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会 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 关于举办 第二届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创新设计竞赛 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院校 : 为了夯实大学生的化学基础知识 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 提高大学生发现问题 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 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建立一个大学生创新能力的展示与交流平台, 推动我国高等学校实践教学改革, 中国化学会和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决定 20 年开展 第二届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创新设计竞赛 活动 为了更好地开展此项活动, 决定在东北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西北 西南设立七个分赛区 ( 各省市具体所属赛区见附件二竞赛章程第四条 ), 分别由吉林大学 ( 东北 ) 南开大学( 华北 ) 复旦大学( 华东 ) 武汉大学( 华中 ) 中山大学( 华南 ) 兰州大学 ( 西北 ) 和四川大学 ( 西南 ) 承办分赛区初赛, 遴选出进入全国总决赛单位 总决赛委托青岛科技大学承办 为了更好地指导竞赛活动, 成立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创新设计竞赛委员会, 负责拟定竞赛章程并指导竞赛工作 ; 同时成立各分赛区竞赛组织委员会和全国总决赛竞赛组织委员会, 负责本次竞赛的各项工作 请相关负责高校尽快将总决赛和各分赛区组委会名单报竞赛委员会备案 有关竞赛的具体安排由各组委会依据竞赛章程另行通知 附件 1: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创新设计竞赛委员会名单附件 2: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创新设计竞赛章程附件 3: 第二届 XX 赛区大学生化学实验创新设计竞赛组织委员会名单 ( 格式 ) 第二届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创新设计竞赛总决赛组织委员会名单 ( 格式 ) 中国化学会 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 2020 年 1 月 8 日
附件 1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创新设计竞赛委员会名单 主任 : 郑兰荪院士副主任 : 孟长功教授郑素萍研究员张剑荣教授 厦门大学大连大学中国化学会南京大学 委员 : ( 以姓氏笔划为序 ) 朱亚先教授朱平平教授李一峻教授张树永教授郑成斌教授惠新平教授 厦门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开大学山东大学四川大学兰州大学
附件二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创新设计竞赛章程 ( 试行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创新设计竞赛是由中国化学会和教育部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 ( 以下简称 联席会 ) 主办的全国性大学生学科竞赛 举办竞赛的目的在于夯实大学生的化学基础知识 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 强化大学生发现问题 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建立一个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展示与交流平台, 推动我国高等学校实践教学改革 第二条竞赛本着公开 公平 公正的原则, 坚持竞赛的公益性和非盈利性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竞赛委员会竞赛委员会由中国化学会 联席会和相关高校专家组成, 负责竞赛的指导和管理 竞赛委员会设主任 1 名, 副主任 3 人, 委员若干名 每届竞赛委员会成员任期为五年 竞赛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 1. 领导成立每届竞赛的 总决赛组织委员会 和 分赛区组织委员会 ; 2. 审定总决赛 ( 和分赛区 ) 组织委员会组织机构和竞赛方案, 指导竞赛的实施 ; 3. 审定总决赛和分赛区竞赛承办单位 ; 4. 参加总决赛 ( 和分赛区 ) 工作, 对竞赛中相关争议事项进行协调 ; 5. 听取总决赛 ( 和分赛区 ) 工作汇报, 并向中国化学会等上级单位做工作总结 第四条总决赛 ( 和分赛区 ) 组织委员会全国分东北 华北 华东 华中 西北 西南 华南共七个分赛区首先进行初赛, 然后再进行总决赛 华北赛区含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山东省 内蒙古自治区 ; 东北赛区含辽宁省 吉林省 黑龙江省 ; 华东赛区含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 华中赛区含河南省 湖北省 安徽省 江西省 ; 华南赛区含广东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海南省 湖南省 福建省 台湾省 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 ; 西南赛区含重庆市 四
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西藏自治区 ; 西北赛区含山西省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宁夏回族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总决赛 ( 和分赛区 ) 组织委员会 ( 简称 组委会 ) 由承办学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竞赛委员会委员和有关专家组成, 在竞赛委员会指导下具体负责总决赛 ( 和分赛区 ) 竞赛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委会设主任 1 名, 副主任 3-5 人, 委员若干名 主任由承办学校的校级领导担任, 副主任由竞赛委员会与承办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 组委会的主要职责是 : 1. 制定总决赛 ( 和分赛区 ) 竞赛方案, 包括总决赛 ( 和分赛区 ) 竞赛要求 竞赛规则和竞赛安全总则等, 报请竞赛委员会审定 ; 2. 组建总决赛 ( 和分赛区 ) 专家工作组和会务工作组, 报请竞赛委员会备案 ; 3. 具体组织总决赛 ( 和分赛区 ) 竞赛各项工作, 确定总决赛 ( 和分赛区 ) 获奖名单 ; 4. 审议总决赛 ( 和分赛区 ) 下届承办申请, 报请竞赛委员会审定 ; 5. 向竞赛委员会做工作汇报 第五条总决赛 ( 和分赛区 ) 专家工作组总决赛 ( 和分赛区 ) 专家工作组由组委会聘请的专家组成 在组委会领导下, 负责命题 制订比赛办法和评分标准 评阅实验方案和实验结果 ( 视频或图片 ) 组织现场答辩 试卷评分和评定竞赛成绩等相关考务工作, 并向组委会提供当届竞赛情况分析和竞赛总结 第六条总决赛 ( 和分赛区 ) 会务工作组总决赛 ( 和分赛区 ) 会务工作组由承办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 学院负责人 实验中心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组成 在总决赛 ( 和分赛区 ) 组委会领导下, 负责竞赛报名 交通 食宿等保障工作 第三章竞赛方式和程序 第七条竞赛方式该竞赛原则上每年举办一次 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每阶段赛程一般为 3~4 天, 具体竞赛日期由竞赛委员会发布 进入决赛的队伍数量控制在 90 支之内 初赛由分赛区组委会组织进行 分赛区组委会参照本竞赛章程领导和组织本赛区
竞赛, 确定本赛区的获奖队伍和参加总决赛的参赛队伍 分赛区最终进入决赛的名额由竞赛委员会按照各赛区参赛队数量等实际情况确定 每个学校不超过 1 支队伍进入总决赛 总决赛由总决赛组委会组织进行 初赛和总决赛竞赛成绩由实验作品 ( 简称 作品 ) 成绩和现场答辩成绩两部分组成, 分别占 50% 和 50% 各分赛区可以根据需要加赛理论测试 实验操作和虚拟仿真实验的其中一项, 其成绩占比不超过总成绩的 20% ( 总成绩为 :50% + 50% + 20% = 120%) 第八条参赛单位及参赛队确定本项竞赛为团体赛, 各参赛高校以队为单位组织选手参赛 初赛每个学校最多推荐 3 个参赛队, 每个参赛队由 3 名选手组成, 设队长 1 名, 队员 2 名, 指导教师 1-2 名 参赛对象是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各参赛学校负责本单位的参赛事宜, 包括组队 报名 赛前准备 赛期管理和赛后总结等 第九条竞赛程序和时间安排 1. 每年 1 月竞赛委员会发布竞赛通知, 公布总决赛和分赛区竞赛组委会等 2. 2 月初, 分赛区组委会发布分赛区竞赛通知 3. 6 月下旬, 各参赛队完成报名并提交作品 ( 实验报告和实验视频 ) 各参赛队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各分赛区根据参赛队伍提供的材料进行作品合格性审核, 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进行初评, 遴选出进入分赛区决赛的队伍名单 4. 7 月下旬, 进行分赛区比赛 比赛采取作品评审和现场答辩汇报方式进行 是否增加理论测试 实验操作和虚拟仿真实验等考核环节, 由各分赛区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各分赛区确定获奖名单和代表分赛区参加总决赛的名单, 并公示 1 周 5. 8 月下旬, 进行总决赛 采取作品评审和现场答辩汇报方式进行 初赛成绩不带入决赛 获奖名单由总决赛专家工作组根据作品成绩和答辩成绩综合排序推荐, 并经竞赛委员会审定和公示 1 周后确定 第十条竞赛内容参赛作品应符合本科生实验教学或者科普宣传的要求, 并且在参赛当年 1 月 1 日前未在正式出版物公开发表或在同级竞赛活动中未获得过奖 竞赛内容分为以下三类 :
1. 新创实验设计是指把反映新知识 新理论 新技术 新方法的科研成果设计为适合本科生实验教学需要的基础实验或者综合实验 所提交的新创实验要经过反复验证, 确保可重复, 时长适宜教学 ( 基础实验小于 8 小时, 综合实验小于 24 小时 ) 2. 已有实验创新设计是指改革现有教学实验的教学内容 教学方法或者教学手段, 对其进行创新设计, 使之更贴合现代化学学科发展, 更有利于学生创新思维和科研能力的培养 3. 科普实验设计科普实验要求内容反映化学之趣 化学之美 化学对社会发展的贡献等 提交的作品需符合安全 绿色 趣味 易操作的要求, 便于公众操作并能给公众留下深刻印象, 有助于公众了解和正确认识化学, 激发青少年学习化学的兴趣和热情 第四章奖励 第十一条奖项设置分赛区竞赛设置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比例为 10%, 二等奖为 20%, 三等奖为 40% 从获一等奖的参赛队中排序确定参加全国决赛的队伍 总决赛设置特等奖 一等奖和二等奖 特等奖比例为 10%, 一等奖 30%, 其余为二等奖 设立竞赛组织工作优秀奖, 表彰在竞赛组织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学校 中国化学会和教育部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联合为分赛区和总决赛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 同时为获得总决赛特等奖的参赛队伍颁发奖杯 第五章经费 第十二条经费来源比赛适当收取会务费, 并接受企业和社会团体赞助, 保障竞赛活动的正常开展 会务费 企业和社会团体赞助由总决赛和各分赛区组织委员会分别收取或者接受, 并负责管理和使用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知识产权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参赛者和所在学校所有, 其他个人或单位可用于教学或其他非盈利性的公益活动, 但须注明出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相关作品用于盈利性的商业活动 第十四条竞赛命名竞赛统一命名为 第 X 届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创新设计竞赛 第 X 届 XX 赛区大学生化学实验创新设计竞赛 如果冠名: 统一命名为 : XX 杯 第 X 届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创新设计竞赛 XX 杯 第 X 届 XX 赛区大学生化学实验创新设计竞赛 第十五条参赛作品接受社会监督, 如发现参赛者存在造假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将取消参赛资格及成绩, 撤销其所获奖项, 并通报给参赛者所在单位 第十六条本章程由竞赛委员会负责制订, 经中国化学会和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由竞赛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3 第二届 XX 赛区大学生化学实验创新设计竞赛 组织委员会名单 ( 格式 ) 组委会主任 : X X X 教授副校长 /XX 大学 组委会副主任 : 原则上设立 3-5 位副主任, 其中一位由本赛区竞赛委员会 成员兼任, 如 : 孟长功教授 校长 / 大连大学 组委会成员 : X X X 教授 职务 /XX 大学
第二届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创新设计竞赛总决赛 组织委员会名单 ( 格式 ) 组委会主任 : X X X 教授 副校长 / 青岛科技大学 组委会副主任 : 原则上设立 3-5 位副主任, 其中至少二位由竞赛委员会副 主任兼任, 如 : 孟长功教授 校长 / 大连大学 ; 组委会成员 : X X X 教授 职务 / 青岛科技大学 ( 可邀请若干名竞赛委员会成员兼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