开 公 司 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议 案 22 2014 年 4 月 30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八 次 会 议, 全 体 董 事 出 席 了 会 议, 审 议 并 一 致 通 过 了 关 于 修 改 < 公 司 章 程 > 的 议 案 关 于 修 改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股 票 上 市 后 生 效 的 <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的 议 案 关 于 为 控 股 子 公 司 向 银 行 申 请 综 合 授 信 额 度 提 供 担 保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召 开 公 司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议 案 三 监 事 会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 一 ) 监 事 会 构 成 监 事 会 由 3 名 监 事 组 成, 设 监 事 会 主 席 一 人 其 中 1 名 监 事 为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由 公 司 职 工 通 过 职 工 大 会 民 主 选 举 产 生 监 事 会 主 席 由 全 体 监 事 过 半 数 选 举 产 生 ( 二 ) 监 事 会 职 权 现 行 公 司 章 程 第 106 条 规 定 : 监 事 会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 一 ) 检 查 公 司 的 财 务 ;( 二 ) 对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执 行 公 司 职 务 的 行 为 进 行 监 督, 对 违 反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公 司 章 程 或 者 股 东 会 决 议 的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提 出 罢 免 的 建 议 ;( 三 ) 当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行 为 损 害 公 司 的 利 益 时, 要 求 其 予 以 纠 正, 必 要 时 向 股 东 大 会 或 国 家 有 关 主 管 机 关 报 告 ;( 四 ) 提 议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在 董 事 会 不 履 行 公 司 法 规 定 的 召 集 和 主 持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职 责 时 召 集 和 主 持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 ( 五 ) 向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提 出 提 案 ;( 六 ) 依 照 公 司 法 的 相 关 规 定, 对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提 起 诉 讼 ;( 七 ) 列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 八 )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或 股 东 大 会 授 予 的 其 他 职 权 ( 三 )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监 事 会 会 议 分 为 定 期 会 议 和 临 时 会 议 监 事 会 每 年 至 少 在 上 下 两 个 半 年 度 各 1-1-252

召 开 1 次 定 期 会 议 出 现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监 事 会 应 当 召 开 临 时 会 议 : 任 何 监 事 提 议 召 开 时, 股 东 大 会 或 董 事 会 会 议 通 过 了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或 要 求 的 决 议 时, 董 事 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不 当 行 为 可 能 给 公 司 造 成 重 大 损 害 时,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被 股 东 提 起 诉 讼 时,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形 监 事 会 会 议 由 监 事 会 主 席 召 集 和 主 持 监 事 会 主 席 不 能 履 行 职 务 或 者 不 履 行 职 务 的, 由 半 数 以 上 监 事 共 同 推 举 的 一 名 监 事 召 集 和 主 持 监 事 会 作 出 决 议 须 经 全 体 监 事 过 半 数 表 决 同 意 方 为 通 过 ( 四 ) 监 事 会 运 行 情 况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监 事 会 一 直 按 照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和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规 范 运 作 监 事 会 会 议 的 召 开 决 议 的 内 容 及 签 署 符 合 相 关 制 度 要 求 不 存 在 违 反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及 相 关 制 度 等 要 求 行 使 职 权 的 行 为 截 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共 召 开 15 次 监 事 会 会 议 1 2010 年 3 月 20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全 体 监 事 出 席 了 会 议, 审 议 并 一 致 通 过 了 关 于 选 举 陈 勇 先 生 为 公 司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主 席 的 议 案 2 2010 年 8 月 20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全 体 监 事 出 席 了 会 议, 审 议 并 一 致 通 过 了 重 庆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会 工 作 制 度 ( 草 案 ) 3 2011 年 3 月 10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全 体 监 事 出 席 了 会 议, 审 议 并 一 致 通 过 了 2010 年 度 监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关 于 公 司 2010 年 年 度 报 告 的 议 案 2010 年 度 财 务 决 算 报 告 2010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关 于 公 司 2011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方 案 的 议 案 4 2011 年 7 月 13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全 体 监 事 出 席 了 会 议, 审 议 并 一 致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向 重 庆 三 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申 请 综 合 授 信 额 度 的 议 案 5 2011 年 11 月 10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五 次 会 议, 全 体 监 事 出 席 了 会 议, 审 议 并 一 致 通 过 了 关 于 确 认 公 司 2008 年 至 2011 年 9 月 关 联 交 易 的 议 案 1-1-253

6 2011 年 12 月 16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全 体 监 事 出 席 了 会 议, 审 议 并 一 致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截 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 止 及 前 三 个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的 审 计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截 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 止 及 前 三 个 年 度 原 始 财 务 报 表 与 申 报 财 务 报 表 差 异 比 较 表 专 项 鉴 证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截 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 止 及 前 三 个 年 度 纳 税 情 况 专 项 鉴 证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截 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 止 及 前 三 个 年 度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专 项 鉴 证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截 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 止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的 议 案 7 2012 年 2 月 19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全 体 监 事 出 席 了 会 议, 审 议 并 一 致 通 过 了 2011 年 度 监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关 于 公 司 2011 年 度 财 务 决 算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2011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2012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2011 年 年 度 报 告 及 报 告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2011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聘 请 天 健 正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为 公 司 2012 年 度 财 务 审 计 机 构 的 议 案 8 2012 年 3 月 9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八 次 会 议, 全 体 监 事 出 席 了 会 议, 审 议 并 一 致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股 东 未 来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的 议 案 9 2012 年 6 月 14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九 次 会 议, 全 体 监 事 出 席 了 会 议, 审 议 并 一 致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拟 购 买 北 碚 区 三 圣 镇 石 膏 循 环 经 济 工 业 园 土 地 使 用 权 的 议 案 关 于 改 聘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为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及 2012 年 度 财 务 审 计 机 构 的 议 案 关 于 修 改 公 司 股 东 未 来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的 议 案 10 2012 年 7 月 15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十 次 会 议, 全 体 监 事 出 席 了 会 议, 审 议 并 一 致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截 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 止 及 前 三 个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的 审 计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申 报 财 务 报 表 与 原 始 财 务 报 表 差 异 的 鉴 证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最 近 三 年 及 一 期 主 要 税 种 纳 税 情 况 的 鉴 证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最 近 三 年 及 一 期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鉴 证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的 鉴 证 报 告 的 议 案 11 2012 年 8 月 22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十 一 次 会 议, 全 体 监 事 出 席 了 会 议, 审 议 并 一 致 通 过 了 关 于 修 改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股 票 上 市 后 生 效 的 <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的 议 案 关 于 修 改 公 司 股 东 未 来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的 议 案 12 2013 年 2 月 28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十 二 次 会 议, 全 体 监 事 出 1-1-254

席 了 会 议, 审 议 并 一 致 通 过 了 2012 年 度 监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关 于 公 司 2012 年 度 财 务 决 算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2012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2013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2012 年 年 度 报 告 及 报 告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2012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监 事 会 换 届 选 举 及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股 东 代 表 监 事 候 选 人 名 单 的 议 案 13 2013 年 3 月 23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全 体 监 事 出 席 了 会 议, 审 议 并 一 致 通 过 了 关 于 选 举 公 司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主 席 的 议 案 14 2013 年 9 月 4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全 体 监 事 出 席 了 会 议, 审 议 并 一 致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截 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 止 及 前 三 个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的 审 计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申 报 财 务 报 表 与 原 始 财 务 报 表 差 异 的 鉴 证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最 近 三 年 及 一 期 主 要 税 种 纳 税 情 况 的 鉴 证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最 近 三 年 及 一 期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鉴 证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的 鉴 证 报 告 的 议 案 15 2014 年 1 月 25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全 体 监 事 出 席 了 会 议, 审 议 并 一 致 通 过 了 2013 年 度 监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关 于 公 司 2013 年 度 报 告 及 报 告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2013 年 度 财 务 决 算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2013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2014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2013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的 议 案 四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 一 )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建 立 情 况 为 进 一 步 完 善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保 护 中 小 股 东 利 益, 公 司 2010 年 3 月 20 日 创 立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1 任 职 资 格 担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符 合 下 列 基 本 条 件 : 根 据 公 司 法 等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具 备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的 资 格, 具 有 相 关 规 范 性 文 件 所 要 求 的 独 立 性 ; 具 备 公 司 运 作 的 基 本 知 识, 熟 悉 相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章 及 规 则, 具 有 五 年 以 上 法 律 经 济 或 者 其 他 履 行 独 立 董 事 职 责 所 必 需 的 工 作 经 验,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其 1-1-255

他 条 件 2 提 名 和 选 任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单 独 或 者 合 并 持 有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1% 以 上 的 股 东 可 以 提 出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并 经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决 定 3 职 权 独 立 董 事 具 有 以 下 特 别 职 权 : (1)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 指 公 司 拟 与 关 联 人 达 成 的 总 额 高 于 300 万 元 人 民 币 或 高 于 公 司 最 近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的 5% 的 关 联 交 易 ) 应 由 1/2 以 上 独 立 董 事 事 先 认 可 后, 方 可 提 交 董 事 会 讨 论 ; 独 立 董 事 做 出 判 断 前, 可 以 聘 请 中 介 机 构 出 具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报 告, 作 为 其 判 断 的 依 据 (2) 向 董 事 会 提 议 聘 用 或 解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3) 向 董 事 会 提 请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4) 提 议 召 开 董 事 会 会 议 ; (5) 独 立 聘 请 外 部 审 计 机 构 或 咨 询 机 构 ; (6) 可 以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前 公 开 向 股 东 征 集 投 票 权 独 立 董 事 行 使 上 述 职 权 应 当 取 得 全 体 独 立 董 事 的 1/2 以 上 同 意 如 上 述 提 议 未 被 采 纳 或 者 上 述 职 权 不 能 正 常 行 使, 公 司 应 当 将 有 关 情 况 予 以 披 露 独 立 董 事 除 履 行 上 述 职 责 外 还 应 当 对 以 下 事 项 向 董 事 会 或 股 东 大 会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 (1) 提 名 任 免 董 事 ; (2) 聘 任 或 解 聘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3)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薪 酬 ; (4) 公 司 当 年 盈 利 但 年 度 董 事 会 未 提 出 包 含 现 金 分 红 的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 (5) 需 要 披 露 的 关 联 交 易 对 外 担 保 ( 不 含 对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内 子 公 司 提 供 担 保 ) 委 托 理 财 对 外 提 供 财 务 资 助 变 更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股 票 及 其 衍 生 品 种 投 资 等 重 大 事 项 ; (6)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方 案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 (7)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公 司 财 务 报 告 出 具 非 标 准 审 计 意 见 所 涉 及 的 事 项 ; (8) 独 立 董 事 认 为 可 能 损 害 中 小 股 东 权 益 的 事 项 ; (9)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其 他 事 项 1-1-256

独 立 董 事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类 型 包 括 同 意 保 留 意 见 及 其 理 由 反 对 意 见 及 其 理 由 和 无 法 发 表 意 见 及 其 障 碍, 所 发 表 的 意 见 应 明 确 清 楚 ( 二 ) 独 立 董 事 的 设 置 情 况 公 司 2010 年 3 月 20 日 创 立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选 举 重 庆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的 议 案, 聘 任 张 孝 友 先 生 杨 长 辉 先 生 潘 金 贵 先 生 为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占 董 事 会 人 数 的 三 分 之 一 2013 年 3 月 23 日, 公 司 2012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董 事 会 换 届 选 举 的 议 案, 同 意 聘 任 张 孝 友 先 生 杨 长 辉 先 生 潘 金 贵 先 生 为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 三 ) 独 立 董 事 实 际 发 挥 作 用 的 情 况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等 要 求, 履 行 独 立 董 事 的 职 责, 对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董 事 的 提 名 董 事 和 高 管 的 薪 酬 等 事 宜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按 要 求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等 会 议, 积 极 参 与 公 司 决 策 截 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情 况 如 下 : 姓 名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应 出 席 亲 自 出 席 委 托 出 席 应 出 席 亲 自 出 席 委 托 出 席 应 出 席 亲 自 出 席 委 托 出 席 应 出 席 亲 自 出 席 张 孝 友 3 3 -- 4 4 -- 4 4 -- 3 2 1 杨 长 辉 3 3 -- 4 4 -- 4 4 -- 3 3 -- 潘 金 贵 3 3 -- 4 4 -- 4 4 -- 3 3 -- 截 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出 席 董 事 会 情 况 如 下 : 委 托 出 席 姓 名 应 出 席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亲 自 出 席 委 托 出 席 应 出 席 亲 自 出 席 委 托 出 席 应 出 席 亲 自 出 席 委 托 出 席 应 出 席 亲 自 出 席 张 孝 友 3 3 -- 6 6 -- 5 5 -- 5 5 -- 杨 长 辉 3 3 -- 6 6 -- 5 5 -- 5 5 -- 委 托 出 席 1-1-257

潘 金 贵 3 3 -- 6 6 -- 5 5 -- 5 3 2 除 参 加 会 议 外, 独 立 董 事 还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状 况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等 制 度 的 建 设 及 执 行 情 况 董 事 会 决 议 执 行 情 况 等 进 行 不 定 期 的 现 场 检 查 五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和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细 则,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的 主 要 内 容 如 下 : 董 事 会 设 董 事 会 秘 书 董 事 会 秘 书 是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对 董 事 会 负 责 董 事 会 秘 书 应 掌 握 有 关 财 务 税 收 法 律 金 融 企 业 管 理 等 方 面 专 业 知 识, 具 有 良 好 的 个 人 品 质, 严 格 遵 守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职 业 操 守, 能 够 忠 诚 地 履 行 职 责, 并 且 有 良 好 的 沟 通 技 巧 和 灵 活 的 处 事 能 力 董 事 会 秘 书 的 主 要 职 责 是 : 准 备 和 递 交 国 家 有 关 部 门 要 求 的 董 事 会 和 股 东 大 会 出 具 的 报 告 和 文 件 ; 筹 备 董 事 会 会 议 和 股 东 大 会, 并 负 责 会 议 的 记 录 和 会 议 文 件 记 录 的 保 管 ; 负 责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保 证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的 及 时 准 确 合 法 真 实 和 完 整 ; 保 证 有 权 得 到 公 司 有 关 记 录 和 文 件 的 人 员 及 时 得 到 有 关 记 录 和 文 件 ; 促 使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明 确 各 自 应 担 负 的 责 任 和 应 遵 守 的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公 司 章 程 等 有 关 规 定 ; 协 助 董 事 会 依 法 行 使 职 权 ; 为 公 司 重 大 决 策 提 供 咨 询 及 建 议 ; 办 理 公 司 与 证 券 登 记 机 关 及 投 资 人 之 间 的 有 关 事 宜 ; 有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其 他 职 责 公 司 董 事 或 者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可 以 兼 任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公 司 聘 请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律 师 事 务 所 的 律 师 不 得 兼 任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自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公 司 以 来, 公 司 的 董 事 会 秘 书 一 直 为 杨 兴 志 先 生 杨 兴 志 先 生 依 照 公 司 章 程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细 则 和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切 实 履 行 了 相 应 的 职 责,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运 行 良 好 六 董 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的 设 置 及 运 行 情 况 ( 一 ) 董 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的 设 置 情 况 公 司 分 别 于 2010 年 3 月 20 日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2011 年 5 月 7 日 第 一 届 1-1-258

董 事 会 第 五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设 置 战 略 发 展 委 员 会 薪 酬 和 考 核 委 员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共 三 个 专 门 委 员 会 的 议 案 关 于 设 置 董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的 议 案, 共 设 置 了 战 略 发 展 委 员 会 薪 酬 和 考 核 委 员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四 个 专 门 委 员 会, 并 制 定 了 战 略 发 展 委 员 会 工 作 制 度 审 计 委 员 会 工 作 制 度 薪 酬 和 考 核 委 员 会 工 作 制 度 提 名 委 员 会 工 作 制 度 根 据 上 述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工 作 制 度 的 相 关 规 定,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如 下 : 1 战 略 发 展 委 员 会 战 略 发 展 委 员 会 主 要 职 责 为 : 对 公 司 的 长 期 发 展 规 划 经 营 目 标 发 展 方 针 进 行 研 究 并 提 出 建 议 ; 对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须 经 董 事 会 批 准 的 重 大 投 资 和 业 务 方 案 进 行 研 究 并 提 出 建 议 ; 对 公 司 重 大 战 略 性 投 资 融 资 方 案 进 行 研 究 并 提 出 建 议 ;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战 略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产 品 战 略 市 场 战 略 营 销 战 略 研 发 战 略 人 才 战 略 进 行 研 究 并 提 出 建 议 ; 对 影 响 公 司 中 长 期 发 展 的 业 务 创 新 进 行 研 究 并 提 出 建 议 ; 对 其 他 影 响 公 司 发 展 的 重 大 事 项 进 行 研 究 并 提 出 建 议 ; 对 以 上 事 项 的 实 施 进 行 跟 踪 检 查 ; 公 司 董 事 会 授 权 委 托 的 其 他 事 宜 2 审 计 委 员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为 : 提 议 聘 请 或 更 换 外 部 审 计 机 构 ; 监 督 公 司 的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及 其 实 施 ; 负 责 内 部 审 计 与 外 部 审 计 之 间 的 沟 通 ; 审 核 公 司 的 财 务 信 息 及 其 披 露 ; 协 助 制 定 和 审 查 公 司 内 控 制 度, 对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进 行 审 查 ; 配 合 公 司 监 事 会 进 行 监 事 审 计 活 动 ; 公 司 董 事 会 授 权 委 托 的 其 他 事 宜 3 薪 酬 和 考 核 委 员 会 薪 酬 和 考 核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为 : 根 据 董 事 ( 非 独 立 董 事 )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管 理 岗 位 的 主 要 范 围 职 责 重 要 性 制 定 薪 酬 计 划 或 方 案 ; 薪 酬 计 划 或 方 案 主 要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绩 效 评 价 标 准 程 序 奖 励 和 惩 罚 的 主 要 方 案 和 制 度 等 ; 依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或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制 订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 负 责 对 股 权 计 划 管 理,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对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的 人 员 之 资 格 授 予 条 件 行 权 条 件 等 审 查 ; 审 查 公 司 董 事 ( 非 独 立 董 事 )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履 职 情 况 并 对 其 进 行 年 度 绩 效 进 行 考 评 ; 对 薪 酬 制 度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 董 事 会 授 权 的 其 他 事 宜 4 提 名 委 员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为 : 根 据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情 况 资 产 规 模 和 股 权 结 构 对 董 事 会 的 规 模 和 构 成 向 董 事 会 提 出 建 议 ; 研 究 董 事 经 理 人 员 的 选 择 标 准 和 程 序, 1-1-259

并 向 董 事 会 提 出 建 议 ; 广 泛 搜 寻 合 格 的 董 事 和 经 理 人 员 的 人 选 ; 对 董 事 候 选 人 和 经 理 人 选 进 行 审 查 并 提 出 建 议 ; 对 须 提 请 董 事 会 聘 任 的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人 选 进 行 审 查 并 提 出 建 议 ; 董 事 会 授 权 的 其 他 事 宜 5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人 员 构 成 截 止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委 员 名 单 如 下 : 专 门 委 员 会 名 称 会 议 召 集 人 委 员 姓 名 战 略 发 展 委 员 会 潘 先 文 潘 先 文 张 志 强 杨 兴 志 提 名 委 员 会 杨 长 辉 杨 长 辉 潘 金 贵 潘 先 文 审 计 委 员 会 张 孝 友 张 孝 友 杨 长 辉 杨 兴 志 薪 酬 和 考 核 委 员 会 潘 金 贵 潘 金 贵 张 孝 友 潘 敬 坤 ( 二 ) 董 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的 运 行 情 况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设 立 以 后 按 照 相 应 工 作 制 度 和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正 常 运 行, 对 公 司 发 展 和 治 理 等 方 面 发 挥 了 积 极 的 作 用 1 战 略 发 展 委 员 会 自 成 立 至 今, 公 司 战 略 发 展 委 员 会 召 开 了 5 次 会 议, 主 要 研 究 讨 论 了 公 司 未 来 发 展 战 略 募 投 项 目 前 景 投 资 新 建 生 产 基 地 等 议 题, 就 相 关 议 题 形 成 了 书 面 建 议 提 交 公 司 董 事 会 2 审 计 委 员 会 自 成 立 至 今, 公 司 审 计 委 员 会 每 季 度 召 开 1 次 定 期 会 议, 就 公 司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机 构 审 计 情 况 等 情 况 进 行 讨 论, 就 相 关 议 题 形 成 书 面 记 录 提 交 给 董 事 会 此 外, 还 根 据 需 要 召 开 了 8 次 临 时 会 议 讨 论 相 关 议 题 3 薪 酬 和 考 核 委 员 会 自 成 立 至 今, 公 司 薪 酬 和 考 核 委 员 会 召 开 了 5 次 会 议, 主 要 研 究 讨 论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薪 酬 及 考 核 方 案 年 度 绩 效 考 评 等 议 题, 就 相 关 议 题 形 成 书 面 记 录 提 交 给 董 事 会 4 提 名 委 员 会 自 成 立 至 今, 公 司 提 名 委 员 会 召 开 了 4 次 会 议, 讨 论 同 行 业 公 司 董 事 经 理 人 员 选 任 标 准 对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任 职 资 格 进 行 审 查, 就 相 关 议 题 形 成 书 面 记 录 提 1-1-260

交 给 董 事 会 七 发 行 人 违 法 违 规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八 发 行 人 资 金 占 用 和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截 止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任 何 个 人 债 务 提 供 担 保 等 对 外 担 保 ( 包 括 抵 押 ) 情 况, 不 存 在 本 公 司 的 权 益 被 控 股 股 东 严 重 损 害 且 尚 未 消 除 的 情 形, 不 存 在 资 金 被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它 企 业 以 借 款 代 偿 债 务 代 垫 款 项 或 者 其 他 方 式 占 用 的 情 形 九 发 行 人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公 司 重 视 内 部 控 制 和 公 司 治 理, 采 取 了 交 易 授 权 控 制 责 任 分 工 控 制 凭 证 与 记 录 控 制 资 产 接 触 与 记 录 使 用 控 制 独 立 稽 查 控 制 电 子 信 息 系 统 控 制 等 多 项 控 制 程 序 公 司 采 取 的 具 体 措 施 主 要 有 : 公 司 引 进 个 人 和 机 构 投 资 者, 使 股 权 结 构 多 元 化 ; 建 立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聘 任 3 名 独 立 董 事, 接 受 机 构 投 资 者 委 派 董 事, 使 董 事 组 成 多 元 化 ; 公 司 建 立 对 外 担 保 制 度 关 联 交 易 制 度 授 权 管 理 制 度 重 大 投 资 决 策 管 理 制 度 等 制 度, 明 确 了 相 应 行 为 的 权 限 和 决 策 程 序 ; 公 司 设 有 审 计 委 员 会 和 审 计 监 察 部, 对 公 司 的 内 控 制 度 执 行 情 况 作 监 督 公 司 认 为 : 根 据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及 相 关 规 定, 本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是 有 效 的 2014 年 7 月 18 日,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就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的 有 效 性 出 具 了 关 于 重 庆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的 鉴 证 报 告 天 健 审 [2014]8-175 号, 认 为 : 三 圣 特 材 公 司 按 照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及 相 关 规 定 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保 持 了 有 效 的 内 部 控 制 1-1-261

第 十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了 公 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和 2014 年 6 月 30 日 的 资 产 负 债 表,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和 2014 年 1-6 月 的 利 润 表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和 现 金 流 量 表 以 及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对 上 述 报 表 出 具 了 天 健 审 [2014]8-174 号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审 计 报 告 本 节 财 务 会 计 数 据 及 相 关 分 析, 非 经 特 别 说 明, 均 引 自 经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的 会 计 报 表 或 据 其 计 算 而 得 一 发 行 人 最 近 三 年 财 务 报 表 ( 一 ) 合 并 报 表 1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1) 资 产 部 分 1-1-262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143,016,171.69 135,039,369.17 101,871,824.91 73,628,162.73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 -- -- -- 应 收 票 据 94,234,014.81 115,375,589.96 92,121,248.03 36,654,010.50 应 收 账 款 573,871,269.64 467,011,542.92 242,532,648.12 168,482,249.81 预 付 款 项 29,947,346.39 11,111,527.56 18,151,925.06 26,966,283.91 应 收 利 息 -- -- -- -- 应 收 股 利 -- -- -- -- 其 他 应 收 款 8,739,908.79 6,483,661.51 2,711,907.14 26,708,268.05 存 货 56,334,229.90 67,326,948.48 59,997,529.15 49,671,552.97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 -- -- --

产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非 流 动 资 产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 4,008,414.46 -- -- 906,142,941.22 806,357,054.06 517,387,082.41 382,110,527.97 -- -- -- -- -- -- -- -- 长 期 应 收 款 -- -- --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 -- -- -- -- -- -- -- 固 定 资 产 419,155,726.03 383,660,896.41 313,625,598.48 289,138,749.52 在 建 工 程 2,478,676.09 12,452,726.64 7,661,507.49 无 形 资 产 50,246,362.96 50,938,857.58 52,322,481.76 53,758,522.71 开 发 支 出 -- -- -- -- 商 誉 -- -- --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 -- -- -- 3,376,441.50 2,906,500.57 2,254,094.94 1,330,231.88 46,570,940.00 30,960,000.00 -- -- 521,828,146.58 480,918,981.20 368,202,175.18 351,889,011.60 资 产 总 计 1,427,971,087.80 1,287,276,035.26 885,589,257.59 733,999,539.57 (2) 负 债 和 权 益 部 分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330,960,000.00 304,960,000.00 248,360,000.00 194,965,000.00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 -- -- -- 应 付 票 据 84,800,000.00 76,000,000.00 52,000,000.00 35,000,000.00 1-1-263

应 付 账 款 289,422,554.15 225,125,959.33 64,699,285.23 68,332,186.52 预 收 款 项 1,421,427.70 1,228,296.70 317,008.90 1,781,361.05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5,735,480.87 6,459,713.42 3,173,212.71 4,399,422.95 应 交 税 费 11,988,467.79 11,698,908.52 10,859,298.03 21,820,702.49 应 付 利 息 -- -- -- -- 应 付 股 利 14,400,000.00 -- -- -- 其 他 应 付 款 6,658,308.48 6,764,392.39 1,416,001.46 1,442,571.95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非 流 动 负 债 : 9,000,000.00 -- -- 6,280,000.00 -- -- -- -- 754,386,238.99 632,237,270.36 380,824,806.33 334,021,244.96 长 期 借 款 50,000,000.00 59,000,000.00 -- -- 应 付 债 券 -- -- -- -- 长 期 应 付 款 -- -- -- -- 专 项 应 付 款 -- -- -- -- 预 计 负 债 -- -- -- --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 -- -- -- 650,000.00 700,000.00 800,000.00 900,000.00 50,650,000.00 59,700,000.00 800,000.00 900,000.00 负 债 合 计 805,036,238.99 691,937,270.36 381,624,806.33 334,921,244.96 所 有 者 权 益 : 股 本 72,000,000.00 72,000,000.00 72,000,000.00 72,000,000.00 资 本 公 积 173,293,729.11 173,293,729.11 173,293,729.11 173,693,842.93 减 : 库 存 股 -- -- -- -- 专 项 储 备 8,743,537.52 8,225,182.66 6,387,161.04 3,581,764.56 盈 余 公 积 35,630,300.34 35,630,300.34 25,237,903.48 14,990,241.95 未 分 配 利 润 331,621,478.25 304,802,644.01 227,045,657.63 134,812,445.17 1-1-264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计 2 合 并 利 润 表 621,289,045.22 593,951,856.12 503,964,451.26 399,078,294.61 1,645,803.59 1,386,908.78 -- -- 622,934,848.81 595,338,764.90 503,964,451.26 399,078,294.61 1,427,971,087.80 1,287,276,035.26 885,589,257.59 733,999,539.57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一 营 业 收 入 减 : 营 业 成 本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644,251,334.40 1,173,970,224.95 1,061,736,986.16 847,780,947.96 531,617,594.40 949,456,770.43 847,154,691.52 674,830,228.60 2,778,342.08 6,730,160.31 6,468,322.78 5,056,864.30 销 售 费 用 12,160,787.25 26,215,284.83 27,423,277.33 18,442,221.88 管 理 费 用 27,220,342.45 49,241,782.55 47,506,262.62 37,570,880.08 财 务 费 用 16,710,579.40 24,570,553.11 13,400,411.49 10,417,887.91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收 益 二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4,743,749.91 8,626,862.76 2,515,776.90-1,024,478.28 -- -- -- -- 74,013.68 -- -- -- -- -- -- -- 49,093,952.59 109,128,810.96 117,268,243.52 102,487,343.47 126,519.48 12,911,101.74 3,616,136.54 691,959.12 290,700.00 601,681.37 242,060.00 459,081.65 1-1-265

三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号 填 列 )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四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填 列 ) 被 合 并 方 在 合 并 前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五 每 股 收 益 ( 一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二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六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七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48,929,772.07 121,438,231.33 120,642,320.06 102,720,220.94 7,452,043.02 19,101,939.31 18,161,446.07 15,487,582.75 41,477,729.05 102,336,292.02 102,480,873.99 87,232,638.19 -- -- 44.82-2,525.07 41,218,834.24 102,549,383.24 102,480,873.99 87,232,638.19 258,894.81-213,091.22 -- -- 0.57 1.42 1.42 1.21 0.57 1.42 1.42 1.21 -- -- -- -- 41,477,729.05 102,336,292.02 102,480,873.99 87,232,638.19 41,218,834.24 102,549,383.24 102,480,873.99 87,232,638.19 3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258,894.81-213,091.22 --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276,099,760.68 602,353,205.40 683,969,175.06 661,201,155.20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 -- -- --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5,621,140.09 54,934,406.32 63,326,108.80 3,940,445.11 281,720,900.77 657,287,611.72 747,295,283.86 665,141,600.31 1-1-266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270,199,324.36 480,702,549.66 492,328,384.78 455,693,389.93 39,606,926.80 68,801,064.80 64,788,763.65 48,397,541.38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37,472,625.53 82,126,963.17 89,858,206.57 55,757,211.10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处 置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收 到 的 现 金 净 额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取 得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支 付 的 现 金 净 额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33,521,818.34 72,933,364.46 76,805,125.71 71,992,452.36 380,800,695.03 704,563,942.09 723,780,480.71 631,840,594.77-99,079,794.26-47,276,330.37 23,514,803.15 33,301,005.54 -- -- -- -- -- -- -- -- 1,502,000.00 16,004,295.90 -- 80,000.00 9,728,405.72 -- -- -- -- -- -- -- 11,230,405.72 16,004,295.90 -- 80,000.00 24,681,436.63 101,957,939.52 32,822,822.24 53,552,377.79 -- -- -- -- -- 400,113.82 -- -- -- -- -- 24,681,436.63 101,957,939.52 33,222,936.06 53,552,377.79-13,451,030.91-85,953,643.62-33,222,936.06-53,472,377.79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 1,600,000.00 -- -- 1-1-267

现 金 其 中 : 子 公 司 吸 收 少 数 股 东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现 金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 1,600,000.00 -- -- 166,760,000.00 396,660,000.00 268,960,000.00 197,520,000.00 160,535,539.51 84,834,795.47 209,594.38 -- 327,295,539.51 483,094,795.47 269,169,594.38 197,520,000.00 140,760,000.00 281,060,000.00 221,845,000.00 140,595,000.00 16,259,760.03 36,433,905.64 13,566,199.29 10,366,875.53 63,708,369.77 7,822,271.58 1,306,600.00 151,777.00 220,728,129.80 325,316,177.22 236,717,799.29 151,113,652.53 106,567,409.71 157,778,618.25 32,451,795.09 46,406,347.47 -- -- -- -- -5,963,415.46 24,548,644.26 22,743,662.18 26,234,975.22 105,920,469.17 81,371,824.91 58,628,162.73 32,393,187.51 99,957,053.71 105,920,469.17 81,371,824.91 58,628,162.73 1-1-268

4 合 并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1)2014 年 1-6 月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期 期 末 余 额 72,000,000.00 173,293,729.11 8,225,182.66 35,630,300.34 304,802,644.01 1,386,908.78 595,338,764.90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 -- -- -- -- -- --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 -- -- -- -- -- -- 其 他 -- -- -- -- -- -- -- 二 本 期 期 初 余 额 72,000,000.00 173,293,729.11 8,225,182.66 35,630,300.34 304,802,644.01 1,386,908.78 595,338,764.90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一 号 填 列 ) - - 518,354.86 26,818,834.24 258,894.81 27,596,083.91 ( 一 ) 净 利 润 41,218,834.24 258,894.81 41,477,729.05 ( 二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 -- -- -- -- -- 上 述 ( 一 ) 和 ( 二 ) 小 计 -- -- -- -- 41,218,834.24 258,894.81 41,477,729.05 ( 三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 -- -- -- -- 1. 所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 -- -- -- -- 2.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 -- -- -- -- -- -- 1-1-269

3. 其 他 -- -- -- -- -- -- -- ( 四 ) 利 润 分 配 -- -- -- -- -14,400,000.00 -- -14,400,000.00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 -- -- -- -- -- 2.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 -- -- -- -14,400,000.00 -- -14,400,000.00 3. 其 他 -- -- -- -- -- -- -- ( 五 ) 所 有 者 权 益 ( 或 股 东 权 益 )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 -- -- -- -- -- -- 4. 其 他 -- -- -- -- -- -- -- ( 六 ) 专 项 储 备 -- -- 518,354.86 -- -- -- 518,354.86 1. 本 期 提 取 -- -- 1,700,295.30 -- -- -- 1,700,295.30 2. 本 期 使 用 -- -- 1,181,940.44 -- -- -- 1,181,940.44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72,000,000.00 173,293,729.11 8,743,537.52 35,630,300.34 331,621,478.25 1,645,803.59 622,934,848.81 (2)2013 年 度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单 位 : 元 1-1-270

项 目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期 期 末 余 额 72,000,000.00 173,293,729.11 6,387,161.04 25,237,903.48 227,045,657.63 503,964,451.26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 -- -- -- -- -- --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 -- -- -- -- -- -- 其 他 -- -- -- -- -- -- -- 二 本 期 期 初 余 额 72,000,000.00 173,293,729.11 6,387,161.04 25,237,903.48 227,045,657.63 503,964,451.26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一 号 填 列 ) - - 1,838,021.62 10,392,396.86 77,756,986.38 1,386,908.78 91,374,313.64 ( 一 ) 净 利 润 102,549,383.24-213,091.22 102,336,292.02 ( 二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 -- -- -- -- -- 上 述 ( 一 ) 和 ( 二 ) 小 计 -- -- -- -- 102,549,383.24-213,091.22 102,336,292.02 ( 三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 -- -- -- -- 1,600,000.00 1,600,000.00 1. 所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 -- -- -- -- 1,600,000.00 1,600,000.00 2.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 -- -- -- -- -- -- 3. 其 他 -- -- -- -- -- -- -- ( 四 ) 利 润 分 配 -- -- -- 10,392,396.86-24,792,396.86 -- -14,400,000.00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 -- -- 10,392,396.86-10,392,396.86 -- -- 1-1-271

2.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 -- -- -- -14,400,000.00 -- -14,400,000.00 3. 其 他 -- -- -- -- -- -- -- ( 五 ) 所 有 者 权 益 ( 或 股 东 权 益 )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 -- -- -- -- -- -- 4. 其 他 -- -- -- -- -- -- -- ( 六 ) 专 项 储 备 -- -- 1,838,021.62 -- -- -- 1,838,021.62 1. 本 期 提 取 -- -- 2,436,143.80 -- -- -- 2,436,143.80 2. 本 期 使 用 -- -- 598,122.18 -- -- -- 598,122.18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72,000,000.00 173,293,729.11 8,225,182.66 35,630,300.34 304,802,644.01 1,386,908.78 595,338,764.90 (3)2012 年 度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项 目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单 位 : 元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期 期 末 余 额 72,000,000.00 173,693,842.93 3,581,764.56 14,990,241.95 134,812,445.17 -- 399,078,294.61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 -- -- -- -- -- -- 1-1-272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 -- -- -- -- -- -- 其 他 -- -- -- -- -- -- -- 二 本 期 期 初 余 额 72,000,000.00 173,693,842.93 3,581,764.56 14,990,241.95 134,812,445.17 -- 399,078,294.61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一 号 填 列 ) -- -400,113.82 2,805,396.48 10,247,661.53 92,233,212.46 -- 104,886,156.65 ( 一 ) 净 利 润 -- -- -- -- 102,480,873.99 -- 102,480,873.99 ( 二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 -- -- -- -- -- 上 述 ( 一 ) 和 ( 二 ) 小 计 -- -- -- -- 102,480,873.99 -- 102,480,873.99 ( 三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 -400,113.82 -- -- -- -- -400,113.82 1. 所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 -- -- -- -- -- -- 2.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 -- -- -- -- -- -- 3. 其 他 -- -400,113.82 -- -- -- -400,113.82 ( 四 ) 利 润 分 配 -- -- -- 10,247,661.53-10,247,661.53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 -- -- 10,247,661.53-10,247,661.53 2.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 -- -- 3. 其 他 -- -- -- ( 五 ) 所 有 者 权 益 ( 或 股 东 权 益 ) 内 部 结 转 -- -- -- -- -- -- -- -- -- -- -- -- -- -- -- -- -- -- -- 1-1-273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 -- -- -- --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 -- -- 4. 其 他 -- -- -- -- -- -- -- -- -- -- -- -- -- -- -- -- -- -- -- ( 六 ) 专 项 储 备 -- -- 2,805,396.48 -- -- -- 2,805,396.48 1. 本 期 提 取 -- -- 3,512,381.46 -- -- -- 3,512,381.46 2. 本 期 使 用 -- -- -706,984.98 -- -- -- -706,984.98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72,000,000.00 173,293,729.11 6,387,161.04 25,237,903.48 227,045,657.63 -- 503,964,451.26 (4)2011 年 度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项 目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单 位 : 元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期 期 末 余 额 72,000,000.00 173,693,842.93 1,044,276.09 6,266,725.62 56,303,323.31 -- 309,308,167.95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 -- -- -- -- -- --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 -- -- -- -- -- -- 其 他 -- -- -- -- -- -- -- 二 本 期 期 初 余 额 72,000,000.00 173,693,842.93 1,044,276.09 6,266,725.62 56,303,323.31 -- 309,308,167.95 1-1-274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一 号 填 列 ) -- -- 2,537,488.47 8,723,516.33 78,509,121.86 -- 89,770,126.66 ( 一 ) 净 利 润 -- -- -- -- 87,232,638.19 -- 87,232,638.19 ( 二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 -- -- -- -- -- 上 述 ( 一 ) 和 ( 二 ) 小 计 -- -- -- -- 87,232,638.19 87,232,638.19 ( 三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 -- -- -- -- -- -- 1. 所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 -- -- -- -- -- -- 2.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 -- -- -- -- -- -- 3. 其 他 -- -- -- -- -- -- -- ( 四 ) 利 润 分 配 -- -- -- 8,723,516.33-8,723,516.33 -- --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 -- -- 8,723,516.33-8,723,516.33 -- -- 2.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 -- -- -- -- -- -- 3. 其 他 -- -- -- -- -- -- -- ( 五 ) 所 有 者 权 益 ( 或 股 东 权 益 )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 -- -- -- -- -- -- 1-1-275

4. 其 他 -- -- -- -- -- -- -- ( 六 ) 专 项 储 备 -- -- -- -- -- -- -- 1. 本 期 提 取 -- -- 2,537,488.47 -- -- -- 2,537,488.47 2. 本 期 使 用 -- -- 2,994,067.70 -- -- -- 2,994,067.70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 -- -456,579.23 -- -- -- -456,579.23 72,000,000.00 173,693,842.93 3,581,764.56 14,990,241.95 134,812,445.17 -- 399,078,294.61 1-1-276

( 二 ) 母 公 司 报 表 1 资 产 负 债 表 (1) 资 产 部 分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137,753,622.16 130,638,454.34 101,455,498.62 73,432,682.48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 -- -- -- 应 收 票 据 90,234,014.81 115,375,589.96 92,121,248.03 36,654,010.50 应 收 账 款 539,581,242.79 467,007,042.92 242,527,648.12 168,482,249.81 预 付 款 项 24,481,214.71 10,899,991.34 18,151,925.06 26,966,283.91 应 收 利 息 -- -- -- -- 应 收 股 利 -- -- -- -- 其 他 应 收 款 128,739,126.88 41,128,073.08 2,711,907.14 26,505,051.93 存 货 54,250,509.76 66,973,877.12 59,997,529.15 49,671,552.97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非 流 动 资 产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 -- -- -- -- 4,008,414.46 -- -- 975,039,731.11 836,031,443.22 516,965,756.12 381,711,831.60 -- -- -- -- -- -- -- -- 长 期 应 收 款 -- -- --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18,800,312.45 28,800,312.45 400,312.45 -- -- -- -- -- 固 定 资 产 342,218,277.86 365,621,768.50 313,625,598.48 289,138,749.52 1-1-277

在 建 工 程 2,164,276.09 -- 7,661,507.49 无 形 资 产 50,246,362.96 50,938,857.58 52,322,481.76 53,758,522.71 开 发 支 出 -- -- -- -- 商 誉 -- -- --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 -- -- -- 3,119,560.20 2,625,881.02 2,254,094.94 1,328,660.62 10,000,000.00 10,000,000.00 -- -- 426,548,789.56 457,986,819.55 368,602,487.63 351,887,440.34 资 产 总 计 1,401,588,520.67 1,294,018,262.77 885,568,243.75 733,599,271.94 (2) 负 债 和 权 益 部 分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330,960,000.00 304,960,000.00 248,360,000.00 194,965,000.00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 -- -- -- 应 付 票 据 84,800,000.00 76,000,000.00 52,000,000.00 35,000,000.00 应 付 账 款 269,010,195.49 224,754,386.56 64,682,485.23 68,332,186.52 预 收 款 项 1,210,966.10 1,228,296.70 317,008.90 1,781,361.05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5,223,500.43 6,344,310.43 3,173,212.71 4,399,422.95 应 交 税 费 11,388,395.74 11,698,649.04 10,859,298.03 21,820,702.49 应 付 利 息 -- -- -- -- 应 付 股 利 14,400,000.00 -- -- -- 其 他 应 付 款 3,478,895.87 14,010,392.39 1,416,001.46 1,442,571.95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9,000,000.00 -- -- 6,280,000.00 -- -- -- -- 729,471,953.63 638,996,035.12 380,808,006.33 334,021,244.96 1-1-278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50,000,000.00 59,000,000.00 -- -- 应 付 债 券 -- -- -- -- 长 期 应 付 款 -- -- -- -- 专 项 应 付 款 -- -- -- -- 预 计 负 债 -- -- -- --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 -- -- -- 650,000.00 700,000.00 800,000.00 900,000.00 50,650,000.00 59,700,000.00 800,000.00 900,000.00 负 债 合 计 780,121,953.63 698,696,035.12 381,608,006.33 334,921,244.96 所 有 者 权 益 : 股 本 72,000,000.00 72,000,000.00 72,000,000.00 72,000,000.00 资 本 公 积 173,194,041.56 173,194,041.56 173,194,041.56 173,193,842.93 减 : 库 存 股 -- -- -- -- 专 项 储 备 8,743,537.52 8,225,182.66 6,387,161.04 3,581,764.56 盈 余 公 积 35,630,300.34 35,630,300.34 25,237,903.48 14,990,241.95 未 分 配 利 润 331,898,687.62 306,272,703.09 227,141,131.34 134,912,177.54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计 2 利 润 表 621,466,567.04 595,322,227.65 503,960,237.42 398,678,026.98 1,401,588,520.67 1,294,018,262.77 885,568,243.75 733,599,271.94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一 营 业 收 入 减 : 营 业 成 本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580,183,264.12 1,173,970,224.95 1,061,721,452.18 847,772,020.78 477,852,904.27 949,456,770.43 847,137,891.52 674,821,353.60 2,627,072.78 6,730,160.31 6,468,276.18 5,056,837.51 销 售 费 用 11,973,943.43 26,215,284.83 27,423,277.33 18,442,221.88 管 理 费 用 20,183,816.08 47,373,829.57 47,506,248.60 37,566,265.38 1-1-279

财 务 费 用 16,711,609.76 24,572,811.94 13,401,283.02 10,417,859.95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收 益 二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三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号 填 列 )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四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填 列 ) 五 每 股 收 益 ( 一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二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六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七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3 现 金 流 量 表 3,531,953.98 8,624,825.47 2,522,061.93-1,021,688.68 -- -- -- -- 69,000.00 -- -- -- -- -- -- -- 47,370,963.82 110,996,542.40 117,262,413.60 102,489,171.14 126,519.48 12,911,101.74 3,616,136.54 691,959.12 290,700.00 601,681.37 242,060.00 459,081.65 47,206,783.30 123,305,962.77 120,636,490.14 102,722,048.61 7,180,798.77 19,381,994.16 18,159,874.81 15,486,885.35 40,025,984.53 103,923,968.61 102,476,615.33 87,235,163.26 -- -- -- -- -- -- -- -- -- -- -- -- 40,025,984.53 103,923,968.61 102,476,615.33 87,235,163.26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1-1-280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处 置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收 到 的 现 金 净 额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54,898,875.62 602,353,205.40 683,958,175.06 661,141,113.21 -- -- -- -- 6,678,318.08 78,820,321.67 63,325,330.50 3,940,379.57 261,577,193.70 681,173,527.07 747,283,505.56 665,081,492.78 257,050,837.03 480,183,018.16 492,328,384.78 455,693,389.93 35,474,249.59 68,542,226.54 64,788,763.65 48,392,341.82 34,348,703.95 82,121,657.95 89,857,679.93 55,755,731.90 53,814,934.83 72,350,359.33 76,805,125.71 71,933,146.86 380,688,725.40 703,197,261.98 723,779,954.07 631,774,610.51-119,111,531.70-22,023,734.91 23,503,551.49 33,306,882.27 -- -- -- -- -- -- -- -- 1,502,000.00 16,004,295.90 -- 80,000.00 10,069,000.00 -- -- -- -- -- --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11,571,000.00 16,004,295.90 -- 80,000.00 1-1-281

流 入 小 计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取 得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支 付 的 现 金 净 额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现 金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5,851,928.17 101,195,123.52 32,822,822.24 53,552,377.79 -- 28,400,000.00 400,113.82 -- -- -- -- -- -- -- -- -- 5,851,928.17 129,595,123.52 33,222,936.06 53,552,377.79 5,719,071.83-113,590,827.62-33,222,936.06-53,472,377.79 -- -- -- -- 166,760,000.00 396,660,000.00 268,960,000.00 197,520,000.00 160,535,539.51 84,834,795.47 -- -- 327,295,539.51 481,494,795.47 268,960,000.00 197,520,000.00 140,760,000.00 281,060,000.00 221,845,000.00 140,595,000.00 16,259,760.03 36,433,905.64 13,566,199.29 10,366,875.53 63,708,369.77 7,822,271.58 1,306,600.00 -- 220,728,129.80 325,316,177.22 236,717,799.29 150,961,875.53 106,567,409.71 156,178,618.25 32,242,200.71 46,558,124.47 -- -- -- -- -6,825,050.16 20,564,055.72 22,522,816.14 26,392,628.95 1-1-282

加 额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101,519,554.34 80,955,498.62 58,432,682.48 32,040,053.53 94,694,504.18 101,519,554.34 80,955,498.62 58,432,682.48 1-1-283

4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1)2014 年 1-6 月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项 目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期 期 末 余 额 72,000,000.00 173,194,041.56 8,225,182.66 35,630,300.34 306,272,703.09 95,322,227.65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 -- -- -- -- --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 -- -- -- -- -- 其 他 -- -- -- -- -- -- 二 本 期 期 初 余 额 72,000,000.00 173,194,041.56 8,225,182.66 35,630,300.34 306,272,703.09 595,322,227.65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一 号 填 列 ) -- -- 518,354.86 -- 25,625,984.53 26,144,339.39 ( 一 ) 净 利 润 -- -- -- -- 40,025,984.53 40,025,984.53 ( 二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 -- -- -- -- 上 述 ( 一 ) 和 ( 二 ) 小 计 -- -- -- -- 40,025,984.53 40,025,984.53 ( 三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 -- -- -- -- -- 1. 所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 -- -- -- -- -- 2.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 -- -- -- -- -- 3. 其 他 -- -- -- -- -- -- ( 四 ) 利 润 分 配 -- -- -- -- -14,400,000.00-14,400,000.00 1-1-284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 -- -- -- -- -- 2.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 -- -- -- -14,400,000.00-14,400,000.00 3. 其 他 -- -- -- -- -- -- ( 五 ) 所 有 者 权 益 ( 或 股 东 权 益 ) 内 部 结 转 -- -- -- -- -- --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 -- -- -- --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 -- -- -- --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 -- -- -- -- -- 4. 其 他 -- -- -- -- -- -- ( 六 ) 专 项 储 备 -- -- 518,354.86 -- -- 518,354.86 1. 本 期 提 取 -- -- 1,700,295.30 -- -- 1,700,295.30 2. 本 期 使 用 -- -- 1,181,940.44 -- -- 1,181,940.44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72,000,000.00 173,194,041.56 8,743,537.52 35,630,300.34 331,898,687.62 621,466,567.04 (2)2013 年 度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项 目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期 期 末 余 额 72,000,000.00 173,194,041.56 6,387,161.04 25,237,903.48 227,141,131.34 503,960,237.42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 -- -- -- -- --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 -- -- -- -- -- 1-1-285

其 他 -- -- -- -- -- -- 二 本 期 期 初 余 额 72,000,000.00 173,194,041.56 6,387,161.04 25,237,903.48 227,141,131.34 503,960,237.42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一 号 填 列 ) -- -- 1,838,021.62 10,392,396.86 79,131,571.75 91,361,990.23 ( 一 ) 净 利 润 -- -- -- -- 103,923,968.61 103,923,968.61 ( 二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 -- -- -- -- 上 述 ( 一 ) 和 ( 二 ) 小 计 -- -- -- -- 103,923,968.61 103,923,968.61 ( 三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 -- -- -- -- -- 1. 所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 -- -- -- -- -- 2.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 -- -- -- -- -- 3. 其 他 -- -- -- -- -- ( 四 ) 利 润 分 配 -- -- -- 10,392,396.86-24,792,396.86-14,400,000.00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 -- -- 10,392,396.86-10,392,396.86 -- 2.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 -- -- -- -14,400,000.00-14,400,000.00 3. 其 他 -- -- -- -- -- -- ( 五 ) 所 有 者 权 益 ( 或 股 东 权 益 ) 内 部 结 转 -- -- -- -- -- --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 -- -- -- --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 -- -- -- -- -- 1-1-286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 -- -- -- -- -- 4. 其 他 -- -- -- -- -- -- ( 六 ) 专 项 储 备 -- -- 1,838,021.62 -- -- 1,838,021.62 1. 本 期 提 取 -- -- 2,436,143.80 -- -- 2,436,143.80 2. 本 期 使 用 -- -- 598,122.18 -- -- 598,122.18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72,000,000.00 173,194,041.56 8,225,182.66 35,630,300.34 306,272,703.09 595,322,227.65 (3)2012 年 度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项 目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期 期 末 余 额 72,000,000.00 173,193,842.93 3,581,764.56 14,990,241.95 134,912,177.54 398,678,026.98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 -- -- -- -- --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 -- -- -- -- -- 其 他 -- -- -- -- -- -- 二 本 期 期 初 余 额 72,000,000.00 173,193,842.93 3,581,764.56 14,990,241.95 134,912,177.54 398,678,026.98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一 号 填 列 ) -- 198.63 2,805,396.48 10,247,661.53 92,228,953.80 105,282,210.44 ( 一 ) 净 利 润 -- -- -- -- 102,476,615.33 102,476,615.33 ( 二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 -- -- -- -- 1-1-287

上 述 ( 一 ) 和 ( 二 ) 小 计 -- -- -- -- 102,476,615.33 102,476,615.33 ( 三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 198.63 -- -- -- 198.63 1. 所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 -- -- -- -- -- 2.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 -- -- -- -- -- 3. 其 他 -- 198.63 -- -- -- 198.63 ( 四 ) 利 润 分 配 -- -- -- 10,247,661.53-10,247,661.53 --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 -- -- 10,247,661.53-10,247,661.53 -- 2.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 -- -- -- -- -- 3. 其 他 -- -- -- -- -- -- ( 五 ) 所 有 者 权 益 ( 或 股 东 权 益 ) 内 部 结 转 -- -- -- -- -- --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 -- -- -- --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 -- -- -- --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 -- -- -- -- -- 4. 其 他 -- -- -- -- -- -- ( 六 ) 专 项 储 备 -- -- 2,805,396.48 -- -- 2,805,396.48 1. 本 期 提 取 -- -- 3,512,381.46 -- -- 3,512,381.46 2. 本 期 使 用 -- -- 706,984.98 -- -- 706,984.98 1-1-288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72,000,000.00 173,194,041.56 6,387,161.04 25,237,903.48 227,141,131.34 503,960,237.42 (4)2011 年 度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期 期 末 余 额 72,000,000.00 173,193,842.93 1,044,276.09 6,266,725.62 56,400,530.61 308,905,375.25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 -- -- -- -- --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 -- -- -- -- -- 其 他 -- -- -- -- -- -- 二 本 期 期 初 余 额 72,000,000.00 173,193,842.93 1,044,276.09 6,266,725.62 56,400,530.61 308,905,375.25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一 号 填 列 ) -- -- 2,537,488.47 8,723,516.33 78,511,646.93 89,772,651.73 ( 一 ) 净 利 润 -- -- -- -- 87,235,163.26 87,235,163.26 ( 二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 -- -- -- -- 上 述 ( 一 ) 和 ( 二 ) 小 计 -- -- -- -- 87,235,163.26 87,235,163.26 ( 三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 -- -- -- -- -- 1. 所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 -- -- -- -- -- 2.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 -- -- -- -- -- 3. 其 他 -- -- -- -- -- -- 1-1-289

( 四 ) 利 润 分 配 -- -- -- 8,723,516.33-8,723,516.33 --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 -- -- 8,723,516.33-8,723,516.33 -- 2.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 -- -- -- -- -- 3. 其 他 -- -- -- -- -- -- ( 五 ) 所 有 者 权 益 ( 或 股 东 权 益 ) 内 部 结 转 -- -- -- -- -- --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 -- -- -- --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 -- -- -- --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 -- -- -- -- -- 4. 其 他 -- -- -- -- -- -- ( 六 ) 专 项 储 备 -- -- 2,537,488.47 -- -- 2,537,488.47 1. 本 期 提 取 -- -- 2,994,067.70 -- -- 2,994,067.70 2. 本 期 使 用 -- -- -456,579.23 -- -- -456,579.23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72,000,000.00 173,193,842.93 3,581,764.56 14,990,241.95 134,912,177.54 398,678,026.98 1-1-290

二 发 行 人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基 础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及 变 化 ( 一 )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基 础 公 司 申 报 财 务 报 表 以 持 续 经 营 假 设 和 权 责 发 生 制 为 基 础, 根 据 实 际 发 生 的 交 易 和 事 项, 按 照 财 政 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 颁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基 本 准 则 和 38 项 具 体 会 计 准 则 其 后 颁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指 南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及 其 他 相 关 规 定 ( 以 下 合 称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 以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编 报 规 则 第 15 号 财 务 报 告 的 一 般 规 定 (2010 年 修 订 ) 的 规 定 编 制 ( 二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方 法 公 司 将 其 控 制 的 所 有 子 公 司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合 并 范 围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以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的 财 务 报 表 为 基 础, 根 据 其 他 有 关 资 料, 按 照 权 益 法 调 整 对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后, 由 母 公 司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3 号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 三 ) 企 业 合 并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1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公 司 在 企 业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按 照 合 并 日 在 被 合 并 方 的 账 面 价 值 计 量 公 司 取 得 的 净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与 支 付 的 合 并 对 价 账 面 价 值 ( 或 发 行 股 份 面 值 总 额 )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2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公 司 在 购 买 日 对 合 并 成 本 大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商 誉 ; 如 果 合 并 成 本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首 先 对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负 债 及 或 有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以 及 合 并 成 本 的 计 量 进 行 复 核, 经 复 核 后 合 并 成 本 仍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其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1-291

( 四 )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及 变 化 2011 年 度, 本 公 司 无 子 公 司 报 告 期, 新 纳 入 公 司 合 并 范 围 的 主 体 : 公 司 名 称 重 庆 三 圣 汽 车 修 理 有 限 公 司 贵 阳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兰 州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重 庆 北 部 新 区 云 竹 路 28 号 第 1 幢 贵 州 省 贵 阳 市 花 溪 区 燕 楼 乡 谷 蒙 村 甘 肃 省 兰 州 市 永 登 县 城 关 镇 人 民 街 312 号 注 册 资 本 2012 年 度 50 万 元 2013 年 度 1,000 万 元 1,000 万 元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发 生 变 化 的 原 因 说 明 : 1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而 增 加 子 公 司 的 情 况 1-1-292 经 营 范 围 汽 车 维 修 汽 车 配 件 销 售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生 产 加 工 及 销 售 :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建 筑 材 料, 预 拌 商 品 混 凝 土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混 凝 土 膨 胀 剂, 建 筑 材 料 ( 不 含 木 材 ) 预 拌 商 品 混 凝 土 的 销 售 持 股 比 例 纳 入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时 间 100% 2010.1.1 84% 2013.8.14 100% 2013.8.20 根 据 公 司 与 潘 先 文 先 生 周 廷 娥 女 士 和 袁 小 波 先 生 于 2012 年 3 月 6 日 分 别 签 订 的 重 庆 三 圣 汽 车 修 理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公 司 以 合 计 400,113.82 元 受 让 潘 先 文 先 生 周 廷 娥 女 士 和 袁 小 波 先 生 持 有 的 重 庆 三 圣 汽 车 修 理 有 限 公 司 100% 股 权 由 于 公 司 和 重 庆 三 圣 汽 车 修 理 有 限 公 司 同 受 股 东 潘 先 文 先 生 周 廷 娥 女 士 最 终 控 制 且 该 项 控 制 非 暂 时 的, 故 该 项 合 并 为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公 司 已 于 2012 年 4 月 25 日 支 付 股 权 转 让 款 400,113.82 元, 并 办 理 了 相 应 的 财 产 权 交 接 手 续, 故 自 2012 年 4 月 起 将 其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并 相 应 调 整 了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比 较 数 据 2 直 接 设 立 或 投 资 等 方 式 而 增 加 子 公 司 的 情 况 公 司 出 资 设 立 利 川 三 圣, 于 2013 年 12 月 10 日 办 妥 工 商 设 立 登 记 手 续, 并 取 得 注 册 号 为 422802000021423(1-1)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利 川 三 圣 注 册 资 本 1,000.00 万 元, 公 司 出 资 1,000.00 万 元, 占 其 注 册 资 本 的 100.00%, 拥 有 对 其 的 实 质 控 制 权 利 川 三 圣 自 成 立 之 日 起, 纳 入 公 司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公 司 出 资 设 立 贵 阳 三 圣, 于 2013 年 8 月 14 日 办 妥 工 商 设 立 登 记 手 续, 并 取 得 注 册 号 为 520111000190812(1-1)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贵 阳 三 圣 注 册 资 本 1,000.00 万 元, 公 司 出 资 840.00 万 元, 占 其 注 册 资 本 的 84.00%, 拥 有 对 其 的 实 质 控 制 权 贵 阳 三 圣 自 成 立 之 日 起,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公 司 出 资 设 立 兰 州 三 圣, 于 2013 年 8 月 20 日 办 妥 工 商 设 立 登 记 手 续, 并 取 得 注 册 号 为 620121000001272(1-1)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兰 州 三 圣 注 册 资 本 1,000.00 万 元, 公 司 出 资 1,000.00 万 元, 占 其 注 册 资 本 的 100.00%, 拥 有 对 其 的 实 质 控 制 权 兰 州 三 圣 自 成 立 之 日 起,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3 出 售 股 权 而 减 少 子 公 司 的 情 况 说 明 根 据 公 司 与 游 照 洪 先 生 王 勇 先 生 于 2014 年 4 月 28 日 签 订 的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及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之 补 充 协 议, 公 司 以 2014 年 3 月 31 日 为 评 估 基 准 日, 分 别 以 2,013,800.00 元 8,055,200.00 元 将 所 持 有 的 利 川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20% 和 80% 的 股 权 转 让 给 游 照 洪 先 生 和 王 勇 先 生, 被 转 让 股 权 自 评 估 基 准 日 至 交 割 日 止 的 期 间 损 益 由 受 让 方 按 持 股 比 例 享 有 或 承 担 公 司 已 于 2014 年 5 月 21 日 收 到 该 项 股 权 转 让 款 10,069,000.00 元, 并 办 理 了 相 应 的 财 产 权 交 接 手 续, 故 自 2014 年 4 月 起 不 再 将 其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三 发 行 人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 一 ) 金 融 工 具 1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分 类 金 融 资 产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划 分 为 以 下 四 类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 包 括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和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金 融 负 债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划 分 为 以 下 两 类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 包 括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和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2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确 认 依 据 计 量 方 法 和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公 司 成 为 金 融 工 具 合 同 的 一 方 时, 确 认 一 项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初 始 确 认 1-1-293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时,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 对 于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对 于 其 他 类 别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公 司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对 金 融 资 产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且 不 扣 除 将 来 处 置 该 金 融 资 产 时 可 能 发 生 的 交 易 费 用, 但 下 列 情 况 除 外 :(1)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以 及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2)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以 及 与 该 权 益 工 具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按 照 成 本 计 量 公 司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摊 余 成 本 对 金 融 负 债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但 下 列 情 况 除 外 :(1)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不 扣 除 将 来 结 清 金 融 负 债 时 可 能 发 生 的 交 易 费 用 ;(2) 与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按 照 成 本 计 量 ;(3) 不 属 于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的 财 务 担 保 合 同, 或 没 有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并 将 以 低 于 市 场 利 率 贷 款 的 贷 款 承 诺, 在 初 始 确 认 后 按 照 下 列 两 项 金 额 之 中 的 较 高 者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1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3 号 或 有 事 项 确 定 的 金 额 ;2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扣 除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4 号 收 入 的 原 则 确 定 的 累 积 摊 销 额 后 的 余 额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除 与 套 期 保 值 有 关 外, 按 照 如 下 方 法 处 理 :(1)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计 入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 在 资 产 持 有 期 间 所 取 得 的 利 息 或 现 金 股 利, 确 认 为 投 资 收 益 ; 处 置 时, 将 实 际 收 到 的 金 额 与 初 始 入 账 金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投 资 收 益, 同 时 调 整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2)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 持 有 期 间 按 实 际 利 率 法 计 算 的 利 息, 计 入 投 资 收 益 ;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的 现 金 股 利, 于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发 放 股 利 时 计 入 投 资 收 益 ; 处 置 时, 将 实 际 收 到 的 金 额 与 账 面 价 值 扣 除 原 直 接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之 后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投 资 收 益 当 收 取 某 项 金 融 资 产 现 金 流 量 的 合 同 权 利 已 终 止 或 该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已 转 移 时,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 当 金 融 负 债 的 现 时 义 务 全 部 或 部 分 解 除 时, 相 应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负 债 或 其 一 部 分 1-1-294

3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的 确 认 依 据 和 计 量 方 法 公 司 已 将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了 转 入 方 的,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 保 留 了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继 续 确 认 所 转 移 的 金 融 资 产, 并 将 收 到 的 对 价 确 认 为 一 项 金 融 负 债 公 司 既 没 有 转 移 也 没 有 保 留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分 别 下 列 情 况 处 理 :(1) 放 弃 了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控 制 的,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2) 未 放 弃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控 制 的, 按 照 继 续 涉 入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程 度 确 认 有 关 金 融 资 产, 并 相 应 确 认 有 关 负 债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下 列 两 项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2) 因 转 移 而 收 到 的 对 价, 与 原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之 和 金 融 资 产 部 分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和 未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之 间, 按 照 各 自 的 相 对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分 摊, 并 将 下 列 两 项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账 面 价 值 ;2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对 价, 与 原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中 对 应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金 额 之 和 4 主 要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方 法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以 活 跃 市 场 的 报 价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 不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采 用 估 值 技 术 ( 包 括 参 考 熟 悉 情 况 并 自 愿 交 易 的 各 方 最 近 进 行 的 市 场 交 易 中 使 用 的 价 格 参 照 实 质 上 相 同 的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的 当 前 公 允 价 值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法 和 期 权 定 价 模 型 等 )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 初 始 取 得 或 源 生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承 担 的 金 融 负 债, 以 市 场 交 易 价 格 作 为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的 基 础 5 金 融 资 产 的 减 值 测 试 和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以 外 的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检 查, 如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该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的,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 对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可 以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或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中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 单 独 测 试 未 发 生 减 值 的 金 融 资 产 ( 包 括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和 不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中 再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1-1-295

按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期 末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其 发 生 了 减 值 的, 根 据 其 账 面 价 值 与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或 与 该 权 益 工 具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时, 将 该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或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按 照 类 似 金 融 资 产 当 时 市 场 收 益 率 对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确 定 的 现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减 值 损 失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发 生 较 大 幅 度 下 降, 或 在 综 合 考 虑 各 种 相 关 因 素 后, 预 期 这 种 下 降 趋 势 属 于 非 暂 时 性 的, 确 认 其 减 值 损 失, 并 将 原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累 计 损 失 一 并 转 出 计 入 减 值 损 失 ( 二 ) 应 收 款 项 1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判 断 依 据 或 金 额 标 准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2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金 额 200 万 元 ( 含 200 万 元 ) 以 上 (1) 确 定 组 合 的 依 据 及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根 据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对 单 项 测 试 未 减 值 的 应 收 款 项, 汇 同 对 单 项 金 额 非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以 账 龄 为 风 险 特 征 划 分 为 信 用 风 险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确 定 组 合 的 依 据 账 龄 分 析 法 组 合 账 龄 状 态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账 龄 分 析 法 组 合 账 龄 分 析 法 (2) 账 龄 分 析 法 账 龄 应 收 账 款 计 提 比 例 其 他 应 收 款 计 提 比 例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以 下 同 ) 3% 3% 1-2 年 10% 10% 2-3 年 20% 20% 3-4 年 50% 50% 1-1-296

4-5 年 80% 80% 5 年 以 上 100% 100% 3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理 由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可 收 回 性 存 在 明 显 差 异 经 检 查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发 生 减 值 的, 应 当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对 应 收 票 据 预 付 款 项 应 收 利 息 长 期 应 收 款 等 其 他 应 收 款 项, 根 据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三 ) 存 货 1 存 货 的 分 类 存 货 包 括 在 日 常 活 动 中 持 有 以 备 出 售 的 原 材 料 包 装 物 低 值 易 耗 品 库 存 商 品 等 2 发 出 存 货 的 计 价 方 法 发 出 存 货 采 用 移 动 加 权 平 均 法 3 存 货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确 定 依 据 及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存 货 采 用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计 量, 按 照 存 货 类 别 成 本 高 于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直 接 用 于 出 售 的 存 货, 在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以 该 存 货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 需 要 经 过 加 工 的 存 货, 在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以 所 生 产 的 产 成 品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至 完 工 时 估 计 将 要 发 生 的 成 本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同 一 项 存 货 中 一 部 分 有 合 同 价 格 约 定 其 他 部 分 不 存 在 合 同 价 格 的, 分 别 确 定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并 与 其 对 应 的 成 本 进 行 比 较, 分 别 确 定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计 提 或 转 回 的 金 额 4 存 货 的 盘 存 制 度 存 货 的 盘 存 制 度 为 实 地 盘 存 制 5 低 值 易 耗 品 和 包 装 物 的 摊 销 方 法 (1) 低 值 易 耗 品 按 照 一 次 转 销 法 进 行 摊 销 1-1-297

(2) 包 装 物 按 照 一 次 转 销 法 进 行 摊 销 ( 四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 投 资 成 本 的 确 定 (1)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合 并 方 以 支 付 现 金 转 让 非 现 金 资 产 承 担 债 务 或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作 为 合 并 对 价 的, 在 合 并 日 按 照 取 得 被 合 并 方 所 有 者 权 益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作 为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与 支 付 的 合 并 对 价 的 账 面 价 值 或 发 行 股 份 的 面 值 总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2)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在 购 买 日 按 照 支 付 的 合 并 对 价 的 公 允 价 值 作 为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3) 除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以 外 的 : 以 支 付 现 金 取 得 的, 按 照 实 际 支 付 的 购 买 价 款 作 为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以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取 得 的, 按 照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作 为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投 资 者 投 入 的, 按 照 投 资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价 值 作 为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价 值 不 公 允 的 除 外 ) 2 后 续 计 量 及 损 益 确 认 方 法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能 够 实 施 控 制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按 照 权 益 法 进 行 调 整 ; 对 不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并 且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 对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3 确 定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重 大 影 响 的 依 据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相 关 的 重 要 财 务 和 经 营 决 策 需 要 分 享 控 制 权 的 投 资 方 一 致 同 意 的, 认 定 为 共 同 控 制 ;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财 务 和 经 营 政 策 有 参 与 决 策 的 权 力, 但 并 不 能 够 控 制 或 者 与 其 他 方 一 起 共 同 控 制 这 些 政 策 的 制 定 的, 认 定 为 重 大 影 响 4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及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对 子 公 司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其 发 生 减 值 的, 按 照 账 面 价 值 与 可 收 回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提 相 应 的 减 值 准 备 ; 对 被 投 资 1-1-298

单 位 不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2 号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的 规 定 计 提 相 应 的 减 值 准 备 ( 五 ) 固 定 资 产 1 固 定 资 产 确 认 条 件 计 价 和 折 旧 方 法 固 定 资 产 是 指 为 生 产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出 租 或 经 营 管 理 而 持 有 的, 使 用 年 限 超 过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的 有 形 资 产 固 定 资 产 以 取 得 时 的 实 际 成 本 入 账, 并 从 其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的 次 月 起 采 用 年 限 平 均 法 计 提 折 旧 2 各 类 固 定 资 产 的 折 旧 方 法 项 目 折 旧 年 限 ( 年 ) 残 值 率 年 折 旧 率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20 5% 4.75% 专 用 设 备 5-10 5% 19%-9.5% 运 输 设 备 5 5% 19% 办 公 设 备 5 5% 19% 3 固 定 资 产 的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有 迹 象 表 明 固 定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的, 按 照 账 面 价 值 与 可 收 回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提 相 应 的 减 值 准 备 ( 六 ) 在 建 工 程 1 在 建 工 程 同 时 满 足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则 予 以 确 认 在 建 工 程 按 建 造 该 项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前 所 发 生 的 实 际 成 本 计 量 2 在 建 工 程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时, 按 工 程 实 际 成 本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已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但 尚 未 办 理 竣 工 决 算 的, 先 按 估 计 价 值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待 办 理 竣 工 决 算 后 再 按 实 际 成 本 调 整 原 暂 估 价 值, 但 不 再 调 整 原 已 计 提 的 折 旧 3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有 迹 象 表 明 在 建 工 程 发 生 减 值 的, 按 照 账 面 价 值 与 可 收 回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提 相 应 的 减 值 准 备 1-1-299

( 七 ) 借 款 费 用 1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的 确 认 原 则 公 司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可 直 接 归 属 于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的, 予 以 资 本 化,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 其 他 借 款 费 用, 在 发 生 时 确 认 为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期 间 (1) 当 借 款 费 用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开 始 资 本 化 :1 资 产 支 出 已 经 发 生 ; 2 借 款 费 用 已 经 发 生 ;3 为 使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可 销 售 状 态 所 必 要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已 经 开 始 (2) 若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在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过 程 中 发 生 非 正 常 中 断, 并 且 中 断 时 间 连 续 超 过 3 个 月, 暂 停 借 款 费 用 的 资 本 化 ; 中 断 期 间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确 认 为 当 期 费 用, 直 至 资 产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重 新 开 始 (3) 当 所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可 销 售 状 态 时, 借 款 费 用 停 止 资 本 化 3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金 额 为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而 借 入 专 门 借 款 的, 以 专 门 借 款 当 期 实 际 发 生 的 利 息 费 用 ( 包 括 按 照 实 际 利 率 法 确 定 的 折 价 或 溢 价 的 摊 销 ), 减 去 将 尚 未 动 用 的 借 款 资 金 存 入 银 行 取 得 的 利 息 收 入 或 进 行 暂 时 性 投 资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应 予 资 本 化 的 利 息 金 额 ; 为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占 用 了 一 般 借 款 的, 根 据 累 计 资 产 支 出 超 过 专 门 借 款 的 资 产 支 出 加 权 平 均 数 乘 以 占 用 一 般 借 款 的 资 本 化 率, 计 算 确 定 一 般 借 款 应 予 资 本 化 的 利 息 金 额 ( 八 ) 无 形 资 产 1 无 形 资 产 包 括 土 地 使 用 权 专 利 权 及 非 专 利 技 术 等, 按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2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在 使 用 寿 命 内 按 照 与 该 项 无 形 资 产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的 预 期 实 现 方 式 系 统 合 理 地 摊 销, 无 法 可 靠 确 定 预 期 实 现 方 式 的, 采 用 直 线 法 摊 销 具 体 年 限 如 下 : 1-1-300

项 目 使 用 寿 命 ( 摊 销 年 限 ) 土 地 使 用 权 石 膏 矿 采 矿 权 50 年 40 年 3 年 3 使 用 寿 命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有 迹 象 表 明 发 生 减 值 的, 按 照 账 面 价 值 与 可 收 回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提 相 应 的 减 值 准 备 ;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和 尚 未 达 到 可 使 用 状 态 的 无 形 资 产, 无 论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每 年 均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4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研 究 阶 段 的 支 出,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 :(1)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以 使 其 能 够 使 用 或 出 售 在 技 术 上 具 有 可 行 性 ;(2) 具 有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并 使 用 或 出 售 的 意 图 ;(3) 无 形 资 产 产 生 经 济 利 益 的 方 式, 包 括 能 够 证 明 运 用 该 无 形 资 产 生 产 的 产 品 存 在 市 场 或 无 形 资 产 自 身 存 在 市 场, 无 形 资 产 将 在 内 部 使 用 的, 能 证 明 其 有 用 性 ;(4) 有 足 够 的 技 术 财 务 资 源 和 其 他 资 源 支 持, 以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的 开 发, 并 有 能 力 使 用 或 出 售 该 无 形 资 产 ;(5) 归 属 于 该 无 形 资 产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 九 ) 预 计 负 债 1 因 对 外 提 供 担 保 诉 讼 事 项 产 品 质 量 保 证 亏 损 合 同 等 或 有 事 项 形 成 的 义 务 成 为 公 司 承 担 的 现 时 义 务, 履 行 该 义 务 很 可 能 导 致 经 济 利 益 流 出 公 司, 且 该 义 务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的 计 量 时, 公 司 将 该 项 义 务 确 认 为 预 计 负 债 2 公 司 按 照 履 行 相 关 现 时 义 务 所 需 支 出 的 最 佳 估 计 数 对 预 计 负 债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并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预 计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复 核 ( 十 ) 收 入 1 销 售 商 品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在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予 以 确 认 :(1) 将 商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购 货 方 ;(2) 公 司 不 再 保 留 通 常 与 所 有 权 相 联 系 的 继 续 管 理 权, 也 不 再 对 已 售 出 的 商 品 实 施 有 效 控 制 ;(3)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4) 相 关 1-1-301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5) 相 关 的 已 发 生 或 将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公 司 的 主 要 业 务 为 商 品 混 凝 土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和 硫 酸 销 售, 公 司 前 述 商 品 确 认 收 入 的 具 体 标 准 如 下 : (1) 商 品 混 凝 土 业 务 由 公 司 将 生 产 的 商 品 混 凝 土 运 至 客 户 指 定 的 地 点, 经 施 工 方 或 工 程 监 理 公 司 现 场 质 量 抽 查 验 收 合 格 后, 由 客 户 指 定 人 员 对 商 品 混 凝 土 的 型 号 数 量 在 送 货 单 上 签 字 确 认 公 司 每 月 根 据 送 货 单 统 计 商 品 混 凝 土 的 供 应 量 并 填 写 结 算 表, 由 客 户 盖 章 确 认 财 务 部 门 当 月 根 据 结 算 单 和 合 同 单 价 计 算 销 售 金 额, 开 具 发 票 确 认 收 入 (2)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业 务 由 公 司 将 生 产 的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运 至 客 户 指 定 的 地 点, 经 客 户 现 场 质 量 抽 查 验 收 合 格 后, 由 客 户 指 定 人 员 对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的 型 号 数 量 在 送 货 单 上 签 字 确 认 后, 公 司 每 月 统 计 外 加 剂 的 供 应 量 并 填 写 结 算 表, 由 客 户 盖 章 确 认 财 务 部 门 当 月 根 据 结 算 单 和 合 同 单 价 计 算 销 售 金 额, 开 具 发 票 确 认 收 入 (3) 硫 酸 业 务 由 公 司 或 客 户 委 托 有 运 输 资 质 的 第 三 方 到 公 司 提 取 : 硫 酸 装 入 运 输 车 槽 罐 前, 公 司 出 具 硫 酸 合 格 证 硫 酸 运 输 至 客 户 指 定 地 点, 经 客 户 指 定 人 员 对 硫 酸 的 型 号 数 量 在 送 货 单 上 签 字 确 认 公 司 每 月 根 据 送 货 单 回 执 开 具 发 票 确 认 收 入 由 客 户 自 行 到 公 司 提 取 : 硫 酸 装 入 客 户 运 输 车 槽 罐 前, 公 司 出 具 硫 酸 合 格 证, 并 由 客 户 指 定 人 员 在 送 货 单 上 签 字 确 认 公 司 每 月 根 据 送 货 单 回 执 开 具 发 票 确 认 收 入 2 提 供 劳 务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 同 时 满 足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相 关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交 易 的 完 工 进 度 能 够 可 靠 地 确 定 交 易 中 已 发 生 和 将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 采 用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确 认 提 供 劳 务 的 收 入, 并 按 已 完 工 作 的 测 量 / 已 经 提 供 劳 务 占 应 提 供 劳 务 总 量 的 比 例 确 定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完 工 进 度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不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若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预 计 能 够 得 到 补 偿, 按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金 额 确 认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并 按 相 同 金 额 结 转 劳 务 成 本 ; 若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预 计 不 能 够 得 到 补 偿, 将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不 确 认 劳 务 收 入 1-1-302

3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在 同 时 满 足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收 入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时, 确 认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的 收 入 利 息 收 入 按 照 他 人 使 用 本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的 时 间 和 实 际 利 率 计 算 确 定 ; 使 用 费 收 入 按 有 关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收 费 时 间 和 方 法 计 算 确 定 ( 十 一 ) 安 全 生 产 费 公 司 按 照 国 家 规 定 提 取 的 安 全 生 产 费, 计 入 相 关 产 品 的 成 本 或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记 入 专 项 储 备 科 目 使 用 提 取 的 安 全 生 产 费 时, 属 于 费 用 性 支 出 的, 直 接 冲 减 专 项 储 备 形 成 固 定 资 产 的, 通 过 在 建 工 程 科 目 归 集 所 发 生 的 支 出, 待 安 全 项 目 完 工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时 确 认 为 固 定 资 产 ; 同 时, 按 照 形 成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冲 减 专 项 储 备, 并 确 认 相 同 金 额 的 累 计 折 旧 该 固 定 资 产 在 以 后 期 间 不 再 计 提 折 旧 ( 十 二 ) 维 简 费 公 司 按 照 国 家 规 定 提 取 的 维 简 费, 计 入 相 关 产 品 的 成 本 或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记 入 专 项 储 备 科 目 使 用 提 取 的 维 简 费 时, 属 于 费 用 性 支 出 的, 直 接 冲 减 专 项 储 备 形 成 固 定 资 产 的, 通 过 在 建 工 程 科 目 归 集 所 发 生 的 支 出, 待 安 全 项 目 完 工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时 确 认 为 固 定 资 产 ; 同 时, 按 照 形 成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冲 减 专 项 储 备, 并 确 认 相 同 金 额 的 累 计 折 旧 该 固 定 资 产 在 以 后 期 间 不 再 计 提 折 旧 ( 十 三 ) 政 府 补 助 1 政 府 补 助 包 括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和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2 政 府 补 助 为 货 币 性 资 产 的, 按 照 收 到 或 应 收 的 金 额 计 量 ; 政 府 补 助 为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的,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取 得 的, 按 照 名 义 金 额 计 量 3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在 相 关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内 平 均 分 配,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用 于 补 偿 以 后 期 间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1-1-303

损 失 的,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在 确 认 相 关 费 用 的 期 间,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用 于 补 偿 已 发 生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十 四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1 根 据 资 产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其 计 税 基 础 之 间 的 差 额 ( 未 作 为 资 产 和 负 债 确 认 的 项 目 按 照 税 法 规 定 可 以 确 定 其 计 税 基 础 的, 该 计 税 基 础 与 其 账 面 数 之 间 的 差 额 ), 按 照 预 期 收 回 该 资 产 或 清 偿 该 负 债 期 间 的 适 用 税 率 计 算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或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2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以 很 可 能 取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未 来 期 间 很 可 能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确 认 以 前 会 计 期 间 未 确 认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3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复 核, 如 果 未 来 期 间 很 可 能 无 法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用 以 抵 扣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利 益, 则 减 记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很 可 能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转 回 减 记 的 金 额 4 公 司 当 期 所 得 税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作 为 所 得 税 费 用 或 收 益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但 不 包 括 下 列 情 况 产 生 的 所 得 税 :(1) 企 业 合 并 ;(2) 直 接 在 所 有 者 权 益 中 确 认 的 交 易 或 者 事 项 ( 十 五 )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1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无 重 大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2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无 重 大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 十 六 )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无 前 期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1-1-304

四 税 项 ( 一 ) 主 要 税 种 及 税 率 1 流 转 税 及 附 加 税 费 税 种 计 税 依 据 税 率 增 值 税 销 售 货 物 17% 增 值 税 提 供 运 输 劳 务 11% 增 值 税 销 售 混 凝 土 6% 增 值 税 汽 车 维 修 销 售 汽 车 配 件 3% 房 产 税 从 价 计 征 的, 按 房 产 原 值 一 次 减 除 30% 后 余 值 的 1.2% 计 缴 ; 从 租 计 征 的, 按 租 金 收 入 的 12% 计 缴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应 缴 流 转 税 税 额 7% 5% 1% 教 育 费 附 加 应 缴 流 转 税 税 额 3% 地 方 教 育 附 加 应 缴 流 转 税 税 额 2% 企 业 所 得 税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15% 25%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部 分 货 物 适 用 增 值 税 低 税 率 和 简 易 办 法 征 收 增 值 税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09]9 号 ), 公 司 商 品 混 凝 土 属 于 简 易 征 收, 实 行 6% 增 值 税 税 率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于 2013 年 5 月 24 日 印 发 的 交 通 运 输 业 和 部 分 现 代 服 务 业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实 施 办 法 ( 财 税 2013 37 号 ), 公 司 运 输 业 务 适 用 11% 增 值 税 率 三 圣 汽 修 属 于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其 汽 车 维 修 销 售 汽 车 配 件 实 行 3% 的 增 值 税 率 重 庆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为 15%, 三 圣 汽 修 所 得 税 税 率 为 25%, 贵 阳 三 圣 兰 州 三 圣 所 得 税 税 率 暂 按 15% 计 提 兰 州 三 圣 适 用 5% 的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税 率 ( 二 ) 税 收 优 惠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海 关 总 署 联 合 发 布 的 关 于 西 部 大 开 发 税 收 优 1-1-305

惠 政 策 问 题 的 通 知 财 税 [2001]202 号 和 关 于 深 入 实 施 西 部 大 开 发 战 略 有 关 税 收 政 策 问 题 的 通 知 财 税 [2011]58 号, 对 设 在 西 部 地 区 国 家 鼓 励 类 产 业 企 业, 在 2001 年 至 2020 年 期 间, 减 按 15% 的 税 率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根 据 重 庆 市 地 方 税 务 局 关 于 减 率 征 收 重 庆 市 江 北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2002 年 度 企 业 所 得 税 的 批 复 渝 地 税 免 [2003]139 号 和 关 于 重 庆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依 法 享 有 西 部 大 开 发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的 证 明, 公 司 自 2002 年 以 来, 一 直 按 15% 的 优 惠 税 率 计 缴 企 业 所 得 税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海 关 总 署 联 合 发 布 的 关 于 深 入 实 施 西 部 大 开 发 战 略 有 关 税 收 政 策 问 题 的 通 知 财 税 [2011]58 号, 自 2011 年 1 月 1 日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对 设 在 西 部 地 区 的 鼓 励 类 产 业 企 业 减 按 15% 的 税 率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2011 年 度 和 2012 年 度, 重 庆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经 营 业 务 未 发 生 改 变, 暂 仍 按 15%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执 行 五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非 流 动 性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包 括 已 计 提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冲 销 部 分 越 权 审 批, 或 无 正 式 批 准 文 件, 或 偶 发 性 的 税 收 返 还 减 免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对 非 金 融 企 业 收 取 的 资 金 占 用 费 企 业 取 得 子 公 司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成 本 小 于 取 得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产 生 的 收 益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损 益 委 托 他 人 投 资 或 管 理 资 产 的 损 益 147,323.81 9,842,154.29 631,132.00 339,750.85 -- -- -- -- 50,000.00 2,750,950.00 2,985,000.00 203,000.00 -- -- -- -- -- -- -- -- -- -- -- -- -- -- -- -- 1-1-306

因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如 遭 受 自 然 灾 害 而 计 提 的 各 项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 -- -- -- 债 务 重 组 损 益 -- -- -- -- 企 业 重 组 费 用, 如 安 置 职 工 的 支 出 整 合 费 用 等 交 易 价 格 显 失 公 允 的 交 易 产 生 的 超 过 公 允 价 值 部 分 的 损 益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产 生 的 子 公 司 期 初 至 合 并 日 的 当 期 净 损 益 与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无 关 的 或 有 事 项 产 生 的 损 益 除 同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有 效 套 期 保 值 业 务 外, 持 有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产 生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以 及 处 置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和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的 应 收 款 项 减 值 准 备 转 回 对 外 委 托 贷 款 取 得 的 损 益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模 式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产 生 的 损 益 根 据 税 收 会 计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对 当 期 损 益 进 行 一 次 性 调 整 对 当 期 损 益 的 影 响 受 托 经 营 取 得 的 托 管 费 收 入 除 上 述 各 项 之 外 的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和 支 出 其 他 符 合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定 义 的 损 益 项 目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合 计 ( 影 响 利 润 总 额 ) -- -- -- -- -- -- -- -- -- -- 44.82-2,525.0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87,490.65-283,683.92-242,055.46-309,873.38 -- -- -- -- -90,166.84 12,309,420.37 3,374,121.36 230,352.40 减 : 所 得 税 影 响 数 -14,277.08 1,846,413.06 506,111.48 34,931.62 1-1-307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净 额 ( 影 响 净 利 润 )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净 利 润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净 额 占 净 利 润 的 比 重 -75,889.76 10,463,007.31 2,868,009.88 195,420.78 41,553,618.81 91,873,284.71 99,612,864.11 87,037,217.41-0.18% 10.22% 2.80% 0.22% 六 最 近 一 期 末 主 要 资 产 情 况 ( 一 ) 固 定 资 产 截 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如 下 : 类 别 折 旧 年 限 原 值 累 计 折 旧 减 值 准 备 净 值 单 位 : 元 成 新 率 房 屋 建 筑 物 20 年 167,441,445.78 38,979,337.08 -- 128,462,108.70 76.72% 专 用 设 备 5-10 年 295,014,397.60 79,863,573.78 -- 215,150,823.82 72.93% 运 输 设 备 5 年 157,996,928.07 83,393,570.95 -- 74,603,357.12 47.22% 办 公 设 备 5 年 1,945,624.10 1,006,187.71 -- 939,436.39 48.28% 合 计 622,398,395.55 203,242,669.52 -- 419,155,726.03 67.35% ( 二 ) 对 外 投 资 除 了 纳 入 本 公 司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内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外, 本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不 存 在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截 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本 公 司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明 细 : 单 位 : 元 公 司 名 称 投 资 额 重 庆 三 圣 汽 车 修 理 有 限 公 司 400,312.45 贵 阳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8,400,000.00 兰 州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10,000,000.00 1-1-308

( 三 ) 无 形 资 产 截 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无 形 资 产 净 值 50,246,362.96 元, 其 中 :24,888.86 元 为 石 膏 矿 的 采 矿 权,50,221,474.10 元 为 土 地 使 用 权 七 最 近 一 期 末 主 要 负 债 情 况 ( 一 ) 银 行 借 款 截 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短 期 借 款 共 计 330,960,000.00 元, 无 逾 期 银 行 借 款 ( 二 ) 应 付 账 款 截 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为 289,422,554.15 元, 无 欠 持 本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的 款 项 ( 三 ) 预 收 款 项 截 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预 收 账 款 余 额 为 1,421,427.70 元, 无 欠 持 本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的 款 项 ( 四 )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截 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余 额 为 5,735,480.87 元, 无 属 于 拖 欠 性 质 的 款 项 ( 五 ) 应 交 税 费 截 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应 交 税 金 余 额 为 11,988,467.79 元, 无 属 于 拖 欠 性 质 的 款 项 1-1-309

( 六 ) 其 他 应 付 款 截 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其 他 应 付 款 余 额 为 6,658,308.48 元, 无 账 龄 超 过 一 年 的 大 额 其 他 应 付 款 ( 七 )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截 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无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 八 ) 长 期 借 款 借 款 截 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长 期 借 款 共 计 50,000,000.00 元, 无 逾 期 银 行 ( 九 ) 或 有 负 债 截 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无 或 有 负 债 八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情 况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股 本 72,000,000.00 72,000,000.00 72,000,000.00 72,000,000.00 资 本 公 积 173,293,729.11 173,293,729.11 173,293,729.11 173,693,842.93 专 项 储 备 8,743,537.52 8,225,182.66 6,387,161.04 3,581,764.56 盈 余 公 积 35,630,300.34 35,630,300.34 25,237,903.48 14,990,241.95 未 分 配 利 润 331,621,478.25 304,802,644.01 227,045,657.63 134,812,445.17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1,645,803.59 1,386,908.78 -- -- 权 益 合 计 622,934,848.81 595,338,764.90 503,964,451.26 399,078,294.61 1-1-310

( 一 ) 股 本 单 位 : 元 股 东 2013.12.31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潘 先 文 47,398,869.00 47,398,869.00 47,398,869.00 47,398,869.00 周 廷 娥 6,938,626.00 6,938,626.00 6,938,626.00 6,938,626.00 潘 呈 恭 6,600,000.00 6,600,000.00 6,600,000.00 6,600,000.00 盈 峰 投 资 3,000,000.00 3,000,000.00 3,000,000.00 3,000,000.00 德 封 建 设 3,000,000.00 3,000,000.00 3,000,000.00 3,000,000.00 潘 先 东 600,000.00 600,000.00 600,000.00 600,000.00 周 廷 国 600,000.00 600,000.00 600,000.00 600,000.00 杨 兴 志 550,000.00 550,000.00 550,000.00 550,000.00 杨 志 云 370,000.00 370,000.00 370,000.00 370,000.00 张 志 强 275,000.00 275,000.00 275,000.00 275,000.00 曹 兴 成 250,000.00 250,000.00 250,000.00 250,000.00 陈 都 242,500.00 242,500.00 242,500.00 242,500.00 周 廷 建 20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唐 信 珍 20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范 玉 金 173,877.00 173,877.00 173,877.00 173,877.00 黎 伟 173,877.00 173,877.00 173,877.00 173,877.00 王 成 英 173,877.00 173,877.00 173,877.00 173,877.00 潘 先 伟 150,000.00 150,000.00 150,000.00 150,000.00 李 光 明 130,408.00 130,408.00 130,408.00 130,408.00 王 方 德 108,673.00 108,673.00 108,673.00 108,673.00 车 国 荣 86,939.00 86,939.00 86,939.00 86,939.00 杨 敏 75,000.00 75,000.00 75,000.00 75,000.00 彭 利 君 75,000.00 75,000.00 75,000.00 75,000.00 潘 先 福 75,000.00 75,000.00 75,000.00 75,000.00 潘 敬 坤 65,204.00 65,204.00 65,204.00 65,204.00 1-1-311

陈 生 62,500.00 62,500.00 62,500.00 62,500.00 潘 德 全 54,337.00 54,337.00 54,337.00 54,337.00 王 应 勇 54,337.00 54,337.00 54,337.00 54,337.00 郑 泽 伟 39,122.00 39,122.00 39,122.00 39,122.00 王 新 力 32,602.00 32,602.00 32,602.00 32,602.00 汪 平 28,255.00 28,255.00 28,255.00 28,255.00 姚 彬 28,255.00 28,255.00 28,255.00 28,255.00 黎 文 芳 25,000.00 25,000.00 25,000.00 25,000.00 陈 勇 21,735.00 21,735.00 21,735.00 21,735.00 刘 让 铃 21,735.00 21,735.00 21,735.00 21,735.00 沈 明 华 21,735.00 21,735.00 21,735.00 21,735.00 史 召 阳 21,735.00 21,735.00 21,735.00 21,735.00 宋 韬 17,388.00 17,388.00 17,388.00 17,388.00 肖 永 号 17,388.00 17,388.00 17,388.00 17,388.00 唐 方 富 17,388.00 17,388.00 17,388.00 17,388.00 胡 明 术 17,388.00 17,388.00 17,388.00 17,388.00 胡 世 贵 6,250.00 6,250.00 6,250.00 6,250.00 ( 二 ) 资 本 公 积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300,000.00 300,000.00 300,000.00 300,000.00 股 本 溢 价 172,993,729.11 172,993,729.11 172,993,729.11 173,393,842.93 ( 三 ) 专 项 储 备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安 全 生 产 费 4,230,454.56 4,336,278.58 3,376,366.04 1,735,528.28 1-1-312

维 简 费 4,513,082.96 3,888,904.08 3,010,795.00 1,846,236.28 ( 四 ) 盈 余 公 积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35,630,300.34 35,630,300.34 25,237,903.48 14,990,241.95 任 意 盈 余 公 积 -- -- -- -- ( 五 ) 未 分 配 利 润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期 初 数 304,802,644.01 227,045,657.63 134,812,445.17 56,303,323.31 本 期 增 加 41,218,834.24 102,549,383.24 102,480,873.99 87,232,638.19 本 期 减 少 14,400,000.00 24,792,396.86 10,247,661.53 8,723,516.33 期 末 数 331,621,478.25 304,802,644.01 227,045,657.63 134,812,445.17 九 现 金 流 量 情 况 ( 一 ) 简 要 现 金 流 量 情 况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99,079,794.26-47,276,330.37 23,514,803.15 33,301,005.54-13,451,030.91-85,953,643.62-33,222,936.06-53,472,377.79 106,567,409.71 157,778,618.25 32,451,795.09 46,406,347.47-5,963,415.46 24,548,644.26 22,743,662.18 26,234,975.22 99,957,053.71 105,920,469.17 81,371,824.91 58,628,162.73 1-1-313

( 二 ) 不 涉 及 现 金 收 支 的 重 大 投 资 和 筹 资 活 动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没 有 发 生 不 涉 及 现 金 收 支 的 重 大 投 资 和 筹 资 活 动 十 一 期 后 事 项 或 有 事 项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 一 ) 期 后 事 项 截 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本 公 司 无 应 披 露 未 披 露 重 大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 二 ) 或 有 事 项 截 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本 公 司 无 应 披 露 未 披 露 的 重 大 或 有 事 项 ( 三 )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截 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不 存 在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十 二 财 务 指 标 ( 一 ) 基 本 财 务 指 标 财 务 指 标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 动 比 率 ( 倍 ) 1.20 1.28 1.36 1.14 速 动 比 率 ( 倍 ) 1.13 1.17 1.20 1.00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55.66% 53.99% 43.09% 45.65% 无 形 资 产 占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 -- -- -- 归 属 于 公 司 股 东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8.63 8.25 7.00 5.54 财 务 指 标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1.19 3.20 4.99 4.41 存 货 周 转 率 8.60 14.91 15.45 14.26 1-1-314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万 元 ) 9,676.40 19,373.25 17,715.36 15,461.27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倍 ) 5.95 7.83 11.91 14.91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元 ) -1.38-0.66 0.33 0.46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元 ) -0.08 0.34 0.32 0.36 归 属 于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万 元 ) 归 属 于 公 司 股 东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 万 元 ) 注 上 述 财 务 指 标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流 动 比 率 = 流 动 资 产 / 流 动 负 债 速 动 比 率 = 速 动 资 产 / 流 动 负 债 资 产 负 债 率 = 负 债 总 额 / 总 资 产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 应 收 账 款 平 均 余 额 存 货 周 转 率 =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 存 货 平 均 余 额 4,121.88 10,254.94 10,248.09 8,723.26 4,129.47 9,208.64 9,961.29 8,703.72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利 润 总 额 + 财 务 费 用 利 息 支 出 + 折 旧 + 摊 销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息 税 前 利 润 / 利 息 支 出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的 现 金 流 量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期 末 股 本 总 额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 期 末 股 本 总 额 归 属 于 公 司 股 东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 归 属 于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总 额 / 期 末 股 本 总 额 ( 二 )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和 每 股 收 益 根 据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编 报 规 则 第 9 号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和 每 股 收 益 的 计 算 及 披 露 (2010 年 修 订 ) (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公 告 [2010]2 号 ) 的 相 关 要 求,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和 每 股 收 益 如 下 : 会 计 期 间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度 项 目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1-1-315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6.81% 0.57 0.57 6.82% 0.57 0.57 18.80% 1.42 1.42 16.89% 1.28 1.28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注 上 述 净 资 产 收 益 和 每 股 收 益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1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P/(E0+NP 2+Ei Mi M0-Ej Mj M0±Ek Mk M0) 22.69% 1.42 1.42 28.53% 1.38 1.38 24.63% 1.21 1.21 24.70% 1.21 1.21 其 中 :P 分 别 对 应 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NP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E0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期 初 净 资 产 ;Ei 为 报 告 期 发 行 新 股 或 债 转 股 等 新 增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 Ej 为 报 告 期 回 购 或 现 金 分 红 等 减 少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M0 为 报 告 期 月 份 数 ;Mi 为 新 增 净 资 产 下 一 月 份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月 份 数 ;Mj 为 减 少 净 资 产 下 一 月 份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月 份 数 ;Ek 为 因 其 他 交 易 或 事 项 引 起 的 净 资 产 增 减 变 动 ;Mk 为 发 生 其 他 净 资 产 增 减 变 动 下 一 月 份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月 份 数 2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P0 S S=S0+S1+Si Mi M0 Sj Mj M0-Sk 其 中 :P0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或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S 为 发 行 在 外 的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 ;S0 为 期 初 股 份 总 数 ;S1 为 报 告 期 因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或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等 增 加 股 份 数 ;Si 为 报 告 期 因 发 行 新 股 或 债 转 股 等 增 加 股 份 数 ; Sj 为 报 告 期 因 回 购 等 减 少 股 份 数 ;Sk 为 报 告 期 缩 股 数 ;M0 报 告 期 月 份 数 ;Mi 为 增 加 股 份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Mj 为 减 少 股 份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3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P1/(S0+S1+Si Mi M0 Sj Mj M0 Sk+ 认 股 权 证 股 份 期 权 可 转 换 债 券 等 增 加 的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 ) 其 中,P1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或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并 考 虑 稀 释 性 潜 在 普 通 股 对 其 影 响, 按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及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调 整 公 司 在 计 算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时, 考 虑 所 有 稀 释 性 潜 在 普 通 股 对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或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和 加 权 平 均 股 数 的 影 响, 按 照 其 稀 释 程 度 从 大 到 小 的 顺 序 计 入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直 至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达 到 最 小 值 1-1-316

十 三 历 次 验 资 情 况 历 次 验 资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四 发 行 人 历 次 验 资 情 况 及 设 立 时 投 入 资 产 的 计 量 属 性 之 ( 一 ) 发 行 人 历 次 验 资 情 况 1-1-317

单 位 : 万 元 重 庆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第 十 一 节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公 司 管 理 层 依 据 最 近 三 年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财 务 资 料, 结 合 公 司 的 未 来 发 展 战 略 目 标, 对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盈 利 能 力 和 现 金 流 量 在 报 告 期 内 的 情 况 及 未 来 趋 势 进 行 了 讨 论 与 分 析 非 经 特 别 说 明, 以 下 数 据 均 为 合 并 会 计 报 表 口 径 一 财 务 状 况 分 析 ( 一 ) 资 产 结 构 及 变 动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随 着 销 售 收 入 及 经 营 业 绩 的 迅 速 增 长, 本 公 司 资 产 总 额 亦 呈 快 速 增 长 的 态 势 2011-2014 年 6 月 公 司 资 产 结 构 及 增 长 情 况 160,000 140,000 120,000 100,000 80,000 60,000 40,000 20,000-2011.12.31 2012.12.31 2013.12.31 2014.6.30 非 流 动 资 产 35,188.90 36,820.22 48,091.90 52,182.81 流 动 资 产 38,211.05 51,738.71 80,635.71 90,614.29 流 动 资 产 占 比 52.06% 58.42% 62.64% 63.46% 100% 80% 60% 40% 20% 0% 2011-2014 年 6 月 各 期 末, 公 司 资 产 总 额 分 别 为 73,399.95 万 元 88,558.93 万 元 128,727.60 万 元 和 142,797.11 万 元 公 司 2014 年 6 月 末 资 产 总 额 较 2011 年 末 增 长 了 94.55% 公 司 资 产 规 模 快 速 增 长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公 司 历 年 盈 利 积 累 及 公 司 经 营 规 模 的 扩 大 等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和 非 流 动 资 产 占 公 司 资 产 总 额 的 比 重 结 构 相 对 稳 定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整 体 上 呈 现 出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的 发 展 而 上 升 趋 势 1 流 动 资 产 构 成 及 变 动 分 析 1-1-318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货 币 资 金 14,301.62 15.78% 13,503.94 16.75% 10,187.18 19.69% 7,362.82 19.27% 应 收 票 据 9,423.40 10.40% 11,537.56 14.31% 9,212.12 17.81% 3,665.40 9.59% 应 收 账 款 57,387.13 63.33% 46,701.15 57.92% 24,253.26 46.88% 16,848.22 44.09% 预 付 款 项 2,994.73 3.30% 1,111.15 1.38% 1,815.19 3.51% 2,696.63 7.06% 其 他 应 收 款 873.99 0.96% 648.37 0.80% 271.19 0.52% 2,670.83 6.99% 存 货 5,633.42 6.22% 6,732.69 8.35% 5,999.75 11.60% 4,967.16 13.00%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 -- 400.84 0.50% 合 计 90,614.29 100% 80,635.71 100% 51,738.71 100% 38,211.05 100%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包 括 货 币 资 金 应 收 票 据 应 收 账 款 预 付 款 项 和 存 货 等, 其 中 应 收 账 款 ( 包 括 应 收 票 据 ) 和 存 货 占 流 动 资 产 总 额 80% 左 右 (1) 货 币 资 金 报 告 期,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情 况 : 1-1-319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14,301.62 13,503.94 10,187.18 7,362.82 与 上 年 末 相 比 变 动 额 797.68 3,316.75 2,824.37 -- 变 动 幅 度 5.91% 32.56% 38.36%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保 持 稳 定 增 长, 以 满 足 公 司 日 常 经 营 周 转 之 需 要 公 司 2012 年 末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较 之 2011 年 末 增 加 了 38.36%, 主 要 原 因 是 公 司 业 务 的 发 展 及 应 收 款 回 收 致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增 加 公 司 2013 年 末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较 之 2012 年 末 增 加 了 32.56%, 主 要 原 因 是 公 司 2013 年 底 新 增 借 款 4,700 万 元 (2) 应 收 票 据 报 告 期, 公 司 应 收 票 据 情 况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应 收 票 据 余 额 9,423.40 11,537.56 9,212.12 3,665.40 与 上 年 末 相 比 变 动 额 -2,114.16 2,325.43 5,546.72 -- 变 动 幅 度 -15.66% 25.24% 151.33% -- 公 司 为 缩 短 货 款 回 收 周 期, 提 高 资 金 使 用 效 率, 从 2011 年 起 采 用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结 算 销 售 货 款 的 金 额 大 幅 增 加 公 司 应 收 票 据 主 要 为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票 据 兑 付 期 限 不 超 过 六 个 月, 到 期 不 能 收 回 的 风 险 较 小 公 司 可 通 过 票 据 贴 现, 提 高 公 司 资 产 的 流 动 性 (3) 应 收 账 款 报 告 期,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情 况 : 项 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 万 元 ) 59,513.10 48,383.87 25,100.91 17,448.60 坏 账 准 备 ( 万 元 ) 2,125.97 1,682.72 847.64 600.38 应 收 账 款 净 额 ( 万 元 ) 57,387.13 46,701.15 24,253.26 16,848.22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89.08% 39.78% 22.84% 19.87% 1 应 收 账 款 变 动 分 析 报 告 期,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随 着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规 模 的 增 长 而 增 加, 各 期 末 余 额 较 大, 这 是 公 司 所 处 的 行 业 特 点 决 定 商 品 混 凝 土 及 外 加 剂 行 业 销 售 货 款 一 般 采 取 定 期 对 账 结 算 的 模 式, 且 行 业 内 销 售 客 户 一 般 会 保 留 一 定 比 例 销 售 货 款 待 建 筑 工 程 主 体 验 收 合 格 后 支 付, 这 种 行 业 货 款 结 算 的 特 点 造 成 行 业 内 企 业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普 遍 较 大 公 司 新 签 客 户 后, 会 根 据 客 户 的 经 营 财 务 资 信 状 况 授 予 相 应 的 信 用 额 度, 并 建 立 客 户 档 案 实 行 动 态 监 控 在 之 后 与 客 户 的 交 易 中, 结 合 客 户 档 案 综 合 评 估 风 险, 适 时 调 整 对 客 户 的 信 用 额 度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的 余 额 大 部 分 金 额 为 应 收 混 凝 土 款 项 商 品 混 凝 土 客 户 一 般 要 求 公 司 垫 付 或 留 存 一 定 金 额 货 款, 垫 款 后 当 期 发 生 货 款 于 次 月 25 日 前 按 合 同 约 定 比 例 结 清, 合 同 约 定 付 款 比 例 基 本 不 低 于 85%, 超 过 合 同 约 定 的 垫 款 金 额 一 般 在 年 度 结 算 周 期 满 后 次 月 结 清 商 品 混 凝 土 客 户 支 付 货 款 一 般 为 次 月 25 日 前 支 付 上 月 结 算 货 款 的 75% 至 100%, 工 程 项 目 尾 款 分 3 到 6 个 月 付 清 根 据 商 品 混 凝 土 行 业 工 程 结 算 时 间 特 点, 一 般 在 春 节 前 后 会 结 清 上 年 度 绝 大 多 数 已 结 算 货 款 上 述 原 1-1-320

因 会 导 致 公 司 每 个 会 计 年 度 末 结 余 较 大 规 模 的 应 收 账 款 2013 年 以 来,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上 升 幅 度 较 大, 主 要 是 受 当 期 新 增 应 收 账 款 结 算 时 间 影 响, 同 时, 宏 观 经 济 形 势 及 市 场 资 金 流 动 性 偏 紧 也 对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的 回 收 产 生 了 一 定 的 影 响 同 行 业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情 况 比 较 : 公 司 名 称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建 研 集 团 130.17% 58.18% 55.76% 40.24% 西 部 建 设 127.76% 37.50% 25.69% 24.84% 海 南 瑞 泽 143.87% 66.48% 55.01% 48.36% 平 均 值 133.93% 53.78% 45.49% 37.81% 三 圣 特 材 92.38% 41.21% 23.64% 20.58% 注 资 料 来 源 于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和 定 期 报 告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与 同 行 业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比 较, 处 于 正 常 范 围 2 应 收 账 款 主 要 客 户 分 析 报 告 期,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前 五 名 客 户 情 况 : 时 间 客 户 名 称 应 收 账 款 前 五 名 客 户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 元 ) 占 应 收 账 款 总 额 的 比 例 1 重 庆 建 工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74,749,167.09 12.56% 2 中 建 一 局 集 团 建 设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16,434,369.06 2.76% 2014.6.30 3 重 庆 市 轨 道 交 通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11,790,817.62 1.98% 4 重 庆 永 固 新 型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11,182,220.20 1.88% 5 重 庆 四 方 混 凝 土 有 限 公 司 10,867,856.65 1.83% 合 计 125,024,430.62 21.01% 1 重 庆 建 工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47,684,602.82 9.86% 2 重 庆 市 轨 道 交 通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15,342,766.92 3.17% 2013.12.31 3 北 京 城 建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3,682,981.89 2.83% 4 江 苏 省 建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9,661,082.45 2.00% 5 重 庆 四 方 混 凝 土 有 限 公 司 8,666,710.65 1.79% 合 计 95,038,144.73 19.64% 1-1-321

1 重 庆 建 工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1,587,027.36 8.60% 2 重 庆 市 轨 道 交 通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18,572,823.46 7.40% 2012.12.31 3 中 冶 建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7,863,388.59 3.13% 4 安 徽 建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6,182,711.97 2.46% 5 重 庆 四 方 混 凝 土 有 限 公 司 6,024,478.65 2.40% 合 计 60,230,430.03 24.00% 1 重 庆 建 工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4,594,276.66 8.36% 2 重 庆 永 固 新 型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11,913,727.63 6.83% 2011.12.31 3 中 冶 建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10,101,912.87 5.79% 4 重 庆 四 方 混 凝 土 有 限 公 司 6,197,271.65 3.55% 5 江 苏 中 兴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西 南 分 公 司 4,968,273.95 2.85% 合 计 47,775,462.76 27.38% 注 表 中 应 收 款 客 户 按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下 合 并 计 算 报 告 期,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前 五 名 客 户 占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总 额 的 比 例 保 持 在 25% 左 右,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客 户 集 中 度 不 高, 不 存 在 对 任 何 单 一 客 户 的 重 大 依 赖 公 司 客 户 主 要 是 资 质 优 良 信 誉 良 好 的 行 业 及 区 域 内 知 名 的 建 筑 或 建 材 公 司, 这 些 客 户 一 般 均 具 有 相 当 的 经 营 规 模, 资 本 实 力 较 强, 财 务 状 况 良 好, 公 司 与 这 些 客 户 间 保 持 着 长 期 良 好 的 合 作 关 系,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风 险 较 小 目 前, 公 司 已 建 立 起 完 善 的 应 收 账 款 信 用 对 账 监 督 及 催 收 制 度 公 司 建 立 了 科 学 的 应 收 账 款 信 用 政 策 谨 慎 选 择 客 户, 建 立 起 完 善 的 客 户 资 料, 并 对 客 户 资 料 实 行 动 态 管 理 根 据 客 户 的 信 誉 财 务 状 况 等 有 关 情 况 综 合 评 定 客 户 信 用 等 级 而 给 予 客 户 不 同 的 信 用 政 策 公 司 建 立 规 范 的 应 收 账 款 对 账 制 度 公 司 财 务 部 门 针 对 不 同 信 用 等 级 的 客 户 实 行 定 期 与 客 户 对 账 制 度, 及 时 了 解 客 户 的 财 务 状 况, 并 将 对 账 结 果 和 对 客 户 财 务 状 况 的 了 解 通 报 给 销 售 部 门, 以 便 及 时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减 少 坏 账 损 失 公 司 建 立 了 应 收 账 款 的 收 账 监 督 制 度, 随 时 掌 握 回 收 情 况 公 司 通 过 编 制 账 龄 分 析 表 对 欠 款 的 信 用 期 逾 期 情 况 回 收 风 险 等 进 行 掌 握 评 估, 对 可 能 发 生 的 坏 账 损 失, 提 前 做 出 准 备, 充 分 估 计 这 一 因 素 对 利 润 的 影 响 公 司 完 善 激 励 和 约 束 机 制 落 实 内 部 催 收 款 项 的 责 任, 将 应 收 款 项 的 回 收 与 内 部 各 业 务 部 门 的 绩 效 考 核 及 其 奖 惩 挂 钩, 对 于 不 能 收 回 的 应 收 账 款 查 明 原 因, 追 1-1-322

究 责 任, 并 根 据 责 任 人 的 责 任 大 小 和 失 职 损 失 程 度 给 予 经 济 处 罚 完 善 的 应 收 账 款 内 控 制 度 更 好 的 保 证 了 应 收 账 款 的 回 收, 有 效 控 制 公 司 应 收 款 项 的 坏 账 风 险 3 应 收 账 款 账 龄 分 析 报 告 期,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账 龄 结 构 情 况 : 单 位 : 万 元 账 龄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1 年 内 57,107.85 95.96% 46,039.52 95.15% 24,077.20 95.92% 16,420.08 94.11% 1-2 年 1,717.97 2.89% 1,947.65 4.03% 850.42 3.39% 1,021.49 5.85% 2-3 年 400.82 0.67% 317.01 0.66% 166.25 0.66% -- -- 3-4 年 232.66 0.39% 72.66 0.15% -- -- -- -- 4-5 年 46.76 -- -- -- -- -- 7.04 0.04% 5 年 以 上 7.04 0.01% 7.04 0.01% 7.04 0.03% -- -- 合 计 59,513.10 100% 48,383.87 100% 25,100.91 100% 17,448.60 100% 报 告 期,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账 龄 主 要 集 中 在 1 年 以 内 和 1-2 年, 年 末 账 龄 在 1 年 以 内 和 1-2 年 应 收 账 款 占 全 部 应 收 账 款 比 重 均 在 99% 左 右, 其 中, 账 龄 在 1 年 以 内 的 应 收 账 款 比 重 保 持 在 94% 以 上 截 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账 龄 在 1 年 以 内 和 1-2 年 的 应 收 账 款 比 重 分 别 为 95.96% 和 2.89% 公 司 账 龄 较 短 的 应 收 账 款 占 比 较 大, 主 要 因 受 行 业 特 点 及 销 售 结 算 政 策 等 因 素 影 响, 同 时 也 体 现 了 公 司 较 强 的 应 收 账 款 回 收 能 力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平 均 账 龄 明 显 短 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质 量 较 好, 应 收 账 款 回 收 风 险 较 低 1-1-323

2013 年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账 龄 分 布 比 较 三 圣 特 材 海 南 瑞 泽 建 研 集 团 西 部 建 设 0% 20% 40% 60% 80% 100% 1 年 以 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 以 上 注 资 料 来 源 于 各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或 年 报 4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情 况 公 司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政 策 : 公 司 应 收 款 项 ( 包 括 应 收 账 款 和 其 他 应 收 款 等 ) 按 合 同 或 协 议 价 款 作 为 初 始 入 账 金 额 凡 因 债 务 人 破 产, 依 照 法 律 清 偿 程 序 清 偿 后 仍 无 法 收 回 ; 或 因 债 务 人 死 亡, 既 无 遗 产 可 供 清 偿, 又 无 义 务 承 担 人, 确 实 无 法 收 回 ; 或 因 债 务 人 逾 期 未 能 履 行 偿 债 义 务, 经 法 定 程 序 审 核 批 准, 该 等 应 收 账 款 列 为 坏 账 损 失 2011 年 至 今 公 司 不 存 在 因 货 款 无 法 收 回 造 成 的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损 失, 主 要 原 因 是 : I 公 司 客 户 主 要 是 资 质 优 良 信 誉 良 好 的 行 业 及 区 域 内 知 名 的 建 筑 或 建 材 公 司, 这 些 客 户 一 般 均 具 有 相 当 的 经 营 规 模, 资 本 实 力 较 强, 财 务 状 况 良 好, 公 司 与 这 些 客 户 间 保 持 着 长 期 良 好 的 合 作 关 系,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风 险 较 小 II 公 司 已 建 立 起 完 善 的 应 收 账 款 信 用 对 账 监 督 及 催 收 制 度 公 司 建 立 了 科 学 的 应 收 账 款 信 用 政 策 谨 慎 选 择 客 户, 建 立 起 完 善 的 客 户 资 料, 并 对 客 户 资 料 实 行 动 态 管 理 根 据 客 户 的 信 誉 财 务 状 况 等 有 关 情 况 综 合 评 定 客 户 信 用 等 级 而 给 予 客 户 不 同 的 信 用 政 策 公 司 建 立 规 范 的 应 收 账 款 对 账 制 度 公 司 财 务 部 门 针 对 不 同 信 用 等 级 的 客 户 实 行 定 期 与 客 户 对 账 制 度, 及 时 了 解 客 户 的 财 务 状 况, 并 将 对 账 结 果 和 对 客 户 财 务 状 况 的 了 解 通 报 给 销 售 部 门, 以 便 及 时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减 少 坏 账 损 失 公 司 建 立 了 应 收 账 款 的 收 账 监 督 制 度, 随 时 掌 握 回 收 情 况 公 司 通 过 编 制 账 1-1-324

账 龄 重 庆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龄 分 析 表 对 欠 款 的 信 用 期 逾 期 情 况 回 收 风 险 等 进 行 掌 握 评 估, 对 可 能 发 生 的 坏 账 损 失, 提 前 做 出 准 备, 充 分 估 计 这 一 因 素 对 利 润 的 影 响 公 司 完 善 激 励 和 约 束 机 制 落 实 内 部 催 收 款 项 的 责 任, 将 应 收 款 项 的 回 收 与 内 部 各 业 务 部 门 的 绩 效 考 核 及 其 奖 惩 挂 钩, 对 于 不 能 收 回 的 应 收 账 款 查 明 原 因, 追 究 责 任, 并 根 据 责 任 人 的 责 任 大 小 和 失 职 损 失 程 度 给 予 经 济 处 罚 完 善 的 应 收 账 款 内 控 制 度 更 好 的 保 证 了 应 收 账 款 的 回 收, 有 效 控 制 公 司 应 收 款 项 的 坏 账 风 险 报 告 期,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情 况 : 余 额 单 位 : 万 元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坏 账 准 备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1 年 内 57,107.85 1,713.24 46,039.52 1,381.19 24,077.20 722.32 16,420.08 492.60 1-2 年 1,717.97 171.80 1,947.65 194.77 850.42 85.04 1,021.49 102.15 2-3 年 400.82 80.16 317.01 63.40 166.25 33.25 -- -- 3-4 年 232.66 116.33 72.66 36.33 -- -- -- -- 4-5 年 46.76 37.41 -- -- -- -- 7.04 5.63 5 年 以 上 7.04 7.04 7.04 7.04 7.04 7.04 -- -- 合 计 59,513.10 2,125.97 48,383.87 1,682.72 25,100.91 847.64 17,448.60 600.38 公 司 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风 险 较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经 测 试 发 生 了 减 值 的, 按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确 定 减 值 损 失,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对 单 项 测 试 未 减 值 的 应 收 款 项, 汇 同 其 他 应 收 款 项, 以 账 龄 为 风 险 特 征 划 分 为 信 用 风 险 组 合, 按 这 些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余 额 的 一 定 比 例 计 算 确 定 减 值 损 失,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公 司 及 同 行 业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 公 司 名 称 1 年 以 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 以 上 建 研 集 团 5% 10% 30% 100% 西 部 建 设 5% 10% 20% 50% 80% 100% 海 南 瑞 泽 5% 15% 50% 100% 1-1-325

三 圣 特 材 3% 10% 20% 50% 80% 100% 公 司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是 根 据 公 司 应 收 款 项 回 收 的 实 际 风 险 状 况 确 定, 除 1 年 以 内 账 龄 的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比 例 低 于 同 行 业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2 个 百 分 点 外, 其 他 账 龄 期 的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基 本 一 致 若 公 司 将 账 龄 1 年 以 内 的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按 5% 计 提, 对 报 告 期 各 年 净 利 润 影 响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年 度 影 响 净 利 润 金 额 2014 年 1-6 月 -1,881,616.94 2013 年 度 -3,733,594.06 2012 年 度 -1,301,710.91 2011 年 度 及 以 前 年 度 -2,791,413.11 累 计 影 响 金 额 -7,826,718.08 从 公 司 客 户 组 成 和 账 龄 结 构 等 情 况 分 析,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整 体 回 收 风 险 较 低, 报 告 期,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回 收 情 况 良 好, 不 存 在 货 款 无 法 收 回 形 成 的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损 失 公 司 的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政 策 符 合 谨 慎 性 原 则,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充 分 5 应 收 账 款 的 回 收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1 营 业 收 入 ( 含 税 ) 71,735.90 127,802.79 116,066.60 92,794.87 2 出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3 账 龄 在 1 年 以 内 的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27,609.98 60,235.32 68,396.92 66,120.12 57,107.85 46,039.52 24,077.20 16,420.08 4 当 期 收 到 应 收 票 据 金 额 32,293.10 51,353.12 47,302.86 30,655.54 5 当 期 收 入 以 货 币 资 金 形 式 回 款 =1-3-4 6 当 期 收 以 前 年 度 款 项 =2-5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回 收 情 况 良 好 : -17,665.05 30,410.15 44,686.54 45,719.25 45,275.03 29,825.17 23,710.38 20,400.86 2011 年 末, 账 龄 在 1 年 以 内 的 应 收 账 款 为 16,420.08 万 元,2012 年 不 仅 收 回 其 中 15,569.65 万 元, 还 收 回 部 分 2011 年 度 以 前 的 款 项 1-1-326

2012 年 末, 账 龄 在 1 年 以 内 的 应 收 账 款 为 24,077.20 万 元,2013 年 不 仅 收 回 其 中 22,129.55 万 元, 还 收 回 部 分 2012 年 度 以 前 的 款 项 2013 年 末, 账 龄 在 1 年 以 内 的 应 收 账 款 为 46,039.52 万 元,2014 年 6 月 末 不 仅 收 回 其 中 44,321.55 万 元, 还 收 回 部 分 2013 年 度 以 前 的 款 项 (4) 预 付 款 项 报 告 期, 公 司 预 付 账 款 情 况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原 材 料 采 购 2,443.43 81.59% 833.09 74.97% 1,471.54 81.07% 1,273.79 47.24% 设 备 采 购 185.21 6.18% 52.82 4.75% 343.65 18.93% 1,422.84 52.76% 其 他 366.10 12.22% 225.24 20.27% -- -- -- -- 合 计 2,994.73 100% 1,111.15 100% 1,815.19 100% 2,696.63 100%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预 付 款 项 主 要 是 预 付 原 料 的 采 购 款 设 备 采 购 款 (5) 其 他 应 收 款 报 告 期, 公 司 其 他 应 收 款 占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重 小, 主 要 是 员 工 备 用 金 和 保 证 金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备 用 金 259.90 231.12 85.14 138.81 保 证 金 473.44 270.45 191.44 2,496.38 其 他 140.65 146.80 11.00 47.71 合 计 873.99 648.37 287.58 2,682.90 员 工 备 用 金 主 要 是 用 作 零 星 开 支 零 星 采 购 或 差 旅 费 等 用 的 款 项 保 证 金 主 要 是 用 于 公 司 商 品 混 凝 土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的 销 售 而 向 招 标 人 缴 纳 的 保 证 金 报 告 期, 公 司 其 他 应 收 款 账 龄 结 构 及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情 况 : 单 位 : 万 元 账 龄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1 年 内 753.45 79.38% 518.65 74.91% 215.54 74.95% 2,644.16 98.56% 1-1-327

1-2 年 65.00 6.85% 108.80 15.71% 57.42 19.97% 36.04 1.34% 2-3 年 78.02 8.22% 52.48 7.58% 12.40 4.31% 1.22 0.05% 3-4 年 40.30 4.25% 10.40 1.50% 1.04 0.36% 0.00 0.00% 4-5 年 10.40 1.10% 0.86 0.12% -- 0.00% 0.48 0.02% 5 年 以 上 1.95 0.20% 1.18 0.17% 1.18 0.41% 1.00 0.04%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949.11 100% 692.37 100% 287.58 100% 2,682.90 100% 坏 账 准 备 75.12 -- 44.00 -- 16.39 -- 12.07 -- 其 他 应 收 款 净 额 873.99 -- 648.37 -- 271.19 -- 2,670.83 -- 公 司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政 策 和 应 收 账 款 一 致 三 圣 汽 修 在 2011 年 末 存 在 应 收 股 东 周 廷 娥 女 士 款 项, 具 体 情 况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之 二 关 联 方 与 关 联 交 易 之 ( 二 ) 关 联 交 易 公 司 2012 年 末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比 2011 年 末 减 少 2,399.64 万 元, 同 比 下 降 89.85%, 主 要 原 因 是 :2011 年, 公 司 应 收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财 政 局 土 地 整 治 保 证 金 2,411.34 万 元, 该 笔 款 项 已 在 2012 年 1 月 收 回 截 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其 他 应 收 款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12.07 万 元,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的 0.45%, 其 中, 应 收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财 政 局 土 地 整 治 保 证 金 2,411.34 万 元 因 不 存 在 资 产 减 值 的 风 险, 该 笔 款 项 未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6) 存 货 报 告 期, 公 司 存 货 占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重 在 10% 左 右, 基 本 保 持 稳 定 公 司 存 货 构 成 情 况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原 材 料 4,335.53 76.96% 5,094.76 75.67% 5,093.54 84.90% 3,838.84 77.28% 库 存 商 品 1,289.23 22.89% 1,621.61 24.09% 897.20 14.95% 1,065.65 21.45% 包 装 物 8.67 0.15% 16.32 0.24% 9.01 0.15% 62.67 1.26% 低 值 易 耗 品 -- -- -- -- -- -- -- -- 1-1-328

合 计 5,633.42 100% 6,732.69 100% 5,999.75 100% 4,967.16 100% 比 上 年 变 动 额 -1,099.27 732.94 1,032.60 470.90 变 动 幅 度 -18.99% 12.22% 20.79% 10.47%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期 末 存 货 主 要 为 原 材 料 和 库 存 商 品, 占 存 货 总 额 的 98% 以 上 公 司 存 货 中 的 原 材 料 主 要 为 生 产 商 品 混 凝 土 用 的 石 砂 以 及 生 产 外 加 剂 用 的 工 业 萘 对 氨 基 苯 磺 酸 钠 高 铝 熟 料 等 原 材 料 公 司 存 货 中 的 库 存 商 品 主 要 是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和 硫 酸 ; 公 司 产 品 中 的 商 品 混 凝 土 实 行 即 产 即 销, 为 零 库 存 报 告 期 内, 随 着 生 产 销 售 规 模 的 扩 大, 期 末 存 货 账 面 价 值 也 有 较 大 幅 度 的 提 高 2012 年 末, 公 司 存 货 较 2011 年 末 增 长 1,032.60 万 元, 主 要 原 因 是 受 部 分 石 子 开 采 企 业 关 停 影 响, 石 子 价 格 可 能 持 续 走 高, 公 司 适 当 增 加 了 石 子 库 存 约 1,000 万 元 2014 年 6 月 末, 公 司 存 货 较 2013 年 末 下 降 1,099.27 万 元, 主 要 原 因 是 公 司 库 存 石 砂 下 降 所 致 力 公 司 管 理 层 认 为 : 本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质 量 较 高, 具 有 良 好 的 流 动 性 和 可 变 现 能 保 荐 机 构 认 为,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产 品 销 售 情 况 良 好, 不 存 在 已 过 期 质 量 瑕 疵 和 毁 损 情 况 的 在 产 品 或 产 成 品 ; 原 材 料 库 存 商 品 周 转 速 度 快, 不 存 在 需 要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情 况 2 非 流 动 资 产 构 成 及 变 动 分 析 公 司 非 流 动 资 产 主 要 是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以 固 定 资 产 为 主 报 告 期, 公 司 非 流 动 资 产 结 构 情 况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固 定 资 产 41,915.57 80.32% 38,366.09 79.78% 31,362.56 85.18% 28,913.87 82.17% 在 建 工 程 247.87 0.47% 1,245.27 2.59% -- -- 766.15 2.18% 无 形 资 产 5,024.64 9.63% 5,093.89 10.59% 5,232.25 14.21% 5,375.85 15.28%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337.64 0.65% 290.65 0.60% 225.41 0.61% 133.02 0.38% 1-1-329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4,657.09 8.92% 3,096.00 6.44% -- -- -- -- 合 计 52,182.81 100% 48,091.90 100% 36,820.22 100% 35,188.90 100% 项 目 房 屋 建 筑 物 (1) 固 定 资 产 报 告 期,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构 成 情 况 : 1-1-330 单 位 : 万 元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12,846.21 30.65% 11,296.61 29.44% 7,474.66 23.83% 9,127.78 31.57% 专 用 设 备 21,515.08 51.33% 19,744.88 51.46% 19,642.01 62.63% 14,978.91 51.81% 运 输 设 备 7,460.34 17.80% 7,247.82 18.89% 4,144.94 13.22% 4,751.54 16.43% 办 公 设 备 93.94 0.22% 76.78 0.20% 100.95 0.32% 55.64 0.19% 合 计 41,915.57 100% 38,366.09 100% 31,362.56 100% 28,913.87 100%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主 要 是 生 产 经 营 用 的 房 屋 建 筑 物 专 用 设 备 和 运 输 设 备 截 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为 62,239.84 万 元, 净 值 为 41,915.57 万 元, 固 定 资 产 成 新 率 为 67.35%,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不 存 在 减 值 情 况 报 告 期, 随 着 公 司 石 膏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技 术 及 工 艺 的 提 高, 公 司 加 大 了 石 膏 资 源 开 发 产 品 的 投 资, 固 定 资 产 规 模 快 速 增 长 2012 年,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同 比 增 长 14.51%, 主 要 原 因 是 公 司 在 硬 石 膏 制 硫 酸 生 产 线 的 基 础 上 加 大 对 硫 系 列 产 品 的 开 发, 投 资 建 设 的 2 万 吨 / 年 液 体 二 氧 化 硫 和 2 万 吨 / 年 焦 亚 硫 酸 钠 技 改 项 目 增 加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3,400 万 元, 减 水 剂 更 新 改 造 项 目 增 加 固 定 资 产 投 入 1,500 万 元 2013 年,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同 比 增 长 17.52%, 主 要 原 因 是 在 建 工 程 转 固 致 房 屋 建 筑 物 3,821.95 万 元 ; 运 力 扩 张 致 运 输 设 备 增 加 3,102.88 万 元 2014 年 6 月 末,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较 上 年 年 末 增 加 11.70%, 主 要 原 因 是 子 公 司 贵 阳 三 圣 建 成 投 产, 增 加 房 屋 建 筑 物 设 备 等 4,652.44 万 元 ; 运 力 扩 张 致 运 输 设 备 增 加 1,210.50 万 元 (2) 在 建 工 程 报 告 期, 公 司 各 期 末 在 建 工 程 账 面 价 值 情 况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账 面 价 值 247.87 1,245.27 -- 766.15 变 动 幅 度 -80.10% -- -- -- 期 末 在 建 工 程 主 要 系 公 司 零 星 的 基 地 建 设 工 程 (3) 无 形 资 产 报 告 期, 公 司 无 形 资 产 情 况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土 地 使 用 权 5,022.15 5,076.46 5,184.96 5,298.70 采 矿 权 2.49 17.42 47.29 77.16 合 计 5,024.64 5,093.89 5,232.25 5,375.85 截 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无 形 资 产 净 值 5,024.64 万 元, 其 中 2.49 万 元 为 石 膏 矿 的 采 矿 权 2011 年 8 月 8 日, 公 司 从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国 土 资 源 管 理 分 局 取 得 的 每 年 60 万 吨 石 膏 开 采 许 可, 矿 权 有 效 期 3 年 无 形 资 产 中 5,022.15 万 元 均 为 土 地 使 用 权, 公 司 土 地 使 用 权 权 属 情 况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 之 五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和 无 形 资 产 情 况 之 ( 二 ) 无 形 资 产 情 况 报 告 期, 公 司 无 形 资 产 不 存 在 减 值 情 况, 不 需 要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4)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公 司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是 因 公 司 计 提 的 坏 账 准 备 和 专 项 储 备 而 产 生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引 起 其 中, 根 据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煤 矿 企 业 维 简 费 和 高 危 行 业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费 用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前 扣 除 问 题 的 公 告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公 告 2011 年 第 26 号 ) 规 定, 从 2011 年 5 月 1 日 起 企 业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预 提 的 维 简 费 和 安 全 生 产 费 用, 不 得 在 税 前 扣 除, 由 此 产 生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要 求 应 当 确 认 相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公 司 对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确 认 与 计 量 进 行 了 谨 慎 的 测 算 截 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 形 成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坏 账 准 备 专 项 储 备 不 存 在 不 能 抵 扣 未 来 应 纳 税 所 得 税 额 的 风 险 3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计 提 情 况 1-1-331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已 足 额 计 提 各 项 资 产 的 减 值 准 备,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一 坏 账 准 备 合 计 2,201.09 1,726.72 864.03 612.45 其 中 : 应 收 账 款 2,125.97 1,682.72 847.64 600.38 其 他 应 收 款 75.12 44.00 16.39 12.07 二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合 计 -- -- -- -- 三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合 计 -- -- -- -- 四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准 备 合 计 -- -- -- -- 五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合 计 -- -- -- -- 1 坏 账 准 备 提 取 情 况 公 司 制 定 了 较 为 完 善 的 客 户 信 用 等 级 评 价 制 度 和 应 收 款 项 管 理 制 度, 严 格 实 行 赊 销 和 应 收 款 项 回 收 责 任 制, 责 任 落 实 到 人, 使 资 金 回 收 有 较 高 的 保 障 从 公 司 应 收 款 项 的 历 年 实 际 回 收 情 况 看, 公 司 对 应 收 款 项 的 严 格 管 理 控 制 取 得 了 较 好 的 效 果 公 司 按 谨 慎 性 原 则, 计 提 了 相 应 的 坏 账 准 备 2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提 取 情 况 公 司 每 年 严 格 按 照 会 计 政 策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报 告 期 内, 不 存 在 存 货 成 本 高 于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情 况, 故 未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3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提 取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已 建 立 了 系 统 完 整 的 固 定 资 产 维 护 体 系, 资 产 维 护 和 运 行 状 况 良 好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无 因 市 价 持 续 下 跌 或 技 术 陈 旧 损 坏 长 期 闲 置 导 致 的 固 定 资 产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情 况, 故 未 计 提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4 其 他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提 取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不 存 在 在 建 工 程 无 形 资 产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账 面 价 值 的 情 况, 故 未 计 提 相 应 的 减 值 准 备 公 司 管 理 层 认 为 : 公 司 按 照 新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制 定 各 项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政 策, 足 额 计 提 各 项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各 项 计 提 是 谨 慎 和 稳 健 的, 并 与 资 产 质 量 实 际 情 况 相 符, 不 会 因 资 产 价 值 突 减 而 导 致 财 务 风 险 1-1-332

单 位 : 万 元 重 庆 三 圣 特 种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 二 ) 负 债 结 构 及 变 动 分 析 报 告 期, 公 司 负 债 总 体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90000 80000 70000 60000 50000 40000 30000 20000 10000 0 2011-2014 年 6 月 公 司 负 债 情 况 2011.12.31 2012.12.31 2013.12.31 2014.6.30 非 流 动 负 债 90.00 80.00 5,970.00 5,065.00 流 动 负 债 33,402.12 38,082.48 63,223.73 75,438.62 资 产 负 债 率 45.65% 43.09% 53.75% 56.38% 60% 45% 30% 15% 0% 公 司 负 债 结 构 符 合 行 业 特 征 及 公 司 业 务 特 点 2011-2014 年 6 月 各 期 末, 公 司 负 债 总 额 分 别 为 33,492.12 万 元 38,162.48 万 元 69,193.73 万 元 和 80,503.62 万 元, 负 债 规 模 随 着 公 司 经 营 规 模 的 扩 大 而 增 长, 但 公 司 整 体 负 债 风 险 可 控, 资 产 负 债 率 呈 下 降 趋 势 公 司 负 债 主 要 为 经 营 性 负 债 ( 包 括 应 付 账 款 预 收 账 款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应 交 税 费 ) 和 短 期 借 款 构 成 的 流 动 负 债, 占 相 应 期 末 公 司 负 债 总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99.73% 99.79% 91.37% 和 93.71% 1 流 动 负 债 构 成 及 变 动 分 析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短 期 借 款 33,096.00 43.87% 30,496.00 48.24% 24,836.00 65.22% 19,496.50 58.37% 应 付 票 据 8,480.00 11.24% 7,600.00 12.02% 5,200.00 13.65% 3,500.00 10.48% 应 付 账 款 28,942.26 38.37% 22,512.60 35.61% 6,469.93 16.99% 6,833.22 20.46% 预 收 账 款 142.14 0.19% 122.83 0.19% 31.70 0.08% 178.14 0.53%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573.55 0.76% 645.97 1.02% 317.32 0.83% 439.94 1.32% 应 交 税 费 1,198.85 1.59% 1,169.89 1.85% 1,085.93 2.85% 2,182.07 6.53% 应 付 股 利 1,440.00 0.00% -- -- -- -- -- -- 1-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