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金轮股份公告编号 :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根据 证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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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 三 )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网上中签结果

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 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发行人现有股本 192,000,000 股, 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 原 A 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4,399,872 张, 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 网上配售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博览世界科技为先月 5 日 (T 日 ) 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 本次可转债发行向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采用网上配售, 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配售代码为 , 配售简称为 博世配债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

1 本次共发行人民币 32, 万元可转债,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共计 3,288,548 张, 按面值发行 2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2 月 20 日,T-1 日 ) 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发行人现有 A 股总股本

3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上限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8 年 8 月 1 日,T-1 日 )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 再按 100 元 / 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 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 1

的申购无效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7 年 12 月 20 日 (T+2 日 ) 日终有足

申购的,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将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对于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证券公司在中签认购资金交收日前 ( 含 T+3 日 ), 不得为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以及注销相应证券账户 3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证券简称 : 德尔股份证券代码 : 公告编号 :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1 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8 年 3 月 6 日 (T 日 ) 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9:30-11:30,13:00-15:00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 应当在 2018 年 3 月 6 日 (T 日 ) 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

结束之日 2017 年 12 月 7 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即 2018 年 6 月 7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 日 二 可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 一 ) 发行数量 :700 万张 ( 二 ) 发行规模 :7 亿元人民币 ( 三 ) 票面金额 :100 元

债的比例, 并按 100 元 / 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采用网上配售,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 配售代码为 , 配售简称为 利尔配债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 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发行人现有 A 股股本 524,373,030 股, 按本

( 二 ) 票面金额 : 人民币 100 元 / 张, 按面值发行 ( 三 ) 票面利率 : 第一年为 0.30% 第二年为 0.50% 第三年为 1.00% 第四年为 1.50% 第五年为 1.80% 第六年为 2.00% ( 四 ) 债券期限 :6 年, 自 2018 年 6 月 4 日起至 2

( 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 ) 的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 2018 年 12 月 14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二 可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 一 ) 发行数量 :620 万张 ; ( 二 ) 发行规模 : 人民币 62,000 万元 ; ( 三 ) 票面金额 :100 元 / 张 ; ( 四

已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 雨虹转债, 债券代码 ( 三 ) 可转债转股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和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 ) 规定,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 2018 年 3 月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苏州

日 ), 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9:30-11:30,13:00-15:00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 应当在 2018 年 8 月 6 日 (T 日 ) 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年 8 月 7 日 (T+1 日

( 三 ) 票面金额 :100 元人民币 / 张 ( 四 ) 票面利率 : 第一年 0.3% 第二年 0.5% 第三年 1.0% 第四年 1.5% 第五年 1.8% 第六年 2.0% ( 五 ) 债券期限 : 自可转债发行之日起 6 年, 即自 2017 年 11 月 6 日至 2023 年 11

对认购金额不足 亿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 二 ) 可转债上市情况经深交所 深证上 号 文同意, 公司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 亚太转债, 债券代码 ( 三 ) 可转债转股情况根据

( 一 ) 发行规模 : 人民币 亿元 ( 二 ) 票面金额 : 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 ( 三 ) 票面利率 : 第一年 0.3% 第二年 0.5% 第三年 0.8% 第四年 1.0% 第五年 1.3% 第六年 1.8% ( 四 ) 债券期限 :6 年, 自 2018 年 7 月

第一个交易日, 即 2018 年 9 月 12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 A 股普通股 二 杭电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 一 ) 发行规模 :78, 万元 ( 二 ) 票面金额 :100 元 / 张 ( 三 ) 票面利率 : 第一年 0.3% 第二年 0.5% 第三年 1.0% 第四年 1.5%

( 三 ) 票面利率 : 第一年为 0.3% 第二年为 0.5% 第三年为 1.0% 第四年为 1.5% 第五年为 1.8% 第六年为 2.0% ( 四 ) 债券期限 : 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即自 2018 年 4 月 26 日至 2024 年 4 月 25 日 ( 五 ) 转股期起止日期 :2

1 社会公众投资者在 2017 年 12 月 4 日 (T 日 ) 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原股东在 2017 年 12 月 4 日 (T 日 ) 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配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 本次发行申购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4 日 (T 日 )9:15-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 : 临 转债代码 : 转债简称 : 圆通转债 转股代码 : 转股简称 : 圆通转股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圆通转债 开始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

( 三 ) 可转债转股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和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 ) 约定, 公司本次发行的歌尔转债自 2015 年 6 月 19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二 可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 一 ) 发行数量 :2,500 万张 ( 二 ) 募集资金总

( 一 ) 发行数量 :4,650 万张 ( 二 ) 发行规模 : 人民币 亿元 ( 三 ) 票面金额 : 人民币 100 元 / 张 ( 四 ) 票面利率 : 第一年为 0.2% 第二年为 0.4% 第三年为 0.6% 第四年为 1.0% 第五年为 1.5% 第六年为 2.0% ( 五

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

二 鼎信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 一 ) 发行规模 : 人民币 6 亿元 ; ( 二 ) 票面金额 : 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 ; ( 三 ) 票面利率 : 第一年 0.3% 第二年 0.5% 第三年 1.0% 第四年 1.3% 第五年 1.5% 第六年 2.0%; ( 四 ) 债券期限 : 自发

第三十四号 上市公司可转债开始转股公告

本次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 即自 2017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 日 (2) 票面利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 : 第一年为 0.2% 第二年为 0.4% 第三年为 0.6% 第四年为 1.0% 第五年为 1.5% 第六年为 2.0% (3) 债券到期赎回在本

二 林洋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 一 ) 发行规模 : 人民币 300,000 万元 ; ( 二 )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按面值发行 ; ( 三 ) 票面利率 : 第一年为 0.3%, 第二年为 0.5%, 第三年为 1.0%, 第四年为 1.5%, 第五年为 1.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

资金 ( 二 )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 三 )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网上中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天国富证券 或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购金额 联席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以下简称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

4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以下简称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8 年 11 月 22 日 (T+2 日 ) 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以下简称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履行缴款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7 年 11 月 8 日 (T+2 日 ) 日终有足额认购资金,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 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

4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以下简称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7 年 11 月 30 日 (T+2 日 ) 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4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以下简称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8 年 7 月 24 日 (T+2 日 ) 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

( 一 ) 发行数量 :845 万张 ( 二 ) 募集资金总额 : 人民币 84,500 万元 ( 三 )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 : 人民币 100 元 / 张 ( 四 ) 债券利率 :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为 0.5%, 第二年为 0.7%, 第三年为 1.0%, 第四年为 1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代码为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 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809,623,999 股, 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 原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约 842,818 手, 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99.96% 4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3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以下简称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7 年 12 月 5 日 (T+2 日 ) 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签字页。)

( 三 ) 可转债转股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和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 ) 规定,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 2018 年 5 月 17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二 可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 一 ) 发行规模 :84,316 万元人民币 ( 二 )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证券代码: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国泰君安公告编号 : 转债代码 : 转股代码 : 转债简称 : 国君转债 转股简称 : 国君转股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国君转债 开始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的申购无效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以下简称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7 年 12 月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联席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证券代码: 公告编号:

码 详见 2014 年 09 月 04 日刊登在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以及巨潮资讯网 ( 的 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 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 公司本次发行的 通鼎转债 自 2015 年 02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 ) 规定,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 2018 年 9 月 19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二 可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 一 ) 发行数量 :2,413 万张 ( 二 ) 发行规模 :241,300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10-【 】

第十七号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二 可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 一 ) 发行数量 :520 万张 ( 二 ) 发行规模 : 人民币 5.2 亿元 ( 三 ) 票面金额 : 人民币 100 元 / 张 ( 四 ) 票面利率 : 第一年 0.3% 第二年 0.5% 第三年 1.0% 第四年 1.3% 第五年 1.5% 第六年 1.8%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 网上投资者申购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

3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以下简称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7 年 9 月 27 日 (T+2 日 ) 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

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 时,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5.2 亿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包销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 [2016]17 号文同意, 公司 15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 九州转债, 债券代码 二 九州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 一 ) 发行规模 : 人民币 150,000 万元 ; ( 二 ) 票面金额 :

股票简称:海南海药 股票代码:000566

结果公告 )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7 年 12 月 22 日 (T+2 日 ) 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 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规定和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 公司本次发行的白云转债自 2016 年 9 月 5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二 白云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 一 ) 发行规模 :35 亿元人民币 ( 二 ) 票面金额 :100 元人民币 ( 三 ) 票面利率 :

债券数量足额缴付资金 2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在 2018 年 11 月 2 日 (T-1 日 )17:00 前, 登录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平台 - 可转债项目 ( 提交 网下申购表 excel 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和其他申购资料, 以其他方式

承销商 ) 将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以下简称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7 年 12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证券代码: 公告编号:

二 宝信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 一 ) 发行规模 :16 亿元人民币 ( 二 )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按面值发行 ( 三 ) 票面利率 : 第一年 0.3% 第二年 0.5% 第三年 1.0% 第四年 1.3% 第五年 1.5% 第六年 1.8% ( 四 ) 债券期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洛阳钼业 编号:2013—【】

大转债 自 2017 年 9 月 18 日起可转换为本行 A 股普通股 二 光大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 一 ) 发行规模 : 人民币 300 亿元 ; ( 二 )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按面值发行 ; ( 三 ) 票面利率 : 第一年为 0.2% 第二年为 0.5%

国君转债发行公告

(T 日 ), 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9:30-11:30,13:00-15:00, 不再安排网下发行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时, 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 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

东方电气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网下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

本次可转债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 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六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 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 年利息计算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 i I: 指年利息额 ; B: 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

( 二 )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 号文同意, 公司 6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15 年 2 月 16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 电气转债, 债券交易代码 该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可进行质押式回购, 质押券申报和转回代码为 (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歌尔声学

3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以下简称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7 年 11 月 15 日 (T+2 日 ) 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

林洋能源可转债发行提示性公告

定, 公司本次发行的 6.3 亿元塔牌转债自 2011 年 3 月 1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流通 A 股 塔牌转债发行规模为 6.3 亿元, 按当期转股价格 元计算, 全部转股可使公司股本增加约 47,332,832 股, 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1.83% 全部转股后, 公司总股本约增至

余额的申购, 申购代码为 , 申购名称为 辉丰发债 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0 张 (1,000 元 ), 每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超过 10 张必须是 10 张的整数倍, 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 845 万张 (84,500 万元 ) 6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396,704,022

5. 债券利率本次可转债票面利率不超过 2.0%, 具体每一年度的利率水平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国家政策 市场状况和本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协商确定 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 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 年利息计算公式为 : I=

表决结果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表决通过 ( 三 )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表决通过 ( 四 ) 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四年 表决结果 :5

国君转债发行公告

国君转债发行公告

1 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8 年 7 月 13 日 (T 日 ), 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9:30-11:30,13:00-15:00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时, 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 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

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保荐机构 ( 联席主承销商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 保荐机构 ( 联席主承销商 ) 将认定该投资者申购无效 参与网上

Microsoft Word - 转股公告 [1].doc

施细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 ( 深证上 号 ) 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 A 股普通股股东 ( 以下简称 原股东 ) 优先配售

1 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8 年 6 月 20 日 (T 日 ), 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9:30-11:30,13:00-15:00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时, 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 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将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深圳市金新

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配售简称为 联泰配债, 配售代码为 原无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不足 1 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 原有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网下认购的方式, 在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广发证券处进行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 还可参加优先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 申购 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均发生重大变化, 敬请投资者关注 主要变化如下 : 1 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8 年 11 月 12 日 (T 日 ), 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9:15~11:30,13:00~15:00 社会公众投资者在 201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议案逐项表决 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具体方案及表决审议情况如下 : 1 发行证券的种类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债 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审议结果 : 同意 3 名, 反对 0 名, 弃权 0 名 2 发行规模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招商公路公告编号 :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牵头保荐机构 ( 牵头主承销商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保荐机构 ( 联席主承销商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

证券代码 :A B 股票简称 : 宝信软件宝信 B 公告编号 :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方案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Transcription:

证券代码 :002722 证券简称 : 金轮股份公告编号 :2019-084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根据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 证监会令 [ 第 144 号 ]) 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 (2018 年 12 月修订 ) 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 (2018 年 12 月修订 ) 等相关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 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 以下简称 深交所 ) 交易系统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 申购 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主要变化如下 : 1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9 年 10 月 14 日 ( T 日 ), 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9:15-11:30,13:00-15:00 原股东在 T 日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 原股东与社会公众投资者在 2019 年 10 月 14 日 (T 日 ) 进行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1

3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 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 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 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 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 账户持有人名称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均相同 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1 日日终为准 4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 应根据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以下简称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9 年 10 月 16 日 (T+2 日 ) 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 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包销 5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 时 ; 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 时,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协商是否中止本次发行 如果中止发行,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214,000,000 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包销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 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额为 64,200,000 元 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 时,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 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 : 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 并及时向证监会报告 ; 如果中止发行,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7 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 ( 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 2

含次日 ) 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 存托凭证 可转债 可交换债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 存托凭证 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 ; 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 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 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 不合格 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 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 账户持有人名称 相同且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相同的, 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重要提示 1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金轮股份 公司 或 发行人 )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以下简称 可转债 或 金轮转债 ) 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 [2019]1514 号文核准 2 本次发行人民币 214,000,000 元可转债,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共计 2,140,000 张, 按面值发行 3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 金轮转债, 债券代码为 128076 4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9 年 10 月 11 日 )(T-1 日 )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 金轮股份 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1.2196 元可转债的比例, 并按 100 元 / 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采用网上配售,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 配售代码为 082722, 配售简称为 金轮配债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 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网上配售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或 登记公司 ) 配股业务指引执行, 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数量, 按数量大小排序, 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 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为 1 张, 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5 发行人现有股本 175,466,542 股, 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 原 A 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2,139,989 张, 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99.9995% 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3

深圳分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 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6 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申购, 申购代码为 072722, 申购简称为 金轮发债 每个账户最小申购数量为 10 张 (1,000 元 ), 每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超过 10 张的必须是 10 张的整数倍, 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 1 万张 (100 万元 ), 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7 本次发行的金轮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 投资者获得配售的金轮转债上市首日即可交易 8 本次发行并非上市, 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 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9 投资者请务必注意公告中有关金轮转债的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 配售 / 发行办法 申购时间 申购方式 申购程序 申购价格 申购数量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0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 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人违规融资申购 投资者申购并持有金轮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本公告仅对发行金轮转债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 不构成本次发行金轮转债的任何投资建议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金轮转债的详细情况, 敬请阅读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 ), 该募集说明书已于 2019 年 10 月 10 日 (T-2 日 ) 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 12 投资者须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 谨慎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 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受政治 经济 行业环境变化的影响, 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 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 自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 请投资者务必注意发行日至上市交易日之间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和利率波动导致可转债价格波动的投资风险 13 有关本次发行的其它事宜, 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或 民生证券 ) 将视需要在 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及时公告, 敬请投资者留意 4

释义 除非特别指明, 以下词语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含义 : 发行人 金轮股份 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债 转债 金轮转债 本次发行 指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指发行人本次发行的 214,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指发行人本次发行 214,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行为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民生证券指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 中国证监会 深交所 指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为本次发行组建的承销团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股权登记日 (T-1 日 ) 优先配售日 申购日 (T 日 ) 原股东有效申购元 指 2019 年 10 月 11 日 指 2019 年 10 月 14 日, 指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接受投资者申购的日期 指于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深交所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指符合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 包括按照规定的程序 申购数量符合规定等 指人民币元 一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 发行证券的种类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本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可转债及未来经本次可转债转换的公司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 发行规模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14,000,000 元 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5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按面值发行,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4 可转债基本情况 (1) 债券期限 :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 即自 2019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4 日 (2) 票面利率 : 第一年 0.40% 第二年 0.60% 第三年 1.00% 第四年 1.50% 第五年 1.80% 第六年 2.00% (3) 年利息计算 :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 i I: 指年利息额 ; B: 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 i: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4) 付息方式 : 1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 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 2 付息日 : 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 付息债权登记日 : 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 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 ) 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 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5) 初始转股价格 :14.96 元 / 股 ( 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 (6) 转股起止日期 :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 (2019 年 10 月 18 日 ) 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2020 年 4 月 20 日 ) 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 (2025 年 10 月 14 日 ) 止 6

(7) 信用评级 : 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8) 信用评级机构 :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9) 担保事项 :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5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 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4.96 元 / 股, 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 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 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 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 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 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 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 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 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 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 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在本次发行之后, 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 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 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 ( 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 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 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 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 :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 :P1=(P0+A 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 :P1=(P0+A k)/(1+n+k); 派送现金股利 :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 :P1=(P0-D+A k)/(1+n+k) 其中 :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 / 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 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 并于公 7

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 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 ( 如需 ); 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 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 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 合并 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 / 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 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 公正 公允的原则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 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6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 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 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 时, 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 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 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 修正程序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 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修正幅度 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 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 即转股价格修正日 ) 起, 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 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 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7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 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 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 :V: 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 8

总金额 ;P: 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 转股时不足转换 1 股的可转债部分,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8 赎回条款 (1) 到期赎回条款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 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 110%( 含最后一期利息 ) 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 有条件赎回条款转股期内, 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 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 1 在转股期内, 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含 130%); 2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 i t/365 IA: 指当期应计利息 ; B: 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 i: 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 t: 指计息天数, 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 算头不算尾 )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 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9 回售条款 (1) 有条件回售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 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 时,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本次可转债全部或部分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 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 ( 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 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 9

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 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 则上述 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 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 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 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 附加回售条款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 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者全部本次可转债的权利 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 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 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 自动丧失该回售权 10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 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 ( 含因本次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 ) 均享受当期股利 11 发行时间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 2019 年 10 月 14 日 (T 日 ) 12 发行对象 (1) 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 本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 ( 即 2019 年 10 月 11 日,T-1 日 )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股东 (2) 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发行 : 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 法人 证券投资基金 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 ( 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者除外 ) (3) 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3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金轮转债向股权登记日 (2019 年 10 月 11 日,T-1 日 ) 收市后 10

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 采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 余额由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包销 (1)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金轮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 (2019 年 10 月 11 日, T-1 日 )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 金轮股份 数量按每股配售 1.2196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 再按 100 元 / 张转换为张数, 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175,466,542 股, 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2,139,989 张, 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99.9995% 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 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 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配售代码为 082722, 配售简称为 金轮配债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 1 张的部分按照登记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 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数量, 按数量大小排序, 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 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 1 张, 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原股东持有的 金轮股份 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 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 且必须依照登记公司配股业务指引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2) 社会公众投资者申购社会公众投资者申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申购, 申购代码为 072722, 申购简称为 金轮发债 每个账户最小申购数量 10 张 (1,000 元 ), 每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超过 10 张的必须是 10 张的整数倍, 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 1 万张 (100 万元 ), 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 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14 发行地点 11

网上发行地点 : 全国所有与深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15 锁定期本次发行的金轮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 投资者获得配售的金轮转债上市首日即可交易 16 承销方式本次发行由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民生证券组建承销团承销,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214,000,000 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余额包销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 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额为 64,200,000 元 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 时,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 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 : 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 并及时向证监会报告 ; 如果中止发行,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7 上市安排发行人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尽快向深交所申请上市, 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18 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时间 2019 年 10 月 10 日 ( 周四 ) T-2 日 2019 年 10 月 11 日 ( 周五 ) T-1 日 2019 年 10 月 14 日 ( 周一 ) T 日 2019 年 10 月 15 日 ( 周二 ) T+1 日 2019 年 10 月 16 日 ( 周三 ) T+2 日 2019 年 10 月 17 日 ( 周四 ) T+3 日 发行安排 刊登 募集说明书 及摘要 发行公告 网上路演公告 网上路演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刊登 发行提示性公告 原股东优先配售并缴款网上申购日 刊登 网上发行中签率公告 进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 刊登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缴款日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12

时间 2019 年 10 月 18 日 ( 周五 ) T+4 日 刊登 发行结果公告 发行安排 注 : 上述日期为交易日 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将及时公告, 修改发行日程 二 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1 优先配售数量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 2019 年 10 月 11 日 ( T-1 日 )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 金轮股份 股份数量乘以 1.2196 元 ( 即每股配售 1.2196 元面值的可转债 ), 再按每 100 元 / 张转换成可转债张数, 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 具体参见本公告 一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3 发行方式(1)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 ) 2 有关优先配售的重要日期 (1) 股权登记日 :2019 年 10 月 11 日 (T-1 日 ) (2) 优先配售时间 :2019 年 10 月 14 日 ( T 日 )9:15 11:30,13:00 15:00 (3) 优先配售缴款日 :2019 年 10 月 14 日 (T 日 ),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配售权 3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方法 (1)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认购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14 日 (T 日 )9:15 11:30,13:00 15:00 配售代码为 082722, 配售简称为 金轮配债 (2) 认购 1 张 金轮配债 的认购价格为 100 元, 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 张 (100 元 ), 超出 1 张必须是 1 张的整数倍 (3) 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 则可按其实际申购量获配金轮转债 ; 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 则按其实际可优先认购总额获得配售 (4) 原股东持有的 金轮股份 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 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 且必须依照登记公司配股业务指引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13

(5) 认购程序 1 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认购量于认购前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 2 投资者当面委托时, 填写好认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 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 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 ( 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认购所需的款项 ) 到认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办理委托手续 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 复核无误后方可接受委托 3 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 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6)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 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7)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 应当在 T 日 (2019 年 10 月 14 日 ) 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的余额网上申购部分无需在 T 日缴付申购资金 三 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1 发行对象在深交所开立证券账户的境内自然人 法人 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 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2 发行数量本次金轮转债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214,000,000 元, 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具体数量可参见本公告 一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3 发行方式(2) 社会公众投资者申购 3 发行价格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 / 张 4 申购时间 2019 年 10 月 14 日 (T 日 )9:15 11:30,13:00 15:00 5 申购及配售方式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 申购结束后, 深交所交易系统根据有效申购总量 申购户数, 确定申购者及其可认购的金轮转债张数, 确定方法为 : 14

(1) 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最终网上发行数量时, 投资者按照其有效申购量认购金轮转债 (2) 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最终网上发行数量时, 深交所交易系统主机自动按每 10 张确定一个申购号, 并按顺序排号, 而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 每一个中签号码可以认购 10 张金轮转债 6 申购办法 (1) 申购代码为 072722, 申购简称为 金轮发债 (2)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账户最小申购单位为 10 张 (1,000 元 ), 每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超出 10 张必须是 10 张的整数倍, 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 1 万张 (100 万元 ), 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各自具体的申购和持有可转债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资者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 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3)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 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 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 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 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 账户持有人名称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均相同 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1 日日终为准 7 申购程序 (1) 办理开户手续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申购时必须持有深交所的证券账户卡, 尚未开户登记的投资者, 必须在申购日即 2019 年 10 月 14 日 (T 日 )( 含该日 ) 前办妥深交所的证券账户的开户手续 (2) 申购日当日, 网上投资者不需要缴纳资金 (3) 申购手续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方式相同 投资者当面委托时, 必须认真 清楚地填写买入可转债委托单的各项内容, 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 15

证券账户卡 资金账户卡, 到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申购委托 柜台人员查验申购者交付的各项凭证, 复核无误, 即可接收申购委托 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或其他方式委托时, 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的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8 配号与抽签当网上申购总量大于网上发行总量时, 按投资者摇号中签结果确定配售数量 : (1) 确定有效申购 2019 年 10 月 14 日 (T 日 ) 深交所对有效申购进行配号, 每 10 张配一个申购号, 并将配号结果送至各个证券营业网点 (2) 公布中签率发行人与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将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 (T+1 日 ) 在 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 网上发行中签率公告 (3) 摇号与抽签 公布中签结果当有效申购量大于本次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 将采取摇号抽签方式确定发售结果 2019 年 10 月 15 日 (T+1 日 ), 根据中签率, 在公证部门公证下, 由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发行人共同组织摇号抽签, 确认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 (T+2 日 ) 在 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布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4) 确认认购数量 2019 年 10 月 16 日 (T+2 日 ) 公告摇号中签结果, 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金轮转债数量 每一中签号码认购 10 张可转债 9 缴款程序网上投资者应根据 2019 年 10 月 16 日 (T+2 日 ) 公布的中签结果,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该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 最小单位为 1 张, 可以不为 10 张的整数倍 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包销 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 16

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 ( 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 ) 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 存托凭证 可转债 可交换债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 存托凭证 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 ; 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 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 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 不合格 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 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 账户持有人名称 相同且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相同的, 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四 中止发行安排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 时 ; 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 时,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将协商是否中止本次发行 如果中止发行,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中止发行时, 网上投资者中签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五 包销安排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 采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214,000,000 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包销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 即原则上不超过 64,200,000 元 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 时,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 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 : 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 并及时向证监会报告 ; 如果中止发行,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六 发行费用 17

本次发行对投资者不收取佣金 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七 路演安排为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详细情况, 发行人拟于 2019 年 10 月 11 日 (T-1 日 ) 就本次发行在全景网 (http://www.p5w.net) 举行网上路演 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八 风险揭示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已充分揭示已知范围内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 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 募集说明书 九 发行人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联系方式 ( 一 ) 发行人名称 :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 江苏省海门市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路 999 号法定代表人 : 陆挺联系电话 :0513-80776888 联系人 : 邱九辉 ( 二 )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名称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18 层法定代表人 : 冯鹤年电话 :010-85120190 联系人 : 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 :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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